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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工作安排集锦9篇

时间:2022-05-21 03:24:09

政教工作安排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1

以党的精神特别是以新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研究、指导、服务”为基本职责,抓好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教师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目标,以转变教学方法为主攻方向,努力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学校第一线,依托学校、教师开展工作。研究教学过程的优化,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

二、主要工作

1、以课程改革的新理念为指导,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而课堂教学是主阵地,课堂教学改革仍是教学改革的重头戏。当前课堂教学改革,必须贯彻新的课程理念,不断总结课改经验,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不搞表面上的轰轰烈烈,不搞形式上的走过场,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改革要以新的课程理念为指导,以提高教学效率为根本,以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达到有机统一。

要努力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新课程强调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关系,讲与练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创造性的过程。课堂教学必须把“主动学习、探索研究”作为课堂教学改革的着眼点。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面向全体学生,以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求知愿望,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增强课堂教学的互动性,力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2、初三、高三迎考工作

⑴.初三教学工作。

初三的教学和复习迎考时间紧,任务重。教师要认真研究近几年的中考试卷,从题型到命题的角度以及命题趋势,从审题到解题技巧,答案都要进一步的教给学生,教会学生。

要注意整理社会热点、焦点专题材料,并且注意热点、焦点与徐州的实际相联系,与学生认知水平、生活实际相联系,力求体现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尽最大努力做好学生对开卷考试的误解的思想工作。依据相关资料,按专题把有关问题的题目,答案整理成册,并附索引,以便学生快速、准确找到相关材料,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2

为充分发挥督学在督导学校中的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全面完成潘集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督导室下达的教育督导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 提升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使自身督导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推进依法督导、依法治教,为督促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

       1、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规范督导程序。

      2、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督学外出学习和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研修培训,转化运用学习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3、加强检查考核。根据“一月一主题”强化履职意识,确保工作实效。

      4、总结提炼创新。积极撰写督导报告和创新案例,参加上级征集的评比活动,推介挂牌督导工作创新,交流总结经验。

      三、服从领导 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1、认真完成教育督导室和第二责任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完善督导信息平台建设,熟悉平台应用,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3、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把疫情防控做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4、积极完善提升。规范督导、健全资料、工作创新、及时整改。

  5、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等不靠,为规范办学尽自己一份力。     

2021年1月5日

 

2021年个人督导工作行事历

 

 

一月

1、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做好责任区2020年督导工作总结谋划2021年督导工作计划。

3、开展挂牌学校“2020-2021学年度寒假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常规性督导及第一轮“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中未评估幼儿园及已评估园的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及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安全卫生管理” 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常规督导。

4、开展责任区学校“功能室使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和“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4、做好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暑假学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情况”的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课程开设、课堂教育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做好责任区2021年度督导工作总结,拟定2022年督导工作计划;

4、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务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常规督导。

5、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情况专项督导。

6、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7、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3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20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7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订20*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与相关部门配合,抓好我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请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并于3月底到4月初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到基层学校。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教职员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学校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抓住期初、期末、“两会”、汛期、奥运会、冬季防火、防雨雪冰冻灾害等重要时段,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期分别组织督查。对重大隐患要协助当地政府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以前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六、加强信息调度和总结交流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调度,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和资料。要加强对数据的分析,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查找和解决共性问题,进一步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1写作秘书网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4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实践同志“*”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保证经费投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是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问题,《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1号)明确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是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到义务教育上来的思想,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保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年全面运行。为此,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1.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省、地(市)、乡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应责任,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

2.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核批各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逐县核实财力水平,统筹安排财力,对财力不足、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确已达到合理比例仍有困难的县,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和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合理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办法,帮助并督促县级人民政府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核定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标准和定额,确定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投入,建立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建立助学制度;加强对下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3.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实施办法,审核上报本地区各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对财力不足、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确有困难的县,给予转移支付,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给予补助;组织实施助学活动;加强教育督导检查。

4.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实施办法,提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并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核批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负责农村中小学校长、教职工的管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安排使用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开展助学活动;对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和农村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

5.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中的作用。

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方,地(市)、县、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用于农村中小学的校舍建设、维修、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教育集资工作。

二、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要上收到县集中管理,按*年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总额上划到县(实际发放数低于国家标准工资的,按实际发放数上划),并相应调整县、乡财政体制,由县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统一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结合本级财力和上级给予的转移支付资金,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通过银行按时足额直接拨到在银行开设的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中,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安排使用上级的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首先要用于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在合理确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基础上,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解决财力困难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发放问题,并实行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和财政支出结构,逐县核实财力并建立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运行机制。根据各县财力状况和保障力度,增加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中央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省、地(市)级不留用,全部补助到县,对所属各县也不能平均分配,主要补助财力困难而自身保障力度大的县用于工资发放,并在年初将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到县。财力较好的地(市)级人民政府也要安排相应的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通过上述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国家统一规定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清理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并制定计划,限期补发。

7.保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核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统筹安排,予以保证。经济和财力较好的县,标准和定额可以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来源除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外,其余部分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

农村中小学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开支,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代收的书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一费制”,并严格按标准收取,不得超标。对实行“一费制”后形成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缺口,应按省级人民政府核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在上级人民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

8.保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的必要投入。各地要建立定期的危房勘查、鉴定工作制度和危房改造经费保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将新增危房的改造列入本级事业发展计划,多渠道筹措经费,确保及时消除新增危房。省、地(市)级和财力较好的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中央政府通过专项补助重点扶持困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基本消除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可以通过村民自愿提供劳务等方式,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和修缮。

农村中小学进一步发展所需的校舍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列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省、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农村中小学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安排。

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今后将继续扶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9.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要明确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和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改革后农村中小学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对因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经批准的教育集资而形成的教育经费缺口,要从增加的农业税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

10.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资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各项教育经费要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使用经费,定期公布收支情况,严禁挪作他用。对挪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问题,要严肃查处,遏制腐败问题发生。要节约开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执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农村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债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核实农村中小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欠债,摸清债务来源和使用情况,并尽力偿还。债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强迫学校停课、将师生逐出校园及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农村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全面负责校舍等国有资产的管理。

11.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开展经常性全国助学活动。要继续组织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地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以下简称“两个工程”)的实施工作,各地要建立一套包括检查、评比、表彰、奖励在内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要有专人负责,确保“两个工程”的开展制度化。大中城市要普遍建立对口支援捐赠中心,接收社会各界对教育的经常性捐助。开展经常性全国助学活动,把筹集的社会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

三、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12.严格管理农村中小学编制。省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国家下达的编制标准,会同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尽快研究下达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中小学编制核定和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施办法提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核批。各地要在*年上半年将核编结果报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农村中小学编制总量应当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同级教育、财政部门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教职工编制总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具体分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分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要合理调控农村中小学班额和班级数,科学确定教师工作量,按规定比例确定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数量。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而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其支付工资。农村中小学不得超编聘用人员,不得使用编外人员顶编在岗工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分流工作,农村中小学在编教职工分流参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分流政策执行。

13.加强农村中小学人事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乡(镇)、村无权聘任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要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农村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乡(镇)人民政府不设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

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农村中小学任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教师队伍,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限期清退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14.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省、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保证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一次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情况并予以综合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财政部、教育部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省、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农村中小学违规收费等情况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把督导农村义务教育作为工作重点。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5

学生入学安排方案

 

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港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居住证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

1.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港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3.非城区户籍且父母双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港南区)》(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港南城区且符合条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监护人房产在港南中心城区,子女户籍不在中心城区)。

4.非城区户籍的驻地在港南区现役军人子女、组织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贵港市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等优待对象的子女。

(二)初中

1.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港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3.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且父母双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港南区)》(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港南区且符合条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监护人房产在港南中心城区,子女户籍不在中心城区)。

4.非城区户籍的驻地在港南区现役军人子女、组织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贵港市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等优待对象的子女。

二、招生人数

港南城区小学招生1890人(不含在港南辖区办学的市直民办学校),其中公办小学1710人,民办小学180人;初中招生2450人(不含在港南辖区办学的市直民办学校)。各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见附件3。

三、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招生政策,保障适龄儿童以及特殊群体(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以学生成绩为依据招录学生,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按照“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的办法,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尽量让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入学优待政策原则。当地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军警子女、贵港市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子女、港澳台同胞、寄住或寄养在中心城区的农村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和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到申请入学的学校提交相关入学申请材料,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优待政策规定,落实优抚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安排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剩余学位情况,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招生数量、条件、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六)适度调节均衡原则。根据国家标准班额规定(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和学校教室、师资等情况确定学校招生学位数,结合区域生源数量和学校学位的余缺情况,统筹调剂,促进均衡。

(七)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原则。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时招生,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将招生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实行自主招生,学生及家长与学校实行“双向选择”。同时接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四、学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

按照各片区学校布局、招生容量,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具体见附件3)。

五、入学安排程序及时间

(一)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2021年6月20日前)。

(二)报名登记(2021年7月3日-7月4日)。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凡符合就读条件的本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学校报名登记,采集相关信息(报名登记时所需证件材料见附件1)。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实际居住在港南中心城区且要求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家长)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学校申请入学,并填报《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

(三)上报审定(2021年7月7日)。报名登记和申请入学结束后,各学校将相关报名登记和入学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采集的学生信息)上报港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2021年7月11日)。经港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入学安排顺序

港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由监护人向户籍所属的招生服务学校申请报名安排入学;非港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则按照“两为主”的原则,视各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学位余量,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所提供的广西居住证、住所、务工所在地须在申请报读学校的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在划片范围内,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下列顺序安排入学:

(一)户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2021年7月4日前迁入的)。包括:辖区内符合入学优待政策条件的当地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军警子女、贵港市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子女、港澳台同胞、寄住或寄养在中心城区的农村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和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等。

(二)户籍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户籍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求申请在中心城区入学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桂教规范〔2015〕9号文件规定,提供以下有效材料:(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并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5)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从港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

各公办学校安排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后,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再从报名申请入学的户籍不在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中,按照证件齐全程度安排至学校的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安排顺序如下(以下所指的居住证、住所证明须在申请报读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内;务工证明必须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港南中心城区的务工证明):

1.四证齐全的。即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住所证明;④务工证明(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2.只有三证按以下顺序安排:

①只有户口簿、居住证、住所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下同);

②只有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的;

③只有户口簿、住所证明、务工证明的。

3.只有两证的按以下顺序安排:

①只有户口簿、住所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②只有户口簿、务工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的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各公办学校按上述顺序招生满额后,剩下未能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港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在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港南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为规范港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依法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特成立港南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维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覃素梅  区政府办副主任

党勇评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燕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伟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卓乐  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汤湘云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敬祥  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陆杰鹏  区住建局局长

        张解雄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甘益联  港南公安分局副局长

梁俊国  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覃素梅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党勇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汤湘云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学校做好2021年招生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教育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审定、印发招生工作方案;区纪委监委负责维护招生纪律;区委宣传部负责在报纸、港南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招生方案、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区住建局负责核验房产证明;港南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区征拆办、乡村振兴局负责给征地搬迁安置户、异地搬迁户子女开具有效证明;江南街道办(社居)负责给辖区内的自建房子女开具住房证明并配合学校入户实地核验,负责做好辖区群众维稳工作,入学安排宣传工作。区教育局负责草拟招生方案、组织和指导学校做好招生各项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纪律保障

1.加强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招生。小学招生要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严禁招收低龄学生。严格控制班额,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禁止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编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无正当理由不能转学的规定,严格规范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2.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做好招生工作;严格审核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家长或“中间人”的宴请和财物。

(三)监督保障

1.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告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2.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纠正招生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招生期间,港南区教育局将组织招生工作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形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凡是发现有违规招生行为和违反招生纪律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并追究学校校长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5909098(港南区教育局教育股)

监督电话:0775-5906566、0775—5903058(港南区纪委监委驻港南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入学报名登记和入学申请需交验的证明材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市驻港南各单位。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1

入学报名登记和入学申请需交验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户籍类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需交验材料

1.户口簿(户口薄原件和首页、户主及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件)、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下同);

2.儿童预防接种证(报读小学,下同);

3.初中报名需交学生电子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下同)。

二、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港澳台同胞、孤儿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登记时需交验材料

1.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子女需交验的材料:

(1)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双方或单方现役军人证。

2.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港澳台同胞需交验户口簿及相关有效证件。

3.寄住或寄养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农村孤儿需交验户口簿和民政部门证明。

4.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需交验户口簿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三、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时需交验材料

1.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从贵港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

2.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3.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4.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6

半年来,我镇综治维稳、信访、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持续加大投入

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把综治工作放在全镇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年初,镇党委、政府把综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研究社会管理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综治工作,听取综治工作汇报,班子成员深入农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优先保障综治经费。

二、完善机制,健全机构,夯实基础工作

(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周一固定开门接访和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度,每季度制定领导接访安排表并张贴公示,优化接访流程。

(二)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例会、报告等工作制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有效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和工作职能,规范运用综治信息平台,完善相关资料,规范档案台账,使综治工作更高效、更便民。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综治宣传月,通过发放宣传单、政策宣讲、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特别是在110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16安全生产日、6.26禁毒日等重要节点时期,大力开展综治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稳步推进法治家庭建设活动,实行普法短信发送常态化,定期为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三、注重协调,强化措施,化解社会矛盾

1.上下联动,加强协调。健全了党政领导挂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调整了分管领导牵头的督办指导组,充实了以村级治保组织为主的一线工作队,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依托基层、干群参与”的工作格局。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和上报机制,严格落实“急事急报、大事快报、无事零报、月底必报、逐级上报”的“五报”制度。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截止到5月底,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5起,化解75起,没有发生因矛盾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落实平安建设

在维护好社会稳定的同时,努力创新平安建设工作,在强化安全、清理整顿、护路护线等方面积极探索。

1.强化国家安全和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敌情社情民意的排查搜集、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国安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2.大力开展护路护线联防工作。建立护路护线联防工作组织队伍,加大护路护线宣传工作力度,并对涉及护路护线的矛盾纠纷优先调解。

3.规范基层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稳定基层维稳应急处置队伍,平时加强应急处置演练。

4.加强治安辅助力量和巡逻队建设。我镇现有辅警3名,专职巡逻队1支共11人,由镇政府出资,派出所负责日常指导和管理。镇村两级治安巡逻队对集镇、村组、校园周边、治安重点地区等进行常态化治安防控,维护了辖区治安秩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5.狠抓“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护校安园”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将治安、消防、交通、防溺水等工作纳入教学计划,并聘请派出所民警为法治副校长进行授课,提升学生自我安全意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加强相关培训,将学校及周边地带纳入视频监控区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创新社会管理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放松,以常态化的形式落实好线索摸排、重点领域摸排等相关工作。

2.夯实群众基础,加强全民禁毒和防邪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了解辖区内种毒、制毒、吸毒、贩毒等情况。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集中宣传。6月份集中开展反邪教舆论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警示标语、镇村干部上门入户等方式宣传防邪、反邪知识,提高群众对邪教危害的认识。

3.夯实管理基础,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管理、考核、解矫等全过程监管措施,半年来新增矫正人员1名,期满解矫2名,目前在册矫正人员5名;做好对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和管控工作,健全“五位一体”帮教工作责任制,现有安置帮教对象30名,实行一人一档;全镇共有12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准确掌握患者动态,及时做好精神障碍发病患者送诊工作;加强对吸毒人员、重点上访人员、有暴力倾向人员、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落实管控责任人。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做深做实“三治融合”工作。下半年继续推进示范村软硬件建设稳步实施,坚持自治为根本,建立健全“一约四会”等自治制度,完善村民民主自治管理,提升群众参与村级事务能力;坚持法治为基础,以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多种形式,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法治家庭评比、落实村级法律顾问等有效手段,动员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推进平安建设;坚持德治为保障,加强好家风、好家教的传播,以“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活动为平台,开展敬老爱幼、乡邻和睦的传承教育,强化村风民风建设。

(二)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学习力度,常态化组织召开大学习会议,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线索摸排,层层压实责任,在重点领域、关键部门,进行全方位摸排,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切实让群众了解黑恶势力,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进一步抓好信访人群的稳控工作。坚持领导开门接访和领导带案下访工作制度,大力畅通信访渠道,做好思想沟通,详细了解信访人的家庭状况和心理需求,有针对性的采取引导措施,对有赴省到京倾向的,要加强思想疏导,加大稳控力度,确保全年无赴省到京上访现象。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7

同志们:

一、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检查整治工作

1.全面认真排查,不留死角。

这段时间,我区已进入雨季,连日来的秋雨给好多学校的校舍、围墙、护坡造成了隐患。各学校在开学前都要安排专人对校园角角落落做一次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加强防范措施,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2.及时解决整改,防患于未然。

加强安全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狠抓安全稳定,促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新学年开始后,各校要进一步巩固安全工作成果,推广安全工作经验,继续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销号制度,切实细化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把校园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防患于未然。

3.全面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开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师生打扫校园环境卫生,清理杂草,布置教室,更新育人橱窗,净化、美化、亮化育人场所,继续落实流行型肠道、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措施,密切关注校园动态,严防疫情发生和蔓延,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二、认真安排好开学报到工作

1.准时开学,按时开课。今秋开学报到定于8月28、29日两天,30日正式上课,各校要妥善安排好开学相关事宜,做好课本发放、办公用品购置等,按照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做好“五个到位”:一是领导提前到位;二是后勤人员提前到位;三是教师提前到位;四是教材提前到位;五是政策宣传到位。抓好“五个一”:备好第一节课;上好第一堂课;布置好第一次作业;做好第一次辅导;跟好第一节自习。召开好三个会议。一是要召开好班子会,统一学校班子思想,全面研究部署本学期和本年度的工作,为更好地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奠定基础。二是要召开好全体教师会,结合本校实际周密部署具体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要召开好学生入学教育大会,抓好校纪校风教育,迅速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起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各校要大力宣传收费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并全面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时间不少于7天,一旦发现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严禁搭车收费,凡与收费政策不符的其它任何收费,学校不得让学生代交。坚决禁止学校为学生代办保险、代订期刊杂志、统购学习生活用品等行为发生。

4.根据《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杨政教发[2009]67号)精神,今秋继续在1-9年级实行音、美、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民族团结教育等科目教材循环使用,以后每年省上只配备差额部分。各校要充分重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制定好校内的循环使用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循环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学初要统一编号发放,学期末要按时回收,保证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5. 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意见》(杨政教发[2009]65号),做好学生学籍核查和新生学籍建档工作,切实履行转入转出手续,保证每名学生按时入学。

三、安排好本学期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1. 狠抓教育教学管理。各校要按照《杨陵区课程改革暨教育质量管理年成果展评活动实施方案》(杨政教发〔2010〕15号)要求,以课改成果展评活动为主线,渗透教育教学过程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切实制定好下半年工作计划,及早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为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促使教育教学质量上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2. 切实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各校务必于8月30日前编排好课程表,安排好科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杜绝无课表上课现象。

3. 按照区局和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杨卫发[2010]59号),各小学

一年级和各幼儿园要认真填写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免疫情况登记表(附2表),并汇总后交到中心校,届时区疾控中心派人来校统一收缴。

 

同志们,新学期即将开始,开学工作安排意见已经下发,我今天从三个方面又提出了要求,关键是落实!大家要按今天讲的,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使我们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8

学校元旦放假安排通知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元旦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元旦放假安排通知篇二学校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我校20xx年元旦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日3天为元旦假期,20xx年1月4日(星期一)开始上班。

二、注意事项

1、元旦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要对本单位所属部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重要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确保校园安全。

2、各单位放假前教育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学生工作部门、各院系要对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去向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去向;各单位原则上不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如有安排必须按照师生集体外出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学生的安全。

3、保卫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保卫。后勤部门要做好餐饮服务、水电供应,做好留校学生学习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单位值班工作,确保部门工作运转正常、不出漏洞;各单位值班值班表及电话请于12月30日前报学校党政办公室。

4、行政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党政办公室

20xx年12月30日

学校元旦放假安排通知篇三各位学员:

元旦将至,根据国家有关放假安排及学校实际,我校201x年元旦放假时间为 1月1日至1月3日(周四至周六),共3天。在此期间,相关业务暂停办理,1月4日(周日)不休息,正常上班;请需办理业务的学员在元旦假期前或后到校办理。特此通知!

顺祝各位学员元旦快乐,阖家幸福!

xx电视大学

20xx年12月31日

范文四: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院教学和评建工作实际,经20xx年11月28日第八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xx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xx元旦放假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日至1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xx年1月4日(星期日)全校照常上课(上班),补第18周星期四的课;20xx年1月5日(星期一)补第18周星期五的课;20xx年1月6日(星期二)补第6周星期二的课。

二、20xx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20xx年1月19日至3月6日(1月12-18日为社会实践周)。3月7-8日返校报到注册,3月9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总体放假时间:20xx年1月22日至3月2日。由于迎评工作的特殊需要,教职工寒假时间将结合评建工作完成的进展情况,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安排放假。第一批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22日开始,人员为全体专任教师、辅导员(系部主任、教学秘书、行政秘书、教研室主任除外),教师上班期间享受正常待遇;第二批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31日开始,人员为院领导、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督导室、就业办、评建办、财务处、后勤处、基建办、实训中心、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全体人员,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组织部、团委、保卫科、宿管科等部门作为第二批放假部门,可根据完成评建工作任务情况,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确定第二批放假的具体日期。

3.全体教职工20xx年3月2日返校;坐班人员3月2日上班;3月3日上午9:00召开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

三、要求

1.办公室、后勤处、学生处、保卫科、宿管科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并将值班表于12月30日16:00前报送办公室。

2.各部门要落实好防火、防水、防盗、保密、安全防卫等规章措施。保卫科在节假日前要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安全检查、巡查、督查的力度,要在假前组织一次防火防盗安全大检查。

3.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假期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学生处和各系要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

4.节假日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有关值班人员要及时、如实向值班领导报告。全体教职员工在假日期间都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5.后勤部门要负责做好学生宿舍的维修检查及校园清洁工作,要确保节假日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认真做好假期值班人员及留校学生的就餐安排等工作。办公室要协助做好教职工返乡交通等服务工作。

政教工作安排范文9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工作取得实效

我委一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摆在队伍管理,特别是各级行政管理的突出位置,明确工作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党委成员包部门,部门领导包干警的基本工作原则。一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副书记担任,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二是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政法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放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年初进行了专项研究和安排部署,与各部门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了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将各项措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段、每一名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位民警。明确职责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为顺利完成党风廉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狠抓队伍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的纪律、制度学习。政法各部门都建立了周例会学习机制,能够利用每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新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广大民警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广大民警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观点鲜明。

(二)利用现代媒体开展警示、廉政勤政教育。除坚持学习党内法规外,开展形式多样的正反典型教育、法纪教育、勤政爱民教育活动。组织政法干警观看廉洁警示教育片《守住第一次》,通过活生生的案例,警示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身修养,严守廉洁自律防线;观看了影片《周恩来回延安》,勉励干警勤政为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并要求干警观看牛玉儒、孔繁森、焦裕禄等先进人物的相关影片,正面引导教育干警淡泊名利、执政为民、心怀赤子之心。观看教育片会后,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深刻的讨论,并形成书面讨论稿,使民警自觉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积机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通过法律大评堂,案件评查,日常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

法制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民警牢固树立三种观念,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

障人权的观念。有效促使行政执法活动向严格、公正、文明的要

求迈进。

三、全面贯彻各项禁令,坚决杜绝违反禁令问题发生

今年,我们再次重审严格贯彻《八项规定》、“五条禁令”、“四个严禁”和九条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抓队伍管理过程中把执行“五条禁令”、“四个严禁”、“九条措施"作为政法工作的高压线,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并将“五条禁令”"四个严禁"、“九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列为年终“创佳评差”考评的内容。坚持做到禁令入脑、入心,用实际行动检验贯彻效果。政法纪委把执行禁令做为执行纪律的重点,招待亲朋好友、婚丧、嫁娶,实行警示提醒制度,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四、适时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促进行风建设

结合政法机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有效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这次专项活动以抓作风促管理为重点,以树立政法机关新形象为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完善警示训诚工作机制。

(一)加强监督,强化管理。深入推查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基层机关和干警中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作风。警容风纪、内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各项现场督察18次。发现问题12起,当场予以纠正,继续加强警用车辆使用管理。对全县的警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5次专项督察,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现场督察,有效维护了政法机关的形象,社会反响良好。

(二)规范管理,转变作风,。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的总体要求,在基层正规化建设方面,下功夫,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服务用语,通过开展执法为民专项活动,突出重点纠正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有效解决了民警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转变了干警的工作作风。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健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完善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三个机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推动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有效开展,对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单位领导通过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了口头警示提醒,对单位进行了书面警示提醒,对违规干警进行了口头训诫。

五、党风廉政建设显成效,各项业务工作顺利推进

(一)全力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抓好信访维稳,按月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特别对涉及征地拆迁、退伍军人、拖欠工人工资、民办教师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项排查。二是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省、市、县重点项目进行全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三是抓好安保维稳工作,着重抓重要节点和区域的安保维稳工作,持续做好梁家河维稳安保工作,坚持做好敏感时期的安保信访及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四是抓好反邪教工作,坚持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开展了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