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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人事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2-02-24 17:46:58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1

一、对原有体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双阳区原有的“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减收不补,分灶吃饭”的区对乡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94年开始为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而实行的。从1998年开始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又设立了财政收入晋档达标和达标奖。上述财政管理体制和奖励机制在双阳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开展晋档达标使实际收入与客观税源相脱节。区对乡每年下达的年度收入计划,是在前3年实际完成的平均数基础上提高一定的比例制定出来的,和客观存在的税源基本接近。而晋档达标的目标则是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人为加上去的,和客观税源严重脱节。各乡镇(街道)为了完成晋档达标任务,千方百计想办法增加入库额,出现了虚列收入等违背预算法的现象。

2.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的数额较大。部分乡镇(街道)为了乡镇本级的利益,采取“串税种”、“混库”等手段截留区级收入,截止2003年10月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达1200万元。不仅如此,各乡镇(街道)应上解的收入,也没有按规定上解,影响了区财政整体计划的完成。

3.资金支出不规范,乡镇职工干部工资不能及时发放。不能按区里规定的保工资、保稳定、保机关正常运转的顺序支付,有的乡镇(街道)把大量资金用于机关食堂、还债等支出,在超额完成财政收入计划的情况下,还大量出现了拖欠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的问题,到2003年10月末,全区13个乡镇<街道),其中有7个乡镇(街道)欠发乡镇干部及站办所职工工资,欠发最多的达9个月。由于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影响了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4.乡镇(街道)晋档达标的资金分配失衡,使部分乡镇(街道)干部出现消极情绪。主要表现在,条件好的乡镇(街道)超额完成晋档达标任务,每年得到超收分成较多;条件较差的乡镇(街道)完不成晋档达标任务,超收分成得到较少,甚至受罚。在资金分配上也不尽合理,领导得的过多,一般干部得的过少,相差悬殊。上述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甚至影响到乡镇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如不认真解决就会阻碍乡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制定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制定新体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乡财区管乡用”的原则,改革预算编制办法,实行集中收付,强化收支管理,严格奖惩约束,加大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实现财政自身的良性循环和长远发展。

2.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坚持预算编制和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支配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3.坚持加大对乡级财政扶持力度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依法、依纪理财和用财的原则,坚持促进财力增强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原有财政体制保留、调整和完善的内容

1.保留部分的内容。一是原有的财政体制保留了乡级财政和乡级金库;二是保留了区乡“分灶吃饭”的办法;三是保留了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办法。

2.调整部分的内容。一是对乡级金库的功能进行了调整,实行单一功能,只收不支。账户调整,对乡镇(街道)的预算内支出户和预算外支出户都由区财政在乡镇(街道)设置分户。二是指标调整。对乡镇(街道)只下达年度收入计划,不再给乡镇下达晋档达标的指标。对奖惩办法进行了调整。对政府采购进行了调整,将乡镇(街道)财政性资金采购部分,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三是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由区财政局实行委派制。

3.完善部分的内容。一是实行了区乡财政预算共编;二是对乡镇(街道)干部工资实行了区财政统发;三是对费改税后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四是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报账制。

三、新体制的主要内容

新体制的主要内容概括为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人员委派。具体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预算共编

把乡级预算作为全区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乡级预算编制的管理。在编制乡级年度预算前,由区财政局下达乡级预算编制的原则和具体指标。下达的具体指标,要遵循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依据现有税源情况、适当考虑增长比例的原则确定。乡级预算编制要充分体现支出顺序,突出支出重点。街道预算编制完成后,由区财政局代区政府审批后实施;乡镇预算编制完成后,经区财政局审查同意,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

(二)账户统设

各乡镇(街道)财政收入户和支出户分离。乡级金库改为单一功能,只收不支。区财政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置一个预算内资金支出分户,只支不收。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设一个分户,负责收支。

(三)集中支付

1.各乡镇(街道)预算内资金进入乡级金库的收入户后,直接转入区级国库。

2.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工资和乡镇站办所人员工资全部实行银行,实现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每月乡级收入进入区级国库后,由区财政按照工资额度,经区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划转到银行,乡镇(街道)的干部职工凭工资存折到银行领取工资。乡镇(街道)站办所以单位名义统一办一个工资存折,存折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各站办所人员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领取工资。待事业单位改革后,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工资再由银行到人头。在预算年度内,区财政不能因为乡镇(街道)阶段性财政短收影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乡镇收入除去工资外,其余全部返回乡镇支配。

3.乡镇(街道)完成收入任务,不欠区财政往来的,超收地方留用部分全部返还给乡镇(街道);欠区财政往来的,区财政扣留25%用于冲减往来,直到冲减完成为止;冲减后剩余75%返还给乡镇(街道)。

4.欠发工资的乡镇(街道),应将返还资金首先用于补发工资,全部补发完后,再用于其它支出。

5.对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各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统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要按照11项必保的要求,分科目设账,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将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直接拨付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用款单位按实际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乡镇长(主任)签字审批后拨付。

6.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对各乡镇(街道)的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乡镇(街道)站办所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全部存入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应上缴区直主管部门的,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拨付。由乡镇(街道)使用部分,按规定比例扣缴财政分成后,用款单位提出计划,经乡镇长(主任)签批后,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四)采购统办

对乡镇(街道)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从上级争取来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各种采购的,由乡镇(街道)提出采购计划,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统一招标采购,资金直接拨付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

对乡镇(街道)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农业税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各乡镇(街道)的各项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取的农业税必须使用地税部门印制的票据,按票据发生额足额入库,实现账据一致,票款一致。

(六)人员委派

参照会计委派制的办法,把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的编制和人事关系划入区财政局统管。在任免或委派时,由区财政局在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四、主要成效

《双阳区进一步理顺区对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运行两个多月来,收到了明显效果:

1.减轻了乡镇的财政压力。新体制实施后,在全区工作总体布局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街道)工作难度,因此,在财税工作上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对减轻了压力,今年全区财政计划下达给乡镇的任务比去年计划净减少620万元,减少了13.15%,比实际减少46.78%,减少的任务量全部加到区直计划上,增加的总量,按可比口径达到1332万元,比去年增加9.3%.

2.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抓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由于乡镇(街道)财税工作压力减轻,乡镇领导不再为乡镇职工干部开工资而奔波,使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了主要精力抓全面、抓大事、抓乡镇(街道)的经济发展,仅今年前两个月各乡镇就引进一批大项目和新项目。

3.由于财政体制基本原则不变,资金支配权在乡镇,调动了乡镇工作积极性。新体制的运行,始终遵循“三权不变”的原则,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统一归乡镇。只是把财税收入资金划拨的方式进行了调整,收入总量划到区,由区留下乡镇的工资部分,其余资金仍划回乡镇使用,对乡里支配资金没有任何影响,各乡镇都积极完成组织收入任务,截至2月份,乡级收入超同期,因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的积极性。

4.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得到按月及时发放,新体制从2004年实施两个月来,收到了阶段性效果,过去乡镇干部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到2月份,全区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两个月的工资由银行统一,实现了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各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的工资也由区里统一发放,从而进一步解决乡镇公务员与站办所人员工资不能同步发放的问题。

5.严格了支出管理,压缩了乡镇弹性支出。新体制没实行前,有些乡镇把开支用到机关食堂、小汽车、还债上,弹性支出大,机关后勤支出过多。新体制实施后,坚持了保基本工资的原则,在工资不能保证的前提下,其他钱不能乱支乱花,达到了节约弹性支出、保证工资同步发放的目的。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县(市、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时间在30日以上的育龄人口(以下简称流动人口)。

户籍在本市,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除外)跨区流动,以及异地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育龄人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有关的各项权利。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和县(区)公安、民政、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交通、教育、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指导已婚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三)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四)与已婚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五)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信息沟通工作;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限期补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三)指导、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与外来承包、施工、经营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五)组织为已婚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技术等生殖保健服务,对已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进行检查;

(六)与已婚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通报已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内容,并组织村(居)民参与制定和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第十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有关单位按照下列规定,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经常性管理:

(一)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流动人口在商品、集贸市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由市场经营者或者市场管理机构负责;

(三)其他流动人口,由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确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二)配合查验婚育证明,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三)组织已婚流动人口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的避孕节育技术等生殖保健服务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四)掌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发现计划外怀孕或者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三章管理和服务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全国统一的婚育证明。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婚育证明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已婚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应当合法、公平、合理,体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不得损害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文本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在婚育证明上验证盖章,并登记造册;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婚育证明可以由现居住地的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一)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二)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三)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现居住地发证机关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

第十六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有关证照时,应当按照规定核查婚育证明;对没有婚育证明的,应当及时通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十七条向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主动配合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发现计划外怀孕或者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外来承包、施工、经营的单位应当与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将本单位已婚育龄人口生育节育情况登记造册,报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九条流动人口夫妻申请生育第一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为其办理一胎生育证:

(一)男方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者所生子女随父落户的;

(二)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胎生育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胎的申请;

(二)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三)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四)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发证机关办理一胎生育证,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

流动人口申请办理一胎生育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不符合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夫妻申请再生育的,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规定执行;但女方因婚姻关系在现居住地生活1年以上形成事实迁移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生育情况证明,可以按照女方现居住地的生育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不得收取工本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已婚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定期组织检查。已婚流动人口应当接受现居住地组织的检查。

已婚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也可以由其自行将依法取得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对未通报避孕节育情况或者未寄回避孕节育情况证明的,已婚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检查。现居住地已将已婚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或者已婚流动人口已自行将依法取得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不得要求其返回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二十四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的;

(二)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收取工本费或者其他费用的;

(三)通报虚假的已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的;

(四)现居住地已将已婚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或者已婚流动人口已自行将依法取得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仍要求其返回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五)有其他、、情形的。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3

一、加强基层组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一)加强村(居)换届选举中干部任职条件的把关力度,做到有人管事。村(居)“两委”班子是实现村(居)自转,提高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关键。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要抓住村(居)“两委”换届时机,把人口计生工作情况作为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的重要条件。各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召开村级选举领导小组会议,做好换届前村(居)组织任期内计划生育主要工作指标与执行情况反馈回顾工作。在换届选举中,凡是本人及子女近三年内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或在上届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误,导致该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混乱违法生育量大的,本届不得当选村(居)、社区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宜推选为村(居)、社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凡是本人近三年内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一律不得担任村民代表和村级廉情监督委员会成员。各乡镇(街道)对村(居)要实施届期计生工作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跟踪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而导致本村(居)计生工作考核评估不达标的村(居)“两委”及协会专职副会长和服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有章理事。县计生局对基层开展的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合格村”建设、“后进村”转化(整治)等工作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指导意见,建立“资源捆绑”制度,相关部门共同指导督查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村(居)基础,结合考核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意见,建立主要领导联系示范村和后进村、班子成员联系后进村和村民自治村等制度。村(居)级组织按照各级的要求,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依法制订实用、有效、符合群众意愿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制约力度。实施党员、干部联系户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级廉情监督委员会的重要内容,切实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高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动态监管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简报分阶段对各“创建村”、“整治村”的工作进度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组织部门把计生工作实绩作为干部提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村(居)计生队伍的建设力度,实现有人干事。按照“县管、乡聘、村用”的工作机制,着眼于稳定和提高,选好配强村(居)计生服务员。对于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时间精力到位的服务员要继续留任,防止换届过程中人才流失。村(居)人口比较多,村或分散的要适当增配计生联络员。努力吸引优秀的年轻女性充实计生服务员队伍,按照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的要求,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计生服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拓宽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的选人途径,把热爱计生事业的各界人士选聘进来,建立对专职副会长的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提高村(居)级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二、落实基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考核评估

按照省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年度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强化整改、追求实效为指导思想,兼顾省市考核和自主创新,制定年度考核内容、形式和方法。坚持分级管理和逐级落实相结合。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实施管理、指导和考核,县计生局建立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制度,经常性的开展工作调研和指导,帮助乡镇(街道)、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实施管理、指导和考核,建立村(居)工作月分析动态管理制度,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村级要做到计生工作基本情况一目清,日常工作月月清。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县对乡镇(街道),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结合薄弱环节和重难点工作,调整各次考核的分值,把计生“月月化”指标和“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设定在年度总得分中,促进年度工作全面落实,按照乡镇(街道)的基础特点和地域重难点,突出侧重点,调整比分值,营造发挥优势、各有所长的工作局面;县对部门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设定个性项目,实行统一考核评估,形成面上工作稳步抓,重点工作突出抓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完善考核机制和强化结果运用相结合。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和村(居)的考核与省市明查暗访、考核相捆绑,按照实际得分,在考核评估结果中实施加、扣分,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运用结果;乡镇(街道)对管辖的村(居),运用好考核结果,对不达标的把好各类先进评比的否决关和各级补助经费的停拨或缓拨关。

三、严肃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纪律,强化“一票否决”

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强化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国策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浙委办[]27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意见》(市委办[]99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根据通报的情况程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各乡镇(街道)、部门对于管辖范围的每一例违法生育对象及相关责任人要做到有调查取证、有处理意见和结果,并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及“一票否决”的事实及时地进行汇总并督促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奖励机制,强化基层基础

为激励先进、推进工作,县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基金。对乡镇(街道)、部门、村(居)、社区、以及各级干部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目标任务完成出色,卓有成效,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大的实行奖励。奖励基金在县财政设立专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设立奖项如下:

乡镇(街道)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奖和进步奖;部门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奖;计生示范(合格)村(居)创建先进奖;依法生育村(居)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奖;省市计生明查、暗访考核样本点工作先进奖;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计生工作先进个人奖;计划生育工作突出贡献奖;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4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内的居民、村民及本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育龄夫妇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内,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查孕证明到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填写《一胎生育登记表》,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

第四条已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原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查孕证明到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填写《一胎生育登记表》。乡镇、街道计生办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方式,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情况,核查无误的,应当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五条依法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婴儿出生30日内向女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报告生育小孩的出生时间、性别、健康状况等,怀孕期间如出现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的,也应在10日内报告。

第六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流动人口未及时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第七条计生、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结婚登记、孕情检查、出生报户、人口出生统计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单位、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在办理结婚登记有关手续时,应宣传现行的晚婚晚育政策,向育龄群众告知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办法。

公安部门在受理出生人口报户时,要查验其所持《一胎生育登记表》,无此登记表者要告知其先到女方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后再办理报户手续。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规范人口计生宣传内容、宣传载体,加快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力度,建立规范的“计生赶场”宣传长效机制,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计生赶场”宣传服务活动,让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更加深入人心,真正做到有利于规范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有利于集中力量宣传、突出宣传主题;有利于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有利于整合辖区内人口文化资源,营造强大社会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唱响“国情不变、国策不变”的主旋律。

三、实施时间及范围

“计生赶场”宣传服务活动从年7月起,各乡镇(街道)每月开展1—2次“计生赶场”宣传服务活动。

四、宣传要素

(一)宣传内容

1.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

2.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等有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的宣传;

3.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的宣传;

4.本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成就、先进典型、行业风貌的宣传。

(二)宣传阵地

将宣传阵地前移到赶场所在地,要求每个场镇不少于10(条)宣传画(宣传标语),安装户外高音喇叭1至2个。各乡镇(街道)可在场镇热闹地段、乡镇(街道)政府门口、乡镇(街道)生殖健康服务站门口,选择人口密集,地势开阔的地方作为宣传地点。

(三)宣传资料

1.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宣传资料;

2.奖励扶助政策挂图、宣传资料、磁带;

3.生殖健康知识宣传资料;

4.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资料;

5.避孕节育知识宣传资料。

(四)宣传载体

县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印有“计生赶场”标志的活动雨蓬、折叠桌、椅子、展板,乡镇(街道)自行在场镇周围安装3个简易避孕药具箱和1个户外宣传橱窗。

(五)宣传方式

各乡镇(街道)按照县里统一规定的宣传内容开展“计生赶场”宣传活动的同时,要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利用赶场日开展现场办公,为群众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生育证明和婚育证明等。二是各村(社区)四职干部要到场宣传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三是坚持“大宣传、大联合”,组织农业、国土、社会事务、教育、宣传、工商、妇联、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活动现场,向群众宣传与人口计划生育相关的各项内容。四是结合纪念“9.25”《公开信》发表周年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公开信》发表以来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五是结合健康—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专项行动,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咨询义诊、药具发放。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计生赶场”宣传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辖区内“计生赶场”宣传服务活动的开展,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高效、健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在每个赶场活动日,必须做到“三个到场”:即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生殖健康服务站人员到场,村干部到场,各相关办公室人员到场。

(二)制定具体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县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本乡镇(街道)“计生赶场”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开展时间、频率、主题内容、人员安排、宣传品发放计划等,以便更好地开展活动。

(三)建立督导机制

县人口计生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街道)督导,对缺少宣传次数或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开展得好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彰。

六、考核奖惩

“计生赶场”宣传服务活动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一)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并有会议记录。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相关文件。三是有具体实施方案。四是资金落实到位。

2.宣传服务情况。一是以村为单位循环主办赶场日宣传活动。二是赶场区域内制作10幅户外宣传画,安装户外高音喇叭1至2个。三是开展健康—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专项行动优质服务。四是举办一场人口计生文艺演出或经常性文化宣传活动。(有活动照片、工作总结)

(二)奖惩办法

1.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结合县人口计生委不定期组织的抽查结果进行考核。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6

二00*年我镇的城建工作,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在配合做好中心工作的同时,城建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开展环境整治和违章建筑调查工作

①根据县委县府决定,将200*年作为我县的“环境整治年”,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从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多管齐下,努力提升集镇形象品位,创造整洁、文明、优美、有序,塑造西部旅游集镇特色环境。镇党委、政府专门组织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分步实施,以创建省级文明卫生集镇为总目标,普遍提高居民素质,努力做到讲文明、讲卫生的生活习惯,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集镇奠定素质基础。特别是搞好集镇的卫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街道全天候保洁。集镇道路做到畅通无阻,通过开展环境整治工作,集镇面貌有所改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②近年来,我镇农村违章建筑,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现象较为严重,有不少建房户法律意识淡薄,对此情况镇党委政府组织了土管、城建、办事处一同组成了三个调查小组,由镇两委班子领导担任各组组长。从三月中旬开始下到各办事处各村至六月份结束,凡是90年1月1日以来建造的房屋进行逐户调查,丈量核对手续,对违章建筑户进行谈话笔录。通过开展这项工作,基本摸清全镇各村90年以来的建房情况和违章建筑底数,为全面清理违章建筑打下了基础。从而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建房审批手续和违规处理的新认识。

二、完成集镇总体规划的批准和四个中心村规划编制

我镇的总体规划从84年以来到200*年已经期满。我镇作为天台西部,旅游比较发达的集镇,要求我镇新一轮总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委托上海同济大学进行设计,广泛听处各方面意见。初稿进行反复修改,于去年4月18日在街小对总体规进行会审,原则通过该规划,并报县政府于200*年12月9日批准。

我镇规划共设四个中心村布局,分别是浙酋村,张家桐村、雷溪村、东虹村。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村的规划设计要适应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项工作在6月份开始委托山西省测绘院对四个中心村进行现状调查。掌握了基础材料,接着制定规划,描图设计,现已全面完成四个中主的规划设计工作。

三、抓好集体镇基础设施建设

1、完成镇区寒山桥、叶宅、卫生院路口的道路路灯设施按装,使街道亮化。

2、完成桐街公路,街头镇至后岸路段的路面砂改油工程,一条新的公路展现在眼前,改变过去雨天坑坑洼洼,晴天尘土飞扬的现状,车辆畅通无阻。

3、月波湖高山移民二期扶分区,7.5亩土地征收规划41间房图纸设计出图,已有11户交款认购25间地基。有2户已经开始建房。

4、投资二万多元,在山陈新62省道与镇区分岔路口和叶宅原62省道与嘉图西街交叉口二处,清理垃圾堆用条石水泥浆砌,建成花坛二只,既改变了卫生状况,又美化了环境。

5、完成山陈奇头和祥明孟湖岭头上二只移动机站,选址土地征收,现已建成投入施用,提高了我镇移动通讯质量,减少盲区,使我镇移动通讯事业上了一个新台阶。

6、基本完成文丰工艺品厂在第二工业区的落户,吸引回归企业一家,不但按到了街头经济的亮点,也为实施集镇总体规划。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

我镇由于经济还较落后,集镇建设中必要的资金投入不能保证。集镇建设发展缓漫,加上有些部门单位撤离(农行、税务、烟草公司等)对集镇集聚人口带来了不利因素。对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由于人们的思想观念比较陈旧,在土地征用等有关问题中比较难以解决,阻碍了企业和单位来街头落户。一些事情看来比较容易办起来比较难,在某种程序上对街头的集镇建设,经济繁荣具有决定作用。

以上存在的问题和缺点,我们在新的工作中将不断地加以克服,根据我镇实际,努力把我镇的城建工作做得更好。

五、二00三年的工作重点

二00三年的城建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做到与时俱进,要有新思路、新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完成中心街建设,中心街拆迁的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土地丈量征收,拆迁户安置,政策兑现,街面测量放样。明年要做好街面屋地基有偿出让和中心街路面的浇设。

2、结合土地整理,做好平街南线东接百依畈西至镇区原62省道后山头畈公路1600米长,嘉图街口直通浙酋桥头1200米长,10米宽路二条。这二条路建成后,将拓宽集镇框架拉动集镇人流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7

总结表彰大会主持词

叶海波

(2006年5月31日)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总结我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部署“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及2006年工作任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出席今天大会的有: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九龙镇、工业园区、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科长、计生协会会长,市级机关计生办负责人,市直系统计生专干,区各系统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以及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今天的会议很重视,苏勤主任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苏主任的到来表示欢迎。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6项:一是作工作报告;二是表彰颁奖;三是表态发言;四是递交目标责任书;五是市计生委领导讲话;最后区政府周区长讲话。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政府张仁德副区长作工作报告。

……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对“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先宣读一下表彰决定。

……

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只对部分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颁奖,其他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后按单位到区人口计生委领奖。

首先,颁发先进集体奖。请“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九龙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泰州市供电公司上台领奖。

……

下面,颁发先进个人奖。请先进个人代表严国秀、濮剑云、高永萍、朱以国、李恒凤、顾有梅上台领奖。

……

在5月25日召开的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我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被评为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同时受到市表彰的还有,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海陵区财政局和海陵区计划生育协会;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海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法规科科长朱胜兴和城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助理成龙华;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区爱卫办副主任张奇、区文教局秘书田田、城中街道流动人口办副主任朱桂云。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以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大会表态发言:

先请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袁振新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区文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季玉平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下面,请中百一店总经理张萍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递交目标责任书。由于时间关系,会前各乡镇、街道、市区各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已签好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在请他们向区政府周区长递交目标责任书。

递交目标责任书的顺序是:

1、乡镇、街道、园区

九龙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泰山街道、京泰路街道、凤凰路街道、海陵工业园区

2、市级系统

市经贸委、市外经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供电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春兰集团、林海集团、市级机关计生办

3、区级系统

区经贸委、区文教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区建设局、区农委、区外经局、区卫生局、区街道工作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工商海陵分局

……

现在,进行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市计生委苏勤主任讲话,大家欢迎!

……

最后,请区政府周区长讲话,大家欢迎!

…… ……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8

总结表彰大会主持词

叶海波(2006年5月31日)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总结我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部署“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及2006年工作任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出席今天大会的有: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九龙镇、工业园区、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科长、计生协会会长,市级机关计生办负责人,市直系统计生专干,区各系统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以及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今天的会议很重视,苏勤主任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苏主任的到来表示欢迎。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6项:一是作工作报告;二是表彰颁奖;三是表态发言;四是递交目标责任书;五是市计生委领导讲话;最后区政府周区长讲话。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政府张仁德副区长作工作报告。

……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对“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先宣读一下表彰决定。

……

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只对部分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颁奖,其他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后按单位到区人口计生委领奖。

首先,颁发先进集体奖。请“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九龙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泰州市供电公司上台领奖。

……

下面,颁发先进个人奖。请先进个人代表严国秀、濮剑云、高永萍、朱以国、李恒凤、顾有梅上台领奖。

……

在5月25日召开的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我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被评为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同时受到市表彰的还有,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海陵区财政局和海陵区计划生育协会;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海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法规科科长朱胜兴和城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助理成龙华;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区爱卫办副主任张奇、区文教局秘书田田、城中街道流动人口办副主任朱桂云。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以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大会表态发言:

先请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袁振新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区文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季玉平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下面,请中百一店总经理张萍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递交目标责任书。由于时间关系,会前各乡镇、街道、市区各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已签好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在请他们向区政府周区长递交目标责任书。

递交目标责任书的顺序是:

1、乡镇、街道、园区

九龙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泰山街道、京泰路街道、凤凰路街道、海陵工业园区

2、市级系统

市经贸委、市外经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供电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春兰集团、林海集团、市级机关计生办

3、区级系统

区经贸委、区文教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区建设局、区农委、区外经局、区卫生局、区街道工作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工商海陵分局

……

现在,进行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市计生委苏勤主任讲话,大家欢迎!

……

最后,请区政府周区长讲话,大家欢迎!

…………

镇街人事工作计划范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青奥为契机,以“行动计划”为主线,以全力办好“十大民生实事”为抓手,全面实施我区农村改水工程,实现供水管网全覆盖,努力提升城乡功能品质和公共服务质量,奋力推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改水工程,加快推进镇村供水管网提档升级改造,2013年12月底完成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龙袍街道、横梁街道、程桥街道、金牛湖街道、马鞍街道、冶山镇、竹镇镇的镇村供水管网工程,铺设各类供水管网1103公里,基本实现区域供水全覆盖。其中:

1.铺设由街镇到行政村主管道球墨铸铁管共计59.35公里、PE管共计334.92公里;

2.铺设由行政村到自然村(近三年需拆迁的不含在内)支管道PE管共计708.24公里;

3.建设金牛湖、横梁、竹镇、雄州、程桥、马鞍等6个增压泵站。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3年4月)

召开全区农村改水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职能职责,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全面开展镇村供水情况调查摸底,按照“以规划为前提、以建设为基础、以全覆盖为目标”的工作思路,编制我区农村改水管网建设规划。各责任部门、街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区域实际,编制本街镇管网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5月—12月)

依据编制完成的我区农村改水管网建设规划及各街镇支管到户的目标任务,各街镇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改水的推进落实工作;远古水业公司为工程建设单位,负责按计划有步骤、严格规范实施农村改水建设工程。

1.工程建设办法。管网建设由远古水业公司与各街镇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

(1)街镇到行政村主管网、行政村到自然村支管网、增压泵站建设由远古水业公司负责实施。(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自然村到农户支管网建设由各街镇负责具体实施,并由远古水业公司提供相应技术指导。(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各街镇负责施工沿线的拆迁、青苗补偿和矛盾协调等工作,确保不影响工程施工;沿线所涉及到的交通道路、桥涵、增压站征地、供电等由各街镇负责,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解决。

2.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办法。采取区补助、街镇投入、农民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

(1)街镇到行政村主管网、行政村到自然村支管网、增压泵站的建设资金,按照区补助70%、街镇承担30%的办法进行建设。各街镇负责6月底前按照各自工程预算将30%建设资金交至区财政,实行统一管理。

(2)自然村到农户支管网建设资金,采取由街镇投入、农民群众自筹(以区物价局关于农村通自来水到户的标准收取)办法进行建设。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月)

区成立农村改水工程考核验收小组,由区监察、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组成,按照考核验收办法,负责对各街镇农村改水工程进行考核验收;对考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委、区政府成立区农村改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督查、指导各街镇农村改水工程建设,全程把好工程设计关、工程材料关、工程质量关、工程验收关。区政府与各有关街镇签订改水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街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人力、财力和精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实施改水工程,确保按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