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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12-06 11:16:26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 丁银,徭役,一条鞭法,等则,户口食盐钞

自明代后期到近代以前,丁银(亦称“徭银”“丁徭银”“徭里银”等)是各地官府除田赋以外的另一项基本税收。所谓丁银,就是官府按“人丁”计征银两的一种赋税。清代丁银的征收沿袭明制。丁银在明前期尚不存在,“明初但有夏税小麦,秋税粟米,及丝绵之征。百姓皆听役于官。十六成丁而役,六十而免,无所云丁银也。自后乃有银力二差,力差者差役也,银差者雇役也。又其后虽有二差之名,亦皆一例征银而已”。丁银的源头,主要是明代中后期赋役制度改革,将徭役折成银两后照人丁摊派转化而成,此外还有户口食盐钞等税赋的衍化。“一条鞭法”推行后各种按丁计征的税赋合一征收,成为日后的丁银。

一、从徭役到丁银

(一)明代前期:有徭役无丁银

明太祖制定了严格的户丁审编与徭役征发制度。“国初因赋定役。每十年,大造黄册。户分上中下三等。差役照册佥定”,“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又有职役优免者。役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泛,凡三等。以户计日甲役,以丁计日徭役,上命非时日杂役,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县验册丁口多寡,事产厚薄,以均适其力”,《明史》将明代的役归纳为里甲、徭役、杂泛三种,其中徭役(即通常所谓的“均徭”)是“以丁计”,即按照人丁征发。

明代徭役的审编周期,实地来看差异甚大,以广东肇庆府为例:“旧高要、四会、高明、广宁十年一编,新兴、阳江、恩平、德庆、开建五年一编,杨春、封川三年一编,有银差,即宋雇役法;有力差,即宋差役法。亦计银者,准工食也。”由于日后的丁银主要由徭役转化而成,加之明代丁银完全由地方支配,各地徭役编审周期的差异导致了明代后期丁银编审周期的差异。直至清初,各地“凡编审直省人丁,原无定期,或三年一次,或五年一次,或十年一次”,呈现多样化的特点。

(二)明代中期:按丁征银的萌芽

明中叶后,尽管朝廷有煌煌严旨令徭役均平:“凡遇审编均徭,务要查照律例,申明禁约。如某州县银力二差原额、各该若干、实该费银若干,从公查审,刊刻成册,颁布各府州县,候审编之时,就将实费之数,编作差银,分为三等九则,随其丁产,量差重轻,务使贫富适均,毋致偏累。”但实际上,徭役轻重不均,日趋繁扰,人丁隐匿以逃避差徭的现象日益凸现。嘉靖年间海瑞担任知县的浙江严州府淳安县,“查得通县洪武初人七万七千三百七口,嘉靖三十一年册止四万六千口。减额之多若此。自国初至今人口不啻数倍之矣,而以渐减额何?欺隐之弊也。然今日丁多止此差徭,丁少亦此差徭,丁多则散于众人而轻,丁少则积于数人而重。欺隐者为不肯欺隐者之害,为不能欺隐者之害。谓之不能欺隐者,如户有二三百丁,只报五六丁,户有三四丁者报二三丁,户只一丁者尽报之。隐者五六十丁役一丁,不隐者丁丁着役。孤丁得重役,由多丁欺隐者使之。一家隐丁则害及二三甲人,一都隐丁则害及二三都人,淳安县隐丁则害及他县,严州府隐丁则害及他府。”为解决应役人丁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明代中期,不少地方开始实行将徭役折银后按丁派征的方法。

福建各州县原本将官府所需物料责成里甲供应,使基层苛扰不堪。“正德十四年(1519年),沈御史灼欲民易办,始行八分法。每一丁岁征银八分以充岁办等料。唯差役仍旧十年一事。”八分法的最大特点是上供物料的征派形式由十年一轮的里甲徭役,改为每年向全体见在人丁派征银两,具备了丁银的特征。

与此同时,南直隶苏州府开始将徭役折银后按人丁、田地、山荡及其他产业分别派征(表1)。现在尚不能判定按丁、田等分派征银的徭役的具体名目,但从正德《姑苏志》的记载来看,应不包含里甲、均徭等主要役种。各州县分派的情况差别较大,丁银占役银的比例自1.7%至29.7%不等,每丁负担部分州县仅银一分,其他州县则为银三分。后一类县份的丁银比重明显高于前一类县份。明代的徭役征派由各地视具体需要而定,而徭役的折银分派亦是根据各地的具体状况安排,故而一府之内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四差”的按丁征银与一条鞭法的推行

里甲、均徭、驿传、民壮作为明中叶后四种基本徭役,合称“四差”。嘉靖年间,有不少地方尝试将“四差”徭役折算为银两后按丁征银。“四差”的陆续折银征收,给一条鞭法的推行铺平了道路。

1,驿传的按丁征银

驿传是官府为供官员公务往来和文书邮递设置驿站而征发的徭役。应役者不仅需要为往来人员置备骡马、器具、铺盖,还要为其筹措饮食粮草。而时至明中期,由于兵部滥发勘合,加之官员假公济私,应役者不堪重负,纷纷逃避,驿站系统面临崩溃的危险。一些地方州县尝试改徭役为雇募,将驿传的开支费用按照人丁、田地等摊派征收。按照嘉靖《宁波府志》记载:其时该府各县均实行这一方法,其中鄞县、慈溪、奉化三县是将田地折为人丁后,与实际人丁合计摊征(具体情况将在下文详述);定海、象山二县则是完全照田地摊派。而不涉及人丁。

2,民壮的按丁征银

民壮即为民兵,自弘治起,官府从里甲中拣选田多殷实的成年男丁应役,补充卫所军丁不足。然而到嘉靖年间,“民壮之设专为防守,而近多役占”,与原旨大相径庭。不少地方亦改行雇募。如扬州府仪真县,民壮、兵快等徭役均折银按丁征派。

凡户必计里编审丁银,官为立则。凡户上上每丁银二两,上中银一两五钱,上下银一两,中上每丁银六钱,中中银四钱,中下银三钱。下上每丁银二钱五分,下中银一钱五分,下下银一钱。通计三等人户每年出办丁银共一千一百六十四两八钱,但每审人户上上者仅数户,中三则者颇多,而下三则者为最众矣,此亦可以知土著人民户数之不加于他州邑矣。

凡丁银每岁各输于官,给民壮、兵快工食。

旧额本县民壮一百名,正德以前俱以丁粮编佥,自备衣甲、弓矢、器械差操。岁久累乏。嘉靖间变通,宜民只审丁银以给雇募。每名一岁该银七两二钱,百名岁该银七百二十两,外加巡江快手二十八名,巡捕二十名,巡盐一十名,每名每岁工食如民壮。又把截义官二名岁给工食各十两,俱丁银。

该县的丁银征派方式不是按丁均派,而是将人户根据资产状况分为三等九则,即“按户定丁”,丁银负担随人丁所在户等由高至下而依次递减,一名“上上丁”的丁银负担为一“下下丁”的二十倍。而与之相反,人丁数量则随人丁所在户的由高至下而递增,从上上则“仅数户”到下三则“最众”,呈金字塔状分布,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

3,里甲的按丁征银

里甲在明初负责催征赋税与公事传达,但到明代中叶,官府聚敛苛繁,凡祭祀、宴飨、营造、馈送等负担,都责成于里甲。浙江台州府,“里甲每十户户甲首一名,岁输一户应役,十年而周,谓之递年。旧例,止令输纳物料、供给差使而已。今则百凡官府所需,悉出于此。县取于里,里取于甲,而府又取之县。盖视景泰、天顺间不啻其几数十倍矣。厥后,有愤其弊者,乃更为丁田之制。今田既诡寄,丁亦隐匿而官府但随其现在以为科派。”由此可知,该府在弘治以前,就将里甲银按人丁、田地分派。严州府淳安县,嘉靖年间“里长十年一役,是在催征钱粮,勾摄人犯,他非所与也。流弊至今,官府中百凡用度,一一责之。初年所用尤微,至今则日增一日,每丁多则出银四两,少亦三两。自本县(即海瑞)到任以来,只科银二钱五分应用,百凡用度,尽出于是,用多日以用少日补之,不论阄分日期”。只因知县的更易,丁银的负担仅为原来的十数分之一,可见,当时的丁银完全是由州县自行支配的。

4,均徭按丁征银与一条鞭法的展开

均徭“有力役,有雇役”,雇役也即银差,由应役人丁向官府纳银代役;力役也即力差,由应役人丁承担劳力(亦可自行雇役)。应役人丁的负担轻重由官府参照其经济与家庭状况(北方门丁事产四者兼论,南方偏论田粮)加以征派,“令各处赋役,必验丁粮多寡,产业厚薄,以均其力,违者罪之”。然而,事实上,“所编之差有正银一两而止纳一两者。此必世豪汇缘者得之,有加至一二倍者以至数十倍者,此必平民下户无势力者当之,则患在不均……粮多殷实之家平日则花分诡计以图轻差,及至审编则营求贿嘱以脱重差”。一些力差,如输运贡赋的“解户”重役,本由上则户承担,但由于上户多方避役,多转嫁中下则户承担,令其不免破产逃亡,差役亦无法完成。不少地方官试图采用折价雇役的办法,解决百姓逃避力差的问题。如南直隶松江府:“系力差者计其代当工食之费量为增减,系银差者计其扛解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又其后派银雇役,力差变为银差,而听差并罢之矣。”

在力差逐渐转向银差的基础上,与其他三种徭役一样,明代中叶,均徭也开始分别按照人丁、地亩分派。正德年间,御史柳应辰奏言:顺天、永平二府“有司均徭当出于人丁,近年兼征地亩”。南方一些府县在嘉靖年间也对均徭役制实行改革,南直隶常州府:“嘉靖十六年,本府知府应??议得各县丁照黄册,田照实征,岁岁通编,每丁银一分,每民田一亩银七厘。……隆庆四年,复奉巡抚朱大器明文,议将均徭总作一条鞭法,将合县田地每亩派银一分六厘四毫,每丁派银二分二厘八毫(此外又有小人丁银五厘九毫三丝)。”浙江:“余姚、平湖二县,原著有均徭一条鞭之法,凡岁编徭役,俱于十甲内通融随粮带征,行之有年,事尤简便。概以十年之差,而责之一年,则重而难;以一年之役而均之十年,则轻而易。官免编审之劳,民受均平之赐。然人户有贫富不同,复将丁田分而为二:有田之丁及以田折丁者,每丁编银必增其数;有丁无田者,每丁编银量为递减,始于均平之中,曲寓存恤之意。”

均徭改革的关键在于:原本一般是十年一次结合资产状况对人丁编审差役,现改为每年分别按丁、田征派银两来进行雇募。“一条鞭法”的展开是在“四差”折银照丁、地摊征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应当指出,不同地域徭役分摊人丁、地粮的情况各不相同。如江西:“查得本省各项差徭,自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该前任巡抚都御史张酌定《赋役总汇文册》,内开南北京库漕运本折米银起运存留宗藩司府仓米皆出于粮,户口食盐起存钱钞则出于丁,唯里甲、均徭丁粮兼派。里甲一丁折米一石,均徭二丁折米一石,及查各该州县,有以粮独编驿传,有以丁粮配编民兵,有以丁折米独编民兵、全不编驿传者,各因丁粮之轻重而为之调停以免偏累。”这自然导致了日后各地丁银的来源、数额等的复杂多样。正因为丁银很大程度上由徭役转化而成,因此晚明及清代的许多记载中,丁银亦称为“徭银”或“丁徭银”。除均徭外,一些其他徭役也改为折银雇役的方式。在一些地方,丁银主要包括由均徭转化成的“均徭银”和由里甲派生的“里甲银”,故又被称为“徭里银”。

最早大规模推广“一条鞭法”的省份是江西,“(隆庆)四年(1570年)题准:江西布政司所属府州县各项差役,逐一较量轻重。系力差者,则计其代当工食之费,量为增减。系银差者,则计其扛解交纳之费,加以增耗。通计一岁共享银若干,照依丁粮编派。开载各户由贴,立限征收。其往年编某为某役、某为头户贴户者,尽行查革。如有丁无粮者,编为下户,仍纳丁银。有丁有粮者,编为中户。及粮多丁少,与丁粮俱多者,编为上户,俱照丁粮并纳,着为定例。”此后,随着“一条鞭法”的推广,丁银征收制度也在全国范围普遍确立。

明代以来“天下农民之病自江而南由粮役轻重不得适均,自淮而北税粮虽轻,杂役则重”,即大体说来江南田赋重而徭役轻简,北方田赋轻而徭役繁重。徭役折银后丁田分派,南北地域差异亦十分明显。“户口已载之黄册矣,此外复有审编丁则者,以江北税役比江南不同。江南田地肥饶,诸凡差徭全自田粮起派,而但以丁银助之。其丁止据黄册官丁,或十而朋一,未可知也。江北田稍瘠薄,唯论丁起差;间有以田粮协带者,而丁长居三分之二。其起差重,故其编丁不得不多;其派丁多,故其审户不得不密。期以三年为限,而法以三等九则为准,有不足九则者,亦不妨变通之以便民,此审编之大较也。”大体上,长江以北诸地徭役折银后大部分转化为丁银,比重通常在三分之二以上;而长江以南则大部分摊人田赋,仅少部分派于人丁。这就造成明代后期直至清代前期北方诸省人丁编审执行严格,且丁银负担普遍较重;而南方多数地方丁银负担相对较轻,且人丁编审日益形式化,以至在晚明即有若干州县试行丁银完全摊人地亩或田赋征收,成为摊丁入地的先行者。

徭役转化为丁银是赋役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嘉(靖)、隆(庆)后,行一条鞭法,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于是均徭、里甲与两税为一,小民得无扰,而事亦易集”。徭役改行雇募,不仅使官府的行政效率得以提高,民众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大大减轻,这对于发展生产、促进社会流动都有正面作用。

(四)特殊意义的人丁——“余丁”和“半丁”

1,田地折丁与余丁的出现

无论是明代还是清代,一些州县中人丁都有分、厘等零尾余数,称作“余丁”。“余丁”的出现,一般来说是以田折丁后合征丁银的结果。如宁波府 鄞县、奉化、慈溪三县采用以田折丁,与实际人丁合计的方式,因此人丁总数中均有余数。嘉靖《宁波府志》卷十三《徭役》记载如下:

鄞(县):该征四明驿水夫工食、船只铺陈什物支应等项银八百五十二两九钱七分三厘八毫并河南马价银四千五百八十六两五钱四分三厘八毫。本县人丁除免、逃、绝等丁外大约该七万八千七百四十五丁。民田地七千九百一十四顷六十九亩,每田地十亩折人一丁,共七万九千一百四十六丁九分。官田地一千三百三十八顷一十三亩五分,每田地二十亩折人一丁,共六千六百九十丁八分五厘。三项共一十六万四千五百八十二丁七分五厘,每丁派银三分三厘五丝五微一尘。

慈溪:该征车厩等驿水夫工食、船只铺陈什物支应等项银一千四百九十四两五钱五分九厘七毫并河南马价银九百六十两二钱四分六厘六毫,二项共银二千四百五十四两八钱六厘三毫。本县人丁除免、逃、绝等丁外该二万四千三百七十五丁。原额民田地四千七百五十六顷四十一亩五分九厘,每田地十亩折人一丁,共四万七千五百六十四丁一分。官田地四百六十七顷五亩七分,每田地二十亩折人一丁,共二千三百三十五丁二分八厘五毫。三项共七万四千二百七十四丁三分八厘五毫,每丁派银三分三厘五丝五微一尘。

奉化:该征连山、西店二驿步轿夫工食、铺陈什物支应等项银二千二百五十三两九钱四分三厘三毫四丝并河南马价银四百七十四两三钱三分六厘,二项共银二千七百三十两二钱七分九厘三毫四丝。本县人丁该三万九千一百四十一丁。原额民田地四千一百六十三顷五十八亩一分,每田地十亩折人一丁,共四万一千六百三十五丁八分一厘。官田地五百九十二顷九十一亩。每田地二十亩折人一丁,共二千九百六十四丁五分五厘。三项共八万三千七百四十一丁三分六厘。今议扣减逃、绝等丁银三百八十一两八分四厘,扣除该丁一千一百三十二丁六厘四毫,外实该丁八万二千六百九丁二分九厘六毫,每丁派银三分三厘五丝五微一尘。

这三县统一将民田地十亩折为一丁,官田地二十亩折为一丁,与实际的人丁合计通派丁银。同样,浙江新昌县亦是将田地亦折成人丁:

田土折丁则例:每民寺职田一十亩准丁一丁,民寺地五十亩准丁一丁,民寺山一百亩准丁一丁。均徭则例:每折丁一丁派银五分四厘八毫。均平则例:每折丁一丁派银一钱二分八厘。

田地折丁后,“人丁”一词已经与成丁男子的本意脱钩,纯粹作为一种纳税单位,其具体所指,必须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加以判断。清代前期鄞县、奉化等县的人丁长期含有零尾余数,其历史的源头便在此处。

2,半丁

明代差徭,视应役人丁的家庭资产情况区别佥派。时人何孟春在记述马役时写道:“前项丁地论丁则分乡逐里三等九则,务见某人、有何事产。除京官、军匠人等户内例优免外,其余不问豪民、黠胥逐一审实,各照养马丁数添编允佥。某应堪作一丁,某应减作半丁,与某朋作一丁,共若干丁,补足原额领养一马。”这里,资产殷实者一人视作一丁,承担全份徭役;次者减为半丁,徭役赋担亦相应减半,与另一人合力承担一份徭役。逃亡人丁与不成丁的差徭也照一般人丁减半,“至于逃绝人丁,原额注于实征册内,有据者照旧免编外,其新开逃绝遽难概免,合照不成丁则例,比实丁减半编差”。

当徭役衍化为丁银后,对于某些特殊情况的人丁,丁银减半征收,这就出现了“半丁”。“今载在《会典》者各项差役由银力均徭等件,近岁始通融为一条编,而有无粮者仍纳丁银,有粮有丁及粮多丁少、丁粮俱多一切照丁粮办纳,夫绝户逃亡既有所以处之矣,其余所征之丁亦乞大张告示,开载某郡某甲某户某人,或数丁或一丁或半丁,使人人自晓,不至有里递诳骗。”由此看来,一个实际纳税人,可能承担一份丁银,也可能承担多份丁银或仅缴纳半份丁银。这实质上同样说明,纳税册上的“人丁”在一些具体场合下是纳税的单位,与实际的人丁不完全等同。

(五)丁银的等则

明代后期丁银的派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人丁不分等则,每丁承担相同的负担,江南诸府大都属这一类型;二是按照资产状况将户分为不同等则,不同等则户内的人丁丁银负担轻重不等,北方州县多属此类。“北畿州县审编均徭,初止审三等九则户门,并不注定差银多寡数目。审定户则,然后通算三等人户,除役占优免外,该当差者共有若干丁,却算本州县银力差该用银共计若干两,方令三等九则户丁差等出银,期足供银差、力差之用而已”。

丁分等则,北直隶、山东等地一般是分“三等九则”。而即使在一府之内,丁银征派也会大相径庭。山东兖州府曹州下属曹县、定陶两县:“顾条鞭丁银……曹县丁不论贫富,每丁止编银七分二厘;定陶丁虽论九则,然上户一丁止于九钱;两县者外无余差,亦无余征矣。独(曹)州上户一丁编银九钱,兼编门银三十两;其余八则,每一户丁,门银各不下一二十两;至下户人丁,尚编银一钱。”随着明后期一条鞭法的深入推行,不少州县由“三等九则”渐转为单一等则。如山东青州府益都县,旧制户分九则,“自万历二十年条鞭之法行,户不分则,均之田亩,每丁例编银一钱七分,后因加派兵饷,增至二钱七厘。”而在江淮流域的凤阳府、淮安府、徐州,根据清代顺治年间《江南赋役全书》,明代晚期,徐州所属州县与凤阳府的多数州县人丁系分三等九则,定远、蒙城、盱眙系一则编丁,除此以外还有颍州丁分三则,颍上县丁分四则,泗州丁分五则的情况。淮安府更为复杂,多数州县人丁超过了九则(见表2):

清初的编丁制度沿袭明代。淮安府除赣榆县一则编丁,桃源县人丁分为“成丁”“朋丁”“寄丁”三项外,其余各州县的编丁均是在“三等九则”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将其继续细化,如山阳、安东、盐城、宿迁等县将“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则人丁各进一步分为三则。清河县在将人丁分为九则的基础上在一至七则中划出“半则”。更有甚者,海州将“下中”则人丁进一步分为中、下二则,将“下下”则人丁进一步分为上、中、下三则,其后再将每则丁分为三则,总共15则。邳州将“下中”“下下”则人丁进一步分为上、中、下三则,随后再将每一则细分为三至四则,加上“上中下”丁二则、“下上下”丁三则,总共有28则之多。人丁的等则如此繁杂,势必给吏胥放富差贫、敲诈勒索制造了条件,进一步促使逃避编审、隐漏人丁现象的产生,给官府的编审人丁与丁银征缴增添困难。时至清初,凤阳府除颍州外的所有州县均改行单一等则编丁,而淮安府、徐州所属州县则大多沿袭多等则编丁的旧例。

二、从户口食盐钞到丁银

明初虽无“丁银”名目,但存在按丁口征收的“户口食盐钞”(也称“户口食盐课”,简称“盐钞”“盐课”),这是丁银的另一来源。

户口食盐钞在明之前存在已久。明收始于永乐二年(1404年),“令两京官吏人等,及各处官民户口食盐,每岁大口纳钞一十二贯,支盐一十二斤;小口纳钞六贯,支盐六斤”。永乐四年,明确

规定“大口”为十五岁以上者,“小口”为十岁以上者,均须纳钞支盐(日后亦一度规定以米、钱代钞,数额亦有变化)。可见,户口食盐钞起初乃是官府计口配售食盐之法。不久以后,官府虽不再支盐,但仍旧向民众征钞。除了“未出女,及孤寡残疾、充军当匠亡故人口,免征盐钞”,其他全体官民均有缴纳义务,户口食盐钞衍化成为一种对全体丁口征课的人头税。

户口食盐钞与夏税秋粮一样,有相当部分需要起运上缴中央。“嘉靖六年诏,各处起运京库户口盐钞,今后每钞一贯,折银一厘一毫四丝三忽。每钱七文,折银一分。计钞一块,共折银四两。经收大户人等,不得分外科敛,侵欺入己。”在万历《会计录》中各州县的户口食盐钞额度均详细载明,而徭役折银则悉数由地方自行支配,故不见于《会计录》中——这是两者之间的重要区别之一。

“一条鞭法”推行后,徭役折成银两按丁征派,从而与户口食盐钞在实质上具有相近之处,唯相比之下,户口食盐钞的额度低于徭役折银。为便利征缴,官府往往将户口食盐钞并人徭役转化而成的丁银一并征收,如福建泉州府等地,“嘉靖七年,御史聂豹议将户口钞价并人八分料银内征纳”。由此,时人往往将户口食盐钞视为徭役的一种。“今日之徭役,其类有六:日银差,日力差,曰里甲,日额办,日杂办,日盐钞。”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2

(一)阿克苏局的设立

阿克苏铸钱局是在叶尔羌局设立后的第二年,即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立的,它是清政府在新疆设立的第二个铸钱局。因叶尔羌本地不产铜,当初设立叶尔羌局主要是为收缴并销毁原准噶尔普尔钱,即所谓“叶尔羌铸局为销毁原钱计”。①因此,在叶尔羌局设立不久,清政府即开始筹划在富产铜矿的东四城择地设局,来完成在新疆南路铸造、发行新货币的使命。阿克苏地区铜矿资源丰富,当地士绅也强烈要求设局铸钱。参赞大臣舒赫德遂向乾隆皇帝奏请在阿克苏设局,仿照叶尔羌局之例铸造货币,“阿克苏等城出产红铜,现据该伯克等恳请设炉铸钱,流通行使,并乞照叶尔羌之例,范为阿克苏字样。至工役器具,皆所必需……仍请于内地另行派拨。”②

乾隆认为“钱文为回民日用所必需,自应照叶尔羌例,一体鼓铸。”③遂批准了舒赫德的奏请。决定“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赛里木、拜城等7城所用钱文,就近在阿克苏鼓铸”④。铸钱所需铜料“以各城回民缴纳额铜,本城伯克交纳贡铜及官采铜斤开铸”⑤等三种途径解决。

阿克苏铸钱局不但在铸钱式样上“仿照叶尔羌之例”,技术及工匠上亦如“叶尔羌之例”,也是由宝陕局提供支持的。

据清代档案记载,乾隆二十五年十月,陕甘总督杨应琚根据乾隆批转的舒赫德奏请,“即饬行西安藩司挑选匠役,置办器具”,“刻速起程”。“随檄行西安布政使遵照(上年派往叶尔羌铸钱工匠的前例)办理”, 所“派工匠王绍等八名,俱系熟谙鼓铸之人”⑥(后又加派四人,共有工匠十二名),由西安理事同知苏龄阿率领,于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初十日从西安起程,前往阿克苏主持铸钱技术工作。

阿克苏局因技术工匠同叶尔羌局一样,完全来自宝陕局。因此,最初铸造的红钱,风格与款式也完全同叶尔羌局初铸的厚版乾隆钱。选用纯净红铜,每枚亦重二钱。主要供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焉耆)、赛里木、拜城等南疆东部地区城市使用。与供应西四城地区用钱的叶尔羌局南北呼应,共同承担了收缴并销毁原准噶尔普尔旧钱、铸造并发行统一的新货币的历史使命。

(二)阿克苏局沿革及大事纪要

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局,“仿照叶尔羌之例”铸造红钱。

乾隆三十年(1765),乌什回民为反抗当地阿奇木伯克及清朝官员的欺压,发动起义。清政府镇压起义后,以乌什为南疆总汇之地,将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迁往乌什,兼辖阿克苏及喀什噶尔。阿克苏驻防官兵也移驻乌什。为适应政治及军事上的这一调整,乾隆三十一年(1766)尚书永贵奏请将阿克苏钱局移往乌什鼓铸,阿克苏局议停。

嘉庆三年(1798),当乌什逐渐失去其在南疆的政治、军事重心地位后,参赞大臣长麟奏请将钱局于乌什仍移回阿克苏,准奏。于嘉庆四年(1799)移回阿克苏铸钱。

道光七年(1827)二月,扬威将军长龄在阿克苏局铸圆形方孔银钱,正面为“道光通宝”,背穿左右为满、维文阿克苏。重一钱,抵红钱十六文。仅用一年,就不流通了。

道光八年(1828),为平定张格尔叛乱,大军云集阿克苏,致使“银贱钱贵”。为解决这一“钱荒”困难,道光皇帝批准那彦成奏请,开始铸造“八年五” 、“八年十”钱,此为后来咸丰朝广铸大钱的先声。

道光九年(1829),将“当十”钱的比例由十分之三提高为十分之五,即“当五”、“当十”钱各占一半。

咸丰三年(1853),为赶铸大钱,阿克苏局又加炉两座。铸有面值为“当五”、“当十”、“当五十”、“当百”等面值的大钱。

咸丰五年(1855),停铸大钱,只保留“当十”一种大钱及一文小平红钱。

同治元年至三年(1862~1864),铸“当五”、“当十”两种钱币。

同治四年至光绪三年(1865~1877),因库车回民起义及阿古柏入侵,南疆失陷,阿克苏局被迫停铸。

光绪三年(1877)年底清军收复新疆,南疆各地币制混乱,亟待统一。

光绪四年(1878)初,帮办新疆军务张曜委派办理阿克苏善后委员易孔昭负责筹备重开阿克苏局,九月十五日正式恢复铸钱。原有炉六座,咸丰年间铸大钱又加炉两座。此时八炉全部开工,缓解了南疆“钱荒”。

光绪九年(1883),罗道长祜禀请:将铸局改归道署专办,行未久又停铸。

光绪十二年(1886),恢复铸钱,专收拜城生铜。

光绪十五年(1889)春,将铸局移至新城西门外,就老营房现成房屋修葺,以资鼓铸。

光绪十八年(1892),为省木炭,阿克苏局停炉移设库车厅鼓铸。自此阿克苏局再未恢复铸钱。

自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立,直至光绪十八年(1892)停炉移设库车止,阿克苏局前后历时约有131年,正式铸钱约有83年。先后铸有乾隆p嘉庆、道光、咸丰p同治、光绪等六个年号钱。为南疆各铸钱局中规模最大、铸期最长、年号最全、铸钱最多的钱局。

(三)那彦成的币制改革及其影响

那彦成的币制改革,是由平定张格尔叛乱的善后而引起的。张格尔是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孙,长期流亡浩罕汗国并受到庇护。在浩罕汗国统治者的唆使及支持下,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道光四年(1824)曾先后两次入卡作乱,都被清军驱逐。道光六年(1826)七月,张格尔第三次作乱,他利用和卓后裔的身份,进行宗教煽动,裹胁白山派信徒攻破喀什噶尔城,后又陷英吉沙、叶尔羌、和田等南疆西四城,全国震动。为平定张格尔叛乱,清政府任命伊犁将军长龄为扬威将军,调集大军三万六千人,集结阿克苏,经过将近两年的围剿,于道光八年(1828)初生擒张格尔,后被押送北京处死,叛乱被平定。为处理善后,清政府特派直隶总督那彦成为钦差大臣赴新疆南路巡查。经数月实地考察,那彦成向道光皇帝上奏,提出了众多改革措施,其中在货币问题上,提出了铸造“当十”红钱的建议。

当初,为平定叛乱,清政府先后调集了三万六千多人的平叛大军,多系内地调来,携带军饷多为白银,云集在阿克苏,致使当地“银贱钱贵”。在平叛紧张之际,阿克苏铜厂官兵亦曾调赴前线作战,铸钱局更是一度“暂时停铸”,致使银钱比值大幅波动,由嘉庆至道光初年的一两白银兑红钱二百五十至二百六十文,变为道光七年的八十至一百文红钱。大军撤走后,“钱贵”现象依旧,“食用因之增昂,兵民甚属拮据”。⑦如增加红钱的铸量,则铜量不足;如减重,亦不足取。无奈之下,那彦成建议发行大面值货币,即铸行“大钱”,在原“当五”钱之外,另铸“当十”钱。“所铸钱文,模式围圆,较当五钱加宽一线,背面各添铸‘五’字、‘十’字,以志区别。按银一两合钱一百一十文,……即可照数少调内地经费”。⑧

对那彦成的币改建议,道光皇帝谕批为:

“普尔钱以一当五,行用多年,兹那彦成等请改铸当十钱,相间通用,事属创始,必须试行无弊,方为妥协。著详加体察,如果通行便利,固属甚善,倘有轻重搀杂,格碍难行之处,即据实奏明停止。将此谕令知之”。⑨

虽然态度很慎重,但基本还是同意的。那彦成遂于当年试铸了“当五”、“当十”钱,并于第二年即道光九年将“当十”钱的比例由十分之三提高为十分之五,即“当五”、“当十”钱各占一半。

“当五”即指一枚红钱当五枚制钱,这原本就是红钱与制钱的兑换比值,所以“当五”钱实际仍为一文的小平红钱。“当十”是指一枚红钱当十枚制钱,相当于两枚小平红钱,即为折二红钱,实际上是一种大钱。又因为铸有道光八年,因此,道光“八年五”、“八年十”又是一种既纪年又纪值的钱币,这是一种崭新的钱币命名形式。

那彦成的币改客观上增加了红钱的铸币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南疆的“钱荒”,也节省了铸钱费用,按那彦成奏折中估计,每年可节省白银三千三百两左右。这都是积极方面的作用。但也产生了深远的消极影响,以后,南疆各铸钱局所铸小平钱必须加铸“十”字,否则当地维吾尔族民众认为不是官铸钱,只能折半使用。它更是后来咸丰朝广铸大钱的滥觞,并成为主张铸大钱者,如御史张修育等的现实依据,⑩影响远远超出了新疆,在清代货币史上亦占有重要地位。

(四)阿克苏局铸行的圆形方孔银钱

道光七年(1827)二月,为镇压张格尔叛乱,大军云集阿克苏,出现了“银贱钱贵”红钱稀少的“钱荒”。扬威将军长龄奏请在阿克苏局铸造红钱式样的银钱,“阿克苏局内采买铜斤甚少,不敷鼓铸。查有口内解到小锭盐课银五万两,口外向不通用,据局员禀称,请将此项银两照普尔红钱之式,改铸银钱,每银钱一个,计重库平一钱,加以火耗,抵作普尔红钱十六文,……与普尔钱兑用,回户商民亦俱乐从”。(11)该银钱圆形方孔,正面为汉文“道光通宝”,背穿左右铸满、维文阿克苏,完全仿照红钱式样。重库平一钱,抵红钱十六文。但仅仅使用一年,就不再流通了。

估计可能一方面是因为与红钱折算为一比十六,计算、使用多有不便;另一方面市民恐“以银铸钱,或有铅铜掺和,未得足色,不愿行使”。(12)但它说明,当年为解决“钱荒”的困难,在筹划于道光八年铸造“当十”大钱之前,阿克苏局已先行于道光七年铸造了圆形方孔的“道光通宝”银钱,因折算不便,又恐搀杂造假,当第二年,即道光八年(1828)那彦成奏请铸造“当五”、“当十”红钱,缓解“钱荒”压力后,自然也就不再需要铸造银钱了。但是此“道光通宝”银钱却是清代新疆铸造的最早银币,也是新疆历史上铸造最早的圆形方孔银币。因铸行时间短而数量稀少,十分珍惜难得。

(五)阿克苏局铸钱数量

阿克苏局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初设时,就有钱炉6座,设管理钱局把总2员,钱局兵有60人。咸丰三年为赶铸大钱,阿克苏局又加炉2座。光绪四年恢复阿克苏局铸钱,原有钱炉6座,外加咸丰年间铸大钱添加的2座,共有钱炉8座,钱匠20名,夫役109名,泥木铁匠12名,共141名。

还另建有温巴什铜厂,设管理铜厂游击1员,把总1员,经制外委2员,兵丁298人。铜厂采铜,钱局铸币,分工明确。

阿克苏局在实际开炉的83年中,共铸红钱总数约为二十五万九千八百二十串零九百一十二文。具体如下:

自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立至道光七年(1827)这一阶段,实际铸钱有34年,每年铸钱约二千七百串,共铸钱约九万一千八百余串(表1)。

自道光八年(1828)至同治三年(1864)这一阶段,实际铸钱有36年,共铸钱约九万二千六百六十二串零十一文(表2)。

自光绪四年(1878)至光绪十八年(1892)这一阶段,实际铸钱有14年,共铸钱约七万五千三百五十八串九百零一文(表3)。

(六)阿克苏局在新疆铸钱局中的地位

阿克苏局是新疆七个铸钱局中最大并且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在清政府统一南疆币制、推行红钱的过程中,它都承担了中坚、核心的作用。在新疆各铸钱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体体现在:

1.为新疆最大的铸钱局,承担了铸造并发行新货币的历史使命。

阿克苏位于塔里木盆地北沿中段,“为南路适中之地”,所辖库车、拜城、沙雅等地都是新疆最富铜矿资源的地区,也是历史上新疆最早开矿冶炼的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铸钱条件。因此,在乾隆设立钱局时,即开炉6座,咸丰年间铸大钱时,又添加2座。光绪四年九月恢复铸钱时,8座钱炉也是全部开工。因此,阿克苏局是新疆规模最大的钱局,也是铸钱最多的钱局。承担了铸造并发行新货币(即红钱)的历史使命。

2.促进了南疆特别是东四城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

清朝统一新疆之前,即在叶尔羌汗国及准噶尔汗国时期,新疆南路东四城的阿克苏等地虽然产铜,并向叶尔羌输送铸钱铜料,但“其阿克苏诸城向不用钱,或以银买卖,或以田地及货物牲畜互换”,(16)准噶尔汗国也只征收实物税。这说明当时以阿克苏为中心的东四城地区,交易时不用准噶尔普尔钱,而是使用白银,或是以物易物,商品经济还很不发达。但是,自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立阿克苏铸钱局后,东四城有了就近的铸币中心,所铸钱币亦主要供应东四城地区使用,促进了当地商品经济的发展。因为,从这时起,清政府对东四城地区也已逐渐开始征收额赋普尔了(即红钱)。 (17)

3.首创“当十”钱,影响深远。

道光八年,为解决“银贱钱贵”的困难,根据那彦成的币改建议,阿克苏局铸造了“道光通宝”背标注“八年十”的红钱,即首创了“当十”钱,影响深远。因为,自此以后,南疆各局铸钱必须“下仍用十字,以顺舆情。盖缠民不知用意,近来铸钱,无‘当十’字样者,缠民疑非官制,不肯行用。故西四城用钱,以无‘十’字之新钱,只作半文使用”。(18)另外,“当十”钱实际上是道光朝铸造的大钱,亦是后来咸丰朝广铸大钱的先声。它甚至成为后来主张铸大钱者的现实依据。其影响所及,已超出了新疆范围。

4.铸造了新疆最早的银币。

道光七年(1827)二月,扬威将军长龄奏请在阿克苏局铸造的、红钱式样的圆形方孔银钱,不但是清代新疆铸造的最早银币,而且也早于内地的早期上海银币(铸于咸丰六年)及早期福建银币(同治三年)。正如穆渊教授指出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由称量货币向计量货币发展的历史趋势,仍有一定的意义”。 (19)

5.是铸造红钱种类最齐全、年号最完整的钱局。

在清代新疆七个铸钱局中,阿克苏局虽然不是设立最早的,也不是最后关闭的,甚至实际铸钱时间也没有宝伊局长,但它却是铸造红钱种类最齐全、年号也最多的钱局。如:红钱种类上有无纪值的小平钱、当五的小平红钱、当十、当五十、当百等大钱;年号上先后铸有乾隆p嘉庆、道光、咸丰p同治、光绪等六个年号钱(仅缺宣统)。为南疆各铸钱局中规模最大、铸期最长、年号最全、铸钱最多的钱局。

二 阿克苏局所铸钱币及版别分类

乾隆通宝

乾隆朝阿克苏局所铸红钱与叶尔羌局同期铸钱风格近似,铜质纯净,钱体厚重,文字工整。均为背穿左满文阿克苏,穿右维文阿克苏。所见减重钱悉为嘉庆以后各朝遵例补铸,以光绪朝为最多。

1.方头()通(当朝铸)

2.角头()通(当朝铸)

3.

4.穿上大圈文

5.阿十

6.当十

7.穿上九

嘉庆通宝

阿克苏局为嘉庆年南疆唯一铸钱局。背穿左右满、维文阿克苏。

小吉

大吉

道光通宝

阿克苏局为道光年南疆唯一铸钱局。小平钱有铜质和银质两种,银质为道光七年(1827)二月,扬威将军长龄所铸。道光八年(1828)那彦成奏请铸以一当十的“八年十”大钱,首开全国铸大钱之先河。背穿左右满、维文阿克苏。

1.道光通宝银币

2.八年五

3.八年十

4.阿十

咸丰通宝(重宝、元宝)

咸丰三年(1853),阿克苏局紧随内地钱局开始鼓铸咸丰大钱,铸有当十、当五十、当百三种大钱。背穿左满文阿克苏,穿右维

1.当五

文阿克苏。数量较南疆其他各局为多,版式亦较丰富。

2.当十

3.当五十

4.当五十(大样)

5.当百

同治通宝

同治四年(1865),因阿古柏入侵,阿克苏局被迫关闭,直到光绪四年,才重新开炉。所以当五、当十钱,均应铸于同治四年前。背穿左右满、维文阿克苏。

1.当五

2.当十

光绪通宝

光绪四年(1878),重新开炉铸钱,中间停铸3年,直到光绪十八年(1892)移局库车,此后,再未以阿克苏局名铸钱。背穿左右满、维文阿克苏。

1.阿十

2.阿十(维文下接圈文)

3.阿十

附:热西丁红钱

库车热西丁和卓,于同治三年(1864)在库车自立为汗,建立政权,仿库车局折二红钱形制造了圆形方孔维文红钱。有库车版、阿克苏版两种。

阿克苏版:铭文与库车版完全相同,唯将背面“Kucha(库车)”改为“Aksu(阿克苏)”。数量、品种都少,无纪年,亦无记值。

注释:

①④(18)《新疆图志》卷三十四《食货》三《钱法・铜币二》阿克苏局(附库车铜币)。

②③ 《清实录高宗朝》卷六二四,乾隆二十五年十一月癸卯。

⑤《西域图志》卷三十五《钱法・炉局》。

⑥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史档・军机处录附・财政》三十二。

⑦⑧(12)《钦差大臣那彦成摺――铜斤缺乏请加铸当十普尔钱》(道光八年三朋二十四日) 《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清政府统治时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华书局1964年9月。

⑨《清实录宣宗朝》道光八年四月辛卯。

⑩《御史张修育摺――建议仿普尔当十钱例铸大钱》(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七日)。

(11)《扬威将军长龄片――请于阿克苏铸普尔式银钱》(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

(13)(15)(17)(19)引自穆渊《清代新疆货币史》,第53页,新疆大学出版社,1994年10月。阿克苏局每年的铸钱情况,均大体与嘉庆九年(1804)相同。

(14)引自《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上册“清政府统治时期”,第90~94页,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华书局1964年9月。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3

洋务运动推动了这一措施的实施,一些晚清大臣和督抚将军开始向国外购买机器,学习西方用机器铸造贷币,铸造银币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光绪十二年(1887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奏请试铸银币,光绪十六年,广东首先开始成规模地铸造银币,正式掀开了中国近代币制的序幕。光绪二十年,清廷见广东、湖北铸行银币有一定成效,便下令各行省设立钱局铸行银元。光绪二十二年,北洋机器局改建并添置机器铸造银币。十二月,云贵直隶总督王文韶奏“臣覆加查核,章程尚属周妥,银元式样亦甚精致,其成色分量多系仿照墨西哥鹰洋之式,与广东、湖北式样亦属相当,可通行无滞。”与北洋机器局同时期开始铸行银币的还有四川、福建、江苏、吉林等省,其他各省银币都将纪重标注在币面,唯独北洋机器局银币却采用“圆、角”计值,而历经近3年铸行流通后再度改回纪重货币也是有原因的。

北洋机器局一度成为早期铸行机制银币的生产厂之一,自光绪二十二年开始投产,至光绪二十六年в诎斯联军战火,共铸行银币5年。其中二十二年(图1)、二十三年(图2)、二十四年(图3)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采用“圆、角”计值的货币,且制作精良,规格统一。以二十三年为例,每年铸行皆有一圆、五角(图4)、二角(图5)、一角(图6)、半角(图7)大小5种规格。铸行的跟币又以二十二年居奇,二十四年较为常见,其中二十三年t以版e多样,工艺精美,铸行量小,历史悠久,存世稀少,从而受到广大收藏爱好者的追捧。

以二十三年“壹圆”银币为例,正面周边为“大清光绪二十三年北洋机器局造”,中环满文,意译同上,内圈足计值“壹圆”,汉满文字对应有序,布局整齐。背面周边英文“TA.TSING.TWENTY THIRD YEAR OF KWANG HSU(二十二年没有TA,TSING),PEI YANGARSENAL”,意思是“大清光绪二十三年,北洋兵:工厂”。共龙身盘踞团云之中,活灵活现,虽历经百年却风采依旧。据直隶总督王文韶奏报:“光绪二十二年,先就已到及自制各件,分别安设,饬匠讲究模范,务需精致周密,以防诈伪。次t轻重成色,当准墨西哥鹰洋之式,以期便于流通,不得稍有参差。其式样t一面龙文,一面Y字曰大清光绪某年北洋机器局造,儿壹圆、五角、二角、一角、半角,文概从同。又敬镌满文,遵国宝圜法例也,背增英文,便中外流通也。”从诸多历经流通的存世品上看,北洋机器局银币制作规范,工艺考究;字迹清晰,苍劲有力;龙纹图案大多完整,龙鳞片片可寻,银币内外边齿齐全。

北洋机器局铸行“圆、角”汁值银币自光绪二十二年七月试铸,至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曰停止,铸期不足3年。“按月结报北洋大臣察覆,凡十六结,计成大小五种,合整元二百六十四万五千零七十七元七角。二十三年十一月壹千盈余有限,十二月后行用渐畅,每月盈余七八千两不等,计共盈余银七万两有奇。”由此可见,通过自铸银币能够为统治阶级挽回外国银币侵入而流失的利益。由于铸行银币在情感上是想抵制外国银币,在流通领域只不过是为了弥补制钱行用的不足,根本没有建设新货币制度的打算,因而北洋机器局计值银币仅铸行3年便出现诸多问题。人们没有以“圆、角”为单位进行交易,北洋机器局银币仍需当作“七钱二分”银两在市场上流通。中国近代币制因为没有主辅币制度,清廷铸行银币后,银币和银两之间的价值每天发生波动。而西方国家的银闸却早巳走出纪重货币的阴影,各国纷纷抽象出来自己的非纪重货币,诸如“元”“镑”“法郎”等纯货币单位,并按照枚数使用。西方货币学理论将汜账单位作为货币很重要的功能,住此基础上,人们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到贷币实际是衡量万物的“纯价值体”,而不是货币所穿贵重外衣的价值。住中国,直到民国后,标有“圆”而不再纪重的局面才得以慢慢打开。从仿铸外国银币、自铸银币到真正步入近代货币体系,中国花费了近100年的时间。北洋机器局看似先进于其他省份的计值银币上演丁一场“木偶剧”,受经济规律影响,计值银币失去其意义,最终回归纪重银币的道路。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4

吴健民是一名红军时期参加革命的老战士,惠来革命先驱者吴华胥之子。从小在革命家庭的熏陶下,有一颗爱国爱民之心。

20世纪30年代初期,日本帝国主义在不断膨胀的欲望和野心驱使下,始了吞并中国的侵略行动,在我国制造了“九一八”事变。当时吴健民还在香港读书,参加了学生声讨日本侵略者的游行活动。1936年下半年,参加了党的组织,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经组织批准回到惠来县立中学新办的高中部读书。在学校中,他与爱国进步学生组织《若风壁报社》,展抗日救国宣传。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在惠来地下党领导人陈绍贡领导下,参加组织惠来青年战时工作团,进行抗日救亡宣传活动。不久,在中共韩江和汕头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以战时工作团为基础,组成了惠来青年救亡同志会,出版了《救亡导报》作为抗日宣传资料。当年8月,受党组织委派,又在惠来县立中学发起组建了“银河剧社”。10月,联络了上海学生救国会工作队员方若琪、潮州韩汕师范学校学生方乃钊、在汕头参加革命活动的方大光,以及在县立中学任教的张学武、进步学生方茵明等,剧社的组织范围扩大,将剧社改组为惠来县爱国青年团体――银河剧团(意思是由无数星星组成一条银河,象征大家团结抗日)。剧团于惠城镇石路东仓角吴氏“五乡祠”成立。剧团成立后,提出“戏剧为反帝反封建服务”的方针,组织50多人的宣传队伍在五乡祠排练,演出于惠来、陆丰、普宁、潮阳、揭阳的山区、沿海100多个乡村,自编自演《冰天雪地》、《防寒》、《放下你的鞭子》、《北地狼烟》、《大地回春》、《烽火》、《赤叶河》、《桃花源》等近百部抗日剧目,揭露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抗日情绪和英勇歼敌的民族精神。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宣传后,纷纷献出钱币财物。募集而来的大批物资用于支援前方抗日。剧团还出版了《戏剧战线》、《星星木刻》等书刊,不仅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也在中间或较落后阶层产生积极的影响,更广泛地团结抗日人士。抗日的戏剧在如火如荼的救亡运动中大发展,在潮汕众多演剧队中,惠来银河剧团是最有影响的三支演剧队之一。该剧团不但在抗日战争时期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后来在解放战争中也起着重大作用,为惠来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1938年底以后,吴健民调离惠来,在潮普惠中心县委任青年部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职。为充分发挥银河剧团比较隐蔽、有利统战工作、有利宣传发动群众等特点及有利条件,惠来县委决定,在银河剧团中发展党员,建立组织,作为在剧团中贯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核心力量。吴健民兼任领导剧团的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抗日救亡运动的实际考察,在剧团中发展党员20多人,建立了党支部。以“五乡祠”为隐蔽据点,把党支部设于该祠展工作。1938年9月以银河剧团作掩护,于“五乡祠”内同时创办惠来大众学园,作为培养党员的园地。学园的主任为方若琪,张学武、方志星、陈家洋等为义务教师,以《论持久战》、《民族统一战线》、《论青年问题》等抗战题材的文章为教材,师生边学习理论,边参加抗日宣传活动。当时学员50多人,主要是家庭贫困无法进公立学校就读的进步青少年,或是受革命影响走出家门的女青年等。学员不仅学文化,学习抗日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方面,还参加抗日活动,从理论到实践接受革命的锻炼,成为抗日骨干。当年冬,党先后在大众学园中吸收方文瑞等为党员,同时建立大众学园党支部。该支部也设于“五乡祠”。1944年中共大众学园党支部并入中共银河剧团总支部。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5

第一条  为深化我市的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鼓励职工买房,规范个人住房信贷行为,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个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时,其不足部分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按时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四条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受市房委会委托承办房改金融业务,在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承办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贷款的对象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对象是我市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的职工。

第六条  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工作的职工,具有有效居留身份,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购买住房,并已签订购房合同;

3.已交纳3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售房单位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同意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售房单位负责将借款申请人所购房产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送交银行抵押保管;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有关借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

4.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的对帐单;

5.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  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公布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住房商业性贷款补足。

第九条  贷款期限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期限根据个人贷款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住房商业性贷款期限一致。

第十条  贷款利率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贷款利率,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程序

1.借款人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书,并同时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2.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受理银行审查同意,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所有手续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

3.借款人必须将所购住房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由贷款受理银行保管。

第十二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分为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人必须为同一银行,其发生日必须为同一天。借款人必须按贷款合同规定,向贷款银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该组合贷款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由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调拨至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应在5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划转至办理组合贷款银行。

第十四条  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银行应在每月收到贷款本息后,按约定时间,将其中应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帐户。

第十五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应当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至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第五章  贷款抵押、保险及保证

第十六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将所购住房抵押,并向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第十七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所购住房必须在借贷前一次性办理抵押房产的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抵押人在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时应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人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八条  借款人没有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约定履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义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责任或按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  借款人承担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的费用。

第六章  贷款的偿还

第二十条  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本息均还和月均(递减)偿还的方式,由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每月还本付息的数额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一条  贷款期内,借款人因非正常原因停止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自停缴的当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改按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应恪守信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收取逾期利息,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抵押房产进行折价拍卖、变买及追索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等措施。

1.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还本付息,经催收无效的;

3.借款人未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书面同意,将抵押房产转让、出租、赠与、改建或重复抵押造成银行抵押权丧失的;

4.借款人还款能力或保证人担保能力降低,从而影响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

5.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赠人;

6.借款人死亡而继承人或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义务或出现本条所列情况的;

7.借款人提供虚假手续造成贷款损失的,保证人要承担其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对抵押物进行处置时,应采取转让、拍卖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如果要求解除或改变原合同内容,须书面通知对方,在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双方及保证人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DEA;商业银行效率;规模报酬

一、引言

银行的效率是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投入和产出的对比关系,与生产实物产品的制造型企业不同,作为银行,它同时是中介服务和一系列金融产品的提供者,这种特殊性给如何定义一个银行的产出和投入带来了困难。但是作为本文研究的上市公司,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应该是其经营的最终目标。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又是达成这一目标的最重要手段。

银行效率是衡量其资源配置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是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集中反映。对银行效率进行评价,可以使银行了解到自身的资源配置是否达到最优状态,进而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改进措施,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文献综述

对商业银行效率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大规模的合并浪潮使银行的业务日趋综合化,由此带来的一个问题是这样大规模银行的出现是否有利于银行运作效率的提高,在此背景下美国和欧洲的一些学者开始了对商业银行效率的研究。目前研究对象已经扩展到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商业银行。国内对银行效率的研究起步较早, 但大都偏向于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则出现得较晚, 直到 2000 年才开始出现一些以前沿分析法为基础的定量研究。

Rangan等人采用 DEA方法对 1986年美国 215家银行的效率进行的实证研究表明 ,这些银行的技术无效更多是由纯技术无效引起的[1]。Fukuyama采用 DEA方法研究了日本 1990-1991年度 143家银行的效率 ,得出同样的结论[2]。

魏煜和王丽( 2000)运用DEA方法,定义了三种投入(劳动力,实物资本和可贷资金)和两种产出(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 ,研究了1999 年12家商业银行的效率, 认为其它银行的平均技术效率远远高于四大银行的平均水平;相比较而言,四大银行的技术无效由纯技术无效引起, 而其它银行的技术无效则是由规模无效引起[3]。

张健华(2003)定义了股本、固定资产和各项支出作为三种投入变量, 存款、贷款和税前利润总额作为三种产出变量并利用Malmquist指数模型对它们的效率状况作了综合的分析与评价, 结果表明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效率最高, 城市商业银行效率最低[4]。

李琪等( 2005)则定义了劳动力、营业费用、核心资本,存款四个投入变量和利润一个产出变量,对我国 13家商业银行 2001 年的数据进行了DEA分析,认为国有银行全部为非DEA有效,且总体效率显著低于股份业银行,且国有商业银行基本纯技术无效,全部规模和规模效益递减, 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纯技术效率、效率方面要有效得多[5]。

储俊(2007)基于2004年的数据,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我国 13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效率进行了测度。研究的结果表明我国商业银行显示出了较高的纯技术效率, 但总体效率和规模效率较低, 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处于规模递减阶段, 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处于规模不变和递增阶段[6]。

三、DEA效率评价模型

3.1 DEA方法简介

数据包络方法由Charnes,Cooper和Rhodes于1978年提出,该方法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以凸分析和线形规划为工具的一种评价方法,应用数学规划模型计算比较决策单元之间的相对效率,对评价对象做出评价,它能充分考虑对于决策单元本身最优的投入产出方案,因而能够更理想地反映评价对象自身的信息和特点;同时对于评价复杂系统的多投入多产出分析具有独到之处。

3.2 DEA的基本模型和原理

DEA有效性的评价是对已有决策单元绩效的比较评价,属相对评价。

设有n个决策单元(j=1,2,…,n),

每个决策单元有相同的m项投入(i=1,2…,m)

和相同的s项产出(r=1,2…,s)。

用xij表示第j单元的第i项投入量,

yrj表示第j单元的第r项产出量,

其投入产出情况如下图所示:

通过适当选取值Vi (i=1,2,…,m)和Ur (r=1,2,…,s),使对j=1,2,…,n,有hj≤1,则对第j0个决策单元的绩效评价可归结为如下优化模型:

这是一个分式规划问题,可通过下述Charnes-Cooper变换,转化为一个等价的线性规划问题。

这个模型的含义是:如果的θ最优值小于1,则表明可以找到一个假想的决策单元,它可以用比评价决策单元更少的投入,获得不少于被评价决策单元的产出,从而表明被评价决策单元为非DEA有效,只有θ=1时,才表明被评价的决策单元DEA有效。

上述 CCR 模型主要是在假设规模收益不变的情况下用于评价 DMU总体效率的最优值θ*,它可以进一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反映了评价对象当前的生产点与规模收益变化的生产前沿之间技术水平运用的差距, 而规模效率则反映了规模收益不变的生产前沿与规模收益变化的生产前沿之间的距离。

为判断非 DEA (CCR)有效的决策单元是否具有技术有效性,可以将 CCR 模型与BCC模型配合使用,在CCR模型中增加约束条件Σλj=1,即可得BCC模型[9.10]。

四、指标的建立和样本的选择

4.1 决策单元的选取

DEA方法可以对比较对象之间的相对有效性进行评价。为了正确地运用 DEA方法 ,得到科学的评价结论和有用的决策信息 ,必须正确地选择决策单元 (DMU)。

为了保证计算结果的正确性,DMU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各DMU应该具有相同的经营目标,经营工作性质应该相似。

(2)各DMU之投入,产出项目相同。

(3) 经验上讲,DMU个数应该为投入项和产出项个数之和的两倍以上,其分析结果才较为可信。

本论文选取在中国上市的13家国内银行作为决策单元,这十三家商业银行包括三家国有银行,七家股份制银行和三家城市商业银行,样本能够反映中国银行业的基本情况同时也满足以上提出的DMU筛选的三个条件,分析的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解释力。

4.2 投入产出项的选取

合理定义投入与产出,是正确利用DEA技术测定企业效率的一个关键。由于银行主要扮演金融中介的角色,其经营过程表现为资金的流入和流出, 在投入与产出上不容易界定,何种金融服务应该作为银行业的投入和产出,至今难以达成共识。

国际学术界对银行业投入和产出的定义方法通常有三种:(1)生产法。将银行视为金融产品的生产者,存款账户数和贷款笔数等均视为其产出, 投入为资本和劳动力等。(2)中介法。视银行为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中介机构,存贷款金额均作为其产出, 投入一般选择资本和劳动力等。(3)资产法。也视银行为金融中介者,但只有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才作为其产出,存款作为负债不计入产出。

综合考虑以上三种定义方法,银行业务的特点和相关数据的可得性,本论文选取固定资产数,存款数,员工数作为投入变量;净利润和贷款及垫款总额作为产出变量。

五、实证结果和分析

本论文利用DEAP 2.1软件对以上数据进行处理,首先利用CCR模型计算出各银行的总体效率,然后利用BCC模型计算出纯技术效率,两者的比值就是规模效率。计算结果见表2:

通过以上的数据,我们的分析如下:

计算的结果符合经验判断,三家国有银行全部非DEA有效,其总技术效率的平均值(0.712)低于总体国内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平(0.899),而且与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均植相比有一定差距。在三家国有银行中,建行表现出最高的总技术效率,但仍然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七家股份制银行表现出良好的总技术效率水平,除交通银行和华夏银行之外的五家均为DEA有效,总技术效率值为1。其中华夏银行总技术效率水平为0.95,接近有效;交通银行表现欠佳,总体技术效率水平为0.785,与其他股份制银行的差距较大。三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总技术效率水平均值为0.942与股份制银行的表现基本持平,其中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均为DEA有效。按总体平均值来排序,总技术效率水平上股份制商业银行优于城市银行,而国有银行最低。

笔者认为,造成国有银行效率普遍低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市银行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问题。三家大型国有银行作为央行的下属机构,担负着执行货币政策,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履行政府财政政策的责任,正是这种多个角色的扮演,使其无法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行事,导致效率低下。

在十三家上市的银行中,除华夏银行都达到了纯技术有效,说明在技术水平上,各家银行基本不存在差异。

在规模效率上三家国有银行无一例外的表现出规模报酬递减。说明国有银行可以通过缩减资源的投入量来达到最佳规模。数据反映了国有银行内部普遍存在着资源浪费的问题。七家股份制银行中交通银行表现出规模报酬递减,其应该在经营上,更加注意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资源的使用量以达到最佳规模。华夏银行表现为规模报酬递增,通过增加资源的投入,其可以获得更佳收益。在三家城市银行中,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表现出规模报酬不变,而宁波银行的规模报酬递增,需要增加投入以获得更大收益。

六、结论与启示

通过运用DEA对国内上市的十四家不同性质的银行进行分析,数据显示在纯技术效率上各家银行之间不存在差距,基本上都达到了有效。而总技术效率没有达到DEA有效的原因主要在于规模效率较低。其中国有银行变现为报酬递减,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银行主要表现为规模报酬递增。为了使总技术效率达到最优,国有银行应该适当减少投入的规模,而股份制银行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增加投入而实现更大规模上的产出收益。

参考文献:

[1]Rangan N, Grabowski H Y,Aly Pasurka C. The technical efficiency of US banks[J]. Economics Letters, 1988, 28 (2): 169-175.

[2]Fukuyama H. Technical and scale efficiency of Japanese commercial banks: A non-parametric approach [J]. Applied Economics,1993, 25 (8) : 1101-1112.

[3]魏煜,王丽.中国商业银行效率研究:一种非参数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0,(3).

[4]李琪, 李光泉,韩泽县.我国商业银行效率评价DEA模型[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

[5]张健华,我国商业银行效率研究的DEA方法及1997- 2001年效率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3,(3).

[6]储俊, 基于DEA模型的视角对我国商业银行效率的实证分析[J].海南金融,2007,(6).

[7]Charnes A ,Cooper W W ,Rhodes E. Measuring the efficiency of decision making units [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1978,2(6):429-442.

[8]Charnes A, Cooper W W, Golany B, et al .Foundations of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for Pareto-Koopmans efficient empirical production functions[J]. Journal of Econometrics, 1985, 30 (1-2): 91-107.

[9]魏权龄,数据包络分析(DEA)[J].科学通报,2000,45(17):1793-1806

[10]魏权龄,评价相对有效性的DEA 方法.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8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7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席卷而来,等待着中国房地产业的,是从“泡沫”进入“冰窖”的一次旅程。而国家为了刺激内需,新政频出。2008年10月22日,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此举无疑吹响了“救市”的号角。

然而,自央行新政出台以来,各大商业银行却迟迟未见动静。直到新年钟声敲响之时,各大行才终于松口,愿意以七折的利率向存量房客户提供贷款。可复杂的申请程序,以及苛刻的条件,将大量存量房客户挡在了门外。央行出台的“七折新政”,一头撞上了各商业银行的“软抵抗”。

10月维新

这一轮房地产政策的调整,始于2007年9月。当时对于一路飙升的房价,中央政府祭出了控制二套房贷的绝招。随着严厉的宏观调控手段,原本火热的市场迅速进入冷冻期:成交量急剧萎缩,原本高歌猛进的房价,也变成了被套上缰绳的野马。

然而,随着金融危机席卷而来,在刺激内需的压力下,国家不得不尝试再次放松房地产政策。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力度之大,在业内被称为“10•22新政”。

“10•22新政”及其后续政策的具体内容,除了央行出台的“房贷利率七折”,如下几条也至关重要: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时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明确支持地方政府救市。

无疑,中央一系列强力提振市场信心的手段,迅速激起了广大购房者的热情。其中,人们关注得最多的,就是央行“房贷利率七折”。如果按房贷尾款100万元、贷款期20年、原本实行的首套房八五折的贷款利率计算,购房者须支付利息100万元左右;而按照基准利率的七折计算,购房者所支付的利息约为83万元,可为购房者节省17.82万元的利息。优惠幅度之大,不言而喻。

面对如此重大的惠民政策,各个商业银行却似乎准备与央行“对着干”:在政策颁布的第一个月内,银行们始终沉默不语。对于国内各商业银行来说,这是一个十分艰难的选择:一方面,各银行希望大家都不搞优惠,你好我好大家好,共同赚取最大的房贷利息;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要是先下手为强,率先实行七折优惠,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

“银行的这种心态是个‘囚徒困境’,博弈的最终结果仍然是各家银行都要降低利率。”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表示,“只要有一家银行打破沉默,实施7折的存量房贷优惠政策,其它银行为了防止失去市场份额,必然会纷纷效仿。”

仿佛为了印证郭教授的论断,11月初,光大、民生等中小银行当上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率先宣布给客户办理利率七折优惠的措施。一时间,两家银行的贷款人欢欣鼓舞。直到12月底,陆续有其它一些股份制银行给出了相关政策。毕竟这些银行覆盖到的人群只处于一个狭窄的区间之内,更多的人们,仍执着地对占据房贷市场大部分份额的国有银行翘首以盼。

终于,在股份制银行的步步紧逼之下,四大国有银行也纷纷松口:1月初,建行和中行出台相关细则;1月16日,工商银行成为最后一家宣布“七折”细则的银行。然而,就在人们高呼“翻身房奴把歌唱”,如潮水般涌向银行营业大厅时,却一个个都傻了眼: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有可能掉铁饼……

扑朔迷离的“附加条件”

由于央行的政策只提到“房贷利率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并未规定每家银行都必须按照“七折”来执行。这个具有弹性的政策,就为银行提供了“发挥”的空间。

小李是来自重庆的一名购房者,前年买的房子。月收入还不到3000元,每月却要还1000多元的房贷,日子过得紧巴巴。这次“七折”,让小李觉得自己终于等到了春暖花开,没想到一打听,事情却远不是那么简单。在他办理贷款的开户行――招商银行某支行要求,贷款人必须本人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否则就强制性按老的政策八五折利率继续执行。此外,贷款人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没有不良记录的优质客户;第二,要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客户。

凭什么要30万元以上?央行宣布的政策中并没有这一条,小李对此很费解。按照重庆的房价,贷款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人,几乎都是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而小李购买的只是一套小户型,房屋总价都不足30万元。难道买小户型的人就没有享受利率七折的权利了吗?

既然有机会申请到七折,他不想就这样放弃。1月19日,小李决定去银行问个清楚。而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上面的规定”。对方告诉小李,这里还有个途径能打到七折,那就是招行的“金葵花”客户,即存款要达到50万元以上的客户。“我要有50万,还贷什么款?”小李非常气愤,失去了最后的耐心,就留了电话给银行经理,建议银行出个公告:哪些能享受什么折扣,清楚明了。这回对方倒是回答得很爽快,一有消息就会通知他。

当天下午,一个自称负责人的银行人员又给小李来了电话,一通什么弹性、政策,弄得他云里雾里。小李忍不住打断对方:“直接点,公示还是不公示?”电话那头同样有些不耐烦了,最后说了一句“不公示”,便挂断了电话。

以上只是许许多多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房贷七折申请时,遇到的尴尬中的一幕,银行工作人员对购房者的推诿远不止于此。不独招行一家,对大多数前来咨询的人,各大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般都将“拖字诀”进行到底,要么说经办人员开会去了,不在;要么让客户等着,但无法说清楚要等多久;要么给一个电话,但电话总是长期占线;更有甚者,一位购房者前往农行某支行咨询时,工作人员借口上洗手间,居然一去不复返……

如果说银行工作人员故意敷衍贷款人,这似乎还有些牵强,毕竟也是照章办事。然而,这“章”究竟从何而来?

从目前来看,各银行总行给出的政策除少数银行是“符合条件者自动调整”外,其余均为“可以申请”。但在具体申请的细则上,各银行“奇招”频出:

据了解,为预防存量客户“跳槽”现象,不久前上海几家大型银行签订了一份“君子”协议,共同“封杀”存量房贷客户为寻求利率七折而申请无交易转按揭的行为。

一些银行支行通过打“球”的方式,只满足一部分“优质客户”的要求。如果手头有其它房产或贷款结清的客户,其收入来源稳定,向银行申请房贷基本上能获得理想的利率优待。各银行给优质客户还定有若干“标准”,如“贷款人是事业单位处级以上的干部”、“个人净资产30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达到一定额度且3个月以上”等。

当记者致电招商银行95555客服热线时,客服人员表示,存量房贷利率七折优惠申请要具备的条件之一,是“以往对招行的贡献程度”。而中行上海某支行开出的申请七折利率优惠的条件,其中一条竟然是:办理10张该行信用卡。

除了以上两家银行,经记者调查发现,各大商业银行支行的细则已有数十个“版本”之多。不但同一家银行在不同的城市出台的细则大相径庭,即使同一个城市同一家银行,各支行的政策也不尽相同。某国有大行上海分行的表态是,“总行要求优质客户可享受七折利率优惠,我们也据此下发到支行,是否优质客户则可由支行判定。”

房贷“暴利”

对于央行强力的刺激手段,各商业银行并无公开抵抗的举动。但自2008年“10•22”房贷新政以来,各家银行想方设法一拖再拖。有购房者抱怨说,在无形之中,银行又多收取了几个月的利息。为什么一个原本良好的愿望却难以得到顺利的推行?

不妨从银行的利益链上进行剖析。

国内银行的主要利润依赖于贷款业务,而个人信贷业务已成为国内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和竞争的热点。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在银行业中,房贷占总贷款额的20%,个人房贷款利息获得七折优惠,加上未来央行利率继续下降的预期,将导致银行业的利润空间收窄。

目前国内存量房贷余额高达3万亿元。按照去年12月22日公布的利率计算,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5.94%;而目前“首套房产”、“所购房子在90平方以内”的房贷者可获得八五折利率优惠。由此计算,国内银行业在“七折利率优惠”前每年该部分的房贷利润为2397亿元;而执行“七折利率优惠”政策后,银行业的该部分所得利润为1974亿元,受到了挤压。如果剔除掉一些无法享受优惠的贷款,粗略预计银行业一年被挤压掉的利润在150亿~200亿元之间。

“保守估计,或许只有10%的存量贷款能享受到这样的优惠。作为银行,到嘴的肥肉不会轻易吐出去的。”据成都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透露,经过2008年5次降息后,现阶段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5.94%,七折优惠后,利率仅为4.158%,与目前5年期存款利率3.6%相比,只有0.558个百分点的利差,再除去银行经营的各种费用,银行几乎没有多少利润空间。

“所以成都的各大商业银行对于‘七折’这个事情,都是能拖就拖,我们现在也在给客户办理,但真正能办下来的,可能不到百分之一。”该人士说。

中国银行业房贷业务曾经享有的高利差原本就非业界常态。从全球范围看,以房贷业务为代表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早已进入微利时代。在国外主要市场,银行房贷的利差都在1厘以下。

相对于国外银行房贷业务的微利,国内银行因受惠于央行多次加息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狂热,前几年房贷业务的利差竟然一直维持在2厘左右!但目前经济景气的下行和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货币市场的流动性日渐充裕,导致房地产投资需求依然低迷,代表资金成本的房贷利率必然下行。换言之,在所有行业都不景气的年代,曾经被保护政策“宠”惯了的银行业,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歌舞升平。

分析人士指出,房贷进入微利时代,对消费者而言绝对是一件好事。中国的银行业虽然倍感痛苦,但却可以在痛苦中获得成长的契机。与世界成熟银行相比,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利润来源仍显得非常单一,中间业务占比不到20%。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中国特色”的高利差,让中国银行业丧失了业务拓展的动力。

实际上,今天的房贷市场已非四大银行垄断的天下,而是各家中小银行激烈竞争的大蛋糕。七折之后的房贷利差虽然降到了0.558厘,但依然是银行信贷业务中风险最低的优质资产,2008年中期上市银行披露的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均在1%以下,所以银行一方面担心利润损失,但另一方面,更担心房贷客户流失。在此背景下,银行很难结成价格同盟。不少地区,各银行之间转按揭客户争夺战已进入白热化。

反复“难产”

“国有银行本身已经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又有诸多政策限制,他们的积极性是要差一些。但对于股份制银行来说,他们恰恰想利用这次机会,即使牺牲一点利润,也希望能借此扩大市场份额。”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去年年底国有大银行都对执行七折利率的政策三心二意之时,民生、光大等股份制银行,不但可以自动转为七折,并推出免费办理同名“转按揭”来挖墙脚,正是直指国有银行的“存量房贷”。

一方面是银行业内部的利益博弈,另一方面,广大购房者越来越炽烈的愤怒,也使得银行压力倍增。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工商银行七折细则的反复。

1月16日,作为最后一家拿出细则的银行,工行公布的细则宣称,自2月1日起,满足条件者其优惠利率将自动转为七折。

2月2日,有多名贷款人反映,他们在向工行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存量房贷利率不能优惠。据工行重庆分行透露,临时“推迟”已出台半个月的存量房贷政策,原因在于工行总行临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分行暂不执行这个规定,“具体办法和执行时间将等待总行进一步通知。”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8

一、当前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是城乡经济结构二元化,在金融领域则突出表现为城乡金融的二元化。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农村金融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七大矛盾”,表现为“八个不平衡”。

1、七大矛盾

一是“大问题”与“问题大”的矛盾。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否实现的“大问题”,而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风险大、包袱重、案件高发等问题。二是“贷款难”与“难贷款”的矛盾。一方面,确实存在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好项目以及农村的信用环境和现行担保抵押法律政策存在障碍等原因,形成了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的局面。三是资金总量多与支农渠道少的矛盾。城市出现流动性过剩,而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资金需求缺口巨大,缺乏引导资金流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的有效渠道。四是商业金融市场化运作要求与政策性扶持的矛盾。商业金融要按市场化运作,而许多农村地区不完全具备市场化运作的条件,需要一定的政策扶持,但目前这些扶持政策不到位。五是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增多与金融品种不足的矛盾,农村金融基本上还是存、贷、汇老三样。六是现代金融企业管理要求与农村金融体制机制落后的矛盾。七是农村金融快速发展要求与目前员工低素质状况的矛盾。

2、八个不平衡

一是改革进度不平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是农村先于城市,而金融体制的改革却是城市先于农村。城市金融改革启动相对较早,力度相对较大,步子相对较快;而农村金融基本还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业务单一,管理粗放,风险突出,改革滞后。二是资金投入不平衡。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全国低10多个百分点;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与城市相差10倍以上。三是网点覆盖不平衡。全国银行业机构网点约17.5万个,平均每万人1.34个;而农村银行网点仅为2.7万个,平均每万人0.36个。全国平均每万人金融服务人数城市为43人;而县及县以下仅为11人,行政村平均不到 1人。四是业务发展不平衡。城市金融创新较快,业务品种相对丰富;而目前农村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业务品种缺乏,服务方式单一,结算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五是风险程度不平衡,如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约比城市高15%。六是人员素质不平衡。城市金融机构员工的学历普遍较高,年龄相对较小,整体素质较好;而农村金融机构员工文化程度低,高素质人才匮乏,年轻员工占比低,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队伍素质问题日渐突出。七是管理水平不平衡。城市金融机构基本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内控制度相对健全,经营机制比较灵活,具有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IT覆盖率基本达到 100%;而农村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普遍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薄弱,经营机制不灵活,IT覆盖率较低。八是经营环境不平衡。城市的征信体系已开始建立,理性消费群体初步形成,信用环境相对较好;而农村尚未建立征信体系,逃废债现象严重,执法环境差,信用环境建设落后。

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体系”,坚持“五个并重”,健全“五项机制”,实现“九渠引水”。

1、一个体系

即建立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已有的经济发展史表明,没有一个国家能单凭市场机制成功实现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政府作用不可或缺。目前我国城市、东部地区已基本建立了市场经济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可以充分发挥作用;而广大农村、中西部地区属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自然经济并存的“混合经济”模式,市场机制作用有限。同时,目前城市、东部地区又出现了明显的“流动性过剩”,而农村、中西部则明显地表现出“流动性不足”。因此,需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发挥政府对市场缺失的弥补作用,通过建立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体系,综合运用贴息、减免税等政策扶持手段,引导城市、东部过剩的流动性流向农村和中西部。

2、五个并重

一是金融支持与政府扶持并重。金融机构要有新作为,政府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新支持。二是市场化取向与政策性支持并重。在不能实行和不能完全实行市场化经营的地区,政策性金融要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加强服务与防范风险并重。农村金融机构多是高风险机构,要在加强服务的同时切实防范风险。四是资金支持与机构建设、机制转换并重。既要解决“水”的问题(资金来源),又要解决“渠”的问题(机构多元化和信贷投放的引导机制),当前重点要解决“渠”的问题。五是体制改革与员工素质提高并重。既要注重解决目前体制机制的问题,又要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3、五项机制

围绕系统解决银行“流动性过剩”和金融资源配置失调问题,一是建立以金融为主体的投向机制;二是建立以贴息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导向机制,财政对银行发放的农业贷款给予贴息;三是建立以担保为基本条件的保障机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出资成立各类担保公司,为银行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贷款提供担保,解决银行“后顾之忧”;四是建立以适度放开市场准入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引入各类资本设立新的农村金融机构或网点,构筑一批新“渠”引“水”,引入良性竞争与合作机制,激活农村金融体系;五是建立以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政策性金融债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机制,加大对商业不可持续的农村基础设施、贫困县种养业资金需求等的资金支持,既解决农村资金急需问题,又解决银行资金过剩和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

4、九渠引水

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继续发挥支农主渠道作用;二是农业银行要以县域为主,上下辐射;三是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四是邮政储蓄银行信贷服务主要面向农村;五是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到农村设立机构,发展业务;六是支持民间资本到农村投资;七是支持外资到农村投资;八是发挥财政资金的补贴引导作用;九是发挥直接融资对有效益涉农项目的支持作用。

三、农村合作金融的工作思路

农村合作金融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要以支持“三农”为目的,以服务创新为手段,以监管防险为保障,以管理培训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突出“五个重点”,实现“八个一起抓”,跑好“四棒接力赛”,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上台阶、支农服务上水平、员工素质上层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1、突出“五个重点”

一是重点抓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支持“三农”;二是重点抓巩固五级分类成果,确保资产质量不断改善;三是重点抓案件防范,确保2008年专项治理大见成效;四是重点抓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后的方向引导、机构培育、政策配套、操作完善和监管加强;五是重点抓以管理培训为主的企业文化建设。

2、实现“八个一起抓”

在支持“三农”上,坚持开拓资金渠道、增加资金数量与保证支农质量一起抓;在服务创新上,坚持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机构创新与体制创新一起抓;在监管标准上,坚持宽准入与严监管一起抓;在风险防范上,坚持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一起抓;在内部管理上,坚持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一起抓;在技术培训上,坚持前瞻性培训与实用性培训一起抓;在体制改革上,坚持巩固成果与稳步推进一起抓;在文化建设上,坚持培育金融文化意识与培植“三农”感情一起抓。

3、跑好“四棒接力赛”

(1)改革试点(2003―2005年)。已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农村信用社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已移交省级政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有所改善,各项业务较快发展,诞生了一批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合作制的农村合作银行。

(2)继续推进(2006―2008年)。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目标”。一是资产分类顺利转轨,2006年底已由贷款四级分类全面过渡到贷款五级分类,2007年开始“双轨”运行,2008年要全面实行五级分类“单轨制”。二是案件专项治理2008年要大见成效。三是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经营管理模式。四是法人机构整合基本完成,力争基本实现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体制。五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六是风险监管体制基本到位,逐步统一监管标准,实施分类监管,初步建立科学的监管新框架。七是公司治理作用开始显现,建立符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的公司治理架构,初步规范运作机制,逐步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八是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初步建立起科学的农村合作金融规章制度体系。

(3)全面提高(2009―2010年)。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争取实现“六大目标”: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机构性质持续变化,引导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逐步转变为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支农作用全面发挥,大力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形成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支农合力;公司治理效果明显,基本建立起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得到强化;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改善。

(4)整体达标(2011―2015年)。经过五年奋斗,争取达到新的“六大目标”:机构性质根本变化,基本完成农村信用社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过渡;公司治理整体达标,建立起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稳定、管理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按照“流程银行”重构管理流程,重塑风险架构,建立以合规为导向的内控制度体系;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建立健全资本补充机制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保持资产质量持续达标;人员素质全面改善,逐步实施人力资源的市场化管理,建立起科学的人才管理制度;社会地位全面提升,到 2015年左右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三农”的现代金融企业。

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

农村金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改革发展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应当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进一步消化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

经初步测算,除前段改革期间通过央行票据等形式帮助消化的部分历史包袱外,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有5500亿元左右存量包袱(其中贷款损失约4000亿,历年亏损挂账735亿元,非信贷资产损失约822亿元)。2003年改革时能拿出1650亿央行票据给予扶持已十分不易,但当时的贷款质量是按照四级分类认定的,与实际风险状况有很大出入,并且部分农村信用社隐瞒亏损,近年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使得这些问题得以暴露;当时国有银行改革尚未启动,对系统性解决金融机构历史包袱没有先例,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在当时力度很大,但现在看还远远不够;农村信用社长期承担绝大部分支农政策性业务,累积了沉重的历史包袱,是最大的“政策性”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增强“三农”服务能力的原则,帮助消化这部分存量包袱。

2、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社会反映积极,各类资本投资十分踊跃,2007年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至2007年末,已核准3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有19家村镇银行、4家贷款公司和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共筹集股金3.1亿元,吸收存款4.3亿元,发放贷款2.3亿元,其中农户贷款1.7亿元、中小企业贷款0.5亿元,分别占贷款余额的 73.9%和22.3%,已经凸现出四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金融史上增加了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金融组织体系;为“三农”提供了新支持,在试点地区引入了城市的资金、成熟的金融产品、先进的理念和技术,为“三农”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持;探索了金融支农新思路,尝试了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三农”的新途径;激发了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新活力,有竞争、有合作的农村金融市场已在试点地区初步形成。

扎实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支持与监管的关系。要在支持和培育的同时将主要精力转移到监管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切实防范风险;面上试点与深度推广的关系。要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范围;“新政策”与激活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关系。通过设立新机构促使原有机构加快转换机制,形成适度竞争、互相促进的农村金融服务新格局。

3、进一步改革省联社体制

省联社是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产物。作为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全辖农村信用社的平台,近5年各地省联社在制度建设、业务管理、贷款清收、员工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和保持县(市)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省级联社主要履行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不得干预基层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的总体要求,深化省联社改革总体应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政企分开,规范管理。就是要按照市场原则和企业性质规范省联社履职行为,弱化省政府委托其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变行政管理为行业管理,并逐步把省联社办成股份公司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服务为主,稳定县域。就是通过对现有省联社的改革,发挥好对基层法人社的服务职能,帮助提高基层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能力、行业整体运行效率和竞争能力,以保持和稳定县(市)法人社的独立地位;农信社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避免简单合并求大,防止弃乡进城倾向。

(3)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必须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模式,不能简单划一。

(4)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省联社改革模式要坚持市场化原则,由县(市)法人社自愿选择,不能通过行政命令强行实施;要稳妥推进,成熟一个、改革一个,避免一哄而起。

4、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政策性金融债

据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至少需要投入15-20万亿元。目前我国在支农资金的供给方面,存在着农村有需求无来源、财政有愿望无能力、银行有资金无渠道的矛盾,而银行存差已达11.6万亿元之多。为此,建议视财政能力分年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由政策性银行发行支农政策性金融债,既解决流动性过剩问题,又解决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支农特别国债或支农政策性金融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由商业银行按存差规模的一定比例认购,主要用于中西部农村基本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由中央财政委托政策性银行或政策性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照信贷原则使用;可由农村信用社,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定额补偿的管理方式。支农特别国债资金由项目收益偿还,对于可能无法收回的部分,可采取核减政策性银行利税、定额补偿、全额或部分贴息方式解决。

5、加快启动农业银行改革

农行改革既有国有银行改革的一般性(资产规模、体制机制),又有其特殊性(姓“农”);农行庞大的网点和丰富的人力资源既是劣势(加大经营成本),又是优势(为今后发展代客理财等中间业务提供人力资源);农行既要按商业原则向有效益的地域发展,更要看到工、中、建行退出的县域是自己的主战场,正可以“占领县域主战场,向上下延伸(城市和农村)”。要尽快启动农行改革,通过“一扶三转”(国家扶持,转方向、转机制、转形象),将过剩的流动性通过农行的作用向县域和农村转移,变农村金融的“政策性与商业性的油水关系”为“在执行政策中寻找商机的鱼水关系”。

银行七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文9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妹妹erce)即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出产、营销以及流通流动,它不但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益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扩展宣扬、降低本钱、增添价值以及创造商机的商务流动,包含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现、订购到出产、 储运和电子支付等1系列的贸易流动。电子商务主要含概了3个方面的内容:1是政府贸易管理的电子化,即采取网络技术实现数据以及资料的处理、传递以及贮存;2是企业级电子商务,即企业间应用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实现以及供货商、用户之间的商务流动;3是电子购物,即企业通过网络为个人提供的服务及商业行动。依照这类思想,电子商务可以分成两大类:1类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B),另外一类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C)。后者亦即咱们所说的网上购物或者在线购物。

电子商务拥有全世界化、利便快捷、本钱低、效力高、选择性强等优点,因而,发展10分迅速。据美国《商业周刊》估量,一九九八年美国在线购物到达四八亿美圆,二000年,这1数字将上升到二00亿美圆,比一九九八年增添二三%。商业机构间的网络贸易将会从一九九八年的一五六亿美圆上升至二000年的一七五0美圆。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今年初对于电子商务发展所作的讲演预测,到二00二年,电子商务交易总值将到达三000亿美圆。

各个发达国家政府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比较注重。日本于一九九六年投入三.二亿美圆推广电子商务有关规划;新加坡成立了"新加坡1号"项目,目前有三一家机构与政府签约展开电子商务流动,每一年可患上到二⑶亿美圆的经费支撑以钻研以及发展各种利用;一九九七年四月,欧盟提出了《欧盟电子商务行为方案》;一九九七年七月,美国提出了《全世界电子商务框架》。在美国总统的倡议下,世界贸易组织一三二个成员国抉择使INTERNET成为自由贸易区,期限至少为1年。我国电子商务刚刚起步,人们对于电子商务的巨大潜力坚信不疑;我国政府踊跃支撑电子商务流动的展开,前后批准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作为我国电子商务的试点城市,并开始规划制订1系列相应的政策、法规等等。然而应该看到,我国还存在1些"瓶颈"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拟对于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作1分析,并扼要探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与策略。

二 我国电子商务环境分析

二.一 政策与法律环境

总的说来,我国的信息化政策还不够完美,特别体现在电子商务方面,有关的政策不够明朗,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干的标准还都没有树立,跨部门、跨地区的调和存在较大问题。由于介入电子商务的不单单是交易双方,更首要的触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以及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这就需要有统1的法律、政策框架,和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综合调和组织,才能增进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例如,如何解决税收是电子商务流动中的又1大困难。在INTERNET环境下,交易实体是无形的,交易与匿名的支付系统联结,没有有型的合同,其进程以及结果不会留下痕迹作为审计的线索,没有明确的纳税人或者交易数字,很难保证其服从税法,避税以及反避税的斗争在电子商务中变患上更为剧烈。一九九八年五月一四日,几经修改的Internet免税法案在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以四一票对于0票的优势通过,为美国本土企业铺平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道路。同年五月二0日,美国又促使一三二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部长们达成1致意见,通过了Internet零关税状况至少1年的协定,使通过Internet进行国际交易的企业能够顺利地越过本国国界,在其它国家抢占市场。

在9届人大3次会议上,上海代表团提出了《关于急需抓紧制订中国电子商务法的议案》并被列为一号提案。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各项政策、法律与法规、各种标准正在抓紧制订之中。估量关于税收、安全、认证等法规与标准将会在本年度出台。这也是我国为加入WTO进行的踊跃筹备。

二.二企业信息化建设

企业作为电子商务的主体,其信息化程度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大多处于转型阶段,现代企业轨制尚未普遍树立,企业信息化的进展其实不使人满意。目前我国已经经上网的企业不到企业总数的一%。,在一,五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只有一0%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或者运用信息手腕比较好。大约有七0%摆布的企业具有必定的信息手腕或者着手向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二0%的企业只有少许的计算机,而且只从事单机工作。在一000余万家中小企业中,只有极少的1部份具有现代化的信息手腕。

目前,许多网站树立了电子商务平台,为企业之间和企业与用户之间提供了各种交易的途径。企业只要具备了必定的信息化手腕(如企业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等),就能够应用这些平台进行电

子商务运作。这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机遇,它们可以用自己灵便、简便、低本钱的优势与大企业开展竞争。企业领导需要在内心深处真正意想到企业信息化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优良的效益,要当真钻研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信息化的方面最需要做甚么,当即投入实际行为,充沛运用信息手腕,在运用中进1步了解以及掌握它,不断收到实际效益,进而增强推动信息化的信念,政府要为企业信息化做好组织工作,制订好发展计划。

二.三 网民的结构比例

依据中国INTERNET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资料,一九九九年中国的INTERNET用户有八, 九00, 000个,占将近中国人口的一%。相对于而言,这1比例是比较低的,而且网民中对于电子商务感兴致的比例更要低1些。但从绝对于数量来说,近一000万的网民是1支不容忽视的气力;对于电子商务感兴致的人士大约占到网民总数的一0%以上,而且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比较不乱。目前,我国的上网人数仍在飞速增长,人们对于电子商务的认识也在进1步加深,可以说,我国的电子商务储藏着巨大的潜力。

二.四金融电子化建设

金融体系是商务流动的基础保证。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需要电子化金融体系的亲密配合。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极为电子化水平比较后进,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还未树立,网上支付、结算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例如,上海新华书店在互联网上了图书信息,收到大量国外的定单,然而因为国内的电子支付手腕没有树立,生意没法成交,造成为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加快树立银行间、银行与企业间资金清理以及金融管理信息系统,使企业以及个人能够随时随处所便地使用电子支付,实时完成电子交易已经经是势在必行。各国的货泉体系区分很大,而且存在汇率问题,因而,有必要努力将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统1起来,真正实现"1卡走世界"。我国的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这1任务的主要承当者;目前正在踊跃地进行试点与调和,估量在年内将出台1个较为具体的初步方案。对于于支付各方(如买者、卖者、银行、中介机构等)的权力与义务也要有相应的法律予以确认。

二.五 安全保证系统

因为电子数据拥有无形化的特征,电子商务的运作,触及多方面的安全问题,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它请求电子商务比传统的有纸贸易更安全、更可靠。而目前网上安全技术及其认证机制均不完美,这也是普通消费者对于电子商务持观望态度的首要缘由。尽管计算机专家在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上下了很大工夫,采取了多种措施,但是,网络黑客的袭击依然使专家们心疼不已经。安全问题仍旧是电子商务流动中的症结。这个问题直接瓜葛到电子交易各方的利益,因为种种风险的存在,各方当事人对于INTENET上从事电子交易老是不免心存疑虑。同时,网上交易所能带来的巨大机遇以及丰富利润也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那些喜欢冒险的网络入侵者,买方、卖方、银行都必需承当来自外部的风险。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安全与1般情况下所说的信息安全有必定的区分。它除了了拥有1般信息的含意外,还拥有金融业以及商业信息的特征。所以,必需高度注重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不但触及技术问题,同时也触及管理问题以及法律问题。我国目前还不能出产自己的网络防火墙,许多银行现有的技术防范措施显然不能适应大范围电子交易的需要。电子商务的管理标准尚未系统肯定,法律对于于电子商务背法交易行动的认定还处于试探阶段。

政府应该从3方面入手,构建电子商务安全运作的综合保障体系。其1,组织气力,筛选相符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目前我国使用的网络安全产品基本上是"舶来品",开发我国自己的网络安全产品已经成为不可躲避的问题。其2,强化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规范买卖双方以及中介方的交易行动。目前,应加紧制订规范的电子商务标准。同时,应尽快有关管理标准。其3,尽快完美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明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法律瓜葛以及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背法交易行动。这些问题有些是国际性问题,应由全球共同面对于并加以解决。1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创立1个独立的国际实体,负责用1种可被全球接受的统1的程序来管理与调和。

二.六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实现的症结终究依然是人。眼下各大企业缺少的恰是精晓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商业人材。人材的匮乏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又1困难。中国社会事务所在对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数千名公家的电话调查中了解到,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只占很少1部份,其中良多人能够使用电脑但不懂上网等比较繁杂操作。而对于于家用电脑的用处,作文字处理与文娱的比较多,上互联网的极少。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知识型人材缺少,有待补充。关于这方面情况,目前我国尚未见到具体统计数字。据美国的统计,其国内缺乏数10万名工程师、系统分析员以及程序设计师。1些外国公司纷纭到中国招募软件工程师。日本、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国都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开始了行为,尤其是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等人材集中的城市。

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与商务的有机结合,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材。而1个国家、1个地区能否培育出大批这样的复合人材,就成为该国、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症结因素。国家应当激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在有前提的学校,尤其是1些大专院校经济、贸易、计算机等专业院系开设电子商务等选修课程,乃至可以斟酌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育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材,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二.七 我国电子商务与WTO

首先,中国加入WTO将打开国外直接在INTERNET方面投资的大门。依据中美双边WTO协定,国外服务提供者将能够触及到 INTERNET服务的所有方面。在经由赞成的情况下,外方可以在合资企业中维持三0%的股分,1年之后可达四九%2年后达五0%。中国赞成依照竞争管理原则承当WTO文件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其次WTO将会使中国的法律轨制增添透明度。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请求政府出版所有相干的法律以及法规,并迅速或者至少按年度地将新法律法规或者方针告诉服务贸易理事会。第3,中国将与WTO成员国进行更为广泛的交换与合作,能与全世界贸易火伴相互影响,以便对于电子商务构成1种统1的法子。

三 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模式与策略

依照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信息产业水平、企业管理水平和政治、法律、文化环境,发展电子商务必需遵循合适国情,又与国际接轨;凸起重点,又统筹全面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