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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方案集锦9篇

时间:2023-03-01 16:24:15

律师工作方案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1

一、会见权

1、律师会见权的变化。新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旧规定相比较,有以下明显变化:

(1)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提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控告”。而新律师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会见。“讯问”之后少了“后”字,显示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时间的提前。但律师介入的时间点究竟是第一次讯问前、讯问中还是讯问后,法律没有补充规定。有人认为“应当包括整个过程,即律师可以在上述过程中介入”。①笔者赞同这个观点:一方面,从立法目的看,整部新律师法修改的着眼点在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防止侦查部门权力的滥用;而另一方面,从文意解释的角度看,特意将“后”字去掉,亦足以彰显立法者的意图。

(2)会见程序。从程序上看,新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仅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

新律师法赋予了律师会见权,并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关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的规定未作修改。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也说:“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可见,律师法只是修改了律师会见的批准问题,而未修改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批准问题。检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有不少涉及国家秘密。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检察机关可以事先告知看守所,让其把好律师会见关,当有律师要求会见时,让看守所告知律师: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需经检察机关批准。②同时,侦查机关也不能为了限制律师的会见权,便将所有的案件秘密都认定为国家秘密,变相剥夺律师的此项权利。

(3)会见的内容。新律师法中会见内容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这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会见内容变化不大,但关键在于“不被监听”。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获得律师有效帮助已经跨越了法系、国家、意识形态的界限,在全世界形成共识,并且出现了刑事辩护的国际化标准趋势,许多国际公约都对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获得律师帮助以及律师的职能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一系列刑事司法规则与准则,从我国参与和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刑事司法规范以及立法者的意图,相关学者、实务的讨论,其中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人员依照刑诉法的规定可以在场,但应处于“看得见而听不到”的位置,因此,“不被监听”只是对侦查人员在场权行使的方式作了一定的限制,但并不与之相冲突。

3 、会见权对反贪侦查工作的影响

⑴犯罪嫌疑人供述可能具有不稳定性,零口供案件将会增加。律师提前介入侦查讯问,并且不受监听。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凭借这一规定不交代问题,而同侦查讯问人员软磨硬泡,玩“12小时”的对抗游戏,等候律师“营救”,增加讯问破案难度,造成案件零口供;律师介入侦查后,依法为犯罪嫌疑人分析其所交代事实的法律性质和后果,犯罪嫌疑人因畏罪而产生动摇心理是正常的,因而其供述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律师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违纪违法,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指点”或者“通水”,势必强化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翻供、拒供进而产生零口供的现象必将大幅增加。

⑵窝案、串案的办理难度提高,成案率会大幅下降。窝案、串案的成功办理对打击职务犯罪有着强大的威慑力,也更具社会影响力。而在侦查实务中,窝案、串案的成案线索往往来源于,最初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对弈,迫于证据和法律,交待犯罪事实,争取立功的行为。而律师会见权的提前,处于保密阶段的线索会变得无密可保。线索一旦被泄露,同案犯就会闻风而动、逃避侦查,这将使侦查取证工作的进行更加举步维艰。例如:在受贿案件中,行、受贿人之间本来就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关系,受贿人在某一地域或者行业一般都有较大的“能量”。行贿人一旦作证,其经营的各种关系甚至在行内的“声誉”将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这是行贿人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而在实践中,行贿人勉强配合,通常都是迫于法律的权威以及政策压力,因此行贿人的心理状态往往是两难的。一旦律师介入其中,行贿人的心态会产生微妙的变化,尤其是当律师为了帮助犯罪嫌疑人脱罪,极有可能教唆行贿人逃避侦查,这将使反贪侦查取证工作陷入更为被动的境地。

⑶证人避证、逃证现象将更突出。因为律师会见权的提前,在有同案犯的情况下,这里注意的是尚未掌握案件情况的同案犯或者行贿人,很难排除律师有可能、有意识地提醒有关涉案人员,帮助嫌疑人实现串供的目的,这将会导致证人避证、逃证现象更加表现突出。因为职务犯罪嫌疑人与相关证人之间多为同事、朋友、亲属关系,具有某种利益关系或者证人受到某种作证压力等因素的影响,这些人经律师点拨或开导,心理动摇,逃避作证,以致自侦部门很难找到相关证人作证,最终将增加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的难度。

、调查取证权 新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本条吸收了《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从本条规定也可以看出,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收集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据材料,可不需经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许可。这种新规定将对反贪侦查工作带来三个方面的影响:

1.增强侦查活动的公开性、对抗性。新律师法对于完善律师及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侦查活动的公开性;并且,律师调查取证与侦查部门可以同步,侦查部门取证的主要对象也可能是律师所要取证的对象,这就可能形成证实犯罪与否定犯罪证言并存的局面,导致侦查活动中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对抗性,前述“两性”将影响侦查效能乃至惩处能力。

2.形成侦查与反侦查信息不对称。按照律师法规定,受委托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通过这些活动所收集调取或者自行调取的证据,律师法并未规定应当向检察机关开示,从而使得检察机关与律师双方对案件证据信息的知息具有不对称性,如果在侦查部门视野之外,就会影响侦查部门对案件侦查进程及其侦查结果的掌控,最终势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其处理产生影响。

3.影响证人作证的稳定性,甚至翻证现象多发、频发。由于受委托律师的特殊性,律师取证的目的、方向和角度也即出发点和归宿,取决于为当事人服务。如果律师取证偏离法律轨道,则在证明对象及证据内容等方面就会与侦查部门的调查取证发生冲突,从而影响证言的证明力,特别是在律师的点拨下,一些证人因某种压力或者原因,出现证言反复或虚假证言情况,最终影响案件认定处理,甚至使真正犯罪的人逃脱法网。

三、律师阅卷权

对于律师阅卷权,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一十八条至第三百二十二条、第三百二十五条分别作了规定。从修改看,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律师阅卷权是指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材料的查阅、摘抄和复制的权利。就反贪侦查来说,律师阅卷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公诉部门对移送审查案件证据材料的要求将更严格,律师介入取证将会促使侦查与更趋紧密,以致侦查阶段化、审查阶段审理化,甚至促成“侦诉一体化”。

四、反贪侦查部门应对律师法“三权”的策略

从上文的分析中,不难看出新律师法将给反贪侦查取证工作带来的影响。有人认为亟须完善立法以强化侦查措施和手段、完善证人制度等,这的确是彻底解决此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完善立法需要一个长期而繁复的过程,并不能解决当前反贪侦查工作所面临的困境。我们必须转变观念,采取措施,提高能力,寻求有效的应对之策。

对策之一,要转变观念。一是要从律师法实施的心理对抗向尽快适应转变。律师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同时对反贪侦查工作也将带来新的挑战。对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应对的态度,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反贪侦查工作,提高侦查水平。二是从侦查工作的相对公开透明向真正意义上的公开透明转变。反贪侦查工作由于律师的适时介入,将更加公开透明这有利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三是侦查破案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转变。我们必须要摒弃办案中“口供是证据之王”的观念,一方面,我们要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如实供述”,让其“自证其罪”的义务转化为其享有的权利保障;另一方面反贪侦查工作又必须要在“零口供”定案方面下工夫,真正做到无须依赖口供定案,而只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如实供述”作为其减轻处罚的依据。四是从传统侦查模式向现代侦查模式转变。从反贪侦查工作模式来看,过去那种靠“一支笔、一张纸、两条腿”分散式的传统侦查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办案工作的需要,应具有先进的侦查理念、技术手段,运用侦查一体化模式查办案件。

对策之二,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发挥优势。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经验总结,是同职务犯罪工作斗争的有效手段,是排除干扰和阻力的有效方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可以充分发挥上级检察机关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的作用,可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相互配合、统一组织、分工协调的工作机制,从而取得较好的侦查效果。在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应当进一步完善,发挥我们具有律师执业不可比的侦查工作的主动性、侦查谋略的预见性、侦查措施的强制性、侦查手段的先进性。

对策之三,前移侦心,强化初查工作。因为犯罪嫌疑人在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可会见,故前移侦心,强化初查工作,提高初查水平,是必须的选择。对初查的目的、如何进行初查、如何提高初查的效果等一系列问题的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初查工作一定要做到密、细、实、快。首先,必须强化初查意识,牢牢树立主攻意识和谋略意识;其次,要更新初查观念,在办案中要切实转变重侦查轻初查、突破口供优先、依靠单一证据的被动执法观念;再次,要创新初查方式,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采取不同的初查方式,如采取“以账查事、以事找人、以人查案”的“三查”;最后,要正确处理好初查与立案的关系、依法独立办案与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的关系等。

对策之四,提高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能力 。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贿赂犯罪的特殊性,决定了讯问的重要地位及获取口供在侦查破案中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讲,无论如何强调保障人权、严格规制侦查行为,无论如何转换侦查模式,口供始终是一种定案证据,讯问也始终是侦破案件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作为一种证据,口供不仅能直接说明犯罪事实,而且可从中发现其他物证和赃款赃物,具有侦查成本低及对侦查破案起直接、可信、可靠的作用等特点,这也是在反贪侦查中口供之所以重要的突出体现。实践中,侦查人员要大胆探索获取口供的措施和途径,并重视研究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在突破案件、获取口供及遏制翻供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审讯破案水平,强化讯问破案功能,巩固讯问成果。同时,要严格依法文明办案,规范讯问行为,坚决杜绝为破案刑讯逼供,从而保证讯问所取供述的合法性和证明力。

对策之五,提高证据质量。从案件诉讼和处理讲,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犯罪事实最终是要围绕证据来认定和落实的,没有足够证据或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案件的认定及处理都将受影响。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侦查人员对证据的整体性应有充分的把握,分清主次,有步骤、有策略地开展取证工作。侦查人员要有“侦诉合一”的观念,以公诉部门对案件证据的认定标准来指导反贪侦查取证工作。反贪侦查部门在侦查取证时,要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证据质量:一是坚持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原则,使每个证据的取得都符合法律程序,证明力达到法定要求;二是全案证据体系。如果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就将影响对案件的最终处理。三是有罪证据材料与无罪证据材料。如果证据材料没有全面收集,特别是忽视无罪证据材料的收集,也将影响对案件的定性处理。四是案件细节问题。如果没有查清楚犯罪事实的细节,就会影响相关证据的证明力,甚至使所取证据最终失效。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2

FORP律师事务所作业流程管理平台经济版,包括作业流程管理、律师知识管理、律师个人工作平台、人力资源管理四大模块。

作业流程管理

该模块包括询单过程、谈单过程、作业过程、结案过程。这四大工作过程是对案件的动态管理。在动态管理中,工作过程之间首先是一种前后衔接的关系。在FORP系统中,很好地实现了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的结合。

律师知识管理

知识管理的核心是业务管理。FORP把律师业务模块细分为法律文书管理、经典案例、司法动态、法律文书范本、法律无头文书管理和工作日志管理,并都设置了强大的多维度的搜索查询功能和严格的查看编辑权限。

律师个人工作平台

通过规章制度、入职指南、新闻动态等为律师提供知识学习的来源,通过通用模板功能、资源网站等为律师提供强大的统一的知识资源入口,律师可以通过内部BLOG总结和归纳成功经验,发表文章,积累知识,分享经验;律师通过个人工作平台可以快速地处理自己的待处理事项,处理自己负责的案件,管理自己负责的客户以及管理自己的邮件等。

人力资源管理

FORP利用先进的IT技术,整合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为律师事务所充分挖掘人才优势。员工档案管理对员工基本信息登记,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调动记录、部门调动记录等进行详细描述,跟踪员工的全部历程,追踪员工成长过程;通过招聘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等为员工的选拔、考核、成长、招聘与解聘、劳动合同等提供了有利的管理工具;同时详细登记了员工办公通讯信息,方便员工之间的工作交流。

方案二:金助理“行政管理版”

金助理的“行政管理版”主要针对中小型的律师事务所,以较低的成本帮助其实现初级信息化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业务档案体系,进行专业方向分析,充分满足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需求。

金助理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律师目前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从普通人的角度对操作进行了人性化处理,让律师使用起来简单快捷,从而让该平台在最短时间内投入使用。

“行政管理版”的主要特点:侧重于律师事务所业务收案、结案的电子化管理,一般多为行政或财务管理人员录入检索及律师事务所领导查询统计使用。

“行政管理版”的主要功能:

数据统计分析、利益冲突检索

律师事务所业务资料的基本信息维护

律师事务所案件登记以及档案管理

公章登记管理、图书借阅

通知公告、人事管理

“行政管理版”的系统模块:

业务平台

My Office:日程安排、任务计划、工作记录、业务文档、短信互动

客户管理:客户档案、合作单位、顾问单位、名片夹、案源管理

案件管理:收案登记、办案控制、结案归档、收支记录、流程审批

统计报表:财务统计、客户价值分析、案件统计、汇总分析

系统管理

人事管理:人员管理、部门机构

系统管理:修改密码、参数设置、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登录日志

方案点评

此方案的特点是可以有效地支持工作组之间的协同工作,为领导提供案件进度、案件成本等管理决策信息。不过当出现客户增多、业务增长、案子和案子间出现融汇等情况时,可能会导致案件信息断点的出现。

全所或全集团内共享、学习和交流,大大提高事务所或集团的整体业务水平,大大提高办案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同时又支持工作组之间的协同工作,为领导提供案件进度、案件成本等管理决策信息。

方案点评

此方案的主要特色体现在产品设计的专业程度上。与传统OA产品的简单改型不同,金助理是由50多位资深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合作参与开发、专门为律师行业设计开发的软件。

版本适用性广――“金助理”系列版本包括“综合协作版、行政管理版、公司版”等,能够满足不同规模及不同管理模式的律师事务所的需求。

操作上手简单――金助理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律师目前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从普通人的角度对操作进行了人性化处理,让律师使用起来简单快捷。

总体评价

1.方案特点比较

FORP律师事务所管理平台经济版的最大优点是利用律师知识管理平台将知识积累下来,形成律师事务所的知识库,准确实时记录所有业务,及时反映律师受理案件和结案能力,使律师的经验和能力变成律师事务所的经验和能力。

金助理行政管理版可以帮助松散型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以低成本实现初级信息化管理,建立业务档案体系,进行专业方向分析,侧重于事务所业务收、结案的电子化管理,一般多为行政管理人员录入检索及事务所领导查询统计使用。

2.适用对象分析

这两个方案虽都定位于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方案一比较适合业务简单、考虑成本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方案二更加适合希望进行初级信息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导购信息

金助理企业管理软件产品购买信息

为答谢多年来各地用户对金助理产品的依赖与支持,自2007年6月1日至7月30日间,用户在购买的同时推荐一名熟悉的客户,即可享受产品市场价格的8折优惠。各地有兴趣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联系当地的商购买或上门进行产品演示:

北京鑫盛顶:010-62651500,62622946

青岛倚天:0532-85675736,13863952583

太原日升月恒:0351-4429077,13513614495

徐州凯悦:13914877628 郑州联翔:0371-63659013,13343867208

南宁八斗:0771-5700466,13077748193

当地没有商的可以直接与公司的销售部联系:

深圳市长鹏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时代华庭西座5C 邮编:518034

电话:(0755) 8376 5885,8397 5353

传真:(0755) 8397 5353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3

一、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1.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贯彻执行蚌政办〔2015〕1号文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并将军人军属、计生特困家庭、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等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

2.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实行法律援助经费科目单列,专款专用。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的实施。

3.提升公共服务沟通协作能力。充分发挥单位群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与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日常沟通协作机制。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落实互免审查机制和告知义务。做好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等各项民生保障制度的有序衔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与质量

4.保持办案量稳定增长。以上年办案总量为基数,实现案件数量稳步增长,每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达到14件(此人口数按照户籍人口为基数计算)。各工作站每月办理或转交有效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件,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年平均每人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20件,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全年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其中乡镇工作站全年办理的诉讼类案件要占案件总数的50%以上,每月通报调度一次,全年的任务数要在11月底完成。

5.继续优化案件结构。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比重,稳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量、诉讼类案件量比重。具体指标是:刑事案件数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比重不低于19%、诉讼类案件数占已结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比重不低于55%、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案件数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比重不低于35%。

6.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贯彻落实《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案件质量监督人员,全程监督案件办理及结案归档,初评案件质量等次。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对民事、非诉案件逐件进行回访,扩大回访覆盖面,旁听庭审案件不低于开庭审理案件的5%,实现办案质量流程控制的规范化和长效化,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规范案卷归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探索同行评估办法,建立办案质量和办案补贴发放挂钩制度。

7.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意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衔接,进一步发挥看守所工作站的作用,规范在县看守所派驻律师志愿者值班制度,进一步发挥在法院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和法院、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做好被害人、申诉人法律援助工作。注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严格把握承办案件律师的资质条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无期徒刑、死刑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引导资深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乡镇工作站全年转交有效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8.巩固完善便民服务窗口、站点的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前导性作用。借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工作站点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发挥工作站点方便、快捷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实现法律援助档案二级达标。

9.深化信息化应用。以便民为导向,加强信息化深入应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咨询和案件申请实行即办即录,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实现网上审查、审批和指派,普及电子印章的使用。完善在线服务功能,及时处理网上法律援助咨询、申请。

10.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作用。按照省厅《“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完善系统的配套功能建设,安排专业人员解答热线咨询和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热线畅通使用和功能稳定,充分发挥“12348”平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做好“12348”热线的数据统计和舆情分析,按季度报送,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11、切实发挥基层站、点作用。落实《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对基层站、点统一标牌标识,公开公示内容和工作制度,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咨询、办案业务,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开展联系点建设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联络员配备及其对法律援助知晓程度、法律援助明白人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常识宣传及帮助联系申请法律援助等情况。将工作站、点建设融入美好乡村建设,协同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

12.加大投诉案件查处力度。按照《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建立台账,及时受理和查处。投诉处理情况每半年一次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投诉查处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13.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收支台账,明确、细化法律援助经费支出项目,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办案经费支出占业务经费支出总额比例不低于70%。

14.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采取招录公务人员、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招聘公益岗位人员、聘用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等多种形式,充实法律援助机构力量。强化培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安排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所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均需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实习活动。法律援助实务纳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内容,在执业起点培养律师的社会公益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改进法律援助宣传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4

工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工作报告主要是在汇报例行工作或临时工作情况时使用,是报告中常见的一种,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律师年度个人工作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律师工作报告1经过一年的实践,我增长了见识,逐步锻炼成为一名基本能够独立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人员,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律师。现对实习期间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与办案、积累经验

一年的实习生涯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参与每一件能够接触到的案件当中,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并于规定期限内提交法庭,协助律师按时参加案件庭审活动,结案后及时整理案卷归档等工作。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学会了起早常用的法律文书、了解了如何分析案情、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沟通。特别是参加了律协举办的实习律师培训,对我帮助很大,受益匪浅,让我在短期内提升了自己。

二、坚定信仰、追求成功

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我对律师的职业规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律师的诚信以及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尤为重要。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是任何时候都应该坚持的信念,因为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在他们心里,案件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所以律师必须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并全面细致的分析案情,考虑案件的影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非常感谢我所认识的每一位资深律师及每一位共同探讨问题的同仁,是大家的帮助才有了我今天的成长,虽然我在这一行刚刚起步,我正在努力,相信我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一名让当事人信任的律师。

律师工作报告2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____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____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____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____公司、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____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人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____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

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

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

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律师工作报告311月,我怀着紧张而又兴奋的心情来到____律师事务所,开始为期一年的实习生活。时光如梭,而今我的实习生涯已近尾声,在即将踏入执业律师队伍的这一刻,回首过去的一年,我感触颇多。一年前我刚从法学院校毕业进入社会,没有工作过的我,在诸多方面都没有经验。好在这一年内,我的指导律师与事务所其他律师给了我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正是在他们的悉心指导和无私帮助下,我有了较为明显的成长。

实习刚开始,我以为作为一名正规法学院校的毕业生可以轻松面对各种事情。我的指导律师沈律师为了能让我更快的进入状态,让我分析一下几个民事案件并自己起草诉状,我竟然有无从下手的感觉,这时我才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踏实学习和积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积极地做好指导律师和其他律师交给的每一件事情,包括复印材料、装订案卷这样的小事我都仔细认真对待。付出总有回报,经过一年的锻炼,我逐渐掌握了律师办案程序和技巧,在参与办理业务过程中对所学知识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在人际关系方面更加成熟,对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也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在这一年时间里,我参与了不少的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办理,有的是帮助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接待当事人或者解答咨询,有的是书写起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有的是调查证据,有的则是协助参与了整个案件的全过程,包括立案、庭审和调解等,这些工作使我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通过解答当事人咨询、为其提供法律建议等,提高了我沟通交流和分析案情的能力。通过文书写作,使我在提升法律思维养成良好思路方面有所加强。通过立案、申请保全等,加深了我对于案件办理程序的把握。通过参与庭审,使我对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时的举证、质证、辩论技巧都进行了直观的学习。此外,我还全程参与了一些较为简单的法律援助民事案件的办理,在这些案件中除了开庭等事项,几乎全部是自己在指导律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的,这不仅对我是全方位的锻炼,也为那些弱势的群众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在实习的过程中,指导律师经常提醒我要重视学习和总结。因此,我只要有空闲时间,都要认真搜集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它们进行学习和解读。我还会在本所范围内或者网上寻找一些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也会向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进行讨教。我也对自己参与过的案件有何体会和有何不足及时地进行总结。

我深知,作为一名律师,学习应该是坚持常态化的,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以达到“与时俱进”。另外,我也深知实践出真知,一名成功的律师,过硬的理论纵然必不可少,但是娴熟灵活的实践经验更加重要。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才能使自己在面对各种问题时游刃有余。

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认识到,律师这个职业是单纯的,因为律师的首要职责,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的合法利益。同时律师职业也是复杂的,因为不仅要服务于各行各业的当事人,而且要和司法、政府等众多部门打交道。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很多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层面,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年轻律师而言,这些经验无疑是极其鲜活而又深刻的。作为律师,一定要在工作中准确地对自己进行定位,也要灵活地面对不同的人群。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经过学习和自己的直观体会,我认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具备职业道德和遵守执业纪律。律师在进行宣传时,做到规范合法,在案件过程中,要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的秘密。另外还要注意处理好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或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还要时刻不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于广大群众。一名律师可以有高超的办案技巧和众多的案源,但如果不遵守执业纪律,没有职业道德观念,那其执业生涯注定不会顺利。因此我认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职业底线,塑造正确的价值观,甚至要比掌握办案技巧更为重要。

应该说,在这一年的实习工作中,我也看到了自己还是有不少的缺陷和补足。比如,专业知识不够全面,遇到一些不常见的法律问题甚至会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又比如在参与案件办理过程中,在与当事人或者承办法官的沟通方面做得不够,欠缺积极主动性。另外,对于自己所要进行的各项工作没有指定清晰的计划。这其中有些经过指导律师的指正和自身努力已经有所改观,有些则需要在今后继续改正和完善。

律师这个行业是大有可为的,同时竞争也是相当激烈的,但是我认为每个人的未来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踏实工作,积极探索,一定可以迎来属于自己的光明未来!最后,在这即将结束实习生活之际,要再次感谢____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同仁,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进取,全方位完善自己,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律师。

律师工作报告4日月既往,不可复追。作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和党员,本年度始终围绕着为社会服务等工作要点,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不断提高承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展示了年青民革党员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当代民革党员对人民无限忠诚,对社会甘于奉献的崭新形象,得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业务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了业内同仁的广泛赞誉。

一、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法律专业知识,重新制定、建立了律所工作制度,健全了所内各项规章,加强对所内工作人员的管理,将执业风险从源头化解。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职能机关献言献策,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我深知:人民律师为人民是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党员更应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为执政党献言献策,这不仅是权利行使还是放弃的问题,而且是工作作风是否务实的问题。

____年3月底,在省政法委巡视组、省高级法院督查组和市中级法院党组的座谈邀请下,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就自己办理案件中和社会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法院系统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建议。座谈会后不但所提的13条批评和建议全部被采纳,并且促进法院队伍整改,充分发挥了民革律师的职能作用。

针对现实中群众到法院立案难的问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在今年8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主动放弃多起收费可观的案件,与市中级法院及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面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社会活动,带领所内年轻律师走进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对于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焦点问题,向多家职能部门发出法律意见书,以便促使问题得以解决。

3、踏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涉法问题。

在本市发生的一起特大拐骗杀害儿童案件中,犯罪分子无力赔偿受害人损失,而受害人家属也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而无法向其他责任部门主张救济权。通过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最终帮助受害人家属解决了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帮助,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和民革党员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后,祝大家在各自岗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为法治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新的贡献。

律师工作报告5迎着____年春节的爆竹声,圆满结束了自己执业的第一年度。回顾201__年的工作,我在律所主任及律师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办理法律业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当事人委托的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

本人虽然不是党员律师,但是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特别是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

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如博客、各类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

1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3件,刑事(辩护)4件,非诉讼案件2 件,法律援助案件32件,法律咨询及代收15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特别是自己办理的第一件建水一家公司的公司确权纠纷案件和第一件州内重大的刑事案件。其他大部分是法律援助案件,有当事人家属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的,也有自己有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的,还有几件是涉及外国人的,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每个案件办理完毕后,我都抽时间将办案心得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总结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二、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每年律师协会为律师组织的培训分为网上听课、全州律师现场业务培训和律师自愿的培训,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刑事方面的,现场的三天培训包括刑事和房地产公司业务。通过培训,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5

述职报告必须把过去一段时间之内所做工作的材料全面地搜集起来,包括面上的材料与点上的材料、正面的材料与反面的材料、事件材料与数字材料以及背景资料等。事件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数字要准确可靠。背景材料要有辅助性,能与事实形成鲜明的对比或者烘托。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律师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律师述职报告1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____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____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

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8.5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____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

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____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____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律师述职报告2回顾____年的工作,我在律所主任及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办理法律业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当事人委托的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本人虽然不是党员律师,但是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特别是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如博客、各类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1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5件,刑事(辩护)3件,非诉讼案件12件,法律咨询45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特别是自己办理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纠纷案件。

其他大部分是普通民、刑事案件,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每个案件办理完毕后,我都抽时间将办案心得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总结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二、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每年律师协会为律师组织的培训分为网上听课、全市律师现场业务培训和律师自愿的培训,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民、商事方面的,现场的三天培训。通过培训,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三、工作中的不足。

过去一年的工作使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自己知识不足,特别对一些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不够了解,在办案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技能少的欠缺,比如庭审中的一些发问技巧和庭审应变能力。同时,对除法律领域的书籍涉及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视野不开阔,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述职报告3尊敬的局、律协领导:

我叫____,系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经过上一年来的工作,为我在2015度奠定了执业基础,但是我亦体味到作为一名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艰辛,感受到了来的愉悦之甘甜和不令人满意的缠诉之苦涩。针对2015年度的执业情况,作出如下述职望各位领导给予批评和指正:

一、思想政治及律师道德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律师,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的,就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同行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互相尊重,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在从业过程中,不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积极履行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为无能力交纳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不采用挑讼的方式扩大业务;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和礼品或者其他费用;坚决与律所保持一致,努力提高自身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修养。

二、业务工作方面

一年来的工作,检验了我多年来法律知识、法学理论的认知水平和厚度。

首先,当事人,当事人,不在难处不求人。律师所要面对的问题是较为纠结的法律疑难杂症;所要面对的对象一般是走投无路、万念俱灭、心灰意冷深陷错综复杂矛盾中的当事人,接案时,通过交谈,要弄清楚当事人对本案期许程度。如果其期许值太高,要求太过分,那么就要慎之又慎的对待本案的接与不接的问题。充分交流沟通,主要是做到初步了解案情。此时律师先要把当事人倾向性的描述从案情中剥离出来,尽量客观真实的复原案件。之后,要理性的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谨慎的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一旦遇到当事人要求你对案件本身作出预测时,我的建议是不向当事人作出预测。

其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受理了案件,就要竭尽所能的去办理案件。积极的进行__,认真的研究案情,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查阅相关案例等材料,尽可能穷尽开庭时候的复杂局面,多次多轮的论证并整理出的案件或辩护思路,为开庭作足准备,尽可能做到有备无患。

最后,办案件决不能办得:为人解忧自惹忧。故此,这一环节最容易忽视,但最重要。总结案件,可知办案得失,有利于提高业务水平;善后当事人,旨在息诉止怨,有利于和谐稳定。

律师述职报告4日月既往,不可复追。____年如白马过隙,转瞬即将过去。作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和民革党员,本年度始终围绕着为社会服务等工作要点,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不断提高承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展示了年青民革党员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当代民革党员对人民无限忠诚,对社会甘于奉献的崭新形象,得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业务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了业内同仁的广泛赞誉。

一、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法律专业知识,重新制定、建立了律所工作制度,健全了所内各项规章,加强对所内工作人员的管理,将执业风险从源头化解。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职能机关献言献策,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我深知:人民律师为人民是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民革党员更应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为执政党献言献策,这不仅是权利行使还是放弃的问题,而且是工作作风是否务实的问题。

____年____月底,在省政法委巡视组、省高级法院督查组和市中级法院党组的座谈邀请下,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就自己办理案件中和社会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法院系统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建议。座谈会后不但所提的13条批评和建议全部被采纳,并且促进法院队伍整改,充分发挥了民革律师的职能作用。

针对现实中群众到法院立案难的问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在今年8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主动放弃多起收费可观的案件,与市中级法院及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面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社会活动,带领所内年轻律师走进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对于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焦点问题,向多家职能部门发出法律意见书,以便促使问题得以解决。

3、踏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涉法问题。

在本市发生的一起特大拐骗杀害儿童案件中,犯罪分子无力赔偿受害人损失,而受害人家属也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而无法向其他责任部门主张救济权。通过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最终帮助受害人家属解决了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帮助,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和民革党员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后,祝大家在各自岗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为法治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新的贡献。

律师述职报告5在上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本人对国家和人民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撼和执业纪律,忠实展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业务上也取得了些许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展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展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二、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 方法、新路子,采用到企业开展调研、开办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 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是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过去的一年,通过大量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 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 会和谐。本人无论是民事、刑事辩护,还是非诉讼业务,都能够恪尽职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

回顾本人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本人兢兢 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鄯尽心尽力,做到当事入满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与时俱述,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当事人服务。

四、遵守律师职业职业道德职业纪律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6

论文关键词 新刑事诉讼法 辩护权 提前介入 侦查模式

新刑诉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将现行刑诉法“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修改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就意味着律师在侦查阶段即享有辩护人的地位,由于获得辩护人地位,律师不再局限于“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这一框架,而是能够切实地享有完整的辩护权,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辩护律师可以相对自由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行使调查取证权,同时,新刑诉法为辩护律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提供了程序保障③。新刑诉法的上述规定,就价值取向而言,实现了侦查阶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动态平衡。司法实践中,整个侦查阶段的诉讼格局将会随着辩护律师的提前介入发生质的变化。

一、辩护律师提前介入带来的挑战

(一)加大对口供的冲击

基于职务犯罪尤其是贿赂犯罪的特点,犯罪多发生在一对一的环境里,没有直接的被害人提供的证据,少有可供勘查的犯罪现场,故案件本身对口供的依赖程度极大。司法实践中,零口供的职务犯罪案件较少,如果没有口供上的突破,职务犯罪鲜有成案。律师会见权冲击最大的正是口供,由于言词证据本身的不稳定性,律师会见不仅会强化犯罪嫌疑人的抗审心理,增加拒供现象,而且极易引发犯罪嫌疑人翻供。

(二)加大对深挖犯罪工作的阻力

新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不仅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还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而职务犯罪常以窝、串案的形式出现,共同犯罪率高,因此对案情保密的要求更加严格。部分律师保密意识不够,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能惊动暂未被查处的同案人。甚者,个别律师故意将了解的案情通风报信,有意“点拨”同案人,指使其与犯罪嫌疑人订立攻守同盟,对反贪部门深挖窝、串案造成干扰。同时,律师的会见给犯罪嫌疑人带来暂时的安全感,缓解其被审讯的压力,增强其侥幸心理,这也将给侦查人员审讯深挖犯罪嫌疑人余罪设置很大的障碍。

(三)加大对取证工作的对抗

随着辩护权的扩充,律师获取有关案件信息将更为及时,这将导致律师与反贪部门同步进行调查取证局面的出现,而反贪部门的取证对象往往就是律师的取证对象,从而导致两者对证人证言的争夺,大大增强侦查对抗程度;且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身处高位,社会背景复杂,在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的条件下,犯罪嫌疑人可能利诱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唆使律师帮其传递口信,通过律师对反贪部门取证工作进行干扰。

二、辩护律师提前介入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催促侦查模式的转变

一方面,辩护律师的提前介入有利于催促侦查模式从相对封闭逐步走向公开透明。律师的提前介入打破了反贪侦查工作以往的神秘,侦查人员必须适应在律师监督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相对封闭的工作状态逐渐走向公开透明的工作状态。另一方面,辩护律师的提前介入有利于催促侦查模式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发生转变。传统侦查模式中,绝大部分贪污贿赂案件仍然将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过分依赖口供并以口供为主线展开后续取证工作。此种传统的侦查模式直接导致翻供现象屡见不鲜且案件质量普遍不高。因此,我们应以新刑诉法修改为契机,继续推行“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侦查模式的转变。

(二)有利于促使反贪部门办案水平的提升

辩护律师的提前介入有利于促使反贪办案人员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罪轻、罪重、有罪、无罪的证据)。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勤修内功,不断提高自身办案水平方能有效应对辩护律师提前介入带来的挑战。

(三)有利于避免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现象的出现

提前介入使反贪办案人员的侦查工作置于辩护律师的眼皮底下。在有效监督之下,刑讯逼供的现象会随之减少,且律师的提前介入会增强犯罪嫌疑人自我保护诉讼权利的意识,这也间接避免刑讯逼供现象的出现。同理,辩护律师这股外界监督力量的及时介入,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超期羁押这一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辩护律师提前介入之应对之策

(一)强化证据意识,提高揭露犯罪的证明能力

1.提高证据获取、固定、分析、组合能力

首先是要全面调查取证。反贪侦查人员既要重视收集直接证据,又要重视收集间接证据。为防止律师提前介入导致的犯罪嫌疑人翻供,办案人员不能把成功破案的希望全寄托在突破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上,而是更要重视调查,注重间接证据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具体应用。

其次是要细致搜查取证。搜查取证重点要抓住“赃证”、“物证”和“书证”。查清赃款赃物的去向并适时追赃,不仅可以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虚假供述,而且还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同时,要查清与职务犯罪(尤其是行、受贿犯罪)有关的信件、银行票证、手机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书证,充分发挥物证、书证这些“哑巴证人”的印证作用。

再次,是要固定好言词证据。为防止律师介入后的犯罪嫌疑人翻供,要先行堵塞犯罪嫌疑人据以翻供的证据漏洞。就外部技术手段而言,反贪侦查人员应当对所有的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防止犯罪嫌疑人围绕获取证据形式进行翻供。同时,为防止律师会见后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另一个做法就是从细节上提高讯问笔录质量、固定好口供。

2.重视发挥刑事再生证据的作用

刑事再生证据是指犯罪嫌疑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为掩盖犯罪事实真相而进行的各种反侦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从相反角度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刑事再生证据是在诸如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隐藏、毁灭罪证,转移赃款赃物、贿买、威胁证人以及阻碍侦查、探听案情等反侦查活动中产生的。反贪侦查人员应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伪造、篡改的证据,注重运用再生证据来寻找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翻证存在的矛盾,攻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此外,在原生证据已经灭失或很难获取的情况下,反贪侦查人员应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证人翻供、翻证、毁灭、伪造证据产生的再生证据,用再生证据来与其他相关物证、证言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从而有力地揭露犯罪。

(二)改变侦查方式,侦查工作重心前移

1.转变侦查模式

要实现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侦查模式的转变。必须把侦查工作的重心转向获取口供以外的其他证据上,在侦查中要尽可能多的调取新刑诉法规定的各种类型的证据,对电子数据等新的证据形式要加强熟悉并掌握,要先获取充足的证据,再与犯罪嫌疑人正面接触,用其供述来核实、印证之前取得的证据,进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重视前期初查,改变初查方式

初查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要实现向“由证到供”侦查模式的转变,必须更加重视立案前的初查工作,将侦查工作重心前移,要争取在律师可介入之前的初查阶段收集大部分证据,形成有利的证据规模。这就要求初查方式从“粗放型初查”向“精细化初查”转变。在长达6个月的初查期限里,反贪侦查人员要广泛、全面的收集相关信息情报以尽可能多的获取第一手资料,为第一次讯问成功突破口供提供充足的“炮弹”,从而保证立案后的侦查工作顺利开展。

3.要改进讯问策略和讯问方式

从策略上看,反贪侦查人员要充分把握第一次讯问的机会,提高第一次讯问突破口供的成功率。从讯问方式上看,要将常规的“硬审讯”方式(精神施压、疲劳战术)向“软审讯”方式(说理感化、逻辑推理)转化,办案人员要学会在讯问中善用心理暗示技巧,而非靠简单直白的讯问语言来压制或威胁犯罪嫌疑人,要从法、理、情多方位出发为犯罪嫌疑人分析利害得失。

(三)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新刑诉法的出台,辩护律师的提前介入,更加突出体现对反贪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强化了对自侦权的外部监督,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时刻注意严格依法办事、文明规范执法,这既是司法公正的要求,也是对侦查人员自身的保护。办案人员须摒弃过去片面强调惩治贪腐犯罪、忽视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观念,坚决杜绝不规范、不文明的侦查行为,而规范侦查行为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规范审讯活动。

(四)提高侦查效率,缩短侦破时间

正如新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提前介入后,其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相关案情。这样一来,律师会见后,犯罪嫌疑人供述就不再是秘密,同案人或利害关系人也一定会通过律师了解案件信息。为应对律师提前介入带来的不利影响,反贪侦查过程更要速战速决以防止律师介入之后侦查方向、侦查意图等工作秘密泄露。办案人员要快速开展取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侦查效率,赶在犯罪嫌疑人、同案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之前完成案件侦破。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正确处理和辩护律师之间的关系

反贪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交流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作为法律共同体的成员,反贪侦查人员应正确看待律师的监督作用,双方在法律工作上应互相支持,而非相互拆台。应当鼓励和引导律师提高自身执业素质,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要充分利用犯罪嫌疑人对律师的心理依赖作用,使其成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感化教育和政策引导的渠道之一;同时对个别律师的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处理,防止利用会见之机律师为涉案人员传递信息以及合谋串供等现象发生。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7

                  ——记内蒙古益开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爱玲

 郑爱玲律师,女,1975年11月出生,汉族,内蒙古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中共党员,2016年8月被选举满洲里市党代表。2017年组建内蒙古益开律师事务所,现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业十几年,她深信只要坚持原则、尊从内心,终会实现自我,她觉得能够为推进我国的法治进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一份努力是每一个律师最朴素的从业理想和最高追求。

一、增强法治观念,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郑爱玲认为,律师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在执业中,首先要强调律师工作中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时刻关心国家大事,注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012年郑爱玲律师承办了一起因朋友帮忙酿成了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其担任第一被告人李某(化名)的辩护律师。案件的起因是李某的朋友王某(化名)因与被害人存有过节,案发当日王某约李某一同前往被害人经营的收购站准备滋事。期间,被害人发现了李某和王某后不容分说便发生争执,被害人首先动手致双方厮打起来。厮打过程中,李某情绪激动掏出携带的刀具将被害人连捅数刀,致被害人死亡。事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关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控、辩双方对案件的定性及量刑存在较大争议,一审李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后,通过郑律师的不懈努力和坚持,注重证据的运用以及帮助被告人家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终于在二审阶段将被告人由原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体现了律师的刑事辩护之职,彰显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二、不断学习创新、依法规范执业,塑造良好律师形象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郑爱玲律师在办案之余,放弃休息和娱乐,尽量抽出时间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来不断充实自己,力求使自己的知识更新能跟上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进一步实现靠广博的知识取胜于人,服务社会的人生目标。定期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和学习,郑律师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均在事前作以充分的准备,从容应对,没有出现过失误,体现了对人对事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

郑爱玲律师执业期间,无论做什么事情她都一丝不苟认真对待,文书制作精益求精,把别人用在吃饭睡觉的时间她都用在了工作上, 2014年其承办的健康权纠纷案卷被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满洲里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案卷”; 2015年承办的“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被呼伦贝尔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案卷”。

郑律师认为,只有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律师之路才能走得久远。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年轻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三、关心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勇担律师社会责任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8

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7家,律师376人。全市律师队伍逐步壮大,结构不断完善,知识层次显著提升,自律机制正不断完善。但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的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投诉的查处工作是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三年来,我们共接到投诉案件16件,其中涉及出具和提供律师服务专用文书等方式,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1件、认为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规定要求退费的11件、涉及贿赂法官的1件、其它3件。处理结果其中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1件,业内通报批评的2件,投诉不成立的11件,双方当事人和解的2件。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律师行业的公信力起了积极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导致社会公众对律师的不信任,严重危害我们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原创:因此,要克服畏难情绪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充分认识到查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行为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查处一个违法违纪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不仅是维护法制和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维护了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查处不力是对律师事业发展的最大损害。实践证明,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部门规章,公正地查处违法违纪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带来的不是负面的和消极的影响,而是正面的和积极的影响。比如,慕xx投诉xx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陈xx以律师名义办理刑事案件,经调查核实认为,xx律师事务所明知陈xx不是执业律师,仍然给其出具律师服务专用文书的行为违反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第19项的规定,案件性质典型,后果严重,属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处罚。对该事件的公正处理,维护了律师服务行业的正常秩序,得到了广大律师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完善机制,依法查处。

几年来,我市律师协会始终把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2003年3月,市律师协会成立“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2004年7月,更名为“市律师惩戒委员会”。我们律师协会向社会公布了专用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今年我们将开通市律师协会网站,开设网上投诉信箱,使律师执业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投诉,我们都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具体做法是:

首先我们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接待和登记对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工作,在投诉登记卡上,记明时间、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材料、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接到投诉的时间等;第二是向被投诉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通知,要求对被投诉的事由提出辩解意见和相关材料;第三是指派惩戒委员会委员负责投诉律师案件的调查工作,并提出书面的处理意见;第四是由惩戒委员会委员主任组织惩戒委员会委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正式处理意见,报告协会秘书长审定;原创:第五是对一些特殊的有较大影响的投诉,由协会提请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调查处理。此外,对于投诉与被投诉双方的纠纷,我们根据调查结果和具体情况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投诉它既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又关系到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问题。因为确有一部分投诉是当事人对律师工作不了解,或者是对法律的误解而产生的,这就要求我们做好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

比如张xx投诉xx律师事务所甘xx律师接案时作虚假承诺要求退律师费一案,根据我们调查核实,甘xx律师在接待投诉人委托过程中没有向投诉人作过虚假承诺,只是在听取委托人陈述案件后,根据法律分析了案情,认为该案要认定被害人死亡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致证据不足,并没有承诺“不用开庭就可以把人救出来”。甘xx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出庭为被告人作了辩护,履行了律师职责,投诉人要求退费不成立。我会就双方当事人的退费纠纷进行了调解,经过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投诉人了解了律师办案的有关法律程序和规则,消除了误解。

由于我们认识不足,把握不够,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律师投诉查处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与其他兄弟城市相比差距还比较大,很多工作还须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律师工作方案范文9

“青年兴,则国家兴”,同样,青年律师是律师事业的希望和未来,是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实习律师申请转正的实习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习律师申请转正的实习总结范文一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我律师事务所各律师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我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我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我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以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在各位领导的鞭策和帮助下,我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现作如下汇报:

一、严格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树立悦泰律师的品牌。

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不多,在全国是个小所,但我们的管理是常抓不懈。为了搞好工作,我所还增设了行政管理一职,聘请具有工作经验的同志专抓内部管理。由于严格管理,我所自成立以来,尚没有发现一个执业律师违规执业,市司法局、市律协也没有接到过一起对我所律师的投诉。

二、积极组织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

我定期组织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培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的专项培训。同时定时在所内组织职业律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进行讨论,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我事务所还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所内律师均能够认真学习,强化业务水平。

三、为广大群众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市场,提高律师地位。在律师业务中民事辩护是我的长项,经常办理一些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认真受理所接收的案件,为广大委托人热情服务,急委托人之所急,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同时,我所对定期来所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帮助弱势群体。我所在过去的一年里,全面地展开了律师业务,并要求我所律师牢记律师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了律师的责任感。

四、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经验。 我所在与其他律师事务所沟通、交流方面进行尝试。多次组织本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经验交流及研讨会议,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同时,借研讨的契机,与其他律师一起探讨律师业务的新领域。在此工程中,我们讨积极学习大连同行的先进经验,以共同促进大连律师的发展。

五、组织执业律师加强理论学习,撰写法律文章,搜集经典案例。 为了加强我所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法律论文、搜集案例,不仅研究一些热点的法律法规,同时不放松对其他相对较冷僻的法律条文的探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我律师事物所执业律师也曾在刊物上发表法律论文及与法律有关的评论。我们会对所撰写的法律论文进行讨论、评定,以保证论文的质量。

回顾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谢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要感谢我律师事务所给位律师的勤苦劳动,正因为有了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工作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业务培训工作方面有:业务培训专业化、系统性不够,对其他非法律知识的研讨涉及也鲜少。我们律师事务所刚刚成立,对于业务培训也处于摸索阶段,所以在业务培训工作进展稍显缓慢。

二、业务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及业务拓展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大力加强。

以上不足也是我们201_年度改进工作的重点,下一年度,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加大监督考核所内律师业务水平的力度,完善培训律师业务的体系。继续推进我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进程,探索适合我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管理模式。

实习律师申请转正的实习总结范文二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可能重新来过,__年留给我们每一给人365个脚印,每一个脚印都是一部充满不同感情色彩的故事,留给我们无限的回忆。201_年对自己来说是非常幸运的,七月份告别了大学校园,使自己的社会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也切实的感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在九月份的司法考试中自己有幸通过,这的的确确的让自己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这些已经都成为过去,留给自己的除了那段不知疲倦努力向前的美好回忆,更重要的是让自己明白了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怨天尤人没有任何作用,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付出自己的行动,坚持一点点,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功。如果给自己的201_年定位的话,我觉得可以定位于:学业的成功,事业的起点。

当“__年”这个字迹不断在工作日志中出现的时候,自己才明白过来:原来201_年已经来临,我们已经生活在201_年。新的一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张白纸,在年初的时候发给我们,经过自己一年的描绘,在年末的时候给自己一个答卷,看是否是自己心中的那幅风景。

展望我的201_年,我期待着自己有一个新的突破,因为这一年对于自己非常的关键,这一年不单单是步入律师行业纯粹实习的一年,更重要的是这一年是自己事业的起步年,是自己社会角色转变的一年,这一年的实习、生活、做人等各个方面都将会对自己以后的路产生定性,将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自己没有理由去荒废这一年,相反没有尽心尽力的去吸收周围优秀的环境和人给自己带来的没有穷尽的知识都是对自己的极大地不负责任,是对自己前途的一种扼杀。所以,在步入201_年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在201_年飞得更高,更好,给自己一个安静的空间静下心来好好的计划计划自己的201_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201_年之初,我有幸地加入到了 律师事务所这个充满活力、团结、奋进、和谐的团队中来,成为了这个团队中的一分子,开始了自己的实习阶段,迈开了事业的第一步。201_年将自始至终的将贯穿与自己的实习阶段,站在201_的起跑线上,我想我会用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跑完__年,如果对自己201_年做一个展望概括的话,我想仅仅用二个字就可以了------学习。

首先,要把自己的心态摆正,戒骄戒躁。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心态的好坏将决定一个人事业的成败。有人说:实习律师不好当,收入低,老干活,日子实在难熬。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说这句话的人心态过于急躁,急功近利,我想他离成功可能会越来越远,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选择了律师这门行业,就要铺下身子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以一颗谦虚、务实、理性的平常心来对待实习期。

其次,以积极的行动来吸收周围环境带给自己的营养。对于一个实习律师来说我个人认为选择律师所是非常重要的,实习期是一位律师步入这个行业的前奏曲,对于这个行业的实践能力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这一年的实习期将会使实习律师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对于这一角色的转变,律师所带给一个实习律师的将会对他以后从事这一行业产生定型。对于我个人来说,非常幸运的加入到了龙和律师事务所,在这个优秀的大家庭中,我会不断努力地去吸收它的点点滴滴,让自己不断的得到提高。

再次,在不断巩固以前法律基础的基础上,加强对以前未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不懂不会的要敢于大胆提出,坚决不止步与模棱两可,做出任何结论都应该做到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最后,要处处做一个有心人,需要自己去学习的地方并不仅仅是上面的几点,那仅仅是一小部分。在所里处处都是自己学习的空间,多看看律师老师们以前的案卷,总结其中的注意细节和办案技巧,有疑问的地方大胆的向经办律师提出疑问,请其解答。在跟随老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多看多问多记多总结。对所里的各项工作都多多参与,我相信其中的每一步都会使自己得到提高。

201_年,我会严格按照自己的计划走好每一部,明年此时,我会告诉自己:201_,我成功走过。

实习律师申请转正的实习总结范文三我叫__,系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经过上一年来的工作,为我在201_度奠定了执业基础,但是我亦体味到作为一名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艰辛,感受到了来的愉悦之甘甜和不令人满意的缠诉之苦涩。针对201_年度的执业情况,作出如下述职望各位领导给予批评和指正:

一、思想政治及律师道德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的,就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同行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互相尊重,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在从业过程中,不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积极履行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为无能力交纳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不采用挑讼的方式扩大业务;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和礼品或者其他费用;坚决与律所保持一致,努力提高自身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修养。

二、业务工作方面

一年来的工作,检验了我多年来法律知识、法学理论的认知水平和厚度。

首先,当事人,当事人,不在难处不求人。律师所要面对的问题是较为纠结的法律疑难杂症;所要面对的对象一般是走投无路、万念俱灭、心灰意冷深陷错综复杂矛盾中的当事人,接案时,通过交谈,要弄清楚当事人对本案期许程度。如果其期许值太高,要求太过分,那么就要慎之又慎的对待本案的接与不接的问题。充分交流沟通,主要是做到初步了解案情。此时律师先要把当事人倾向性的描述从案情中剥离出来,尽量客观真实的复原案件。之后,要理性的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谨慎的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一旦遇到当事人要求你对案件本身作出预测时,我的建议是不向当事人作出预测。

其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受理了案件,就要竭尽所能的去办理案件。积极的进行调查取证,认真的研究案情,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查阅相关案例等材料,尽可能穷尽开庭时候的复杂局面,多次多轮的论证并整理出最佳的案件或辩护思路,为开庭作足准备,尽可能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