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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范本集锦9篇

时间:2023-03-02 14:58:35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1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场地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fanwen.chazidian.com)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2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空场地面积共计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场地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8)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9)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3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那么2021年的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2021年_个人场地租赁合同,欢迎大家查阅!

2021场地租赁合同范本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凭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凭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年____月____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2021场地租赁合同范本2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区,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甲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元/月,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2、基于户外广告的报批程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户外广告得到政府批准之日起开始计付租金。

3、自开始计付租金之日起,甲方必须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或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前_______个月的租金

4、以上款项甲方采用_______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时,须向甲方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服从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租金,并向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保证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并享有处分该场地的权利。

2、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将该场地外缘向外20米(即以该场地外缘任一点为圆心、半径为20米)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属物租与第三方作房地产广告用。

3、乙方在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时,应保证本场地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继续出租该场地,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该场地的权利,经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场地的租约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乙方转让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2、如因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纠纷或乙方原因导致影响甲方对该场地使用的其他情况,乙方负责解决该纠纷,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交付的场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1、2、3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其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_______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5、如甲方拖欠应付乙方租金超过_______日,乙方按每日_______‰计收甲方应交而未交款的滞纳金;

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过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6、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其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场地,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甲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甲方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写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2021场地租赁合同范本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娶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

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

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2021场地租赁合同范本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场地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厂棚场地基本情况

1。1甲方将(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场地位于张关至白岩路7。4KM处,洛碛大天池村委旁,面积约800平方米(木材加工棚屋檐至车辆加水处公路电桩处,以及双方现场协商的其他指定空地区域作为材料堆积备用场)。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半年,即从月年月日止。

2。2如乙方需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金与原有租金保持不变,提前递交。

第三条:场地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半年总金额20000元,至合同签约时先支付15000元,待混泥土搅拌完成,搅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余的5000元。

3。2本场地用途为乙方建设砼搅拌站,材料堆积与看护住宿等。

3。3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3。3。1有实际负荷50KW以上三相电源以及自来水源,自来水搭接费用为10000万,由乙方负责抽取自来水,乙方负责支付电费。至合同签约时先支付5000元,待混泥土搅拌完成,搅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余的5000元。搅拌场地电费由乙方挂表计价收费。

3。3。2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退还影响期间租金以及带来的生产经济损失。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对乙方场地内的货物有妥善保管的责任。

因场地管理不善造成乙方货物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乙方损失。如属盗窃性质,待司法机关处理解决。

2、乙方责任:本租赁场地建设砼搅拌站,材料的堆积以及材料看护住宿。

未经甲方准许,不得存放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租赁场地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场地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租赁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场地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内相关设施保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整移交相关设施及场地。

6。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在租赁场地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租赁场地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场地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负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由此而负责。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递交人民法院总裁。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地址: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印章):

地址: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2021场地租赁合同范本5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____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_____合同后,活动举办前___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4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1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法人。

1.2 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的主办单位。

第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对依法需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________,总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________(展会全称)。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进场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览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离场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 乙方每日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参展商可以在前述时间之前_________小时内进入展馆,在前述时间之后_________小时内撤离展馆。

4.3 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展览服务

5.1 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洁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证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控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 租赁费用

6.1 租金的计算如下:

场地类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积(平方米)天数共计

展览室内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展览室外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总计

人民币或美元

6.2 如果租赁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租金根据实际使用的总面积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3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内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

展场租费比例

应付款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6.4 所有支付款项汇至如下帐户:

以人民币支付: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 对依法须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因无法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在扣除补偿金后如有剩余租金,应返还乙方。

解除合同时间

补偿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第七条 场地、设施使用

7.1 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_________份的设计平面图,该平面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力及照明的用量,每个区域容量的布置图及分布供应点位置;

b.电话位置分布图;

c.用水区域或用水点;

d.压缩空气的要求和位置;

e.卫星电视/internet设置图;

f.甲方展馆内部及其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布置设计。

2)一份与展览有关的活动的时间表,包括展览会、开幕仪式、进馆、撤馆、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3)一份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并请注明国内和国外参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5)货运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所有参展的展品清单,特别需要注明的是有关大型设备、大电流操作的展品及会产生震动、噪声的展品清单。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7.3 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7.4 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7.5 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7.6 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7.7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展览同期举办,登记大厅、广告阵地、货运通道等公共区域将由有关各方根据实际的租赁场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条 保证与承诺

8.1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在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赁场地时,保证进入人员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并在进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单位之间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秩序。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乙方保证与承诺:

1)在租赁期前_________天取得举办展会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

2)在进场日期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份展位平面图。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赁场地。

4)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广告如果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而导致展览无法如期举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展者在租赁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责任保证

9.1 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参展商之间的争议。在乙方与参展商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争议双方可共同提请甲方出面进行调解。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持调解。调解期间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调解,甲方应立即终止调解。甲方的调解非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调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诺与保证均不作为确认争议事实的证据。在调解中,甲方应维护展会秩序,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展会秩序。

9.2 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支付责任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与参展商发生争议并出现下列情况时承担相应责任:

1)争议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经审判或仲裁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调解,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审判或仲裁机关对争议作出终审或终局裁决,乙方被裁决构成对参展商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3 乙方在支付责任保证金后三天内应向甲方提供责任保证付款凭证。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展览进行对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的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乙方应在进场日期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展馆建筑物责任险、工作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1.2 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4条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条提供基本服务,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条维护展会秩序,致使展会因秩序混乱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付至实际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 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4条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设备租赁、额外服务及超时场地使用等各项应付费用,经甲方催告后__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2)国际性展会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展题,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3)未按8.2(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办展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或标识,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条支付责任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4 本合同12.1、12.3条规定的违约金列明如下:

违约行为发生时间

违约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租赁期届满

已付租金的 %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额部分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5 守约方根据12.1、12.3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违约方,否则视为守约方放弃合同解除权,但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12.6 甲方违约的,应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返还乙方已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已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乙方。

12.7 除本合同12.1、12.3条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变更与解除

13.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13.2 国际性展会变更展题,须取得政府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甲方提供。

13.3 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15.2 本合同15.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15.4 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5 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_________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6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15.4、15.5条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七条 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二十条 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5

简易的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最新)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酒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场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场地)位置和面积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业用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街101号大厦b座六层,使用面积为 2700 平方米。

1.2 具体的租赁区域详见附件1:房屋(场地)平面图。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

所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为 文化娱乐(酒城)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 租赁期限为 20 年,自 XX年 6月01日至 2025 年 05 月 31日。

3.2 免租金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年02月28日。

第四条:租金和定金

4.1 租金的确定适用逐年递增的办法确定。其中,第12年为人民币 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额为 162,000元,三个月租金总额为 486,000元,年租金总额为 1,944,000元(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 )。第3XX年,每天每平方米2.7元,第1120年按经营情况租金另定。

上述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电、空调、供暖、垃圾处理等费用。

4.2 乙方于签署合同后 3 日内向甲方支付 3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4.3 免租期结束后,定金同时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或商场的有关制度在乙方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所约定义务时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10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予以返还。

4.4每 3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周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条4.5执行外,以后每期的租金应提前 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纳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前3日内支付。

第五条:续租优先权及转租

5.1 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期满前 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场地)。

第六条:其他费用

6.1 乙方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6.2 乙方装修和改建以及专用和专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甲方负责安装水、电、天然气表,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的标准按北京市的规定价格执行,空调费按实际使用电表数字计算。

6.4 垃圾清运费由乙方自负。

6.5 甲方协助乙方申请有线电视、通信、宽带的开通,有关开户和使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6 应由房屋(场地)产权方交纳的有关房屋(场地)本身的费用与土地使用费用、能源费等,以及房屋(场地)主体结构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房屋(场地)主体结构变化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上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税费,除由乙方直接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外,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凭单据、发票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七条:所租房屋(场地)的交付

7.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工程部门协商装修改建事宜,如涉及变更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桥架、消防报警、喷洒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区消防通道、主体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认可。

7.2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先向甲方提供装修施工图纸一套(含电路图、效果图、材料清单),经甲方批准并进行现场交接后,乙方的施工单位应持资质证明办理进场手续,方可对租赁场进行装修。

7.3 甲方已于 XX 年 4 月 29 日前将房屋(场地)(毛坯房,指设备现状)交给乙方进行装修、改造。

第八条:所租房屋(场地)的使用

8.1 乙方进场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经营后,享有该房屋(场地)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保证:

8.1.1 所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为 文化娱乐(酒城)。

8.1.2 应遵守大厦的有关规定,爱护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防止损害。

8.1.3 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确需改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给予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1.4 乙方应负责在所租房屋(场地)区域内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8.1.5 乙方对所租房屋(场地)及其专供乙方使用的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必须及时报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8.1.6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必须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

9.1 甲方负责消防验收,所租房屋(场地)乙方在二次装修引起的消防系统变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报验手续,甲方给予配合,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等,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应在所租房屋(场地)内按有关规定自行配置灭火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9.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所租房屋(场地)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在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的合理时间内检查所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0.1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将所租房屋(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 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场地)的外墙进行企业广告和企业宣传,位置、费用另议。乙方广告必须事先自行征得广告主管部门的认可。

10.3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与门窗、水、电、消防、照明、空调和客货电梯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质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 乙方与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生工作矛盾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和调解。

10.5 乙方办理各项执照及许可证,需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提供方便和服务。

10.6 甲方保留以下权利:

10.6.1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派遣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所租赁房屋(场地)进行有关固定设备检查和维修。

10.6.2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带领其他有意租赁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间到乙方租赁房屋(场地)视察参观。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营业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加盖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乙方应在营业前,申办好营业执照及企业分支结构注册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等一切手续,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1.2 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空调等基础能源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1.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与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按商城的统一标准交纳各种物业管理费用。

11.4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商城有关安全和消防的规定,服从大厦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11.5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合法正当的经营活动,按国家规定按时交纳经营的各项税费。

11.6 乙方有责任在进行装修改造的过程中,不破坏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不得将租赁房屋(场地)内不属于乙方的财产作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

11.7 负责所租房屋(场地)的内部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室内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11.8 乙方的经营人员应具备身份证或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明、婚育证等,乙方应保证并要求其经营人员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商城的规定。乙方应将其经营人员的上述证明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十二条:退租

12.1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在 20 日内完成撤场工作,并将所租房屋(场地)及其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后交付甲方。

12.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正常、可靠运行。

12.3 甲方同意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关设备设施后有损甲方房屋(场地)及其附属物的除外。

12.4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费用后,甲方原则上保障乙方的撤场工作不受干扰。

12.5 除上述约定外,退租的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具体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电、消防、空调、电梯等设备的验收滞后,使乙方因此而延误工期,则所延误之时间应视为乙方免租期。

13.2 甲方应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暖和空调与新风的正常供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免除在此期间乙方的房租,由于乙方失误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3 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每延期 1天,除租金和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额 3 作滞纳金。

13.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所租房屋(场地),乙方履约保证金和预付租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13.4.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或改变所租房屋(场地)用途的;

13.4.2 拖欠租金达1个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总金额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

13.4.3 利用所租房屋(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3.4.4 故意损坏所租房屋(场地)和设备设施,造成其他商户无法正常经营的;

13.4.5 违反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多次经***、消防部门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时改正或酿成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

13.5 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车撤场时,若依据本合同约定欠交甲方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偿全部所欠费用前留置其设备设施等一切财产。

13.6 甲方了解乙方违约的事实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甲方明确以书面方式或放弃上述权利。

13.7 在合同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 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终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终止合同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在终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 如因国家建设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在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 日内,双方持本合同和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登记备案机关备案一份。

附件:房屋(场地)平面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易的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热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____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_____合同后,活动举办前___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6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房屋位置、面积与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2上款所称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装修,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间不收取租金。)

2.2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2.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3.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4.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4.2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房屋的相关规定

5.1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费用。

5.2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5.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六条:房屋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6.1甲方负责该房屋的建筑质量达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统、电力供应及供暖系统完好等)。

6.2乙方在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进驻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结构,在地面、墙体及棚顶打钉钻眼加大荷载时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缴纳的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7.3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8.1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十五日交还该房屋,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不归还或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9.1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通则

10.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7

乙方: 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愿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项目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园区环境、工作、办公条件及周到的公共设施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________________的整体声誉,促进技术创新工作良性循环的形成。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含分摊面积,下同)的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附图纸一份)。场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启用并全额交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若提前入驻,计费时间从实际进驻日开始计算)当场地原为毛坯房时,乙方自行负责自用面积内的装修及风机盘管的购置、安装。为了保证整个大楼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的安装质量,本大楼的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装。

第三条 乙方可将上述场地作办公等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亦不得转让场地使用权。乙方保证在上述场地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卫生等标准。

第四条 为做好大楼本体的维护管理,更好地为入园单位提供优良的办公、经营、研发、实验、教育培训等的工作环境,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场地租金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元)并且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帐户。每两个年度甲方有权根据物价情况调整场地使用费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_______%.

第五条 科技园主楼采用中央空调供冷,乙方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装设空调。中央空调每周开机__天,每日开机时间为__.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装独立的空调机或备用发电机,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批获准,且不得有碍大楼外观的整体观瞻。科技园副楼空调由企业自行解决,但需甲方审批。

第六条 中央空调费、水电费和通讯费的计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调费采用两种收费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其中一种。

A.中央空调费采取冷量计费及公共损耗外加折旧费__元/月平方米,公共损耗按合同面积分摊。冷量计__元/个由企业支付。

B.中央空调费采用固定的分摊方式:__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摊其他费用。

2.水费、电费按实际计费,分摊部分按合同面积分摊。

3.通讯费:市内电话、长途电话、上因特网等三项业务的登记办理、开通、服务和交费等,均由设于园内的“电信营运商服务处”统一一个窗口办理,并附设办理移动电话及其他电信业务。

上述水电费均由物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均摊的公共水电费由物业管理部门按月公布,接受甲乙双方的共同监督。

第七条 场地使用费和水电费等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如不按期交纳费用,每超过一日,按欠交金额的千分之__收取滞纳金。

第八条 甲方交付使用场地时,向乙方收取一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合计人民币__元。保证金在乙方离场后的下一个水电费结算日可以结清水电费时一并结算,结算时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第九条 乙方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需要和甲方签定二次装修协议。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二次装修协议。

第十条 乙方在场地正常使用过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__日内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二次装修时增加的消防设施由乙方自行维护。

甲方有权在先知会乙方后进入乙方场地检修和保养大楼的固定装置和设施。

第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达?__个月?或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总额达 __万元或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致使场地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自行进行装修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方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可单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乙方迁离,收回使用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费及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甲方延迟交付使用场地达 两个月或以上;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使乙方无法安全使用场地的;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使用的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影响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单方面解除协议,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以及退还乙方所付保证金等结余款项。

第十三条 如协议期内乙方与甲方另有签订孵化协议,则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日前__个月内,经甲方专家组评估,不符合继续留园孵化条件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不再续签协议的通知,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本大楼。逾期不迁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定场地使用定金共______万元,此定金在乙方进场时可冲入驻时的场地使用保证金、多退少补。若甲方违约,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场地,则双倍返还定金,若乙方违约,在规定日期内不开始进场装修,则定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返还。

第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8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____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_____合同后,活动举办前___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9

总结成熟租赁市场国家的实践,我们可以发现,一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取决于该国租赁市场工具的创新和以法律、税收、会计和监管为主的租赁法律框架(也称政策框架)的协调。然而,尽管中国融资租赁比股票市场起步还早,却至今徘徊在低谷。对租赁法律框架缺乏完整而准确的认识,导致我国政策制定者所制定的有关融资租赁的政策之间缺乏协调性,甚至还存在着相互的矛盾性,成为阻碍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而这一问题,在这次融资租赁法立法进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本文全面分析了我国融资租赁法律框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法律框架监管税收中国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底公布了确定今后五年中国立法方向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起草并颁布《融资租赁法》成为规划之一。2004年初,《融资租赁法》起草组成立,标志着此项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起草融资租赁法的组织工作。目前,《融资租赁法(草案)》正在进行第二轮的讨论之中。笔者作为《融资租赁法》顾问小组中唯一的融资租赁理论专家,在参与诸多有关草案的国内、国际研讨会过程中,再次深切地感受到我国租赁市场的参与者与政策制定者在这一问题上所存在的严重的认识混乱,由此而形成了本文。

一、在融资租赁法起草过程中所遇到的两个主要问题

融资租赁法立法工作简报第15期对立法程序启动以来自各方的情况、意见和建议等进行了汇总。主要根据第15期简报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发现,大家关于融资租赁法讨论的内容中,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对什么立法,二是立什么法。

关于对什么立法的问题,在第一次启动立法程序的会议上,就已经产生了很大的争论,并且,这一困惑在以后的讨论中也未能得到清晰的回答。争论的焦点是只对融资租赁立法,范围是否过窄,提出的建议是应该对各种融资租赁形式立法,甚至是应该对租赁业立法。关于立什么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融资租赁已不需要立法,因为,《合同法》已经基本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第二,还应该立法,但立法的内容应该主要解决关于融资租赁的监管问题,包括融资租赁是否需要监管、监管的范围与程度和监管的主体。除了上述两个困惑外,各相关部门在探讨立法内容时,也常常存在着论点与内容严重错位的现象。

二、对认识融资租赁的方法的再认识

(一)缺乏对租赁及融资租赁恰当、完整的认识,曾是误导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什么是租赁?什么是融资租赁?这个看上去最简单的问题,事实上却是所有困惑的根源所在。

正是由于缺乏对租赁,特别是融资租赁恰当、完整的认识,曾经成为导致我国融资租赁未能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但是,经过1996年国际金融公司对我国租赁技术援助项目之后,尽管在认识结论上,还有一些方面没有统一;但就如何认识租赁和融资租赁的问题,至少在方法上已经得到了基本的解决。

然而,也许由于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也许由于其所涉猎的范围的广泛性,使得在我国租赁业能够真正掌握这部分知识的人还不够多。尤其是许多同志,在分析有关租赁业中存在的问题时,常常是占在自己所熟悉的领域的立场上,以该立场的背景知识,来阐述租赁在另一领域的问题。其结果必然是导致逻辑和概念的混乱。

(二)认识租赁及融资租赁的五个角度及其相互关系

任何对租赁领域略有了解的人都会发现,租赁业中存在着多种定义方法及其不同的定义。如何理清这些定义方法及相关定义之间的关系,常常是让租赁市场的参与者和政策制定者感到较为困难的事情。

1.认识租赁业的五个角度

要想准确地把握租赁的定义,最根本的是要掌握认识租赁及融资租赁的方法。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定义。租赁业主要可以从五个角度来理解:租赁市场及其与租赁市场相关的法律、税收、会计和监管。

2.租赁市场——认识租赁业的角度之一

租赁市场,是对租赁交易的主体(出租人与承租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租赁交易的客体(各种租赁物件或资产)及各种租赁交易的形式(传统租赁、融资租赁)等范畴的概括。所以,租赁市场是出租人通过特定的租赁交易形式而满足承租人对租赁资产使用需求的过程,因此,也就是租赁业存在的基础。一般而言,如果不加以特别的限定,我们对租赁的定义,都是对租赁市场各种租赁交易形式的界定。又由于租赁市场是一个发展过程,我们关于各种租赁交易形式的定义,也是一个顺着租赁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过程。迄今为止,根据租赁交易典型特征的不同,租赁交易可分为两种类型:在一项租赁交易中,由两方当事人组成的传统租赁和由三方当事人组成的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产生虽晚于传统租赁,但其发展却非常迅速,内容更加丰富,所以,融资租赁类型下又有很多子分类,如根据是否全额清偿的不同,可分为全额清偿的简单融资租赁和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

3.租赁的法律问题——认识租赁业的角度之二

租赁的法律问题,通常是指关于各种租赁交易中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立法与司法,这也是法律最本来的意义。租赁的法律是从私法的角度对租赁市场的再认识。显然,它的认识应该以租赁市场的现实为基础,它的目的是从私法法理的角度将一国有关民商法的基本内容在租赁交易中具体化,即,在租赁交易这种商事行为中,当事人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国借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的观点,将融资租赁交易独立出来。也就是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角度,已将全部租赁交易分成了两种类型:租赁和融资租赁。换言之,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各种租赁交易时,无论这种交易在租赁市场上承租人和出租人是怎样命名的,在这一租赁交易发生纠纷而出现法律适用问题时,它或者是适用合同法中租赁一章的规定,或者是适用合同法中融资租赁合同一章。而不存在第三种法律适用的可能。

在这一问题上,包括租赁市场发达国家在内,各国的认识并不完全统一。以美国为例,对于租赁市场上的各种各样的租赁交易,美国的法律是把它们分成真实租赁(truelease)和伪装的交易(securedtransaction)(梁彗星,1992年)。只有符合真实租赁标准的租赁交易,才能适用于关于租赁的相关法律。否则,即使一项交易被当事人命名为租赁交易,如果其不符合美国法律所规定的真实租赁的条件,也不能适用该法律。

4.租赁的税收问题——认识租赁业的角度之三

租赁的税收问题,主要是解决租赁市场各种交易发生后,交易行为在流转税、财产税和所得税中的应税行为的确定和交易的主体如何纳税的问题。在世界上的多数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采取的也是法律的形式,即以各种税法的形式而出现。然而,作为税法的法律与上面提到的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在内容上显然是完全不同的。

税收制度是一国的问题。因此,国别之间的税收制度通常都有很大差异。然而,由于公司所得税是市场经济国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因此,在关于租赁交易的税收规定上,租赁市场发达国家租赁交易中所得税的规定,在本质上基本相同。这就是,由于租赁资产涉及到折旧,而折旧的数额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关于租赁交易所得税税收的规定,主要是解决租赁资产折旧资源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归属问题。还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所得税税法把租赁市场上的各种租赁交易分为两类,真实的税务租赁(truetaxlease)和有条件销售(conditionalsales)。租赁交易符合真实税务租赁的标准时,由出租人拥有租赁资产的折旧资源。

由我国税收制度所决定,我国关于租赁交易的税收的规定,要比美国复杂。我国现有关于租赁交易的税收方面的规定,主要针对租赁交易的流转税问题。我国没有单独的关于租赁交易所得税的规定,而是采用了财务会计的标准。

5.租赁的会计问题——认识租赁业的角度之四

制定租赁会计规范的目的,是要解决各种不同类型的租赁交易发生之后,作为租赁交易的当事人,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如何对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和进行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注重的不是交易的法律形式而是交易的经济实质。租赁会计是财务会计的组成部分。而财务会计的基本目的是要提供会计实体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

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租赁会计的规范已经达成了基本统一的共识,其具体体现是国际会计准则和各国会计准则中的租赁准则。与从法律和税收角度认识租赁市场一样,租赁会计准则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将租赁市场上的全部租赁交易分成两类: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e)(从承租人角度又被界定为资本性租赁capitallease)和经营性租赁(operatinglease)。根据租赁会计准则的规定,两种不同类型的租赁交易,有不同的资产、负债等确认方法。

6.租赁的监管问题——认识租赁业的角度之五

租赁业的监管问题,是关于租赁市场的经营主体——出租人市场准入和出于防范社会风险而经营的监督管理问题。从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来看,并非所有的行业都需要监管。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关系到一国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的行业,国家才会颁布专门的监管法规,对该行业,主要是该行业的经营主体实施以监督为目的的管理。

租赁业是否需要监管?需要从租赁业的两种类型来分别回答。

迄今为止,还没有看到过哪一个国家对从事传统租赁的出租人实施监管。

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德国这样一些租赁市场比较成熟的发达国,也不存在专门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出租人的监管。在我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包括租赁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在内的出租人,不需要申请任何许可,就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在一些新兴的租赁市场中,存在着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管。但监管的范围与方法也有很大差异。

以亚洲国家为例,在印度,中央银行只对那些可以向公众吸收存款的租赁公司实施监管。中央银行将这类租赁公司归类为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financialinstitutions,NBFIs),并对这一类租赁公司实施谨慎原则的管理(prudentialnorms)。除了NBFIs类的租赁公司外,商业银行也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与印度的做法相类似的还有孟加拉和斯里兰卡。在韩国,由财政部负责对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出租人实施监管,财政部对出租人有较严格的管制(strictcontrols)。

对从事融资租赁交易的出租人进行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产品,并且,各种金融服务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第二,如果允许租赁公司通过对公众吸收存在的方式来获得资金时,保护公众存款人存款安全尤为重要。

其实,对融资租赁业进行监管,对出租人是有利有弊的。监管的好处是可提高这些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公司在公众中的信心,并赋予其金融负债的资格,对解决出租人资金来源有好处。但是,实施监管也有不利之处。通常,监管意味着较高的准入条件,较严格的经营监督,从而制约了那些达不到这一条件,或不想达到这一条件的投资人(厂商类出租人)进入这一领域,导致出租人类型单一,不利于各种类型融资租赁交易形式的开展,有可能阻碍租赁融资优势的发挥。较高的准入条件,还会导致出租人只倾向于做大额交易(bigtickettransaction),无法实现运用租赁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

7.对上述五方面之间关系的再分析

租赁市场是租赁业的内涵,也是认识租赁业的基础。与租赁市场相关的法律、税收、会计和监管是租赁业的外延,是从租赁市场的外部对租赁市场的再认识,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租赁市场的再认识,是以法律、法规等形式对租赁市场的规范,所以,这四个方面共同组成了租赁的法律基础(legalinfrastructure),或称法律框架(legalframeworks),也称政策框架(policymatrix)。

对于租赁业外延的法律、税收、会计和监管这四个方面而言,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因为,这四个方面有各自的出发点和拟达到的目的,因此,从每一个角度所得出的关于租赁市场的结论,是绝对不相同的。其具体体现是,法律、税收、会计和监管等方面对租赁市场的制度规范,其内容都不可能相同,而且永远不可能统一。

然而,人们在关于租赁市场不同的制度规范中,又常常能发现相同的地方,如,都包含融资租赁的定义等。这种在不同的规章制度中部分概念与内容的重叠,也是一个必然的、不可避免的现象。因为,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对同一事物(租赁市场)的再认识。

租赁市场规范的四个主要方面,在多数情况下是平行的。但在个别情况下也会发生交叉。例如,根据合同法的定义一笔租赁交易被界定为融资租赁,但具体的交易条件来看,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由会被界定为经营租赁,又比如,根据会计规范而确认在承租人资产负债表上租赁资产,当承租人破产时是否应纳入其破产清算资产的范围?在一个国家存在融资租赁市场准入限制的时候,一个与承租人进行公平融资租赁交易的出租人,在承租人违约时,他的权利是否可受融资租赁法的调整?这些问题的解决有两个途径,一是根据法理来判断,二是在制定不同的法律法规规范时,对本法规与其他法规可能出现的交叉而给予合乎法理的、明确的、协调一致的规范。

租赁市场与租赁市场的制度规范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关系。首先,租赁市场的发展程度是决定租赁规范内容的基础。没有租赁市场的发展,也就没有规范的对象,更没有规范的必要。其次,完善的租赁制度规范,既是保障租赁市场秩序的制度体系,又可在一些时候促生新的租赁产品。如,租赁市场上的经营性租赁与租赁会计制度规范中的经营性租赁,就是这样的产物。

三、对我国现有租赁业法律和法规的分析

(一)我国现有关于租赁市场的法律法规的归类

按照上述认识租赁业的方法,对我国现有关于租赁业,或是涉及到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可以做如下的归类:

类别法律、法规的名称立法主体、级别、时间调整的对象

法律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章和第13章全国人大通过1999年(法律)两种类型租赁交易下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税收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颁布1993年不同监管条件下、不同租赁交易类型、不同融资租赁交易主体的流转税税种适用的流转税税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1993年

《营业税税目注释》七、服务业(六)租赁业)国税发[1993]149号文

《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7月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年16号(法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国税发[2000]84号2000年5月16日颁布不同监管条件下、不同租赁交易类型、不同融资租赁交易主体的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

《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三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6]41号,1996年4月7日颁布(法规)

监管类《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法规)

2000年6月30日内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与作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

《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法规)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法规)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部(法规)

2001年9月1日外资租赁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与监管

会计类《会计准则——租赁》财政部2001年各种租赁交易的会计处理

各类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1993年不同主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

外汇、海关

等涉及到租赁资产、资金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通过1995年(法律)特定的租赁物(飞机)及相应的主体(航空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57条规定全国人大1987年通过,2000修订(法律)融资租赁方式下进口设备的关税征收和免税时的海关管理、海关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1985年颁布,1992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海关总署(1992,1231号文)

《国家计委关于借用国外贷款实行全口径计划管理的通知》国家计委(法规)

1996年

外管局实施外汇资金

说明:上述关于租赁的法律法规,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有的重要的租赁法律法规,但不是全部。

(二)我国现有租赁法律框架中存在的问题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了关于租赁市场的法律框架。并且,合同法和会计准则中关于租赁市场的规范,其内容也基本与国际接轨。合同法已经能够基本公平地调整不同租赁交易类型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租赁会计准则也已能基本客观地体现租赁交易会计核算方法的特征。

然而,在融资租赁法的立法过程中,在中国租赁市场的实践中,无论是我国的投资人,还是外国的投资人,都觉得我国租赁的法律框架还不尽人意。其原因何在?这是因为,租赁市场的法律框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换句话说,任何一笔交易,都要同时涉及到法律租赁法律框架的不同侧面。因此,任何一个方面的欠缺,都会让租赁交易的各方当事人感到整个法律框架不完善。

抛开细节有待完善的部分我们暂且先不讨论,从总体上讲,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租赁法律框架仍存在着三大问题。

第一,部分租赁法律法规的内容尚与国际主流趋势存在很大差异,使得外国投资人,特别是来自于租赁市场成熟地区和国家的投资人难以适应我国租赁市场的投资环境。最突出的问题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中关于租赁资产折旧的在承、出租人之间的归属的规定尚未充分体现我国租赁市场的发展状况。

第二,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套和协调不够,尤其是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缺乏对先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处于上位法位置的法律法规的呼应、协调或统一。由此而导致租赁市场的主体,特别是出租人在进行交易时常感到无所适从。例如,我国关于租赁交易的税收规定与监管的规定不统一,甚至我国关于租赁所得税和流转税的规定也缺乏明确的协调一致。甚至一个部门内颁布的法律法规也有不统一的地方。

第三,中外投资人市场准入待遇不统一。这是我国租赁立法过程中呼声最高的一个问题。我们现在从表面上看到的是中国租赁业中的融资租赁业存在着双重监管体制。而事实上,作为商务部的前身,对外贸易经济部所监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其本来的目的并非是对融资租赁业务的监管,而是由于我国对外开放而形成的对外资进入的监管。在改革开放初期,也许是由于我国需要外国资本的流入,也许是当时我国监管部门缺乏对融资租赁的充分认识,当外国投资人,实际上主要是外国的银行,在我国申请投资设立作为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时,只要得到外经贸部的批准就可以设立了。这一做法,一直延续到今。

然而,随着我国投资人对租赁业中融资租赁交易类型认知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生产结构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尤其是设备制造厂商类投资人,期望能够像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那样,以非金融机构的身份进入租赁市场。而根据现行银监会的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这一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而延续下来的租赁公司审批制度,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外国投资人在融资租赁领域获得了超国民待遇。在我国加入WTO之后,这一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四、关于我国融资租赁法的粗浅建议

第一,尽快提高对租赁法律框架与租赁市场关系的完整认识。只有完整地掌握了租赁法律框架与租赁市场、租赁法律框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才能够准确地找出解决我国租赁市场现存问题的恰当的途径,才能有效地避免在立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套用会计的概念、法律的概念去解决监管问题的这种严重的逻辑混乱现象。

第二,在人大财经委的协调之下,确定立法目标。如上所述,单独地考察,租赁法律框架至少可以包含四个方面的目标。目前争论的焦点,是监管方面的目标。这一争论的焦点又可细分成两个方面,一是融资是否需要监管,二是监管范围的确定。

确实,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方法上,我国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长久以来,在我国关于融资租赁监管问题争论中,许多投资人所始终不能释怀的一个问困惑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对金融业实施着严格的监管,为什么不对融资租赁业中的出租人监管?其实,这也是一个困扰着我国金融业监管的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问题。

在欧美国家关于金融监管的基本逻辑是,金融监管的对象肯定是经营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肯定也经营金融产品。但是反过来,并非所有的金融产品都只能由金融机构来经营。有的金融产品只能由金融机构来经营,如吸收公众存款。有的金融产品,如贷款、融资租赁,既可以由被监管的金融机构经营,也可由不被监管的非金融机构来经营。正是由于这种监管范围所决定,欧美国家融资租赁市场的出租人有三种类型,受金融业监管的金融机构类出租人和不受金融业监管的厂商类出租人和独立型的出租人。

在我国,根据监管的要求,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全等的关系,即金融机构肯定经营金融产品,反过来,任何一种金融产品,也只能由特许的金融机构来经营。正是这样一种金融监管范围的确定逻辑,使得在这次融资租赁立法的过程中,许多不希望或无能力成为金融机构类出租人、但又期望进入融资租赁市场的投资人才将矛盾的焦点盯在了监管的问题上。所以,我国关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更多地应该集中在监管范围的考虑上。也就是要解决,是否可以允许非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问题。

总之,能够将融资租赁法纳入立法程序,是有利于我国租赁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而制约着租赁业发展的法律框架是由四个方面组成的统一体,我国租赁法律框架中尚需协调与完善的内容,基本都是关于租赁业中融资租赁部分。所以,如果能够通过融资租赁法的制定,解决、完善和协调我国租赁法律框架中的现有缺憾,必将使我国融资租赁在完善资本市场、促进国产设备销售与出口等宏观经济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梁彗星:(1992)“融资性租赁契约法性质论”,《法学研究》第4期

2.梁彗星:(1993)“融资性租赁若干法律问题”,《法学研究》第2期

3.梁彗星:(1984)“试论经济行政法”,《中国法学》第4期

4.史燕平:(2005)《融资租赁及其宏观经济效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5.DUCANMATTHEWSandDAVIDMAYES:(1994)“TowardsaSingleEuropeanMarket?TheEvolutionoftheLeasingIndustry”,JournaloftheEconomicsofBusiness,Vol.1,N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