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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3-06 15:59:10

治超工作总结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1

全县各站队共出动治超执法人32639人次,共检查车辆368321台,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480台,卸载货物4021.52吨,处罚款122.19万,交警对驾驶扣分达1094分。有效的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财产安全和公路设施完好,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了我县经济发展。全县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已稳定控制在全市1%的目标以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治超机制日趋健全。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治超工作持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为强化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依旧按照“思想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口子不开”的要求,保持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6名县级领导的高规格治超领导组织,持续把治超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治超工作列会和联系会,及时全面掌握全县治超工作运行情况,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亲自带队督促检查,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协调和督导机制。

二是明确乡镇部门职责,治超工作得到有力保障。今年,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省、市、县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要求,继续将治超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并在乡镇党政联席会、部门党委会上进行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措施、有总结。实行责任工作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强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强化经费保障,把治超工作经费列入本乡镇、本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实行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保障到位,确保了治超工作平稳进行,顺利开展。

(二)源头治理、多措并举,治超手段逐步完善。

一是严密监管货源头。各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联合对全县范围内重点的所有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清查,摸底造册,对合法源头企业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源头治超监管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对本辖区内经公示的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驻守监管。在省治超办要求的5家重点源头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完成于市级监控平台对接的基础,再另外筛选出7家重点源头企业,要求在12月底跟完成设备安装和检定,与县治超监控信息平台对接。目前已完成两处,还有一家已签订施工合同,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二是继续严把车源头。完善“黑名单”制度和驾驶员信誉档案,对查处的违规超载车辆,实行责任倒查,逐级实施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属单位及车辆改装企业的跟踪管理和监管,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名录,并从重从严予以查处。今年,共有16台车辆被列入“黑名单”,由交警大队将其年检业务锁定。

(三)路面管控,强化打击,治超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今年我县在采取动静结合的工作方式上,强化对路面的巡查打击。由治超站点、路警联合治超流动稽查大队、不停车检测点组成的“路段不留空白、时间不留空挡”无缝隙监控网络上,继续加大投入,增加上路巡查频率,重点加强所辖范围内的偏远道路和无固定治超超限检查站等路段的流动巡查,严厉打击夜间偷运、避站绕行等逃避检测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并全部按照处罚基准顶格处罚。对部分企业和车主屡治屡超现象,我们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严管重罚,凡进入“黑名单”的车辆,上路必查,过站必查,坚决不让非法运输企业或车主心存幻想,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使超限超载车辆无机插空、无处逃遁。正由于我县路面上治超一直处于高压态势,基本上遏制了“双超”车辆行为,今年,我县的“双超”率稳步控制在0.5%以内。

(四)科技治超、稳步推进,治超实效全面提升。

进一步完善“县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全县所有的治超站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信息通过网络实行市、县、站(企业)三级联网对接,运转基本正常。针对黄土山治超站和黄沙堡治超站磅称经常出现的秤重数据不准确、不上传、跳轴等问题,分别进行了更换和维修,共投入资金80余万元,保证日常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维护好现有科技治超设备的同时,2020年在**县G线两处建设非现场执法系统,分别为**,并将原已建成的不停车预检系统升级为非现场执法系统,投入资金450万元,目前该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已向社会通告,于2020年12月19日零时启用。三个治超站的进站抓拍系统已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已向社会通告,于2020年9月30日零时启用。

(五)专项行动,严管重罚,治超形势持续好转。

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顾问,治超办主任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击“百吨王”、“渣土车治超”和非法改拼装车“三个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措施,细化各部门职责,从车货源头入手,进一步强化对源头(源尾)的管理,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车辆一律实行严管重罚,按照“一超四究”要求处理到位。除日常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源头企业的巡查,还开展了多次集中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运输行为,有效地遏制车辆超限超载的势头。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查处“百吨王”四台,超载车辆49台,查处改装改型车辆54台,已恢复原状。通过集中整治,全面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基本消除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拼装现象。

(六)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

按照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要求,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桥加大执法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车,特别是“百吨王“,严查货车非法改装、非法大件运输等行为。并依法依规对达到处罚标准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企业、货运源头进行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究”措施。县治超办联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4家放行“百吨王”的货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四家源头企业停业整顿,限制整改。

开展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跟踪管理,对违规超载车辆,实行责任倒查,将违法车辆的相关信息,分别抄告公安、交警、运管等有关职能部门,逐级实施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属单位及车辆改装企业的跟踪管理和监管,从而实现源头治理的有效预防管控。今年共十二台车辆因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营运货车被吊销车辆营运证,吊销率达100%。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治超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牢固树立“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重拳治超、重典治超、全民治超”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理顺全县治超工作管理体制,下文明确县级治超工作机构和职责,落实政府治超主导地位。各乡镇、职能部门完善治超工作领导班子,落实治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有序、工作有力的治超管理体系。

(二)继续坚持严管重罚。重典治乱、猛药去疴是我县治超工作的重要法宝,不严管重罚,源头企业和货运司机就会在利益的驱动下,打法律的擦边球,追求利益最大化,视交通建设的成果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于不顾,肆意超限超载。我县治超工作将继续严管重罚,对超限超载30%以下的货运车辆,由交警部门严格按规定处罚,超限超载30%以上的车辆,由路政部门严格按照交通部62号令进行处罚,且一律不得减免。只有通过部门联合发力,才能有效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嚣张气焰。

(三)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在车源头方面,要持续开展非法改拼装车辆和无牌无证货车的清剿行动。在货运源头方面,坚决关停取缔许可不全、经营证照不全的煤场、砂场、石场等货运源头单位。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合法货运源头、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的监管责任,采取定人定责巡查的办法,“盯住”重点货运源头,实行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对于经常发生举报投诉的源头企业,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派专人进驻企业驻守。并充分利用各乡镇税费征收站点,对途径税费站的车辆进行治超管控,对违法超载车辆一律不予放行。

(四)切实抓好路面管控。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一要加强路面常态化管控。加强治超站点、治超卸载场的日常运行管理,常态化做好路面治超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流动稽查,由路政、交警联合实行全天候巡查,提高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对恶意超载、冲卡逃检、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二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百吨王”和渣土车运输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以建筑工地、建材市场、煤矿、煤场、石场、砂场、非煤矿山等货物集散地路段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包括所有在建设工地从事运输的车辆都不允许超限超载,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特殊领域可言。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车辆实行严管重罚,专项行动中查获的车辆一律从重从严顶格处罚。三要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治超。加强与相邻县区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边际治超区域联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非法超限车辆驶入我县。搭建周边省、市、县联合治超和工作交流的治超新平台,完善边际治超会商制度,工作形势和情况互通制度,治超案件协查和违法信息抄告等制度,推动周边区域联动治超常态化。建立治超案件协查、违法信息抄告和执法联动的综合长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边界地区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推动边际区域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整体部署,受省政府委托,我就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讲三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日趋严重,形势非常严峻,对城乡道路造成的破坏,给公路建设带来的损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有目共睹,突出表现在:一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二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给国家财产造成巨额损失。据科研人员研究,当汽车轴载超过标准轴载一倍时,行驶公路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沥青路面256次,行驶水泥混凝土路面65,536次,而现在我国监测到的车辆最大单轴载重达24吨,这种车辆行驶水泥公路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121万多次,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损失超过300亿元,而且这还仅指干线公路,不包括农村公路的破坏。我省每年仅干线公路因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也在2亿元以上。三是严重影响了交通营运市场秩序。许多运输业主在以对路面的严重破坏换取利益,出现了“大吨小标”现象,这就给按国家法律规定正当营运的企业造成了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市场正常秩序。四是严重地影响了卡车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五是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活,这次“治超”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要求,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呼声。

仅以我省国道102线为例,自98年以来,每年用于路面修复的资金就达2000万元,修复路段每年达到总里程的20%左右,是正常维修周期的3倍。看到这些数字时确实感到怵目惊心,令人心痛。我们不能看着国家巨额资金的投入和人民群众的血汗钱,在那些急功近利的运输企业和业主的车轮辗压下化为乌有。事实证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建立诚信为本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4日总理在交通部上报的《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报告》上做出了“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的重要批示。去年9月和今年1月全国两次电视电话会上,国务委员对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4月15日,国务委员又主持召开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在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工作方案。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的坚定态度,这个决定是非常及时的,国家不搞,我们自己想搞“治超”工作搞不好、也搞不了,现在国家统一搞“治超”行动了,我们省不搞,或行动迟缓就是问题了,这次国家“治超”的决心非常大、动作快、要求高、监督严。我省必须乘此东风重拳整治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上来,清醒认识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尽快抓出成效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治超”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为依据,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为服务理念,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各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为实现这个总目标,要完成好七项具体目标:一是从现在开始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宣传发动、部署和准备工作;二是6月20日前完成26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建设任务;三是年底前完成“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四是2005年6月末前全面完成集中治理工作;五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六是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省内道路运输市场全面整顿工作;七是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综合治理任务,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运价合理,开放、公平、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具体完成五项任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治超舆论氛围。

一是省内各大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要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国家和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就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发表文章,并开展讨论。

二是各地要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编辑工作简报,特别是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区一些重要的煤电等厂矿、生产企业、物流企业、运输企业、运输业户和货物运输站(场),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理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从源头治理。

1.由省发改委、经委、监察厅、交通厅、公安厅、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在全省集中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在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把好关,并为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提供便利条件。在《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按国家七部委文件执行。

2.由省质监局牵头,对2004年4月1日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各汽车生产厂家的生产行为,从源头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

3.由省工商局牵头,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以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要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4.由省交通厅、公安厅加强对客货运营运业户、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对超限超载违章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按照《公路法》、《道路安全法》、《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和驾驶证。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6月20日9时,按国家统一要求,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在“治超”过程中,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纠正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职责,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尽可能在同一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不具备共同治理条件的路段,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对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

3.突出重点,统一行动。一是要分阶段推进治理工作。在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的第1个月,要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各地针对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时不予卸载处罚。从2004年7月20日起,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二是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

(四)采取经济手段,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由交通厅和发改委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我省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并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五)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由交通厅、发改委、公安厅、工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对全省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1、省交通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优化运输结构的措施,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发展与更新,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准入、退出、监管机制,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促进运输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2、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现行车辆通行费和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进行研究,负责打击借机哄抬物价的行为,确保治理期间社会物资的价格稳定。

3、由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货运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用现代物流理论和信息技术,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运输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交流,减少运输收益在中间环节的流失,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

4、公安部门要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出台鼓励道路货运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确保运输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5、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凡同一车辆违章公告超过2次,同一运输企业违章公告车辆超过车辆总数5%的,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新秩序。

根据以上五项任务,集中治理工作要用1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开展“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和经济调节措施的相关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这段时间,完成超限超载治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至明年2月底,主要是全省各地同时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继续清理“大吨小标”车辆,整顿非法改装企业,启动经济调节措施,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从明年3月初开始至明年5月底,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此后,路面治理工作转为日常治理。

三、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确保“治超”工作的落实

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专门机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交通厅、公安厅等九个省直部门参加来负责全省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领导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组成专门机构对本辖区内治理工作负全责,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各部门都要制定方案确定联系人,落实责任。这次治理工作非常复杂,难度相当大,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要打攻坚,有时候要打破常规工作,因此,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工作局面,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特别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做为第一和第二召集人要对各级政府领导及时汇报,主动加强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商,切实承担起领导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联系人,实现信息共享和互动、联通。要公布投拆和咨询电话,接受群众舆论的监督,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全省治理工作小组报告。对于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省治超办公室(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和当地政府,涉及其他市、州的更应尽快通报给相关市、州,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要互相支援、互相补位,互开绿灯,不得站在本部门角度,搞掣肘、设绊子,而是要同奏一首曲,同谱一首歌,不要有任何杂音。对整体工作要科学安排,合理摆布。要敢于碰硬,多开展明查暗访,追根溯源,使治超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务实地开展下去,各部门真正形成具有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的战斗集体。

(二)要系统思考,统筹安排。

治理超限超载要全社会都行动。国家讲“三个统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时间要求又紧急,可能有很多矛盾出现,因此,必须系统思考、科学安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要把各项工作考虑全、考虑细,千万不能漏项,治超工作涉及对治超队伍自身的教育、企业、厂家的教育,涉及车辆吨位的恢复,还有场站建设涉及农民,还有处罚等等诸多问题非常复杂,一定要统筹安排,交通厅一定要时刻掌握全国的进度和邻省的进度,把握好工作的节点和节奏。

还要有应急预案,我们在推进这项工作中,一方面要依法行事,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工作要坚决主动,但在事前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全,每项工作都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头。工作要细化分解,要把困难面多想一些,针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制定预案,从而保证工作效率,工作平稳,一定要保证不出大的动荡。

(三)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强化监督

在“治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不准无执法资格上路执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不准放行未消除违章行为的车辆,不准重复处罚。同时,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由监察部门对治超工作中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违法操作的领导和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为保证治超工作做到依法行政,省政府对全省治超工作人员制定了六条禁令,即: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一律不准上路执法;不准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岗;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和无票据罚款或收取补偿费;不准不经仪器检测,凭目测认定超限车辆;不准擅自放行未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车辆;不准重复处罚已被处罚的同一违章行为。

(四)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堵疏结合,确保社会稳定。

各项工作都要以人为本,在这次“治超”工作中,要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对超限超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之以法,使其从被动接受“治超”到主动支持并投入到全省“治超”工作的大潮中来。要为行路人、行车人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交通环境,把治理过程变成为出行者服务的过程,同时也要鼓励和保护运输企业和车主的合法权益。要把为行路人、行车人提供安全、快捷、舒适、良好服务和完善交通环境做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治理过程变成为出行者服务的过程,做到既能有效治理超限超载行为,又能让运输业户获得合理回报,决不能因为治理工作影响正常的物资运输和环境发展。一位哲人讲:“聪明人要消灭的是对立的势力和情绪,而不是消灭对立的人。”我们这次治理是本着对全省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责精神进行的,也包括对这些超限超载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他们的家庭负责。同时,各地在治理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将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适应,宣传教育和治理相结合,把群众引导到自觉自愿参加治超的行动上来,要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快速灵活的反应机制,一旦出现运力紧张,重要物资运输紧缺,物价大幅波动或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

(五)坚持集中治理和长效治理相结合,力求实效。

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专项治理的阶段性成果;从源头治理入手,逐步解决“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根本性问题。在这次治理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将其固定下来,作为一项长期治超的有效制度加以推广,甚至在制定地方法规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到法律条文的高度。不要搞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运动式战斗,要使我省超限超载问题彻底根治,形成长效机制。

再强调一下近期的几项工作:

1.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造声势。要把治超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宣传出去,形成一种氛围。

2.硬件设施的准备要加快。治理超限运输用眼睛看不行,要用科学的方法去测量,因此,必须抓紧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全国6月20日的统一行动按国家的要求按期实施。

3.治理超限运输人员的教育培训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执法队伍自身的素质不提高,保证不了治超工作的落实,培训教育也包括治超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3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三、治理工作的内容与时间要求

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从*年5月中旬起,用1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特别是让人民群众知道经过1个月的宣传期后,要在全国范围内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实行治理,从而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就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发表文章,并开展讨论。

二是强化路面宣传。各地区要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编辑工作简报,特别是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开展必要的走访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区一些重要的煤、电等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理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

1.从*年5月中旬起,由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和公安部在全国集中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各级发展改革、交通、公安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别在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把好关,并为“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提供便利条件。在《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暂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是由发展改革委商交通部、公安部研究讲“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要求、具体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并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出公告。

二是由“大吨小标”车辆的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

三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四是对“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纳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差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

五是在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在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

2.由质检总局牵头,对*年4月1日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各汽车生产厂家要严格按照上述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车辆的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

3.从*年5月中旬起,由工商总局会同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地区要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整治,以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各地区也要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地区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要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从*年6月10日起,利用1年时间,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加强协作与配合。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在集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尽可能在同一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不具备共同治理条件的路段,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要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

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

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交通部门在实施卸载、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3.坚持卸载,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要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应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按照本方案有关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定予以处理。

实施卸载一般由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此外,各级交通部门还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4.突出重点,统一行动。为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其对群众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一是要分阶段推进治理工作。在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的第1个月,要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各地针对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时不予卸载处罚。从*年7月10日起,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二是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采取经济手段,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从*年5月中旬起,力争在1-2年时间内由交通部和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台相关政策,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讲具体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一是尽快研究讲完善和调整车辆通行费征收计量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和收费系数,对多轴大型车辆适当给予收费优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合理确定本地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适当降低多轴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车辆通行费标准确定的听证制度,并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进程,以减少营运性车辆的运输成本。

二是尽快修改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对现行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解决车辆“大吨小标”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吨位收取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实现车辆出厂标定吨位、行驶证核定吨位、车辆缴费计量吨位的统一。

从*年6月10日起,在国家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新政策未出台之前,各地区要暂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量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后,按照恢复吨位后的行驶证核定吨位计量征收;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重型车辆,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计量吨位暂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车辆超限标准(即车货总质量)扣除车辆自重后的吨位来征费计量。已实行规费包交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要按要求退还多征部分费用,以确保交通规费征收标准与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一致性。

三是指导计重收费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在一些重点地区或重点路段逐步推广。己经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在集中治理期间应在本实施方案确定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范围内,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五)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从*年5月中旬起用1-2年左右的时间,由交通、发展改革、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对全国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讲优化运输结构的措施,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发展与更新,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整顿本地区的道路运输收费,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

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区的货运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用现代物流理论,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和技术,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运输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交流,减少运输收益在中间环节的流失,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

四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力量,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出台鼓励道路货运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确保运输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五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于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登记,以及执法部门抄送来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是践行“*”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抓好这项治理工作,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框架内,由交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各地的治理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要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超限超载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各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进度安排

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年5月中旬开始,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年5月中旬至*年6月10日,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主要是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和经济调节措施的制定,在此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完成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及称重设备、卸货场地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年6月10日至*年2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从6月10日9时起,各地区交通、公安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继续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启动经济调节措施,整顿道路运输市场。为确保全国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全国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从*年3月1日至*年5月31日,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召开会议对全国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就全国治理工作情况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务院提交总结报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从第三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由各地区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要按照要求,继续抓好经济调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后续工作,确保长效治理的成效。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总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订、修改有关公路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巩固治理成果。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各地区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不能因为治理而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二是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超限超载治理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和落实。三是要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治理,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使运价趋向合理,运输成本降低,让车主和货主能够获得合理的运输经济效益。四是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不能单纯以治代管或者罚款了事,要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在治理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收费。要积极探索采取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堵疏结合,防止一治就死、一放就乱。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4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路桥、关爱生命”为主题,以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安全出行为目标,全力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把行政区域内超限超载控制在5%以下,有效控制车货总重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和桥梁,确保公路桥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超治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担任。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1日至30日)。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栏、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落实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措施,集中解决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货源地超标装载、核定吨位严重失实等问题。

(三)总结阶段(2013年12月)。认真分析和总结集中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完善治超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办法,引导治超工作向长期化、规范化发展。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持续开展治超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不反弹。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公安部门加强执法力量配置,进一步完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站检测与流动巡查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依法严管重罚,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二)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以重点地区、重点路线、重点厂矿、重点港口、重点桥梁和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对短途和夜间运输的超限超载车辆以及县乡公路、村道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积极推进区域联动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三)强化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推广货运源头派驻、巡查等治理措施,加大源头治超投入,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矿)上路。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对查获的非法改装的车辆,依法强制恢复原状。协调公安部门实施违法超载驾驶人扣分计分制度,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一律扣留驾驶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并严格执行超限运输违法信息等级抄报制度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系统与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促进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互衔接。

(四)推进治超站规范化建设。结合本地区路网结构和交通量分布与变化等情况,按照“科学布点、规模适度、总量控制”的原则,研究制定治超检测站路段调整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逐级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全路网严密监控。加大建设力度,对行政区域内经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治超站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应建设规范化的卸货场地。

(五)加强治超执法安全管理。高度重视一线治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完善和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治超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加强自我保护,禁止实施正面拦截或者拖拽车辆等危险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恶意集结堵车,野蛮闯关冲卡、暴力抗法等行为。及时报请“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把治超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公安交警的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媒体、网络、广告以及走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非法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及有关治超政策法规,同时对严重危害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支持、参与治超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规范执法。

切实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严格按照依法治超、文明服务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公开和执法监督。加强对治超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四)维护稳定,确保安全。

建立治超执法应急预案,完善治超执法应急管理机制,预防发生,提高出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治超执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排除险情。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5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30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治超工作的紧迫感

*年6月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因素尚未彻底消除,个别地方工作出现松懈,超限超载有所反弹,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和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畏难思想,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治理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各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完善治超工作机制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交通、公安、发展改革、经贸、物价、工商、质监、安全监管、法制和宣传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联动机制,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公安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对已公布更正表的“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恢复和更正工作;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汽车非法改装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公开曝光;各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公路沿线的厂矿企业和各类货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标本兼治,进一步推进治超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八部委《关于印发*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89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治超工作方案。省治超办要在总结过去一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部署落实今年全省的治超工作。

(一)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坚持联合治超,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严管重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等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坚决遏制超限超载反弹。对于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查处。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由交通、公安部门派出专门人员组成专业队伍实行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对乱收费、乱罚款等公路“三乱”行为和违法乱纪人员,要严肃处理,并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要认真落实措施确保交通畅通和物资的正常运输,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三不”政策,确保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畅通;要切实减轻大型货车的车辆通行费负担,促进运输市场的良性竞争。

(三)落实经费,加大对治超检测点、卸货场的建设力度。除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外,由各地级以上市连续3年,每年从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不低于实际切块包干资金总额的2%作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执法经费补助、卸货场地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治超经费的支出。各级交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落实和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落实专项经费或挪用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6

依照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意见》津交〔〕38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立足源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监管、依法治理”原则,以市年治超工作总体安排为指导。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齐抓共管,扎实推进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治超工作任务和目标,坚决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区内京津塘高速两入口和金钟、津汉、杨北、外环线等主要干线公路的治理。对拉运砂石料、钢材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24小时高压严管,做到奖励力度到位,确保治理效果显著。

(二)加大混凝土搅拌站、物流集散地及运输企业监管力度。针对区域内混凝土搅拌站运营情况。杜绝超载车辆出场上路,使区内企业切实做到无输出、接受“双超”车辆行为。严厉奖励逾越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私改车辆的企业及责任人,从源头上消灭超限超载行为。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年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意识。

三、组织领导

负责治理全区货源企业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运管局治超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运管科、物流发展科、稽查科、维管科、法规科、驾培科等职能部门组成。统一负责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活动的组织、督导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和具体安排

(一)路面治超:加强治理超限超载稽查力量。负责对路上行驶的双超”车辆、违规接受“双超”车辆的搅拌站等企业实施重点巡查。

(二)源头治超:根据区域源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获取货源企业的动态、信息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报局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宣传工作。按全区源头治超工作安排,局源头治超共分为三个阶段:

加强宣传教育,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24日为安排布置阶段。对区内搅拌站、货源企业、运输企业进行深入排查统计。建立源头企业管理档案。

要根据自身职责,第二阶段:5月25日—6月2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局治超成员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纳管企业、重点督察企业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治理,做到六个到位:即职能监管到位、执法检查到位、派驻人员到位、流动巡查到位、查处措施到位、源头治理效果到位。

对仍有违规行为的源头企业、运输企业、搅拌站,第三阶段:6月26日—6月30日为巩固效果阶段。结合专项治理活动情况。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加大检查治理力度,确保治出效果。

(三)法规科、驾培科要做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咨询、协助和资料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输行为,同时做好区域内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的法规,形成抓好、抓实、抓彻底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自觉提高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章守法。

(二)抓好培训。对超限超载治理督察组人员。组织学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刻领会治超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之成为治超工作宣传者、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

(三)建立演讲制度。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超限超载治理督察组上报的相关信息和文件资料进行汇总、总结。及时上报局治超领导小组。

(四)建立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依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方法》规定。计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三个月内,累计超限装载达到5辆次的货源企业,向局相关科室演讲,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告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整顿后再次发生的撤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吊销其营业执照。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7

4月17日至4月19日,对农村公路进行检查考评,并进行养护质量评定,评定结果为:第二季度县道养护好路率80.8%,好路里程295.8公里。乡道好路率75%,好路里程552公里。村道好路率62%,好路里程1084公里。并对较好的领养人龚虎儿、刘引民、赵吉祥、屈凤彪、高增福等8人予以奖励。

今年上半年,该县根据市上要求,确定创建16条288.6公里示范公路,制定了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实施方案。县乡公路干线化养护工作已全面开展,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已在中锦路及支线选择30公里为干线化试点路段,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干线公路标准检查,工程进入施工图纸设计阶段。

坚持依法治路,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路政管理工作:1、严格控制审批占用公路用地、开设平交道口。2、加强平交道口、沿线村庄岔口、工矿企业出入口管理。3、加强公路路产保护、宣传。截止2012年6月29日损坏路产赔(补)偿费28120元,公路补偿费137000元,结案率98%。

继续狠抓农村公路超载超限工作。今年以来,该县治超工作继续按照省、市治超工作的要求,持续高压态度治理超载超限,坚持“既卸货、又罚款”的原则,采取“堵、疏、卸、拆、罚”等有利措旋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实现“抓整治、保畅通、保安保、为人民”的目标。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严格按照《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运输办法》的要求,“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平稳地开展,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神王站一至六月份共检测车辆16101辆,其中超限车辆4辆,罚款143690元,卸载货物201.99吨,超限率为0.3%;中鸡站共检测车辆76539辆,其中超限车辆1253辆,分载372辆,罚款314360元,卸载货物1351.8吨,分载货物1457.9吨,超限率为1.63%。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8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时值中秋、天高气爽,在这到处洋溢着丰收和喜悦的日子里,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武陟县乔庙超限超载检测站启动仪式。值此,我代表市交通局向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对超限站给予极大支持、帮助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谢意!

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近几年来,我们焦作市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抢抓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使我市的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道路运输条件、路网结构和技术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公路通达程度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市地方道路里程达到了 公里,基本上实现了“乡乡通二级路,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农村公路面貌得到了极大改观,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今年,我们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又乘势而上,开工建设了 公里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 万元。目前,已完成公路建设 公里,完成投资 万元,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积极贡献。

002线焦作市武陟乔庙超限超载检测站是全省计划五个地方道路超限站其中之一,位于武陟县城东20公里,县道五老路中段(五老路k46+650)。为什么,站址选在此处?主要是因为,随着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受到利益的驱动,绕行我们地方道路,对我市地方道路造成了严重破坏。此处是五老路、武商路、武乔路、秦渠路通往郑州的交汇处,也是除詹泗路以外通往郑州唯一的公路要口。在此处设置超限站后,可以同时控制武老路、武商路、武乔路、秦渠路等地方道路,对绕行超限超载车辆将起到很大的监控作用。

多年来,我们焦作市一直是超限超载的重灾区,治理超限超载全国看河南,河南看焦作,怎样才能把我们焦作市的治超工作搞好,是我们每一位治超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今天,我们002线焦作市武陟乔庙超限超载检测站经省政府批准,省交通厅验收合格,就要运行了,该站的建成启动,标志着我市治超工作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一定要按照总理明确提出的“要坚持彻底治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做好治超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治理措施,使我市的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面,我就超限站治超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超限站全体执法人员要在省市交通部门和市县治超办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超限超载车辆坚持严管态势,坚决遏制超限超载反弹。

二是要认真按照“五不准”、“六公开”原则,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做到遵章守纪,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加强治理公路“三乱”的指示精神,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严厉查处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行为,对性质恶劣,执法犯法人员一经查出,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要加强对治超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同时,将治超的政策、规定宣传到每位车户,每一位司机,让广大车户理解、支持治超工作,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注治超、关心治超、支持治超,为我市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9

一、注重日常工作的各项内业资料的积累

1.分类记录各项工作。集团公司为一线各治超站统一按照内容规定了内业目录并配备了内业资料记录本。我站根据集团公司的治超工作要求,将治超站的各项工作都按照规定分类记录,如交接班记录、工作日志以及特殊车辆等,保证记录的全面、准确、详实。

2.全面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对于站点的内业资料注重日常积累,及时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真实反映治超站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使各项工作都有相关资料可以查阅,将实际工作记录在内业资料中,通过内业资料体现相关工作,展示我站良好的工作氛围。

3.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治超工作部署。我站人员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相关治超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开展治超内业工作,始终与上级治超部门保持步调一致,使我站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阶段实施相应的治超政策,紧随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推进整体治超工作。

4.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前进。我站的各项治超工作做到先计划后总结,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相应具有切实指导作用的工作措施,使治超工作有序进行。

5.加强内业资料的创新。做好日常内业资料积累的同时,仍然必须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内业资料建设。俗语说得好:做任何事情就像在水中划船一样——不进则退。我们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努力发扬创新精神,推进治超工作。从实实在在的工作开始,在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弘扬高速集团的企业精神,展现高速公路人员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根据实际情况,整理具有特色的内业资料

1.加强定期情况的上报。为了方便各项工作如期上报,将定期上报的情况进行归类,如期进行登记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准确。

2.全面细化归档,制作相应的目录便捷查找。为全面展示治超工作的日常情况,我站细化相关工作,增加了相应的内业资料,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进行分类,并制作相关目录便于使用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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