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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3-07 14:59:05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1

本人于x年x院校毕业后分配到xx医院工作,x年被调入某院任业务院长,xxxx年xx月xx医学院卫生管理学专业大专班毕业,xxx年主持全院工作至今。28年来一直从事妇幼保健工作,xx年xx月被聘为主管医师。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在政治思想方面,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等主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维护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呕心沥血、多次被评为县、市、省级先进工作者。在分管业务工作期间,积极围绕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前提,以增强理论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为基础,坚持走临床和社会工作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带领全院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妇产科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业务理论学习,通过订阅大量业务杂志及书刊,学习有关妇幼卫生知识,写下了打量的读书笔记,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经常参加国家及省内外举办的学术会议,聆听著名专家学者的学术讲座,并多次去省市及兄弟单位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医疗技能以及管理要领,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能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妇产科的多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技能,能熟练诊断处理产科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羊水栓塞及其他产科并发症及合并症,熟练诊治妇科各种急症、重症,独立实行妇产科常用手术及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的处理每一位病人,在最大程度上防止了误诊误治。自任现职以来,本人诊治的妇产科疾病诊断治疗准确率在xx%以上、独立完成数百例剖宫产及其他妇产科手术,病人都能按时出院,从无差错事故的发生。注重临床科研工作,参加了《药物促排卵联合人工授精治疗不孕症临床研究》县级科研项目,荣获一等奖。撰写论文四篇,并先后在省级刊物发表,受到了专家的赞赏和肯定。注重人才的培养,自任职以来,积极指导下一级医师的工作。在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中,担负组织和教程任务,由本人具体指导培训的各级妇幼人员达2千余人次,提高了各级妇幼人员的工作能力,真实发挥了业务骨干作用。

本人在分管保健工作期间,严格按照上级妇幼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指标和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保健网,建立了妇女、儿童“四簿四卡”,并定期检查落实,掌握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每年为女工健康查体3千余人次,0-7岁儿童健康查体1千余人次,实现了妇女、儿童系统化管理,有力保证了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配合主管领导,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如初级卫生保健、建立“爱婴医院”等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配合各级领导,当好参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积累了大量的实施材料,在省市抽查、评估、验收时,顺利通过。学习、宣传、落实《母婴保健法》,整理收集有关材料,书写版面,组织人员运用宣传车到各集市、乡镇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带领同志们办起宣教室,并帮助指导各乡镇办宣教室或宣传栏,为《母婴保健法》的落实打下一定基础。积极开展婚前查体工作,发放《致新婚夫妇的一封信》,实行新婚保健知识及优生优育知识的宣教,每年举办学习班1-2期,提高了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降低了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为提高我县的人口素质奠定了基础。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2

一、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记本。

二、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

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四、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

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院办及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转载于:医院医生值班制度)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和治疗、急会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

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b超、各种化验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

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完成医疗任务后及时返回。

七、各级值班医师必须保障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如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在医护办公室,由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全科医务人员(包括本病房各级医师、护士、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参加交接班。

九、交接班要求:

1.每日上午8时准时交接班,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

2.着工作服、佩戴工牌。

3.站立位置。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主任医师并列于主宾席位置,副主任医师、交班医师和护士及其他参加人员对面并排。

4.禁止边穿戴衣帽,边吃东西进入会场,禁止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倚墙靠桌。

5.交班时应关掉手机响铃,拒绝接待来访。

6.交班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概括、重点突出,运用医学术语,清楚地向与会人员报告病区病人及工作情况。

7.交班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与会者可在交班报告后,针对重点问题及疑点提问。

十、交接班程序及内容应包括:

(一)护士交班。

按护士交接班相关要求进行。

(二)一线值班医师交班:

1、新收(包括转入)病人数量及各病人概要(简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住院目的等五个要素);

2、新收重危病人的主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包括抢救经过)、病情转归、注意事项、死亡病人的死亡原因及死亡诊断等九个要素;

3、原有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经过、转归、注意事项等四个要素;

4、原有普通病人的特殊情况;

5、围手术期病人(含术后病人、当天拟手术病人)的情况。

(三)二线值班医师(包括住院总)交班:

对上述一线值班医师的交班内容补充(包括更正)、简要分析危重病人的病情。

(四)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予以讲评,布置工作:

1、根据交班情况,安排当日工作重点。

2、传达医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病房实际情况,布置工作任务等。

3、学习及重温医疗规范及规章制度。

一、一线值班医师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简要记录上述交班内容,二线值班医师或住院总医师修改、审核和签字。

科主任或质控员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二、危重病人的接班医师应与值班医师床边交接(简要询问病史、重点验证体征等)。

十三、值班医生遇有住院病人的病情发生较大变化、疑难病人或不能胜任的手术,应及时依次向二线医师、主任请示、汇报;

遇有医疗纠纷、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汇报,以求得帮助。

四、病人住院达1周时发生一线医师更替时,需在病程中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值班医师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不得未检视病人而下口头医嘱。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与职业身份不符的活动和娱乐。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3

我于2006年11月晋级副主任护师,医院聘任我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并且给我加了工资,即享受了副主任护师的待遇。通过上网了解到,有些医院的护士晋级副主任护师之后,医院没有聘任她们,也没有给她们加工资,说明她们白花了时间、精力和钱晋级,她们是有苦难言的。相比之下,我比她们幸运多了,值得高兴。然而,我依然做同样的工作,担任责任护士兼组长,并没有给我安排新的工作或任务。我只有把副主任护师的职责抄写到我的业务学习本上,并对照它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完成每天的工作,积极思考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积累资料总结临床经验,撰写护理论文及其他文章,参加省级部级护理专业学术会议,主动给全院护士讲课,只有这样,我才觉得自己够格,每月领取副高工资心安理得。

2008年8月,我院新住院大楼试营业,我从此不再担任责任护士兼组长,跟其他同龄护士“享受”我们医院对老护士的特别照顾——上换药班。这个班的设立不是我们医院才有,其他医院也一样,即承担科室药品的领取及借退、备齐各种药品,负责换药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及物品的送取,核对医嘱、把口服药和外用药送到病人手中(只有这段时间,才是我与病人接触、沟通,并向病人极其家属做好健康宣教、调解医患矛盾的最佳时间),送化验单及血标本到检验科等等。突然之间,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少了,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我开始反思,我晋级副高为了什么?护士的出路在哪里?为什么医院不按职称上岗,把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都安排做同样的事情 只考虑年龄,不考虑能力的用人机制何时才能打破?别人只想老了工作轻松一点,我为何想为病人多做点实际的事情?

虽然心里不踏实,我还是勤勤恳恳地把本职工作做好,尽量不让别人说闲话。“徐姐,我和你调换一下,你来当责任护士,我来上你的换药班。”同事常常跟我调侃。说实话,大部分四十岁左右的护士都想上这个“换药班”,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少,身上的责任轻多了。如果下午没什么事情,还可以呆在家里,有事要同事打个电话再去医院,像医生一样自由,谁不想?我从区医院到现在,干责任护士工作也十几年了,真是累得够呛了,加上四十岁之后,视力下降,手脚不灵便,静脉穿刺等护理操作,也确实觉得为难了,不得不希望年轻人多做些了。为了病人和集体利益,我只能服从安排,不能打肿脸充胖子显摆自己能干了。但是,我绝不能放弃对护理事业的美好追求,我要继续坚持学习、实践、总结,扩大护理服务的空间,除了医院里的病人,还有家庭、社区及网络世界里,都是护士值得思考和探索的地方。

虽然我们县里还没有一位晋级正高的护士,但是现在国家的政策在鼓励基层护士晋级,只要有机会,我就要争取。另外,有一位曾经当护士比我小几岁,读高护班之后改行当妇产科医师,现在晋级主任医师两年了,难道护士就甘于落后,不思进取吗?我能否实现晋级正高的愿望?有想法,就必须有行动。从2007年开始,我陆续参加了高级职称英语、计算机、公共课、护理专业培训及考试考核,撰写论文并发表,参加全国性护理学术会议,并指导本院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撰写论文,组织全院护士加入湖南省护理学会,鼓励本院护士积极参加当代护士举办的全国性护理学术会议。为了了解国内外护理动态,我自费订阅了《当代护士》、《现代护理报》、《中华护理杂志》、《中国护理管理》、《中华护理教育》等护理专业刊物,并且参加《现代护理报》和《中国护理管理》等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获取合格学分。

在任职年限、学历、英语、计算机、公共课、学分等各方面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我于2011年申报了主任护师,并且在7月份的护理专业理论考试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因为论文投错了刊物(有两篇论文刊发在非法刊物上,我上当受骗了),我晋级正高失败了!当我2012年,全身心投入论文备战,并且把在正式刊物上之后,我等来的消息就是——医院没有正高指标。我院只有7个正高指标,已经有7个主任医师了,要等到2015年医务科刘主任退休了,才有1个正高指标,到那时,等待晋级正高的副主任医师及副主任护师已经在20个以上了,我又老了几岁,还有精力和时间去与他们竞争这个正高指标吗?我不敢想,也不愿再去徒劳。失去的永远失去了,我只有改变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态,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反正晋级不晋级只有工资区别,我何必为了几个钱去拼命呢?

我一向把钱看得很淡,因为我不喜欢打扮,化妆品、服装、高跟鞋、养颜护肤等女人喜欢的东西,我不太热衷,只要穿着合适、温暖就行。同时,我也不喜欢各种歌舞厅、电影院、麻将馆等娱乐场所,许多女人需要开支的地方,我可以节省下来,即使是自己的家里,也不太讲究,就像普通农民家庭一样,没有高档的电器、床上用品、家具,也不想搞什么现代化的室内装修,因为我是学医当护士的,预防疾病比治疗更重要。现在市场上的各种假冒伪劣产品防不胜防,唯一办法就是少用它们,用最原始的食物和家具更有益。把钱看淡了,还有什么值得我去追求呢?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4

——正方形性格和真实八十一难

陈宣章

一一二、再次职称晋升

从金院长歪了后,七年中403医院的院长、政委像走马灯一样更换:先从陆军调来王院长,不久就换了郭院长;郭院长退休,旅顺基地门诊部主任孙长*来当院长。他听说403医院的情况后,先微服私访,然后提出一定要带同学朱广*为副院长才肯上任,后来两个人一起上任了。金院长兼党委书记,洪副政委主持党务工作;洪副政委退休,从旅顺基地大连供应站调来周政委;周政委退休,调来高政委。

1977年8月、10月,北京先后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从1977年起,高等学校实行新的招生制度。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发出了恢复高考的文件。当年的12月11日-13日,全国570万青年开始争夺27万的大学生名额,录取人数是27。297万人,考试录取比例只有29∶1。

1986年10月,医院再次开始职称晋升。这次,连恢复高考前的所有工农兵大学生都可以参加主治军医晋升。职称晋升的方法改变了:采用“技术评审委员会”面试加外文考试。但是“技术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专业不同,怎么面试?外文考试采用自报某一本外文杂志上交后考其中一段。

于是,每个人拿着自己上报的外文杂志到外国语学校或医学院花钱找人翻译,然后把译文分成若干张纸带入考场照抄。

旅顺基地病理军医四人:406医院病理科杨长*和小刘;403医院病理科我和张爱*。406医院病理科还有一个女杨医生,与杨长*是死对头。他们医院都说:“公羊、母羊在独木桥上死顶,谁也不让谁。”这次职称晋升,杨长*(科负责人,不是主任。因为没有本科文凭)规定女杨医生只准晋升主管技师,不准搞诊断系列。小刘是工农兵大学生。

杨长*资格很老,但是经常出诊断事故。一个病人X光拍片是肋骨囊肿,手术送检肋骨病理诊断也是肋骨囊肿。但是,病人手术后发现:拿掉的肋骨不是病变一侧,而是正常一侧。送检的肋骨是正常的,没有囊肿。本来这是手术医生的责任事故,可是手术医生拿着病理报告说我们没有拿错,拿掉的肋骨也有囊肿。事情最后是杨长*定为二级技术事故。

在大连每年的病理年会上,我有不少论文,还有获奖论文。杨长*十分妒忌。见了我总是冷嘲热讽,我也听之任之。

这次职称晋升填写“卫生技术干部业务考绩档案”时,本人只填写“草表”。我在“拟任职务”栏填写“副主任军医”。“正表”由医院选择几个写字工整的人重新填写。在我的“正表”上,医院搞了几个小动作:1。“拟任职务”栏改写为“主治医师”。这就是说,我自己申报的“主治医师”。2。科(室)考核外科高伯*主任评审意见:“该同志任病理科副主任二年。系大学本科毕业。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好的完成了病理诊断、会诊工作。外文基础尚好,有刻苦好学精神。同意该同志具有晋升副主任军医资格。”而院技术评审委员会朱广*副院长评审结果:“经评审,已具备了主治医师的任职资格,同意晋升。”3。我附上的“发表16篇论文题目清单”被撕掉,没有附在“正表”中。

事情不止如此。旅顺基地技术评审委员会负责403医院的组长就是海军医学技术科委会委员、406医院五官科主任韩志*副主任军医。他与杨长*合谋,一定不让我晋升。面试题是杨长*出的冷门病理题。我知道:即使不是冷门题,面试考官要你不及格也很容易。

结果:全院原来的主治军医全部晋升副主任军医,包括傅广*这样的医生;所有参加晋升主治军医的住院军医全部得到晋升;而我连主治军医都不能晋升。杨长*和小刘都晋升主治军医;女杨医生晋升主管技师。

我质问院领导:“五年前院党委的决定还算不算?”得到的回答是:“你去找郭院长、周政委。”可是,他们俩已经退休。医院的政策难道就不是连续的?

这种医院还能继续干下去吗?我下决心转业。

一一三、大闹403医院

要想转业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不怕县官就怕现管,不让你走,就要整你,我怎么办?只有大闹403医院。找个什么事情做由头呢?我选择了林秀*的谣言。我一改以往不辟谣的做法,反而挑起事端,把事情搞大。

我打听到林秀*的丈夫是“一海校”门诊部医生肖洪*;林秀*以前还有一个对象***,而且两个人关系暧昧。我就写了一封匿名信,故意用我自己习惯的书法,用我习惯的信封、信笺。肖洪*收到匿名信后,事情就闹开了,很快就查到是我写的匿名信。医院领导找我谈话,我就说:“林秀*造谣言,你们领导不管。我就是要逼你们制止谣言。”

但是,这就把事情摆到桌面上了。要澄清事情真相,就是要证明那块胃粘膜是不是林秀*的。医院查了林秀*当天做胃镜时,其他病人的血型,结果是一样的。于是,医院决定送到沈阳中国医科大学法医系作鉴定。

张崇*副院长找我,问:“你与张荫昌教授熟悉,能不能通过他找法医系走后门疏通一下。”我拍桌子说:“我行得正,坐得直,为什么要走后门疏通?”张崇*副院长说:“我是关心你,怕万一有个差错,不好办。既然你这个态度,我就放心了。”

医院派政治处张干事专程去沈阳,化了700元鉴定费,但要一个星期后派人取报告,决不能打电话或邮寄。张干事取回报告,当时法医系能做的17种抗原反应完全一致,结论:“不能证明这块胃粘膜不是林秀*的。”

领导把结论告诉林秀*,她说:“法医鉴定没有说这块胃粘膜是我的。”张干事说:“法医权威说,只要有一项抗原反应不一致,就可证明这块胃粘膜不是***的。但是,法医从来不出肯定是***的结论。”于是,风波暂时平息。

可是我的转业报告仍然没有批准。怎么样才能如愿呢?我深入调查,原来是上海市转业难进。这里有一个政策问题:女方军人,男方非军人,上海允许进,因为孩子户口跟母亲,上海只多进一个户口名额;男方军人,女方非军人,上海不允许进,因为孩子户口跟母亲,上海就要多进两个户口名额。1975年我要转业,就是这个原因才无法批准。洪副政委的屁话只是掩盖真相,乘机打击我。否则我早就离开403医院了。

1985年6月4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出席了在京西宾馆召开的军委扩大会议,他在会上发表讲话,伸出一个指头,发出了一个令世界震惊的声音:人民解放军裁减员额一百万!

当时有资料表明,世界上几个军事大国的军队中官兵比例分别是:前苏联1∶4。56;美国1∶6。15;联邦德国1∶10;法国1∶17;中国则是1∶2。45,平均1个军官只领导两个半兵。而中国军队的总员额却相当于美国的2倍,略高于苏军的人数。

对于中国军队来说,要完成这一宏大的计划,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正如邓小平在1984年11月1日那次军委座谈会上所说的,这是个得罪人的事情哪!我来得罪吧,不把这个矛盾交给新的军委主席。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5

(一)基本条件:没有出过医疗事故,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基层工作任务,获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成绩考试合格,最重要一点,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年限要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2、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3、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医学专科毕业,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的时间,截止当年9月30日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对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四)关于申报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

1、需取得A级合格证书;

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年度及以后的职称外语考试45分以上即视为合格;

3、根据京人发〔20**〕31号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免考职称外语: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出版过外文专着、译着的;

(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4)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1、护理专业免考;

2、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需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时的3个模块合格证书仍然有效);

3、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免考;

4、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

5、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免考。

城市医生参加援外、援疆、、支援内蒙等医疗队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参加抢险救灾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时间视同为到基层郊区服务的时间。

下列人员不要求完成基层服务:

1、承担部级课题的主要完成人;

2、研究生导师;

3、留学回国人员(凭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4、干部;

5、有插队建设兵团经历的工农兵学员;

6、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男55岁及以上,女50岁及以上)。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自20**年起,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2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申报人提交到农村、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七)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

(八)关于对论文的要求

晋升副主任医师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北京市大多医院要求发表在核心期刊,具体核心期刊目录在本文后面附上,大家请自行参照发表。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满足以上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或下载离线录入版(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三、个人申报需报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2、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原件1份。

6、已确定作为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外语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护理专业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1份。

1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1份。

15、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副主任医师申报材料(二)

***,***市人民医院心内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安医大兼职副教授,XX~XX年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XX年当选为院“十佳医生”,XX年2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二十多年来,随着医院的发展,科室专业的细化,她先后在普内科、心肾内科及心血管内科工作,从一名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到心内科副主任医师,爱岗敬业、无怨无悔,她那精湛的医技、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精神在市人民医院被传为美谈。

***从事心血管专业20多年,先后在北医三院、阜外医院进修心内科和心内电生理,多次参加全国学术会议,把所学的知识积极运用到临床实践,并于XX年创建成立了心内三科。近年来积极开展心脏介入手术,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使她完成了大量的永久性人工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心内电生理检查、冠状动脉造影术和冠状动脉内支架术以及难度较大的双腔起搏器植入术及术后的程控工作,并始终保持着无一例感染与并发症发生的佳绩。每次在手术时她都独挑重担,瘦弱的身体背负着40多斤的沉重铅衣在导管室一站就是四、五个小时,身为女性的她,把x射线对身体的危害置之度外,心里只有病人,唯独没有她自己。

“查房,给病人看病是我最快乐的事”。她不但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无论是病人还是和跟随她工作的医生,大家都感到她在工作中全神贯注、一丝不苟。除了上专家门诊外,总是一头扎在病房里。对每一位就诊患者,***除了听主管医生汇报病史外,都要亲自询问病情、体检、查看化验单,从发病的诱因、机制、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预后,都尽可能的详细分析,由于具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她在分析病情时总是一针见血、果断,住院的病人满意,周围的同事也尽职尽责,对于危重急症一天数次去床边观察病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包括测血压、心肺听诊,常给下级医生提供病情变化情况。有人说,我们测血压张主任不放心,她说“不是我不放心你们,而是我自己动手心里更有数,休克病人血压不仅是数值上的,动脉搏动的强弱也能知道病情的轻重,所以我更喜欢自己动手”。

“严于律己,言传身教”。XX年元月的一个星期天,按惯例她到科室查房,下楼的时候因为心里想着病人不慎摔倒,她忍着巨痛一瘸一拐的来病房查房。查完房,同事们劝她去摄片检查,经检查:右踝严重软组织撕裂伤,骨科医生立即为其进行了石膏固定等治疗,按规定要卧床休息两周,三个月才能取下石膏。当时病房有30多位病人,工作量大,她仅在床上躺了3天就坚持来上班,每天拄着拐杖、脚上绑着石膏来科室上班,病人及同事们看了既心疼又感动,一个月后她瞒着骨科医生,自己任性去掉了石膏,每天忍着去掉石膏的疼痛坚持上班。平时,她处处关心科内同事,经常为有事的同志带班顶岗,在全院职工中有很好的声誉。建科两年来,她连续两年大年三十主动值夜班,让年轻同志安心过好春节,自己却放弃了与亲人团聚的机会。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6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7

自前苏联到今天的俄罗斯,教育系统一直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为其经济建设与科学文化事业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学位教育是其中的重要环节。笔者曾在俄罗斯从事临床医学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在这一过程中对俄罗斯的医学学位培养教育有较为详细的了解, 现介绍如下。

1 医学教育体系

在俄罗斯的教育系统中有十分完善的医学教育体系,其大致可分为高等教育阶段、副博士与博士学位教育阶段。

1.1 高等教育阶段

高等教育阶段是大学本科教育阶段,在俄罗斯一般专业学制是五年,医学专业学制则长一些。近年来俄国预防医学专业学制是六年,临床医学专业学制是六年或七年,除口腔和儿科是单独专业设置外,其它各临床专科在医学院校的一至三年级均归于普通临床医学专业,自四年级开始普通临床专业的学生就开始划分内、外、妇、神经等不同临床专科,分别学习直到毕业,而后从事所学专业工作。与中国不同的是,医科大学本科毕业后仅获得俄国医学学历教育证书。

根据中俄两国政府教育协议,在俄国院校学制六年以上毕业的本科生(不包括预科学习俄语时间)及学制五年毕业的本科生继续学习两年研究生课程其相当于获得我国硕士学位,因而在俄国留学六年以上学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已相当于获得我国硕士学位。

1.2 副博士与博士学位教育阶段

根据俄罗斯政府2002年1月30日颁布的《关于统一学位和职称的决定及学位授予程序的条例》,俄国的学位教育包括副博士和博士两个学位教育阶段。获得俄罗斯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学历教育证书毕业后的研究生教育,属于学位教育,有医学副博士和医学博士两个学位教育阶段。

1.2.1 副博士学位教育阶段

副博士学位教育阶段,其学制是3~5年。在俄国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一个阶段后,可申请报考研究生进入副博士学位教育阶段。医学专业要更严格些,通常要在医学院毕业后从事3~5年以上临床工作才能申报研究生进入医学副博士教育阶段。俄国的教授(导师)在选择学生时十分看重其大学本科毕业后实际工作经历。这与目前国内流行的大学本科毕业后先考研、研究生毕业后再找工作的状况,有着极显著的差别。副博士学位教育阶段需经过一定的国家规定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学习,通过国家规定课程与专业课程考试,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副博士学位论文的科研课题,书写论文,通过答辩,由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授予副博士学位证书。根据中俄两国政府教育协议,俄国的副博士学位相当于我国的博士学位。

1.2.2 博士学位教育阶段

博士学位教育阶段,学制是3~5年。获得副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一个阶段后,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博士学位专业科研课题,由导师推荐,向学院(大学)的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在院校学术委员会宣读开题报告,经院校学术委员会投票通过,报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批准给予注册许可后,可进入博士学位教育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科研课题并通过国家规定的专业课程考试,书写论文,通过答辩,由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授予博士学位证书。根据中俄两国政府教育协议,其相当于我国的博士后。

以下主要介绍俄国的副博士学位教育与博士学位教育。

2 学位培养过程

2.1 副博士学位培养过程

2.1.1 课程学习阶段

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这一阶段须完成国家规定的外语课、哲学课课程学习,还要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副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十分严格,其程序为:首先由导师提出某门课程考试申请,该书面申请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而后由主管教学、科研的学院副院长(大学副校长)签署意见,最后由学院院长(大学校长)批准并签署同意后,由相关课程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课程考试委员会一般由3名正教授加1~2副教授组成。每门课程的考试由笔试与口试两部分,考试结束后由考试委员会出具考试证明书和成绩单,由主管教学科研的副院(校)长签字后存档。

2.1.2 开题

副博士学位科研课题的开题报告完成后,首先在教研室全体成员会议上作开题报告,要求参加人员正教授不得少于2人,副教授不得少于3人,参加人员提出修改意见并形成教研室会议决议上报系学术委员会。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再次由导师审改,而后在系学术委员会(出席学术委员在15人以上)宣读,各位学术委员(均为教授)发表意见后举手表决通过,系学术委员会出具证明书上报院校科研处,由院校科研处按国家规定的副博士学位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程序,在卫生部、教育部申报立项后给予批准文号。

2.1.3 课题科研过程

副博士学位科研课题科研过程一般需要3~4年时间,1991年12月俄国独立后,由于经济不景气,科研经费紧张,除极少数基础学科国家给予少量经费外,大部分俄国副博士学位科研课题,都结合工作实际选择课题,由此保证了俄国相当多的科技行业的技术领先。但是在医学领域,基础医学研究已出现滞后局面。近十余年来,不少攻读医学学位的俄国研究生,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保证课题研究水平,自费购买试剂甚至小型实验仪器。

在临床医学专业,俄国人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非常重视对临床疗效的客观评价,包括对远期临床疗效的评价,一般疾病临床治疗研究都要求必须要有一定的远期临床疗效观察随访资料。这与我们国内在课题研究中往往侧重于通过一、两个新指标来解释机理、体现水平的特点确有不同,俄国人似乎更讲究实际。

2.1.4 论文书写

俄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对论文的书写格式内容有专门的规定。目前医学副博士论文的书写格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一般书写格式顺序为:

摘要:一般占一页。

前言:一般4~6页。内容包括现实问题,研究目标,研究任务,科学创新,实际工作,研究工作地点,参加过的学术会议与发表的论文,提出明确的答辩问题,论文结构(包括论文页数,组成结构,俄文文献数目,外文文献数目,论文表格数目,示意图数目)等。

第一章 综述 要求不超过30页。

第二章 一般资料介绍。

第三章 治疗前(实验前)检测结果。

第四章 治疗结果(实验结果)。

第五章 讨论。

结论:对论文的结果得出扼要的结论,一般不超过2页。

实际建议:根据论文研究结果,提出工作建议,一般1页。

参考文献:先按俄文字母序列排序俄文文献,再按英文字母序列排序英文文献。

(2)论文首页的格式:

按以下顺序自上而下排列:

医学院校名称(居中);

作者签名(居右);

作者姓名(居中);

论文名称(居中);

论文专业代码与名称(居中);

论文类别(居中);

导师学位、职称、姓名(居右;)

地点,时间(居中)。

(3)其它要求:

论文字符大小按照俄文14号,用A4页打印,页数在150~180页;论文上边距2.5厘米,下边距2~2.3厘米,右边距1.5厘米;论文要求必须精装订。

2.1.5 论文摘要书写格式

(1)封一封二书写格式:

①首页(封面)书写格式自上而下:

作者签名(居右);

作者姓名(居中);

论文名称(居中);

论文专业代码与名称(居中);

论文摘要(居中);

论文类别(居中);

地点,时间(居中)。

②封2书写格式自上而下:医学院校名称;导师学位,职称,姓名;两位主评人学位,职称,姓名;主评单位名称;答辩时间;答辩学术委员会名称,代码,医学院校名称,地址,邮编;论文存阅于医学院图书馆的名称,地址,邮编;论文摘要印刷时间;答辩学术委员会秘书的学位、职称、姓名及签字。

(2)论文摘要内容

①研究工作总特征:现实问题,工作目标,研究任务,科学创新,实际工作,提出明确的答辩问题,研究工作地点,参加过的相关学术会议与发表的论文,论文结构。

②观察对象与研究过程总特征:研究工作时间,地点,观察对象选择特征,排除标准,观察对象一般情况(例数、性别、平均年龄、疾病分型),试验(研究)方法(检查指标、仪器方法、统计学方法、分组方法、各组一般情况、试验处理因素、处理方法)。

③研究实验结果及讨论。

④结论。

⑤实际建议。

⑥近五年内已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论著。

(3)封3格式:作者姓名(居中),论文名称(居中),论文专业代码、名称(居中),论文摘要(居中),论文类别(居中),印刷许可证号(居中),印刷时间、数量,排版号(居中),印刷厂名称、地址、电话(印刷厂需具备学位论文印刷许可证资质)。

(4)论文页数:不得多于24页,采用B4纸印制装订。

(5)论文摘要字符:俄文字母9.5至11号字体。

2.1.6 教学工作

在攻读副博士学位过程中,还需完成普通大学教师(相当于讲师)教学的工作量,临床医学专业需担负医学院的临床教学课程和实习带教,这也是副博士学位答辩考评内容之一。

2.2 博士学位培养过程

博士学位培养过程与副博士学位比较,要求更为严格,科研工作量更大,除学位论文外,还往往要求有俄文相关专业学术著作出版。自50年代至今,中国学者在前苏联、俄罗斯就几乎都是攻读副博士学位,极少有人攻读博士学位。现将其博士学位培养过程特点简介如下。

2.2.1 开题

博士学位开题报告首先也是先在教研室会议进行,要求参加会议的正教授不少于3人,副教授不少于5人,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决议后上报院学术委员会。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由导师审改后在全院(校)学术委员会做正式开题报告,经院校学术委员会举手表决后形成决议,上报国家最高学位委员会批准立项给予许可证,此后才能进入博士学位课题研究。

2.2.2 科研过程

博士学位科研工作量明显超过副博士学位,从事临床研究,所要求的观察病例数量、检测指标种类及水平均明显多于或高于副博士学位。

2.2.3 论文书写

论文书写一般格式与副博士论文相同,但要求博士论文页数为A4纸250~300页。论文摘要格式也与副博士论文相同,页数为B4纸36~38页。

2.2.4 教学工作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需完成相当于副教授的大学教学课程时数规定,临床医学专业要完成相当于副教授教学时数和实习带教工作量。

2.2.5 科学论著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要求在部级核心学术期刊发表不少于5篇的科学论文,有的专业还要求有相关的俄文科学专著出版。

3 答辩过程

3.1 副博士论文的答辩过程

俄副博士论文的答辩分为教研室答辩和院校学术委员会答辩两个阶段。

3.1.1 教研室答辩

在完成副博士论文后首先由导师修改,在俄国的大学,导师对修改自己带教学生的论文十分重视,通常都要修改3~5遍,而后提交给两位与论文相关的专业的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均为正教授)审阅,其审阅后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并颁发同意进行教研室答辩的许可证。而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进行教研室答辩。按规定教研室答辩由论文相关专业的3个不同教研室的人员参加,正教授不得少于5人,副教授不得少于3人,答辩主持人不得由本教研室教授担任,可由其它教研室相关专业教授担任,但必须是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研室答辩会首先由导师介绍论文完成情况,此后由答辩人在播放电脑幻灯片的同时宣读论文答辩内容,时间规定为15分钟,然后由颁发答辩许可证的两位正教授宣读答辩许可证及审阅意见,接着进行提问答辩,答辩后由参加人举手表决,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总时间约90~120分钟。答辩后由教研室秘书起草打印答辩会记录与决议两个文件。答辩会记录内容有答辩时间,答辩人姓名,论文名称,完成时间、地点,答辩会参加人员姓名、学位、职称,主持人姓名、学位、职称,审阅论文颁发许可证教授的姓名、学位、职称,答辩过程提出的问题、怎样回答的问题,答辩会对论文的评价等。答辩会决议主要是对论文的评价、表决结果,同意推荐进入院校学术委员会答辩。该答辩会记录与决议由答辩会主持人、教研室主任、教研室秘书签字后上报主管教学科研的副院(校)长签字,这两个文件是进行院校学术委员会正式答辩的法定文件之一。

3.1.2 院校学术委员会答辩

在教研室答辩会后导师要指导研究生对学位论文继续修改5~6遍,此外还常请教研室其他教授传阅修改,直到导师认为满意为止,然后开始书写论文摘要。在俄国对论文摘要的书写十分重视,因为无论是院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在答辩会上,还是国家学位委员会各分委员会在审批学位时,首先阅读的就是论文摘要,一般论文摘要书写完成后,导师都要修改6~8遍,还请同一教研室的其他教授传阅修改,直到导师认为满意为止。

(1)为进入院校学术委员会正式答辩会准备相关文件。

在导师指导研究生对学位论文继续修改过程中要为进入院校学术委员会正式答辩会准备相关文件,其包括:

①个人正式答辩申请书,要求必须手写。

②教研室主任同意进行正式答辩的证明书。

③教研室主任与导师关于答辩人工作学习简历介绍信。

④教研室主任与导师 、教研室秘书、教研室监考委员会关于答辩人完成课程学习,接受各种考试考核的证明信。

⑤教研室主任与导师 、教研室秘书、教研室监考委员会关于答辩人完成学位论文科研过程的证明信。

⑥医学专业完成学位论文科研过程所在医院相关科室主任与高年资医师、主管医疗科研副院长、院长,关于答辩人完成学位论文科研过程的证明信。

⑦由主管科研教学副院(校)长签字的考试成绩证明信。

⑧个人的各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外国学生的这些证书必须经俄罗斯国家教育部认证。

⑨教研室答辩会的两位相关专业教授审阅与许可证证明。

⑩教研室答辩会记录与决议。

上述文件均需上报给学院院长(大学校长)亲自审阅。

(2)院校长审阅答辩人相关文件,签字批准进入正式答辩程序。

将准备好的上述文件、导师修改后认为满意的论文与论文摘要的最后一稿提交给院校长与院校学术委员会。在俄国,院校长与院校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都要亲自再次审阅论文和论文摘要,提出修改意见,他们认为一个大学(学院)提交给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的论文代表这个学校的学术水平,院校长与学术委员会要对此负责。院校长与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认为论文符合要求,在由院校长主持的办公会上给予签字批准后进入正式答辩程序,可在一个月后答辩,通常约有20%~30%的答辩人被指定到异地院校答辩。

(3)进入正式答辩程序后要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①由院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论文专业,指定论文主评单位与主评审教授两位。按照俄国规定,主评审单位应为异地的同级同类部属院校或有评审权的科研单位,主评审教授应为该论文专业方面有影响有学术造就的教授,一般也异地异校聘请,如本院校教授担任主评审教授最多一位,不允许两位主评审教授均为本单位。导师可向院校学术委员会推荐主评单位、主评教授,但院校学术委员会不一定采纳导师推荐意见,而是通常由主任委员根据论文专业指定,首席主评审教授通常是异地异校聘请相关专业的著名权威教授。

②将院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修改过的论文摘要马上付印,并按照院校学术委员会秘书签字的通知,将论文摘要分别挂号邮寄给5个不同的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和白俄罗斯国家图书馆与15所相同专业大学科研处(学术委员会),挂号邮寄的收据要交给所在院校的科研处。这些单位收到后会马上给答辩人所在院校科研处(学术委员会)复函,15所相同专业大学的复函还要明确表示该论文是否达到要求水平、是否同意进行答辩。在俄罗斯国家图书馆保存着二次大战后前苏联与俄罗斯全部的副博士与博士学位论文摘要,政府与学者均认为这是难得的宝贵科学技术财富。

③尽快将印制好的论文与论文摘要送往主评审单位与主评教授,并于一周后前往主评单位与主评教授处到取回评审证明书,交给所在院校学术委员会。俄规定,院校学术委员会在答辩会前10天应收到这些评审证明书。每份评审证明书均为A4纸打印,一般5~7页。

④在答辩前2周将印制好的论文与论文摘要送到院校学术委员会与科研处,由其分发给院校学术委员会各位委员。

⑤在答辩前2周将印制好的论文与论文摘要送到所在院校图书馆,由其出示的收据要交给所在院校的科研处。院校图书馆内保存着本院校历史上所有的论文与论文摘要。

⑥准备好答辩用电脑幻灯片。

⑦导师可聘请外院校相关专业教授写2份一般评语。

(4)院校学术委员会正式答辩过程。

院校学术委员会的正式答辩是在院校的学术答辩大厅进行,在俄每所院校都有这种一个内装修十分庄重、挂俄国科学家画像的学术答辩大厅,所有的学位答辩都在该大厅举行。俄国各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均为博士学位的正教授,按俄国相关法规答辩时院校学术委员会出席委员最低不得少于15位,其中与论文第一专业相同专业的教授不得少于4位,与论文第二专业相同专业的教授不得少于2位,如该院校没有该数目的相关专业学术委员,可由院校长与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联名发函聘请外院校相关专业学术委员参加答辩。

答辩过程约需120分钟,具体过程如下:

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宣读院校长关于批准答辩的文件。

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宣读与答辩人有关的包括个人简历、考试成绩、教研室及医学专业研究过程所在医院的各项证明文件。

然后由答辩人根据电脑幻灯片宣读论文答辩内容,时间为15分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与中国的研究生答辩宣读论文答辩所不同的是,俄国的答辩人所宣读的答辩内容,既不是全文宣读论文,也不是宣读论文摘要,而是把论文中研究所得的最主要的新结果、新结论、新见解归纳为几条,以此为纲组成论文答辩内容,通过自己的研究结果去论证这些新结论、新见解,并就此进行答辩。

接下来是由参加答辩会的院校学术委员会的各位委员自由提问由答辩人回答,其既可能对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也可能对研究结果、结论进行提问,也可能对某些学术观点进行提问,也可能对某些方法技术问题提问,问题往往多种多样。与中国不同的是,参加答辩会的学术委员教授们常常互相比着进行提问,第二个提问的教授提的问题往往比头一位教授提的问题要复杂,深入,似乎通过这种提问不仅检测答辩人的水平,也更显示出一位学术委员教授的水平,这种提问大约要持续50分钟。

此后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宣读主评单位的评语,接着由两位主评教授分别宣读评语并对答辩人提问3~5个问题。

接着由导师对答辩人的简历、研究过程、工作态度、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受到过的表彰和奖励等,进行简介。

接下来是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下,各位学术委员对答辩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自由发表意见约10分钟。

此后由两位投票监票委员手持投票箱,所有在场学术委员进行投票表决。

最后由主任委员宣读学术委员会答辩结论和表决结果。

根据俄国规定,在2小时答辩过程中必须进行录音,录音带由院校学术委员会保存。同时录有答辩用电脑幻灯片的3.5寸磁盘、光盘、连同打印稿也需在答辩后交院校学术委员会保存。

(5)各项文件通过挂号邮寄到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审批。

按俄国规定,在答辩会后2~3周时间内由院校学术委员会秘书起草两份报告,一份是关于答辩人通过答辩、院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的报告约6~8页,其中包括对论文的评价;还有一份是答辩记录约20页左右。答辩记录是根据录音带整理记录了整个答辩会中答辩人与各位学术委员说的每一句话,包括提问与回答过程。答辩人认可后这两份报告由院(校)长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连同论文、论文摘要、考试成绩证明信,及主评单位评语和主评教授评语等各项文件,通过挂号邮寄到位于首都莫斯科的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由其审批。

3.2 博士论文的答辩过程

俄博士论文的答辩也分为教研室答辩和院学术委员会答辩两个阶段,与副博士论文的答辩过程相比较难度更大一些。

3.2.1 教研室答辩

答辩人书写正式教研室答辩申请书,经导师与教研室主任签署同意后由院校长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批准才能进行教研室答辩,其中50%以上答辩人被指定到异地院校进行教研室答辩。进行教研室答辩过程与副博士论文的答辩过程相似,时间要长30分钟。其中宣读论文答辩内容,时间规定为25分钟,提问答辩时间要超过60分钟。相当一部分答辩人在首次教研室答辩过程中因提出的问题太多,只有在论文中改正这些问题,于第二次教研室答辩得到通过。

3.2.2 院校学术委员会答辩

答辩过程与副博士论文的答辩过程相似,时间要长30~50分钟。其中宣读论文答辩内容,时间规定为25分钟,提问答辩时间都要超过60分钟,参加答辩会的院校学术委员会的各位委员提出的问题往往都十分尖锐。通常30%以上答辩人被指定到异地院校进行博士论文的院校学术委员会答辩。

4 学位审批过程

在俄国只有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俄文缩写BAK)有权批准授予副博士和博士学位,这是一个非常权威性的政府机构。经俄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批准给与相关专业学位答辩许可的各个大学、科研机构学术委员会,必须按要求把答辩人通过答辩后的论文及其它各项文件上报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由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审批。

据称俄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审批过程有二十多道手续,十分严格,一般审批时间约需6个月至1年,最长的甚至超过2年,经俄罗斯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由其授予学位证书。在中国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由各院校批准授予,是有季节性的集中于每年的7月份,而俄罗斯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对学位的审批授予是一项年度日常性工作,夏季的7、8月份则是其工作人员与专家教授的休假时间。

5 俄罗斯医学学位教育特点

总结上述俄罗斯教育系统医学学位教育培养、答辩及审批授予过程,其具有以下特点:

5.1 注重以往实际工作经验

俄国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的医务人员通常在实际工作3~5年后,才申请报考研究生进入副博士学位教育阶段(相当于我国的博士学位),俄国的教授(导师)在选择学生时十分看重其大学本科毕业后实际工作经历。

5.2 严格的培养过程

(1)其学位的课程考试认真,有完善的考试管理程序。

(2)开题立项批准规范化。副博士与博士学位开题报告要在系、院校学术委员会宣读表决通过,由院校科研处按国家规定的学位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程序,在卫生部、教育部及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申报立项后给予批准文号。

(3)在临床医学专业,俄国人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非常重视对临床疗效的客观评价,包括对远期临床疗效的观察。

(4)论文格式一致。俄罗斯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对论文的书写格式内容有专门的规定,使各院校论文书写格式达到了统一。

(5)注重实践。在攻读学位期间,需完成规定的大学教学课程时数规定,临床医学专业要完成教学时数和实习带教工作量,锻炼了实际工作能力。

5.3 科学化、规范化的答辩过程

(1)论文的答辩分为教研室答辩和院校学术委员会答辩两个阶段,有利于提高论文质量。

(2)医学院校领导直接对本单位学位论文水平负责。在俄国,院(校)长与院校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在答辩前都要亲自审阅论文和论文摘要,提出修改意见。院校长与学术委员会负责人要对提交给国家高等学位委员会的本院校学位论文水平负责,因为这些学位论文代表了该院校的学术水平。

(3)有一定比例的学位答辩人被指定到异地院校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通常其比例达到20%~30%。从而有利于对学位论文水平的客观评价与院校之间的学术交流。

(4)对学位论文认真评审。由院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论文涉及专业,指定论文主评单位与主评审教授两位。按照俄规定,主评审单位应为异地的同级同类部属院校或有评审权的科研单位,主评审教授应为该论文专业方面有影响有学术造就的教授,导师可向院校学术委员会推荐主评单位、主评教授,但院校学术委员会可不采纳导师推荐意见,而是由主任委员根据论文专业指定。首席主评审教授通常是异地异校聘请相关专业的著名权威教授。

(5)保存论文措施得当。学位论文摘要分别挂号邮寄给5个不同的俄罗斯国家图书馆、白俄罗斯国家图书馆与15所相同专业大学科研处(学术委员会),论文与论文摘要保存于所在院校图书馆,在收到回函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答辩程序。从而使这些宝贵的科学技术资料得以完整保存。

(6)论文答辩内容必须是研究工作的核心关键问题与创新之处。俄国的学位答辩人所宣读的答辩内容,既不是全文宣读论文,也不是宣读论文摘要,而是把论文中研究所得的最主要的新结果、新结论、新见解归纳为几条,以此为纲组成论文答辩内容,通过自己的研究结果去论证这些新结论、新见解,并就此进行答辩。体现了多年来在俄罗斯科学研究与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强调解决关键问题、抓住问题核心的思维方式。

(7)院校学术委员会答辩。俄国的学位论文答辩是在院校学术委员会答辩,按规定答辩时院校学术委员会出席委员最低不得少于15位,其中与论文第一专业相同专业的教授不得少于4位,与论文第二专业相同专业的教授不得少于2位,如该院校没有达到该数目的相关专业学术委员,可由院校长与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联名发函聘请外院校该相关专业学术委员参加答辩。这与我们国内由5位教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有明显不同。

(8)答辩委员提问严肃认真。在俄国参加学位答辩会的学术委员教授们常常互相比着进行提问,第二个提问的教授提的问题往往比头一位教授提的问题要复杂、深入。似乎通过这种提问不仅检测答辩人的水平,也更显示出一位学术委员教授的水平,更多的体现出学术民主气氛。

5.4 审批严格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8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超级秘书网

十六、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副主任医师工作总结范文9

根据1997年刑法典第33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 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正确认定医疗事故罪的关键和正确妥当处理医疗事故罪案件的前提,是要正确地理解和准确地把握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本文拟对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进行探讨。

一、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根据新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即医务人员。按照传统观念,医务人员即卫生技术人员,是指经过医药院校教育,或经各级卫生机构培养训练后从事医疗实践工作的人员。我国医务人员按其业务性质分为四类:其一,医疗防疫人员。包括从事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医疗防疫工作人员。医疗防疫人员的技术职务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医士(助产士)、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其二,药剂人员。包括从事中药、西药配剂、发放等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药剂人员的技术职务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剂士、药剂员。其三,护理人员。护理人员的技术职务有: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其四,其他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检验、理疗、病理、口腔技工、同位素放射、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各项医疗技术工作的人员。其技术职务有: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见习员。

不仅公立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的上述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拥有合法执业执照开业的个体医务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医务人员是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这一点无论在医学界还是法学界均无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医疗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能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医学界基于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因诊疗护理工作是群体性的活动,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还应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对医疗机构中除卫生技术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不持异议。而法学界则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应把在医疗单位从事工作的人员统称为医务人员,他们都可以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因为在这个统一体中,各种人员尽管分工不同,但他们的目标是相同的,即都是为了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形式上看,诊疗护理工作是由诊疗护理人员进行的,但实际上,它离不开各个科室、各种人员的相互支持和密切配合。任何一个科室或人员不尽职责,都会影响到整个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医疗单位工作的各种人员所从事的都是诊疗护理工作,他们都是医务人员,都可以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注:参见侯国云著:《过失犯罪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93页。)有的学者认为,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医务人员的范围仅限于前述卫生技术人员。其他党政、财会、后勤人员等,均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把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包括于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人之中,这种扩张解释有轻纵这等人之嫌。因为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的惩治力度,是充分考虑到这种犯罪的特殊性的。党政干部或后勤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或严重损害病人的身体健康,行为人如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可构成玩忽职守罪,如系一般主体,可构成过失犯罪的主体。(注:参见梁华仁著:《论医疗事故罪》,载《法学前沿》第1辑,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67—68页。)有的学者认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除前述卫生技术人员外,医疗单位中其他负有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和健康权益而必须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由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这种义务,以致造成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受损或死亡的人员,也可以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这种观点实际上为党政、财会、后勤等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设置了限定性条件。即看该工作人员是否负有为保障公民生命和健康权利而必须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如有此种特定义务,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该义务,以致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就应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注:参见赵秉志主编:《新刑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01页。)

笔者认为,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哪些可以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应从医疗机构的组成、职责范围、诊疗护理工作的特点、医疗事故罪的立法主旨等多方面加以分析。

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依其职能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卫生技术人员,他们在医疗机构内直接从事卫生保健任务,是完成医疗任务的基本力量;二是工程技术人员,他们的基本任务是对医疗机构的建筑、装备、设施进行规划、选择、维修、监视和研制,以保证医疗机构中各种现代化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工勤人员,即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各项后勤服务的人员,如炊事员、清洁工等;四是行政管理人员。

从职责角度分析,第一类卫生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担负着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第二类工程技术人员,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其职责在于通过各种工程技术活动,保证医疗装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第三类工勤人员,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其职责在于为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创造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就医环境。第四类行政管理人员,因职务的不同,而肩负不同的职责。如:实行院长负责制后,院长是医疗机构的最高行政管理人员。其职责有:(1 )对本单位的行政、业务、总务工作享有最高决策权、指挥权,并应对决策的实施和效果承担责任。(2)对本单位的行政、业务拥有统一管理权。 在坚持以医疗卫生服务为中心工作的前提下,有权统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工作计划,决定业务的内容和方式,推行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种管理制度。(3)对本单位的人、财、 物和仪器设备享有统一调配权,可以决定本单位人员的招聘和解聘,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他们的工资升降和奖惩,在国家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以决定本单位财务收入的支配使用。(4 )必须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提案和质询,负责提出处理意见或解释意见。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搞好对本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的领导管理。业务副院长协助院长领导好本单位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其职责有:(1)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具体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章的进行纠正和惩罚,或报告院长处理。(2)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各科室的业务开展情况,必要时亲自参加会诊、抢救工作。(3)负责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 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4 )负责组织医药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工作和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5)负责落实、 检查本单位所担负的社会预防保健任务,组织和检查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行政副院长协助院长领导、管理本单位的行政、财务、总务工作。其职责为:(1)负责组织拟定本单位的各项行政制度,并经常督促、 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开展工作, 保证本单位医疗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3)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4)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5)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6)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7 )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等等。综上,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从职责角度划分,可以分为四类:第一,仅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职责。如:卫生技术人员。第二,仅从事管理或其他技术、劳务,而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不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其职责在于为直接从事诊疗护理活动的人创造良好的物质生活及环境条件,如:医院的行政副院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统计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炊事员、清洁工等。第三,不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但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如:救护车司机等。第四,既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又负有诸如管理等职责,如:医院的业务副院长,既可以参加会诊、抢救等工作,又有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的职责。

从刑法医疗事故罪的立法主旨分析,现行刑法典第335条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严重不负责任, 依医学界及法学界的通说,是指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医疗机构中的规章制度,从性质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与诊疗护理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查对制度、急诊值班制度等。从广义上讲,诊疗护理常规,也属于这类制度。二、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如:财会制度、伙食科卫生管理制度等。当我们将医疗事故罪与刑法中的其他责任事故犯罪,如: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相比,有一个反差,即这些罪在犯罪客观方面均表现为违反规章制度,犯罪形式是一样的,而在法定刑的立法上则存在着差别,医疗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 而其他责任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则为7年、10年有期徒刑或15年有期徒刑。 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立法者充分考虑了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有的学者对这种特殊性作了说明:第一,现代科技所携带的危险源在医疗业务和其他业务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这种不同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其他业务中,直接威胁公民安全的,是现代科技携带的危险源。例如:在交通运输业务中,汽车的高速度直接威胁着行人的安全。而在医疗业务中,直接威胁病人安全的不是现代技术,而是病人的疾病(现代医疗技术携带的危险源-如青霉素过敏-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病人的安全,但所占的比重极小)。其次,在其他业务中,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周围人员的安全成反比,即现代科技越发展,周围人员的安全系数越小。例如,汽车的速度越快,对行人的危险越大。但是在医疗业务中,现代科技的发展与病人的安全系数成正比,即现代医疗技术越发展,病人的安全越有保障。因此,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应对业务过失犯罪加重处罚的理论,不能适用医疗业务上的过失犯罪。第二,医疗事故是在人道主义的救死扶伤工作中发生的,医务人员在这种高尚的、人道的工作中也会出现失误,而且这种失误会给病人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从而构成医疗事故。刑法把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事故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事惩罚,这已昭示出法律对医疗事故的否定态度。但这种医疗事故毕竟是在人道主义的工作中发生的,其罪责轻于其他过失犯罪(注:参见侯国云著:《过失犯罪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14—515页。)。第三,诊疗护理工作的对象是活的肌体,各个病人及各种病症的特点各有不同,而且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第四,在医疗实践中医疗护理人员对疑难病症、新开展的手术、新药的应用,都有一个认识过程,医学科学的发展是在不断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也都是在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第五,诊疗护理工作是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是以医学科学技术为手段,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诊治牧民性强的病人,这就同时存在着成功与失败的可能,在认识分析病情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分析判断上的错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注:参见宋琳娜、刘振声著:《医疗责任事故中刑事责任的确定》,载《中华医学管理杂志》1989年卷第3期。) 上述特殊性,反映到规章制度这个层次,则主要体现在诊疗护理工作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诊疗护理常规之中,而医疗机构中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如财会制度、总务制度等,尽管在条文上可能不一致,但在本质上与其他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没有区别,它不反映医务工作的特殊性。

从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侵害顺序分析,违反与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往往直接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继而损害了医务工作是以人道主义精神为宗旨,为人民服务、治病救人的形象,败坏医院的名誉,破坏医疗机构的正常管理秩序。也就是说,侵犯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是第一位的,而造成医疗机构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则是前者的附属产物。而违反与诊疗护理工作无关的规章制度,它直接造成的后果是医疗机构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而这种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往往并不必然的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而是基于一定的条件,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后果的发生。如:某医院电工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在突发停电事故中,未能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从而导致正在急诊手术室手术的数名病人死亡。本例中,某电工违反规章制度,擅离职守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病员的死亡,它的直接后果是医院的正常用电秩序遭到破坏,只是基于急诊手术室正在有病人做手术这一条件,才导致了病员的死亡。也就是说,病员死亡是医院正常秩序被破坏的附属产物之一。这种情形与前述违反与诊疗护理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造成危害后果完全不同,而与其他事故犯罪的侵害情形则有相似之处。如:醉酒人在人迹罕见的道路上驾车,并不必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首先造成的是道路交通秩序的破坏,只是基于该路段突然有行人横穿马路的条件,驾车人控制能力和意识能力有所削弱,才导致行人被撞死,交通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既然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的刑罚规定轻于其他责任事故罪的规定的原因在于诊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那么能享受这种特惠的人员显然是与诊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有关的人员,而与诊疗护理工作有关的判断标准,并不在于行为人的职务,而是在于其职责。落实到行为方式上,只有那些违反了与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才能享受这项特惠政策,而违反了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的,则与诊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无关,与其他责任事故犯罪没有本质区别,不应享受这种特惠。从医疗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以及可能违反的规章制度上划分,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医疗机构中从事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工程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第二,卫生技术人员是医疗事故罪的当然主体。

第三,行政管理人员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职责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如:财务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等,这些人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有的职责范围既包括与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又包括与诊疗护理工作无关系的内容,如:医院的业务副院长,对于这类人员能否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关键看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发生在行为人行使哪种职责时,如发生在履行与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职责中,则可以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如:某医院肺结核病员甲、乙、丙,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病房治疗室分别以5%葡萄糖液100ml加卡那霉素lg静脉注射(液体取自同一瓶内,0.5g 卡那霉素各取2支)。注射后约15分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 呕吐、寒战、发烧、腹泻等不良反应。经负责医师甲、住院医师乙检查,认为是热原反应。各给肌肉注射非那根25mg、口服消炎痛后,未再详细观察。12时值班医师丙接班后,仍按热原反应处理,分别给以5 %葡萄糖液60ml、维生素c50mg、维生素r[,6]50mg做静脉注射。13时,查病员甲体温40℃,血压74/40mmhg,给以口服保太松1片。行酒精擦浴降温。17时,病员甲病情加重,呼吸急促,口唇发紫,虽经住院医师乙给输液及呼吸兴奋剂、输氧等处理,但病情仍未好转,遂请科负责医师甲、主治医师丁及业务副院长等来协助治疗。副院长于18时听取汇报后,未作任何检查,即草率表示同意以上诊断和处理,并说病员甲可给点激素,病员乙和丙没啥事,即离去。晚21时许,护士向值班医师戊报告病员甲、乙、丙血压分别为60/20mmhg、50/30mmhg、60/20mmhg.医师认为是出现休克症状,但未作特殊处理。到次日凌晨4时,护士查氧气时, 发现病员甲口唇发紫,呼吸急促,血压50/20mmhg,脉博100次/分,即报告值班医师,方开始抢救,并请科负责医师甲及业务副院长前来指导。2小时后,副院长才到病房,病员甲已死亡。此时,病员乙血压测不到,病员丙血压40/0mmhg,又分别给予静脉输入10%葡萄糖液、红霉素、氢化可的松处理。病员乙终因病情危重,于次日凌晨3时死亡。 病员丙病情一直危重,经家属再三要求转入他院,抢救后脱险。本案中,卡那霉素临床可供肌肉注射,根据需要可用于静脉滴注,但直接静脉推注相对危险性大一些,一般不采用为妥。是否因卡那霉素或5 %葡萄糖液污染所致,因原药液未做进一步查证,尚难定论,但病员的直接死亡原因与注射液有关。当病员出现严重输液反应,尤其是3 名病员全部处于低血压休克状态,在长达6小时时间里, 有关医师未认真分析追踪低血压、休克原因,也未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此,有关医师都没有尽到职责。业务副院长接到三名病员危急情况报告后,本人只听汇报,不认真查看病人,对这样危重病员既不组织专门抢救班子,又不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实属失职,应对本事件负主要责任。该院负责医师甲、住院医师乙和戊,在病员出现休克后,竟然在长达6小时以上的时间里, 未及时采取抗休克措施,耽误了抢救措施,亦应对病员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主要责任。(注:参见刘振声主编:《医疗事故纠纷的防范与处理》,人民卫生出版社1988年版,第572—573页。)本案中就业务副院长而言,负有履行认真检查、抢救病员的职责,而不认真履行职责,以致造成两名病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发生在履行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职责中,则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如:医院的业务副院长,长期疏于对医务人员的业务管理,造成医务人员普遍业务水平低下,医疗事故频繁发生,对该副院长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从义务角度讲,与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均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从这个角度对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进行概括,前述各种人员可以总结为卫生技术人员和除卫生技术人员以外,医疗机构中其他负有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特定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卫生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中其他负有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和健康权益而必须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由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这种义务,以致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人员,是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二、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

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医疗事故罪的过失,既可以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表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一)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的过失

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1983年11月3日0时至8时, 某医院护士舒某在第一休养室婴儿室值班。2时30分许,舒见喂完奶的32床男婴(1983年10月30 日生)和25床女婴(1983年10月30日生)啼哭不止,便将这两名捆包住手脚的婴儿由仰卧姿式翻转至伏卧姿式,二婴儿均面部歪向左侧,其口唇、鼻翼有部分被压迫。3时15分左右,舒某巡视二婴儿时, 发现二婴儿已停止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中,舒某身为婴儿室的护理人员,应当预见到将婴儿翻至伏卧姿式,可能造成婴儿窒息而死的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以致造成了婴儿窒息死亡的后果,是一个疏忽大意的过失。

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过失有三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