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检治工作方案集锦9篇

时间:2023-03-10 14:46:41

检治工作方案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为主线,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市治污水平,构建起科学完整的“治、用、保”治污体系,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二是坚持“治、用、保”综合治理;三是坚持总体布局、分布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全面完成《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在2013年度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确保第一名、夺取三连冠”的目标。

2、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水污染物(COD)削减18%的目标。

3、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流域内所有河流实现省政府下达的“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二)主要任务

1、河流水质稳定达标。2013年底前,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V类水质标准(即COD≤40mg/L、氨氮≤2mg/L);、,河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达到鱼类能够稳定生存的技术参考指标(即COD≤60mg/L、氨氮≤6mg/L)。

2、《规划》项目全部完成。2013年11月底前,《规划》内的21个工业项目、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2013年12月底,完成厂区绿化、美化、亮化。

3、完成三大系列亮点工程建设。一是在全市重点废水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主要河流断面安装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装置,实现三级联网并实时监控。同时,建立完善一流的环境监督安全监控体系;二是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五化”“七个一”;三是高标准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重点围绕河流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突出人工强化、地方特色及对水质改善效果。

4、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强化点源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尤其是有重金属排放风险源的工业企业要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建设事故状态调蓄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急设施,保证可以容纳2个生产周期的排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重点排污河流下游建设事故应急拦河闸(坝),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的辖区安全防控体系。

5、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城区、主要交通干线、迎查线路和河流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面貌进行综合治理,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城乡环境,深入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加强对小锅炉、机动车尾气、扬尘等的治理力度,提高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三、具体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县(区)职责及工作要求。

(1)保证辖区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重点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见附件1)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对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现场及周边可视范围内垃圾、污泥及杂物进行清理,切实改善河道景观环境。

(2)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建设完成规划内项目。原则上所有工程任务(包括治污工程、改造工程、升级改造、排污口规范化等)11月底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完成辖区内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扬尘治理、道路改造等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整治规范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的厂容厂貌。

(4)挖掘、培植3-5个带有示范作用,能够展现辖区治污与管理水平的亮点工程,提前做好迎查准备和模拟工作。

(5)建立完善治污工程项目档案和环保设施、在线监测、人工监测、污泥处置、中水回用等相关运行记录(台帐)。

(6)构建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将废水控制在辖区最小范围内,确保不出境。

(7)其他。一是2013年12月底完成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建设,并实现联网运行。二是2013年12月底完成“十一五”COD总量减排任务。三是2013年11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及申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1.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对因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的,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市委宣传部:负责环保工作的舆论宣传。牵头制定并落实环保专题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为迎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推进迎查工作深入开展。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环境污染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组织制作迎查专题图册、电视片。

3、市经信委:负责协商有关部门提供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单,整顿高水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指导市属企业和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工业企业厂区及周围环境。

4、市公安局:结合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11月1日起未通过环检的车辆不得通过年检。禁止排气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5、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对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县(区)制定资金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负责督导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进展(包括管网配套项目、中水利用工程、中控系统建设、污泥处置工程、生物指示池建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年底前全部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条件具备的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督导、审核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建设、管理、运营的档案资料。(2)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督导和协调、对接工作。(3)负责建设完善城区(除由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负责以外的)污水管网配套、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沿河、张肖堂干渠和新立河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4)负责监管市污水处理厂(中和水质)正常运行。(5)督导无棣县垃圾处理厂工程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6)督促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周围环境。

7、市城管执法局。(1)负责市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督导惠民、阳信县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2)负责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和扬尘污染以及社会噪声污染等。(3)负责督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及道路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确保城市面貌整洁有序。

8、市水利局。(1)组织实施潮河、河、新立河引水补源工程,合理调剂河道径流,逐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2)组织滨城区、开发区、沾化县对潮河流域主要河流(包括西沙河、新立河、张肖堂干渠、河和潮河)进行河道清淤和两岸绿化、美化。(3)负责督导完成截污导流工程建设任务,指导任务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附件1中河流)河道中建设橡胶坝或溢流坝,延长河水滞留时间,充分利用河流自净功能改善水质。(4)督促各县(区)对主要河流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清理河道垃圾、污泥、杂草及漂浮物,切实改善脏、乱、差的状况。(5)督导河流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建设,指导各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建设1至2处人工湿地,种植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进行生物降解,改善水质。督导、审核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供的建设、管理等档案资料。

9、市环保局。(1)负责迎查工作总牵头,做好与省环保厅和环保部有关迎查的沟通、联络、汇报等工作。(2)负责本方案进展情况的通报,综合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区)的迎查工作。(3)监督各重点河流断面、工业点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4)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杜绝工业企业超标排放。(5)负责列入《规划》中21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督导验收工作,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对达不到治污要求的企业提前提出关停建议。(6)负责督导在线网络监控系列亮点工程的建设。(7)指导迎查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按规范要求建立完整档案资料。

10、市安监局:负责督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市纪检、宣传、环保、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市流域水污染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县(区)长是具体责任人,按照“失分严惩、加分重奖”的原则,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加强督查考核,查进度、找差距、明责任、抓落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效能监察,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迎查无死角。对治污任务不落实、项目进展迟缓、河流水质不达标、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薄弱环节和重要问题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加以解决,要明确专人分管,集中时间、精力靠上抓落实,真正把迎查的每一项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指挥部的作用,对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并搞好督促、检查,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责任部门共同做好迎查工作。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迎查提供有效资金保障。企业作为治污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治污投入;各县(区)发挥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的主渠道作用,把环保作为投资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市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对有困难的县区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和倾斜。多方面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巴彦淖尔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巴卫字(2020)12号)文件精神、《巴彦淖尔市20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方案》,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局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20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方案严格要求各用人单位自查,现就检查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坚持“预肪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监督检査,进一步规范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使我辖区内有害作业场所逐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职业卫生权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二、执法监督检查范围和重点

1、职业病危害较严重,存在着粉尘、噪音、高温、毒物等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企业。

2、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作业场所劳动条件恶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不足,个人防护措施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的企业

三、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设置工作部门和专职或兼职的专工作人员,建立职业防治管理制度,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提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采用无毒替代有毒低毒代高毒,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危害。

3、依法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制度情况,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按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

4、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6、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能力;按要求为劳动者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7、、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遗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要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8、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在企业生产产品成本核算中按单位产量确定适当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健康教育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监测等工作支出

9、企业和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有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告知;企业要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四、执法监督检查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开展自查时间:2020年11月20日-30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为贯彻落实6月17日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20号)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9月底,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较大事故等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强监管、严执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级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效推进检查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住建局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组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股,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协调、材料收集等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各建设项目履行报建、报监、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落实季检、月检、周检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和公示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和组织实施情况。

(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情况,临边、洞口、电梯井口防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情况;施工临时用电设置等情况。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项目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范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宿舍、办公用房的临时活动板房材料是否达到A级防火要求;是否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和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

(七)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工程。

(八)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施工电梯是否有检测报告,是否登记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庆祝建党百年活动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4

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实施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自治区安委会第12综合考核巡查组到河池市开展2020年度市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考核巡查期间,第12巡查组赴发现全市有6个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21〕13号)和《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1〕13号)的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自治区安委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河池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21〕13号)、《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1〕13号)部署安排,认真整改落实自治区安委会督查组反馈意见问题,坚守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把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强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桂安委办〔2021〕13号和河安委办〔2021〕13号部署要求及自治区安委会第十二督导组现场反馈意见,经认真梳理,我县存在“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仍有差距”等7个方面问题,梳理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详见《都安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此次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深刻认识做好督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认清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对照反馈意见和已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责任到具体单位和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自我梳理,对照检查,压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整改,以坚决态度、果断措施和有力保障,确保整改落地落实,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一条意见、每一项要求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举一反三,找好落实。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进行深入研判,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坚决采取强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要严格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和“强监管严执法”工作,紧盯事故易发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行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反馈意见和责任分工要求,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覃启熙,联系电话:0778-5228282,邮箱:daaj2007@163.com。

 

附件:都安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5 日印发  

 

附件

 

都安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序号

检查发现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1

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树牢红线意识,转变发展理念,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

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仍有差距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重新梳理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措施及方式,认真修订调整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做到整治措施具体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3月30日前

4

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存在短板

充分整合各类管理主体资源,解决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监管队伍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方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5

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

积极开展执法示范工作,出台系列执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每月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6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有较大差距

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重点企业负责人谈话警示活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排查本企业隐患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参与诊断企业隐患,制定和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倒逼企业真抓实干。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7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人员未集中办公。

由自治县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开展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和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真正实现专班集中办公和实体化运行。

自治县安委办

2021年3月30日前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5

档案工作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履行其服务职能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1958年的全国第二次档案工作会议上提出过一个方针即“以多快好省地开展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纲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来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和生产建设服务为政治战线、经济战线和思想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为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这个方针是根据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精神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工农业生产的形势以及全国档案工作发展的具体情况而提出来的它为档案工作指明了服务方向。档案工作也正是把握住了这一正确的服务方向而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对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及档案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相反在“”横行时期认为“利用为纲”是修正主义路线从而使档案工作失去了正确的服务方向。实践证明档案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宗旨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在生存与发展的道路上不致于失去前进的目标。

因此新时期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大胆地进行档案工作的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既要积极又要慎重要以邓小平同志指示的“三个有利于”为前提无条件地执行党关于档案开放、开发、公布与利用的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以社会利益为最高利益的原则实现档案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统一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安定团结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档案工作的服务职能有一个正确的政治定位。

二、服务形式的精品定位

档案工作的服务性突出地表现在档案利用工作这个环节上。提供档案的服务形式包括档案的检索及开发编研档案信息等。服务形式的精品定位就是使档案检索及传递的档案信息最有效、最具特色。

档案检索方式有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在目前传统的手工检索占有很大比重各档案部门在手工检索的途径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编制了多种形式的检索工具。但实践证明有一些检索工具是重复的或者是编制不科学、用起来不方便的。不仅利用者不常用就是档案人员也不愿用。在编制检索工具中出现了求“多”不求“精”的现象,出现了一个误区认为编制的检索工具越多档案工作服务质量越高。但事实正相反正因为编制了一些不科学、不易操作的检索工具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影响和限制了其它利用工作的开展反而降低了服务质量。

在信息开发和编研工作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选题不典型盲目性大。一些档案部门为达标升级应付检查随便选几个题人人都来编研使编研产品层次低质量差实用性不大利用价值更小。有的选题虽好紧跟形势但因编研时间过长失去了时效性影响了作用的发挥。

针对这种情况面临社会的发展及现代技术的应用档案部门应转变观念在服务形式上树立“精品”意识。不要再编制不科学、利用率小的手工检索工具应编制一些必要的、方便利用的手工检索工具并作为向机检过渡的基础工具检索形式要在计算机检索上多做文章不断研究探索计算机检索的有效途径。开发编制标准统一、利用者易操作、高质量、全方位的计算机检索途径逐步取代手工检索为利用网络技术提供档案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在信息开发及编研工作上要根据利用规律及社会各项工作发展的趋势、目标提前作出预测有目的地进行选题突出重点使开发的信息及编研的成果具有特色积极利用现代化的开发编研手段加快开发编研的进度缩短开发编研的时间多出“精品”通过最快捷的检索途径把最优秀、最有价值的档案信息传递给利用者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服务人员的素质定位

在生产力的诸要素中人是决定因素档案工作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人员的素质是关键。在档案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过程中人员素质内涵不断丰富。人员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时代意识。

1政治素质指档案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态度及职业道德等。这就要求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按照同志提出的“讲政治”去做做到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加强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要在涉及档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档案工作纪律贯彻执行《档案法》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热爱档案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当无名英雄更新观念开拓进取。

2业务素质是指档案人员履行职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实践能力。档案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相应的专业知识即不仅学习掌握档案学理论知识还要熟悉与档案工作相关的文化、理论与科学技术比如文史知识、社会学、情报学、统计学、心理学、传播学及现代化设备的操作技术,特别是从事信息开发和编研工作的人员必须以“博才”或“通才”取胜。档案人员不但要有继承传统档案工作理论的观念还要有研究探索档案工作发展中出现新情况的意识利用先进技术解决新问题丰富和发展档案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3时代意识就是指档案人员应具备与时代步伐相一致的思想观念。

1信息意识。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档案作为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档案人员应增强对其信息性的认识程度提高辩别水平和处理能力增强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意识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档案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2市场意识。党的十四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档案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档案人员应开发档案信息并主动与市场经济接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去为其服务树立起强烈的市场意识。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竞争机制档案人员使档案信息进入市场首先要有质量意识、效益意识,要根据信息市场的需求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开发含“金”量高的档案信息并及时把能产生极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档案信息推向信息市场,使档案信息在市场环境的作用下找准位置发挥其作用。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6

全国纤维系统首次召开以法制为主题的会议

张克才指出:建设法治纤检是一项“涉险滩”的艰巨任务,要有勇气、有担当,要有创新的精神和改革的决心。

2013年12月12日,全国纤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隆重召开。中国纤维检验局局长张克才、河南省质监局副局长刘永春、中国纤维检验局纪检书记郭跃及全国纤检系统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纤维检验局局长张克才提出了以法治方式开创纤检事业新局面的新要求:推动全系统树立法治意识;构建“法治纤检”运行机制;强化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法制监督效果;加大对“法治纤检”的保障力度。

纤检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张克才在《报告》中回顾了纤检法治工作的发展历程:纤检的法制建设跨越了缺少法律依据、规章授权、行政主体地位明确三个阶段;纤检执法工作也经过配合(联合)执法、规章授权执法、法规授权执法三个过程。2001年《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同时规定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质量监督管理比照执行。至此,纤检工作法制化进程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果。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1年8月实施,2006年修订,专业纤检机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已经历了13个年头。目前,纤检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以《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为母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茧丝流通管理办法》、《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七件配套规章为支撑的纤检法规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同时,为了规范、细化纤维质量监督、公证检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中纤局又实施了70项规范性文件。纤检工作基本上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纤检法规体系是我国质量监督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纤维质量监督由于管理对象众多、流通环节复杂、产业链长等特点,区别于其他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由此形成了纤检法规体系较强的专业性、实践性、科学性和整体性的特点。

纤检法制工作——成效显著

《报告》指出:各级专业纤检机构始终坚持做好各项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切实加强法制、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不断强化执法力度,认真履行职责;逐步建立法制监督、执法制约机制,建立了审办分离、大要案报备等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各项要求,树立了较好的“法治纤检”形象。

纤检法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多年法制工作历程,主要体会有:一是纤检法制建设必须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局。纤检事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建设密不可分,经济建设越繁荣,市场经济越发展,纤检机构就越兴旺。因此,纤检法制建设必须围绕“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大局,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联系在一起,同纤维产业经济、纺织行业经济和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二是纤检法制建设必须实事求是。纤维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由于管理对象、流通形式的不同,与其他质量技术监管工作有着很大区别和很强的独立性,纤检法规体系也体现出专业性、实践性、科学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各项工作必须围绕提高纤检工作“有效性”展开,纤检法制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保障各项职能全面有效履行。三是纤检法制建设必须保持旺盛的创造力。要实现纤检工作进一步发展,开拓性、创造性地完成好纤检工作任务,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纤检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改革习惯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工作制度。四是纤检法制建设必须有一支肯吃苦、能战斗、讲奉献的队伍。纤检工作基本都在基层,行政执法面对的自然条件很艰苦,纤检执法队伍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协作共进,攻坚克难。

纤检法制工作——任重道远

《报告》分析: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上来看,纤检法制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基层法制基础建设、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监督需要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法制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报告》还阐述了:建设“法治纤检”是基于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是纤检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建设“法治纤检”是适应纤检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建设“法治纤检”才能有效解决纤检工作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对于纤检法制建设的任务与要求,张克才在《报告》中指出:近年来,中纤局高度重视纤检法制建设,提出“走中国特色纤检之路,依法治检、法治纤检”的工作要求,将“法治纤检”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入了新阶段,“法治纤检”的方向更加明确、实现的途径更加清晰,任务更加艰巨。

推动全系统树立法治意识。一是主要领导负总责;二是领导干部做表率;三是建立全体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把“法治纤检”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学法成为自愿,用法成为自信”。

构建“法治纤检”运行机制。按照“法治质检”的总要求,构建“法治纤检”工作机制,要按照中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探索建立纤检系统全局性、体系性的机制、制度,创建“法治纤检”新的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制度;二是强化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纤检执法的有效性。

强化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法制监督效果。中纤局将切实加强法制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强化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满足基层工作的新期待;结合纤检执法工作的特点,逐步建立执行大要案报备制度、大要案督查督办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约束执法权力、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坚持以执法检查为主要方式进行法制监督,并实现常态化。

加大对“法治纤检”保障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二是加大人力、财力、物力保障;三是加强普法培训,发挥宣传引领保障作用。围绕纤维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公证检验、监督检查等内容,结合“六五”普法开展法制宣传,营造“纤检法治”文化氛围,让全社会支持、全系统坚守,实现依法行政。

会议上,来自全国的纤维检验系统的工作人员也交流了各自的经验。会议结束前,郭跃就与会代表在讨论中提出的问题作了会议总结,并对各级纤检机构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链接:法治纤检有“亮点”

纤检法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此次会议上,河北省纤检局、浙江省纤检局、河南省纤检局、山东省纤检局、湖北省纤检局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检局分别作了经验介绍。本刊从不同角度撷取部分内容以供借鉴。

河北省纤检局

法制机构建设。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行政执法办案程序的规定,省纤检局设立了法制科,负责法制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成立了纤维质量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设有两个行政执法科室,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审办分离,执法科室负责纤维及制品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案件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具体查办任务,后续的初审、告知、决定工作交由法制科负责,案件执行工作再由执法科室负责,不能执行的由法制科负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的程序设计,保证了案件办理一致性,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执法效果。全省10个市纤检所也按要求全部设立了案审会和执法科室,其中7个市所设有专门的法制管理科室,3个设有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实践表明,有了完善的办案组织机构,根据分工不同,各负其责,使纤维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了规范,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全省已办理案件达250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引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浙江省纤检局

纠建并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规范办案程序。在纤维及纤维制品执法办案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办案中实行“全程说理”,以 “说理式的”法律文书为切入口,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实际执法办案中的运用,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减少和杜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二是规范处罚案件审查。在行政处罚案件提交审查前,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报批、证据审查、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到案件结案等多个环节把好案件审查关,按照规定对违法行为和关键证据的完整、充分性和自由裁量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案件予以退回补证;三是规范自由裁量幅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和《六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规定,统一处罚尺度,避免同案不同罚等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发生;四是规范文件法制审查,结合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要求,着力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关、审查关、备案关,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避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冲突。

河南省纤检局

用法律匡扶决策,是河南纤检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注重运用法律规范调控决策过程,使决策行为始终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者在整个决策过程中依法、用法、守法。一是行政决策程序化。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必须遵循法定的决策程序,用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于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我局严格按照《河南省纤维检验局突况应急处理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处理。所有的行政决策,做到重大有序、突发不慌、紧急不乱。二是行政决策民主化。宪法是决策民主化的最有力的法律依据。为做到决策的民主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局班子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或者经讨论未通过的,不得执行。三是行政决策法制化。始终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每一项重大决策在提请审议前,都要交由法制科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审议。四是行政决策制度化。通过落实《河南省纤维检验局集体领导制度》,保证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决策的科学性。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系统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不盲目决策,不随意决策,不拍脑袋决策,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山东省纤检局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一是加强对全省纤检执法人员培训。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仅培训纤检专门和直接的法规规章,如棉花条例、絮棉办法、茧丝办法等,同时,注重对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因为纤检执法绝不是仅仅了解棉花条例等条文就可以的,同时应当掌握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甚至刑法等相关内容,尤其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更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融会贯通。二是开展执法知识竞赛。为促进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我局曾组织开展纤检法律知识竞赛,赛前划定的范围只是“与纤检执法相关知识”,很宽泛,不指定复习题,只有平时注重学习,法律知识面宽,才能取得好的成绩,在竞赛形式上,我们采取竞答方式,现场答题,现场打分,公开、公平、公正。三是编写行政执法指导材料。为便于执法人员学习工作,我局将所有与纤检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理,编写了《山东纤检行政执法工作资料汇编》,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七个层级,涵盖了与纤检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有关的所有资料,基本做到“一书在手,依据全有”。

湖北省纤检局

以提升执法效能为先,落实依法行政要求。1.严格依法履职。坚持在法定职责范围(含法规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内开展纤检执法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纤检执法职能。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明确了行政处罚类6项、行政强制类5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类5项和行政服务类15项,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2.着力推动《湖北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该办法已列入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并不断完善《报告》、《说明》和《草案》;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省纤检局分别组织了质监系统和纤检系统的调研工作,由省质监局纪检监察室主持进行了立法廉洁性评估。3.规范自由裁量权。在执法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质量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严格遵守质检总局、省质监局有关自由裁量权运用的规定,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建立并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4.创新执法方式。执法办案中,通过《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分析意见书》和《质量鉴定报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其质量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帮助企业整改,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5.坚持省市执法联动。加强对下级纤检机构的纤维质量执法工作的领导、考核,加强情况的互通、交流,开展联合执法办案,完善工作安排、请示、汇报、督办、检查等制度。加强业务方面的协作,在监督执法、依法施检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取长补短,互通情况,努力形成全省纤检一盘棋的良性互动局面。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7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整治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组织实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成立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任组长,县局检查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县局法规股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负责组织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职责分工:

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市管所开展中药饮片流通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汇总报送有关材料和数据,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药饮片抽检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督查;负责汇总上报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总结等相关内容的报送工作。

县局检查大队负责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办或挂牌督办,县局法规股负责协调指导行刑衔接工作。

各乡镇市管所负责组织实本辖区内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负责收集本辖区企业自查整改报告;负责上报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总结等相关内容的报送工作。

三、工作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聚焦中药饮片存在的顽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如下:

(一)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检点

1.检查的重点对象:单体药店、个体诊所;投诉举报较多以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立案查处过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

2.检查的重点问题:

(1)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装或贴签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

(2)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情况;

(3)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经营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的行为;

(4)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加工、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经营中药饮片的违法违规行为。

(5)检查是否按要求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记录。

(二)中药饮片抽检和案件查办工作

1.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大中药饮片抽检力度。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对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严格依法处理。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购进、加工中药饮片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3.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被实施资格罚的自然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原则上划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集中检查、督导检查、全面总结”五个阶段,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各阶段可交叉进行,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各乡镇市管所将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协同行动,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对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零售企业以及使用单位,依据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情况合理覆盖,覆盖率不低于30%。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0年5月—6月)

各乡镇市管所督促辖区内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对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并负责收集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到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0年7月—2021年6月)

各乡镇市管股所组织对行政区域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整改可交叉进行,边检查边督促,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对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报告、主动整改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对抗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7月—8月)

县局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市局开展督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中,对查处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理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

(五)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9月)

各市管所须在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送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由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包括检查和抽检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取得成效和工作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统一组织精干力量,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严格履行职责

各单位要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对于在执法办案中为企业说情、干扰办案的一律记录在案,并依法依纪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

各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发现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坚决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暂停销售、使用以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协调配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重上下联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总结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要加强宣传,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8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200*年至200*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20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94人,提起公诉10899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13件532人,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200*年以来,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0件,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9件39人;对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8件20人,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审查逮捕和审查工作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相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而未移送的,决定追加逮捕42人、追加30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30人,不731人;对违法取证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坚持依法抗诉原则,严格掌握抗诉条件,明确抗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实行抗诉案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3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6件次。

依法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2人次;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56人次。注重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和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充分发挥派出驻监管单位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了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3件,抗诉后人民法院再审41件,已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的28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367件申诉案件,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监督方式,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2件,人民法院采纳44件,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二)以开展专项监督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针对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中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的问题,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重点纠正在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犯罪中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共查阅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盐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20538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17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200*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的犯罪案件10件12人。200*年5月,开展了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严肃查处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等犯罪案件。共与在押人员谈话273人(次),发征求意见表735份,未发现构成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连续三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按照“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和“清前抑后”的方法,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共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65件,办结62件,依法妥善处理了苏少先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蒋少云、毕建学要求返还财产等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 案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以办理上访案件为切入点,认真总结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促进规范执法。

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从自身做起,首先解决检察环节的超期羁押问题,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工作。专项活动期间,共向公、检、法办案单位催办案件340余次,发出督办函20份。结合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和机制建设,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建立起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20xx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实现了连续三年无超期羁押。

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200*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对20xx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3件次,从中立案侦查涉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自治区检察院在查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熊斌案时,发现自治区监狱局20xx年至200*年共违法批准罪犯请假外出就医76人,致使重大毒贩周彦吉脱逃,继续贩毒的问题,及时向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提出了纠正违法意见,监狱管理局制定了七项措施进行整改,使违法请假外出就医的行为得到纠正。

(三)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了办案质量年活动。200*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为主题的办案质量年活动,重点解决检察人员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责任心、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创新思维,综合协调,分步实施,注重效果”的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加强了确保办案质量的制度和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争创“十佳”办案标兵、“十佳”办案集体、争办“十佳”精品案件等方式,狠抓办案规范、学习培训和监督制约等机制建设。各级检察院将“办案质量年”活动,同自治区政法委组织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使三项活动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办案数量不断上升,质量不断提高。200*年至200*年,我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增幅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有15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并从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建设、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理论和专题研究、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业务经费装备保障、科技强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条措施和办法以及100多条业务部门对口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0*年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我们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作为重点整改环节和部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环节,对原有的600余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围绕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自侦案件不适用标准》等100余项规范。以各个工作岗位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规范为重点,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全区检察机关共有1384人参加了培训考核,占干警总数的98%,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00*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区22个市、县(区)检察院,查找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全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反映》,列举出了重点办案部门和环节上的六个方面29个不规范问题及表现,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保障建设分别作出规定,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并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于200*年10月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按照合法、规范、高效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监督规程和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目前,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89人,监督“三类案件”100件。在已经监督结案的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意见的5件,检察机关采纳2件。通过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在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实践。针对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定过于原则不好操作的问题,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各市级检察院均同市中级法院就办理民行案件实践中的调阅案卷、抗诉案件的审限、出席再审法庭和检察建议的适用及效力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会签出台了相关规定。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程序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县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明确了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效力,保障了监督权的行使落到实处。该《办法》实施后效果明显,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银川市检察院提请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0*年正式实施以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运用该《条例》监督案件446件,其中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案件390件,得到有效回复接受建议并整改274件,整改率达70%;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案件56件,得到有效回复并纠正52件,整改率达90%。检察机关监督的主动性明显提高,被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条例》为开展法律监督消除了障碍,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高。

进一步改革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由不同内设机构承办,前后环节互相制约的措施,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监察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从严治长十项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0人。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52件,依法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6件,赔偿金额35.3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集中清理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每年都组织案件复查组,对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撤案、法院判无罪等案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和检查,共复查各类案件1571件,对存在办案程序不严格、法律文书不规范、处理不当等问题的123件案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同时,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处理清况专项检查、不案件专项复查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共涉及扣押款物799.4万元,返还当事人及发案单位427.5万元,上交财政284万元,待处理87.8万元,已按规定解决66.3万元,清理扣押物品95件,已全部返还。

依法接受公安机关、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在依法履行职责和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的同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对要求复议的不批捕、不案件的制约,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共受理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复核的不批捕案件64件88人,改变原决定16件17人。在公诉工作中准确把握条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

(五)自觉接受和依靠人大监督,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200*年7月29日,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0*年9月1日施行),进一步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开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全国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的规定》,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批转和人大代表直接转交的申诉控告案件,并及时答复人大有关办事机构或专门委员会和代表本人。对于直接申诉控告到各级人大的案件,各级检察机关都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通过人大的个案监督,各级检察机关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监督意识不强。执法观念不能适应现代法治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等问题。

二是一些检察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敢、不善监督。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可能“伤和气”,怕影响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有的在审查案件中把关不严,即使发现问题也打不破情面,不能坚持原则,该监督的不监督,该纠正的不纠正。有的面对干扰阻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缺少敢于碰硬的勇气,不敢监督。

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致使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得到依法纠正。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作风不好,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纪违规办案,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四是现行法律对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不够完备,影响了监督效果。现行法律对法律监督规定得比较原则,有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由于法律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渠道和监督手段规定得不具体,检察机关难以及时发现违法情况,即使发现也缺乏必要手段进行调查核实;由于法律对有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义务规定得不明确,被监督机关不愿接受监督,检察机关也无法制约,削弱了监督的效果。

五是法律监督的外部环境和保障机制不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上下级的领导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影响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检察人才缺乏,检察官队伍面临断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当前,中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各种模糊思想。要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坚决纠正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陈旧执法观念;增强保障人权意识,坚持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认真履行批捕、、查办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的同时,重点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坚决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因贪赃枉法、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带有倾向性的司法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认真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希望人大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加大检察工作改革的力度。探索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手段和程序;完善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以及对超期羁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探索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现和查办机制,健全和完善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以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以及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方面的作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在抓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和有序。

检治工作方案范文9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反贪污贿赂局工作: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12人,其中,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贪污案件5件9人。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7件7人,已作有罪判决6件6人。 侦查监督工作: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案件145件16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0件154人,不批准逮捕10人。立案监督2件2人,其中,批准逮捕1件1人,移送审查1件1人。追捕漏犯6人,到案3人,已移送2人。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举报线索12件,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初查案件7件。认真开展排查、处理涉法涉检上访案件,对涉法涉检上访案件逐案定人、限时办结。上半年共排查涉法涉检上访案件6件。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动与区城建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工作力度,对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同步预防、监督。共监督区重点工程建设10余项,对项目法人实行标前培训。为确保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经过与某某钢铁集团二公司协商,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

监所检察工作:协助监管部门清理监室6次,安全大检查3次,发检察建议9份。与在押人员谈话50人次,对重刑犯思想教育4次,打击牢头狱霸4次。同时积极开展了劳动教养、监外服刑人员脱管现象的专项检查工作。

检察技术工作:作好信息化建设和推进工作,开通了与全国检察机关计算机网络的连接,开设了自己的网站。坚持检察技术服务办案的指导思想,配合办案科室同步录音、录像5件,为自侦部门及时固定了视频技术证据。

纪检、监察工作:通过积极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和实施的“治庸计划”,增强了干警廉洁从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意识和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政治处工作: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同时,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工资调整、津贴清理、高级检察官选升等各项工作。并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开展和组织实施各种争先创优活动。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抓好班子建设,形成一个团结协调、勤政高效、具有较强战斗力的领导集体,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搞好基层院建设工作的保证。上半年,根据市、区安排,我院领导班子作了调整,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改善。我们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战斗力。严格执行高检院“六个严禁”和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的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各个方面为干警作出表率。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在班子建设中,讲究一个“凝”字,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核心作用。对于牵动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诸如干部问题及重大案、事件的决策上,都召开党组会或检察委员会,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达到科学决策。同时,体现一个“率”字,要求班子成员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对查办自侦案件,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重点部署,研究对策,探讨好的方法。对重大、复杂案件,检察长和主管领导均亲自参与、指挥办案,统一协调,进行一线指导,甚至和办案人员一块熬夜,吃住在院里,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坚持从优待警,班子成员同干警心连心,真正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干警,消除干警后顾之忧,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看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是和每个班子成员的关心和支持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二)、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

今年以来,我院继续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看电视专题片、写心得体会、测试等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讲正气,树新风”活动以及检察工作主题紧密结合,积极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实践,把执法思想和观念统一到“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进一步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法理念,为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思想基础,以在学习教育中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切实达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中心,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利用每周五学习日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并通过重大节日升国旗仪式和集体宣誓仪式,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二是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讲正气树新风”活动,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实行人性化管理,设立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对党务工作严加落实。对干警家庭生活困难予以关心,帮助。对干警生日记录在档,开展“生日之际送祝福,送温暖”活动,激发同志们的工作热情。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对干警的管理延伸到工作时间八小时之外。进一步完善了《干警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教育和监督管理。五是树立正气,改革用人制度。针对监察科长二线离岗的实际情况,我院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经过个人演讲、群众测评、民主集中,确定了新的监察部门负责人。六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和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等,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实行党组成员、科室长轮流授课的形式,相互交流工作经验,不断增强执法水平。七是加强管理,严格制度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内部执法办案监察监督的实施意见”,借鉴外地经验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切实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严格机关考勤、卫生、值班制度,工作面貌明显改观。八是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在会议室专门建立“荣誉台”和“光荣榜”,要求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自我加压,努力拼搏,以基层院建设带动各种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形成人人奋勇争先的良好风气。

(五)加强检务保障,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重要物质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部分干警工作主动性不够,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工作有畏难情绪,也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和办案效率的提高;部分科室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查办职务犯罪办案力度不够,大案要案等有影响的案件少;部分规章制度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值班、卫生制度坚持的不够好;执法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更新,执法监督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检察职能的有效行使等。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院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正确理解、辨证把握“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必须坚持以质量、效果为核心,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必须落实到加大力度的具体实践中,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改进执法方式,扭转自侦案件被动局面,在立案数量、案件质量上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有较大改观,年终要圆满完成市院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同时,要切实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的作用,对诉讼各环节进行程序管理,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要坚持“严打”方针,严格做到快捕快诉,赢取效果。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案件质量关,在严格时限,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上狠下功夫。不论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还是自侦案件,都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要认真审查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正确掌握逮捕条件和条件,防止将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到法院,防止出现无罪判决案件。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使用不捕权、不诉权,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第三,要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措施,提高监督水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立案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督立案后的跟踪监督,防止案件流失。要不断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质量,做到能诉能判。追捕追诉工作,要强化工作质量,防止为追求追捕追诉数量的提高滥用追捕追诉权,甚至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因追捕追诉而出现冤案错案。

第四,要以转变队伍作风为出发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下半年,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把转变队伍纪律、工作作风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严字当头,下大力气转变队伍思想和作风,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同时,继续加大力度,狠抓教育培训和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巩固和发展文明建设成果,以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取得新突破。

精品推荐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