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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营销方案集锦9篇

时间:2023-03-14 14:48:10

病毒营销方案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1

其实,病毒营销不是替病毒进行营销,而是指那些鼓励目标受众将市场信息像病毒一样传递给他人,使之在曝光率和影响上产生几何级增长速度的一种营销推广策略。这种策略可以耗费较少的人力物力,将信息在短暂的时间内快速地、爆炸式地传递给成千上万的消费者。

打个比方,病毒营销的巨大威力就像一颗小小的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一瞬间似乎只是激起了小小的波纹,转眼湖面又恢复了宁静,但是稍候一下,你就会看到波纹在不断进行着层层叠叠的延展,短短几分钟,整个湖面都起了震荡。这就是病毒营销的魅力。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病毒营销策略会将这个小小的波纹以令人无法想像的速度向外无限期扩展,从而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究其实质,病毒营销并不是什么新概念,它与我们通常说的“口口相传”、“创造一个叫得响的词”、“草根传播”和“关系营销”没有什么差异,区别只在于病毒营销较多运用在互联网营销中。最近笔者在中国的一些媒体和网站上看到不少关于病毒营销的介绍,但是所侧重的都是互联网企业如何利用病毒营销。事实上,在美国,现在已有许多传统企业意识到病毒营销的影响力,并将之与传统营销模式结合起来,有的企业甚至将之作为产品推广和品牌建设的核心策略。

案例之1:

百事可乐在利用病毒营销

一开始保持隐秘、悄无声息

对市场营销人士来说,最困难的是如何深入了解消费者的思维并将自己的信息传达到他们的脑子里。通常的方式是尽量提高信息传递的声音,期望着嗓门越大,被听到的概率越高。但是病毒却有着更精明的方法:它们能够找到一个途径,利用一眼看去似乎全然不搭界的路径接近自己的载体,从而牢牢依附在载体身上。病毒营销的先行者之一百事可乐公司在Mountain Dew饮料的营销计划中,给孩子们这样一个机会:孩子们只要收集齐10个饮料购买的凭证再加上35美金一并寄到百事公司,就可以拿到一个摩托罗拉的传呼器。传呼器在孩子心中是很酷的玩意儿。当然,孩子们自己得负责购买传呼器的服务,而百事公司则有权每周给这些孩子发出百事饮料的传呼信息。

案例之2:

INTUIT 公司靠最初免费

而在后来获得源源不断的收入

病毒通常是极有耐心的小玩意。很多病毒在它们的载体身上一呆好久,有的甚至要好几年才开始向它们的载体要求“回报”;电子病毒通常是潜入一个不容易被人怀疑的硬盘,然后等待着它们事先设定的发作时间(比如米开朗基罗的生日),一旦那个日子来到,就如猛虎下山,给它们的载体一个迎头痛击。INTUIT 公司极其流行的QUICKEN个人财务管理软件当初就是这么起家的。它其实是从一个很基本的信息开始:如果你订购这个产品的话,不必花一分钱。如果你在打开这个产品后的8分钟内觉得这个产品不能给你增加任何劳动生产率的话,撕掉随产品附寄的发票,你不会欠公司任何钱。当然,绝大多数的用户不可能在短短的8 分钟内就能将自己的收支情况整理清楚,但他们同时发现自己已经不能缺少这个软件的帮助,开始离不开它了。其结果是显而易见:只用了少量的传统媒体广告消费,这一软件已经占了世界个人理财管理软件市场70%的份额。另外,公司还不花一分市场推广费用,销售了大量的辅助产品,比如支票和软件升级版。

案例之3:

耐克将自己伪装成一个载体

而不是一个病毒

病毒有着先天的伪装能力,它们可以将自己易容,变成任何一样东西,所以它们可以不被人体的免疫系统或电脑的运行系统识破。它们要么进入人体的细胞或微小的基因物体上,要么进入电脑的软件系统并伪装成现存的程序语言。市场营销从这一现象中可以学到这样一个原理:将自己变成载体本身。耐克公司就学到了这一点。尽管该公司有着数以亿计的市场推广资金,仍经常使用病毒营销,并将这一策略推向完美。先说它的“Just Do It”营销项目吧,耐克高额聘请世界上顶尖级的体育明星做产品代言人,然后以每秒4万美金购买美国超霸杯的广告时段播放广告,同时用铺天盖地的产品推广和赠送,使零售商乐于为其效劳。但是仔细想想,这些其实都没有它那个处处可见、贴有“Just Do It”的小小标签所起的作用更大。这个标签甚至进了韦伯思特的词典中,列在美国文化的序列中。那些当初持怀疑态度的市场营销和广告策划人士以及二级影片中的监狱看管,现在都无不带讽刺意味地使用着这个词汇,而每一次他们说出这个词,就是在帮着推广耐克的产品。

案例之4:

TUPPERWARE(特百惠)

充分挖掘脆弱环节的强势所在

社会学家很早就发现,那些有着许多非正式社会交往的个人比那些看似有着很强社会关联的人对特定群体更有影响力。病毒在那些看似脆弱的环节上更能得到扩展。只要想一想病毒在网络—一个可以说是集结了无数脆弱环节的虚拟社区上的发展就会明白这一点。在商业社会中,这种策略是许多使用多层市场营销策略的公司最本能的方法,比如个人和家庭产品生产商TUPPERWARE(特百惠)、安利和玫琳凯等等都在用这一方法。在每一个地方,它们的策略都是发现一批个人,他们的长处是发掘那些大量的脆弱环节,从而利用这些环节去销售产品或服务。比如说TUPPERWARE,它找到一些社区,如郊区,在那里开一些派对(Party),在派对上使用他们的产品。派对上的一切表面上看来都是非商业化的:自己的房子,自己做的食物,自己的朋友,但是整个派对中一个很重要的社会交往却是推广TUPPERWARE的产品。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变得水乳交融,密不可分。

案例之5:

微软公司不断投资

终于达到成功的顶峰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2

【关键词】网络 病素式营销 凡客体

所谓“凡客体”,其原版出自为凡客诚品提供网络行销服务的远山广告公司创意总监邱欣宇之手。而上海互动广告公司AKQA的文案朱宇则被认定为这股恶搞浪潮的弄潮儿,在“凡客体”中极具知名度的“郭德纲版‘鸡烦洗’”便是他的作品。但朱宇玩笑式的再创作仅为抛砖引玉,之后玩票者很快突破广告人圈子,PS名人随即成为最初风潮,包括黄晓明、凤姐、唐骏等各界社会名人均“被凡客”。而后,PS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普通人群。在为期15天的豆瓣线上活动“全民调戏凡客”中,参与网友人数达12424人,上传“凡客体”图片共3439张。而“凡客体”并非只有单一的图片形式,也有人创作“凡客体”段子,或自我标榜,或调侃他人。

“凡客体”,可变异性病毒式营销

无论“凡客体”采取的是何种传播形式、恶搞幕后是否存在网络推手,论其本质仍可归结为典型的病毒式营销。分析“凡客体”恶搞事件,其显然符合病毒式营销的一般特征,即具有可扩散性和传播性。

病毒式营销,是指发起人发出产品的最初信息到用户,再依靠用户自发的口碑宣传。它是常见且高效的网络营销手段,这种信息传播战略像病毒一般利用快速复制的方式将信息传向数以百万计的受众。由于这种传播在用户间自发进行,因此几乎不需任何费用。

但“凡客体”又不同于一般的病毒式营销,它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变异,滋生出新的病原体:从纯粹的感染性病毒升级成为可变异性病毒。而无论感染性病毒抑或变异性病毒,都须具备病毒可感染性和可传播性。

通常,具备新、奇、趣等特征的“病毒”具有更强的感染能力,因为这符合网民的主要传播习惯:娱乐、消遣、分享、自由。但这类病毒只属感染性病毒,除被分享外不能进行再创造。而变异型病毒则不同,网民可在不改变病毒本质的情况下,对病毒进行二次创造。经过二次创造后的病毒,是网友通过自身认知改造而成,他所创造的病毒更易感染其周边人群,从而实现更有针对性地传播。

“凡客体”则正是这类变异性病毒。“爱XX,不爱XXX,是XX,不是XXX,我是XX。”,简单的模板和标签化的语言,使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加之“戏谑”亦符合病毒所具备的“趣”特点。因此,该病毒一经传播,网民极易成为易感人群。

“投毒”:“凡客体”的营销设计

美国电子商务顾问拉夫·威尔森博士认为,一个有效的病毒式营销战略应具备六项基本要素:1)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2)提供无须努力的向他人传递信息的方式;3)信息传递范围很容易从小向很大规模扩散;4)利用公共的积极性和行为;5)利用现有的通信网络;6)利用别人的资源进行信息传播。

在威尔森看来,一个病毒式营销战略包含以上要素越多,营销效果可能越好。“凡客体”这一可变异性营销病毒则满足上述所有要素:

1、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

互联网文化实为草根文化,强调参与和互动,主张自我表达。而“凡客体”平面广告所选用的代言人韩寒,正是互联网文化的最佳代表。其敢做敢言、颇具公民精神的形象,与凡客诚品所倡导的“平民时尚”不谋而合。他代表着年轻人对当代社会面具现象的鄙视和嘲弄,借用“凡客体”释放出当代人心中的怨恶和渴望。这样的表达态度正好迎合了娱乐至上的网络文化,“凡客体”与网民由此形成一种特殊关系,即前者鼓励后者勇于表达真我。

2、提供无须努力的向他人传递信息的方式

承载病毒信息的媒体必须易于传递和复制,如:电子邮件、视频、图表等。

“凡客体”正是搭载了图片、QQ等形式得以在网络上迅速传播。由于“凡客体”原版平面广告仅以白色背景为底,再附上代言人形象照片、几行标签式广告语,具备清晰、易模仿的特点,使广大网友能轻易对其进行复制。更有甚者,直接将“凡客体”以文字形式编辑为自己QQ、MSN等即时通讯软件的个性签名,用最便捷的手段向更多网友传播。

3、信息传递范围从小向大规模扩散

借助拥有强势传播能力的网络平台,营销病毒能以最大的规模波及范围最广的营销受众。

凡客首先成功抢滩城市的公交路牌与地铁广告进行地面宣传,加强受众的印象。目标受众将自己认可的“凡客体”路牌广告拍下并传到网上,吸引了数量庞大的网民关注。而后,地面与网络的立体攻势借助名人效应,使网民争相上传自己的PS作品,令“凡客体”病毒得到最大规模的扩散。

4、利用公共的积极性

凡客广告的成功在于其叙事的风格迎合了网民的认知。他们活跃于网络,热衷发帖、转帖,在网上讽刺时弊。而“凡客体”平实且直白的广告语恰好迎合了其戏谑主流文化的特点,使其自觉加入恶搞浪潮,为病毒的营销贡献了个人力量。

5、利用现有的通信网络

朋友、亲人、同事,一个人的关系网络中涵盖几十、几百甚至更多人。因此病毒式营销要在互联网上发挥巨大作用,便需利用各类人际关系网络和通联工具。

网友将“凡客体”图片及文字通过QQ、MSN等即时通讯软件进行互发,通过人人网等SNS社交网站分享;在豆瓣天涯等社区发起线上活动,还利用微博与转发“凡客体”。

6、利用别人的资源

由于PS名人远比PS平民更能引起人们共鸣,因此名人,甚至是虚拟人物灰太郎也均“被凡客”。“凡客体”顺理成章搭上名人顺风车,借由各路知名人士为自己免费代言。

鉴于以上六大要素的有效配合,“凡客病毒式营销”从最初只对凡客较了解的人制作“凡客体”取乐,发展成吸引大量对该品牌并不熟悉的受众参与的群体恶搞事件。

“解毒”:“凡客体”的营销后续

病毒式营销的优势在于传播面广、成本低,弱点则在于容易在极广的人际传播中丢失品牌精神,最终沦为热闹的泡沫,令品牌形象在狂潮中被淹没。

“凡客体”席卷整个中文互联网,为凡客赚足了人气。在获得知名度的同时,也因网友对“凡客体”的创作超越了商品本身,大量恶搞创作若朝着越搞越恶的方向发展,势必引发负面效应。“这种口碑营销方式是一把双刃剑,带来了人气但方向也是不可控的”,凡客的这一问题实则具有普遍意义。

一个成功的病毒式营销策划不仅需要具备尽可能多的战略要素,还须依循一定的步骤和流程,这样才能使该策略更具完整性。对于病毒的后续营销应如何控制,做到适时“解毒”、减少负作用等问题,笔者做了一个粗浅的分析与梳理。

我国权威网络营销专家冯英健博士认为,成功实施病毒式营销需五个步骤:即1)病毒性营销方案的规划和设计;2)独特的病毒性营销创意;3)信息源和传递渠道的设计;4)原始信息;5)病毒性营销效果的跟踪和管理。“凡客体”病毒,对前四个步骤的实施情况均属良好,第五个也是起最关键评测,则由凡客官方主导执行,可谓成功。

1、实时监控,及时应对

凡客官方对“凡客体”的整个传播过程始终保持较高警惕。尤其是后期阶段,官方于新浪微博成立“VANCL粉丝团”,作为官方互动平台,密切关注事件动态。工作人员在其他网络平台上查看网友的“凡客体”图片,对内容、评论倾向进行统计,以最直观的方式测评“病毒”发作的力度。

从整体上看,前后达数月的“凡客体”风潮并未因此番恶搞而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因此,凡客诚品便在其官方声明中表示:“无论是网民戏说的创造力还是真实的自我表达,我们都会学习、保持尊重并满怀敬意。”

2、顺势而为,引导走向

网民是最富自由精神的群体,拒绝强行灌输,故对其行为的引导须顺势而为。

在“凡客体”传播的过程中,官方团队制定了特别预案——推出“绿色模板”,预防不良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危险倾向,便适当调整策略,引导网友将自己作为PS对象,让网民正确的诠释自己的“凡客”态度,防止PS风潮背离方向。

3、积极升级,借势营销

一件商品,如果本身被认可,那消费者的戏谑一般不会出现贬低或中伤,仅作一种娱乐手段;但若商品本身不过硬,便可能真的成为消费者恶搞的对象。

凡客在保持“凡客体”传播热度的情况下,展开了下一阶段的营销——“秀凡客”。官方通过微博平台,号召广大凡客粉丝、网友(消费者)穿上自己的凡客单品拍照上传微博,并用文字讲述穿着体验,参与者还有机会获得官方提供的奖品。此法不仅能靠“秀凡客”形成新一轮的微博话题,更能借消费者的口碑向广大潜在消费群传播新一轮病毒,促成更为有效的实际销售。

“投毒”是手段,“中毒”是目的,“解毒”是根本。企业在完成第一阶段营销目标后,还应借助已有“毒素”及时更新“血清”顺利“解毒”。营销活动是完整的,所以后续需及时跟上,趁热打铁推出下一阶段的营销活动,将受众注意力转移到后阶段,从而才能令前阶段的活动成功升级,最终展开新一轮的“毒素流程”。

参考文献

①冯英健:《网络营销基础与实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38

②刘东明:《网络整合营销兵器谱》,辽宁出版集团,2002:61-62

③王啸,《电子商务中的病毒式营销管窥》,《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

④《网上营销新观察》, http://www.

⑤《成功实施病毒性营销的五个步骤》,http:///wmtheo/

zh262.htm

⑥Ralph F.Wilson,《病毒性营销的六个基本要素》,http://www.wilsonweb.

com/wmt5/viral-principles.htm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3

2010年8月,一则名为《史上最温馨浪漫的情侣》的网络视频迅速蹿红,“中奖率高达27%”的七喜竟成了“罪魁祸首”,让帅哥娶了丑女,被雷到的网民纷纷惊呼“重口味”;圣诞节前夕,上则视频的续集《史上最给力的许愿》再次强力出击,一个月内仅在优酷上的播放量就达到1 500多万次。

两番攻击下来,百事公司显然达到了提升七喜品牌关注度的目的,七喜作为令人啼笑皆非的视频中的小配角,随着病毒传染范围的扩大,影响了越来越多的人。追求年轻化、时尚化的百事,甚至还跟导演胡戈预定了2011年整年的网络广告片,大概是看到了这种推广形式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对于如何保证引起网民高度的关注,胡戈自有一套思考。他在接受《广告主》杂志采访时指出,片子必须要对网民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因为在国内,网民有大量免费的盗版影视、电视节目可看,国外却没有,这造成了大多数病毒广告的点击率都很低。根据他的经验,“有点吸引力”=零吸引力,中国网民只热衷于传播最有意思的短片,在同一时期,“第二有意思”会比“最有意思”在点击率上差很多而不是差一点。

面对过于恶搞可能会招来的反感,胡戈则表现得很坦然:“在网上,最活跃最喜欢传播视频的人,恰恰是最能接受恶搞而最不能忍受没有新意的东西的人,他们喜欢的东西,往往会流传得很广,而病毒视频就是要依靠网民的主动传播;最不能接受恶搞的人,无论他们喜不喜欢一个视频,对传播基本没有帮助。”所以,胡戈选择照顾那部分“病毒”的“易感人群”,将大胆进行到底。

美国著名电子商务顾问Ralph F.Wilson博士曾归纳出有效病毒营销策略的6个基本要素: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无须努力地向他人传递信息的方式、信息传递范围很容易从小向很大规模扩散、利用公共的积极性和行为、利用现有的通信网路、利用别人的资源。一个病毒营销方案包含的以上要素越多,营销效果可能就越好。由此评判,不少被七喜病毒感染的人表示,看了视频后,确实记住了七喜高中奖率、开展许愿活动的信息,算是病毒营销的初步成功。

那么,广告主是否会满足于病毒营销一时的火热呢?国际知名社会化媒体咨询公司Converseon公司高级副总裁Craig Daitch在研究了史上著名的病毒营销案例后,发现网民对这些视频的关注度,往往一开始迅速上升,但是在讨论数周后又急剧下降,他认为,广告主更应该在病毒营销开始之前仔细考虑如何使其长期奏效,比如,设置合适的关键词将病毒视频与搜索引擎营销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方式鼓励目标受众持续参与品牌活动,等等。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4

在形成“黄金准则”的方法当中,运用数词营销是最常见也是最有力的一种。在中国的营销案例中,最为大家津津乐道的当数“乐百氏”的“27层净化”。这些“数字化”的营销,不但为中国的市场营销工作带来了清新的风,更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乐百氏”的27层净化的成功,并不在于它引起了营销界的广泛关注,而是因为在当年的水市场中,乐百氏依靠“27层净化”紧紧跟上了“水老大”——“娃哈哈”。我们可以暂且把这些营销的数字化定义为“数词营销”。其实,在医药行业中,数词营销的成功例子也很多。

“巨能钙”在曾经推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篇电视广告就堪称中国医药产品“数词营销”的经典之作。在当时补钙产品林立、卖点纷杂、竞争品牌众多,而消费者又对整个行业的诚信度产生了一定的疑问的时候,该企业当机立断地推出了自己的“数词营销”:“╳╳位科学家、╳╳位博士……”这些数词的出现,立即给人一种权威、诚信、可靠的印象。当年“巨能钙”的销售亦从此广告中获益。在“哈药”、“彼阳”、“盖天力”等众多的竞争者中,“巨能钙”的数词营销可以说是当年最具震撼力的广告。

“太阳神”推出的某减肥产品亦运用了数词营销:宣称其产品能够燃烧人体百分之多少多少的脂肪。

更多的产品是在疗效的时间上做出了明确的承诺,这样的做法在广告法上来说是有问题的,但是一旦该产品真正能够兑现承诺中所出现的疗效天数(譬如某冻疮产品宣称的“三天治愈,无效退款”),那么这样的销售主张是最能吸引消费者的。现在在某些市场上正在火爆的某治疗颈椎、肩周炎的产品,其承诺的“两周见效”就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它们有的是著名品牌,有的虽然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品牌,但也依靠“数词营销”的威力取得了局部市场的胜利。以笔者看来,医药产品在运用数词营销时,无外乎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明确的数词概念传达,把产品最具说服力的销售主张用数词提炼出来。譬如本系列案例第一期介绍的“圣旺”阳春胶囊还有一个卖点就是“圣旺十三宝,男人都需要”。其宣扬的就是该产品成分中的十三味名贵动植物中药材;

2、通过明确的数词概念传达,给消费者一种权威、可靠的感觉,而不一定在乎数词本身的数值。譬如“巨能钙”所提出的“╳╳位科学家、╳╳位博士……”其实没有几个消费者记得住到底是多少位科学家、多少位博士,但是经营者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消费者普遍感觉到该产品与众不同的科技含量和权威性;

3、通过半明确半模糊的数词概念传达,塑造一种没有明确利益点,但具有一定品牌光环的形象。文中所提到的“太阳神”所推出的减肥产品在它所掀起的“风暴”中,其实“百分之多少的脂肪”是根本没有衡量标准和方法的,既然无法准确测量,当然也就不会留下明显的破绽,只要能够让消费者感受到该产品的品牌光环即可;

4、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通过对数词的把握和传达,给人一种“该产品比竞品质量更好,或消费者利益更大”的比较。“新盖中盖”现在的电视广告中所提出的“顶过去五片”其实并不是在与自己的过去比,其真实用意在于通过消费者的联想,产生跟竞争对手比的效果:“新盖中盖”比过去强五倍,而老“盖中盖”也曾经同时在与其他产品一起销售,那是不是意味着“新盖中盖”也比其他产品强五倍呢?

5、在一种人们惯常不用数词表达的概念领域用数词来表达,给人一种新奇感或在判断时,产生对本产品有利的错觉。在“中国营销网”上笔者曾经看到的一个感冒药案例,就在人们惯常所认为的“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判断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重杀病毒”。人们往往只知道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但却很少想到感冒病毒也有很多种,在交叉感染的过程中,病毒到底是怎么彻底被杀死的?正是在这一问题的指引下,他们所提出的先杀主导病毒,再杀交叉病毒,最后剿灭残余病毒的“三重杀”才能引起消费者的兴趣,进而有部分消费者产生了“别的感冒药只能杀一部分病毒,只有该药品通过三重杀,才能彻底杀灭感冒病毒,治愈感冒。

但是,结合多年的医药策划实践,笔者认为医药产品在运用数词营销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明显违反广告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巧妙地界定“营销的法律上限”(对此观点,笔者另有文章介绍),既不违法,又能够攻入消费者的心;

2、数词营销的精华不在于数词的数值本身,而在于数词所体现出的独特的销售主张或品牌形象;

3、虚假承诺必须坚决地杜绝,否则是将产品推进死胡同;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5

如今,病毒式营销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这一营销模式的重要载体和媒介是网络,品牌企业利用新媒体制造话题、参与话题、引导话题,传统的干巴巴的单向传播从此就被颠覆了。

和过去硬性推广的营销方式不同,病毒式网络营销融于消费者的互动活动当中,融于口碑当中,形成另一种传播源,不断向下扩散。通过它,企业能够与受众实现更多的互动,也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反馈信息。“在新媒体营销到来的这个时代,消费者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他们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收你的信息,是否将该信息传播给他人。”

体育用品行业最早采用病毒式营销的企业之一是李宁公司。

2008年7月,从台湾变形传过来,被现代人用做贴切的情绪宣泄的“”字开始流行,这个本来寓指光明的古汉语字眼儿,却因为字 形酷似一张哭丧脸,成为许多网民用来表达悲伤、无奈和尴尬心情的流行词汇。李宁公司顺势而动,及时推出了“”字鞋,网民热议,媒体报道,关注李宁鞋的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短短两个月时间,80000多双鞋订单就卖断货。

“”鞋设计者周小凡说,“”鞋其实完全是靠自身网络病毒传播的特性流行起来的。就像网络上的病毒一样,自己繁殖扩散,只不过,这次是网友充当了病毒的角色。

这是一场典型的病毒式营销。

体育互动社区――病毒营销升级版本

病毒营销发展至今,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表现形式。据记者观察,现在很多体育品牌都开始借鉴这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并将之发扬光大。

早在2010年,安踏就率先推出了安委会社区,成为国内运动品牌首个综合体育互动社区。随后,特步、361°等也都着手搭建品牌网络论坛。他们在开心网建立官方账户,在豆瓣建立兴趣小组,在天涯建立品牌空间,在新浪微博建立官方微博,在百度百科建立品牌词条,在QQ上建立粉丝群,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建立互动有奖游戏……和传统营销模式不同,新媒体营销能够不断地让企业和自己的粉丝进行深度对话和沟通,形成一个动态的品牌信息数据库,品牌组织者不但可以随时监控潜在或已发生的舆论危机,更可以借助粉丝的力量,通过有创意的活动把他们聚合起来。

“社区论坛最显著的特点是,能直接与消费者产生互动,进行深度沟通,吸引消费者主动关注和参与。品牌理念的渗透与灌注往往水到渠成,而广告仅仅是一种诉求沟通,甚至就是一种被动的‘PUSH’消费者接受过程。”安踏(中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网络营销的角度来说,安踏安委会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社区营销,而是基于品牌粉丝俱乐部的社群营销,其营销对象是对品牌具有忠诚和粘度的品牌粉丝,安委会作为一个平台让品牌粉丝聚合,同时开展品牌与用户之间的互动。

业内人士梁先生认为,基于网络的新媒体营销是最具备互动特征的营销方式之一,如果能巧妙地将品牌活动和信息包装成具备话题性、自发传播性的“病毒”,那么,用户将自愿成为“核裂变式传播”的一个节点。

中国沃天体育管理集团总裁郭杰认为:“一个体育赛事的商机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细,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上都有无限扩大的可能。”他相信,在病毒营销这种新的营销观念影响下,一些企业已经开始艰难转变,重构营销链。

别让病毒营销成为病毒

体育观察人士马先生告诉记者,在某些情况下,每个人都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病毒”。如果你曾经兴致勃勃地向周围的朋友谈起过某种产品,那么你已经是这场病毒营销中的一员了。

“病毒式营销的威力就像一颗小石子投进平静的湖面,一瞬间似乎只是激起了小小的波纹,转眼间湖面又恢复宁静,但是很快,你就会看到波纹在不断进行着层层叠叠的延展,短短几分钟,整个湖面都引起了震荡。这就是病毒营销的魅力。”

商业主义正努力向网络流行文化开拓掘金。而这种流行一旦被抓住了,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巨大利益和时尚效应。好的病毒式营销方案及实行,往往会达到爆发式的冲击波,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知名度、影响力。但如果运用不当,很可能弄巧成拙。

实践中发现,一些企业为采用病毒式营销费劲心思,却不知,有时候,病毒式营销很可能营销不成反成为病毒。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6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xx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讨论稿)》和《xx市城管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区城管局工作职责,为全力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保卫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区城管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平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环卫处和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调度。环卫处和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具体联系人,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方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离淮,保持通讯畅通。

二、协调配合,依法查处

(一)依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按照《xx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讨论稿)》《xx市城管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xx市城管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xx区城管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协同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做好菜市场及周边销售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依法取缔菜市场外、城乡主干道路占道经营违法销售现象,根据疫情需要依法予以坚决取缔、关停城乡活禽交易市场。

(二)加强道路菜市场市容整治。加强主次干道及菜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巡查,取缔各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确保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文明、有序。

(三)严格管控广场商演促销。为减少人员密集聚集,降低可能存在的传播风险,近期,各大型商场门前、广场严禁开展商演、促销和各种人群密集的集中宣传活动。

(四)加强垃圾清运和环卫保洁。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强化垃圾处置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全面清理积存垃圾,杜绝环境卫生死角盲点。

三、加强巡查,及时报送

环卫处和各中队科室,每天要对辖区内菜市场外、城市道路周边开展巡查,并将查处销售活禽交易情况,报送给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戴梦婷,电话:19944536737),办公室汇总并及时报告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市局。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5月2日制定,3日公布,4日实施,可谓紧锣密鼓。根据这个司法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蛋白粉、工业明胶、毒胶囊、死猪肉制品、瘦肉精及含有瘦肉精的饲料等等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最高可处以死刑。提供各种帮助的将以共犯论处,推波助澜做虚假广告也将严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同时将从重追究渎职犯罪行为。这个司法解释对长期遭受劣毒食品伤害的民众无疑是大好消息。

据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危害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数量逐年攀升,重大恶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法院对这类犯罪也进行了严厉打击,2011年、2012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533件;对2088人进行了判决。一些不法犯罪分子顶风作案,相继出现瘦肉精、毒奶粉、毒豆芽、地沟油、问题胶囊、病死猪肉等系列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特别严重的是犯罪分子的黑手不仅伸向普通的消费者,还伸向婴幼儿童,谋财害命,丧尽天良,令人发指,如不严惩无法向人民交代。

按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什么情形“足以造成严重事故”?实践中难以确认,因此往往是死了人才来追究罪责,但严重的危害后果已无法逆转了。现在,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对入罪门槛进行了明确。比如:食品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健康的物质的;其他情形如,病死、死因不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制品;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只要具有这些情形之一,即可认定为存在足以造成刑法规定的危害。针对日益猖獗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凡是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依据刑法,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可判死刑。司法解释还明确,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仍提供资金、许可证件、经营场所、运输、贮存、网络销售渠道、生产技术等各种帮助或者便利条件的,以共犯论处。对大肆泛滥的虚假广告要进行更严厉的查处。最高法院发言人说,“即便广告经营者、者不知道广告中的食品系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的食品,依法不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共犯,但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作虚假宣传的,也应当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针对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的部门的责任这一问题,最高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说,检察机关将重点围绕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监管环节,严肃查办食品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对辖区内存在的食品行业“潜规则”不闻不问或者长期坐视不管,在监管活动中“走过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都要从严追究渎职犯罪的法律责任。

专家进一步解说《解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多年来有毒有害食品已造成的危害触目惊心。司法解释通篇体现严惩态度,正是基于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

法律专家还对《解释》作了下列进一步的解说。

第一,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的理解和认定规定的更为结果化和分类化。凡是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体轻伤、轻度残疾或是器官达到一般功能障碍的就构成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另外,《解释》明确规定了如果造成达到十人以上出现食品中毒的现象的无论有无造成伤残等要承担刑事责任。“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品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就要承担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于从事教育、工厂、餐饮行业的人来说如同给他们戴上了一个“紧箍咒”。

第二,将食品生产链从仅仅规定为“生产、销售”环节扩大到“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的全覆盖。同时明确规定“食品”除加工食品之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解释》明确规定,在食品流通过程中,禁止不法商贩在种植、养殖、运输、贮存过程乱添加有毒有害原料、饲料等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常见的在种植、养殖环节乱用有毒有害添加剂的行为,如毒豆芽事件、瘦肉精事件等。

第三,《解释》第十条首次明确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第四,《解释》第十一条从源头上杜绝非食品原料,禁止性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明确规定了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禁止性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商贩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正是因为有不法商贩生产出大量的违禁添加剂并将其流入市场,才会让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的添加行为成为可能。为此,在源头上杜绝非食品原料和禁止性的农药、兽药的生产、销售,才为以后的生产、销售合格、安全的产品创造良好的一个基础环境。同时,《解释》第十二条对私设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也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如果发生法律竞合的,将择其重罪

处罚。

第五,明确界定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竞合的处理原则,《解释》第十三条确立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一般应适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两个基本罪名定罪处罚的原则,但是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广告宣传的以共犯论处。第十五条明确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对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第七,《解释》第十六条明确从严惩处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对于食品安全犯罪中,一些监管人员、包庇纵容、不作为的行为,不再以较轻的罪或者罪处理,而是依其较重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商检罪、动植物检疫罪、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其他渎职罪处理,依照处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于生产、销售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将以严格经济处罚力度和严格执行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来确保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效果,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罪能力和

条件。

最高法院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5月3日召开新闻会,公布五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非法销售“瘦肉精”案件,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添加剂案件,以及销售“地沟油”等广受关注的案件。

其一为王长兵等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生产、销售“假白酒”案件)。在这一案件中,被告人王长兵等人生产、销售的假白酒致使当地众多居民中毒,并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11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该案件经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王长兵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99万元。

其二为陈金顺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非法经营“病死猪”肉案件)。在这一案件中,被告人陈开梅到莆田收购病死猪,雇佣被告人张可把病死猪运输到被告人陈金顺租用的猪场,由被告人林彬霞进行屠宰后销售给被告人陈金顺,总销售金额达30多万元,违法所得12万元。陈金顺收购病死猪肉后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50余万元,违法所得20万元。该案经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金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他被告人亦受到相应判处。

其三为范光非法经营案(非法销售“瘦肉精”案件)。2009年以来,被告人范光为牟取暴利,从安徽省淮南市倪陆昀(另案处理)等人处多次购买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原粉,并在山东省梁山县等地将“瘦肉精”原粉与一定比例的石粉混合加工成袋装肉用动物饲料添加剂并销售。经层层转手,上述物品销售给牛羊养殖户,导致大量使用“瘦肉精”喂养的肉用牛羊流入各地市场。至2011年9月,被告人范光共购买“瘦肉精”原粉25千克勾兑后销售,销售金额200余万元。该案经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审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范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8

“病毒营销”(ViralMarketing)是Web2.0的衍生品,是借用生物病毒侵入肌体、裂变繁殖、爆发传播的特征来描述的一种网络信息传递战略。美国IMTstrategies公司的大范围调查表明,97%的经营者曾经或者准备采用病毒营销。[1]国内图书馆界对病毒营销的关注肇始于2011年的杭州图书馆“微博事件”[2]。此后,2012年清华大学图书馆的微电影《爱上图书馆》[3]、2013年清华大学图书馆的“猫馆长事件”[4]等案例都收到了病毒营销的效果。身处媒体嬗变融合环境中的图书馆,正在探索新的服务模式与发展方向,病毒营销战略则能够为图书馆提供相关的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

1图书馆开展病毒营销的机理

营销即传播,传播即营销。[5]国内外学者从4C理论、口碑传播理论、网络价值理论、六度分隔理论、倍增理论、5T理论、150法则等角度对病毒营销作了诠释。普遍认为,营销之所以具备病毒化特征,主要原因就是网络环境中信息传播模式的重大创新,深层次、全方位地推动了营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基于Web2.0时代,每个人在兼具“信息源”和“信息宿”的双重身份的同时,彼此结成巨型网络传播联盟,信息的扩散不再是传统的“11”,或者“1N”的“线性传播”(onetoone),而是“1NN”的“裂变传播”(onetoNtoN)。这与生物病毒的传播机理非常类似,但是生物病毒传播的还是病毒,传播力依赖于其自身的毒性与人群的易感性,而病毒营销传播的是包含服务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的“病原体”(又称“种子”),传播力靠的是“种子”对于用户的价值。图书馆病毒营销传播模式如下图所示。病毒营销理论受到国内外图书馆界的重视与应用。2007年,DarleneFichter在“关于图书馆如何在Web2.0世界营销”一文中提出图书馆营销的7项策略,建议制定Web2.0营销计划,推销服务产品与服务信息。2010年,MichaelCasey和MichaelStephens在“图书馆PR2.0”一文中认为,应特别重视利用社交媒体开展营销活动。[6]2013年,我国学者对全球25所有代表性的国家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的研究表明,这些图书馆在营销中都使用了社交网络(许多图书馆同时使用数种工具),其中使用Facebook、Twitter、Blog、YouTube、Flicker、WiKi的分别占92%、76%、36%、44%、36%、36%,MSN、人人网等也是常用工具。[7]图书馆病毒营销与传统营销最大的区别在于,整个营销过程中都把用户需求置于和图书馆利益同等重要的地位,将用户有机整合到营销决策的利益共同体中,用户不再只是营销的被动接收者和冷眼旁观者。这与把用户排斥在营销决策之外的图书馆“反向营销控制”有着本质的不同,从而适应了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转向买方市场的趋势。图书馆病毒营销信息扩散模式和用户参与性,实现了信息从个众到小众再到大众的传播,促进了“图书馆营销图书馆”向“社会营销图书馆”的跨越,而社会化营销正是提高图书馆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影响力的“加油机”和“助推器”。

2图书馆病毒营销的主要特征

2.1营销内容的病毒化在快节奏的社会生活中,对信息的即时获取和在吃饭、候车、上班途中、排队等短时间内的消费形成了一种“快餐文化”。调查发现,55%的人热衷于接收微博信息。[8]另据ireseach研究,网民的80%是视频用户,其中绝大多数会观看微电影。[9]图书馆病毒营销中,营销信息的碎片化、细屑化等类似于生物病毒结构简单、体积微小的特征,适应了“快餐文化”的需求。如图书馆微博信息短小精悍,或者只言片语,或者仅是一幅图片或者短视频。又如,图书馆微电影的时长大都不超过15分钟(清华大学图书馆微电影《爱上图书馆》只有3分钟,铜陵学院图书馆的微电影《书缘》只有4.5分钟)。

2.2营销能力的病毒化图书馆传统营销是一种“硬营销”,营销方式直白,信息的传播具有强制性、灌输性特征,容易造成用户的抵触与逆反心理,信息的渗透性相对较差。图书馆病毒营销属于“软营销”范畴,营销方式委婉,信息的传播具有感染性、共鸣性。如同生物病毒只在“易感人群”中传播那样,病毒营销信息在“圈群”里口碑相传,增加了可信度,弱化了用户对营销信息的防御心理,信息的迁移性较强。病毒营销对用户还具有较强的粘附性,就像感染力强的生物病毒牢牢吸附在肌体上一样。一方面,病毒营销的互动性强,拉近了用户与图书馆的距离;另一方面,病毒营销具有灵活性、趣味性(如图书馆微博采用的“咆哮体”、“私奔体”、“淘宝体”,图书馆微电影采用的诙谐、幽默、反讽、夸张、悬疑、荒诞等表现手法),辅以“奖励性”营销策略的应用,对用户有较强吸引力。

2.3营销目标的病毒化生物病毒的感染目标具有精准化的特征。病毒营销范围的“圈群化”,使营销对象同样体现出特定性、针对性。研究表明,89%的微博用户主要关注的是其朋友、同事、同学、熟人、亲戚、业内人士等“圈内”人的微博信息。[8]“微博风云”的统计表明,清华大学图书馆358位微博好友的信息交流量和交流频率明显高于其他微博用户。[4]“圈群”中的人际关系不论是持久的还是暂时的,肤浅的或是根深蒂固的,信息传播都呈现出“让大家告诉大家”、“让用户向用户宣传”的效果,使传统营销“一点对多点”的辐射传播转化为“多对多”的网状交叉传播,而每一轮“感染”图书馆营销信息的用户数量都得到倍增。

2.4营销成本的病毒化除去人为因素,生物病毒的传播几乎是无成本的。与此不同,任何营销活动都要付出相应的成本。但是,图书馆病毒营销可以做到低成本,甚至无成本,原因在于营销活动利用了用户的自愿性、主动性、参与性,一个用户就是一种营销媒体,图书馆只需承担向第一批用户营销的成本,后续的原本由图书馆承担的推广费用转嫁到众多的用户身上,收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有学者指出,Web2.0的图书馆营销沟通力量的核心在于低成本发动大众,只要有好的创意和推广模式,内容的创造、传播和交叉复制便由读者来完成,降低了营销成本,增加了价值。[6]如杭州图书馆微博通过与其他公共图书馆微博及图书馆学者微博互为关注,彼此转发,密切交流互动,形成互助营销推广联盟,有营销活动或者服务,大家帮助推介,图书馆支出的成本极低。2.5营销效率的病毒化生物病毒只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下才能快速的大范围传播。病毒营销信息的传播同样如此,一方面营销信息必须包含对用户有价值的产品或者服务,否则就没有“毒性”和“感染力”;另一方面,营销信息要有合适的传播渠道。在病毒营销中,信息的传播渠道(载体)是互联网,其上运行着专业网站、门户网站、社交论坛、E-mail、QQ、BBS、eBook等信息传播工具。多维度的信息传播工具和方式,使互联网承载了更为大量的营销信息,而且类型丰富,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适应了不同用户的信息需求和信息接收习惯。病毒营销信息在网络上呈“指数级”的扩散,大大提高了营销效率。如杭州图书馆“微博事件”中,微博在两天时间内被转发1.6万次,4000余人次跟帖评论,并引起中央广播网、光明网、新华网、雅虎资讯等著名媒体的广泛关注。

3病毒营销在图书馆应用的思考

3.1凭创意实现营销价值ChristopherM.Knight把病毒营销比喻成是打“数字喷嚏”(digitalsneeze),即“病毒”要具有传染性。[11]强调创意的目的就是制造有感染力的“病原体”(“种子”)作为营销的起爆点,去突破人们的“免疫系统”。创意是对传统的颠覆,要避免拾人牙慧,防止简单“山寨”别人的思想与做法。2011年12月,国家科学图书馆策划了“伟大的爱国者,杰出的科学家纪念钱学森诞辰100周年科学家与中学生面对面对话”活动。本次活动创意的成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以重大事件作为营销创意的切入点,以事件营销为创意架构;其二,联合新浪微博首次引入微博大屏幕现场直播模式,为病毒营销提供了技术条件。[12]创意要符合用户的需求,包含用户希望得到的内容,因此不能刻意制造噱头,单纯吸引眼球。否则,人们将迅速出现审美疲劳,病毒营销在喧嚣之后会很快归于沉寂。生物病毒的更新变异速度较快。因此,图书馆病毒营销的创意要与时俱进,在内容、形式、方法、路径等方面不断出新。

3.2把娱乐贯穿营销全程“娱乐”是人类生活的本能需要。PeterFader教授指出,要论自然传播力,没有什么比笑话更大了。[13]病毒营销的本质就是娱乐,从某种意义认识,可以把病毒营销视作“娱乐营销”的同义词。MarketingSherpa的调查显示,高居病毒营销信息转发率首位的信息源是幽默喜剧类。[1]如清华大学图书馆开发的“爱上图书馆之排架也疯狂”游戏,通过游戏的娱乐性增加读者对图书馆的了解,是国内图书馆首次游戏式学习的尝试。该游戏曾荣获第10届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图书馆国际营销奖”第一名,是该奖项设置以来我国图书馆首次折桂。[4]中山大学的微电影《无位风云》,采用悬疑搞笑的表现手法突出了图书馆阅览座位资源不足的现况,使用户在娱乐中受到守则、友爱、互助的深刻教育。[3]病毒营销的娱乐性会引发用户的共鸣和主动参与,而图书馆营销信息却巧妙隐蔽地渗透到用户的思想情感当中,形成娱乐传播。

3.3靠领袖引领营销活动“意见领袖”的概念由Lazarsfeld提出,他在“两极传播”假说中认为,信息往往是先从信息源流向意见领袖,再从意见领袖流向大众群体,大众传播只有通过意见领袖的中介才能发挥影响。[14]曾有网站统计,不到总用户0.05%的意见领袖,却吸引了50%的注意力。[15]意见领袖可能并非营销对象,但是他们是代言人,在“圈子里”享有较高的权威,掌控着强大的话语权,能够通过“领袖效应”、“名人效应”去影响其他用户的思想和行为。国内图书馆界已经形成了部分意见领袖,但是目前他们主要关注的是社会话题,对图书馆营销的注意不够,并且与其他用户缺乏互动性。[14]从长计议,图书馆应该主动采用“指标体系识别”、“技术建模识别”等方法在用户中发现和培养意见领袖,这样能增强用户对图书馆营销的认同感。图书馆要加强与意见领袖的沟通,向他们介绍图书馆的状况和营销计划,推荐信息产品和服务。

3.4精准锁定营销对象生物病毒总是喜欢在特定的人群中传播,感染目标具有精准性。病毒营销也应有其特定的目标群,指向对营销信息和服务产品感兴趣、有需求的用户,即“易感人群”,防止营销对象的泛化。清华大学图书馆的聊天机器人“小图”是类似于MSN/QQ的互动式虚拟参考咨询服务系统,其在“人人网”上线后最初的两个月内,日平均访问量超过3000人,月访问量超过50000人,同步带动图书馆网站访问量提高10%-15%。[16]“小图”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把营销目标锁定在自学英语的大学生“英语控”身上。精确锁定44页)病毒营销对象,要回答下列问题:为什么营销;向谁营销;谁是营销重点对象;营销什么;怎样营销等。图书馆应通过市场调查、市场测量、市场预测等工作,科学定位病毒营销的对象和目标范围。

病毒营销方案范文9

很明显,凡客是冲着网络事件营销和病毒传播去的,和普通的病毒视频传播不同,凡客拥有庞大的转播资源与消费者基础,并且前一支凡客体广告取得了巨大的网络传播效果,凡客体三个字也成为网络热词。这也许是凡客此次直接运用网络整合营销方式来视频广告的初衷。

但从该视频的视觉创意来讲,令人非常遗憾的是广告与电影《愤怒的公牛》开篇部分完全巧合,更有网友在评论中指出字幕水准比较差。从优酷网该视频回复统计来看顶和踩的数量加起来也仅仅只有千人次。那么这则广告有哪些失误之处呢?

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广告创意

网络病毒视频的核心元素是创意,如果说文案给创意加了分,但视觉表现方式无疑是本次广告的败笔之一,观众是不会为“二手”创意买账的。

2,广告形式

凡客的前一支广告在传统媒体渠道投放取得一定的成功,此次还延续曾获得良好反响的字幕加画面的诉说形式,凡客认为互联网视频营销与传统媒体播放没有区别。正是这一点使拥有良好观众基础的优势丧失掉了。互联网病毒视频传播和传统媒体投放有本质的不同,病毒视频的被传播与传统媒体的主动投放正好对立。文案很精彩很草根却仍旧使用说教方式展现出来,传播者想说爱你不容易。

3,广告字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