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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集锦9篇

时间:2022-11-11 13:57:59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四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国家四部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方案》为标准,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及时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高整治成效,确保在检查验收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率达100%,消防行政执法和隐患督改程序到位率达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的“三个百分百”整治目标,达到专项整治各种措施有效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氛围空前浓厚,各类工作台账完善规范的良好效果。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工作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措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19日)

1、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2、县政府组织召开一次迎检工作部署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四个部门领导及其联络员参加会议,梳理、通报存在问题,研究采取措施,改进加强工作,研究迎检具体事宜。

3、组织召开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法人代表会议,指导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发动公众聚集场所做好本单位的迎检准备工作。

4、向公众聚集场所下发《迎接国家四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任务表》,要求限时对照落实;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二)自查自评阶段。(6月20日至23日)

1、依据国家四部门验收工作方案(会签稿)的评分标准,由县公安局牵头,分别组织对本级四个部门和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情况开展模拟检查验收,进行自评打分,发现问题,找准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2、各单位确定工作联络员,根据工作内容对应完成专项整治三类工作台帐:①组织部署情况;②排查整治情况;③长效机制情况。文化、工商、安监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

3、由消防大队撰写汇报材料,制作一本专项整治工作相册。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4日至7月5日)

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对四个部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自查自评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几点要求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2

本人作为一名记者,同时也是广西日报社出庭应诉此案的委托人之一,经历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我以为,回顾这起新闻官司的经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把握如何区别舆论监督和新闻侵权的界限,对新闻界不无借鉴意义。

《党纪》杂志刊文,披露惊人新闻

1998年1月,广西区纪委主办的《党纪》杂志在1998年第一期刊发了该刊记者曾强、农作丰和特约记者梁洪、李春红(为当地检察院和纪委的干部)的长篇通讯《青春大控诉:谁害少女终身残疾?》。该文基本内容是:1997年5月28日,田阳县琴华乡康浮村19岁少女罗雪梅,在百色宾馆与外地来做生意的中年男友严某(后查实姓邱)见面时,被百色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以涉嫌将两人带走,两人都否认是,认为是恋爱关系。29日中午,中年男子严某在交了4000元罚款后被释放。29日晚上,冷传军在处理此事时,接到他熟悉的“火凤凰”发廊女老板林飞燕的电话。林在电话中说她那里小姐太少,想从巡警队所抓的小姐中选一两个领回去“做工”,冷表示同意。于是,罗雪梅被“领”回“火凤凰”发廊。不久,冷传军又坐摩托车来到发廊,对罗说:“听老板的话,好好干!”当晚,林即要罗为一中年男子按摩,并要罗提供“特别服务”,但遭到罗的拒绝。林即将罗反锁在发廊里。5月30日凌晨2时许,罗趁夜深人静之时,从二楼发廊的后窗往楼下跳,不料落地时摔伤。至早上6时才被人发现,送往右江民族医学院抢救。经医生诊断为尾腰椎压缩性骨折并双下肢不完全瘫痪,为重伤。《党纪》杂志发表该文时,作者还在文章边配以点评和相关材料12处。

《党纪》的文章刊发后,《百色市报》(1998年2月21日)、《当代生活报》(1998年3月5日)、《广西妇女》杂志(1998年第三期)和广东《家庭》杂志(1998年第六期)分别予以转载,引起了百色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并抓紧了对该案的调查处理。

1998年1月24日,百色市公安局作出《关于撤销冷传军同志副大队长职务的决定》;1998年2月26日百色市纪委作出《关于给予冷传军处分的决定》;1998年2月27日百色市监察局作出《关于冷传军同志撤职处分的决定》,冷传军被撤销了百色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的职务,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级别,并被要求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据此,《南国早报》1998年6月2日刊载该报见习记者罗南和《党纪》记者曾强、农作丰合写的消息《一个少女拒绝提供“特别服务”跳楼致残/百色市“110”报警台原副台长被查处》。

六家媒体成为被告,索赔300万元

1999年5月10日,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冷传军以“诽谤原告”、侵害名誉权为由状告上述6家新闻单位(其中《南国早报》和《当代生活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其主办单位广西日报社承担民事责任)和5位作者(经法院审定为本单位写稿的记者属职务行为不列为被告,而向外单位投稿者被列为被告)。

原告冷传军在状中称:(1)被告广西《党纪》杂志未经全面调查、核实,便于1998年第1期发表《青春大控诉:谁害少女终身残疾》一文,基本内容严重失实,结论性语言不能成立,严重损害了原告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后果,已构成侵害原告的名誉权。请求判令《党纪》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文章,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被告《党纪》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共计60万元,被告曾强、农作丰、梁洪、李春红四作者分别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被告《南国早报》1998年6月2日发表的《少女拒绝提供“特别服务”跳楼致残―――百色市“110”报警台原副台长被查处》一文其基本内容严重失实,结论性语言不能成立,已构成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和名誉,请求判令被告《南国早报》刊登赔礼道歉文章,赔偿经济、名誉、精神损失20万元,被告作者罗南赔偿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3)被告《广西妇女》杂志社、《当代生活报》社、《百色市报》社、广东《家庭》杂志社不经审查核实就予以转载,扩大了不良影响,对原告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已构成侵害原告的名誉权,请求判令这4家报刊刊登赔礼道歉文章,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前3家报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20万元,《家庭》杂志社赔偿50万元。以上索赔标的共为300万元。

原告诉讼的主要理由是:(1)原告冷传军不是罗雪梅涉嫌案的主办人;(2)罗雪梅是自愿让发廊女老板林飞燕领去发廊做工的,原告并没有逼迫罗;(3)林飞燕的行为尚且没有构成强迫妇女罪,那么原告就更谈不上是“逼良为娼”。

法院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原告败诉

1999年10月13~14日,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被告和原告均到庭参加诉讼。面对原告的,广西《党纪》杂志社答辩:该文没有侵害原告的名誉权,其理由为:(1)《党纪》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主办的刊物,文章所反映的问题都是记者根据公安、检察、纪检等有关部门侦查、调查所取得的材料和采访所得,是真实、客观的报道,并不存在原告在诉状中所说的“捏造”与“虚拟”。(2)文章中没有使用对原告进行谩骂、诋毁的语言,也没有给问题下结论,而是向读者提出问题,让读者自己思考。(3)原告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更证明了答辩人发表该文所披露的事件是真实的,对原告行为的批评是正确的。因为办案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是经过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的,而不是根据报刊的批评就草率作出的。《党纪》杂志还请了证人罗雪梅出庭作证。作为《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的主管和法人单位,广西日报社作出如下答辩:(1)《南国早报》的新闻报道是正常的舆论监督,不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害。文章是在有关部门对原告处理后写出的,依据的是当地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作出的正式文件所认定的事实。(2)《当代生活报》系转载《党纪》文章,其事实理由如《党纪》所述。

其他几家转载《党纪》杂志文章的报刊,基本上是以《党纪》的答辩理由来进行答辩。

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17日下达一审判决书。该院认为:经查被告曾强等记者撰写的《青春大控诉:谁害少女终身残疾》,是根据百色市公安、检察、纪检等有关部门调查所取得的材料及被告曾强等记者采访有关当事人后,据所得的事实撰写的。该文有些细节虽然不够翔实,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使用对原告冷传军人格有侮辱性的语言,原告冷传军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不是因为该文造成的,而是党政机关根据调查所得的事实对冷传军作出处分决定的。此外,《党纪》、《家庭》等报刊刊登、转载该文的行为是行使国家新闻单位职权、依法行使舆论监督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冷传军的名誉权侵害。该院最后作出如下判决:驳回原告冷传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010元,由原告冷传军负担。

一审判决后,原告冷传军不服,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有误,判处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承担名誉侵权责任,并赔偿因侵权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其上诉理由为:(1)原审判决的认定,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完全不能成立;(2)原审判决认定“《党纪》、《家庭》等报刊刊登转载该文的行为是行使国家新闻单位职权、依法行使新闻舆论监督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冷传军名誉权的侵害”,有悖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上诉人还列举了一些具体例子和细节。

广西高级法院接到上诉状后,于2000年4月27日开庭审理,并于8月4日宣判。广西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党纪》所发表的文章基本内容是真实的,没有违反客观公正的原则,文章也没有对冷传军进行不恰当的评价,没有使用侮辱冷传军人格的语言,因此文章并不构成对冷传军名誉权的侵害。《当代生活报》、《百色市报》、《广西妇女》、《家庭》等报刊只是对上述文章改换标题进行转载,没有增加侵害冷传军名誉的内容,也不构成对冷传军名誉的侵害。广西高级法院最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5010元由上诉人冷传军负担。

胜诉后的思考

1.新闻媒体对事件真相如实披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查处责任人,责任人虽受到处分等“损害”,但这属于舆论监督,不属于名誉侵权。

在上述一案中,《党纪》杂志的文章发表之前,当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并对冷作了一定的处理:百色市新兴派出所事发当天接到报告后就介入案件处理,寻找“火凤凰”老板林飞燕,调查事发原因。由于医药费落实不了,罗雪梅没有治好就被迫出院,留下终身残疾。其父为向冷、林讨医药费,向检察机关控告,要求两人赔偿医药费6万元。1997年9月10日百色市委书记也亲自过问此案,召集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主要领导开会,决定由冷负责赔偿2万元、林赔偿4万元。过后,冷的2万元送到了罗手中,并因此仍在原岗位上班,而林的4万元却未得到。罗雪梅病情无法医治,陷入了困境。此时《党纪》记者和特约记者经过深入采访后,写出文章发表,其后各报刊纷纷转载,立即引起了百色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应该说,舆论监督促使有关部门对冷的尽快处理。但冷传军却认为:“中共百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百色市监察局即根据该文所述的虚假事实,分别给原告和撤销原告百色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级别处分,并要求限期把原告调离公安机关,致原告至今没法工作,生活陷于困境。”其实,舆论监督的作用不能代替有关部门的处理,而只能促使其处理更公开、公平、公正或更快而已。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是独立调查办案的,其办案的根据并不是文章所述内容。如果文章促使有关部门办案时依法从重从快,也只能说明舆论起到了监督作用。而冷传军所受到的处分及名誉受损,正如广西区高级法院判决书所认定的那样:“冷传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是因为该报道文章造成的,而是其不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必然结果。”

2.新闻报道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材料和所制作的公开文书也不构成名誉侵权。

在《党纪》所刊发的文章中,作者查阅和引用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对罗雪梅被逼跳楼一案的大量调查笔录和其他材料,同时也引用了市领导和纪检、监察等机关介入的各种材料。因此,一审二审两级法院都认定文章的内容是真实的,没有违反客观公正的原则。广西区高级法院判决书认为:“文章涉及冷传军的内容,有百色市公安局新兴派出所、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和百色市监察局调查林飞燕的笔录、罗雪梅的证言和罗雪梅父亲罗精球向百色市人民法院递交的请示报告以及冷传军自己的陈述所证实,也为上述有关部门对冷传军的处分决定所确认。”

而《南国早报》所发的消息,更是有关部门对冷传军作出处理之后的报道,有着这些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公开处理文书为证,更构不成名誉侵权。依据1998年8月3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所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此两级法院都认定《南国早报》等新闻单位刊发的“文章内容是基本真实的,没有违反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构成对冷传军的名誉侵害。”

3.点评如是依据基本事实向读者提出问题,让读者思考,没有不当评论和侮辱性词语,不构成名誉侵权。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3

“十百千”工程即要在“十一五”期间全省建成10个以上旅游经济强县、100个旅游经济强镇、1000个特色旅游村,以此构成旅游经济强省的支撑体系,为我省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我市的目标是:20*年,*镇、*村、*村分别创建省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2009年,*市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市,同时再争创一批旅游强镇和特色旅游村;2010年,完成省旅游强镇和特色旅游村创建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业创新,富民强市,以建设省旅游经济强市为目标,全面实施政府主导战略,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千年古道·锦绣*”旅游品牌,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现代旅游功能,不断提升全市旅游业发展水平。

三、评分指标

*省旅游经济强市创建工作主要由6个检查项目组成,153个检查要点,总分900分,得分63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的六项必备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具体内容如下:

1.旅游经济发展水平(200分)。内容包括旅游业收入占本县GDP的相当比重;旅游业总收入与全省县相比居领先水平;年接待游客人次;年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次;拥有年接待游客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旅游景区;全市旅游景区门票总收入等。共6个检查项目,涉及6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2.旅游产业定位与政府主导机制(150分)。内容包括市政府对旅游业作出明确且重要定位;本市旅游业被纳入国家或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旅游总体规划范畴;旅游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且有效实施;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建立旅游管理机构;旅游业发展有专项经费保障;旅游相关部门推出支持旅游业发展的配套政策(财政、规建、国土、交通、文广、林业、物价等部门);旅游部门参与评审旅游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等,确保旅游发展规划实施;有旅游功能的重点项目开发符合旅游发展规划要求;旅游统计等。共13个检查项目,涉及13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3.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150分)。内容包括市境内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资源开发规划和保护;特色旅游产品与旅游宣传促销配套;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等。共5个检查项目,涉及28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4.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150分)。内容包括旅游标识及语言环境;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旅游交通;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餐饮;旅游购物;旅游文化娱乐;旅游厕所;市旅游部门积极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旅游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市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制定颁布(或执行省、市级旅游部门制定的)家庭旅馆(乡村酒店等)、农家乐等服务质量标准等。共11个检查项目,涉及30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5.旅游市场管理和人才培养(150分)。内容包括旅游市场质量监管与执法机制;旅行社规范经营;旅游市场秩序;游客满意率(问卷调查)等。共4个检查项目,涉及19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6.加分项目(100分)。内容包括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有机构、有规划、有部署、有总结和检查;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市旅游及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行业岗位技能竞赛、优秀导游员评选或专业知识竞赛等活动;市政府及部门在全市居民中持续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市有关部门以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宣传居民中涌现出的支持旅游发展、服务旅游、善待游客的先进典型;饭店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旅行社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A级旅游景区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旅游企业有直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旅游培训工地等。共10个检查项目,涉及12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四、职责分工

1.市府办:

(1)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

(2)提供近三年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旅游产业定位的文本、文件资料。

(3)提供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建立旅游业发展协调机构,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相关纪要、文件资料。

(4)提供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文本、资料。

(5)提供我市出台专项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文件、资料。

(6)提供近三年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旅游发展会议的纪要、文件及资料。

2.旅游局:

(1)协调、指导、实施“十百千”工程的整合工作,解决“十百千”工程中疑难问题。

(2)会同市人劳局提供建立“风景与旅游为一体”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编制、文件等。

(3)提供拥有年接待游客量50万人次以上的旅游区点的资料、数据。

(4)提供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点的资料、文件。

(5)提供主要旅游景区点有中英文对照的说明牌和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型符号资料。

(6)提供近两年旅游市场促销年度计划和目标,并付诸实施的资料。

(7)提供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旅游市场促销活动的资料。

(8)提供我市每年组织的较大型的旅游促销活动方案、能体现活动过程的图文资料。

(9)提供反映我市旅游形象和主题的图文、资料。

(10)提供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地和商业街区均设有旅游咨询服务点,接受游客咨询投诉,提供旅游宣传资料,代办住宿、交通预定,提供电脑触摸屏电脑旅游信息查询的图文、资料。

(11)提供对外公布旅游咨询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的材料。

(12)提供广告、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地均设有中英文的旅游地图广告的材料。

(13)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场所的接待人员具备能用普通话、英语接待的相关材料。

(14)提供*国内旅行社的材料。

(15)提供旅行社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相关资料;提供国家或省的示范文本的签订旅游合同,合同率签订率100%,两年来未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资料、数据;提供全市导游员的名单。

(16)提供旅游饭店客房床位数总量满足80%以上旅游者需求的材料。

(17)提供有境内四星级酒店的材料;提供我市旅游饭店星级率达到70%,各旅游饭店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型符号,饭店交通订票功能,免费提供本市的旅游地图,按照省地方标准创建“绿色饭店”的图文、资料、数据等。

(18)提供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餐馆实行标准化管理的有关材料。

(19)提供旅游区(点)能满足旅游者需要,布局合理,旅游厕所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有关图文照片和资料。

(20)督促旅游购物场所及餐饮场所提供其厕所能满足旅游者需要,布局合理的有关图文照片和资料。

(21)提供*旅游网与*之旅链接的有关材料。

(22)能免费提供反映当地旅游资源宣传册的有关材料。

(23)完成旅游市场管理与人才培养31项工作的资料和文件。

(24)提供旅游投资项目立项、规划,旅游投资项目的土地出让的有关材料及文件、纪要,确保旅游发展规划实施。

(25)提供拥有A级景区外,部级称号的旅游资源的材料、文件。

(26)负责对实施“十百千”工程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与省、*市“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沟通汇报工作。

(27)协调、督促景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8)做好迎检阶段的相关工作安排,尽量少失分,确保2009年通过省旅游经济强县检查验收。

3.宣传部:

提供我市电台、电视台及今日*等新闻媒体有固定旅游栏目的相关材料。

4.统计局:

(1)提供2007年、20*年我市旅游业所占全市GDP比重,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10%以上的数据及资料。

(2)联系*市统计局,提供我市2007年、20*年旅游业总收入在全市各县、区排名前三的数据资料。

(3)会同旅游局提供近两年来全市年接待游客人数200万人次以上的相关数据资料。

(4)会同人劳局提供近两年来全市旅游直接从业人员6000人以上的相关数据资料。

(5)会同旅游局提供近两年来全市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数50万人次以上的相关数据资料。

(6)会同旅游局提供全市旅游景区(点)门票总收入1000万以上的数据和资料。

(7)与旅游局联合下发旅游统计制度文件。与旅游局联合近两年的统计数据,提供2007年、20*年与旅游局一起对海内外旅游者进行抽样调查数据(每年2次以上,要求满意率在95%以上),并对外。

5.交通局:

(1)提供距城区50公里以内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有关材料。

(2)提供有高等级公路连接高速公路通往城区的材料。

(3)提供通往城区的高等级公路上有规范的交通标识的图文资料。

(4)提供境内交通车站、码头有旅游巴士或出租汽车服务,有高等级公路连接城区和主要旅游区、点的材料。

(5)提供城区通往旅游区点的高等级公路有规范的旅游交通标识的图文、材料。

(6)提供城区主要道路有规范的交通标识图文照片。

(7)提供距城区100公里以内有民用机场的材料。

(8)提供距城区50公里以内有火车站的材料。

6.卫生局:

提供各类餐馆食品卫生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相关材料。

7.财政局:

(1)提供政府每年核拨经费100万元以上保障旅游市场促销经费的数据材料。

(2)提供政府每年核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数据。

(3)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8.发改局:

(1)提供旅游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的文本、资料。

(2)提供我市旅游业纳入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文本、文件资料。

9.林业局:

提供我市对旅游区、点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资料、资金投入情况的数据。

10.环保局:

(1)提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于或大于80%的证明材料。

(2)提供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等于或大于60%的证明材料。

(3)提供城区噪声平均值等于或少于58分贝的天数不低于200天的证明材料。

(4)提供城区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不低于200天的证明材料。

(5)提供饮用水质合格率不低于95%,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

(6)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11.农办:

提供*市乡镇及旅游区(点)、家庭旅馆及农家乐床位300-800床位的清单、户名。

12.规建局:

(1)会同工商局提供有地方特色风味餐饮较集中的街区及适合主要客源地游客口味的餐馆名称。

(2)提供城区主要街道的厕所数量,其适应满足旅游者需要,布局合理,旅游厕所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有关图文照片和资料。

(3)提供旅游区点有灯饰夜景或晚间室外游览项目的资料。

(4)提供对旅游经营单位用水保障的证明。

(5)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6)提供须江公园园林保护投入及有关措施的相关材料。

13.工商局:

(1)会同规建局提供有方便旅游购物的步行商业街区,旅游购物场所设计本地特色商品专柜,标志性旅游纪念品的图文资料。

(2)提供有旅游小商品市场或夜市的有关材料。

14.文广局:

(1)提供我市对旅游区(点)的文物保护的措施,投入资金的相关文件、数据。

(2)提供有常年为旅游者提供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方案、资料。

15.电信局:

提供*市区及旅游区点的公用电话,分布合理,完好无损的资料。

16.水利局:

提供水上游览项目的有关材料。

17.供电局:

(1)提供对旅游经营单位用电保障的证明。

(2)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18.安监局:

(1)提供组织旅游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的相关资料。

(2)提供全市近两年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证明材料。

19.质监局:

(1)提供全市近两年来旅游业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证明材料。

(2)配合相关单位指导旅游推荐单位、饭店、旅游区(点)、旅游购物场所、旅游推荐餐馆,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3)配合做好旅游地图广告牌、旅游交通指示牌等的规范设置工作。

20.公安局:

(1)制定专门针对游客遇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迅速出警制度。

(2)做好迎检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21.国土局:

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22.农业局:

提供我市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志的绿色食品名录及相关资料。

23.人行:

提供星级饭店和城区主要街道外币兑换点的材料。

24.*镇:

(1)提供民营企业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到位资金达5000万以上的证明材料。

(2)提供特色旅游项目马术场的有关材料。

(3)20*年完成*省旅游强镇检查与验收。

(4)*村20*年完成*省特色旅游的检查与验收。

(5)提供本乡镇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25.*乡:

(1)确保*村20*年完成*省特色旅游村的检查验收。

(2)提供本乡镇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材料。

五、创建步骤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的“十百千”创建工作分以下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20*年8月前)

1.召开市“十百千”工程创建前期工作筹备会,布置“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2.制定“十百千”工程创建的实施意见、责任书。

3.在相关媒体上开设“十百千”工程创建专栏,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建氛围。

4.召开“十百千”工程创建动员会,与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签订责任书。

5.向省旅游局提出申请参加“十百千”工程创建的活动报告。

(二)创建阶段(20*年8月至2010年)

这一阶段是“十百千”工程创建的实质性阶段,分为二个时间段展开工作:

1.20*年与2010年为重点创建强镇(乡、街道)和特色旅游村时段。

结合我市实际,20*年我市确定*镇和*村、*村分别参加强镇和特色旅游村的创建。

(1)有关镇、村要对照《*省十百千工程强镇、强村办法》的标准和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将有关人员名单报市创建办。

(2)有关镇、村要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完成一项,合格一项。

(3)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图片,整理成册。

(4)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考评,推进强镇、特色旅游村工作的开展,并做好迎接*市创建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2.2009年为创建旅游强市时段。

根据我市20*年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经验,现把我市创建旅游经济强市分为具体实施阶段、全面迎检阶段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其内容分别为:

(1)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1月-7月)

①有关镇、村及部门要对照《*省旅游经济强县检查标准》,分组落实创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

②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图片,整理成册;

③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

④汇总信息,组织编写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⑤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报道;

⑥强化硬件和软件建设,突出环境、秩序、安全、服务四个重点,市、镇、村三级联动,全力营造优质的旅游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2)全面迎检阶段(2009年8月-2010年9月)

①各责任乡镇、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乡镇、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③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督查;

④在自查初评基础上,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受理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的初审申请,领导小组组织初审组对镇、村创建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⑤接受*市旅游局初审组的检查,按照初审意见进行整改,查漏补缺;

⑥领导小组再次组织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⑦迎接省旅游局检查验收,确保顺利通过。

(3)总结、提高阶段

①对我市“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②按省旅游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抓紧抓好整改工作;

③不断深化,创出特色,把旅游经济强市的成果变为一大产品,形成品牌推向市场,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化进程。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市、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对于提升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优化经济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强活动的重要性,把创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创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成立*市开展旅游“十百千”工程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项目建设与卫生环境整治组、旅游服务组、台帐资料组四个专业工作组。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体人员,落实相关创建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创强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好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创建信息的汇总编报工作。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4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以及省、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会战”,__市卫生局决定从4月23日至7月31日集中100天时间在全系统内开展“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会战”,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力争不出事,尽量少出事,有事迅速文明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要求,攻坚克难,采取超常规措施,运用超常规手段,通过100天的百日会战,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杜绝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火灾形势稳定,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会战”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成立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会战领导小组。

组长:,__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__市卫生局副局长

__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应急办,负责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会战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和统计上报工作。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三、整治对象

重点排查整治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防火重地。

四、整治内容

(一)未经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单位和部门;

(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

(四)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廷、扩大;

(五)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

(六)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

灭火救援;

(八)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物品混存、混放;

(九)厨房使用燃油燃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在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十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消防管理档案不完善。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3目至4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5月1目至5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采取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的工作方式,突出重点,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必须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必须要保证完整好用。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必须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要限期改正,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必须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同时,市卫生局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处重罚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对逾期未整改隐患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少数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建筑,要责令死盯死守,防止发生重大问题。对存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形成隐患必除、严惩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督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市卫生局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分别成立督查组采取重点督查、集中督察、专项督察等多种方式,对百日会战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定期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

(五)

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百日会战”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汇报材料于7月20日报卫生局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将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查找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履行消防职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搞好“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会战”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单位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部位为重点,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政策,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消除,决不放过。对火灾危险性大、不能按时整改的,在奥运会举办期间要采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

(三)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切实把宣传贯穿于百日会战的始终,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开展“百日会战”意义,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会战。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的群体要指定专人深入监督检查、执勤和灭火救援一线,采取边检查边培训,边执勤边指导的方式,及时、准确地采集新闻素材、发现新闻线索,在第一时间报道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动态信息,确保奥运消防保卫工作报道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5

下面,我汇报一下今年以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情况。

原有非煤矿山企业31家,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国土资源局注销了7家非煤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新批了市富伟石料厂和市木石镇鑫源石料厂2家采矿许可证。今年4月份,富伟石料厂和鑫源石料厂办理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有非煤矿山企业26家。由于环境整治等因素,目前允许生产的采石场共17家,主要集中在木石、官桥、柴胡店和东沙河4个镇境内。其中,木石镇6家,官桥镇2家,柴胡店镇5家,东沙河镇4家。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围绕“六抓六好”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了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稳定。

(一)理清全年工作思路。今年,我们确定了非煤矿山行业“六抓六好”的工作思路,即:抓源头管控,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抓基层基础,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条件巩固好;抓日常监管,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规范好;抓专项整治,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突出问题解决好;抓依法治安,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好;抓职业卫生,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治脏”行动开展好。

(二)及时贯彻上级指示。4月20日,市局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后,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市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抓责任”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和《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并于23日在柴胡店镇召开非煤矿山“百日集中整治”现场会,公安治安大队、国土资源局、11个有山镇安监中队和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抓责任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近期的重点任务,对做好下一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三)多措并举防范事故。一是关口前移抓预防。严格非煤矿山新建企业“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确保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认真按照省政府213号令和有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完善软件材料,改善现场条件,严格行政许可初审,及时为市富伟石料厂、市木石镇鑫源石料厂两家新建采石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集中精力查隐患。组织开展春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非煤矿山企业采场工作帮、边坡角、台阶高度为整治重点,全面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指导督促各有山镇、市直有关部门加大对非煤矿山及其相关行业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监督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监管注重全过程。春节后,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复工督查的通知》,周密部署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工作,继续开展了“五个普遍”活动,即:普遍进行一次复工前的调查摸底、普遍进行一次复工前的设备检修、普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普遍进行一次职工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普遍进行一次非煤矿山企业复工检查验收工作。各有山镇安监中队对企业复工进行验收后,我们于3月上旬对全市非煤矿山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确保各采石企业的复工安全。

(四)提高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在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继续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新增2家非煤矿山企业确保通过五级标准化验收,力争所有规模以上建材行业通过市级及以上标准化验收。春节后,我们及时安排部署了标准化创建工作,收集整理了验收新标准下发给有关镇街部门和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同时,加大已通过枣庄市级安全标准化验收企业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标准化对企业安全工作的规范约束作用。

(五)始终做好应急准备。精心组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预防性检查,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熟悉救援环境与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各采石场进行预防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三违”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采石场和镇安监中队,跟踪监督整改。对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由安监中队、采石场及专业救护队联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市局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企业安全意识仍待提高。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细致,职工劳动防护不够规范。二是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企业安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三是按标准化运行还不自觉。个别企业在通过标准化验收之后,没能按照安全标准规范运 作,安全管理水平保持不够。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部分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没能有效开展,职工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6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市政府有关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精神,对我市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等重点地段食品流动摊贩进行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并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使我市校园周边等地流动摊贩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整治任务

联合相关部门在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等重点地段,专项治理流动摊贩中熟食摊、烧烤、夜排档、凉菜及生食海产品等问题。

三、整治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

市局直属一大队、三区执法分局要按照方案要求,建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行动方案或整治计划,月日前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二)实施阶段

整治工作要和各地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文明执法,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市局执法监督处要积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导,从中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同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1、调查摸底。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巡查优势,对学校周边、马路市场等重点地段加强日常巡查,对流动烧烤、熟食摊点等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信息库。

2、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册、告知信、标语、广告牌等适当方式,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点、早点摊、夜排档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指导,明确业主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他们守法经营的意识。同时通过开展“执法五进”、“小手牵大手”及志愿者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市民尤其是在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3、联合整治。对市容整治过程中,发现学校周边等地存在的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行为的食品流动摊点、早点摊、夜排档,要及时予以制止,通报并配合卫生、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办人情案,降格处理。

(三)“回头看”阶段

各单位要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书面材料于月日前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四)巩固和提升阶段

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和强化隐患整治行动,结合市容秩序综合整治中疏导点建设、校园城管执法岗亭建设、示范街创建等做法,加强对校园周边及马路市场食品流动摊贩的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对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于月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校园周边等地食品安全百日整治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局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戴冠福局长任组长,陈曦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处、执法监督处、指挥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处),主要负责制定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职责到位,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对辖区学校周边进行严密排查,不留死角。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有关指挥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分阶段组织检查、讲评、验收,对整治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整治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7

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第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五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

第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第七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八名;

3.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

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第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第九条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第十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上,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五百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属于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第三章申请和审批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公告。

第十三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审批机关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申请表;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五)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六)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七)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八)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

(九)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上述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资质申请表可以从国土资源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第十四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

第十五条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

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六条审批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十日。

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审批机关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

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六十日内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延续的资质单位的从业活动进行审核。符合原资质条件的,换发新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从换发之日起计算。经审核,发现达不到原资质条件的,不予办理延续手续。

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取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换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资质证书遗失的,在媒体上声明后,方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二十一条资质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及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申请。

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资质单位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十五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与其资质等级不符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资质证书的类别和等级编号,应当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有关技术文件上注明。

第二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应当停止从业活动,并由原审批机关对其资质条件进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六条资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应当参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培训。

第二十七条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资质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资质单位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资质单位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审批机关或者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8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单位:

工程编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______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览表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_____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百日安全个人自查材料范文9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认真落实4月30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突出“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市教体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年6月份

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搞好安全教育工作

活动时间:6月2日

活动任务:

1、根据市教体局印发的《*市教育系统*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街道中心小学的安全月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班队会,将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传达到全校师生(班主任手册出现,各校活动方案制定时间要在6月1日或之前,留档备查)。

2、制定详细的安全教育计划,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安全主题班会、安全讲座、上安全知识课、观看安全宣传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开辟安全论坛等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教育计划分学校和班级2个层面制定,时间贯穿6月份,安全教育的记录在6月份班主任手册出现)

(二)组织“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任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配合“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全省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开展“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组织全街道教职工参与答卷,答卷由学校存档以备检查。教职工答卷将列入冬季学校安全检查“教职工安全培训”,并赋分值。

(三)开展安全自查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至6月6日

活动任务:各小学在全校开展“隐患排查”活动,重点针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用电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教学环节安全、室外设施设备安全等进行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备查,同时于6月17日上交中心小学一份,A4纸打印,落款时间为6月6日),同时还要在全校安全检查记录本上做1次安全自查记录。

(四)组织“安监杯”全市“与安全同行,促和谐发展”征文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6月10日至20日

活动任务:根据《关于开展“安监杯”全市“与安全同行,促和谐发展”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次征文比赛。街道根据各小学上报的优秀师生征文进行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并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市教体局。各校征文资料要留档备查。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至13日

活动任务:将6月9日至13日作为“安全宣传周”,充分利用校园内的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师生关于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重点是应急逃生技巧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城港路中心小学将布置各班在壁报、宣传栏等张贴以防震、逃生、防汛、防雷电等为主的安全知识宣传材料,供师生学习;各完小也要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向家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学校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学校安全工作的氛围。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栏,张贴各种安全图文,建设校园“安全宣传长廊”,保障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中心小学将建设2道安全长廊:一是一楼的安全宣传画长廊,二是二楼的安全手抄报长廊。

(六)开展隐患治理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至27日

活动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学习四川安县桑枣中学经验深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莱教发〔*〕40号)和毛志林局长的重要批示,并结合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要求,切实做好本次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各小学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对存在的隐患要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完成隐患整改。针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改的隐患,各学校务必将隐患的整改计划报中心小学。

(七)组织开展全体师生参与的应急演练

活动时间:6月1日至8日

活动任务:吸收四川地震的惨痛教训,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完善细化安全应急预案的内容,在规定活动时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防地震、防踩踏等有关安全方面的应急演练,演练活动要严肃严密,不走过场。演练要制定细致的演练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并做好演练活动的总结。同时,演练活动要坚持经常。

(八)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