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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问题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4-11 17:15:01

中东问题论文

中东问题论文范文1

十年前,我在拙作《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的前言中曾说:“研究毛泽东,不探讨中国的农村与农民问题;研究毛泽东时代,不认识这个时代的农村经济体制变革与农村经济发展……就难以准确地把握毛泽东这位现代中国的历史巨人”[1]。然而,十年后的今天,面对当前严重的“三农”困境,我更愿意说:读不懂毛泽东,就理不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 然而,要读懂毛泽东,确实是件万分困难的事情;不仅要读进去,还要能读出来。世人解读毛泽东,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已有七八十年的历史。期间,时事变幻,斗转星移,人们对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或因政治立场与人生经历的相异而认识有所不同甚至完全对立。对此,中国历史的发展似乎已经有了结论,却总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模糊难辩,事情总不是朝着善良的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发展。半个多世纪过去,中国“三农”问题再度陷入困境;当前,“三农”解结,招数难寻;这让我们深感毛泽东与中国农民这本书,我们还没有读好,还没有读懂。毛泽东有关农民的理论,超越前人,精到独见;毛泽东试图解放农民的实践,丰富生动,规模空前;理论上真理与谬误胶结,难明是与非;实践中理想与策略交融,难分对与错;更何况,无论是同时代的,还是后来者,试图解读毛泽东的人们自身也或多或少的接受了毛泽东农民理论的熏陶或影响,而成为“身在此山中”的“当局者”。那些曾经当作真理接受的理论认识,那些根深蒂固充斥着我们脑海的有关结论,如今却要加以对与错的区分,那必定是“剪不断,理还乱”。显然,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不仅难以读进去,而且更难读出来。

[1] 温锐:《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前言第1页,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

[2] 汤安中:《读不懂农民,读不懂中国》,第6页,改革出版社,1997年。

二、由“注释”回归“学术”

中国人解读毛泽东,以1978年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分成前后两个不同时期。就前期解读的背景而论,毛泽东在全党的至尊地位,经延安整风运动和中共“七大”就已全面奠定;随着天安门城楼“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声音传遍中华神州大地,随着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顺利推进,毛泽东在全国人民心目中便由人变成了神,直至“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期间,伴随毛泽东致力于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变革、投身于人民公社理想目标的实践的,是人们对毛泽东的农民理论和农村改革实践的臣服。因此,这时对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解读,表现为学术研究与变革实践同时并进,并直接为后者服务的特点。毛泽东的宏文四卷以及大量讲话稿中涉及的有关农民问题的论述和观点,不仅成了直接指导农村经济变革与农民实践的真理化身,而且成了学者们从事农民问题研究的理论依据和最终结论。从某种程度上说,新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前辈对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的研究,实际就是对毛泽东有关农民问题的论点进行精心地注释。将其概括起来,主要形成了如下基本认识: 在实践方面,认为毛泽东半个多世纪来不断地探索解放中国农民的道路,在领导农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集体化运动等实践中,都一次次地克服了党内错误路线的干扰,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内最正确路线的代表。

[2]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51.12-185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93页;此为马克思主1857年所说,也为各种教课书转用并成为大家皆知的认识。如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1840-1949)》第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4]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1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4页;《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第6-9页,解放出版社,1949。 [6] 毛泽东:《组织组织起来》(1943.11.29),《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31页,人民出版社,1991。 [8]《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见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0册,第213页。 [10] 毛泽东:《<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1955.9.12),《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44-245页。

[11]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66页,人民出版社,1964。 [13] 孙祚民:《关于‘农民政权’问题》,《史学月刊》,1955年,第8期。蔡美彪:《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14] 翦伯赞:《论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学习》第3卷,第10期,1951年。 [16] 蔡美彪:《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17] 嵇文甫:《关于历史主人及其它》,第78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54年。 [19] 孙祚民:《史学研究论文集》,第74页,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人解读毛泽东和农民问题进入新的时期。从“文化大革命”桎梏中解脱出来的中国人,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与打破“两个凡是”的激励下,高扬“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旗帜,对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解读也由“注释”开始回归到学术研究。198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建国党的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带头重新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打破了将毛泽东长期神化的一统局面;随着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80年代初期的全面推进、人民公社的瓦解和农村改革推向城市,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人民公社和农民战争等许多重大的理论,开始受到来自广大农民改革实践的全面挑战,毛泽东集体化运动中追求的“一大二公”目标,在学术界也普遍当作所谓农民平均主义错误,广泛受到批判[1];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战争问题的研究虽然很快由热变冷,中国农民问题和农民与商品经济关系问题以及家庭经营模式的研究,却因实践需要进一步升温,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逐渐展示了某些了新的突破。

首先,学术界对毛泽东领导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及其整个集体化运动开始出现了新的评价,打破了毛泽东“无比正确,样样正确”的神话。根据中共《关于建国党的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作的结论,即农业集体化运动存在“四过”(过急、过粗、过快和过于简单划一)[2]的错误,学术界出现了基本肯定与基本否定、部分肯定与部分否定等多种看法:或认为农业集体化运动“符合于客观需要”,“是一件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只是存在“四过”问题[3];或主张“既是水到渠成,又是重要发展”,具体的策略步骤创造性多,但目标模式是照搬苏联,不适合我们的情况,“带来很多问题”[4],或认为“基本方向正确的,但搞早了或搞急了”[5];或认为改造是正确的,但应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1955年就掀起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目标的运动,离开了中国国情,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6];有的则主张,“三大改造从根本上讲是搞错了”,当时条件下,不应该消灭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7];而对合作化运动是否必要的问题,普遍认为,以1955年夏天为界,前面是正确,后面才有错误,认为后期违背了自愿互利原则,“高级社”搞急了,更多地是靠政治手段进行;等等。但翻阅期间十年左右的研究论著,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还没有全面系统研究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的论著问世,只有阶段性、时期性和具体问题的研究成果,导致对毛泽东所领导的近半个世纪农村经济改革的研究,是一种前后割裂式的与前后缺少逻辑联系的研究;二是因研究的前后割裂导致了研究对象的不可比性,得出前后自相矛盾的结论:似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是孤立的,他在人民公社运动问题上所犯的错误,似乎与他在根据地时期或合作化前期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措施没有承传关系与逻辑联系。

[1] 毛泽东:《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1921.2.8)《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92页,人民出版社,1981。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18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

[3] 胡绳:《中国共产党七十年》,第33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4] 龚育之:《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5] 薛暮桥:《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求是》19889年第1期。 [7] 参见之恺:《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综述》,《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1997年联合增刊,第69页。

[8] 董楚平:《农民战争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浙江学刊》1980年,第1期。董楚平先生是这一时期研究农民战争与农民平均主义中着力良多的著名学者。他在1979-1983年间,先后在《历史研究》、《光明日报》等重要刊物上发表了17篇论文, [10] 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

[11]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12]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13] 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

[14] 参见蒋大椿:《改革开放以来史学领域理论研究》,《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4期

[15] 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 页。

[16] 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1840-1949)》第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 [18] 白钢:《小农经济不是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学术研究》1984年第1期。

三、为释疑而入,却负重难出

我开始研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正是前述的由“注释”向“学术”回归的80年代初期。那时,我大学毕业留校(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任教不久,对前述学术界关于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研读的成果与结论,自然敬重有加,全盘接受。尽管我生性愚钝,学习起来也是生吞活剥,囫囵吞枣,但在死记硬背传统观点与结论上则是循序见进,逐步印入了脑际。这些我在学生时代全盘接受过来的基本认识,是我作为一个史学研究的新兵进入所谓的“学术殿堂”的起点。当年,受农村经济改革大潮的吸引与驱使,也限于个人经历和知识水平,我在重新审视自己平生所学并寻求研究选题时,视线本能地聚焦于生我养我的乡村和改革开放中充满活力的中国农民。

当时,我任教中国近现代史课程,理论界尤其是史学界有一种似乎不容置疑的定论:即认为人民公社运动是农民平均主义的产物,毛泽东的“一大二公”追求是农民平均主义意识的反映或受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这令我非常纳闷:在我从孩童到大学时代的20余年的记忆中,当年,中国农民正是在大批特批农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中被赶进集体化和人民公社的;现在广大农民冒死瓦解了人民公社,怎么又是“一大二公”集体化运动的始作俑者呢?这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怎么都打在老实巴交的农民身上?这个问题刺激我进一步思索:平均主义到底是不是学术界所认定的“农民意识”或“农民主义”?古代农民抗暴起义追求的所谓“平均主义”是不是广大农民的追求?中国现代革命中的重新平分土地是不是农民的思想与主张?如若不是,那农民的思想意识与主张到底是什么?平均主义意识又源自何处?回答这些问题不能凭空说理,作“纯理论”上的论证,必须借助具体历史事件的考察与分析来得出结论。对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教学工作的我来说,要选择具体历史事件,自然想到自己比较熟悉的毛泽东与农村经济变革的理论和实践。这一事件历时长达半个世纪,资料丰富且被大家所熟悉,对它进行考察分析将能很好地解答上述疑问;由此我开始进入毛泽东与农民问题或农村经济变革的研究。我的研究从小处着手。首先思考的是:平分土地(平均主义思想的表现之一)为核心的政策(包括平分土地时的“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政策)能否保护中农乃至富农?如果不能,那么中农与富农自然就不会赞成平分土地,那也就不能说平分土地是农民的思想," 至少不是所有农民的思想。进而思考:农民阶级中究竟是哪个阶层且大致有多少人是赞成平分土地的?自然又必须对毛泽东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进行研究分析,思考当年农村的阶级划分标准与农民政治态度存在如何关系?“劳动”与“不劳动”、“剥削”与“不剥削”能否正确区别?实际执行中又出现哪些问题?存在哪些局限?如何正确理解毛泽东农村改革中的阶级路线?接下来,就涉及对农民与农民家庭经营的总体看法和认识:农民家庭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农民家庭经济与现代化的关系到底如何?长期批判的农民自发倾向应该如何看待?集体化运动的错误只是时机与快慢问题吗?恢复农民家庭经营真是历史倒退?还是限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暂时性政策呢?等等;正是这许许多多的未知亟待探索的强烈刺激,使我逐渐和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研究结下难解之缘。

1983年,我带着几个学生,先从毛泽东推动农村变革的大事记做起,撰写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中的几个问题》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为“限制富农”说质疑》两篇文章[1],作为会议论文提交给当年5月与10月召开的学术会议,这是我尝试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处女作。虽然,这两篇不象样的会议论文在观点的完整性、论述的层次性和写作方法与水平上都存在许多缺陷,但我当时自以为,所依据的论据是充分可靠的,所论述的观点也是站得住脚的,而且有自己的创见。然而,这两篇文章都没有得到权威专家学者的支持和认可,投出的文稿也“泥牛入海无消息”。到1984年上半年,十几万字的大事记完成了,并由此形成了《试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中的“限制富农”政策》和《再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中阶级划分的标准》两篇论文。而后我被送往南开大学历史系助教班进修一年,期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经济改革的若干决定》,经济改革从农村推向城市,农村改革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低和农村落后而被迫进行的说法,已由改革的实践作了明确的回答,这进一步坚定了我对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深入研读的信心。在左志远教授具体的指导下,我利用南开丰富的资料,阅读了大量港台相关论著,研读了抗日战争时期的华北农村许多资料,并利用1985年的春夏期间,在河南、陕西、山西和山东等地进行过短暂的农村考察。这使我第一次有了中国南北农村社会比较的学术视野,并以中央苏区和晋察冀根据地这两个不同时期的南北农村变革作比较,完成了《变革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一文初稿的撰写,还对前面几篇论文进行修改与充实。此后的几年中,《南开史学》、《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和《上饶师专学报》先后分别发表我在该领域从事研究的最初三篇论文,同时,又完成了《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研究之我见》、《土地革命革命时期中共地权政策的再探讨》等两篇文章。这些已经发表和还未发表的相关论文,实际已经基本形成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雏形。

[1]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于1983年5月和10月提交给在九江市和新余市召开的党史研究学术研讨会。

[2] 后来于1991年4月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 [4] 内田知行:《第二次中国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观感》,见(日)《中国研究月报》,第528期,(1992年2月)。

[5] 该书会后经马克·塞尔顿(Mark Selden)教授的努力,于1994年由艾平和张秋成两位先生完成了书稿的全部英文翻译与校对工作,并以《A Study of the Land Revolu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为题,在(纽约)《Chinese Economic Studies》1994年第5期、第6期和1995年第1期将全书逐一连载发表。

[6] 该学位论文经修改后于1994年夏天交由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9月出版。

拙著《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是我十余年研读毛泽东心得的一次总结与提升,并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表达了自己一孔之见: 其次,拙著就农民和农村经济相关的理论问题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如,以农民家庭为载体的小农经济,始终具有“自发‘竞争’的天性,也可以与商品经济共存,并在其中得到发展与改造”(第9页),它具有“自发竞争、适应和转化功能”,“本质上是一种动态经济和开放经济”(第3页),“表现了他们那脱贫致富的强烈要求和敢于面对市场,走向市场的勇气”(第107页);“中外古今的历史证明,家庭承包并不仅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决定,更重要的是受农业劳动本身的特点所制约,是由农业中家庭个体经营形式本身具有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决定的。它对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具有较大的宽容度,既能适应于手工劳动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又不完全排斥实行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先进生产方式。通过市场这一纽带,它可以适应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走向社会化。”因此,“告别‘大呼隆’的时代,农民决不会感到寂寞;农业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农村经济的专业化、集约化,也不再需要通过人为的合作化集中土地或人为地将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那只‘看不见的手’绝对会比人为主观的‘手’调节得更为恰当,农村经济则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第265页)。农民的私有性与革命性、农民私有者与劳动者的创造性都是不可分的,但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到毛泽东,“对农民作为私有者和他的私有性的认识”都“存在片面性”,因而在实践上“导致对农民利益的忽视和对个体农民的仇视”(第124页);在封建特权横行的社会里,农民“从来就难有机会在公平的市场中参与竞争,倒是长期深受官商勾结之苦,只能困缩于小块土地上挣扎度日。毛泽东对下层贫苦农民一往情深,立志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殊不知,农民长期不是苦于自己的小私有,而是苦于他们作为劳动者遭受的超经济强制,劳动产品得不到保障,苦于不能用自己的劳动和产品参与正常的公平竞争”(第9页)。“农民既不是天然的社会主义者,也不是天生的平均主义者”(第186页);平均主义只能为“下层贫民所接受”而“必然受到广大农民基本群众的抵制”(第7页);集体化时代,中国社会精英大批狠批农民的“自发倾向”并驱赶农民进入集体化,导致巨大失误后又反诬农民为平均主义者,这不仅是对农民主体的“一大误解”,而且是对农民几十年“忍辱负重,作出巨大牺牲的最大不公”(第183-184页)。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就是抛弃“社与资”、“公与私”、“大与小”的无谓争论;实行“劳动致富,共同富裕”,“不是收缴有钱人的钱袋子,而是让贫苦者也有自己的钱袋子;不是消灭有产者,而是让全体人民都成为有产者”(第263页)。同时,要推动“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农村”,正视“农民的负担久减仍重,传统的重农政策急待更新,行政权力仍以它强有力的影响干预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城乡市场的形成,官商结合的阴影犹存……农民渴望平等竞争的权利与法律的保护,呼唤代表自己的组织(第267-268页)。 上述这些个人的观点,体现了我当年在解读毛泽东与农民问题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但它仅仅反映我那时为读懂毛泽东所作的主观努力,浅陋之处自可想见。在当年的论文答辩与书稿完成之后,书中涉及的许多还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始终在脑海中辗转。比如:书中区分了“农民主体”和“革命先锋”两个概念,深感学术界简单将部分赤贫农民的意识视为整体农民意识的不妥,但没有对农民进行阶层或层次区分,更没有对农民主体及其意识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论证;面对学术界那基础深厚又颇具权威的农民问题的基本理论,要重新对农民的意识及其追求进行论证,更感到束手无策,力不从心;因此,也没有去探讨农民所“呼唤”的“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和只有自己能够代表自己的问题。还比如,论证了农民家庭经济具有的自励、适应、转化功能和开放性,但缺乏实证性的分析;对传统租佃制度和农村民间借贷问题则缺乏从理性上进行基本的研究。又比如,提出了中国历代的民变、民众暴动造反实际上不能称之为农民战争、平均主义不是农民意识的观点,但缺少全面的、历史的深刻论证;在讨论平分土地与土地农有问题时提出了“法律产权”问题,但当时还没有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来加以认识;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关涉进一步推进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研究的重大问题,也是重新认识农民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后来都成了我继续进一步研究的所选课题[2],然而,当拙作交付出版时,我不仅没有感到如释重负,而是有一种疑虑重重,负重而出的感受。

[1] 毛泽东曾说:“没收土地”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这是一个原则的改正”。见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40页。

四、重新读进去,努力读出来

拙著出版至今已近十年,中国传统的农民问题以“三农”问题的新形式出现,受到全国上下的关注,学术界对农民问题的研究也推陈出新,成果斐然;虽然相关研究主要偏重于当前农村现实中的问题,但直接关涉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研究的仍然不少,至于间接关联的问题则更多。如有关农民意识,农民是不是平均主义者的问题,关于重新认识农民家庭经济问题,关于农民自我组织的问题,关于合作化运动的评价问题等等,都是期间重要的研究课题。 其次,对农民家庭经济的重新认识,秦晖、孙达人、武力等著名专家有了重要的创新,如孙达人认为:“中国传统文明的基础是个体农民奠定的,以中国农民和精耕细作农业为标志的封建主义其实是更典型的和更先进的”[10];秦晖认为:“家庭经营在农业这种特殊产业中具有特殊的适应能力”;即使传统经济“也很少是所谓‘自给自足’的,物流与劳务流在传统时代也可以相当发达”,而“如今‘小’农早已不能作为‘传统农民’或‘农民落后性’的同义词”[11];武力等则认为:“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小农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中农化而不是两极分化……小农经济、市场调节与工业化可以并存”,可以“接受能够提高收益的新技术的”[12]。但传统的认识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孤立的、分散的、守旧的、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是无法保证庞大的国家工业化对农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的”,“对传统小农的改造势在必行”[13]。作为封建生产方式的消极代表,农民没有力量超越政治上的皇权主义和经济上的绝对平均主义……中国几千年同封建主义共生的小农经济,对毛泽东政治上长期“左”的错误思想,有更深广的影响……为毛泽东晚年错误思想提供了活动的舞台[14]。它“不可能‘致富’”,“不可能是‘产业’,不可能‘经济’”;“分散或合伙经营农业没有重大不同”;“农民家庭经营是不能减少农民的”,也“不可能走上‘致富’的路”;“农民仍然是个封建阶级,因而他本身并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农民确实不具有“一大二公”式社会主义性质——引者)[15];市场化对中国亿万小农家庭将是一场浩劫,会催生社会大动荡,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农民的能力取决于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控制权;小农经济即现在的农民家庭经济“逃脱”不了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的牺牲品“规律”;“农村集体的崩溃和重新获得自由对农民未必是福音”[16]。显然,以“救世主”或“贵族式”的眼光俯视农民,敌视或蔑视农民家庭经济的观点与意识真乃挥之难去。

[2] 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8、129页。

[3] 李锐:《李锐论说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8-190页

[4]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93页。

[5] 张侃、徐长春:《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6页。 [7] 李小平:《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3页。

[8]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6、153、154页。

[9]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9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

[10] 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试探我国历史发展周期》,第85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12] 武力、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338页。 [14] 李 锐:《李锐论说文集》,第188-19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6] 潘维:《农民与市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0、132、399-400、145、147、132页。 [18] 杜润生:《我们欠农民太多》见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序一》,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6月。 [20] 王景新:《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农民组织发展——中改院改革形势分析会观点综述》,见《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报》,总第491期。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年5月 [22] 李成贵:《中国的二元结构与“三农”困境》,见《古今农业》2003年,第4期。 [24] 赵立刚:《建立农民协会的必要性及相关问题》、《从多重视角看建立农民协会之必要性》等文章,见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2003年3月1 2日 [26] 蒲文忠:《让农民组织起来--兼论转型期社会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原载:中国改革论坛, 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7月。

[27] 程同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11月11日 [29] 署名“一通”的网友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社会组织与社会运动》

[30] 见李剑宏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中国能孕育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吗?》

[31] 见袁方成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

在学术研究不断深入的同时,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和“权力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杂糅并存,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出现了许多严重不协调的音符;处于体制外的农民,受到来自“计划”与“市场”、“权力”与“竞争”的双重挤压,农民问题以“三农”困境的方式浮出水面:农民负担久减难轻,劳力转移路障重重,农民增收步履艰难,农村生态遭遇空前挑战;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规模经营与产业调整中日益萎缩、乃至丧失,农民的土地等财产权益在虚置泛化中流失以至于失地失业、甚至失居,农民的国民地位待遇乃至基本人权都得不到尊重,农民与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享受无缘……市场的公平似乎对农民例外!尽管全国上下都十分关注“三农”问题,中央对“三农”问题更是一贯十分重视,农民减负问题、劳力转移问题、税费改革问题、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农民增收问题、民工工资问题、土地保护问题以及征地与种粮补贴问题等等,个个都有党政领导乃至中央最高领导亲自关注;2004年,中共中央在十七年后重新以“三农”问题颁布“一号文件”,农民问题进一步受到空前重视。但是,农村干群矛盾和“三农”前景仍然不容乐观。伴随“三农”困境,引发社会民众以至农民对毛泽东的重新评价,“毛泽东热”悄然兴起,持续升温。对此,被传统农民观束缚的人们认为,这是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的反映;农民意识与农民组织危害社会稳定的观点也颇有市场。现实的问题要求学术界对中国农民、农民意识和农民问题作出更为科学的阐释,重新深入研究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也有了新的内容和要求。 我自知生性愚钝;虽历经20多年孜孜以求于青灯黄卷之中,频频奔走于山村田埂之上,虔诚求教农夫于村舍田野之间,然谨呈于您面前的《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与农村经济问题》一书,仍然难免显得粗糙和浅陋。只是因在拜读了拙著出版后的近十年来学术界有关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和当前“三农”问题的研究成果时,愚以为十年前我在拙著中所讨论的问题仍然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所阐述的主要论点也并没有过时;同时,拙著当时没有重视或没能深入讨论与研究的重要问题,现在学界已有了许多新的突破,我自己近十年在相关方面的研读也有些新的心得,便产生了出版本书以向读者同仁进一步表达求教之忱。为此,本书的出版做了这样的安排:本书绪论以《读不懂毛泽东,理不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为题,详细回顾了学界相关问题研究的学术发展和成果,理清了本书进一步开展研究的学术前沿问题,并对本书涉及的内容作了总结性概括;对拙著《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的所有章节则全部收入,但为尊重历史和学术规范,除对个别字、词因印刷错误作了修改外,没有作任何文字和内容上的改动;新章《遗产与超越》则阐述了我最近十年在该领域的主要研究心得;本书结束语,则论说了“只有农民自己能够代表自己”的观点。最后,本书附上了全书的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提要。本书的出版,企望通过总结毛泽东领导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的历史经验教训,能对进一步推动“三农”问题的深入研究和中国走出目前的“三农”困境有所裨益。

[1]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65-167页。

[2] 郭书田:《中国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历史回顾用项经验教训》,《当代农史研究》,1996年第1期。

[3] 龚育之:《新" 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5] 谢茹:《新中国农地制度述略》,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2、64-65页;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3页;高化民:《农业合作化运动始末》,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197-303页。

中东问题论文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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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寒溪.东盟地区论坛的效力评估――一种理性主义的视角[J].外交评论,2008(5):93-94.

[6]张云.国际政治中“弱者”的逻辑:东盟与亚太地区大国关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66-69.

[7]肖欢容,朱虹.参与、接受与建构――以1997―2005年中国参与东盟地区论坛的规范建构为例[J].东南亚研究,2009(4):40.

[8]魏玲.小行为体与国际制度――亚信会议、东盟地区论坛与亚洲安全[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5):99.

[9]门洪华.东亚秩序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91.

中东问题论文范文3

十年前,我在拙作《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的前言中曾说:“研究毛泽东,不探讨中国的农村与农民问题;研究毛泽东时代,不认识这个时代的农村经济体制变革与农村经济发展……就难以准确地把握毛泽东这位现代中国的历史巨人”[1]。然而,十年后的今天,面对当前严重的“三农”困境,我更愿意说:读不懂毛泽东,就理不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农民大国,素有“中国的问题就是农民问题”的说法。1997年,中国改革出版社出版了汤安中教授的一本专著,书名就叫《读不懂农民,读不懂中国》。作者饱含深情的写道:“中国的无论哪一件、哪一桩风云大事均离不开‘农民’这个‘源头活水’”,故书名“颇合中国国情”[2]。中国与农民的这种“鱼水”关系使农民问题始终成为中国历代社会精英施政问学的焦点,作为一生始终站在“不断革命论者”立场上的革命家,毛泽东所追求的救国救民的宏伟志向,首先便是以解放中国广大农民为目标。毛泽东出身农民,一生关注农民和研究农民问题;他对中国农民的理论认识,达到了历代社会精英所没有达到的高度;他就中国农民问题所说过的许多著名论断,至今也令许多中外政治与学术精英为之倾倒或惊愕;他执着于为中国农民谋利益的事业,为解放农民奋斗不息,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富裕绞尽脑汁;他言行一致,敢想敢干,一往无前,全面而彻底地将历代中国社会精英所追求的“大同”理想付之于实践,成就了历代统治者想做却始终没能做的空前事业,同时,其实践结果的最终失败则彻底打破了他们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社会空想。毛泽东在农民问题上的理论认识和丰富实践,为我们今天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与借鉴,即使其“沉重的教训”也给中国农民问题的出路昭示了新的契机。可以说,毛泽东对中国农民的认识和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思路,集中了同时代的中国社会精英在此问题上的全部正确和谬误,并深深地影响着他的后来者。也可以说,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认识农民和解决“三农”问题的结果,无论是取得的成绩还是陷入的困境,都可以从毛泽东对农民的认识和对农民问题解决的思路上获得全部的说明与启迪。当代中国的农民问题,已经深深地打上了毛泽东时代与毛泽东个人思想的烙印!所以,研读毛泽东,是研究当代中国农民问题的重要内容;读懂毛泽东,是理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和“三农”困境的一把钥匙。

然而,要读懂毛泽东,确实是件万分困难的事情;不仅要读进去,还要能读出来。世人解读毛泽东,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已有七八十年的历史。期间,时事变幻,斗转星移,人们对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或因政治立场与人生经历的相异而认识有所不同甚至完全对立。对此,中国历史的发展似乎已经有了结论,却总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模糊难辩,事情总不是朝着善良的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发展。半个多世纪过去,中国“三农”问题再度陷入困境;当前,“三农”解结,招数难寻;这让我们深感毛泽东与中国农民这本书,我们还没有读好,还没有读懂。毛泽东有关农民的理论,超越前人,精到独见;毛泽东试图解放农民的实践,丰富生动,规模空前;理论上真理与谬误胶结,难明是与非;实践中理想与策略交融,难分对与错;更何况,无论是同时代的,还是后来者,试图解读毛泽东的人们自身也或多或少的接受了毛泽东农民理论的熏陶或影响,而成为“身在此山中”的“当局者”。那些曾经当作真理接受的理论认识,那些根深蒂固充斥着我们脑海的有关结论,如今却要加以对与错的区分,那必定是“剪不断,理还乱”。显然,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不仅难以读进去,而且更难读出来。

[1] 温锐:《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前言第1页,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

[2] 汤安中:《读不懂农民,读不懂中国》,第6页,改革出版社,1997年。

二、由“注释”回归“学术”

中国人解读毛泽东,以1978年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分成前后两个不同时期。就前期解读的背景而论,毛泽东在全党的至尊地位,经延安整风运动和中共“七大”就已全面奠定;随着天安门城楼“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声音传遍中华神州大地,随着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顺利推进,毛泽东在全国人民心目中便由人变成了神,直至“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期间,伴随毛泽东致力于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变革、投身于人民公社理想目标的实践的,是人们对毛泽东的农民理论和农村改革实践的臣服。因此,这时对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解读,表现为学术研究与变革实践同时并进,并直接为后者服务的特点。毛泽东的宏文四卷以及大量讲话稿中涉及的有关农民问题的论述和观点,不仅成了直接指导农村经济变革与农民实践的真理化身,而且成了学者们从事农民问题研究的理论依据和最终结论。从某种程度上说,新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前辈对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的研究,实际就是对毛泽东有关农民问题的论点进行精心地注释。将其概括起来,主要形成了如下基本认识:

在理论方面,认为毛泽东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农民革命与农民改造的理论,主要论点有:“中国革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压迫与剥削,是造成农民的“极端贫穷与落后”和中国传统社会几千年“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中国历代数以百计的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都是革命战争”,是“推动中国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政党”,因而“得不到先进的政党如同现在所有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使农民战争总是陷于失败,而成为历代统治者“改朝换代的工具” [1];“农民不能代表自己”,要有“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利”来“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2];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革命才发展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农民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力军”[3],他们中的贫农尤其是“赤贫”“最为革命”而充当“革命先锋”[4];作为专制制度“对立物”的平均主义是农民阶级的思想[5];农民那“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并“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6];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或小商品生产者”,作为劳动者有走社会主义合作化的积极性[7],作为私有者和小商品生产者,“表现出农民的自发倾向是资本主义”[8];他们“无时无刻不在盼望着不可求得的资本主义前途”[9],“稍微放松……资本主义倾向就会泛滥起来”[10];因此,“严重的问题”是如何“教育农民” 抛弃家庭经营的“小生产”,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即“一大二公”)道路[11]。

在实践方面,认为毛泽东半个多世纪来不断地探索解放中国农民的道路,在领导农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集体化运动等实践中,都一次次地克服了党内错误路线的干扰,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内最正确路线的代表。

上述基本观点与基本结论,都是当年教课书与主流媒体宣传的基本思想。当时,虽有被称为历史主义学派的一批学者,在注意“随时批判和清算农民意识”中,似乎展示了被认为是有别于主流认识的独特观点[12],比如,在强调小农经济是封建统治经济基础的基础上,批判农民根深蒂固“向上爬”和不断分化的“小私有观念” [13];认为农民革命的历史作用是通过迫使新的封建统治阶级向农民“作某些让步”来“推动中国历史的前进”[14];“农民本身是封建阶级”而“非革命阶级”[15],不管是造反或革命都是“非自觉的”,不会发展成为“打土豪分田产”、“打倒地主”[16]和“组织起‘苏维埃’”[17],而“只能建立新的封建统治”[18];别“忘记农民是小所有者……不代表新的生产力”[19],“本身并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是个“需要领导”和“教育”的“落后阶级”[20]。但是,如果将上述所谓“独特”观点与主流观点加以对照分析,历史主义学派除了在挖掘农民那些愚昧落后意识的程度上和对农民落后意识进行执着而严厉的批判上稍进一步外,其与当年主流舆论集中批判农民的“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教育、引导和推动农民追求集体化“政治目标”,即走向“一大二公”体制上并无质的区别。都是在证明:农民阶级是愚昧落后,不具备现代意义的革命性,即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必须通过阶级教育与阶级斗争,坚定地接受先进阶级的教育与领导;而当时所谓的接受社会主义教育和引导,实际就是要农民走“一大二公”的集体化道路——即便其有细微区别的“让步政策”曾遭到毛泽东的“反攻倒算”论的严厉批判。如果再将两者基本思路和结论与毛泽东著作中相关论述加以对照,则同样可以找到一一对应的出处,实际论述的内容也还是毛泽东论中国农民问题的注释版而已。

[1]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1939.1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4-625页,人民出版社,1991。

[2]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51.12-185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93页;此为马克思主1857年所说,也为各种教课书转用并成为大家皆知的认识。如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1840-1949)》第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3]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1939.12)和《新民主主义论》(1940.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43、692页,人民出版社,1991。

[4]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1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4页;《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第6-9页,解放出版社,1949。

[5] 洪家义:《关于中国农民战争中的平均主义思想及其实践问题》,《南京大学学报》1965年第2期;谢天佑:《对历史上的农民阶级必须作阶级分层》,《学术月刊》1964年第1期。

[6] 毛泽东:《组织组织起来》(1943.11.29),《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31页,人民出版社,1991。

[7]《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见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0册,第213页。

[8]《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见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0册,第213页。

[9]《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1931.2.8),《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92页,人民出版社,1981。

[10] 毛泽东:《的按语》(1955.9.12),《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44-245页。

[11]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66页,人民出版社,1964。

[12]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75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作者认为,以赵丽生、孙祚民、蔡美彪、翦伯赞和董楚平等著名学者实际形成了一个历史主义学派。

[13] 孙祚民:《关于‘农民政权’问题》,《史学月刊》,1955年,第8期。蔡美彪:《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14] 翦伯赞:《论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学习》第3卷,第10期,1951年。

[15] 翦伯赞:《怎样理解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文汇报》1962年5月18日。该文认为:农民虽然反剥削、反地主和坏皇帝,但不反封建制度、封建主义、地主阶级。

[16] 蔡美彪:《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17] 嵇文甫:《关于历史主人及其它》,第78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54年。

[18] 孙祚民:《对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初步意见》,《光明日报》,1961年12月22日。

[19] 孙祚民:《史学研究论文集》,第74页,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

[20] 蔡美彪:《再谈中国农民战争史的几个问题》,《新建设》1962年第11期;沙健孙:《是‘历史唯物论,还是经济宿命论’读后》,《光明日报》1964年7月15日。孙祚民:《关于中国农民战争打击封建制度的问题》《光明日报》1960年8月4日。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人解读毛泽东和农民问题进入新的时期。从“文化大革命”桎梏中解脱出来的中国人,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与打破“两个凡是”的激励下,高扬“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旗帜,对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解读也由“注释”开始回归到学术研究。198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建国党的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带头重新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打破了将毛泽东长期神化的一统局面;随着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80年代初期的全面推进、人民公社的瓦解和农村改革推向城市,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人民公社和农民战争等许多重大的理论,开始受到来自广大农民改革实践的全面挑战,毛泽东集体化运动中追求的“一大二公”目标,在学术界也普遍当作所谓农民平均主义错误,广泛受到批判[1];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战争问题的研究虽然很快由热变冷,中国农民问题和农民与商品经济关系问题以及家庭经营模式的研究,却因实践需要进一步升温,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逐渐展示了某些了新的突破。

首先,学术界对毛泽东领导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及其整个集体化运动开始出现了新的评价,打破了毛泽东“无比正确,样样正确”的神话。根据中共《关于建国党的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作的结论,即农业集体化运动存在“四过”(过急、过粗、过快和过于简单划一)[2]的错误,学术界出现了基本肯定与基本否定、部分肯定与部分否定等多种看法:或认为农业集体化运动“符合于客观需要”,“是一件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只是存在“四过”问题[3];或主张“既是水到渠成,又是重要发展”,具体的策略步骤创造性多,但目标模式是照搬苏联,不适合我们的情况,“带来很多问题”[4],或认为“基本方向正确的,但搞早了或搞急了”[5];或认为改造是正确的,但应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1955年就掀起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目标的运动,离开了中国国情,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6];有的则主张,“三大改造从根本上讲是搞错了”,当时条件下,不应该消灭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7];而对合作化运动是否必要的问题,普遍认为,以1955年夏天为界,前面是正确,后面才有错误,认为后期违背了自愿互利原则,“高级社”搞急了,更多地是靠政治手段进行;等等。但翻阅期间十年左右的研究论著,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还没有全面系统研究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的论著问世,只有阶段性、时期性和具体问题的研究成果,导致对毛泽东所领导的近半个世纪农村经济改革的研究,是一种前后割裂式的与前后缺少逻辑联系的研究;二是因研究的前后割裂导致了研究对象的不可比性,得出前后自相矛盾的结论:似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是孤立的,他在人民公社运动问题上所犯的错误,似乎与他在根据地时期或合作化前期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措施没有承传关系与逻辑联系。

其次,农民、农民意识和农民革命作用研究上的深化与某些突破,这方面经济史和古代史学界着力最多。他们的相关研究集中在农民革命作用、家庭小农经济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和农民意识的批判等研究上。如针对长期形成的农民战争是“真正发展动力”说和农民起义“革命”说,学者们打破“暴力万能论”[8],提出了“生产力发展”说和“修理工”说,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民战争或起义只是充当封建统治的“修理工”,目的是建立“开明的新王朝”[9]。对农民意识问题的研究,针对长期受赞赏的平均主义革命性,孙叔平、董楚平等反思“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文革”的失败,认为这是“让农民的自发思想——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自由泛滥”[10],是受到或利用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导致的严重危害,是“小生产习惯势力在作怪”[11];即认为毛泽东在集体化运动中所体现的 “一大二公”追求,是农民平均主义意识或受农民平均主义意识的影响[12];肯定“农民革命”、“农民政权”和“农民革命领袖”就是赞赏农民平均主义而放弃对农民阶级的先进领导[13],等等;将平均主义视为农民意识进行批判是此时的显著内容。对于传统小农经济的认识与研究:有的认为农民战争对落后的小农经济的保护是导致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之一;或认为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基础,并以小农经济长期存在解释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处于迟滞状态[14];金观涛等用控制论系统论方法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结构,提出超稳定系统假说,认为小农经济作为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超稳定的“板结体”,从而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黄宗智则以华北小农经济与小农社会为例,提出了小农经济“内卷化”理论[15]。显然,上述研究都还是对教课书已认定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的基础”进一步解读与批判上的具体深化[16]。与此相反,白钢则提出“小农经济非封建专制国家经济基础”的观点[17]:认为小农经济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它本身不是独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它的地位和作用受当时居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制约[18];邵达生等则认为,小农经济称为封建专制国家的“剥削基础”更为准确[19]。非常清楚,由于中国农村改革的深入,重新认识农民和农民家庭经营,重新认识农民阶级的作用和农民意识,已是中国社会实践的迫切需要。尽管还没有看到对农民家庭小农经济进行系统研究的专门论著,但“小农经济”为“封建经济基础”论的坚冰已经打破。反观当时的中国现代史与党史学界,翻阅期间上述学科近十年的学术成果,传统思维似乎还是陈陈相因,急需理论的引入、更新和运用的创新。

[1]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90年,第2期,第90页;毛磊等:《对平均主义界说的若干理论思考》见《江汉论坛》,1990年,第3期,第27页;《中国的平均主义》,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页。

[1] 毛泽东:《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1921.2.8)《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92页,人民出版社,1981。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18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

[3] 胡绳:《中国共产党七十年》,第33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4] 龚育之:《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5] 薛暮桥:《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求是》19889年第1期。

[6] 林蕴晖:《变变土地改革后的主要矜持和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2期。

[7] 参见之恺:《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综述》,《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1997年联合增刊,第69页。

[8] 董楚平:《农民战争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浙江学刊》1980年,第1期。董楚平先生是这一时期研究农民战争与农民平均主义中着力良多的著名学者。他在1979-1983年间,先后在《历史研究》、《光明日报》等重要刊物上发表了17篇论文,

[9]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和《农民战争特殊规律控浅》(《求是月刊》1981年第2期)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1979年10月23日。

[10] 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

[11]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12]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13] 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

[14] 参见蒋大椿:《改革开放以来史学领域理论研究》,《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4期

[15] 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 页。

[16] 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1840-1949)》第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

[17] 这种见解在视农民家庭小农经济为封建经济基础时就已经出现,其代表就是20世纪初期的乡村建设派,在国外,则有舒尔茨、张五常、赵冈等人的观点。

[18] 白钢:《小农经济不是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学术研究》1984年第1期。

[19] 邵达生:《是经济基础还是剥削基础?》见《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集刊》第三集;谢天佑:《封建社会再生产和农民个体经济的历史地位》,《上海师大学报》1980年第2期。 三、为释疑而入,却负重难出

我开始研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正是前述的由“注释”向“学术”回归的80年代初期。那时,我大学毕业留校(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任教不久,对前述学术界关于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研读的成果与结论,自然敬重有加,全盘接受。尽管我生性愚钝,学习起来也是生吞活剥,囫囵吞枣,但在死记硬背传统观点与结论上则是循序见进,逐步印入了脑际。这些我在学生时代全盘接受过来的基本认识,是我作为一个史学研究的新兵进入所谓的“学术殿堂”的起点。当年,受农村经济改革大潮的吸引与驱使,也限于个人经历和知识水平,我在重新审视自己平生所学并寻求研究选题时,视线本能地聚焦于生我养我的乡村和改革开放中充满活力的中国农民。

当时,我任教中国近现代史课程,理论界尤其是史学界有一种似乎不容置疑的定论:即认为人民公社运动是农民平均主义的产物,毛泽东的“一大二公”追求是农民平均主义意识的反映或受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这令我非常纳闷:在我从孩童到大学时代的20余年的记忆中,当年,中国农民正是在大批特批农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中被赶进集体化和人民公社的;现在广大农民冒死瓦解了人民公社,怎么又是“一大二公”集体化运动的始作俑者呢?这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怎么都打在老实巴交的农民身上?这个问题刺激我进一步思索:平均主义到底是不是学术界所认定的“农民意识”或“农民主义”?古代农民抗暴起义追求的所谓“平均主义”是不是广大农民的追求?中国现代革命中的重新平分土地是不是农民的思想与主张?如若不是,那农民的思想意识与主张到底是什么?平均主义意识又源自何处?回答这些问题不能凭空说理,作“纯理论”上的论证,必须借助具体历史事件的考察与分析来得出结论。对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教学工作的我来说,要选择具体历史事件,自然想到自己比较熟悉的毛泽东与农村经济变革的理论和实践。这一事件历时长达半个世纪,资料丰富且被大家所熟悉,对它进行考察分析将能很好地解答上述疑问;由此我开始进入毛泽东与农民问题或农村经济变革的研究。我的研究从小处着手。首先思考的是:平分土地(平均主义思想的表现之一)为核心的政策(包括平分土地时的“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政策)能否保护中农乃至富农?如果不能,那么中农与富农自然就不会赞成平分土地,那也就不能说平分土地是农民的思想,至少不是所有农民的思想。进而思考:农民阶级中究竟是哪个阶层且大致有多少人是赞成平分土地的?自然又必须对毛泽东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进行研究分析,思考当年农村的阶级划分标准与农民政治态度存在如何关系?“劳动”与“不劳动”、“剥削”与“不剥削”能否正确区别?实际执行中又出现哪些问题?存在哪些局限?如何正确理解毛泽东农村改革中的阶级路线?接下来,就涉及对农民与农民家庭经营的总体看法和认识:农民家庭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农民家庭经济与现代化的关系到底如何?长期批判的农民自发倾向应该如何看待?集体化运动的错误只是时机与快慢问题吗?恢复农民家庭经营真是历史倒退?还是限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暂时性政策呢?等等;正是这许许多多的未知亟待探索的强烈刺激,使我逐渐和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研究结下难解之缘。

1983年,我带着几个学生,先从毛泽东推动农村变革的大事记做起,撰写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中的几个问题》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为“限制富农”说质疑》两篇文章[1],作为会议论文提交给当年5月与10月召开的学术会议,这是我尝试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处女作。虽然,这两篇不象样的会议论文在观点的完整性、论述的层次性和写作方法与水平上都存在许多缺陷,但我当时自以为,所依据的论据是充分可靠的,所论述的观点也是站得住脚的,而且有自己的创见。然而,这两篇文章都没有得到权威专家学者的支持和认可,投出的文稿也“泥牛入海无消息”。到1984年上半年,十几万字的大事记完成了,并由此形成了《试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中的“限制富农”政策》和《再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中阶级划分的标准》两篇论文。而后我被送往南开大学历史系助教班进修一年,期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经济改革的若干决定》,经济改革从农村推向城市,农村改革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低和农村落后而被迫进行的说法,已由改革的实践作了明确的回答,这进一步坚定了我对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深入研读的信心。在左志远教授具体的指导下,我利用南开丰富的资料,阅读了大量港台相关论著,研读了抗日战争时期的华北农村许多资料,并利用1985年的春夏期间,在河南、陕西、山西和山东等地进行过短暂的农村考察。这使我第一次有了中国南北农村社会比较的学术视野,并以中央苏区和晋察冀根据地这两个不同时期的南北农村变革作比较,完成了《变革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一文初稿的撰写,还对前面几篇论文进行修改与充实。此后的几年中,《南开史学》、《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和《上饶师专学报》先后分别发表我在该领域从事研究的最初三篇论文,同时,又完成了《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研究之我见》、《土地革命革命时期中共地权政策的再探讨》等两篇文章。这些已经发表和还未发表的相关论文,实际已经基本形成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雏形。

1990年,我考取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第二次进入南开大学学习。在导师魏宏运先生精心指导与组织下,我的学习与研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获得了一个全新的学术交流平台。期间,我于1991年初完成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的写作[2]。在书中我就前述土地革命中有关平均分配土地、阶级划分、富农问题、查田运动问题、农村互助合作和农民的负担等等问题,在已有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心得和不同见解。1991年8月,我在南开大学参加了由导师魏宏运先生主持的华北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会议,并向大会提交了《变革农村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3]的会议论文;并将出版社会议前夕送来的《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的样书分送给与会的国内外同行交流。论文在小组发言后受到了国内外与会学者的关注和“好评”[4],同时,《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也意外地受到国外学者关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教授、著名中国现代史专家马克·塞尔顿(Mark Selden)对拙作抱有良好的印象,并给予了令我吃惊的评价,他希望我能同意将该书在美国翻译出版[5]。这是我参加这次会议的最大收获,也是我多年的研读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受到关注的开端。随后,我在《南开大学学报》、《抗日战争研究》、《江西师范大学学报》、《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等书刊上又先后发表了《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研究再探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地权政策转变的再探讨》、《变革封建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略论晋察冀边区的土地变革运动》等论文,完成了《平均主义与改造农民:试论毛泽东在中国农民问题上的根本性失误》和《社会心理与高潮迭起:试论农村集体化运动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等论文的初稿,并参加了我的导师魏宏运先生主持的国家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三四十年代的华北农村调查”的冀东农村社会调查。冀东农村调查,是我真正亲近北方农村乡土,走进北方农民的土屋小院,坐上乡村大炕头;北方农民的敦厚勤奋、朴实好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期间,我还先后到河南、陕西、山东等地做了短暂的农村考察。这些农村调查与考察,使我的研究走出了原有的狭小区域,为完成学位论文(即努力全面系统准确地评价毛泽东半个多世纪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变革的历史)奠定了基础。我在南开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于1993年夏天回到我曾经学习与工作过的江西师范大学工作,并在1994年春夏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的增补与修改,以《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6]为题,交由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于1995年正式出版。

[1]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于1983年5月和10月提交给在九江市和新余市召开的党史研究学术研讨会。

[2] 后来于1991年4月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

[3] 该文根据1985年在南开大学进修期间撰写的初稿修改而成,于1991年提交在南开大学召开的中国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在小组会发言。会后主要内容收入大会论文集《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中国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全文发表于《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4期。

[4] 内田知行:《第二次中国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观感》,见(日)《中国研究月报》,第528期,(1992年2月)。

[5] 该书会后经马克·塞尔顿(Mark Selden)教授的努力,于1994年由艾平和张秋成两位先生完成了书稿的全部英文翻译与校对工作,并以《A Study of the Land Revolu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为题,在(纽约)《Chinese Economic Studies》1994年第5期、第6期和1995年第1期将全书逐一连载发表。

[6] 该学位论文经修改后于1994年夏天交由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9月出版。

拙著《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是我十余年研读毛泽东心得的一次总结与提升,并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表达了自己一孔之见:

首先,拙著以《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为书名,将毛泽东半个世纪左右(上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直到他的逝世)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变革的实践,划分为两个时期(土地改革时期和集体化运动时期,以195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界)四个阶段(走向变革阶段:1919-1927;土地改革与废除农村封建生产关系阶段:1927-1953年春;走向“一大二公”阶段:1953-1960年;执著空想模式与继续探索前进新途径阶段:1961-1976年),进行系统而全面考察,从而将毛泽东农村经济变革的“理想与实践”“逻辑”为“按照他的设计和理想前进”的一个整体(拙著前言第1页)。当时,毛泽东逝世已经近20年了,他推动的农村经济变革,在毛泽东及他之后的时代都是那么的惊天动地;可是,全面系统研究毛泽东一生推动农村经济变革的专著却迟迟没能问世(至少当时乃至现在我还没有看到)。在我看来,那时能看到的有关论著中,学者对毛泽东推动的整个农村经济变革的研究,均局限于不同时期或阶段的分析与考察,缺乏系统考察、全面分析与整体把握,总是把毛泽东的理想目标与策略调整、或把理想追求与战略退却混为一谈,似乎毛泽东总是在不断改正错误接着又重复错误;导致不仅研究对象毛泽东的行为前后矛盾,而且研究者的“事后诸葛”也是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拙著是在近十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整体性综合研究,避免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误区,将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概括为:“有时循序渐进,甚至以退求进,有时高潮迭起,一个紧接一个;理想与历史契入现实,阶级斗争相伴始终……现实曾校正过理想,理想因此却变成了现实,历史树起了时代的丰碑;理想曾也发展为空想,空想又左右过现实,历史因此陷入‘停滞与徘徊’。功业也辉煌,失误也重大。辉煌的功业推动了历史的进程。重大的失误酝酿了新的历史性变革。”(前言第2页)它将毛泽东策略艺术的高超与目标模式的错误区别开来,对毛泽东推动农村经济变革实践,不管是正确还是错误,其前后的继承与发展都清楚而协调地展现在两个时期、四个阶段之间。

其次,拙著就农民和农村经济相关的理论问题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如,以农民家庭为载体的小农经济,始终具有“自发‘竞争’的天性,也可以与商品经济共存,并在其中得到发展与改造”(第9页),它具有“自发竞争、适应和转化功能”,“本质上是一种动态经济和开放经济”(第3页),“表现了他们那脱贫致富的强烈要求和敢于面对市场,走向市场的勇气”(第107页);“中外古今的历史证明,家庭承包并不仅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决定,更重要的是受农业劳动本身的特点所制约,是由农业中家庭个体经营形式本身具有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决定的。它对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具有较大的宽容度,既能适应于手工劳动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又不完全排斥实行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先进生产方式。通过市场这一纽带,它可以适应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走向社会化。”因此,“告别‘大呼隆’的时代,农民决不会感到寂寞;农业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农村经济的专业化、集约化,也不再需要通过人为的合作化集中土地或人为地将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那只‘看不见的手’绝对会比人为主观的‘手’调节得更为恰当,农村经济则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第265页)。农民的私有性与革命性、农民私有者与劳动者的创造性都是不可分的,但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到毛泽东,“对农民作为私有者和他的私有性的认识”都“存在片面性”,因而在实践上“导致对农民利益的忽视和对个体农民的仇视”(第124页);在封建特权横行的社会里,农民“从来就难有机会在公平的市场中参与竞争,倒是长期深受官商勾结之苦,只能困缩于小块土地上挣扎度日。毛泽东对下层贫苦农民一往情深,立志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殊不知,农民长期不是苦于自己的小私有,而是苦于他们作为劳动者遭受的超经济强制,劳动产品得不到保障,苦于不能用自己的劳动和产品参与正常的公平竞争”(第9页)。“农民既不是天然的社会主义者,也不是天生的平均主义者”(第186页);平均主义只能为“下层贫民所接受”而“必然受到广大农民基本群众的抵制”(第7页);集体化时代,中国社会精英大批狠批农民的“自发倾向”并驱赶农民进入集体化,导致巨大失误后又反诬农民为平均主义者,这不仅是对农民主体的“一大误解”,而且是对农民几十年“忍辱负重,作出巨大牺牲的最大不公”(第183-184页)。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就是抛弃“社与资”、“公与私”、“大与小”的无谓争论;实行“劳动致富,共同富裕”,“不是收缴有钱人的钱袋子,而是让贫苦者也有自己的钱袋子;不是消灭有产者,而是让全体人民都成为有产者”(第263页)。同时,要推动“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农村”,正视“农民的负担久减仍重,传统的重农政策急待更新,行政权力仍以它强有力的影响干预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城乡市场的形成,官商结合的阴影犹存……农民渴望平等竞争的权利与法律的保护,呼唤代表自己的组织(第267-268页)。

再次,拙著在肯定毛泽东领导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许多正确策略政策和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通过大量具体史实论证,对毛泽东农村经济变革在各阶段的一些具体政策的评价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比如:关于毛泽东的农村阶级路线问题,不仅30年代初期对“地主、富农和中农成分的划分”“明显地存在严重的问题”(第25页),就是到50年代的土改中,对从事经营“做指挥管理工作而不直接参加农业体力劳动的富农,其成分的归属问题,因受到当时条件和认识水平的限制”,最终也没有能得到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表面涉及的只是富农的阶级成分问题,但实质上是怎样正确认识“剥削”与“劳动”的内涵的问题;它在当时虽无“大的不良影响”,但对土改后农村经济发展中“正确认识多种经济形式共存,正确把握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实践上与理论上将引发更为深刻的问题”(第30页);而所谓“联合中农”的问题,实是“依靠贫雇农在农村中的权威,掀起火热的阶级斗争,达到团结中农,这才是毛泽东联合中农政策中更为确切而实际的内涵”(第34页);对依靠贫雇农“可能导致的盲动错误”,“史学界却长期不敢正视这个问题,以致解放后也长期未能吸取下层贫苦农民说了算的经验教训”(第37页)。关于平分土地与富农问题;论证了平分土地的前提是没收一切土地,“不然,政府凭什么去平分一切土地”;“没收土地”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但同样都采取“平分土地”,实质并没有所谓的“原则的改正”[1];它不但消灭了旧式富农,同样会损害中农的利益(第40-43页);30年代开始毛泽东确立了“地权农有”思想,但它“只是”农民在民主革命时期“打了折扣的”和“不完全的”的“土地占有权”,从法权上说存在“不严密”的“缺陷”,仅是革命策略性的“产权”,进而自然影响新富农保护问题(第60-63页);当年曾有“削弱富农”、“限制富农”、“抑制富农”等提法,“实际内容都是消灭旧式富农之意”,至多是保护新式富农(第23页);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则仅仅是实现平分土地的措施之一,不是什么“限制富农”(第45页);废除“债务问题的认识,从另一个侧面上,既体现了一个革命者的社会观,也反映了一个革命者对商品经济的认识水平”,“不能盲目颂扬”(第48页);“抗日根据地内的‘减租减息’推动了一场‘悄悄’的土地变革运动”,是“变革农村封建生产关系的另一种方式”和“全方位的经济变革”(第48-52页)。根据地农村劳动互助组织,是“战争特殊环境下”的发展经济组织形式,创造了“‘大书特书’的奇迹”,但毛泽东在总结时出现了偏差:即“脱离具体环境”、将劳动互助当作集体劳动和与生产率大提高划等号,并将之“与追求‘集体化’理想目标相联系”,这导致他后来坚信“‘一大二公’和轻信浮夸风”(第77-80页)。对于集体化运动;针对不少论著认为毛泽东1953年提出过渡总路线是战略改变的即兴而为,提出并论证了这是“误解毛泽东整个农村经济变革战略”的观点(第116-120页);针对党内不同意见最后都服从毛泽东的问题,认为不能单从毛泽东的专制武断解释,比如,“邓子恢与毛泽东的分歧”,由于他们在追求的目标模式上的“一致”性,“就不可能从理论上来影响毛泽东,而只能在毛泽东迅速推进的合作化运动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了”(第130页);针对史学界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以1955年夏天为界,肯定前段,批评或否定后段,重点是批评后段的急躁冒进错误”的基本看法,认为“如果仅按急躁冒进错误来认识问题,上述阶段的划分是正确的,要是只允许从传统的集体化模式和姓社姓资的思维方法来评判这段历史,那么史学界的上述看法也无疑是可以理解的”;但“把集体化(或合作化)运动分为前后二段来加以肯定和否定,是根本不科学的,与毛泽东的原意是相违背的,既不能说明历史,也不能解释现实”;集体化运动的失误,绝不是一个急躁冒进或快与慢的问题(第140-141页);针对学术界将集体化运动的失误归咎于农民平均主义,通过对当年激烈阶级斗争形势下整个农村社会心理的分析,详细论辩这种观点的错误和导致亿万农民“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认为“人为地滥用政治斗争与阶级斗争,社会缺少基本的民主与法制”,才是导致集体化运动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187-194页)。

上述这些个人的观点,体现了我当年在解读毛泽东与农民问题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但它仅仅反映我那时为读懂毛泽东所作的主观努力,浅陋之处自可想见。在当年的论文答辩与书稿完成之后,书中涉及的许多还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始终在脑海中辗转。比如:书中区分了“农民主体”和“革命先锋”两个概念,深感学术界简单将部分赤贫农民的意识视为整体农民意识的不妥,但没有对农民进行阶层或层次区分,更没有对农民主体及其意识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论证;面对学术界那基础深厚又颇具权威的农民问题的基本理论,要重新对农民的意识及其追求进行论证,更感到束手无策,力不从心;因此,也没有去探讨农民所“呼唤”的“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和只有自己能够代表自己的问题。还比如,论证了农民家庭经济具有的自励、适应、转化功能和开放性,但缺乏实证性的分析;对传统租佃制度和农村民间借贷问题则缺乏从理性上进行基本的研究。又比如,提出了中国历代的民变、民众暴动造反实际上不能称之为农民战争、平均主义不是农民意识的观点,但缺少全面的、历史的深刻论证;在讨论平分土地与土地农有问题时提出了“法律产权”问题,但当时还没有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来加以认识;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关涉进一步推进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研究的重大问题,也是重新认识农民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后来都成了我继续进一步研究的所选课题[2],然而,当拙作交付出版时,我不仅没有感到如释重负,而是有一种疑虑重重,负重而出的感受。

[1] 毛泽东曾说:“没收土地”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这是一个原则的改正”。见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40页。

[2] 《是农民平均主义?还是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等论文,出版了《劳动力的流动与农村社会经济变迁——20世纪赣闽粤三边地区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四、重新读进去,努力读出来

拙著出版至今已近十年,中国传统的农民问题以“三农”问题的新形式出现,受到全国上下的关注,学术界对农民问题的研究也推陈出新,成果斐然;虽然相关研究主要偏重于当前农村现实中的问题,但直接关涉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研究的仍然不少,至于间接关联的问题则更多。如有关农民意识,农民是不是平均主义者的问题,关于重新认识农民家庭经济问题,关于农民自我组织的问题,关于合作化运动的评价问题等等,都是期间重要的研究课题。

首先,关于农民意识的特别是所谓农民平均主义问题的研究,则还是传统观点一统天下,认为小农经济下的农民,“精神麻木,因循守旧甚至封建迷信,信天由命”[1];“多数人都对新的生产技术的功效表示出怀疑、排斥、恋旧和冷漠等态度”[2];“作为封建生产方式的消极代表,农民没有力量超越……经济上的绝对平均主义……为毛泽东晚年错误思想提供了活动的舞台”[3];“农民平均意识即平均主义”[4];农民的“平均主义是小农经济的产物”,“平均主义思想源远流长……‘公’、‘平’的观念根深蒂固”[5];“农民天真地要求与统治阶级平分社会财富”,并发展为“平均主义的分配期望和价值观” [6];“只要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依然占优势地位,农民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思想就必然会冒出来并左右其行动”[7];“普通农民最为欣赏的自然是绝对平均主义的作法”,土改“强化了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农民把“合作化当成了‘合伙平产’……实现绝对平均主义理想的第二次土改”[8];建国后平均主义的“严重危害”,也被认为是“清楚地看到了……农民意识的严重危害”[9]。显然,平均主义为农民主义或农民意识等传统认识,已经深入社会的骨髓,需要进一步加以澄清。

其次,对农民家庭经济的重新认识,秦晖、孙达人、武力等著名专家有了重要的创新,如孙达人认为:“中国传统文明的基础是个体农民奠定的,以中国农民和精耕细作农业为标志的封建主义其实是更典型的和更先进的”[10];秦晖认为:“家庭经营在农业这种特殊产业中具有特殊的适应能力”;即使传统经济“也很少是所谓‘自给自足’的,物流与劳务流在传统时代也可以相当发达”,而“如今‘小’农早已不能作为‘传统农民’或‘农民落后性’的同义词”[11];武力等则认为:“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小农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中农化而不是两极分化……小农经济、市场调节与工业化可以并存”,可以“接受能够提高收益的新技术的”[12]。但传统的认识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孤立的、分散的、守旧的、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是无法保证庞大的国家工业化对农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的”,“对传统小农的改造势在必行”[13]。作为封建生产方式的消极代表,农民没有力量超越政治上的皇权主义和经济上的绝对平均主义……中国几千年同封建主义共生的小农经济,对毛泽东政治上长期“左”的错误思想,有更深广的影响……为毛泽东晚年错误思想提供了活动的舞台[14]。它“不可能‘致富’”,“不可能是‘产业’,不可能‘经济’”;“分散或合伙经营农业没有重大不同”;“农民家庭经营是不能减少农民的”,也“不可能走上‘致富’的路”;“农民仍然是个封建阶级,因而他本身并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农民确实不具有“一大二公”式社会主义性质——引者)[15];市场化对中国亿万小农家庭将是一场浩劫,会催生社会大动荡,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农民的能力取决于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控制权;小农经济即现在的农民家庭经济“逃脱”不了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的牺牲品“规律”;“农村集体的崩溃和重新获得自由对农民未必是福音”[16]。显然,以“救世主”或“贵族式”的眼光俯视农民,敌视或蔑视农民家庭经济的观点与意识真乃挥之难去。

再次,关于实现农民自我组织的问题,也是近十年农民研究中的热门话题。杜润生先生是一位长期从事中国农村改革理论研究和直接参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的农民问题专家。他在农村改革初期就注意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民自我组织对农民的重要性;80年代中期,他曾给邓小平同志建议恢复农民协会[17],认为“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政府听不到他们的诉求。工人有工会,要允许农民成立农民协会,使农民依靠它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18],并一直呼吁让农民组织起来;陆学艺、郭书田[19]、陈锡文、迟福林[20]、于建嵘[21]、李成贵[22]、盛洪[23]、赵立刚[24]、党国英[25]、蒲文忠[26]、程同顺[27]等都持相同观点,认为在政府政策决策过程中没有农民的声音是造成“三农”困境的重要原因,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解决农民组织化的问题,改变农民弱势群体的地位,他们都主张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民组织,以提高农民对资源的控制能力、社会行动能力和利益表达能力。当然,相反意见也很多,如有学者认为:农会是一种“革命组织”,会对社会秩序产生破坏,农民组织也可能被人利用[28],或担心农民组织演变为“社会运动”,威胁现有政权[29],或认为中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也不能孕育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即便付诸实施,也会“沦为公权行使的一种方式”,建立农会不仅“尚早”,而且可能“引发社会冲突和动荡”[30];或从现实操作性角度提出建立农会在当下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31];或认为在“当前农民的原子化状况没有得到改变的情况下,建立农民协会可能不仅不能维护农民权益,而且会加重农民负担,进一步恶化农民的处境”[32];等等。因而,反对农民建立自己的组织。应该说,尽快让农民实现自我组织,无疑切中了当前农民问题的要害;而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和对目前我国工会等民众社团组织的现状及其社会作用的评估指数,持相反观点的一些意见也不无道理;至于现实社会最终没能接受让农民实现自我组织的建议,主要是因为没有准确认识谁是农民的主体。由于中国历史学家眼中的农民战争史研究思维所致,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农民就成天然的“造反者”、“革命者”,是暴民、乱民和刁民,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愚昧落后,总是被人用作“改朝换代的工具”[33];因此,乡村干部怕农民,城镇市民怕农民,知识分子怕农民,政治精英也怕农民;持农民组织论观点者也没有能破解几个似是而非的农民组织危险论的观点。这样,九亿农民就不被允许有自己的组织。所以,理论界急需对众多的农民群体做出具体而实事求是的整体分析与阶层分析,区分谁是农民的主体,认清农民主体是社会建设者与社会稳定力量,还是社会破坏者与社会动乱因素,纠正对农民群体认识的误解,转变长期形成的农民观。

[1] 陈庆立:《中国农民素质论》,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年版,第85页。

[2] 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8、129页。

[3] 李锐:《李锐论说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8-190页

[4]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93页。

[5] 张侃、徐长春:《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6页。

[6] 李小平:《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105、133页。张侃、徐长春:《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6页。另参见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

[7] 李小平:《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3页。

[8]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6、153、154页。

[9]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9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

[10] 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试探我国历史发展周期》,第85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11] 秦晖:《“小农经济思想”的帽子不能乱扣》,《世纪中国》2001年4月4日。

[12] 武力、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338页。

[13] 谢茹:《新中国农地制度述略》,第36、38、42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4] 李 锐:《李锐论说文集》,第188-19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5]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9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

[16] 潘维:《农民与市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0、132、399-400、145、147、132页。

[17] 肖 瑞、李利明:《农村土地变迁之路》,《经济管理文摘》2003年第2期,文章提到小平同志的回答是:“成立一个农民协会的意见可以考虑,这样吧,我们看三年,真的需要即可筹办”。

[18] 杜润生:《我们欠农民太多》见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序一》,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6月。

[19] 郭书田、陆学艺:《解决“三农”问题的十条建议》,载《中国经济时报》,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5月

[20] 王景新:《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农民组织发展——中改院改革形势分析会观点综述》,见《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报》,总第491期。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年5月

[21] 于建嵘:《我为什么主张重建农民协会》,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3月。

[22] 李成贵:《中国的二元结构与“三农”困境》,见《古今农业》2003年,第4期。

[23] 盛洪:《让农民自己代表自己》《经济观察报》B2版,2003年1月27日

[24] 赵立刚:《建立农民协会的必要性及相关问题》、《从多重视角看建立农民协会之必要性》等文章,见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2003年3月1 2日

[25] 党国英:《相信农民甚于相信政府》,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2003年3月1 2日

[26] 蒲文忠:《让农民组织起来--兼论转型期社会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原载:中国改革论坛, 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7月。

[27] 程同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11月11日

[28] 于建嵘在《我为什么主张重建农民协会》一文中提到学者们的三种担忧:“农会最好不要搞,因为这种革命组织对社会秩序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如果成立了农民协会这种群众组织取代基层政权将带来更多的问题,比如谁提供必要的农村公共物品,谁承担国家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实行等等”; “成立了农民协会,被坏人利用了如何办?”。见《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3月1 2日

[29] 署名“一通”的网友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社会组织与社会运动》

[30] 见李剑宏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中国能孕育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吗?》

[31] 见袁方成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

第四,关于合作化运动的研究,虽然也取得了不少新进展,比如,“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即使不是‘杜撰的或误认的’”,起码也是被“不恰当地扩大了的”;当时农民“只可能”存在“自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急于推进合作化运动的毛泽东是“使用经济、政治和行政三大杠杆顺利地将农民群众的个体生产积极性‘引导’到互助合作的道路上来”的[1];有的认为合作化运动要解决的正是农民最缺少的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2];具体的策略步骤虽多有创造性,但目标模式是照搬苏联,不适合我们的情况,“带来很多问题”[3]。但综观全面,认为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具有解决经济发展和消除两极分化以及广泛的“人民性”与“历史合理性”[4]的观点仍然占据主流;合作化运动只是过急、过快、过粗、过于单一的“四过”框架还没有实质突破[5];甚至有的还仍然将其夸大为“对传统的自给自足的、保守的、自我封闭的小农思想意识的有力冲击……对于中国农民的思想教育,却是空前的”;对农民“是一次难得的教育机会” 和“伟大胜利”[6]。对这样一个关系到准确评价毛泽东推动的农村社会经济改革和正确认识与深化当前中国农村改革的重大问题,史学界的研究还真是任重而道远,本质上同样涉及如何正确对待农民的问题。另外,我在拙著中论及的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改革中的富农问题,在最近出版的许多论著中,因没有把握共产党关于树立农村“贫雇农权威”和政策确定或允许“重新平分土地”(“大多数人要求即可重新平分”)等主要生产资料对富农、中农的实质影响,而空谈对中农乃至富农的所谓保护问题[7],都显然是不准确的。我对上述问题的观点,早在拙作中已作了明确的表述。

在学术研究不断深入的同时,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和“权力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杂糅并存,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出现了许多严重不协调的音符;处于体制外的农民,受到来自“计划”与“市场”、“权力”与“竞争”的双重挤压,农民问题以“三农”困境的方式浮出水面:农民负担久减难轻,劳力转移路障重重,农民增收步履艰难,农村生态遭遇空前挑战;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规模经营与产业调整中日益萎缩、乃至丧失,农民的土地等财产权益在虚置泛化中流失以至于失地失业、甚至失居,农民的国民地位待遇乃至基本人权都得不到尊重,农民与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享受无缘……市场的公平似乎对农民例外!尽管全国上下都十分关注“三农”问题,中央对“三农”问题更是一贯十分重视,农民减负问题、劳力转移问题、税费改革问题、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农民增收问题、民工工资问题、土地保护问题以及征地与种粮补贴问题等等,个个都有党政领导乃至中央最高领导亲自关注;2004年,中共中央在十七年后重新以“三农”问题颁布“一号文件”,农民问题进一步受到空前重视。但是,农村干群矛盾和“三农”前景仍然不容乐观。伴随“三农”困境,引发社会民众以至农民对毛泽东的重新评价,“毛泽东热”悄然兴起,持续升温。对此,被传统农民观束缚的人们认为,这是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的反映;农民意识与农民组织危害社会稳定的观点也颇有市场。现实的问题要求学术界对中国农民、农民意识和农民问题作出更为科学的阐释,重新深入研究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也有了新的内容和要求。

回顾与学习学界同仁相关学术成果,追踪农村社会改革与发展面对的新问题,顺应时代对学术研究的新要求,是我尝试重新研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基本路径选择。如上所述,在进一步解读毛泽东与农民问题和当前“三农”问题的研究中,所涉及的全部问题都关系到如何重新认识和正确对待农民与农民家庭经营的问题,要解答农民的“毛泽东热”是否农民留恋毛泽东追求的“一大二公”?研究缓解“三农”困境途径应不应该让农民组织起来,则要从对众多的农民群体做出具体而实事求是的整体分析与阶层分析、弄清谁是农民的主体和农民组织是否危害社会稳定做起;对农民意识“危害论”和平均主义为农民主义的传统认识,则要从历史与理论上加以澄清;而对以救世主或以贵族式的眼光俯视农民、无视或敌视农民家庭经济的传统意识,则要分析它为何总是挥之难去;等等。如何解答?如何弄清?又如何澄清?如何挥去?这些问题,则是我最近十年来期望进一步努力读出来的重要内容。在此期间,我十分感谢国家社科基金先后两次给予我的研究课题立项资助,使我能够以20世纪百年来的历史为时段,以曾是中央苏区的赣闽粤三边地区农村社会为个案,继续对中国农民与农村经济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通过这些资助和学界同仁们的鼓励和支持,我在该地区农村进行了多达近300天的社会调查研究,发表《清末民初赣闽边地区租佃制度与农村社会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是农民平均主义?还是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等论文,出版了《劳动力的流动与农村社会经济变迁——20世纪赣闽粤三边地区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等专著,使我对中国农民和农村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本书的《遗产与超越》一章中,正是在已有上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就前述学术回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分节展开专门的讨论:以“闪烁而耀眼的遗产”那“抹不去的记忆”与现代“三农”困境前后比较,阐明了“毛泽东热”是农民对社会公正的渴望,而非对“人民公社”的留恋;通过历史地、多层次、多角度地对谁是农民主体的问题探讨,分析了农民的主体在以下层或上层为导向,将产生不同的社会作用,论证了农民主体不仅是社会建设者,而且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力量,回答了当前中国农民能否真正实现自我组织的问题;通过农民本质属性的探讨和毛泽东平均主义思想探源,论证农民不是平均主义者,而是平均主义的“克星”和“一大二公”体制的瓦解者,而打造平等与公正,走出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的阴影则是中国社会的应然选择;通过农民家庭经营所具有的自发激励功能、灵活适应转化功能和连接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基因分析,进一步深入论证了它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和“非均衡”发展的经济经营模式,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小规模农业向与不同时期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适度规模农业发展,因而也能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转型,是适宜的因而也是先进的生产经营模式;指出“私”无罪,“小”无碍,农民家庭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活水源头”;应善待农民家庭经营,让农民从“无产者”回归“有产者”,培育农民成为市场主体。最后,本书在结束语中认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已经确认:自己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中国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与实践者。然而,对九亿农民群体来说,则只有农民自己能够代表自己;执政的共产党人只有让农民也能自己代表自己,才能听到来自农民的声音,知晓包括九亿农民在内的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利益与要求,并将其综合与融入执政的正确决策与实践之中,真正实现对全国广大人民利益的全面代表。而在本绪论中,我力图对学术界长期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进行较为全面的回顾,寄望能将本书研究的内容推到新学术的前沿。这些都是我为努力读出来所作的尝试。

我自知生性愚钝;虽历经20多年孜孜以求于青灯黄卷之中,频频奔走于山村田埂之上,虔诚求教农夫于村舍田野之间,然谨呈于您面前的《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与农村经济问题》一书,仍然难免显得粗糙和浅陋。只是因在拜读了拙著出版后的近十年来学术界有关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和当前“三农”问题的研究成果时,愚以为十年前我在拙著中所讨论的问题仍然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所阐述的主要论点也并没有过时;同时,拙著当时没有重视或没能深入讨论与研究的重要问题,现在学界已有了许多新的突破,我自己近十年在相关方面的研读也有些新的心得,便产生了出版本书以向读者同仁进一步表达求教之忱。为此,本书的出版做了这样的安排:本书绪论以《读不懂毛泽东,理不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为题,详细回顾了学界相关问题研究的学术发展和成果,理清了本书进一步开展研究的学术前沿问题,并对本书涉及的内容作了总结性概括;对拙著《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的所有章节则全部收入,但为尊重历史和学术规范,除对个别字、词因印刷错误作了修改外,没有作任何文字和内容上的改动;新章《遗产与超越》则阐述了我最近十年在该领域的主要研究心得;本书结束语,则论说了“只有农民自己能够代表自己”的观点。最后,本书附上了全书的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提要。本书的出版,企望通过总结毛泽东领导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的历史经验教训,能对进一步推动“三农”问题的深入研究和中国走出目前的“三农”困境有所裨益。

[1]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65-167页。

[2] 郭书田:《中国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历史回顾用项经验教训》,《当代农史研究》,1996年第1期。

[3] 龚育之:《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4] 谢茹:《新中国农地制度述略》,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2页;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3页;安贞元:《人民公社化运动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5] 谢茹:《新中国农地制度述略》,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2、64-65页;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3页;高化民:《农业合作化运动始末》,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197-303页。

中东问题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毛泽东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首先完成于毛泽东。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第一个理论成果,毛泽东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理论体系就是理论的内在的有机联系、系统组合。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它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思想基础;二是有明确的理论主题作为研究对象;三是多方面展开和系统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毛泽东在这三个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理论成果。

一、在中国共产党内,毛泽东最早举起反对本本主义的大旗。最早发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号召。奠定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

理论是对客观实际的抽象,是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理论在其形成的过程中必然有一个这种认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其思想基础。这是一个理论体系形成的前提。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并毫不犹豫地高举这面旗帜投身到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之中。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运动中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就开始了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探索,就踏上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征程。但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对待马克思主义问题上还显得年轻幼稚,总体上,他们重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意义,忽视中国革命的特殊性,更不注重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中国共产党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一种是教条主义的态度,一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两种态度不是并行不悖,而是经常发生激烈的碰撞。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教条主义态度斗争并最终取得主导地位的过程,就是一个解决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过程,就是一个逐步奠定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毛泽东是伟大旗手。

中国共产党内曾连续出现一次右倾和三次“左”倾错误,尽管这些错误的理论形态和实践表现有所不同,但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上则有惊人的相似,即教条主义。尽管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强调,他们的学说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不是教义,而是方法。但是,这种教条主义的态度却在党内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直到遵义会议。正确的思想是在与错误的思想对立和斗争中产生的,当然,正确的思想战胜错误的思想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这种教条主义的态度在实践中导致中国革命接连遭受挫折,这些挫折使得中国共产党内另一部分人在思考:究竟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并在实践中逐渐树起反对教条主义、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态度,这就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科学态度。

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思想,强调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同时又没有机械地坚持走以城市为中心的道路,而是在探寻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他的代表中国革命正确方向的井冈山道路遭到了“左”倾教条主义的不屑,以至打击和排挤。他们指责毛泽东不懂马克思主义,是“狭隘的经验论”、“农民意识”,宣称“山沟里出不了马克思主义”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一方面在实践中坚持自己的正确态度,另一方面,在思想理论上反击错误的态度、阐述正确的态度。1930年5月,毛泽东为了反对教条主义,写下了著名的《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他尖锐地批评:“以为上了书的就是对的,文化落后的中国农民至今还存在这种心理。不谓共产党内讨论问题,也还开口闭口‘拿本本来’。”他认为:“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是对的。”他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这些论断在当时确实震耳发聩,这是党内最早对教条主义的公开挑战和反击。

由于当时教条主义还在党中央占据统治地位,毛泽东的呼声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觉醒。随后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又一次占据党中央统治地位,这次把中国革命弄到了崩溃的边缘,这就更加坚定了毛泽东与教条主义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遵义会议是两种态度发展趋势的转折点。遵义会议“解决了党内所面临的最迫切的组织问题和军事问题,结束了“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中央的统治,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这也就意味着实事求是态度取得了斗争教条主义态度的第一次胜利,当然这两种态度问题的本身即思想问题此时还没有得到解决,这种思想斗争还在继续,不过却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抗战全面爆发后,王明教条主义的表现形式由“左”倾转为右倾,并和毛泽东的正确路线相对抗,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

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命题,第一次正式向全党发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号召。他指出:“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征,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运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基本上克服了党内以王明为代表的右倾错误,进一步确定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统一了全党的步调,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迅速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要是针对教条主义的,但六届六中全会没有正面批判教条主义。不过,通过这次会议,彻底解决两种态度问题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之后的延安整风便开始了对教条主义发起总攻。

在延安整风中,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号召全党开展学习竞赛运动,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论和党的历史,注重调查研究,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毛泽东连续发表讲演系统地批判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从1943年10月起,全党重新学习党的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对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错误进行了彻底的清算。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决议》的通过和七大的胜利召开,全党空前统一到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上来。这标志着实事求是态度最终赢得了对教条主义态度的彻底胜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观念最终得以深入人心。

二、毛泽东最早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崭新命题,明确揭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题

理论从其来源来说,产生于实践;从其用途来说,指导人们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这个被解决的问题就是理论研究的对象,因此,任何理论都有其研究对象。当众多的理论都围绕着一个中心,指向一个目标,这些理论就构成一个理论体系,这个中心问题就是这个理论体系所要研究的理论主题。

理论主题,是一个理论所要回答的中心问题.是贯穿一个理论始终的一条主线,可以说涉及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都是围绕着其主题展开的。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中,一个理论之所以有别于另一理论,重要一点,就是理论主题不同。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主题是“什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怎样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由新民主主义转为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的理论主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主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可见,理论主题是一个理论最主要的特征,但理论主题的提出不是轻而易举的。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客观上开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同时也开始了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主题的探索,尽管在当时还不能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随着革命斗争的不断深入,党自身及党领导的革命力量的不断壮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争夺领导权的斗争越来越激烈。谁是敌人?谁是朋友?革命应当由谁来领导?这些关系革命成败的问题尖锐地提到全党面前。为了解决实际斗争中提出的问题,1925年前后,党内出现了理论探索的高潮。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邓中夏、恽代英、瞿秋白等纷纷发表文章,阐述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认识,主要是:革命的性质和前途问题,资产阶级和农民问题,争取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武装斗争问题等。毛泽东是他们当中的佼佼者,他撰写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民革命与农民问题》、《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文章,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探索的成果。这些思想实际上初步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但是,当时无论是毛泽东还是其他领导人还不能用“新民主主义”这样的命题集中提炼出这些基本思想。不过,这些探索,“虽然还有不确切、不完备之处,彼此间的认识也不尽一致,然而,它是中国共产党人努力应用马克思主义于中国国情的宝贵成果,对于后来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的首创意义。”

在这些探索中,他们已经涉及到中国民主革命的特殊性问题,当时颇有代表性的“二次革命论”和之后的“一次革命论”,都是对中国民主革命实际问题的理论回答,都可以看作是对理论主题揭示的努力与尝试,但是在实践中都没有解决中国革命出路问题。“二次革命论”和“一次革命论”错误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一个是右倾,一个是“左”倾,但两者错误的实质又是相同的:都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具体论述,只不过一个是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一个是依据列宁的论述而已。中国革命到底是什么样的革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分步进行不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行。中国共产党人到底应该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进行中国革命?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走不通,按照列宁的论述也走不通。这些中国革命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困惑着年轻的中国共产党人,召唤着有为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为之求索,呼唤着理论联系实际的真正理论家走上历史舞台。

1940年前后,毛泽东相继完成了两篇影响深远的论著:《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毛泽东第一次创造性提出了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概念:“新民主主义革命”,并着重论述了什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毛泽东指出:“所谓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的全部革命任务,就是完成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并准备在一切必要条件具备的时候,把它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上去。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着重论述了如何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走向社会主义。毛泽东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属于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范畴,是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提出“两步走”的革命战略,解决了如何从第一步到第二步的问题,即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和国家,以此作为连接两个革命的中间站,创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并全面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毛泽东这两篇文章不仅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不断革命理论,而且第一次清晰地揭示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题:什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怎样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由新民主主义转为社会主义。这个理论主题的揭示,解决了长期以来中国革命陷入两难选择的历史难题,即既要搞民主革命,又要坚持无产阶级领导,从理论上率先跳出了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民主革命论述的教条主义认识。这个理论主题的揭示,一方面是对此前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革命理论探索成果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另一方面,它把这些探索成果升华到一个新的境界,指明了今后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于中国革命的方向。正如《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所说:“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重大理论问题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使全党对中国现阶段革命的性质、内容、领导权和发展前途有了一个明确而完整的认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成为引导中国人民自觉地在复杂环境中不断前进的旗帜,对中国革命的胜利发展起难以估量的重大指导作用。”这个理论主题的揭示加速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建立。

三、毛泽东进行卓越的理论创作。最优秀地集中全党的集体智慧。多方面展开系统论证。创立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

科学理论是正确的、系统的反映客观规律的理论形态。一个理论如果没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就只能是一个不完整的理论,而不可能成为科学。毛泽东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理论上成熟的标志,是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理论,得到了多方面的展开和系统论证,它有着一个自己的独立的科学体系。

毛泽东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但它不是集体智慧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有机联系的严谨的科学体系。“集体智慧”是毛泽东思想的来源,“结晶”是对“集体智慧”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概括,使之成为有机联系的严谨的科学体系。毛泽东是这个科学体系的最杰出的创造者,毛泽东著作是这个体系的集中体现。

毛泽东思想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和三十年代前期同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毛泽东思想作为一个科学体系的成熟,则是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

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面对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奠基陕北后,尤其是抗日战争的相持阶段,我们党已经有了比较稳固的抗日根据地和比较安定的政治环境,大量翻译出版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再加上共产国际七大后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改变,这些都为全党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总结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认识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毛泽东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向全党提出了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任务,掀起了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热潮。特别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一大批党的领导人,先后集中在延安,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以社会调查作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中心环节,系统地总结中国革命的独创性经验,揭示了中国革命发展的客观规律。在这方面,毛泽东作出最伟大、最杰出的贡献,写下了大量的理论著作,从而大大地发展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过去那些不够系统、不够完整的思想观点,构成了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主体。

这个理论体系的形成,首先表现为毛泽东思想的核心部分——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成熟。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毛泽东在明确揭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题的同时,全面地回答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纲领、前途和转变等一系列根本问题,各个部分之间成为有机联系的整体,从而使新民主主义理论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这个理论体系的形成,同时表现为毛泽东思想其它组成部分的成熟。这个时期,毛泽东写出了大量的理论著作,使“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理论更加完整,统一战线理论更加丰富,武装斗争理论有了新的发展,党的建设理论更加完备,哲学思想形成体系。这样,毛泽东思想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展开而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延安整风期间,党的其他领导人和理论工作者在学习研究毛泽东思想的过程中,开始对这个理论体系进行概括,如张如心、陈毅、肖三等。在党的七大上,刘少奇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把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九个问题,这是在党的历史文献中第一次比较完整、系统的对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的概括。在经过解放战争和建国以后的进一步发展以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又一次把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六个方面和三个灵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迄今为止对毛泽东思想的内容和体系所作的比较全面、完整、系统的分析概括。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体系之所以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因为“它是中国的东西,又是完全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它以独创性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恩格斯曾这样说过:“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来命名是公正的。”同样,我们也可以说,没有毛泽东,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理论用毛泽东的名字来命名是公正的。

毛泽东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毛泽东思想仍然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民族的精神支柱,毛泽东著作仍然是我们必须经常学习的宝贵财富。“这不但因为历史不能割断,如果不了解过去,就会妨碍我们对当前问题的了解;而且因为这些著作中包含的许多基本原理、原则和科学方法,是有普遍意义的,现在和今后对我们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中东问题论文范文5

关键词:股权制衡;公司治理;公司绩效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

一、背景

(一)股权制衡的涵意及发展来源

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的前提。而委托—一直是公司治理的焦点。随着研究的深入,委托出现了第一类委托—问题和第二类委托问题。第一类委托—问题即股东与经理的利益冲突;第二类委托—问题即为大股东与小股东的矛盾。从LaPorta,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1999)证明当前股权结构中普遍存在的是大股东持股而不是Berle和MBans(1932)所认为的分散持股以来,公司治理的焦点由第一类委托——问题转向第二类委托——问题。

但是,两类冲突总是并存的。事实上,作为解决第一类冲突问题方式之一的大股东持股又产生了第二类的委托—问题,即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吞与掠夺。与第二类委托—理论关注传统的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冲突不同,“股权制衡理论”被很多学者认为能够同时解决这两类的冲突呢。“股权制衡理论”根据普遍存在的多个大股东互相制衡的现象,指出多个大股东的制衡在减少经理的私人收益的同时,还有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股权制衡是指在公司中至少有两个大股东共享控制权。目前,已有多篇关于“股权制衡”的理论与实证文献在国外顶级刊物发表,结合到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股权制衡问题成为了学术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作为现阶段的关于股权制衡的研究成果,将给我们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以一定的启发。

(二)国外股权制衡的研究

1.P-R模型(Pagano和Rell,1998)即成本与监督成本的权衡。P-R模型从公司初始股权所有者上市与否的决策出发,通过成本与监督成本的权衡,讨论了股权制衡的决定因素。P-R模型假设控制权私人收益与由此带来的企业价值减少的关系是线性的,同时,企业价值的减少D是外部股东监督成本M的函数。企业的价值由投资收益、企业价值的减少D以及监督成本M共同决定的。在这些假设下,该模型论证了博弈的均衡下最优股权结构的存在与结果。

2.B-W模型(Bennedsen和Wolfenzon,2000)研究了非公开上市公司的股权制衡的形成,并认为非公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由于初始股东为了避免其中的一个大股东采取单方而的行动,而使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多个大股东之间权力平衡的结果。在非上市公司的架构下,该模型假设股东的收益由股东持有的股权、企业价值的损失与控制权私人收益共同决定。该模型在合作博弈强均衡的框架下探讨了最优的股东数目以及各自的股份,以此决定股权制衡。

3.G-N模型(Gomes,Novaes,2005)通过对大股东控股与制衡型股权结构情况下,运用不完全信息下讨价还价博弈分析股东对不同项日的投资决策行为,来证明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

综合起来,Bolton各VonThadden(1998),Pagano和Roell(1998),Gomes和Novaes(1999),Bloch和Hege(2001)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股权制衡既能导致有利经济后果,也能导致不利经济后果,而对公司价值或经营业绩的净影响则取决于“有利”和“不利”这两方而的比较。股权制衡之所以产生有利经济后果,是因为:(1)共享控制权意味着更少的少数股权需要出售以满足融资需求。这样,控制集团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将企业价值内部化,这将会降低他们为了增加私人收益而以损失效率作为代价的从事商业决策的动机;(2)占控制地位的大股东之间的谈判问题有可能防止一些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但增加控制者私人收益的决策;(3)相对于一股独大的企业,股权制衡有可能产生最佳的监督水平。占绝对控制地位的大股东可能会对管理层产生过度的监督,当存在多个大股东时,由于大股东之间可能会产生搭便车的动机,就会降低监督水平。

股权制衡之所以产生不利经济后果,是因为:(1)大股东对投资项目的前景、回报率、各自所承担的成本与享受的收益的看法可能不一致,并且存在多个人股东,通过谈判形成一致意见的难度增加,从而使得一些具有正的净现值的投资项目被放弃,最终造成投资不足;(2)对管理层的监督活动是一个“公共品”,大股东之间存在搭便车的动机,最终造成监督不力,而一股独大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可能更有效(Shleifer,Vishny,1986)。由此,Cames和Novaes(2001)认为,权衡“有利”和“不利”的经济后果时,当企业有过度投资的倾向、证实现金流的成本太高、很高的融资需求时,股权制衡是有效率的;如果企业投资机会充足引进股权制衡的股权结构未必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相对这些理论而言,国外关于股权制衡的实证文章较少。而我国正是需要这样的实证研究。特别是我国“一股独大”成为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众所瞩目的焦点的情况下,大家竞相研究股权制衡理论,探讨股权制衡是否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业绩。我国关于股权制衡的研究主要集中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得出的结论也有很多分歧。

二、股权制衡能否改善公司治理

(一)股权制衡能够改善公司治理效率

1.厉以宁在(2001)提出,比一股独大“更好的股权结构是多股制衡”。

2.黄渝祥等(2003)用股权制衡度表示股权制衡程度,定义为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认为股权制衡度与公司业绩是非线性关系,而股权制衡度取值于区间(2.1,3.09)时,股权制衡的效果最好。基本上肯定了股权制衡。

3.宋增基、徐叶琴(2007)的实证研究表明股权制衡使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显著增强,即股权制衡有助于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本文的优点在于提出了股权制衡与管理层激励的关系,而缺点就是没有区分公司的性质。

4.陈信元、汪辉(2004)的研究表明股权制衡可以提高公司价值。他们将全部上市公司分为“股东制衡公司”、“联盟型公司”、“一般公司然后比较这三类公司的tobin's值、市净率和ROE,结论是股东制衡公司的tobin's值、市净率显著高于其它两类公司,但是三类公司的ROE基本无显著差异。

(二)股权制衡不能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1.朱武祥和(2001)、朱武祥(2002)一直坚持股权结构无关的观点。

2.朱红军、汪辉(2004)通过宏智科技案例研究,得到的结论是股权制衡结构不能提高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也不比一股独大更有效率。

3.赵景文、于增彪(2005)从经营业绩方面比较了股权制衡公司与“一股独大”公司,认为“一股独大”并非坏事,用股权制衡来替代“一股独大”以改善“一股独大”的思路未必奏效。这很可能正是中国制度背景的表现所在。与陈信元、汪辉(2004)一样,这篇文章也是实证研究,但结论却是截然相反。赵景文、于增彪认为结论的差异原因可以归结为业绩指标的选取不同。陈信元、汪辉取的是tobin's值、市净率和ROE,而赵景文、于增彪取的是会计业绩指标。赵景文、于增彪认为ROE最容易成为操纵的对象,tobin's值、市净率难以反映中国上市公司的价值。但又出现一个问题:会计业绩指标就可靠吗?会计业绩指标更加容易受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操纵(陈小悦等,2000,陆宇建,2002),在缺乏其他大股东的约束下,控股股东更有可能通过账面处理来提高公司收益。

在这两种观点争论不休之时,刘星、刘伟提出之所以会有争论,之所以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论最大的原因是前面的研究都没有对股权性质做分类,而刘星、刘伟为股权性质对于研究股权制衡是很重要的,因为不同性质的股东在问题的产生和解决方式以及所有权的行使方式上有着明显差别,进而对公司绩效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刘星、刘伟认为股权制衡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能力越大,公司价值越高。最重要的作者提出:股权性质影响到股权制衡的效果,在第一、二大股东均为不同性质的公司中,股权制衡的效果相对较好,而在第一、二大股东均为非国有股东的公司中,股权制衡难以发挥积极作用。

徐莉萍、辛宇、陈工孟(2006)同样的把股权分为七种类型会计类指标,盈利能力、经营效率、成长性、生产效率等指标得出结论,不同性质的股权,股权制衡的效果不一样,过高的股权制衡对公司经营绩效有负面影响。

王跃堂、朱林、陈世敏(2008)从财务信息质量评价的不同角度,理论分析得出股权缺乏制衡治理环境会对财务信息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公司治理环境造成危害。

如刘星、刘伟所说,得出研究结论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在于三个方面:首先,这些研究主要强调多个大股东的存在或股权制衡程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而未考虑到大股东存在共谋的情形。其次,研究角度不同也是上述研究结论产生差异的重要原因。最后,结论不一致的原因也可能来自于对公司绩效指标的选择不同。

三、结论与启示

股权制衡的研究,突破了传统公司治理第一类与第二类委托-问题的困扰,但在中国想用股权制衡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不是形式上的制衡就可以解决的。首先企业要有适当的规模需要股权制衡。其次,股权制衡要有外部环境的支持。中国的外部环境制约着股权制衡的进程。企业绩效的改善不仅要改变股权结构,更要改善外部环境。

国外的股权制衡研究的重点在理论模型上,主要的理论模型还是用非合作博弈的工具进行研究,用合作博弈来分析的文献比较少,而针对我国也许用合作博弈来研究股权制衡更为有效。目前的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突破的地方:(1)选取合适的公司绩效指标。中国在关于股权制衡上的文章主要以实证和案例研究为主,这样一来,对选取公司绩效指标就有了很大的争论。选取合适的公司绩效指标很重要。(2)不同环境下的股权制衡模式,哪种外部环境下需要股权制衡,哪种外部环境下需要股权集中。怎么样才能达到实质的制衡,怎么才能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外部环境对股权制衡的影响是什么?(3)大股东监督或共谋的选择机制是什么?因此,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将有助于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更深远的思索。

参考文献:

[1]厉以宁.“多股制衡”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证券报,2001,06-22.

[2]黄渝祥,孙艳,邵颖红,王树娟.股权制衡与公司治理研究.同济人学学报,2003,9:1102-1105.

[3]宋增基,叶琴.股权制衡、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生产力研究,2007(17).

[4]陈信元,汪辉.股东制衡与公司价值:模型及经验证据.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11:102-110.

[5]朱武祥.2002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对“一股独大”与股权多元化观点的评析证券市场导报,2002,1:56-62.

[6]朱武祥,.2001.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对家电行业上市公司实证分析.经济研究,2001,12:66-72.

[7]朱红军,汪辉.“股权制衡”可以改善公司治理吗?---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之争的案例研究.管理世界,2004,10:114-123

[8]赵景文,于增彪.股权制衡与公司经营业绩.会计研究,2005,12:59-64

中东问题论文范文6

    一、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发生和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形成

    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传入中国到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形成这一历史时段是“中国形态”的萌生、发展期。其历史跨度大致为近现代之交到新中国的成立。

    (一)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早期译介与传播中的选择性吸收

    五四运动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的早期译介和传播同留学生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主要传播途径有日、俄、西欧三条,其传播特点表现在革命性的视阈和对唯物史观的强调。这种以日、俄等译本为中介的传播由于理论来源的间接性,既使得译介与传播中的个人创造性得以发挥,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对理论文本的过度诠释或误读。

    五四运动前后的译介与传播较之前期有了明显的进步与提高。早期共产党人如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等在译介与传播中强调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革命性和意识形态功能。一些着名文艺社团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译介与传播起了推动作用。如“文学研究会”对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传播,“创造社”批评群体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倡导,以及“未名社”和“太阳社”对苏俄文艺理论的译介与传播,都在这一时期起着薪火相传的作用。左翼文艺界则将译介与传播推向了一个新高潮。其突出表现是:译介与传播的重心从阐释性文本向经典性文本转移,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基本原理引进和革命文学实践相结合的基本译介原则,展现出从混杂走向清晰的总体发展态势。

    (二)“文艺大众化”论争与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建构

    “中国形态”的建构历程同20世纪以来中国文艺界关于文艺重大问题的论争有着密切的关系。发生于20至40年代的“文艺大众化”论争充分体现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在大众化方面的自觉追求。这种追求既体现在文艺制度的初建方面,也体现在理论探讨之中。比如,在20年代中后期,“创造社”就通过设立介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基本概念与范畴的“新辞源”栏目来进行文艺大众化的启蒙,甚至在译介与传播活动中将“普罗化”制度化;而“太阳社”在其理论探讨中通过形成自己的文学理论链(如蒋光慈的“革命”的文学——“新写实主义文学”—“普罗文学大众化”)和无产阶级文学批评规范(如钱杏邨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方法“二分法”)来达到大众化、普及化的目的。30年代左翼文艺运动在文艺大众化讨论中的理论探讨呈现出从多向展开到浮现重大理论问题的发展态势,诸如瞿秋白的文艺大众化“三化”原则的主张(题材的斗争化、体裁的朴素化、作者的工农化),鲁迅对苏联“同路人”理论的选择性接受,左联在文艺大众化讨论中的身份想象(“大众写”还是“写大众”、“大众化”还是“化大众”)等,最终汇集为对新旧形式关系、大众语和通俗化等核心问题的辩论,为后来的延安文艺大众化运动的理论探讨和文艺实践奠定了基础。延安时期的诗歌大众化问题讨论以及戏剧改革和新文艺推广运动(新秧歌、新歌剧、文艺下乡)中的文艺大众化探讨,相较于左翼的文艺大众化探讨,实现了从理论话语到现实实践、从抽象的“大众”到阶级的“大众”等方面的重心转移。

    (三)“民族形式”论争与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建构

    “民族形式”论争主要围绕三个层面展开,并在“中国形态”建构中取得一定实绩:

    1.文艺“民族性”的意识觉醒催生了中国形态建构过程中对文艺民族特性的思考与体认

    茅盾、邓中夏、蒋光慈、鲁迅等人将“民族性”范畴引入理论探讨与文艺实践中,起了导夫先路的作用;在文艺民族性探讨向左、中、右三翼展开的过程中及其相互论战中,左翼将文艺的民族性问题同革命现实和民族性改造联系起来,一定程度上给这一问题的探讨打上了革命功利性的印记。抗战前夕中国共产党人对文艺“民族性”的体认则为后来的“民族形式”论争确立了一种文化学的思考角度,诸如艾思奇的文化遗产继承理论、何干之的民族传统文化观以及陈伯达对马列主义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族文化传统之间“应然”关系的论述等,都是这种文化视角的突出体现。文艺民族性问题和文化民族性问题也由此有机关联起来,并为后来中国共产党人的新文化构想提供了一个从文艺入手解决文化问题的思路。

    2.核心问题的浮现

    “民族形式”问题论争最终聚焦于旧文艺的新式化和新文艺的民族化、民族文艺与西洋文艺的关系、新文艺的民族形式与现实主义的关系三个核心层面,深刻表明学界对“民族形式”问题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3.毛泽东“民族形式”理论的成型与拓展

    毛泽东1938年提出的“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不仅具有方法论意义,也为国统区和延安根据地对“民族形式”的进一步论争给出了理论依据。1940年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民族形式”理论的进一步丰富,既实践着他的政治革命与新文化思想的结合,也使“文艺界民族形式运动”得到进一步拓展,如周扬对民族化与文艺发展新方向的阐述,光未然对民族形式表现的剖析,郭沫若对文艺民族新形式与大众关系的论述,以及潘梓年对“大众化”与“民族化”的关系的分析等,都是毛泽东“民族形式”理论在各具体层面的展开与补充。

    (四)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形成

    作为“中国形态”建构之典范的毛泽东文艺思想,是毛泽东及其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考察、研究、分析文艺问题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文艺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是毛泽东文艺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其中有在时代革命和新文化构想的实践中进行文艺批评的时代创新意识,有把“为人民大众”作为其理论出发点的人民大众意识,也有大力提倡具有中国气派与中国作风的文艺批评的民族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民族化的典范之作。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其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在毛泽东文艺思想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比如:瞿秋白的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及其在译介方面的巨大贡献与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形成有着不容忽视的联系;鲁迅对文学与政治、文学与革命、文学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等问题的阐述,对文艺社会作用及文艺真实性、阶级性与人性等的剖析,都达到了那个时代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化的新高度,这在毛泽东的“鲁迅论”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冯雪峰的革命现实主义的理论建树、“鲁迅论”中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实践、“主观力”与“人民力”的创新性以及《论民主革命的文艺运动》中的理论探索,都足以说明他在“中国形态”的建构和毛泽东文艺思想形成中的重要成就。此外,茅盾的现实主义文学理论对毛泽东的文艺源泉论的补充,张闻天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建设理论(新文化四要求:民族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对毛泽东的新文化构想的启发等,都在“中国形态”的建构史上值得书写一笔。在中国现代文艺思想史上备受争议的周扬,其文艺思想的理论品格及其与《讲话》的互动关系也值得学界进行新的开掘。而胡风的实践性文艺观及其创造性转换并不因其后来的个人悲剧而掩盖其与毛泽东文艺思想之间的内在联系,他的“主客观化合论”是对文艺创作规律的深刻揭示,他的“精神奴役创伤论”体现了对异化问题的本土探索,他的“主观战斗精神论”体现了对作家主体意识的关注,他的“到处都有生活说”则是对毛泽东文艺源泉论在实际操作中疏漏的弥补。所有这些,都说明毛泽东文艺思想是一种创造性的集体智慧的结晶。

    二、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发展与变异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是“中国形态”进一步发展以及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发生变异的时期。“十七年”文学批评在当代文学进程中扮演着创新“革命文艺理念”、整合中外文学资源、确立文学新秩序等方面的重要角色,其目标是建构社会主义文学理论新秩序。这一时段受苏联政治与文艺思想的影响,出现过多次思想批判运动,但在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上,其主流仍是积极的、正面的,“中国形态”的建构也仍然处于发展之中。“文化大革命”十年,由于“左”倾理论的盛行,“中国形态”的建构出现了严重的变异,产生了多种理论误区和现实灾难,其中的教训非常深刻。

中东问题论文范文7

【关键词】中国 东盟 区域经济 社会历史背景

200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提出后,许多学者开始对中国-东盟区域经济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本文以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为基础,对中国-东盟区域经济研究的演进进行概述,分析其社会根源,构思该研究的发展路径。对于中国-东盟区域经济的研究,根据其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99年以前):兴起阶段

20世纪90年代,华约解散、苏联解体,世界经济向多极化发展。东盟抓住时机推进与东亚国家(主要包括中日韩三国)地缘经济、地缘政治的发展。1993年,菲律宾总统拉莫斯访华,中菲关系实现正常化。至此,我国与所有东南亚国家通过建交或复交实现了关系正常化。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对受危机影响严重的泰国、印尼等国给予了一定的经济援助,并承诺人民币不贬值,这一系列的举动赢得了东盟国家的好感。双方高层互访和对话不断增多,关系日益密切。东盟国家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往来和东盟对华直接投资迅速增长。

这一阶段,学者们对中国-东盟区域的经济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李功范(1985)、邹华朗(1986)、廖少康(1987)、周中坚(1987)和张乃坚(1987)等人对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进行了考察,均得出中国与东盟经贸发展潜力巨大的结论。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政治外交关系不断改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许多学者开始对中国与东盟的关系进行全方位的研究。江西元,江涛(1994)提出,中国与东盟关系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包括东盟各国华人资本对中国大陆投资增加,东盟内聚力有所削弱以及台湾加快推行“南海”政策等等{1}。张汉清(1997)回顾了东盟同中国的关系,认为南中国海问题、华人问题、、美国的影响是制约东盟与中国关系发展的因素{2}。

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增强了东盟国家与中国交往的意愿,加速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交流合作。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投入到中国-东盟区域经济的研究中。孔建勋(1999)回顾了金融危机前后中国与东盟的关系,认为加强金融、投资方面的合作,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开发合作是金融危机之后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发展趋势。陈明华(1999)认为中国与东盟应共同推进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

二、第二阶段(2000-2009年):发展阶段

21世纪伊始,中国即将加入WTO,这引起了东盟国家的担忧。对此,中国在2000年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议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中国和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同意于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CAFTA)。2004年,中国和东盟达成协议,降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500多种农产品的关税,其他种类商品也将逐年降税。双方还就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达成一致意向。2008年全球次贷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低迷,而中国逆势增长,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东盟希望借助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带动自身的发展,东盟与中国的交往日益密切。

中国-东盟自贸区提出后,在区域内掀起了自贸区建设的研究热潮。学者们运用要素禀赋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区域经济理论和引力模型等理论和实证研究方法对自贸区建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应、制约因素以及相应的对策进行了论证。

张维义(2009)论述了区域经济化的经济效应,包括市场规模扩大的福利效应、贸易创造效应与贸易转移效应和国民收入扩张效应等。李占卫、李皖南(2004)选取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国{3}的数据,运用一般均衡模型和巴拉萨模型对自贸区将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只要中国和东盟在良好经贸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在自贸区内建立一个高效的分工体系,就可以产生更多的“贸易创造效应”。王宇飞,高翔(2005)、李炜(2007)、黄兆乾(2008)、吴敏思(2008)等人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得到的结论是,建立自贸区将产生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而贸易转移效应不会很大。

李强(2005)认为,外资竞争和外资转移是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阻碍因素,对此,应深化中国与东盟的产业分工、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规模经济,营造差异的引资优势,加速中国企业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4}。梁峻芳研究了自贸区的制约因素,并提出对策,包括以政府导向为主,实现经贸合作的转型;根据东盟各国的实际情况,多层次地发展互补性产业;以积极的政治外交合作,密切双方的政治经济关系等等{5}。

一些学者还对广西、广东、福建和上海等省市在自贸区建设中的地位和战略进行了研究。作为中国与东盟的前沿,广西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广西政府提出了“一轴两翼”的区域合作战略构想,得到了东盟国家的积极响应。根据陆莉(2008){6}对近20年来东盟经济研究文献的第一作者所在地的统计,广西是发文量最多的省份。

自贸区战略提出后,中国和东盟开始削减关税,这就涉及到税收协调问题。龚辉文,陈琍,刘馨颖等人(2008)认为,东盟各成员国应该规范、完善现行税制,拓宽税收协定网络,加强国际税收合作;而中国则应致力于深化税制改革,完善国际税收制度{7}。而由于人民币和东盟国家的货币不可自由兑换,这对区域内货币、汇率等金融领域的合作与协调提出了较高要求。关于CAFTA成员国的金融协调,关伟,范祚军(2005)认为,应从加大货币政策国际协调的实际操作,实行CAFTA内部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以及金融政策协调一致三方面着手。唐文琳,范祚军(2006)提出了货币金融合作的新思路:通过建立地区货币基金,地区汇率协调机制和地区贸易结算体系,最终使人民币成为完全可兑换货币。

三、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深化阶段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学者们回顾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历程,评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给中国带来的经济效应。陆建人(2010)总结了中国-东盟自贸区近10年的建设成果,认为CAFTA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加快了双向投资,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改变了国际贸易格局,创造了新的“南南型自贸区”。他还总结了自贸区迅速发展的经验和方法,主要有“早期收获”方法、区别对待方法、渐进方法、提出“互利共赢”理念以及将自贸区建设与经济合作结合,加快经济一体化{8}。吴迪(2012)认为东盟自贸区的建立有助于提高中国在国际经贸谈判中的地位,使中国占有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先机。黄玲(2011)对CAFTA的FDI效应进行归因剖析,认为区域经济的规模经济效应、贸易壁垒效应、劳动成本效应及贸易开放效应刺激自贸区FDI流入量的上升。

这一时期,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中国东盟区域经济的一个研究重点,学者们更注重一些前沿性问题的研究。这一时期研究的一大特点是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综合研究。此外,学者们还对自贸区的金融、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协调合作领域进行了更广泛、更深入的研究。人民币的区域化、国家化是近期的一个研究热点。现阶段人民币区域化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赵春蕾(2010)对中国-东盟自贸区货币一体化进程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货币一体化进程中的战略选择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余方兰(2011)对中国和东盟保险业交流与合作前景进行了探讨,并从业务层面、市场层面和监管层面提出区域保险合作交流的几点建议。李宣达(2011)、赵玉焕(2011)、李轩(2011)、郑磊(2011)、马静,林宏烈(2012)对中国-东盟的投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此外,一些学者从政治与经济互动的角度分析自贸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构思中国的策略。陈悦(2010)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总结了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障碍性因素。冯伟杰,魏磊(2010)总结了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应淡化区域主导权问题,奉行“主动但不主导”的区域合作战略,妥善处理农产品贸易和金融合作等敏感问题{9}。

CAFTA建成后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有了新进展,主要包括CAFTA向纵深发展,跨国产业链不断发展;“构建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的大通道建设提上日程;基础设施和能源成为新的合作热点,双边投资不断增加;大湄公河(GMS)和泛北部湾两个次区域合作蓬勃发展;广西、重庆、云南等地方政府纷纷与东盟开展合作{10}。不少学者开始对这些问题展开了研究。但目前针对这些方面的研究还不多。相信随着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成果会不断涌现。

四、结论

在CAFTA提出之前,学者们围绕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尤其是经贸关系进行了考察,他们普遍认为中国与东盟经贸交流发展潜力巨大。CAFTA提出之后,学者们运用理论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对自贸区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建设中面临的障碍和对策进行了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将给中国带来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较小的贸易转移效应。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以后,学者们考察了自贸区带来的经济效应,肯定了自贸区的意义。对于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发展的研究也有了一些新进展,包括次区域合作、能源技术等新领域的合作等等。未来,对中国-东盟区域经济的研究将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深化而逐步向深层次、多领域的综合演进。

注释

{1}江西元,江涛.后冷战时期中国与东盟关系:特点、问题与前景[J].世界经济研究,1994,(6):5-9.

{2}张汉清.东盟与中国的关系[J].国际政治研究,1997,(2):83-90.

{3}东盟6个老成员国是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4个新成员国是老挝、缅甸、柬埔寨和越南。

{4}李强.试论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障碍因素:外资竞争和外资转移[J].经济研究参考.2005,(82).

{5}梁峻芳.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亚太经济,2006,(9):11-13.

{6}陆莉.近20年来我国对东盟经济研究论文的统计分析[J].现代情报,2008,(2):209-212.

{7}龚辉文,刘馨颖,陈琍.“中国—东盟税收问题研究”课题组.中国-东盟税收协调问题研究[J].涉外税务,2008,(4):15-20.

{8}陆建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验、问题及对两岸签订ECFA的启示[J].亚太经济,2010,(5):39-43.

{9}冯伟杰,魏磊.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10,(2):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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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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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问题论文范文8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毛泽东思想已深深地根植于中华大地,渗透到中国人民的思想意识和思维方式之中。在当今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毛泽东思想仍有强大的生命力。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国的希望寄托在当代大学生的身上。大学生学习毛泽东思想,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研究新问题,解决新情况,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毛泽东思想;现实意义;大学生

一、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涵义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一)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时期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而当时中国面临的时代背景却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面临内忧外患,如何来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的问题。共产党人根据中国具体情况,将马克思主义原理应用于中国革命的实际,在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展形成了毛泽东思想;(二)毛泽东思想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革命与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是毛泽东思想的内涵。毛泽东思想是被实践证明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凡事实践证明是错误的理论观点、原则方针,无论是出自毛泽东本人还是党的决定,都不能纳入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不属于毛泽东思想;(三)毛泽东思想是党和人民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不是毛泽东一个人的创造,老一辈的革命家都参与了毛泽东思想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二、毛泽东思想对当代大学生的现实意义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非常重视理论指导的党。中国人民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革命的面貌为之一新。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党把它称之为毛泽东思想。”这是对毛泽东思想历史地位新的科学的评价。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国的希望寄托在大学生身上。在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毛泽东思想仍然有强大的生命力。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需要让大学生意识到毛泽东思想对于当今时展的指导意义,让大学生学会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学生学习毛泽东思想是坚持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全面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坚定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发展社会主义中国的要求;是理解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继续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要求;是在当前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要求。

(一)学习毛泽东思想是坚持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全面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七大对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做了新的概括:“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新概括,要求大学生必须把培育思想道德素质作为首要任务,把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作为基本目标,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目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国家思想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面思想旗帜,是作为中国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地位不容忽视。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必须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大学生的头脑,使他们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

学习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不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而且还可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毛泽东思想是一个庞大的科学体系,它覆盖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国防、外交等各个方面。学习这一思想体系,可以使大学生接触到广泛的人文社科知识,丰富大学生的文化修养,从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文化素质。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提高了,有利于他们学习专业知识,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供思想保证和文化基础。他们“为革命学习科学文化就应该越加自觉,越加刻苦。”在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极为重要,通过对这一思想体系的学习,可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人类传统,并在实践中发扬了这种精神,毛泽东思想正是这种创新的硕果。通过学习毛泽东思想这一理论体系,可以使大学生认识到创新精神贯穿毛泽东思想之中,这对于培养大学生树立创新精神有着重要的意义。 转贴于

(二)学习毛泽东思想是坚定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毛泽东思想在我国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伟大的指导作用。让大学生了解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深刻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从而坚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统治,创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使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全面的确立起来;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没有毛泽东思想,就没有今天的中国共产党,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论。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同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指导是分不开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能够取得现在这样的成就,都是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是分不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学习毛泽东思想就不能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中国共产党。总之,我们今天学习毛泽东思想是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

(三)学习毛泽东思想是理解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个一脉相承的科学体系中,毛泽东思想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并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奠定了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来源。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毛泽东同志出色成功地进行了这件特殊困难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事业。”比如在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理论的关系上:毛泽东思想为我们党建立了这样一套共同语言,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全党都认同了。邓小平理论就是用毛泽东思想所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共同语言来讲问题。可见,不学习毛泽东思想就不能真正地把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

(四)学习毛泽东思想是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党的一些方针政策,有了一些新变化,但是基本的方面都是在毛泽东时代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从很多方面来说,对于毛泽东提出的基本点,没有做到的事情要做起来,做错了的要改正过来,没有做好的事情要做好。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通过学习毛泽东思想,可以了解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和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掌握毛泽思想的主要内容,可以帮助大学生增强全面正确的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始于毛泽东,成于邓小平”。邓小平继承毛泽东许多有价值的理论,总结毛泽东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经验教训,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实践上成功地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开始于毛泽东,三大改造完成以后,面对我国人口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相对落后的状态,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摆在了中国共产党的面前。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下,毛泽东结合中国实际,开始了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伟大任务,从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初步探索,并且提出了很多至今仍有指导意义的思想。尽管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探索过程中,经历过巨大的挫折,犯过包括“文化大革命”在内的错误。但是总结反思,这些挫折也给我们留下了有益的教训,避免在社会主义建设犯同样的错误。学习毛泽东思想是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

(五)学习毛泽东思想是在当前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需要

中东问题论文范文9

[关键词] 西南地区;东南亚;影视传播

中国地方性媒体如何持续有效地进行国际影视传播,清理其要旨、基点、进路、结构等的系统性运作,至今仍是一个有待深入勘察的问题地带。而居于“中国西南—东盟经济合作圈建设”的现实背景下,西南地区的东南亚影视传播的问题域研究,则成为同时勘察区域性国际传播学理性问题和西南地区影视传播实践性问题的双重问题的必经之途。

但迄今为止,中国学者对这一问题匮于扎实学术关注,更匮于切中肯綮之论。有限几篇言之有物的论作中:严功军和张田小总结,“我国区域电视媒体对外传播发展进程中……‘碎片化’特征明显……对外传播方式欠灵活”①,指出“广西卫视……特别注重‘东盟的’这个概念”,建议区域媒体“制作电视剧、电影等”。蔡尚伟指出,东盟国家历史上对中国心存芥蒂,现仍存戒心,省域电视节目存在“电视政治、省域政治与国家政治的共振”,“通过《看东盟》这样的电视栏目对东盟诸国的电视形象进行积极预设,变传统的‘外宣节目’为‘宣外节目’”②,叶虎则提醒,中国“对东南亚电视外宣的针对性不强……忽视了华人政治效忠对象的变化”③。如上论述颇多发人警醒之处,但相较于西南地区东南亚影视传播的问题存在而言,当下研究广度和深度明显不足。基于此现实境况,本文尝试勘察全景式研究这一问题域的系统性通道。

诚然,对东南亚的影视传播可归属于文化产业问题,然其精神层面的价值维度远远超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④的产业界限,处于当前数字网络新媒体的技术语境中,须警醒:“在一个技术时代里精神上的问题并没有消失。……作为最后一招,起决定作用的,总是价值体系、观念体系和思想体系。”⑤因此,同时,关注数字影像传播的文化精神乃至观念体系的对峙问题,并不等于忽视乃至无视技术语境的关键性变革——亨利·布雷切斯提醒,数字影像时代的电影和电视趋于合一,“电影和电视的演进是趋向合一的”。由此,单一的东南亚电视传播问题,则更新为东南亚的影视传播问题。同时,还有必要认识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所称——影视取代语言而成为文化的中心,当今大众文化的社会实乃“影像社会”。故而,对东南亚文化传播的核心在于对东南亚的影视传播,而本文所勘察的问题域在某种意义上即:西南地区的东南亚文化传播问题域。

值得指出的是,宽泛意义的文化如泰勒所言,“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而涵盖政治,政治文化是文化的一部分。亦如彼得·穆迪所觉察的,“政治文化在中国研究中应该有着很特别的重要性”⑥,此外,对东南亚影视文化传播的探究,无法绕过作为一种政治合作方式乃至“作为一种‘防务共同体’”的东南亚国家联盟运作及中国与东南亚的地缘政治。故而,对东南亚传播的学术勘察不可回避政治文化观念及其实践。与此同时,亦须防范将此问题泛政治化的误区,防范肯尼思·米诺格所提醒的“鼓吹‘个人的一切都是政治’是普世真理的伎俩”。

对中国学者而言,本问题域的基本立足点是:中国的地方性传媒主体对于非西方的东南亚国家的影视文化国际传播。这一区域性国际传播,始终处于西方国家“文化帝国主义”的传播阴影下所进行——阿基拉·伊拉尔总结,“一些人用文化帝国主义概念指西方文明对世界各地的思想、行为和生活的主要影响。这个概念不仅在第三世界而且在工业国家获得了支持者。”⑦西方“文化帝国主义作为‘媒介帝国主义’的一种话语”,同时笼罩在中国和东南亚的文化空间上面。倘若缺乏反省,那么中国的东南亚影视传播,则极其易于陷进西方文化帝国主义刻意塑造的“症候中国符号体系”里,或“中国”,或“中国崩溃论”,或“中国制造妖魔化”。当前国内某些报道“政治意识形态色彩较为浓厚……给东南亚的一些国家造成‘中国’的不良印象”。换言之,单一的自我正面颂扬和自我悲情渲染,实质上都是无意识印证“症候中国符号体系”,必须进行持续不断的立体话语呈现,才有望跳出“非红即黑”的二元对立形象窠臼。

在此意义上,多元化中国形象的话语叙述不可或缺,与之紧密相连的中国地方性形象的丰富叙述必不可少,但这也是当下中国国家影视传媒主体国际传播的突出问题。央视“缺乏对地方特色的把握……有的栏目甚至内容交叉,令人不明所以”⑧。相较之下,地方性影视传媒更有意识地进行地方性形象和国家整体形象的双重传播。地处西南的广西电视台打造具有地区民族特色的《寻找金花》栏目,发掘和沟通当地民族文化和东南亚国家民族文化,开设《连线东盟》栏目,乃至开播立足东盟传播的国际频道;云南电视台直播《欢乐泼水节》,展示当地民族特色和泰国及老挝泼水祝福的文化相通性,开设《看东盟》栏目,主办面向东盟的春节晚会《东南亚的微笑》,都相当程度上填补央视东南亚传播的薄弱和空白地带,有效推进中国的东南亚影视传播实践。

在确知文化帝国主义的传播黑幕基础上,还有必要切实清理对东南亚影视传播的官方窠臼和民族误区。基于“中国对东南亚外宣”进行影视传播,则相当程度上易于把中国“官方”腔调强加于东南亚诸国,从而产生接受心理的负面感知。与此则须采用新闻传播理论的“平衡原则”,兼容不同的意见表述,而不刻意呈现媒体主体自身的价值立场。换言之,“以‘没有宣传者的传播’理念弱化媒体的‘官方’色彩……在国际传播的过程中,尽力去淡化媒体本身的官方色彩,把受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对‘内容’的关注,而不是对媒体背后的‘宣传者’的关注。”与之相应,则须防范对东南亚影视传播的“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当前的东南亚影视传播中,中国媒体的“我族中心主义”的“文化排他”问题突出。如在广西电视台的中国—东盟新闻报道中,近年的媒介表述存在显著不对等。如中国自我表述是:发展、强劲,迷人、长袖善舞,给成员国带来巨大利益;对东盟各国表述是:柬埔寨和老挝落后、战乱,文莱和马来西亚奇异,越南的中方来投资是越来越多,东盟没有南宁这么大会场。⑨

固守我族中心主义的单一话语,渲染自身文化优越性,往往导致在他国的传播效果的失效。在此,有必要坚持认同多元文化主义的“民族相对主义”,强调在对比中体现文化的价值,否定非此即彼的教条思维,而强调对于如多民族聚集的东南亚各国民族文化差异性的理解及中国民族文化和东南亚各国民族文化的共通性所在。

沿循“民族相对主义”的开放性思维而思,则可意识到理解及尊重不同面向的“东南亚”他者。首先,是作为一种十个国家政治联合组织的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是跨越多个民族、宗教、政体、语言、习俗、文化的统一组织。“东盟方式”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政府间合作,其所有决定都是在国家及区域层次上的政治决定;成员国间的协商一致,没有表决亦无否决;灵活性原则,成员国一致避免僵硬谈判方式。⑩其次,则是作为独立国家的东南亚十一国: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东帝汶,各有其国家认同、政治体制、思想信仰、语言风俗、社会环境、文化状态,对于其中任何一国的受传主体都需准确定位,力求避免文化盲目性及跨文化曲解。再次,则是某一个或数个层面上,具有某种共同性而有别于其他诸国的若干东南亚国家,如地理上的半岛国家、宗教上的佛教国家等,由此则可在一个或数个特定层面上对于若干“聚合国家”进行相应文化传播。

进一步,在对东南亚的影视传播中,有必要践行“跨文化认同”的传播路向,既不简单地鼓吹多元文化主义,也不刻意回避“文化的集体属性”,而是认同差异性价值的“文化间性”。杨大春指出“主体间性即文化间性”,戴晓东则更加广泛地阐述跨文化认同诸命题,如文化发源于特定地域,跨文化认同只有立足于地方文化才能基础稳固;建构跨文化认同中,文化的差异性与同一性都不可或缺等等。B11在此意义上,西南地区的东南亚影视传播对于自我和他者的地方性文化认同建构成为必经之途,而这样的跨文化影视传播本身就是不断进行文化认同的开放性建构,文化间性进而获得深化。

有必要强调的是,西南地区的地方性文化形象建构和影视传播,归溯于中国国家文化形象建构和影视传播。若参照奥利·霍尔斯蒂的观念,把国家形象视作信念体系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则西南地区的地方性文化形象乃至中国国家文化形象建构,都旨在建构一种同时具有稳定性、包容性、适应性的文化信念(意识),由此在对东南亚的影视传播中持续建构基于一种深切文化认同的中国地方性形象及国家形象,而影像形象的有效确立反过来进一步加深形象依存的文化信念(意识)。值得提醒的是,对于跨文化认同和地方—国家文化形象建构的把握,则有望廓清东南亚影视传播中的华人问题的方位、观念、尺度。从而有效转化在“朝贡体系”乃至“大中华文化圈”的历史定位,确立一种强调文化间性和跨文化共通性的文化话语,从而确立东南亚华人问题的解码进路。

如上种种勘察,旨在有效避免西南地区的东南亚影视传播的文化折扣(cultural discount)困境,在一种跨文化传播视野中确立“地方性—国家性”双重建构的普适主题,推进扎实有序的影视文化交往理性,从而更加有效实现西南地区对外影视传播实践,实现对区域性国际传播学理性问题的路径开掘和行进。

注释:

① 严功军、张田小:《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区域电视媒体对外传播研究》,《新闻界》,2010年第6期。

② 蔡尚伟:《〈看东盟〉的电视政治学阐释》,《中国电视》,2004年第9期。

③ 叶虎:《中国对东南亚电视外宣的优势、问题与对策》,《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年第3期。

④ 章建刚:《文化产业发展的几个基本逻辑》,《南方论丛》,2003年第2期。

⑤ [奥]冯·贝塔朗菲、[美]A.拉威奥莱特:《人的系统观》,张志伟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

⑥ 彼得·穆迪:《政治文化与中国政治研究(上)》,郭虹霞译,《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11期。

⑦ 转引自周宪编:《文化研究关键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0页。

⑧ 邱凌:《软实力背景下的中国国际传播战略研究》,复旦大学,2009年,第70页。

⑨ 潘丽华:《中国东盟新闻报道国际视野价值取向的缺失和矫正》,广西大学,2007年,第32页。

⑩ [加]阿米塔·阿查亚:《建构安全共同体:东盟与地区秩序》,王正毅、冯怀信译,前引书,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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