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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集锦9篇

时间:2023-06-16 16:37:59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1

关键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正式拉开了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

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本文通过分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卫生监督机构的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疫苗”事件、“阜阳奶粉”事件等,电视报纸新闻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也是连篇累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健康的极大关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发生。同时,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医疗服务市场比较混乱,非法行医在一些地方比较猖獗,出租、外包科室的问题在一些中小医院相当普遍。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由于长期以来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不明确、保障政策不落实,造成执法工作条件差,技术手段落后,监督效率低,执法能力不高;二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监督执法的薄弱环节甚至真空地带;三是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因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的沿革与发展

1.改革开放之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改革前我国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参照前苏联模式,由卫生防疫机构实施执法,履行行政业务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卫生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卫生行政规章,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2.改革开放之后卫生监督体系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1995年《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标志着我国卫生监督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相继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近20部,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法制管理阶段。我国还建立起一支专职监督队伍,基本形成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监测网络,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3.卫生监督体系改革与完善阶段

1996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揭开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卫生监督体系逐步从卫生防疫系统中独立出来,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共同构成公共卫生体系。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理顺和完善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

三、目前卫生监督机构存在的问题

1.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总体而言,目前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大大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但也确实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深入,在省、地市、县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中,执法主体仍没有解决,机构设置不到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单位名称、行政级别、内设部门、人员管理等均缺乏统一和规范,卫生监督机构职能不明确,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的职权范围不一致,监督和检测分工模糊。这些情况的存在反映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差

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强调依法行政,但对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卫生监督执法不够重视,甚至阻碍限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卫生立法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各方卫生法制观念淡薄,生产经营单位往往只应付卫生执法检查,而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卫生认识水平参差不齐,自我防护意识差。

3.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我国卫生部《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对卫生监督队伍的要求是2000年按人口比例每万人配备1.5名卫生监督员,但各地卫生监督人员的数量配置不足较为普遍,在基层尤为突出。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卫生监督职能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学历与职称偏低、专业比例不合理。其必将导致工作量负荷加大,从而使卫生监督工作出现监督覆盖率低、工作质量不能保证,监督频次减少等现象。

4.卫生监督机构财政保障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的办公用房问题依然突出,经费来源差别很大,大部分存在财政保障不足情况。

5.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

卫生监督取证器材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最基本工具,对于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提高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检验监测器材设备陈旧落后,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短缺严重,难以实现快速、准确、全面的监督监测目标,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

四、对策与建议

1.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思路是清晰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作者认为要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把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其次是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卫生监督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主要是给予编制和经费支持。三是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统筹规划,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合理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也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增加卫生监督人员规模,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

由于改制的原因,监督机构的总人数相对减少,而目前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就有近20部,承担着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任务,此外还要承担突发事件处置、卫生保障等工作任务,现有卫生监督机构所配置的人力资源难以承担这样繁重的工作任务,不能够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学历结构相对不合理,低学历、低职称人员的比例较高,严重影响体系建设与中长期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卫生监督体系行政监管执法功能和职责的开展和落实。

因此,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建设,一方面须提高准入标准,严进宽出,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员,满足基本的数量需求和素质要求,另一方面针对无专业或非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在岗培训和在职教育等,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改善卫生监督事业的社会重视程度和经济待遇,吸引更多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流入,将更有利于完善卫生监督人力结构,解决人力素质低下、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卫生监督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机构经费和装备现状不容乐观。从运城市卫生监督机构情况来看,办公用房的情况差,完成改制的监督机构中有近一半无自己的办公用房。快速检测装备配置情况,2005年元月,除了市监督所有12台、两家县级防疫站共有16台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以外,其余的单位均为零。卫生监督总费用及其构成,2005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1.92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5万元,占总费用49.4%。2007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2.21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3万元,财政投入占总费用42.1%。工资总额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58.5%,还有2家机构不能足额发放人员工资。收入水平不高是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由于个人的原因调离卫生监督岗位的时有发生,卫生监督工作必然受到较大的影响。

卫生监督财政投入不足,财政保障不力,办公用房紧缺,快速检测设备落后、短缺问题与经费不足密切相关,很大程度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已改制卫生监督机构的运转。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典型公共产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完全承担筹资职能,落实《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等文件,提高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比例,保障卫生监督经费。卫生监督机构也应立足现状,争取多方筹资,添置必需的卫生执法设备,提高卫生执法整体能力。

国家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财政保障)的要求是明确而具体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发挥主动性,实实在在地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1997,1.

[2]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第16号),2000,1.

[3]卫生部令39号.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01-05.

[4]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2006,6.

[5]石滨,杜昌琦.卫生监督面对市场经济的困惑.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3,(6):327.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2

【关键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正式拉开了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

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本文通过分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卫生监督机构的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疫苗”事件、“阜阳奶粉”事件等,电视报纸新闻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也是连篇累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健康的极大关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发生。同时,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医疗服务市场比较混乱,非法行医在一些地方比较猖獗,出租、外包科室的问题在一些中小医院相当普遍。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由于长期以来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不明确、保障政策不落实,造成执法工作条件差,技术手段落后,监督效率低,执法能力不高;二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监督执法的薄弱环节甚至真空地带;三是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因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的沿革与发展

1.改革开放之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改革前我国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参照前苏联模式,由卫生防疫机构实施执法,履行行政业务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卫生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卫生行政规章,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2.改革开放之后卫生监督体系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1995年《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标志着我国卫生监督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相继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近20部,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法制管理阶段。我国还建立起一支专职监督队伍,基本形成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监测网络,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3.卫生监督体系改革与完善阶段

1996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揭开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卫生监督体系逐步从卫生防疫系统中独立出来,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共同构成公共卫生体系。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理顺和完善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

三、目前卫生监督机构存在的问题

1.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总体而言,目前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大大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但也确实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深入,在省、地市、县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中,执法主体仍没有解决,机构设置不到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单位名称、行政级别、内设部门、人员管理等均缺乏统一和规范,卫生监督机构职能不明确,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的职权范围不一致,监督和检测分工模糊。这些情况的存在反映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完善。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企业自我防护意识差

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强调依法行政,但对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卫生监督执法不够重视,甚至阻碍限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卫生立法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各方卫生法制观念淡薄,生产经营单位往往只应付卫生执法检查,而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卫生认识水平参差不齐,自我防护意识差。

3.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我国卫生部《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对卫生监督队伍的要求是2000年按人口比例每万人配备1.5名卫生监督员,但各地卫生监督人员的数量配置不足较为普遍,在基层尤为突出。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卫生监督职能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学历与职称偏低、专业比例不合理。其必将导致工作量负荷加大,从而使卫生监督工作出现监督覆盖率低、工作质量不能保证,监督频次减少等现象。

4.卫生监督机构财政保障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的办公用房问题依然突出,经费来源差别很大,大部分存在财政保障不足情况。

5.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

卫生监督取证器材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最基本工具,对于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提高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装备不足,检验监测器材设备陈旧落后,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短缺严重,难以实现快速、准确、全面的监督监测目标,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

四、对策与建议

1.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思路是清晰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作者认为要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把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其次是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卫生监督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主要是给予编制和经费支持。三是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统筹规划,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合理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也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增加卫生监督人员规模,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

由于改制的原因,监督机构的总人数相对减少,而目前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就有近20部,承担着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任务,此外还要承担突发事件处置、卫生保障等工作任务,现有卫生监督机构所配置的人力资源难以承担这样繁重的工作任务,不能够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学历结构相对不合理,低学历、低职称人员的比例较高,严重影响体系建设与中长期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卫生监督体系行政监管执法功能和职责的开展和落实。

因此,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建设,一方面须提高准入标准,严进宽出,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员,满足基本的数量需求和素质要求,另一方面针对无专业或非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在岗培训和在职教育等,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改善卫生监督事业的社会重视程度和经济待遇,吸引更多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流入,将更有利于完善卫生监督人力结构,解决人力素质低下、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卫生监督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机构经费和装备现状不容乐观。从运城市卫生监督机构情况来看,办公用房的情况差,完成改制的监督机构中有近一半无自己的办公用房。快速检测装备配置情况,2005年元月,除了市监督所有12台、两家县级防疫站共有16台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以外,其余的单位均为零。卫生监督总费用及其构成,2005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1.92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5万元,占总费用49.4%。2007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总费用为2.21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为0.93万元,财政投入占总费用42.1%。工资总额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58.5%,还有2家机构不能足额发放人员工资。收入水平不高是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由于个人的原因调离卫生监督岗位的时有发生,卫生监督工作必然受到较大的影响。

卫生监督财政投入不足,财政保障不力,办公用房紧缺,快速检测设备落后、短缺问题与经费不足密切相关,很大程度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已改制卫生监督机构的运转。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典型公共产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完全承担筹资职能,落实《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等文件,提高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比例,保障卫生监督经费。卫生监督机构也应立足现状,争取多方筹资,添置必需的卫生执法设备,提高卫生执法整体能力。

国家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财政保障)的要求是明确而具体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发挥主动性,实实在在地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1997,1.

[2]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第16号),2000,1.

[3]卫生部令39号.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01-05.

[4]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2006,6.

[5]石滨,杜昌琦.卫生监督面对市场经济的困惑.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3,(6):327.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3

以加强体系规范建设、完善审批规范管理、深入推进法制教育、强化落实监督检查为重点,全面推进,创新发展,确保全区卫生监督工作有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和信息报告体系建立健全,区卫生监督局办公楼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全区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建设基本完成;卫生监督队伍监督检查能力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文书质量全面提高;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二)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审批规范管理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处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卫生法制教育成效有新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依法从业进一步规范。

(四)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医疗市场、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建设

1.完善工作体系。全面实施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工作职责和程序;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体系达标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和工作制度;认真实施区卫生监督局办公楼建设项目,加强基本设备配备。

2.提升队伍能力。进一步完善首席监督员和责任监督员制度并坚持实行,坚持实施卫生监督员“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工作制度;采取理论培训和技能比武及演练相结合形式,积极开展各项相关法规和制度培训;加强工作稽查,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执法行为管理;加强卫生监督员综合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养。

3.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指导办规范建设,完善设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二)不断完善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1.健全工作机制。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建立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办法,个体诊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60%,学校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50%;建立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明确监督检查频次、内容,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建设。

2.完善审批管理。加强卫生行政审批窗口规范管理,落实卫生行政审批“三集中”。规范卫生行政审批层级管理,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局和龙泉卫生院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及范围,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审批登记程序。医疗机构校验率要达到100%。

3.规范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政。全年办理案件要达到80件以上,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

4.强化监管质量。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和督导考核细则,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稽查和工作考核规范管理;加强卫生监督文书管理,卫生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合格率均要达到95%以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文书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进一步强化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及回复机制,群众投诉案件查处回复率100%。

(三)深入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卫。坚持按照“六五”普法计划安排和省市区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卫生系统法制教育活动,突出加强民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及相关法规培训。

二是加强卫生法制教育。积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12.4”法制教育日等,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进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加强卫生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宣传,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积极营造卫生执法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1.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医疗机构信息登记率要达到100%;政府办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村卫生室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医疗机构感染监测要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医疗广告监测管理,加强社会保健机构非法涉医行为监督检查及查处。

2.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治监管。学校和托幼机构登记率要达到100%;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监督检查,各级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3.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登记率要达到100%;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要达到98%以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有率要达到95%以上;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公共场所消毒监测全面落实。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4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卫生工作涉及到人的生老病死,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我们讲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健康是一个最基本的内容。前不久,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在世界卫生大会开幕的当天清晨去世,对大家触动非常深,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健康的重要性。世界上任何国家都高度关注健康问题、重视卫生工作,努力建设自己的卫生体系。一个国家的卫生体系是否健全,主要有三个标志:一是政府对于维护人民健康的基本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形成关注健康、重视卫生的社会氛围;二是是否有一支医学技术高超、服务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疗卫生队伍;三是是否有健全的卫生法制体系,包括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等,是否有严格的执法监督制度保证法律实施。在我国,党和政府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重要职责。“十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我国的卫生事业取得了明显成绩,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的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居民期望寿命由**年的71.4岁提高到**年的72.0岁;婴儿死亡率由32‰下降到21‰,孕产妇死亡率由53/10万下降到48/10万。卫生监督体系作为卫生体系和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疾病预防控制是卫生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的含义,不仅是预防传染病的流动和蔓延,更重要的是要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采取综合措施来预防和减少危害健康的因素,减少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严重慢性疾病的发生,不断增进人民健康水平。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政府、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和社会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保护卫生环境、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居民自我保健能力和预防疾病的意识。医疗服务是卫生工作的第二道防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再健全,也不可能保证所有疾病都不发生。一旦发生了疾病,就需要比较健全的医疗服务体系,帮助群众恢复健康。但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工作和医疗服务工作,都需要有健全、有力的监督体系作保证。缺少了有效的监督,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就不能有效实施,就不可能有效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也不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廉价、方便的医疗服务。因此,卫生监督工作也是卫生工作中一道重要而不可缺少的防线。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成绩。贯彻执行好卫生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卫生部门落实政府职能和坚持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同志在今年初提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一荣”是遵纪守法,“一耻”是违法乱纪。卫生部门的同志们务必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站在切实依法行政、有效维护医疗卫生工作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要切实抓好三个环节。第一,健全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现有卫生法律九部,卫生行政法规三十多部,部门规章二百多件。但是,我们还缺少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卫生基本法,政府、社会和个人在维护公民基本健康权利方面各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需要通过法律进一步明确。第二,严格实施法律,做到有法必依。只有保证法律有效实施,才能够实现立法的目的。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企业、学校、单位、团体和个人,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法律,坚持依法办事,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否则就难以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第三,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从宏观上讲,卫生监督的职责既包括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监督,也包括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医疗服务行业监督是对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监督,主要针对卫生行业,而社会公共卫生监督包括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到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长期以来,我们坚持把公共卫生监督作为工作的重点,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和力量配备主要放在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监督等方面。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我们忽视了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忽视了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医务工作者的监督。这是我们卫生监督工作的不足,亟待加强。最近,媒体不断报道一些卫生行业存在的问题,我们欢迎社会舆论监督,更希望通过卫生系统自身的监督,把这些问题揭露出来、解决好。这对于改善医疗服务,提高政府威望,加强卫生队伍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做好卫生监督工作,首先要转变观念,把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好。古人曰:其身不正,焉能正人?只有把卫生行业和卫生队伍管好,才能理直气壮地管理好社会。在医疗服务监督方面,我们对公立机构和民营机构执法力度也要一视同仁。比如,对非法行医的专项治理,我们不能对个体的和民营机构执法力度大,而对公立机构存在的非法行医活动心慈手软,监督不力。有的同志问,大型公立医院还有非法行医活动吗?事实证明是有的。有些公立机构虽然经过审批,但也有些服务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有些公立医疗机构非法出租科室或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这些违法行为不纠正,对于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的健康和安全都会产生不利影响。目前,群众反映最多的是对医疗服务、特别是公立机构存在的某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能及时查处。这应该作为卫生监督第一位的任务。通过监督执法、查处不法行为,帮助医疗卫生机构端正服务方向,忠诚为群众服务。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最近几年,我国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有了很大进展。重大疾病的防治能力有了很大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同时,党中央、国务院还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求我们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找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各方面密切配合,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并通过严格管理和监督逐步加以改进。当前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把卫生监督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卫生监督工作在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党的十六大提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这一要求,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改进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卫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经部党组研究,提出了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依法监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贯彻落实上述指导思想,首先要明确卫生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维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群众的基本需求,也是群众的基本权利。党和人民希望我们充分履行好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好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防止和纠正对群众健康权益的侵害。卫生监督工作的根本宗旨和根本目标,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卫生监督工作必须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卫生监督工作最重要的标准,作为衡量是否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重要的标志。

其次,要明确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多年来,我们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卫生行政部门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卫生行政部门应管什么、不应管什么,如何管好应当管的事,在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些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卫生监督的主要职责是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正确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一是必须有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如果一个地方其医疗卫生服务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盛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群众的健康权益受到严重损害,长期得不到解决,那就说明这个地方的卫生监督工作不到位、不得力,没有尽到职责。二是实行综合执法,既要做好公共卫生监督,也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督。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时期,卫生监督工作必须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最薄弱的环节,解决主要问题。医疗服务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这两个方面,我们首先应该监督好医疗卫生行业,使广大医疗卫生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是当前的工作重点,要在做好公共卫生监督的同时,完善对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的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下力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三是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责,把执法监督重点放在基层。为充分发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作用,提高监管效率,避免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划分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宏观管理和培训指导,加强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情况的监督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作为一线监督执法力量,承担着主要的日常监督执法任务。各地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要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明确监督职责,重点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部党组提出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思想是多年来卫生监督工作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体现了新时期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推进和指导当地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在做好公共卫生监督的同时,大力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把卫生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大大提高一步,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综合素质

世间万物,以人为本,人是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关键的因素,也是第一宝贵的资源。做好任何一项工作,必须要有一支思想端正,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水平高超的工作队伍。这是决定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事业成败的关键。当前卫生工作面临的困难很多,最大的困难是人才缺乏。没有房屋可以造,设备短缺可以买,但卫生人才队伍只有靠我们去培养。没有合格人才,再好的设备也难以发挥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抓住“十一五”发展战略机遇期,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队伍管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第一位的工作,是要把人员队伍建设好,特别要努力改善基层卫生监督队伍状况。

首先,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卫生监督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行使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卫生监督人员作为执法者,应该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学法、懂法、讲法、执法;卫生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性,工作人员应该具有相应的业务技术知识,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人员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漫长过程,卫生监督队伍作为一支具有专业技术特性的行政执法队伍,对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更高。因此,各地要认真分析目前卫生监督队伍的现状,结合“十一五”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年,国务院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卫生行政部门要自觉做到依法行政,履行好法定职责,管好应该管的事。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公平和效率。这些将直接影响到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效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同志,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更加出色地完成所肩负的各项任务。在这里,需要强调两点:一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应该有强烈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敢于“家丑外扬”,支持揭露、查处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问题,不干预、不阻挠监督执法工作,对依法行政和卫生监督工作要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支持。这是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二是卫生监督人员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旧工作模式的束缚,一部分卫生监督人员严格执法的观念和依法办案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对专业性、技术性工作不熟悉,不敢监督,不适应综合执法的需要。工作中表现为执法力度上不去,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工作局面打不开,违法问题止不住。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模式,做到敢办案、能办案、会办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第三,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异化,是提高卫生执法能力的重要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拥有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这些权力运用是否恰当、是否合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有关单位的生存发展。我们应当清楚,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来自于法律,人民和法律赋予我们这些权力是要用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还应当明确,我们手中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是一致的,有权不履行,或者有权滥用,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各级卫生监督部门都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和稽查制度,建立科学的监督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确保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第四,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卫生监督工作不只是板起面孔、监督检查,还需要热情服务,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帮助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因此,必须强化服务意识,适应社会和群众的需要。据调查,目前卫生监督人员将近一半是中专以下学历,不适应工作需要。要通过严格准入,加强继续教育,改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监督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卫生监督人员必须有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积极的工作态度,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具备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职责,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五,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农村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目前,农村基层地区卫生监督力量十分薄弱,许多乡村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的空白点和各种违法行为的集散地,这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要改变过去重城轻乡的工作观念,重点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在全国十三亿人口中,有七亿多人在农村,忽视这一块,卫生监督工作不可能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一支健全的队伍,加强农村医药卫生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农民健康的违法行为。各地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要切实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农村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实现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通过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或聘任卫生监督人员,统筹管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覆盖农村的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农村卫生监督水平,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权益。

在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应重视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购置更新等问题。卫生部将尽力帮助困难地区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也希望各地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5

一、进一步完善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市卫生局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启动区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自估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扶持下,积极做好我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装备水平,做好省下拨的各项卫生监督装备的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制度建设,使卫生监督网络整体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围绕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继续抓好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导致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鉴,按照卫生部门的职责,狠抓各项食品卫生监管措施的落实,做好全区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我区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农村乡镇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以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依法查处未履行法定责任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放射诊疗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管理。

(三)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以往整治成果,加大打击力度,防止非法行医现象出现反弹。以开展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加强督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对外承包、出租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以及违法违规开展性病、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利和健康权益,及时曝光大案要案、违法医疗广告和“医托”等欺诈群众的违法行为。

(四)抓好相关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部署,以住宿业为重点在我区推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环节和重点化妆品卫生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我区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6

关键词:卫生监督 精神文化 建设

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需要依托卫生监督文化造就知识丰富、情操高尚、意志坚定、素养深厚、人格健全的卫生监督干部。卫生监督文化是卫生监督工作领域的反映和体现,是卫生监督的工作精神、价值观念、制度内涵的集中反映,是卫生监督队伍素质建设的文化基础和精神支柱。

1.精神文化是促进的动力。 以业主为关注焦点、以满意为服务目标、以法规为履职准则、以创新为发展动力。开展“党员示范岗”“四个一” “丹心奉献促和谐”“扶贫帮困”“支部结对共建”等 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炼总结卫生监督工作的价值理念,加强卫生监督干部价值观念的培育和塑造,使公道正派,执法为民,真正成为卫生监督部门和组工卫生监督干部的价值追求和核心品质。不断加强卫生监督干郡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真正用科学先进的理论武装人,正确舆论引导、高尚精神塑造人。把卫生监督部门建设成为最讲党性的公正执法的工作部门。要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和充实卫生监督干部头脑,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的卫生监督保障和支持作为卫生监督部门的定自理悉共同理想,自觉树立适应时代潮流的人文理念,形成“和谐友爱、拼搏进取”的文明执法、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争创一流、保障健康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观。

2.制度文化是规范的条件。 制度建设是文化建设的根本环节,只有以健全的制度作基础,文化建设才有坚强的后盾和旺盛的生命力。用文化的思维、理念和视角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把卫生监督部门建设成为最讲秩序的执法工作部门,建设高素质的监督队伍。建立健全与文化建设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实现依法治所、科学管理。它体现在各项制度的健全、规范及其有效运转,并在提高管理水平过程中使全体卫生监督干部感受到个人价值的充分实现。要坚持用文化的思维、理念和办法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完善卫生监督文化建设与外部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不断健全议事制度、执法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并提炼上升到文化的层面,逐步形成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卫生监督部门特点的制度体系,使得卫生监督文化以比较完整和规范的形式存在于卫生监督工作之中。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保民安康作为宗旨;把依法监督作为准则;把廉洁自律作为法宝。实行“所务公开”、“党务公开”、“岗位竞争上岗”、“民主推荐”、“评先评优”、“八项禁令”、“监督员守则”、“道德行为规范。

3.环境文化是良好的氛围。大力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载体的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等物质环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以 所训、所精神、箴言警句、读书文摘等内容建立文化长廊、以工会的星星闪光园地营造单位文化氛围,以文化树形象,精神铸灵魂。传播新精神、宣传新思想、吸收新文化,培育出浓厚的文化气息,丰富业余生活,营造有利于卫生监督干部个人发展,同事之间协作进取,卫生监督部门内部民主和谐的人文环境,增强卫生监督干部的身心素质,促进卫生监督干部的全面发展。努力构建人与人之间和睦、和谐、和气相处,真诚相待、工作融洽、良性竞争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卫生监督部门正气充盈、精神振奋、开拓进取、共同进步的良好风气的形成。

4.行为文化是理念的认识。行为文化体现于卫生监督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质量、责任感、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之中。建设行为文化,就是要形成具有卫生监督工作系统特色的群体意识和价值观念,并为全体卫生监督干部所自觉遵守。应从卫生监督干部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入手,注重发挥人格的魅力、品行的修养、知识的学习、文化的熏陶和榜样的力量的作用。通过严密的行为规范,对卫生监督干部的思想、理念、精神进行再塑造,实现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进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状态,使整个部门的智慧和潜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5.服务文化是形象的展现。卫生监督与服务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我们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下,开展说理式执法,以事实来说明,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改变重许可、轻监督、重执法、轻服务的执法模式,对大学、医院、大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监督采取上门服务、分类指导,把健康知识与卫生法规的培训结合起来,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上街头,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利民、便民、为民原则,服务企业 。

6.传统文化是公正的体现。公道正派是中华传统文化中所推崇的做人哲学和美德,也是卫生监督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基。不断总结提炼在公道正派实践中形成的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成果,深化拓展教育活动成效,构建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把活动转入经常性教育轨道上抓好抓实,营造“公道办事,正派做人”的氛围。把公道正派形象作为卫生监督文化的外延,引导卫生监督干部堂堂正正做人、公道正派执法,使公道正派成为卫生监督部门的一种浩然正气。时时处处以公道之心行公道之事,以正派之风堂堂正正执法,以政治素质支撑正派,以业务素质实现卫生监督公正。始终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7

两个发展阶段

卫生监督中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启动与探索阶段(2007年~2008年):2007年12月,原卫生部组织专家组对部直属机关报送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情况进行了评审。卫生监督中心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和卫生行政许可受理评审系统确定为第三级保护,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确定为第二级保护。卫生监督中心在了解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同时,启动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工作。为摸清信息安全隐患,2008年卫生监督中心聘请了具有信息安全相关资质的信息安全咨询公司对等保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了信息安全测评,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由于2008年信息安全整改资金等原因,未开展相关整改工作。

发展阶段(2009年至今):本着统筹考虑、分布实施的原则,在实施部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之初就参照等级保护有关要求规划和设计业务应用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同时积极开展等级保护备案等工作。在部级项目二期中,专项对信息安全进行加固。并每年邀请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对卫生监督中心的第三级保护系统进行了安全等级测评。

截至目前,卫生监督中心共有3个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的信息系统,4个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的信息系统。

信息安全技术体系

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建设,严格遵循等级保护第三级的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设计、技术选择、产品选型、产品部署。技术体系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5个方面进行设计。

1.物理安全

卫生监督中心现有南北两个机房,机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面积总计160平方米。北机房部署等级保护第三级信息系统,南机房部署等级保护第二级信息系统,实现了第三级系统与第二级系统物理环境隔离。根据等级保护有关要求,机房均采用了精密空调、门禁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设备设施及技术手段,有效地保证了机房的物理安全。

2.网络安全

主干网络链路均采用双链路连接,关键网络、安全设备均采用双机冗余方式,避免单点故障。采用防火墙、入侵防护系统、DDoS系统进行边界防护,各网络区域之间采用防火墙进行区域隔离,在对外服务区部署了入侵检测系统,在交换服务区部署了网络审计系统。在核心数据区部署了数据库审计系统,对网络行为进行监控和记录。在安全管理区部署安全管理系统,实现设备日志的统一收集及分析。

3.主机安全

所有服务器和管理终端配置了密码安全策略;禁止用户远程管理,管理用户必须进入机房通过KVM进行本地管理;所有服务器和管理终端进行了补丁更新,删除了多余账户,关闭了不必要的端口和服务;所有服务器和管理终端开启了安全审计功能;通过对数据库的安全配置,实现管理用户和特权用户的分离,并实现最小授权要求。

4.应用安全

卫生监督中心7个应用系统均完成了定级备案,并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开展了测评工作。应用服务器采取了集群工作部署,保证了系统的高可用性,同时建立了安全审计功能模块,记录登录日志、业务操作日志、系统操作日志3种日志,并实现查询和审计统计功能,配置了独立的审计账户。门户网站也采用了网页防篡改、DDoS等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系统管理人员及高权限用户均使用CA证书登录相应系统。

5.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库服务器使用了双机热备,应用服务器采用多机负载均衡,每天本地备份,保证了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其余等级保护第三级信息系统使用了双机备份,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问题,都可以及时准确地进行恢复并正常提供服务。同时,卫生监督中心在云南建立了异地数据备份中心,每天进行增量备份,每周对数据进行一次全备份。备份数据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恢复测试,保证备份的有效性。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在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信息安全工作“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为保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参考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卫生监督中心建立了符合实际工作情况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统一领导,技管并重;预防为主,责权分明;重点防护,适度安全”的安全方针,涵盖等级保护管理要求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五大方面的要求。

卫生监督中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责任制,设立了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监督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卫生监督中心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信息处作为信息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卫生监督中心日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处设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岗位,分别为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应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机房管理员,并建立了信息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此外,卫生监督中心依据上年度运维中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每年对其进行修订,确保信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安全运维体系

在信息安全工作中,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是目的,要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指导信息安全运维实践。

卫生监督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部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从运行维护流程、资源管理和环境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将安全运维理念落到实处。

运维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利用卫生监督中心OA系统,建立了统一的服务台,实现了事件、问题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即:发现问题、登记问题、解决问题、解决反馈、解决确认)。年均处理信息安全事件近百件,将信息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保证了卫生监督中心信息安全目标和方针的实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践经验

1.规范管理,细化流程

卫生监督中心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管理体系的建设,为部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中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导。

部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运维工作从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中吸取了很多有益经验,不仅合理调配了运维管理人员,落实了运维管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而且细化了运维管理流程,形成了“二级三线”的运维处理机制。

2.循序渐进,持续完善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8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等基层卫生监督工作为目标,以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出发点,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职责明确、职能完备、机制完善、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二、具体要求

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在工作职责、建设标准、工作运行机制、档案管理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一)工作职责

1、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基本职责是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组织并监督辖区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3、负责辖区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

4、承担辖区内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监测。

5、根据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设定的权限,开展卫生行政许可、采样监测、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查处以及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实行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分级监督。

6、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统计等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报表的统计、汇总,并定期将卫生监督信息和统计报表上报区、县(市)卫生监督所。

7、负责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负责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联络员的日常业务指导,负责对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的考核和行风纪律的督查。

8、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建设标准

1、人员组成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一般为4-6人,负责卫生监督执法的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卫生监督员及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各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

2、经费保障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是辖区卫生监督所派驻乡镇(街道)的工作机构,房屋建设、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公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等应按照浙编办[2006]8号文件的规定纳入辖区财政预算。

3、业务用房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用房应满足日常卫生监督执法调查取证、办理发证、投诉接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的需要,人均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40平方米。业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装修格式应当统一,其中办公用房根据工作用途,包括个人办公及办公环境、会议室、档案室等;辅助用房根据工作用途,包括罚没物品暂存室(库房)、卫生间等。

4、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

(1)统一配备监督执法车辆,车辆外观标识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每个派出机构至少配备一辆执法车辆,满足日常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办、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的需要。

(2)配备办公桌椅、衣柜、文件柜、电脑、扫描仪、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通讯工具、碎纸机等必需办公用品和照像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器材,并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同时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配备因特网接入设备并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卫生监督软件。

5、形象标识制作统一的形象标识、标牌。机构正门应当悬挂“*区(县、市)卫生监督所*(中心乡镇、街道名)分所”的牌匾,牌匾为立式悬挂。办公室门外应当悬挂卫生监督分所标牌和卫生监督徽标,徽标须符合卫生部的规定。正大门上方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徽标,卫生监督徽标两侧分别为“中国卫生监督”和“CHINANATIONALHEALTHINSPECTI0N”字样,字体格式为黑体,卫生监督徽标和中英文“中国卫生监督”字样颜色均为蓝色(可参照杜邦公司施必快2K漆RT0815宝石蓝),底色为白色。

6、政务公开内容办公场所应制作统一格式的政务公开栏,公示内容包括分所的工作职责、执法人员姓名、照片、监督岗位职责及管辖区域范围、接待制度与投诉举报处理规范、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办理程序、卫生监督员誓词、投诉举报电话、分所责任区域示意图等。

(三)工作运行机制

1、管理考核卫生监督派出机构隶属区、县(市)级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实行垂直管理,并定期进行考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综合(稽查)管理机构对监督分所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稽查和指导。派出机构按照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的统一安排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工作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派出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考核。

2、实行分所长负责制派出机构设立分所长,卫生监督员在分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共卫生管理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公共卫生联络员负责上报所在地区域内新开办食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本区域内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工作制度(1)AB岗工作制;(2)一次性告知制度;(3)首问负责制;(4)工作例会制;(5)重大事件报告制;(6)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7)文书、信息管理制度;(8)接待制度;(9)档案管理制度;(10)服务承诺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廉洁自律制度;(13)工作联系制度;(14)卫生检测仪器管理规定;(15)执法证据、没收物品保管处理规定;(16)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制定的其他制度。

(四)档案管理

档案采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挥网络优势,采用电子化文书管理,统一格式,便于查找。

1、业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以一个管理相对人为单位建立一个监管单位;为监督对象建立专门的基础档案。按照《浙江省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试行)的要求;依据一户一档的方法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

2、文书档案

(1)专项检查:要求有计划或通知、过程性资料、2-3张有文字说明的照片、小结等。

(2)投诉举报:要求有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表、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2-3张有文字说明的照片。若属取缔的;则另制作“取缔报备表、卫生行政取缔决定书、卫生行政执法审批书”。

(3)各类报表:包括年报表、汇总表、本底(登记表)等见电子化管理内容。

3、照片档案

每年按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执法等分类归档成册。照片档案按照要求归档。

4、电子化管理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范文9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所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标准。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充实一线卫生监督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11年-2014年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

5、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卫生监督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注重对现场执法技术等卫生监督重点领域的研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6、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根据《关于下发<2011-2011年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世博会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为目标,实施《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升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9、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控中心,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本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模式。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和消Du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推进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在嘉定、奉贤两区开展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区县范围,同时完成卫生部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15、加强涉水产品和消Du产品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涉水产品、消Du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消Du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11版)》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贯彻执行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6、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内镜等科室消Du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