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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工作方案集锦9篇

时间:2022-08-09 11:12:54

保障工作方案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履行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以社区为依托,以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强化就业服务手段,加大困难群体援助力度,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大力挖掘社区就业岗位,拓展社区就业门路,提升社区就业服务水平,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为巩固我镇市级文明镇、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二、目标内容

从年1月1日起,我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启动,力争把我镇创建成第一批充分就业社区,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内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切实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第一责任。

2、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

3、“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100%。拓展“双困”人员就业基地,开发公益型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双困”人员,通过岗位工资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社区内“双困”人员100%就业。

4、充分整合社区内各种就业资源,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者的就业率达到96%以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环境优化,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5、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各项就业服务。社区内居民对公共就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工作步骤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3月):准备阶段。成立镇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出台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4-9月):实施阶段。4-5月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同时对各指标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分解目标,逐步建立创建工作台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6月中旬,对各项创建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小结。7-9月开展2-3次座谈会,专题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突破,形成系统的社区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10-11月):自评阶段。组织模拟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创建指标落实的成效,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送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12月):迎评阶段。制定迎评方案,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就业的重要性,根据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附后)。我镇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由协调小组研究制定,由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各村、居委成立相应以村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为组长的“促进充分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建立全覆盖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

(二)资金保障,确保政策实施

镇财政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资金投入为全镇可用财力的0.5%,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独立核算。实施推荐就业服务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分解表附后)。

(三)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

一方面加强创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通过新闻媒体、广场大屏幕、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为我镇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多管齐下,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制定“零就业家庭”和“双困”人员调查排摸及援助方案,经常走访、定期排摸,并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形成登记(摸底调查)——指导(指导转变观念)——推荐(推荐就业)——跟踪(就业后的跟踪服务)的良性循环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进一步发挥政策优势,多形式、多渠道的为创业者筑桥铺路。同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将举办两场区域联合招聘会,多渠道扩大就业,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享受到推荐就业和就业帮扶服务。宣传和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参加职业见习,组织居民开展择业就业指导讲座,对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择业指导,使居民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积极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今年将利用网络建立劳动保障社区居民论坛,通过信息公开、政策解答、所长在线、互动社区等模块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建立实现镇劳动力信息资源与就业扶持服务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为求职者、用人单位双方搭建完善的交流平台。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团、妇齐抓共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制定详细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把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的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创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2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住房分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使工程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用地方面

依据工程建设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重点对工程建设用地的征收和使用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各地区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

2、市级行政区域内每年需要新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否全部落实具体地块,所需建设用地当年是否全部供应。

3、市级行政区域内每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实际供应是否高于(等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4、市级行政区域内年度是否发生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土地用途或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性质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5、其他涉及工程建设用地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二)招标投标方面

依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建设程序要件是否齐全有效,招标方式是否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公告是否通过指定媒介公开,在两个以上媒介同一项目招标公告是否一致。

2、是否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确定中标人的问题。

3、招标机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借证、挂靠、超资质等问题。

4、招标项目是否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是否存在规避监管的问题。

5、是否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专家评委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比例。

6、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投标、收取费用出借资质等问题,是否存在转包、挂靠问题,分包工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中标人是否为评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问题。

8、招标人、中标人是否存在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问题。

9、招投标的有关资料是否全部归档,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10、中标企业的施工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1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问题。

12、其他涉及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三)工程质量方面

依据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履行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情况。

2、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3、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

4、参建各方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

5、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以及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6、房屋使用功能中墙体结露发霉、外保温墙面裂缝、填充墙裂缝、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屋面及有水房间地面渗漏、外窗渗漏等质量通病防治情况。

7、是否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8、其他涉及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四)工程安全方面

依据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项目安全监督备案。

3、建设单位是否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

4、建筑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5、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

6、施工现场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

7、建筑施工现场是否依据《省建筑行业开展“文明施工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文明施工。

8、其他涉及工程安全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依据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重点对工程建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资金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各地是否按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落实各类保障资金;涉及贷款的手续是否合规、完备。

2、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及时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是否按照规定在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是否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有无闲置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3、是否制定了落实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应机制,是否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之后的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4、各级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是否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专款专用原则和效益原则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在使用中有无挤占、截留和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补助资金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

5、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存在应将在国库核算的中央和省补助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或单位银行账户核算问题。

6、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法人是否设置专账管理安居工程资金。

7、财务核算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8、各地区对发放补贴资金是否进行认真审核,被补贴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的方式发放补贴。

9、各地区是否对廉租住房租金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确定租金及时足额入库,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10、其他涉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六)住房分配方面

依据保障性住房分配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主要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审核、认定、公示、退出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办法。

2、是否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是否完善申请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各部门协作审查机制,公布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严格住房情况和收入情况的审核,严把准入关。

4、是否规范公示、配租(售)程序,实行房源公开、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是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做好退出工作。

6、是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对象档案管理,实施动态管理。

7、是否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或网址,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8、是否依法严肃处理骗取保障性住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以及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监督检查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经常性检查。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驻在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驻在组直接对监督检查组负责,下设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资金管理四个专业组。驻在组制定检查规则,按照工作规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向监督检查组报告工作情况。

2、集中检查。监督检查组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抽调有关方面专业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重点问题开展集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制定集中检查工作规则,按照检查工作规则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集中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两次。

(二)检查的步骤

2013年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

1、安排部署阶段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组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成立相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机构,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建立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问题排查阶段

工程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驻在组,对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建设用地、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资金、住房分配等几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边查边改。

3、集中整改阶段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组在对各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反馈。对突出问题,市监督检查组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发现的问题解决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地也要对问题进行滚动排查,边改边查。

4、总结工作阶段

各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好的做法、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制订和出台有关制度和办法,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监督检查组。监督检查组在对各地监督检查工作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后,形成分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把各地、各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已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监督检查机构,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二)明确责任。工程的主管单位对工程顺利实施负有直接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工程的顺利实施负有领导责任,监督检查组对工程的督促、检查、协调负有责任。监督检查的总督促、总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工程建设用地的供应、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工程的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发放补贴和住房分配的监督检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发改部门和民政部门配合;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审计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配合;驻在组的业务指导由派出单位负责。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3

一、组织机构

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和局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森林草原火灾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管理科,负责相关应急协调等日常工作。

组长:州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决定启动森林草原火灾抢险救灾道路交通保障工作应急响应,组织开展道路抢通保通、客货紧急运输等应急工作;完成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任务分工

为统筹高效推进森林草原火灾抢险救灾道路交通保障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及任务分工成立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牵头科室:局安全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草原火灾公路水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州森林草原火灾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具体工作。

(二)道路抢通保通组。牵头科室:局公路科、建管科;责任单位: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交城投集团、在建公路项目指挥部及参建单位(包括电站还建项目)、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指导开展公路保通保畅工作,快速制定道路抢通、保通方案;迅速组织、调集交通专业工程抢险保通队伍和机械设备奔赴受灾沿线开展抢险保通工作。

(三)运输保障组。牵头科室: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运输企业、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应急运力的筹集和调度,参与救灾指挥部指定物资运输和抢险人员、灾民转移运送工作;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紧急运送。

(四)宣传报道组。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各有关运输企业、建设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提炼火灾交通保障相关新闻资料,及时准确报道道路交通通行、交通管制、交通运行、紧急物资人员运输等动态新闻,全面总结、深度挖掘交通运输保障过程中先进人物、感人事迹,通过报纸、电视等新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后勤保障组。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局财务科等,州交城投集团。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筹集、分配,以及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机具装备维护保养和应急抢险救灾经费支持等支撑保障。

三、提升应急能力

(一)加快基础建设。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森林草原火灾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涉交要求,加快工程规划项目实施,统筹要素保障,力争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提升防灾能力。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指导运输企业储备必要客货应急运力,适时开展运输演练,满足应急运输需求。针对自然灾害较多、风险隐患突出路段,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要指导地方制定专项保通方案,确保火灾发生时通行顺畅。特别是我州12个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县(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防大火、救大灾”标准,更新储备油料、装备、机具等物资物质装备,加强实战演练,提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四、强化响应举措森林草原火灾

Ⅰ、Ⅱ级响应启动时,按照省、州森防指工作部署,迅速成立前线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局相关部门(单位)立即落实专人到位到岗。局应急办及时联系州森防指,及时调度运输及保畅信息。相关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即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全要素运行状态。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急运力调配保障。调用州级应急运力时,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按指令要求,迅速调动应急储备运力,督促应急运力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做好应急运输任务执行过程中与公安局、应急局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研究落实好运输路线沿途油料供应、就餐休息点位,确保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二)道路抢通保通保障。全力做好公路抢通抢修及保通保畅工作,受森林草原火灾影响区域的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要迅速开展公路通行情况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公路受损及保通保畅情况,如遇重大险情,迅速请求州局增派力量支援。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交通管制公告。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普通公路抢险救灾保畅通技术指导、人员机具支援,指导沿线公路分局全面开展巡查,强化公路路面、桥梁、隧道、高边坡等设施的养护监管,确保通畅。如遇公路受阻、交通不畅,立即启动应急保通畅预案,第一时间部署应急抢通工作,快速抢通,持续保通。州交城投集团要做好在建项目抢险队伍、装备、物资等保障,全力开展公路抢险保通,积极帮助支援其他有抢险困难的单位。受森林草原火灾影响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同级森林草原火灾指挥部,做好应急疏散、生活物资、救灾装备运输保障工作。

五、健全运行机制

(一)建立联络员机制工作组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确保联系畅通,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交通应急保障工作,明确联络员,建立联络员微信群、QQ群,加强协作交流与协调联络。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4

以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主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处罚分离”的原则,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监察监管方式的网格化和监管手段的网络化,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执法规范化、维权人本化、监管科学化。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和数据全面、信息共享、运行规范化的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覆盖面,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格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在全市形成职责清晰、反应灵敏、信息准确、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平台。2010年底,全市全部达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要求。

三、两网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内容

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两级执法主体,以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三级监管主体,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四级工作责任要求下,依托市、县(市)区劳动保障机构专职监察员、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四级队伍,通过网络系统对网格用工单位(指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管理设置

1、网格化设置。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市、县(市)区、街道(镇)劳动监察组织网络体系,将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自上而下划分为若干片、块、格,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我市共设四个级层网格: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应*市行政区域设置一级网格,监控到二、三、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应的县(市)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监控三、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应的街道乡镇区域为三级网格,监控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社区(村)内较集中的用工单位区域设置四级网格,主要按照用工单位人数在5人以上,户数在80—120户之间的一个或若干个社区(村)为一个区域单元设置网格,实现劳动监察工作重心下移。

网格管理实行责任划分,每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都要配置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监管体系。

2、网络化设置。网络化监管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设立用工单位信息管理、劳动书面审查管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管理、工资监控管理、综合统计查询管理、业务报表管理、办公管理、管理、系统管理等网络运行管理系统,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全市劳动监察业务协同处理和资源共享,实现对违法案件处理全过程管理。

(三)监管措施

1、信息采集。各县(市)区要发挥街道(乡镇)地域情况熟、掌握企业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按照“一街一册、一户一表”的原则,组织兼职监察员、协管员对网格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填写《*市用工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调查表》。信息采集后,与已掌握的劳动保障管理情况、书面审查等信息对照,由专人输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如用人单位发生变化,要随时进行更新。

2、动态监管。对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动态管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信息系统,及时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劳动保障企业诚信评价办法,结合日常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实行ABC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重点监管。对网格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管:

(1)新开业以及未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

(2)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发生欠薪欠费2个月以上的;

(3)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的;

(4)用工人数较多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

4、日常管理。各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协管员要定期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把监察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的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违法行为,力争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要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状况选准重点监控的目标,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对发现的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签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催告,限期进行改正。对网格区内发生的举报投诉,由兼职监察员进行初步了解,进行调查处理;对难以处理的案件或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立即向所属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四、基本方法和步骤

2010年底,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

(一)各县(市)区政府在2010年1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两网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并上报方案。

(二)2010年2—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做好协管人员的聘任、业务培训和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要深入到网格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调查表》的要求,逐一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基本信息实现每季度更新一次。同时完成建立网格、划定网格区域编码、绘制彩色网格示意图、划分监管区域、建立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等基础工作,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录入工作,保证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底数清、信息全。形成以网格为单位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系统。

(三)2010年11—12月,为考核验收阶段。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操作系统,完善实时监控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认真完成*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纳入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在经费、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并加强街道兼职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各街道的具体情况、地域范围、人员状况,按照程序和标准聘任部分兼职监察员。同时,要建立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辅助工作。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可在自治区下达的2009年800个公益性岗位指标中安排,按照每个网格配置1名人员,从大中专毕业生和4050人员中招聘,经培训取得《兼职劳动保障监察证》《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后上岗。被招聘的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待遇标准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相同,除公益性岗位补贴外,不足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专项安排。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制度,制订网格监管职责、工作程序、具体目标、监督考核、信息报告和人员管理等制度。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做好工作协调,保证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5

一、排查对象

全县2961户已脱贫户,主要包括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已脱贫户、租赁住房保障的已脱贫户、没有享受过中省建房补助政策的已脱贫户。

二、排查内容

(一)住房安全情况

房屋外部检点为:

1.住房选址是否落实“三避让”原则;

2.地基基础是否出现严重变形;

3.房屋是否有整体倾斜、变形;

4.房屋外观是否有破损情况。

房屋内部检点为:

1.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盖构件有无受力或变形裂缝等情况;

2.各承重构件之间的连接构造节点有无拉脱、松动、变形等;

3.木构架承重房屋的刚性围护墙及其与承重木构架的连接有无拉脱、松动、变形等。

(二)已脱贫户在2020年农房因灾受损维修加固、重建进度情况

(三)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比对

结合我县农房安全有保障核验app信息录入和农房安全隐患台账情况,开展实地排查,重点对录入数据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比对核实。如果发现有与2020年核验情况不一致的,应立即整改并做好重点记录,说明具体情况,纳入自查报告,汇总上报县住建局村镇股。

三、排查方式

排查采用乡(镇)自查、县抽查的方式进行。对象应涵盖以下4类已脱贫户: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已脱贫户、租赁住房保障的已脱贫户、没有享受过中省建房补助政策的已脱贫户及2020年住房因灾受损的已脱贫户。

(一)乡镇自查。各乡镇组织开展本乡镇内已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自查,每个乡镇自查排查务必做到全覆盖,“乡不落村、村不落户、户不落房、房不落人”。

(二)县级抽查。我局将组织开展本县内已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抽查,抽查比例为乡(镇)全覆盖、每个乡(镇)不少于3个村、每个村不少于10户。

四、排查步骤

(一)启动阶段(5月13日前)。各乡镇于5月13日前制定已脱贫户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并报我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5月22日前)。乡镇自查和县级抽查同步开展,各乡镇自查报告(含附表),经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后,于5月22日前完成报县住建局村镇股。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以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为防止辖区居民在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7

一、工作目标

(一)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1.对照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条线为主的原则,对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整合服务环节、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强化多部门沟通联系,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2.细化规范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根据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实现省、市、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规范统一。

3.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二)建立“好差评”制度评价机制。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建成“好差评”制度,明确评价范围、评价渠道、指标体系。确保服务事项、服务人员、服务平台均可接受评价的体制机制。并利用好评价结果,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树立一批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领域先进服务典型。

二、组织领导

为强力推动我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成立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作为行风建设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日常工作,指导经办机构的行风建设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服务规范及纪律要求。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特点,不断探索适应事业发展和服务需求的经办服务制度。持续加强行为规范、服务场所规范、工作规范和服务监督规范建设。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面落实《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通用规范》。全面落实和完善纪律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在所有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和经办环节中,杜绝徇私越权,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杜绝慵懒散漫行为。(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二)完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按照因事设岗、职责分明,任务明确、权责一致,责任到人、目标考核的原则建立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窗口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定期公布岗位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和工作责任。加强日常考勤和纪律督查,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引导和约束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促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三)建立党员先锋岗制度。凡经办机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实行佩戴党徽、亮牌服务,公开服务承诺。通过亮身份、亮服务、亮形象,推动改进服务。建立“党员先锋岗”评选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比,授予优质党员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标识牌,在光荣榜宣传先锋岗党员和事迹。经办机构党组织要把窗口单位党建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四)加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日常学习教育。深入抓好行风日常学习教育,把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提高干部职工宗旨意识,筑牢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开展行风建设专题教育。每年开展行风建设专题教育不少于两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分管领导为分管领域讲廉政党课或做辅导不少于一次。三是开展岗位练兵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抓好医疗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结合“好差评”制度实施,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一批业务精、技能强、能力优的业务骨干。(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五)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流程。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落实各项经办服务事项,增强窗口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等手段,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牵头科室:稽核审计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六)加强专业化建设。把好“进人关”,优先遴选品质好、业务精、沟通能力强的人员进入公共服务队伍。加强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培养,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开展一专多能训练,全面实现综合柜员制建设。严格考核制度,把为民服务宗旨细化为具体考核指标,引导和约束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科学划分经办大厅功能区域,加大综合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构建各级相关窗口单位互联互通的服务网络。改善窗口单位工作环境,通过调剂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充实工作人员;对服务场所、服务设施和安保设施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八)创新服务方式。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继续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应急服务等便民措施,畅通对特定群体优先服务的“绿色通道”。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平台、自助终端机、移动通讯掌上服务、短信息、咨询电话等平台的政策宣传、查询、经办等多种服务形式,方便人民群众。(牵头科室:信息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九)建立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纠正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逐一排查经办机构形式主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稽核审计科。)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各经办机构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保障行风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总结窗口单位加强行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方面的创新举措,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加强协调沟通。医保经办机构要确定负责作风建设的牵头部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定期研究分析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众的新诉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和工作合力。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8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中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一)高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高考考点县城区小学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承担,高考前一天(6月6日)县人民医院安排工作人员与县城区小学联系确定医疗救护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高考期间(6月7-8日),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一辆、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高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二)中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中考医疗保障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和县半扇门中心卫生院共同承担,县城区小学考点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县中学考点由县中藏医院承担、县半扇门中学考点由半扇门中心卫生院承担。中考前一天(6月12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与考点学校联系确定医疗保障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中考期间(6月13-14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一辆(半扇门考点不安排救护车)、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中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三)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县疾控中心做好考前考点室内外消毒工作、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执法监督员进驻高中考考点协助和指导考点学校做好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工作,杜绝高中考期间发生传染病疫情和饮用水安全事件。

(四)巡考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巡考工作安排高中考考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工作安排,高中考期间务必提前半小时进驻考点,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高中考结束后方能按照考务办公室要求离开。

(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穿平跟软底鞋,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等。

(三)急救车辆出入高中考考点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不得使用警笛和使用汽车喇叭。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9

一、总体要求

加强传染病监测与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防止传染病的蔓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医疗救治服务,确保各项救治工作及时到位。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县卫生局应急办负责全县春运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统筹与组织协调。各单位也要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县卫生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配合,按照县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落实春运卫生保障工作。

2.各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责任制,开设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负责春运期间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有序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做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相关标本的采集。

3.院前急救机构:县急救中心、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值班力量,配齐车载设施与急救药械,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最快时间内派出救护车辆开展现场救治与转运工作。

4.县疾控中心:及时掌握各类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加强对人群密集场所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指导有关部门与单位落实防疫消毒工作。加强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形成。

5.卫生监督所:要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控制等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设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卫生保障准备工作,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急救车辆、药品、器械以及相关物品的储备,建立春运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做到思想、人员、技术、物资“四到位”,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二)强化沟通协调

县卫生局应急办要在春运期间主动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准确掌握信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落实相关卫生应急措施。县疾控中心与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机构也要加强配合,及早发现、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开展调查处置。

(三)加强监测与报告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强化疫情监测,重点要做好以人禽流感、流感、流脑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强化疫情形势的研判,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早发现、早报告,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车站等重要交通部位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找出薄弱环节,消除潜在隐患,做好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医护人员力量,开辟春运突发公共事件绿色通道,收治相关病例,同时及时向卫生局报告春运医疗救治相关情况。院前急救机构要及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急救信息报卫生局应急办。

(四)加强应急处置

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救援、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工作的同时,做好伤情、病情、疫情信息统计报告等工作。卫生监督所要派出卫生监督员对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等依法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疾控中心要派出专业人员开展预防性消毒、疾病监测、环境卫生学评价和健康教育工作,在发现一些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开展病例隔离、密切接触者登记、医学观察、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