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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灾的防治措施集锦9篇

时间:2023-10-09 11:02:15

旱灾的防治措施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1

关键词:农作物;防灾减灾;现状;对策

酒泉市肃州区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西部,总土地面积3470km2,常年耕种面积4.13万hm2,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大区,主要种植作物有:玉米、小麦、蔬菜、洋葱、甜菜、瓜类、啤酒花、甜叶菊等。肃州区深居内陆,远离海洋,地处蒙新荒漠地带,地理纬度和海拔比较高;气候干燥降雨少,蒸发强烈日照长,冬冷夏热温差大,秋凉春旱多风沙,属典型大陆性气候。同时,肃州区是重要的部级商品粮生产和对外制种、蔬菜生产及啤酒原料生产基地。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低温、霜冻、干热风、大风等农业气象灾害以及农作物病虫为害时有发生。正确认识肃州区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的现状,提高农作物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抵御灾害的能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1农作物灾害发生情况

近年来,肃州区出现的自然灾害有:沙尘暴、低温、干旱、干热风、冰雹、雪灾、病虫害等。

1.1低温

5月低温基本上每年都会出现,多集中在5月初,主要造成玉米、瓜类等农作物僵苗不发,甚至冻死。玉米冻害较轻时可恢复或补种,瓜类比较容易受害,并且不能恢复,造成每年玉米苗死苗2%~5%,瓜类损失10%左右。

1.2夏季干旱

夏季干旱多集中在7~8月,干旱范围主要集中在丰乐、金佛寺、清水、下河清、东洞、西洞等乡(镇)的部分村组,主要影响了玉米灌浆,导致籽粒秕瘦,一般造成玉米减产5%~20%,严重时可致绝收。

1.3干热风

初夏季节,肃州区经常会出现一种又干又热并具有一定风力、高温、低湿的风,强烈的干热风主要对小麦灌浆、玉米授粉、瓜果产量造成为害,可导致减产5%~50%,有时更高。

1.4沙尘暴

沙尘暴在肃州区每年都有发生,一般是初春阶段,刚播种出芽的农作物会被吹走秧苗导致断垄。对温室、大棚的影响尤为严重,风较大时可吹走棚膜,造成温室、大棚内蔬菜受害,一般减产5%以上。

1.5病虫害

近几年,为害肃州区农作物的病虫害主要有玉米红蜘蛛、玉米茎基腐病、棉铃虫、玉米锈病等,如玉米红蜘蛛2003年大爆发(百株有虫平均达到5700多头,严重的达到35000头),为害面积达0.24万hm2,造成玉米减产2651.4t,直接经济损失275.75万元。

1.6其他灾害

包括冰雹、雪灾、大风等。2013年三墩、上坝等乡(镇)出现冰雹为害,玉米叶片被打烂,影响光合作用造成减产10%;2009年大雪导致部分温室棚膜压塌,蔬菜受损等。其他灾害发生后经及时救治,没有造成较大的损失。

2农作物发生灾害后采取的措施

2.1因地制宜制定农作物灾害预警预案

成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制定了《肃州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的预防与防控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根据不同气象灾害发生的特点,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预防和防控各种灾害天气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的保障了肃州区科学防灾减灾措施的实施。

2.2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抗灾减灾宣传力度

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农技人员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农业自然灾害及其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把预防各种频发自然灾害的技术措施落实到村、组、户,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预防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气象部门自然灾害信息预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快捷的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向广大农民自然灾害信息及其预防措施,做好灾后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粮食生产造成的损失。

2.3针对不同的气象灾害,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根据全区不同区域不同的气象灾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了不同的防灾减灾措施。针对肃州区沿山乡(镇)干旱缺水情况,积极引导农民适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落实好各项抗旱减灾措施的基础上,引进推广小杂粮的种植,缓解同一粮食作物面积大而挣水的矛盾;同时协调水利、农技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帮助、指导农民群众,突出抓好节水灌溉等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在作物需水临界期,及时喷洒抗旱剂,提高抗旱减灾效果;在旱情严重、气象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人工增雨,缓解旱情。根据气象预报,在霜冻来临之前,组织区乡农技人员现场指导广大农户使用秸秆、麦草等适时点火、熏烟来预防霜冻为害。针对低温影响玉米发芽出苗及幼苗期生长发育受阻引起苗枯病,后期低温造成玉米生长发育积温不够(尤其是晚熟品种),使玉米灌浆期缩短,影响玉米成熟。为防止低温对玉米生产造成不利因素,农技人员应积极引导农户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在玉米生长后期,指导农户及时喷施叶面肥,促进玉米成熟。针对干热风对小麦的为害,指导农户选用早熟、耐旱小麦品种、改善小气候环境。根据气象预报,在干热风来临之前,有条件的区域及时进行灌水,增加田间小气候湿度,另外,可喷洒抗旱剂1号、磷酸二氢钾等抗旱剂,调节小麦新陈代谢的能力,增强主体活力,达到以壮抗灾的作用。农技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在小麦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实施“一喷三防”等措施,有效减轻了干热风的为害,降低了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

2.4针对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的发生情况,采取了各项预防与防控措施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2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抗旱防汛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全省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2年抗旱防汛工作,分析研究2013年抗旱防汛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市抗旱防汛工作。刚才,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薄海明同志回顾总结了全市2012年抗旱防汛工作,安排部署了2013年防汛工作。讲的很好,我完全赞同。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认清形势,克难奋进,切实增强抗旱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第一年,更是全面实施我市“48113”现代农业发展推进计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抗旱防汛工作,意义尤为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局部地区出现较雨洪水过程的可能性较大,加上近年来河流径流锐减,造成河流主槽萎缩,河道淤积严重,泄洪能力降低,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尤其要引起注意的是渭河流域已连续多年没有出现大洪水,枯水期越长,潜伏的洪水威胁就越大。抗旱防汛减灾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上要认真把握。

一是重大灾害呈现多发重发之势。过去五年,我市旱洪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特征极为明显。2006至2012年每年都发生了严重的旱灾,2007年我市渭北山区冬春连旱,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自1992年,1997年、2000年后的又一次旱情比较严重的春旱年份,因旱导致全市52.2万人和9.8万头大牲畜发生严重饮水困难,造成直接损失约3亿多元。今年入春以来,全市降水偏少程度近50年一遇,气温偏高程度近30年一遇,全市发生严重旱情,干旱致使全市60.21万亩作物受旱,6.1565万人和8868头大牲畜发生饮水困难,因旱需拉水人口达到4.0891万人。2010年秦州区娘娘坝“8.12”山洪灾害,1小时降雨量达96.1毫米,超过100年一遇,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2011年,全市先后出现20次暴雨冰雹灾害,其中造成较大损失的有13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千万元的有8次。这些事例表明,我市旱涝灾害呈现多发重发之势,抗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二是抗旱防汛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全市主要河流河道治理标准还达不到20年一遇标准,农村大部分重要河段防洪能力不足5年一遇,特别是山洪沟道基本无防洪设施;全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虽已建成,但运行管理还有待考验。抗旱防汛面临着基础设施薄弱、应急体系、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的严峻形势。

三是山洪灾害防御任务十分繁重。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全市山洪灾害易发面积达1.0023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0%,涉及7县区、186条沟道或小流域,影响117万人防洪安全,防治的范围大、战线长、任务重。特别是47条重点防治小流域和16条典型山洪沟道工程措施还未建设,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增加和城镇化加快,环境资源压力加大,与河水争地问题也十分突出,造成新的安全隐患,防御山洪、保障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

四是防汛应急能力还有待提高。从今年汛前检查情况看,各县区对今年的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起步早,抓得实,抓得细。去年,全市建成防洪堤防90公里。特别是加大了河道综合整治力度,全市先后投入资金2125万元,出动各类机械1261台次,拆除无证非法砂场80家,修复平整河道295.2公里,回填土石方265万立方米,清运垃圾25处,河道内乱堆乱放、乱采乱挖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这些工作为今年的安全度汛奠定了扎实基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一些干部和群众中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然存在,县区对防汛投入不足、对防汛隐患掌握不清,特别是对堤防的防洪能力盲目乐观,部分干部对防汛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弱化,警惕性有所减弱,工作被动应付,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所有这些都给我们的防汛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有灾无灾做有灾打算、大灾小灾做大灾准备”的意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防其大,不可疏其小,力争把各种情况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预案和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真正做到思想上早准备,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早落实,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牢牢把握安全度汛工作的主动权。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做好今年抗旱防汛工作

今年抗旱防汛工作总体目标任务是:从“防大汛、抗大洪”的总体要求出发,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在正常洪水情况下,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五县两区城区防洪安全,确保主要河道安全度汛,确保苏家峡、石峡、东峡水库安全度汛;在遭遇超标准洪水情况下,根据抗洪预案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当发生重旱和特大干旱时,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安全,最大程度保障工业、农业生产用水,努力降低旱灾损失。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准备,把工作做细,把基础打实,下大力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要不断完善细化防汛预案。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洪预案,是确保防洪安全、争取指挥决策主动权的重要保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市防汛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对各项预案来一次全面的、具体的回头看,找出漏洞和不足,本着提高操作性、科学性,与工程现状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修订完善,把防汛指挥、通讯联络、群众转移、物资调拨、卫生防疫等措施,落实到防汛抢险的每一个环节,做到随时启动,临危不乱。需要强调的是,要特别重视重点部位、问题地段和薄弱环节防汛预案的制定,对出险怎么抢,队伍怎么上,物资怎么运,通信供电怎么保障,群众转移怎么解决等环节都要安排妥当,确保大灾到来时,临阵不乱,心中有数,应对有方,处置有效。

二要不折不扣落实度汛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在前段时间防汛检查的基础上,对涉及防汛安全的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及前期防汛准备工作再进行一次徒步拉网式的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部位是重点险工险段、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农村中小学危房等,检查的重点内容是防汛保障措施是否完善,防洪避险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逐一分类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要千方百计地加大投入修复水毁工程,消除防汛隐患,建立防汛安全检查责任制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检查成效,坚决杜绝走过场。

三要着力抓好防洪工程建设。市县区水务部门要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抓紧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毁工程修复工程建设,尽快恢复和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在建的渭河干流武山县城关至洛门段等6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堤防工程、武山县山丹河山丹乡漆河至贺家店段、麦积区牛头河石岭至柏林段等5处中小河流堤防工程、上磨水库、富川水库、小湾河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各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和参建各方要制定详细的工程度汛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特别要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度汛方案。制定的度汛预案要报抗旱防汛指挥部门审批、备案,并实行建设单位法人负责制,确保施工安全。同时,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在主汛期前完工,发挥防洪减灾效益。

四要切实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山洪灾害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务必要给予高度重视。一是高度重视山洪沟道的安全度汛工作,对于易发山洪灾害的山洪沟道,加强巡查值守、监测预报,落实各项应急抢险措施。特别是建设、水务部门要认真完善防汛预案,靠实工作责任,做好城区段尤其是湖、渭河麦积段的各项防汛工作。各县区要在前期汛前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山洪沟道度汛隐患。二是落实预警转移措施,形成县、乡、村、组、户五级防御体系,提高基层防御山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水情通报机制,完善山洪预案,确保及时警报,快速组织群众避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及互救能力。特别是对重点防治区和险村险段要组织开展防灾避灾演练,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和危房户的安全度汛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尤其是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四是全力确保山洪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目前,全市已建成五县两区及市级指挥平台的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体系,项目要发挥防灾减灾效益,关键在于后期运行管理,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予以解决,要将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每年至少落实30万元的运行管理经费,至少配备3至5名专职预警系统值守人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系统能够持续正常发挥效益。

五要切实抓好防汛抢险救灾。要着重把握和落实好四个环节:一是要组织力量对主要河道堤防、水库、城防、山洪易发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对策,落实保安措施。二是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确定应急组织程序,确保防汛抢险的人力需要。特别是要加强与驻地部队联系,全面掌握区域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情况,明确抢险任务,完善集结调度机制,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要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制止渭河、葫芦河、榜沙河、藉河等重点河段及各县区域境内的河道乱采、乱挖行为,切实把河道清淤除障抓紧抓好,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确保行洪安全。四是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全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对防汛物资要宁可有富余,不能有缺口,真正做到用什么、给什么,决不能水淹家门再急用现抓,确保一旦汛情出现,能立即调出使用。总之,一旦发生洪水灾害,要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迅速动员,紧急行动,全力抗洪抢险,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六要坚持统筹兼顾,抗旱防汛并举。由于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和旱涝规律,一年之中,先旱后涝或先涝后旱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我市旱情抬头早、旱情重,据气象部门预计仍有初夏旱、秋伏旱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立足防大汛的同时,始终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有汛防汛,有旱抗旱,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各项抗旱措施,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抓好水利工程调度,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努力把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防汛工作合力

抗旱防汛工作涉及部门多,时效性强。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有力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防汛责任横向细化落实到各职能单位,纵向分解落实到乡、到村、到户,形成“四级联动”的防汛责任体系。对于重点河道、重要城镇、水库等防汛责任人,防汛部门要向全社会公布,包河段、包水库、包城镇、包山洪滑坡防汛责任人,真正做到靠实责任,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二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发扬团结抗洪精神,尽心尽力,积极主动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真正做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信息畅通,协调有力,调度科学,决策果断。水务部门要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安全高效运行;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天气、雨情、水情监测预报,延长预警期,提高精确度;建设部门要加快市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强城区洪道管理,增强城市防洪能力;发改、财政部门要做好防汛项目计划安排和资金拨付;国土部门要做好滑坡地带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组织撤离危险区群众;民政部门要提前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灾情发生后,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防汛管理,确保出现灾情时群众能及时撤离;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防汛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和参与防汛工作的良好氛围;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做好防汛工作,负责所管辖学校校舍安全和中、小学在校学生汛期安全,做好师生疏散工作;各驻地部队要继续关心支持防汛抗旱工作,组织落实好部队抢险力量,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抢险时顺利调动,充分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随着防洪保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各级防办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县区要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全市开展的防办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按特殊的工作性质和岗位,充实骨干力量,提高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技术精、效率高的防汛抗洪干部队伍,以适应防汛抗洪的特殊要求。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3

为尽早做好20*年我镇防大汛、抗大洪、战大灾防汛各项准备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的防汛总体目标,为在新起点上实现腾桥赶超型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防洪安全保障,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冬今春我镇虽然进行了以部分水库除险加固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能力有所提高,但防汛标准总体偏低,还存在一些病险水库,这些都是我镇防汛安全的心腹之患,我们要充分估计今年防汛抗旱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问题,千万不可心存侥幸、麻痹大意,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早部署、争主动,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

20*年我镇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把握“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这一中心,突出抓好“水库保安、山洪灾害防御,未完全治理的流域防洪安全”三个重点,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防汛与抗旱并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两个转变”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0*年防汛抗旱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遇标准内洪水确保防洪工程安全,不倒一库一坝,遇超标准洪水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面提高抗旱工作水平,在连续70天干旱情况下,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围绕这一思路和工作目标要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转变治水思路,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

面对洪涝灾害频繁、水资源短缺、水环境严重问题,要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要强调综合性,避免片面性;强调全局性,避免局限性;强调科学性,避免盲目性。紧紧围绕防汛抗旱思路和目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方方面面对“两个转变的认识度和参与度,为全面推进两个转变”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村要迅速调整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调整落实成员和职责,落实每座水库责任人及其职责,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出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片长包片、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工程防汛。防汛责任人要尽快到岗到位,抓紧熟悉防守地段和情况,对所有山塘水库及所有水利工程要深入调查研究并解决工程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所有的大小水库溢洪道进行一次全面清淤,对承包鱼塘管理人员要进行防汛知识教育,不要不顾水库安全盲目蓄水养鱼。把防汛抗旱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各村要建立防汛抢险应急队伍,人员不得少于50人,并于3月28日前报镇防办备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抢险预案。

三、狠抓水库“三通”建设和防汛物资的储备,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全镇的山塘水库,特别是小二型水库及重点山塘水库要确保实现“三通”,要确保防汛物资储备按要求足额到位,各村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防汛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防汛物资见附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将组织力量认真检查。对小二型水库、重点山塘水库、新建及扩库增容水库未按要求完成防汛物资储备任务的,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每方罚款人民币60元整,并在村级集体经济中扣除。对防汛蛇皮袋要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防御山洪灾害能力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4

一、乡防汛防旱指挥部职责

(一)负责全乡防汛防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全乡防汛防旱行使统一指挥权。

(二)掌握全乡水情、工情、险情,研究制定全乡防洪预案、水源调度方案和乡管的水利工程抢险应急方案。

审批各村、居、场和各部门防汛防旱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防汛防旱措施。

(三)负责全乡水源调度及防汛抢险组织、防汛物资储备使用、防汛防旱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指挥协调工作。

(四)协调与邻乡(区)间在防汛防旱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五)加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建设,保证办公室正常开展工作。

在汛情紧张时,指挥部领导要坐阵指挥,确保抗洪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六)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以及乡党委汇报防汛防旱、抗洪抢险工作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当好参谋。

及时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防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事关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分指挥部要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各司其责,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

(一)乡人武部

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民兵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工作。

(二)财政所

负责及时安排和调拨防汛、抢险救灾、防汛岁修急办及除险加固工程配套经费,督促村级自筹配套经费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

(三)派出所

X、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汛期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X、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

X、遇特大洪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滞洪区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X、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讯工作。

(四)民政办

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五)卫生计生中心

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水污染防治以及医疗救护工作。

(六)农经中心

掌握农业、水产灾害情况;负责灾后救灾、生产恢复以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抗旱排涝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七)电信支局

做好应对特大洪水通讯准备工作;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汛期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水情、险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

(八)供电所

负责维护输电线路,保障排涝抗旱用电,保证滞洪区滞洪撤退时的正常供电。

(九)广文中心

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十)城管环卫服务中心

负责镇区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确保镇区排涝工程畅通,加强汛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搞好镇区防洪规划及防洪工程管理。

(十一)城管队

负责镇区抗洪抢险和清障工作。

(十二)国土所

负责因暴雨洪水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实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十三)安全办

负责防汛防旱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安全监督。

(十四)水务站

X、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旱情,搞好防汛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乡抗灾工程措施。

X、负责流域性水利工程的防汛检查,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X、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油料、电力、设备计划方案。

X、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乡属工程运行安全。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5

山洪灾害与旱情具有感知难、预警难、决策难、成灾快、损失大、危害强等特点,本方案依据有关标准与规范,为省、市、县水务主管部门建立一套基于物联网技术及GIS应用的、集前端测站水雨情及旱情数据采集、网络传输通信、后端信息汇集平台以及预警应急指挥软件系统为一体的山洪灾害与旱情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

方案优势与特点如下。

1. 智慧融合的物联网:实现了测站的雨情、水情、旱情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输、汇聚、处理、预警、分析、上报、归档管理。

2.防汛、抗旱两相宜:实现全面的灾情感知,支持多样化的灾情监测信息接入。

3.平战结合的业务链:业务功能基于平时进行防汛抗旱日常业务管理;山洪威胁时能提前准确预警、有序指挥山洪灾害发生区域受威胁人员安全转移、避险;旱情发生时能够提前感知 ,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及生产生活秩序。

4.灾情全周期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事件管控,历史信息可追溯。

5.通信链路冗余:采用GPRS、CDMA、3G 网络 & 北斗卫星通信的双链路冗余手段。

6.系统以市、县级水务局为中心,把辖区内的各个单位连成一个网络,各自又相对独立处理预案管理、上报、启动、监控、调度和指挥。

7.标准化:开放式的SOA体系架构,实现监测数据的唯一性、合法性、标准化。

8.融合与创新:数据采集多样化、预警智能化,业务处理流程化,预案数字化,分析决策科学合理,应急指挥快速有效。

9.上下协同的组织体系:遵循国家四级减灾救援应急指挥体系架构规范,落实省、市、县多级主管部门在组织、制度、责任三方面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

10. 数字预案:借助GIS数据、规则引擎、结构化文档等先进成熟的技术,构筑起一套功能完整、实用、可靠的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11.分析报表:按时段、行政区域、事件类型、应急响应级别、预警事件和地理信息进行统计和图示,利用GIS配合决策层进行预案制定、指挥调度。

12.设备自动监控:测站无人值守,降低了故障诊断和维护成本。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6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l.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

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

4.11.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投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1.4地方信息: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l.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l.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l.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l.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l.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2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5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8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7.1.2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超级秘书网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发达国家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国家防总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库安全度汛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防总第一次全体会议、长江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工作部署,我先讲两点意见,最后请市委常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一、统一思想,找准问题,正确把握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严峻形势

由于历史欠账较大,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防灾抗灾能力严重不足,加之全球气候变化和地形地貌等因素共同作用,近年来我市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当前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导致我市部分水利工程险上加险,雪上加霜,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仍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

(一)气候地理条件特殊,洪旱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受“厄尔尼诺”现象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今年1~2月、4月上旬和5月初,我市出现强对流天气,先后致使渝东南和渝东北部分区县发生严重的冰雪和暴雨冰雹灾害。根据市防办组织会商的结果,今年我市洪旱灾害的总体趋势是:洪旱交替,旱情较为明显。发生洪涝、干旱、酷暑等极端天气事件的可能性较大,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北碚、寸滩、武隆站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同时,我市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貌地质复杂,极易发生中小流域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区面积8.19万km2,占幅员面积的99.39%,其中5.38万km2、226.9万人属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防御形势十分严峻。

(二)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防灾减灾压力巨大

目前我市中小河流上还没有蓄洪调峰能力的水库工程,38座沿江河而建的县级以上城市中仅有14个城市的部分堤防达到了国家防洪标准。受常年洪水威胁的805个乡镇中有614个乡镇处于不设防状态。全市还有上千座病险水库急需整治,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的39条河流中,有8条河流上无水文监测站点。有防汛任务的38个县级城镇中有8个既无预警,更无预报。同时,受年初冰雪灾害和“5.12”汶川地震影响,部分水库、堤防先后出险,一大批供水工程和水文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破坏,虽经全力抢修,但仍有部分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亟需整治完善。

(三)度汛安全隐患突出,应急处置能力差。

从市防指近期组织的防汛安全大检查和抗震安全拉网检查情况看,各地度汛安全隐患较大,突出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体系不落实。个别区县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各类水利工程行政、技术负责人不落实,更没有公示,汛前安全检查、预案审批及责任人公示等基础工作开展滞后。二是工程进度滞后,质量监督不到位。病险水库整治、在建工程、水毁修复等工程建设量大面广,部分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三公示”制度,致使施工进度缓慢,且质量监督不到位。三是预案操作性差,抢险措施不落实。部分区县在预案编制时技术力量投入不足,险情划分、响应措施、预警机制、避险组织、抢险物资和队伍落实等主要内容编制不规范、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加之审查单位把关不严,造成预案有形无实。尤其是部分汛期中仍需施工的水库整治项目,工程进度既未达到预期要求,又缺乏防御超标洪水的具体措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四是河道管理缺位,巡查值班不落实。少数区县对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不严,河道人为设障严重;部分重点工程违章施工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制止,清障难度大。同时,部分区县没有真正落实水利工程巡查值班制度,无专职水库巡查人员,值班巡查记录不规范。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群众自建蓄水工程逐渐增多,这是好事,应该支持。但各地水利部门应该主动在技术方案的审查、质量监督等方面给予帮助,确保公共安全。五是自身能力落后,监测预警能力差。各区县防办人员编制普遍偏少,不少同志业务还不够熟悉,应急管理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区县财政还没有把防汛抗旱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特别是在水情、雨情监测等软硬件投入方面严重不足,导致防汛抗旱监测预警能力差,难以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影响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请大家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早做细做实,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各项措施

按照国家防总、长江防总有关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和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防汛抗旱会商结果,2008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此,各地各部门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各地要按照《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对各类水利工程要逐一落实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尤其是要明确因地震损坏的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等为重点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通过文件和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

(二)抓紧预案的修订、完善、审批和演练工作

各区县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对防汛抗旱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从内容的完整性、措施的针对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汛期调度抢险、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和紧急情况下群众转移的具体方案。预案制定后,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战演练,积极发动群众全过程参与,使广大干部群众熟知应急预案、防范要领和避险常识,做到常备不懈,遇事不惊。

(三)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年初确定的前期工作和建设施工计划,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在建水库工程建设。二是要严格执行防汛预案和汛期洪水调度计划,严禁超限蓄水。三是要坚持24小时大坝监测、巡查制度,如遇险情必须在按预案果断处理的同时,迅速上报。四是对不能确保安全度汛的水库,必须实行行政、技术负责人24小时值班,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必须进一步完善以群众撤离为重点的防汛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大坝安全。与此同时,主动配合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组、设计单位,迅速完成工程整治设计,力争尽快开展除险加固建设,尽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城镇堤防建设和河道清障力度

一是各地要把监控、巡查和避险作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性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社。二是要加大投入,加快城镇防洪工程建设,确保全年完成200公里城镇堤防建设任务。要加强城镇防洪设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各地要严格按照《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彻底清除河道内的所有违法建筑和阻碍行洪的废弃物。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开工的违章建设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快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一是各地要按照中央和市上的部署,以定性、定编和落实“两费”为核心,以2008年9月为限倒排时间,5月31日前完成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和“两定”测算工作,6月30日前核定水管单位编制,9月30日前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护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从2009年起,对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未完成、“两费”落实不到位的区县,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审批新建水利项目。

(六)切实做好抗御伏旱工作

各区县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切实做好抗旱减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一是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和抗旱水源建设,在本月内全面恢复因地震灾害损毁的城乡供水和排灌设施,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和工程灌溉。二是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要强化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在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同时,统筹解决生产用水。三是及时修订、完善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可行性;要加强与气象、水文、救灾等部门的会商,搞好旱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四是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在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在抗旱减灾中发挥作用。

(七)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和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各区县防办、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安排业务精、情况熟、敬业精神强、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防汛抗旱指令的迅速落实。二是各级防办要及时准确收集掌握信息,严格遵守报汛、报灾制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重大突发性险情或重大灾情必须在30分钟内报市防办,并将汇报及落实情况做好记录备查。三是要加强信息管理和宣传,注重舆论导向,严格执行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制度,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加强防办自身能力建设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8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和工程防御能力,根据省水利厅、市林水局、区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09年防汛防台工作意见:

一、防汛工作形势

㈠汛期天气预测:

根据省、市防汛及气象部门初步预测:2009年属于气象灾害中等偏重年景,平均气温偏高,有出现高温干旱的可能;降水总体接近常年,空间分布不均;入梅时间接近常年,出梅时间较常年早;台风影响比20*年严重,预计有3个以上台风影响我省。根据市水文总站中长期预报,今年我市江河水势有超过警戒水位的可能。从时间周期上来看,我市正由枯水期向丰水期转变,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概率在进一步增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㈡防汛工作进展

三月中下旬,区林水局对各镇、上塘街道进行了防汛大检查。重点检查了一批河道、水闸、堰坝、机埠、堤防等水利设施及半山的山洪易发地段,对一些启闭设施进行了现场试车。从检查情况看,由于各镇、街道领导重视,水利工程设施普遍进行了改造更新,河道管理进一步规范,非工程措施得到加强,全区综合抗灾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立和逐步完善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防汛工作做到了早检查、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

二是部分河道开展了综合整治,河道行洪能力明显提高,加之对区域排涝设施的改造,防洪排涝能力和综合抗灾能力有了提高;

三是今年防汛物资准备充分,据统计,各镇、街道已落实草包16500条、编织袋11000条,铅丝900公斤,另外还有木材、钢材、铁铲、应急灯等物资。同时,今年已落实抢险队伍34支,抢险人员421人,运输车辆45台,挖掘机7台,推土机4台,抽水设备103台。

㈢存在主要问题

1、涉河在建工程影响行洪和正常的排涝。如红旗河东段整治工程、花园桥河北段整治工程、康桥河整治工程、电厂热水河整治工程、沿山河整治工程等施工,对河道行洪有一定的影响;而神龙桥河桥梁工程、管家漾桥梁工程截流施工,直接影响行洪,存在较大隐患。康桥河由于康桥路桥梁截流施工,神龙桥河由于沈半路及上塘河整治的影响,直接造成无法正常排涝。

2、部分河道淤积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如祥符阮家桥河、永兴河南段河床淤积严重,水草、垃圾成堆需清理。

3、河道整治的不彻底造成防洪标准下降,最为直接的就是降低了河道堤防标准。其中:北马桥港约500米,杨店桥河约800米,康桥河约400米的河道在整治过程中出于景观需要,虽然护岸工程已完成,却大大降低了河堤的高程,圩区排涝能力无法保证,且堤防高度未达标准,给防汛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4、部分水闸、排涝设施老化、机械设备陈旧,虽经逐年改造,但还有部分机械设备没有更新。一些新建的水利设施尤其是防汛排涝设施尚未明确管理主体,将严重影响正常的运行管理。

5、偷窃现象时有发生。离村庄较远的机埠电线、电动机容易被偷,如皋亭神龙桥机埠被偷去电动机一台。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抗大灾、抗多灾、抗长灾;坚持防汛防台抗旱并重,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全面推进防汛排涝工程与河道综合整治建设,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科学、快速、高效地处置洪涝台旱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㈡工作目标。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四不一正常”为防汛工作目标,即确保实现“江河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镇不进水、人员不死亡,杭城和重要城镇生产生活正常”的防御目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及次生灾害损失。具体做到:全面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防汛防台能力;加强预报预测预警,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确保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半山山塘、水库,运河、余杭塘河重要堤防等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确保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确保用水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三、工作措施

各镇、上塘街道要按照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强台风、局部强降雨和严重干旱来做好准备,做好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加快基层防汛应急能力建设和预警体系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涝台旱灾及次生灾害损失。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防汛防旱合力

各镇、上塘街道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开展“三个*”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紧密协作、互相配合,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把防汛工作摆上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对照目标任务抓贯彻,突出重点难点抓落实,确保防汛防台防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区林水局也将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工作部署下,及时汇总各镇、上塘街道的防汛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区防指(办)和区政府;同时,各镇、上塘街道要根据情况,一旦进入主汛期或发生连续暴雨,要根据各自《防汛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做好防汛工作,团结治水、合力抗灾。

2、落实隐患整改,提升工程防御能力

各镇、上塘街道要对前一阶段汛前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再分析、再部署,要抓住主汛期前这段时间,在思想上、物资上、组织上做好“抢大险、救大灾、抗长灾”的准备,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要针对目前情况,对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形势进行全面分析,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防御重点和难点,研究提出防御对策;

二是要进一步做好重要堤防的抢险准备,落实巡查抢险措施,尤其是存在隐患的河段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要抓紧做好水闸、排涝机埠等水利排涝设备的调试检修工作,保证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果断处置存在的问题。

四是对重要行洪河道在建工程,按照防汛属地管理原则,要逐一建立联防机制,会同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落实防汛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储备和机械设备等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对违法设障影响河道行洪、影响堤防安全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增强统筹兼顾,做好防台防旱准备

要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防台防旱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合理配置。各镇、上塘街道在主汛期结束后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台风和旱情情况,做好防台和防旱各项准备,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明确处置方案,妥善处置。

4、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汛期日常工作

旱灾的防治措施范文9

这次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区上下未雨绸缪,迅速行动,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刚才,市气象台领导作了气象预测分析,从分析情况看,今年汛期气象复杂多变,形势较为严峻,防汛抗旱任务十分艰巨;宣区长代表区政府总结了2008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通报了今年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就下一步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安排,特别是对当前防汛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会上相关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2009年度防汛目标责任书;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也对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邓小平同志视察黄山30周年,也是应对经济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非常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于维护全区社会和谐安定、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抓防汛抗旱,就是抓经济发展;抓防汛抗旱,就是抓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防汛抗旱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一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的重要性。防汛抗旱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当前,我们正处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时期,客观上需要更加坚实有效的防汛抗旱安全保障,同时,要实现年初既定的奋斗目标,和当前“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我们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大家必须站在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放在首位,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部署得更周密一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安全屏障。

二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的严峻性。从今年汛期天气分析,雨量分布不均、水旱灾害相继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今年防汛抗旱极有可能是一场硬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的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认真谋划,精心抓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三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些重点地区和重点塘库、河堤的防洪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但从整体上看,全区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尚不健全,防汛抗旱能力仍然薄弱。全区尚有7座病险水库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直接威胁防洪安全;大部分河堤防洪标准偏低,防洪能力不强;山区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还缺乏有效的预测、预报、预警手段;部分基层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被动应付,尤其是并村后,基层行政区划发生变化,干部变动较大,一些基层干部对防汛工作不熟,缺乏实战经验,这些都增加了防汛抗旱工作的难度。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把防汛抗旱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时刻绷紧防汛抗旱这根弦,切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做好迎战洪涝和干旱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严阵以待,防患未然。

二、突出重点,科学防范,扎实抓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围绕重点区域、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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