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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集锦9篇

时间:2022-09-10 00:45:33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定乐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时代新人,把“育新人”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年度计划,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基教股;完成时限:2021年2月)

(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全市中小学校深入拓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教育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供相关实景图片、说明报告等材料由基教股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2.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培养树立新时代青少年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未成年人中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各校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未成年人德育典型,推荐评选乐昌市“新时代好少年”。(责任部门: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供开展活动情况、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6月、2021年12月)

3.持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经典诵读和戏曲、书法、传统体育进校园等活动。(责任部门:市教师发展中心、体卫艺股、基教股、市青少宫、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供开展活动情况、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每个活动1张,共4张。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收集“一有三声五进”工程开展情况的有关材料;体卫艺股负责汇总整理戏曲、书法、传统体育有关材料;基教股负责汇总整理经典诵读有关材料。完成时限:2021年6月)

4.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学校、社区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让未成年人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帮助未成年人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培育美好心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开展活动情况、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基教股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3月)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一是进教材,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加大校本读本的研发力度,注重校本读本的使用,提高校本读本的循环、普及使用。注重思想政治理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科渗透,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教学全过程。二是进课堂,融入教育主渠道。结合德育课程要求,按照每两周至少1课时要求,将思想政治理论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形成不同学段不同主题的教育课系列,同时在主题班会、队会、团会、思想品德课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积极开展规范守则教育,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礼仪式、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进头脑,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创新做好校园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氛围营造,形式多样地在广大的未成年人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记熟背、入脑入心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文、演讲、黑板报、手抄报、模范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坚定理想信念。(责任部门:基教股、市教师发展中心、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开展活动情况、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市基教股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6.积极开展仪式教育。加强各类仪式教育内涵研究,充分发挥开学、入队、入团、毕业、成人礼等仪式教育的激励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成长各个阶段,通过精心策划组织寓意深刻的仪式活动,实施让学生终身难忘的“成长教育”。(责任部门: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开展仪式情况说明报告、各仪式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五四、六一等时间节点)

7.上好思政课、团队日主题活动课。2021年全市各中小学100% 落实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课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思想品德课和少先队活动课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责任部门: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经验做法的总结、相关实景图片等材料由市少工委、教育团工委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责任部门:人事股、审监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各学校提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进展和成效情况由人事股负责汇总整理。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9.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制定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的工作安排的方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构建学校“控辍保学”机制。(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汇总提交本辖区学校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说明。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0.丰富素质教育内容。以增强体育育人功能为宗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开齐学校体育课,普及校园足球,提升大课间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一小时”阳光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以培育学生审美情趣等核心素养为目标,以“育美立人”理念为指引,开齐开足美育课程,构建“大美育”格局,推进美育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责任部门:体卫艺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体卫艺股分别提交全市中小学体育、美育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1.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校100%落实劳动教育课程安排和劳动实践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广泛开展“劳动最光荣”“最美劳动瞬间”“我是光荣的劳动者”职业体验、争当“新时代劳动小能手”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思想和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立志成为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全市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课程按安排和劳动实践的情况、各学校提供不同场景的劳动实景图片交基教股汇总。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2.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各中小学校要建立预防机制,积极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开展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承诺书签名活动等多途径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认真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责任部门:市教师发展中心、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市教师发展中心提交全市中小学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3.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市各中小学建立文明校园创建常态机制,实施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每年复评一次,各级文明校园每年考评得分不低于85分,并制定摘牌机制。目前,全市共44所中小学,已被评为乐昌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共41所,覆盖率93.2%;其中,被评为韶关市级“文明校园”26所,覆盖率59.1%。到2021年年底,全市实现县市级文明校园100%创建成功,着力打造一所文明校园示范校,使文明校园创建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全市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4.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加强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的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责任部门:基教股、体卫艺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全市中小学加强安全管理和生命教育的情况是否发生安全、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的材料;体卫艺股提交加强健康教育及是否发生卫生责任事故等有关材料;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5.持续加强家校联系,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是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有计划召开家长会,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的情况。(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全市中小学家委会的说明情况报告。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6.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好用好心理健康辅导室,提高专兼职特别是兼职心理教育教师业务水平,积极开展“阳光成长”主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考评体系,列入“平安校园”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基教股、欧春红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名师工作室提交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的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7.协助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指校园围墙或围栏外延直线距离 200米以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广告牌,无成人用品店;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责任部门:基教股、体卫艺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8.开展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积极为他们提供生活帮助、亲情帮扶、学业帮教等服务,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坚定坚强坚韧、自信自立自强,和其他孩子一样快乐生活、成长成才。(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开展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的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19.校外教育活动导向正确、规范有序。加强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及活动规范化管理。(责任部门:职成股。工作要求:职成股提交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及活动管理的情况,包含是否背离主流价值的现象。)

20.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做到“四有”:即有管理制度、有活动项目、有经费保障、有专兼职辅导老师队伍。(责任部门:体卫艺股。工作要求:体卫艺股提交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情况汇报以及“四有”情况说明报告)

21.全面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课时计划,做到教学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实现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大力营造良好的禁毒教育氛围,抓好禁毒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基教股、全市各中小学校。工作要求:基教股提交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完成时限是“2021年全年持续开展”的工作,请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和2021年10月30日之前把相关图文材料汇总上报。完成时限具体到某个月的,请于当月30日之前汇总上报(如:完成时限:2021年3月,即在2021年3月30日之前报送相关图文材料)。

(二)说明报告的撰写行文要简洁扼要,主要从工作部署,工作措施或办法以及工作成效三方面进行阐述,所有说明报告控制在800字以内,不要空话套话,做到简洁、明白、实在,要求把相关数据(如活动场次、参与人数、取得的成效数据等)写清楚,说明报告经校长签字后扫描到发送到邮箱。

(三)实景图片要求提供现场图片,实景图片拍摄要求横屏拍摄、清晰简洁、构图美观、主题突显,能充分反映活动现场、工作内容;现场图片内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不得有不文明现象出现。未要求提供几张图片的工作,每类提供2—3张图片即可。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2

通过计件多劳多得的方式提升人员及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学习技术,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并体现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的操作技能含量及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范围:

适用于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直接生产人员或属生产辅助性人员。

三.实施前提:

3.1平衡公司与员工的利益,达到双赢目的,维持员工原有工作效率基础上所得收益,在提高效率基础上,同等增加员工收入;

3.2品质及效率直接与薪资挂钩;

3.3兼顾新老员工之薪资架构,鼓励老员工继续服务,激励新员工积极性与进取心。

四.权责:

4.1管理部负责草案的拟订及调整和定期检讨;

4.2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内相关的数据记录及分配;

4.3管理部人事课负责审核计件薪资的核发;

4.4计件单价由IE提供,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

4.5IE提供总单价,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等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本部总单价细分至每一个工位。

五.定义:

5.1计件工资:以各车间产量作业计算各车间应得计件工资总额,并按个人生产数量的多少来计件的薪资,是按照车间和员工个人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根据一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5.2用工说明:

1)临时工:签订临时雇用协议,并按本市最低小时工资计算;

2)试用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试用的员工;

3)计件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计件取酬;

4)技术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技术指导。

六.说明:

6.1用工形式:临时工、试用工、计件工、技术工。

6.2各车间定员(附各车间人力架构定编表):

6.3各车间轮毂出库单价:

6.4各车间产能(理论工时):

注: 1).铸造不含模检人员;精车人员编制在涂装课; 2).工务人员取现场人员1.0~1.2系数;

3).品检人员按工作电位取现场人员0.8~1.0系数;4).部级主管薪资未纳入车间核算;

6.4考核数据确认:

6.4.1月产量以当月各车间实际入库的半成品、成品数量为计算计件工资的依据,月底以生产日报总

表作业计算计件工资的凭证,且由质量部和PMC确认方可。

6.4.2生产计划完成率,由生产部对各工序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月底以生产日报总表作业奖惩依据,汇总在综合考核中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体现。

6.4.3质量完成情况,由质量部对各工序的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月底以质量部的考核考核汇

总报表作为奖惩依据,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兑现。

6.4.4成本、安全、5S、体系管理等,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考核,月底以综合考核汇总表作为奖惩衣据,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兑现。

七.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人为材料损耗考核实施标准:

7.1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人为材料损耗金额与生产材料的总金额比率小于或等于 %至 %,不奖不罚;

7.1.1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人为材料损耗金额与生产材料的总金额比率大于 %时,所在部门必须承担全部制损金额,具体的材料损耗率范围及处罚金额如下:

A.材料损耗大于 %,小于或等于 %时,处罚金额为 元/月;

B.材料损耗大于 %,小于或等于 %时,处罚金额为 元/月;

C.材料损耗大于 %时,处罚金额为 元/每人。

7.1.2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人为材料损耗金额与生产材料的总金额比率小于 %时,公司将奖励该部门,具体的材料损耗率范围及奖励金额如下:

A.材料损耗小于 %,大于或等于 %时,奖励金额为 元/月;

B.材料损耗小于 %,大于或等于 %时,奖励金额为 元/月;

C.材料损耗小于 %时,奖励金额为 元/月。

7.2具体的材料损耗由PMC提供,具体的奖罚金额由各部最高主管提报(提报时必须附上仓储课提供的具体材料损耗率数据及表单),由副总审批,总经理核准。

八.异常工时补偿:

8.1异常工时补偿统一按 元/小时计算。

8.1.1如因供应商来料不良造成返工等工时,由生管、工务、品管确认后,按 元/小时标准补偿该部门;

8.1.2因机台设备故障造成的停工工时,由工务确认后,按 元/小时补偿该部门;

8.1.3如因生产部门本身原因造成不良返工,不给予任何补偿;

8.1.4换模:各部门由生产一个产品的状态转换为生产另外一个产品的状态称为换模。换模工时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异常工时,但可以缩短。

8.1.4.1不同类别的产品换模依IE颁布的换模工时计,由研发部经理签认,100%公司吸收。

8.1.4.2由于急插工单造成二次换模和待料/待工具设备等异常工时由提出单位签认并吸收。

8.1.4.3因制程异常无法顺畅生产而换模,不可申报换模工时,造成的工时损失由责任单位签认并吸收。

8.1.5特采:

8.1.5.1来料合格,制成的成品特采出货后,客户退货所造成的损失工时由判定单位签认,责任单位吸收;

8.1.5.2来料判特采,损失工时(含材料挑选,返工工时)由IE提供工时,采购签认转供应商100%吸收。

8.1.5.3来料判特采,制成的成品特采出货后,客户退货所造成的损失工时(因来料特采造成时),由品管签认,判定单位吸收 %,责任单位吸收 %。(判定单位如为多家则损失工时均摊)

8.1.6返工

8.1.6.1 OQC判退,责任部门自行返工,不可申报产出工时。产生的损失工时由IPQC签认并吸收 %。所在部门自行吸收 %;

8.1.6.2支援其他部门返工,按支援计即可;

8.1.6.3客户退货(包括库存和未入库之成品),返工损失工时由品管签认吸收 %,

生产部门吸收 %;

8.1.7来料不良:

8.1.7.1 IQC判合格物料,生产部门实际生产时发现物料功能不良/混料/包装不足/标示错误/标示不规范均可开出来料不良异常单通知品管处理。因来料不良造成的挑选/返工/异常停产处理等各项损失由品管签认并吸收 %, %转责任厂商吸收。

8.1.7.2来料判挑选,则挑选工时报投入计,由品管签认全部转责任厂商吸收。

8.1.7.3来料不良,品管已判退,但由于受交期压力改为挑选上模,则造成的各项损失工时由生管签认后转责任厂商吸收。

8.1.7.4来料不良造成异常工时责任单位是供应商的则需转嫁供应商,是公司内部单位造成则由公司内单位吸收。

8.2异常工时由工务、生管、品管等相关人员确认后,上交管理部,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总经办存档以备核对稽查。

九.薪资计算:

9.1计件薪资架构:由基本薪资+效率薪资+全勤奖+岗位补贴(如有的)+异常工时补偿费用。

9.1.1基本薪资:为每人620元/月;

9.1.2效率薪资:依据产量、单价、品质、成本、岗位系数、实际出勤工时、绩效评定系数计算;

9.1.2.1岗位工时=实际出勤工时岗位系数;

9.1.2.2工时分配率=(产量单价)之总和岗位工时总和;

9.1.2.3岗位薪资=工时分配率岗位工时;

9.1.2.4绩效薪资=岗位工时绩效评定系数。

9.2试用期内员工,试用期内按计时薪资计算,试用期后即参与计件,由各车间按计件计酬发薪。

9.3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薪资费用由各聘用部门支付。

9.4关键技术岗位低压、CNC、喷涂、电镀等,可以实行师傅或技术员带徒弟制度,凡所带新员工在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师傅可获得100元的补助费,该费用由公司支付。

9.5 新产品试模费,铸造工序每套补助 元,加工工序每套补助 元,每月由开发课汇总后交各生产单位审核,并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由公司支付费用并计入各车间工资总额中兑现。

9.6 铸造车间的高温补贴费按公司原有规定执行。

9.7 正式聘用的计件人员符合工龄者同样享有年资奖,但不再享有夜班津贴。

9.8 计件人员公司每天免费提供一餐工作餐。

9.9 若因公司原因导致产量不足,员工月计件薪资不足620元时,由公司补贴按620元发放。

十.责任废品考核及处置规定:(需质量课配合制订相关规定)。

十一.部门考核奖惩规定:含生产计划完成、质量完成、成本、安全、5S、体系管理等。

十二.其它事项:

12.1各生产单位的考勤汇总表须于每月2日前交管理部,负责相关指标考核人员须于每月3日前将当月产量、质量、计划完成率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书面汇总呈总经办,每月5日前PMC将各部门的各项原辅材料实际消耗情况统计汇总报总经理,逾期不报,每迟一天,处罚部门主管20元及主办人员10元。

12.2总经办考核人员汇总审核后,每月7日召开综合管理考评会议,报告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管理部,由管理部负责在各部门薪资总额中体现;每月9日前,管理部将薪资总额提交各部门,由各部门再对本部门的薪资总额进行二次分配。

12.3二次薪资分配结果于每月12日之前由各部门审批后交至管理部汇总,16日报财务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每月20日左右发放薪资。

12.4质量部、工务部、开发部、模修车间等间接人员,实行各车间或相关工序的平均计件工资乘系数乘考核得分的工资标准。不足定员的按实有人员拨发工资,超出定员的人员,公司不予以拨给工资,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另新招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半年内按相关工序的平均计件工资0.9系数拨给部门进行二次分配。

12.5各车间课长、经理等将会在订定的固定薪资基础上再参与本车间的平均计件薪资 系数的分配;车间技术人员固定薪资为 元,再享有车间平均计件薪资 系数的分配;

12.6各二次分配部门的考核及分配方案要公正、公平、公开,奖罚名单、金额等均应张榜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并将分配方案提交公司总经办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12.7所有文职类人员薪资均按计时薪资计算,由公司支付。

12.8一个月结束时,所有在制品的计件薪资的计算顺延至下个月。

十三.计件薪资结算流程:

13.1标准单价(含各工位单价):由IE制定,并交于生管;

13.2生管发放制令单:同时一并将各工位标准单价发放至各部门;

13.3各部门必须对当天入库或转流下一个部门/工位产品的日期、制令单号、产量、入库数、每个工位人员当天的计件数量和工时等作好记录;

13.4异常工时由各部组长统计后,交相关责任部门确认,上交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3

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几点探索   多年来,如何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一直是各地人大不断探讨的课题。经过20多年工作实践的不断总结,各地在提高会议质量中采取的几项举措,运行实效较好,现综述如下,以期作进一步的探讨完善。 一、对“一府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材料,实行会前初审。长期以来,在会期短、议题多的情况下,“一府两院”工作汇报曾程度不同地出现数据不实、与事实不符,空话套话敷衍多、实情内情陈述少,甚至政府委托部门领导做的工作汇报,政府分管领导听了也难以认同等现象,使会议审议实效大打折扣。对此一些地方规定:(1)“一府两院”汇报材料的形成必须有严格的内部程序,未按程序形成的材料不得向人大常委会提交;(2)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工作汇报,须在会前一周由常委会相关工委或主任会议初审,未经初审的材料不予上会,该议题不予通过。经过这两道“关”后,拿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上的就是一份“有分量”的汇报,增强审议实效也就有了一定的基础。 二、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工作汇报,要求汇报主体规范。“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是依法进行的,其汇报主体也必须体现这种法定性。对此的规范要求是:“一府两院”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工作汇报的,必须是人大选举或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政府的综合性工作(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工作)须由其主管首长汇报,专项工作可委托其部门主要领导汇报;“两院”主要领导因故请假时,经许可可委托其副职汇报。从实践看,明确这种规范可增强责任意识,便于相关责任的追究,利于维护常委会会议的严肃性。 三、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形成,由主任会议把关审定。常委会会议后,由办事机构根据大多数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整理出的“审议意见”,从理论上说,应经全体组成人员通过后转达“一府两院”,但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做到。对此,在实践中形成的做法是:常委会会议授权主任会议审定把关。其理由:一是主任会议易于召集,时效性强;二是主任会议有研究处理常委会日常重要工作的职能;三是主任会议成员一般了解全局工作多、代表局部利益少,能使把关后的审议意见基本达到“准、实、精”的要求。实践证明,经主任会议审定后转达的“审议意见”,办理单位往往是心悦诚服的。 四、对“审议意见”的交办,实行专文送达。从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地位和“审议意见”的法律性质看,作为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意志的“审议意见”,应同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有关专门文书一样,设置一种专用文种送达。我们主张以“审议意见转达书”为好,因为从运用实践看,它能够体现其特定性质,并引起承办方足够的重视。 五、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审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对于提高会议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健全督办机制、加强督办力量、加大督办力度、落实督办责任,应是常委会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主任会议在把关审定“审议意见”时,应同时将其督查任务对口分解到各相关工作委员会,要求各工作委员会实施全程跟踪,并对督办中难以协调的有关重要事项及时报告主任会议,对整个督办情况在听取“一府两院”办理结果的汇报前,再向主任会议作综合汇报。这种机制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将起到有效的保障。 六、“一府两院”工作汇报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果,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结束的标准应有两个:一是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后,组成人员对该工作汇报投票表决获得通过;二是对该项工作的审议意见转“一府两院”办理后,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投票表决获得通过。经过这两次“通过”,常委会关于某项议题的审议才能视为真正的结束。 七、对“一府两院”及部门领导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一般地,“一府两院”列席人员都是与审议议题有关的部门领导,他们到会,第一是回答、解释有关询问;第二就是听取审议意见和建议。为此,只有保证列席人员到会,才能保障审议的实效。对此,一些地方采取的措施是对列席人员的出席情况定期通报,并规定:根据通报结果,全年无故缺会或请假分别超过一定次数者,依法提出质询。同时,还将常委会任命干部在任期中列席会议的情况,作为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一个方面进行总评,以此来提升列席人员的到会率。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4

为提高工作责任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产品形成过程中及交付后所产生的各种质量损失,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索赔的管理程序,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作适当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二、定义

1.内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前因产品未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报废损失费、返工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

2.外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后因产品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保修费)。

以上定义出自GB/T13339—91标准。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将每月各车间检验员开具的返工、返修通知单、零件报废单、让步接收检验单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交财务价格部。

2.各仓库保管员负责将每月各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定额领料、、整修领料、售后服务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销售部负责将每月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人工费、退货损失费、保修费等)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4.财务价格部根据质管部、仓库、销售部反馈的统计数据进行内外质量损失的统计,形成详细的项目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内外部损失计算

1.凡因设计、制造及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所造成的材料报废需超定额领料时,必须由所在车间检验员对其报废原因进行判定,并开具报废单。车间凭检验员签字认可的报废单及领料单方可重新领料,否则仓库不予发料。对于车间超定额领料同时各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各车间超定额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统计损失情况。

2.凡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或设计、上道工序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其返工、返修损失按14元/小时计价;属供方厂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则返工、返修损失按其影响程度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的14元/小时计价;若供方厂有能力对自已的质量问题进行返工返修的,则按因其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14元/小时计价;因供方质量问题,但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让步接收的,其损失根据该质量问题的影响程度的大小,按本批物资总额5~10%计价。上述损失每月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汇总统计,于每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售后服务领用的所有材料(三包材料、收费材料、整修材料)必须在领料单用途一栏详细注明领料原因,并经质量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领料,(质量管理部做好台帐),否则仓库保管员不予发料,同时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售后服务领用材料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及损失统计。

4.凡因供方厂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人工费按14元/小时计价,同时销售部售后服务每月将外部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服务人工费、索赔费、退货损失费等)于当月26日前报送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统计损失情况。

五、索赔类别

类 别

损失金额

(元)

索赔比例 (%)

索 赔

最高限额

(元)

备 注

主 要

责任者

部门主要领导

相关人员

1

单件报废

60

/

/

/

2

批量性报废

<1000元

50

5

15

//

≥1000元

40

5

15

1500

3

单件

/

60

/

/

/

因供方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返修索赔比例100%

批量

<500元50

5

15

≥500元

40

5

15

1000

4

<1000元

30

5

5

/

根据损失影响程度的大小

40

5

5

50

5

5

≥1000元

20

5

5

1500

30

5

5

40

5

5

供方

本公司相关人员

对供方一罚十

根据损失影响程度的大小

100

10

200

20

300

30

六、索赔

1.每月5日前财务价格部根据上月各部门上报的内外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列出详细的损失明细报表报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2.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接到内外损失明细报表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内外损失情况进行分析,共同判定并进行责任分解,按上述索赔规定列出详细的索赔清单(索赔理由、人员、金额)报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向供方索赔的由财务价格部执行,向本公司员工索赔的由组织人事部执行(在每月工资中扣罚)。

七、相关规定

(一)对生产过程中连续失职行为的加重处罚

1.同一操作者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同类质量问题二次以上,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100%索赔;当月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同样问题,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200%索赔,同时作下岗处理。

2.内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质量故障,原则上由本工序进行返修,否则由生产制造部安排返修,同时按1.5倍返修费用计价。因未及时返工返修而耽误按时交货或入库的,除按本规定执行质量损失索赔外,再对责任者追加扣罚50元;如返工返修后仍再出现质量损失,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100%扣罚,车间负责人按质量损失的5%扣罚。

(二)对不合格品转序和出厂的处罚

未按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管理,使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

1.相关人员如:仓库保管员未按规定对不合格品作隔离而导致不合格品转序或出厂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发生二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作下岗处理。

2.车间操作者擅自将不合格品进行装配,发生一次,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发生二次,罚款500元,并作下岗处理;车间负责人擅自决定使用不合格品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

3.成品未经检验合格就交付放行的,发生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行政处理(如下岗、待岗等)。

(三)对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处罚

对因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质量损失,按上述规定的处罚比例进行索赔。第二次按75%比例索赔;第三次按100%索赔,当月累计发生三次以上,责任人予以下岗处理。

(四)对违规采购的处理

凡未按规定要求采购的,限期三天内退回更换,未能及时退回的按采购金额50~100%扣罚;年内累计发生三次的作下岗处理.

八、其他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5

12. [工作汇报] 2008年燃气稽查大队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汇报 [佚名][2008年4月4日][78] 总公司检查组: 二00四年稽查大队根据《总公司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全面完成经济指标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六项工程”工作目标,结合稽查大队工作实际,努力实践“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队训,创新求实、与时俱进,狠抓稽查队伍素质的提高和规范管理,全面实施了创建“阳光稽查”活动,深入开展各项燃气稽查工作,发挥稽查“以查促管”的增收作用,密切与建委、公安、供气管理等部门的配合,有力地……

13. [工作汇报] 燃气稽查大队交流汇报材料 [佚名][2008年4月4日][88] 严格执法办案 维护企业利益 稽查大队2001年7月重新组建以来,以抓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以有力地打击窃气行为维护企业利益为目的,狠抓了队伍建设,强化了稽查管理,在稽查工作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职工教育, 提高队伍素质 随着稽查队伍的重新组建,稽查人员由过去二十几人增至现在的七十七人,增加人员绝大多数是转业兵和各……

14. [工作汇报] 行风建设总结 (燃气公司) [佚名][2008年4月4日][84] 达州市燃气总公司关于开展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第二阶段工作总结暨转段报告 根据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达州市燃气总公司党政深入地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促进行风建设的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已见初步实效并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司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第二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n……

15. [规则方案] 公司经营机制(燃气公司) [佚名][2008年4月2日][44] 公司经营机制创建的建议 公司的经营理念:以洁净燃气回报社会,以优质服务取悦于民。 公司的经营模式:按照A管理模式,即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的建设发展方针:统筹规划,分期建设,滚动发展,逐步实现全市燃气供应管道化。 公司的经营思想:树立新思想,寻求新突破,以竞争为动力、市场为基础、服务为宗旨、效益……

16. [事迹材料] ###燃气总公司先进事迹材料 [佚名][2008年3月31日][258] 2008年##市燃气总公司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全司职工的努力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加管理,素质加作风”的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建设和机关建设,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其事迹如下: 一、……

17. [党会发言] 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燃气公司) [佚名][2008年3月29日][785] 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2008年在公司的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大力支持下,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自己在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收获,也存在一些问题。现汇报如下: 一、 职责履行情况 2008年,我代表班子和公司签订了业绩责任书,公司给我们下达的任务指标是完成输气量**亿方,成本控制在****以内。为了顺利完成公司交给我们的任务,我和班……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6

第一条对重点工作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半年观摩制度,考核的对象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第二条重点工作内容的确定

县重点工作促进办会同县考委办依据市上下达的县级领导任期目标,县委全委会、人代会确定的年度工作总体目标,提出考核讲评观摩的重点工作项目,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月进行量化分解,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考委办联合发文下达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实施。

纳入月考核、季讲评、半年观摩的重点工作项目为招商引资、工业和民营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财税工作、劳务输出、奶畜产业化、蔬菜产业化、果业产业化、环境卫生、社会稳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季讲评和半年观摩的具体项目由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按季度确定。

第三条组织实施

1、县上成立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月考核、季讲评、半年观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宏观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副县长,副县长,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担任,成员为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重点工作促进办。

2、成立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单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业务主管部门2-3名工作人员。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其它重点工作也由县级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牵头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

3、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与量化;

(2)负责考核实施细则的制订、实施与解释;

(3)负责月考核工作;

(4)负责季讲评材料的起草。

第四条制订考核实施细则的原则

1、简单易行原则。考核要突出加压紧逼、跨越发展的主题,内容要少而精,方法要简便。

2、客观公正原则。考核指标要量化具体,多算少评,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第五条月考核工作

1、考核工作原则上要采取听、看、算的办法进行,听取被考核单位对目标执行情况的汇报,查看现场,验证汇报内容的真实性,以真实的执行数据,比照目标量和目标基分确定得分,排出名次。

2、考核小组要依据考核实施细则,按照上款所列办法,每月深入实地不少于1次,对被考核单位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透明操作,反对弄虚作假,平衡照顾。

各考核小组要注重平时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使考核结果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为季讲评提供翔实依据。

3、考核小组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按得分进行排名,并报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同时附考核依据的书面材料。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通报全县。

4、被考核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通报公示送达之日起1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由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考委办进行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六条季讲评工作

1、季度考核结果。各考核小组要将本季度三个月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汇总,拿出季度考核结果的意见,报县级主管领导审核,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

2、讲评分析材料。各考核小组要依据季度考核结果,认真拟写出有问题、有分析、有改进意见的讲评分析材料,经县级主管领导审定后,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

3、讲评会议。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召开上季度全县重点工作讲评会。会议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县考委办组织召开。会议按下列议程进行:

(1)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汇报各项重点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有关数据事实必须与季末当月向考核小组的汇报相一致),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介绍经验与表态发言的单位可不汇报。

(2)分管领导通报单项重点工作季度考核结果,并就分管单项重点工作进行讲评。

讲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讲评内容要注重从全县整体角度把握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查摆问题要准确,剖析原因要从造成问题的主观因素入手,做到透彻明晰,提出的改进措施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3)奖惩兑现

(4)介绍经验与表态发言

每季度重点工作考核第一名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介绍经验,最后一名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表态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介绍经验与表态发言材料须于讲评大会召开前3日报县级分管领导、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审核。

(5)县委、县政府领导讲话。

第七条半年现场观摩

1、观摩点的确定。各单位要将各项重点工作在二、四季度最后1个月的15日前向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申报观摩点,每个单位不得少于2个,已观摩的点不得重报。县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观摩点进行初步筛选后,提出初步名单,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2、半年观摩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简要汇报本乡镇、本部门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3、确定有观摩点的单位,要精心撰写观摩点的简介材料,积极做好观摩的各项准备工作。无观摩点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要在观摩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八条月季考核结果规定

月、季各个单项重点工作的考核结果在排名上,第一名和最后一名不出现并列名次。

第九条奖惩兑现

对季讲评中单项工作考核第一名,并且完成季度任务的奖励1000—2000元,奖金由县财政支付;对单项工作考核最后一名处罚现金200—500元。同时,对季讲评中单项工作第一名的单位颁发流动奖牌一面,最后一名颁发流动警示牌一面。

1、奖金和罚金一律由各乡镇、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分别按比例获得或承担。

2、奖金和罚金在全县讲评大会现场兑现。罚金不得报销。

第十条月考核季讲评半年观摩制度执行中,考核结果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督查落实

1、每月各单项工作考核后,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县考委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抽查,并将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2、讲评大会后3日内,各项重点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乡镇、部门要将改进措施书面报送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据此督查落实。

3、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在讲评大会后及时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流动奖牌和流动警示牌是否在显著的位置放置,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考核名次是否在公示栏公示。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7

黄登、大华桥两个水电工程由同一个建设单位管理,两站同时开工,同时进入施工高峰期,同时发电,这给整个工程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对电站建设统供物资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统供材料需求量计划

统供材料需求量计划包括《统供材料总需求计划》、《统供材料年需求计划》、《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及《统供材料单位定额耗量》。工程开工前,由承包商根据合同工程总量及单位定额耗量提出统供材料总需求量计划、当年统供材料年度计划及统供材料单位定额耗量,经监理审核后报黄登•大华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每年10月23日前承包商根据工程年度施工计划编报下年度《统供材料需求年度计划》,经监理审核后于10月29日前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工程部。在来年1月调整计划下达后,承包商根据工程年度施工调整计划及时对《统供材料需求年度计划》进行调整,经监理审核后于3月1日前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工程部。每月23日前,承包商编报下两月《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经监理审核后于每月29日前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承包商在编报第三季度《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时,应考虑到雨季施工材料的应急备用量。承包商在报送下两月《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时,必须报送上月的《统供材料验收入库、使用及库存量表》。监理单位应对承包商上报的《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统供材料需求年度计划》认真审核,严格把控统供材料的计划准确率,主体工程月度计划准确率不低于85%或高于115%,年度计划准确率不低于90%或高于110%。对计划准确率不达标的承包商及监理单位将进行考核处理。计划准确率考核标准:1、月度计划准确率<85%(>115%),≥70%(≤130%),承包商按2000元/次考核,监理单位按1000元/次考核;2、月度计划准确率<70%(>130%),≥60%(≤140%),承包商按5000元/次考核,监理单位按2000元/次考核;3、月度计划准确率<60%(>140%),承包商按10000元/次考核,监理单位按5000元/次考核。

3统供材料发放管理

每月21日至次月10日办理承包商下月统供材料领用手续,开据统供材料“物资领料单”。各供货厂商(或仓库)严格按照“物资领料单”所载明的规格型号和数量进行发放。供货厂商(或仓库)实际发货数量超出“物资领料单”载明数量10%的部分将不予结算,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按照“物资领料单”载明的规格范围发出的货物将不予结算,并承担相应责任。每月23日前承包商须与供货厂商核对当月的实际提货量。因承包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工作,造成的差错由承包商承担。供货厂商(或仓库)在每月24日前按规定将各承包商的“物资领料单”及对应的出库单据等报送建设单位机电物资部。承包商须在“物资领料单”规定的有效期内提货,有效期截止后未提货余额将自行作废。统供材料的供应严格按总定额耗量控制,超用部分按实际采购成本加8%采保费(合同中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物资领料单”是承包商到指定提货地点提货的原始凭证,是结算材料货款和扣回材料款的原始依据。“物资领料单”须有签发人签字并加盖“机电物资部材料专用章”、提货单位公章和具体经办人签章后生效,方可提货。各供货厂商(或仓库)须确认“物资领料单”有效后方可发货。若错发、多发、误发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货厂商自负。“物资领料单”的填写应字迹清晰、准确无误。若漏盖单位公章、无经办人签章,供货厂家拒绝发货。发现有涂改行为者,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责任。

4统供材料价款结算

统供材料价款结算的时段划分为:1月份为1日至20日;2月~11月份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12月份为11月21日至12月31日。施工承包商结算每月工程款项时,建设单位财务部按供货厂商(或仓库)实发材料量扣回上月统供材料款项。供货厂商(或仓库)的原始单据报送时间为当月24日前。逾期报交当月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机电物资部每月25~28日核对实际供货数量,29~31(次月1日)日财务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审批付款或扣款。

5统供材料进场验收管理

各工程承包商领用的统供材料进场时,承包商须填写《统供材料到货登记表》,按月汇总后填写《月统供材料进场验收汇总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须及时对进场的统供材料进行验收,记录材料数量、出厂编号、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等信息。监理单位须在每月25日前向建设单位机电物资部报送当月的已签署的《统供材料进场验收表》的汇总统计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机电物资部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黄登•大华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将核对每月统供材料领用数量和进场验收数量,若发现数量不符,将对责任方予以相应处罚。

6统供材料发放管理

各工程承包商统供材料发放时,承包商除填写出库单据外,还须填写《统供材料发放登记表》,按月汇总后填写《月统供材料发放汇总表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发放的统供材料进行跟踪,掌握统供材料的使用去向。监理单位须在每月25日前向建设单位机电物资部报送当月的《月统供材料发放汇总表表》的汇总统计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机电物资部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的发放及使用情况,若发现登记不清及去向不明等情况,将对责任方予以相应处罚。

7统供材料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负责统供材料采购、供货地点前的运输及仓储过程的质量把关等管理工作;监理负责统供材料进场后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承包商提货后在运输、装卸、仓储过程中,或其他因素致使材料损坏、变质,由承包商负责;统供材料进场后,由监理监督承包商或亲自对材料逐批、逐次进行质量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材料不得用于任何工程中,并查明原因,确系生产厂家产品质量问题,将追究供货厂商的责任;各承包商须建立健全统供材料的管理档案,包括统供材料进场批次记录、数量记录、抽检报告、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检验报告、业主中心实验室检验报告以及使用等可追溯性记录。

8统供材料核销管理

各工程承包合同中统供材料的核销,由各承包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供材料单位定额耗量向监理报送统供材料核销表,经监理审核后,建设单位计划合同部根据同期工程完成量,审核各类统供材料定额使用量,确认该合同予以核销的统供材料用量,由建设单位机电物资部进行核销;机电物资部对各工程承包合同统供材料核销表进行审核,若发生实际使用量小于定额使用量的情况,承包商必须做出书面的详细情况说明,经监理、工程部、计划部、机电物资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核销工作;若发生实际使用量大于定额使用量的情况,机电物资部对超额使用部分结算价作相应调整。承包商须对应工程承包合同建立完整的统供材料核销档案,作为工程竣工决算、验收的资料。各承包商必须对应工程承包合同建立统供材料的入库和消耗台帐、核销表、统供材料的收、支、存报表等。

9统计报表及分析工作

建设单位机电物资部每月编制承包商统供材料价差表;编制各合同段统供材料统计报表,每半年对各工程承包合同统供材料用量进行分析、评估。

10统供材料出场管理

统供材料的出场均需办完相关手续后并经建管局保卫科检查确认后方可出场,若未履行上述程序,擅自出场的物资,一经查实,即视为倒卖统供材料行为。

11处罚

统供材料管理过程中,若发现确有倒卖或弄虚作假行为,建设单位将对责任方一次性处予倒卖材料成本(实际采购价+运费)10倍的罚款,并在场内通报,涉及倒卖的人员将不得再参与本工程工作。对于已进场的统供材料,监理应切实承担统供材料的验收、使用流向的监督检查责任,若发现由于监理监督不力,造成统供材料流失,建设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对监理处予一定金额的罚款。

12结语

大型水电工程材料统供便于建设单位从材料源头把控工程建设的质量关,也可以减轻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这种建设单位集中采购工程物资的方式相比施工单位在同一地区分别寻找材料供应商采购材料更能形成买方市场,降低工程造价。所以国内大型水电工程几乎均采用统供工程建设主要物资的方式。水电工程统供物资的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参考文献

[1]大型水电站施工过程物资管控与核销探讨[J].侯彦鸣,王继荣.人民长江.2010(05)

[2]深溪沟水电站工程物资管理工作措施及体会[J].张基刚,王小培.四川水力发电.2009(01)

[3]浅析水电工程统供材料核销管理[J].周攀.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1)

[4]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甲供材料的核销[J].童慧,蒙鹏程.水力发电.2012(07)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8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干部考察工作,增强考察工作部门和考察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减少和避免考察工作的失察、失误现象,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考核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考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对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第三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权责一致的原则;

(四)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五)违纪必究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拟提任为区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及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中层干部的考察。

第五条干部考察工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干部的有关情况。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

(一)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考察组组长一般应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考察人员应具备《考核工作规定》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平时调整时的考察,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组。

(二)制定考察方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制定考察工作的总体方案。根据考察工作需要,对考察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专业知识和考察方法、程序、任务及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学习培训。

(三)加强考察指导。保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时间,为考察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听取考察组的汇报,对考察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作出任免决定。考察工作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党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任免决定,或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建立考察档案。将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考察材料等整理归档备查。

第七条考察组的责任:

(一)拟定考察计划。根据考察任务,拟定考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考察程序。严格遵循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撰写考察材料、综合分析等基本程序。个别谈话和汇总《民主测评表》时,考察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做好谈话记录和统计工作。

(三)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考察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

(四)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严格审核考察材料,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情况。

(五)严格执行考察工作纪律。加强对考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及时批评和纠正考察人员的违纪行为。

第八条考察人员的责任:

(一)认真履行考察职责,遵守考察工作纪律,按照考察工作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察。

(二)认真听取谈话人对考察对象的反映和评价,详细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对谈话内容作详实记录。及时汇报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

(三)全面客观地分析考察情况,准确评价考察对象,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并在考察材料和《民主测评汇总表》上署名,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

(四)考察工作结束后,如实反映和汇报考察对象的全面情况,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九条考察对象的责任:认真配合考察人员做好考察工作,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对考察人员询问了解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回答和说明。

第十条谈话对象的责任:按照单位党组织和考察组的安排,积极配合和支持考察人员开展考察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负责地回答考察人员对有关问题的询问,对自己的谈话内容负责,不隐瞒或歪曲事实。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的责任: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考察人员开展考察工作,真实准确地向考察组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并对提供的情况和材料负责。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视情追究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考察工作组织不当,或对考察组成员素质把关不严,影响考察质量的。

(二)未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或搞临时动议“突击考察”的。

(三)给考察组内定条条框框,干扰考察组正常工作,或授意考察组违背事实,隐瞒真相,改变考察结论,导致考察失误的。

(四)不认真听取考察组汇报,或对考察组反映的情况不认真分析,对考察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不重视,影响准确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十三条考察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追究考察组长的责任:

(一)不按照考察工作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考察工作不深入,了解情况不全面,或对考察人员提供的考察情况不认真分析,对群众反映的影响考察对象提拔任用的有关问题不重视、不调查核实,形成的考察材料不完备,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

(二)汇报考察工作时,提供的考察情况失实,或隐瞒有关重要情况的。

(三)放松对考察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致使考察人员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十四条考察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追究责任:

(一)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考察不深入、不细致,对考察对象的情况了解不全面,评价不准确,对群众反映影响考察对象提拔使用的有关问题不调查核实、不汇报,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

(二)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

(三)泄露有关考察情况,或接受考察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礼卡等馈赠、贿赂的。

(四)不主动向组织上说明自己与考察对象有回避关系,影响考察工作正常开展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十五条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追究责任:

(一)向考察人员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考察人员需要了解的重大问题,或授意他人提供虚假情况,或对反映情况者打击报复的。

(二)对参加谈话、民主推荐或测评的人员拉拢暗示,或封官许愿,或进行威胁恐吓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

(三)宴请考察人员,赠送礼品、礼金、礼卡等贿赂考察人员的。

(四)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十六条谈话对象有以下情况的,视情追究责任:

不实事求是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或隐瞒考察对象重大问题,或借考察之机对考察对象进行诬陷、诽谤的。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以下情况的,视情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有意扩大、缩小或隐瞒考察对象的情况,向考察组提供虚假数据,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第十八条对上述需要追究责任的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调离组织工作岗位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办事,切实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对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及时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及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选拔任用条例》、《考核工作规定》以及本暂行办法的检举、申诉,并按照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和纠正。处理结果须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个人主体责任汇报材料范文9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0年1月15日下午,自治区脱贫攻坚“冬季攻势”指导组的领导不辞辛劳,对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反馈了在“冬季攻势”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乡村两级高度重视,逐条逐项认真对照,研究确定整改内容,利用1月16日-17日2天的时间,举一反三,细致梳理,充实和完善了“冬季攻势”相关资料。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汇报材料的问题。我们及时调整汇报思路和重点,围绕“冬季攻势”四项重点工作,“两不愁、三保障”,三个加大力度,重新起草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材料,并经会议研究讨论后定稿。(见附件)

2.关于中央六巡反馈问题认领方面的问题。1月16日,我们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对《和静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静党发〔2019〕6号)等6个文件再次系统学习,对我乡认领的:①《中央第六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23条、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18条、③《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11条、④《2018年省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8条、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20条、⑥《自治区对2016—2018扶贫项目审计反馈的问题》,共计问题80条,逐条逐项对照,举一反三斟酌,本着有多少相关问题认领多少问题的原则,应认领问题均认领到位。

关于一体化整改的问题,我们根据《关于做好当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整改组办传[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党中央提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按照存在同类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解决要求,经会议研究梳理,进行交叉对比、梳理汇总,归并类同问题23条,归并后35条,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村级“冬季攻势”培训计划参照乡计划开展培训的问题。我们按照“冬季攻势”培训工作要求,帮助指导察汗乌苏村充实完善了培训计划,目前已整改完毕。

4.关于“冬季攻势”相关材料及整改问题印证材料图片方面的问题。我们组织乡村扶贫干部对所有档案材料开展“回头看”,将档案材料里面图片材料逐项逐条标注图片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任务、内容等,目前已整改完毕。

5.关于察汗乌苏村住房台账和“冬季攻势”附件3无整改措施的问题。因当时工作人员不认真、不细致,当时未提供上住房台账和“冬季攻势”附件3。检查完后,我们及时找到,现提供检查组再次审阅。(见附件)

6.关于扶贫项目档案目录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对2019年11个项目档案逐个审核开展自查,目前项目档案目录等已经整改完毕。

7.关于察汗乌苏村“大排查”研判会记录缺参会人员签字的问题。1月16日,我们再次召开相关人员的研判会议,补充完善会议记录,目前已整改完毕。

8.关于档案材料一个整改问题一个档案盒的问题。我们按照分项归类的原则,将档案材料分类入档,目前已整改完毕。

9.关于整改清单未写填报单位和盖章的问题。我们对所有档案材料逐页翻阅,已将所有空项、缺项查漏补缺,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月16日中午。乡党委又召集乌兰布鲁克村、额勒再特乌鲁村、古尔温吐鲁尕村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扶贫专干召开会议,原汁原味通报指导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各村立即行动起来,对照察汗乌苏村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对照,举一反三斟酌,连夜进行整改,目前均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自治区检查指导为契机,对全乡脱贫攻坚“冬季攻势”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干部培训,切实改进作风,层层压实责任,以愚公移山精神坚决打好脱贫巩固提升战。

(一)加强理论学习。今后,乡党委将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位扶贫干部的政治责任,通过乡党委中心组带头学、机关干部集中学、村级一会制系统学、所有扶贫干部反复学,进一步深化乡村两级干部思想认识,把准吃透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精髓要义,努力提升每位干部的政治站位,聚心聚力投入巩固提升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