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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防治的好处集锦9篇

时间:2024-02-18 14:37:01

生物防治的好处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1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为总基调,以防灾减灾为中心,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己任,认真履职尽责,落实“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实行政府间、系统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高效完成省下达给我县的2021年度“四率”目标任务: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调查监测覆盖率、无公害防治率、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

二、重点工作

1、加强美国白蛾疫情防控

继续开展2次成虫迷向型性信息素诱捕监测,实施定点、定人、定责布设监控点80处;严格检疫检查,严防带疫苗木用于造林、绿化,严禁从疫区调入带土坨苗木和柞木枝桠材。

2、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阻击战

联合住建、城管、交通、水利、邮政、铁路等相关部门开展联防联治,4月10日前完成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专项调查,筑起防控疫情铜墙铁壁。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2次普查监测任务,对松林实施调查、取样、检测。建立严格的松材线虫病责任追究制度,对调入调出的松木及其制品实施检疫监管和专项执法,确保疫情防线牢固。

3、强化森林鼠(兔)无公害防治

在鼠密度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开展森林和林木被害程度调查,结合防控因鼠而传染的疾病实施无公害防治,做到发生一亩防治一亩,高质量完成省下达给我县的防治任务,有效保护林区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和造林、绿化成果,确保灾情可防可控,杜绝毁林现象发生。

4、高效应急处置松毛虫特大灾情

继续推进松毛虫特大灾情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红色预警应急处置转化为常规防治。加大赤眼蜂天敌防治所占比重,数量不少于上年度,药剂处置要倡导无公害防治,通过综合防控措施使灾情降到最低,达到有虫不成灾的目的。

三、工作举措

1、加强调查监测预警,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严格按调查监测种类制定调查技术方案,开展对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的监测,提高调查覆盖率和测报准确程度;做好动态趋势预报,及时准确预警;严格疫情和突发灾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性、时效性,为防治提供第一手材料。

2、强化无公害防治力度,做好防治减灾工作

认真分析研判,科学制定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下达防治计划和任务,指导防治工作的开展;认真审核、审批防治任务设计书,倡导无公害防治,实行农药准入制度,在环境友好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对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和突发灾害实施综合防控措施,加大防治作业质量和效果督查,力求效果高效,确保我县无大灾。

3、严格检疫检验监管,做好植物检疫工作

重点做好造林、绿化苗木产地检疫工作,从追溯源头开始治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苗木行为,严防带疫带病苗木用于造林和绿化,严把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关、调运检疫关和复检验证关“三关”,严格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指导各基层单位、执法部门开展检疫执法工作,查处违反检疫法规案件。

四、工作保障

1、实施目标考核评价,严肃责任督办追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价,层层签订政府间、系统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价结果并予以通报,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严格重大灾(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兑现奖惩,厘清权责关系,严格督办追责。探索全面推行林长制后有害生物防治新思路、新办法,创新森防工作新模式、新机制。

2、加大防治资金投入,保障救灾物资储备充足。按照《省重大林业灾害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将重大灾(疫)情防控所需应急资金纳入政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管理体系,提高森林保险返还资金用于有害生物防治比重,本着救灾需要、到位及时的原则予以保障。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2

关键词:烟粉虱;药剂;优化组合;防治效果

中图分类号:S43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3547(2014)16-0066-04

烟粉虱[Bemisia tabaci (Gennadius)]是一种世界性害虫,通过若虫和成虫取食植物汁液、分泌蜜露诱发煤污病、传播植物病毒及引起植物生理异常等方式为害蔬菜、花卉等作物[1,2]。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B型烟粉虱入侵中国,广西、云南、广东、海南、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地番茄、黄秋葵和番木瓜等遭受其严重为害,并呈逐年加重和扩展蔓延趋势,在许多地区暴发成灾,被称为农业“超级害虫”[3,4]。

烟粉虱寄主范围广,繁殖能力强,繁殖速度快,世代重叠,同一作物、同一时间常出现各种虫态,使防治难度增大[5]。目前世界范围内对烟粉虱的防治仍主要依靠杀虫剂,然而,大量使用杀虫剂导致烟粉虱对许多常规杀虫剂迅速产生抗药性[6~8],使得这些药剂的田间防效普遍下降,甚至失去效果,因此,合理使用现有药剂显得尤为重要。为避免或延缓害虫抗药性的发生与发展,保护生态及延长常规农药品种的使用寿命,必须加强药剂的科学、规范化使用和新农药筛选,通过药剂的合理混用体现其增效兼治的作用,也是有效的方法之一。为探索出控制烟粉虱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筛选和常用药剂不同浓度混配组合,比较分析其对长瓜、黄瓜两种瓜类蔬菜的烟粉虱成虫的田间防治效果及对其他虫害的兼治作用,为生产上安全有效控制烟粉虱的为害及合理使用药剂提供科学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供试药剂

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美国陶氏益农中国有限公司提供;50%杀虫环可溶性粉剂,日本化药株式会社生产;5.7%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维盐)水分散粒剂,内蒙古清源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40%氰虫・啶虫脒悬浮剂,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1%联苯・噻虫胺颗粒剂,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提供;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提供;5%哒螨灵乳油,湖北省武汉汉南同心化工有限公司生产;10%哌虫啶悬浮剂,江苏克胜股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对照药剂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生产;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购。

1.2 试验地概况

试验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春溢绿色防控示范区进行,试验地排灌条件、水肥条件良好。试验作物为杭州长瓜(瓠子)、荷兰壮瓜(黄瓜),防治对象为烟粉虱。2012年8月13日施药当日平均气温22.9℃,相对湿度71%,2013年6月4日施药当日平均气温30.8℃,相对湿度71%,试验期间均无降水,对害虫防效无明显影响。

1.3 试验设计与处理

长瓜烟粉虱药剂防治试验共设9个处理,处理1~3分别是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1 500倍液、1 000倍液、500倍液;处理4~6分别是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2 000倍液、3 000倍液、4 000倍液;处理7,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3 000倍液+15%哒螨灵乳油1 000倍液;处理8,10%哌虫啶悬浮剂

2 000倍液;处理9,对照(CK1)药剂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 000倍液。以清水作空白对照,计算防治效果。重复3次,共27个小区,采用随机区组排列,小区面积30 m2。于2012年8月13日施药前调查虫口基数后施药,8月14日、16日、20日、27日分4次调查残余活虫数。采用WS-16型手动喷雾器(喷孔直径0.7 mm,工作压力3~4 kg/cm2)均匀喷雾,667 m2用药液量37.5 kg,下同。

黄瓜烟粉虱药剂防治试验共设10个处理,处理A、B、C、D、E分别为50%杀虫环可溶性粉剂与5.7%甲维盐水分散粒剂分别按800倍液+4 000倍液、800倍液+2 000倍液、1 000倍液+3 000倍液、

1 000倍液+2 000倍液、1 500倍液+2 000倍液5种浓度组合;处理F,5.7%甲维盐水分散粒剂4 000倍液;处理G,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1 000倍液;处理H,40%氰虫・啶虫脒悬浮剂1 500倍液;处理I,1%联苯・噻虫胺颗粒剂3 kg/667 m2;处理J,对照(CK2)药剂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3 000倍液。以清水作空白对照,计算防治效果。重复3次,共30个小区,采用随机区组排列,小区面积30 m2。于2013年6月4日烟粉虱发生始盛期调查虫口基数后施药,6月5日、7日、11日、18日分4次调查残余活虫数。

1.4 试验调查与统计方法

每小区对角线五点取样,每点调查2株,每株调查上、中、下3张叶,于药后1、3、7、14 d调查残余活虫数。按调查部位及方位分别记录各叶烟粉虱成虫数量,并折算成百叶虫量。观察各处理区对红蜘蛛等其他害虫的兼治作用、对天敌及作物生长的影响。计算虫口减退率和防治效果,虫口减退率(%)=■×100%;防治效果(%)=(1-■)×100%。用Duncan's新复极差法检验各处理间防效差异性。

2 结果与分析

2.1 对长瓜烟粉虱的防治效果

如表1所示,药后24 h,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防效最佳,其500~1 500倍液对烟粉虱的防效76.40%~83.62%;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3 000倍液与15%哒螨灵乳油1 000倍液混用后防效73.07%,极显著优于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3个单剂处理。药后3~7 d,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500~1 500倍液防效在68.01%~84.30%,10%哌虫啶悬浮剂2 000倍液的防效61.90%~75.45%,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单用以3 000倍液防效最佳。药后14 d, 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各浓度处理防效均在77%以上,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2 000~

4 000倍液防效58.66%~71.47%,其3 000倍液与15%哒螨灵乳油1 000倍液混用后防效提高至75.70%,与10%哌虫啶悬浮剂2 000倍液防效相当,除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4 000倍液外,各供试药剂处理药后14 d防效均显著优于对照,持效期较长。总体而言,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各施药浓度处理药后24 h至14 d对长瓜烟粉虱防效最好,速效性好,持效期长;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 3 000倍液与15%哒螨灵乳油1 000倍液混用后防效明显提高,其混用后的增效作用机理有待进一步研究。 2.2 对黄瓜烟粉虱的防治效果

如表2所示,药后24 h,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 1 000倍液、50%杀虫环可溶粉剂与5.7%甲维盐水分散粒剂不同浓度混用处理、40%氰虫・啶虫脒悬浮剂1 500倍液喷雾处理、1%联苯・噻虫胺颗粒剂3 kg/667 m2处理,对烟粉虱的防效均在94%以上,与对照药剂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3 000倍液防效(96.83%)相当。药后3 d,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1 000倍液防效最佳,为91.00%;50%杀虫环可溶性粉剂与5.7%甲维盐水分散粒剂不同浓度混用处理中,50%杀虫环1 000倍液与5.7%甲维盐2 000倍液或3 000倍液混用防效更佳,其他混用处理防效相当,且均极显著优于5.7%甲维盐4 000倍液单用处理。药后7 d,50%杀虫环可溶性粉剂与5.7%甲维盐水分散粒剂不同浓度混用处理防效为80.70%~85.86%,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1 000倍液、40%氰虫・啶虫脒悬浮剂1 500倍液防效在81%以上,1%联苯・噻虫胺颗粒剂是新型混配杀虫剂,常用于黄条跳甲、地下害虫防治,本试验以3 kg/667 m2田间撒施,药后24 h至7 d防效71.81%~94.16%,结果显示其对烟粉虱也有一定的控制效果。药后14 d田间虫量增长较快,各处理间差异不显著,故表2中未列出药后14 d虫口减退率及校正防效。

2.3 对其他病虫害及非靶标生物的影响

黄瓜烟粉虱防治试验期间红蜘蛛田间发生重,结果显示50%杀虫环可溶性粉剂与5.7%甲维盐水分散粒剂不同浓度混用处理对红蜘蛛有较好的兼治效果。施药期间至施药后一段时间内经田间定期观察,各处理对作物株高、叶色等均无不良影响,安全无药害,同时也未见对其他有益生物的影响。

3 小结与讨论

目前害虫防治仍以化学防治为主。烟粉虱是一种世界性害虫,其生物学特性决定了其防治难度大,同时过度依赖化学防治以及不合理使用农药加剧了病虫害抗药性的形成与发展,导致药剂防效下降快[6~8]。为延缓害虫产生抗药性,一方面应加强新型防治药剂的筛选,本试验结果表明,240 g/L氟啶虫胺腈悬浮剂1 000倍液、40%氰虫・啶虫脒悬浮剂1 500倍液、10%哌虫啶悬浮剂2 000倍液喷雾、1%联苯・噻虫胺颗粒剂撒施,对烟粉虱防效较好,50%吡蚜酮+15%哒螨灵、50%杀虫环+5.7%甲维盐的药剂合理混配在烟粉虱防治中有较好的增效兼治作用,可在生产中轮换使用,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应在田间虫口密度较小时抓紧施药,以免种群过大而增加防治难度。同时由于烟粉虱成虫迁飞频繁,提倡联防联治,以提高防效;蔬菜集中种植区、大棚连作区、老蔬菜区提倡重点统一防治,确保防治效果。

药剂混配使用是延缓药剂抗药性的方法之一,本试验结果表明,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3 000倍液与15%哒螨灵乳油1 000倍液混用后,药后 24 h至14 d对长瓜烟粉虱的防效均极显著优于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单剂2 000~4 000倍液处理,增效作用显著。哒螨灵作为速效广谱性杀螨剂,以往常用于蔬菜及经济作物螨类的防治,吡蚜酮的作用机理是在害虫接触药剂后,使其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为害,从而饥饿而死,作用速度较为迟缓[9],两者结合可实现优势互补,有研究表明,哒螨灵对烟粉虱成虫的LC50值0.951 7 mg/L,以哒螨灵与吡蚜酮1∶2~2∶1混用后在烟草上模拟田间药效试验,药后1~7 d防效74.0%~100%[9,10],优于单剂处理,与本试验结果相似。50%杀虫环可溶性粉剂与5.7%甲维盐水分散粒剂不同浓度组合混配以1 000倍液+3 000倍液组合总体防效最好,其他组合处理也有较好防效,对红蜘蛛也有良好的兼治作用,田间未见其对试验田瓜类作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但有研究显示,其在防治甘蓝田菜青虫、小菜蛾试验中曾出现新叶黄化等轻微药害现象[11],虽可逆,但建议在其他作物田块应用时应注意控制使用浓度及施药时间等,尽量减少不利天气条件的影响,保障作物安全。鉴于本试验的研究结果,在烟粉虱发生盛期可将吡蚜酮与哒螨灵混配,作为吡蚜酮单剂的替代药剂防治蔬菜烟粉虱,杀虫环与甲维盐合理混用防效较好,但应注意在叶菜等作物上的使用并加强用药后田间观察。本文试验结果不仅为烟粉虱的防治提供了优异的替代药剂,也为杀螨剂哒螨灵防治谱的扩大提供了很重要的依据,更为经济有效的混配比例和其他优化混配组合有待进一步试验验证。

应用药剂防控蔬菜害虫时,在保证药剂杀虫效果的同时,须综合考虑害虫的生物学特性、对作物生长的影响等,同时,从寄主适应机制来看,烟粉虱对不同寄主植物有明显不同的适应性,不同寄主植物营养组成和次生物质含量等的差异影响烟粉虱的行为表现[12,13],因此,防治烟粉虱还应结合不同作物及栽培环境的特点,在科学进行化学防治时,采用综合防治措施,针对其在不同寄主植物的为害规律,合理应用色板诱杀、植物诱控等技术,在避免对烟粉虱嗜好寄主的基础上进行间作或轮作,使烟粉虱食料环境恶化,才能从根本上控制烟粉虱的为害。

参考文献

[1] 万方浩,郑小波,郭建英.重要农林外来入侵物种的生物学与控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69-128.

[2] 刘银泉,刘树生.烟粉虱的分类地位及在中国的分布[J].生物安全学报,2012,21(4):247-255.

[3] 万方浩,张桂芬,刘树生,等.B型烟粉虱的入侵机理与控制基础――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农林危险生物入侵机理与控制基础研究”进展[J].中国科学,2009(2):141-148.

[4] Oliveira M R V, Henneberry T J, Anderson P. History, current status, and collaborative research projects for Bemisia tabaci[J]. Crop Protection, 2001, 20(9): 709-723.

[5] 杨代凤,周奋启,顾俊荣,等.5种药剂对烟粉虱的室内毒力及田间防效[J].江苏农业科学,2012,40(7):114-115.

[6] Palumbo J C, Horowitz A R, Prabhaker N. Insecticidal control and resistance management for Bemisia tabaci[J]. Crop Protection, 2001, 20: 739-765.

[7] 郑宇,赵建伟,何玉仙,等.福建省烟粉虱田间种群抗药性发展及其影响因素[J].应用生态学报,2012,23(1):271-277.

[8] Wang Z Y, Yan H F, Yang Y H, et al. Biotype and insecticide resistance status of the whitefly Bemisia tabaci from China[J]. Pest Management Science, 2010, 66: 1 360-1 366.

[9] 任学祥,王开运,王杰,等.哒螨灵、吡蚜酮对B 型烟粉虱的毒力测定和药效试验[J].中国烟草学报,2011,17(1):72-76.

[10] 任学祥,王东,王杰,等.药剂混配对B 型烟粉虱药效及烟草安全性评价[J].中国烟草科学,2011,32(2):48-51,65.

[11] 赵丽,洪文英,吴燕君,等.不同药剂防治菜青虫和小菜蛾田间药效试验[J].浙江农业科学,2013(11):1 470-

1 472.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3

关键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现状;问题;模式;建议;宁夏彭阳

中图分类号 S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3-0166-01

针对彭阳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等具体问题,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成立了15人组成的调研组,分3组对全县所有林果业大户、植树造林能手和部分退耕大户进行走访、调研、座谈。

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本情况

1.1 森防站人员和办公森防器械配备

县森防站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1人,有专职检疫员3人。先后配备电脑7台,打印机2台,传真机2台,固定电话1部。现有施药器械,背负式喷雾器2台,担架式喷雾器3台,喷雾机1台,测报灯1个,杀虫灯14个;并较完善配备了森防实验室。

1.2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情况

全县林业有害生物主测对象为甘肃鼢鼠、沙棘木蠹蛾,其次是黄斑星天牛、沟眶象、野兔、春尺蠖。监测人员经常深入工作一线,指导、检查测报点的工作,根据各监测网点调查情况,应用《森林病虫害防治信息系统》软件于每年3―10月按时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彭阳县森林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发报工作。目前,已在辖区建立固定标准地鼢鼠12处、沙棘木蠹蛾5处、沟眶象5处、黄斑星天牛5处、野兔2处、春尺蠖5处;采用临时标准地30多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58处。实施监测面积31.842万hm2,监测覆盖率达90.7%。

1.3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情况

严格按照检疫工作要求,规范检疫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对彭阳县境内育苗户、林场进行详查和逐块检查登记,全面开展产地检疫。每年春秋造林季节在全县主要交通要道设卡检查,严格查处无《植物检验证书》调运苗木的行为,对调出苗木没有检疫要求书的,不开具森林植物检疫证。对外省市调入的苗木,县检疫站查验森林植物检疫证,并且严格复检。

2 存在的问题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收益权、处置权、所有权,造林、育林、护林的内在动力将得到全面激发和调动,但现行的森防工作体系很难适应改革后农民对森防工作需求,经走访调查座谈,总结出以下几点问题:一是集体林权分户经营后,农户成为承包林地的责任主体,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能力会减弱;二是农民对专业化的有害生物防治要求会增加;三是农户在拥有森林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同时,也要依法承担经营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责任。

3 林改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3.1 加快防治机制创新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事业发展的方向是推进防治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进程,可采用技术支持、物资鼓励、政策引导等方式,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以防治专业队、专业公司等多种形式介入防治领域,开展技术咨询、承包防治等防治业务。

3.2 深化森防改革,加强机构建设

要强化县级森防机构建设,结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特点,根据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现状,组建符合新要求、适应新形势的森防站,改善森防机构的办公和野外作业条件。要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应开展有害生物调查、产地检疫和防治,设立专人组织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县森防站改进服务方式,加强监测预警、检疫检验、防治管理和技术指导。

3.3 建立健全防治合作组织和联防机制

引导农户本着自愿原则,建立村内统一防治、联户合作防治的防治联合体,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县林业局作为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主管部门,应当成立联防会,加强森林灾情等信息的沟通及对各村防治联合体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3.4 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防治投入政策

在有害生物防治上,对商品林采取以承包经营者投入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投入机制,公益林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机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费用、检疫检验、监测预报应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突发性灾害和重大疫情应急储备基金。

4 建议

全县将生物制剂应用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主要是在对黄斑星天牛幼虫防治时应用白僵菌(仅限于小面积试用),用性引诱剂捕杀沙棘木蠹蛾,而对大面积发生的鼢鼠危害,全县主要是以人工捕杀为主。今后推进生物防治措施的建议如下:一是提倡人工防治。推行人工捕杀鼢鼠、捕捉天牛等有效措施,发挥人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的作用[1-2]。二是更充分地利用微生物制剂。用微生物制剂防治蛀干、食叶害虫的幼虫非常有效,而且省工、省时[3]。三是更重

视天敌保护。用化学药品防治有害生物时要严格药品种类的选择、配制浓度、使用范围,防止对天敌产生药害。而且要加强宣传,使群众自觉地保护天敌。严厉打击滥捕乱猎天敌等保护动物的行为[4-5]。四是注重营林措施。加强营造混交林,提高林分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抗御能力[6]。

5 参考文献

[1] 苏雪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J].黑龙江科学,2014,5(3):274.

[2] 吕森.罗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09(22):185.

[3] 宋之能.宣城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策研究[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7,21(1):31-32.

[4] 宣振国.城市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现状及防治建议[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8(4):116-117.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4

关键词:苦瓜;枯萎病;药效;试验

苦瓜枯萎病(Fusarium oxysporum f. sp. momodicae Sun&Huang)是苦瓜生产上的重要病害。经过多年调查发现,苦瓜枯萎病在连作地发病严重,多在种植苦瓜年限较长的老菜区形成为害。一般病株率15%~25%,严重时个别地块或棚室病株率可达60%~80%以上,严重影响苦瓜生产[1]。苦瓜枯萎病病原菌属半知菌尖镰孢菌真菌[2]。病菌以厚垣孢子或菌丝体在土壤、肥料中越冬,条件适宜时形成初侵染,在病部产生分生孢子,通过浇水、雨水和土壤传播,从根茎部伤口侵入,并进行再侵染。连作地或施用未充分腐熟的沤肥,或低洼、土质黏重、植株根系发育不良,或天气闷热潮湿时,发病严重。苦瓜枯萎病发生在植株主蔓茎节部,染病初期发生水烫症状,病部很快向上下两头的节间扩展。然后病部变褐腐烂收缩,病部以上茎叶失水下垂、枯萎。此病也可在地面根须部发生,染病后初期也呈现水烫症状,随后病部变褐腐烂收缩,地上部植株失水枯萎[3]。

为了筛选出能有效防治苦瓜枯萎病的杀菌剂及其组合,笔者选取了4种不同杀菌剂进行药效试验,现将试验结果报道如下。

1 材料和方法

1.1 供试药剂

20%五氯硝基苯,山西省临汾有机化工厂产品;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海南正业中农股份有限公司产品;99植保,重庆茂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植物激活蛋白,同昕绿源(北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1.2 供试材料

湘早优1号苦瓜。

1.3 试验地基本情况

试验地为衡阳市蔬菜研究所常年种植苦瓜且苦瓜枯萎病发生严重的地块。2010年3月20日播种,4月8日定植,各处理区栽培管理同常规管理。

1.4 试验方法

试验设5个处理:A为20%五氯硝基苯500倍液,B为80%代森锰锌500倍液,C为20%五氯硝基苯800倍液+80%代森锰锌800倍液,D为20%五氯硝基苯800倍液+80%代森锰锌800倍液+植物激活蛋白1 000倍液+99植保800倍液,E为清水对照。每处理设3个重复,田间小区随机排列,以减少不同土壤肥力和管理造成的试验误差。小区面积15 m2,每个小区种植苦瓜40株。

2010年5月16日第1次施药,施药前进行发病情况调查,施药采用灌蔸的方法,每蔸灌药液1 L,每隔7 d施药1次,连续3次,分别调查并记录3次施药后7 d苦瓜枯萎病的防治效果,6月15日调查死亡株数。

调查病情,按叶片病级标准记录,病级分级标准如下,病情指数和防治效果计算公式如下[4]:

苦瓜枯萎病叶片病级标准:

1级:无病或几乎没有病;

2级:少至25%的叶片枯萎;

3级:26%~50%的叶片枯萎;

4级:51%~75%的叶片枯萎;

5级:76%~100%的叶片枯萎甚至死亡。

2 结果与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在对苦瓜枯萎病防治前,苦瓜枯萎病发病严重,部分病株已经死亡。处理A第1次灌药后防治效果为26.83%,第3次灌药后防治效果为62.40%;处理B第1次灌药后防治效果为20.46%,第3次灌药后防治效果为60.78%,与处理A防治效果接近;处理C为五氯硝基苯和代森锰锌的混合药剂,其防治效果有所提高,第1次灌药后防治效果达到了27.65%,第3次灌药后防治效果达到了64.29%,基本控制了苦瓜枯萎病病情的发展;处理D为五氯硝基苯、代森锰锌、植物激活蛋白和99植保的混合药剂,第2次施药后防治效果达到了64.78%,第3次药后防治效果达到了81.60%,防治效果较好。

3 结论与讨论

苦瓜枯萎病在连作地发病严重,通过笔者调查,5月下旬-6月下旬为该病高发期。从试验结果可以看出,单独使用五氯硝基苯的防治效果为62.40%,单独使用代森锰锌时防治效果为60.78%,将这2种药剂混合使用防治效果也才64.29%。而将五氯硝基苯、代森锰锌、植物激活蛋白和99植保等生物农药混合后防治效果达到81.60%。试验后期观察发现,病株陆续长出新叶,且开花挂果,恢复生长,取得了很好的防治效果,建议在生产上推广使用。

化学药剂防治只是有效防治措施之一,笔者认为将五氯硝基苯、代森锰锌、植物激活蛋白和99植保混合使用之所以达到比较好的防治效果,可能是化学农药与生物农药之间的协同作用提高了药效,其具体原理有待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 唐锷.苦瓜枯萎病的发生及综合防治[J].科学种养,2009(6):30.

[2] 朱天圣,戚佩坤.苦瓜枯萎病病原菌研究[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1998,18(4):14-18.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5

关键词:大葱;甜菜夜蛾;防治效果

中图分类号 S4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1-02-88-02

甜菜夜蛾是淮北地区大葱田的重要害虫。每年7~8月份,甜菜夜蛾初孵幼虫啃食葱叶表皮,逐渐形成孔洞,幼虫转移到葱叶内集中为害,造成叶片缺刻,甚至把葱叶吃光,严重影响大葱的产量和品质。甜菜夜蛾幼虫表皮有蜡质层、有假死性、爆发性、避强光的习性、对多种化学农药有较强的抗药性,给化学防治带来一定的困难。笔者于2013年8月筛选了6种有代表性的化学农药开展甜菜夜蛾田间药效对比试验,科学评估甜菜夜蛾田间化学防治效果和对作物的安全性,为科学防治甜菜夜蛾提供依据。现将试验结果总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材料 试验作物:大葱,品种:分葱。防治对象:甜菜夜蛾(Beet armyworm);试验药剂:10%氟苯虫酰胺SC,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生产;5%阿维氟铃脲EC,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20%虫酰肼SC,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1%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C,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2.5%高效氯氟氰菊酯EC,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4.5%高效氯氰菊酯EC,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1.2 试验地概况 试验地选在蒙城县马集镇驼店村郑小自然庄大葱田进行,大葱田面积0.55hm2,土壤为砂姜黑土,pH值为6.8~7.7,肥力水平中等。种植制度葱麦两熟,交通方便,地块平整,试验时甜菜夜蛾中等发生。各试验小区的栽培条件、管理水平基本一致,适于试验的开展。

1.3 试验设计 试验设7个处理,分别为A:10%氟苯虫酰胺SC,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生产,20g/667m2;B:5%阿维、氟铃脲EC,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40mL/667m2;C:20%虫酰肼SC,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80g/667m2;D:1%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C,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40mL/667m2;E:2.5%高效氯氟氰菊酯EC,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50mL/667m2;F:4.5%高效氯氰菊酯EC,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50mL/667m2;G:空白对照。

各小区随机排列,每小区面积80m2,不设重复,共7个小区。

1.4 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 2013年8月3日上午喷药一次,按每667m2施药液30kg,折算成小区药液用量,使用植保卫士牌“工农-16”型手动喷雾器均匀喷雾。此时甜菜夜蛾幼虫处于2~3龄盛期。

1.5 调查、记录及统计方法

1.5.1 气象条件 施药当天为微风天气,气温24~34℃,施药后7d内为晴天至多云,气温24~35℃。施药时,甜菜夜蛾幼虫正处于2~3龄盛期。

1.5.2 调查方法时间和次数 每小区80m2内逐株调查活虫数,施药前记录幼虫基数,施药后1、3、7d分别调查记录存活幼虫数,共调查4次。

1.5.3 药效计算方法

1.5.4 对作物的影响 试验期间各处理区大葱生长正常,没有药害现象。

1.5.5 对有益生物的影响 各处理区未见对有益生物造成影响。

1.5.6 对产量的影响 2013年12月23日对各小区小区测产。测产结果是,10%氟苯虫酰胺SC20g/667m2处理的产量为278.40kg,比空白对照增产88.20kg,增产率为46.37%;20%虫酰肼SC80g/667m2处理的为256.8kg,比空白对照增产66.60kg,增产率为35.01%;5%阿维、氟铃脲EC40mL/667m2处理的产量为233.45kg,比空白对照增产43.25kg,增产率为22.73%;增产效果比较明显。

2 结果与分析

各药剂对甜菜夜蛾防治效果见表1。从表1可知,各试验药剂对甜菜夜蛾都有一定的防治效果,但不同的药剂对甜菜夜蛾的速效性和持效性不同,表现在防治效果有较大的差异。药后1d,处理E、F、A、C效果较好,防治效果分别为:48.10%、46.24%、44.13%、43.31%;处理B、D防治效果较低,分别为:40.80%、38.63%;处理间防效存在明显差异。施药后3d,处理A防效突出,防治效果为:87.96%,处理C、B防治效果次之,防治效果分别为:82.48%、79.99%;处理D、E、F防治效果为较差分别为71.71%、55.85%、53.31%。施药后7d,处理A、C、B防治效果较高,分别为:93.71%、90.42%、88.75%,处理D、E、F防治效果较差分别为81.12%、61.10%、56.89%。

3 结论与讨论

(1)根据甜菜夜蛾幼虫的习性及为害特点,建议在防治时,要选择在上午10∶00前或者下午4∶00后施药。

(2)要选择在甜菜夜蛾幼虫2~3龄盛期前开展防治,阻止幼虫钻入葱叶内为害。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控制农作物病虫害危害,加强农业植物保护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预防、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并落实农作物病虫害灾害防控责任制度,加强植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专业化统一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组织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确定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指导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协助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防、灾害应急防控、绿色防治措施的推广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保机构具体承担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农药安全使用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财政、科技、气象、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广播电视、供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做好本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确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指导人员,督促和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依法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 对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监测与预报

第八条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站点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报工作制度,保障监测预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站点的监测预报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占用或者损毁。

因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迁移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站点或者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设立该监测预报站点或者设施的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在其指导下进行重建。重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 需要在农田、果园等农业生产经营场所安装监测预报设施,或者实施监测预报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因安装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设施或者实施监测预报活动,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一条 植保机构应当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规范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人员应当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及时准确提供监测数据。

县级植保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临时聘用具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技能的人员,协助开展调查监测工作。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规范,由省农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植保机构应当根据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数据,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规范,及时作出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测,无偿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意见。

除植保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或者防治意见。

禁止伪造、变造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或者防治意见。

第十三条 农作物发生较大范围病虫害危害或者受到不明原因危害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植保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气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监测预测分析,农作物病虫害气象预报。气象部门与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相互无偿提供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的气象信息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信息。

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等媒体,应当及时无偿播发、刊登植保机构的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

第三章 预防与治理

第十五条 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采用抗病虫良种、合理的间作轮作、科学的田间管理等措施,减少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

农作物品种的抗病虫性应当作为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农作物病虫害实施有效的防治。

第十七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农业生产和病虫害发生情况,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植保机构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植保机构提出的防治意见,及时进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按照规定做好病虫害防治记录。

第十八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及其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产品。

使用化学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优先选用低毒、低残留和对生态环境危害较轻的农药。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养蚕、养蜂等产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以及农作物病虫害抗药性情况,可以提出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内以及对特定农作物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录,报省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

农业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前款规定使用农药。

第二十条 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

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采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治技术和产品进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工作的推进目标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服务组织的建设。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服务组织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按照服务协议与防治技术规程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服务。

第二十三条 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队伍或者委托专业化统一防治服务组织,对本单位的农作物病虫害实行专业化统一防治。

第二十四条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或者联合建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队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服务。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实际需要,对下列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事项提供资金支持:

(一)水稻、茶叶、水果等农作物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参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的;

(二)农业生产经营者采用生物农药、诱虫灯、性诱剂、防虫网等绿色防治技术和产品进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

(三)农药生产企业对用于小面积种植农作物的农药进行申报登记的;

(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服务组织为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的。

前款规定资金支持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农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林业、渔业、环境保护、财政、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铁路等部门按照规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入侵。

对已经引进的有风险的农业生物和已经入侵的农业有害生物,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林业、渔业、环境保护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查明发生区域和危害情况,监测其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对需要进行严格控制和扑灭的农业有害生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等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扑灭。

对从境外引进可能产生生态危害的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省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时,对其进行生态危害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引进单位应当按照省植物检疫机构的风险评估及处理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农作物病虫害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落实农作物病虫害灾害防控物资储备。

发生农作物病虫害灾害时,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同时向上级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农业主管部门的建议和有关情况,适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并及时安排和调配控制、扑灭农作物病虫害灾害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植保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或者采用发放资料、集中授课等形式,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定期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服务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农药经营者等进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第二十九条 植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意见中指定所推介农药的生产单位;

(二)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时以营利为目的,宣传、推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产品;

(三)违反规定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新技术、新产品。

第四章 农药经营与使用

第三十条 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农药经营。

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少于一名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销售、仓储场所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设施、设备;

(三)有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业务培训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的农药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农药经营许可证格式,由省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农药经营者需要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三十三条 农药经营者在销售农药时应当随货附送农药使用说明书,并正确介绍农药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和存放要求等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农药的防治效果,不得误导农药使用者增加用药种类、用药次数和用药量。

农药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张贴植保机构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意见,公开农药使用咨询电话,及时解答有关询问。

禁止销售假农药、劣质农药。

第三十四条 农药经营者在销售农药时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并建立购销台账,对产品来源、产品信息、销售信息进行记录。购销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二年。

第三十五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遵守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农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配药、施药,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农药使用者不得擅自增加用药次数和用药量。

施用过农药的农作物,应当在安全间隔期满后采收、出售。

第三十六条 植保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指导、督促农药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时制止和纠正不符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的农作物采收行为。

第三十七条 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

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实行集中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药安全使用预警机制。发生农作物农药药害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时,农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置,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移动、占用、损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向社会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防治意见,或者伪造、变造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防治意见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内或者对特定农作物使用限制使用的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单位未按照省植物检疫机构的风险评估及处理意见做好相关工作的,由省植物检疫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引进的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予以没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农药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销售假农药、劣质农药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并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并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销售农药时未随货附送农药使用说明书或者误导农药使用者增加用药种类、用药次数或者用药量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立农药购销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销售记录和保存购销台账的。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植保机构和其他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的;

(二)未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规范预报预警信息的;

(三)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意见中指定所推介农药的生产单位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的;

(五)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时以营利为目的,宣传、推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产品的;

(六)其他、、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农作物,是指粮食、棉花、油料、麻料、糖料、蔬菜、茶树、桑树、烟草、草类、绿肥、食用菌等作物,以及按照规定列入农作物范围的果树、花卉和中药材。

(二)农作物病虫害,是指对农作物产生危害的病(病原物)、虫(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

(三)农作物病虫害灾害,是指对农作物造成重大危害和严重损失的虫害和流行性植物病害以及其他生物灾害,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灾害)、Ⅱ级(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灾害)、Ⅲ级(较大农作物病虫害灾害)。

(四)植保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取得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的植保及相关专业人员、具有与植保相关的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以及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农业植保工。

第四十九条 林业、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7

关键词:城市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

1 常见园林病虫害防治的方法

1.1 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是用化学农药防治植物病虫害的方法,化学防治作用迅速、效果显著,使用方便、适用范围广,现已广泛应用。这种办法是应用有毒物质干扰有害生物的生理过程,从而将有害生物杀死、阻碍物质如抗菌素可阻止侵染物的扩展。排斥物质可影响害虫的感官。如散布难闻的物质,引诱物质可引诱昆虫而大量诱杀,性诱饵即属这类物质。毒物可经口(通过昆虫口器)、经皮(通过植物表皮)或内吸(通过植物液流)起毒害作用。毒物有少毒类或多毒类,有的还具有植物毒性,因此也可危害寄主。

1.2 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具有许多优于化学防治的特点,如对人畜安全,不污染环境,不产生抗性,且由于参与生态调控能起到保护生态平衡、持续控制病虫害的作用。其缺点是防治效果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作用不如化学防治速效,人工培养有益生物的技术难度较高,能用于大量释放的天敌种类不多等。总的来说,运用生物防治进行生态调控是园林病虫害防治的发展方向,在园林病虫害可持续控制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1.3 微生物防治

微生物防治主要是通过某种特定的微生物侵入病虫害体,杀死或抑制其生长发育。紫云金芽孢杆菌是一种相当有效的防治虫害的微生物,它只对蝶类(鳞翅目)的幼虫有致病效用。这种微生物能产生一种在幼虫肠内溶解毒素,是适用于约150种鳞翅目幼虫的特有的肠毒剂。在欧洲、美国和苏联的林区,已成功地用于防治15种主要鳞翅目害虫,包括落叶松毛虫、松带蛾和落叶松线小卷蛾。这种菌剂可从飞机上喷洒,对其他生物体没有毒害作用。

1.4 物理防治

物理防治是通过热处理、射线、机械阻隔等方法防治植物病虫害。任何生物,包括植物病原物对热有一定的忍耐性,超过限度生物就要死亡。在园林植物病害防止中,热处理又分干热和湿热2种方式。机械阻隔也能起到防治病虫害的作用。例如覆盖薄膜,许多叶部病害的病原物在病残体上越冬,花木栽培地早春覆膜可大幅度地减少叶病的发生,如芍药地覆膜后,芍药叶斑病成倍减少,减少侵染来源。

2 城市园林树木建设的管理防治

2.1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

做好园林病虫害的防治,必须从规划设计抓起,规划设计在充分考虑景观效果的同时,还应注意植物的选用及配置必须符合生态学原理和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在树种选择上做到适地适树,适地适树是保证园林花木健康生长及提高花木抗性的前提。在树种的选择上应以植被分布规律为理论基础,以乡土树种为重点,以适应本地城市生态环境为原则。

(1)植物配置应依据生态学规律,设计人员在进行植物配置时不仅要注重园林的美学观赏功能,还应符合生态学原理及生物多样性原则,致力于建立与天然植物群落相似,富有地方特色及符合美学原理的稳定的人工植物群落。在这种植物群落中,园林害虫及病原物成为园林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受自然天敌等因素的制约,不易爆发成灾。(2)植物配置应注意利用植物间相生相克等生物学特性,植物的相生与相克是指植物通过向环境释放化学物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自身或临近植物生长发育的现象。植物配置要充分利用植物的相生促进作用,消除或降低植物间相克抑制作用和自毒作用。利用植物之间的相生相克原理,科学安排植物的配置,相互促进生长,共享天敌,是园林病虫害可持续控制中的重要方法。

2.2 苗圃地防治

(1)从苗圃的卫生状况人手,苗圃的卫生是减少病虫害侵染的重要措施。其主要工作如下:苗圃地中的病残体要及时收集,并加以处理,深埋或化学药剂处理。(2)从生长季节人手,要及时摘除有病枝叶,拔出病株,并对病土进行处理。园艺操作过程中要避免重复浸染,如摘心、切花、是一定要防止工具和人对病害的传带。温室中的有病土壤及有病盆钵在未处理前不能继续使用。在无土栽培时,被污染的培养液要及时清除,不得继续使用。在栽植苗木前进行深耕改土,耕翻后经过暴晒、土壤消毒后,可杀灭部分虫害。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8

一、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卫生、*、农业、畜牧、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及新闻媒体负责人为成员的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防治体系,推动狂犬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控制目标

20*年,桃源、澧县等重点县狂犬病发病数下降50%以上,全市狂犬病发病数下降30%以上,力争从20*年开始,全市狂犬病发病数控制在5例以下。

三、工作职责

(一)区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当地狂犬病防治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养犬管理、宣传培训、经费保障、犬只免疫接种、犬只捕杀等工作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方案和当地狂犬病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摸清存栏底数,组织落实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和狂犬、野犬的捕杀等工作。

(三)畜牧部门:负责犬只饲养与免疫接种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动物间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并科学预测预报动物狂犬病疫情动态,制定犬只免疫接种方案;组织兽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分发及管理,负责犬只的狂犬病疫苗注射、登记和“动物免疫证”、“动物免疫牌”发放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犬只管理及无证犬只、城市散养犬只捕杀等工作;与工商部门共同抓好动物医院的审批发证、监管及市场犬只交易、宰杀的管理和检疫等工作。

(四)卫生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及报告,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分发及管理和犬只免疫、犬只捕杀工作人员预防性接种及犬伤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查处非法行医及无证游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部门:负责县以上城市养犬的审批及违章养犬的处理工作,负责捕杀狂犬、野犬。

(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及抗狂犬病血清的监管,加强对人用狂犬病疫苗及抗狂犬病血清供销渠道的监督,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及抗狂犬病血清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违法行为。

(七)财政部门:负责狂犬病防治经费安排。

(八)城管执法部门:协助做好城市犬只管理工作和犬只捕杀后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工商部门:负责狗市的管理,对无“动物免疫证”和“动物免疫牌”的犬只不准上市交易;与畜牧部门共同抓好动物医院的审批发证及市场犬只宰杀的管理、检疫等工作。

(十)广播电视、报社:积极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免费刊播科普宣传知识及狂犬病防治公益广告等。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途径,大力宣传狂犬病的严重危害和预防知识,提高全社会预防狂犬病的保健意识和能力。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在每个乡镇的集贸市场、交通干道两旁等人口聚集地刷写固定标语,大力提倡少养犬或不养犬,教育群众主动开展犬只免疫及规范犬只管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控制狂犬病的各项行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一旦发现狂犬病病人,要及时报告疫情,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派出专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加强动物间疫情监测,科学预测预报狂犬病疫情。卫生、*、畜牧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二)提高犬只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效果。县以上城市和港口、机场、车站、码头、旅游区以及曾经发生过动物狂犬病疫情或人间狂犬病疫情的地区,要对犬只实行强制免疫。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动员督促犬主按时携犬到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合理设置动物接种日并向社会公布,要建立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台帐,及时办理“动物免疫证”和“动物免疫牌”,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预防接种情况,定期上门查漏补种,提高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率。城市犬只免疫接种率要达到100%,农村犬只免疫接种率要达到80%以上。

(三)切实加强犬只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犬只等动物的管理是预防控制狂犬病的关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订犬只拴养、圈养制度,引导、督促犬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犬只的管理,防止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农村、县以上城市、港口、机场、车站、码头、旅游区养犬必须经当地*部门批准,领取准养证。犬主要定期携犬到当地动物防疫机构进行登记、注射狂犬疫苗、填写动物免疫证,报辖区居委会备案,并严格实行圈养或拴养。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携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不得乘坐除的士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各地要采取严格措施,禁止任何人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机关、学校、医院、网吧、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

(四)做好疫区犬只的统一捕杀工作。各级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捕杀行动,对辖区内没有按时接种动物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农村大型商业养犬和城镇、港口、机场、车站、码头、旅游区中虽进行了预防接种但未实行拴养、圈养的犬只进行统一捕杀;在发生动物狂犬病疫情或人间狂犬病疫情的地区,县级政府必须在疫情发生后一周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以动物狂犬病疫情发生地或狂犬病病人受伤地为中心、半径5公里范围内(有高山、大江、湖泊等天然屏障的除外)、未按规定实施动物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所有犬只进行捕杀。对于捕杀后的犬只尸体,由捕杀人员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食用与销售。

生物防治的好处范文9

关键词:蜡样芽孢杆菌(Bacillus cereus);番茄灰霉病菌(Botrytis cinerea);生物防治;CGMCC4348

中图分类号:S436.3;S47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8-1817-04

灰霉病可侵染200多种植物的花、果实及其他绿色组织[1,2],导致组织腐烂,丧失利用价值。近年来中国蔬菜灰霉病发生面积逐年增加,成为蔬菜生产的一大障碍[3]。其中茄科蔬菜以番茄受害最重,一般发病田块番茄灰霉病造成的产量损失为20%~40%,重病田块达60%以上[4]。

长期以来生产上主要依靠化学农药防治灰霉病,病原菌对常用化学药剂极易产生抗药性,且长期依赖和大量使用化学农药会带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等问题[5-7]。多种真菌、细菌对灰霉病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8],如木霉、粘帚霉、酵母菌、假单胞杆菌等,近年利用生防菌成为植物灰霉病防治的新策略。作者在番茄病害生物防治研究中筛选到1株可有效抑制番茄灰霉病菌(灰葡萄孢菌,Botrytis cinerea)的生防菌株,经鉴定为蜡样芽孢杆菌(Bacillus cereus),命名为CGMCC4348[9,10]。本研究以室内抑菌试验与盆栽防效试验结合的方式来探讨该生防菌对灰霉病的防治效果,并提取有效拮抗蛋白进一步探索其抑菌机理,以期为设施茄果类蔬菜病害绿色防控技术提供科学依据。

1 材料和方法

1.1 供试菌株

生防菌:蜡样芽孢杆菌CGMCC4348,南京工业大学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实验室分离和保存,发酵培养基为YPG培养液[11],菌种活化与保存采用营养琼脂培养基[12]。

番茄灰霉病病原菌:灰葡萄孢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生物防治实验室分离和保存,采用PDA培养基[13]培养。

1.2 定量生物测定

将番茄灰霉病菌在PDA平板上活化,25 ℃培养待用;活化后的蜡样芽孢杆菌CGMCC4348于YPG培养液中28 ℃、140 r/min振荡培养36 h。

定量生物测定采用平板对峙法,将蜡样芽孢杆菌菌液稀释成不同的浓度梯度,每浓度处理重复5次,以无菌液体培养基作为对照,计算菌丝生长抑制率[14]。数据处理采用DPS软件[15],建立浓度对数—抑制百分率机率值毒力回归方程式,计算抑制中浓度(EC50)。

1.3 离体抑菌试验

取新鲜番茄苗第三、第四片真叶,用无菌水洗净,置于装有湿滤纸的培养皿中,打孔器打取灰霉菌菌饼,无菌条件下接于叶片之上。对照,只接灰霉病菌;处理1,接入灰霉病菌36 h后以喷雾方式接入1 mL生防菌发酵液;处理2,喷雾接入1 mL生防菌发酵液后接入生防菌,24 h后接入灰霉病菌。每处理重复5次。培养皿置于人工气候箱中,温度28 ℃,光照12 h/d,相对湿度60%。70 h后观察抑菌效果。

1.4 盆栽防效试验

将无菌条件下萌发的番茄种子(品种为日本美玉)播于土壤(自然土∶营养土∶蛭石为5∶4∶1)中,温室育苗,当番茄苗长出4片真叶时盆钵单株移栽。以无菌水洗下番茄灰霉病菌分生孢子,制成4×106个孢子/mL浓度的灰霉孢子悬浮液,以喷雾的方式均匀接种于番茄叶部10 mL,灌根10 mL。生防菌稀释至1×106 CFU/mL,以喷雾方式接种10 mL于叶片上。各处理如下:对照,只接种灰霉孢子液,后续清水处理;处理1,同时进行灰霉孢子液和生防菌液处理;处理2,灰霉孢子液处理 2 d后,接种生防菌液;处理3,生防菌液连续处理2 d后,接种灰霉孢子液;处理4,灰霉孢子液处理后喷雾50 mg/L嘧霉胺10 mL。每处理60盆,温室培养。温室温度20~25 ℃、相对湿度80%~90%。采用文献[16]方法统计病情指数及防效。病情分级的根据是叶片病斑面积占整个叶面积的百分比,0级,无病斑;1级,≤5%;3级,5%~10%;5级,10%~20%;7级,20%~50%;9级,≥50%。

1.5 抑菌作用机理试验

1.5.1 拮抗蛋白的提取 蜡样芽孢杆菌发酵液4 ℃、8 000 r/min离心10 min,取离心上清液在室温下加入硫酸铵,使其饱和度达室温下的20%,充分搅拌60 min后,于4 ℃、1 2000 r/min离心20 min,收集第一级沉淀物和第一级上清液。将第一级上清液以15%饱和度为梯度,继续加入硫酸铵充分搅拌,重复上述步骤,收集不同组分的上清液与沉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级沉淀组分分别记为A、B、C、D。沉淀组分用PBS溶解并透析[17],得到抗菌蛋白提取液。

1.5.2 发酵液不同组分抑菌效果研究 各组分进行平板对峙试验。处理1,蜡样芽孢杆菌发酵液;处理2,发酵液4 ℃、8 000 r/min离心10 min得到的上清液;处理3,相同离心方法得到的不同稀释梯度沉淀;处理4,硫酸铵分级沉淀得到的蛋白组分A、B、C、D;处理5,去除蛋白组分后的上清液组分,以无菌水处理作为对照。每处理重复5次。

2 结果与分析

2.1 定量生物测定结果

平板对峙试验结果表明,不同浓度梯度的蜡样芽孢杆菌CGMCC4348对番茄灰霉病菌菌丝的生长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生防菌菌液直接处理的抑菌圈直径为2.9 cm,抑制率达72.90%,效果最为明显。利用DPS数据处理系统得到毒力回归方程及抑制中浓度(表1),其EC50为6.19 mg/L,95%置信区间为0.563 5~25.678 3,模型相关性良好。从相对毒力指数可以看出该生防菌毒力高于灰霉病常用防治药剂嘧霉胺。

2.2 离体抑菌试验结果

蜡样芽孢杆菌CGMCC4348室内离体抑菌试验结果见图1。从图1可见,蜡样芽孢杆菌CGMCC4348对番茄灰霉病有极好的防治效果。对照组番茄叶片发病严重,病原菌菌丝茁壮,病部表面产生浓密灰色霉层,凡菌丝触及的地方叶片腐烂。与对照组相比,处理1叶片上出现较小水渍状病斑,无菌丝生长,生防菌对灰霉病的发生和蔓延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处理2中灰霉菌菌丝明显萎缩,叶片均未发病,表明该生防菌不仅对菌丝生长有极强的抑制作用,还可提高叶片对灰霉病的抗性,保证叶片不发病。

2.3 盆栽试验中蜡样芽孢杆菌防治番茄灰霉病效果

盆栽试验结果(表2)显示:处理3即生防菌液处理2 d后接入灰霉孢子液防治效果最好,防效为75.80%,与50 mg/L嘧霉胺处理组的防效相当。嘧霉胺是常用的灰霉病防治农药,但在应用于防治番茄灰霉病过程中病原菌会对其逐渐产生抗性,实用性降低,从试验看,效果不如蜡样芽孢杆菌。处理3的防治效果优于处理2,是因为提前对番茄苗接入蜡样芽孢杆菌菌液,提高了植物的抗性,在等量病原菌处理情况下其发病率更低。Benhamou等[18]、夏立秋[19]的研究也发现蜡样芽孢杆菌可通过诱导植物产生抗性来发挥生防作用。蜡样芽孢杆菌CGMCC4348提高番茄植株对灰霉病抗性的机理有待后续研究。

2.4 蜡样芽孢杆菌对番茄灰霉病病原菌的抑制作用机理

在平板对峙试验中发现,生防菌菌落周围有明显的抑菌圈(图2),说明蜡样芽孢杆菌CGMCC4348的拮抗作用与胞外分泌的拮抗物质有关。通过对番茄灰霉病病原菌的抑制作用机理试验结果(表3)可看出,硫酸铵沉淀法提取出的二级蛋白组分B拮抗作用最强,抑制率为68.81%,接近于发酵液对病原菌的抑制率。说明发酵液中存在对番茄灰霉病具有很强抑制作用的拮抗蛋白。除蛋白后的发酵液上清液组分对灰霉菌无抑制效果,说明生防菌产生的拮抗物质主要为胞外蛋白。发酵液离心后的沉淀主要是菌体,其抑菌效果不明显,抑制率远低于上清液的55.25%,推测是离心造成菌体裂解,使其活性下降,但该试验结果不能完全说明菌体对病原菌无抑制作用。在大田环境中,菌体能与病原菌在植物叶片或根、茎上进行营养等生存环境竞争,以定殖方式产生稳定的拮抗作用。大田实际效果有待后续工作中进行深入研究。

3 小结与讨论

灰霉病是一种严重危害番茄品质和产量的真菌病害,利用具有生防作用的芽孢杆菌属菌株来防治此类真菌性病害是近年科研工作者研究的热点之一,其中应用较多的是枯草芽孢杆菌。研究和开发其他芽孢杆菌,增加生防菌在防治过程中的生态多样性,对生物防治更为有利。试验首次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蜡样芽孢杆菌CGMCC4348进行定量生物测定、离体抑菌试验和盆栽试验,试验结果证实此菌株对番茄灰霉病病原菌有良好的抑制作用。室内抑菌试验同时表明该生防菌能分泌抗真菌的拮抗物质,并对病原菌起主要抑制作用。试验初步提取出具有拮抗作用的蛋白组分,在后续研究中对蛋白组分进行进一步纯化,并对其结构与生理生化特性进行深入研究,将对探索生防菌控制植物真菌病害效果的提高和稳定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室内抑菌试验与盆栽试验中生防菌防效与嘧霉胺相当,甚至优于嘧霉胺处理组,在此基础之上,后续将进行田间防效试验,并对此菌株进行标记以研究其定殖机理,为研制新型高效的生物农药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 MOJUMDAR S C, HUDECOVA D,MELNIK M. Preparation, spectral properties and antimicrobial effects of new Cu(II) compounds with some bio-active ligands[J]. Polish Journal of Chemistry,1999,73(5):759-764.

[2] OLIVAIN C,ALABOUVETTE C. Process of tomato root colonization by a pathogenic strain of Fusarium oxysporum fsp. lycopersici in comparison to a non-pathogenic strain[J].New Phytologist,1999,141(3):497-510.

[3] 唐丽娟,纪兆林,徐敬友,等.地衣芽孢杆菌W10对灰葡萄孢的抑制作用及其抗菌物质[J]. 中国生物防治,2005,21(3):203-205.

[4] 陈利锋,徐敬友.农业植物病理学[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5] LIANG J H, TANG S Y, CHEKE R A. An 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model with delayed responses to pesticide applications and its threshold dynamics[J]. Nonllnear Analysis World Applications,2012,13(5):2352-2374.

[6] GILBERT-LOPEZ B,JAEN-MARTOS L,GARCIA-REYES J F, et al. Study on the occurrence of pesticide residues in fruit-based soft drinks from the EU market and morocco using liquid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J]. Food Control,2012, 26(2):341-346.

[8] 朱宏建,易图永,周鑫钰.土壤放线菌生防活性物质的研究进展[J].作物研究,2007,21(2):149-151.

[9] 管 珺,杨,王瑞荣,等. Bacillus cereus CMCC63305的促生、抑菌及杀虫作用[J]. 安徽农业科学,2010,38(1):228-230.

[10] 管 珺,胡永红,杨,等.蜡样芽孢杆菌防治植物病虫害的研究进展[J].现代农药,2007,6(4):7-10.

[11] 孙正祥,王振中.生防细菌C-4的特性鉴定及其对香蕉枯萎病的防治效果[J].植物保护学报,2009,36(5):392-396.

[12] 马 越,特玉香,戴 红,等.PYA与营养琼脂培养基细菌计数比较[J].中国药品标准,2006,7(2):87-89.

[13] 华宝玉,林 娟,严 芬,等.产果胶酶菌株的鉴定及其产酶条件的研究[J].福州大学学报,2012,40(3):412-417.

[14] RUBIO M B, CARDOZA R E, HERMOSA R, et al. Cloning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thcutl gene encoding a cutinase of Trichoderma harzianum T34[J]. Curr Genet,2008,54(6):301-312.

[15] 常有宏,刘邮洲,王 宏,等.嘧霉胺与枯草芽孢杆菌B-916协同防治梨黑斑病[J].江苏农业学报,2010,26(2):1227-1232.

[16] 方中达.植病研究方法[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

[17] 胡永红,杨,王瑞荣,等.一种从蜡样芽孢杆菌高密度发酵液中提取蛋白质的方法[P].中国专利:201210056365.7,201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