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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结束语集锦9篇

时间:2022-09-14 20:28:19

论文结束语

论文结束语范文1

[关键词]:最简方案 约束理论 反身代词 指称 汉英翻译

一、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乔姆斯基(1993 , 1995)提出《最简方案》以来, 各种以《最简方案》为模式的理论修正和尝试不断涌现。“乔姆斯基于1992年写成的《语言理论的最简方案》一文,标志着生成转换语法新时代的到来,其完成了由原则与参数时期的管辖与约束理论到《最简方案》理论的过渡” (单宝顺,肖玲,2009:77)。《最简方案》将内在语法看成一个完美的体系, 它可以通过最简洁、明了、经济的手段将语音和语义衔接起来,贯穿《最简方案》的核心是“经济原则(economy) ”。本文拟运用乔姆斯基的《最简方案》理论探讨鲁迅的短篇小说《一件小事》中出现的汉语反身代词的约束理论,并结合该小说中的指称及在翻译中的应用进行对比分析。

二、诠释约束理论

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约束(binding)是指一词语被另一词语制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约束关系(binding relation)。该理论把语言中有指称功能的词语划分为照应语、代名词和指称语三类。照应语在英文中对应有两种词:(1)代词:①反身代词(x-self)、②相互代词(each other)、③代名词(pronominal)如:they,he,it等;(2)指称语(R-expression),指的是人名或其他指称名词短语如John,the man,the president等(王林利,易彦池,2009: 87)。

经研究,乔姆斯基针对上述三类名词短语,提出了与约束理论相应的三项原则:(1)约束原则A:照应词在管辖区域内受约束(bound);(2)约束原则B:代词在管辖区域内是自由的(free);(3)约束原则C:指称词总是自由的(free)。“约束”和“自由”都是逻辑学的术语。在逻辑学中,量词约束变项。凡是受量词约束的变项称为“约束变项”(bound variable),不受量词约束的变项称为“自由变项”(free variable)。所谓某个名词短语受到“约束”,是指它与先于它的另外一个名词短语指同一客体;所谓某个名词短语“自由”,是指它与先于它的名词短语不指同一客体。所谓“管辖区域”是指最低层的S和NP。例如,下面3个英语句子:

①John likes him. (约翰喜欢他。)

②John says Bill likes him. (约翰说比尔喜欢他。)

③John likes himself. (约翰喜欢他自己。)

根据约束原则C,句子①②③中的John,Bill等都是指称词,它们总是自由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其它词的约束,却可以约束其它词。

根据约束原则B,句子①中的代词him在管辖区域S内是自由的,不受同一管辖区域内的主管成分John的约束,因此,①中的John与him不会指同一个人。同样地,根据约束原则B,句子②中的代词him在管辖区域S1内也是自由的,不受同一管辖区域S1内主管成分Bill的约束,因此,Bill与him不会指同一个人。但是,约束原则B并不限制him与管辖区域S1之外的John指同一个人。所以,句子②中的him不可以指Bill,但可以指John,当然也可以指任何其他人。

根据约束原则A,句子③的照应词himself 在管辖区域S内,受到统领它的主管成分John的约束,因此,himself 与John 指同一个人。

上述语言现象的解释,与我们对于英语的语感是符合的,而且,同样的解释也可以适用于和英语句子①②③相对应的汉语句子,可见,这样的约束原则是语言中的普遍原则。

三、约束理论与《一件小事》中的“自己”

自从乔姆斯基提出该理论之后,反身代词指称约束现象吸引了大批学者的注意。曾华,杨惠馨(2009:153-156)将约束理论与英汉反身代词语法功能进行了对比分析,但单靠指称约束关系来定义反身代词是行不通的。因为它会与乔姆斯基的第一约束原则所说的“反身代词不许在管辖语域内得到约束”, 形成一种循环论证。下面分析鲁迅小说《一件小事》中的几个含有“自己”的句子。

① s我i料定这老女人j并没有伤,又没有别人k看见,便很怪他l多事,要自己i/j/k/l惹出是非,也误了我的路。

② s车夫i多事,也正是自讨苦吃,现在你自己i想法去。

③ s我i走着,一面想,几乎怕敢想到自己i。

④ s我i不能回答自己i。

和英语反身代词不同, 汉语反身代词“自己”可以跨越它的管辖域到上层句中寻求它的先行语。如果根据约束理论A原则, “自己”只能指代小句主语“我”。可事实并非如此, 在句①中, “自己”可以指称4个主语“我”、“老女人”、“别人”、“他”中的任何一个。很显然, 这一点违背了约束原则A, 鉴于这一点, 许多学者都在约束管辖理论的框架下用不同的方法对汉语反身代词的这一特性做出了解释。根据前面所提到的, 该句中存在反身代词“自己”, 因此句中的谓语动词将被赋予反身代词性, 且这一特性必须得到核查。为对动词的这一反身代词性进行核查, 反身代词“自己”必须在逻辑层面移位至谓语动词的标志语位置对动词的反身代词性进行核查。“我”、“老女人”、“别人”、“他”都可以当“自己”的先行词,但实际上,例①句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反身代词“自己”只能是“他”,即上文中提到的车夫。例②句中的“自己”指“车夫”, 例③④句中的“自己”都是指的“我”。

四、《一件小事》汉英翻译中的指称

指称是句法中的一种语言现象。“零式指称是指在语篇中本该出现的指称词而被省略的现象”(王楠楠,2007:266)。h语是主题显著的语言,由于主题与述题之间没有语法制约,所以才有可能较多地采用零式指称形式;而英语则是主语显著的语言,由于主语受语法结构的严格限制,零式指称现象较少。此处以鲁迅的《一件小事》及杨宪益夫妇的英译本为对照,研究指称在汉英小说中的异同。

众所周知,汉语在结构形式上缺乏显性的连接手段,而英语在遣词造句和组句成篇上都注重形式上的照应,衔接严谨,结构清晰。因此,英语常用代词或替代手段来完成指称,而汉语则大量省略代词以求简洁。如:

原文: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0我)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0他们)都不留什么痕迹,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0他们)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0他们)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译文:Six years have slipped by since I came from the country to the capital. During that time the number of so-called affairs of state Ihave witnessed or heard about is far from small, but none of them made much impression. If asked to define their influence on me, I can only say they made my bad temper worse. Frankly speaking, theytaught me to take a poorer view of people every day.

对比原文和译文,我们发现:第一,译文保留了原文的“我”和“我的”。第二,为了明确了译文中的指代关系,译者根据目的语的行文要求对原文中省略的主语进行了补充。第三,为了表达更加清晰,译者将“这些事”转换为物主代词“their”。第四,译者将“我心里”省略。由此可见,为忠实于原文并顾及英汉不同的行文习惯,使人称照应符合英语小说的写作习惯,译者在汉译英过程中综合运用了保留、增加、删减和转换四种翻译方法,从而更加突出原文中“我”的形象。从上述例子还可以看出,英语中的零式指称主要是由于句子结构造成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当发生零指称现象时,为符合英语句法的要求,需要调整形态结构。如译文中增补的“I”,“them”, “they”等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由于汉语重意合,零指称现象很常见,而在译文中,“they”则指“(0我)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汉语句子中的零式指称,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读者来说很容易猜出,但是外国读者可能会对此产生困惑,尤其是当二者省略的内容不一致时,外国读者就更加会感到难以理解。

四、结语

乔姆斯基语言学理论以寻求一条最佳途径去揭示语言的本质为其最终目标,提出以“最简”这个概念作为进一步攻克何谓语言的本质这一课题。自从乔姆斯基的约束理论问世以来, 汉语反身代词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 并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本文在乔姆斯基《最简方案》的框架下, 用约束理论对鲁迅的短篇小说《一件小事》中的汉语反身代词的特性做出阐释。根据汉英不同的语言文化特点及语言结构特征,分析了汉语中的零式指称现象并指出在翻译实践中,增译法和省略法可作为汉英翻译中处理零式指称的主要对策。乔姆斯基的《最简方案》理论中还有很多话题值得探讨,如在约束理论中提出了“照应语在管辖语域里受约束”这一经典性观点,但这一观点也并不完善,如它并不能很好的解释汉语“自己”一词的长距离约束问题,这些还有待于进一步探析。

参考文献:

[1]单宝顺,肖玲.浅议乔姆斯基最简方案理论[J].榆林学院学报,2009(1):77-80.[2]王林利,易彦池.约束理论与汉语“自己”一词[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9(4):87-89.

论文结束语范文2

关键词:反身代词 英汉对比 约束原则 参数化理论

反身代词作为一种普遍的语法现象和语用存在,不论是在英语还是在汉语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且有着其他普通代词和词汇无法产生的语用影响,进而在语言习得中引发出一系列独特的现象。上世纪80年代初期,乔姆斯基(Chomsky)以“管辖”概念为基础发展了一套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作为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拟构的一个模块。以下将主要通过乔姆斯基的约束原则(Binding Principles)以及参数化理论(Parameterized Binding Theory)来对比英汉反身代词的约束及相关习得。

一、反身代词的定义

英语反身代词有完备的屈折特征,与先行词在性、数和人称上完全一致。它在形态上不具有最简性,而在指称上具有最简性,并与代词在分布上呈现互补性。英语的反身代词具有照应用法兼有强调作用。根据形态分类的标准,英语反身代词只有一种,就是由第一、第二人称的所有格和第三人称代词的宾格形式加后缀“-self(复数selves)”构成。其表现形式为“myself,ourselves,yourself,yourselves,himself,herself,themselves,oneself,itself”。汉语反身代词不具备屈折特征,不与先行词在性、数上保持一致,但与人称必须一致;在指称形态上不具有最简性;汉语反身代词不但可以局部区域内与代词形成互补分布,还可以出现在词所不能出现的非主目位置上,兼有照应和强调两种用法。与英语反身代词有所不同,汉语反身代词在局部区域之外和代词存在严重的指称重叠,而且在主目位上与代词的分布完全相同。另外,汉语反身代词还有指用法。汉语反身代词分为两类:一种是简单形式的反身代词“自己”;另一种是复合形式的反身代词“代词+自己”。本文中汉语反身代词指的都是前者,即简单形式的反身代词“自己”。本文将探讨英语反身代词和汉语中简单反身代词“自己”的对比问题。

二、约束理论

约束理论是普遍语法理论的一个模块(module),旨在探究语句中名词短语(NP)的句法关系(徐烈炯,1990:307~311)。乔姆斯基(1981)把约束范围称为管辖语域(Governing category),并总结出三条约束原则:

约束原则A(Binding Principle A):照应语在管辖语域内受约束;

约束原则B(Binding Principle B):代名词在管辖语域内是自由的;

约束原则C(Binding Principle C):指称语总是自由的。

乔姆斯基借用逻辑术语“约束”表示照应关系。“受约束”是“受论元(argument)约束”,即被一个在论元位置(主语、宾语等的位置)上的成分所统制(c-command),而且与其共指。“自由”即是“不受约束”,就是没有被成分统制而且不共指。根据乔姆斯基(1986)的观点,一个词语的管辖语域指一个包括中心语、主语和补语,可以体现一切语法功能的最小“完整的能体(complete functional complex)”,即含有该词语在内的最小的名词词组NP或句子CP。

三、英汉反身代词的约束特征

(一)长距离约束特征

关于英汉反身代词的约束特征,文献中讨论最多的是长距离约束特性。汉语反身代词“自己”可以超越所在管辖语域的约束,即通常所说的长距离约束;而英语反身代词则只能允许局部约束。例如:

(1)a.李先生i想像某个人j杀了自己i/j。

b.Mr.Browni imagined that someonej killed himself*i/j.

在例句(1)a中,“自己”既可以受到根主语“李先生”的约束,也可以受到本小句主语“某个人”的约束;而在例句(1)b中,英语反身代词“himself”只能受到近距离主语“someone”的约束。

汉语复合式反身代词“他/她自己”的约束特征也引起了很多关注。一种观点(Yuan,1994)认为,它与英语反身代词一样,可以在本管辖语域内受到约束,即可以受第一原则的制约,也就是说,汉语复合式反身代词没有长距离约束的特性。徐烈炯(1999)指出,对于汉语复合式反身代词是否一定不允许长距离约束这个问题,汉语界还未达成共识。有一些反例说明这种反身代词是可以允许长距离约束的。

(2)a.他i不让我j超过他自己i/*j。

b.父亲i知道我j只想超过他自己i/*j。

c.小倩i以为母亲j知道姐姐k喜欢她自己i/*j/k。

在例(2)a和例(2)b中,“他自己”都受到根主语的约束,受到小句主语约束的可能性不大;而在例句(2)c中,“她自己”似乎也可以受根主语约束,“她自己”在这个例句有较大的灵活性。一种观点(Tang,1985;徐烈,1999)认为,复合式反身代词能够受根主语的长距离约束是与“他自己”重读时可以表示强调的用法有关。在例句(3)a中,“他自己”受根主语约束的可能性较小;而在例句(3)b中,如果语境是:在父母离异时儿子选择其中的一位老人给予照顾,那么“他自己”似乎可以受到前一小句主语“父亲”的约束。在理解句子时,说汉语的人认为“他自己”是否可以受长距离先行词的约束,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他是否根据自己特有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给句子提供某种语境。

(3)a.父亲i知道儿子j不想照顾他自己*i/j。

b.父亲i知道儿子j不想照顾母亲k,而想照顾他自己i/j /*k。

(二)主语导向性

黄正德(1982)认为,主语导向性是长距离反身代词的一个基本特性。二语习得的研究也确立了主语导向性与长距离反身代词之间的联系。Yip & Tang(1998)认为,允许长距离约束的反身代词的先行词大多是主语;而允许局部约束的反身代词的先行词可以是主语,也可以不是主语。

(4)a.小明i卖给小刚j一本自己i/*j的书。

b.Jimi sold Samj a book about himselfi/j.

在例句(4)a中,“自己”的先行词更倾向为句子的主语“小明”;而在例句(4)b中,“himself”的先行词既可以是主语Jim,也可以是Sam。国内汉语界多数学者认为,主语导向性是长距离照应语的基本特征之一。徐烈炯(1999)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主语导向性既非绝对,也不是长距离照应语的本质特征。从本节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关于汉语反身代词的约束特征还存在争议。与本研究密切相关的争议则是围绕着汉语复合式代词是否具有长距离约束特征这一问题。另外,关于“他自己”是否也有主语导向性未引起学者们的关注。除Yip & Tang(1998)的研究外,二语习得研究也未考察过“他自己”的主语导向性。我们则认为这是探究主语导向性迁移问题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四、参数理论

约束理论有效地解释了英语等语言中的照应现象。而通过对更多的语言事实的研究,乔姆斯基的经典约束理论又被加以参数化。Wexler & Manzini(1987)提出:各种语言的反身代词的语法性质,可由两个相互独立的参数解释——管辖语域参数(Governing Category Parameter)和适当先行词参数(Proper Antecedent Parameter)——分别解释了约束的范围(局部约束Local binding),即先行语与照应语必须在同一语域;或长距离约束(Long-distance binding),即先行语与照应语可以在不同语域内和哪些成分充当照应语的先行词(只允许主语先行语或允许主语及非主语先行语)。管辖语域参数:r是α的管辖语域,当且只当r是包括α和α的一个管辖成分的最小语域,而且(a)有主语;或(b)有屈折变化;或(c)包含时态;或(d)包含直陈时态;或(e)包含根句时态适当先行语参数:α的适当的先行语是(a)有主语;或(b)任何成分管辖语域参数应用乔姆斯基(1981)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中的原则A(Principle A)。根据原则A:照应词(anaphor)必须在管辖语类(Governing Category)受约束。GCP是一个具有多个值(Multi-value)的参数,不同语言的反身代词采用不同的参数值,即选择不同的管辖语类。正如英语反身代词“himself/ herself”以包含反身代词和主语的最小句子作管辖语类,故此只容许近位约束(local binding),不容许远位约束(long-distance binding),即不能与远位先行词共指。相反,汉语反身代词“自己”则以包含反身代词和根时态(root tense)的句子作管辖语类,容许远位约束。

五、反身代词习得概况浅析

反身代词的习得是近二十年来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与反身代词的理论发展紧密相关。反身代词习得研究的重点是想回答一个问题:学习第二语言的成人是否仍然可及普遍语法(access to Universal Grammar)。普遍语法理论认为,世界上的语言有一些共同的语法原则,这些原则是人的头脑里固有的,是婴儿习得第一语言之前的“初始状态”,所以孩子不论在哪一种语言环境中,都能很快掌握那种语言。普遍语法是否也对学习第二语言的成人起作用是第二语言习得研究者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反身代词给研究者提供了回答这个问题的可能性。既然约束原则是普遍语法的一条规律,如果学习第二语言的成人理解第二语言反身代词的约束性与操母语的人一致,我们就可以说普遍语法同样对成人起作用。通过运用乔姆斯基的约束理论,对英汉语反身代词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语言中的反身代词存在着句法结构的限制。对两种语言中反身代词的对比研究,不仅有助于揭示两种语言在这一语法现象上的差异,以利于对外汉语教学,而且有助于两种语言之间的互译。当然仅从句法结构考察不可能充分描述和说明所有的反身代词的照应关系,只有充分考虑语义、语境和语用等因素,才能从更深层次上全面认识反身代词的本质特征。

母语的迁移作用在长距离约束和主语导向性两个方面影响着中国英语学习者对英语反身代词约束特征的习得。长距离约束的迁移作用在低水平的学习者中更为明显,但其作用随着英语水平的提高而减弱;主语导向性的迁移作用则比前者更加突出,并且明显与英语水平无关。由于汉语反身代词“自己”和“他自己”都具有主语导向性,这就有可能加大母语迁移的效果。另一个原因是中国英语学习者没有机会接触英语反面输入。Schachter(1983)认为验证某个已经形成的假设是否成立的最有效途径是寻求反证。

参考文献:

[1]Chomsky N.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M].Dordrecht:

Foris,1981.

[2]Chomsky N.On Binding[J].Linguistic Inquiry,1980,(112).

[3]Chomsky,N. Barrier[M].Cambridge: MIT Press,1986.

[4]Ying,H.G.Access to UG and language transfer:A study

of L2 learners’ interpretation of reconstruction in Chinese[J].Second Language Research,1999,(15):41~72.

[5]Yip,V.&G.Tang.Acquisition of English reflexive binding

by Cantonese learners[A].In M.-L.Beck(ed.).Morphology and Its Interfaces in Second Language Knowledge[C].Amsterdam/Philadelphia:John Benjamins,1998.

[6]Yuan,B.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of reflexives

revisited[J].Language,1994,(70):539~545.

[7]Yuan,B.Asymmetry of null subjects and null objects in

Chinese speakers’L2 English[J].Studie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1997,(19):467~497.

[8]陈月红.中国学生习得英语反身代词研究——验证三种分析反身

代词的语法理论[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1,(8).

[9]何国贵.实用中学英语语法手册[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

[10]李红.中国英语学习者反身代词习得中的迁移作用[J].外语教

学与研究,2002,(2).

[11]王文斌.约束论与反身代词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纵观[J].四

川外语学院学报,2000,(2).

[12]文秋芳.二语习得重点问题研究[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

版社,2011.

[13]曾华,杨惠馨.约束理论与英汉反身代词语法功能对比分析

论文结束语范文3

关键词:长距离约束;反身代词;语用原则

pragmatic analysis on english and chineselongdistance boundreflexives

zhang ning

(nanjing xiaozhua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36, china)

chomsky’s binding theory a requires that an anaphoric pronoun be bound in its governing category. but it may be violated by english and chinese reflexive pronouns. so they can be taken as longdistance binding reflexive pronouns. such reference is singled out for analysis in light of some principles of theory of logohoricity. it thus follows that referential features in english and chinese reflexive pronouns can be better accounted for from a pragmatic prospective. this general pragmatic strategies can help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referential features both in english and chinese.

key words:longdistance binding; reflexives pronouns; pragmatic principles

1 引言

照应语(anaphor)与先行词(antecedent)之间的照应关系(anaphoric relation)历来是语言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语言学中较系统的照应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chomsky的管辖与约束理论为代表的生成语法理论(chomsky 1981)。他借用逻辑术语“约束”(binding)表示照应关系,以管辖(government)概念为基础,以英语代词为语料研究自然语言代词的句法行为,从而形成一套理论原则——“约束理论”。其中,第一条约束原则a就关注这一照应关系。chomsky明确指出:(i)照应语必须受到管辖语域(governing category)的约束。

反身代词的分布与指称是chomsky生成语法约束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chomsky的句法理论只集中研究句法,不考虑句子层级以上单位的因素。我们知道,语言不只是由句子孤立形成的,而是一种由词、词组、句子和语段多种关系重叠交叉的复杂符号系统。此外,句子以及语段中的照应关系,不仅有语法因素,也有语用因素。事实上,反身代词的分布与指称错综复杂,近距离局部照应只是一种现象,反身代词还受制于一些非句法因素。本文用语用原则来阐释英汉反身代词在语境中长距离约束的照应特性。

2 约束理论与照应特性

chomsky将自然语言的代词分为照应语和称代语两种。照应语指自身没有能力指称,必须回指某个主目(argument)的词语。英语照应语有反身代词himself,ourselves等以及相互代词each other等。chomsky 约束理论a 原则规定,照应语必须在本管辖语域内受约束。约束是指受主宾语型主目语的制约并与之有相同的指称。其对应语“自由”指具有不同的指称或下标。约束照应语的词语一般称为先行语。照应语之所以受先行语约束,是由于先行语成分统制(ccommand)照应语。如在john’s brother hates himself 一句中, np (john’s brother)成分统治照应语himself,因为后者从属于前者所属的第一个有分叉的节点,而所有格john’s非成分统制不从属于它所属的第一个有分叉节点的himself. 管辖语域指照应语所在的句子(s)、小句(sc)和(含领属语的)名词短语(np)。例如:

① john, hopes that [s peter j likes himself *i/j]

② peteriwants [sc davidjto criticize himself *i/j]

③ mary ilikes [np susanj’s portraits of herself *i/j]

①方框内,s为管辖语域;主语peter成分统制照应语himself并与之同指;主语john处于照应语himself的局部领域之外,所以不存在同指现象。②的管辖语域为小子句,不定式主语david成分统制himself并与之具有相同指称。③照应语herself的管辖语域为包含领属语susan的名词短语np,herself受susan的管辖并与之同指。zribrihertz 将约束理论原则a分解成6个带有检测性(test of distribution,简称t)的次则,借助这些次则可以检测照应语是管辖语域约束还是语域外长距离约束。现将这6个次则分述如下:

[t1]照应语不具备指别功能:④ wash him /*himself.

[t2]照应语在管辖语域内必须有先行词:⑤ johnijust left, but [you may call himi /*himself tomorrow].

[t3]照应语必须被其先行语成分统制:⑥ johni’s brother hates himi /*himself.

[t4]只有照应语可以在管辖语域内受约束:⑦ [johnihates himselfi /*him].

[t5]照应语只能在管辖语域内受约束:⑧a. johnithinks that [paul hates himi /*himselfi];b. john thinks that [paulihates himselfj]

[t6]照应语不能有分指先行语:⑨ johnispoke to maryj about themij./*themselvesi j.

当代学术界对英语照应语持有一致观点:英语照应语在分布及指称上受管辖语域严格限制,是语言中的纯照应语。但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zribrihertz收集的英语反身代词的例句中,英语反身代词在分布语指称上的特征表现与约束原则相违背。可见,英语反身代词的照应关系不仅有管辖语域内的约束,也有管辖语域外的约束(长距离约束)。

2011年张 宁 英汉反身代词长距离约束的语用分析第1期

3 英语反身代词长距离约束

chomsky的约束理论a原则只探讨照应语的句法,不考虑句子以上单位,能够较顺利地解释反身代词的一些句法局部照应关系。但是,语言不仅仅是由句子孤立形成的,而是由词、词组、句子和语段组成的复杂符号系统,而且语言各个层次之间的照应关系不仅有句法照应,也有非句法照应。虽然英语反身代词一般是较严格地受制于管辖语域的照应语,但zribrihertz(1989)指出,英语反身代词himself,herself等不仅有管辖语域内照应,也有长距离照应,其分布及指称还有约束理论a原则的“反例”。例如:

① jessie iknew full well that the local people would all feel that [people like himself iiwere not to be trusted] let alone hired.

② john’sicampaign requires that [pictures of himselfibe placed all over town].

①的himself在本管辖语域内不受照应,而是跨语域照应。②的himself不仅不是局部照应,而且不是成分统制,它属于次统制跨语域照应。

显然,英语反身代词的句法照应只是一个局部情况。要全面揭示英语反身代词,必须考虑句法因素,必须研究语用等方面折射出来的照应现象。

4 英语反身代词长距离约束特性

英语反身代词长距离约束现象在语境里往往受语用因素制约,其分布及释义可由“语境旨义”的语用原则阐释。根据zribrihertz,这类长距离约束同样必须受语用原则限制。(zribrihertz 1989) 在她的思想中,感知者指语内角色在一个语段里通过自由间接体形成来转述自己的言语、思想或心理活动。zribrihertz给感知者原则的定义是:(ii)英语照应语可以违反[t2]、[t3]、[t5]和或者[t6],当且仅当照应语的先行语为最小感知者。

最小感知者指位于照应语左边或统领(domination)照应语的第一感知者,现用原则(ii)分析以下例句:

① johnijust arrived, i still believei cannot love anybody more than himselfi.

①中的照应成分之所以不能被john长距离约束,因为语段里的事件显然是由叙述者i叙述而来的,不是john自己的思想或心理活动,john不是感知者,照应关系因此被原则(ii) 排除。

5 汉语反身代词“自己”的长距离约束特性

汉语反身代词有光杆反身代词“自己”和复合反身代词“他自己”两种,本文只讨论前者。“自己”也是属于chomsky名词词组(np)分类中的照应语,汉语光杆反身代词 “自己”的相关事例大致符合a原则。例如:

① 张三i 批评了自己i。

光杆反身代词“自己”在①中严格遵从约束理论a原则。“自己”的管辖语域是含有主语“张三”的整个句子,“张三”管辖“自己”并与之同标。

生成语言学家认为,英语反身代词形态丰富,具有显性人称、数量、性别的一致,其分布语指称受管辖语域的严格限制,属于近距离照应。汉语复合反身代词与英语相应反身代词一样遵从a原则。光杆反身代词“自己”缺乏显性人称、数量、性别形态,有时候如例①也符合a原则。但是,语言现象错综复杂,就汉语反身代词来说,尤其是光杆“自己”,其分布和指称扑朔迷离,按照a原则解释其约束现象则显得捉襟见肘。例如:

② 张三i认为李四害了自己i/j。zhangsanithinks lisijhurts him / himselfi.

③ 张三i 认为李四j 会被王五k带回自己i/j/k的家。zhangsanithinks that lisi will be brought back to hisihome by wangwu.

④ 因为领导批评了自己i,小张i感到很难过。because the leader criticized himi, xiao zhangifelt very sad.

根据chomsky约束理论a原则,②③④均为“例外”,这里的“自己”都是跨过自身的小句受到约束的长距离照应。②的“自己” 既与管辖范围内的“李四”同指,也可以与管辖范围外的“张三”同指,所以“自己”在英语译文中只能译成代词him或者反身代词himself,没有对等词。按照约束原则,代词him不受管辖语域约束,所以him在管辖语域内自由,但却可以与管辖语域外的zhangsan同指,而反身代词himself则必须与其管辖语域内lisi同指。③“自己”既与小句主语“李四”同标,也与介词宾语“王五”同标,它还受管辖范围外的根句主语“张三”的约束并与之同标。英语译文中“自己”的对应词his则在管辖语域内不受约束,但可以与根句主语zhangsan同标。④“自己”与译文中him对应,不受其管辖范围中的名词短语约束,却受管辖范围外的根句主语的约束并与之同指。

“自己”长距离约束现象也可以由zribrihertz的感知者语用原则得到解释。例如:

⑤ 张三i的骄傲害了自己i。

⑥ 张三i刚走,但你现在可以喊他i/*自己。

⑦ 张三i的父亲恨他i/*自己。

⑧ 贵妃一直沉默着,她i要看高力士准备向自己i说什么。[《绝代佳人杨贵妃》129]

⑤中的“自己”不能与“张三”共指,因为它们中间出现最小感知者“你”,长距离照应关系因此阻断。⑥中的主语“张三的骄傲”不是感知者,“自己”因此可以选择最小感知者“张三”为先行语。⑦中的主语“张三的父亲”是感知者,“自己”就不能越过最小感知者“父亲”去寻找“张三”为先行语。⑧的“自己”跨出管辖语域选择更高层次语域里的主语“她”为先行词,因为小语域里的主语“高力士”在语境中不是感知者。

6 结束语

chomsky的约束理论a原则为英汉语反身代词的局部照应提供了可操作的理论框架,这些反身代词在近距离局部语域内受到管辖与照应。但是还存在许多约束理论a解释不了的“反例”。这些“反例”只能从语用等角度探讨,如zribrihertz的感知者语用原则。通过英汉语言例证,这个语用原则具有普遍意义,英汉语均适用。因此,语言照应关系不仅存在句法结构限制,也存在语境约束,仅仅从结构角度考察不可能充分说明所有照应问题,必须考虑许多语用因素,才能使非句法长距离照应现象获得恰当解释。

参考文献

程 工. 生成语法对汉语“自己”一词的研究 [j]. 国外语言学, 1994 (1).

程 工. 汉语“自己”一词的代词性[j]. 现代外语, 1994 (3).

邱舟艳. “自己”——约束原则a的叛逆者[j]. 山东外语教学, 2001(4).

税昌锡. 反身代词“自己”语义指向的功能解释[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3(3).

徐烈炯. 生成语法理论[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8.

chomsky, n. 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 [m].dordrecht: foris, 1981.

chomsky, n. some concepts and consequences of 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and binding [m].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882.

chomsky, n. barriers [m].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1986.

论文结束语范文4

摘 要:管辖与约束理论由乔姆斯基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转换生成语法进入发展的重要阶段,由标准理论时期进入原则与参数时期。管约论有七个子系统:题元理论、管辖理论、格理论、约束理论、界限理论、控制理论和X-阶标理论。管辖与约束理论可以解释很多语言现象,具有强大的解释力。

关键词:管辖与约束理论;乔姆斯基;普遍语法

1.引言

自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在语言学届刮起了一场“乔姆斯基革命”,是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学理论之一。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不仅冲垮了结构语言学的支配地位,强调了研究内部语言的重要性,并且对哲学、心理学、逻辑学等其他学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乔姆斯基的语言理论经历两大发展时期,管辖与约束理论是其从标准理论时期向原则与参数理论时期跨越的重要标志。

乔姆斯基于1979四月年在意大利比萨的学术会议上作了一系列的演讲。回到麻省理工学院后,他在教学过程中对这些演讲做了一调整补充和深入研究。于1981年将讲稿结集出版,书名为 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 Pisa Lectures,由Foris Publications出版,这本书是管辖与约束理论最重要的代表作。

2. 普遍语法

“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是乔姆斯基理论的基本假设。“普遍语法可视为某种原则系统,这种系统为人类所共有,且先于每个人的后天经验”(Chomsky, 1981)。根据乔姆斯基的观点,人类具有一种先天赋予的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为人脑所固有。在他看来,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的标志性特征就是语言习得机制,并且这种机制是人类不断进化的结果,通过遗传获得。按照乔姆斯基提出的“固有性假设”(Innateness Hypothesis),语言是人脑的产物,我们对语言的习得和使用与大脑本身的机能有着根本联系。这表明了乔姆斯基理论对语言生物性的关注,即语言室人类大脑的机能。

在管约论时期,普遍语法中引入了“原则”(principle)和“参数”(parameter)两个概念。“原则”与人类语言的共有现象有关,存在于所有人类语言之中,具有普遍性;而“参数”则与语言的特有现象有关,指的是某种语言特有的性质。Haegeman (1994)把普遍语法的特征阐述如下:

a. 普遍语法含有一套所有语言所共有的绝对普遍现象、概念和原则。

b. 有些语言特性为某种语言所特有,不能完全由普遍语法决定。

儿童习得语言的过程由原则和参数共同起作用。原则是先天的,存在于人类大脑之中的,无需学习。习得某种具体的语言则需要通过后天的学习,来确定参数值。所以儿童的大脑里天赋存在一套包含原则和参数的普遍语法,在后天的学习中,确定参数,普遍语法发展成个别语法,这就是儿童习得的母语。

3.管约论的子系统

(1)题元理论

生成语法中关于题元角色分配的理论叫做题元理论。每个动词都有一个主目结构,规定了动词要求的最少主目语数量。动词和其主目语的关系则可以用题元角色来描述。题元网格可以用来表示动词的主目结构及其主目语的题元角色。例如:

从上面这个题元网格我们可以看出:hit(打)这个动词要求最少的主目语为两个名词,而这两个主目语分派到的题元角色为AGENT(施事)和PATIENT(受事)。这样,动词的主目结构和主目语的题元角色一目了然。

题元理论对用题元准则对主目语和其题元角色的分配做了规定。题元准则规定每个主目语只能分派一个题元角色;每个题元角色必须分派给一个主目语。题元准则可以用来解释一些不合法的句子,例如:

* The girl hits.

由上面的题元网格我们知道,hit这个动词有两个题元角色,但是这个句子中PATIENT(受事)这个题元角色没有被分派给一个主目语,所以这个句子是不合语法的。

(2)管辖理论

管辖理论中最重要的是“管辖”这个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管辖会有不同的定义。例如:

a. 如果(i)节点A是管辖语;且(ii)A和B是姐妹节,则节点A管辖节点B。管辖语为中心语。

b. 如果(i)A是管辖语;且(ii)A统治B;且A、B之间无障碍,则节点A管辖节点B。最大投射为管辖障碍。管辖语为中心语。

空语类原则(Empty Category Principle)

语迹必须受到严格管辖。

如果A题元管辖或先行语管辖B,则A严格管辖B。

空语类原则可以用于解释一些不合语法的句子,例如:

* Whoi does John think [CP that [IP ti saw Mary]]?

does John think [CP Whoi that [IP ti saw Mary]]?

语迹ti 受that阻碍,不受Whoi的严格管辖,所以这句话是不合乎语法的。

(3)格理论

格理论提出名词短语在句中必须具备格,作为其形式标记。

格检验式(Case Filter):句中的每一个名词短语都必须得到抽象格。

格理论出来讨论格检验式,还有另外一个中心内容就是名词短语如何得到格。格可以分为形态格和抽象格。英语有一个较为发达的抽象格系统,显性形态格则只表现在所有格上面。

时态分句的屈折词I(+Tense,+AGR)授主格给在时态分句主语位置上的名词短语。宾格的授格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及物动词和介词可以给其所管辖的名词短语赋格;不定式分句的主要则可以通过例外授格(Exceptional Case-marking)从动词那里获得宾格,这是由于不定式分句的屈折词I(-Tense,-AGR)不能构成管辖障碍。名词和形容词可以授予内在格―所有格。

* Him found the evidence.

根据格理论,时态分句主语位置上的名词短语由屈折词赋予主格。而这句话里主语却是宾格,这违反了格理论,因而是不合语法的。

(4)约束理论

约束理论是关于指称语(referring expression),照应语(anaphor)和代词(pronoun)的关系的理论。其中照应语包括反身代词(reflexives)和相互代词(reciprocals)。约束的定义是:如果(i)A居前于B,且(ii)A与B同标,则A约束B。其中同标要求A和B在性、数和人称上保持一致。

约束理论由三个原则构成:

第一原则:照应语在管辖范围内必须受到约束。

第二原则:代词在管辖范围内不得受到约束。

第三原则:指称语在任何范围内都不得受到约束

管辖范围:若X包含Y、Y的管辖语和Y的可及“主语”的最小范围,则X为Y的管辖范围。

* Mary hurt himself.

* I expect each other to have fun.

Peteri believes himj/*i to be innocent.

* Hei arrested the criminali.

用第一原则可以解释第一、二两句不合语法的地方,Mary 和himself在性上不一致,I和each other在数上不一致,都违反了第一原则;而第二句中Peter不得约束him,所以如果二者同标就违反了第二原则;第三句中He和criminal不得同标,因为指称语在任何范围内都不得受到约束。

(5)界限理论

关于移位限制的理论叫做界限理论,它规定了移位的界限和句子中某个元素可以移动的距离。移位包括NP 移位(NP-Movement)、WH 移位(WH-Movement)和中心语移位(Head Movement)。

领属条件(Subjacency Condition):移位不得超过一个以上的界限节点(bounding node);界限节点为IP和NP。

*[CP1 Whoi did [IP1 Pirot make [NP the claim [CP2ti that [IP2he saw ti yesterday ]]]]]?

上面这个句子第一步移位(STEP 1)只超过了IP2一个界限节点,因而是合法的;然而第二步移位(STEP 2)超过了NP和IP1两个界限节点,因而不合法。第二步移位违反了领属条件,则决定了这个句子是不合语法的。

(6)控制理论

控制理论是规定空语类PRO的分布和解释。空语类PRO具有[+照应性]和[+代词性]这两个特征,具有语义内容,在句法上获得题元角色,但是隐性成分,没有实际的语音形式。控制指的是PRO和句中某个名词短语指称意义的依赖关系。

PRO定理:PRO不得受到管辖。

授格成分只能给受其管辖的名词短语授格。PRO不能有格,因为它所处的位置是不受管辖的位置:非时态分句的主语位置;PRO不能出现在诸如时态分句的主语、宾语等位置。

(7)X-阶标理论

生成语法中关于短语结构的理论被称为X-阶标理论。名词短语、动词短语、介词短语、形容词短语等都可以用阶层结构来表示:

以上的这些结构可以概括为:

由上面我们可以看出,X-阶标理论可以揭示短语的内部结构和结构上的共同点。根据该理论,所有的短语由一个中心语,投射从零投射(zero projection)可以一层一层到最大投射(maximal projection),形成向心结构。

结语

管辖与约束理论在乔姆斯基的整个转换生成语法系统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虽然最简方案是该理论最新的发展,但是毕竟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所以也需要参考到发展相对完善的管辖与约束理论。由本文可以看出,管辖与约束理论具有强大的解释力。

参考文献:

1、Chomsky, N. (1981), 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 Pisa Lectures. New York: Mouton de Gruyter.

2、Haegeman, L. (1994), Introduction to 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ory (2nd edition). Oxford: Blackwell.

论文结束语范文5

关键词:话轮转换;话轮转换技巧;访谈节目

中图分类号:J9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24-0130-01

20世纪60、70年代,Sacks等出了话轮分配理论。这个理论的提出,既丰富了话语分析理论,也激发了不少学者对话轮理论研究的兴趣。对于话轮的定义,学术界有不少说法。 “现在普遍的看法是:话轮是指在会话过程中,说话者在任意时间内连续说的话语,其结尾以说话者和听话者的角色互换或各方的沉默等放弃话轮信号为标志(李悦娥,范宏雅,2002)。”为了使会话顺利进行,话轮的转换是不可避免的。一旦没有话轮的转换,那会话将宣告结束。访谈节目就是以对话为主要形式的节目,一旦对话终止,即话轮转换停止,就可能会出现冷场,因此话轮理论在访谈节目中对话分析中占据重要作用。本文主要选取《艺术人生》中的一小段话语对话轮理论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品味访谈节目的会话艺术。

一、话轮转换的规则

(一)话轮的构成

话轮可以由独立的词语、短语或句子等不同的语言单位构成,甚至一个语气词或者笑声都可以作为一个话轮。《艺术人生》中有一期节目是朱军采访《西游记》中的人物的一小段语料中:

朱:咱们谁知道在西游记当中是哪一位演员至始至终一直都参加了拍摄?

观众:猴子

由上述语料可以看出,在朱军的提问结束之后,观众用“猴子”这个独立的词来回答了朱军,这个独立的词语就是一个话轮。

(二)话轮转换的规则

在会话过程中的话轮转换通常是指发话人的转换,或者指当前发话人结束发话并由受话人开始发话。参与者不可能无休止地占据发话者的地位,而是由各会话参与者交替发话。在会话过程中,要遵守一些规则,才能使会话顺利进行。比如,可以由当前发话者选择下一个话轮的发话者,于是,新的发话者开始发话。

二、话轮转换的过程及技巧

(一)开始发话。开始发话的过程就是上一个话轮的发话者结束自己的说话,当前的发话人开始自己的话轮的过程。在这个环节中,最重要的是找准转化关联位置,开始发话。如何把握转化关联位置,成功成为下一个话轮的发话者,这就需要一些技巧了。如:

朱:在这个戏里头看到您这个形象,实际上是一匹白马=是一匹白马.而且我知道最早的那匹白马,还不是白的,是枣红色的,他们用白漆给人刷成白的=

观众:[笑]

八:=刷上白的一过河=

朱:啊

八:一过河,那个,马掉水里了,……[笑]

在上面的会话中,猪八戒是如何成功主动发话的呢?他通过重复朱军的话“刷上白的”成功地接过话,然后再对这个信息进行补充拓展,说了一个过河的故事,也是很成功地一个主动发话的例子。

(二)持续发话。持续发话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当前话轮的发话人如何使自己能够拥有更多的时间,说更多的话而不被打断。持续发话也是有技巧的。

朱:啊,这个现场观众当中啊,有很多都是(0.2)当年参加过这部戏的演员……我先呀,为大家请出几位,看看大家到底认识不认识他们,来,有请

观众:鼓掌

在这段对话中,朱军用了一个“我先呀”这个句式来预先告知等待发话者我的话还没结束,以此来持续发话。像这种使用预先告知话轮的长短的词语,可以用来减少说话人抢夺说话权的可能性,从而保持话轮。

(三)放弃发话。放弃发话的过程指的是当前发话者结束自己的话轮,退出会话的过程。何慧英(2009)提到,放弃发话可以通通过提名选定下一个说话人,这种方式主要是使用有称呼的句子来完成。

三、结论

本文利用话轮理论对截取的《艺术人生》的一小片段的语料从话轮的构成、话轮转换的过程及其技巧进行了分析,从而对话轮理论有了更深的认识。话轮可以由独立的词语、短语、句子,甚至是一个语气词,一个动作构成。话轮转换主要有开始发话、持续发话、放弃发话构成,要想实现这三个过程,可以采取一些技巧等。话轮理论的提出丰富充实了话语分析理论,而且话轮理论在人们日常的会话中无处不在。进一步了解话轮理论可以提高我们会话水平,进而提高我们的交际能力。

论文结束语范文6

关键词:管辖与约束理论 轻动词 “V2+R1”类倒置动结式 句法结构推倒 理论蕴含

一、引言

动结式是指“砍伤、学会、唱红、走累、哭醒、说清楚、教快(了)”之类的黏合式述补结构[1],其句法表现形式为NP1+V1+V2+NP2。动结式作为中外语言学界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其理论经过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已经渐趋成熟。在前期的研究中,有关专家、学者多是从整体上对动结式进行把握,对于动结式中存在的类似于“小说看哭了妈妈”这种施事作动结式宾语、受事作动结式主语的句法结构的分析并不多。在此,本文借用张翼的观点,暂且将此类结构称为倒置动结式。虽然倒置动结式在研究中受到的关注程度不高,但在使用中却颇为广泛。[2]在涉及倒置动结式的大部分文献中,其分析多是从语义、认知构式等方面进行,鲜有文献是从生成句法学的理论框架下进行研究的。

根据施春宏(2005)动结式论元整合过程及所遵循的原则,一般将动结式看作是由述语动词和补语动词整合而成的结构式,简称述补结构(“V”代表述语动词,“R”代表补语动词)。在“小说看哭了妈妈”这句话中,由于“看”可以跟两个论元,“哭”可以跟一个论元(有关论元数量与论旨角色不符的问题,李亚非借用了Higginbotham的论旨角色合并假设,使论元数量与论旨角色相匹配,从而遵循了论旨角色标准,本文将不再进行重复解释。),所以本文将“小说看哭了妈妈”类结构称为“V2+R1”类倒置动结式。下面先分析“管辖与约束理论”解释倒置动结式的不足之处,然后基于Chomsky(1995,2000)在最简方案中所提出的轻动词(light word)理论[3],以“小说看哭了妈妈”为具体实例进行探讨,从而对倒置动结式有一个更清晰地认识。

二、基于管辖与约束理论解释倒置动结式

李亚非(1995)在“管辖与约束理论”(GB Theory)的理论框架下解释动结式现象。[4]他首先提出了两个假设,一个是语义上的题元等级,一个是句法上的论元等级:

题元等级:施事 > 受事

论元等级:主语 > 宾语

在题元等级中,施事的级别高于受事;论元等级中,主语的级别高于宾语。李亚非提出了题元指派规则,其中心思想就是两个等级要相互匹配,具体体现为:

题元指派规则:施事 主语

受事 宾语

根据题元指派规则,级别高的题元施事要指派给级别高的论元主语,级别低的题元受事则指派给级别低的论元宾语。

根据李亚非的观点,我们首先在“管辖与约束理论”框架下分析“小说看哭了妈妈”这句话。在“小说看哭了妈妈”中,“看小说”这个动作是由“妈妈”发出的,“妈妈”是这个动作的执行者。根据题元理论,施事(agent)是指发起动作的实体。我们一方面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妈妈”是施事,但是施事“妈妈”在句子中并不承担主语角色,而是位于宾语位置,这就与李亚非所提出的题元指派规则相矛盾;另一方面,受事(patient)是指在动作的影响下发生状态改变的实体。由于妈妈“看小说”这一动作,引发的结果就是妈妈“哭了”,即看小说前后,妈妈的状态发生了改变。从这一方面看,“妈妈”又应该是受事。在这句话中,妈妈既承担了施事的角色,又承担了受事的角色,这显然违反了Chomsky提出的论旨角色标准。虽然李亚非已经提出论旨角色合并假设,但究竟是由于“小说”致使“妈妈”哭了,还是由于“看小说”这一动作的执行导致“妈妈”哭了,这是值得商榷的。如以下这两句话:

(1)军歌唱湿了每个人的双眼。

(2)唱军歌唱湿了每个人的双眼。

施春宏是借用了动词拷贝式进行阐述的。施春红认为例(1)中的致事是“军歌”,它是由“唱军歌”省略拷贝动词“唱”而派生的结果,选择名词性成分“军歌”做致事,只不过用它来代表动词性短语。

总之,单纯地从题元理论来分析倒置动结式的句子结构,很难提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而且在运用题元理论时,由于语义的不同再加上个体的理解差异,有时句子中每个论元具体承担哪些论旨角色也是难以界定的。下面将运用轻动词理论来解释倒置动结式。

三、轻动词理论的发展

轻动词概念最早由Jersperson于1954年提出,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为了界定如“have a walk”结构中“have”一词的句法属性的。由于该类结构中“have”承担的语义较“walk”轻,所以此类结构中的“have”等词被界定为轻动。[5]

Hale和Jay从动词的语义属性出发,在生成句法的推倒中添加一个轻动词成分。[6]

Larson基于句法推倒提出了构建轻动词语类。Larson(1988)提出了“VP嵌套假设”:一个谓语动词可投射不止一个“VP”,这样的两个“VP”构成的嵌套结构提供三个论元位置;双宾结构及类似结构中的三个论元,按照普遍的论旨等级关系(thematic hierarchy)Agent > Theme > Goal > Obliques,依次分布在这三个位置上。[7]

Chomsky(1995)把Lason(1988)首先提出并经Hale和Heyser(1993)阐述的“VP嵌套结构”中的上层“V”定义为轻动词,为探索述谓结构内的成分移位以及由此生成的自然语言词序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8]轻动词“v”因而成为一个单独的,在句法推倒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新语类。黄正德将这一思路推及汉语句法推导,认为汉语中实际存在轻动词语类。

四、基于Chomsky的轻动词理论解释倒置动结式

轻动词理论经过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不同的学者对这一理论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根据Chomsky的轻动词理论,“v”选择一个“VP”作补语,投射一个“vP”;下层“V”上移并嫁接到“v”,形成“V-v”;“Spec-vP”提供一个论元位置,用于合并外论元或填充词,或接纳自下移入的内论元。汉语中的倒置动结式现象能否也借用轻动词理论来具体阐明呢?下面我们以“小说看哭了妈妈”为具体例子借用轻动词理论来具体分析,如图1:

如图1所示,在“小说看哭了妈妈”这句话中,“小说”在“Spec-vP”的位置生成,充当句子的主语。轻动词“v”的补足语是“VP”,“VP”的中心语是“看”,“看”选择了一个小句“妈妈哭了”作它的补足语。小句谓语“哭了”首先向上移位至“看”,与“看”合并为动结式“看哭了”,合并后的“看哭了”继续向上移位至轻动词“v”的位置,轻动词赋予了它致使意“小说使……看哭了”,这时底层的“妈妈”向上移位至“Spec-VP”的位置,取得宾语位置,经过移位、合并,最终形成了“小说看哭了妈妈”的表层结构。轻动词的引入,很好地解释了受事宾语“小说”出现在主语位置的现象。

至于“小说”为什么在“Spec-vP”的位置生成,而不是在由“看小说”移位生成。一种解释是借用转喻(metonymy)机制。熊仲儒(2004)曾引用沈家煊(2004)的转喻(metonymy)机制来阐述动结式的致事选择问题,即“小说”这一致事与“看小说”关系密切,“小说”作为致事本身就已经蕴含“看小说”的言外之意,即“看小说”使“妈妈哭了”。另一种解释是借用汉语有的致使轻动词“把”字。Sybesma(1999)和其他众多生成语法学者都论证了现代汉语中“把”是一个轻动词,也就是说在及物性结果补语结构的上层“vP”投射中,中心语“v”可以实现为有语音形式的“把”。[11]下面我们把“小说看哭了妈妈”加入具有语音形式的“把”字,即转化为“小说把妈妈看哭了”,并验证其转化后的深层句法结构与未转化之前的深层句法结构存在一致性,从而证明上述结构分析的合理性。如图2:

由图2可以看出,引进具有语音形式的“把”字之后,其深层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唯一的区别就是,显性轻动词“把”字的出现隐藏了“看哭了”的役动用法,动词“哭了”上移与“看”在中心语“V”的位置合并,因为“把”字本身已蕴含轻动词的用法,从而没有把动结式“看哭了”吸引到轻动词位置。“VP”的“Spec”空位置由提升后的“妈妈”填充,并取得宾语位置,最终形成了“小说看哭了妈妈”的表层结构。由此得出,它的句法结构与“小说看哭了妈妈”存在一致性。所以“小说”在“小说把妈妈看哭了”中应该是处于“Spec-vP”位置。

此外,张杰(2013)在轻动词理论的基础上还结合了词汇化来解释“小说看哭了妈妈”这种汉语语序倒装的现象。他认为动词“看”和“哭”已经词汇化,这两个独立的动词经词汇化已合并为一个固定的动词,即“看哭”。他认为“小说看哭了妈妈”是由“小说使妈妈看哭了”演变而来。而轻动词“使”字并没有在原句的表层结构中呈现出来,轻动词的中心语位置便由底层的“看哭了”向上移位后来填充,最后形成了“受事+V+施事”的表层结构。如图3:

由图3可以看出,使用轻动词理论并结合词汇化现象,可以有效地简化句子深层结构的分析,使句子结构更加清晰明了。“看”和“哭”不用再经过多次移位、合并,从题元理论来看,词汇化也可以很好地解释把“看”和“哭”看作是两个独立动词时的论元数量与论旨角色不匹配的现象。“看哭了”可以直接看作是一个二元动词,正好匹配句子中的“小说”与“妈妈”这两个论元。而施事“妈妈”与受事“小说”主宾位置的互换是因为“看哭了”是一个隐性的轻动词用法,其语义蕴含为“使……看哭了”,从而揭示了主、宾语倒置的现象。

五、结语

英汉语言中的动结式是一种常见的句型,具有鲜明的句法结构,也引起了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然而对于倒置动结式的研究却相对较少,特别是从生成句法学的角度。本文首先阐述了基于李亚非的管辖与约束理论分析倒置动结式的不足之处,然后借鉴Chomsky的最简方案中的轻动词理论,以“小说看哭了妈妈”为具体实例分析了“V2+R1”类倒置动结式。根据题元理论,级别高的施事应处于句子的主语位置,而级别低的受事应处于句子的宾语位置。但是在“小说看哭了妈妈”这句话中,施事“妈妈”却充当了句子的宾语,而受事“小说”充当了句子的主语,这有违题元理论的论旨角色标准。我们认为在“小说看哭了妈妈”这句话中,存在语义上的致使关系,即“小说把妈妈看哭了”。为了解决这种致使关系问题,本文借用了轻动词理论来对这句话进行了句法推导和理论解释。分析证明“小说看哭了妈妈”和“小说把妈妈看哭了”的深层结构具有一致性,唯一的区别是:前一句中不存在显性的轻动词,所以提升合并后的“看哭了”作为轻动词,充当致使语义;而后一个“把”字在句子中是一个显性的轻动词,所以“看哭了”就不再移位合并至轻动词“vP”位置。可见,利用轻动词理论可以有效地解决汉语中的倒置动结式句式。

参考文献:

[1]施春宏.动结式论元结构的整合过程及相关问题[J].世界汉语教学,2005,(1):5~21.

[2]张翼.倒置动结式的认知构式研究[J].外国语,2009,(4):34~42.

[3]Chomsky,N.The Minimalist Program[M].Cambridge,MA:MIT Press,1995.

[4]李亚非(LiY.).On V-V compounds in Chinese[J].Natural Language and Linguistic Theory,1990.

[5]Jespersen,O.A Modern English Grammar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M].London: George Allen and Unwin Ltd,1954.

[6]Hale,k,and Jay,K.Argument structure[A].In Kenneth Hale and Jay Keyser(eds.).The View from Building 20[C]. Cambridge,Massachusetts:The MIT Press,1993.

[7]Larson,R.On the double object construction[J].Linguistics Inquiry,1988,(19):176~177, 354~356.

[8]温兵利.论轻动词v的纯句法本质[J].现代外语,2007,(2):112~120.

[9]熊仲儒.动结式的致事选择[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4):471~476.

[10]沈家煊.动结式“追累”的语法和语义[J].语言科学,2004,(6):3~15.

[11]彭国珍.结果补语小句理论与现代汉语动结式相关问题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论文结束语范文7

关键词:约束理论 优选理论 自己 英语反身代词 自 己

关于汉语中“自己”一词的研究,近二十年来,一直是国内外语言学家们争论的热点话题,关于“自己”一词的研究著作颇丰,各种观点不一。有人认为汉语中的“自己”一词是纯粹的反身代词,和英语中的反身代词没有区别,有人认为“自己”是由反身代词和泛指代词构成的复合词。

一、汉语“自己”一词的研究现状

(一)约束理论与汉语“自己”一词

20世纪80年代管约理论(GB Theory),是指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管辖与约束理论(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and Binding),是乔姆斯基语言学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乔姆斯基将每种语言中名词按照名词的指涉功能分为指代词、照应语、指称语。基于这一分类,得到约束原则理论(binding principle),即三个必须,在管辖语域内照应语必须不自由;在管辖语域内代名词必须不受约束;指称语必须自由。简单地讲,约束原则主要用于处理名词短语在句子中的分布,通过考察名词和先行语之间的地位高低和所处的区域内外等结构关系,来最终确定二者是否可以共指。

王熹龄等学者提出了一种方案来解决“自己”的所指问题。他们认为“自己”既不是照应词,也不是指代词或指称语,情况特殊,是新一类的名词,他们将其定义为“照应指代词”,即其同时具有照应性和指代性。由于其特殊性,需要重新订立一条约束原则来阐明“自己”的释义。根据这一原则,“自己”要在根句主语所支配的整个语域中受到约束。

学术界认为这种分析方法也具有合理性。原因在于“自己”从历史来源上看,就是由一个照应词“自”和一个指代词“己”组合而来。其既有“自”语法功能,又有“己”的语法功能,为特殊的一类。

(二)优选理论与汉语“自己”一词

学者胡建华、潘海华在《显著性的计算与汉语反身代词“自己”的指称》一文中,认为反身代词自己在一个语言区域内如果不被一个介入性的阻隔语阻断的话, 将指称该区域内最具有显著性的名词短语。有学者试图在前人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成果上,分析“自己”的约束和分布特性, 提出了综合考虑句法与非句法因素确定“自己”所指的优选论分析法,进一步解决汉语反身代词“自己”所指问题。

在优选论中, 通过对普遍性制约因素的不同等级排列体现语言之间的类型的变化。根据有关输入,生成候选项, 然后从候选项中按相关限制等级评选。值得注意的是,在优选论的框架中, 满足等级较高的(排列位置较前的)制约因素的要求是排在首位的,也就是说,等级较低的(排列位置较后的)制约因素是可以违反的,在评估所有候选项的过程中, 最后的优选项是最低限度违反(或最大限度满足)制约因素等级体系的候选项便是最优或最和谐的候选项 。

二、关于汉语“自己”一词的性质研究

有学者认为,与英语单一形式的反身代词如ourselves , herself, himself等不同, 汉语反身代词包括:简单反身代词, 即光杆“自己”( 简称“自己”); 另一种是复合反身代词, 如“他自己”“我自己”“张三自己”等。汉语中的复合形式反身代词是属于照应词,其先行语的确定遵循约束理论第一原则, 即照应词在管辖语域内(中心语、主语和补述语)必须受约束, 可以体现一切语法功能的最小的完整功能体。

程工在《汉语“自己”一词的性质》一文中对“自己”的性质研究客观、全面。在论文中,程工指出:汉语中的“自己”一词是一个复合词。他认为纯粹的反身代词具有三个明显的区别性特征:最简性(maximal underspecification)、互补性(complementary distribution)、照应和强调用法的重叠,经过反复的对比验证,汉语中的“自己”部完全适用于这三个区别性的特征。

第一,最简性标准测试。论文中指出,“自己”不是一个指标最简的词语。其不具备性、数、人称的特性。“自己”并不是一个语素构成的词语,而是由两个语素,即古汉语中“自”和“己”复合组成。由此可见,“自己”在形态上并不是一个最简的词语,所以其不符合反身代词最简性标准。

第二,互补性标准测试。经过测试,“自己”具有一定的反身代词性质,其与普通代词在局部区域内具有互补性,同时也有一定的重合性。它可以出现在状语位置,也可以出现在主语、宾语和定语的位置。

第三,用法标准测试、汉语中“自己”有三种用法:照应、强调、泛指; 其他语言反身代词都具有的用法是回指的照应用法和强调或对比的强调用法;而用于表达某个带普遍性的事实或信念的泛指用法则是包括英语在内的其他语言反身代词所没有的。

三、古代汉语中“自”和“己”的语法功能研究

任何一种语言,其反身代词有两种用法,即照应用法和强调用法。现代汉语所使用的“自己”,英语使用的反身代词都具有这两种用法。照应用法是指,句子里使用反身代词作宾语, 与一个已经出现的名词性成分反身代词的先行语同指, 表示某动作行为作用于动作发出者自身。强调用法的反身代词做状语,可以去掉而不改变句义,强调表示某一动作行为是亲自发出的。

“自己”最早出现的时间,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自”和“己”同时出现,可以写作“自己”,也可以写作“己自”。这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正是其并没有完全被词化的一种表现。古汉语“自”,大多放在动词前,一是做状语,表示一种强调,可以理解为“亲自”;二是做宾语,是一种照应的用法。古汉语“己”, 从《史记》之后,一般放在动词之后,用做宾语,也可以用做定语和主语。

(一)古汉语反身代词“自”的语法功能

“自”为强调用法时,作状语;为照应用法时, 作宾语。但“自”始终不能作主语或定语。古汉语中的“自”一般为近距离约束,大部分都遵守第一约束原则。古汉语的“自”更接近于英语等其他西方语言中的照应词, 属于照应词中的反身词这一类。

学者汤廷池提出一个观点,所有复合词里含有的“自”的先行语的确定,统一为句子的主语或名词组的主语,这样规定就使得远距离约束不存在了。举例说明:“张三以为李四一向很自负”中的“自”出现在 “自负”这个复合词里,它的先行语必须用“李四”, “张三”不可以成为先行语。因此得出句法里和词法里“自己”所表现的不同,详细来说,前者被远程约束,后者则不限。词法中的照应词和句法中的照应词存在的不同,汤廷池认为可以作两种可能的分析,首先是“自己”称代性的加强,其次是在句法上复合词形成的状态是独立的。在实际的运用中,古汉语 “自”的句法性质仍然在现代汉语中有所体现,不同的是,“自己”拥有古汉语“自”和“己”的特点。

(二)古汉语反身代词“己”的语法功能

在古代汉语的语料中,鲜有“己”的强调用法。从句法功能上看,“己”除了可以出现在宾语位置外, 还可以出现在主语位置或者出现在定语位置, 但不可能出现在状语位置。

而大量的语料显示“己”主要出现在宾语的位置上,其次就是出现在主语的位置上或定语的位置上。出现在宾语位置上时,先行语的确定需要说明,“V己”的施事不是先行语, 句子表示的是由另外的施事所发出的动作行为作用于“己”的所指对象。“己”与先行语之间不允许出现局部约束,它们之间是长距离约束关系。

现代汉语中的“ 自己”之所以在指称性质上具有特殊性, 现代汉语中的“自己”是由古代汉语中的“自”和“己”合并而来。在古代汉语中,“自”是一个照应词,“己”是一个指代词, 二者的功能之间就存在着区别。古代汉语中的“自”和“己”不同的语法功能都被现代汉语“自己”融合了, 因而现代汉语中的“自己”不仅具备了指代性,还具备了照应性, 既可以有局部约束的现象, 又可有长距离约束的现象。

四、结语

早期学术界对现代汉语中“自己”的研究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在句法范围内可以解释“自己”的分布和指称问题。另一种观点则否定可以在句法范围内是解释“自己”的分布与指称问题的, 需要结合各个方面全面分析才能解决。

两个研究角度都提出了不同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和解释“自己”的所指问题。具有代表性的有:学者汤廷池,他研究了大量的语料,即研究分析古汉语的“自”和“己”,同时也研究“自己”在现代汉语使用过程中的指称问题,但他的研究重点在于句法和词法的联系,没有全面分析其演变过程,找到其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的联系。另一位学者程工,从统计《左传》中“自己”的使用开始,对这一词的分布、句法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程工的研究认为, 在汉语简化的过程中,“自”和“己”慢慢演变为复合词“自己”,其汇合了“自”和“己”功能、分布上的特征。

综上所述, “自己”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反身代词,学者在研究过程中,不仅要将它作为一个反身代词研究,也要将其当做一个泛指代词研究,并且还需要从演变历程等多个方面分析。

参考文献

[1] 程工.生成语法对汉语“自己”一词的研究[J].国外语言学,1994(l):42-50.

[2] 青松,唐昌平.汉语“自己”所指的优选论分析[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8(8):144-148.

[3] 金积令.英语“Self”和汉语“自己”的用法异同[J].现代外语,1992(2).

[4] 管锡华.从《史记》看上古几组同义词的发展演变[A]//汉语史研究集刊(第一辑上)[C].成都:巴蜀书社,1998:1-25.

[5] Huang,Y.A.Neo-Gricean Prag-matie Theory of AnaP-

论文结束语范文8

关键词:商务英语理论;方法论;原则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7)02-0057-07

商务英语理论经历几十年发展,从语言假设、研究原则、研究对象、语用功能等不同角度逐步形成具有商务语体特征和规律的研究范式。商务英语的学科性存在除了应具有自身的理论内核、系统的分析框架、特有的研究对象外,其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论有待进一步强化,使其逐步具备应用性语言学研究的学术意义和地位。

美国心理学家查普林(1983,13)指出:“任何科学发现或概念的有效性取决于达到该发现或概念所采取的程序的有效性”。语言学的发展与研究方法相互推动着彼此发展的形式与内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学的发展和体系的形成是在新旧方法论的交替和进化中实现的。方法论不同于研究方法,并非研究方法的简单向量集合,而是具有内部研究逻辑关系和序贯特征的思考范式。语言学方法论与研究方法本身存在着质的区别。语言学方法论强调语言研究本身与目的之间的抽象逻辑关系,而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强调对研究对象的具体研究策略和方法。如何建构一个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可预测的商务英语研究方法论,用客观、发展的观点对商务英语研究的演化过程进行归纳和演绎,对于分析、评价和改进商务英语研究,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以及学科性的确立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商务英语的研究范畴

商务英语学科化的前提是要构建具有内在联系的商务英语理论类属关系,是关于语境、语域或对象的系统化知识。在形成一定的类属系统后,对于商务英语研究的对象或问题构建出系统的理论解释才成为可能。一般而言,商务英语的研究范畴除了受学习者学习目的和方式的影响外,更取决于课程设计者和学习者对语言的性质、内涵、使用目的和途径的认识。陈准民教授(2004)通过对商务英语多年实践和研究,将商务英语研究分为不同的范畴:(1)狭义定义:与商业直接有关的英语,有利于分析商务英语的特征,制定有关的培养计划,选择和编写教材;(2)一般定义:一切与商业相关的领域(经济、管理、法律等等)的英语;(3)广义定义:凡是一切超越了私人关系的英语都是商务英语。除了经济、管理、法律,其他领域(如政治、外交、体育、媒体、社交等)的英语都应该是公务/商务英语。

对商务英语研究范畴的定量分析往往由于商务英语复杂的语体特征难以直接界定。由于实践中的商务英语教学体现了不同时期的商务英语研究对象,我们可以通过对商务英语教材的“逆溯”来观察商务英语研究的范畴。Ellis和Johnson(1994,3-5)通过对1960-1990年间出版的150本商务英语教材进行分类研究时发现商务英语教材由于受到需求和社会语言学发展的影响,产生阶段性的变迁,在实践需求引导下的商务英语研究具有以下属性和特征:60至70年代,区别于一般英语的商务词汇和专有名词;70年代,语言交际在商务语境下的应用;70至80年代,语用功能和程序化词汇的强化;80年代后期,在结合前期实践规律的同时,强化语言习得中的需求分析;90年代初期,语言练习围绕交流技巧的“语言”技能培训;90年代中后期,不同类型学习者的认知需求得到细分,语言和商务知识呈现系统性的分布性增长。

如果说以上的量化观察是纵向分析,我们不妨再通过语言课程设置理论的分析框架进行横向分析,进一步观察商务英语理论和教学实践过程中的范畴界定问题。根据Yalden(1987)的语言教学原则分类,商务英语的课程大纲可分为:功能式大纲;协商式大纲;自然大纲;内容式大纲;任务式大纲等。这5种交际教学大纲对教师、学习者之间的关系有不同反映。与Yalden类似的语言知识分类也可以在其他研究商务英语教材编写的著述中得到,如Ellis和Johnson(1994)以及Brieger(1997)等研究者认为商务英语课程分为商务主题和商务语言两大类。其中商务主题应包括商务对话与交流、商务信息的传达、商务任务的实现等,而商务语言包括商务词汇和术语、商务文本和语体、商务演示、商务表达技能等方面。更多的商务英语教材则倾向于坚持某一商务主题的深化和拓展,如以商务任务或内容为主的商务英语培训教材,其预设的知识结构往往强调的是商务英语中的某种技能,再由此逐步强化商务英语中涉及的“商务知识”和“商务语言技能”两大认知要求。

总结上述观点,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层面的分类对商务英语范畴进行初步界定:所涉及的学科知识内容;所运用的语言载体;语言的语体特征;语言的使用对象;语言的需求对象;语言的语用功能等。当然,这种分类方法并不能完全满足体系化的商务英语研究需要,尤其是当商务英语的语域范畴难以直接定义的时候,精确的研究范畴限定显得相当困难。

外语学习和教学的复杂性决定了外语科研的多样性(刘润清,1999,18)。商务英语研究范围界定所产生的分歧在于语言特征和语用功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狭义地将商务英语语体特征限定在商业广告、新闻标题、商业信函等领域或者广义地将与商务行为相关联的英语特征定义为商务英语都无法体现商务英语研究所具有(且区分于其他英语研究对象)的特征性、代表性和一般性原则。

通过对商务英语研究范畴的初步分析,笔者认为构建商务英语研究方法论有必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如何提出和构建具有信度和效度的商务英语理论假设?如何鉴别这些假设是否属于语言学研究的范畴?如何对一个具有商务英语文本特征的言语行为进行符合语言学范式的理论和实证检验?如何确定某一具有商务英语程式词汇的研究满足其语言学预设一问题一范畴一命题一推理的系统逻辑?

只有逐步回答以上的问题,一个初步具有宏观研究方法论特征的商务英语方法论才能更好地服务和支撑有关商务英语言语行为的各种研究和检验。

二、商务英语研究方法论的初步构建

商务英语应是以语言学理论为基础、吸收其他学科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应用研究,其分析工具和方法也需体现语言学研究的方法,包括数学、统计学等分析工具,从而证明其作为特殊言语行为的词汇、文体、语域、词频等特征。同时,语言习得、需求分析、认知规律等因素在商务英语分析中也得到了加强。

1.研究本体与客体 本体与客体的研究涉及到它们内部的逻辑及构成问题。一般而言,商务英语既要研究商务语言的一般性规律,也研究其语言的各种载体、内容和语用功能;既研究教师、教材的作用,也研究课程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既研究教学方法的应用,也研究学习者的需求目的和习得规律;既有宏观的语域分析,也有微观的个案研究。

商务英语的基本语境是在商务环境下进行沟通交流的语言内容。Ellis和Johnson

(1994)将商务英语研究的内容界定为:“商务英语是特殊内容与基本内容的结合,其特殊内容是指与特定内容的工作领域或行业相关,其基本内容是指在商务环境下基本的以及更有效的沟通能力”。所以,作为商务英语研究的对象――词汇、句法和结构模式,与普通英语的区别并非仅仅体现在教学上的语言内容,更强调专业知识和内涵的结合。语言内容随不同的专业学科知识而变化,商务语境下的知识习得本身进一步促进了商务英语词汇、常用句式和文体风格的掌握,学习者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其专业语言相对应,呈正相关的增长。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商务英语研究的本体是一种具有商务语境的语言,是既具有通用英语的语言规律,又体现自身语言内核特征的语体。其语言内核的特征可以表现在语法项目、专有名词的词频广度、句法结构、语篇、语域、语体特征,以及专业知识的语境和认知规律等方面。商务文本中经常出现复合词、缩略语以及具有代码特征的特殊语言符号,尤其在外贸函电及国际金融结算等商务英语使用中,大量的语言文本具有符号学研究的组合特征,具有一定的排序规律。同时,由于不同专业知识具有不同的语言特征和表达方式,商务英语语言所体现出的知识内容和文本特征为商务英语研究设定了特定的研究方法和原则。在句法结构分析中,我们会发现商务英语同时具有程序语言和普通语言的双重特征,其语流成分的组合规律既有程序化的组合规律,也有普通语体中的一般际原则。普通语法和礼貌原则等言语规则都在主、次要成分中出现,也反映出语义的转换特征。反之,在普通英语研究中适用的语言分析规律和方法论在商务英语理论研究中有待强化和修正。特别是在语用分析中,商务英语语言研究更侧重其程序词和专有名词的解释,对言语行为的语境要求更为严格,所指和它指都体现出商务英语研究方法的特色和规律。综上所述,商务英语研究强调其文本中所产生的具体环境,即对主题范围、人际关系和语言渠道的分析和演绎,从而构建具有应用性和特指功能的理论分析框架,指导相应的教材编写,教学法以及培训等实践活动。

2.抽象化的商务英语研究本体与客体 商务英语研究的本体和客体本身具有其实指特征,那么抽象层面的语言符号化特征是否存在呢?语言学的抽象归纳,是否也能在商务英语研究过程中以某种元理论或形而上学的形式,即以某种超感觉、超经验的“语言存在”或“语言本体”作为研究对象的最抽象的语言模型构建?海格德尔的“语言学转向”是否也在商务英语中成立?事实上,本体论(ontology)一词的引入使语言学逐步分化,应用语言学和抽象语言研究产生了分裂和融合的两次潮流。从避开语言的发展变化及语言之间的联系而孤立、静止地考察其语言本质的方法论逐渐与认识论相结合,西方语言学哲学始终保留了本体论、元哲学的含义和用法。所以,在语言学研究的发展历程中往往同时存在着“拒斥形而上学”的实证主义和“形而上的哲学研究”。

究竟什么是商务英语研究的本体?如果说语言研究的本体与客体是语言本身所体现的内容,语言和现实所指的关系就成为语言研究的逻辑基础。语言研究方法论强调本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的逻辑对应和统一,即语言陈述本身和其所反映的对象存在逻辑上的有效对应。在奎恩(1987)看来,任何一个陈述都蕴含着“本体论的承诺”。从抽象逻辑上看,商务英语研究最基本的本体强调商务英语“是”什么和“存在”什么。“是”强调商务英语的言语行为是否是一个语言的陈述,如The export volume of this year is increased to 50 million yards。“存在”指以个别的方式存在着的言语行为,如The export volume of this year is(出口量存在)。对这一陈述,可以理解为:至少存在着一个对象A,A是出口量,并且是增长的。在这里,“出口量”和“增长的”均为谓词,它们和范畴量词“今年的”一起指示出一个明确的值域,约束变量A只能在这个范围内取值,而所取之值也就是这个陈述所约定的存在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奎恩(1987,15)强调:“存在就是作为一个变项的值”。奎恩进一步指出:“在本体论方面,我们注意约束变项不是为了知道什么东西存在,而是为了知道我们的或别人的某个陈述或学说存在;这几乎完全是同语言有关的问题。而关于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则是另一个问题”。也就是说,奎恩把本体论仅仅理解为语言使用中的一种约定论。

海德格尔(1987)认为“语言是存在之居所”即“归根结底,哲学研究终得下决心追问一般语言具有何种存在方式”。行为、语言行为以及程序性语言行为3个维度本身体现出了语言研究的本体与客体的关系,在这个三维的语言空间中,语言本体往往是其表达客体的一种主观化体现。语言是现实世界的一种体现和映射,那么语言的语言性和世界的世界性和历史的历史性是本源性的(张贤根,2006)。那么,商务英语研究的本体语言对应的客体内容又是什么呢?在进行商务语言研究时,应当首先认识到其语言特征问题的存在。例如,在研究语言规律时,首先应当注意到该语言为什么会像它所发生的那样进行交际,即该语言为什么在某种语域下会具有交际功能,而在另一种语域下则会产生交际失灵――某一言语行为在商务语境下没有语用功能。

有了关于研究本体的假说以后,我们就可以对研究客体进行实验并对结果做出推测,从而观察实验结果对应的假说是否成立。如果实验获得了预期的结果,那么,研究本体的假说便得到了强有力的事实依据,并有可能成为一种理论,甚至成为一条“语言定律”。当然,任何语言理论或定律都不是最后定论,这一过程会不断地重复下去。新的研究客体和数据,新的观察和新的实验结果将不断出现,从而取代旧的自然定律。

但是在真实的语言实践中,语言研究者并不需要程式化地将以上过程逐步实现。事实上,语言研究往往对直觉或感性的认知有很强的依赖性。尤其对于强调语言目的的商务英语而言,语言行为的发展变化是无法用简单的数学规律进行封闭条件下的模拟和迭代,直觉、洞察力甚至思维方式这一类感性因素常常更起作用。纵观商务英语研究的本体、客体发展,以语用需求为主导的实践运用往往成为商务英语研究的主导动力。该驱动因素体现了不同时代的需求特征、不同言语行为的研究特征,如大量的以非英语国家语言习得者为研究对象的商务英语实证分析,中国商务英语学习者的口、笔语语料分析等研究。

3.商务英语研究方法论的范式 考察商务英语研究方法论的范式必须基于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并在其基础上体现出自身特有的逻辑关系。商务英语研究范式的语言学理论规范和实证研究的量化分析都与科学的系统论逐渐吻合:形式上的理论假设在模型化的处理中逐步加强,各种语言分析工具提高了检验信度。在既定的语言研究样本下,商务英语研究往往能够应用较为直接的方法对描述性的母体和样本进行量化分析。我们可以对具有商务英语文本特征的语篇和一般语境下的语篇进行语料对照组分析,语法逻辑顺序可以在计算机语言学的程序检验法中得到验证或规律性的总结。又如对于商务英语词频广度的研究只有在与一般

英语的对比研究中才能得以验证。商务英语研究范式必须强调其一般化的假设前提,证明其程序词以外的专有名词的词频特征和规律性的搭配原则。

商务英语研究的规范是指在一般性原则下的商务英语语体,并非强调特殊语境和语用功能的使用。我们应该以具有普遍特征的商务英语语体作为构建社会上共同使用的商务英语语言,使其具有规范语言的参照标准和研究前提。商务英语的词汇、高频词、语句结构等都是在通用英语的词汇和语法规律的基础上添加一些具有行业特征的程序代码,是从属于一般英语的语言结构体系,并非独立于一般语言语音、词汇、语法系统的新语言。

(1)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商务英语研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宏观的分类可以归结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商务英语定性研究主要包括对文献资料的整理和初步分析,资料的分类和深入分析,构建理论3个步骤。在理论体系构建方面,定性研究抽离出语言学、教学法、商务英语知识结构、语言习得、认知规律等理论中的相关知识,结合商务英语实践需求建立主题提纲和理论分析框架。定量研究主要通过对资料的统计量化处理,对商科语言文本特征、商务英语学科内容等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和证明、或对样本特征进行统计和推断。

商务英语的定性研究强调对商务英语本体的逻辑思辨和内部规律分析,其主要功能是对研究本体的经验性总结,规范性的解释“应该是什么”。商务英语的定量研究强调在理论思辨的基础上,对语言变量的内外部关系进行“量”的分析和考察,得出有量化意义和推断功能的结论;其主要功能是对所提出理论的实验检验和重复、再现,实证性的演绎“实际上是什么”。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商务英语的特性进行系统的分析,使结果更具说服力和科学性。在具体操作内容上,定性研究将主要采用个案调查、参与式观察和访谈,以及对样本的开放式访问;定量研究将对应于抽样问卷调查与分析,以及采用计算机模型统计分析等。

(2)商务英语研究的变量。变量是研究者操纵、控制或观察的条件或特征。不管是形式上的变量归类还是抽象的变量演绎都要求对研究对象和对象之间的内部逻辑关系进行观察,变量应具有代表性、所指性、抽象逻辑意义和演绎功能等约束,否则就无法满足变量约束的基本前提。

变量自身的逻辑功能和所指意义存在着逻辑上的预设约束。在静态系统中可进行分析、演绎的变量往往在动态系统中失去解释力。预设约束除了决定变量的性质、内容和数量外,它也是理论分析的基本变量,如观察者角色、定位和时间的变化会导致观察对象的变化。在商务英语变量的分析中,语言变量之间的关系往往也是相互转换和相互依存的。决定变量关系的总纲来自于对观察对象的预设――假设条件和逻辑。如在商务英语研究中必须预设的语言学习投入时间、语言学习者的语言秉赋、语言学习者的理等前提,认知规律、习得能力、词汇增长等函数关系才会变得简明和易于理解。简单来说,如果假设学生的语言学习时间为用来预测的变量,那么根据学生语言学习时间所产生的学习效果(如果用考试成绩进行量化,且假定学生学习本身单位时间的同质、连续、逻辑递增等理性约束成立)则为被预测变量。学生学习时间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存在量化分析的可能,而学生的自身语言能力、语言知识秉赋和前期投入则为理性约束下必须予以界定和区分的推断因素――中介变量。同理,大量的实证研究在分析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之间的关系时,都会产生根据内容和研究需要对研究变量本身进行理性约束的过程,唯一的变量约束是无法在实证研究中一般化的。只有遵循具体科学研究的范式和研究对象、方法,变量的界定才有科学性可言。

综上所述,作为商务英语研究的主、客体的抽象演绎,笔者认为商务英语变量的研究应具有以下功能:非干扰功能,对商务英语言语行为的语言因素进行逻辑上的严密区分和预设,避免混沌状态下的非因果关系和认知障碍;代表功能,将商务英语语体的特征和情景语言现象一般化;所指功能,将商务英语所涉及的语篇和关键词进行有针对性的指示;存量与流量功能,将商务英语语言的内容进行存量上的对应参照,对语言发展变化和语言习得变化率进行流量上的对应参照;序数与基数功能,将商务英语的研究内容进行有序关系和向量关系的证明,从而研究其使用偏好关系;逻辑相关,对研究变量间的关系进行约束和相关性证明,观察其多元、非线性的语言语体特征;逻辑性抽象符号化功能,对大量的商务英语文本及信息进行抽象的转化,归纳为可进行逻辑分析的语言代码;基于变量本身的可演绎功能,对具有抽象描述和表征功能的商务英语语体语料进行语言学分析。对以上变量的初步构建有助于我们深入观察商务英语分析中的变量种类和特征;研究变量的选择、相关语言要素的界定、语言特征间的绝对共性和蕴涵性共性、跨语言的优势现象和标记性等问题。

三、结束语

商务英语作为基于语言学的应用性研究,其研究过程往往由于采用不同的方法而呈现出不同的研究哲学、角度、特征和工具,从而不存在完全独立于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论。由于受到语言环境、语言使用者、语言使用的目的和动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统一的系统分析一般只能停留在较为宏观的研究参数上,精确的参数变量设定本身就无法适用于语域、语境变化的言语行为研究。很多学者都试图对语言学进行严密的方法论构建,但都无法满足对变化因素的控制和模拟。如Brown(1988),Cohen(1989)等研究者指出“科学研究方法论”纵然能够满足实证的研究需要,但在语言学领域往往无法归纳和演绎出不同时间、不同需要、不同使用者的变量特征和变化。由于研究变量的非严密性、非匀质性等不可控因素过多,具有解释力的商务英语定性、定量分析将成为今后研究的主要课题。

论文结束语范文9

中山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2、申请人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约30分钟,博士论文约40-6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已获得相应学位)提问,申请人答辩(30-60分钟)。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5、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

⑴导师介绍申请人情况,介绍完毕后离开会场。介绍内容可包括申请人的简历、思想品德表现、理论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

⑵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⑶委员讨论,形成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填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对论文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对于未获得通过的论文,是否允许修改后重新答辩作再次无记名投票。

6、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表决票和成绩不公布)。

7、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特别提示:

1、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记录纸不够用时,第二页复印或网上下载都有效。

2、请到会的答辩委员在论文扉页上签名。

3、请主席在有关表格上签名。

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答辩申请书》、《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表》、表决票、论文等有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答辩会表决票由各单位主管研究生部门保存(三年后自行处理),其它材料统一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没有通过授学位的人员的上述材料由有学院、医院保存(三年后自行处理)。

外语学院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1.申请人把事先准备好的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的学位论文扉页1份交给答辩秘书,答辩过后立即向秘书取回扉页。

2.申请人答辩后至少复印6份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的扉页,扉页复印件用于装订最后上交版本的6本论文,扉页原件上交学院211室存入个人档案袋。

3.申请人个人陈述时间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约10-15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约20-4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需提供PPT演示。

4.采用即问即答方式,通常答辩委员会成员所提的问题与申请人的研究有关,尤其与申请人学位论文的缺点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用外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如用外文撰写,则用外文答辩,如用中文撰写,则用中文答辩。

5.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1周内来学院把《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的信息输入学位系统。

6.答辩秘书通常在申请人入场答辩时就把申请人交给他的论文扉页交给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申请人答辩结束离场时当场把签了名的扉页还给申请人。

7.答辩秘书要在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或离场前请他们在《学位论文答辩表》的有关栏目上签名,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在“论文答辩决议”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