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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人文关怀及现实诉求

时间:2022-07-11 05:12:54

摘要:创新创业教育持久的生命力源自其能够解决新时代下的教育思维问题。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需要超越历史的羁绊,从人文主义关怀的视角出发,走一条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为主阵地,辐射全部教育体系,并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为突破点,转变观念与结构范式的改革路径。

关键词: 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人文关怀及现实诉求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历史羁绊

“为了每个学生的自由发展服务”,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美国确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强调社会力量的全程参与,在各个学龄段都开设各有侧重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英国在创业教育初期秉承一种功利性的价值理念,后来逐步转向非功利性,其主要目的不再是促进就业,而是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品质和创业能力。德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仍保留着“洪堡理念”的传统,强调非功利性,并且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日本形成了以培养创业精神为主要目标、强调分类指导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新加坡的创新创业教育则强调“拿来主义”。可见,各国创新创业教育或多或少地均显现出历史、民族的遗传痕迹[1]。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在高校的发展现状具有“重学轻术”、政府驱动两个显著的历史特点。首先,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知识创造”。加之,人们对创新创业教育先天的偏见,导致现实中或者对其不屑一顾甚至排斥,或者将其简单等同于创业动员、培训,浅层次地开设几门创业课程,形式化地模仿几个创客空间、创业基地等。其次,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携带着天然的“政府保护主义”基因,走的是一条政府驱动的快速发展道路。此外,一些高校的保守性与滞后性,也导致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需要经历持久的调整过程,以挣脱“技术偏见”,摆脱对政府的路径依赖。这种调整的背后,不是否认技术的重要性,而是超越“技术偏见”或狭隘功利主义的误区,理性认识技术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基础性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更深刻地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生发于人类生存方式的观点,即创新创业教育是当今人类对自己存在方式深度思考后在教育领域的展现,是一种倡导在教育过程中唤醒、激发人的生命热情的思维方式或教育思想。这种思维方式认为,当设计一套符合人性发展逻辑的课程体系时,技术或经济效益仅仅是教育的自然衍生品,真正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完全的人”。因此,在这种教育思维下,高校的育人功能被高度重视,教育主体(包括高校)的能动性被充分发挥。从思维转变的整体性上分析,这就意味着将人类生存的多个方面融合起来,采用开放和灵活的全方位终身学习方法[2]。给我们的现实启示是,中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需要走一条纵深发展与广普发展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思维转变齐并进、政府驱动向高校内需不断转化的特殊道路。

二、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文关怀

人类社会正在经历由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的彻底转变,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创新创业教育,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和价值,即关注人的主体性,呈现教育本身的生命意义。目前,我国高校已经广泛开展了创新创业教育,如果没有将人自身的发展性、开创性融合进去,则很容易掉入精致的利己主义、功利的人文主义陷阱内。或者说,用科技主义思维路线理解创新创业教育,已经使这种新生的教育思维从源头上蒙上了“灰尘”。大学要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学生们思考现代技术条件下人类生存的困境,并不断创造超越这一困境的各种物理和心理条件[3]。如此看来,我们要理性而深刻地认识到在信息时代下,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思维。这种教育思维以人文主义为起点,却又超越了狭隘的人文主义。事实上,中国儒家思想中的人文主义范畴已经超越了单纯的人类中心主义,例如,《中庸》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用来指导今天的创新创业教育依然具有时代意义。因此,这种思维的转变需要更高层次的升级,成为一种包容的、开放的人文主义,成为一种倡导和谐团队、整合优势资源的人文主义。纵观美、英、德、法等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发现其已经超越了高校层面,纵向构建了辐射全部教育体系的创新创业教育,横向创设了与城市或社区关联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4]。虽然,这种人文关怀提供了一个貌似“形而上”的目标,或者相对遥远的“全球共同利益”的概念,但却具有鞭策作用,它促使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不断精进、更加完善。当前,我国很多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行动依然停留在“模仿”层面,然而,一味模仿却不与高校自身处境相结合,不与时展需求相结合,很容易流于形式。因此,对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文关怀需要站在“全球共同利益”的高度,反思教育对人类生存的实际意义。从现实的策略层面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需要突破校内资源与固有体制的刻板束缚,将其纳入“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视野中,设计出与人的时代生存方式密切相关的教育课程。

三、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诉求

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需要以高校为主阵地,逐步辐射全部教育体系,更需要以高校为改革突破口,促进观念和结构范式上的彻底转变。

(一)转变思维: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实用”的素质教育

如果说,对于创新创业教育,基于“全球共同利益”的人文关怀是一种理想,固有的历史羁绊是一种现实的话,那么在这种理想与现实之间,一定有第三条路径可供选择。这条路径既保持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充分张力,又创造了教育的生命活力。“它使青年和老年人融为一体,对学术进行充满想象力的探索,从而在知识和追求生命的热情之间架起桥梁。”[5]对于创新创业教育而言,就是走一条“实用”的素质教育之路。大部分已有研究赞同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素质教育,将精神或思维层面的培养作为除创业行为、创业技术之外的重要内容。也有研究专门探讨了创新创业教育所指向的核心素养,即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6]。因此,如果将创新创业教育视为一种着眼于学生长远发展的素质教育,则应回归到教育制度的总体设计中。这里要强调的重点是“实用”,其内涵包括并超越了“术”的层面。因此,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超越“实用”,包含“实用”,或者以“实用”为基本标准的素质教育。用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理论分析,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塑造历史性的人类“此在”状态,即培养能够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无论是教育体系设计、课程设计,还是质量保障体系设计,均要考虑“人”在其中的存在方式与意义,要将时代赋予人类自我实现的要求融入到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设计中。进一步,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应该充分发挥高校自身的主人翁意识,将时代赋予高校发展的新课题融入教育体系的构建中去。政府也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进一步释放高校的自主权,帮助高校认识并主动承担教育改革的使命。

(二)向纵深发展: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生成与融合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示,要求自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必须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课程的开设是促使教育思想落地的有效途径,因此,在课程层面做出根本性调整或改革,是创新创业教育最紧要的现实诉求。目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一是浅层次理解课程的概念,导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大多以校内讲座、选修课等第二课堂模式进行,尚未正式纳入学校的必修课程;二是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剥离开来,或者仅是将两者简单相加;三是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局限于部分学科或有师资条件的学科,甚至仅局限于就业指导部门。从有效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落地的角度分析,政府层面可以出台相应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要求,高校则应该组织专门的研究团队,基于自身实际,设计一系列富有实效的课程。这样的课程体系可以分为两个序列:一个序列重点指向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单独学习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甚至形成创业教育学院或系;另一个序列是将创新创业教育思想纳入到正式的课程体系中,或者用创新创业教育思想去设计现有的专业教育课程,重点是将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纳入课程目标中。理论层面上进行两个序列的课程研发,再在实践层面上改革课堂教学,推行“导师团”协同教学、研究式(情境式)教学、个性化教学等模式,从根本上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在高校的生成与融合。

(三)向广普发展:构造协同育人的开放系统

以课程为内生力,创设校内、校外协同育人的开放系统,是保障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在高校内部,可以创设跨学科协同研究机构,创新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甚至成立多学科交叉的创业学院。系统内部以整合或重组师资、学科资源为手段,组建协同创新的师资团队,充分重视学科间的碰撞与融合,形成扁平化管理模式,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在高校外部,则强调借力政府、社会、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平台和资源,以高校为中心主动吸引和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帮助学生全面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对象包括行业企业、风投机构、创业园区、科研院所等,协同形式可以有联盟模式、项目模式等,协同内容既可以包括科技创业也可以包括社会创业项目。例如,著名的美国创业教育联盟就是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典范,其成员既包括高校、政府、企业等传统力量,也包括基金会、学生社团等新兴力量。再例如,日本构建了“官产学”协同配合的社会支持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整合型、多层次、差异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因此,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种关乎历史与现实的素质教育,应该基于深度人文主义关怀的视角,在中国走一条以高校教育辐射全部教育系统、以高校主阵地引领社会各界参与、向纵深和广普两个方向同时发展的改革之路,设计出适合高校本土的课程体系,并构造出适宜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校内外协同育人系统。

[参考文献]

[1]牛金成,陆静.发达国家的创业教育及其启示———基于美、英、德、澳大利亚四国的比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1):46-49.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7:2.

[3]黄英杰.中国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哲学之思[J].高校教育管理,2016(1):74-79.

[4]王明杰.主要发达国家城市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比较研究———以德国、美国、英国、法国为例[J].行政论坛,2016(2):99-104.

[5]怀特海.教育的目的(第2版)[M].徐汝舟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112.

[6]成希,张放平.基于核心素养理念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J].大学教育科学,2017(3):37-42.

作者:任丽婵 单位:忻州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