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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2-03-23 23:41:42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1

一、安全生产情况

1、报告期内本部门未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2、本人积极参加安委会活动,及时传达安委会有关精神,根据工程各阶段、各时期的不同特点,及时提醒科内人员到施工现场要做到“三不伤害”,要注意防滑、防坠落、防落物伤人、防触电等。

3、深刻吸取南京电视台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的教训,针对21ugs施工,要求质检人员在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检验的同时,要注意检查脚手架的支设情况,严防脚手或模板支撑体系失隐。

二、工作绩效情况

1、“华电施工新法”实施情况----“零缺陷”目标

根据“华电施工新法”,在wp-qc001《土建工程质量控制大纲》中明确了“过程控制一次成功,实现‘零缺陷’”的质量目标。为保证实现这一目标,在本部门编制的程序中,分别融入了有关要求,例如,在工程质量计划中,已经基本明确规定了每道工序的质量标准,什么时候检验,谁检验等要求。为了体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指导把关”的要求,从9月底起,在科内实施了“质检人员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依据,明确了“检验纪律”、“监督纪律”和“工艺纪律”,规定质检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带好“质检三宝”(施工依据、工具包、记录本),大大强化了质检部门的把关职能,有力促进了对外交验工程项目一次合格率的提高。

2、工程质量情况

①截止到12月12,田湾核电站2#常规岛土建工程共打开工程质量计划133个,关闭15个,完成分项工程15项,优良率100%,检验评定工序80个,合格率100%,优良率96.3%,验收隐蔽工程81项次,一次合格率98.8%;

②未出现不符合项;发生的几起质量问题都暴露在内部,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说明质量控制检查监督机制已经发挥作用

③施工质量较稳定,外部检查验收一次合格率较高;

④从历次征求业主、监理和俄设计代表等现场管理人员的意见来看,各方面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的评价都不错,初步树立起了电建三质量要求较严格的形象。

3、服务意识

质检工作实质上是一项技术保障和技术服务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防止重大技术失误,②保证对外接口通畅,③按标准检查、签证。为了当好技术后援和配角,我们经常超前准备和预测,系统管理,严格把关,服务于现场,服务于工程,确保核电建设万无一失,不仅随时随地配合现场,还积极主动协调处理系统性的障碍和问题,与业主、监理和俄设计代表及江苏电建一公司建立起了十分融洽的协作关系,保证了对外接口的通畅。

4、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施工前准备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

①认真学习业主程序、kks编码规则,积极参与或接受培训,本部门共举办了10次质保培训,本部门人员累计接受培训96课时,有2人被评为“优秀学员”;

②4月份编制完成了3个大纲程序,7月份完成了本部门的《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大纲》等17个a版cfc状态的工作程序;

③6月份完成了20件检验器具的申购和计量;初步建立了qc检查/监督人员个人档案;

④7月份认真学习俄罗斯标准及申购到位的中国标准、规程、规范,完成了相关质量验评表格的准备,对首批qc检查/监督人员进行了考评、授权,配合分公司接受了首次外部质保监查;

⑤一开始就做好文件资料的分类管理,保证各类文件资料在科内登记清楚、传递保管有序、方便查阅;

2)过渡试运作阶段不断总结、改进

①为了把科内工作系统地、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6月、7月、8月几次对科内人员的职责和分工进行了调整细化,基本保证了工作忙而不乱;

②从6月起每月科内主要工作基本做到了“月初有计划、月底有书面汇报”,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

③根据实际提出建议,在业主、监理的支持下,改进了《土建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使之滚动编制,沟通了工程质量计划和质量验评的关系,大幅度减少了工程质量计划的编制数量;

④为了使质量验评与工程质量计划协调可操作,通过业主、监理重新定义和界定了土建“分项工程”,调整了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为使质量记录有更好的可追溯性,补充完善了俄设计方编制、业主的文件编码规则;

3)配合工程进展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地“开好头,起好步” 抓好对外交验一次合格率,努力实现“零缺陷”目标

①8月8日,编制完成的《2#常规岛土建单位工程划分表》通过监理审查,实施;

②8月13日,根据业主的新程序,及时编制的wp-qc004《质量计划管理》程序通过监理审查;

③8月18日,本部门首次接受了内部质保监查,得到了 “满意”的评价,对质保部门提出的一个观察意见第二天就进行了整改关闭;

④8月23日按新版程序完成了“基坑清理”、“替代砼”首批工程质量计划的编审和内外部选点;

⑤9月25日完成了《2#常规岛电气单位工程划分表》和《验评项目划分表》并通过监理审查;

⑥9月份,在科内实施了“质检人员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依据,明确了“检验纪律”、“监督纪律”和“工艺纪律”,规定质检人员 进入施工现场要带好“质检三宝”(施工依据、工具包、记录本),大大强化了质检部门的把关职能,有力促进了对外交验工程项目一次合格率的提高。

⑦为了促进工程质量计划的管理及时归并有关质量记录,编制了适合本工程的《文件包管理》程序,为了促进质量责任到位,酝酿起草了《质量奖励办法》;

⑧在网上建立起了内容较丰富的共享栏目,通过月、周、日检查验收项目的统计工作和透明登记,有效地促进了科内工作的到位。

5、对照工程公司《关于失职错误责任追究的规定》,经检查本部门及本人无符合该规定所列举的十三条错误或错误倾向。

三、勤政廉政情况

本年度内本人及本部门所有人员,未发现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在工作交往中,从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馈赠和宴请;平常注意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本人从无涉足娱乐休闲场所,本部门人员未发现有违违纪现象;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质量问题和科内各项事务,就事论事从不欺瞒、叼难任何人,与科内大部分人员同室办公,科内事务完全透明,涉及大家的事大家一起讨论,涉及个别人的事首先征求意见,难断的事才断,若仍有较大的分歧或不同意见则请示领导决断。

四、学习情况

1、坚持学习《邓小平经济理论研究》,领会党的十五大精神,接受“三讲教育”,理解“三个代表”;

2、关注三公司的发展动态、改革举措、舆论导向,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工程公司的方针政策,如孙经理的“新千年思路”、华电施工新法、“处理好几个关系”、“五个调整”等;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章承认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四章请假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八章年资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十一章管理权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十四章工资

第十五章学徒期计划学徒和培训计划

附件a

附件b

附件c

附件d

第十六章协议的终止

说明文件a

说明文件b奖金

说明文件c

说明文件d按小时计算的计件工资标准方案指数

说明文件e同意从工资中扣除工会会费授权书

说明文件f依阿华州达文波特某机械制造公司与美国汽车、航空和宇航空间

器械以及农具工会修改退休保险金计划的协议

说明文件g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

说明文件h牙齿保险计划

说明文件i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优先服务计划

说明

本协议由某机械制造公司在依阿华州达文波特市的工厂(以下称公司),同代表本协议第一章承认并提及的谈判单位工人的美国汽车、航空和宇航空间器械以及农具工人国际联合会及其所属的第1896号地方工会(以下称工会),达成并于1992年5月1日生效。

本协议中出现的“他”或“她”或有关的人称代词,只是出于文字表达的需要,这样使用,并不意味着有性别上的区别。

第一章承认

公司承认工会是公司全体全日制和正规非全日制生产和维修工人在集体谈判中的唯一代表。这些工人包括:检查员、班组长、储运员和车间事务员,但不包括:实验工程部雇员、制图员、办公室职员、推销员、专职人员、保卫人员和工段长。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一条付薪日

头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这两天刚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则应提前一天支付工资。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协议所覆盖的工人在前一个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报酬。所有的工资支票都应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发放。如果公司缩减工作日,工人则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领取工资支票,日期应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条体检

公司指定的医生在对已经雇佣的工人进行体格、精神/心理检查或医学化验后,如果该雇员及其医生提出书面请求,应将此检查或眼睛检查的报告提交给该雇员的私人医生。

第三条公司薪给雇员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本协议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况例外:

a.教育和/或培训工人和受训的管理人员;

b.从事遇到困难时期的必要工作;

c.从事新产品开始生产时的必要工作,当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这类工作的工人,应在安排的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d.从事必要的试验工作;

e.受训的管理人员不得取代谈判单位工人,但谈判单位的工人可以用来指导受训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维修工作的转包

a.只要有设备和合格的人员,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给谈判单位的工人所从事的维修工种的维修工作转包出去,但下列临时情况除外:

i.有必要替换旷工的工人时;

ii.有必要替换已获准请假的工人时;

iii.有必要替换休假的工人时;

iv.有必要替换因受伤或确实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时。

b.双方理解并同意本条规定的公司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在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维修工人处于裁员而缺乏维修工人从事所需要的工作时,并同意本协议包括的维修工人的补充人员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将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内正常从事的一部分维修工作转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除非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条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

不得雇佣非全日制工人和临时工来达到强行裁减正规全日制工人的目的。临时工只能短时雇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只有度暑假的学生可达3个月。如果临时工的雇佣期超过3个月(包括学生),就应视为享有年资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公司不得对享有年资的工人行使指责、停职或解雇的处分权。

第二条通知

在因处理某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资的工人离厂之前,公司经营者应将该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厂里,或他不在厂里时的任何其他工会代表,召集到指定的办公室或地点,目的在于通知他们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并听取该工人对自己处境的陈述。当然,这种会议不构成听证会,这时候工人代表的到场只是为了接受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的通知,并听取该工人的陈述。涉及欠债不还、迟到和旷工的案例,必须在听证会后方可要求工人离厂;但双方同意,在安排处分听证会之前,应通知部门工会代表或其代表出席听证会。

第三条处分听证会

在工人被送出厂后的48小时内,雇员关系部经理或其代表应在指定的办公室举行处分听证会。该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权在听证会上代表该工人,而且双方应允许传证人到场,以便证实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处分听证会。

第四条听证记录

公司应在听证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听证会的书面记录文本,包括公司的处分说明,如果有的话。对处分结果提出陈述,如有的话,其时限应从工会收到该记录时算起。

第五条对处分提出不满意见

如果工人对本章所称的公司处分提出不满意见,那么,应按意见陈述程序的第一步骤进行;如果是对解雇提出不满意见,可按第三步骤进行。如果最后证明对工人的处分理由不够充分和正当,那么,应该恢复该工人在遭受处罚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有的话,也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书面批评

在书面批评入档后1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反处分的行为,则应将书面批评从工人的就业档案中撤出去。

第七条试用工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适用于试用工。

第四章请假

第一条因私

a.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事先安排,公司允许工人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现行作法仍将继续实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工人的年资应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并让其恢复请假前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关年资的条款规定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满时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的话。

b.超过3个规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经雇员关系部经理同意的适当的假期,都应向工会提供请假条副本。

第二条因工会事务

根据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主任的书面通知,应准许下列工人脱产请假:当选为农具工会和工时委员会代表的工人;当选为地方工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工人;参与公司合同谈判的工会代表,以及从事申诉程序仲裁准备工作的地方工会代表。双方同意依据本条被准许脱产请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过5人。

第三条因兵役

a.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违背义务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规定的公司对应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规定的服务的工人应尽的义务。

b.参加和平队的工人应享受同加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工人同样的优惠条件并应在同等条件下再次受雇。本条款仅包括一次应征入伍。

第四条因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a.如果工人被要求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包括为大陪审团服务),或在提供此服务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审团委员会的审查质询,或被传唤作证和揭发证词,或在记录法庭诉讼过程中提供证言,那么,他为提供此服务损失的必要时间的正常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工时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但不包括换班或超时奖金和所有其它奖金及奖励性报酬)与提供引服务所获得的赔偿的差额应得到赔偿,但在工人根据正常工作安排不为工厂工作的任何一天(节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务时不得支付此赔偿。

b.要获得享受赔偿资格的工人必须:

i.立即将收到的召唤提供此服务的回执通知其工长;

ii.向工长提供适当的从事这种服务的证据。

c.如果头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结束这种服务,则须报到继续完成当天其余时间的工作。如果该工人没有报到继续工作,则赔偿只限于截止结束服务之前损失的实际时间。如果该工人中午12点后结束服务,则当天无须再回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选择不上提供服务前或紧接服务后的那个班次。该工人在不上班前须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选择。

e.公司依据本条款支付报酬的时间不得计算为每日的超过工时。

第五条因丧事

a.工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孙子女、祖父母、继子女、继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儿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参加葬礼按要求可在死亡发生后的3个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内享受3个正常工作日的丧假(如工人当时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样天数的丧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选择亲属死亡当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计为休假的第一天。

b.在为此事提出书面申请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应得到报酬。计时工的报酬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工作率计算,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包括换班、加班奖金和其它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如此计算的工时不得计作超时工时。

第六条因批准的假期

工人将批准的假期用于与请假申请中所述内容不同的目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工人休假期满后如不报到工作,则应视为自动辞职,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条年资的保留和累计

如果工人在批准的假期期满后回到原岗位,则其休假期间的年资应予保留并累计计算。

第八条奖励工时的获得

a.享有年资的工人如每个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时,不包括日超时工时,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获得奖励工时。

i.即使工人在一个工作周内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时从事下列活动而缺勤,也有资格获得奖励工时。这些活动包括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奔丧、工会事务、节假日、休奖励工时假和经公司安排的不得超过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工人享受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津贴的时间。

ii.每个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获得1小时奖励工时。

b.公司应对奖励工时安排倒休,并应尽力满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应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奖励工时可以累计到4个或8个小时休一次。

c.如果依据本条休假的工人人数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和维修的要求,则可对休假的人数进行限制。如果工会对影响生产和维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问,则可立即同雇员关系部经理一起审查此决议。

d.计时工的奖励工时津贴按其正常小时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均不包括任何奖金。累计并转入下一年度的奖励工时的津贴,如紧接财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开台之后的工时,将按工时获得年度年底的工资率确定。奖励工时休假或津贴支付将先考虑最早转入的奖励工时。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资,奖励工时在下列情况下将予支付津贴而不予安排休假:

i.解雇

ii.辞职

iii.退休

iv.裁员

v.死亡

vi.请假6个月以上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一条安全规章和规定

公司和本协议包括的工人、工会及其代表应遵守全部合理的关于卫生、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的工厂规章。

第二条保护服和保护设备

公司应为其认为必要的岗位提供专门的保护服(如手套)和安全设备。如安全靴在从事安排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将在每个合同年内,按购买单核实的价格向工人提供25美元的补偿。公司将向有年资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镜,安排指定的检测员进行检测,并每年向工人支付10美元的修理或更换眼镜费。

第三条破损工具

公司将用斯纳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认可的公司制造的同类产品来替换公司要求的工人个人使用的陈旧或已被损坏的工具。公司将向维修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维修工具的场所,但条件是,如果工具遗失,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安全委员会

a.公司同意工会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须从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

b.公司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会议,讨论工厂的安全和卫生事宜并提出建议。公司将向参加会议的委员提供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小时工资率支付,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支付。

c.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建议记录,由委员会的管理人员保留。应向每一位委员提供一份记录,并向雇员关系部经理提交记录以便归档供工人参考。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一条一般代表性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代表工会的应是下文所称的部门工会代表、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工厂工会委员会以及工会研究工时问题的代表。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确认的每位工人代表应为试用期期满的工人。

第二条工会部门工人代表

a.权限

在采取申诉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时,应由工会部门工人代表代表工会,其权限限于根据被其确认为部门工会代表服务地域内的申诉程序处理有关的不满意见。

b.人数

每50个工人或每拥有50名工人的部门应设一个部门工人代表,这类代表至少应有6人。

c.义务和责任

i.部门工人代表在作为工会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诉程序第一步骤处理不满意见时,应被允许脱产履行其责任。但部门工人代表只有在应申诉工人或雇员关系部经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经其工长批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ii.离开岗位的工人代表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iii.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离开岗位3个小时,由公司支付报酬。此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三条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

在按申诉程序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和出席会议时,工会应由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代表来代表。

a.权限

工厂工人委员会单个成员的权限限于在他被认可作为工会委员会的成员提供服务的区域内按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

b.人数

工厂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为主席,3人从工厂不同的地域范围内选举产生,其中有1位成员必须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义务和责任

i.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处理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的不满意见时,或按第四条所规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行使其责任时,应准许其脱产履行其职责。

ii.准备离开岗位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如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iii.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果需要,每周应允许他有12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其他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如需要,每周应允许其有4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或本章许可的委员会会议成员的责任。允许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四条工厂工会委员会

a.权限

工厂工会委员会应作为一个整体在第三步申诉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会,并应在本章第五条指定的特殊或日常会议中代表工会。

b.义务与责任

为了实现工厂工会委员会的目标,工厂工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规定使用第三条所规定的允许使用的特权。

第五条联席会议

公司和工会都认识到通过充分讨论来消除误解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为了在本协议管辖内保持和谐的关系。双方同意,将根据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公司和工厂工会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并为此达成如下共识:

a.任何一方至少应在希望举行会议的前5天将包括希望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内的暂定议程递交对方。在会前或会上经双方同意可把附加议题列入会议议程。

b.这些会议并不是要企图回避和/或代替申诉程序。

第六条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应有如下述条款中规定的经资格认定的替代人,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可在同一地区以同样的权限工作。

第七条资格认定

a.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单书面通知雇员关系部经理。名单中应标明经认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门及其地点。公司不得承认任何未经认定资格的代表或者虽已被认定资格但还尚未完成试用期的代表。

b.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书面通知工会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处理申诉的监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单,详细写明每位监察人有权处理申诉的部门和地区,还应写明监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监察人缺席的情况下代替监察人行使权力,也可取代监察人。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监察人名单发生变化时立即将有关变化情况通报工厂委员会主席。

第八条工会工时研究代表

a.工会应派一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接收公司进行的为时不超过4周的培训。该雇员培训结束后应回到他原先在工厂的日常工作岗位上去。

b.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时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研究时才能履行其义务。当因永久性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不满意见时,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诉程序中双方对所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的变化或新的附加内容未能达到满意的解决而产生不满意见时,公司或工会可以要求对此进行联合研究。在涉及到据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这些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内容应纳合研究的范围。应尽最大努力在第三步会议召开之日前完成联合研究任务。

c.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参与制定新的奖励工资标准,只是在现存的奖励工资标准成为争议的对象时,或应公司或工会按本条b款规定进行联合研究的要求时,方可采取行动。

d.公司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对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因参与联合研究和分析资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时间付给报酬。每人每周最多可获得3小时的报酬。如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时间超过3小时,超过的时间应由工会付给报酬,但公司将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联合进行工时研究和资料分析时所花费时间的报酬。他们所花费的这种时间将根据每个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直接计时收入付给报酬。这种方式包括计时工,或者是职业劳动等级计时工和计件工,但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工资或其他形式的任何奖金或奖励性工资。

e.如果公司要把工会工时代表调离谈判单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的替代人应由公司出资培训,其间应按该雇员的直接工时收入支付其工资。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动而引起的对工会工时代表替代人的培训费用则应由工会完全承担。

g.在挑选替代人时,工会应提交5位工人的名单,这5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公司将从这5人中挑出2个它认为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的候选人,然后工会再从这2人中选出1人接受培训。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一条申诉

申诉的定义是,某雇员或工会同公司就解释、应用或所谓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所引起的争议。

第二条申诉程序

应努力通过申诉人同其班组长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间进行非正式的磋商来解决申诉问题。如声称受到侵害的雇员提出要求,那么适当的部门工会代表须参加这种非正式磋商。双方同意,所有的申诉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提出。

第一步骤--在受害雇员与车间工会代表和雇员的班组长之间进行。

a.如果申诉未能通过上述非正式方式达到解决,那么,申诉可写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签名后递交班组长。所有这类申诉书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出现后5天内呈交班组长,并须说明申诉中列出的事件违反了哪章哪条以及所寻求的具体解决办法。

b.班组长应会同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讨论申诉问题,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应在上述a款规定的接到申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c.任何申诉如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以后仍未能解决,并在班组长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5个工作日之内仍没有将申诉材料递交第二步申诉程序,该申诉只能在班组长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而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二步骤--在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诉发生地区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之日进行。

a.公司代表应会同适当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讨论按上述规定向第二步申诉程序递交的申诉。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应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规定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b.任何申诉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递交给第三步程序,那么该申诉只能在公司代表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并将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c.如任何以书面形式递交给雇员关系部经理的申诉涉及到纪律处分和年资问题,可按申诉程序的实施规定在引起申诉的事件或条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案卷直接递交第三步申诉程序处理。一般性的申诉,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申诉,以及班组长处理权限范围以外的有关主要问题的申诉,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步骤--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和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诉程序完成后,申诉仍未解决,那么应在工厂工会委员会和适当的公司代表之间,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举行会议进行讨论,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应在议定会议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要求在会上讨论的申诉目录,包括每项申诉的编号和工厂工会委员会对每个申诉作出的简短说明。

b.同关系部经理应在会议讨论申诉后的最多5个工作日内,把公司第三步程序处理的每项申诉作出的书面答复送达工厂工会委员会及其受害雇员本人。

c.任何申诉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诉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申诉档案递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本文源于文秘城:)步申诉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话),那么该申诉只得在该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并不再具备要求进一步审理的资格。

d.双方同意并理解,工会可选择让其国际代表参与第三步程序。如果工会决定采用这种办法,那么第四步申诉程序就将自动取消,尚未得到解决的申诉将只能按c款规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给第五步申诉程序(仲裁)予以处理。

第四步骤--假如第四步程序没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条款由工会取消的话,那么这步程序应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工厂最高负责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国际联合工会的国际代表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还存在尚未解决的申诉,那么,该项申诉应在双方适当人员于雇员关系部经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后举行的首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应至少在预定会议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将预备在会上处理的申诉目录,其中包括申诉的编号和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对每项申诉所作的简要说明。

b.所有呈递给第四步申诉程序的合格申诉在处理该申诉的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书面答复。

c.所有经过第四步程序处理,且没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书面答复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呈递给第五步程序处理的申诉,应在上述答复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并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五步骤--涉及到说明和执行本协议条款并通过本申诉程序进行了处理的申诉,也只有这类申诉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规定的仲裁程序予以处理。如果工会希望将申诉递交第五步程序处理,那么它就必须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有的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雇员关系部经理。仲裁处理程序应在通知发出后7天内由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共同选定的仲裁员开始进行。如果各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出仲裁员,应请求联邦协调与调解委员会派出一个由5名同组成的专家组。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都有权从专家组名单中划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划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划去1人;双方各再划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选中的仲裁员。如果仲裁员能判断双方所陈述事实的相互关联性,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员陈述所要求的观点。仲裁员的裁决应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并应制成书面形式。应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送达经过签名的裁决书副本。仲裁员无权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替换、变更、删节或增加内容,但有权引用和解释本协议条款,以便了结据此处理的申诉案件。各方负担各自的费用,仲裁员处理申诉的费用应由公司和工会对等负担。

第三条协议的约束力

工会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诉程序中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对有关的雇员都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

第四条时限

双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诉程序中所确定的时间限制,都可在双方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予以延长。

第五条国际代表的调查

国际联合工会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员关系部经理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时间去工厂调查已上诉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没有取消的话)申诉程序的申诉案件。条件是这种调查不应妨碍和干扰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条奖励工资标准引起的申诉

涉及到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的申诉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条i、j、k款的规定,从第三步骤(在进行并完成检查和联合研究程序之后)开始予以处理。

第八章年资

第一条年资的确定

工人年资确定的范围应适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暂时解雇、解雇后双被重新召回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另有具体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定义

a.年资一词是指工人根据连续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资和部门年资的有关等级。

b.本章在涉及工人时使用的“有资格”和“有资格的”一词是指据认为工人在正常监督条件下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第三条试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连续工作的头3个月被视为试用期。在此期间,公司方面不负继续雇佣他的责任,解雇试用工人也不应成为雇员提出申诉的理由。试用期满,工龄应当从雇佣期开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条建立年资名录

a.工厂年资

根据已经建立起来的现有的工厂年资名录,工厂年资名录应包括除试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门年资

i.所有工人都应根据部门年资来确定工厂年资。

ii.如同本章第六条规定的临时解雇也算作工龄的那样,一个工人如从一个根据其部门年资已经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岗位上调到一个新岗位上时,应按其调入的部门年资来临时确定其工厂年资。调动后的工人仍将保留原部门年资并予以累计计算,如原部门需要,他必须返回原部门工作。

iii.因除缺乏工作被临时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门年资已永久性的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部门调入另一新部门的雇员,应根据他调入新部门的日期算起的部门年资来确定全部的长期的工厂年资。

iv.按本章第三条的规定,新雇员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后,其姓名和年资计算日期应记入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名录,在后一个名录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个月试用期期满时算起。

v.所有具有年资的雇员都享有两种年资,即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然而,这两种年资都将受本章条款的约束。

第五条年资的中断

a.在雇员被临时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复工作时,公司将首先考虑其年资问题。

b.在雇员被临时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时,公司可根据当时的特殊环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务的雇员留下。这些雇员,不管其年资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实上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会影响其正常年资的确定,而且还可迅速恢复其因某些特殊原因被中断了的年资。

c.本章条款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在编制年册清单和进行年休假期间,或因机器或设备损坏和大修、缺乏原料、顾客取消或改变订单、水灾、火灾以及其他恶劣气候的出现等原因,必须临时解雇职工3个工作日或不到3个工作日期间。

第六条暂时解雇

当必须裁减某一岗位上的雇员人数时(上述第五条提出的情况发生时除外),其裁减的程序如下:

在某一部门内裁减劳动力时,具有年资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权利:

a.应首先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试用人员,之后再从部门年资最低者开始裁减具有年资的雇员。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留在部门的工人都必须是能够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

b.公司应按下列顺序把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下来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门:

i.首先,要满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这种需求的话,应在该雇员工作的原有部门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该部门没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厂的其他部门予以安排。

ii.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骤不能安排的话,那么该雇员只要能工作,可让其替换该部门的试用人员。如果该部门没有他能胜任的由试用人员从事的工作,那么可让他替换在其他部门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试用人员。

iii.再次,如果按上述两个步骤还不能安排,那么可让他取代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厂年资的雇员。

注:双方同意,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是采取安置还是替换措施,该工人都必须具备公司认可的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条召回岗位

a.一旦出现某些工人回岗的机会(本章第五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被工厂解雇的工人将根据其自身的工厂年资情况被召回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据第六条的规定,被裁减的雇员或本条a款所提及的雇员此后将被召回该岗位重新工作,在此岗位上他们的工厂年资根据他们原先的部门年资将被确定为部门年资,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条解雇和召回雇员名单的寄送

应向雇员关系部寄送和提供将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员名单,并应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将名单复印件提供给工会主席。如果某雇员年资被中断的话,应在名单中作出说明。

应在预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通知将被解雇的雇员。

涉及到有关解雇或召回岗位问题的申诉程序不得改变,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九条年资的终止

已获得年资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原因失去年资和工作:

a.如果他辞职的话--不管是(1)通知公司,还是(2)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话。

c.如果他在被工厂临时解雇(也就是从工资名单上被暂时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发出的召其回岗的书面通知10天以内不到岗报到的话,除非确实生病或有其他适当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资权利的工人须将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请假、工厂造成的工伤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时间同其缺勤前的年资相等者。

第十条从年资名录中调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调入薪给阶层工作岗位和/或调到本协议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来又回到本协议所履盖的工人群体或单位的工人,其部门年资和工厂年资应予累计计算并予以重新确立。

b.任何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调动,并在此后4年内又回到了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享有上述a款所规定的工人的权利。

c.当根据上述a款或b款调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请求调回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回到他调离以前的工作岗位上去。如果那一岗位已不复存在或者他的年资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岗位上去的话,那么应根据本章的规定对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条关于职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当有的部门必须增员时,公司将根据本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关职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况: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将不得公布职位空缺的消息:

i.如果存在任何通过本章第六条的实施从现有空缺的职位上解雇,而按本章第七条规定又有资格被召回岗位重新工作的工人的话,这一职位空缺的消息将不得公布。

ii.根据公司的准确判断属于临时性的,也就是不满60天的职位空缺,不应被列入职位空缺的范围,公司也不得予以公布。

c.公司应将职位空缺在适当的布告栏公布。公告内容应包括:现有职位空缺的职业分类、劳动等级,以及工人申请职位空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有权为已公布的每一个职位空缺制定出必要的资格条件。

d.除在现有职位空缺的部门供职的工人外,任何有资格或自认为有资格,并具有年资的工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填写好的“职位空缺申请书”,申请这一职位。

e.任何在现有职位空缺的同一部门工作的工人,都可请求其工段长将其派往空缺的职位工作。如果请求派往空缺职位的工人超过1人以上,工段长可参照上述c款的规定,指派部门年资最长的工人递补空缺,条件是,此人须具有完成该项工作的能力并在布告规定的有效申请期以内提出此项请求。

f.在职位空缺的消息公布满2个工作日(48小时)时,公司应从布告栏将布告撤走,并不再接受职位空缺申请。公司应从申请档案中挑选合格者,如果合格者超过1人,将按下列程序从中挑选:

i.根据申请人的工厂年资从工厂各部门挑选资深的合格工人。

ii.如果公司认为,申请者均不合格,公司可调动或雇佣工人填补空缺。但是,如果空缺仍然存在,且在2个月以后仍未能填补,将须重新张榜公布此职位空缺消息。

iii.公司将通知所有的申请者有关职位空缺公布的结果。

g.决定通过这种程序填补空缺的工人,将在选定新的工作岗位之后的第一个整付薪期结束和下个付薪期开始时,被正式调入空缺的新岗位。在此期间,他将被作为新工作岗位上临时受命接受任务的人,并将得到相应的报酬。

h.任何通过这种规定的程序填补空缺,且在从接受任务之日起2个月(60个工作日)内没有圆满完成任务者,将被退回其按照规定的程序调出的部门,如果其年资允许将其退回原部门的话。

i.任何由这种程序造成或引起的职位空缺,可由公司通过调动或雇佣工人的方式予以补充。

j.根据本条规定按照本程序调动的工人在6个月期间不得申请职位空缺。

第十二条工会官员的年资

国际联合会地方工会主席、副主席、工厂工会委员会委员、车间工会代表、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和工会安全委员会代表在任职期间和在所代表的领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复职的问题时,将把年资名录提高到实用法所能允许的程度。

第十三条残疾雇员

成为终身残疾不能再在原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军队退役、体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适合于原岗位工作的雇员,都应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调到他所能从事的其他工作岗位上去:

a.应以分配职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残疾雇员,如果有这种分配机会且该残疾人又具有从事这种工作的能力的话。

b.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也没有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由试用人员占据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的话,那么就去查阅工厂年资名录,从年资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个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工作岗位为止。

c.双方同意,对于任何具有年资的工人都不应弃之不用,因为他们在年资方面享有的权利高于残疾雇员。那些没被安置的雇员将按照本章的有关条款予以重新分配。

d.为实施本条的规定,对于妨碍该雇员从事某类工作的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由一名医生予以书面鉴定。根据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书面鉴定进行重新鉴定。

第十四条年资名录

公司将编纂载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门名称和年资起始日期的年资名录。若在年资名录中发现差错,必须随时予以纠正。年资名录将每两个月向工会提供一次。

第十五条班次挑选优先权

在部门年资的基础上进行的班次挑选应有利于年资雇员,并须按下列条件办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头3个月期间将不实行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就是说,工人在受雇的头3个月内既可不行使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可不使这一办法对自己不利。

b.根据这一规定,雇员在任何一个6个月期限内,只能行使一次班次优先挑选权。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一条资格

a.按下面的规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当年,必须工作一段时间才有资格休假或享受带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时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条规定的休假带薪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权得到报酬。

c.在年休假当年工作在500小时以上者,将有资格享受下面条款确定的按适当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

第二条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到2年者,将享受1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2%计算。

第三条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年但不到10年者,将享受2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4%计算。

第四条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者,将享受3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6%计算。

第五条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20年或连续工作20年以上者,将享受4周的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8%计算。

第六条计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满52周后,立即开始执行。

b.根据收入百分比确立的休假带薪标准是在雇员总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

总收入包括:

i.任何奖金或在这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加班费。

ii.不休年假所获得的收入。

iii.不休法定节假日所获得的收入。

iv.不休丧事假所获得的收入。

v.按本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圣诞节闭厂期间所获得的收入。

vi.根据本协议第四章第四条规定因向陪审团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补偿金。

vii.根据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因享受奖励工时所获得的收入。

viii.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工人补偿金。

ix.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x.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失业补偿金。

第七条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终止工作

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不论以何理由而终止工作的雇员将失去休假或带薪休假的资格。

第八条以付薪取代休假

对雇员不应只给予带薪休假权利给予放弃休假的权利。

第九条休假工资的发放

如果休假申请在预定的休假日期前两周得到批准,休假工资应在休假日期预定开始时发放。如果度假时间增加,比如,享有两周假期的雇员提出要求,先休一周,过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准的话,那么每周的工资应分别发放。

第十条休年假期间的法定公休节假日

在雇员休年假期间如出现第十章第三条规定的某个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应允许向后顺延一天。额外增加的这个年假日应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双方理解并同意,对额外增加的这个节假日不再付薪,因为在他休年假期间出现的这个法定公休节假日已经被全额支付了法定公休节假日工资。

第十一条年假期间闭厂

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在年假期间闭厂,并在该年4月1日前把准备闭厂的计划通知工会和雇员的话,不应对此提出反对意见。

第十二条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应安排每个雇员休假,在安排过程中,应尽量满足每个有资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对休假时间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条圣诞节期间的闭厂

a.除应要求继续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将在圣诞节前一天(或把这一天看作是圣诞节前夕假日)开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间安排圣诞节闭厂。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将得不到圣诞节假日工资。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将得到包括轮班奖金在内的8小时工资。如果是计时工,则以固定的计时工资率计算;如果是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计时工资率计算。

c.根据第十章第三条b款1、c款1到c款5规定的各种条件,不应发生重复支付节假日工资的情况。

d.对在闭厂期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应要求进行工作的雇员,将在其年资的基础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闭厂期间工作的雇员,将获得其工作应得的正常补偿金,还可得到第十三条b款规定的闭厂报酬或获得同等的双倍工时工资,但不应得到公休节假日工资和其他补偿金。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一条工作周

a.公司确定的40小时工作周,从前一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下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为止。

b.定义

i.“每日”一词是指从雇员开始工作之时起的24小时时间。

ii.“星期六”一词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

iii.“星期日”一词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而“法定公休节假日”一词是指法定公休节假日前的那个公历日的午夜到公休节假日当天午夜的这段时间。但开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们的工作日是在节假日午夜前开始的,情况例外。在此情况下,该日将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紧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条加班奖金

a.对超过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工作的所有时间,将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b.对星期六的工作时间,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c.对在星期日工作的时间,加倍支付报酬。

d.对下面第三条所指的公休节假日工作的时间,如果有的话,也加倍支付报酬,这种报酬不算下面第三条所规定的范畴。

e.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为同一天或同一小时支付两次加班费或奖金,头班工人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二班奖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三班奖金。

f.任何部门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加班,应在部门工人之间和在经常从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岗位以内,将加班时间和次数分配均衡、合理、得当。

g.公司应及时将加班任务通知工人。

第三条法定公休节假日、节假日报酬和支付节假日报酬的条件

a.应在下列法定公休节假日向雇员支付工资:

新年元旦

复活节前的星期一

先烈纪念日

7月4日

劳动节

感恩节

感恩节后的第一日

圣诞节除夕

圣诞节

新年除夕

须按下列条件执行:

所有雇员将获得8小时工资,如以计时支付,则按正常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以计件支付,则按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包括轮班奖金在内。

b.雇员将根据下列条件在上面所指的节假日得到报酬:

i.如果他们是非全日制工、临时工或试用工;以充分正当的理由被暂时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绝或不愿在节假日到岗工作的工人,则不能享受节假日报酬。

ii.在法定节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享受节假日工资的资格(根据以下c款和d款的规定)。所获得的奖励工时假将不得累积为一个可获得报酬的节假日,在任何一个规定的节假日迟到半小时或不到半小时的雇员,就应被取消享受节假日报酬的资格。

c.在法定节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资格接受节假日报酬,除非这种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举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时间的工人也可例外:

i.工人造成的工伤。

ii.由值班医生出具证明雇员确实在患病。

iii.雇员直系亲属死亡(指雇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儿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话,雇员应提交有关证据。

iv.休年假。

v.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d.如果法定公休节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赶在一起,应把下星期一作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则把星期二列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赶在一起,则把星期五作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节假日,则把星期四作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条签到

已完成上个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班次签到的雇员,如果没被分配其他工作,应得到4小时工作报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开始4小时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诸如火灾、水灾、其他不利气候条件、爆炸、供电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员失去工作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此款

第五条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资

如果雇员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离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据下面的条件他应被允许干最低两小时的工作,即他至少应得到不少于2小时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岗位工资率计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时工资率的报酬。如超时的话,这种工作2小时的部分时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付酬。

根据本条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为其工作时间领到加班费的工人,将不再得到轮班奖金。

第六条休息时间

公司的现行政策允许雇员在每个工作班次中间休息最多10分钟时间,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对这段时间的现行付酬办法将不作任何变动。

第七条班次工时

a.正常的班次工时如下:

i.第一班

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ii.第二班

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iii.第三班

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如果工人连续操作的话,正常班次工时如下:

i第一班

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

间。

ii.第二班

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iii.第三班

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第八条清扫时间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10分钟停止生产性工作,以便从事必要的清扫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5分钟离开工作区,以便整理个人卫生和其他事宜,公司为这段时间付薪的现行惯例依然不变。

第十一章管理权

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公司已经授予并将继续单独授予管理工厂和指挥工人的权利,包括指挥、计划和操作工厂经营权,向工人分配工作权,制定和改变工作计划权,雇佣、提升、降职、停职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权利,或因缺乏工作职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减工人的权利,引进新的经过改进的措施或设备以更换现有的生产方式或设备的权利,以及决定是否生产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等等。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一条协议之效力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实施的,包括本协议第一章确立的谈判单位的职工在内的所有就业条件,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将全部不再有任何约束力和效力。本协议将就其所涉及的一切问题终止和取代过去的一切做法、协议、程序、传统、条例或规定。

第二条协议之条件

双方认为,在本协议谈判达到高潮期间,双方在没有约束、高压、恫吓或其他限制的情况下,享受并“行使了对任何问题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议的权利与机会”。双方还认为,其他第三方没有义务就此间提到或没提到的任何问题,即使是单方或双方在谈判或签署本协议时还不了解或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举行谈判或集体谈判。在本协议实施期间,根据本协议规定,本协议的条款可以被替换、更改、增添、删除或修改,但只有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进行。

第三条协议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协议中的任何章、条、款为非法内容,它们将自动从协议中被删除。其余的章、条、款如果不受被删除的章、条、款的影响,在本协议实施期间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一条集体医疗保险

本协议包括的所有年资工人及其家属都有资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计划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在说明文件g中作了规定,如自愿加入了优惠供给者网计划,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则在证据文件i中作出了规定。有关工人为其个人或家属享受这种保险待遇须按下列情况交纳费用:

a.对于经批准休假或处于被临时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资格的工人来说,如果该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间已交纳了保险金,他或其家属可享受这种待遇。但保险金须在他应支付的那个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双方都有资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享有家属福利待遇。

c.工人保险将因工人就业终止而终止。

d.所有工人都应按要求签署一项本人或家属加入保险的申请,申请书签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职业或职业事故、工伤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将享受集体医疗保险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伤残保险期间不须交纳任何费用,但不得超过26周。

f.下文规定的福利待遇应同其他集体保险覆盖的范围相协调。如果受保人从其他保险计划获得了医疗保险、牙医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服务的话,按照说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计划的这种福利待遇,连同其他这类的社会待遇,将被减少到一定程度。但不会超过这项计划和其他这类计划所规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传统费用开支的100%。

g.如果一个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体福利计划当作一名家属对待的话,那么公司将被认为是主要的保险人,公司将根据由此提供的保险标准支付全额福利费用。如果一个有资格的工人家属在享受本项保险计划的同时,还受到其他集体福利计划的资助的话,本项计划所提供的保险将不再适用,除非其他项目保险计划提供的保险费标准与本计划不同,本计划将补足其差额。

第二条集体人寿保险

工人在退休之前将享受以下人寿保险待遇:

a.工作2个月但不足2年

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满4年

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满6年

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

12000美元

第三条因事故死亡和致残福利待遇

如果一个按本章第二条受保的人受了伤并在受伤之日起40天内遭到下文所规定的损失的话,公司应根据本政策的各种规定支付:

a.残废大额赔偿金;

b.因从手腕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手,或从踝骨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脚,或丧失一只眼睛,给予大额赔偿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规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额赔偿金,但是对因同一事故而受伤遭受的损失支付赔偿金总额不应超过大额赔偿金。一个人的大额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本章第二条列举的保险类别来确定。

第四条丧失工作能力保险

a.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将向享有年资的雇员支付疾病和事故补偿金,该种补偿金的数额为每周补偿金的60%,即不超过185美元,时间不超过26周,从以下日期计算:

i.非工业事故的第1天;

ii.患病的第8天;

iii.住院的第1天;

iv.院外动手术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试用期的雇员都有资格加入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如果该雇员加入并又在岗位上工作的话,此保险将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该雇员不在岗位上工作,保险将从他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生效。

c.无论根据任何日期确定的周补偿金数额都只相当于周基本收入额,包括按计件工资计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轮班奖金,如果是计件工,将按确定日期以前的连续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计算。每年的第一个确定日期是1月1日。在确定这种周补偿金的过程中,雇员在这13周内被暂时解雇、制定工人周补偿金支付办法、制定住院补贴办法、休假或经批准制定周补偿金而缺勤等将不包括在内。但因奖励工时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钱、丧事、为陪审团提供服务、休年假、因工会事务和公休节假日将包括在内。

第五条医药处方计划

公司按说明文件g和i的规定提供医疗处方计划。

第六条同工人补偿计划的关系

如果一个雇员因临时完全丧失、部分永久性丧失或全部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而申请加入工人补偿计划,公司将支付每天35美元的补偿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条牙齿保险计划

公司将按说明文件h规定提供牙医保险项目。

第十四章工资

第一条工资类别和工资率

a.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计时付薪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a内;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奖励工资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b。

b.为特殊雇员制定的特别工资率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c。

c.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资率立即生效,直至协议终止。对于上述所有工资率的调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进行。

d.列入说明文件c的雇员应享受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资;工资率的调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条中的规定执行。依照本章规定,若某一雇员由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作岗位正式转入其他工作岗位,他将不再享受说明文件c列举的工资率。

第二条普遍增加工资

a.普遍工资率--自1992年4月30日起立即开始的付薪期内有效。由说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员的各种工资率将是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予以支付的工资形式。

b.一次性工资支付

i.从1994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工资单上现有的谈判单位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基础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其上一年1%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工资将于1994年7月份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ii.从1995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谈判单位工资单上现有的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其基本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上一年2%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一次性工资将于1995年7月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第三条生活费津贴

a.本条所列的生活费津贴,于1992年5月1日起生效。

i.按下面第2条确定的生活费津贴百分率将适用于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工资率,其结果出现的每工时的零头美分将加入按上述第二条计算的适当的工资率。

ii.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生活费津贴的上下调整,将在美国劳工部劳工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基础上,按本条的后续规定进行,时间将从1992年6月1日开始到本协议终止时为止。

(i)在协议实行期间,生活费津贴调整将依据以下基础进行,而依据劳工统计局统计的1992年2、3、4月份的平均生活费用指数和据此以后的每年这3个日历月份的平均指数进行调整,直至1996年2、3、4月份为止。

(ii)如果工资基点出现增减时,劳工统计局统计的这3个月历月份的平均消费价格指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低于413.1点。

(iii)按上述(a)款规定,在任何3个日历月份实行的生活费津贴额均按以下计算方式获得:

以劳工统计局公布的上述3个日历月份消费价格指数的平均数为基础,如果该指数(以1967年的指数为100)每增加或降低0.9,那么津贴就应是第二条所述的工资率的0.11%,见下表:

0.90.90.11

414.0414.262.83

414.9415.160.94

415.8416.061.05

416.7416.961.16

417.6417.861.27

418.5418.761.38

419.4419.661.49

420.3420.561.60

421.2421.461.71

422.1422.361.82

423.0423.261.93

423.9424.162.04

424.8425.062.15

425.7425.962.26

426.6426.862.37

427.5427.762.48

428.4428.662.59

429.3429.562.70

430.2430.462.81

431.1431.362.92

432.0432.263.03

432.9433.163.14

433.8434.063.25

434.7434.963.36

435.6435.863.47

436.5436.763.58

(iv)以上所述的生活费津贴将按照上述第三条a款规定实施。

(v)如若劳工统计局在本条a款第2项所提及的付薪期开始之前或开始时尚未消费价格指数,那么,按要求津贴的调整应在价格指数公布之后的第一个付薪期开始时进行。

(vi)尽管由于后来劳工统计局公布的消费价格指数可能会有所修正,但不会据此作出补发工资或其他方式补偿的调整。

(vii)协议双方同意生活费津贴的连续调整,将以劳工统计局按现行方式和同一基础计算得出来的官方月消费价格指数为基础实行,除非双方同意采用其他方法。如果劳工统计局改变了消费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或基础,那么协议双方则将一致同意修改计算生活费津贴的方法。

第四条新工作岗位分类

在介绍谈判单位的不具有任何现有岗位分类主要作用的新工作岗位时,企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会新工作岗位的分类情况,包括工作岗位描述、劳动等级、所确定的一种或多种工资率,以及新工作岗位是否以日工或计件方式付薪或是两者兼用。

第五条标准工时奖励计划

说明文件d所显示的公司的标准工时计划及其该计划中的部分计划,将向超过作业标准的生产工时提供奖励,奖励标准是依据操作标准确立的。

第六条职业工资率

按照公司的标准工时奖励计划,奖励工资和职业工资率的分类将是计算收入的基础。

第七条保证工资率

a.按说明文件b规定,对接受计件工资的工人的非计件工资时间将支付适当的保证工资,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非计件工资时间包括在没有计件工资标准的作业线上工作时间和本条规定的因机器检修和待料的停工时间。

b.最低保证工资是按天以计件工资标准对计件工时(例如,对一项有计件工资标准的操作)支付的工资。这种保证收入相当于对当天所进行的作业,按保障工资率和适当的工资率所支付的计件工时的小时工资。

c.实行计件工资的雇员可以要求审查或提出关于某项操作的计件工资标准是否适当的申诉,并将申诉提请班组长注意;同时还可以记录他操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此工作时间的收入应不得低于保证工资率。在此基础之上,雇员须一直进行操作,直到审查完毕或申诉得到处理。

d.如果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在所分派的已建立了计件工资标准的操作中遇到机械或材料方面的故障,他应提请班组长予以注意。如果班组长已经认可了故障并指使雇员继续这项工作,那么,从雇员通知班组长到故障排除这段时间内,雇员应获得不低于保证工资率的报酬,除非为这种临时出现的故障情况确立了计件工资标准。

e.如果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在新的和改变了计件工资标准的操作中遇到了故障,他可通知班组长并要求复审这项操作和计件工资标准。由班组长确定本条规定生效的时间,在这段期间内雇员应得到不低于保证工资率的报酬。

f.当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除非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班组长承担,那么,该计件工在其操作时所花费的时间可以得到保证工资。对于返工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保证工资的报酬。然而,公司可以建立包括临时工作在内的计件工资标准。

g.另一方面,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在班组长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记录他开始进行的按计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的指定的操作时间和他完成这项任务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他应得到不少于保证工资的报酬。记录操作工时的方式将由公司具体规定。

h.对工人造成的次品实行扣除报酬的办法:

i.对雇员集体造成的次品,扣除集体的报酬。

ii.对单个雇员独立操作造成的次品,扣除其个人的报酬。对于造成所有其他次品的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计件工作的分派

a.雇员的计件工作分派是按其日常工作分派的岗位或工作岗位,它可能包括特种机械、设备和工作场地。

b.当这一工作条件在其他情况下不受本协议的保证时,由公司分派到工资率较低的临时性计件工作岗位上的计件工,应得到他所从事的最后一个计件工作岗位的保证工资。并且,按照公司标准工时计件工资计划,相应的职业工资率应成为计算收入的基础。

c.当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由于缺乏材料和/或设备、电力不足或机器故障等原因而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但要求仍留在工厂和操作中断持续6分钟或6分钟以上时间时,在以这种停工而从事的操作所获得的保证工资率应成为停工时工资率,并且如果雇员在停工期被临时分派从事其他工作,也应成为最低保证工资率。

d.注明:临时分派的工作任务(不是调动或正式重新分配工作岗位)完成和停工的故障排除以后,雇员仍须回到他正常的计件工作岗位上去。

第九条非计件工时的工资支付

a.对计件工的所有非计件时间,将以适当的保证工资率支付其报酬,但下面所列情况除外。

b.当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从事某项将要设立但还未设立计件工资标准的工作时,则按照为职业工资率的劳动等级确立的小时工资率支付报酬。

c.在按d款所列的下列特殊情况下,将按小时工资率支付计件工报酬,这种小时工资率相当于他们正式工作时间的小时平均工资,其计算方式在下面f款中已经列明。

d.当雇员被调离他现有的、预定的和可以从事的正常工作岗位并按班组长指令从事下列工作时:

i.返工某位雇员因某种情况不能由其返工的不合格工作。

ii.从事替补另一工作岗位上临时缺勤的雇员的工作。

iii.指导新雇员或缺乏经验的雇员。

iv.修复公司已决定不让供货商返工或不向供货商退货的已购入的不合格的零部件。

v.当雇员从他的工作岗位上被再次分派从事其同一工作类别的另一项工作,而其原来的工作岗位则被分派给另一位雇员时。

vi.当某雇员被送往客户处从事某机械制造公司的修理工作时,他所获得的工资将高于平均收入或他的那项工作的基本工资。

e.在出现任何需要支付小时基本工资的情况时,雇员应立即通知班组长。如果班组长允许雇员进行这项工作,那么,这项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应该在雇员的每日工时报告上注明并由班组长予以证明。

f.计算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雇员的小时平均基础工资的方法如下:在以工时计量的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内,将全部工时的金额支付量(不包括轮班津贴和加班津贴)进行划分。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的过程中不应把每年盘存货物和/或休年假停工期间的时间算在内。

第十条特别工资条款--集体计件工作

a.当某一非熟练工人被分派到某一按计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的作业组时,应执行以下工资条款:

i.计算支付给整个作业组的实际工资。如若支付的实际工资等于或高于熟练作业组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的工资水平,则以真实支付工资水平支付作业组全体成员工资。

ii.如果支付的实际工资达到上述a款第1项的标准,或是少于熟练作业组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的支付水平,则采用以下方法:用除非熟练工人的工时以外的所有付薪工时计算作业组的工资。熟练工人的工资将按这种方法支付,其水平将达到但并不超过熟练作业组最后2个有效工作周的平均工资水平。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收入都不应低于保证工资率。非熟练工人的工资将按上述a款第1项所述的实际工资率支付;同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低于保证工资率。本项条款的有效期由主管人预先决定,但不应超过3天。

第十一条计件工资标准

a.所有新的计件工资标准的建立或现行标准的改变都将由工业工程部承担。除该部以外其他单位均不得向车间计件工资标准。当某项操作以工业工程部认可的适当方式进行,并在某项研究完成和在此后计算出计件工资标准后,计件工资标准将在适当的时候公布,并不会耽搁过长时间。

b.在确定计件工资标准的过程中,工业工程部将通过工时研究、设备数据以及其他综合方法来确定操作要素的时间值。

c.将为使用陈旧零部件而进行的操作建立新的计件工资标准,过去没有对使用这些老部件进行的操作制定计件工资标准,也没有对使用这些老零部件进行的操作增加新的计件工资标准。

d.不是从前生产的新部件可用于生产老式工具、汽车、卡车或老式拖拉机。新式工具、汽车、卡车或新式拖拉机使用的零部件是新部件(铲雪车、草坪和花园拖拉机及类似工具也被视为工具)。

e.所有使用新部件进行的操作都被视为新操作,新的计件工资标准也将随之而建立,除非新部件被认为是同早期生产的老部件相同,或使用新部件进行的操作与使用老部件进行的操作相同。若是这种情况,为用于老部件进行的操作而制定的计件工资标准将适用于使用同一新部件而进行的操作。

f.除下列情况下,计件工资标准不得减少或增加:

i.纠正计件工资中出现的因办事员或计算造成的差错。

ii.调整由于设计、设备、材料规格或生产方法变化而引起变化的操作计件工资标准。当这种变化仅影响某一操作的一部分,例如,一个动作或数个动作,那么,计件工资标准的变化将仅适用于那些已经发生变化或受到影响的一个动作或几个动作上。

g.班组长一旦决定改变或建立新的计件工资标准,他应尽快把这样做的情况和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有关的部门工人代表。

h.有关计件工资标准的信息应放在有关雇员和工人代表可以看到的地方。

i.如果雇员认为上述f款第1、2项提出的计件工资标准调整失败,那么,他们可以提出关于计件工资标准调整不当的申诉。这类并仅限于这类的因计件工资而引发的申诉可提交仲裁程序处理。

j.仲裁人的权限只限于对以下问题作出裁决:

i.若在计算计件工资标准过程中发生因办事员或计算方面的差错;

ii.若在设计、设备、材料规格或生产方式方面发生的变化;

iii.如果在设计、设备、材料规格或生产方式方面发生变化,那么,改变了什么因素?

k.除根据上述f款第1和第2项提出的申诉外,如果存在下面的情况,亦可提出:

i.提出计件工资标准是否根据标准工时计件工资计划已制定出来的问题;

ii.提出计件工资标准是否恰当的问题。

第十二条日工作记录

雇员应以公司规定的方法记录一天中从事的所有工作,除非这天没有干活无法记录。在作记录的雇员不知晓的情况下,不得更改他的工作记录。有关雇员的工作记录可按雇员的要求提供给他们,以使他们了解上次付薪期后的2周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计件工资的估计

所有的操作岗位都有计件工资估计标准,这些操作岗位被认为是使用新的非同一规格的机器部件而进行的新操作。现行的计件工资估计标准仍将在特殊操作岗位上使用,直到新的工程操作计件工资标准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条b款所列的步骤建立为止。

第十四条轮班资金

a.如工厂中实行两班或三班工作制时,被分派做第二班的雇员将得到每小时20美分的额外津贴;被分派做第三班的雇员将得到每小时30美分的额外津贴。当日班或第一班雇员被分派加班并延续到中班时,这时第二班雇员的每小时20美分的津贴将不再适用。当第二班雇员被分派加班并延续到第三班时,这时第三班雇员的每小时30美分的津贴也不再适用。当第三班雇员被分派加班并延续到第一班时,这时第三班津贴继续有效。

b.双方同意,在下午2时以后和晚间10时以前,任何时候开始的“班次”被认定为第二班。在晚上10时以后和次日凌晨4时以前任何时候开始的“班次”则应被认定为第三班。

第十五章学徒期计划学徒和培训计划

第一条分类

a.根据第一章所承认的范围,可按定期契约把学徒分为下列几类:

机修工

机工

工具和制模工

电工

学员可以按下列类别招收:

金属片装配工

第二条资格

a.按本计划应从合格的申请者中选择学徒和学员。当职位空缺超过具有年资的合格申请者时,剩余的职位空缺应根据申请者条件由公司以外的申请人填补。

b.为了完成培训计划,雇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或相当学历。

c.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培训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具有年资的雇员

有关职位空缺的通知交在公司布告栏张榜公布。对此感兴趣的年资雇员可以提出申请。

第四条申请和标准

a.对于所有申请人的选择,均应按其素质高低排列;但是,当两个或更多的具有年资的申请人位于同一水平时,那么,资历最深的申请人将被选中。显然,如果具有年资的申请人不具备最起码的素质要求,那么,空缺将按照“劳动协议”的规定补充。

b.在挑选申请人过程中将采用以下标准。每位申请人都要经过能力考试。对于在考试后显示出其达标能力的申请人予以登记,并按以下分数制排列:

标准最高分

i.能力考试50

如果使用实际成绩,将对同其最低资格成绩

有关的内容评出等级。如果只使用资格成绩,

将对所有的资格条件给予最高分数。

ii.教育(在校成绩单)20

同空缺职位有关的所学的科目和已经取得的等级。

iii.以前的工作经验。20

iv.对面试的评估:履历、兴趣、年资和态度。10

以上选择程序可依据“联邦和州立法”以及“总统的行政命令和指令”加以修

改。

c.雇员关系部将同申请人就读的高中或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联系,以获得有关申请人是否已毕业以及其所学课程、在班中名次、出勤记录、个人品质和同别人相处的能力等等。

d.为确定有年资的申请人的特定工作经验、担任这些工作的能力、综合工作记录、出勤、与人交往的态度与能力,雇员关系部将同具有年资的申请人的公司主管人,以及同所有申请人以前的雇主进行联系。

e.雇员关系部将同申请人列入的个人参考名单中的人进行联系,以便确定申请人的特点、愿望、态度和兴趣。

f.雇员关系部和有关的技能专业部门的主管将单独面试获得资格的申请人。面试的目的是确定和评估申请人的动机、职业目标、稳定性和兴趣。

g.未被选中的申请人,将被考虑填补以后的空缺职位,如果他们同意这么做的话。然而在填补空缺时,对合格申请人的选择和确立他们各自的等级顺序都须根据所有申请人的有关潜力进行。

第五条学徒比率

a.任何一个工作岗位招收学徒和学员的人数都应受到限制。

b.上述限制不应用来解雇任何现已招收的经本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同意,可以增加或减少学徒的比例。

第六条年资

a.本协议生效日之前招收的学徒可以不受本协议有关年资规定的约束。本协议生效日之后招收的学徒将须执行本协议有关年资的规定。如果公司认为学徒的进步不令人满意,那么,公司一方将不再承担继续培训这名学徒的义务。

b.不论任何原因,当学徒被调离他们的培训岗位,包括毕业,并被分派到工厂或其他工作岗位上就业,他们将获得完成学徒或培训计划的年资。

c.完成学徒任务后,雇员将被分派进入到具体的已招收了雇员的工作岗位。如果这一工作岗位不需要增加雇员,那么应按照有关年资条款的规定安排裁减下来的人员。

d.当公司认为由于培训人数过多,需裁减一些学徒时,那么,应首先裁减学时最少的学徒。

e.当公司认为有必要在学徒培训班中增加雇员人数时,那么,按照上述d款被裁减的雇员将返回培训班,其顺序是拥有最高学时的学徒将首先返回。并且,按照上述d款被裁减的雇员将在培训班增加其他雇员之前返回学徒培训班。

第七条工资率

a.对本协议标准所包括的在每一工作岗位上的学徒,应按如下逐步增加工资待遇的办法支付工资:

第一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65%

第二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70%

第三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75%

第四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80%

第五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85%

第六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90%

第七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95%

第八个1000小时--支付工作岗位最高工资率的100%

b.对因以前受过培训而获得了学分的申请人,应按其获得学分时期的工资率支付其工资。

c.完成学徒学业后,计时工资率将增加到该雇员受雇的那个具体工作岗位上的最高工资率。

第八条学时分

a.对申请人在参加学徒培训班之前所获得的行业经验可以打分。对于外部的申请人,这种工作经验必须在学徒期内或是在其他学徒培训班获得,而不应在行业或职业学校工作中获得。对具有年资的雇员以前的实际工作经验也可以打分。

b.根据对退伍军人在服兵役期间表现的审查,回公司工作的退伍军人在服兵役期间获得的实际工作经验,也可以获得分数。

c.在雇员参加学徒培训班期间,公司可以决定雇员需学习特殊培训领域所要求的必要的知识和/或技能,这样,雇员可获得最高学时分,而不必完成所有的全部学时。如此获得的学时分将被计算在获得某一类别工作学习毕业时所要求的总学分之内。如有必要,雇员的工资率可在获得学时分时加以调整。

d.如果根据上述c款作出任何决定,公司应将这一决定及其原因通知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

第九条相关的课堂学习

a.公司要求学徒通过课堂学习或函授形式完成有关的培训课程。公司将确定适合两种情况的课堂学习方式。

b.通常,有关培训所用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1000小时最少为84小时。但是,公司有权修改学习程序,以便提供更长的连续的课堂学习时间,以弥补每周4小时,每1000小时84小时的课堂学习时间。这类培训的时间和地点由公安确定。并且,学时一旦被采用,就应按正常的小时工资率支付学徒工资。

c.公司将要求学徒从其工资单上扣除100美元,进行储蓄以支付函授课程和(或)其他必需的课堂学习资料费。如果雇员完成了他的学徒计划,那么,上述储蓄将归还本人。

d.如果一些学徒不能履行其义务,令人满意地完成课堂学习任务,那么,公司可以暂停或取消雇员的学徒培训计划。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应被告知这种决定,因为此举将取消学徒作为学员的资格。

第十条对学徒的监督

a.学徒应接受主管学徒计划的协调人的全面指导,并接受其所在分派部门主管人的直接指导。学徒计划的协调人有权根据工作培训计划将学徒由一个部门调到另一个部门。任何一个学徒在某一预定工作项目滞留的时间均不得超过项目本身预定的时间。

b.负责直接指导学徒的主管人应准备并填写适合的档案表。主管人应至少每30天向学徒计划协调人汇报一次他们所指导的学徒的工作和进行情况。

第十一条工具

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规定,学徒应采办所必备的手工工具。这些工具可以通过公司按工资单扣除授权书的方式购买。

第十二条信息

a.公司将不断地向工会通报所有学徒的身份情况。

b.公司将保存学徒在各种工作过程中的耗时记录,并可在适当的时候应要求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予以审查。

第十三条学徒期

学徒计划期限将根据工作程序和与此有关的指令设立。

第十四条公司和工会会议

a.公司和工会应每月进行一次会晤,就双方于会前3日内提出的议事日程进行讨论。讨论的内容包括:双方的意向、本章的执行情况,并向接受培训的人员提出有关有效执行计划的建议。

b.公司的两位代表应是雇员关系部经理和学徒计划的协调人,或是由他们指定的人员。

c.工会的两位代表应是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和技术行业代表,或是由他们指定的人员。

第十五条工作进程时间表

本条附有工作进程时间表(附件a、b、c和d)。双方同意,培训专业领域的顺序将由公司根据所可能提供的工作,以及学徒的进步和对他们的需要而确定。根据公司的意见可以打破某一培训领域的连续学时,也可以修改或更换培训领域。只要这种改变对学徒、对部门的操作或是同第一章承认相一致的内容最为有利即可。但是如果主要的变化超过10%,须经双方同意才可付诸实施。

受训人员工作程序安排:

金属板安装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3

分管锅炉、中央空调、净化站、水源泵站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分管工作内设备维护、备件及材料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同时,分管库存物资管理、工程材料计划采购管理等工作。

(1) 锅炉(暖气系统)管理:冬季供暖2月底结束,四名操作工全部取得操作合格证(市局发),锅炉及暖通管道取得市局发的使用证。3月开始按厂家提供的保养说明进行正常保养维护。各项规程制度完善。全年锅炉运行三个月(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2月22日),计902小时,耗煤210吨。

(2) 中央空调(制冷系统)管理:夏季制冷空调自6月底开始调试并送冷气,两名操作工看护,另四名技术人员协助厂家对操作工进行了操作培训;同时对设备及管线缺陷进行了维护整改完善,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制冷系统运行两个月(2011年6月24日开启至2011年8月25日),耗电122600kwh

(3) 净化站管理:净化站水处理系统是生活供给的重要工序,运行基本正常。咨询并提出净化工艺改进方案,供决策时参考。

(4) 水源泵站管理:本站是公司生产、生活水供应的源泉,重点抓好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运行基本正常。实行“避峰用电”管理制度。水源泵90%以上时间保障在“谷”运行,全年耗电量183952kwh,与白班制相比节约电费约57000元。

(5) 库存物资管理:公司物资库存管理从年初投入使用,配备了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和一名操作工。基本建立了物流管理程序,物资收发存各类报表制度,建立各类台帐,制定了材料采购、入库、领用审批制度,基本进入正常化状态。年度物资(从三月份起)期初库存83万元,总入库456万元,领用总计420万元(生产211万元,其它209万元),期末库存119万元。

(6) 工程材料管理:工程甲供材是公司较大的资金流和物流的运行环节。配备了一名专职管理人员从事计划的落实与采购工作。在公司现有的制度之下工作。基本保障了工程材料有序供给。其中:

钢材:采购量7725.779吨,资金量3378万元(截止11月);

水泥:采购量10574.91吨,资金量360万元(截止11月)。

(7) 设备维护与备件计划管理:对所辖运行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零备件计划准备充分,维修及时进行。

(8) 几项具体工作:

(a)组织执行化验室/试验室设备材料计划,负责采购有关设备、仪器、货梯及风机安装,保证了临时化验室按期搬入新化验楼。共采购化验室柜橱、风机等113220元,制样设备等150239元,货梯41500元,合计304959元。部分仪器设备在需要时临时采购。

(b)在国家节能减排宏观调控的形势下,克服了水泥供应紧张的局面,基本保证了建设用水泥尤其是井建用水泥的供应。

(c)在钢材采购方面,根据公司资金流状况及时调整供货厂家,综合考虑需求品种、价格、运输成本等情况,部分品种直接从厂家采购,以满足工程需要,减少资金占用。

(9) 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艺纪律、工作纪律的意识;

(10) 设备维护保养定修制:增强维修的计划性;有合理的备件库存。

(11) 安全管理工作:对有建制的班组开展好班组安全活动;对无建制的作业人员指定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活动。

(12) 计划的合理性安排:工程计划落实到位;生产用备件材料计划准确;采购及时;库存合理。

(13) 空调系统逐步推进自动化、无人值守化管理,减少人力消耗;

(14) 水源泵站管理,尽力研究节能运行,同时,考虑大选厂生产需要,站外需建独立的值班室或员工休息室;

(15) 规范物流管理程序,建立合理、先进的管理平台,提升物资有序管理水平,建立合理的库存量,节约生产成本;

(16) 净化站工艺需进一步改进,保障生活水的质量,尽力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17) 合理安排有关岗位的人数,提高员工素质,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合理节约人力资源。

(18) 强化自身素质的提高,继续学习不松懈。

在一个陌生的岗位上通过技术业务知识的不断学习,基本掌握了所管理范畴的基本规律,安排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

同时,也在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尽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把认清形势,把握方向和对党的信仰等方面落实在为公司的发展建设具体工作实践中,争做一名合格的技术人员和一名尽心负责的基层管理者。

时刻铭记:廉洁工作,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4

严格控制审计程序,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审计程序是指审计工作的先后次序,也就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达到审计目标采取的所有工作步骤的总和。审计程序既是保证实现审计目标的手段,也是审计成本的直接决定因素。审计程序越繁琐,审计成本就越高,可能导致的审计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就越严重。所以,要降低审计成本,必须严格控制审计程序。

根据审计机关工作的性质,审计程序可分为审计管理程序和审计执法程序。审计管理程序是对审计管理工作中事务处理流程的描述与规定,是处理审计日常事务的例行办法。审计执法程序是指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的全过程,也称项目审计程序。在实践中,由于审计资源的限制,审计机关必须在保证最佳资源配置的前提下,慎重选择最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实现有效的程序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从审计工作整体发展要求出发去分析和设计审计程序,避免重复交叉。审计行政管理工作往往会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工作岗位、主管与专业人员,以及各类管理活动,如调研、计划、审核等;还会涉及到各种各类的具体审计业务,因此,应将审计程序作为一个系统,将各种程序的重复、交叉与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二是要保证审计程序的计划性,促进程序的有效运行。从本质上讲,程序也是一种计划,进行程序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其必要性、可否收到预期效果以及是否有助于实现计划等问题。同时还要促进程序的运行,如汇编有关程序的规定,培训、指导员工进行正确的程序操作,确保员工可以及时、正确地接受新的程序,并按照预期要求工作。三是要评估程序运行所需费用,简化审计程序。

优化审计组织,整合审计资源审计资源的利用状况直接决定着审计成本的高低,所以,加强审计的组织与管理,促进现有审计力量与审计对象的最佳结合,也是审计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审计计划管理工作中,优化审计项目组织工作、促进审计资源整合的手段主要有:一是计划安排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根据审计工作发展目标和有效实施审计监督的需要,在计划安排上要突出重点,明确年度审计工作总体目标和各项目审计目标;在保持各专业审计优势的基础上,科学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合理调配审计力量,加强审计署各专业司与派出机构及下级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优势。

二是加强对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管理,全面深入把握被审计对象或事项的情况。对某些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的项目或资金组织全行业、全系统或全国范围内的分层次审计,是整合审计资源的重要手段。一方面,有利于从全局上系统地掌握情况,反映普遍性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审计报告的全面性和针对性,给政府决策提供大量的、全面的、系统的材料。这样,在无需增加审计资源和力量的情况下,也能从更高层次上、更加深入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注重发挥延伸审计或调查的作用。同审计相比,审计调查具有形式多样、程序灵活、花费精力和时间少、掌握情况多等特点,但审计调查也存在着深度不够、不处理处罚影响监督力度等缺点。在当前审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根据被审计单位情况,在计划安排上加大审计调查力度,对于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一些项目审计过程中,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其他一些问题和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调查,也可以在不影响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起到节约审计力量的作用。

四是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项目安排要尽可能就地就近。长期以来,为了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署对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项目安排,多采用异地交叉方式。异地交叉审计大大增加了审计外勤费用,而且由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来说都是全新的部门,有很多不熟悉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去了解,客观上也增加了审计成本。所以,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安排就地就近审计。

五是灵活采用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方式。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是两种不同的审计方式。与就地审计相比,送达审计可以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各种潜在的审计信息资源得到更为充分、有效的利用,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所以,在审计计划安排时,科学分析项目特点,灵活采用送达审计方式,对降低审计成本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开发利用审计成果,合理转嫁成本

从费用效益的角度分析,审计成本还可以通过审计成果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加强审计成本控制,还可以采用合理转嫁成本的方式,促进审计资源的充分利用。

一是要注重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首先,审计成果集中体现在审计报告上,要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就必须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第二,要强化审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审计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第三,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所有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实现审计信息(成果)的社会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

二是建立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制度。审计不仅要查出问题,还要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所以,加强审计成本控制,还要强化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到查出一个问题,就处理解决一个问题。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 会计岗位

会计电算化岗位是指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要根据计算机系统操作、维护、开发的特点,结合会计工作的要求,划分电算化会计岗位。

1.会计岗位的划分

会计电算化工作开展后,会计岗位可分为如下两类。

1.1基本会计岗位

基本会计岗位是指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收入利润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等工作岗位。

1.2电算化岗位

电算化岗位是指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岗位。电算化岗位可分为以下几种。

(1)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协调工作,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可由会计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软件的单位,需设立此岗位。

(2)系统操作员。负责输入会计数据,启动计算机处理会计数据,打印会计数据(包括打印输出账簿、报表),要求具备会计知识及上机操作知识。如果由基本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上机操作,系统操作员可由除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各岗位会计人员兼任。

(3)凭证审核员。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审核,以保证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凭证审核员由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的财会人员担任较好。

(4)系统维护员。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要求具备计算机知识。采用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软件的单位,需设立此岗位。

(5)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负责存档数据软盘、程序软盘、输出的账表、凭证和各种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以及软盘、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2.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2.1系统管理员岗位责任

系统管理员岗位具有以下责任。

(1)负责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本系统的正常运行,达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性的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修复正常运行。

(2)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计算机输出的账表、凭证的数据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

(4)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5)负责对本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考评,以及提出任免意见。

(6)完善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与经济责任考核制度。

2.2系统操作员岗位责任

系统操作员岗位具有以下责任。

(1)负责有关子系统的数据输入、数据备份和输出会计数据(包括打印输出账簿、报表)工作。

(2)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3)数据输人操作完毕,应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数据审核员复核。

(4)对审核过的凭证及时记账,并打印出有关的账表,交有关人员审核。

(5)每天数据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

(6)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7)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记录故障情况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2.3凭证审核员岗位责任

凭证审核员岗位具有以下责任。

(1)负责凭证的审核工作,包括对各类代码合法性、摘要规范性和数据正确性的审核。

(2)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给各有关人员更正修改后,再进行审核。

(3)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输出的账表不予签章确认。

2.4系统维护员岗位责任

系统维护员岗位具有以下责任。

(1)定期检查软件、硬件的运行情况。

(2)负责系统运行中软件、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

(3)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4)按规定程序实施软件完善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维护。

2.5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岗位责任

(1)按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2)负责本系统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账表、凭证、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3)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

(4)按规定期限,向各类电算化岗位人员催交各种有关的软盘资料和账表、凭证等会计档案资料。

3.会计电算化应用人员知识结构基本要求

3.1系统分析人员

系统分析人员的工作是根据用户的要求,并通过对现有会计信息系统的接口界面、业务处理过程、数据流程和数据结构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新系统的目标,提出系统的逻辑模型,是下一步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

3.2系统设计人员

系统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把系统逻辑模型转化成可由计算机实施的具体方案,即系统的物理模型。系统设计人员应确定系统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系统结构模块划分及功能、数据库设计等,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数据结构;数据库理论与设计;系统开发技术附算机硬件、系统软件、软件工具等;程序设计及语言应用能力;财会业务知识,企业管理知识;预测、模型决算理论与技术。

3.3程序设计人员

编制程序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系统的物理模型为依据,编制程序并进行调试。该阶段主要由程序设计人员来完成,因此对于程序设计人员,要求熟练掌握程序设计技术及若干门程序语言、计算机使用、操作技能,应熟练掌握;程序设计技术;数据结构;数据库理论与应用;程序语言;计算机硬件基本知识及其使用;财会业务知识;系统分析设计技术。

3.4系统使用与维护人员

在系统使用与维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系统日常运行工作以及硬件、应用软件的维护,这一阶段涉及的人员主要有:操作员主要负责系统日常运行、录入等工作,应具备材算机硬件基本知识,计算机汉字输入技术;计算机键盘操作技术。硬件维护人员负责计算机房、计算机硬件等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3.5系统管理人员

系统管理人员参与整个系统开发过程,主要负责系统开发项目组织与运行过程管理等工作,以保证系统研制顺利进行以及系统正常运转,他们应具备以下多方面的知识:财会业务知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业务知识;项目管理及工程预算;管理科学;计算机基本知识;系统开发技术;数据库知识;系统工程知识。

参考文献: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6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桩基处理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前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火力发电工程的建设速度也在迅猛发展, 其单机容量也在不断加大。由于电力工程本身具有荷重大的特点, 其厂址已不能满足天然地基的需要, 许多工程都需进行地基处理。目前我区电力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主要以桩基础为主, 其桩基础又以钻孔灌注桩为主, 成孔方式采用旋挖钻机成孔, 其特点具有速度快、质量高的优点, 目前已在我区乃至全国电力工程中广泛采用。

一、项目的综合管理

由于电力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专业性强的特点, 因此其综合管理就更为重要。其地基处理工程由于其隐蔽性强, 事后检验难度大, 这些都需要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并且要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1、人力资源措施

首先制定好项目的组织机构形式,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分工, 才能确保项目管理组织的有效运行。职责明确后还应制定必要的激励机制及奖惩制度, 包括进度奖、质量奖、费控奖、安全奖等措施。只有与项目部的所有成员加强沟通, 集思广益, 群策群力, 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做到任人唯贤, 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才能真正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好。

2、项目的沟通管理

项目的沟通管理包括与建设方、政府、分包方及项目内部的沟通。项目的沟通管理是保证及时、正确地产生、收集、发送和储存和处理项目的信息。因此在项目实施的开始, 就应建立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在沟通管理中,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手段,达到快速高效。建立健全工地例会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沟通。信息系统应有专人管理, 按权限分级查询, 并建立报告系统, 以保证所有的内、外部的沟通交流和汇报正常进行。

3、项目的风险管理

如何准确的预测和防范项目的风险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信息资源, 制定了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措施, 做到预防为主, 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充分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习惯等背景,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认真研究合同条款, 按合同办事; 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 应有应及措施, 力争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4、采购管理

在项目总进度计划得到批准后, 进行采购策划,编制采购计划应符合项目计划, 并于设计计划、施工计划、资金计划、质量计划、进度计划协调一致。建

立项目采购程序, 在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进行招标,所采购的物质必须满足合同条件。

二、项目进度管理

1、准备工作

(1)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临时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区和办公区的修建, 施工现场总体布置, 施工水、电设施的铺设、安装, 泥浆循环系统的布置, 施工道路铺设等;

(2)钻机进场, 并进行安装、调试, 达到施工状态;

(3)附属机械、设备进场, 主要附属设备包括钢筋笼加工设备、装载机、灌注设备、成孔配套装载机和泥浆泵、渣土外运翻斗车等。

(4)辅助设备的正常运转也是保证工期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 为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应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5)由于工程往往要求工期较紧, 日需原材料量较大, 因此应做好原材料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做好原材料的月计划、周计划和日计划, 确保原材料供应满足施工需求。

(6)施工所需资料准备。

2、桩基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投标确定施工总进度要求, 结合实际施工经验, 确定单台设备的日进度, 依据日进度情况合理投入设备, 在投入设备的总量上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施工场地的局限性, 合理配置资源。由于地基处理工程不确定因素较多, 因此要充分考虑到不可预见因素, 做到有的放矢。

3、影响施工总进度因素分析

(1)钻机的施工性能

(2)辅助设备的完好率

钻孔灌注桩是一项综合工程, 涉及成孔、钢筋笼加工及吊放安装、商品砼供应、砼水下灌注、渣土清理等工序, 各工序衔接紧密。因此, 辅助设备的完好与否, 将直接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保证辅助设备的正常运转, 缩短各项辅助时间, 是实现施工进度计划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施工按期完成, 项目各施工部设置维修组, 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以及关键工序的正常运作。

(3)原材料供应

原材料的正常供应是工程按计划进行的重要保证, 如果不能有效地协调好材料供应, 将会制约工程的正常进行。这就要求项目部做好原材料的调研和组织工作。材料员应做好材料的月、周、日计划, 按要求做好原材料的储备。

三、项目费用管理

作为一名项目管理人员, 对费用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 应保证项目费用在签定的合同价格内完成, 为企业赢得效益。首先应对项目进行分解, 把批准的费用估算分配到各分解后的项目中, 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 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测量, 发现偏差应分析原因, 采取措施, 将费用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控制设计变更及可能引起费用增加的事件发生, 优化施工方案, 减少项目费用支出, 为企业力求得到利润目标最大化。

四、项目质量管理

1、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钻孔灌注桩工程是技术要求较高, 技术难点多, 工序比较复杂且工期要求较短的工程施工项目。首先, 是工期较短, 相对而言投入设备较多, 施工场地工作面较小, 除需要合理有效的组织安排, 协调管理外, 更需要我们在人员、机械、材料、技术等各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杜绝意外情况发生,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均能满足建设方要求。

2、建立质量保证措施

(1)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加强技术培训工作, 针对本工程的技术要求, 做好各分包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措施, 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整个施工过程严格按照GB/ T 19001- 2000- ISO 9001: 2000 质量体系标准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落实

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3)建立起金字塔型的质量保证体系, 上至项目经理、总工, 下到各分项技术负责、技术助理、质检员, 层层把关, 加强工程质量的自检与监督, 对不符

合设计与规范要求的工序, 必须返工或采取其它返修措施, 否则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设专职质量检查员, 作为工序的直接检查和控制者, 办理工序质量的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对不合格产品和工序必须全程跟踪检查。

(5)每个环节实行质检员、现场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联合验收制, 保证各环节的质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6)施工过程中, 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部门、设计院的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

(7)加强工程质量的自我检查与监督, 对不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的工序, 必须返工或采取其它返修措施, 否则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建立每周质量例会制度, 定期检查分析施工中的技术质量问题, 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确保工程质量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9)施工阶段必须实行混凝土浇注令∀制度。

(10)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11)严格控制现场材料管理, 做好材料的复检工作。

(12)做好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鉴定、复核工作, 严禁使用未校对的器具。

3、过程质量控制

(1)测量、定点: 对于钻孔灌注桩施工中的桩中心点定位问题, 在施工开始时要准确引进高程, 做好现场固定标志, 以保证桩顶、桩底高程, 并且保护好红线点。所有参施人员, 特别是现场技术人员要严格控制, 防止桩位偏移超标。

(2) 成孔施工: 成孔施工采用先进的旋挖钻机,其优点是成孔速度快, 质量易保证, 特别是不需要排放大量的泥浆。

(3) 钢筋笼的制作与加工:钢筋进场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 经试验合格的钢筋原材准予使用。钢筋码放要采取控制措施,加工成型的钢筋做成型待验收或验收合格等标识记录。

(4) 钢筋笼运输

钢筋笼运输采用自制钢筋笼运输车, 运输至施工现场。在运输过程应采取局部加固措施, 避免出现永久性变形。

(5) 水下砼灌注

混凝土采用导管法灌注, 导管内径为250mm,用厚度不少于5mm 钢板卷制而成, 两节导管之间丝扣连接, 提升机械采用汽车式吊车。

结束语:

综上所述,火力发电厂建设中桩基础处理的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其不可预见的事情较多。项目管理的工作千头万绪,只有抓住重点、抓住关键, 组织好工程项目组, 才能把工程完成好。这需要建设企业能够给与高度重视,以更好的提高桩基础施工质量,确保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高品质。

参考文献:

[1] 王勤友,徐超.桩基础竖向承载力分析中随机场模型的建立[J].北方交通,2006,(05).

[2] 高大钊.对“桩基础安全度控制的若干问题”讨论的答复[J].岩土工程学报, 2006,(06).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7

2013年度结合生产实际情况,计划调度科在生产部的领导下,立足本岗认真开展工作,及时编制生产月度、周计划任务,组织执行。2013年总产出四氧化三钴*吨,钴金属量4*吨;产出硫酸铵*吨,氯化铵*吨,硫酸镍*吨,电积铜*吨,基本上完成了月度生产计划任务。积极参与生产系统“一个体系、二个框架”的建设工作,参与生产内部管理、环保安全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等一系列工作,下面是计划调度科在2013年度工作总结内容:

一、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开展生产计划调度工作:

1、按照公司月度生产工作布置和要求,制定月度及周生产调度工作计划,并及时下达生产任务至各生产车间,保证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及时完成月度生产物料消耗需求计划和生产一线人员需求计划,保障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及时检查监督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总分析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让上级领导及时掌握生产进度、设备运行、产品品质状况。

2、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个人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无失职、失责的情况,认真履行上级领导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的政策落实,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个人的行为素质和能力也在不断的提高。

3、在实际的工作中,深入生产一线,及时了解和掌握生产进度状况,及时按照计划进度要求调整生产;提高个人的工作主动性,主动的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努力解决;组织协调生产,保证生产正常有序开展,完成公司制定的月度各项工作任务计划。

4、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协助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工作的材料的整理和汇编,协助开展各项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与生产内部管理工作 :

1、在日常的工作中,积极协助生产部领导开展内部管理工作,向领导积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特别是日常生产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领导的帮手,完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员工各岗位职责,并制作上墙,完善生产管理体系的各项文件资料;指导各车间完善生产管理工作,各车间的生产计划执行检查、环保、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加强生产数据采集、生产日报统计完善,生产现场管理、员工日常管理培训、劳动纪律等等方面完善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效果,为日常生产管理逐步提高,做出自己努力。

2、2013年中,计划调度科积极参与生产系统“一个体系、二个框架”的建设工作,在生产部领导的指导下,结合企业实际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生产管理制度中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急需要完善和修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先后修订了《生产管理制度总则》、《设备管理制度》、《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制定了《生产例会管理办法》、《生产统计管理》、《生产交接班管理》、《物料领用、使用、保管、核查管理》、《生产部夜班管理》、《员工岗位职责》、《设备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生产记录文件的规范管理》等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使得生产管理体系从制度建设方面更加完善,为生产管理管理工作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并对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和标准。

3、2013年,计划调度科始终把环保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把环保安全生产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做。任何工作中只要是环保安全出现问题,所有的工作成果都是为零。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环保安全工作也取到了一定成绩,保证了正常的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也是环保安全的重要保证,计划调度科参与对环保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的监督,保证环保安全设施长期正常运行状态。

4、“安全生产,重在预防”,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日常工作中, 深入生产一线巡查,排查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做到安全生产重在预防。2013年下半年,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这一过程中,计划调度科积极参与。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减轻安环部的工作压力, 2013年年底顺利通过专家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认证”工作,让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一个新的台阶。

5、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2013年度中,计划调度科积极参与产品质量管理,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做到全员参与产品质量控制和管理。从以往产品质量事故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严格控制过程样中Na、Ga、Mg、Fe、S等杂质符合工艺指标,产品的粒度也有效得到了控制。关注生产过程中的品质控制的每个细节,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异常及时向生产领导汇报、处理解决。2013年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产品质量比往年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产品质量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处于稳定的状态,无大的异常发生,基本上满足了客户的需求。

三、目前还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3年度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同事的帮助下,调度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这将是2014年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

1、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要紧密联系生产状况,及时进行调整,为生产作业指导。生产计划制定要结合实际的生产状况,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为计划有效的组织实施创造条件,真正做到有序计划、合理组织、均衡生产。组织管理较薄弱,力求实现均衡生产,生产过程中这个平衡点还没有掌握好,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瓶颈的现象,个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2、生产计划的执行力度不够,计划执行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进度,工序之间衔接,计划执行的时效性把握不到位。管理力度还不够,有的工作计划不能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导致执行不到位,根本原因是工作没有做细致,细节工作上出现问题;工作中没有掌握更好的方法;再加上生产人员管理上出现松懈的现象,人员长时间离岗的现象得不到遏制,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生产进度无法保证,生产任务也不能按时完成,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协调生产车间一道解决。

3、工作过程中要不断的学习生产工艺技术专业知识,虽然对公司所有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对生产工艺有了基本的了解和掌握,但在生产工艺技术方面明显感到知识面的不足,不能直接参与生产工艺指导,这方面仍要继续努力学习。了解的一点工艺技术也只是知道一点皮毛,这是远远不够的,不能应对解决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不能够协助车间解决实际的技术问题,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来提高自己的能力。

4、计划调度工作方式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这为全面、周密细致的开展调度工作造成阻碍,生产计划调度在日常生产管理中没能发挥最大的功效,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与目前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生产管理迫切需求之间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计划调度科对生产资源整合的还不到位,这就时刻要求在工作中不断地总结学习,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并主动的去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使生产有序均衡进行。

四、2014年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经过2013年度的工作,计划调度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学习、不断努力,收获了不少经验和知识,有提高也有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并总结经验,立足本职工作,在完成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努力的完善自己,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公司创造更高的效益。

1 、工作中明确目标,合理编制生产计划,并严格组织执行。只有明确目标,并围绕这个目标去开展各项工作,工作的核心不能丢失,一切工作围绕核心工作任务,才能产生更大的生产效益。按照公司对计划调度工作的要求:“顾大局、保重点、抓紧迫、视轻重环节”,合理编制周生产调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中加强组织管理和执行管理,将计划任务目标分解成更小的目标计划,严格落实,逐个完成,最终完成预定的指标计划任务。

2 、深入生产一线,及时掌握最新的生产进度,在日常工作中,合理组织执行生产计划任务,了解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得到及时的解决;积极主动的协助部门领导开展生产内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的向部门领导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完善和提高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多和生产人员沟通和交流,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多向公司领导反馈员工的需求和状态,协助车间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问题,解决生产中出现瓶颈。

3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积极协助生产部领导参与生产管理内部工作,工作中保持高效的沟通和协作。加强生产管理团队建设,发挥团队的力量,工作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并积极的去解决问题,逐步的完善和提高,推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清晰的认识到计划调度工作,在整个生产管理中应该发挥的作用,明确自己的工作对工作目标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严格要求自己,什么该坚决去执行,什么可以视轻重缓急,同时在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相互学习,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整个工作能力和水平。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8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经常性工作。由于行政法制建设在我国是相对较新和较薄弱的领域,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程序制度不完善,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论是从意识上还是制度上都有待加强,以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如何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我省从2000年以来,开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探索。省计生委制发了《河南省计生委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河南省计生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分解了目标、任务,规划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落实了领导、机构和人员。把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并维护公民在生育上的合法权益,建立科学、高效、严谨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计划生育法治管理水平,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作为我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为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从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建立执法监督体系、促进正确执法;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权责统一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

在计划生育这一涉及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与公民个人的生育权利交汇的特殊领域,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着力解决好真正树立行政机关权力应受制约的观念;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监督、评估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 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责任制 实践探索

近年来,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各级政府机关和所辖的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执法职能特点,先后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我省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也相继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如何在新形式下不断深化、发展、提高,一方面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另一方面也需要从其理论构架中寻找支撑、开拓思路,丰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内容。笔者试就此谈一些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一、全面准确地理解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又进一步要求“加快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经常性工作。由于行政法制建设在我国是相对较新和较薄弱的领域,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程序制度不完善,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论是从意识上还是制度上都有待加强。从我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实际看,行政机关片面重视“权”而忽视“责”。凭执法者个人好恶行使、搁置或拖延职责的现象相当普遍。因为这些行为没有过到应受法律制裁的程序,难以追究法律责任或受到司法监督,而客观上这些不当或轻微的违法行为对管理相对人权益的损害是最常见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滥用权力、办事拖沓、程序繁冗甚至故意刁难、增设障碍的现象求告无门。基于此,行政执法责任制势在必行。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和外延

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使权力的最基本准则,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制建设本身发展的结果。依法行政的内涵包含职权法定、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依据法律和职权与职责统一。权力和义务的统一是基本的法律原则,职权与职责统一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理论依据。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公民的权力是私权,私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职权是公权力,公权力不仅是可以行使而且是必须行使,不能放弃。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实际上也就是赋予行政机关以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去保证完成。因此,行政机关的职权从另一角度说,就是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责任的重要部分,专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责任。广义的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规范要求行政主体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必须按行政法要求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另一部分是指行政法主体由于不履行前一种义务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即依法形成了一种新的义务,而且当事人必须承担。因此,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责任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仅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引导、规范、制约和预决,也是对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的种类包括行政政纪责任和行政侵权责任两种。政纪责任的原因是国家行政机关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分;行政侵权责任的原因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职务过程中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相对人的损害。责任形式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为补充。

(三)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一是权、责的对应和统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可以概括为:有权即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应追究。其根本目的是保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权利和责任并重,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区别于其它工作程序制度的关键。只有职权而没有责任的规定,与岗位责任制没有多少区别。

二是执法责任要具体。行政执法责任是一利法律责任而非道义责任。执法责任制解决是没有正确执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责任。因此,必须结合本机关、本部门的实际,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责任条款和形式,既要有实质内容,又不能照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解决法律调整之外的行政执法行为损害相对人权益的空档。

三是不能以行政执法责任制替代法律责任或政纪责任。行政执法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不能与其他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相互代替。不能因为承担了行政执法责任而免除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如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省从2000年以来,开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探索。省计生委制发了《河南省计生委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河南省计生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分解了目标、任务,规划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落实了领导、机构和人员。一部分市、县(区)计生委也相继制定了具体实施措施。从根本上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为了保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少或杜绝执法违法或执法不当的现象发生。所以,我们把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并维护公民在生育上的合法权益,建立科学、高效、严谨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计划生育法治管理水平,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作为我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把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具体途径,以权、责、利的明确划分和有机统一为中介,从执法主体、执法职能、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责任、错案追究等各个环节入手,来具体落实和推行执法责任制:

(一)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

主体合法是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基础和首要条件。决定主体是否合法的因素有:是否是依法设立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是否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针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实际,重点应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尤其是对涉及到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权限进行严格审查,禁止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组织从事行政执法。坚决取缔由临时人员组成的小分队、突击队、宣传队等形式。二是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全省行使执法人员凡未经行政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发给《行政执法证》或《行政执法监督证》。三是坚持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明确未出示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行为无效;四是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中,分解明确各级计划生育部门有关执法机构、人员的执法任务、执法依据、执法职能、工作程序制度和执法责任,接受公开监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合法

规范性文件一般是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直接依据,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更大更广泛的影响,一些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也常常借助规范性文件实现。因此,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对此,应重点抓好制定、清理和备案审查三个环节。一是严格依照法定职权,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下级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上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政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二是在实施执法责任制之初,对计划生育系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继续有效和应修改或废止的行文公布;坚持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对照检查原有规范性文件,凡抵触的一律修改或废止。三是制定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审查机构、审查程序、审查办法和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全省各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科(处)负责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内部职能机构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应先经政策法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再送办公室核稿。重要的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起草并送分管领导审签。

转贴于 (三)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初期,程序违法是导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无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影响行政执法水平的状况,九十年代初,我们就开始探索制定计划生育主要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并不断加以总结完善,在实施部门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我们把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作为基础工作的重点,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在调查取证、审查、许可、审批、核准、处理、处罚以及复议应诉各环节都有章可循。还制定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规范性文章备案审查制度、大案、要案申报制度、法制工作统计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做到外部行政执法程序和内部行政执法程序并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记录和反映,是开展行政复议的基础,也是行政应诉成败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并于2001年元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随着国家“一法三规”和我省《条例》的相继颁布或修订,我省以前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还将作一些必要调整和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充分发挥了统一协调、监督约束、矫正补充功能,充分保障了管理相对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

(四)建立执法监督体系、促进正确执法

权力缺乏监督,必将导致腐败。有效的监督,可以预防和制约违法行政。应把建立高效运转的监督机制作为实施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逐步形成以计划生育法制机构为主体,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纪监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群众监督综合发挥作用的监督体系。从1991年开始省人大连续三年对各级政府贯彻实施《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省政协人口组或人口环境委员会每年都要对计划生育执法问题进行调查。省计生委每年要组织全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和抽查。对重大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省计生委坚持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同时,全省广泛开展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活动,公开办事程序和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计划生育和行政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权责统一

违法的行政行为受到追究和惩治,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最终环节,有错必纠,违法必究,才能体现真正的法制精神。由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绝大多数是由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最容易发生在乡镇一级。执法责任制是否在乡一级落实是执法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和发挥作用的关键。我们在全省各级推行的情况下,把县、乡两级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重点,要求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和类型,细化错案追究责任制。每一件错案与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挂钩,对履行职责的考核与年终目标考核和经济奖惩密切相关。从制度上禁止了滥用职权或推诿责任、徇私枉法等情形发生。

三、探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种程序法上的制度,仍然应遵循现代国家行政程序法把保障公民权利、扩大民主参与机制、提高行政效率作为重要目标的模式。在计划生育这一涉及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与公民个人的生育权利交汇的特殊领域,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着力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真正树立行政机关权力应受制约的观念

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首先要清晰地认识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种措施和保障,是对行政主体“权责统一、实施监督、违法必究”的具体体现。它重在对行政主体执法行为指引、规范、制约和预决,其相对应不言而喻的就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维护和保护。在以往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公民的实体和程序权利被忽视,义务繁琐、权利虚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和惩治腐败,保持政府廉洁,有利于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同时,也是顺应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方式转变和“小政府、大服务”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

(二)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何认识和定位最基层的行政执法主体既是立法上的重要问题,也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能回避的问题。就全国范围而言,在《人口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各地法规规定的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种: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其中以规定乡镇压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为基层行政执法主体为多,涉及到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执法权往往也集中于此。因为具体的管理措施、方法和手段等具体行政行为通常是通过最基层的行政执法主体而加诸于管理相对人并影响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这种基础执法权属的差异,导致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相应职权和职责参差各异。在讲求法制协调统一的法治国家,是极其不和谐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颁布以后,重新确认了县级计划生育基层执法主体地位,这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法制统一的需要。那种认为这是削弱或剥夺乡一级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权的观点是不适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的基本国情的。

(三)建立统一规范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

在民主和法制的进程中,只有通过程序的公开与公正才能保证实体权利的公平与民主。就必要性而言,首先,行政执法的完善必须依赖于对执法程序的控制。有行政执法行为就有行政执法程序,但并非所有程序都能合理、迅速、准确有效地实现行政执法的目标;其次,行政执法程序直接影响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第三,随着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复杂化,行政机关的自由载量权越来越大,从实体上控制行政机关的权力愈益困难,通过行政程序来控制行政机关的权力就愈显得重要而有成效。

就可行性有言,行政程序法和程序规则的欠缺和薄弱,在我国短期难以根本改变。但行政程序法典化是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在条件不具备时,我国已逐渐分别制定了规范几种主要行政行为程序的法律,如《复议法》、《处罚法》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也可以如法制定。在各省已经有多少深浅不同的尝试的基础上,应该着手对主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进行统一。如:计划生育行政处理、行政奖励、行政许可等外部行政执法程序和一些内部行政执法程序。贯穿以公开原则、参与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这三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依法行政和当事人权利的实现。

(四)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监督、评估机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督促履行法定职责而建立的制度,本身就包含着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所应承担的惩罚性后果,即法律责任。在我国,行政行为违法的确认有行政确认权、司法确认权和人大确认权。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而言,主要是行政确认权,它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实行监督而产生的当然权力,包括作为原行政行为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确认,是确定行政执法责任的根本依据。

科学、系统的考核、评议制度应该建立在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效果的评定基础上。过程的考核,重点在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效果的考核,如有无违反“七个不准”的规定和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同时,针对不同级别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考核评议的内容和重点应有所侧重。

(五)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执法过错责任制是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延伸和发展。以往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仅能对因错误执法、产生较严重后果的执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在适用上有较大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责任制作用的发挥。因此,把过失纳入责任追究的范围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需要。这与《国家赔偿法》对重大过失行为的追偿责任是相一致的。所以,执法过错责任制的追究范围是: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均应纳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对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对构成执法过错的行为,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和处罚相适应的原则,根据执法过错的程度大小,分别规定处理意见。对应当追究政纪、党纪、法律责任的,移送有关部门。

参考文献

1、《河南省计生委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豫计生法字〔2001〕25号

2、《河南省计生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办法》,豫计生法字〔2002〕17号,

3、《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中国人口出版社,2002年1月

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编,《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豫内资新出发通字〔2003〕43号

5、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编,《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第357号令),豫内资新出发通字〔2003〕43号

6、江泽民同志党的十五大报告

7、田瑶,《国家赔偿法学习指导书——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9月

8、田瑶,《国家赔偿法学习指导书——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9月

程序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9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在保持现行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基本架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创新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科学规范、责权一致、统分结合、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一)适度超前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面对“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城市建设实际,适度超前谋划,体现前瞻性,力争本轮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适用较长时期城市建设发展需要。

(二)统筹管理原则。在完善现行城市建设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职能,实行统筹管理,即在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五个集中”,将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集中到县级统一管理。

(三)分权制衡原则。实施城市建设流程管理,实行“八个分开”,将计划、立项、设计、征迁、招投标、投资、建设、审计等环节分开,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由相关职能部门分段作业,顺畅衔接,相互推进,相互制约。

(四)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放开“两个市场”,即建筑业市场和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拓展并逐步规范招投标交易平台,实行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监管。

三、总体目标

(一)“五个集中”,将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集中到县级统一管理。

1、项目立项上:成立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到储备库,由县投资委集体研究,统一筛选审定,县发改委根据县投资委审定意见履行审批程序。

2、土地出让上:全县土地资源规划利用由县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集中统一管理,即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出让。

3、规划审批上:所有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或规划变更,按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县规划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4、资金管理上:城市建设领域涉及的政府投资,由县国司实行“融资统一实施,资金统一管理,成本统一控制”。

5、项目实施上:成立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主体和业主代表,对项目建设承担主体责任。

(二)“八个分开”,将计划、立项、设计、征迁、招投标、投资、建设、审计等环节分开。

1、计划: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及全县重点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并编制项目建议书,集中到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由县投资委集中审核批准后,送县发改委履行报批程序。

2、立项: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提供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报县发改委,县发改委负责组织评审后下达立项批复。

县重点工程局参加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项目前期工作。

3、设计:县住建委依据立项批复,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负责提请县规委会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进行评审,负责提请县投资委审定后下达批复意见。

县重点工程局依据审定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勘探、施工图设计、图审,并会同县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预算。

4、征迁: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用地收储,县国土局配合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负责或依法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实施项目红线范围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负责办理房屋拆迁相关手续,净地交付。

5、招投标:县招投标中心负责建设项目(含项目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工作和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工作。

县监察局、招管办负责对招投标的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监管。

6、投资:县财政局、国司及有关部门等出资方根据县重点工程局资金拨付申请,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负责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中标单位。

7、建设:县重点工程局组织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项目,作为建设期的项目法人,严格按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与中标单位签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办理项目施工阶段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县住建委负责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县重点工程局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管理、使用、维护。

8、审计:县审计局负责预算编制审核、项目建设阶段跟踪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审计监督、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参与招标合同文件审查。县监察局负责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审查。

四、主要任务

(一)成立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县投资委实行委员制,属议事、协调和决策机构。主任委员由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位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办、发改委、住建委、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国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县投资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定并批准政府投资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决策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结构、资金筹措方案;审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调整方案、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和限额以上概算的调整;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协调和调度。

县投资委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县投资委领导下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县重点工程局代表县政府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期间的项目法人,原县住建委承担的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职能移交县重点工程局。

主要职责: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不包括行业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及安装)和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依据审定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勘探、施工图设计、审图,会同县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预算;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和工程工期、技术档案管理;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申请;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移交等工作。

(三)组建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暂定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隶属县国土局管理,财政全额供给。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职能,同时受县国土局委托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县政府,受县政府委托组织论证征收补偿方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县政府;组织开展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与被征收人共同选定中介机构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负责补偿安置资金兑付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的具体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调整县住建委内部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划管理、市政园林管理和住房保障职能委托给下属单位,对机关职能科室作相应调整,设置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业务科,撤销规划办、建筑业管理科(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城乡建设科。

1、成立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建制,撤销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负责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评价工程安全等级;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查处等工作。

2、成立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暂定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规划的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的规划编制,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量、档案管理等工作。

3、成立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暂定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和改造等。原县城管局园林绿化管护职能移交县市政园林局。

县住建委将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职能委托给县房地产管理局履行。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0日至6月20日)。根据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改革方案初稿;征求县四大班子领导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对改革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将改革方案(讨论稿)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定。其中,涉及机构设置调整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二)机构组建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成立改革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门会议,按照研定方案组织实施;组建新设立机构班子,抽调招聘工作人员,安排工作场所,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由改革工作领导组检查涉及单位的建章立制、人员到位、工作运转等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针对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县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