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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年度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3-10 14:49:49

程序员年度总结

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1

党建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和标准,工作记录等。质量手册是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建工作运作的标准、行为的规范,也是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准则。

质量方针依据iso9001∶2000所阐述的质量管理八项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由全公司职工认真讨论,并经公司党委会讨论批准。无锡供电公司党建工作的质量方针为:育人为本、创新争先、满足需求、提供保证。“育人为本”显示了党组织对党员、职工自身发展需求的重视,是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创新争先”显示了时代的精神和上级的要求,是党组织的工作方向;“满足需求”显示了党组织服务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党员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意识,是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提供保证”显示了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质量目标根据质量方针、结合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建立,无锡供电公司党建质量目标为:

1、建设一流职工队伍,为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2、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保证公司各项决策顺利贯彻实施;

3、不发生两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发生严重刑事案件,职工违法率低于1.2‰,犯罪率低于0.8‰;

4、职工满意度大于85%;

5、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6、保持江苏省“红旗基层党校”称号;

7、争创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原则性要求的进一步展开和细化,明确规定每一项工作做什么、为什么做、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

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党组织换届选举控制程序、发展党员控制程序、党支部“”控制程序、党内民主生活会控制程序和党员管理控制程序五个文件。程序文件一般包含目的与范围、术语、职责、工作程序、相关文件、支持性文件、质量记录、工作流程图八个内容。

党组织换届选举控制程序主要明确了公司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委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图。

发展党员控制程序主要明确了公司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图。

党支部“”控制程序主要明确了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组织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以及党支部大会的工作流程图。

党内民主生活会控制程序主要明确了公司党委、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图。

党员管理控制程序主要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和党费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图。

作业指导书是规定体系文件运作途径的操作性文件,是程序文件的细化和补充,是对具体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方法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后,各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就是企业各项工作开展的依据。公司党建工作的各项活动都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要求,环环相扣,有检查、有考核,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加以改进,努力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对质量体系的具体运作,下面以党内民主生活会控制程序为例说明。

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公司党委组织部下发召开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是p(计划)环节。党委组织部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党委要求,下发召开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本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

基层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开展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是d(执行)环节。会前,主要有以下六个工作程序: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时间计划表,统筹安排工作进度;二是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形成书面汇总材料,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三是自查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职工意见的整改情况,形成书面专题汇报材料;四是书记与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进行谈心交流,指出存在问题,为会上顺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五是领导班子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六是领导班子成员准备书面发言提纲,避免会上发言蜻蜓点水、草草了事的现象发生。准备工作就绪后,党组织书记在会议召开7天前分别向党委组织部和纪委报告会议准备情况,待上级审核同意后召开会议。会中,主要有三个工作程序:一是党组织书记汇报会前准备工作情况、党组织去年民主生活会查找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个人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同时结合今年征求到的意见开诚布公、与人为善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参加会议的公司领导对民主生活会作评价,对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谈想法、提要求。会后,基层单位要将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会议记录、群众意见以及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在15天内报送组织部和纪委。

组织部、纪委按照程序文件规定的职责派人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汇总会议情况、进行工作讲评是c(检查)环节。主要有四个工作程序:一是召开会前准备会,组织部、纪委对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分工,并对民主生活会上需要做的工作提具体要求;二是召开会后总结会,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汇总,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总体情况作出评价;三是形成专题讲评材料,在汇总各单位情况的基础上由组织部形成讲评材料,在书记例会上进行讲评,对好的做法给予表扬,对完成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批评,讲评材料还在公司内部网络上进行公示;四是组织部对照《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细则》,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年度评比的依据之一,也作为评比“四好”领导班子和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各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公司办公室督办落实整改是a(改进)环节。主要有四个程序:一是由公司办公室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汇总;二是按照公司《重点工作、交办事项督办制度》,将整改措施列入督办范围;三是由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四是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与单位年终评比和干部管理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存在问题能整改落实到位,达到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民主生活会就按照以上环节和程序进行运作,每个环节都明确相应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标准和要求,无论是执行者操作,还是检查者考核都一目了然。党建工作其它几个文件控制程序与此类似,这里就不一一说明了。

三、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考核方法

公司在每年初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时,将党建工作指标与生产经营指标一同下达相关职能部室和基层单位,如:“”完成率、无党员班组比例、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合格率等。公司在每月的党群部门工作布置会、支部书记例会上对月度工作进行检查和讲评。与考核配套的办法有《无锡供电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细则》、《无锡供电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无锡供电公司文明单位建设考核实施办法》等。我们还在全公司各基层党组织推广使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记录的完成时限、记录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细则》中给予明确,如:各基层党组织月度工作计划在书记例会后5个工作日内放入党务管理信息系统,逾期未挂上网络的给予考核扣分。借助信息化、网络化的管理平台,我们实现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实时检查控制,确保工作的落实。基层单位由职能部室进行考核,职能部室由绩效考核专职机构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分季度和年度在绩效考核中严格兑现奖惩。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效果

党建贯标使党建工作目标明确、权责清晰、要求明确、闭环管理,做到了党员心中有目标、工作部门有依据、群众评价有标准,避免了因工作交叉而相互推诿的现象,也使新上岗的工作人员能通过程序文件,迅速掌握工作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具体过程等,避免因人员流动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在筹划党建贯标时,坚持把以人为本放在第一位,即把维护党员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贯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断满足党员和职工多方面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建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实施党建质量管理体系以来,公司党建工作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党组织凝心聚力的作用不断增强,为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现场审核专家认为:“无锡供电公司在总结企业党建工作经验和公司行政实施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首次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导入到党建工作中,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这一先进的管理方法注入了新的内容”。

公司基层党支部书记说:“贯标文件让我们对支部工作的目标更加明确,开展工作有了标准的指导书,工作该怎么做、分几步做清清楚楚,再也不用去翻门类繁多的党建参考书,也不用为说法不一的情况伤脑筋了,贯标帮助我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司基层职工说:“以前对党建工作、对支部书记工作的好坏没有评价的标准,自从党建贯了标,‘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我们也可以对照标准评议他们了!”

五、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体会

经过三年多来的实践与探索,我们感到引入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开展数字化党建,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党建工作基础扎实、公司发展氛围较好。由于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对象具有多变性、复杂性,以及党建工作与体系标准之间存在融合问题,我们认为在体系运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一是原则定向和具体要求的关系。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很强的原则性,但是党建实际工作的要求更加具体化,这就要求在体系建立过程中紧密结合实际,虚实结合,化虚为实,尽可能的把质量目标量化,把工作程序实化,把主要工作细化,使各项工作的标准、内容、要求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使原则和要求相互融合。

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2

从20xx年xx月xx日进入xxxxx项目部后,我担任了5#、6#、18#、19#、20#、21#工长的职务,负责本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及跟分包单位的全面协调工作,在这期间,渐渐的熟悉了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程序。工程开工前期面临的是项目大、施工人员不足和施工场地狭小等因素,在各位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大刀阔斧的开展了各方面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每天组织分包方管理人员召开例会,及时的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天详细部署每个分包管理人员的任务,具体到每天项目部和分包管理人员主抓哪些事都进行分工。并第二天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惩罚措施。

在安全管理上配合公司安全员对现场的一些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一些不符合规范的设施马上要求整改,定期对工人开展现场安全、质量教育会议。定期举行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的一些违规操作和一些不安全隐患及时制止。

在质量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及时对每道工序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在每道工序完成施工后要求分包队伍严格进行自检后上报,由项目部进行二次验收,对检查出问题现场提出饼马上责令整改,对验收不合格的部位坚决整改。然后上报监理进行最后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上我们先对现场进行了规划,对各个分包队伍进行现场责任区划分,定期对责任区的卫生及设施进行检查。安排专门的工人进行公共区域的每天定时打扫、冲洗,有效的保证了施工现场的整洁美观。

在过去的这一年中,我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

1、 在一些工序衔接上不能预见性的发现一些问题,如每次的砼浇筑时间把握上,经常出现不能按计划浇筑的情况,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2、 粗心,一些常识性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这是缺乏学习的结果。

以上几条相信会在新的一年里得到改进,有信心在XX年中克服新的困难、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更加合格的工长。为xx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为自己的认识、能力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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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为依据,以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为目标,以卫生工作一线优秀干部职工为重点,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2012年计划发展党员30名。其中:市卫生局机关支部1名、市疾控中心支部2名、市卫生监督所支部1名、市中心血站1名,市医院总支25名。重点在技术骨干、知识分子、青年及医疗卫生工作一线的各类人员中发展党员。同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预备党员的发展工作,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有关要求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务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党员质量。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要求,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程序,认真做好预审、公示、测评等工作。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把关,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的现象,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4

一、强化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1、强化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党性认识

本人作为东区指挥部直属党支部委员,近年来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而奋斗”为主题,以学习讨论、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巩固成果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结合院党委的统一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东校区建设指挥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提高服务师生群众的水平,更加自觉地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不断增强在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实际工作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密切结合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建设任务。

2、坚持党员干部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

在日常的基建管理过程中,根据东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经验,在近几年的工作中,带头协调进行了相关管理规范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日常工作中积极协调内部各部门,做好任务分工与统筹安排,强化现场管理,及时解决各类冲突,工作中不推诿扯皮,不推卸责任,不贪功自居,节假日时能不计报酬积极坚守岗位,能够在日常工作中严保党员干部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为此在09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3、强化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管理和教学业务素质

在做好基建管理工作的同时,本人亦能够不断的加强业务学习。针对于东校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管理、技术难点,本人能够认真思索,积极总结,结合现场实践工作,先后发表了《性价比法在电梯招标采购中的应用与技巧》、《高校基建管理行为规范化研究》等相关论文十余篇,在个人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会同指挥部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课题申报,以期指挥部整体人员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在强化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本人亦能够对于广大学生言传身教,积极参与本科生的日常教学工作,近几年本人一直承担着土木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施工技术》、《项目管理》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因自身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加之对教学工作认真热情,故讲授的课程深受学生们的欢迎。

二、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建设阳光工程

自09年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全国范围内的开展,为此我们制定了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我校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违规违法行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度与程序,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以达到以下预期目标:(1)通过治理,提高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和按照程序办事的自觉性;(2)找出工程管理中的不足,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3)完善管理制度与运作机制;构建在廉洁与效率视角下的基于全寿命期的工程建设内部控制体系与运作机制。主要内容包括: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管理方法、监督管理、激励与约束、学习教育、警示与惩处;(4)健全纪检监察和职工监督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和重大工程问题专家论证制度;(5)查找违规违法事件,进行警示与惩处。具体的针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性文件和相关的支撑材料等资料的完善,正按既定的目标力争早日完成。

三、科学管理,精益建造,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1、建章立制,细化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自08年到指挥部从事基建管理工作,在基建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已发现的东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团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的目标。在实践执行中,指挥部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细化了工程部、招标合约部、审计预算部、材料部、办公室和总工办的工作职责,明确个人分工,层层分解任务,实行精细管理,同时又强调各部室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协调和配合。具体工作中,负责起草了材料采购管理办法、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办法、各类工程的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完善了各类管理表单的规范建立和使用,通过近几年的管理程序细化,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有较大程度的提升。

2、严格工作程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在对指挥部的内部工作规范化管理中,认真总结了几年来的管理经验,不断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通过组织编制细化工作流程,从项目决策、勘察设计、项目审批、工程招标、施工监理、工程质量、部品采购、资金拨付与使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的各项管理工作等工作流程都更加细化。按照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等管理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精细细管理,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做好项目的投资控制。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

在对于招标工作承担主管领导职责中,能够严格遵守招标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地遴选施工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严格资格初审制度,设置了诚信黑名单制度,对一些有不良信誉的企业,予以直接淘汰;同时认真组织考察,能够会同学院纪检、监察、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精心组织由指挥部自行组织评标活动。

3、实施阳光采购、按章严格审计,控制工程投资。

在对于指挥部的材料部的管理中,制定并下发了材料部管理规定,明确了采购原则、采购方式的选择、材料采购的规范管理工作等。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材料部门做好材料的市场询价工作,严格落实材料进场制度,各种材料按规定送检取样,杜绝“三无”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办事,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上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充分了解市场信息,保证甲方材料价格的合理低价。

在材料的采购的领导组织中,统筹安排招标合约部和材料部共同工作机制,坚持招标的原则,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择优选择供应商。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中,坚持监察部门全过程跟踪,杜绝现象的出现,对于不良的供应商,坚持黑名单制度。在招标环节中,坚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委托招标和自主招标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安排招标工作

进程,保证配合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进度,招标过程公开透明,对于投标人的质疑,坚持查明问题,落实清楚,及时整改。在结算审计环节中,规范工程结算审计程序,坚持以合同为依据,坚持内部审核与外部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审计前各部门共同审定审计范围,保证了审计过程中不超算,从最大限度上节约甲方的资金。

四、近年来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08年到指挥部参与基建管理工作后,主要完成的工作按工作性质可分为内部管理工作、现场管理工作、对外协调工作等。

1、在内部管理工作中,组织建立并细化了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各类管理流程,坚持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的贯宣与交底,通过努力使得指挥部的管理制度和人员的管理能力的到极大的规范和提升;

2、现场管理工作方面,近年来共完成了14-22号学生公寓工程、专业实验楼工程、专业教学楼工程、2号学生食堂、专家公寓基本建设工作,总建筑面积335485平方米。近期正积极组织图书馆、行政办公楼、体育场馆的建设准备工作,在现场管理中,不畏严寒酷暑,不怕风吹日晒,本人能够坚持每天到现场巡视,及时了解工程建设实际状况,及时解决各类问题,保证基本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

3、对外协调工作方面,能够积极参加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题会议,对于我校基本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有待解决的问题能够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请示。能够完成各类报表和计划的编制工作,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使管理工作有计划可依。

五、加强廉洁从政,坚持反腐倡廉

基本建设是反腐倡廉的重点区域,在东校区建设工作中,在反腐倡廉的管理工作中,为保证工程建设中全体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在技术与程序层面上,组织制定了招标文件的制定、标底的制定、商务标评分办法、业主对投标人的考察评分、工程款的拨付、材料采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消灭权力寻租的可能性;在决策层面坚持民主决策与专家决策;在组织机构层面,完善内部机构设置,细化部室工作职责,各行其权、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监督、避免权利集中;在监督方面,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监督;在警示与教育方面,每次指挥部部门工作会议上都强调制度、程序、自律,做到警钟长鸣。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有力地防止了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自身的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方面,本人能够认真学习各类廉洁从政的文件和精神,努力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在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不和建筑商、材料供应商和潜在投标人进行非工作范畴的接触,节假日期间更是严格自律,通过不接电话等方式,避免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所谓拜访答谢等。在个人生活方面,不好高骛远,能够脚踏实地,洁身自好,无不良生活嗜好。在接人待物方面,常怀反腐倡廉的警钟,不滥交朋友,不,不搞权力寻租。

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5

我们在工作要写自我鉴定来看看哪里有不足哦。亲爱的读者,小编为您准备了一些程序员转正总结,请笑纳!

程序员转正总结1我是一名程序员,在过去的一年里,软件研发部团结协作,以及在公司这充满奋斗的环境下,我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百折不饶的精神,努力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工作,在软件研发、团队协作和个人成长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公司一年的工作已经结束,特向公司总结汇报如下:

一、软件研发

根据公司的安排,项目的需要。在自身的努力、伍经理的帮组,团队的合作下,克服重重技术困难,增长了工作经验,收获丰盈:

1、asp.net开发

以前我在其他公司也做过一些开发,但是底层和架构与页面样式我都是没有涉及到的。通过这一年在本公司的的这些项目程序中的锻炼,我成长了,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首先,面向对象语言的收获。对于当前编程的主流思想是对象,任何事物都可以用对象来表示。以前理解这些话很费解都是从表面上理解,没有从深入的体会,通过这次asp.net项目的深入,不管是数据还是外部一些条件我们都可以抽象成对象,都可以用对象来表示,具体可以用语言中的类方等。asp.net如此,c#如此java也同样如此。

其次,具备独立完成vb.net知识方面的能力。以前没有做过vb的东西,加上这次深入的做,这次涉及到的领域也非常广,常用的重要的都有涉及,并且还补充xml,javascript实际操作中空白的部分。通过这一年的开发,在.net方面我能胜任这方面的工作,能独立完成这方面的工作。

再次,c#方面存在一些不足。LocALhOST通过c#这次软件的开发,也发现自己的不足,如基础知识掌握不牢,缺乏编程整体思想。这些都是需要在工作中完善和改进的。

2、数据库开发

数据库是伴随着项目以来用的最多最平凡的技术。以前对数据库只是会一些简单常用的操作,经过这一年项目的实战,对数据库的操作增加了一些丰富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和经验的积累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项目中还用到了oracel与access数据库,这是我的收获。

优点:能熟练的运用数据库技术进行开发。特别是对sql数据库的操作,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积累,基本上能合理的设计和新建数据库,同时在数据结构上也加强了对数据库的理解。通过项目的实践现在能熟练使用和编写多种sql语句。还掌握了一些关于数据库优化sql语句优化的方法,能进行一些简单的优化。

缺点:数据是一门比较先进的技术,并不是你会写一些sql语句,能建几个数据库你就是数据库工程师。要成为一个好的数据库管理员是要经过长时间的工作积累。针对自己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多接触,多运用新的知识点。充实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储备。

二、团队协作

上面的成功与收获,除了自身努力外,以及公司的支持。是这个团队铸造了我。我们这个团队也是因为有了我们这些拼搏协作的队员,使得它成为一个具有务实、拼搏、创新精神的团队。我与软件研发小组是一个整体,这里的团队总结也就是我在这个团队中的收获。

务实:公司下发的任务,下发的工作,件件都是用心去做的。我们这个团队中没有一个人在工作的时候做了工作以外的事情,都是实实在在的做跟工作相关对公司有益的事情。相信在伍经理的带领下现在是这样,以后同样也是这样。

拼搏:公司给的每一个任务不管它多难,如果工作没有完成我们会晚上加班,也要尽可能的完成当天的工作。如果工作实在忙,为了赶进度我们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也要尽可能的使项目提前。

创新:现在我们开始项目的时候都会进行研讨,一般都会进行一个效率和逻辑的分析与讨论,保证程序正确的前提尽可能的提高程序的效率。

互助:我们小组内只要任何一个人出现技术或其它的问题,我们都会彼此都会尽可能的去帮助他。不会因为某一个人而拖住整个项目滞后。

交流:我们在项目中会及时沟通自己的收获,特别是一些针对性的技术问题。这样可以省了很多重复研究的时间,这是一笔很可观的时间。

在交流中只要我会的,我懂的,我不会去吝啬。我会积极的去与你交流,我的团队名言“人强团则强,人弱团则削”。

三、个人成长

通过公司这快一年的锻炼与学习我真的进步了很多,不管从技术上还是做事上,都不像以前那样了。我在公司学到的懂得的使我飞速成长。

技术上:不管从语言上还是做事的逻辑上都得到了很大的的提高。现在在软件小组里面自己能独立完成一部分工作,承担自己的责任。

程序员转正总结2我叫,于年月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JAVA程序员一职,负责JAVA程序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我自年月工作以来,一直从事java程序员工作,因此,我对公司这个岗位的工作可以说驾轻就熟,并且我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部门领导也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如果说刚来的那几天仅仅是从简介中了解公司,对公司的认识仅仅是皮毛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公司也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进入到了工作角色中来。

这就好比一辆正在进行磨合的新车一样,一个好的司机会让新车的磨合期缩短,并且会很好的保护好新车,让它发挥出的性能。咱们公司就是一名优秀的司机,新员工就是需要渡过磨合期的新车,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

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优秀的闻天人中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总之,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

程序员转正总结3转眼间,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回顾这四年,应该说收获是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学习、工作、处世能力得到了很好的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思考问题的能力、丰富了自身的人生经验等,下面我对各个方面进行简要的概括。

一、在学习方面。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学生学习是最重要的,在大学期间我对学习一直很重视。在学习上,我态度认真、刻苦,努力钻研,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各种应用软件的使用及asp、vb和c语言的程序编写,对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应用相关方面具有较深的理解,也有自己的一定见解。在四年的学习过程中,我连续七个学期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学习单项奖及三好学生称号。同时,通过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了浙江省计算机二级、国家计算机三级(网络技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在四年的学习过程中我也掌握了较为有效的学习方法,提高了自身的学习能力,也为以后的继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在工作能力方面。学生工作在大学生活中是一项重要内容,在能力锻炼方面,我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曾先后担任01教育技术(1)班班长,物理学院《镭射》美编,温师院院报记者、编辑,校“超越网”特约通讯员,“教育技术学专业实践队”教务组长、新闻组长等,在这些工作过程中我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极大地锻炼了我的工作能力和交际能力,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曾先后获得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优秀通讯员”、“学生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温州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等,同时作品曾经在《镭射》、《温州师院》、《实践专刊》、《温州广播电视报》上发表。

三、人际交往方面。在大学期间,人际交往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同学关系上,总的来说,四年来,我与同学的关系都是比较融洽的,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上能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帮助一些有困难的同学,积极参加班级的每次活动,融入到班集体这个大家庭中去,处理好与同学、老师的关系,营造良好的班级气氛。同时在学生工作的过程中拓宽了我的交际面,让我机会和具有不同背景的人交往,在这些过程中很好的培养了我交际能力,也让我树立了正确的为人处世态度和处世原则。

四、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大学阶段不仅仅是学习专业知识、培养各种能力的时间,积极提高自身思想修养更是大学阶段我们需要去努力做的。在刚刚进入大学的时候我想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又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在20__年5月28日,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并于20__年5月28日按期转正为中共正式党员,在两年多的党内生活和实践中,让我的思想觉悟有了较大的提高,平时关心时事,注意学习党务知识,在实践中不断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我曾经担任03教本的马列党章学习小组负责人,在这个过程中我更加体会到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同时从03教本的同学们身上学到了很多自身所不具备的品质、精神和态度。每次党内的会议、讨论、生活,都是我的一个成长过程,期间提出的一些问题都能引起我的深入思考,在思考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

大学四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四年,是收获的四年,是不断汲取养分的四年,是成长的四年,是值得记忆的四年。 大学四年,我学到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培养了学习能力、工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大学四年,我明白了该如何看待事物,学会了如何思考,懂得了如何规划自己的人生;大学四年,丰富了我的人生经历,找到了我的人生信念,明确了我的人生方向。 大学毕业,这不是一个阶段的结束,而是另一阶段的开始,是我们另一征程的起点,我相信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能走的比现在更好!

程序员转正总结4大家好,我叫__x。我性格开朗,乐于与人交往,诚实,正直,有教强的上进心,较强的学习能力,在学校团学会的工作使我组织和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我的计算机能力:程序员语言能力:英语(一般);普通话(标准)熟悉windows,能够熟练使用word,powerpoint等office软件;熟悉c,c#,html,xml,了解数据结构(c),软件工程学,c,c++,java,ajax。熟练掌握c#语言。熟悉开发工具vs。net__/__;且利用b/s开发过物业网络管理系统。在公司从事教育软件的开发。

我曾经获得物业管理系统

软件环境:windows系统开发环境:vs.net__(c#)sql__项目描述:本系统主要包括前台和后台两部分,前台主要实现了管理员登录、物业管理人员信息、公告信息、住户欠费信息、住户投诉、住户报修、欠费查询等。后台主要对本网站进行管理,主要实现了受理物业信息管理、物业管理、公告管理、基本设置、系统维护等。

__年-__年“优秀团员”称号、“三等奖学金”、“校篮球比赛第一名”__年-__年被评为“系团总支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校书法大赛第一名”

__年-__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通过以上的自我鉴定,我能更好地了解自己,了解自己在各方面的实力。作为一名有工作经验的计算机程序员,我为自己而感到骄傲。

程序员转正总结5我于20__年7月6号进入公司,我一直对自己要求严谨,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参与了社保电子支付项目的开发;来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最能发现自身的不足,这几个;公司的开发流程,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了解公司产品;学习经验,希望能更快的融入公司、融入开发团队,能做到的工作还十分有限,简单列了一些:掌握java开发;职时通过一段时间学习并基本掌握了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我于20__年7月6号进入公司的软件开发四部,担任java程序员一职.

在这段工作时间里,我一直对自己要求严谨,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和完善分配给我的任务,参与了社保电子支付项目的开发.现在,试用期结束了,对自己这3个月的工作情况作个总结.

前期工作回顾来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最能发现自身的不足,这几个月,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学习公司的开发流程,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了解公司产品框架,主要技术,主动和同事沟通、学习经验,希望能更快的融入公司、融入开发团队,能够全心的投入工作.

试用期期间完成的工作还十分有限,简单列了一些:掌握java开发语言和环境,由于在校学习时主要是以.作为开发语言,所以在刚入职时通过一段时间学习并基本掌握了java开发技术.熟悉公司开发流程,熟悉cbp产品框架.了解了核三框架的总体结构和开发流程,并能在核三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开发.参与了社保电子支付项目的开发.主要负责web端的模块开发,通过开发的过程,学习和掌握了flex界面开发,hibernate和oracle数据库.

因为自己在经验上的不足,所以,在项目的开发过程中碰到开发进度慢的问题.综合起来.

看原因在于:1、没有项目经验,没有经历过系统和完整的系统开发.2、对于技术的学习和掌握还不够深入.3、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在自己以往的学习方式中,欠缺一种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

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6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工作总结,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监理工作总结,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个人监理工作总结1一年来,在__集团领导英明的委托、信任和正确大力支持下、公司领导的帮助下和监理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圆满的完成了相应的监理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的建筑监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程概况

依据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和控制目标,并结合考虑监理人员的年龄层次,专业水平等条件,由总监带头,其他成员积极配合,共同开展__市档案馆工程的监理工作。根据监理规划细则的要求,项目部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订立了监理例会制度,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旁站监理制度,文件归档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并将各项制度上墙公布,督促所有的成员努力工作,为公司尽职尽责。

二、监理部的工作方法及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出发,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认真执行有关标准和各项法规为原则。以工程建设质量高、投资合理、进度快并确保安全为控制目标。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行业标准。以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等工作方法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在工作中,各监理工程师严格行使《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以精干的业务知识,实事求是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和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从严依法监理。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监理内部管理,积极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使监理工作体现出他的科学性,公正性。

在业主的服务方面,监理部在不超出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内尽量的满足业主提出的要求,努力做好业主的参谋和人。在对承包单位的管理方面,采取以“管”为主,“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同时督促承包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监理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

三、工程质量的控制

1、将质量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将质量第一的思想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每一环节。

项目监理工程师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原则,不仅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还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中间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不仅对形成的产品质量验收进行控制,还对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2、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时依据设计图纸、遵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并以实测数据为准。

在整个质量控制控制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核心的质量控制。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监理方法。

四、对今后发展的建议

市场是企业生存的源泉,而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之间的竞争终决于人才竞争,一个企业培养人不容易,培养一个人才更不容易,公司一旦失去大量的人才,将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监理工作是一种高智能的、科学化的有偿技术服务。作为监理单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潜藏着巨大能量的高智能复合型人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最宝贵的财富和源泉。

建立人才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立足长远,加强人才储备工作重视优秀监理人才引进、稳定工作。为了形成激励机制,完善《监理人员考核办法》,实行奖优罚劣,突出骨干作用。在用人方面遵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和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随着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监理工作的不断规范,下一阶段,我项目部将继续贯彻执行“行业创优性”,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再接再厉,共创监理部美好明天!做自律有为的监理的思想方针,进一步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增强监理部综合实力,为公司的壮大强盛贡献一份力量。

个人监理工作总结220__年即将结束,回首20__年的工作,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时的惆怅,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充满希望的20__年就要到来,现就本年度重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主要参与了__区一期封关工程,__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__三突堤堆场修复工程,综合楼位移观测,以及公司多个项目的测量工作。

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仍然抱着边工作边学习的态度进行各项工作,总结每项工作的流程和要点,找出不明白的问题,及时查阅规范并向领导同事请教,一点一滴的积累工作经验。

工程质量方面,根据监理规范、工程图纸和《监理细则》严格监督。参与保税港区封关工程时,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工地现场,工程看似简单,但是工地范围很大,多点同时施工,必须抓住监理重点才能在即减少工作量的同时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如果发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并查阅相关规范,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填补了自己在该方面的知识空缺,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就可以独立解决了。对需要旁站的部位进行全程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对要验收的隐蔽工程严格按照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则严禁进行施工下道工序。

对进场材料、设备等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和确认,对钢筋、联锁块等进行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对于有交叉作业的工程,现场协调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顺序,力求达到。每个月末将现场的施工情况与施工计划进行核对,如果进度落后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加快施工。

工程资料方面,每天根据工地现场情况写好监理日记,并将当天的旁站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相应的工程资料。定期将见证取样、平行检测等资料整理归档,并且将各项的台账做好,力求在工程结束时资料也备齐归档。

三、工作体会感受及不足

通过今年的监理工作,我觉得作为一名监理人员只有做到品行端正、严于律己、融入团队、尊重他人、工作认真负责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在工地我接触到了很多新事物,在老同事的细心指导、帮助下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拓宽了我的知识面。

这一年的工作我收获很大,但是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工作经验不足,面对强度较大工作的时候不够细致,不够耐心,这些不足也导致自己的工作存在很多的瑕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勤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正自己的不足,争取做到扬长避短。

四、明年个人职业发展意见及对公司的意见

从事监理工作,懂得再多也嫌少,绝不能满足于现在,因此我明年我依然要多问、多学、多做,按照工作需要逐步深入的学习好各项专业知识。工作生活上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团队意识培养,进一步融入我们这个集体,并且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一些规范多看一些相关论文,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也希望公司多组织一些对我们新员工的培训,使我们能更好的适应这份工作,这样我们就可以多为公司做一些事情。

个人监理工作总结320__年即将成就历史。回首过去,内心不禁感慨万千。在这一年里,在公司项目监理部领导的悉心关怀和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能够较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我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总结经验,反思自身不足,提高自己的监理业务水平,成为公司更好更快发展的一员,现就本年度监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1、接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资料、文件后,及时登记、归档,并分发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2、按时完成工程资料的传递工作,当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资料后,及时对其进行分类和初步的审查,对于合格的资料及时分发给项目总监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对于不合格的资料,及时返回给施工单位要求其补充、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到监理部,并按程序对文件进行处理;来往文件资料均做到了收发登记,并建立了完整的台账。

3、完成监理部的文字处理工作,整理会议记录、参加监理月报、细则等的编制工作。

4、协助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验收每道工序,若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及时整改及相关验收工作。

二、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现场工程管理水平

项目部总监安排我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工作,并安排了专业知识过硬的工程师带我。主要配合、协助土建工程师监督施工过程、工程验收以及负责旁站。初到工地,我积极主动接近业主和与施工单位沟通,认真学习相关规范要求以及查看工程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精心指导下,逐步熟悉了一些设计图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土建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工程的重点部位涉及到多道工序,一旦疏忽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在旁站施工中,加强监控,严格监督各部位的施工,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方案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在现场巡视、平行检查过程中,我每天做了详细的记录,都有完整的监理日志以及旁站记录等。

在旁站施工过程中,做到明确浇筑构件部位、砼等级强度及砼的拌合方式、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机械及原材料储备状况、浇筑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共计浇筑的砼方量、砼试块制作组数、坍落度的设计要求及实际抽查结果。在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时,做到提前到达旁站位置,检查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及时、真实地作好书面的旁站记录;对施工的各道工序作业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及合格后,进行再次的复检确认。在施工现场,由于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欠缺,虽然遇到很多难题,但我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应该做的工作,虚心学习,逐步完善自己,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监理履行职责的基础条件。作为一名年轻的监理人员,我热爱自己的专业,时常熟悉规范、标准图集、及大量阅读了本专业相关书籍,热衷于对工作经验的积累。

四、尽心履职,全心全意当好称职的员工

作为一名监理人员,没有什么谋求利益。和享受待遇的权力,只有承担责任、带头工作的义务。在平时的工作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对自己份内的工作也能积极对待,努力完成,做到既不越位,又要到位,更不失职。坚持以一个合格监理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工作态度严谨,思想品德端正;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认真完成监理部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能高标准的要求自己,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发现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协助有困难的同事解决生活与工作上的难题。

五、存在的问题

1、在现场工作繁忙时,监理资料疏忽大意,造成文件无处查找。

2、监理日志及资料填写不够规范。

六、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团队意识培养、增强内部凝聚力。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将监。

3、增加监理资料的整理规范意识,对每道工序的重要部位做到心中有数,并严格控制。

4、做到眼勤、口勤、脚勤,少讲外行话,尊重施工方的技术人员,树立监理形象。

5、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协助工程师开展好工作、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详细检查各部位施工情况,尽量做到事前控制,善于发现问题。

一旦发现有出现问题的苗头马上制止,避免问题的发生。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团结同事,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态度端正,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监理“八不准。

日常工作中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总之,作为一名监理人员,要严格按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真正让理论结合实际,为公司的管理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将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个人监理工作总结4一年来,在__集团领导英明的委托、信任和正确大力支持下、公司领导的帮助下和监理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圆满的完成了相应的监理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的建筑监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程概况

依据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和控制目标,并结合考虑监理人员的年龄层次,专业水平等条件,由总监带头,其他成员积极配合,共同开展__市档案馆工程的监理工作。根据监理规划细则的要求,项目部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订立了监理例会制度,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旁站监理制度,文件归档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并将各项制度上墙公布,督促所有的成员努力工作,为公司尽职尽责。

二、监理部的工作方法及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出发,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认真执行有关标准和各项法规为原则。以工程建设质量高、投资合理、进度快并确保安全为控制目标。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行业标准。以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等工作方法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在工作中,各监理工程师严格行使《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以精干的业务知识,实事求是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和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从严依法监理。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监理内部管理,积极探索总结工作经验,使监理工作体现出他的科学性,公正性。

在业主的服务方面,监理部在不超出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内尽量的满足业主提出的要求,努力做好业主的参谋和人。在对承包单位的管理方面,采取以“管”为主,“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同时督促承包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监理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

三、工程质量的控制

1、将质量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将质量第一的思想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每一环节。

项目监理工程师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原则,不仅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还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中间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不仅对形成的产品质量验收进行控制,还对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2、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时依据设计图纸、遵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并以实测数据为准。

在整个质量控制控制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核心的质量控制。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监理方法。

四、对今后发展的建议

市场是企业生存的源泉,而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之间的竞争终决于人才竞争,一个企业培养人不容易,培养一个人才更不容易,公司一旦失去大量的人才,将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监理工作是一种高智能的、科学化的有偿技术服务。作为监理单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潜藏着巨大能量的高智能复合型人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最宝贵的财富和源泉。

建立人才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立足长远,加强人才储备工作重视优秀监理人才引进、稳定工作。为了形成激励机制,完善《监理人员考核办法》,实行奖优罚劣,突出骨干作用。在用人方面遵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和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随着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监理工作的不断规范,下一阶段,我项目部将继续贯彻执行“行业创优性”,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再接再厉,共创监理部美好明天!做自律有为的监理的思想方针,进一步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增强监理部综合实力,为公司的壮大强盛贡献一份力量。

个人监理工作总结5在繁忙的工作中送走了盛满收获的20__年,即将迎来充满希望的一年。在这年初收尾之时,回忆过去,展望未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学习中撑握了一些管理办法和经验,对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做一总结:

一、对分包资质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

分包单位进场之前,根据招标文件要审查其资质、业绩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具有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提供基础资料,另外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其是否对工程具备指导意义,及是否具备针对性,审查合格后并以此检查施工工艺及质量。我主要对承担断桥铝合金窗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资质及施工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在所上报的方案中发了一些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并且口头通知其及时修改重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二、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工作

首先了解招标文件和设计、规范对某种材料的要求,材料进场后由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自检合格报总承包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报监理验收,监理主要对材料规格、品种等外观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材料的检验报告、材质证明等资料,要求复试的材料还要检查其复试报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另外加强了现场巡视,对关键结构所使用的材料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现场取样复试。在复试期间停止此工序的施工,待检验报告出来并且合格时方可复工。

三、以监理规范及监理规划、细则等为指导

加强了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以口头或发联系单的形式告之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到合格,这样大大提高了工序的一次验收合格率,钢筋、模板工程的验收是不定时的,时常是深更半夜,做到了24小时全天候随叫随到,并且对关键工序进行了旁站。根据监理细则要求对砼浇筑工程、回填土工程、防水工程等关键分项工程进行旁站。要求施工单位做到资料先行,严格执行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总承包单位专检合格后填制相关表格,资料不合格对此工序不予验收,所以说资料与工序必须同步。

四、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工作

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7

关键词:程序化;参赛理论;运动竞赛

中图分类号:G808.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2-0256-03

提出和坚持程序化参赛是最近几年我国竞技体育领域的一项实践创新,并已经成为我国许多项目取得大赛成功的经验。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如中国跳水队、乒乓球队、射击队等;落后项目,如中国皮划艇队等。通过认真贯彻程序化参赛策略,在世界大赛上取得了优异运动成绩。部分优秀运动员逢大赛必“败”,固然有技术不过硬、心理素质脆弱的因素,但忽视对比赛各环节的深刻认识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大量的参赛经验表明,一个项目的落后除了训练水平较低的原因以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参赛过程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缺乏对成功参赛科学模式的归纳。进行程序化参赛理论地抽象、概括与总结,不仅可以丰富运动训练学参赛理论体系,同时可以为提高我国2008年奥运会参赛成功率提供理论支持。

1程序化参赛实践溯源

理论源于实践,程序化参赛同样孕育于竞技体育的实践活动。对于程序化参赛名称的起源已无从考究。根据现有文献资料,中国射击队是最早提出和实践程序化参赛的我国优秀运动队之一。由于射击项目受心理因素影响较大,在比赛中克服心理波动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将每一环节程序化,按部就班、以我为主。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中国射击队在比赛前总是要按照要求制定详尽的运动员个性化参赛方案,并在比赛过程中贯彻执行,在各类世界大赛中取得了辉煌战绩。

中国乒乓球队和跳水队是我国传统优势项目运动队中的佼佼者,常胜不衰的经验之一就是坚持系统备战和参赛。乒乓球队和跳水队大赛前的备战认真细致,绝不放过任何的细节,绝不让运动员带着“问号”去参赛。由于善于发挥集体智慧,坚持备战和参赛的系统化、程序化,造就了乒乓球和跳水竞技运动场上永远屹立的“中国长城”。

孟关良/杨文军在雅典奥运上实现了中国水上项目奥运金牌“零”突破,这枚沉甸甸的金牌是众多因素优化融合的结晶。其中重视和强化程序化参赛是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

中国体育代表团在2006年都灵冬奥会上获得了2金4银5铜共11枚奖牌,总数超过了历届。刘鹏在总结我国2006年都灵冬奥会实现历史突破的原因时指出,“重点项目充分借鉴了许多夏季项目的成功经验,切实做到了程序化参赛,使参赛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1],使运动员、教练员对比赛各环节的把握愈加精确,失误率降至了最低限度,是取得突破的原因之一。

大量生动丰富的竞技体育训练竞赛的实践素材要求对参赛的规律和特征进行理论的系统归纳和总结,这既是对我国竞技体育腾飞经验进行提炼的要求,也是我国竞技体育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再创佳绩的使命使然。

2程序化参赛的基本内涵

所谓程,讲的是规章、制度或形式;序,讲的是区分或排列位置。程序是指事物运动的某种次序或过程或环节,含有某种秩序或顺序的意思。[2]程序含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大千世界,不论是自然的运动,社会的运动,还是人类的思维运动,无处不存在着程序。一切竞技体育比赛成功者的表现都在于不断地克服来自自身和外部的干扰或破坏,调适各种程序,使之系统运动趋于一种整体上的和谐完美。

按照系统科学的理论观点,程序化是对系统复杂要素的逻辑梳理和有序排列的过程。按照运动训练学的基本理论,参赛过程的程序化是通过探寻运动员的训练状态向参赛状态合理转移的过程而建立的参赛模式,可视为对运动员参赛过程的优化。这种优化不仅为运动员参赛提供了科学管理的模式,也为教练员和运动员在赛前树立自信心、将通过训练而获得的生物学和心理学能力在参赛过程中的动员和激发奠定了理论与实践基础。在竞技体育比赛中都存在结构明确并具有相对时期稳定性的比赛程序。因此,程序化参赛就是按照运动竞赛中结构明确并具有相对时期稳定性的比赛程序参赛。简言之,就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参赛。

程序化参赛的基本内涵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1) 程序。这是比赛通则、竞赛规则等原则意义上的程序,是制度化的程序。2) 对象。并非针对某些运动员,而是任何运动员的参赛都不能例外。3) 程序的运用带有强制性。推行程序化参赛,是优化参赛过程机制的基础性条件。

3程序化参赛的作用

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会面临众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分为结构性问题和非结构性问题。所谓结构性问题,是指那些在参赛过程中发生频率高,信息结构完整,原因清楚明了,以往有解决类似问题的经验,结果具有一定的可预知性的问题。反之,不符合这些特征的其他问题就是非结构性问题。现代管理科学的观点认为,结构性问题要用程序化方法来解决。科学的参赛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教练员、运动员对参赛各构成环节的科学管理的过程。精细的程序化参赛也许会限制运动员、教练员自由活动的空间,但可以实现对参赛各环节的有效控制。由于当前世界大赛运动员竞技实力差距的细微化,任何细小的疏忽都可能导致参赛的失误。这也是部分项目提出“零失误参赛工程”的出发点之一。运动员、教练员的主观作用在参赛过程中应主要表现在对非结构性问题的处理上。通过具体程序保障参赛过程的科学化,强调遵守一定的程序,不随意精简和颠倒,能避免参赛过程的种种失误,避免因不守程序或乱用程序造成参赛失误,可从根本上保证参赛的效率和效益。

因此,程序化参赛的主要作用在于用程序化方法解决和控制结构性问题。如,中国皮划艇队在对2004年雅典奥运会备战和参赛全过程进行系统总结后,将程序化参赛的主要作用归结为:1) 通过程序化方案的制定可以使参赛群体包括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形成共识,从而形成强大的心理氛围;2) 程序化参赛可以避免运动员因大赛的紧张造成过度紧张而忘却某些重要参赛环节;3) 程序化参赛可以使不同的角色各归其位,使比赛的现场忙而不乱;4) 程序化参赛可以为运动员发挥比赛能力提供必要的保障。[3]

综上所述,程序化参赛的主要作用包括两个内容:1) 程序化参赛可以增加参赛系统各要素的有序程度,形成参赛的有序状态和结构。2) 程序化参赛可以使运动员排除其他干扰,使身心凝聚在比赛过程,达到预定目标。具体来讲,程序化参赛的作用主要是利用时间、空间、生理、心理等多种因素的有序安排和实施,为运动员提供脉络清晰的操作路径,为运动员尽可能表现出自己应有的竞技能力提供客观保证,并将比赛过程中的失误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4程序化参赛的构成要素

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L.V.贝塔朗菲(L.V.Bertalanfly)把“系统”定义为“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综合体”。[4]要素是构成系统的对象。程序化参赛系统可视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参赛要素所构成的集合。要素是构成系统的对象。运动员参赛过程包括众多的确定和不确定性因素,而且这些因素往往错综交织在一起,汇聚成了竞技体育比赛的独特魅力。

程序化参赛主要包括参赛指导思想、参赛目标、具体参赛步骤(方案)、参赛反馈等要素。参赛指导思想是指导参赛全部活动的理论体系,是其他程序化参赛要素的理论基础,是参赛的基本理念,是对整个参赛过程的顶层设计。参赛指导思想必须能够反映竞赛实践,并能够指导竞赛实践。参赛指导思想是程序化参赛的核心,是制定科学参赛目标和具体参赛方案的前提和保障。参赛目标是参赛预期要求达到的目的或结果。参赛目标可为运动员参赛树立明确的坐标点,使运动员在比赛中目的明确。具体参赛方案是对参赛过程制定的具体计划。它既是参赛指导思想的活化过程,又是参赛目标的实现过程。参赛反馈是对参赛过程的赛中和赛后总结与反思。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改进问题的重要一环。

从要素间的交织联系看,参赛指导思想是对整个参赛全过程的完整筹划;参赛目标是对参赛任务的明确化;具体参赛方案是对参赛指导思想和参赛任务的具体化,是实现参赛目标的关键环节。参赛反馈是对程序化参赛过程的及时校正。上述四个环节互相依存,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完整的结构层次齐全的参赛系统。

5制定程序化参赛方案的基本要求

5.1科学性――程序设置符合比赛客观规律参赛程序化在表面上强调的似乎是一种形式(程序),但它的目的在于运用程序中的机制,帮助实现参赛既定目标的科学化。只有程序设置科学,才能保证实现最后的最佳结果。所谓参赛程序的科学化,就是要求参赛程序的设置符合比赛客观实际的规律性,运动员按此参赛能够符合比赛客观实际的要求,促进参赛各环节向着有序高效的目标发展,取得最优的参赛效益。具体要做到:1) 时间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2) 空间层次性和整体性的统一;3) 心理准备充分性和战术安排灵活性的统一;4) 体能动员最大化和情绪调节最佳化的统一;5) 方法操作具体化与个性化的统一等。[3]

5.2相对的稳定性――科学提炼和确定结构性问题与环节并使之相对稳定由于比赛程序的相对稳定的基本特性,程序化参赛方案也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参赛方案的相对稳定性来源于教练员和运动员准确的赛前筹划与预测分析,是对比赛全局的深刻洞察和比赛过程的判断与决策。尽管复杂多变的参赛过程可能会导致出现必须改变预定参赛方案部分内容的局面,但尽可能保持参赛方案的相对稳定性是对教练员和运动员参赛水平的检验和考验。

程序化参赛是对参赛过程中的结构化和有规律可循的环节预先形成的应对方案。在此意义上,程序化参赛的本质属于一种模仿先例的参赛方案,它的形成来自于被人熟知和被过去的实践证明是正确有效的基本模式。所以,制定程序化参赛方案的关键在于提炼和确定参赛过程中的结构化问题与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临场应对备择方案,减少结构化环节对运动员参赛的负干扰,使其转化为对运动员临场状态调整的积极因素。

5.3可操作性――内容重点突出、简洁明了程序的最大特点在于实际运用,而能否实际运用取决于它的可操作性。部分运动员赛前制定的参赛方案之所以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就在于制定的程序太原则化、概念化,缺乏可操作性,等于没有程序。因此,制定程序化参赛方案一定要做到具体明确,切忌大而化之。

所谓内容突出是指要抓住运动员参赛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并制定针对性预案,避免求全贪大。过多、过细的程序化方法会令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无所适从,而忽视关键性环节。所谓简洁明了是指方案要简单易行,避免晦涩繁冗。复杂、冗长的参赛方案会令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产生遗忘,造成环节失误。中国跳水队在雅典奥运会女子3米板双人决赛前为郭晶晶和吴敏霞制定的参赛方案简练实效(表1),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切实的可行性,体现了重点突出、简洁明了的特色。

5.4民主性――方案制定决策机制的民主化程序化参赛作为参赛平台,它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参赛的运作和竞赛结果,所以,参赛程序的制定要通过科学、民主的渠道和机制进行,以确保其科学性和适用性。在参赛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练员、运动员和科研人员等的感性经验、理性思维与创造能力,其中要特别注意发挥运动员主体的积极作用,增强其对参赛方案的信任感,并转化为运动员参赛行动的内驱力,从而提高方案的执行力和运行效率,实现参赛目标效益的最优化。

6结语

程序化参赛理论与实践是最近几年我国竞技体育领域的一项实践突破。雅典奥运会中国跳水队、射击队、皮划艇队等通过建立和实施参赛程序化系统收到了巨大的成效。

毋庸讳言,重训练、轻参赛,大赛成绩不如小赛成绩,比赛成绩不如训练成绩,训练过程脱离比赛实际等现象在我国竞技体育实践中还大有所在,练为战的思想并未在一些竞技项目的运动训练过程中得到坚决贯彻。因此,研究专项参赛规律,提高大赛系统设计能力,研究制定项目成功参赛模式显得尤为重要。从实战出发,“以战为核心”的思想还要在今后的备战过程中大力弘扬。

由于竞技体育竞赛过程的不确定性,在运动员参赛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非结构化因素。而此类问题需要运动员及教练员具有高超的非程序化决策机智。非程序化决策的优劣是运动员及教练员思维和判断能力的实时体现,也是衡量一名运动员和教练员是否具备一流水准的重要标尺。应该看到,对于程序化参赛的理论研究还刚刚起步,竞技体育比赛中的大量实践案例还有待于进行理论抽象和概括,还需要更多的专家涉猎该研究领域,以不断丰富和完善程序化参赛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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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8

一.严格规范项目审查程序,加强处置项目的管理和后续跟踪检查工作。

1、认真把好处置项目的审查关。自从确定专门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以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和完善,我办的资产处置审查工作基本上达到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上半年共审查、批复项目XX个,其中审查上报总公司项目X个。

2、做好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为使处置审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我们在审查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即按照办事处制定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的内容,从审查经营部门上报方案内容、格式、时间,反馈初审意见,到安排例会时间、通知上会、准备例会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投票内容、会议纪要、下达批复文件、上报处置方案等等,力求处置审查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上半年共组织召开了评审会XX次。

3、加强处置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已批复项目的处置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每季度对已批复的处置项目进行一次后续跟踪调查,写出检查报告,及时了解处置项目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4、加强终结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针对以往终结项目中存在的没有项目终结报告或报告不规范,该阐述的问题在报告中没有,有些业务人员甚至把处置方案下载一份作为项目终结报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项目终结报告是对该项目处置全过程客观、具体、真实、全面的一个反映和总结,尤其对于有些项目,在处置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变数,一定要在报告中认真总结和反映出来,于是我们制定了“关于项目终结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了项目终结报告,并要求经营部门定期报送项目终结报告,移交档案材料。加强了终结项目的管理,使我们的终结项目真正能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加强中介机构数据库管理,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有力支持资产处置工作。

1、作好中介机构数据库动态管理。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聘中介机构,是有效规避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的一项主要手段,也是审查办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为切实履行好此项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本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在认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我们对数据库中选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行等中介机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实行了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并重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业绩考核,要求中介机构随时将其资质、奖惩、人员变动等信息资料报告我办,并实行业务跟踪,随时了解并掌握中介机构有关情况,以便我办事处对中介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更新,以保证日常资产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2、组织协调资产评估、拍卖、法律事务等中介机构等日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与中介部门关系,为资产处置提供依据。上半年,采取邀标等方式对外已与共创伟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吉林省远大会计师事务所、吉林省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省内外X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做好经营部门资产处置的配合工作。

3、做好资产评估报告上会审核工作。为使资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化,今年以来,按总公司要求,办事处成立了资产评估审核委员会,负责中介机构的选聘、评估报告的审核等有关中介机构使用和管理事宜。上半年共上会研究中介选聘和评估事宜X次。

4、为加强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今年上半年我们把自成立以来处置项目委托的所有中介机构,包括审计评估、拍卖、法律事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统计,对委托程序、委托类型、委托结果、支付费用情况等总体情况有了全面的掌握,对今后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起到一定作用。

三.完善档案管理,堵塞漏洞,使资产档案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

程序员年度总结范文9

内容提要: 美国行政会议是美国为了促进行政程序改革而专门立法设立的“政府智库”,它随着 1930 年代罗斯福新政以来联邦监管的范围、深度和权力的扩张而出现。美国行政会议集合了官员、学者和律师的智慧,以民主公开的程序和高效的机制提出建议、向政府提供咨询、发表研究报告有效地促进了美国行政程序的持续优化。美国行政会议在职能定位、成员构成、组织结构和运作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促成了其取得非凡成就。我国的行政程序改革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有必要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按照独立专业的要求设立行政程序改革的顶层机构。

 

 

    一、引言

    在当今社会,行政国家的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这也导致了行政法的规模和范围在各国都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我国的行政立法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余年里取得了长足进步。早在 1987 年,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必须加强行政立法,为行政活动提供基本的规范和程序”。在此后的二十余年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等重要的行政立法相继出台。展望未来,我国还需要制定《行政收费法》和《行政程序法》。事实上,近年来多个省市制定了与行政程序相关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程序立法正在形成“地方包围中央之势”。[1]即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修旧法和立新法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政府对众多领域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也随时会涌现出新的行政法问题。

    在美国,行政法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早。其早在 1946 年制定的《联邦行政程序法》可谓世界行政程序法典的典范。在此后的六十余年里,《联邦行政程序法》经历了多次修订,主要包括 1966 年《信息自由法》、1972 年《联邦咨询委员会法》、1974 年《隐私权法》、1976 年《阳光下的政府法》、1980 年《削减文书工作法》、1990 年《协商制定规章法》和1990 年《行政争议解决法》。在立法修法的同时,联邦行政部门制定的规章在数量和范围上也呈现几何式的增长。例如,美国《联邦规章汇编》( cfr) 1970 年版的页数为 54934 页,到了 2009 年,其页数已经增长到了 163333 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有了相对完整的行政法律体系,推动行政程序改革、完善监管实践仍是没有止境的,因此有必要设立专门的顶层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行政立法研究咨询工作。在美国,一个名为美国行政会议(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 acus) 的“行政法机关”( administrative law agency) ,正是在美国行政法发展过程中发挥这一作用的顶层机构。本文试图对其组织结构、职能和运作程序等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对我国行政程序改革有所裨益。

    二、美国行政会议的设立和沿革

    美国行政会议的设立不是一次偶然的事件。相反,它是随着 1930 年代罗斯福新政以来联邦监管的范围、深度和权力的扩张而出现的。政府活动实体内容的扩张,推动了行政程序规范化的需要。[2]

    ( 一) 设立行政会议的设想

    1936 年 3 月 20 日,罗斯福总统任命了以 louis brownlow 为主席的行政管理委员会( the committee on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要求对政府的组织和行政管理进行认真研究。1937 年 1 月,该委员会向总统提交了研究报告,总统将其转发给国会并提出了进行政府机构重组的立法建议。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中提出: “总统需要有专门的研究机构( research agency) 对政府管理所涉及的众多问题,例如行政组织、财政、协调、工作程序和方法以及管理的众多技术问题进行调查。”

    美国政府第一个专门研究行政法律程序的机构是 1939 年成立的司法部长行政程序委员会。1939 年 2 月 16 日,罗斯福总统根据司法部长的建议,要求司法部长组织一个委员会调查“行政法领域进行程序改革的必要性”,“对现有的做法进行深入和全民的研究”,“查找任何存在的不足并指出改进的方法”。1939 年 2 月 23 日,司法部长正式任命了行政程序委员会的成员。与此同时,司法部长还成立了一个由各个行政委员会、行政机构各派一名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以便向行政程序委员会提供咨询。[3]

    1941 年,司法部长行政程序委员会正式通过了长达 202 页的最终报告。这份报告描述了行政程序的起源、发展和特征,组织和程序的基本要求,非正式和正式裁决、规则制定和司法审查的方法。这份报告也构成了美国 1946 年《行政程序法》的基石。这份报告建议设立联邦行政程序办公室,以便通过持续研究和定期提供建议,实现和促进单部法律所无法实现的程序改进。但是,这一建议并未被付诸实施。

    1947 年,国会接受杜鲁门总统的建议,设立了政府组织委员会 ( the commission on organization of government) ,即所谓的“胡佛委员会”( the hoover commission) 。该委员会在1949 年向国会总共提交了 19 份报告和 78 份任务小组研究报告。其中一份题为“独立监管委员会”( the independent regulatory commissions) 的报告建议总统预算办公室借助外部法律顾问的力量,研究减少行政机关办理事务成本的方式方法。作为其基础的任务小组研究报告,则建议在总统行政办公室内设立专门的“行政程序办公室”( the office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聘用少量专家分析和研究行政机关的组织、程序和方法。胡佛委员会的报告赢得了强烈的反响,国会提出了超过百部法案以落实该委员会所提出的 281 项建议,总统也提出了 36 份机构重组计划。但是,有关行政程序办公室的建议仍然没有被付诸实施。

    1949 年 9 月,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一个特别委员会致信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要求“美国司法会议”( the judicial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努力研究节约时间的程序,特别是涉及反垄断立法”。[4]为此,1950 年和 1951 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 e. barrett prettymen法官分别组织了反垄断等案件程序委员会和行政程序咨询委员会开展研究。其中,行政程序咨询委员会提交的建议指出,行政机关的程序问题主要是政府行政分支的事项,“由司法会议起草和指导联邦监管机构的统一规则既不合适也不现实”。在此基础上,司法会议在1951 年9 月所作的一份决议中对国会的要求作出了回应,建议“总统召集由各行政机构代表组成的会议,以便设计消除行政过程中不必要的迟延、开支和文书负担”,会议成员应当包含“具有裁决权和实质性的规则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代表,以及联邦法官和律师代表。[5]

    ( 二) 艾森豪威尔会议

    根据上述决议,1953 年 3 月 24 日,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fred m. vinson 致信艾森豪威尔总统建议其召集决议所提出的会议。总统迅即响应该建议正式成立“总统行政程序会议”( 也被称为“艾森豪威尔会议”) ,并于 6 月 10 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艾森豪威尔会议由 e. barrett prettymen 法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 57 名行政机关代表、3 名联邦法官、3 名联邦听证检查官( 后更名为“行政法法官”) 和 12 名律师。[6]艾森豪威尔会议在存在的两年( 1953 -1954) 里先后举行了 3 次全体会议,通过了 35 项建议。其中第一项建议就是设立“行政程序办公室”,以便对联邦行政机关的程序进行持续研究。这一建议在 1955 年得到了第二届“胡佛委员会”的支持。1957 年 2 月 6 日,司法部长正式宣布设立行政程序办公室。但是,该办公室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资源,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不超过 3 名。尽管 47 家内阁部门和行政机构都指派专人担任该办公室的协调员,但是该办公室没有公众成员,也没有分设委员会,在其存在的三年期间( 1957 - 1959) 内,其主要精力用在编辑统计分析和对立法准备评论意见,而对行政程序进行合理化的计划并未如期实现。

    1960 年 3 月,美国司法会议决议支持成立常设性行政会议,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同年 5 月在美国法学会( ali) 发表演讲时也支持了这一建议。同年 8 月 25 日,6 家主要的独立监管机构的主席联名致信提请艾森豪威尔总统注意“公众日益忧虑一些行政程序所导致的负担沉重的程序、不必要的开支和迟延”,建议设立常设性的行政会议。1960 年 8 月 29日,艾森豪威尔总统致信 e. barrett prettymen 法官,请求其再次出任临时主席,并开始组织筹备工作。但是,筹备工作因为当年的总统大选而被推迟。

    ( 三) 肯尼迪会议

    肯尼迪在赢得总统大选之后很快授权 james m. landis 起草监管机构及其问题的研究报告。在 1960 年 12 月提交的报告中,landis 教授提请注意临时性的行政会议重设筹备进展,并敦促肯尼迪“推进组织行政会议,先以行政命令方式初步批准其章程,再以法律规定秘书处的设置,并将司法部内设的行政程序办公室职能转移到新设的秘书处。”[7]《landis 报告》指出: “美国行政会议的设想,要比现有的做法更有可能改进行政程序和实践,促进联邦监管机构的系统化。它可以实现胡佛委员会提出并得到美国律师协会支持的行政程序办公室的所有期待,并且可以更少的成本实现,而无须担心僭越其他行政机构的职权。”[8]

    根据《landis 报告》的建议,1961 年 4 月 13 日,肯尼迪总统颁布 10934 号行政命令,宣布重新设立临时性的美国行政会议( 也被称为“肯尼迪会议”) 。该行政命令规定,由总统任命 11 人组成执委会( council) ,而成员包括联邦内阁部门和行政机构、律师团体、行政法和政府管理学者,以及“其他对于联邦行政程序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司法部行政程序办公室提供研究和人员支持,办公室主任兼任行政会议行政秘书( executive secretary) 。[9]1961 年 8 月 30 日,白宫宣布了行政会议执委会的人员任命,其中 e. barrett prettymen 法官出任主席,walter gellhorn 教授和 james m. landis 教授等出任执委会委员。第二届临时性行政会议成员( 除主席和执委会委员外) 77 名,其中行政机关代表 46 人、联邦听证检查官 2名、律师 21 名、法学教授 3 名、政府管理学教授 2 名、州监管委员会委员 2 名和会计师 1 名。国会参众两院也委派了 3 名协调员( liaison members) 。这届行政会议共召开了 6 次全体会议,通过了 30 项建议,并在 1962 年 12 月向总统提交了最终报告。其中,12 月 17 日提交的报告详细论述了设立常设性行政会议的构想。[10]

    ( 四) 美国行政会议( 1968 -1995)

    肯尼迪会议最终报告的建议,得到了公众积极的反应。《华尔街日报》宣告“第四部门将会很快结束无头的历史”。[11]“事实上,行政会议将会成为行政机关借助外部的创新精神和确保公正的影响力实施自我监督( self - policing) 的机制。”[12]总统行政办公厅预算局根据该建议起草了设立常设性行政会议的法案,并由参议员 edward long 在 1963 年作为 s.1664 号法案提出。该法案在国会得到了广泛支持,1963 年 10 月和 1964 年 8 月先后获得参议院和众议院批准,并在 1964 年 8 月 30 日由约翰逊总统签署成为法律。[13]但是,直到1968 年,国会拨款到位后,美国行政会议才正式开始运作。[14]行政会议的工作卓有成效,得到国会、行政机关的广泛认可。但是,到了 1995 年,国会否决了对行政会议 1996 财政年度的预算,行政会议被迫在 1995 年停止运作,其原因主要包括: ( 1) 部分议员认为行政会议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15]或者可以由私营部门来完成;[16]( 2) 共和党议员强调减少政府规模;[17]( 3) 部分行政法法官因不满行政会议提出的设立行政法法官中心( alj corps) 的建议,[18]向议员写信呼吁撤销行政会议;[19]( 4) 由于其活动对选民没有直接可以感受的影响,公众没有积极呼吁保留行政会议等。[20]

    ( 五) 美国行政会议 2. 0( 2010 - )

    由于行政会议所取得的卓越成就以及显著的成本有效性等优点,让国会停止向行政会议拨款的决定招来广泛的质疑。包括官员、学者和法官在内的众多人士普遍认为这是一个短视的行为。在一个政府“瘦身”、放松监管的时代,最不应该撤销的机构恰恰就是行政会议。因为没有什么机构相比行政会议在提高政府效率和回应性上作出了更多的贡献。[21]正如前白宫法律顾问 c. boyden gray 所指出的: “只要存在监管改革的需要,就存在对类似行政会议的机构的需要。”[22]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国会尽管停止拨款,但是并没有废止《行政会议法》本身的规定。而对于国会停止拨款的决定,很多人借助国会听证会等场合呼吁国会重新授权。经过多年的游说努力,国会终于在 2004 年和 2008 年两度重新授权,其中 2004 年的重新授权法案扩大了第 591 节所规定的立法目的,2008 年的重新授权法案批准了到 2011 财政年度的拨款。在休眠了 10 多年之后,2010 年行政会议重新启动运作。2011 年 8 月 1 日,国会众议院再次高票通过重新授权法案,将对行政会议的拨款延长到 2014 年。

    三、美国行政会议的组织法规范

    ( 一) 行政会议的职能

    行政会议的最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个让资深的政府决策者、监管者、行政法学者、顶尖的行政法律师和法官进行交流并解决行政法领域所存在问题的高层论坛。正如《行政会议法》开宗明义所规定的,行政会议的设置目的是“借助外部专家的力量,提供合理安排,以便联邦行政机关能够合作研究共同问题,交流信息,制定合适的行动建议,从而让私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监管职能和其他联邦职责能够以符合公共利益的方式迅速得到实施。”[23]

    该法还明确地规定了行政会议的其他目的,包括促进规则制定的有效公共参与和效率,减少监管过程中不必要的诉讼,改进科学知识在监管过程中的运用,提高监管过程中所适用法律的有效性。[24]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该法明确了美国行政会议的主要职能: ( 1) 研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行政程序是否满足效率、充分和公平的要求,并向所有或者各个行政机关、总统、国会和美国司法会议提出自己认为合适的建议; ( 2) 协调行政机关之间交流有助于促进行政程序的信息; ( 3) 从行政机关收集信息和统计数据,并发表其认为有助于评估和改进行政程序的报告; ( 4) 与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主要部门签订协议以实施相关职能;( 5) 在国务卿、国际开发署署长或者美国情报局局长同意的情况下,根据要求提供有关改进外国行政程序的合理援助。

    从行政会议的职能来看,它非常适合于研究行政法总体上面对的各种问题。它既没有专业能力也没有足够资源为诸如医药、移民、医疗保险、预算等众多行政领域提供整套解决方案。但是,它在解决这些具体领域相关的程序问题上却有着充分的优势。事实上,行政会议被认为是扮演诚实中立的中间人角色,对于程序改革的实体效果不存在利害关系。

    不仅如此,行政会议既没有调查权,也没有审查预算的权力,而只有建议权。这也使得各行政机关愿意参与行政会议,并倾听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会议只拥有“说服的力量”,[25]不像管理预算局( omb) 和政府责任署( gao) 那样因大权在握而咄咄逼人,也不像总务行政局( gsa) 和人事管理办公室( opm) 那样树敌众多,因而能被视为善意的顾问而取得行政部门和国会的信任。[26]

    ( 二) 行政会议的成员

    行政会议由不超过101 名,不少于75 名成员组成,任期2 年( 主席和执委会委员除外) 。正如奥巴马总统所言: “行政会议是为了让政府运作更好而设计的公私合作伙伴”,其正式成员也分别来自下列两类群体。

    一是政府成员( government member) 。政府成员包括两部分: 一是各独立监管委员会主席或者其委员会指定人选; 二是各内阁部门或者总统指定的行政机关的首长,或者首长所指定的人选。   2010 年 10 月 6 日,奥巴马总统命令,指定 15 家内阁部门和 14 家联邦行政机关首长或者首长指定人选作为行政会议的政府成员。[27]之所以要吸收这些行政机关的代表,主要是考虑到他们参与行政会议建议的起草过程有助于保证后续建议的贯彻落实。事实上,与此相类似,美国司法会议之所以成功,一般认为那些参与其中的法官乐意实施自己所起草的建议。[28]

    二是公众成员( public member) 。主席经执委会批准任命的不超过40 名的其他成员,任期两年,但是主席任命的成员占全体成员的比例不得少于 1/3、不得超过 2/5。主席遴选成员时应当保证公民个人观点的广泛代表,并充分利用多元的经验。这些成员应当是“行政法领域的执业律师、学者,或者其他因具有联邦行政程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而特别知名的人士”[29]按照政府伦理办公室和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的解释,行政会议公众成员属于特殊政府雇员( special government employees) 。因此,主席在任命公众成员之前有权依法要求其申报雇佣和财务利益信息,在每次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上也要提请公众成员注意披露利益冲突的要求并申报雇佣和财务利益信息。同样,公众成员应在参与任何事务讨论之前提请主席注意 18 u. s. c. § 208 所规定的要求取消资格的情形; 除非存在豁免适用的情形,否则存在应当取消资格的情形时不得参与行政会议的活动。另外,公众成员在已经成为行政会议的项目顾问或者课题中标人时,也不得在相关研究的建议草案问题上参与投票。[30]

    除了上述正式成员之外,美国行政会议还设有非正式成员,他们可以出席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非正式成员包括协调员、特别顾问和高级研究员。行政会议主席经执委会批准可以允许联邦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指派协调员。协调员没有固定的任期限制。行政会议现有协调员 24 人,分别来自美国司法会议、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美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与监管实践分部等单位。[31]

    与肯尼迪会议不同,联邦法官不再作为行政会议的成员,而是作为协调员身份参与。[32]而国会参众两院也不再指派协调员。有学者认为,这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会对行政会议的支持力度。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行政会议的主要优势,包括其可信度,主要就来源于其非政治性的特点。[33]

    主席经执委会批准可以任命特别顾问。特别顾问的职责是在其专业领域内为行政会议成员提供咨询和协助。特别顾问每届任期 2 年,期满可以连任。现任行政会议特别顾问是美利坚大学法学院教授 jeffery lubbers。[34]

    高级研究员由主席经执委会批准任命,任期 2 年,可以连任,任职条件是曾任行政会议主席,或者曾经担任行政会议的政府成员、公众成员或者协调员。行政会议现有包括联邦最高法院现任大法官 antonin scalia 和 stephen breyer 在内的高级研究员 23 人。[35]

    ( 三) 行政会议的组织结构

    行政会议包括主席、执委会和委员会这三种内部组织形式。

    主席为全职,由总统提名并经众议院批准后任命,任期五年,并享受相当于独立监管委员会主席的工资水平。[36]主席基本上扮演了行政会议的首席执行官、发言人的角色,承担协调行政会议与政府、国会和法院的关系,跟踪督促建议的落实情况,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行政会议所需信息,经执委会( council) 批准任命公众成员、签订研究合同等具体职责。

    行政会议设有由 11 人组成的执委会,除主席外,总统任命的其余 10 名委员任期 3 年,其中来自政府部门的委员不能超过 1/2。执委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 1) 决定全体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事项; ( 2) 向全体会议提交章程或者程序规则的草案; ( 3) 审议委员会( committees) 提交的报告,并形成建议草案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 4) 批准主席任命行政会议成员和设立委员会的决定; ( 5) 向全体会议或者委员会提出与行政会议目的相关的建议。[37]委员会由政府成员和公众成员共同组成,它“在行政会议的研究程序中居于核心地位”。[38]

    按照现行章程的规定,行政会议设置 6 个常设委员会: 裁决委员会、政府管理委员会、合作治理委员会、司法审查委员会、监管委员会和规则制定委员会。[39]执委会授权主席指定行政会议成员参加相应的委员会。经执委会的批准,主席也可以增设常设性委员会,或者更名、改进或者中止任何常设性委员会。[40]除此之外,按照执委会的批准,主席可以设置临时性委员会,并委派具体的任务。

    除此之外,行政会议还聘用少量但是非常精干的专职工作团队,由他们负责开展独立研究,撰写或者编辑书籍,收集和报告统计数据等工作,并负责跟踪和鼓励行政机关、国会或者司法机关实施行政会议所提出的建议。截至 2011 年 9 月,行政会议共聘用工作人员 16 人,包括总法律顾问、副总法律顾问、研究主管、行政主管、法律顾问、媒体主管等。[41]

    ( 四) 行政会议运作程序

    行政会议的主要工作就是研究通过行政程序改革的建议。这些建议的产生过程,通常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项步骤: ( 1) 从包括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行政会议档案等各种渠道收集研究建议,根据重要性、可管理性、可衡量性和成功可能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后确定研究项目; ( 2) 通过公开招标程序,聘请外部顾问提供研究报告,并与行政会议专职研究人员共同同时开展研究,如有必要时则召开专题研讨会; ( 3) 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起草建议草案; ( 4) 执委会审议批准委员会提供的建议草案后提交全体会议讨论。

     行政会议实行合议制,全体会议需要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执委会也需要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行政会议按照法律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但是通常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按照《联邦咨询委员会法》和 omb 规定的要求,[42]行政会议的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至少需要提前 15 天在《联邦登记》上刊载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等信息,并开放公众旁听。实践中,行政会议为研究需要而召开研讨会也会在网站上信息,开放公众旁听。行政会议还对其会议实行网络同步直播,并在 livestream 和 youtube 等网站保留录像资料供公众访问。[43]

    参加全体会议上的成员有权就提出的建议进行讨论和投票。全体会议经投票所通过的正式建议,将会刊登在《联邦登记》和《联邦规章汇编》。成员如果不同意所通过建议的内容,可以在会议记录中记载单独声明,并记载在正式发表的建议中。主席则会将通过的建议转给各行政机关并督促其实施。[44]行政会议还负有报告义务,即“向总统和国会提交年度报告以及主席认为合适的临时报告”。[45]

    四、美国行政会议的成就及其评价

    ( 一) 行政会议的成就

    美国行政会议对行政程序和监管实践开展了大量研究。1968 年至 1995 年间,总共通过了大约 200 项建议,大约 3/4 的建议部分或者全体得到实施。[46]有些建议最终被采纳而成为法律。例如,public law 94 -574 就采纳了 recommendation 69 -1 提出的“在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中废除主权豁免原则”的建议。the parole commission and reorganization act of 1976,p. l. 94 - 233 则吸纳了 recommendation 72 - 3 所提出的建议,pub. l. no. 93 - 502 采纳了行政会议有关修改《信息自由法》( foia) 的建议。public law no. 100 - 236 采纳了行政会议在 recommendation 80 -5 中针对行政上诉案件中的竞相向法院起诉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有的建议在多部法律中得到了实施。例如,行政会议有关鼓励赋予行政机关实施民事罚款权力的建议就产生了显著影响。而有关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则在强制执行前的司法审查的合理标准的建议也在众多法律中得到了实施。

    这些建议有的直接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并付诸实施。例如,司法部几乎全盘采纳了行政会议 recommendation 71 -2 有关实施《信息自由法》的指南; 采用公布事实作为监管工具的各家行政机关也采纳了行政会议建议的程序以防止不公正地公布事实损害私人利益; 行政会议针对许可程序中的环境问题的解决建议,在 5 家相关行政机关通过的规章中得到了体现。

    还有一些建议或者研究得到了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在内的各级联邦法院的认可和参考。[47]例如,在 darby v. cisneros 案中,最高法院就根据行政会议的一份建议作出判决,该建议后来被国会原封不动地写入《联邦行政程序法》1976 年修正案。[48]在 fcc v. ittworld communications,inc. 案中,最高法院也引用了行政会议所完成的一份研究。[49]

    行政会议的贡献还不仅仅体现在提出立法或者行政的正式建议。行政会议的主席、成员或者雇员也经常在国会立法听证会上作证。[50]行政会议还经常回应国会委员会或者委员会工作人员有关各类程序事务的咨询要求。行政机关也常常主动寻求行政会议的非正式的咨询或者援助,有时甚至是国会坚持要求行政机关如此行事。[51]例如,交通部在研究促进规则制定程序的公众参与、司法部在根据国会要求研究环境事务特别法院的可行性等问题时,都咨询了行政会议的工作人员和顾问的意见。行政会议还为政府律师开办各种研讨班,分析与其所在行政机关具有特定联系的行政程序问题,也帮助他们系统梳理基本的行政法原理。

    行政会议还组织大量基础研究,尽管这些研究不是最终以建议的形式,但却非常有助于理解和评估特定的行政职能。例如,行政机关案件受理量的统计,编辑出版各种指南、便览和手册供行政机关( 甚至公众) 使用。[52]

    行政会议的发展,还推动了美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行政会议被称作是美国行政法学家最为集中的一个机构,历任行政会议主席除少数是法官之外,大多是知名行政法教授。而一批担任过行政会议成员或者顾问的学者成为美国行政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例如,耶鲁大学教授 jerry mashaw、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 richard merrill 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peter strauss 都曾担任行政会议的顾问。而担任过行政会议成员的律师也基本上成为各个行政领域的杰出律师。学者们为行政会议起草建议提供基础的研究报告,也大多被修改后发表在法学刊物上或者作为专著出版。[53]

    ( 二) 行政会议的独特地位

    行政会议所取得的成就受到广泛好评。正如 thomas susman 律师在国会作证时所指出的: “在美国政府中,无论是行政分支还是立法分支,除了行政会议之外,都没有哪个机构是以改进行政程序作为唯一目标的。除了行政会议之外,也没有哪个地方更为理解不充分的、低效率的或者重复的行政程序所带来的成本、迟延和负担。”[54]

    首先,政府内阁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在提供行政程序改革的信息和建议方面都存在缺陷。这些行政机关本来就关注自身的法定职责和目标。尽管他们也可能会努力改进自身程序,但是单个行政机关缺乏行政会议所拥有的广阔视野。行政会议由于拥有更为包容性的框架,来自众多行政机关的政府成员可以分享各自机构的见解,而来自政府之外的公众成员也可以提供外部视角的观察和分析。

    其次,尽管国会根据宪法规定可以通过立法指导各行政机关的工作。但是,由于国会立法权范围非常广泛,并且更多地关注行政机关如何实施法律,它也无法取代专注于行政程序研究的行政会议。而且由于独特的结构和使命,行政会议有能力分析众多重要议题而不必陷入过于政治化的环境。[55]

    最后,行政会议成员结构体现了学者、官员和律师的合作和互补,这一优势是一般的高校、智库或律师协会等无法比拟的。因此,尽管它们也经常从事同样的课题研究,但是无法取代行政会议的作用。大学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授个人的研究兴趣和次序安排。一般智库或律师协会则要仰赖行政会议的研究。例如,美国律师协会行政法和监管实践分部尽管常常从事与行政会议相同的课题,但其所作研究也常常依赖行政会议的研究所提供的各种实证材料,例如行政会议在社会保障、[56]老年医疗保险、穷人医疗补助[57]和儿童疫苗[58]等领域所做的研究。

    除此之外,行政机关所具有的下列特点也是确保其成功的重要因素。首先,行政会议的常设性一方面保存了机构的记忆,这一点在行政管理变动不居,人员流动日益快速的情况之下尤其重要; 另一方面也使得行政会议可以耐心地寻求实施其提出的建议。其次,行政会议可以确保获得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原因包括其本身作为联邦行政机关的地位,官员的参与以及立法上的信息共享要求。[59]最后,行政会议具有独立性的特点,避免了在其他行政机关中树敌,维护了追求改进行政程序而非自身权力扩张的中立观察者形象。

    ( 三) 行政会议的成本有效性

    美国行政会议可以说是美国政府中运行最为有效和高产的机构。相对于其承担的工作范围而言,行政会议的预算水平并不高。即使在大力削减政府开支的克林顿政府时期,1994年戈尔副总统也曾致信众议员 steny h. hoyer 肯定了政府对美国行政会议的支持,并敦促国会继续拨款以继续改进政府效率和协助实施《国家绩效评审》报告所提出的一系列建议。[60]

    其一,它可以通过依赖来自政府、学术机构和私人律师或者公益律师界的提供无偿劳动的专业顾问而获得多于其预算数倍的回报。按照《行政会议法》的规定,行政会议成员中仅有主席可以享受工资待遇,来自政府之外的成员除了报销一些差旅费之外,其他的劳动都是无偿的。[61]

    其二,行政会议的工作成本可以带来成倍的节约开支的效益。例如,社会保障局( ssa)曾经测算行政会议所提出的修改其上诉程序的建议可以每年节约 8500 万美元。[62]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在 1994 年测算出其根据行政会议的建议所实施的示范性调解项目在前 18 个月内所节省的开支就高达 900 万美元。[63]

    ( 四) 行政会议的发展展望

    在运行初期,行政会议主要关注美国监管和行政体系中宏观的结构性和程序性问题。到了 1970 年代中期,行政会议开始关注更为具体的问题,例如在监管过程中推进成本效益分析、放松监管、监管明确性、公众参与和信息自由。到了 1980 年代中期之后,行政会议由于缺乏重大问题而被迫转向关注更进一层次的程序细节问题。例如,类似 adr 等程序什么时候可以有效地纳入既有的移民、社会保障等行政项目之中。

    行政会议研究重点的转移映射了美国行政法的衰老( 或者说成熟) 。类似设立独立听证官或者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和功能等问题,已经不复存在或者已经得到圆满解决。而存续至今的问题越来越具有补充的性质。于是,行政会议就需要面临两种选择: 要么以更为抽象的方式研究与政府实际运行关联度相对较小的“大”问题; 要么让研究和建议更加适合政府现实和直接的程序问题。行政会议过去选择的是后一种发展路径。但是,其结果就是行政会议的运作越来越类似于监察专员,承担着修补行政程序的工作。尽管这同样非常有意义,但是它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设置行政会议的原初目的。[64]

    因此,未来行政会议的发展,除了继续研究具体行政机关的行政程序之外,[65]还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进行积极的调整。

    其一,当前行政法治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议题就是如何面对新技术,尤其是信息通讯技术带来的挑战。如何看待视频会议、电子化规则制定等电子政务发展对行政国家的影响,如何在互联网时代探索公众参与的制度创新,如何看待 twitter、facebook 等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对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关系的影响,这些都可以成为行政会议今后的研究命题。在这方面,行政会议所开展的行政机关如何应用视频听证、如何在电子化规则制定环境下收集处理评议意见等的研究就是很好的例子。[66]

    其二,应当注重对制度实效的研究。在实践中,各种政府监管项目的互动会产生行政机关或者监管者之前所没有料想到的负担或者经济、法律影响,并最终影响监管目标的实现。这就需要从整体上去考察行政国家的运行,并提出实效上符合民主选择或者理性政策分析的方法。行政会议正在开展的《文书工作削减法》、监管性规定审查和国际监管合作等研究项目都是在这一方向上的探索。[67]

    五、对中国的启示

    行政法唯一不变的是变化。[68]随着行政国家的兴起,行政部门职责的广度、多样性和复杂程度都在与日俱增。这表明行政程序的改革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正如美国行政会议前主席 marshall j. breger 教授所指出的: “要求设立致力于解决行政程序问题的常设性组织的持续呼声,反映了这样一点共识,即行政程序不是静止不变的,也不应是静止不变的。监管项目的变革、技术的发展,以及不断变化的对于行政机关与公众的互动方式的看法,都在影响着行政程序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因此,评估和改进程序,必然是一项持续过程。”[69]

    与美国相比,我国面临的行政程序改革任务更为繁重,既要研究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也要研究已经出台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等法律中的行政程序规范如何落实和完善的问题。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重要文件也提出了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一系列艰巨的任务。除此之外,现行的大量行政法律法规的实体性规范也需要完善的行政程序规范才能得以落实。

    行政程序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要成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推进行政程序的持续改革,就必须对推进改革的顶层机构进行科学设置。事实上,如果在更宽的视野中进行比较法考察,我们会发现,行政会议并非美国的独特产物。其实,英国行政司法与裁判所委员会( the administrative justice and tribunals council) 、[70]澳大利亚行政审查委员会( the administrative review council)[71]和法国国政院( conseil detat)[72]都是国家立法专门设立的为行政程序或者行政司法改革出谋划策的顶层机构。

    而从我国最近三十年的行政程序法治发展历史来看,1986 年 10 月在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陶希晋先生倡导下成立的专门研究行政立法的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可以说是一个顶层机构的雏形。[73]一方面,它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并没有自己的部门利益,所提出的法律草案也仅供立法部门参考,这有助于提高其建议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它只是法工委组织的非正式咨询机构,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和研究团队,因而随着时过境迁而日渐式微。同时,该小组人员少,没有广泛吸收主要行政部门的官员、学者和律师的参与,也无力承担对整个政府层面的行政程序改革进行系统性考察并提出建议的艰巨任务。

    我国行政程序改革缺乏独立权威的顶层机构设置,目前承担推进这一任务的组织形式存在多元化和随意性的特点,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持续推进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在2003 年机构改革过程中撤销了体改委,而由发改委、中编办等部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研究室等机构承担行政体制、经济体制等领域的改革方案研究论证工作。但是,这些部门或者是拥有众多行政管理权限而无法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保持超脱的地位,或者是从人员构成到知识结构上都难以承担具有高度法律专业性的行政程序改革重任。而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虽有此知识储备,但忙于行政立法的具体工作,亦无暇顾及行政改革的整体性、程序性和方向性问题。

    因此,我国要推进行政程序改革和法制完善,研究设立与美国行政会议相似的独立权威的顶层机构是完全有必要的。当然,要让行政程序改革的顶层机构真正有效发挥作用,除了通过立法和预算保障等措施之外,还要在人员结构上注重通过成员比例的均衡,确保所提程序改革建议的高质量和公正性。对此,美国行政会议的经验是吸收资深的行政官员、权威的行政法学者和顶尖的行政法律师共同参与搭建起“公私伙伴关系”的平台。在我国,由于缺乏这种交流对话的机制,因而不了解行政和司法实践而理论根基又浅的“空中教授”现象饱受非议。美国行政法学界之所以能够形成政府监管研究学派,[74]出现令国人艳羡的一般行政法和部门行政法研究齐头并进的现象,是与行政会议的推动分不开的。[75]这些学者中的相当一部分或者是行政会议的公众成员,或者是受行政会议委托承担了涉及监管实践的课题研究。事实上,法律学者、律师和官员之间进行的交流是互惠的,官员或者律师分享实践中所接触而没有精力去深入研究的行政法问题,而法律学者则获得了难得的第一手素材,接触真实世界中的行政法问题。[76]这种意见交流、观点争锋的平台,不仅有助于促进行政法学走向成熟,而且有助于推动行政法治的不断完善。

注释:

[1]例如《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2008 年 4 月 17 日公布) 、《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 2011 年 4 月 1 日公布) 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20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 。

[2]reauthoriz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hearing before the subcomm. on admin. law and gov’tl relations of the comm. of the judiciary,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03d cong. 52 - 53 ( 1994) ( 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教授 thomas o. sargentich 的证言) .

[3]司法部长程序委员会聘请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walter gellhorn 担任其研究主管。

[4]hearing before subcommittee no. 3 of the hous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88th cong. ,2d sess. ,ser. 10,at 23( 1964) .

[5]1951 judicial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nual report 25 - 26.

[6]有关这届总统行政程序会议的人员组成、工作记录和提交建议文本,可以见于1955 年3 月向总统提交的最终报告。

[7]report on regulatory agencies to the president - elect 82( 1960) .

[8]subcomm. on administrative practice and procedure of the senate comm. on the judiciary,86th cong. ,2d sess. ,report 0n regulatory agencies to the president - elect 74 ( 1960) .

[9]executive order no. 10934,26 federal register 3233 ( 1961) .

[10]letter from e. barrett prettyman to president john f. kennedy ( dec. 17,1962) .

[11]louis m. kohlmier,kennedy panel asks conference be formed to coordinate business - regulating units,wall st.j. ,jan. 7,1963,at 2.

[12]editorial,administrative helpmeet,wash. post,jan. 21,1963,at a14.

[13]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act,5u. sc. 591 - 596. 1980 年代,我国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行政立法研究组”曾经组织将该法译成中文,参见马龙译,周忠海校: 《( 美国) 行政会议法》。

[14]see second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 of 1968,pub. l. no. 90 - 392,82 stat. 307( 1968) . 国会之所以延迟拨付预算经费,是因为总统没有及时任命行政会议主席。

[15]see treasury,postal serv. ,and general gov’t appropriations for fiscal year 1995: hearings on h181 - 31 before the subcomm. of the comm. on appropriations,103d cong. at 1 ( 1994) ; 140 cong. rec. h4453,h4495 ( june 15,1994) .

[16]toni m. fine,a legislative analysis of the demise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30 ariz. st.l. j. 101 - 102( 1998) .

[17]toni m. fine,a legislative analysis of the demise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30 ariz. st.l. j. 91 - 92( 1998) .

[18]即所谓的“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制度”。recommendation 92 - 7: the federal administrative judiciary,1 c. f.r. § 305. 92 - 7 ( 1993) . 支持该建议的研究,可以参见 paul r. verkuil,reflections upon the federal administrative judiciary,39 ucla l. rev. 1341 ( 1992) ; 中文文献的有关讨论,可以参见王静: 《美国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制度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2009 年第 2 期。

[19]toni m. fine,a legislative analysis of the demise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30 ariz. st.l. j. 59 - 61( 1998) .

[20]marshall j. breger,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 quarter century perspective,53 u. pitt. l.rev. 824,826 ( 1992) .

[21]betty jo christian,penny - wise and pound - foolish: the demise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30 ariz. st. l.j. 17( 1998) .

[22]reauthoriz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before the subcomm. on commerci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of the house comm. on the judiciary,104th cong. 31 ( 1995) ( statement of c. boyden gray) .

[23]5 usc sec. 591( 1) .

[24]5 usc sec. 591( 2) - ( 5) .

[25]skidmore v. swift & co. ,323 u. s. 134,140 ( 1944) .

[26]loren a. smith,the aging of administrative law: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reaches early retirement,30 ariz. st. l. j. 181( 1998) .

[27]这14 家联邦行政机关是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环境保护局、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住房金融管理局、总务行政局、功绩制保护委员会( 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 、国家档案记录管理局、政府伦理办公室、管理预算局、人事管理办公室、科技政策办公室、小企业管理局和社会保障管理局。

[28]note,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act,53 geo. l. j. 472( 1965) .

[29]5 u. s. c. 593.

[30]1c. f. r. 302( 5) .

[31]来源: http: / /www. acus. gov/about/the - assembly/liaison - representative/,2012 年 4 月 24 日访问。

[32]与行政会议的成员区别在于其只能发言,不能投票。美国现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stephen breyer 曾在担任联邦第一巡回法院法官期间代表美国司法会议( the judicial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出任联络员。

[33]aba sec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practice program: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re do we go from here?,8 t. m. cooley l. rev. 153,162 - 163,166,169 ( 1991) .

[34]lubbers 教授曾在 1982 - 1995 年间担任行政会议研究主任,其论文曾被翻译成中文。参见[美]杰弗里•吕贝尔斯: 《美国管制革新的方法》,鄢超译,苏苗罕校,载《行政法学研究》2009 年第 3 期。

[35]来源: http: / /www. acus. gov/about/the - assembly/senior - fellow/,2012 年 4 月 24 日访问。

[36]5 u. s. c. 593( b) ( 1) .

[37]5 u. s. c. 595( b) .

[38]marshall j. breger,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 quarter century perspective,53 u. pitt.l. rev. 813( 1992) .

[39]section 302. 3( a)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bylaws.

[40]bylaws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1c. f. r. 302( 3) .

[41]来源 http: / /www. acus. gov/contact/staff - directory/,2012 年 4 月 24 日访问。

[42]omb circular no. a - 63 ( mar. 1974 rev. ) ,para. 8b,39 fed. reg. 12390( 1974) .

[43]来源: http: / /www. livestream. com/private/administrativeconferenceoftheus; http: / /www. youtube. com/acusgov,2012 年 4 月 24 日访问。

[44]1 c. f. r. 302( 6) .

[45]5u. s. c. 595( c) .

[46]see sally katzen,the role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in improving the regulatory process,8 admin. l. j.am. u. 649,665 ( 1994) .

[47]see e. g. ,home box office,inc. v. f. c. c. ,567 f. 2d 9,57 n. 130 ( cadc 1977) ; darby v. cisneros,509 u. s.137,152 - 53 n. 13 ( 1993) ; baltimore gas & elec. co. v. nrdc,462 u. s. 87,100 ( 1983) ; harrison v. ppg indus. ,inc.446 u. s. 578,591 ( 1980) ; braden v. 30th judicial circuit court of ky. ,410 u. s. 484,500 n. 17 ( 1973) ; texas food indus.ass’n v. department of agric. ,81 f. 3d 578,584 ( 5th cir. 1996) ; southwest marine,inc. v. united states,43 f. 3d 420,423n. 5 ( 9th cir. 1994) ; mcgregor printing corp. v. kemp,20 f. 3d 1188,1194 n. 6 ( d. c. cir. 1994) ; woolsey v. ntsb,993 f.2d 516,519 ( 5th cir. 1993) ; national truck equip. ass’n v. nhtsa,972 f. 2d 669,672 ( 6th cir. 1992) ; clark v. busey,959 f. 2d 808,813 ( 9th cir. 1992) ; balazoski v. ins,932 f. 2d 638,642 n. 2 ( 7th cir. 1991) ; hodge v. department of justice,929 f. 2d 153,158 ( 5th cir. 1991) ; wisconsin elec. power co. v. reilly,893 f. 2d 901,908 ( 7th cir. 1990) ; continental training serv. inc. v. cavazos,893 f. 2d 877,885 nn. 10,11 ( 7th cir. 1990) ; owens v. brock,860 f. 2d 1363,1366 6th cir.1988) ; ruiz v. ins,838 f. 2d 1020,1024 ( 9th cir. 1988) ( en banc) ; johnston v. nrc,766 f. 2d 1182,1185 n.2 ( 7th cir. 1985) ; association of data processing serv. org. ,inc. v. federal reserve sys. ,745 f. 2d 677,684 ( d. c. cir.1984) ; petry v. block,737 f. 2d 1193,1201 ( d. c. cir. 1984) ; sierra club v. costle,657 f. 2d 298,395 n. 469,404 ( d. c.cir. 1981) ; virginia elec. & power co. v. epa,655 f. 2d 534,540 n. * ( 4th cir. 1981) ( phillips,j. concurring) ; mci tel.corp. v. fcc,627 f. 2d 322,334 n. 58 ( d. c. cir. 1980) ; chrysler corp. v. epa,600 f. 2d 904,912 ( d. c. cir. 1979) ; ppgindus. ,inc. v. harrison,587 f. 2d 237,244 n. 6 ( 5th cir. 1979) .

[48]509 u. s. 137,152 n. 13 ( 1993) .

[49]466 u. s. 471 n. 10 ( 1984) .

[50]see,e. g. ,comprehensive regulatory reform act of 1995: hearings on s. 343 before the subcomm. on admin. oversight and the courts of the senate comm. on the judiciary,104th cong. ( 1995) ( statement of thomasina v. rogers,acuschair) ; regulatory flexibility amendments act of 1993: hearings on the house comm. on the judiciary,102d cong. ( 1993)( statement of jeffrey s. lubbers,acus research director) ; letter from gary j. edles,acus gen. counsel to staff dir. ,sen.comm. on banking,housing and urban affairs ( june 2,1992) ,reprinted in 138 cong. rec. s9353 ( july 1,1992) .

[51]see,e. g. ,5 u. s. c. § § 504( c) ( 1) ,552b( g) .

[52]see,e. g. ,the manual for administrative law judges ( 3d ed. 1993) ; a guide to federal agency rulemaking ( 2ded. 1991) ; an interpretive guide to the government in the sunshine act ( 1978) ; federal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sourcebook( 2d ed. 1992) ; negotiated rulemaking sourcebook ( 2d ed. 1995) ; sourcebook: federal agency use of alternative means of dispute resolution ( 1987) . 所有这些书籍均由政府出版办公室( gpo) 出版和销售。

[53]文献目录,可参见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 bibliography,1968 - 1995,来源: http: / /www. law. fsu. edu / library / admin / acus / pdf / acusbib. pdf,2012 年 4 月 25 日访问。

[54]see reauthoriz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hearing on proposed legislation authorizing funds for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fiscal years 1995 through 1996 before the senate subcomm. on admin. oversight and the courts of the comm. on the judiciary,104th cong. 50 ( 1995) .

[55]thomas o. sargentich,the case for the reauthoriz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8 admin. l. j. am. u. 690( 1994) .

[56]se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recommendation 87 - 6: state level determinations in 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cases,1987 acus 30 ( proposing new procedures for disability determination including face - to - face meetings) ;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recommendation 87 - 7: a new role for the social security appeal council,1987 acus 36; see also allen e. schoenberger,state disability services’procedures for determining and redetermining social security claims for the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1987 acus 579 ( supporting acus recommendation 87 - 6) ;charles e. koch,jr. & david a. koplow,the fourth bite at the apple: a study of the operation and utility of the social securityadministration’s appeals council,1987 acus 625,reprinted in 17 fla. st. u. l. rev. 199 ( 1990) ( supporting acus recommendation 87 - 7) . see generally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recommendation 90 - 4: 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program appeals process: supplementary recommendation,1990 acus 17 ( proposing modified appeals process in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disability cases) ; frank r. bloch,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s appeal process,1990 acus 307 ( supporting acus recommendation 90 - 4) .

[57]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recommendation 87 - 8: national coverage determinations under the medicare program,1987 acus 43;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recommendation 90 - 8: rulemaking and policymaking in the medicaid program,1990 acus 35; eleanor d. kinney,national coverage policy under the medicare program: problems and proposals for change,1987 acus 833,reprinted in 32 st. louis u. l. j. 869 ( 1988) ,and eleanor d. kinney,rule and policy making for the medicaid program: a challenge to federalism,1990 acus 677,reprinted in 51 ohio st. l.j. 855 ( 1990) .

[58]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recommendation 91 - 4: national vaccine injury compensation program,1991 acus 27; see wendy k. mariner,innovation and challenge: the first year of the national vaccine injury compensation program,1991 acus 409 ( commenting on acus recommendation 91 - 4) .

[59]5u. s. c. § 595( c) ( 3) .

[60]h. r. rep. no. 103 - 854,at 5( 1994) .

[61]5u. s. c. 593( c) ( 2011) .

[62]see white paper,cost savings generat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at 3 ( copy on file with the committee) ,citing acus report to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questions submitted for the record by the committee on appropriations ( mar. 27,1995) ( copy on file with acus) .

[63]reauthoriz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hearing before the subcomm. on admin. law and gov’tl relations of the comm. of the judiciary,h. r. ,103d cong. 10 ( 1994) ( statement of sally katzen) .

[64]loren a. smith,the aging of administrative law: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reaches early retirement,30 ariz. st. l. j. 183( 1998) .

[65]例如,行政会议目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上的第三方认证机制”( third - party certification in fsma) ; recommendation2011 – 3: compliance standards for government contractor employees—personal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use of certain non - public information,76 federal register 48792( 2011) .

[66]recommendation 2011 - 1: legal considerations in e - rulemaking,76federal register 48789( 2011) ; recommendation 2011 - 4: agency use of video hearings: best practices and possibilities for expansion,76federal register 48795( 2011) .

[67]来源: http: / /www. acus. gov/research/the - conference - current - projects/,2012 年 4 月 25 日访问。

[68]bernard schwartz,some crucial issues in administrative law,28 tulsa law journal 793( 1993) .

[69]1986 acus annual report,chairman’s foreword at ix.

[70]根据英国《2007 年裁判所、法院与执行法》( the tribunals,courts and enforcement act 2007) 设立,取代了过去的行政裁判所委员会( the council on tribunals) 。它负责监督各类行政裁判所的运作,并向其提供改革程序规则的建议。参见郑磊、沈开举: 《英国行政裁判所的最新改革及其启示》,载《行政法学研究》2009 年第 3 期。有关英美经验的比较,可以参见 charles d. ablard,some comparisons between the council on tribunals and the administrative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24 am. j. comp. l. 73 ( 1976) 。

[71]根据澳大利亚《1975 年行政上诉裁判所法》设立,负责监督所有审查行政行为的机构,包括监察专员、法院和行政上诉裁判所。行政审查委员会是向司法部长报告工作的独立咨询机构,向其提供应当审查的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类型是否充分的建议。see john griffiths,australian administrative law: institutions,reforms and impact,63 pub. admin. 445,449( 1985) .

[72]法国国政院承担的咨询职能是为政府起草法案、法令和特定条例提供咨询意见,同时回答政府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应政府请求或者主动对行政或者公共政策事务进行研究。在 2008 年宪法改革之后,国政院还在某些情况下为议会两院议员起草的法案提供咨询。see the conseil d’état: an overview,pp. 1 - 2,来源: http: / /www. conseil - etat. fr/cde / media / document / ce_uk_23122010. pdf,2012 年 4 月 25 日访问。

[73]研究组正式成员有 14 人,主要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实践部门,组长江平,副组长罗豪才、应松年,其余成员为朱维究、姜明安、肖峋、高帆、费宗袆、张耀宗、方彦、张焕光、王向明、皮纯协和郭阳。陶希晋、龚祥瑞等担任顾问,陶希晋的秘书高志新承担小组秘书工作。参见邱春艳: 《鲜为人知的行政立法研究组》,载《法制早报》2006 年 10 月 30日期第 5 -7 版。

[74]董炯: 《政府管制研究———美国行政法学发展新趋势评介》,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 年第 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