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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集锦9篇

时间:2022-11-04 20:37:43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范文1

一、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继续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贯彻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带来的新增安全风险,分区分类精准落实管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安全保障。

二、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医疗安全、血液安全、院感控制、疾病控制、医疗救治、执法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警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三单一制度,全面推行“两书一函”制度。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医疗事故、治安和火灾事故等,导致人员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定期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要落实。一是常态化管理消防安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二是科学管控医疗危险化学品,建立台帐,做好出入库、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三是依法依规履行职业病综合防治工作,做好专项治理及源头防范。四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特别是实验室场所,完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程。五是加强院内感染安全防控工作,严格规范设置医疗流程、规章制度等。六是保障重要节点安全生产工作,以重要节日、活动为重点,加强排查、防范、值班值守等。七是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规定经过安全性预评价及经常性督促检查。

五、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对危险源的监控能力,建立快速高效应急反应救援机制,组织好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各医疗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医疗救护组,确保应急卫生救治队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医疗救援。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范文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围绕年初与卫生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加以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制订相应的考核细则,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季度例会、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带队检查等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同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日常监管,狠抓防患治理

1、切实加强医疗安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加强对医疗设备、药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同时,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增强护士工作的责任意识。医疗机构要全面检查和梳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各项工作,将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部门作为重点,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和环节的管理,规范操作,降低感染风险。

2、强化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县预防接种管理,严格接种程序确保接种安全。加强饮用水管理,严格进货渠道,防止食物中毒和饮用水安全事故。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严格健康体检常规管理,确保劳动者健康权利。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和毒(麻)药品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3、加强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按规定制订修改完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方案,对照预方案定期组织演练。着力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消防安全审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4、开展危化品、特种设备等专项治理。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规范有序。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定期年检,突出强化公众聚集等重要活动场所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5、加强用电、防雷击、车辆等专项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制订安全用电应急预案,做好单位电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单位防雷电安全工作,避免医疗仪器设备等遭到雷击。加强单位车辆行驶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单位车辆不发生道路安全事故。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应急水平

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在现有的值班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特种设备年检制度、设备操作规章制度、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和出租房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操作培训和应急救援能力演练,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维护保养工作,普及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知识。

四、强化基层基础,推进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突出抓好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继续开展和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安全管理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专栏、板报、院报、宣传窗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的宣传教育。

2、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全面覆盖、有所侧重”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周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单位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紧紧抓住“自查、检查、督促”三个环节,按照“三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有序开展各项活动。要重点对单位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压力容器、压力管通、配电室、锅炉房、电梯、大型医疗设备、毒麻化学药品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安全工作自查,事故隐患自除,决不能因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措施不力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五、弘扬安全文化,营造浓厚氛围

推进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重视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好宣教阵地,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行动,努力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有效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度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继续以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总体目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格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事故发生、积极防范并化解医疗纠纷,促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零发生的平稳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力健全责任体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与“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或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各单位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对安全隐患问题解决,每1-2月必须带领相关工作人员下科室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必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消防专题部署工作会议,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部署要求,执行《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结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安全隐患问题。

2、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实按照年度责任状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2名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做到层层有人管事,级级有人办事,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等五到位,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落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大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形成闭环管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与科室日常巡查、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重点检查有机结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求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和清“0”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跟踪情况等。强化安全事故隐患的事前责任追究和问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的,将视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同时,县卫健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年不少于两次深入安全检查,分管包片领导干部,将不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或督导检查年不少于4次。

4、认真做好“两节”、“两会”、台风汛期以及节假日等重要时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重点部位,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责任制。

(二)强化安全管控,倾力遏制安全事故

1、严控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高危场所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微型站或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提高自卫和防范能力。

2、继续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严格落实《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信息档案和消除台账,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抓好项目建筑施工领域、群居住宅宿舍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突出重点薄弱环节及重点设施的专项整治,加强对易燃易爆危化品、放射源、毒麻精药品、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医用氧气、电气电线、消防器械、电动自行车、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等维修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排查,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门急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范踩踏等的发生。

4、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好本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制度规范、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推动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持续规矩安全风险辨识和等级评定工作。

5、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须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下大力气抓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强化落实智慧式消防火灾检测系统措施,加强技防、人防、物防、隐患整治责任制。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通道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灵敏可靠,消防器材齐全有效,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电动自行车管理,持续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安全工作。

(三)强化演练培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在门户网站、LED、电子屏、宣传栏、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时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文件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2、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2次以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1次以上安全消防应急演练,尤其要重视对新入岗职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进一步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自觉从我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从源头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4、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为指导,认真开展普法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经验做法等信息。每月报送2条安全生产工作简讯至县卫健局安办。

(五)抓好救护车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救护车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救护车管理规章制度及救护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等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救护车安全行车无事故。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范文4

一、基本情况

**区位于**市主城区南部,总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辖*镇*乡*个办事处。现有各类医疗机构486家,其中医院55家,门诊部1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8家、村卫生室128家、各类诊所247家。

2019年以来,区卫健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强化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狠抓隐患整治和能力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全系统未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卫健系统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单位必须管安全的“三管”责任要求,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部署工作会议,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研究解决本系统安全生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有人管、有人抓、抓得严、抓得实。 二是制定并出台了《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文件,重点突出思想认识和践行能力,切实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卫健局与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从而有效防止了“责任悬空”。

(二)强化制度建设。区卫健系统制定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划分四级安全监管网格,将辖区内所有医疗场所全部纳入其中。在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实行岗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同时,在各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制度规范、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推动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培训。区卫健系统充分运用电子屏、内刊、微信等众媒体,采取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现场检查、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学习等形式,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等专项活动,大力营造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和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系统共累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1万余份,滚动播出宣传标语1000余条;累计开展消防宣教培训50余场次,组织应急演练活动22次。

(四)强化隐患治理。区卫健系统持续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管控,狠抓毒麻药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消防安全、医疗废物及特种设备、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和后勤保障等安全。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领科室负责人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目标、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先后出动240余人次,反复巡查摸排各类医疗机构412家,整治安全隐患180余处,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

(二)部分单位因工作场所设计建造上存在一定缺陷,造成安全生产整改推进不利;

(三)面向患者、群众、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和急诊救护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还需进一步深入;

(五)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汇总上报不及时。

四、工作建议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单位内部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压紧压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约谈制,对整改不力、排查不清、制度不全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安全管理“红线”意识。严格督查考核,将安全生产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通报,实行“一票否决”,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高压态势。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完善到位。完善安全生产前置审批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督查。

(三)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制度要执行到位。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及安全生产检查,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防控举措。

(四)安全隐患要排查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盒台账,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范文5

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多年来,重大恶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与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世人瞩目的高速增长,但作为社会进步重要内容之一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却远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步伐,在汹涌澎湃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受到巨大冲击。

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不但威胁千百万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还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人民币,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据粗略估算,近几年中国每年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近800亿元。

近几年来,国际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卫生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很快,进展迅猛,中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不用说比欧美的工业发达国家明显落后,就是与韩国、新加坡、泰国这些亚洲国家相比较也有较大差距。这种落后的状况已经使我国在一些国际交往中有时处于被动。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法规体系不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不完善和安全卫生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落后等方面。如果不能尽早解决这些问题,长期处于落后被动的位置,必然要影响到国际经济活动,也可能危及国家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顺利运行。因此,无论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还是从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趋势,保证国际经济活动安全顺利的运行,都应注重安全生产,强调对职工的劳动保护。

近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一直在努力使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ohsms)发展成为与iso9000和iso14000类似的规模,ohsms闯进了我们的视野

问ohsms为何物

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ohsms产生的两个主要背景原因之一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更高的要求,使企业不得不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标准化、法律化。包括杜邦、菲利浦在内的一些大型公司在进行质量管理的同时,也建立了与生产管理同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和方法进一步形成了标准,并逐渐得到更多企业的认可。产生ohsms的另一个国际背景原因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潮流推动下出现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一体化。

早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一些跨国公司和大型的现代化联合企业为强化自己的社会关注力和控制损失的需要,开始建立自律性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并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到九十年代中期,为了实现这种管理体系的社会公证性,引入了第三方认证的原则。随着国际社会对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iso9000和iso14000系列标准在各国得到广泛认可与成功实施,考虑到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相关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8月组织召开了国际研讨会,讨论是否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国际标准,使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问题成为继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标准化之后世界各国关注的又一管理标准化问题。

自iso9000系列标准颁布以来,国际社会逐步认识到制订一套规范的、统一的管理体系对于推动组织管理活动的规范化及其持续改进所具有的重大意义。特别是iso9000所引入的管理体系的思想与方法,对于解决众多广泛关注的管理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ohsms标准和iso14000在许多方面借鉴了iso9000的管理思想,所以三类标准之间有很强的兼容性。组织可以很容易地在现有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的基础上,引入ohsms并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一些国家和机构正在积极进行试点和探索,以期在不久的将来在组织内建立由qms、ems和ohsms共同组成的“全面管理体系”,即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组织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制度、程序、过程和资源。

标准的基本内容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首先要以实施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为目的,其次是要保证能够将这一方针得以有效实施。它不仅应与组织的全面管理职能实现有机的结合,而且它也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涉及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一切活动。它要求把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中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监控等活动,集中、归纳、分解和转化为相应的文件化的目标、程序和作业文件。

ohsms的基本思想是实现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计划、实施、监测、评审”活动,使体系功能不断加强。它要求组织在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意识,对体系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它损失的目标。

ohsms一般包括七个主要部分:初始状态评审;安全卫生方针;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改进措施;审核和定期评审总结。其中核心内容是方针、计划、实施、改进、审核这五个要素和持续改进的循环。一般状态下,ohsms的运行从初始状态评审开始,依次进行到评审总结,就完成了一次循环;第二次循环的初始状态评审确定一个新的高于第一次循环的起点;而第三次循环的起点线又高于第二次,逐次提高,持续改进。ohsms是企业总的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循环也是企业整个管理体系循环的一个子循环。企业通过ohsms不断循环运行和改善。

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标准为组织ohsms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一体化提供指导,其目的是:(1)减少雇员和其它人员的风险;(2)改善企业行为,提高企业效益;(3)帮助企业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ohsms应实现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政府通过鼓励,引导对各类企业的ohsms评估认证和审查的过程,依法对企业进行安全卫生宏观管理;二是企业遵照优良管理的共同原理,把ohsms与iso9000、iso14000共同融入总的管理体系中,实现企业自主安全卫生管理机制。

ohsms强调的是企业应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这个管理方法本身就是对中国传统安全生产管理观念的挑战——

适合中国的安全生产管理

在市场经济国家,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一般是按企业的规模把企业分为小型和大中型企业两类。对小企业通常是采用政府指导支持下的职业安全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区域性或行业性的网络化管理,委托网络体系中第三方中介组织,对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提供检测检验、健康监护和安全卫生工程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对大中型企业则实行政府政策指导和企业自主负责的宏观管理。ohsms则是适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过长期的经验总结,已初步形成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体制,并摸索出了一套适合于计划经济的管理办法。

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已远不能适应今天的形势。在政府方面,由于转变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从“直接干预”转变为“宏观调控”,在对企业经营“松绑”的同时,不再对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直接的部署和检查,使政府的劳动安全管理监察功能与企业生产管理活动“脱节”。在有些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可能会受到削弱。在机构改革后,行业管理逐渐淡化和撤出,政府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的管理难免出现“调整期”,这更影响了政府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的效能和权威,政府也很难在短期内建立起一个有效机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宏观管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国家监察将面临着严峻的压力和挑战。这种宏观管理不是表现在支配力度上,而是反映在引导效果上,宏观管理不能理解为淡化和放松,而是更加强政策的调整力度与水平,更注意把握大局,更要把ohs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又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从总体上有利于实现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目标,但在职能分工的协调上可能会出现一点问题,主要是劳动卫生工作划分得过于分散,例如:安全生产由国家经贸委统一管理,职业卫生的职业病防治由卫生部负责,工伤职业病保险的工作还留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而锅炉压力容器和某些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则划分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这样的布局分工明确、职能清楚,是一个重大的改革。但值得注意的是: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安全生产、劳动卫生、工伤职业病保险和检测检验等几项工作之间的相互联系非常紧密,在工业发达国家大多是一个部门统管。从实际工作上来讲也很难把这项工作分开来做。例如对一个部门或企业来说,有可能把预防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分开来做吗?又例如对一个部门或企业来说,有可能把预防工伤事故和这项工作分开来做吗?又例如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工伤与职业病预防同工伤职业病保险结合在一起做不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吗?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应十分注意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关系,以避免出现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和自立门户等现象。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急需找到一个结合点,用一个系统管理的方法在企业内部把安全卫生上所有问题统筹起来,ohsms则是一个很好的结合点。

由传统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巨大变革,虽然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冲击和震动,但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分化、重组和全面进步,也为面向新世纪的职业安全卫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通过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方的关系,有利于确定三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三方协调机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使企业“对安全生产负全责”的要求更加清晰、明确,这样会更有利于把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化管理(ohsms)落实在企业的“管理科学”之中。

在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应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但它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进行调节,因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是宪法规定的,它是一种社会公益性工作。市场经济不能取代和减轻各级政府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责任,不能把政府的责任推给市场。同样,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可以与其经济技术类型和经济活动相适应,但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对工人的保护水平不能随市场而波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基本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市场经济对全社会是一种激励与发展机制,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也应具有积极效应,但这种效应不能自动产生,它要通过各级政府依法对企业卫生工作实施更直接、更严格的指导与监督,乃至强制企业执行安全法规标准才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对鼓励企业发展生产和保障工人安全健康的基本权益具有双重义务,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加强管理,引导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经济体制的巨大变化,要求原来计划经济时代长期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必须随之转变,这个转变的关键是政府怎样对企业生产实行宏观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何来自承担起职业安全卫生的全部责任。解决这些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体系(ohsms)。从眼前来讲,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经济技术投入可能会增加一些生产成本,但从长远和全局的观点,它可以对企业生产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应用ohsms的评估、审核和持续改进发现危险隐患和职业危害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采用人机工效学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来改革工艺、革新工具和改进劳动组织,不但可以使劳动条件得到改善,减轻工人的负荷与疲劳,提高安全卫生性能,还可以大幅度减少成本投入和提高效率,这些都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产发展具有较长周期性的积极效应,对全社会也会产生激励与发展机制。设想如果一个企业不注意安全生产,劳动条件很差,工伤事故不断出现,职业病频频发生,就会出现因事故而不得不停产减产、因死亡伤病而需要付出高额赔偿、因企业社会形象不佳影响产品销售等问题。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企业形象就是号召力,就是信誉,也是重要的资源。凡此种种,哪一个不会有害于企业生产发展呢?就更不用说由于火灾、爆炸、坍塌等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后果了。显然,如果我们不采用现代的管理模式,不注意在生产建设中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最终经济效益上去,发展速度也快不起来,甚至可能会出现倒退。

建立ohsms也是企业实现现代科学管理的需要,管理是企业运行的基础——

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

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对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现代企业必须建立系统、开放、高效的管理体系,企业的每一部分工作都要纳入大的体系之中,这是现代生产集约化的需要,也是企业运行规范化、标准化的需要,ohs是企业的一个重要工作,也必须纳入企业管理的大系统中,这也是ohsms应运而生的环境条件之一,建立ohsms不仅可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质量,也有助于促进企业大系统的完善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ohsms的基本内容对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来说并不陌生,我国企业多年来积累的极其宝贵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与ohsms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原理一致,并且方法相近。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范文6

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根据咸秦安委发【】5号《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七大和区委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促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医疗市场、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进展,事故隐患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区卫生系统卫生安全的持续稳定。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卫生安全执法行动

切实加强对医疗市场、食品市场及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做到年度有整体安排,季、月有重点和具体部署,确保执法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使执法行动真正取得成效。

(二)深入开展卫生安全治理行动

1、抓好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力度开展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全系统的职业卫生法制观念和职业病防治意识。重点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及时发现和掌握劳动者职业健康状况,包括职业病、职业性多发病、职业禁忌症等情况,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进行监测,为职业危害评价和治理提供依据;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监测及个人剂量监测。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等工作。

2、抓好卫生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落实市、区政府公共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具体要求是:(1)门诊、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喷淋,安装消防栓。(2)门诊、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数量充足,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无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3)切实提高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自救初起火灾能力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重视密集人员场所火灾紧急疏散预案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4)医疗单位内部医疗、员工生活区域、建筑工地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符合要求。(5)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齐全、完好。(6)按规定制订、修改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抓好卫生系统特种设备、危险品及要害部门的专项治理。(1)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定期维护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等。(2)医疗卫生机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车辆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定期年检,本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3)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4)制订处理放射性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5)加强对放射科、检验科、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坚持不懈开展卫生安全教育。通过宣传栏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知识,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正面典型,揭露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卫生系统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和参与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强化安全意识,重视生命价值,共同营造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3、加大卫生安全培训力度。加大对重点岗位及广大职工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技能,夯实安全基础。

4.加强食品市场和医疗市场的整治力度,充分整合量,在加强领导的同时,以确保人民放心消费为宗旨,创建文明市场的基础上,强有力的净化食品市场和医疗市场。加大对全区食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强化城乡结合部、乡村小作坊、乡村卫生室等重点区域和食品、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及粮油、肉制品、医疗器械、医疗环境的检查力度,将其作为整治市场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而使我区食品市场和医疗市场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档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意义,发动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三项行动”,查找、清理安全隐患;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活动内容要求查找不足,并在5月底之前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三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实责任,确保“三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集中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做好活动开展情况分析总结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三项行动”活动成果。

区卫生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组成工作组对各单位“三项行动”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三项行动”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三项行动”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层层落实,既要职责明确,又要互相协调,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范文7

1.1食品安全卫生的概念

我国《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将“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定义为同义词,是指为防止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面)污染,是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强调保证食品卫生的首要问题,并不是单纯解决吃得好与不好,精细与粗陋的问题,而是解决吃得干净不干净,有害与无害,有毒与无毒的问题,也就是食品安全与卫生的问题。

1.2食品安全卫生的历史发展

(1)人类社会的食品安全卫生发展:人类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认识,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人类文明早期,不同地区和民族都以长期生活经验为基础,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一些有关饮食卫生和安全的禁忌禁规。在古代人类度食品安全型的认识,大多与食品腐坏、疾病传播等问题有关,各民族都有许多建立在广泛生存经验基础上的饮食禁忌、警语、禁规,作为生产守则流传下来。

在资本主义前期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生产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产业分工,商品交换,阶级分化,以及利欲与道德的对立,食品的安全保障问题出现了新的因素和变化,在食品交易中出现了制伪、参假、参毒、欺诈等现象。但是在现代农业和现代食品加工业建立起来之前,食品数量还相对不够丰足的条件下,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性问题一般处在次要地位,难以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进入20世纪以后,食品工业应用各类添加剂日新月异,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巾含有害有毒化学物质问题越来越突出。化学检测手段不断完善。精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在地区之间流通规模日增,国际食品贸易数量越来越大。这一切对食品安全性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适应生活水平提高、市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形势。问题的焦点和热点,逐渐从食品不卫生、船舶流行病、参杂制伪等为主,转向某些化学品对食品的污染及对消费者健康的潜在威胁方面。

(2)我国的食品安全卫生发展

在我国,近代食品安全型的研究与管理起步较晚,但近半个世纪以来食品卫生与安全状况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一些食源性传染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农产品和加工食品中的有害化学残留也开始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我国于1982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经过13年的试行阶段于1995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食品卫生法规。在工农业生产和市场经济加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对外开放条件下,食品安全状况面临着更高水平的挑战。国家相继制定和强化了以《食品卫生法》为主体的有关食品安全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卫生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为主体的管理体制。现在,《食品卫生法》又在修订当中,可能出台为《食品安全法》,更加强调食品的安全。但是,我国在进入21世纪和面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形势依然严峻,还要认识、管理、法规、体制,以及研究、检测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

2 HACCP的概念

目前,国际上已公认的食品安全的最佳控制模式是“从农田到餐桌”,“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在“良好生产规范(GMP)”实施的基础上推行“危害控制关键点分析(HACCP)”。这些技术可以明显节省食品安全管理中人力和经费开支,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HACCP是英文“Hazard Analysic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的首字母缩写,是一个为国际认可的、保证食品免受生物性、化学性及物理性危害的预防体系。HACcP概念最早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Pillsbury公司在为美国太空项目服务、提供安全卫生食品时,率先使用。1985年经美国科学院推荐,HACCP被行政当局采用。美国FDA 1973年在低酸罐头食品中采用。经过几年的研究和发展,到1989年11月,由美国农业食品安全检查局(FSIS)、水产局(NMF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等机构了“食品生产的HACCP法则”。1990年至1995年间,美国相继将HACCP应用于水产品、禽肉产品、果蔬汁、乳制品、糕点、食用油、餐饮等诸多方面。1999年12月18日美国宣布,对输入美国的水产品及企业强制要求建立HACCP体系,否则其产品将不能进入美国市场。近年来,中国、欧盟各国、日本、泰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相继学习,推广了HAGcP安全控制系统。迄今为止,HACCP已被许多国际组织如FAO/WHO、CAC等认可,为世界范围内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准则。我国对推行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已提出了实施要求,将在食品企业率先运行,这将为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与信誉度,成功地打入国际市场提供重要条件。

3 HACCP体系在我国的建立和实施

根据最新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指出,中国共有10.7万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2675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了HACCP认证。未来,为了让HACCP在中国地更好地应用和发展,还应该从以下四点给予保障和支持:

3.1专业化的技术管理机构是政府推行HACCP体系的关键

食品的安全控制涉及到政府管理的多个部门,各部门必须在这个控制体系下通力合作,各负其职,上游部门为下游部门提供可靠的安全控制保障。因此,非常有必要的是统一认识,统一管理标准,统一安全控制力度,统一内部协调。显然,这些统一应该建筑在统一的HACCP理论和技术的基础上。而这些统一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将HACCP体系从理论向实践转化的过程。

3.2完善的法规体系是确保HACCP体系实施的基础

法规体系是实施的法律基础。HACCP法规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体系建设经历的路径可以为:一是,等效地采用FAO/WHO CAC HACcP准则,在准则的框架下对准则加以细化,形成统一的HACcP通用推荐准则,供政府各相关部门HACcP法规制订时使用;二是,在形成国内各部门共同接受的HACCP准则基础上,由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制订所辖食品的HACCP法规,从而有效、有序地将HACcP原理实现了从推荐性向强制性实施的过渡。

3.3技术支持是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桥梁

各国在HACCP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宏观管理中所作的一个突出的工作是为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HACCP提供了实质性技术支持,为在HACCP理论指导下的统一的食品安全控制打下了扎实的技术基础。政府管理机构在相应法规生效前的缓冲期内,应进行法规的实施试点工作,并网上免费方式向生产企业提供了法规实施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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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职业安全卫生权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性劳动的过程中所应当享有的,其生命和健康理应获得法律上的保障,避免遭受工作场所中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的侵害,以及在遭受侵害之时或之后获得及时充分救济的一系列相关权利的集合体。其具有以下特征:权利主体须是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那些非职业劳动者(如在自家从事家务劳动者)则不应享有该项权利,义务主体应不限于直接用工的用人单位,还应包括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客体为劳动者在作业时和受侵害后作为救助对象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内容包含从业劳动者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对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预防、保护、控制和伤害救济而形成的一系列权利的集合体;目标是使劳动者不受工作环境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侵害,以及在遭受侵害后能够获得及时且充分的救济。

近年来,随着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劳动关系性质和利益关系的变化,追求利益最大化成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直接的经营目标,结果是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被忽视和削弱。职业安全卫生事故频发,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极大的侵害。当前职业安全卫生权保护不力的具体表现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和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仅在2010年全国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为8431起、10616人,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 403起、死亡2 433人。近10年来全国非煤矿事故累计发生事故16791起,死亡21251人,平均年发生事故1679起、死亡2125人。与此相似,当前我国职业病发生率居高不下,患病人数令人震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丝毫不逊色于矿难事故。我国现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约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在各类职业病中,尤以尘肺病最为常见,发病率最高。目前,我国己成为世界上尘肺病最为严重的国家,累积发生尘肺病人数相当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尘肺病人数的总和。近几年,我国新发尘肺病例以每年1. 5万2. 0万人的速度增长,仅在2009年官方的新增尘肺病就有14 495例。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作为我国社会进步重要标志之一的劳动保护现状不尽如人意,侵犯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的现象在现实中大量存在。我们认为,相关法制的欠缺是造成此种现状的主要原因。

2职业安全卫生权法律保护的缺陷

2. 1立法指导思想偏离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立法主旨为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比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与此相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比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尽管这两部法律都是出于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的目的而制定,但保障安全生产或生产安全似乎更是这两部法律的首要目的。即便是于2011年12月31日修改后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也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其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这与以人为本的终极关怀理念不相符合。

2.2立法分散缺乏统一性

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紧密相连,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是将两者合并立法,统归于劳工法体系当中。但我国却采取将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分别单独立法,这种分隔立法模式在内容架构上存在重大设计缺陷,使得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尤其是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当今,各种跨行业、跨部门的新问题层出不穷,这些孤立散乱的单项法律法规适用范围极其有限,根本无法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尽管对促进我国职业安全卫生事业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但从法律体系归属来说,这些法律都不能纳入劳动法律体系,不能取代《职业安全卫生法》。一部综合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的缺失,使得许多现实问题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

2. 3多头监管职能交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却难于履行具体职责,原因在于虽然其后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对于主管机关未作明确规定,但实际上是将职业安全工作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移归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也就是说,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多个部门来具体行使监督管理的行政职权。此外,有关法律法规又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危险性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管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亦有相应的管理权限。由此看来,拥有职业安全卫生监管职权的部门竟然多达10余个,造成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甚至是越权越位管理或者相互推诿责任的混乱局面。

2.4缺乏三方协商机制

国际劳工组织于1976年通过的第144号国际劳工公约和第152号建议书,均要求公约各成员国在劳动关系领域建立政府、雇主、雇员三方协商机制。我国于1990年批准了第144号公约。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而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而的重大问题。这是目前我国推行三方协商制度的唯一法律依据困。目前我国设有政府、用人单位、职工(工会)三方协调体制,然而其协调内容尚未将职业安全卫生事业包括在内。

3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权法律保护的建议

3. 1将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保护确立为首要或唯一的立法宗旨

我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最近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其应该是反映了最新的立法精神),基本是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列作为立法的主旨。我们认为,生命健康权作为第一位的人权,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立法应当是以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作为首要或唯一的目的,促进经济发展的主旨应该从所有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中删除或弱化,即使这些立法在客观上也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理念,应是以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保护为基础,以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保障为核心。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终极理念,才能改变现有的这种重经济效益、轻劳动保护的立法倾向。

3.2梳理和制定统一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

目前己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我国应借鉴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及时制定一部全而性、综合性、基础性的职业安全卫生统一法。我们认为,其名称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基本思路设想如下:(1)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职业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2)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主要内容是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政府、用人单位、职工(工会)三方协调体制;政府的管理与监察职责与权力(应对现行机构进行调整、重建);用人单位的责任与权利,重在强化其保障责任;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及工会的职权,重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单位及人员(如建筑承包商、产品及材料等的供应商、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的责任;违反法律的责任追究;授权制定实施细则及必要的配套法规及标准川。

3. 3整合重构执法监管体系改由劳动执法部门统一监管

如前所述,当前在职业安全卫生领域存在的这种多部门分散监管执法的局面,使得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保护乏力。而先进国家一般是通过设立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执法机构(一般是授权于劳动部门),职权职责明确,形成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的一体化监管模式。我们认为,我国应参照先进国家经验,突破部门利益束缚,建立由劳动部门主管,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的职业安全卫生一体化监管的模式。具体做法包括:整合构建目前的执法监督行政机构,将职业安全卫生执法监督划归劳动执法监督的范围,由劳动执法部门统一监管,并尽快扩大执法监管队伍编制,提高其专业素质川。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范文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浙江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平安医院”创建。

三、活动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四、排查治理内容

(一)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完善情况,尤其是人员(重点是患者)的疏散、转移、救治方案及事故的报警、指挥、现场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临时建筑与陈旧房屋消防安全措施以及值班巡逻人员在岗在位和防火安全巡查制度等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对火险隐患进行检查及整改等。

(三)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大型医疗设备管理情况;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集体宿舍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四)毒、精、麻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院内感染的控制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争议处置情况等。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并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整治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全年)。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治理内容开展全面排查。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帐。

(三)隐患整改阶段(*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区卫生计生局加强监督,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及时上报。

(四)检查总结阶段(*年11月至12月)。区卫生计生局将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在11月初开展本单位自查,并于11月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区卫生计生局医政科。市卫生局将对我区医疗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全区成绩,并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区卫生计生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部署活动的组织协调与开展督查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狠抓工作落实。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充分调动职工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全面发动,有效发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