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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集锦9篇

时间:2022-03-20 07:23:48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1

上午好,首先,感谢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给我这次竞争上岗的机会。我叫xxx,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我自愿报名竞争的岗位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我竞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有以下优势: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连续几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二、虚心学习,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三、大竹林街道是我的家乡,我一直在这儿工作,有较好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群众基础。特别是我长期担任着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熟悉社区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四、我作风民主,能够和大家团结协作。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生产力,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现在的社区服务中心就是一个团结和谐的团队,得到了社区居委会干部和群众的支持。

五、为人正直、诚实,善待每一位同志。

六、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吃苦耐劳。

对社区服务中心这一岗位的认识:

一、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以居民群众的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阵地,实现社区服务网络化,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做好城市"低保"工作。"低保"救助是党的阳光政策,为妥善安置失地农户,救助困难群众。我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应保尽保"的原则,力争把好事办好,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一个不保,做到制度健全、操作规范、信息公开。

三、提升竹林文化品位,进一步繁荣社区文化,构建和谐社区。

四、协助畜牧站做好辖区内畜牧疾病防治和疫情监测,消灭动物传染病,对动物和动物产品依法进行检疫,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并做好过渡时期的农业工作。

五、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措施办法:

一、深化社区服务,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为民、便民、助民活动。推动志愿者服务的社会化,充分发挥居民中各种人才的作用,广泛开展邻里互助活动,在社区营造经常性的互帮互助氛围,形成"人人为我、人人为我"的新型社区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通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吸引广大居民共同参与,营造社区良好的治安环境、生活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优美整洁、文明祥和、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用良好的社区环境熏陶人、感染人。

三、坚持不懈地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在社区普遍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四、开展辖区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实事共办、结对共建活动创建市级示范社区,使大竹林街道成功创建市级示范街道,达到都市展示区的目标。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2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劳动部门的的亲切关怀下,##街道社区党员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爱心超市今天正式面世了,这是##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居民群众盼望已久的一件喜事。在此我谨代表中共##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向参加今天揭牌仪式的各级领导、各位来宾、各界人士和各位朋友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创设##街道社区党员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爱心超市,是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亲民、爱民、抚民和利民、便民之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本着以人为本、便民服务、救助贫困的宗旨创设党员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爱心超市。

党员服务指导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各党总支部、各社区,管理好改制企业回社区的党员、管理好外出打工的党员、管理好来我##发财的党员,更好地调动单位党员、社区党员、流动党员的积极性,更好的地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是我们争创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的举措之一,也是打造服务型、魅力型、特色型社区的需要;社区服务中心是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人员,协调社区关系,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的一个组织。为真正实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这一目标,我们在中心分别了接待、党建服务、民政服务、社区服务、法律服务、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家政服务等8大窗口,随时随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为达到“党得民心,民得实惠”,我们多方筹措建立了浏阳市第一家“爱心超市”,其主要目的在于探索建立一种长久有效的社会捐助机制,帮助社区贫困居民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部分实际困难。同时,也可解决单位和群众“有爱无处献”的问题,有的人苦于找不到献爱心的渠道,想捐而无处捐。因此,建立“爱心超市”,是建立了一条方便、快捷、简易、广泛的捐助通道。今天就有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家润多浏阳店等知名企业解囊相助、倾情捐献。

我们坚信,随着创建全国文明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的深入开展,随着党员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爱心超市的创设,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仁爱之士的支持下,##街道的社区大家园内必将更加阳光灿烂、爱洒人间。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捐助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光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3

因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义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义乌市各镇街中心卫生院临聘人员编制配备和聘用的通知》(义卫通〔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招聘部分协议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具有国家承认学历;

3.符合岗位专业准入标准及条件;

4.户籍不限。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招聘条件

1.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具有国家承认学历;

3.符合岗位专业准入标准及条件;

4.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截止到1月31日,报名地点在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综合办公室(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时随带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9-83822387

2、录用:本中心将视报名情况,通过审查后择优录用。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4

一、加强组织建设。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是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基层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提供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为转入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各区政府要不断加强的推进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并协调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要认真按照市编委《关于组建街道社区服务机构的通知》(济编发[2003]17号)要求,即:“建城区内各街道设立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工作平台,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牌子,名称为XX街道社区服务中心(XX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已设立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增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牌子,增加相应职能”。市、区劳动保障局组织和协调劳动保障各业务部门加强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完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并负责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负责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支持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街道在社区居委员会聘用协管员的,社区委员会可加挂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牌子。

二、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定岗、定编、定人,从事劳动保障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的建设。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分期分批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资格证书,实现持证上岗。在编制内新调入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人员以及聘用的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择优上岗。鉴于劳动保障工作政策性强,为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需要变动工作的,有关部门应事先征求其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

三、加强经费管理。市、区劳动保障、财政、人事部门对于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定岗、定编、定人的情况检查验收合格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济发[2002]11号)要求,按市、区财政各负担50%的比例核拨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验收考核标准和经费拨付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设立经费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挤占、挪用。

四、加强社会化服务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退休管理服务的相关制度,明确服务标准,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拓宽服务项目。要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使用办法,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为退休人员开展医疗卫生、健身保健、文化娱乐等活动,不断改善和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五、加强规范化服务和信息网络建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各自的业务工作职能,合理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实行管理服务达标制。要在统一制度和业务流程基础上,积极推进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的信息化建设,以“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为目标,逐步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广覆盖的“一点登录、全市查询”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

六、加强服务设施管理。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挤占、挪用统一配置的服务设施。因城建等原因需要变更工作场所的,应征求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新场所,尽量做到临街一楼,设有档案室、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接待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服务大厅。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5

一、加强领导,落实服务责任

我街将党员服务中心试工作作为全街党建工作的 “龙头工程”来抓,为强化党建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街道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分配了任务,并迅速成立了韭菜园街道党员服务中心,由街道工委书记陈建萍同志任组长,党群副书记周云丽同志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主任、街道党政办主任、街道党建工作专干为成员。进一步完善了“党政领导联点、部门联建社区”的工作制度、社区党建联席(分)会的工作机制,将党员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任务、目标、责任结合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层层分解到党政领导班子每位成员、街道各条线部门的每位干部、社区每位工作人员的肩头,使全街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传,强化服务理念

我街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将党员服务中心服务制度、服务理念、服务宗旨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充实到街道党建工作制度中,并通过制度上墙、走访慰问、出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韭菜园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一览表》和《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利用街道和社区网站、社区报等载体大造舆论宣传,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让广大党员群众知晓、支持和参与党员服务中心的建设,从而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全街制作宣传板报7期,发放《韭菜园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一览表》和《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1000余份,张贴服务咨询热线标语40余条。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6

瓮声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

根据调研组要求,现将瓮声街道深化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瓮声街道是我县城区建设“南拓东进”的重点规划区域,是由原瓮声社区和原明安社区整建制划分而来,下辖新安、经山、明安和铁东4个社区,共有11742户、22396人。近年来,瓮声街道坚持把深化社区治理工作作为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建幸福社区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等手段,初步形成了共建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工作格局。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组织领导,凝心聚力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始终强化街道党工委是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按照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干的工作模式,班子成员下片包保社区,围绕基层治理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小微企业联合会和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全面推行“五长制”,加强网格化管理,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街长,负责辖区内所有街道;各社区党委书记任路长,负责社区内所有路段;网格长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由辖区在职、退休党员和居民担任楼栋长和单元长。截止目前,瓮声街道共设有32个网格长,154个楼栋长,695个单元长。二是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站,目前瓮声街道共设由2个党群服务中心和2个党群服务站。

(二)发挥街道主导作用,健全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党建联盟,实施“四项清单制”。以街道党工委为组织引领,全面统筹整合辖区行业、居民群众的可供资源、所需服务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接,形成党建和服务需求清单、党建和服务资源清单、党建和服务项目清单、党建和服务责任清单“四项清单”。瓮声街道自成立以来,紧密结合县级党政领导进社区、在职党员“双岗双责”、“红领岗”等工作,开展结对帮扶、化解矛盾、组织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城市基层党建联盟把街道党工委和各成员单位党组织工作力量拧成了“一股绳”,工作资源形成了“一盘棋”,携手共建、共同努力,开展共驻共建活动14次,党员群众参与联盟活动500余人次,共解决难办实事10次,推进社区建设及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二是提升社区队伍建设。借助街道社区改制的契机,共补选“两委”成员44人,增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系统培训,采取挂职的方式,将一批年轻的社区干部选调到街道各办公室进行挂职锻炼,提升业务能力。结合各社区实际,实行绩效管理,最大限度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积极鼓励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师职业资格,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素质,提升服务能力。

(三)发挥基层作用,协同发展。

一是固本培元,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规范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时通报违纪违法行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抓好“红领岗”建设,每周定期组织“红领岗”人员,走访企业,了解非公党建情况。将“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与街道社区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依托百站建设,服务辖区群众。根据辖区群众的不同需求将百站划分为“爱心类”、“医疗类”、“学习类”、“就业类”、“助老类”等十大类,在每个类别下设若干个服务站点,一个服务站点发展数名志愿者。在“百站”建设的同时,将代表分配到一些服务站点担任“站长”职务,充分发挥代表的职业优势和个人所长,使“百站”建设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三是积极打造社区“123”服务。“1”开展“个十百千万”积分行动,其中“个”是“个十百千万”积分行动,打造服务民生的党建工作品牌;“十”是建立壮大十个社区组织;“百”是号召百名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组织中任职;“千”是发展千名社区志愿者;“万”是服务万名群众。“2”是搭建在职党员履职服务平台和居民自治平台两个平台,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新领域。“3”是构建三个“志愿者+”服务体系,切实解决民生实事。四是街道党组织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加强对现有物业公司党支部的党建引领作用,做好物业公司和百姓之间的沟通,共同解决服务难题。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两委委员”素质亟待提高

街道改制后,新社区“两委”委员,面对新时代社区治理的问题,不能完全独挡一面,此外干部交流培训的机会少。

(二)社区治理工作缺少足够的设施支持

由于街道改制,新组建社区的办公场所无法完全保障,依靠街道难以解决。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7

这个《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正确把握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三、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四、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五、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六、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七、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记者王洪波

街道社区党建“五个好”目标

《意见》指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街道、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意见》明确,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

《意见》明确,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强调,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尤其是要注意选好街道党(工)委书记。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采取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面向社会选贤任能,优化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

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意见》强调,要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要重视及时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在调整社区设置时,要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支部建在楼上”等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通过采取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及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8

〔关键词〕 社区社会组织;政府;资源依赖

〔中图分类号〕 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5)02-0100-05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建立在单位制基础上的“总体性”社会管理模式被打破,[1]政府管理职能转向有限重点领域,并着重提升公共服务,这为中国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契机。社会组织,又被称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以及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既区别于拥有公共管理权力的政府,又区别与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公司;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满足社会需要或者部分社会成员需要而自主建立起来的组织,它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组织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的特征。[2]

在城市基层社会领域,伴随大量社会成员在单位制解体后向社区的回归,社区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单位,也成为诸多社会矛盾的聚集点。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主体――乡镇、街道以及其所属的社区居委会难以应对辖区居民日益分化和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也难以解决纷繁复杂的诸多社会纠纷和问题,而这就为社区社会组织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可能。社区社会组织是指在乡镇或者街道及其下设社区的范围内开展公益服务,由社区组织或者个人举办,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的产生,会改变原有社区事务管理模式,影响社区管理服务政府主导的传统做法,这使得基层政府不得不面对社区社会组织出现所带来的变化。就理论分析而言,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整合资源,强化对社区居民的社会服务,尤其是娱乐、救质的服务,推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这势必影响基层政府的权力权威。因此,对政府而言,如何应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出现及其所带来的挑战就成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为深入了解基层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笔者立足社会现实,采取个案研究方法,运用半结构化访谈方式,对上海市闸北区及其下属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中,我们首先走访闸北区民政局及其所属的闸北区社区服务协会,接下来走访了大宁街道社区工作站、彭浦新村街道老年协会、彭浦新村街道残疾人服务社、宝山路街道老年协会、临汾路街道社区工作总站、彭浦新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对政府管理人员,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组织服务对象,以及社区的普通居民等进行了访谈。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闸北区各街道、社区积极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并发挥着核心作用的社区社会组织都是由政府主导创立的内源型组织,这些组织不仅从街道办事处及政府部门内部生发出来,而且其管理服务资源基本由其供给,与基层政府之间存在着监控与依赖关系。基层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的产生发展运营进行监控监督,并依托其进行具体社会管理与服务;而社区社会组织内源性产生于政府,并在管理运行中对政府存在着资源性依赖。

一、社区社会组织基于政府知情

同意而内源性产生

中国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在登记环节就有较高门槛要求。社会组织登记首先需要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在具备场地、资金、人员等条件后,再到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社区社会组织一般难以满足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要求,而基层政府面对社会管理的困境,以及社区居民不断上升的服务需求,不得不协调有关政府部门要求降低登记门槛,通过在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来解决其“出生难”的问题。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意味着社区社会组织的“出生证”被基层政府所掌控。[3]

上海市闸北区地处上海市北部,辖区内老年人口、外来人口较多,弱势群体的社会服务需求不断显现出来。但是,由于区内经济相对薄弱,社区社会组织发育十分低下。基于基层社会管理服务需要,基层政府开始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甚至自己动手来成立。以乡镇及街道普遍存在的社区工作站为例,早在2003年,闸北区各街道办为给所属居民委员会减负,开始陆续设立社区工作站,由其来承接政府部门下派的各类管理事务(即协办政务)。例如临汾路街道当时设立四个社区工作站,每个社工站设5个社工岗位,分别对应救助、计生、综治、卫生、文教等五个条线。2005年,原有的四个社区工作站合并为社区工作总站,登记为街道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开始承接街道的专项工作,例如经济普查、环保调查等。总站再设立四个分站,社工不再专门为各个条线服务,转变为站内“全能服务型”社工。2009年,街道开始策划社区服务项目,社工总站开始与街道签约,承担街道项目。同时,社工总站还参加上海市与闸北区的项目投标,从外部争取资金服务于街道范围内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和服务。又如在2005年闸北区各街道就已经成立老年协会,最初由民政科管理,协会会长也多由街道民政科长等兼任。但是伴随辖区内老龄化的不断推进,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上涨。2010年后,街道开始为老年协会配备专职人员,推动老年协会运作起来,除街道拨付部分资金外,也鼓励其争取市区老年人服务项目资金,使其在老年人服务中逐渐发挥主导作用。[4]

经过多年培育和发展,目前闸北区的社区社会组织包括3大类:一是以社会团体登记的由各个街道主管的各种协会,例如老年协会、社区工作者协会、志愿者(义工)协会、楼组协会等;二是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由街道主管的服务机构,例如社区工作(总)站、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楼组工作站等;三是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设立,街道协管的专业服务机构,例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

这三类社会组织都属于内源型组织,都是由乡镇或街道及政府部门在辖区范围内主导建立起来的,其组织建立的初衷,有的服务于街道、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例如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者协会等;有的则是上级政府的统一要求,例如老年协会、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等。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的产生,包括备案或者登记等依赖于乡镇或街道政府管理机构的赞成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也都由街道相应部门的干部兼任,工作人员由街道配备或者招聘,设立运营经费由街道筹集,办公场所由街道提供,组织备案或者登记手续也由基层政府协助办理。由此可见,基层政府掌握着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的主导权,其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有着自身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动机;而社区社会组织的产生也依赖于基层政府的知情同意,其产生对政府存在着依赖。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缺乏乡镇或街道的支持,社区社会组织难以进行备案或者登记,也就很难成立。社区社会组织从其成立时起就对基层政府存在依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民间生发的草根性社会组织的发育。

二、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政府

监控下依赖性运行

基层政府主导社区社会组织的产生,同时通过控制组织运行资源监控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的运行。而社区社会组织的内源性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管理与运行中对基层政府的依赖。基于活动范围的局限,以及非营利的特征,社区社会组织在产生后难以从社会通过募捐等自主筹款的方式获取组织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源,只能依托政府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来从乡镇、街道及政府相关部门取得。这些资源包括组织运行所必需的办公场地设施、人员招聘及管理、运行经费、政府权威等诸多方面。

(一)基层政府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设施

社区社会组织运行所需的办公场所以及基本设施设备等,例如,电脑、电话、传真等办公用品,用水、用电等,一般都有基层政府所提供的,这为组织运行以及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提供了基本物质物质保障。例如,临汾街道社工站在访谈中提到,社工站的办公场地,水电、工作经费等是由街道提供的;分站和居委会是分开的,也由街道提供活动室。在共和新街道的老年协会访谈时说到,协会的办公室由街道提供,协会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各个社区,活动室也是由街道通过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彭浦新村街道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人也表示,服务中心不是市场化的,是微利的,以低于市场价格提供服务。政府提供了水电、办公场地支持,政府要托底的,组织运作、日常活动等都由政府核定,年初就有费用额的预算。

(二)基层政府社区社会组织招聘人员并实施管理

社区社会组织的内源性产生使得基层政府须对社区社会组织的人员进行切实管理。政府一般基本采取直接任命现有体制内工作人员或聘用政府部门离退休工作人员来做为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者,由其来管理这些社会组织。例如,临汾街道社工站的站长,此前是街道工作人员,临近退休到社工总站担任站长,在街道20多年的工作经验,对社区人与事十分熟悉,也有利于其开展工作。共和新街道的老年协会的会长以前由民政科科长兼任,现在由街道退休领导干部担任。除了组织领导,组织工作人员其配备也是由政府确定。例如共和新街道的老年协会提到,老年协会的会长及工作人员是由政府聘用的,由于协会工作很多,近来还增加了聘用人员,也是由街道管理,替协会工作。之所以由政府来进行人员配备及管理,是因街道要承担人员薪酬,保障人员的底薪和福利;而由街道等政府来出面招聘,人们才愿意来应聘来工作,政府背景不可或缺。

(三)基层政府为社区社会组织筹谋运营经费

社区社会组织运行所必需的经费基本是由基层政府来提供的。组织人员的薪酬由所在乡镇、街道提供。例如,临汾街道社工站负责人提到,工作站社工工资是街道出的,津贴也是街道给;即便承接市里的创投项目,因其不包含人员经费,这笔钱还是由街道出。大宁街道社工站也提到,街道给社工站3个人员指标,配备社工。这些人的薪酬都是街道托底,工资由街道保障。组织的运行经费来源于所在乡镇、街道的财政拨款,或者是通过基层政府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般社区社会组织都承担基层政府交办的各种事务,在此基础上申请上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社会服务项目,取得运行经费。例如各街道的老年协会基本都承担着“老年乐园”、“老伙伴”等老年人服务项目,这些项目及资金都来源于基层政府的协助。即便申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社区社会组织也需要政府协助,因很多项目是政府定向招标,有街道作为后盾,社区社会组织就具备了项目申请资格。

(四)基层政府的权威使得社区社会组织对其存在心理依赖

社区社会组织除了在有形资源上依赖于政府,在无形的权威、公信力等方面也依赖于乡镇、街道基层政府机构的支持。例如,闸北区社区服务协会谈到:社工站名义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实它是内生组织,它的优势是跟街道、社区很熟,很多资源可以利用,项目也很容易开展。例如老年人服务项目,它可以把辖区周围的医院、福利院等其他机构组织的资源调动起来。否则,离开政府做起来还是蛮难的。社区社会组织内源产生与政府,它被辖区居民打上了“官方”的烙印,依托为这种政府权威、公信力,其在社区内开展活动时,容易整合社区资源,也容易得到社区居民的认可。而社区社会组织的政府背景、承接政府任务,以及借助于政府资源和权威开展服务,都一步步就强化了对其政府心理上的服从和依赖,导致其组织活动、目标取向更趋于要得到政府认可。在访谈时,很多社区社会组织的人员提到:社区社会组织要做的事情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不能区分得很清楚,在体制内做事情,居民觉得组织更可靠,效果也更好。

当然,乡镇、街道基层政府创建社区社会组织的基本目的就是让其满足自身无力应对的新需求,分担政府的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而通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资源与人员的控制,社区管理机构可以监管机构运行状况,保障其可以随时承接政府事务。由此,基层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运行的功能依赖和社区社会组织对政府的资源依赖所构成的依赖连锁关系构成社会转型期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的相互关系。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称的,政府权力、资金等资源丰厚,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是社区社会组织对其依赖的根本。而对于社区社会组织而言,如果其内生于政府,服务于政府,依附于政府,代表着政府,那么,这类组织不仅会窒息社区内部民间自发成长的草根性社会组织的活力,也会使得社区内的社会组织发展呈现繁荣的假象,反而不利于社区自身力量的发育和社区居民意愿的表达,进而会影响社区社会管理的优化,妨害社区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因此,有必要对基层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关系进行重构,推动基层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建构科学合理的相互关系。

三、基层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的

关系重构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这为社区社会组织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社区社会组织由政府内源性建构,并依赖政府提供组织运行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使得社区社会组织成为政府减轻行政管理压力,转移部分社会管理及服务职能的载体。在闸北区社区社会组织产生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着庇护者与监控者的双重角色,这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初步发育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依附性发展使其成为“扶不起来的阿斗”,给其长远发展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制约。那么,社区社会组织的未来发展是依附性持续,抑或渐进性独立就成为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如果社区社会组织的依附性持续下去,组织最终可能被政府权力予以行政性吸纳,在组织管理运行、目标诉求上更接近于政府。这对社会组织而言,不啻是一条不归路。

任何组织的发展都有一个从产生到发展成熟的过程。对社区社会组织而言,也存在从分担政府事务到追求组织自我发展的过程。强大的政府行政体系和雄厚的财政资金是组织内源性生发的基础,也是当前组织依附性发展的制约因素。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路径应是渐进性独立,逐步从政府依附中脱离出来,发展成为相对独立于政府、承担社区居民服务职能的社会组织。[5]从实地调研来看,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越成熟、筹资管理能力越强,民众认可度越高,其独立发展的愿望和需求也越为强烈。而近年来政府则通过组织孵化、服务项目招标、社会事务外包等手段逐步规范政府资源输出方式,扶植社区社会组织成长的做法,也为社区社会组织独立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6] 但是,就目前社区社会组织的实际状况而言,其渐进性发展还需要克服组织定位、管理、运行等方面的问题,强化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

(一)树立科学的组织理念,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趋向

从闸北区实际来看,社区社会组织名义上是社会组织,但是,实际上却内源性地产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并在资源获取、组织运行等方面受其制约。对于这类内源性社区社会组织而言,其核心问题是其组织理念不科学,定位和职责不清。

针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理念、定位及职责不清的问题,作为其主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要进行深入思考,要通过梳理社区社会组织运行与服务的现状,以及政府及民众对其工作的期望来逐步进行明确。要针对这类内源性社会组织既不属于政府、行业部门,也不是纯民间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来界定进行职责、功能定位,探索其管理和运行规范。从目前闸北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实际运行,以及政府、组织、民众等各方的期望来看,这类组织的基本定位应该明确其社会组织属性及其承担的特定社会服务功能,并界定组织的特定服务群体。在管理上参照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确定科学的治理机构,协助界定人员的岗位职责、权利和利益,引导其申请政府社会服务项目,予以人员、财务等管理自,扶持其逐步发展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

(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独立,建构其与政府间的契约关系

内源性社区社会组织与其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主管政府、行业部门间的关系不科学。基层政府管理者习惯于将这些组织视为下属,自觉不自觉地控制这类社会组织的人财物,并依据行政管理模式给其布置任务,下达考核指标等。这种无形中消解了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针对社区社会组织缺乏独立性的问题,基层政府要思索两者之间的关系,考虑社区社会组织和所属部门机构的区别,科学界定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从两者之间关系来看,其关系的实质应该是两个相对独立机构之间的契约化委托关系,即基层政府采取合同制管理,或者契约化委托的形式,将区域内的社会服务交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担,同时将社会服务所需经费交由社区社会组织使用。在受委托事务管理、受委托服务供给中,社区社会组织享有自和相对独立性。作为委托方,基层政府需要核定委托项目内容、目标与经费,并从绩效评估角度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结果、绩效等进行评估。由此,社区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得以清晰,相对独立性得以保障。

(三)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提升组织专业服务能力

任何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对组织绩效具有重要影响,社区社会组织也是如此。从社区社会组织运行现状来看,当前组织负责人大多由基层政府指定,工作人员由街道协助调配,所承担事务多由政府确定,对其服务能力要求相对不多。但是,面对居民服务需求的分化,服务需求复杂化程度的提高,服务品质要求的提升,社区社会组织需要强化其能力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社区社会组织的独立运行是以组织专业化服务能力发展为前提的。而作为专业学科的社会工作则为组织发展提供了专业的价值理念,理论指导和实践方法。因此,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介入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功能,是提升社区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的必然途径。首先社区社会组织要吸纳理论和实践兼备、工作能力强、服务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负责人,加快组织领导者由行政人员向社会专业人士的更替;其次在组织人员的聘用上,要培养和引进高学历、高能力、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尤其是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进入组织,鼓励年轻人积极投入社会组织专业化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实现自身价值。再次组织应该找准自身定位,走出对政府的依赖“怪圈”,不断拓宽社会组织的支持体系,通过解决社区问题,为社会群体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提升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增强市场化条件下独立运营组织能力。

〔参考文献〕

[1] 孙立平等. 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J]. 中国社会科学, 1994(2).

[2] 史柏年. 社区治理[M]. 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4.

[3] 龚维斌. 社区社团与社会管理创新[M].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

[4] 马福云、王婴. 上海市闸北区街道社会组织研究报告[R].民政部社工研究中心2012年研究报告.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范文9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街道、社区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街道、社区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迫切需要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这些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社区,迫切需要街道、社区党组织转变管理和工作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形成社区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社区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迫切需要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功能和街道、社区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近年来,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些地方党组织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有些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为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服务的自觉性不高,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与当前社区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有些驻区单位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有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社区党建工作还比较薄弱。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把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于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满足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社会需求,对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开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正确把握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城市社区建设的实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街道、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三、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是党在街道、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四、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工作重点从注重创收进一步转移到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上来。更新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从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搞好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点)的建设与管理。加强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骨干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针对不同社区、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按照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以无偿、低偿服务为主的原则,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着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通过努力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开展面向社区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尤其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流动人员的维权服务等,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

五、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

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尤其要重视及时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在调整社区设置时,要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

不断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支部建在楼上”等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通过采取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及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街道党(工)委要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适时向他们通报这些组织党建工作等有关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将这些组织的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街道党(工)委。

加强和改进对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党员,其正式组织关系不在工作所在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的,应及时把他们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所在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对在城市无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员中的党员,要在核实其党员身份后,及时把他们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开展适宜的活动。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在重视做好原有居民群众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重视做好在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联系,必要时可把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反馈。驻区单位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应注意听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通过以上工作,不断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

六、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参加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围绕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增强为驻区单位服务的意识,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接受驻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与协调,大力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和社区建设,并教育引导本单位的党员、群众积极参加社区建设。

七、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将街道、社区党的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当地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与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有机衔接起来,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及时研究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责任主要在市、区(市、县)委。市、区(市、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市、区(市、县)委常委要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市、区(市、县)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加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尤其是要注意选好街道党(工)委书记。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采取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面向社会选贤任能,优化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强对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通过多方面努力,使街道、社区党组织无论在平时的各项工作中,还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都能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市、区(市、县)党委和政府要下决心切实解决社区党组织办公用房、活动场地和活动经费等问题,及时拨付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运行费用,发放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要主动关心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体谅他们的难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市、区(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做好在社区的行政业务工作,对于需要委托社区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