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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伦理教育集锦9篇

时间:2022-12-22 04:13:34

职业伦理教育

职业伦理教育范文1

关键词:法律伦理;法律道德;职业伦理教育 

 

法律伦理,从广义上说,包括法律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从狭义上说,仅指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忠诚于法律、公平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等。一般认为法律职业人应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一为法律道德。其中,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是构成法律职业人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其做到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这种道德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2003年12月9日在山西大学所作“法学教育”专题报告中说:“法学是价值之学,真正的法学教育应是价值观的教育,应是法律正义观的教育,高等法学院校应是法律价值观的集散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前景,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一、重视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理由 

 

法学职业伦理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作为培养决定社会最终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学教育必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笔者认为重视法学伦理教育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要求,这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在中国,这种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尤为突出。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儒家伦理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伦理型文化是我国文化的特质,是我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在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国,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道德素养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公民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石。法律伦理是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它根植于我国社会的一般伦理之中。离开社会一般伦理,不可能形成法律伦理。作为法律职业人士首先应当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这是作为公民而言,应当做到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一般公民具有的道德素养,法律职业人士当然应当具有。因为法律职业伦理无非是公民的一般道德标准在法律领域的高度概括,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公民在特殊领域应当遵循的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在国家重视和提倡提高全社会公民的道德素养的大环境下,重视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士的道德素养是重视公民道德素养的必然要求。 

2.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人首先必须具备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但仅止于此是不够的。法治是法律职业人之治,法律职业人作为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必须具有其他公民所不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如同医生应当遵循医德、教师应当遵循师德一样,法律职业人也同样应当信守特殊的法律职业道德。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早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做的规划中就提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法学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须具有刚直不阿的品行,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不徇私情,不畏高压,尊崇法律。而忽略法律伦理和法律理想的法学教育只能向社会输送高级渣滓,甚至成为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实效。因为“当一条规则和一套规则的实效因道德上的抵制而受到威胁时,它的有效性就可能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可见,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防范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当今,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形形色色的司法腐败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司法腐败泛滥的现实使人们开始深思导致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在对司法腐败追根溯源的时候,人们发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职业者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相对于外部监督制约而言,职业道德和自律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控制司法腐败的重要防线。法律职业人的整体素质不高、欠缺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直接因素,这一因素比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更为直接和关键。因此,化解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从重视法学伦理教育开始,从源头上堵截司法腐败的产生。可见,法律伦理教育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须在法学教育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1] [2] [3] 

那么,我国当今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怎样的呢?这需要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状予以概览。 

二、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现状 

 

从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现状看,在我国当今法律教育中普遍存在忽视法律伦理教育地位的倾向。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的缺失是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高校法学教育缺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应当承担传授法律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进行法律价值观教育,树立法律正义两方面的任务。但是,我国现今高校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始终未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法律伦理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开设法律伦理方面的课程。截至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规定中都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培养要求。虽然在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首次明确地把“法律职业伦理”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设置,但其使用的教材内容空泛,难以达到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只有少数高等法学院校开设了《司法职业道德》选修课程,至今还没有高校专门从法律伦理角度开设课程。高等法学教育长期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一直为我国法律教育所忽视,这无疑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个重大缺陷。而在法治发达的西方高校法学教育中,大都设有司法伦理之类的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比如英国的《律师职业行为指引》一书每年都出版一本,在法学院的教学中是重头戏。而我们的高校法律教育至今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司法考试忽视对司法伦理的考察。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公民进入法律职业圈的门槛,在考察法律职业人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同时,却没有将职业伦理作为一个考察内容在考核中予以重点考核。虽然在司法资格考试中,有关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考试内容,但是,法律职业是实践性极强的活动,法律实践中要求的法律职业伦理不能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考察出来。掌握法律知识、通过书面考试的人并不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道德伦理素养。司法考试对考生伦理素养的考察与实践中的要求相差甚远,难以达到考核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的目的。 

.法律职业伦理观念教育意识淡漠。以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一直是重知识性传授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以诠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为主要教学内容,不关注隐含在法律背后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取向,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价值和伦理的阐释和关怀,导致许多法学专业学生只知法律的条文,不知法律的价值和伦理。老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忽略对学生法律伦理素养的培养,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考察,不重视道德伦理修养,使本应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做到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和言传身教成为空中楼阁,这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老师法律伦理教育意识不强的必然结果。

 

三、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的设想 

 

法律职业人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主持公道。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教育除专业知识教育外,还应特别注意法律职业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因为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者不仅应该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高尚的司法品格,遵守司法伦理。法学教育是形成法律职业人士司法伦理素质的基础。法学教育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使学生对法学知识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促使学生形成法律信仰。为实现上述目标,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职业伦理教育范文2

关键词:法律伦理;法律道德;职业伦理教育 

 

法律伦理,从广义上说,包括法律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从狭义上说,仅指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忠诚于法律、公平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等。一般认为法律职业人应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一为法律道德。其中,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是构成法律职业人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其做到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这种道德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2003年12月9日在山西大学所作“法学教育”专题报告中说:“法学是价值之学,真正的法学教育应是价值观的教育,应是法律正义观的教育,高等法学院校应是法律价值观的集散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前景,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一、重视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理由 

 

法学职业伦理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作为培养决定社会最终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学教育必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笔者认为重视法学伦理教育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要求,这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在中国,这种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尤为突出。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儒家伦理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伦理型文化是我国文化的特质,是我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在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国,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道德素养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公民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石。法律伦理是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它根植于我国社会的一般伦理之中。离开社会一般伦理,不可能形成法律伦理。作为法律职业人士首先应当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这是作为公民而言,应当做到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一般公民具有的道德素养,法律职业人士当然应当具有。因为法律职业伦理无非是公民的一般道德标准在法律领域的高度概括,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公民在特殊领域应当遵循的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在国家重视和提倡提高全社会公民的道德素养的大环境下,重视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士的道德素养是重视公民道德素养的必然要求。 

2.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人首先必须具备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但仅止于此是不够的。法治是法律职业人之治,法律职业人作为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必须具有其他公民所不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如同医生应当遵循医德、教师应当遵循师德一样,法律职业人也同样应当信守特殊的法律职业道德。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早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做的规划中就提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法学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须具有刚直不阿的品行,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不徇私情,不畏高压,尊崇法律。而忽略法律伦理和法律理想的法学教育只能向社会输送高级渣滓,甚至成为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实效。因为“当一条规则和一套规则的实效因道德上的抵制而受到威胁时,它的有效性就可能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可见,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防范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当今,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形形色色的司法腐败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司法腐败泛滥的现实使人们开始深思导致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在对司法腐败追根溯源的时候,人们发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职业者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相对于外部监督制约而言,职业道德和自律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控制司法腐败的重要防线。法律职业人的整体素质不高、欠缺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直接因素,这一因素比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更为直接和关键。因此,化解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从重视法学伦理教育开始,从源头上堵截司法腐败的产生。可见,法律伦理教育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须在法学教育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1] [2] [3] 

那么,我国当今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怎样的呢?这需要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状予以概览。 

二、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现状 

 

从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现状看,在我国当今法律教育中普遍存在忽视法律伦理教育地位的倾向。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的缺失是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高校法学教育缺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应当承担传授法律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进行法律价值观教育,树立法律正义两方面的任务。但是,我国现今高校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始终未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法律伦理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开设法律伦理方面的课程。截至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规定中都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培养要求。虽然在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首次明确地把“法律职业伦理”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设置,但其使用的教材内容空泛,难以达到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只有少数高等法学院校开设了《司法职业道德》选修课程,至今还没有高校专门从法律伦理角度开设课程。高等法学教育长期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一直为我国法律教育所忽视,这无疑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个重大缺陷。而在法治发达的西方高校法学教育中,大都设有司法伦理之类的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比如英国的《律师职业行为指引》一书每年都出版一本,在法学院的教学中是重头戏。而我们的高校法律教育至今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司法考试忽视对司法伦理的考察。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公民进入法律职业圈的门槛,在考察法律职业人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同时,却没有将职业伦理作为一个考察内容在考核中予以重点考核。虽然在司法资格考试中,有关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考试内容,但是,法律职业是实践性极强的活动,法律实践中要求的法律职业伦理不能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考察出来。掌握法律知识、通过书面考试的人并不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道德伦理素养。司法考试对考生伦理素养的考察与实践中的要求相差甚远,难以达到考核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的目的。 

.法律职业伦理观念教育意识淡漠。以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一直是重知识性传授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以诠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为主要教学内容,不关注隐含在法律背后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取向,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价值和伦理的阐释和关怀,导致许多法学专业学生只知法律的条文,不知法律的价值和伦理。老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忽略对学生法律伦理素养的培养,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考察,不重视道德伦理修养,使本应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做到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和言传身教成为空中楼阁,这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老师法律伦理教育意识不强的必然结果。

 

三、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的设想 

 

法律职业人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主持公道。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教育除专业知识教育外,还应特别注意法律职业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因为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者不仅应该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高尚的司法品格,遵守司法伦理。法学教育是形成法律职业人士司法伦理素质的基础。法学教育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使学生对法学知识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促使学生形成法律信仰。为实现上述目标,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职业伦理教育范文3

关键词:中职德育;伦理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一、中职德育肩负着为学生补课的任务

职业学校的“特殊性”决定了中职生的教育难度,填补中职生的教育缺失已经成为中职德育课教师不能回避也是必须承担的责任,要承担起这种责任,中职德育课教师就必须不断调整自己的教学理念,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为中职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中等职业学校,当前的教育体制所能分配的生源,让教师无法选择学生。教师所能做的就是“正视生源素质,保持良好心态”。面对生源素质不容乐观的状况,职校教师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去接受暂时不能改变的事实。

有人说过,任何一门学科,只要给予足够长的时间,没有哪个学生会学不好。然而,总有学生老是无限期地延长“足够长的时间”,导致有的学生因学科成绩不佳而得到太多负面的评价,也因而使自己的自信心备受打击。家长过大的期望值与学生实际能力的差距,加上学习目的不明确,基本道德规范缺失,人生观和价值观错位,社会责任感较差,生命教育缺位,公民政治素养偏低,认知偏差影响人际交往,使学生颇感无助,最终有的人自暴自弃,于是思想及行为出现了较大的偏差。小学阶段出现的偏差没有及时纠正,初中阶段便更加突显起来,到了中职阶段,教师便肩负着给他们进行德育“补课”的责任了。突出中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就是要紧扣企业、行业职业道德的标准和要求,着力培养中职学生敬业精神,服务观念,规则意识,诚实守信,全心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二、“三恩三礼”,让中职德育回归原点

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目标,应是将学生培养成为“孝亲尊师、仁爱和平、诚信明耻、笃行精技”的人。

“孝亲尊师、仁爱和平、诚信明耻”是伦理道德目标,而“笃行精技”则是职业道德目标。中职德育要在伦理道德教育的基础上突出职业道德教育,要从“三恩三礼”抓起,要让学生知恩、感恩、报恩。“知恩”就是知错;“感恩”就是感错,也即是忏悔;“报恩”就是改错,然而错是很难改的,甚至是改不过来的,所以我们得教育学生要注意“补过”。“礼节、礼貌、礼仪”教育,是德育中的基本内容,教育学生知礼、懂礼、明礼是德育规范的基本要求。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非常重视传统文化中的伦理道德教育,并以实实在在的活动去做德育,努力使学生的思想在伦理道德教育中升华,从而达到学生“笃行精技”的目标。“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履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只有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意志的人,才能真正做到“笃行”。中职德育就是要让学生走出校门前具备“诚实守信、敬业爱岗”的职业道德品质。

宝安职校以《弟子规》为媒介的“三恩三礼”教育,是做出中职德育成效的一次实践。他们通过“五个一”抓感恩教育,一是“一个中心”,以伦理道德为根本,以职业道德为中心;二是“一个原点”,从“心”开始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三是“一个突破口”,通过学习《弟子规》,以“孝亲尊师”为突破口;四是“一个做法”,即务实,推崇“以言教者讼,以身教者从”,通过教师“做”去影响学生,共同说出心中的故事;五是“一个试点班”,一个专业部一个试点班,试点成功后其他班效仿学习。通过“三恩三礼”教育,使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独立,学会品德实践、品德体验、品德感悟和品德选择,引导学生树立与人和谐相处的优秀品格,不断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德育研究·在伦理道德教育中突出职业道德教育

三、“立规范、察亮点、寻结合、求创新”,走特色团建路

一个管理者对于自己单位的管理经营,一般都会选择走“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内涵式发展”之路。“立规范”使各项团建工作有据可循,“察亮点”使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入读业余党校,“寻结合”让青年教师的示范作用在师生多项活动的共同参与中成为和谐的整体,“求创新”让企业式班级管理成为亮点。

宝安职校团委、学生会围绕“三个特别(身心特别健康,待人特别有礼,技能特别过硬)”开展工作,订立了发展团员规范以及团干、学生会干部、分部、支部系列培训规范,通过查评情况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读业余党校,建立党员联系班级制度,在演讲赛、歌手赛、合唱赛、小品赛、征文赛、黑板报赛、手抄报赛、足球联赛、篮球联赛及歌声满校园等活动发挥青年教师的示范作用中寻求结合点,通过严抓学生社团、弘扬义工精神以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进行创新,使团建工作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的发展态势。活动化的德育工作,为学生展现职业道德风范提供了良好的舞台。

(作者单位:广东省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

参考文献:

[1]曹利民.大众文化对中职德育工作的消极影响及应对[J].职教通讯,2012,(5).

[2]干方平.如何活化中职德育课堂[J].交通职业教育,2012,(3).

职业伦理教育范文4

摘 要:计算机专业人员的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素养是信息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高校在计算机人才信息伦理素养的培养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在高校计算机专业学生中开展信息论理教育具有重大意义。文章在实践基础上分析信息论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和内涵,探讨其教育内容、实施途径和方法,并初步研究了其教学评价方法,希望引起对信息伦理专业教育的广泛重视。

关键词:信息伦理素养;职业道德;信息伦理教育;计算机专业人员。

作者简介:王素坤,女,讲师,研究方向为计算机教育。

随着信息社会越来越依赖计算机,计算机专业人员的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素养越来越成为信息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计算机专业人员缺乏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素养,不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那么给社会带来的风险是无法想象的。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信息伦理教育处于被遗忘的角落。尽管ACM的教学计划早已将计算机伦理学定为计算机专业的必修课程,我国也建议将“计算机技术的社会与职业问题”列入计算机学科16个核心课程之一[1],但在实际层面中,信息伦理教育还没有正式纳入计算机专业教育的版图,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只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而忽视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因此,在实践层面上明确信息伦理教育的意义,准确把握其目标和内涵,探讨其教育内容,积极探索其实施途径和方法,对于推动我国信息伦理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内蒙古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开设了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初步探索了信息伦理教育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问题。

1 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的目标和内涵

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的总体目标是为计算机专业学生提供一种对计算机行业环境的广泛认识和了解,使学生对计算机带来的社会、道德、法律等问题有深入认识并对计算机从业者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有充分了解,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信息伦理品德和职业道德。

信息伦理是涉及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伦理要求、伦理准则、伦理规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的伦理关系[2]。计算机专业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具有多重身份,既是信息的使用者,又是信息的开发者和服务者。他们所从事的信息活动涉及信息开发、传播、管理和利用各领域,其信息伦理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也在这些信息活动中显现出来。因此我们从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管理和信息利用四个方面提出计算机专业学生信息伦理和职业素养的具体培养目标,如图1所示。

2 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内容

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伦理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两大模块。关于信息伦理模块,我们从培养目标出发,以计算机专业人员在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利用和信息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伦理问题为主线构造教学内容,并且涵盖信息伦理研究的四大经典议题,即信息隐私权、信息正确性、信息所有权和信息使用权,旨在使学生深刻认识计算机所带来的侵犯知识产权、侵犯隐私权、黑客和病毒、网络道德等各种社会问题,并了解相关的计算机法律法规,能够运用信息伦理的原则和方法去解决现实伦理难题。关于职业素养模块,主要包括职业生涯认识和职业素养要求两部分内容,目的是使学生对IT职业现状和职业特性有正确和清醒的认识,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和求职面试准备,并熟悉和掌握计算机专业人员应有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课程的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3 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的教法探索

3.1 协作讨论式教学

在讲解“信息伦理问题”模块时,注意组织热点问题的讨论,例如通过“人肉搜索的利与弊”、“使用盗版软件的得与失”、“黑客给网民带来病毒攻击还是黑客文化”、“网上的你是现实的你吗”等这样有争议的开放性的问题引起学生的思考和探讨。还开展了情

境式讨论,例如在讲解伦理两难问题时,创建基于真实工作场景的情境:“假设某人在开发一个应用软件的过程中遇到了技术难题陷入了困境,而最后期限就要到了,他忽然想到以前自己在其他公司做的一个项目很类似,于是他找到了源码,果然能解决现在的问题。假如你是这个人,你该怎么办?”[3]学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各抒己见。有的认为完成任务是第一位的,有现成的源代码当然要用。有的则认为诚信和守法更重要,用了别人的源码就是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虽然暂时取得了利益,但是也许长远付出的代价更大。还有的学生则认为可以借鉴别人的代码,但应该征得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在应用软件中说明和致谢。通过讨论信息伦理问题,一是使学生的信息伦理认识在开放交流、深入探讨中获得提高;二是使学生的认知在从冲突到一致的过程中,对达成共识的伦理规范产生信任和自觉遵守的意向;三是有助于学生在现实中面临道德困境时做出正确的选择。

3.2 情境体验式教学

在讲解“职业道德素养”模块时,采取了情境体验式教学。例如在讲解职业生涯规划环节时,教师首先找到专业的心理和职业测试题来帮助学生分析测试自己的性格特点和职业倾向,再让其他学生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价,在学生对自己有了比较科学和客观认识的基础上,教师组织了职业生涯规划报告会,每个学生畅所欲言,对自己的未来职业做了近景和远景规划,制订了奋斗目标。又比如在讲解求职和面试环节时,组织学生扮演招聘者和应聘者的角色进行现场问答,通过模拟应聘,学生增加了实际应聘的经验,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在讲解IT职业素养要求时,教师收集了很多知名IT人士成长经历和分享经验的视频和故事,使学生从中汲取经验和力量。在情境体验式教学过程中,教师无须强迫学生接受什么观念,学生就会自觉从中体会、省悟到深刻的道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3.3 案例启发式教学

信息伦理问题源于生活,现实社会中形形的伦理问题为教学内容提供了生动的案例,因此我们确定了“一触即发―双管齐下―三思而行―四面拓展”的案例启发式学习模式。一触即发,就是通过选取一个典型案例引出要讲的内容,引发学生的动机。例如通过“放射性治疗仪计算机系统故障造成病人过量照射引起死亡”案例引出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问题;通过“熊猫烧香案”、电脑变成任由他人宰割的“肉鸡”案等案例,引出黑客和病毒问题;通过各种“门”事件、“人肉搜索”案例引出隐私权问题。双管齐下,就是教师讲解同案例相关的知识内容与学生分析探讨案例相结合,师生从教与学的双向角度获得丰富的信息伦理认知。三思而行,就是教师对学生的信息伦理行为加以引导,对学生的职业素养进行培养蕴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伦理和职业行为习惯。四面拓展,就是教师提供课外学习网站或是参考书,让学生利用课下时间,学习与课堂内容相关的延伸性问题来拓展知识和深化认识。通过案例教学帮助学生形成深刻的感性认识,在此基础上再辅之以理性教育,从而使信息伦理知识深入人心。

3.4 探索研究式学习

在学生接受了一定的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知识基础上,我们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让学生组成协作学习小组,采取课上与课下相结合的方式自己去发现和研究身边的一些信息伦理现象,以获得更深刻的认知体验。具体实施包括选题活动,探索研究、成果展示及评价三阶段。选题阶段通过教师给定题目和学生自主选题两种方式来确定研究题目,学生选定的研究主题多种多样,有的研究网上资源下载和抄袭问题;有的探究网络成瘾现象;有的比较中外信息法规;有的分析计算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问题;有的探讨侵犯数据隐私问题。学生开题通过后进入探索阶段,探索阶段是整个研究性学习活动的中间和核心环节。小组成员分工合作,有的通过书籍、网络等查找资源,进行所需资料的筛选和整理;有的开展问卷调查,认真做了问卷的设计、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有的开展访谈,详细做了访谈记录并从中整理出了有用信息。在此基础上小组成员形成了总结报告,并将研究的主要成果用网站的形式呈现出来。在成果演示和评价环节中,师生共享研究成果并且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学生的研究成果虽然还略显稚嫩,对问题的剖析还不够深入透彻,但是通过研究性学习,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获取、筛选、整合、展示信息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信息伦理素养;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研究信息伦理问题的过程中产生对信息伦理的亲近感和责任感,在自我省察中升华信息伦理认知,构建信息伦理道德。

4 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评价

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从其教学目标来看,是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伦理品德和职业道德。按照知识、技能和情感的三维目标体系,其课程目标更多侧重于情感目标,更适合表现性评价。从其教学内容来看,其蕴含的知识大多是非良构的,同样的知识每个学生所内化和感悟到的都不尽相同,关于信息伦理问题也没有标准和同一的答案。因此,不适合做量化评价,适合做定性评价。从其教学方式来看,也是以情境体验式教学和实践活动为主,不适合总结性评价,适合在过程中评价。

因此,在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课程中,我们确定了注重发展性、过程性和和激励性的考核评价方式。课程成绩由学生讨论表现成绩、章节作业成绩、研究性课题成绩和现场伦理知识答辩四部分组成。其中讨论表现成绩用于考察学生平时的课堂参与程度,由学生组内互评产生,每次讨论小组都有专人记载成员发言次数和发言效果,根据平时记录和打分等级标准,小组成员之间互相客观公正地给出打分。章节作业考察学生对课堂知识内容的认知和理解程度,由教师对学生的作业做出等级评价。研究性课题成绩考察学生对信息伦理问题的认识深度和研究能力,由开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研究网站制作效果三部分成绩组成,各小组成绩由教师评价和学生组间互评产生。现场伦理知识答辩考察学生对信息伦理知识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采取教师提问、学生口头作答方式,同时也考察了学生的思维和表达能力。事实证明,这种评价主体多样性、评价角度多维性的课程评价方式既符合课程特点,又考虑到学生的多元智能,有利于充分挖掘学生潜力,促使学生更有效地学习。

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我国尚处于新生事物发展阶段,没有指导性强的权威教材,没有成熟的教学方法体系,甚至没有现成的教学模式可循,在实际开展时具有一定的难度。然而信息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是立足信息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德才兼备的计算机专业人才的内在要求。希望更多的同行积极开展信息伦理教育实践,一起推动我国的信息伦理教育向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欧阳元新,李超,蒲菊华,等. 计算机伦理学与计算机职业道德修养[J]. 计算机教育,2008(10):57-58.

[2] 吕耀怀. 信息伦理学[M]. 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25.

[3] [英]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编. 计算机职业道德[M]. 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150.

Practice of Information Ethics and Professional Ethics Education in University

WANG Sukun

(College of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 Huhhot 010022, China)

职业伦理教育范文5

(一)塑造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

孙晓楼先生在《法律教育》一书中认为,法律人应当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道德,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法律职业伦理素养是法学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人才应比社会一般公民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平,而且还要达到其特有的职业伦理标准。孙晓楼先生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作的规划中指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不合乎法律的本质上的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所以,在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学专业学生未来所从事的职业是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下的职业,法律职业者在其职业活动中肩负着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解决纷争、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在法律职业活动中,对从业者的道德水准的要求是高于普通人的。在法学教育中,通过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培养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对法律的崇尚与信仰,逐渐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二)培育法律职业群体

法律职业群体是以从事法律事务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性职业人群。法律职业群体的形成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正如韦伯所说:“我们近代的西方法律理性化是两种相辅相成的力量的产物。一方面,资本主义热衷于严格的形式的、因而――在功能上――尽量像一部机器一样可计量的法,并且特别关心法律程序;另一方面,绝对主义国家权力的官僚理性主义热衷于法典化的系统性和由受过理性训练的、致力于地区平等进取机会的官僚来运用的法的同样性。两种力量中只要缺一,就出现不了近代法律体系。”法律职业群体应当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职业化的专业人士,他们的语言、知识、思维、技能以及伦理都与普通人不同。这其中法律职业人共同的法治观念与价值追求是其得以划分为独立的职业群体的伦理基础。“法律职业的最高品格是公平、公正,对法律职业者而言,这既是执法的技术问题,更是一种道德要求。尤其是司法官员所从事的司法活动常常是被视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抑浊扬清,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他们在个人品行方面必须具有不可动摇的正直品格,能够成为社会公众依赖的楷模。”法律职业群体高尚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声望的重要保障。

法律职业群体的道德内化需要经过长期的教育和实践过程而实现,所以,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是提高法律人才职业道德标准,培育法律职业群体的基础性工作。

(三)净化社会法治环境

法治社会需要良好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律职业者。史尚宽先生指出:“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附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犹为重要。”在法治社会中,相对于完善的法律制度,法律职业群体的职业道德水平是更重要的方面。正如丹宁所言:如果法律因为不道德的法官或道德败坏的律师们而得不到公平的执行,就是拥有正义的法律也是没有用的。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中国的法律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法律教育担负的不再仅仅是生产法律知识和传授法律智慧的责任,更主要的是要担负起建构法律共同体、塑造法律的品格并进而塑造法治社会之秩序的重任。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有利于培养一批有良知的法律执业者,客观公正地执行法律,推动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向前发展”。法治社会需要具有较高素养的法律职业者,法学教育必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培育法治社会所需要的法律专业人才。“他们所要承担起的历史使命是对法治社会之建立给以深远的思考和计划,因而在法治的推进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体之集团整体性,有着进取的意义并展现着一个不同寻常的意义世界――为了我们想要做的人和我们旨在享有的社会。”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一)改革法学专业课程设置

法律职业伦理既是一种内心意识,又是一种能力。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需要知识的积累,所以,在法学专业教育中,通过课程调整,可以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首先,要开设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我国虽然在大学里法学院众多。但在本科生中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寥寥无几,仅有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学校的法学院在近几年开设了本门课程。相反,在国外,“法律职业伦理课占它们教学的半壁江山,否则的话,就会产生技能越高害人越深的作用。用他们的眼光来看的话,一个知名的法学院如果没有开设这门课,他们会感到不可思议的”。我们应当在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中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通过系统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引导学生认识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增强职业荣誉感,自觉加强法律职业伦理修养。其次,要在法学专业课程中全面渗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法律职业伦理是与法学理念、价值和法学知识不可分离的,在法学专业课程的讲授中应结合所学内容,突出法学理念与价值,让学生感受深刻的法律思想、光辉的法律人格、独特的法律魅力,从而坚定法律信仰,奠定法律职业伦理自修能力的基础。再次,要加强通识教育。在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计划中要加入通识课程、跨学科的课程,开阔学生的学科视野。虽然法学有其自身的学科体系,但是,法律所调整的是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想学生在未来的法律职业活动中能够作出正确的伦理评价与判断,就需要在法学教育阶段让学生了解更多的跨学科的知识。加之,法律职业伦理有其存在的社会文化基础,多学科的知识积累可以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文化底蕴,为学生构筑追求真理、培养信仰的精神家园。

(二)提高法学专业教师素质

法学专业教师是引领学生走入法学殿堂的领路人。法学专业教师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学生的职业伦理水平。提高法学职业教师素质是进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基础和前提。一方面,要转变教师传统的教学理念。在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教师对法学教育的认识是传授法学知识和培养实践技能,缺少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意识。转变教师传统的教学理念,就是要改变重知识、重能力、轻素养的观念,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作为贯穿法学教育教学始终的教学任务,把知识、能力和伦理水平作为衡量教学效果的综合指标,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法学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提高教师的法律职业伦理水平。法学专业教师的职业伦理水平关系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成败。要发展教师认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伦理能力,提高教师对法律知识、法律制度、法律现象等进行法律伦理分析和评价的能力,把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融会到法学专业知识的教学之中,在对个案的分析中渗透法律职业伦理判断。

(三)更新法学专业教学方法

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是一个将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内化成法律职业者的品格的过程。所以,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方法选择是十分重要的。法学专业教学要改变以灌输式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在教学中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第一,要加大案例式、讨论式教学的比重。在案例教学中,以教师精心筛选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根据道德标准、道德评价、道德榜样等方式对案例中的行为作出价值判断,在褒扬和斥责中使学生受到启迪,使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是非观,塑造良好的人格,奠定高尚的法律职业道德基础。讨论式教学是在教师设计好的主题的统领下,学生查阅资料,充分准备,通过中心发言和自由讨论,使学生在主动参与下明辨是非,感受法律的精神和制度的神圣。哈佛大学前校长、法学教授DerekC.Bok曾指出:“在经过认真选择的材料的帮助下。学生就可以通过学习解决在道德问题上的各种论争而发展他们的道德推理能力并将它们运用于具体的情景中。”第二,要强化实践环节。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法学理论的学习不能脱离实践。近几年兴起的模拟法庭和诊所式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学生实践方面的不足。所以,在学生走人社会实践受到局限的情况下,积极推进模拟法庭和诊所式教学,使学生在真实的事例中,结合所学知识独立作出价值判断,这对于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和实践都是十分有益的方法。

职业伦理教育范文6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伦理的影响、法律职业环境的不良以及部分司法人员道德素质偏低,司法意识腐败等是当前司法腐败的主要道德成因。我们应在法律信仰、人格独立、公平正义、“民本”思想和职业荣誉感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构建科学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的学科体系、强化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和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方法等途径和方法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

法律功能的发挥,依赖于一支接受了专门法律职业训练、具有过硬法律职业伦理素养(包括坚定的政治信仰、高尚的司法道德素养、强烈的法律职业荣誉感、良好的从业心理素质等)的法律人(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队伍。从理论上来讲,法律人作为现代法治国家中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职业伦理是不应该被怀疑的,然而目前有的法律人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不能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相一致的现象并非罕见。而这恰是能否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法律人应当比其他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伦理要求,这是由司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一、司法腐败的道德成因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或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司法职权,违反法律规范和职业伦理,以非正当手段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司法腐败是司法权的非责任化和权利化,是对合法利益的非法剥夺,是对社会公共权力的蹂躏,更是对法律的凌辱,它必然引起社会的混乱,影响国家的安定团结,因此,它是最大的、最严重的腐败。WWW.133229.COM司法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但究其产生的道德成因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伦理道德的影响。众所周知,中国人十分注重人际关系,但是这种人际关系是有差别的,不同的人际关系圈,亲密程度不同,情感深浅不一,则承担的道德义务也不同。因此,当法律责任与亲情义务发生矛盾时,人们一般会先顾及亲情义务,并依据亲情的疏密来权衡法律责任与亲情义务所承担的比重。若法律人把这种私人交往关系原则扩展到公共关系领域,并以此厘定是非,进而作为利益和后果配置的依据就有丧失公正的危险。司法腐败中的司法主体办人情案、关系案,就是以人际关系的亲疏乃至地位、身份的高低作为司法的依据,若推而至极便是亲者、近者非亦是,疏者、远者是亦非,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显然,缺乏权利与义务对等精神和统一伦理标准的传统伦理观和行为方式,抑制人们平等观念和普遍性公平意识的生长,表现在司法领域的人情关系、人际私情向司法公正宣示着的严峻挑战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不无关系。

2.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不良。从司法职业环境角度考察,造成司法腐败的因素众多,诸如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立法上的疏漏、重叠与冲突,制度上自由裁量权过大、党政干预司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从现实上讲,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不良以及深刻影响和支配着司法人员司法行为的内在职业道德自律力量的软化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并且这二者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水平、职业道德观念都深受司法环境的影响。司法职业道德环境对司法主体的行为具有双重影响,即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和氛围,激励司法主体选择合法与合乎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发生,并对恶行有所抑制;反之则有助于恶行的发生,而对善行有所抑制和排斥。司法职业道德环境还会对司法行为后果的善恶影响起到强化与抑制的作用,即它具有明显的价值指向性,在具体的司法行为场中,它表现为相同性质的行为主体的行为后果相适或相悖的两极。譬如在良好的司法职业道德环境内发生的公正司法行为,不仅会得到司法群体的肯定和认同,而且还会得到广泛传播;如若司法不公的行为发生在较恶劣的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中,它不但不会受到抑制,反而会蔓延甚至恶化。

3.部分司法人员道德素质偏低,司法意识腐败。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政治可靠、道德素质高、战斗力强、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是,当前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的发展蔓延说明司法队伍本身存在许多问题,这需要从主体身上找寻司法腐败的根源。从根本上说,遏制司法腐败当然依赖于社会的大环境和司法职业道德小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司法体制的健全,但与司法主体的个人素质紧密相关。事实上,处理每个案件的司法人员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直接决定着在该案件中正义能否实现和实现到什么程度。司法人员道德素质的低劣,道德品质上的贪婪、自私和无耻,使得其司法意识走向腐败,最终导致其司法行为走向腐败。如果司法人员在道德上丧失良知和尊严,就会陷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深渊中,也必将把司法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工具,把个人得失作为法律实施的根本依据,而把“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等道德规范置于脑后,并故意加以践踏。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现象又使得“作为司法权力对应方的当事人及其他公众认为,只要有钱就能换权,从而驱动司法权力为己服务,两者相互连动,司法环境就会更加恶化。”

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容

法律人职业伦理,是指法律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或从事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活动时所应当遵循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总和,它是法律职业化的伴生物,作为一种社会伦理现象,体现并服从伦理的一般规定性;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伦理,因为它与法律专业知识和技术紧密相连:在调整范围上,它主要用以指导、规范法律角色岗位上从事法律活动的法律职业者的言行;在调整内容上,它总是鲜明地体现和表达了法律职业行为的伦理准则、规范及道德心理和习惯。由此可见,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对于遏制司法腐败十分重要,其主要内容有:

1.法律信仰。作为寻求和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特殊的职业共同体,法律人应正确把握法律、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内在联系,按照自己的理性所确认的价值尺度来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这种选择的价值基点是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构成法律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它是法律人基于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领悟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神圣体现,是对法律的理性认同和全身心投入。只有具有了坚定的法律信仰,法律人才能承受一切来自外界的干扰,保持操守和独立。

2.人格独立。公正的司法来源于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又与法律人的独立互为表里。独立人格主要体现在淡泊名利和不畏权贵上。它要求法律人秉持对法律的信仰,不为来自社会生活中各种诱惑所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和威胁,不为权动,不为利惑,诚信做人,平等待人。人格的独立对于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群体又有着不同的标尺。例如,律师的责任是热心服务于客户并代表其利益,而法官则应保持公平、中立,注意防止任何个人偏见或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保证律师在出庭时履行职责合法并合乎道德,以便使双方在陈述案件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等。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即公正,它意味着在程序上当事人机会均等,在实体上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公正允许差别的存在,但这种差别对待必须在社会普遍正义感要求的范围之内,体现一种终极关怀;它要求法律人不存在任何种族、宗教、党派、性别、年龄、地域的歧视,不存在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尊重人权,以人为本,保障每一个当事人依照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维护;同时,它也是“法”这一词在词源上的要求。尽管对“法”的理解有共性和个性的差异,但“法”在世界各国语源上都兼有公平、正义等含义。由此可见,公正是法律人职业的本质要求。

4.以民为本。“民本”思想是中国德治传统的思想文化根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新时期法律人“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首先要服务人民。法律人的任务和职责,就是依据法律,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律师制度本身就是民主和法制的产物,并且律师从事各项业务活动的直接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服务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所以法律人要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是尊重人权。在某种场合下,民众的权利诉求并不指向利益,而是指向自己的人格尊严与自由。如果从人性的伦理学角度来解说权利之所本,就是权利本于人的社会本性。民之所以要权利为本,乃是因为自己的本性。在此意义上,民本的实质就是人本或以人为本,“民权的实质就是人权”。所以法律人要形成尊重人权、保护人权,包括保护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合法权益的道德意识,培养对人的权利和自由倍加尊重的现代价值观。

5.职业荣誉感。由于法律人担负着实施法律、维护正义的重大职责,社会对他们寄予着崇高的期许,这要求他们具有高度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并在言行上维护自己的形象。例如,正因为法官具有崇高形象,才保证了裁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又加强了法官的自律意识和对公正的追求。社会的信任与法律人的自律形成了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法治的进步。法律人崇高的道德形象来源于科学的司法制度设计以及法律人自身的不懈追求。在公众的眼中,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往往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

三、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与解决“懂与不懂”、“会与不会”的法学知识与技能不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解决的是“信与不信”、“愿与不愿”的问题。国内有学者专门考察了美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总结出其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美国法律职业道德是通过“渗透方法”来教授的,即人们认为学生在学习其它专业课程的过程中,间接地、潜移默化地受到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和了解法律人职业道德问题;第二阶段:1970年前后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克拉克(tomclack)领导的调查委员会报告说当时的法律行业已处于令人惊骇的不良情形之中,1972年“水门事件”也暴露出律师存在不良行为。之后美国开始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一是全美的法学院学生都必须学习30个或更多课时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二是人们在获得执业资格之前必须先通过法律职业道德考试;三是执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法律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四是在执业过程中进行道德强化,法律执业人员一旦被发现行为不良即要受到惩戒;五是在法学院专门增加了与职业道德有关的奖学金。这些改革对于促进美国法律职业的良好运转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我国进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也提供了参考依据。

1.应建立健全法律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先后制定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律师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规范了法律人的法律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他们的法律行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仍不能满足复杂多变的司法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根据法律职业道德的原则、原理将相关法律具体化,使之成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要使法律人有法可依、依德而行,让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变为法律人的自觉行动。

2.应构建科学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的学科体系。目前,我国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还处于探索阶段,学科体系尚不健全。应组织一部分法律、伦理、教育专家,就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学科建设进行研究,编写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可操作强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教材,撰写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专著,并以此为契机,不断丰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内容,让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

3.应强化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法律人职业伦理只有通过专业训练才能获得,也只有通过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才能统一。要营造良好的法律道德风尚,提高法律人的道德评判能力,形成良好的法律人道德品质,就要扩大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范围。一是要加强法律人的从业前教育,特别应使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目前,大专院校尤其是法律院校的学生是我国法律人队伍的后备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伦理道德修养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未来;二是要搞好在职人员的职业伦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形成制度。要发挥各级司法培训学校的作用,不断强化法律人职业者的法律人道德素养,更应注重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养成教育和法律人人格教育。

4.应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方法。要改革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式与方法,注重养成教育和法律人人格教育。要采取榜样引导和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法律人教育的特点,采取系统教育与专项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受教育者的兴趣。既要注重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严肃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又要探索灵活多样的切实可行的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的方式与方法,努力提高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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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伦理教育范文7

关键词 法律诊所 法律人 职业伦理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7.02.076

Abstract The professional orientation of legal personnel training is the basic orientation and direction of law education. The position and advantages of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in the training of "compound and applied talents"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As the ultimate goal and the organic component of legal education and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ethics education is the basic quality and character of excellent legal person. In this paper, the origin of the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analysis of the purpose of the clinical education model, combined with the legal law education tasks and objectives to explore the path of legal professional ethics.

Keywords legal clinic; legal person; professional ethics

多年的实践让我们看到,作为舶来品的法律诊所式教学方法在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中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法律诊所式教育的引进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学教育的教学模式,它改变了教师的观念,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让我们认识到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与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相比,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养更为突出和重要。诚然,诊所式教育的实践及其实践教学中的法律诊所模式越来越发挥了理论联系实际,在法学实践中培养高素养法律人的价值和功能。尤其作为职业教育导向的法学教育,诊所法律教育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优势愈加明显,并且经过多年实践已然成为比较成熟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今后的法学教育与法学教学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推广和推行法律诊所教学方式,同时应在实践人才培养中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教育。

1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兴起

作为以民权运动为背景发展起来的法律诊所教育,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诊所课程已成为所有美国法律院校的必修课程。民权主义者意识到国家颁布的法律并没有起到保护公民权利的作用,穷人因为没有钱打官司而无法接近法律。于是,法学院的学生通过提供免费服务的方式为穷人提供法律援助,成为他们的代言人。毫无疑问,法律诊所这样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取得的双赢的功效:一方面,穷人开始接近法律,其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护;另一方面,法学院的学生通过法律援助服务,实现了抽象、静态的法律与实践法律的衔接与转换,学生也在实践中培养了自己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由于认识到司法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在提供法律服务上的不力,在诊所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实务界认识到法学院系的不仅仅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更应当培养学生为处于不利地位或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诊所”固然与医院联系起来,诊所法律教育借鉴和引入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让学生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学会面对实际问题和解决具体问题的基本技巧。但是,从诊所法律教育兴起开始,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即是其教育的重要目的和内容。法律人是具备重视法学专业知识,同时兼具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精神的法律群体或个人。作为职业教育定位法学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一直是法学教育的首要目标,而法律诊所又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必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发端于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因其“实践导向”与“能力导向”的目标定位而成为被众多法学院校认可和推行的实践教学模式和手段,并且在发展中影响不断扩大。

2 诊所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

教育的功能是培养人,任何历史发展阶段和任何类型的社会无一例外。培养什么样的人,在不同时代和社会是不同的。因为人是社会中的人,不同时代对人的需要不同,不同时代和社会的人具有不同的素质,体现不同时代和社会发展阶段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因此,培养目标成为教育的出发点和教育工作者努力的方向,培养目标一定程度上决定人才培养的方式和手段。培养系统掌握法律知识,胜任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或复合型法律人才几乎成为所有法学院校的专业培养目标。事实上,法学教育最终培养的是法律人。正如霍姆斯所言:“法学院是要教法律,要培养法律人,但它要以一种宏大的方式教法律,它要培养的是伟大的法律人。”作为法律人,一方面应具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更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是具备责任意识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应有的特质。

“良好的法律秩序的确立,不但需要良性的法律规则,更需要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人的存在。”[1]法学教育的业化倾向使其体现着对法律基本价值与理念的追求,要求法律人秉持公平、正义、秩序、自由和效率的价值观,具备高尚的情操,宽容而理性的精神,关注社会现实的品格和情怀。法学教育应以培养法律人为目标,从课程设置和课程讲授内容都可以看到,我们更关注于对学生法律技能的培训,而对法科学生职业道德与素养的培养远远不够。事实上,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应因精通法律而危害社会,或成为社会秩序的破坏者,相反,他们应成为时代的声音,成为千万人利益的代表,成为新的时代精神的呼喊者与领跑者。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教学模式,其教学目标在于:第一,教授学生学会如何去做律师所做的事情,即律师的基本技能;第二,教授学生遵守律师的基本准则,树立律师的职业责任心;第三,提供法律服务;第四,推动法律教育改革。[2]“法律诊所教育事实上成为对法律人的公民教育,然而,我们正在进行的诊所法律教育偏重于强调学生操作法律的能力,而不是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我们的法律诊所教育更主要的是一种职业教育,强化职业技能,而不是公民教育”[3]

对一个仅仅掌握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的法科学生而言,还算不上真正的法律人;重要的是要具有高尚的法律道德。所谓法律道德,第一点应当时守刚正不阿的精神,不徇私情,抱有不屈不挠的大无畏精神;第二是有牺牲小己的精神,所谓牺牲小己,便是什么议案或法律,既经合法的手续以产生,那么无论如何应当牺牲个人的意见,来拥护这法案之实行,不应当固执成见,做出阳奉阴违的事来。[4]从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看,实践是培养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和伦理精神的最佳途径。诊所法律教育恰恰提供了一个培养学生职业精神的实践平台,法律诊所与当事人的实际接触,学生不仅直面真实的法律事实,而且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将个人的价值观、处事原则和知识背景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律诊所式教学方式正是以实例、案例为载体,将法律知识、原理、价值观、价值判断融于鲜活的个案,使学生在处理具体案件中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的同时,强化法律人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坚守法律人的职业良知,培养法律人的职业情怀。由此可见,法W教育除法律技能的养成外,还包括法律人品格的形成。诊所法律教育这一新型教学模式,其目标在于通过实践的方式,培养学生的职业伦理观念和职业精神。

3 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塑造

就我们现有的法学教育而言,职业伦理道德教育是法学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尽管通过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办法,教学中注入伦理道德的课程内容,但法学专业毕业生面对具体问题时的态度与做法让我们看到职业伦理道德教育的捉襟见肘。“法学教育的功能就是:根据理性的和认知的需要传授严谨的道德作风。”[5]从法学教育早期的学徒制度到哈佛式教学方法,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争论到最终达成通过实践(实验)找寻更多有效的办法来加强律师公共责任感之共识的努力,职业伦理道德教育成为法学教育无法回避且尚需深刻思考的重要问题。特别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转型时期积累的多元矛盾和多元主体的利益冲突,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面临思想文化和价值观的激荡,面对传统文化和道德建设的繁重任务,特别是法治国家建设和新发展理念下,重塑道德建设尤为重要,而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切入点和关键环节。法律诊所应成为培养法律人职业道德和精神的舞台。

3.1 从教的视角,教师转换观念

教师的职责一是教书,二是育人,育人是重心。育什么样的人则是教师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即育人与一定的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相联。诊所教师以培养学生的开拓性思维,创造性能力和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为目标,这固然与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相一致。同时,诊所教师也在朝着培养目标多元化的方向努力,培养的学生可能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但任何一个职业都有其作为职业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法律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法律人,而诊所教学法正是通过一种特殊的“望、闻、问、切”的特殊方式在培养法律人,教师首先应改变诊所教育主要是培养律师职业技能的错位观念,充分认识到职业道德教育的地位,并把职业伦理教育渗透在诊所教学的各个环节,贯彻教学活动的始终,从教书的角度提高学生对职业伦理教育的认识。

3.2 从学的视角,学生提高认识

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对象,而且是教学活动中的主角。职业伦理道德的培养是教学活动的主要目标之一,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具有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而多样的教学环节为主体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的培养和发挥提供了平台,为职业道德观念的培养提供了实践的舞台。因为“现在普遍认为,法律道德规范最好利用法律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和难题来教学”。[6]学生通过诊所教学中的模拟演练法、案例教学法、角色体验的活动(包括真实客户和虚拟客户)认识到面对鲜活的个案和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时,所学书本上的法律知识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或处于失灵状态,而个人的价值观、处事原则和道德观念往往成为解决问题的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多样的社会问题要求一个法律职业者要超越法律。诊所法律教育为学生提供的实践方式,恰好满足了学生的要求,使其真正学会如何超越法律,在虚拟场景的模拟和真实办案的职业能力培养中,潜移默化地培养自己的职业责任感,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课题项目:本文为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复合型、应用性”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GH14053)

参考文献

[1] 包万平.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中国教育研究论丛.中国言实出版社,2005:124.

[2] 甄贞.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法律出版社,2002:11-12.

[3] 强世功.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88.

职业伦理教育范文8

教师专业伦理是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方而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我国当前的教育教学活动,却存在着高校教师专业伦理失范的现象。欲解决这一缺失,应在高校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中实现“经验式”向“理论式”的提升;“职业性”向“专业性”转换;“一次性”向“一体化”的延伸;以及“个体式”向“文化性”的拓展。

【关键词】

教师专业伦理;伦理建设现状;建设策略

“教师专业伦理”是指教师为维护职业声誉,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活动时所必须遵守的一套基本的制度化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是教师职业社会及其专业伦理性的集中性表现。教师专业伦理是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教师行为、提升教师专业品质、教育和引导学生成长、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方而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必然要过渡为“教师专业伦理”。因此,高校教师专业伦理成为教育研究关注的焦点。研究教师专业伦理的发展现状和进步的建设举措,对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教师专业伦理结构就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高校教师专业伦理发展现状

1、忽视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模糊性

我国传统师德伦理存在模糊性的特点。我国教师专业伦理主要表现为教师的职业适德规范。传统师德的维护主要依靠的是教师的个体自觉,师德规范的要求也大多停留在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上,显得比较粗糙、抽象和一般。

教育机构强调“师德”的重要性,但对教师专业性的把握不够深入,对专业伦理的认识模糊且笼统。我国现行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是《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但缺乏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解释。教育部人事司主编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一书对职业道德虽有所解释,认为教师职业道德主要由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良心、职业作风和职业荣誉八个因素组成,但高校难以以此作为考核内容的依据,教师也难以遵守。因此,我国现行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仍然存在模糊性和空泛性。大部分教师缺乏伦理角色意识、未建立专业伦理思维,仅仅将教育视为是实现教学目的的技术行为,重心仍放在传授知识、课堂组织等方而,尚末意识到渗透在其中的伦理意义,更谈不上主动反思和研究教学活动中的专业伦理实践。

教师在面对伦理困境时仍然无法从专业伦理规范中找到相应的解决策略,只能依赖自己的经验。我国曾出现大批优秀教师,人们就以他们为典范,片面地从这些优秀的教师个体身上总结概括出教师行为的基本伦理规范,进而上升为所有教师应遵循的伦理规范。结果,传统师德存在着过于神圣化、个体经验性以及“外赋”的特点,它反映的并非是教师自身的内发行为,而只是社会大众对教师的期望和要求。

2、误读高校教师专业伦理的职业性

正是“由于我国传统师德的生成方式存在‘身份伦理’和个体经验来源等特点,使得传统师德存在着职业特点不明显和代表性不强等弱点。

职业不都等于专业,一种职业能否被社会认可为一门专业是有条件的。专业是指“一群人在从事一种必须经过专门教育或训练,具有较高深和独特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按照一定的专业标准进行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将解决人生和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并获得相应的报酬待遇和社会地位”。所以,职业道德不等于专业伦理,教师职业道德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行业道德规范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和套用,无法体现教师“专业性”“服务性”“自主性”等特征。

在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的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技能优先的行为主义、片而讲究专业发展与教学实效的唯专业主义。在这一理论的导向下,许多教育工作者将教育看做是工具化、操作化或技术化的过程,热衷于操作性、技术性、应用性的技能获得,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教师对教师职业性质的认识也在发生改变,这直接影响到他们对师德内涵的认识及自身行为。调查显示,高校教师对教师职业性质的认识,有传统的一面,但一些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选择也出现了。如一些教师对“教师应是全社会的表率”的提法,持不赞成的态度,一些教师把“把按劳取酬、等价交换”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一些人在选择当高校教师时,多是从“它的稳定性和自由性”和“为了实现学术上的目标”等方面考虑,而没有认识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及对其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的一面,而对于教育的道德性、教师行为的道德责任与后果、教师人格品质的先决性等更是少有理解与体悟。这就导致了有些教师的理想信念比较模糊、敬业精神淡薄;教学精力投入不足;教师对职业道德的理解不深、育人意识淡化、与学生的关系淡漠难以通过形成教师人格以影响学生等,另外,还有部分教师与同事之间出现不正当竞争。有项调查表明:教师在与同事竞争时,会采取不适当行为的教师占到65%。而这种不适当的竞争行为不仅会打击其他教师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同事间形成团结合作的关系。

正是教师在教育的实践中仅仅关注知识、技能的发展,对教师的专业伦理、专业精神等关注不够,教师在专业发展上缺乏内在的动力和强大的精神支持,教师的专业伦理趋于衰微,乃至失落。

3、回避高校教师专业伦理的社会责任性

高校教师有责任协调好与社会的关系,并促进其发展。但据调查,高校教师与社会(社区)的关系并不理想。教师无论对于专业知识的推广还是凭专业知识促进社会(社区)发展方而所做的努力都很不够。高达89.2%和90.8%的社区居民反映教师从不向社区义务宣传介绍教育法规、政策”与“宣传介绍基木的教育常识”在从不“提供和传播适合社区需要的科学和技术”,从不“与家长等社区人员合作开发课程”方而,两者的比例也惊人的高,分别为85.1%和93.5070。这说明,在教师专业化的背景下,过于关注身份伦理和学术技能的高校教师对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非常淡漠,往往回避自身对社会教育责任缺失的事实,可见,我国仍需下大力气改善教师与社会的伦理关系。

教师专业伦理是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维度,但教师的专业伦理的发展被忽视、误读,甚至在现实的压迫下失落了,故此,教师职业伦理亟待在教师专业化背景下建设发展。

二、高校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策略

第一,实现“经验式”向“理论式”的提升

职业伦理规范代表的是一个行业的成员一致认同的合适的行为准则。专业伦理的建设具有直接的导向作用。国家或高校在进行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时,应结合高校教师对师德的认识,制订切实可行的职业伦理规范,引导教师的价值取向,约束教师的行为。

首先,高校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应该由国家政府机构与教师专业团体共同制定。这样,从高校教师的实践出发,根据其教育教学经验,制定切合实际的专业伦理规范,与此同时,国家政府机构参与整个制定过程。最终,通过双方之间的相互配合以达到有效地提高教师专业伦理素养的目的。

其次,高校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应该分为教师的目标和责任的一般性陈述与教育价值观的职业信条两部分。对应当提倡的教师伦理行为要明确指出,对应严格禁止的教师伦理行为也应当详细列举,以便让每一位教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恰当。而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也存在着需要教师个人思考和独立作出判断的弹性空间,这就需要教育价值观的职业信条为教师提供伦理决策的指导方针,并逐步养成正确的教育行为习惯。

最后,任何一个教师专业伦理规范都需要及时完善。无论一个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制定的有多么完备,它也无法一成不变。任何一个教师的专业伦理规范都应随社会的发展而进行不断地完善,与时俱进,使之与不断变化中的社会价值观相适应。

第二,实现“职业性”向“专业性”转换

高校教师专业伦理的概念应从一般性的职业道德向专业伦理的方向转移。教师专业伦理是从教师专业性角度出发制定的一套得到教师认并自觉遵守的行业内部规范和准则,充分体现了教师“专业”特征,有助于推动教师实现完全专业化发展要体现教师专业的“专业性”,不能是一般伦理规范在教育领域的简单“复制”,那将使教师专业处于一般的行业水平上,专业性难以提升。我国应在教师教育的链条上建立符合教师发展规律与教育改革实际的相互衔接的职前、在职师德培养的课程与教学体系及评价标准,并以此标准作为教师入职、履职与解职的行业依据之一,从而使教师专业伦理的发展获得制度上的保障。通过教师专业伦理教育使教师学会在提高教学技能的同时自觉地从道德的维度思考自身活动的智慧品质与精神内涵,以不断获得一种在恰当时间、地点和方式下做正当的事的能力。

第三,实现“一次性”向“一体化”的延伸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强调的是教师在职业生涯中成长和发展的历程。处于不同生涯发展阶段的教师,心理发展需要也不相同,针对处于生涯发展不同阶段的教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伦理的“一体化”教育,才能促使教师将职业道德规范从外在的约束性条款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并主动实践职业道德要求。

所谓教师专业伦理教育的“一体化”主要是指教师职前、入职、职后专业伦理教育的一体化和专业伦理规范、修养和实践教育的一体化以及专业伦理各阶段教育的一体化。一般来说,专业伦理的职前教育是教师专业伦理构建的基础,它要求师范生掌握关于专业伦理理论方面的内容,以使准教师对教师专业伦理有系统的认知;入职时,专业伦理教育能够强化教师专业认同感、责任感等专业伦理意识,以使教师具各能自觉践行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意识;而职后的专业伦理教育需要教师很好地结合自身的专业伦理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运用规范的培训教育,不断更新价值观,以有利于教师专业伦理行为的成熟。

同时,规范教育能够强化教师的伦理认知,修养教育能够使教师掌握专业伦理内化的方法,实践教育能够增进教师对伦理的情感体验、锻炼其伦理意志,从而有利于教师专业伦理行为的生成。此外,教师专业伦理的发展具有阶段性。不同的发展阶段都有相应的特征,教师专业伦理教育要根据专业伦理不同阶段的特点和发展水平,采取有针对性的、连续的一体化教育,以保证教师专业伦理的养成与发展。

第四,实现“个体式”向“文化性”的拓展

学校文化作为一种隐性的力量,在高校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校教师作为专业伦理的实践者与传播者,其伦理决策、判断与具体行为,必然与周围其他教师、学生、管理者价值观、态度、情感、行为等相互发生渗透和影响。而规章制度与文化的功能是无法相互替代的,规范是外在的、表面的,文化是内在的、隐含的;规范是强制的、刚性的,文化是自愿的、逐渐渗透的。没有校园文化的支持,单纯依靠制度建设与伦理教育的展开,专业伦理将仅仅停留在字面上,不能融入个人精神之中。只有塑造校园专业伦理文化,使追求伦理价值成为学校文化的核心,形成引导、促进教师专业伦理不断提升的文化,使专业伦理渗透在教师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使教师在潜移默化中将专业伦理规范内化到自身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体系中,并付诸于教育实践中,专业伦理建设才能取得好的成效。

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与高校教师职业生涯、教师工作的热情与动力、教育教学质量、有直接相关性。它要形成高校教师的专业伦理思维、伦理意识、伦理理性,把教师专业伦理的外在规范转化为高校教师内在的获得性品德,以达到真正提升高校教师专业团体道德素养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毛菊.教师之后培养中专业伦理教育的缺失及对策[A].集美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4).7-10

[2]杨晓平,刘义兵.论教师专业伦理建设[A].中国教育学刊,2011(12)67-69.

[3]任为民,土悦,吴淑萍.高等院校教师专业伦理建设初探[A].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100-101

[4]徐廷福.论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建构[Jl.教育研究,2006(7):49.

[5]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职业伦理教育范文9

关键词:技术伦理;技术人才;高职教育;德育价值

作者简介:吴太胜(1965-),男,安徽五河人,硕士,浙江省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2-0055-04

技术伦理是技术人才的职业伦理,是社会伦理在技术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它主要调整技术人员之间以及技术人员与社会、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技术伦理对技术应用的指导和技术人才的成长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培养技术应用人才为根本任务的高职教育,应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在注重学生的技术、技能、专业能力训练的同时,加强技术伦理教育,使学生在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同时,提高技术道德行为能力和技术道德评价能力,降低和缓解技术人才的技术伦理风险,减少技术伦理问题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但是,目前由于认识不足,技术伦理教育尚未引起高职院校的普遍重视,绝大多数高职院校不仅没有开设技术伦理相关课程,而且对技术伦理问题的关注也相当欠缺。许多高职院校不仅学生对技术伦理不知所云,就是教师也多缺少技术伦理教育的知识,甚至缺少技术伦理教育的意识。高职教育的“能力本位”、“就业导向”使为数不少的高职毕业生精于技能,鄙弃人学;重于利益,荒疏精神。在受过高职教育的人群中,滥用技术、误用技术和引发“技术污染”等不良社会现象屡有发生,技术伦理教育的疏忽已经成为当今高职的一项教育缺憾。为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技术应用的“人本化”要求,迫切需要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伦理水平。教育高职生在技术活动中遵循技术伦理要求,最大限度地服务社会,实为当前高职教育不可缺少的德育主题。

一、技术伦理教育与高职专业技术人才的道德素质拓展

高职技术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为国家培养深谙工程技术并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高级人才。这些人才不仅需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积淀,更应当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如果仅仅掌握专业知识,而缺乏有关与专业活动相关的伦理准则和道德判断的知识,不能从不同的视角看待自己的职业责任,就不能很好理解不同服务对象的利益,也不能很好处理各种责任之间的冲突。因此,开展技术伦理教育成为高职专业人才道德素质拓展的必然要求。

从高职人才培养过程看,如果说高职专业训练专注的是培养“技术人”,那么在高职专业教育中融入技术伦理教育,则是培养有道德的“技术人”必不可少的条件。张岂之先生曾设想:“如果将自然层面的技术与人类层面的理论相融合,即通常所谓科学与人文精神的结合,这就会给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从而实现马克思所说的‘自然史’与‘人类史’的整体研究。”而技术伦理“这一主题恰好体现了这两者的内在融合。”技术伦理教育是促进高职学生树立技术公平、技术正义的观念和崇高职业操守的重要途径。也只有当高职学生兼备了这些技术应用的品质,我们才能负责地说为社会培养了“合格”的专业人才。

从高职毕业生的工作实际看,高职所培养的技术人才,在一线工作岗位的许多抉择,并不总是技术性的,他们时常要为一些技术伦理问题所困扰。某些专业如化工、建筑、计算机等涉及的环境伦理、信息伦理、网络伦理等应用性伦理难题,客观上要求他们必须从技术对社会、对自然的影响,来理解他们的职业职责和伦理责任。然而,目前高职学生对工程技术领域的伦理原则和技术人员的责任、义务以及道德底线并不是十分明确的。很多人认为“技术精神”就是精确和效率,技术人员要做的就是求真、求实和求精,就是把本职工作做好,开发、设计和生产出高质量、有效益的产品,至于这些产品如何在社会上起作用,可能起什么作用,依然认为是政府、企业家和使用者的问题,技术人员没有责任管、也管不了。即使是工程项目,也只是实现社会价值的工具,工程的目的和结果是外在的、固定的、与技术人员无关。高职毕业生遭遇的这些道德困境,迫切需要高职教育加强技术伦理教育以发展高职学生基本的技术伦理判断和选择能力。

技术伦理教育作为一种融合了工程技术和伦理道德的交叉学科,它为高职学生的道德品质赋予了一定的专业特征。它在专业技术教学的同时,使学生自然地接受工程设计、实施、评估和验收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自觉地形成以伦理标准来衡量工程技术的责任感。这种结合专业进行的德育不仅更生动具体、更具说服力,对高职生技术道德行为和道德信仰的养成将具有良好的效果。

二、技术伦理教育对高职生技术道德价值观的教化功能

技术伦理教育匡正高职学生的技术行为目的。技术伦理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技术与自然、社会、人之间的关系,对这些关系的正确认识,有利于学生扫清对技术认识上的障碍,确立正确的技术行为目的。有关技术伦理方面翔实的资料、充足的证据、严密的逻辑证明以及科技正负作用的巨大威力,能为学生选择善的目的提供认识上的依据和情感上的动力,学生在道德选择时会更理性、更明智。

技术伦理教育增强高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技术功能的两面性要求每个从事技术活动的人都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便保证技术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爱因斯坦说:“在我们这个时代,科学家和工程师担负着特别沉重的道义责任。”“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通过介绍和分析技术发展曾经给人类带来的巨大利益和造成的巨大危害,能够增强学生的技术应用的使命感;同时,借助历史上许多工程师为人类幸福和社会进步奋斗的事例,还可以正面引导学生培育社会责任。

技术伦理教育能够发展高职学生技术伦理认知能力。技术伦理认知能力是个体对各种技术伦理现象和关系进行感知、抽象和概括的能力,对各种技术伦理规范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在科技巨大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技术行为离不开伦理判断和评价。而缺乏必要的技术伦理知识,是难以辨别技术应用后果是善良还是邪恶、诚实还是欺诈的。丰富的技术伦理知识和相应的评价方法,能帮助人们对技术行为是否合乎道德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因此,学习技术伦理无疑有助于发展与提高学生的技术道德判断能力和评价能力,能帮助学生透过技术伦理现象认识技术伦理本质,把对技术伦理规范的简单记忆上升到深刻的理性认识,并成为自己的道德需要。

技术伦理教育可以提升高职学生技术伦理行为决策能力、控制能力。技术伦理行为决策能力是个体所具备的一种确定技术伦理活动策略的能力,它包括技术伦理行为选择方式和方法的能力。技术伦理行为决策能力是个体意志品质的重要表现。只有基于对社会发展规律和道德必然性的深刻认识,并具有坚定的道德意志,主体才可以面对冷峻的现实而无所畏惧。技术伦理教育旨在引导学生加深对这些规律和必然性的认识,因而有利于学生技术伦理决策能力的发展。技术伦理行为控制能力是个体通过自己的意志抑制、消除与目的不符合的意愿和行动的一种能力,它是主体在对自己的活动不断进行调控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技术应用过程中,主体需要不断地运用技术伦理知识、技术伦理方法、技术道德指导自己、调节自己。在?技术活动开始阶段,主体需要运用技术伦理知识、科技道德审视自己的活动是否合乎道德。在技术伦理活动过程中,主体需要运用技术伦理方法分析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以指导自己下一步的行动。通过技术伦理教育,丰富学生的科技知识、规范学生的科技行为和科技道德品质,对于学生技术行为控制能力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高职院校技术伦理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基本任务

高职院校技术伦理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使各专业的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道德修养,有比较成熟的专业技术伦理认知,养成专业技术伦理实践的习惯;对于本专业曾经涉及的技术伦理议题有一定认识,熟悉本专业常涉及的一般技术伦理问题和解决思路,并能做出正确的事实判断。高职技术伦理教育的具体目标可分为三个层面:

在技术伦理认知方面,要教育学生认识技术发展对人类社会发展,尤其是对丰富人类精神世界的积极意义。认识技术成果的运用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道德进步的同时,也会引发一系列伦理冲突。了解当代技术特别是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了解当代技术所面临的伦理难题;了解当代技术伦理特别是所学专业技术伦理方面的基本问题,以及解决这些技术伦理问题的一般途径和应遵循的道德原则;认识技术人员工作的重大社会责任。

在技术伦理辨别能力方面,要通过技术应用对社会发展存在积极和消极影响的案例,培养学生用全面的观点理解技术应用中的伦理困扰,进一步提高辩证思维的能力;通过认识机械工程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以及建筑工程技术等应用中出现的伦理问题,探寻技术发展中应遵循的基本规范,提高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的能力,进而发展学生有关技术价值信息的收集、筛选能力,提高学生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在技术应用的价值观方面,要使学生关注技术发展和社会生活,明确技术应用中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正确看待技术发展中新出现的伦理困惑,在道德判断与行为选择中提升道德境界。

高职技术伦理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使学生在未来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树立明确的社会责任感、社会价值意识和对技术效应的道德评价意识,掌握对现代工程活动进行社会评价和道德评价的基本规则,以使他们在工程活动中能够做出符合人类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判断和抉择,以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的敬业精神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具体包括:探讨所学专业技术领域的道德课题,如以土木工程技术、机电工程技术、电气工程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工程技术学习为切入点,通过案例分析,预测和展望各工程技术领域面临的伦理难题及其解决的前景;思考技术伦理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着重寻求对技术实践中的价值选择具有约束力和共通性的指导原则;对技术伦理进行理性的审视,通过对技术应用的价值冲突和道德问题的讨论,引导大学生对技术活动中伦理课题的关注与研究;加强对技术应用过程和应用结果的伦理鉴定,探究技术运作中道德审视与约束的内容,理解技术应用的目标和社会影响。

四、加强高职院校技术伦理教育的实践理念与基本着力点

(一)确立技术与技术伦理和谐发展的高职教育理念,推动教师的专业技术教育观念的转变

教育理念是人们在理性思考和亲身体验基础之上形成的关于教育本身及其价值和价值实现途径的、坚定不移的根本性判断与看法。高职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而不是仅仅着眼实用目的传授知识与技术,它最终是帮助学生在无法预料的未来技术实践中能够做出有意义的自我选择。学生不论将来从事何种具体的职业,也不论日后的社会实践、专业实践上积累多少经验与本领,他必须有相当的专业技术素养,具有社会参与的热情与能力,有对技术的理性的批评态度。技术的卓越和技术伦理的完整应是高职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两个基本素质。为实现这一目标,高职教师的技术教育观念要实现五个转变:转变片面的职业技术应用观,树立全面发展的人才观;转变职业教育的短期效应观,树立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观;转变技术教育评价的专业倾向性,树立技术教育的综合评价观;转变技术伦理教育的形式主义倾向,树立技术应用的社会责任观;转变职业道德教育的单向度,树立德育与技术伦理教育的辩证统一观。要积极引导学生从技术伦理视角看待技术活动,在科技与伦理之间寻求合理平衡,自觉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而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

(二)完善专业教学计划,将技术伦理纳入课程体系,在专业课和人文素质公共课中融入技术伦理内容

技术伦理课程既可以融入专业技术课程,也可以融入非技术类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首先,与人文课程的结合形成如技术与伦理道德、科技与社会、工程技术与伦理等课程。这些课程应以选修课形式编入教学计划,以便避免学生产生接受技术伦理教育的被迫感,使学生能够在无学业考试压力前提下,自主地、潜移默化地思考所学职业技术目前正面临的人文问题。特别是与“科学、技术、社会”整合,还能帮助学生充分了解工程、技术发展的社会背景,完整理解工程伦理责任的重要性,同时也可以提高工程学生的兴趣。另外,在思想品德课或其它社会科学课中适当增加的技术伦理内容,可拓宽学生的技术人文视野,激发学生对技术多元性的思考,使学生发展和建构新的技术伦理观。

其次,结合专业课进行的技术伦理教学,可根据学生的不同专业制定相应的教育计划,把技术伦理与技术运用紧密结合。这种将技术内容密切有关的技术伦理案例分布于某门课程的渗透式教育,不仅具有实践性,而且不需要增加任何新的课程分量,它可以使学生结合技术学习来认识伦理问题,并将技术伦理问题作为工程技术的一部分,培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工程技术案例的能力。如计算机网络课程中,计算机教师能借助合法软件教学主题,与学生探讨著作权、计算机病毒、智能财产权、软件合法化等问题;土木工程施工管理、市政工程等课程,可以组织学生讨论专业人员的社会责任与专业伦理,提升工程道德的辨识与抉择能力;生化教师在讲解制药技术时,在指导学生掌握过硬的操作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对社会的人文关怀理念。

(三)加强专业课教师和技术伦理教师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工科教师和人文教师的智力整合

人文社会科学教师承担的学科内容本身就赋予他们一定的“育人”职责,而专业技术类课程的教师往往局限于具体的原理、定理、公式等的讲解,疏忽专业的伦理意义,学生将来出于什么目的、如何运用这些知识,他们往往觉得与自己无关。结果一些学生虽有高深的专业技术,却难以正确有效地加以运用。学校如果对教师无技术伦理方面的要求,社会赋予高职对学生进行技术伦理教育的职责就难以施行。因此,在学校层面,要为专业教师创造探讨技术伦理的平台,有意识的提高教师的技术伦理意识。首先推进教师层面的交流和探讨,帮助教师对所从事专业的社会意义的理解,培养科技道德意识和科技道德判断力。其次,通过技术哲学教师的技术伦理流派讲解或案例分析,提升教师的技术伦理认知水平,培养融专业与伦理于一身的合格教师。再次,要有计划地对工科教师进行技术伦理教育和培训,提高技术伦理教学方面的理论素养和教育能力,使他们在专业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技术伦理意识,把课堂教学作为技术伦理教育的主要途径。最后,教师应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正直去构筑学生的正直,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促进大学生在技术伦理的认知、情感、意志等方面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

(四)注重高职专业教学体系的实践环节,指导学生领悟技术活动蕴含着的伦理价值

社会实践是工科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伦理教育不可或缺的必要过程。为此,可以利用生产实习等机会让学生接触社会现实,通过科技利用的正反事例使学生意识到虽然科学技术在价值上是中性的,但科技成果的应用却渗透了社会、经济、文化、伦理和道德等多种因素。同一项技术可以为不同的力量因不同的目的所利用,产生完全不同的社会后果。只有正当、正确地运用,技术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而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一定要审慎考虑,自觉运用伦理价值规范制约其活动。学院在专业实践教学中,要充分利用与企业联系的优势,邀请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讲授技术运用中的道德标准,介绍他们所体验到的技术误用、滥用给自然、社会带来的危害,帮助学生设身处地地思考技术以及技术与人类、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为学生将来从事技术工作奠定正确的思想基础。

在学生的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中,应强调技术伦理意识和规范原则,并以此作为评定学生毕业设计及论文的一个重要标准。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到工程活动的第一线去亲自实践,参与工程设计、管理、考核与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使他们在这一过程中亲自感受和认识工程技术活动对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领悟工程活动中蕴含着的伦理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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