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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2-11-02 04:11:57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 核电 计划 动态 曲线

中图分类号:TL48文献标识码: A

一.导论

核电工程项目具有施工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管理接口复杂、技术专业涉及面广等特点。当前我国核电建设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面临核电发展规模扩大、施工工期压缩、人才稀释及利润降低等项目管理压力。在核电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各阶段,需通过对计划体系与进度控制目标的动态管理,实现在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有效控制,从而降低项目的运作风险。

工程管理的精髓在于管控,进度管控是核电工程管理的关键措施。面对新形势的发展,如何做到以计划目标为导向,以统计分析为手段,创建具有创新管理思维和高技术含量的进度分析模型,形成及时、准确、有效的决策依据,已成为摆在工程进度控制人员面前的重要研究课题。

本文以核电安装工程项目点进度动态控制方法为基础, 就如何将施工现场实际条件和资源匹配状态及时反馈到各类计划,建立健全进度评价预警机制进行论述。旨在对进度管控的不断完善合理的前提下,加强和改进施工进度应采取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工程管理服务。

二. 施工进度管理体系概述

2.1核电工程项目多级计划控制

由于对核电站环保和安全的特殊要求,核电站设计及建造有一套独立的规范、标准,形成了不同于其他民用项目自身的内、外形结构及生产工艺特点,决定了核电站建设施工的特殊性,核岛厂房布置紧凑,具备技术专业全面,施工逻辑顺序强,各工种交叉作业量大等特点。

根据核电项目进度控制的实际需要,核岛安装工程计划体系是以各级进度计划为主体,以各类辅助计划为分支的综合计划体系,涵盖了核岛安装工程的每个方面。详细分类如下:

(1)主体计划:

核岛安装三级进度计划(合同计划);

核岛安装四级进度计划(母本及六个月滚动计划);

核岛安装五级进度计划(三个月滚动计划);

核岛安装六级施工作业计划(双周计划);

(2)辅助计划:

前期准备工作计划;

核岛安装系统完工计划;

核岛安装房间完工计划;

核岛安装保留项清理及跟踪计划;

其他专项进度计划。

项目进度管理组织规划及责任明确是计划科学有效实施的前提保证。上级对下级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下级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2工程进度点系统

目前CPR1000堆型核电站安装工程管理借鉴了法国核电站建造工程量计算的“工程点系统”数学模型。”点”是法国法马通公司根据核岛安装工程施工中在综合资源条件(包括文件程序、标准规范、机具、材料准备,施工及管理,人员素质,施工环境等因素)下,一名合格的法国工人在一小时内完成实物工程数量,一个点即为一个标准法国工时。

对于各个安装工作包具备不同安装特点和性质,制定出了详细科学的点进度计算规则。每一工作包将以点的形式对核岛安装工程实物工程量进行统计、进度管理、合同支付管理,并通过利用计算机在查询、分类、汇总、计算的强大优势,快速、准确的提供工程安装数据,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建立形成“信息化点系统”。

使用点系统来反映工程进度解决了用实物工程量统计由于单位不统一,不能加总,无法反映总体施工状况的缺陷。有利于对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分析,有利于对工程进度进行宏观控制和管理。

2.3工程进度统计的定义与任务

工程统计分析就是以工程项目作为总体对象,运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等方法,提供反映施工过程中工程内部和外部的各种数量关系。从定量与定性数据的结合上,探求项目发展变化的规律,为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决策提供依据。

为实施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应对项目建设所产生的各种时间维度、管理维度的信息进行集成,建立一个先进的、高效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它通过收集、存储及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帮助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决策者对项目进行规划、检查、控制和决策。工程统计分析通过数据来反映工程的进度与发展规律,它是围绕建筑施工和管理而设置的一套相互配套的指标分析体系。其中包括点数、实物量、产值、资源投入及劳动效率的统计等,同时也要形成反映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资料。工程统计分析的主要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为工程项目决策和检查执行情况提供依据;

(2)为编制工程施工计划和检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提供依据;

(3)为工程动态提供分析依据。通过对表面现象和综合分析,把握工程项目的总体特征,推断其发展规律。

三.点进度曲线动态管理的原则和应用方法

3.1 建立点进度曲线动态管理的必要性

进度计划的编制、更新、跟踪、分析、评估是进度控制的重点。核电项目进度管理采用P6软件作为计划编制载体,P6软件是由美国Primavera 公司开发的大型高功能工程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进行计划进度控制、资源控制和成本控制分析等。这种以横道图为标准化特色的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在国内外已使用多年,成为通行的计划编制工具。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核电项目中每月工程进展仅用横道图表示会十分繁复,有些活动计划工期长达一年以上,部分作业需时长超出六个月滚动周期,很不适应核电工地施工条件灵活多样的变化,对动态控制及全面反馈不够直观,使执行计划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受到制约。

因此在参照四级母本计划的前提下,需匹配增加“四级母本点进度计划曲线”。具体方法是在各个专业工作包的预计总点数进度数据库中,每一个施工子项或细分的施工活动都被分配给一个预计点数。将预计点数资源导入P6 中,并摊在每个计划月内,便形成各个专业工作包以及各工作包内各子项的预计月计划点数和累计计划点数折线图,曲线状态见图1。

图1 四级母本点进度计划曲线示例图

四级母本点进度计划曲线的利用,在实际施工过程不仅具备各类工程进度数据的查询,和提供不同管理平面的工程进度报表数据等日常工作的前提基础上,关键是达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动态检查分析、评估预测和优化调整,起到进度动态管理的作用。

3.2 健全点进度曲线体系化,形成“进度管控三条线”

目前项目部迫于设计变更、主设备到货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现场赶工抢点常态化,从而导致四级母本计划与现场实际进度趋势产生一定的偏差。为追赶进度,项目部专项计划、赶工计划的编制有增加的趋势。专项计划、赶工计划是主体计划的补充,在编制过程着重考虑针对性和时效性,但这对准备阶段建立起来的计划体系的指导意义造成影响。

当前项目进度曲线主要依赖四级母本点进度计划曲线,存在计划参照对比数据曲线的单调失准。为弥补四级母本计划指导下的任务安排可能出现的失控情况,即时反馈现场计划与实际的偏差,计划后执行效果如何,项目部应加强对“进度管控三条线”的基础数据信息建设与动态过程维护管理。

“进度管控三条线”分别为:第一,四级母本计划曲线。即以合同规定及四级计划母本为依据编制的四级母本量化曲线;第二,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即本年内结合项目四级母本年计划点数任务及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后的计划曲线;第三,实际完成进度曲线。即每月将实际完成点数统计形成的实际完成情况曲线。

这三类曲线中四级母本计划曲线是核电安装完整工期的理想进度曲线,在工程准备阶段就已编制完成,具备前瞻性和全局性。结合施工期间的进度推进情况,应考虑在理想进度和实际进度中,着重关注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使进度管控曲线进度体系完善充实,更趋近真实合理。“进度管控三条线”见图2。

图2“进度管控三条线”示意图

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是对四级进度计划曲线中理想情况下点数完成趋势的实际更新和升版调整。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是以年为进度跟踪周期,在建立及运用过程中全面合理得考虑各类影响因素,有步骤有安排的对进度进行动态管理。

根据以往核电项目进度管理经验,在动态管理维护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时,需关注以下几个环节:

(1)每年初要对全年四级母本点数安排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再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年度点数任务目标,多方汇总融合制定出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的初版。

(2)如核电项目受主设备滞后到货、四台机组同时施工、因设计等原因造成工程量变更及冬季施工等内外环境因素影响,会形成年中期出现赶工抢点的施工局面,届时将结合项目整体进展、气候季节变化、上游条件、施工逻辑实际情况和点数储备数据进行调整优化计划曲线,将上半年滞后点数及时加载到后半年工期中,使此曲线更具备施工指导价值和分析比较参照意义。

(3)各专业进度工程师要密切关注P6中六个月滚动计划及每月进度报告点数完成情况及各类制约因素,可采取每月底定期更新曲线的工作方式予以动态管理。在一定施工周期及布置赶工抢点任务时,通过工程 “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与“实际完成进度曲线”的对比,便可直接了解到截止目前工程整体的实际进展状况,超前、滞后还是与目标计划保持同步。

当实际进展出现滞后计划数据曲线时,可从中发现偏差及走向。对这些数据偏差和矛盾要追本溯源,便可暴露出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问题。现场条件与组织;技术文件/图纸提供、材料和设备的供应、人力动员及劳动效率、施工机具配备情况等因素都会造成进度存在滞后偏差。通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实现实时全方位的管控,项目各级领导将会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追赶己延误的计划和工期,保持与目标计划的一致性,这对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竞争能力、预防和防范现场施工风险具有现实意义。

3.3通过数据对比分析模式,提高工程进度评估预警管理能力

“进度管控三条线”在施工工作中,通过三者数值和趋势的对比分析,可以将分析评估结论应用到项目工程管理决策中去。考虑引入“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这一概念曲线,可使以四级母本计划为干线的目标计划体系能更加丰富有效的引导施工,避免出现找不到明确的理想参照曲线,计划目标与实际完成数据脱节形成的进度管理失控局面,见图3。

图3 进度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动态示意图

在进度的分析评估过程中,应强化“进度管控三条线”在预警预测所起到的作用,以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对于计划与实际点数的偏差结果,结合各工作包的实际特点和点数权重,测算后设置的“风险可控区间”见表1。

表1 进度风险可控区间表

进度管控的三条进度曲线,特别是年度预计完成调整曲线和实际完成进度曲线的点数对比差值,经过测算也可以形成如下的偏差数据模型。通过这种方法可以直观显示出目前的进度趋势是否在可控范围以内。

若偏差点数值超越了可控区间范围,就需要组织相关单位梳理进度偏差过大的原因,在加大现场协调力度,安排好各施工方的安装逻辑顺序,努力为各施工方开创现场施工作业面的同时,也需及时将偏差值按实际情况叠加到后续月份的计划点数上去,已确保在核电安装总工期上每个年度的预计完成点数能够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去布置安排,起到计划点数动态维护和进度预警的作用。

另,进度管控的三条进度曲线在比较分析后得出的理性结论,对项目执行过程控制的成本状况、资源投入状况和劳动效率识别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决策作用,使之尽早预测和发现项目成本、人力资源调配与动态进度控制的匹配及偏差趋势,努力在情况变坏以前给出项目成本与进度相关变化的信息,指定合理有效的纠偏措施,对项目成本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与判断和正确的决策。

结语:

保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还包括制定完善一套合理有效的施工进度管控系统。通过建立点进度曲线的动态管理体系,以“进度管控三条线”为手段进行进度控制精细化技术处理,为计划活动的管理与控制得以科学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采用多角度、信息化的数据统计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进展数据进行评估和预警工作,为项目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更有深度、更多视角的指导依据,真正起到项目工程管理决策参谋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邓铁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文秘资源网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第六条 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第七条 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第八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第九条 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第十条 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第十一条 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 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 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 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 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第十五条 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第十七条 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第十八条 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第十九条 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第二十条 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二十一条 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第二十二条 机关包保人员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包保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第二十三条 “双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政工部,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安全活动时间、主讲人、出勤补课情况、“四问法”的主要内容等。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实行三项制度:即周五“双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调度会、党支部书记例会通报制。“双向”考核由机关部室与基层单位结对子包保;互(抽)查分为三井包保人员互(抽)查和闭卷考试,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为主;将互(抽)查情况和每周五的包保情况在下周一进行通报。 第五章 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矿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 第二十六条 基层各单位应根据矿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每年10月底向财资部上报下年度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第二十七条 财资部根据各单位需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班。有关专业工种的培训信息,应提前通知教学单位。 弟二十八条 四级安全培训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学大纲、安全培训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配备师资。并将相关情况在开学前制表,一式两份分别送到安监部和财资部。 第二十九条 学员报到后,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将学员自然情况录入微机,并校对无误,发给矿安监部、财资部。第三十条 安监部对教学计划审核后签署意见返回。第三十一条 培训班结束,四级安培中心提供参加考试学员名单,安排考场,提交《缺额学员通知单》。第三十二条 安培中心、财资部、安监部等部门分别提交培训工作小结,四级安培中心负责汇总后,报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第三十三条 参加教学计划编制、审定、试卷命题、监考、巡考、阅卷等相关人员,应在附表涉及的栏目内签名存档,发现问题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章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安全活动时间不够或周五安全活动每少一次罚单位党政主管和包保单位部室负责人各30元。如无特殊情况行政主管不主持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第三十五条 补课率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给予党政主管和包保部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没有备课材料或备课不认真的罚党政主管100元。第三十六条 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凡迟交或不交报表的每次罚部室责任人30元。第三十七条 凡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扣分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XX元,并对机关包保部室罚款200元。第三十八条 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问题被矿通报的,罚责任单位200元。第三十九条 对于各项安全教育的材料报送不及时或不报送被全矿通报的,一次罚款200元。第四十条 每月初矿将按照“双向”考核的要求对上月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名前三名的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各奖励1000元,对安全包保先进个人各奖励100元。矿年底对安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第四十一条 在矿、集团公司举办的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学习班中,各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安排参训人员,选派合格的学员参加培训,发现一名学习“专业户”,对学员单位处罚XX元;每缺一人次,不经请假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履行请假手续的,对单位罚款100元,由四级安培中心、安监部签署罚款单送交财资部办理。请假以书面形式,并经矿分管安全培训的领导签字后有效。第四十二条 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由安监部通知财资部,由财资部、四级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补考,个人负担补考费30元。第四十三条 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200元,并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第四十四条 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第四十五条 在抽查考试中对成绩不及格的职工进行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费用按1.5元/吨提取由矿考委按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办发【20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管理,夯实基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为基本手段,以保持、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为重点,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目的,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工作,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使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工作计划》的要求,全镇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分宣传发动、推广实施、推进和巩固提高、全面达标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根据国家、省有关标准化创建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各行业标准化三年创建实施方案,做好标准化创建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推广实施阶段

到20xx年底,100%的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的所有企业达到标准化最低等级以上(以下简称达标)水平。其中,力争10%的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0%的达标。

(三)巩固提高阶段

在各类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标准化企业创建成果。到2014年底,所有的规模以上企业达标,其中,力争两个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楚天塑业、元港化工)。

(四)全面达标阶段

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其中,力争两个企业达到一级标准化水平(楚天塑业、元港化工),*个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大江纺织、力道机械、天盛织布、劳士德纺织)。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将标准化创建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建立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创建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是考评制度。要将企业能否达标,能否巩固、提高标准化创建成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优劣的重要考评指标,建立基础台帐,定期组织考评。二是动态管理制度。在考评的基础上,对企业安全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督促企业提档升级。三是公告制度。定期公告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分级信息,并将相关情况报送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四是激励约束制度。积极探索在安全信用、经济政策、品牌创建、市场准入等方面建立与标准化创建工作相适应的激励约束制度,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对标准化创建企业的认可度。

(三)加强检查督导,实行分类推进。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检查指导,摸清标准化创建工作现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推进。针对企业实际,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要重点扶持,起到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对有一定管理基础的企业,要重点培养;对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短时期内难以达到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重点帮促,组织力量对其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进行指导,确保所有企业在三年内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强化业务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分级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部门指导能力和企业创建能力。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

(一)安全目标

1、 杜绝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

2、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事故;

3、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5、 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6、 全年确保实现三个百日无事故记录,争取实现安全生产1650天。

(二)安全考核指标

1、一类障碍不超过2次

2、二类障碍不超过5次

3、控制各类安全考核指标符合规定

二、 日常工作:

(一)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督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制度的贯彻。

1、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应当齐全、明确,应符合《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

2、各职能部门及各生产岗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应健全、明确,并且能按上级规定的要求贯彻落实;

3、“两票三制”安全管理制度应内容完善,并检查、监督执行时是否认真;

4、检查现场规程制度的修订、审批、印发是否及时合理,日常运行工作是否按照《规程》执行。

5、定期开展安全网络组织活动。

(二)监督安全生产计划、“反措”、“安措”计划的执行。

1、按时组织各部门将本专业“反措”和“安措”计划上报,并审核上报“两措计划”有无疏漏,归纳总结,并下发执行期限,落实日期。

2、“两措计划”执行结束应有记录,并能做到对正在执行的工作进行检查。

3、年底总结“两措”的完成率,根据完成率总结执行情况。

4、督促安全用具的定期校验。

(三)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规》学习、考试。

1、工人(含新入厂及转岗人员)必须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实习生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特殊工种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工作。

2、每年底进行一次下年度《安规》考试,包括全厂范围内的生产干部以及工人,每年进行一次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制度的学习和考试。

3、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安全培训录相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竞赛活动。

4、按时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能贯彻落实,并且有执行记录。

(四)安全例行工作:

1、检查班组是否每周举行一次安全活动,内容是否充实,记录是否齐全,分场领导是否定期检查班组记录。

2、每年定期组织四个季度的安全大检查,并应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考核。

3、公司、部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及时汇报及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应记录齐全。

4、每月编制一期《安全简报》,及时通报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总结事故教训,表扬好人好事。

(五)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1、参加事故、障碍及严重未遂事故后的处理、汇报,原始记录应按规定保留,并贯彻落实。

2、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组织调查,并做到“四不放过”,事故报告填写内容应符合《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

3、及时转发传达上级及兄弟单位事故通报、安全情况简报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具体贯彻。

(六)安全工作奖惩: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5

浙江省计生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六条 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执行本条例,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第二章 综合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人口发展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考核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部门工作责任制,并进行考核奖惩。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经费对贫困地区、海岛、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第十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二条 省、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备计划生育服务员,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可以采用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当实行政务公开,安排再生育前应当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保障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前款第五项具体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九条 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公民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

第二十条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情形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生育管理所在地一般为女方户籍所在地。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生育管理所在地为男方户籍地。

女方离开户籍地,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经女方户籍地向现居住地履行委托手续后,可由现居住地进行生育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严禁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弃婴、溺婴、非法收养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第四章 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二十七条 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生殖健康服务制度,定期为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等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和保健服务。

第二十八条 对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因配偶接受绝育手术需要照顾的,经手术单位证明,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七天的假期,工资照发。对接受节育手术的农村居民,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九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经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组织确诊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给予免费治疗,治疗费用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予以保证。经治疗仍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的,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妥善安排,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社会救助。

第五章 奖励与保障

第三十条 20xx年 1月 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

(一)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第三十三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者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第三十四条 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

第三十五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

第三十六条 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照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第三十七条 农村居民、失业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社会资助、财政投入等方面组成。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夫妻不再生育等对象和对其他特殊情况进行扶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降级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第四十五条 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所在单位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十七条 有关单位不履行本条例规定做好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其改正。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2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 1990年 9月 10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规定》同时废止。

计划生育的弊端计划生育政策也带来了很大的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 男女比例失调等等。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年龄超过60岁的人口为十分之一,2030年将为四分之一,而到2050年,每三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超过60岁!专家认为,即使中国的经济仍能保持增长势头,到那时也难以养活这么多老年人。就是说,中国人老得比富得快。另外 中国8%的少数民族不受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因此,很多中国人并不认为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获得了预期的效果。男女比例失调也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大问题。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的刘宏源指出,由于中国人传统上喜欢男孩儿,许多孕妇将女胎流产。男女婴的比例是 120:100。20xx年以后,男性公民将多出五到六千万。这将给社会造成很大的隐患。

执行过程中的错误政策

少数民族增长快于汉族,从1953年占全国人口6.1%,到1990的8.04%,20xx年的8.41%,20xx年的9.44%。

20xx年全国抽样普查中,与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 增加2355万人,增长了2.03%;少数民族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少数民族增长速度为7倍以上。由于汉族人口占 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也是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最大的。因此,有人认为这有背于《宪法》中各 民族平等的原则,并担心中国的民族人口比例的变更, 会导致中国这个多民族 国家内部 出现不稳定的因素。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6

年,我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指示精神,坚持“三个并重”原则,紧紧围绕“两型三化”矿井建设和“四大”主题活动,虚心学习兄弟矿井“四五级联动”安全培训经验,借助培训体系贯标平台,不断完善措施,优化管理,真抓实干,注重效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培训任务,教育教学水平也随之提高。全年全矿“三项岗位人员”外培完成264期1564人,完成计划的105.6%;安全内培完成28期4147人,完成计划的117.9%;岗前培训完成9人;党员政治培训完成7期405人,完成计划的112.5%;继续教育完成3期106人,完成计划的100%;技能鉴定内部培训完成7期498人,完成计划的622%;管理认证培训完成1期60人,完成计划的150%。进而达到了全员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学员满意率100%;“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教师持证上岗率100%,专职教师多媒体课件教学100%。年我矿保持了济宁市、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和安全培训先进单位荣誉;首次获得煤监分局安全培训先进单位;“235”培训方式课题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并获省企业管理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一、主要认识和体会

(一)改善条件、优化环境是搞好职工教育的关键环节。矿对培训基地按照“保四争三”的目标要求,不断增加投资,改善办学条件,新建了薄煤层炮采模拟试训基地,增加学员的感性认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保证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全面推进、高位达标。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是搞好职工教育的根本目的。在各项安全培训中,我们既遵循上级培训大纲要求,又突出我矿薄煤层炮采矿井特色,采取“235”方式与“6m”模式的全面结合,使各项安全技术培训适应了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起到了为安全生产、提高效益擂鼓助威、保驾护航的目的。

(三)领导重视、认识提高是搞好职工教育的力量源泉。今年,根据人员调整的实际,矿充实了职工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职工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使职教工作成为矿井总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力量源泉。

(四)健全机构、充实力量是搞好职工教育的组织保证。为保证职教工作的正常开展,重新聘任了20余名区队、科室业务技术骨干为安全技术培训兼职教师,使职教教师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学历达标,更加适应四、五级联动教学的需要。

(五)整章建制、严格考核是搞好职工教育的重要措施。矿重新修订了《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规定》,不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各项安全培训“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同时,按照制度规定的条款,以严治学,教考分离,实行动态的准军事化管理,学员的自治能力、执行能力、服从能力明显提高。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校容校貌焕然一新

今年以来,我矿按照“实际实用、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我矿狠抓了职校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使之逐步达到“模拟教学现场化、课堂教学电教化、考试考核立体化”的现代化办学要求。一是狠抓了职校现代化办学设备的购置,在原有的基础上,今年又投资7.5万元新增计算机14台,教职员工达到了“一人一室一机”;投资4.5万元扩建了计算机教室,为全面实现“机考”奠定了可靠基础,大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二是投资1.2万元建立了多媒体教室1口,实行集中控制,专职教师所有课程实现课件教学;投资1.8万元更换了学生桌椅60套,投资1万元更换了教师办公桌椅8套,投资10万元粉刷装修了全部校舍,校容校貌焕然一新。三是投资近200万元建设的薄煤层炮采实训基地和安全展室已初具规模。四是投资1.8万元购置了铁质书架22架,投资1万元购置铁质档案橱10组,图书阅览室、档案资料室明显改观。今年以来,校舍建设投资规模为建矿32年来的首次,为正规办学创造了齐全、规范、舒适、优雅的条件。

2.培训体系规范运作

今年以来,按照集团公司培训管理体系贯标要求,一是修改完善了本矿培训管理体系检查标准,认真组织了基层区队贯标运行情况内审,促进了基层区队业余规范化运作。二是教培中心利用自己设计的“每周一课”、“每日一题”备课记录、职工安全技术学习记录两个“一本通”,规范区队班组培训行为;利用办班资料“一清单”规范档案管理,使培训办班资料一目了然,防止了缺项漏查现象。三是认真开展教学教研,教培中心教师分工负责,每月下井或下现场2次,包保、督促、指导基层区队业余办学,认真开展论文评比、优质教案评选、学员评教、教师互评活动,教学质量大大提高。年,我矿组织教学课件评比2次,论文评比2次,对成绩优秀者分别给予了500、400、300、200元的奖励,教师教学教研积极性大大提高。四是在执行程序上,所有培训都按照“需求确认——设计策划——实施培训——培训效果评价——培训改进”程序,规范运作。如:今年初,通过岗位能力差距确认,发现部分电钳维修工、泵站司机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掌握不熟练,动手能力较差的问题,就安排他们在机厂车间进行实物现场教学,解疑答难,学习效果明显提高。

3.“一个学习”先行一步

“一个学习”即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精神的学习。根据上级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部署,党委中心组政治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起到表率作用;支部书记例会每月1次,起到引导作用;矿党校举办庆祝建党87周年党史党建知识有奖学习竞赛活动,673名党员参赛,起到普及作用;第三、四季度,我矿先行一步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轮训班5期285人参加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我们以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外延为主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美德文化教育、合格员工教育贯穿其中,并将本矿安全生产、经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通报,做到了把目标讲明、任务讲清、问题讲透、措施讲通。政治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加强,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得到巩固,为矿井改革发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企业文化建设又有了新的突破。

4.“两项培训”超额完成

“两项培训”即“三项岗位人员”外培和全员安全换证培训。年,是我矿安全培训的“大年”。首先,落实了职工节后上岗安全培训,全矿2538人通过了岗前考试。其次,狠抓新工人安全知识强化培训,组织新工人安全脱产复训班4期,培训学员226人,为他们独立顶岗创造了条件。其三,为缓解工学矛盾,坚持有组织、有计划、长流水、不断线的培训方法,先后举办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136人,生产班组长换证培训班6期、培训学员321人,举办一般工种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学员435人,共办理各种安全资格证件998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正规进行,促进了我矿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升级和安全生产作好周期的持续延长,矿杜绝了重伤以上人身和重大非人身事故,到12月31日连续安全生产980天;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夺得煤业公司“五连冠”。

5.“三个推进”卓有成效

一是“四五级联动”培训初显成效。制定了《煤矿“四五级联动”培训实施办法》,按照典型示范、递次推进、培训一体、任务共担的原则,首先在采煤二区、掘进二区、机电工区进行了试点。教培中心发挥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职能,认真编制并实施内部培训计划和分解落实指令性培训计划;基层区队在选送人员参加各类内培、外委培训的同时,重点做好“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和以师带徒“手指口述”形式的培训;所有培训都遵守“生产需要什么样的人员,我们就进行什么样的培训”和“井下干什么、我们教什么、考什么”的培训思路,确保职工学练结合,学以致用。教培中心为12个井下生产区队设计了教师备课记录簿和职工学习记录簿两个“一本通”;创新了培训档案管理“一清单”。教培中心教师坚持每月2次的下井实习和生产区队的技术课督导,促进了教学效果的持续攀升。二是技术比武开展正常。教培中心以“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区队班组和学习型职工”为抓手,引导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实现从单纯体力型向体力和智力结合型转变,以区队为单位组织了较小规模的电钳工、焊工、瓦斯检查工技术比武活动,选出技术能手13人。瓦斯检查工路庆斌在山东省青工技能大赛中,获得第4名的好成绩。三是继续教育步入正轨。为培养适应薄煤层炮采矿井专业技能人才,与职工大学联合办学举办的采矿、机电中专班,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今年年底106名生产区队班组长将完成学业,提高了生产骨干的学历水平。同时,紧跟集团公司“金蓝领”培训项目步伐,制定并实施了煤矿学历教育奖励办法,利用高、中级技能鉴定的途径,做到“培训—考核—使用—待遇”四位一体,鼓励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年,全矿600余名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创出历史之最;50余名职工获得学历奖励;60余名职工踊跃报考成人高考,职工学习的积极性空前提高。

6.“四个确保”顺利实现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7

关键词:多级计划;核电;进度控制;P6

中图分类号:TM623

1核电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管理的特点

进度管理工作是大型复杂项目项目管理的核心问题。核电工程项目的安全性、长期性、繁杂性等特点,使得核电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有着属于自己的鲜明特点。建造期是核电工程项目全生命期中的重要阶段,建造周期长,参与单位众多,各专业工艺要求复杂,是项目资源投入的高峰期。

项目建造期必须通过科学、高效的进度计划管理,保证实现项目最终交付的进度目标。项目各参建单位要规范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工作,理顺所有参建单位各层级对进度计划管理的协作关系;通过及时进度盘点、问题跟踪、检查和考核等手段,监控和督促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进展,进而掌控项目总体进度;及时发现、纠正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实现对工程建造进度计划的有效管理,进而确保建造进度满足工程建设的总体控制目标。

鉴于核电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项目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等单位统一采用Primavera(P6)项目管理软件,将项目进度计划的管理程序、编码规则等管理需求落实到软件平台上,在项目进度计划管理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项目进度计划管理目标

核电项目的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是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时或提前完成项目总体进度目标,具体体现在:

(1)规范项目各参建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在进度计划管理上的职责分工。

(2)理顺所有参建单位各层级对进度计划管理的协作关系,提高各方对项目进度计划管理的准确性、一致性、时效性。

(3)加强对项目进度计划的监控、纠偏和优化,辅助各单位、各部门、各专业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3项目管理组织层级

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在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约束关系下,各自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各领域的程序文件,形成整个项目业主、总包、分包三个层级的管理矩阵,每一层级各自形成了偏强矩阵型的项目组织结构。

各层级内部,对于项目进度计划管理都设置了各自的归口管理部门;从设计、采购、土建、安装、调试等专业角度,划分了各自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专业领域内的项目进度计划。各层级之间,业主和总承包商之间,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和其他按专业领域设置的部门具有垂直的管理关系。

业主工程管理处为项目进度计划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设计管理处、设备管理处和计划合同处等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进度控制。

总承包商现场项目控制部为项目进度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施工管理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进度控制。

分包商一般设置工程部、物资部、技术部、质保部等专业部门,工程部为项目进度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4核电项目进度计划分级管理

核电项目建造期进度计划管理包括对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和材料供应、建筑安装、调试验证、接口和专项工作等方面的进度计划管理。

核电项目进度计划分级管理是以一级进度计划为目标,二级进度计划为控制与协调平台,上级计划向下级计划逐渐细化、深入和控制的多级进度计划的管理模式。

(1)一级进度计划:由业主工程管理处组织编制和控制,作为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工程的主要关键日期和主要工期目标,指导业主和总承包商对项目重要里程碑进度进行管理;当项目进度出现重大调整时,更新一级进度计划。

(2)二级进度计划:由总承包商编制,业主工程管理处组织审查和批准,是业主对总承包商的进度进行监督和考核的依据。二级进度计划在进度管理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对设计、采购、土建、安装、调试在时间接口上起统一协调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进度控制的主要平台,对二级计划的控制是总承包商的责任,但业主为了实现一级进度计划的目标,也需对二级进度进行监控和分析。二级进度计划是各承包商编制三级进度计划的依据。由总承包商负责按周期更新进度。

(3)三级进度计划:总承包商负责管理,由总承包商的设计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根据合同范固的工作内容编制,总承包商组织评审,报业主审查认可。是对二级进度计划的延伸细化,作为合同执行方对各自承建范围内各项任务的总体管理计划;土建、安装承包商负责编制各自承建范围内的三级进度计划,总承包商设计、采购、调试管理部负责编制各自三级进度计划。三级进度计划由总包商负责按月更新。

(4)四级进度计划:由总承包商的设计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根据合同范围的工作内容编制,总承包商组织评审,报业主备案。包括设计、采购年度计划,包括土建、安装承包商对未来一年时间内施工任务的安排,四级进度计划每六个月(每年)一次。四级进度计划还包括母版计划(如有),该计划覆盖整个工程周期内施工内容。

(5)五级进度计划:由总承包商的设计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根据合同范围的工作内容编制,总承包商组织评审,报业主备案。主要内容为土建、安装承包商三个月的滚动计划,包括当前执行月的计划安排及后两个月的展望。五级计划应根据当前四级计划及当前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编制。

(6)六级进度计划:由承包商施工队负责编制、执行;是对各承包商施工队一周内具体工作的安排,六级进度计划(周计划)为五级进度计划(月计划)的进一步细化,包括上周累计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不硬性要求使用P6软件,但对于上周累计完成情况的描述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五级计划内容条目。

(7)其他进度计划包括专项计划和接口计划。进度计划分级管理体系应涵盖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方面,但在执行过程中,某些部位(或里程碑)涉及单位较多,工序关系也比较复杂,且又处于关键路径上,这种情况下需要编制专项计划。对设计与采购、建安、调试等方面的信息沟通工作,可通过接口计划进行管理。

以上多级进度计划中,业主控制的范围是一、二级进度计划和部分三级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展适时对关键路径上的专项计划进行控制。业主参与审查四级进度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业主自主管理或采购的项目的进度计划,由业主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并跟踪控制。

总承包商对二级进度计划负总的责任。总承包商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管理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三级、四级、五级进度计划。此外,各类专项计划由总承包商编制与跟踪。

建安分包商,在总包商对三级计划的统一管理要求下,负责编制各自领域的三级进度计划,并逐级细化四级、五级、六级进度计划。

5进度控制体系

为了各级进度计划能有效执行,要建立一套完备的进度控制体系,这套体系包括:责任体制、程序体制、监控机制、调度系统、质保措施。

(1)责任体制。明确业主内部、总承包商内部及各承包商的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在工程进度中的责任,实现进度控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各级强有力的计划进度控制机构(包含业主、总承包商和各承包商),配备专职工程师,负责计划进度的管理、协调与监控。

(2)程序体系。制订各级进度管理程序体系,使进度控制有序运作,使各级进度得到有效控制。程序体系拟包括:进度控制大纲,多级进度计划管理程序,滚动计划管理程序,现场施工协调管理程序等。

(3)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建立工程信息反馈制度与进展延迟的报警制度,实现反应迅速的闭环控制。信息反馈和跟踪监督的目的就是及时发现偏差、分析偏差,及时要求总包商、分包商采取纠正措施,并分析对后续活动的影响。

(4)调度系统。总承包商要建立强有力的工程调度系统,建立进度协调会制度,组织日常的接口协调。建立专项问题协调委员会制度。

(5)质保措施。有效运行项目质保体系,执行对总包商和各分包商的定期评估制度,确保业主与承包商、分包商进度计划控制体系的统一协调,确保总包商、分包商的进度控制体系的有效运作。

6多级计划软件管理

业主、总承包商、建安分包商都采用了Primavera项目管理软件辅助项目多级进度计划管理。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更新、监控、纠偏、优化等各类操作与成果展现,均依靠软件系统加以实现。

业主软件平台中管理一级、二级进度计划,并且具有总包商软件平台的账号,可登录总包商软件平台查询建造三级进度计划、专项建造进度计划、建造四级进度计划的进展情况。

总承包商在项目现场与总部之间通过专线连接构建了基于统一数据中心的项目管理软件平台,并开放部分权限和数据供业主和分包商参与平台上的进度计划管理。总承包商在软件平台上以三级进度计划为管理核心,存储和管理所有层级的项目进度计划。

主要建安分包商使用软件平台编制三级、四级、五级、六级进度计划。

Primavera软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编制计划的软件,更是一个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充分且规范的使用P6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项目管理经验积累及未来项目策划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项目管理协会.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4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8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2011年春季工作要点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围绕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后勤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后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后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本学期后勤工作的目标是三个确保、四个力争。三个确保是:确保校园建设、教育教学办公生活用品的维护、维修、采购、保管、供应及时到位;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精细、帐物相符;确保学校水电、饮食、活动的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四个力争是:力争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力争进一步完备服务项目;力争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力争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卫生意识

1、经常检查各室及公共场所中的电器线路、装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

2、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加强食堂工作各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办好师生食堂。

(二)加强校舍、校产管理

1、进一步完善校产、校舍管理制度,尤其是强化赔偿制度。

2、严格校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禁乱拿、乱用、乱丢、乱放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3、加强用电用水和日常检修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为学校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分钱。

4、倡导良好风气,爱护学校设施、设备,爱护花草、树木,杜绝践踏草坪、折枝摘花现象。

(三)坚持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1、严禁乱收乱付,做到勤俭节约。

2、按规定收费,任何班级、个人不得擅自收费。

3、制定财务预算,坚持计划、合理使用经费。

(四)抓好绿化管理

1、加强对学生的绿化管理认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爱护校园绿化。

2、经常督促检查绿化区的管理工作和绿化管理人员的工作。

(五)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育人质量

1、加强后勤人员对有关文件、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服务育人工作。乐于奉献、能干肯苦,服从安排,积极为师生提供教与学的方便,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2、规范后勤管理,充分发挥后勤人员的智慧和力量,改进服务方式方法,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及业务能力的培养,更新知识,解放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四、工作安排:

二月份:

1、配齐本学期所需的办公、清洁用品。配齐插班生的课桌椅。

2、对全校财产进行大清查。配齐、更换、检修班级、办公室日光灯、插座等基本所需的电器。

3、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4、检查各处室办公桌、柜,班级课桌椅情况并记载,实施班主任、班级公物管理结帐兑现工作。

三月份:

1、继续完善学校水电维修和其它维修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修补校园绿化带,搞好校园绿化,美化、亮化校园环境,争取绿化上一个新台阶。

3、加强对食堂和小卖部的管理工作,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4、召开一次总务工作会。

四月份:

1、继续完成绿化尾期工作。

2、检查前期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对校园内水、电进行全面检修

五、六月份:

1、配合德育处完成学校艺术节的筹备工作。

2、配合教科处完成高考、中考的筹备工作。

3、安排暑期各项维修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七、八月份

1、暑期对学校进行全面维修。

四年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9

第一条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鼓励安全生产方面的科研、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并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制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其实现。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上级人民政府与下级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组织考核、奖惩。

(五)负责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

(六)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危险性大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第七条 省长、市长、县(市、区)长、乡(镇)长和行政公署的专员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副市长、副县(市、区)长、副乡(镇)长和行政公署的副专员,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规定、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分析和预测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对策。

(三)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制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五)负责统计本地区各类伤亡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交通和公共设施的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本地区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制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四)监督、检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处罚劳动安全卫生违章行为。

(五)参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安全卫生设施的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六)参加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负责事故审理和批复,公布事故处理结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各级公安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地区的道路交通、民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道路交通、民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制定道路交通、民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有关道路交通、民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进行道路交通、民用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灾事故的预防与抢救工作。

(四)按规定检审机动车辆,考核机动车驾驶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处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五)按规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纠正违章行为,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维护特别重大事故的现场秩序,参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各级交通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水上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制定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船舶登记及船舶检审,培训、考核船舶驾机人员,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依法处罚水上交通安全违章行为,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四)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安全标志、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五)负责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各级卫生部门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劳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参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四)发生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时,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各级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工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参加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部门的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生产中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单位核发营业执照时,必须征得有关部门许可。

(二)协助有关部门对严重妨碍车站、港口、码头、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以及重要设施和危险品仓库安全的商业网点、集贸市场进行治理整顿。

(三)会同有关部门拆除占据城市道路或者利用人行通道建立的固定商业门面,以确保城市道路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十五条 各级计划部门应将安全生产规划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的事业经费以及其他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七条 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并利用新闻媒体对本地区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发生的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八条 各级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组织并检查所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下达行业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并组织考核。

(四)审查、批准所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方案,并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五)组织所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六)企业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企业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企业的生产安全,由企业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 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

第二十一条 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虽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

第二十二条 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二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产品销售额或营业额中,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六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企业必须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组织和管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所在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一)未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二)未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的;

(三)未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的事业经费以及其他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

(四)未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的。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一)对威胁公众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或未采取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二)对生产中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单位核发营业执照时,未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得有关部门的许可,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三)对伤亡事故拖延、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第三十二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0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300-1000元的罚款,并由所在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降级以上行政处分:

(一)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运,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的。

(二)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职工伤亡事故的。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各行署和市、县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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