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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2-07-18 23:49:04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1

一、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事关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事关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加强流动人口工作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来抓。今年4月,国务院颁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我区是流动人口大区,目前已达10万人,占我区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他们大都处在生育旺盛期,且生育观念较为落后,流动性大,而适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特点和新形势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全区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的重要因素。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精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实创新,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新机制,积极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联动,综合管理”的新格局,促进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按照国家“三年三步走,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的目标要求,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考核’”的工作新机制。

(一)统筹管理。进一步强化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统筹全区有关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事项。统筹协调公安、劳动、卫生、计生、房管等部门的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范围,切实做到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要立足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各街道、社区的工作范围,依托社区协管员队伍,开展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服务和管理。

(二)服务均等。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建档制度,完善育龄妇女定点服务制度。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给予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优先照顾,落实国家规定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查孕查环、出具孕检证明等免费制度。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采取多部门联动,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公布热线电话,拓宽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来信、来访,严肃查处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三)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树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联动的“一盘棋”意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等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全区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四)信息共享。各级、各部门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重点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监测制度,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平台。人口计生委、公安*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建委、卫生局、区教育局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完善社区楼门长、小区业主委员、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为主体的信息采集网络。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全员人口信息库建立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对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特别是对无固定居所、无固定工作的人员登记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去向、婚育情况和联系方式。

三、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区人口计生委要在已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科的基础上,增加干部力量;街道要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专(兼)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干部,负责本地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宣传服务和协助处理违法生育等工作。具备2名社区居委会计生主任的社区,要有一名主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与公安、劳动等协管员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工作。人口计生委要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二)实施综合治理。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各单位、各部门在制定流动人口政策措施时,要搞好调查研究,主动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使之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盲区。区人口计生委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指导、协调和支持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提高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公安*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建委、区房管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区人口计生委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法定代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招聘外来人员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登记,加强监管,并定期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三)深化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社区的前置性、基础性工作作用,以居民自治和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为载体,逐步建立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方位、广覆盖的服务管理体系。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要管理好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有责任向属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和情况。推行计划生育居务公开,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四、全面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将流动人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统筹管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业务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议事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落实措施。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2

一、坚持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

根据局下发的年度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并学以致用,结合工作实际,用科学发展观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整改,带动和促进科室保持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围绕局的中心工作,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起草贯彻实施《**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工作方案、劳动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参与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等问题的调研,有效促进基金(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二、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年度任务。

一年来按照“服务大局、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的工作要求,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积极完成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工作。2012年按《**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协助局领导组织全市实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协调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八部门参加)开展工作,以规范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为目标,落实各部门的治理责任促进规范管理。该项工作历时一年,通过社保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专项治理工作按期完成,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当年×月,省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组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市有关领导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肯定。

(二)加强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 2、积极推广使用省劳动保障专项资金基础台账管理软件。根据各地使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年初组织各县(市、区)共×名经办人员开展使用劳动保障专项资金基础台账管理软件培训,推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网上填报工作。

3、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对年度使用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社保补助资金(困难企业人员医疗保险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补助)、社保信息系统补助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三)完成劳动保障规划和统计工作。 2、完成2009年全市劳动保障事业计划执行情况和2011年劳动保障事业计划的编制,到×月,对上半年劳动保障系统完成年度计划情况进行通报。

3、按省要求启动“十二五”规划和实施贯彻珠三角发展纲要编制工作。

4、积极配合省厅推进统计指标体系改革和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努力促进数据资源共享;拓宽统计数据收集模式,开展统计情况分析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准确性。按期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报表填报任务。

三、廉洁自律,规范个人的行为。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规范个人的行为,时刻警惕自己,提高“防腐”免疫力。在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遵守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事,努力工作。

2012年,虽然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由于本人能力、水平所限,与局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对科学发展观自觉运用方面还有欠缺,县(市、区)社保基金监督体制运行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因素限制尚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大局意识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今后克服和解决。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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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3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法委、公安分局、财政局、计生局等18个部门组成的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制定了“以政府领导牵头、计生局、公安局、劳动局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推动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步入新阶段。

二、以促管理为宗旨,强化服务意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众多、任务繁重的工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区计生局以管理抓规范,以服务促管理,为流动人口开展广泛、深入、细致、周到的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流动人口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孕情检查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免费服务,促进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强化管理意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区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步,促进我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在区计生局的指导和督促下,各街道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人帐记录清楚,在各村(社区)建立了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实行一人一登记,努力做到“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二是增强流动人口管理的约束力。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定了《房屋出租户主管理责任保证书》和《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书》,将计生管理的要求纳入基中。三是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站。全区已建立了9个流动人口管理中心站、63个社区维管理分站,227名流动口协管员,及时采集资料、了解情况,反馈信息,探索出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途径,推进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迈入新步伐。

四、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虽然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1、经费不足。多年来,我区政府投入的计生经费,只能保证常住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而无力解决流入人口的管理、服务需要。

2、措施不足。在管理当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流出违规人口罚不见人,流入违规人口你罚他走,使处罚难以兑现,流于形式,签合同也只约束了管理一方,达不到双方制约管理目的。

3、协调不足。由于各相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与计划生育的管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脱节(工商“办照”程序则以〈暂住证〉为主要凭据,而公安的暂住证是以16周岁以上,居住在三个月以上才办理〈暂住证〉),因此,一证管多证实为落空。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既不办暂住证,也不办营业证,而计生管理队伍又势单力薄,检查执法难度很大,且多头管理容易出现空的管理。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建议

为认真解决上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建议采取以下举措:

1、加强协调,增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认识。流动人口数量庞大,管理和服务的任务艰巨。为了使劳务经济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实现双赢,全区计生系统要用改革和创新的办法,促进流出和流入双方的协调与合作,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计生部门要抓决策、抓协调、抓督查。做到年度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要以《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充足的保障。争取更多的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参与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来,破除计划生育是专业部门的狭隘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4

为切实做好我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以下简称"全民参保登记"),维护和保障全区各类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及省市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权益为出发点,以城乡统筹为抓手,深入推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部门共享,为科学确定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运行目标提供依据,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努力实现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的目标。

二、登记范围和内容

(一)登记范围:全民参保登记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及个人。在全区常住人口中,已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口信息,直接纳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不再重复登记;未参保的人口和未来新增人口纳入参保登记范围,各险种参加人口数以实际登记数为准。非西固户籍人口或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应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二)登记内容:用工单位登记内容为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用工人数等基本信息以及社会保障证号、参保人数、参保险种、参保缴费情况等。个人登记内容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就业状况、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址、联系手机、现参保状况等。

三、工作任务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7月中旬)

1、动员部署。区上召开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专题协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明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步骤、重点任务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软件使用。按省上统一要求,使用"甘肃省‘五险合一’信息采集系统(全民参保登记)"进行登记。具体待省社保局登记软件研制发放使用后,结合我区实际,与"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3、系统操作培训。由区社保局负责对全区乡镇、街道负责人及入户登记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二)全面开展参保登记(2015年7月下旬至2016年3月下旬)

以养老、医疗参保信息为基础,采取集中式社保信息化手段进行登记,重点通过以下六个环节递进式开展工作,确保2015年11月底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任务,2016年3月前全面完成任务:

1、初步对接。区人社局与西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对接,获取辖区内户籍人口信息,报市社保局。

2、数据分析。由市社保局将我区获取的人口数据,通过市"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库、全省公安人口数据库中人员参保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建立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3、数据修正。市人社局将对比后发现的错、漏、缺人员信息及重复参保信息发回区社保局核实,区社保局通过"兰州市全民社会保险登记系统"将需要入户登记的居民信息分解到各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接到区社保局数据组分解的入户任务后,及时分解到村、社区,组织村、社区登记小组进行逐户、到人的信息采集,登记员将收集到的数据上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录入电子数据库,按周、月、季制作台账及时上报区社保局。入户调查以0—16岁未成年人群、60岁以上无工作或退出工作人群、流动人群为主。

4、数据补充。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由工商、地税等部门提供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用工人数等信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区社保局联合开展重点检查,补充进基础数据库。

5、数据更新。由区人社局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更新数据库内人员的户籍或居住信息等基本信息,区社保局对参保信息进行系统更新。

6、情况汇总。各乡镇、街道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形成材料报市人社局。

(三)强力推进参保扩面(2015年7月中旬至2016年12月下旬)

区社保局要科学制定参保扩面年度计划,继续强化计划约束,加强扩面的执行力。要在全面掌握社会保险应参保人数、已参保人数和未参保人数及其构成、分布的基础上,在城镇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的农民为重点,鼓励其持续参保;引导和鼓励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四)优化经办管理服务(2015年7月中旬至2015年12月下旬)

区社保局及相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现有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探索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要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参保信息,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对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五)加快完善社保政策制度(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12月下旬)

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抓紧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2、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完善落实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

四、经费保障

1、登记人员登记证250份及印制宣传册等其它宣传资料由省、市人社局提供。

2、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培训班费用(2期600余人)、横幅标语制作费用(300幅)、入户登记费用(以实际入户数核算,每户按5-7元计算)由区财政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组,每个社区、村委会至少成立一个登记小组,每个登记小组由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入户进行登记,具体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作为责任主体推动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居民小区、村委会要设立宣传点和工作站,张贴全民参保登记公告和宣传图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此次全民参保登记的重大意义。充分运用电视、黑板报、广播等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政策和方式,做到宣传进社区,宣传进学校,宣传进单位,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5

一、发展计划局主要职责

学习贯彻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代表政府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城市化、产业发展及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货源稀缺的商品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收费(价格)管理的政策,提出各项收费标准的调整建议;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管理,制定粮食购销、调拨和储备计划,确保当地粮食市场的供需平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全社会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和咨询建议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编制《*县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二)制定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前期项目计划和省、市、县重点项目计划,并综合管理县重点项目建设。

(三)抓好粮食订单任务的签订和收购工作。

(四)实现"一符四无"粮仓县。

(五)抓好中心粮库建设。

(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完成收储公司改制工作。

(七)贯彻实施《浙江省定价目录》,加大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的管理力度。

(八)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管理。

(九)做好收费年度审验及《收费许可证》换证工作,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公示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本调查。

(十)规范基础教育收费和学校收费行为。

(十一)健全和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工作。

(十二)及时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十三)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及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四)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工作。

三、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改制办)

围绕全局开展的各项工作,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1)负责起草局内综合性文件、材料及日常文件,制订局机关管理制度;(2)负责局组织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督查、保密、档案、、宣传、保卫、行政管理、后勤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全局各系统的业务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

抓好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技术职称、职工教育、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办公楼保卫安全、安全生产、老干部管理,计划生育、改制企业的人员安置、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报表等,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和计划生育工作;(5)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各项职责;(6)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状况,做好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情况检查、督促,及时、准确填报各类财务报表;(7)加强机关资产的管理和财务收支管理,进一步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投资科

(1)制订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导向;(2)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3)负责提出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对重点工程进行综合管理;(4)负责国家、省、市、县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对建设项目过程的招标、建设进度、工作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对策和建议;(5)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三)综合科

(1)完成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编写工作;(2)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分析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对策建议;(3)负责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负责申报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限额以上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4)提出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四)粮食科

(1)抓好粮油信息的收集、调研,供领导决策参考;(2)协助领导抓好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好购销储备计划的实施;(3)检查、督促粮油安全储藏及"一符四无"工作,开展粮油仓库设施检查并提出建议、修理意见;(4)及时、准确做好各类粮食报表的统计、报送等工作;(5)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种补助资金。

(五)物价科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工农业商品价格改革措施;(2)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工农业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垄断性经营的价格、公用事业和公益价格、经营价格管理;(3)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负责商品价格、收费的监审、监测工作;(4)开展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工作。(5)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收费调整方案;(6)负责全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管理办法,核定收费标准;(7)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8)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9)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六)统计科

(1)及时完成县基本情况综合年报,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及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测算工作,完成全县年度统计公报的撰写工作;(2)每月按时编印*国民经济月度资料,负责编印《*统计年鉴》的统稿、编辑等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国民经济运行信息。(3)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检查统计法执行情况,组织年度统计法大检查工作,牵头组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4)做好统计单位登记的日常工作,按时完成统计单位年检工作,完成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5)完成农村住户调查和劳动工资报表任务;(6)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业、农业、投资、建筑业、批零贸易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科技等统计年报的定期报表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7)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上畜牧业的超级汇总工作;(8)配合市调查队做好各项调查工作;(9)及时撰写和提供统计分析;(10)做好乡镇、街道、部门及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11)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组织的决定,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克服困难,开拓进取。

(二)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科室职责和领导安排,积极努力,各尽所能,各负其责,保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科室间协同配合,共同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岗位,严格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本办法实行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工作人员由科室考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二)奖惩办法

1、完成月度各项任务,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月度奖金380元;季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的工作人员,加发季度奖金240元;半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的(含称职),发半年奖;全年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2、经考核为优秀的人员,给予基数20%的加奖;经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人员,奖金按基数50%发放;经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奖金全部取消,预发的奖金从次年工资中扣回,并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6

(一)认真做好区人大会、区政府经济工作会、区政府发改统计办公会座谈研讨、走访调研等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材料上报工作;做好向区人代会报告《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准备工作。(朱文胜局长牵头,李葛陵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和综合科具体落实)

(二)完成市对区目标考核迎检准备工作,牵头做好经济部门的资料搜集、审核、汇总工作。(局长牵头,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和综合科具体落实)

(三)督导“十三五”规划14个部门专项规划形成初稿。(副局长牵头,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落实)

(四)参加市统计局贸易业、服务业、生物产业、养老、社会综合统计年报会;邀请各街办、乡、开发区统计人员和规上单位召开房地产、建筑业年报会议,布置年报工作。

(五)继续做好质量强区创建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副局长分别负责,局各科室具体落实)

(六)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调度,主要是抓好在建项目和新上房地产项目的入库统计。(副局长牵头,投资科负责落实)

(七)收集整理全年审批、备案、核准项目,检查区政府重点考核项目;收集整理2014年向上争取项目计划下达文件及资料;完成PPP培训工作;完成全市服务业相关培训工作;做好统计投资库的清查工作、房地产项目的退出和进库工作。(副局长牵头,投资科负责落实)

(八)继续做好区“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核对完善工作。(副局长牵头,投资科负责落实)

(九)继续严格按程序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继续做好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的核查确定等工作。(副局长牵头,投资科负责落实)

(十)收集资料、整理数据,编辑、印发12月统计月报;继续做好“三经普”资料开发利用,数据处理工作。(副局长牵头,综合科负责落实)

(十一)做好工业、贸易、能源、农业、建筑业月、季、年报等相关工作;做好“小进限”、“小进规”单位二次申报资料的收集、指导、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大城市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城乡一体化年报录入工作的落实;做好11月城乡一体化调查补贴发放、人口变动调查审核迎检、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企业创新调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副局长牵头,经济科、社会科、普查中心负责落实)

(十二)对照区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清单,做好我局全年工作查漏补缺。(局长牵头,副局长负责,局各科室具体落实)

(十三)认真做好我局新闻宣传、重点调研文章撰写上报工作。(副局长分别负责,局各科室具体落实)

(十四)做好局电子政务建设,进行电子政务考核自查并上报区两办。(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

(十五)做好我局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落实及情况上报等工作。(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2014年12月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14个部门专项规划初稿衔接等工作,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调研参考资料编印发放工作。

(二)全区1-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9.73亿元,增幅21.1%,投资总额和增幅在全市分别排名第9位、第10位。

(三)做好工业、贸易、小微服务业、能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月报、季报等常规统计工作。其中1-11月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71.9亿元,同比增长11.3%,总额和增幅分别在全市排名第1位、第12位。1-11月“小进限”部级审批通过22家。1-11月工业产值为23.49亿元,同比下降1.77%,工业销售产值为22.59亿元,同比上升1.2%,工业增加值增速为2.3%。

(四)完成天美国际35千伏绿色输变电工程、第二十五中学二期、桔都新城、星苑社区项目上报审批工作;提请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第二十五中学二期建设情况报告;开展重点项目巡查、督办工作。

(五)做好区“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核对完善工作;完成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报工作。

(六)完成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完成2015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申报工作;完成温室气体排放企业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召集辖区内六家企业协商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全年行政审批项目录入工作。

(七)认真做好“小进限”法人、产业和个体户第二批申报及补报单位的资料收集、业务指导、审核和上报工作;走访工业企业及上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表。

(八)参加市统计局的工业、能源、农业、小微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1%人口抽样调查、高新技术产业、科研经费投入、企业创新调查、劳动工资调查、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调查年报会,组织召开区工业、能源、劳动工资调查、高新技术产业、科研经费投入、企业创新调查、固定资产投资年报会。

(九)完成11月城乡一体化调查录入、补贴发放工作;做好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联审工作、评先工作;做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参加市高新区统计工作会。

(十)完成2014年区检查公信力调查工作;做好小微企业个体户跟踪调查工作;参加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培训会。

(十一)组织完成2014年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组织完成2014年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完成“12·4”法制宣传工作。

(十二)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具体任务,拨付专项经费一万元;完成局文明创建迎检资料整理;做好船柴西和山庄路两个联系社区志愿服务、机关文明创建宣传氛围营造等工作。

(十三)完成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纪检监察、电子政务等年终考核准备工作。

(十四)完成国防动员办公室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参加国动委办公室主任会议。

(十五)按省统计局要求,完成统计局在岗人员执法检查证登记及上报工作;完成2014年统计能力情况统计及上报工作;完成城乡划分总结工作。

(十七)做好2015年光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三个专项申报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做好2015年省物流信息化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7

(一)工作机制明显完善。一是我局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我局稽查科配备充足人员及设备,专项负责法制工作。二是我局注重加强法律教育。多年来重点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执法能力。三是加强自我约束。近年来出台多项工作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为依法行政铺垫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四是严格依法行政。在统计业务工作中,严格依照《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

(二)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更好地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服务,推动统计工作稳步发展,我局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提升活动,分别实施了《__区统计局关于开展以“想干、敢干、快干”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及《__区统计局效能提升年工作方案》两次专项工作。另外,还通过一系列法制制度及工作制度对工作纪律进行有效约束,另外配套了《__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__区统计局车辆管理制度》、《__区统计局文件收发制度》、《__市__区部门统计调查项审批(备案)实施办法》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三)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__经济特区统计条例》及《__市__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有违法统计行为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教育、罚款。统计“六五”普法期间,我局共执结17宗统计违法案件,目前所查处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所有案件均已执结、归档。无一当事人付诸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更未出现因执法不公或处置不当引起的上访事件,充分说明我局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促进我局依法行政,维护和谐稳定。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8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统计改革与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本市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对象与要求

(一)普法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本篇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百度直接输入“文秘站”第一个网站便是)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的后盾。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要做到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要通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统计部门要将普法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水平。要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和统计法律的权威。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从20__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市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决定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具体负责本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落实统计普法宣传的办事机构。

2、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各单位制定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请于20__年10月底前报市统计局备案。

3、编写普法教材。在国家统计局统一编写的全国统计“五五”普法辅导材料基础上,市统计局根据当前统计工作实际,结合本市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编写统计“五五”普法的补充教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至20__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要按照本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普法落到实处。开展统计普法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工作有重点,宣传有主题,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的上一年度统计普法

工作总结和当年度的统计普法工作计划上报市统计局。

2、建立健全统计“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3、培训统计普法教育骨干。[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 ,更多原创!注:]各级统计部门要注重发挥本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普法网络。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普法骨干的配备和培养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市统计局、调查总队将于20__年年底前完成本市统计普法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

4、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换证培训。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市统计局将采取集中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本市各级统计部门的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将发给新版《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换证工作将于20__年底前结束。

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函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法制讲座。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6、对各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统计从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7、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8、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9、抓住有效契机,深化各项主题宣传,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上旬的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还可以结合宣传月、宣传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有规模、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

10、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统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在20__年底前制定《上海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应在20__年上半年组织考核验收,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在20__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本市统计普法验收工作,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表彰本市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核验收工作采取报送或听取总结报告、实地检查、审阅档案、抽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

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制例会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确保统计“五五”普法取得实效。

人社局统计工作计划范文9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可持续利用的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省级确定的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需要,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的、任务与原则

(一)目的。通过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止乱垦滥占林地,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为区域内林地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任务。落实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优化区域内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指导区域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三)基本原则。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贯彻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方针政策,切实维护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根本利益。

2、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区域林地利用,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因地制宜原则。全面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对我县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立足于解决本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4、科学决策原则。动员公众参与,做好部门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5、注重落实原则。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的成效。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以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秭归县行政区域范围,包括12个乡镇和1个国有林场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

三、工作程序

(一)前期工作准备。

县政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工作方案,确定各成员单位分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林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做好规划编制各项技术准备、资料仪器准备和人员组织等工作。

(二)落实规划基数。

以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为底数,以林相图为基础,利用遥感影像图进行对比分析,并做必要的补充调查,落实基准年(2009年)的规划基数。

(三)研究重大问题。

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一般包括:林地保护管理政策、建设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林地补充来源规划、落实规划实施保障研究等。

(四)确定规划框架。

明确未来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相应控制性指标,提出保护利用措施,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本格式,形成规划框架,为规划成果编制奠定基础。

(五)编制规划成果。

规划框架报省、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以规划框架为约束和指导,组织林地保护利用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开展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保护措施、利用方向、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多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编写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研究报告等成果。

(六)规划论证协调。

规划编制应充分综合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对规划目标及林地规模、结构、布局和相关政策等进行重点论证,并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七)规划成果报批。

规划成果经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省、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县政府批准实施。

四、规划内容和成果

(一)规划内容。

1、省级规划任务和指标的落实情况;

2、林地规模、保护分级、利用方向、结构、区域布局的具体安排;

3、公益林地区划布局和管护措施;

4、功能分区、结构布局和差别化管理政策措施;

5、补充林地、退化林地修复、宜林地造林规划的具体安排;

6、林地边界的划定,衔接核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对林地进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落实到山头地块,制定保护和管理措施;

7、落实国家、省级林业重点工程规模、分布和实施措施。

(二)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说明、规划附图和其他材料。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完成时间为年月31日,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的建成时间为2012年5月底。我县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年月14日-月20日)。

1、组织准备。成立秭归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负责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县林业局牵头成立规划编制专班,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要求,由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制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并报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备案。

3、开展技术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参加相关技术培训。

4、资料准备。一是林业部门的资料收集,主要包括规划用基础图、二清调查成果资料、公益林区划成果资料、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及规划资料、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资料、林业十二五规划资料等;二是其他部门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全县自然、社会经济情况、县内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需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城乡建设规划(含新农村建设规划)、风景旅游规划以及工业园、房地产等方面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需求现状与趋势以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措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交通运输、农业、水利、住建、环保、移民、电力等相关部门与林业发展相关的规划资料。所有规划数据要求统计年限为:-2020年。

(二)林地落界、补充调查、数据修正阶段(年月21日-月30日)。

以全县二类清查数据为依据,开展林地落界,进行小班区划、分类、外业补充调查、数据录入、林地落界自查等工作,在月30日前完成林地保护利用基础数据库和图层的建立工作。

(三)专题调研阶段(年月1日-月5日)。

1、开展专题调查。对涉及的重大问题结合本县实际,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主要调研内容有:

(1)行政辖区内林地管理工作现状和成果(林业部门负责);

(2)林地保护利用战略以及行政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发改部门负责);

(3)各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需求现状与趋势以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住建、交运、移民、国土、开发区、水利、电力部门负责);

(4)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住建部门负责);

(5)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公益林总量及分项控制(林业部门负责);

(6)林地补充来源规划(林业部门负责);

(7)规划管理创新与规划实施保障研究等(林业部门负责)。

2、召开林地保护利用专题座谈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技术人员座谈,对本县林地利用现状、潜力和林种结构、布局等问题分析研究,提出2012-2020年区域范围内的林地保护利用意见。

(四)确定规划框架阶段(年月6日-月10日)。

由专班组根据各类基础数据,明确未来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相应的控制性指标,提出保护利用措施,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求,形成规划框架,报领导小组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规划成果编制与论证阶段(年月11日-月25日)。

规划框架报省林业厅审定后,以规划框架为约束和指导,组织林地保护利用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开展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保护措施、利用方向、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编写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研究报告等成果。

1、编写《秭归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

2、领导小组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意见。

3、编制组按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4、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送审稿进行评审。

5、编制组按专家论证会意见,修订后形成成果稿。

(六)规划成果审批(年月30日前)。

规划成果经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省林业厅审核同意,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七)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2012年1月-2012年5月)。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地保护利用一张图”的要求,建立全县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利用高分辨率的卫片绘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于2012年5月底完成。

六、组织保障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开发区、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交运局、移民局、文化旅游局、统计局、城管局、电力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规划工作方案,安排工作经费,确定部门分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并做好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设备的准备和人员的组织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统一技术要求,做到任务落实,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我县林地规划由具有乙级资质的宜昌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与县林业局联合编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编制和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结合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林地意识,为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政府办:负责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领导和协调,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督办。财政局: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查。监察局:负责加强各相关单位的履职检查,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履职考核。发改局:负责开展县内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需求的调研,提供全县“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和中长期相关资料(统计年限:2012-2020年)。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矿山企业现状、发展规划等资料(统计年限:2012-2020年)。住建局(含城管局):负责提供城乡建设规划(含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工业园、房地产等方面发展规划资料,并提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需求现状与趋势以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措施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等相关调查报告(统计年限:2012-2020年)。农业局:负责提供全县“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相关资料(统计年限:2012-2020年)。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完成相关工作;负责组建技术专班,完成资料收集、补充调查、成果编制、组织规划论证、成果评审等工作。环保局:负责提供生态主体功能区划、生态治理规划等资料(统计年限:2012-2020年)。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县水利、水土保持建设现状及小水电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相关资料(统计年限:2012-2020年)。交运局:负责提供全县交通现状及“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相关资料(统计年限:2012-2020年)。移民局:负责提供三峡工程后续发展规划(统计年限:2012-2020年)。文化旅游局:负责提供全县风景旅游总体规划(统计年限:2012-2020年)。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经济、人口、社会发展等基础数据资料。经济开发区:负责提供全县工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等相关资料。电力公司:负责提供全县电力线路现状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资料(统计年限:2012-2020年)。

(四)相互沟通配合,加强检查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协调沟通,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按期完成。抓好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规划编制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各项任务落实到人。编制组要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加强技术培训;项目负责人要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省、市有关部门汇报并妥善处理,确保编制工作进度与质量。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一名联络员(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2884319),每月分别向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要落实责任领导,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