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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集锦9篇

时间:2022-08-09 18:15:34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1

   一、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市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四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以局长王喜文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平市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市气象台承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台值班员全天24小时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预测大气污染变化趋势,当预测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与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负责人对接,了解服务需求,已经将两区主要负责人纳入短信平台,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环境专报和预警信号。

    二、完善会商机制

    2014年与环保局签订合作协议以来,气象局先后与市环保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建立会商机制。

此次会议后,气象局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善日常信息共享及会商机制,每日早8点,气象局向市环境监测站未来72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及当前各气象因子数据,环境监测站为气象局提供各种空气污染物浓度及当前AQI。当监测或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启动临时会商,双方主要负责人参与研判,共同相关信息和预警信号。

三、制作秸秆焚烧预报

近几年四平地区雾霾天气频发,其中一个因素是肆意焚烧秸秆,气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密切配合市委市政府、农委等部门开展秸秆焚烧预报工作。相关部门按照气象部门提供的指导预报,有针对性的对秸秆焚烧进行规划和禁止,有效缓解因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

四、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按照中国气象局《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实施方案》要求,从2013年9月5日起,吉林省正式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工作。四平市气象局从2013年11月5日起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并建立《四平市气象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该流程从环境气象内容、环境气象预报、环境气象制作、环境气象、预警、保障措施等六方面进行规范,预报人员严格遵守业务流程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局加强环境气象综合监测分析技术和环境气象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开展环境气象天气的影响分析评估,逐步建立环境气象天气概念模型和客观预报方法,切实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和预报能力。2016年自主研发“四平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系统”。2017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系统使用良好,随着新的资料进入,该系统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五、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气象局与环保局加密会商,研讨下一步天气变化及应对措施,及时响应预警信号,启动应急响应,同时24小时加密观测,预测未来短时临近天气变化趋势。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2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我委将《大气污染防治法》列为“六五”普法工作重要宣传内容,与环保局等单位借助“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节日,一同走上街头,共同开展宣讲活动,同时结合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知识宣讲。

二是强化污染产能淘汰。严格落实国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结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实施计划,淘汰关闭了普兰特电源、双龙电源、佳力电源三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关闭了万磊矿业、北盛石料厂两家露天采石场,同时加强对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粉尘排放;2012年拆除了水泥公司粉磨站水泥生产线,并为企业转型发展、上马混凝土搅拌站提供帮助,实现了企业关闭转产两不误,员工稳定不减收。

三是强化退城进园推进。积极推进县经济开发区建设,以电子产业园和绿色产业园为重点,打造环境友好型创业发展新平台。先后引导新飞电子、硅鼎电子等17户企业退城进园发展,引进先进设备,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合理布局生产工艺,加强废气处理排放,最大限度减轻大气污染。

四是强化清洁生产推行。认真贯彻执行《XX省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联合制订的《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为导向,鼓励虹川照明、新联电器、三星电器三户节能灯生产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和研发,大力实施汞削减清洁生产工程,顺利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目前三家企业产品汞含量都达到了欧盟标准,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帮助祁红龙头企业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实现红茶粉尘回收综合利用。

五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XX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十二五”以来,我委共备案工业项目61个,没有1个年综合能耗超3000吨标煤的工业项目。

六是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我委在制定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政策时,都将企业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凡是环保被一票否决的企业,在当年企业评优评先活动中,以及企业申报项目工作时,一律不予安排。

虽然我委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由于我县企业底子薄,缺乏资金保障,投入治污技术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同时一些企业环保意识薄弱,随意排放、偷排、直排废气现象依然存在。

二、下步工作

下步我委将认真贯彻本次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大气污染治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2013—2015年)》,会同国土、安监等部门今年年底前关闭2座非煤矿山。同时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XX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粉尘治理,加强污染指标控制,确保除尘设施有效运转。

二是加强污染减排技术改造。充分利用各级技术改造、清洁生产、设备补贴等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优先支持企业实施污染减排技术改造,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价,建立项目实施效果与降低排污强度挂钩的评估考核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3

2007年,是本届武汉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推动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一、积极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

一年来,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安排,完成了《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一审前的准备工作。该条例于2007年7月26日经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东湖风景区是我市唯一的部级风景名胜区。委员会认为,做好与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衔接,适应东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的重大调整,加强对风景区的保护和执法,重新制定该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做好条例一审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委员会多次前往东湖风景区开展调研,听取管委会关于立法进展情况的汇报。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对法规条款逐条进行研究。在收到市人民政府提交的立法草案以后,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征求了意见。协助常委会召开了立法说明会,组织有关部门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逐条说明了法规草案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该部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其中委员会提出并坚持的风景区要实施统一管理,及对现存的与风景区规划不符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分别予以拆除、迁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等意见,被吸收进法规文本之中。

二、认真开展监督工作

监督法自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委员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本着加强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方式和做法,加大了监督的力度,拓宽了监督的渠道,增强了监督的实效。

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9月,省人大常委会派出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洪山区青菱乡红霞村污水处理厂、三金潭污水处理厂、府河连通长江出口、百威啤酒厂等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委员会按迎检工作方案做好接待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水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对我市下一步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建议。

协助常委会开展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和监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系统工程和重要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列为常委会议题以后,委员会先期到市房产局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开展视察活动,视察了第一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的武昌丽华苑经济适用房小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连片建设的南湖华锦城小区。视察人员分别走访了住户,直接听取了居民的反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向视察人员介绍了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会充分肯定了我市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既改善了一大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又促进了城市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增加了土地供应,一定程度缓解了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的状况。同时对市政府提出了要加大投入,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供应渠道;要坚持政府主导,专门机构管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要科学合理配置;布局选点要有利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要建立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建议。

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调研。委员会紧紧抓住环境保护工作不放松,对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弄清了我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委员会察看了东湖、南湖、汤逊湖、菱角湖、后襄河等湖泊的截污、治理等情况,观看了汉江济月湖的试验效果,调查了三金潭、汉西、纸坊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以及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情况。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重点调查了青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和石化等大型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固

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面,重点对垃圾处理情况开展调研,现场察看了岱山垃圾填埋场,新洲阳逻陈家冲垃圾填埋场,听取了全市垃圾清运及处埋情况的汇报。委员会在充分肯定政府有关部门在防治水、大气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污染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要求加大对垃圾清运、处理等工作的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委员会还对《武汉市规划条例》和《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开展了调研工作。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107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贯彻〈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重点加强城区湖泊综合整治案》。委员会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多次会同市政府办理3号议案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检查。人民代表大会闭会不久,听取了议案主办单位的关于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对完善办理工作方案提出的建议,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作了前期准备。年中,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检查议案办理进展情况。年底,又组织人大代表实地检查了武钢水处理闭合系统工程、北湖清淤工程、南湖截污工程、汉阳曹家碑新建泵站和月湖治理工程情况,办理3号议案工作领导小组向提出议案的代表们汇报了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推动了议案办理。城区40个湖泊逐项开展了综合整治,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墨水湖、紫阳湖等26个湖泊已明确划定了“蓝线”、“绿线”和“灰线”。完成了沙湖、内沙湖、后襄河等湖泊的整治规划,并已付诸实施。以湖泊截污为根本性措施,月湖、南湖等6个湖泊实现了46个排污口的截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6%。“一湖一景”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建设了月湖、内沙湖、黄家湖等13个湖泊公园,湖泊水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继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实施城市环保清洁空气工程等两件实事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这两件实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因此,委员会加强了实事办理进展情况的检查。一是检查办理工作方案和准备工作情况;二是检查办理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三是结合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重点代表建议开展检查。对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实地检查了红旗公寓、香缇美景小区的建设、配套和居民入住情况,到住户听取了居民的反映。截止12月底,市政府提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和廉租房保证目标,以及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0天以上的目标已经实现。

三、深入开展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

委员会继续深入开展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保护水环境,提升空气质量”的活动主题组织记者开展采访、宣传报道。召开了武汉环保世纪行2006年总结表彰暨2007年启动大会。会上总结了2006年的工作,提出了2007年武汉环保世纪行的活动方案,通报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表彰了2006年度武汉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先进个人。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记者采访团重点采访报道节能减排、保护水环境、提升空气质量方面的情况,采访了阳逻电厂、新洲阳逻开发区污水搜集和处理厂建设情况,倒水入长江口排污情况,东湖高新南泥湾泵站建设情况,汤逊湖污水处理厂、纸坊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宜家·龙臣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第二阶段记者采访团重点采访报道清洁空气工程以及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采访了武昌世纪新城建设工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省军区后勤部利用国外先进技术锅炉燃煤改天然气工作情况,省荣军医院运用空气热泵新技术改燃情况,江夏凌云水泥厂和吉港水泥厂粉尘烟尘综合整治、改善乌龙泉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情况。记者采访团采写和报道了一批有深度、有份量的新闻稿件和影像作品,对宜家·龙臣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直接向汤逊湖排污的情况予以披露,促进了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参加了“湖北环保新闻奖”评选活动。经各新闻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我市环保世纪行组委会选送的“专家呼吁:保护长江豚类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获得一等奖,“治污令首次送达区政府”获得二等奖,“黄家湖日吞污水数千吨”和“一栋楼捆上6根油烟囱”等两篇获得三等奖。我市环保世纪行组委会荣获2003年至200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组织奖”。

四、加强上、下一级人大专(工)委的工作联系

一年来,委员会加强了与省人大环资委的工作联系,接受省人大环资委的检查和指导。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环资委十分重视东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每年抓一个治理项目开展监督。2007年,把东湖官桥湖的截污工程(武汉市第一个含敷设穿山隧道污水管)作为重点,多次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委员会积极协助省人大环资委的检查工作,使截污工程动工兴建。2008年2月底前,540米穿山隧道和相关泵站、截污管道完成后,官桥湖13处排污口将不再向东湖排污,东湖水质将进一步得到好转。承办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协助省人大环资委做好会议的筹办和服务工作,并在会议上作了题为“认真立法,加强监督,努力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交流发言,受到省人大环资委的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非常关注,委员会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专门委员会开展视察和检查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如“六城会”、“八艺节”场馆建设、长江隧道工程、首义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防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开展的视察、检查活动,对我市的城建与环保工作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加强与各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的联系。通过走下去或召开工作座谈会的方式,通报年度工作要点,衔接好全年监督工作重点,在执法监督、议案督办、环保世纪行和治污等重点问题上开展调研,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推动了人大监督工作。年底,召开全市人大城建与环保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市区人大专(工)委贯彻施行监督法的做法、经验和体会。委员会重视各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提出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城建与环保方面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现场实地察看,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对东湖总体规划修编、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房地产开发、小城镇建设、人防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采取视察、检查、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各部门依法行政给予积极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五、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加强自身建设,是委员会履行好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保证。换届以后,不少的委员是第一次参加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积极组织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使其尽快熟悉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委员会先后数次组织委员们就我市水务工作和3号议案办理情况、全年建设计划安排情况、规划法律法规实施和规划工作情况、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城市供水工作情况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活动,加深了委员们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了解和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组成人员发挥各自长处和兼职优势,把本职工作和委员会的工作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委员们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各种会议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尽到了组成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4

在平时工作中,始终以一个模范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局党委党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行风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自我加压,认真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转变了工作职能,发场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精神,树立大局观念,带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污管科先后协助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集中整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暨清查放射源环保专项行动、秸秆禁烧等多方面的工作,对135家应取缔、淘汰企业、18家小造纸依法实施了强制关停、取缔;下达污染源限期治理236家,停产治理78家,限期整改完善治污设施60家,引进造纸污水生化治理技术10项,组织验收各类点源治理79家,为120家企业提供治理技术服务.上报各类报表、文字5000余份,先后多次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我市环保工作中提供组织迎检服务.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掌握、了解新时期的环保工作动向,拓展思路,发挥业务科室的优势作用,真正为基层和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主要开展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1、污染源普查工作

今年三月初,针对全市的污染源企业数目多、底子不清、监管难度大,尤其是全市的耐火行业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特点,我带领科室人员及时制定了普查方案,对全市的排污企业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市企业的底子,并对清查过程中没有治理的企业现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水污染集中整治活动

三月下旬至五月份,全国人大视察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为迅速控制双洎河水质恶化的趋势,我与科室人员一起迅速制定方案,积极筹备了水污染集中整治会议相关材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与市领导、局领导一起,加大监管力度,沿河逐个检查入河排污口,依法对37家超标排污和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了关停整顿,对电厂粉煤灰泄漏事故及时进行了处理,特别对以前没有纳入管理的煤矿矿井水进行了整治,使水质明显改观,确保了全国人大的顺利检查。

3、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自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暨清查放射源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和科室全体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协助局领导做好专项行动各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名单的汇总与上报工作;二是起草制定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协助召开了专项行动千人动员大会;三是做好督促工作,负责起草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目标责任书,将整治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乡镇;四是及时作好汇总与上报工作,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和全市各级各部门上报整治工作进度。五是制定了行动方案,组织公安、电业、工商等部门对135家死灰复燃企业及十五小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处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予以关闭或取缔,对年产量小于1万吨且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8家造纸企业予以提前关闭;六是开展了清查放射源和危险废物调查工作,排查出使用放射源单位50家,填报放射源申报登记表49家.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对20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全部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全市放射源使用已基本普查清楚;对废弃、废旧电子、危险废物进行了调查建档,对危害严重的五里堡化工厂的铬渣已上报省市有关部门,目前省计委已列入计划,准备拨出专项资金进行处理。

4、高速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认真按照省、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高速公路沿线及省主干道公路沿线大气综合整治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积极协调各乡镇,经过调查摸底,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对沿途27家石灰窑进行了强制取缔;对43家石子厂停产到位,对高速沿线的23家耐火材料、水泥等企业下达了治理任务,通过整治,高速公路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5、秸秆禁烧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分管高速、路沿线的禁烧工作,在禁烧工作中,我认真总结往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了《秸秆禁烧监督管理法》,将禁烧工作目标分包的各相关单位,具体到责任人,实施分片包干,分级管理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工作制度,与局领导一起到高速沿线各乡镇,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禁烧督察工作,每天对各单位禁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并组织宣传车,在辖区各乡镇巡回播放禁烧通告,营造禁烧舆论氛围,在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市领导、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6、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筹备并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协助大学编制了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二是对55家万吨以上的造纸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限期配备二级生化处理系统;三是带领企业负责人外出参观、学习,并通过召开造纸污水治理技术研讨会、企业座谈会、方案审查论证会,请教有关院校专家等措施,先后引进造纸污水治理技术10余项,部分治理技术已在企业中推广应用,如、等10余家上规模造纸企业的二级生化处理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四是积极探索水污染治理新机制,推行了联片治污、完善造纸污水处理系统、企业转为商品浆等方式,进一步减轻谁污染负荷,到目前为至、等10处实行联片治污的设施正在施工,二厂、等近10家企业转为以商品浆为原料生产中、高档产品,、、二纸厂等10余家企业配备了污泥脱水设备,提高污泥处理效果。五是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制定并实行限产限排计划,对煤矿、造纸等排污水企业开展设施大检查、严格按照标准逐厂下达限期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影响双洎河水质的淘沙点、小塑料加工厂依法取缔等措施,确保双洎河出境水质达标排放;六是协助局领导做好夜查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查,严查超标排污行为,分析水质反弹原因,并制定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制定了耐火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二是负责对耐火材料等工业窑炉企业实施了窑炉烟囱编号喷绘等措施,将各企业情况编汇成册子,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治理力度,特别是对高速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迎接全国人大、中央各有关部委和省、市视察为契机,加大了监督检查频次,对136家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四是加快验收进程,对已治理达标的企业实行分类排队,及时做好技术服务于指导工作,协助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五是建立了污染源档案,详细记录各企业治理状况、达标排放情况、违法排污情况,为今后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8、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带领科室人员对全市的煤炭、铝石井、采石场等生态破坏严重的190余家企业,组织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了生态调查与上报工作;二是对全市的畜禽养殖污染企业进行了初步核查,对规模较大的一家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三是购买了《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书籍,指导我市的生态保护工作。

9、科技标准与清洁生产工作

一是协助制定了城市环境规划;二是完成并上报了《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推行规划》,对全市的五家符合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条件的企业有关材料进行了上报,三是重点对省批的重点项目铝业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认定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已于年底前顺利通过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审核认定。四是完成了科技标准申报工作,对造纸污水二级悬挂链式处理技术、煤制气等治理技术以科技星火项目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10、服务性工作

组织中队有关人员,就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方法、限期治理立案查处、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程序等方面开展了培训与指导,并带头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制定了技术服务措施,对污染治理企业治理技术选择、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避免了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走弯路。

11、临时性工作

完成了局交办的申请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各级迎检筹备工作、信用社存款、日报收集等各项临时性工作。

10、服务性工作

组织中队有关人员,就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方法、限期治理立案查处、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程序等方面开展了培训与指导,并带头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制定了技术服务措施,对污染治理企业治理技术选择、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避免了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走弯路。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5

一、工作进展情况

1、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围绕《2003—2007年度莱芜市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和《莱芜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莱芜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步入稳定发展的阶段。*年,莱芜市通过努力,全市生态市建设各项指标进展顺利,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

2、开展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6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双创一巩固”动员大会,在会上市政府与两区、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双创一巩固”责任书。会后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迅速开展了创模工作。成立了全市创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协调;组织考察学习了日照、马鞍山“创模”经验,全面分析,深入调研,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双创一巩固”活动动员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于7月28日赴京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了我市“创模”请示,汇报了“创模”基础和思路;邀请省局、济南市环保局创模专家到对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聘请省科院编制《莱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完成初稿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后,日前已修订完成了送审稿;制定了宣传方案,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环保部门广泛开展了“创模”宣传。目前,全市“创模”活动正扎实有效地开展。

3、狠抓了水污染治理。认真落实全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牟汶河综合治理行动纲要》,狠抓了以牟汶河为重点的水污染治理。加大了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对12家重点污染源,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废水利用,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东浩化工等6家企业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加强了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已建成的两座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外排废水COD在30毫克/升左右,氮、磷排放达到要求,中水回用规模达每天2万吨,加强排污管网建设,新建排污管网10公里;加强了污染治理督查,每周对排污水单位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加强污染事故预防,督促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行业12家企业编制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出境断面角峪桥COD年平均值为53毫克/升,比去年降低18.1%,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4、狠抓了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启动了燃煤电厂脱硫工程,莱城电厂3#、4#机组脱硫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1#、2#机组正在论证脱硫规划;莱芜电厂脱硫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莱钢热电厂和泰钢热电厂原有锅炉全部改造为燃气锅炉;经贸、环保等部门积极推行新型水泥干法回转窑生产技术,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能力,督促粉末冶金、耐火材料等废气污染企业加快了治理进度;市环保部门分别于4月、8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8家火力发电企业、8家水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擅自停运脱硫设施和擅自燃用高硫煤的3家电力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8家水泥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通过治理,今年莱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

5、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城市烟尘集中治理行动,积极推广了天然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燃料,城区内小锅炉拆除和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各功能区环境噪声均达标;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加强了环境安全监管,对3家单位产生的7枚废源进行了安全处置,对全市32个放射源涉源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28家化工企业进行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中心和市医疗垃圾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第一填埋区建设并投入使用,钢城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

6、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在12个单位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王子纺织、潘西煤矿获得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以实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为载体,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着力抓了生态示范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大汶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基本完成,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组织完成了黄庄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方下镇等3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材料上报工作,黄庄镇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迎接了省里对创建工作的现场核查;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学校”6所;开展了文明生态村、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了9个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材料审查工作;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建设了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2%。

7、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环保、经贸、发改、司法、国土、安监、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莱芜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报章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共组织集中行动5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60家次,查处违法行为22起;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市环保部门联合三家新闻媒体组成20人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暨嬴牟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对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成果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系列采访,跟踪报道;开展了工业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餐馆饭店9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小)项目,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环保大会精神。8月3日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后,8月7日,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了市环保局对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和大气、水污染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市委于建成书记在会上指出,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里程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坚决执行会议和省政府有关精神,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度,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层层分解主要污染物目标责任书并签订主要污染物责任书,在年底适当时机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市编委要抓紧研究增加环境保护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问题。8月7日至9日,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分别召开本系统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和大气、水污染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作了研究部署。11月28日,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长刘富春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2、充实调整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市长担任副主任,党政有关共31个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分析环境形势,检查环保规划落实情况,研究并制定加强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环保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

3、分解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已分解到各区和各有关企业,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各区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书,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制度。

4、制定莱芜市环境准入条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莱芜市环境准入条件,提高莱芜市的环境准入门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水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不得在莱芜市境内建设,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5、落实了环境保护重点项目。以市环保工作委员会名义下发了《关于下达我市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将我市“*”期间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6、落实省政府对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局的编制体制建设,为市环保局增设了一个污控科,增加了2名行政人员,52名事业差额人员全部改为全额事业,同时增配党组纪检组长。进一步增加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问题市编委正在研究中。

7、下达污染物排放限期治理任务。对水和大气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下达限期治理任务,限期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业结构性污染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单位的环保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为此,下一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绿色钢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严格执法、科学治理、推行数字环保和“一票否决”为手段,以建设生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动力,以突出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新莱芜而努力。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1、加大创模工作力度。抓紧报批莱芜市创模规划,以规划为总抓手,以环保工程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创模工作,力争早日创建成功,并以创建工作带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快以莱城电厂、莱芜发电厂为重点的燃煤电厂脱硫步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着力抓好粉末冶金、耐火材料、水泥、钢铁等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加强城区的烟尘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3、狠抓水污染防治。落实《牟汶河综合治理行动纲要》,抓好沿河重点废水污染单位的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再提高工程,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抓好汶河两岸1000米范围内土(小)企业的整顿治理,巩固关停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完善莱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设施、污泥处理系统、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抓好钢城污水处理厂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有效使用废气治理设施的总体要求,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整治方案,努力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以企业自查自纠为基础,全面排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将植绒、印染及化工企业作为重点放控企业,基本摸清辖区内此类企业的数量、废气排放总量及废气治理设施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企业监管。通过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的突击检查行动,排查违法排污企业,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机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及化工废气等各类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进程,做好企业生产车间的密闭及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及回收等工作。

(三)切实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对未进行环评和环保部门审批的不法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于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于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企业自查阶段(11月15日前)。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取得企业和群众对涉废气治理设施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涉废气排放的印染、植绒和化工企业,对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自查(附表1《大气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自查表》),并在11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镇环保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突击检查阶段(12月10日前)。以企业自查报告表为基础,摸清辖区内植绒、印染和化工行业的分布数量,规模产能,废气治理设施和应急设施建设,环保部门验收意见等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环保小组针对印染、植绒和化工三类重点行业,特别是对群众较集中的企业,进行讨论并建立重点防控企业名单。以重点防控企业名单为基础,由镇政府牵头,环保所全过程参与,开展针对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及化工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情况的专项突击检查,并完成现场勘察情况记录(附表2《大气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检查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二是企业的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实际处理能力是否满足治污要求、是否做到稳定达标等情况;三是企业排污许可证是否齐全,企业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周边可能受环境事故影响的敏感目标及防护情况;四是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环保处理设施,环境应急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总结验收阶段(12月至2011年底)。在企业自查,镇区检查的基础上,总结本次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对企业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意见的整理汇总,将书面总结报告一并上报镇政府办。同时环保部门继续督促违法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部门督察工作,消除环境危害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利因素。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四个“要求”。一是对在突击检查中发现废气治理设施不运转的,要求其立即恢复设施的运转,由于故障等原因不能恢复的,要求其限期修复并投入使用;二是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对不具备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求其退出或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十报告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创建部级生态文明区为依托,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监管措施,使辖区内机动车清洗、维修行业产排的各类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切实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打好基础。

二、检查范围

对全区范围内从事机动车清洗、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录见附件),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进行污染控制的单位要求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组织领导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工作方案的制订,督办工作方案中的各类事项,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实施进展情况,保证方案的有效顺利执行。

四、责任分工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牵头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工作方案、撰写总结、开展现场检查、下达文书、组织整改验收等;组织召开工作联系会,协调解决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定期向领导汇报实施进展情况等。

环境监测站负责为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环境管理办负责将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污染控制办负责机动车清洗、维修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和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处置情况的验收。

综合办负责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整治目标

1.检查辖区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开工建设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

2.在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前,检查噪声、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等方面,是否分别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建设。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的或试运行的,以及未完成整改任务或处罚未履行的,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施工”。

3.对进入运营期的项目,分类别、分重点检查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100%投入使用、是否正常运转,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或被举报投诉的及时依法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投产使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4.对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并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设置符合标准、防雨防渗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与经营单位签订处置协议,机动车维修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3日——6月30日)

通过工商部门调取机动车修理、清洗行业名录,结合2014年排污申报登记信息,确定整治名录。

(二)开展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专项检查(7月1日——10月30日)

1、7月1日-7月30日,开展第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环评制度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2、8月1日-8月30日,开展第二次专项检查,主要对前一阶段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的立案处罚。

3、9月1日-9月30日,开展第三次专项检查,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4、10月10日-10月30日,开展第四次专项检查,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8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认真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最大可能的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履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保障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在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做好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以减少影响空气质量指数的污染物排放为主线,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重点大气污染源监管机制,监督重点大气污染源落实限产限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加强空气质量的预测、监测工作;完善空气质量信息报告机制;实时空气质量数据及健康防护提示;协调有关部门在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时,通过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及应急措施等信息的。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方案的实施,区环保局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环境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局办公室、法规宣教科、生态科、计财科负责人。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管理科,董志新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环境管理科:负责协调区局各相关部门、科室建立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单位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承担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同区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会同监察大队制定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及限产限排内容,并根据企业状况,及时调整限产限排企业和限产限排内容;在出现持续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及时通知环境监察大队采取应急监管措施;

办公室:负责收集上级环保部门下发重污染天气启动和解除通知,及时向局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在持续出现极重污染天气时向相关区控企业发送限产限排通知,并监督其落实;监督超标排放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在出现持续极重污染天气时下发企业限产限排通知。

法规宣教科:负责与区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组织做好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

生态科:利用手机短信及时全区空气质量、健康防护提示及应急措施等信息。

计财科:负责全局参加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五、工作机制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度(201-300)及以上,同时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严重污染天气、极重污染天气时,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环境管理科在收到市环保局关于启动持续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后,要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在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在半小时内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提出实施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建议。

(二)区指挥部同意采取应急措施后,环境管理科以区指挥部办公室名义起草通知,经区指挥部审核后下发至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通知其落实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三)环境管理科与相关部门、科室确定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起草限产限排通知报局领导小组批准,监察大队将限产限排通知送达相关企业。

(四)监察大队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检查限产限排企业落实情况,监督未纳入限产限排范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及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或停产,并依法高限处罚。

(五)环境管理科接到市环保局关于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在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在1小时内向区指挥部提出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建议。

(六)区指挥部同意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后,环境管理科以区指挥部办公室名义起草通知,经区指挥部审核后下发至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解除应急措施,恢复常态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9

自我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动员会议以来,我镇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多次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沟通交流,现将我镇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扶贫脱贫工作。我镇辖33个村,共1134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25人、涉及5个村,占全镇总人口比例为0.6%,贫困户均为因病致贫。在贫苦户识别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做到了公平公正。安排部署两次“回头看”工作,密切关注,动态管理,目前全镇没有新增申请2户。全面落实帮扶责任人制度。并且根据每户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了脱贫方案。但扶贫脱贫工作仍然存在四个问题:

1、精准施策不到位。目前,我镇1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原因明显,帮扶措施中只停留在基本的医疗保障,没能做到一人一策,量身制定医疗帮扶方案。

2、精准帮扶不彻底。部分帮扶责任人仅仅停留在节日走访和慰问上,没能真正地深入贫困户了解贫困户的具体需求和发展意愿,没有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帮扶措施,不能做到每月入户常态化,大都停留在单位组织的集中入户,为应付检查而入户,部分选派人员能力不强、作风不实

3、工作进展不平衡。帮扶责任人与帮扶责任人之间、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工作推进的力度和进展不平衡,部分贫苦户发展动力不足,思想保守,因循守旧不愿改变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帮扶政策不熟、情况不清,对脱贫形势盲目乐观,缺乏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4、扶贫资金、人员不足。扶贫投入与实际需求矛盾突出,我镇财政比较紧张,扶贫资金投入有限,与我镇脱贫攻坚实际需求有差距;加之由于人员编制原因,帮扶人员均为其中从各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大部分还承担着单位安排的任务,不能有效地集中精力开展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镇同各村签订了《**镇2017年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责任书》33份,同辖区内重点企业签订了《**镇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动宣传车30次,散发传单800份,悬挂横幅50条。2017年我镇涉及散乱污企业20家,其中19家企业予以取缔拆除,1家整改完成。涉及煤改气独立轧钢企业5家,全部完成改造进行试生产。涉及燃煤锅炉改造任务5台,均经环保局验收合格。我镇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大气污染防治战线是严峻而长久的,在整个工作中我们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机构建设滞后,今年我区为各乡镇着急解决了车辆、人员编制等问题,但乡镇工作人员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资格,缺乏专业知识,日常巡查只能做表面文章,不能充分明白环保设备的运行原理。对企业是否严格运行环保设施缺少判断依据。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对企业施压和处罚的力度不够,存在“上面热、下面凉”的现象。 

2、网格化管理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和村干部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工作认识不到位,自我约束的意识不够强。开展环保隐患排查不够彻底,仍有个别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致使我镇出现散乱污企业反弹及新增现象。特别是今年环保部督查组在我镇某村发现疑似散乱污企业,充分表明个别村干部存在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不能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

3、大气污染防治形式单一。目前我镇对大气污防治工作还主要停留在企业检查和秸秆禁烧两个方面。缺少其他工作重点,特别是在煤改电、煤改气的工作推广中存在畏难情绪,停留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镇把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同确保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制约机关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的各种障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但在工作过程中但我镇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

1、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创业意识淡薄、与先进地在思想、观念上的差距较大,“走出去”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维,阻碍改革创新、解放思想。支持企业力度还缺乏实打实举措,一些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2、服务意识差。个别对群众办事不热情,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