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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业务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2-15 10:27:20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

在此共识下,建邺区计生局及时进行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国家计生委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与时俱进,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寻求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新机制,经共同努力,确定了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逐步探索出一套具有试点社区特色的“行政指导、形成制度,社区为主、整合联动,信息互通、协同管理,综合服务、满足需求”的工作机制。

一、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4年2月,我们开始着手筹措试点方案,积极探索依托社区的街道、社区、单位“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新机制的发展途径。经认真调查摸底,最终选定具有代表性的滨湖街道玉兰里社区作为试点单位。该社区商业网点较为集中,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社区内建有48幢居民住宅楼,48间平房,有住户1989户,居民8688人,户籍人口6906人,寄住1303人,流动人口387人。驻区单位有125家。由于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为使试点工作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进而保证取得良好成效,我们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服务群众,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注重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计生局、试点街道、社区和区工商局、劳动局、税务局、卫生局、市容局等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至此,一套“以社区为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之有效的,以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主,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为依托,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管理与现居住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的试点工作在建邺区滨湖街道玉兰里社区正式启动。

二、试点工作的具体做法。

“以社区为主”的管理新机制,是一种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依托社区,依照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形成政府、社区和单位“良性互动”,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共同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模式。由于它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发展要求,把计生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社区,直接面向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容易被群众所接受,解决了社区里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外来打工、经商人员,以及个体、私营、民办等非公企业人员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盲点”和“死角”问题。半年来,在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构建了“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社区计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保障体系。

(一)加强行政指导,形成工作制度。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首先提高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度,然后是解决好日益增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对此,我们把加强对新形势的认识和理顺工作关系摆上了议事日程。

1、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辖区内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弄清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户的人员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造册,为商讨、制定实施方案准备了第一手资料。

2、上门走访,取得支持。通过街道、社区计生专干携带计生宣传折页上门走访,取得各企事业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理解、不配合的单位采取多次上门宣传的办法,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和对工作的热情,争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在清楚地掌握社区的基本情况及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的基础上,我们又通过召开座谈的方式,征求多方意见,明确各有关单位,特别是驻区企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职责。经过多次交流和协调,理顺了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的认识。

4、健全制度,加强指导。经过多次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没有可靠的制度作保障,试点工作将难以取得长效的发展和切实的成效。为此,我们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和帮助下,召集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献计献策,以召开座谈的形式共同研究商讨形成了试点工作的规范和制度,作为一种常规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决策制度。针对计生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由区计生局牵头,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法人等共同研究调整工作方案。如企事业单位定期向社区上报信息、年度的工作安排等事宜。

二是协调制度。主要是针对驻企事业单位计生专兼职干部等的人员变更情况,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进行工作方法、原则和共驻共建等有关计生工作的培训。

三是会议制度。主要包括例会制度、年会制度和群众制度。通过召开每季一次例会制度,就近期工作目标提出议题,进行讨论,以平等协商的态度达成一致、形成共识,并就反馈信息制定指导意见。以召开每年一次的年会制度,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理论进行研究讨论,总结交流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并进行经验推广。不定期地主持召开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职工和辖区内流动人口以及计生信息员、楼栋长、协会积极分子参加的群众会议,广泛征求群众对计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发挥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提供参与机会。

(二)围绕社区重心,资源整合联动。我们在认真分析驻玉兰里社区的125家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把125家企事业单位分成了指导性的管理单位和委托性的管理单位两种类型,针对各家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的桥梁、纽带和楼栋长、会员小组长的号召、带动作用,使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逐步形成了社区内资源共享、各方联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局面。

1、以“召开联系会”为纽带,指导管理驻区中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企业由对政府依附关系转到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从驻玉兰里社区较大的47家企业看,大多数企业虽有计生机构,但由于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工作只能疲于应付,难以担负新形势下艰巨的计生工作任务,尤其是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身兼数职,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和能力抓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只能满足于统计报表和节假日的宣传教育,难以满足广大育龄人群的保健需求和对计生科学知识的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激烈以及企业在改制、扭亏、发展新项目、开发新产品等经营活动的压力下,要想让企业领导拿出一部分精力抓计生工作是不现实的,企业要在工作时间抽出人员搞计生活动和培训也是很困难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找准问题的焦点,以5种途径打开企业计生工作开展的突破口:

一是通过街道与企业签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通过社区与47家企业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企业计生管理措施,特别是明确在社区计生管理中的职责,用法律约束力取代单位和户口的约束力。三是成立47家企业参加的驻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联系会,制定了联系会的章程,推荐了联系会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由联系会成员单位来共同研讨、交流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服务、信息通报、计生政策宣传等计生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并对签订的“计生工作双向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和检查。四是制定企业与社区计划生育信息联系单,指定专人定期上报,社区根据联系单上的服务需求做好服务安排。五是在100人以上的企业中成立企业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发挥计生协会群众组织的特点和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功能,提高对计划生育的参与意识。

从实践来看,企业计生工作纳入社区,走属地化管理的道路,一方面有利于减轻企业工作负担,便于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抓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保证了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利益保障,并满足了企业职工的保健需求,为其更好地发展经济提供了健康支持。

2、以“划片管理”的方式,把个体经营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的从业人员列为社区的委托管理对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的社会职能逐步弱化,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力度日益减弱,加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大量增加,使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从玉兰里社区的125家驻区单位看,只有47家单位的职工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其他的78家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基本上都没有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社会管理功能和责任,使其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无人管的真空地带。它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位”,单一的行政指令对其不具有威严性,对这些组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漏洞,仅仅依靠街道来管,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包揽不下来。依靠非公经济组织落实“单位负责”,往往会落空。到底怎么办?我们与时俱进,审时度势,整合社区资源,把社区内78家个体经营户当作社区的“自管”对象,以委托管理的形式纳入社区的“自管”范围,享受与社区居民同等的管理和服务待遇。指导78家个体经营户与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委托管理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应尽的义务,并把78家个体经营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按照地段划分为5个计划生育管理片,每个片推荐产生了一个片长,由片长把各片的计生信息报告单定期反馈给社区,由社区定期向个体工商户、“三人公司五人店”进行计生的宣传教育、计生信息的沟通和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以及参加常规性的环孕情检查等计生优质服务,做到计生社区划片管理“包管到片”、“服务到人”。

3、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自觉参与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人翁意识提供载体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切实满足社区居民、企业职工、计生家庭、流动人口、未婚青年等多层次人员的多种计划生育和保健的需求,我们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社区计生工作由直接的行政干预向居民自治转变是发展的必然趋势,社区计生工作只有通过居民自治,把群众组织起来,才能顺利完成计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我们在试点工作中注重发展企业计生协组织,不断地优化会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健全服务网络,力争使企业计生协工作全面渗透、全面融入到社区,与社区内以楼栋长和会员小组长为首的社区计生协自治组织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进行工作经验和信息的相互交流。通过居民自治,发挥好其在企业计生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优势。试点以来,组织企业参与了以“关爱女童”为主题的广场活动等,并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为流动人口开展插花技术、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技能培训,帮助流动人口掌握一技之长,为流动人口就业送温暖、献爱心。实践证明,把企业计生协会组织融入社区,与社区计生协组织合成整体合力,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切实尊重他们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的自治功能,以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载体,形成社区居民、企业职工、流动人口在社区内相互监督和服务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他们在计划生育、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从而使社区内人人都能自觉参与计划生育,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为社区的繁荣、稳定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建立信息互通,协同各家管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引导计生优质服务,为使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数据库更好地建立并实现信息的正常变更,创建完善的信息交流网络,我们把理顺信息反馈渠道作为重点进行了梳理,特别是驻区单位与社区之间的信息渠道作了专门的规定。

1、建立信息报告单制度。为保证企业信息采集的准确度,我们对驻区单位中规模较大或有主管部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等指定了专门的计生信息员,负责将本单位每月发生的婚、孕、产、节育等信息上报社区,畅通了驻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口和“三人公司五人店”与社区之间的信息渠道。

2、理顺信息交换渠道。为避免信息的重复录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条理性,我们重点梳理了企业职工的信息录入渠道,分为4种情况:一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又居住在同一社区的职工信息录入本社区育龄妇女信息库。二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居住在同一街道内不同社区的职工信息,通过社区信息员进行社区间的信息交换。三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居住在本区不同街道的职工信息,由社区信息员送到本街道进行街道间的信息互换。四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而居住在外区县的职工信息,则由其居住地社区采集录入其信息。

3、根据信息制定工作措施。社区指派专人每月到街道计生办提取民政、卫生等部门提供的婚、孕、产、节育等信息,加上社区平时为常住人口上报户口出具证明时掌握的出生信息,通过集中分解、核实后,再反馈到街道计生办。社区在掌握人口底数的基础上建立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的信息系统,通过电子台帐设立计生工作簿,实行微机化管理。我们根据电子台帐的信息,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不同类型育龄妇女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

经实践证明,这种社区直接获取信息,形成街道、社区间的信息交换的做法,与以往通过民政、卫生等部门获取信息的做法相比较,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及时性更高。社区通过单位上报的信息联系单,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育龄妇女的最新信息,直接进行分类整理并录入微机,进行信息的交换,不仅缩短了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并且节省了工作时间;不仅减轻了社区的工作负担,还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而为育龄人群提供及时而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的优质服务提供了进一步深化平台。据调查,90%的单位职员都很满意这种做法。

(四)提供综合服务,满足多方需求。为真正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服务到人”的工作原则,我们注意认真分析、归纳总结,把社区内5种情况的人员列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人户同在的纯居民,人在户口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流动人口,工作和居住同在的职工,委托管理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找准了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彻底消除服务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增强试点工作中服务目标的针对性和确定性,并针对不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服务手段。依托信息,整合社区资源,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以及对生产、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等综合服务,全面融入到社区服务体系之中。

1、以信息为引导,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多元化优质服务。采集信息的目的在于把握群众的需求,并用以指导管理、引导服务,使计生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主动性,最终赢得群众满意,我们注意通过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包括人户同在的纯居民、人在户口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工作和居住同在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4种类型的人员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点,采取多种服务手段,开展多元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上门巡回服务。根据信息对重点服务对象上门指导服务,对弱势育龄群体定期巡回访视,赠送药品、宣传卞片、宣传纸杯等的形式,提醒注意事项和计划生育的生殖保健知识,让群众在细微处感受真情。二是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防治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使群众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给全区育龄妇女发放环情、孕情检查服务证人手一份,方便她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免费检查,此举受到了育龄人群的普遍欢迎。

2、以查验《婚育证明》为主线,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加剧,这些人员都汇聚在城市的社区,而且居无定所,给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隐患。从玉兰里社区来看,这部分人已占到社区总人数的20%,目前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这些人员离开户籍地后,户籍地所在的社委会根本无法了解其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实施管理更无从谈起,现有的以户籍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难以发挥效力。为避免出现流动人口漏管、失管现象,我们以查验婚育证明为主线,把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开展具有人性化的现居地管理模式,同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首先,通过建立流动人口档案,促进对居住在社区内的育龄人群进行查证、验证、办证。通过认真的查证、验证,可以使很多隐藏在正常层面下的计划外生育情况“浮出水面”,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其次,依托社区流管站,形成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氛围。在社区流管站设立计生窗口,并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迁户口、营业执照、就业培训和发放劳动就业证等过程中查验婚育证明,对无证者,及时告知社区流管站,由社区流管站为其办理南京市《婚育服务证明》,社区依据此信息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第三,对居住稳定特别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外来育龄妇女建卡进机,同户籍人员一样普及知识,提供服务,并定期采集和变更有机计生信息。第四,充分利用卫生资源优势,为流动人口提供孕情、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等技术服务,使他们享受到和当地居民一样的优质服务。

三、试点中的矛盾和问题。

以上是推行“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看到取得的成就固然令人鼓舞,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样是不可忽视。主要矛盾和问题有:

(一)部分企业观念未转变,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够,给社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很大的阻力。在这次试点中发现,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的职员对社委会的工作比较配合。相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有稳定工作的人员,他们认为自己有单位、有组织,社委会没有权力“管”他们,不愿接受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支持和了解社委会的工作,不愿接受社委会的服务,势必会给今后现居地管理的实施造成一定的阻力。

(二)相关的人口统计、工作程序不健全,工作困难很大。由于实施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推行的试点工作也处于探索期。因此,在生育、节育的统计方面,如何实现育龄妇女单位、户籍地、现居住地之间的口径统一、信息的及时反馈、相互通报情况,避免数据的错、漏和重复等现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开展社区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经费不足。推行“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处于摸索阶段,在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必然需要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障,才能顺利地运行,从而保证成效的取得。否则,推行“以社区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只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名存实亡。

(四)积聚在社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已成为当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向城市,汇聚在社区,但由于他们在城市求职难、工作不稳定、居住不固定,流动性非常大,缺少组织管理,不仅给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且给社区带来了安全隐患。作为流动人口流入地的政府部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流出地政府的联系,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关心、关爱他们的生产、生活,积极引导他们为第二故乡作贡献已成为当务之急。

四、几点启示。

看到成效,就能受到鼓舞、增强信心。认识矛盾和问题,就能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我们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查研究,根据新的情况确定新的工作思路方法措施,切实帮助解决社区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和鼓励社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理清计划生育、工商、劳动、卫生、民政、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在法律框架下的职责,规范街道、属地单位、社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各自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构建部门、单位对社区开展属地化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撑。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转变群众融入社区、共驻共建社区的观念。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实施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重要保证。应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社区、认识社区,增强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让社区内单位及居民、流动人口积极参与、支持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使计划生育真正变成群众工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加强信息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推行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只靠计生一个部门很难,必须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信息平台。如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把向计生部门定期报送婴儿出生、上报户口、户口迁移、取育手术、婚姻登记等信息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这样才能较为准确、全面了解现居住地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四)街道采取有效措施,对少数不配合计生工作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街道要关心支持社区开展属地化管理工作,对少数计生管理工作淡薄、不支持计生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街道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单位强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帮助社区推进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五)结合实际,加大对开展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的开展要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紧密地结合,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的培训,使参训人员切实认清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能够从老的“条条管理”和“条块结合”的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中走出来,自觉地进入“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模式中来;要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对各有关成员单位等的职责权限以及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有一个非常清楚、非常明了的认识,为他们能更有序地开展好工作提供“指路明灯”和理论保障。版权所有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2

划生育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辖区内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管理,社区居(村)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对开发建设面积较大,且符合单独建立社区居委会条件的住宅小区,要依法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对局部片区改造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区划纳入所在地社区

居委会管理;对旧村改造,尚不具备建立居委会条件的住宅小区,由其所在村委会负责;对开发商独立开发、规模较大、物业管理比较规范,且尚未设立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管理工作尚未覆盖的住宅小区

,建立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牵头,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计生协会会员、管段民警等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协调管理组织,并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

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落实管理责任

街道办事处(乡镇)依法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居(村)委会要在住宅小区设立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和服务场所,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完善工作

制度,为住宅小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在地派出所要定期向居(村)委会提供住宅小区相关的人口信息,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依法落实

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并及时了解掌握入住人员的情况,通报所在辖区居委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广大业主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落实住宅小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住

宅小区计划生育协会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优势,组织小区居民积极开展计划生育自*管理、自*教育、自*服务。

三、完善工作制度

居(村)委会要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指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辖区住宅小区的育龄妇女逐户进行登记,分类建立计划生育档案。要深入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搞好人口信息统计,指导小区

居民实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做好随查访服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现住宅小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安、民政、建委、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的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辖区内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按照属

地管理的要求,成立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构,落实好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公安、民政、建委、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公安部门要定期向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住宅小区相关的人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加快实现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现就做好全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

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在城市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要求,在全市各社区建立并实行“单位以属地为主、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委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可根据辖区单位的运营规模、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街道直接管理与街道委托社区居(家)委管理的分级管理层次,共同落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金融、邮政、超市、连锁店等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总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统一管理。个私协会应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

社区居(家)委负责做好现居住地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为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已有居民入住但未正式同街道办理移交手续的新建住宅小区,在正式成立社区居(家)委之前,由所在街道负责其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配合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街道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督促辖区单位和指导社区居(家)委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区政府(管委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与辖区内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居(家)委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组织对辖区所管单位、社区居(家)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3、健全计划生育网络队伍,配齐、配强社区居(家)委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督促辖区单位落实计划生育专人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4、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兑现落实有关奖励政策,接受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

(二)社区居(家)委的工作职责

社区居(家)委负责居住在本社区的常住人口(含外来人口)和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与辖区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书,落实单位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社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做好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的知识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和自主管理计划生育事务,并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4、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5、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的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核对、变更及上报工作。

6、协助街道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

7、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三)辖区单位的工作职责

辖区内各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接受属地街道或社区居(家)委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统一管理,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2、依法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及优惠奖励等各项经费,按规定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及保障措施。

3、积极协助属地街道或社区居(家)委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用本单位资源,为职工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

三、明确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求

(一)基础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一是在社区居(家)委下设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由社区居(家)委成员兼任计划生育委员,同时配备一名计划生育指导员。二是社区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计划生育小组,设立若干计划生育信息员,信息员也可由居民小组长兼任。三是在社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由本辖区热心计划生育工作、且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

2、制定完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包括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居务公开、民主监督、优质服务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制度。

3、完善规范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在各社区统一建立“一册一账一单”——“一册”即工作手册,用于记录社区开展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与活动;“一账”即管理台账,用于记录辖区内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和计划生育重点人群(含待业青年、失业人员、离婚再婚家庭等)的管理信息;“一单”即信息核对、补充报告单,用于记录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服务情况。

(二)宣传教育工作

1、社区开辟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公示栏。宣传栏应根据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时更新内容;公示栏中应包括有关计划生育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等居务公开内容。

2、在社区阅览室(图书室)中放置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读本、刊物、挂图等宣传品,有条件设立视听室的要配备计划生育音像资料。

3、紧密结合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三)信息统计工作

1、在街道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

2、社区负责每月上门核对并修正由街道下发的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并按月填写信息核对、补充报告单,反馈街道办事处。有条件的社区居(家)委应逐步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并建立电子台账。

3、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工作需要的相关统计报表。

(四)技术服务工作

1、街道应依托卫生所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配置避孕节育、优生保健等知识挂图、宣传版面和相关科普资料,设立计划生育咨询室、避孕药具柜,并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应安排B超室。服务队伍由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卫技人员和计划生育干部组成,负责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随访服务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介绍或陪护服务对象到上级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措施落实、变更、终止,并发症治疗等),参与有关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

2、社区居(家)委应建立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角),布置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版面,配备避孕药具专柜。根据街道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信息,有针对性地为社区居民发送计划生育科普宣传资料,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适情访视,组织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并做好群众服务需求的收集、反馈等。

(五)流动人口管理

1、街道负责为辖区内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外来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社区居(家)委应督促本社区流出人员外出前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并与他们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3、社区居(家)委应协助街道做好外来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应动员其限期补办。同时,要建立与外来人口户籍所在地的联系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管理。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4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5

社区计划生育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铜川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关于申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社区计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连续二年内无早婚早育,无违反政策生育,无溺弃女婴等现象,上报统计数字无水份,居民对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高。

二、工作网络健全规范

1、解放社区成立于20xx年元月,社区成立之初,我们就设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由6人组成,社区主任房俊琴任主任,张淑琴任社区计生专干。

2、解放社区于20xx年3月在区计生局的指导下,成立社区计生协会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230人,工作经常开展,从没间断。

3、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管理,我们按地域特点和居民居住场所,把辖区分为怀新组、北新组、铁牛组三大组,并配备了23名中心户长。在上级组织协调下,中心户长报酬得到落实,中心户长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到位。

三、积极开展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及咨询活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为了使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社区计划生育协会职责》、《中心户长职责》、《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解放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等20多项制度。

2、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我们对流动人口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和服务。

四、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活动

1社区成立以来,我们成立了社区人口学校,制订了教学计划,教员有:房俊琴、王俊英、张淑琴、文美荣。

2、建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黑板报、及时更新内容,印发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等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积极营造关爱女孩出生、成长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教育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五、开展优质技术服务,推行居民自治使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

1、建立计生服务室,对辖区所有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和技术指导,对辖区内的育龄妇女及流动人口进行了五期全程免费服务。

2、认真做好辖区育龄妇女三查和妇女病普查工作。二年来,在区、街道计生服务室的配合下,坚持一年4次的三查工作和一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使三查率每季度达100%,妇女病普查率达85%以上。

六、管理制度严格、行之有效。

1、在计划生育日常管理中,我们有计划生育报表、育龄妇女卡册和计划生育挂牌(含流动人口)。

2、每月按时将报表填报街道计生办,统计数字准确,如实上报相关数据,挂牌数字每季度及时更换,一目了然。

3、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一直是公开透明,一系列的数字都张榜公布,许多制度措施都在宣传栏公布。特别是对二胎指标的申请、申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居民做到心中有数。

4、定期召开中心户长联系会议,对流动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对未办婚育证明的督促他们办理婚育证明,及时了解他们的节育和生育情况。

5、20xx年起草了《解放社区居民自治公约》,经过讨论征求意见,《公约》于20xx年3月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逐步签订自治协议。

6、我们依托社区计生服务室对新婚、怀孕、生育、避孕节育等对象,进行上门访视、跟踪服务、及时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妇女病防治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书籍发到育龄群众手中,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优先给其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七、综合治理

针对下岗失业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大,给管理工作带来的难度,我们定期召开中心户长、楼长、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房屋出租户联席会议,研究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营造了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社区计划生育自查报告范文(二)

近日,我社区根据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的会议精神,在城区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从计生工作中的具体环节入手,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各项制度。

一、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自纠自查工作迅速展开。

按照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的会议精神,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会议内容,落实会议精神,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全力开展自查工作。

二、 严格办证程序,杜绝各种乱收费现象。

我社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一胎生育证,对依法登记的夫妻,带齐有关证件到我社区免费办理一胎生育证。在优生检测过程中,对育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计生知识进行宣传,对药具服务工作,实现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免费发放、安全健康服务,提高了避孕药具的使用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对外出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实行完全免费制度。

三、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化计划生育队伍素质。

1. 我社区结合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对办证程序、优质服务,进行大力宣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了提高计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平庄城区计生办利用计生专干会的机会,组织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并做好当前计生工作内的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努力树立为民服务和群众至上的思想理念。

2.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公仆意识,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

四、 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督查工作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深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度很大,由于人户分离以及再婚、离婚率不断升高,导致对育龄对象生育情况难以准确掌握,给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带来工作难度

3. 在思想方面,对人口与计划生工作没有认真的贯彻落实起来,对半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督查工作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可能,那样才有最大的可能,从而导致问题的出现,细节决定成败。

五、 整改措施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6

今天,区委、区政府隆重召开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兑现表彰大会,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表彰一批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签订20*年度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动员全区上下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建设徐州首善之区、加快“两个率先”进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会上,王书记还将作讲话。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精神,先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提高认识,努力推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位争先

20*年,全区上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争创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区作为全市唯一推荐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区,也是全省第一批中唯一的城区验收单位,受到了省考核小组和省计生委的高度评价:他们认为*区各级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比苏南高,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氛围比苏南浓,群众获得利益的含金量比苏南多,创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区工作准备充分、工作实在、富有亮点,在全市创建工作综合评估中名列四城区之首,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典型经验。二是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区计划生育率达99%以上,人口出生率为6‰,避孕节育生殖保健随访服务率为90%,期内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为95%,法人责任制落实率为93.4%,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为88%,知识普及率为93%,优质服务率为85%,行政执法落实率为94.1%,群众满意率为93.8%。三是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区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126万元,各街道办事处也加大了计生经费的投入,基本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计划生育经费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全区下岗、无业、特困独生子女父母兑现奖励金12万元,兑现率达90%以上。四是优质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对全区近万名服务对象开展了入户随访服务;在流动人口中全面推行市民化、亲情化、规范化“三化”服务,对5800余名流动人口已婚群众进行了一年不少于两次的免费检查,服务率达88%;在开展“为了母亲健康”活动中,免费为7546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身体检查和疾病治疗。深入开展“妇女发展项目”活动,省计生协会专门组织全省计生协会人员参观了我区维特百果园妇女发展项目;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省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组对我区进行了检查和评估,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五是依法水平有了新提高。全面推行“生育政策公开、生育权利告知、便民受理申请、办事过程监督”的管理形式,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审批照顾再生育140例,无一例违法现象,政策符合率达100%,全区没有发生违反“七个不准”的现象。去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全区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共同努力、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仍很薄弱,大部分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缺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手段滞后;二是极少数计生干部工作上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计划生育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得力,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四是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不断增加,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率不高等。因此,我们不能有丝毫盲目乐观情绪,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针对性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全面推动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努力提升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今年是我区实现“双三”目标以后,向“苏北排头兵、江北领头羊”新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对于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缓解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压力,有效解决人口和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在市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努力争创国家、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区,不断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是: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9%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6‰以下,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率达90%以上,期内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0%以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人口与计生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广大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突出对标找差,进一步巩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区的创建成果

我区作为首批申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区的城区,虽然通过了省里组织的考核验收,但能否最终创下这块“牌子”,仍然存在基层硬件建设不全、亮点建设还不多等薄弱环节。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省里将要组织的“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创建工作情况,严格对照创建指标体系,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整体创建水平,确保我区首批进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区的行列。

(二)突出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今年全区要紧紧围绕“五项活动”:即“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徐州魅力女孩”评选、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创建、重大节假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文化阵地,开展专题性的计划生育宣传,交流计生工作经验,宣传先进模范典型,力求形式多样、品位高档、富有特色、体现实效,把新型生育文化传播到千家万户,让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人心。

(三)突出服务群众,进一步健全优质服务新机制

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目标。要适应形势的要求,把提供计生优质服务作为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以推进。要深入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做到知情选择规范、随访服务落实、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到位、省市工程项目点得到拓展延伸,确保全区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5%以上。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加强孕前指导、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三级干预措施;在全社会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婚检,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以及残疾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认真做好“为了母亲健康”活动后续服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要认真组织好对全区涉农居委会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女的健康体检工作,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在服务内容上,除了做好技术服务外,要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政策法规、信息引导相结合的综合服务,积极做好公共型服务、倡导型服务和特需型服务。在服务对象上,除了面向广大育龄群众外,要突出困难家庭、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在服务水平上,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手段的现代化。

(四)突出加强利益导向,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要认真落实奖励政策,保证独生子女奖励金及时足额发放,今年全区兑现率要在95%以上,以前拖欠的要确保在子女14周岁前全部兑现。要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困救助机制,在有条件的涉农居委会,对只生育一个孩子、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居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要在全区深入开展救助计生贫困户工作,帮助解决好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双失业家庭的生活困难,让他们的子女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今年,全区将建立人均不低于0.5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用于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原因造成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参照标准,抓紧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要加快建立健全与计划生育密切结合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改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五)突出现居住地管理,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进一步完善区综治办牵头、公安负责、社区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把检查报告、信息交流和督查评估等制度落实到位。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单位管用工、市场管商户、户主管房客、社区管居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责任网络,落实同城待遇,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综合服务,增强“新徐州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新思路,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有效的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推广泰山办事处侯山沃社区流动人口《房屋租赁服务信息(现住人口管理)系统》为重点,在全区“封闭式小区”进一步推广他们“帮助房主请房客、一视同仁待房客、搞好服务安房客、扶持发展富房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典型经验。要认真开展向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责任单位要协助或帮助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解决节育手术费用。要认真维护流入人口的合法权益,保证他们享受常住人口同样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六)突出检查考核,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计生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同属地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属地单位的计划生育职责,把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各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实行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要加大督促考核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企事业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增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各自职责的意识,提高工作自觉性,共同参与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计生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指导企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要注重发挥社团作用,广泛开展企业建协会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生育、免费服务、奖励及其它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三、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努力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到领导再加强、责任再明确、力量再加大,切实提高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能力。

一要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分析人口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区委、区政府将把各级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强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失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强化综合治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把人口问题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检查监督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计划生育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为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事保障。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卫生部门要通力配合计生部门共同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各单位、各部门特别要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主动协调,相互支持,形成各方密切配合抓计生的工作机制。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7

今天,我们市、县、乡三级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计生战线上的负责同志相聚在固始,共同探讨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个经验推广会,也是一个鼓劲加压会,目的是为了推动全市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入,提高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审时度势,抢抓时间

多年来,我市城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比,城区和城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部分社会职能逐渐向社区转移,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新增大量非公有制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问题,城市育龄人群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标准需求不断升高问题,无业人员、失业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等等,使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加大、任务加重,给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大家要紧紧抓住下半年时间,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深化改革,构建工作新机制

按照全省的工作安排,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真正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一要坚持以“属地管理”为核心。“属地管理”就是要求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社区居委会协助,统一管理住本辖区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这是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落脚点。只要认真实行属地管理,就不会出现管理漏洞。

二要坚持以“单位负责”为关键。“单位负责”就是要求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本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并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作用,共同参与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并不是说单位就可以放松此项工作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能够正常或基本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仍以单位管理为主,以现居住地管理为辅。即使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但有单位依托的人员,各相关单位仍然要履行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绝不能撒手不管,关键时刻单位的管理还是能够起到关键作用。

三要坚持以“居民自治”为基础。“居民自治”就是要重点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实现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现“居民自治”,是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要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把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明确社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居民自治”的相关制度,调动广大居民实行自我管理、互相监督的积极性。

四要坚持以“社区服务”为手段。“社区服务”就是要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要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构建“依托社区、利用资源、面向家庭、宣传到人”这个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全面加强结合和渗透,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一要与社区文化工作相结合,建立新型的社区生育文化;二要与社区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市民和青少年的计划生育教育;三要与社区卫生工作相结合,整合社区医疗资源,为育龄群众开展好优生优育等技术服务;四要与社会治安工作相结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其管理和服务的范围;五要与劳动、工商、民政等部门相结合,为社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等服务;六要与辖区单位联手,充分利用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为社区育龄群众开展好宣传服务;七是根据“以人为本,按需服务”的要求,居民楼栋设立各种便民服务措施,把群众需要的服务送进楼道,送进家庭。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要求具体、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对全面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大意义,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各县区改革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督导工作的落实。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要把握关键环节。建立城区和城镇人口计生管理新体制,是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宣传发动是前提,清理清查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一定要把握好这几个关键环节,通过层层发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三要建立服务网络。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完善乡(镇)政府——管理服务区(街道居委会)——管理小区(社区居民组)——楼院四级服务网络,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落实管理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8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根据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庐阳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

结合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创新工程建设,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和逐步深化,全面提升我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到2012年,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措施得当、效果明显”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基本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人口无差别,其它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主要任务

(一)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新机制。

1、大力实施“新居民计划”,增强流动人口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村、居要采取多种方式,如横幅、电子屏、宣传单、村(居)作人员入户宣传等,加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的宣传,倡导开放、包容、平等的城市文化;大力宣传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依法维权,引导、督促用工企业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社会义务;淡化流动人口概念,破除户籍坚冰,为流动人口创造同等的就业创业平台,提供同等的生活待遇,使流动人口在大镇找到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其更乐于进入大杨,安于留在大杨,与户籍居民一起为我镇建设发展打拼,与户籍居民一起安居乐业,共同成长为大杨的“新居民”。

2、不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队伍建设。各村、居要设置专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建立起一支以专职信息员为主导,楼院长、出租房房东为辅助,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专兼职均等化服务工作队伍,贴近群众、深入群众,零距离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加强均等化服务意识,开展工作方法培训,建立优质服务均等化效果考评机制,推动工作开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在全镇所有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和市场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全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网络体系。以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为龙头,充分挖掘社区卫生资源,全面推行“计卫合一”模式,将计生技术服务网络覆盖全镇;广泛开展流动计生服务进工厂、进市场、进工地等活动,消除服务死角;科学规划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布局,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各大型工地,设立临时发放点,充分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需求,初步建立基层社会治安综治中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等综合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

4、积极推动流动人口服务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庐阳区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的婚育信息管理服务。

(二)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无差别。

1、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充分发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其中:(1)村、居服务室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孕情、环情监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流出地通报监测结果。到2011年底,流动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孕检率达到95%,2012年,达到98%以上;(2)确立2-3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定点医院,为流动育龄妇女开展上取环、引流产及结扎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手术。流动人口可凭相关证件到定点医院免费实施,费用由镇计生办上报区人口和计生部门统一支付。到2011年底,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获得免费服务率达到95%,2012年,达到98%;(3)在人口集中地点设置5-10个避孕药具固定发放点、临时发放点,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药具。到2011年底,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5%,2012年,达到98%以上。

2、开展流动人口优生优育服务。村、居服务室、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时,打破户籍界限,以户况管理系统为基准,对辖区所有居民同等标准开展服务,使流动人口在居住社区能够享有同等的优生优育服务;村、居要结合孕环情监测和随访服务,将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婴幼儿早期启蒙活动,全面覆盖流动育龄人口;对辖区流动人口做好孕情跟踪和宣传倡导,杜绝“两非”行为发生,保证母婴安全。

3、开展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将流动人口全面纳入“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范围,定期开展生殖健康讲座,范围扩大到辖区所有人口;整合卫生资源,定期开展孕、产期健康保健讲座,村、居服务室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指导、随访服务,为流动人口建立与户籍人口同等的生殖健康档案;要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出生实名登记范围,并实行网络化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能够便捷享受定点分娩补助。

(三)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流动人口在晚婚、晚育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督促流动人口用工企业依法给予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待遇和经济补助;加大督查力度,督促用工企业依据规定按时足额为流动人口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不断扩大职工生育保险征缴范围,督促用工企业依法为流动人口缴纳生育保险,为流动人口生育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提供保障。

2、不断扩大流动人口参保覆盖面。切实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完善就业流动人口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关配套服务措施,努力扩大就业流动人口参保覆盖面;积极解决流动人口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以具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口用工企业为重点,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扩面行动。

3、不断扩大流动人口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及信息提供。社会事务办要有效整合辖区资源,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做好辖区失业、无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将辖区内常住、流动人员统一纳入培训范围,建立辖区失业、无业人员名单,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就业援助活动,联系用工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及时招聘信息,帮助流动人口充分就业,积极帮扶流动人口创业,给予流动人口同等的创业环境和创业平台,广泛宣传并协助落实面向流动人口的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帮助流动人口创业兴业。

(四)提升城市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建立社区需求信息收集系统。各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居民QQ群、社区论坛、社区公告栏、社区需求信息收集箱等,广泛收集社区群众需求信息,并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及时解决群众需求,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及解决时限,努力建立辖区群众与政府沟通交流渠道和平台,改善政府与群众关系。

2、建设更加实用的服务场所。依托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流动人口之家”,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主题宣传展览、专题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使“流动人口之家”成为吸引流动人口集聚的场所;有条件的社区要着手建设一批社区图书室、社区视听室等文娱场所,通过发放会员证等形式,让流动人口免费使用,切实满足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立足流动人口的信息需求,设立信息齐全的社区服务网站,在森林公园回迁点及大房郢水库移发点建设一至二个“城市生活e站”,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上网、电脑知识培训等信息服务,使流动人口能够更好地融入现代城市生活。

3、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条件。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整治好出租房周边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有条件的社区要主动帮助做好出租中介,引导、鼓励出租房主为流动人口提供环境良好、价格公道的出租房;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为广大流动人口提供更为良好的居住条件,有效降低生活成本。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1年5月-2011年6月为集中宣传阶段,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的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仍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长期工作宣传。

(二)服务人员队伍建设:2011年5月—2011年7月,完成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及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水平培训,并建立均等化服务效果考评机制。

(三)均等化服务平台建设:2011年7月—2011年10月,依托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建成吴郢社区“流动人口之家”;龙王、五里拐社居委等有条件的社区要着手建设一批社区图书室、社区视听室、社区服务网站。

(四)均等化服务效果初评:2012年1月-2012年2月,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单位均等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评估,查看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与不足,完成初评报告。

(五)整改提高:2012年3月,结合初评报告,对已经实施并成效明显的继续保持并努力提高,对工作存在不足或效果不明显的予以调整并优化。

(六)均等化服务效果终评:2012年11月-2012年12月,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单位均等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查看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评估报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研究、解决问题。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范文9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首先,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区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和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驻区单位、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区长全面总结了2004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部署了2005年工作任务;市计生委**副主任对我区下一阶段计生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给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的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按照区委总体部署,我区要于2006年前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朝着富裕文明的现代化**奋进。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看总体实力,还要看人均水平;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社会发展综合指标;不仅要看当前的实力,还要看未来发展的潜力。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面小康标准看,4大类10大指标可以说都与人口数量和人口素质有关,其中GDP、群众收入、住房面积3项指标用了人均概念,失业率、每万人拥有医生数、社会保障覆盖率等5项指标也与人口数量密切相关。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在确保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实现“两个率先”夯实基础。

第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人口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未来几十年,我国人口总量将继续增长,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矛盾将日益突出。从我区的情况看,虽然生育率已降到较低水平,但人口基数大、密度高,资源人均占有量少。特别是随着大量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政策内生育率将会回升,对经济发展、资源环境都将造成一定压力。因此,我们想问题、作决策、谋发展,都必须充分考虑到人口因素,考虑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考虑到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从而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区不仅存在人口基数大的问题,人口结构也存在突出矛盾。一是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5%左右,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二是流动人口大量增加,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加上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源源不断涌入我区,其中红山地区流动人口已占该地区总人口的62%。三是就业形势逼人,改革、拆迁等工作深入实施,带来就业结构和就业方式的改变,失地农民也明显增多,政府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就业压力仍然巨大。因此,我们必须增强人口安全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人口结构性矛盾导致的就业、保障和治安安全方面问题,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005年,是贯彻落实区第*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战线的广大干部要着眼于全局,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水平。刚才*区长已经做了全面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再作点补充,具体来讲,就是“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明确了公民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们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准则。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筹做好宣传教育、科技进步、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工作。要重视《行政许可法》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要牢固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在落实群众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使群众依法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获得奖励和法律救助、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等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和保障。

二是突出服务群众,不断强化计生优质服务。要适应形势的要求,把提供计生优质服务作为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以推进。服务内容上,在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政策法规、信息引导相结合的综合服务,积极做好公共型服务、倡导型服务和特需型服务。服务对象上,在面向广大育龄群众的同时,要突出困难家庭、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服务水平上,在巩固以往工作特色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计生优质服务新机制,发展符合新时期群众需求的新型生育文化。

三是突出利益导向,逐步完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要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原则,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保证独生子女奖励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快建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机制,帮助解决好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双失业家庭的生活困难,建立健全与计划生育密切结合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成长的浓厚氛围。

四是突出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依法行政、信息管理于一体,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深化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做到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培育和发展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等社会中介组织,逐步健全行政管理、服务组织和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计生公共网络。

三、强化工作落实,努力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增强综合治理人口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第一,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

理责任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2005年是我区创建“十五”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的决战之年,省、市将于6、7月份对我区进行考核检查。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创建标准,克服薄弱环节,努力实现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的创建目标。

第二,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按照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和教育,不断增强计生干部以人为本的理念、改革创新的意识、开拓进取的能力、为民服务的本领、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关心基层计生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