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贸易术语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1-22 18:02:34

贸易术语论文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选择关系到贸易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将会对贸易当事人产生极大的影响。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中习惯采用CIF贸易术语,这一模式对内陆出口企业较为不利。CIF与CIP在适用的运输方式、签发的运输单据、出口方承担的责任以及运费方面存在差异,CIP术语更适用于内陆出口企业,有利于内陆出口企业降低风险、及早结;并节省运费。因而在国际贸易中,内陆出口企业选择CIP术语不但有利于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也有利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 论文关键词:内陆出口企业;国际贸易术语;CIF;CIP 在订立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离不开贸易术语的选用,贸易术语的选择是否恰当,将会对相关当事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表明了买卖双方在交易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有关货物的风险划分、运输、保险、清关等问题。 在INCOTERMS2000的四组13种贸易术语中,CIF是我国出口企业使用较多的一种。这是因为CIF术语规定卖方选择货代、船公司和保险公司,可以较好地把握船货衔接,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外商与货代串通进行欺诈。同时,在货款中包括运费和保险费,故同等情况下CIF报价高于CFR和FOB报价,可以多创汇,此外,也增加了国内运输公司、保险公司的业务。因此,“出口CIF”几乎成了外销货物的定式,但是一味套用“出口CIF”模式,可能会使出口方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尤其是对内陆出口企业而言,从内陆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以考虑选择使用CIP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使用不当给内陆出口企业带来损失 某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并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 由此案例可以看出,我国内陆出口企业距离出口口岸路途遥远,得通过陆路运输才能把货物运达装运港。本案中使用CIF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因而货物在陆路运输中遇到的风险都要由我方出口企业承担,势必增加卖方的负担。如果卖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CIP术语,则风险在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时即转移给买方,卖方只要取得货交承运人的运输单据,即可凭单议付。 二、CIP与CIF贸易术语的异同 (一)相同点 CIF贸易术语是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英文为Cost,Insurance,Freis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CIP贸易术语是指“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英文为CarriageandInsurna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是指卖方在装运地将货物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时即完成交货。二者的相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口方办理运输和保险,在报价中都包括了货价、正常的运费和保险费。 2.交货地点都在出口国,货物风险随交货的完成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3.都是象征性交货,即出口方凭单交货,进口方凭单付款。 4.出口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并承担相关费用;进口方负责货物进口清关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不同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CIP比CIF更适合内陆企业的出口业务。CIF贸易术语只适合于海运、内河航运等水上运输方式,而CIP贸易术语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我国大多数外贸业务都是以海运为主,中西部和东部一些不靠口岸地区的外贸业务,通常就需要通过包括海运在内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实现。如出口到美国或欧洲的货物,可以采用海陆联运或陆运等方式,如仍采用CIF贸易术语在港口交接,则会增加内陆出口企业的交易成本。同时,集装箱运输方式早已被贸易界广泛接受,这也为内陆出口企业使用CIP术语提供了便利。集装箱运输的蓬勃发展,势必会减少运输中的货物装卸,降低运输损耗和贸易成本,有利于CIP贸易术语在内陆地区的推广。 2.签发的运输单据不同 使用CIP贸易术语有利于内陆出口企业及早结汇。CIF贸易术语下,由于运输方式仅限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因而出口方所提交的运输单据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如已装船清洁提单等。这对沿海港口或内河沿岸地区出口企业而言,货物装船后很快就可以取得符合要求的运输单据,并备妥其他单据向银行交单结汇。而对内陆出口企业来说,货物运输通常是先走陆路,这时承运人签发陆运单据或海陆联运单据,而不是CIF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或其他。这样,只有等货物运至装运港并完成装运后,出口方才能拿到海运提单或签有“已装船”批注的联运提单,然后才能到银行结汇。从时间上看,通常要晚3至5天甚至更长,这样就直接影响了出口方的资金周转与收汇时间。如果采用CIP贸易术语出口,即使出口企业远离装运港,也可以在货交承运人之后取得多式联运单据或其他,凭以向银行交单,可以及早结汇,加速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 3.出口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使用CIP贸易术语时,出口方的责任可以尽早减轻。CIF贸易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对内陆出口企业来说,在货物交由陆路运输的承运人接管后,便丧失了对货物的实际控制权。让出口方在已经丧失货物的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下继续承担责任和风险,这是不合理的。而如果采用CIP贸易术语,则无论在什么地方,以哪种方式运输,出口方的风险、责任都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只要将货物安全移交承运人即完成自己的交货任务,以后的货损等风险都与出口方无关。尤其是在采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整箱货常由出口方装箱后运至集装箱堆场(CY),散装货运至集装箱货运站(CFS),然后再由承运人装箱,最后装船。在此情况下,如果采用CIF贸易术语,出口方不仅无法控制货物的安全,还要承担集装箱货物直到装船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4.运费承担不同 CIP比CIF为出口方节省运费。CIF贸易术语的报价中包括的运费,应该是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这段海洋运输中的正常费用。而对内陆出口企业来说,从内陆装运地到装运港还会涉及一段运输,这段运输 费用有时会占到出口货价的20%之多。而在CIP贸易术语下,可以采用国际多式联运的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相对于分段运输而言,既可以降低运输中的时间损耗以及货损等风险,也可以降低全程运输的各种相关费用,同时运输成本的降低有助于物流总成本的降低,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推广使用CIP贸易术语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国外贸发展的空间分布表现出较大的区域差异。广大中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劳动力廉价,但由于深处内陆,交 通不便,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内陆地区的产品出口业务会越来越多,使用CIF贸易术语在装运港交接货物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从而制约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而CIP贸易术语的采用则会更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可以促进国内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进而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 2.有利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共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形成的经济圈,简称“9+2”。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这些地区已经在构建适应区域合作发展要求的综合交通网络,逐步实现区域内交通运输的一体化。这必将为CIP贸易术语的使用提供良好的机会,无疑会大大推进该地区出口贸易的发展,便利区域经济合作。 综上所述,CIP贸易术语比CIF贸易术语更适合于内陆企业的出口业务。随着内陆地区产品出口业务的增加,在选择贸易术语时,一定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忌固守成规。在上文所述的案例中,如果采用CIP贸易术语成交,也就不会蒙受如此损失,可见,正确选用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意义重大。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2

第一,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应与运输方式相结合。从目前外贸企业的长期使用习惯来看,最常用的就是FOB、CFR和CIF,这三种术语作为核心术语在内河和海洋运输方式中得以有效运用。但如今,国际物流行业突飞猛进,交通运输方式不断发生变化,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等现代化的运输手段越来越来普遍。这就要求外贸企业在签订贸易合同时不再拘泥于传统,而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与运输方式更为契合的术语,将FCA、CPT、CIP这类术语的使用范围扩大化,并逐步接受和启用DAT、DAP等术语。例如,在国际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下,如果用FOB、CFR、CIF来替代FCA、CPT、CIP加以应用,将会造成出口方因在贸易合同和运输合同下承担的交货义务不一致而遭受额外的损失。在货物交付承运人接管后,出口方对货物的实际掌控权丧失了,出口方完成了运输合同下的义务但没有完成贸易合同下的义务。所以,贸易术语的选用应该让贸易合同保持前后一致,避免出现货物交付和价格条件相矛盾的情况。

第二,应从规避贸易风险的角度谨慎选用国际贸易术语。在进行大宗货物的进口贸易时,如果是采用租船的方式,就应该尽量选用FOB等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的术语。通过我方自行的租船,充分考察船方的信誉,避免卖方和船方的恶意勾结,在象征货的情况下,以伪造的提单来骗取货款,使我方蒙受付了款却收不到货的风险。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尽量选择CIF、CFR等由卖方联系租船业务的术语,而对FOB等由买方联系租船业务的术语进行避免,从而最大程度地规避收汇风险。因为,在FOB条件下,我方必须把货物装至买方指派的船舶上。如果买方在签订合同后,因国际市场货物价格下跌等原因不愿履行付款收货的义务,可能会故意不派船或者延迟派船,这就让我方的货物不能按时装船,从而无法获得提单等相关单据,也就无法向银行交单结汇。同时,货物搁置在港口,必然产生额外的仓储和保管费用,货物还有可能遭遇意外事故而灭失或损坏,这无疑是对我方非常不利的。另外,贸易诈骗事件也是我方在对外贸易中需要重视和防范的。少数不良买家可能不按照正常程序向银行付款赎单,而是与承运人相勾结,在无单的情况下自行提货,然后宣告破产或者逃逸,造成我方财货两空的局面。

第三,在选用国际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贸易港口的装卸条件和习惯。在贸易实践中,应该在确定具体的术语之前对贸易港口的实际装卸条件和港口的习惯做法进行充分调查。对买方而言,在涉及装卸条件比较差、装卸费用相对较高,或者在习惯上需要买方承担装船费用、卖方承担卸货费用的港口时,要力争选取贸易术语FOBStowed、FOBTrimmed或者FOBST。对卖方而言,在开展出口贸易时候要选择贸易术语CIFExShip''''sHold或者CFRExShip''''sHold。《2010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风险转移点改为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即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按照这种解释,当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等原因跌落码头或者落入海中,损失都是由卖方进行承担。所以,在术语FOB条件下,卖方在指定交货的地点将货物交予承运人保管,其风险仍然存在。在如果签订了基于FOB术语成交的贸易合同,卖方对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对船舶的运营情况和港口配套设施的运转能力要仔细考量。在与承运人订约之后,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从而保证船货的有效衔接,顺利完成卖方的风险转移。

第四,灵活选用贸易术语以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为了促进我国对外运输事业和保险行业的发展,增加在货运和保险上的外汇收入,出口企业首选术语CIF,在本国办理运输和保险,在对外贸易中获取利润的同时,在运费和保险费上也获得一定利润。其次,可选用贸易术语CFR。最后,再考虑贸易术语FOB。反之,如果是进口企业,则应该以FOB、CFR、CIF的顺序来选择。但是,如果在出口业务中,国外买方为了在运价和保险费上得到优惠,要求使用贸易术语FOB,自行租船订舱和投买保险,或者有些国家为了扶持自身保险事业的发展,规定其进口贸易必须在当地投保,不能使用CIF,在此背景下,我国作为卖方也可酌情同意,以促成贸易的达成,避免谈判破裂。

第五,对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应明确其版本。在国际上,定义贸易术语的版本不尽相同,实际参照和应用情况还没有得到有效的统一。《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术语FOB的解释有很大出入,《2010通则》较《2000通则》在贸易术语数量、分类、风险界限和内外贸适应性等方面都有所变化。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并不同于国际法,只是得到经常遵守的惯常做法,它对贸易当事人没有强制力和约束性,贸易双方可以明确适用或者排除。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也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贸易术语的混用、误用现象仍然存在。这就需要贸易伙伴在交易磋商和订立合同时对贸易术语的适用版本进行说明和讨论,以达成一致意见,不给日后的履约留下隐患。

2结语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3

[关键词] 贸易术语FCACIPFOBCIF风险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署时,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已成为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使用贸易术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明确买卖当事人在货物交接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贸易术语选择得正确与否,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实践中,无论是沿海地区,还是内陆地区,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仍属FOB、CFR以及CIF三种传统的贸易术语,这三种贸易术语无疑对我国的出口贸易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运输业技术的不断革新,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迅速发展,传统贸易术语FOB、CFR和CIF的弊端显现,因为它只适用于海上及水路运输,不适用于陆上及航空运输,更不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方式。

为使贸易术语适应国际贸易的新环境,ICC(国际商会)大约每间隔10年便对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一次修改和完善。制订了与传统贸易术语FOB、CFR以及CIF相应的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三种贸易术语,即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FCA、CPT和CIP。

ICC不仅在Incoterms1990当中,而且在Incoterms2000修改时反复强调货物若不采取“越过船舷(across the ship’srail)”交付方式,则不能使用FOB、CFR以及CIF,一定要使用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FCA、CPT或CIP。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FCA、CPT、CIP的制订虽已20年有余,但在我国的贸易实践中却很少有人问津。假如是地处沿海地区距港口较近的出口贸易公司,采用FOB、CFR 、CIF三种传统的贸易术语未尝不可;但如果是在内陆地区距港口较远的出口公司,照搬老一套就欠恰当了。因为要将货物运至装运港口,需经过相当长的一段陆路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风险、费用和责任,都要由出口方承担,以至于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下面就适用于海上运输的FOB、CIF两种贸易术语和适用于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FCA、CIP做详尽的比较分析,以指导出口贸易实践。

一、FOB、CIF和FCA、CIP贸易术语的异同

1.FOB和FCA的异同

FOB贸易术语原意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英文为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从该时起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FCA贸易术语原意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英文为Free Carrier(……named place),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从此时起买方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FOB和FCA同属于F组贸易术语,由卖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办理出口许可证、提供相应的单据并通知买方;由买方支付货款、办理运输和保险、收取货物等方面责任大致相同。两种贸易术语具有的本质性区别源于运输方式。FCA是从FOB贸易术语发展起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适应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的需求,它可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术语只适用于海上运输或水路运输,运输的交通工具是船舶;而FCA可适用于包括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运输交通工具可以是火车、汽车、飞机、船舶等。

(2)交货地点不同:在FOB术语项下,卖方须在买卖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把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便完成其交货义务;而在FCA术语项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卖方便完成其交货义务。

(3)货物风险及费用转移的时间不同:在FOB术语项下,当货物越过船舷时,有关货物的风险与费用便由卖方转移到买方;而在FCA术语项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有关货物的风险与费用便转移到买方。

2.CIF和CIP贸易术语的异同

CIF贸易术语原意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英文为Cost, Insurance,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从该时起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CIP贸易术语原意是“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是指卖方在装运地将货物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时即完成交货。买方从此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CIP是为了适应集装箱及国际多式联运运输方式于1980年增补制订的,CIP和CIF同属于C组贸易术语,两者都是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向买方提供象征货物的单据来完成交货义务的装运地贸易术语。由卖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办理出口许可证、提供相应的单据并通知买方;由买方支付货款、收取货物等方面两者责任亦大体相同。然而两者在运输方式、交货的风险界线、保险的区间以及应该提供的运输单据方面却完全不同。由于CIF术语与CIP术语适用的运输方式有别,所以在CIF术语下,严格要求卖方提供海上运输单据,如提单;而在CIP项下,由于可采用的运输方式灵活,因而卖方则可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提供相应运输单据。CIF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CIP贸易术语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

综上所述,在FCA和CIP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的风险都是以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时为界的,而FOB和CIF贸易术语都是以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来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基于上述不同因素,选择使用何种贸易术语出口,会给身居内陆的贸易公司带来不同的利益和风险。

二、传统贸易术语在内陆地区出口贸易中的弊端

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实践中,不论是沿海地区的贸易公司,还是内陆地区的贸易公司,不考虑实际情况,一概采用“老三样”贸易术语,即FOB、CIF和CFR,这样会对出口方不利,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卖方的风险范围扩大

内陆的出口公司,如果采用海上运输贸易术语FOB、CIF或CFR,首先要将货物经陆路长途跋涉地运往港口,路途上往往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给卖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便是惨重的。因为出口一单货物,少则几万美金,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金。这样的金额对于出口公司来讲,无疑是沉重的打击。特别是当今外贸出口利润微薄。采用FOB、CIF或CFR术语,卖方要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距港口越远的公司,风险指数越大。因交通事故、恶劣的天气等而造成的损失已屡见不鲜。

2.卖方的费用负担增多

内陆公司若采用FOB、CIF和CFR贸易术语出口,卖方应负担的费用增多。尤其是采用FOB出口时,卖方不仅要负担将货物运至港口的陆上运输费,而且还要负担货物在港口附近存放货物的仓储费等等。如果与买方指定的船舶衔接不当,所要支付的费用就更多了。

3.拖延收汇时间

当内陆公司以集装箱或者多式联运方式运输,并采用FOB、CIF和CFR贸易术语出口时,运输单据在货物上船后才能得到,这样势必会拖延出口结汇的时间,影响资金周转。特别是在国际市场汇率变动起伏比较大时,更容易因收汇不及时而蒙受损失。

三、货交承运人贸易术语在内陆地区出口贸易中的优势

FCA、CIP和CPT贸易术语是为了满足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而制订的,三种贸易术语都是以出口国货交承运人作为划分买卖双方风险的界线。当出口方把货物交到承运人掌管之下,便完成了卖方的交货义务。在FCA贸易术语下,是由买方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而在CPT和CIP贸易术语下,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的是卖方,虽然签订运输合同的人不同,但是划分风险的界线却是相同的。

目前,我国的集装箱运输业已比较发达,进出口货物的绝大多数都是采用集装箱来运输的。当装运整箱货(FCL)时,一般由承运人到出口商的工厂或存货仓库来接货,再运往集装箱货场(CY)。当出口散货(LCL)时,一般要由卖方自行将货物运至承运人指定的货物运输站(CFS),然后再由承运人分类拼箱。不论是整箱货,还是拼箱货,只要卖方安全地将货物交于承运人,便完成了交货义务。这两种情况下,如果使用FOB、CIF或CFR贸易术语,卖方不仅无法控制已交到CY或CFS的货物安全,而且还要承担直到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与费用,这样也加重了卖方的负担。

内陆出口公司采用货交承运人术语出口,所具优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运输方式灵活方便

出口贸易的运输,一般都是经由陆运,最终通过海运运往世界各地,因为与我国陆路接壤的国家毕竟是少数。内陆出口公司须根据地处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来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如果所处地区的铁路运输方便快捷,即可选择铁路与海运相结合的多式联运方式;如果当地的公路交通比较发达,亦可选择公路与海运相结合的多式联运方式。不论是怎样的组合,所采用的贸易术语都应是适用于集装箱、多式联运的FCA、CIP或CPT。不论是由卖方还是买方来签订运输合同,都要慎重地选择一家综合物流系统比较发达、信誉良好的承运人,采用FCA、CIP或CPT贸易术语的关键就在于承运人的综合物流能力与信誉。这样,只要签订一张运输合同、计算一次费用、取得一份运输单证,便可将货物运至买方所在地。

2.提早转移风险

采用适用于集装箱、多式联运的FCA、CIP或CPT贸易术语,可以减轻内陆出口公司对货物的风险负担。无论是哪种联运方式,只要将货物交与第一承运人掌管之下便完成了卖方的交货义务。免除了采用FOB、CIF和CFR贸易术语出口时,卖方要承担的货物在陆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意想不到的风险、货到码头仓储过程中的风险,直至货物安全越过船舷。

3.风险界线明确

采用FOB、CIF和CFR贸易术语出口时,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线以装运港船舷为准。“船舷原则”产生于19世纪,适合于从前的散装散运方式。即在装运过程当中,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落水或损毁时,责任在卖方;而货物越过船舷之后,落在甲板上发生的破损,责任在于买方。这种划分风险的原则,符合当时的实际状况。然而今非昔比,绝大多数件杂货都用集装箱进行了“单位化”,装船的方式与设备已与从前大有不同。比如集装箱内货物发生损毁,很难辨别它是发生在越过船舷之前还是之后,从而造成买卖双方的贸易纠纷。但是采用FCA、CIP或CPT贸易术语出口时,只要卖方将货物安全地交到承运人掌管之下,卖方的交货义务便完成。当出口整箱货时,承运人可在出口商的工厂或存货仓库,确认装入集装箱的货物是否完好无损;当出口散货时,承运人可在其指定的货物运输站,对货物的状态进行验收,在此之后货物发生的损毁,由买方负责。很显然,以货交承运人来划分责任和风险的界线,要比以船舷为界明确得多。

4.出口结汇时间快捷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涉外经济与贸易活动的迅速发展,商务英语专业开设(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十分必要。面对商务英语专业对英语与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双重需要,开展双语教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商务英语专业的必修学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我国对外贸易愈发活跃,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对于正确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经营意图至关重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外贸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对于商务英语专业学生来说学好(《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当务之急。

自教育部提出鼓励双语教学的教育改革之后,各高校大力推广双语教学工作。双语教学符合商务英语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讲授要求,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双语教学目标

1.结合专业课程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双语教学要求在专业知识的讲授上用英语进行教学,从而达到学生既学习专业知识又能加强英语技能的双重目的。对于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英语是基础,外贸专业知识应在打好基本功之上进行学习。与其它专业学生相比,商务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功底扎实,运用能力强,这为双语教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国际贸易实务是商务英语专业的必修课,课程所涵盖的贸易规则的规定、贸易术语的运用、合约磋商以及合同条款的确立等专业知识对学生英语的要求都很高。通过双语教学,学生能够结合专业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英语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2.确保专业知识的准确性。(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具有较强的国际共通性,多数贸易规则、贸易术语都是直接从英文翻译而来,外贸业务的各环节,如报盘、还盘等多用英文表述;确认书、合同、提单等文件也多以英文书写,因此,开展双语教学有利于增强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对专业知识的准确把握是学生以后顺利进行实际工作必不可少的知识和技能准备。

二.双语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实施

1.循序渐进进行双语教学。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尽管英语功底扎实,但是,国际贸易中专业术语很多,有些专业术语表达的意思不同于普通英语单词的解释。比如“draft”,其基本意思为“草稿,草图”,而在国际贸易中是“汇票”的意思。因此,在学生不知晓贸易术语解释的情况下用大量英语直接进行传授势必影响课堂效果以及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笔者认为,在学习本课程初期,可适当减小英语运用力度,讲课前可把学生不理解的术语、单词和句子列举出来,以便学生加深对术语的理解与记忆。有些教师建议学生在课下结合中文教材预习下节课要讲内容,重点记忆英文专业术语,增加专业英语的词汇量,上课时交替使用中英文,遇到重点难点用中文解释。随着对国际贸易的进一步接触和贸易专业词汇的积累,学生对英语教学的理解能力增强,此时,教师可以逐步加大使用英语的频度,让学生能够用英文思考解决问题。循序渐进地进行双语教学,能够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

2.双语教学应强调师生互动。为了取得良好的双语教学效果,教师与学生之间应注重沟通和交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意所要传授的内容及传授方法;也应该注意学生的求知需求及学习方法,兼顾教与学两方面,做好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及教学过程的调控。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有以下几种:

(1)教师充分备课、学生充分预习。双语教学对教师的英语水平要求很高,教师应充分备课,保证用流畅、简单易懂并且语速适中的英文进行知识的传授。在专业知识方面,教师把课上要讲的重点和学生不易理解的部分勾画出来,上课时结合案例进行讲解和分析,以便学生理解。

学生上课前做充分的准备,结合中文教材记忆下次上课将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和词汇,把难点标记出来,等待老师讲解。有些教师通过通讯方式与学生保持课下的联系,确保学生在有疑问的情况下答疑解惑。

(2)利用多媒体教学。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教学图文并茂地讲解专业知识,提高了学生学习积极性。譬如:笔者讲到“价格谈判”这一节时,先是在ppt上列举出英文谈判用语,如“whatabouttheprice?”,“whileweappreciateyourcooperation,we regret to say thatwe can’t reduce our priceany further.”接着,给学生放一段价格谈判视频,其中包含着所给例句,这样,学生可以理解例句在情景中的使用,加深记忆,并在课下反复练习,提高口语能力。多媒体课件可复制,给学生提供了方便,利于课后的复习和练习。

(3)组织学生课上小组活动。在专业知识讲解之后,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让学生结合所讲知识点进行案例分析,进行小组讨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教师也可以有选择地在课上运用角色扮演法。譬如:在“信用证付款”这一章节,笔者先是让学生预习信用证的当事人,运用图解的方式讲解信用证的收付程序。通过讲解,学生对此程序有基本印象,但并不容易形成完整记忆。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让小组各成员扮演信用证当事人进行整个程序的演练,使学生注意到每个细节,使繁琐的过程简单化。

利用模拟操作系统。国际贸易实务))是需要理论联系实践的学科,在学生完成专业理论学习之后,教师应为学生提供一个知识的运用平台。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利用外贸模拟操作系统进行实训教学,训练学生填制进出口贸易要求的各种单据、表格;训练学生看懂各种英文条款;组织学生模拟谈判和签约。通过模拟操作,学生能够巩固所学知识,更好地熟悉进出口业务流程。

双语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

1.教学材料不充分。为了使双语教学充分发挥作用,教师在教材的选择上都很慎重。全英文原版教材具有语言纯正、逻辑性强、内容比较先进并且具有时代气息的特点,但不易被刚刚接触外贸专业知识的学生接受。翻译教材是指把母语教材原原本本翻译成外语的教材,或把外语教材翻译成母语的教材。这类教材能够满足教学、升学要求,但翻译的质量是关键,不符合原文的翻译教材势必影响教学效果。教学材料不充分直接关系到双语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为了双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校教师自编教材的任务迫在眉睫。

2.教师的专业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双语教学要求教师把英语及专业知识相结合,但目前我国各高校双语教学的教师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很难满足双语教学的需求。因此,各高校应给予商务英语教师进修机会,为教师搭建观摩、学习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平台;教师自身也应多多向有经验的教师取经,补自己不足之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5

贸易英语翻译的特点及技巧

贸易英语就是指在贸易出口实务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英语书,包括书信、合同以及文件和各种单据等。贸易英语是一种单独的专用英语,作为一门单独的专用英语,贸易英语是随着世界经济以及国际贸易发展而成的一种英语。

贸易英语的特点。经贸翻译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涵盖了文化、科技以及贸易等。经贸翻译工作者应当具备较为全面的经贸知识,例如国际金融、商业以及国际贸易等。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专业术语,随后在仔细分析原文,在完全理解的基础上按照各国的语言习惯,表达原文的意图,务必做到准确无误。例如:由“维多利亚”轮运走/运来/承运的最后一批货将于10月1日到达伦敦。The last shipmentper/ex/by S.S.“Victoria”will arrive at London on October lst.(S.S.=Steamship)例句中“运走/运来/承运”三个词语分别由英语中的三个介词per/ex/by表达,较为准确。

与普通的日常英语相比,贸易英语有自己固定的格式、用词相对更加准确、语言简洁、相对客观等特点。贸易英语的句法具有结构复杂、多复合句等特点,并且经常使用被动语态。

贸易英语是一种专用英语,在翻译贸易英语时,不仅仅要遵循普通英语的翻译原则,还要遵循贸易英语专门用途要求所制定的原则。

准确、简单、通顺这三点是贸易英语翻译时的主要基本原则。

所谓的准确,是指翻译出来的译文和原文意思相近,这是所有英语翻译工作中的基本原则。严复是著名的贸易翻译家,他把翻译概括为“信、达、雅”三点,其中,他把“信”放在贸易英语翻译中的首要位置,从这点可以看出忠实于原文意思的重要性。正所谓忠实于原文,就是要在贸易英语翻译过程中,准确的传达出原文的意思。

简单和通顺,就是指译文翻译出来后必须要清楚和明白,要通顺易懂,这些都是根据贸易英语的特质来决定的。在经贸英语翻译过程中,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它的简单明了,翻译出来的译文必须要简单精练,通顺的将原文的意思表达出来。

经贸英语的翻译技巧。翻译过程中要正确使用正译和反译。在翻译经贸英语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应该用正译还是反译。所谓正译,就是指贸易英语中常用的肯定表达方式,当翻译成中文时,也用肯定方式表达;贸易英语中如果用否定的表达方式,在翻译成中文时也要用否定表达方式。反译是指在贸易英语中,原文用肯定的表达方式,但翻译成中文时用否定的表达方式;当贸易英语原文用否定表达方式时,翻译成中文时用肯定的表达方式。贸易英语翻译中,不管是正译还是反译,并不是为了搞文字游戏,而是根据实际翻译的客观需求,是根据上下文、修辞效果和习惯表达模式等因素决定的。

正译和反译在贸易英语中都可以表达出原文的真实意义,如果当翻译效果基本相同时,尽量选择用正译,要使翻译出来译文的内容和形式都与原文相符。如果在正译时,效果不如反译,就要选用反译来对贸易英语进行翻译。

经贸英语被动句态的翻译技巧。在英语的主动句中,一般用“主-谓-宾”的结构来表示,是“实施者,行动,受事者”的关系,这基本上和汉语是一样的。而在被动语态中,英语通常使用“主语-被动谓语-by短语”的结构表示,是“受事者-行动-施事者”的关系。这就和汉语的表达方式大大不同。所以,当在翻译贸易英语被动句态时,并不具备现成对应的表达方式,在翻译时必须要用汉语惯用的用法,从句式以及辅助词语中选出合适的手段,表达出原文的被动含义。

在翻译贸易英语时要避免使用术语词汇

贸易英语翻译的范围极广。贸易活动包括了招商引资、技术交流、涉外保险等各个领域,同时还包括了法律、医学、农业等学科。所以从事贸易英语翻译工作的人员必须是一个复合型人才。贸易英语翻译人员必须懂得翻译中涉及的各种学科领域的相关知识,只有这样,在翻译贸易英语的时候,才不会出现偏差。

在翻译经贸英语时,翻译中的关键,是如何表达出其中的术语词汇。术语有非常严格的界定,术语词汇有丰富的内涵和一定的外延。在表达贸易英语术语词汇时,都不能随意乱表达,它们都具有固定性。如果用普通词汇来表达术语,只会让翻译出来的译文成为外行话。

在贸易英语翻译中,一些学术语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翻译出来的意思却会完全不同。在贸易翻译实践中,如果翻译者用词不当,张冠李戴,轻则闹闹翻译笑话,重则会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两国之间的经济贸易来往。

经贸英语翻译时的注意事项

随着现在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地方集团的进程在不断加快,中国和世界各国之间的合作正往纵深方向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来往也越来越平凡。经贸英语在国际经贸交易中,发挥着重要重用,这些都要求经贸英语翻译人员要有一定经贸英语阅读的翻译能力。经贸英语是一种专门、独立的英语,经贸英语词汇的本身和传统英语有着较大的区别,它有自身的专业性,所以要正确的选择词语用在经贸英语翻译中。

缩略语。在经贸交易中,商务人员往往会在洽谈、函电来往,交易时,用上缩略语,这样可以简单、快捷的达到交流目的。缩略语在商贸来往中使用较为广泛,经常用在保险、交易、法律等方面,所以往往会给经贸英语的翻译人员带来一定困难。总的来讲,缩略语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专业术语。在经贸交易中,会出现很多专业术语,这些专业术语通常都以缩略词的形式出现,具有固定意思。

机构名称。在经贸英语中,很多世界著名机构名称往往都是以缩写形式出现,比如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世界贸易组织等。

货币的计算。因为经贸英语的特点,所以在经贸翻译时,往往会出现缩写形式。

半专业术语。在贸易英语翻译中,经常出现一词多议的情况,这给翻译者带来了不小麻烦。这些词语不但可以为专业术语所用,还可以是普通语言中的一部分,所以被称之为半专业术语。在翻译这些半专业术语时,要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来理解,从词语的搭配中选择出正确的含义,不然的话,就很容易造成误解。

目前我国经贸翻译的现状

我国对外经贸正在蓬勃发展,这使得我国的经贸翻译日益兴旺。对外经贸翻译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在这支队伍中,包括了各专业公司、经贸部的各个机构、对外经贸专业人员、中央各部所属外贸公司、翻译、编辑以及和经贸有关的各个研究部门等等。

每年从各种经贸大学毕业的中专生、大学生,以及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人员都再为这支庞大的队伍灌输新鲜血液。据估计,这只庞大的队伍大约有十万余人。

这支对外经贸翻译队伍虽然显得如此庞大,可还是存在很多缺点,这支对外经贸翻译队伍的平均水平和现实中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长一段距离。通常情况下,非经贸专业的人员在外贸职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非经贸专业人员也没有受过翻译的技能训练。为了更好的协调和指导经贸翻译工作,经贸部在不同的区域都设立了翻译处,甚至还为经贸大学编写了适合广大自学者所使用的《新编英汉翻译》等教科书。

虽然从事这行的人才很多,翻译出来的译文也很多,但是和对外经贸有关的教科书以及各种理论书籍却是少之又少。在市面中基本上看不见有对经贸翻译探讨和全面剖析的书籍。其实不然,每一种工作都有它的规律以及特点,经贸翻译也不例外,所以都有对其理论研究的必要。所以,要找出这些特点和规律,对其加强探索,进一步提高对外经贸翻译人员的技术水平。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6

关键词:文体学;商贸;语域;翻译;词汇特点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8-01-01

一、语言学与商贸英语文体形成的关系

文体学是一门运用现代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文体的科学,是一门研究语言的表达效果的学问。人们一般认为它渊源于古希腊的修辞学, 20世纪初,形成了文体学。随着现代语言学理论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社会语言学的兴起,促进了文体学的发展。它依据现代语言学的原理,对语言的各类文体进行调查和描述,首先将注意力放在口语,后来进而研究各类书面语,如科技文章、法律文书和商业广告用语等。20 世纪70年代,韩礼德在他的系统功能文体学模式里,主张把语言连同社会和人一起加以考察和研究,提出了“语域”理论,其中心是语言对场合的适合性,指使用特有的一种语言(如科技英语、商贸英语)的社会文化群体。由于使用目的和场合的不同而产生了语域的变异。由此可以推及商贸英语是商贸文化群体中所特有的一种英语,是现代英语的一种功能变体。

二、商贸文体的选词特征

语言学家认为,词与文体紧密相关。商贸英语属于实用文体,其内容和读者有很强的针对性。为了使读者一目了然,不存疑问,“应用文必须语言简洁,直接了断,条理清楚”,而且“文体较为正式,不求虚饰,不容自由挥洒。因此,无论是书写商贸信函,草拟商贸文件,还是进行商贸谈判,词语选用除了正确、得体之外,还力求简单明了。这就形成了商贸英语用词简练的文风。

1. 长话短说,避免嗦

在商人眼里,商场就是战场,时间就是金钱。因此,在商贸这一“语域”中,所有社会文化群体的成员,都达成了一个共识,或者说形成了一个概念:商贸语言必须言简意明,即长话短说,避免嗦。例如:

A. at this time (此时,现在) now

B. a draft in the amount of $2 000

C. enclosed herewith (兹附上) here

D. endorse on the back of this check (背书) endorse this check

E. in accordance with your request(按你方要求) as your request

由此可见,词语选用以言简意明为准则,是商贸英语的主要文体风格和写作特点之一。

2. 商业术语,言简意明

频繁使用商业术语,是商贸英语典型的文体风格和语言特点。 “例如一份商业合同、一份消费品的保修单、一样工具的说明书、一张表格的填写、指示等等都有它特殊的写法,不熟悉就不易看懂”。商贸英语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为了表达方便,节约时间, 形成了一系列的商业术语( commercial terms)。如: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是价格术语,表示“到岸价”O /C (Outward Collection) 是贸易术语,表示“进口托收”B /D (Bank Draft) 是金融术语,表示“银行汇票”GDP ( Gross Domestic Product) 是经济学术语,表示“国内生产总值”CPI (Consumer Price Index) 是营销学、经济学术语,表示“消费(品)价格指数”C /A (Current Account) 是会计学术语,表示“往来账户”TPND ( Theft pilferage and Non - Delivery) 是贸易、保险术语,表示“盗窃及不能交货险”,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这些商业术语言简意明,容易记忆,使用方便,不仅仅是某个词组的缩写,而且含义丰富,涉及到许多边缘学科的知识。

3. 语言朴实无华,毫无矫揉做作

语言的精练还体现在语言朴实无华,毫无矫揉做作,尽力避免那些陈旧笼统的商业术语或套话( commercial jargons) ,而用简明的现代英语来表达。例如:

不用“We are in receipt of. . . (兹收到) ”而用“We have received. . . ”不用“We leg ( have) to acknowledge (兹收到) ”而用“ Thank you for. . . ”不用“This is to inform you of . . . (兹通知贵方) ”而用“ Pleased to tell you. ”不用“Please be advised that. . . (兹通知贵方) ”而用“ (omitted) ”不用“Express my heartfelt gratitude to you for(衷心感谢) ”而用“ Thank you for. . . ”

三、商贸文体的句式表达

从文体分析的角度来看,所谓句子精练、表达有效,不仅要选词简明,语法正确,重要的还是要用得得体。文体分析“都是以特定的语境和文本作者的意图为依据的”,同一词语在不同的语域里也许产生不同的文体效果。例如: All offers by telex are open for five days.这句话在商贸语域里,意思是“所有电传开盘五天内有效”,“offer”译为“开盘”、“报盘”,“be open” 相径庭了。又如: Please rush your L /C lest the shipment may not be delayed.写信人的意思是“请速开证, 以免耽搁装运”。但原句中“lest”一词,文学气味太浓,不宜用于商贸这一“语域”中,因为商贸文体并非文学文体( literary style) 。但可以改“lest”为“so that…”,“in order that…”,或者“for fear that…”,即将原句改为:Please rush your L /C in order that the shipment may not be delayed.

精练有效的句子与字数的多少、语句的精练有关。在商贸文体中,除合同中含有较长的句子外,其他商贸信函、文书等句子的平均长度常为10~20个词,不超过30个词,尽量去掉那些可有可无的词语。

六、结语

商贸英语文体研究还是一个新兴的领域。然而,我坚信它是一个蓬勃发展的领域。因为商贸英语使用人员多,涉及范围广,应用价值高。无论是商贸信函的写作、经济合同、商贸文书的草拟、商业单证的填制、产品说明书的翻译、贸易谈判中的争论,还是经济案例的申诉、仲裁与判决,都离不开商贸英语。据统计,目前,我国国际经济法类的律师90%以上上不了法庭辩护,看不懂或者说写不好国际经贸文书,主要是英语不过关,不熟悉商贸英语的文体风格及与商贸有关的众多边缘学科的知识。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中国加入WTO,这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今天学习英语,其目的非常明确,即掌握英语这个交际工具来获取重要的信息,尤其是经济、政治、军事等领域里的信息。往日的欣赏性的语言学习已满足不了这种需求,面对日益深化的交际活动,英语教学与某一专业或

参考文献:

[1]冯庆华. 《文体与翻译》.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2.

[2]钱维潘. 《英语应用文》.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4.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7

关键词:国际经济与贸易 双语教学 词汇分析 结构型沉浸

经济全球化、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之下,社会不仅需要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的应用型人才,更需求的是既懂得专业知识又能熟练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复合型人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在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涉外经济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涉及多门操作实务性特别强的专业课程,因而实施双语教学尤为重要,也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特性决定的。本文从结构型沉浸双语模式出发,探讨了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中,如何运用词汇分析来讲授专业术语,以增强双语教学效果,提升经贸类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水平。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目标体系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的目标是通过双语教学,不仅要求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更要求重视学生对专业知识与英语技能的应用。通过专业的学习,学生将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加深对国际贸易业务的理解;学会运用外语技能,增强学生外贸业务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人际交往技能和团队意识;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潜能,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体系是由国贸专业知识与国贸专业英语能力组成的,而专业知识的基本结构是由国际贸易理论、国际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国际结算等主干课程组成,此类课程所涉及到的实务知识大都来源于国外在这方面的最新的实践成果,尤以美国、西欧等国家的实践操作流程为标准的居多。尽快地原汁原味地吸收关于这些课程的前沿理论与实务知识并同步地传授给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让他们透彻地、深刻地理解与把握是专业课教师的授课宗旨,学生的实际能力主要是通过国贸单证、贸易实务、外贸函电和翻译等体现出来。

二、结构型沉浸双语教学模式概述

2001年10月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高校积极推动双语教学。双语教学责无旁贷地承担着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创造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的责任。国外双语教学的模式主要有:加拿大沉浸式、新加坡学科式、美国过渡型、双向沉浸式、结构型沉浸式等。其中结构型沉浸式以学科双语教学为基础,利用第二语言教授学校开设的某几门学科,通过学科内容的学习达到语言学习的目的。结构型沉浸式双语教学模式是目前我国高校组织实施双语教学的理性选择,主要从词汇和语法角度进行,教师需提前讲授相关词汇及语法,在教学过程应严格控制母语的使用比例。结构型沉浸式双语教学模式主要针对学科内容涉及的词汇和语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中涉及很多与国际贸易流程和环节相对应的独特词汇,包括国际贸易中的缩略词、对称词、叠用词等。使用这种双语教学模式有其特殊的教学技巧和程序,如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控制母语的使用,如何讲授新词汇等,教师应该根据其课程特点,仔细分析这些词汇,找出其特点,并结合专业知识进行讲解。

三、双语教学中的词汇特征及应用

贸易术语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密不可分,在双语教学过程中经常出现,这些术语从词汇特征上看主要表现为缩略性、对称性和重叠性。

1.缩略性词汇及其应用。缩略性词汇是在国际贸易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和演变而成的,主要指由主干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所构成,或者把单词缩略而成的词汇。缩略性词汇主要是为了“简约明了、省时高效”,国际贸易各环节的内容随着技术的更新而不断简化,缩略性词汇是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的广泛应用简化了国际贸易的交易流程。缩略性词汇用在表示常见和重要的组织、规则、惯例、标准以及一些度量衡和专业术语上。例如“NAFTA”(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缩写,“t”是指“ton”代表“吨”,“TBT”(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表示“技术性贸易壁垒”,“C/O”(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产地证明书”,AIQ(Automatic Import Quotas System)是“自动进口配额制”等。GA(General Average)是“共同海损”,是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平安险,教师有必要在授课时解释清楚“average”一词来源于法文avarie,意思为“损失”,即loss,那么遇到其它类似的如FPA(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时也就会好理解一些。许多缩略性词汇含义复杂不容易理解,若仅用中文解释其含义,学生在学习中就只能机械背诵,如果教师能从语言内涵角度结合专业知识阐述这些缩略性词汇的含义,并考虑到中英文化的差异,让学生知其所以然,能够融会贯通,就能提高双语教学的效率。

2.对称性词汇及其应用。因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其交易主体具有对称性,对称性词汇在国际贸易中主要通过词缀、微小变形、相对词等形式表现出来。如进口商importer和出口商exporter;转让人transferor受让人transferee;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是贸易顺差,而un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是贸易逆差;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等。在只适用于海运的术语中,使用了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和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两种表述。此外,如inter-industry trade表示的是产业间贸易,这是传统贸易理论所解释的贸易起因与模式;而intra-industry trade与inter-industry trade 仅有前缀中两个字母的差异,但表示意义完全不同,它表示的是产业内贸易,这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出现并大范围扩展开来的贸易形式。在双语授课过程中,向学生揭示对称性词汇的特征,既有利于帮助学生把握国际贸易的特点,又为学生提供了一种记忆词汇的方法,能够加强学生对国际贸易术语的理解,改善双语教学的效果。

3.重叠性词汇及其应用。相辅相成、相互限定的重叠性词汇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应用广泛,用and或or连接的在含义上只有细微差别的同义词,表现在名词重叠、动词重叠、形容词重叠、连词重叠和介词重叠几种类型。如“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句中“terms”在合同中一般指与货款或费用等方面有关的条件,而“conditions”则指在单据、装运等方面的要求,两个词进行叠用可以更准确的表示合同中的所有条件。再如在Incoterms 中,A9 和 B9 条款分别使用“查对、包装和标记”(Checking packing marking)和“货物检验”(Inspection of goods)作为条款标题。尽管checking和inspection是同义词,但是这样来区别使用比较合适表达其行为主体的不同:在涉及卖方按A4交货的义务时使用“查对”(checking),而“检验”(inspection)则用于买方或货物出口或进口国当局希望在货物装运前或交货时保证货物符合官方规定或合同时才要求进行“检验”(inspection)。重叠性词汇表明国际贸易合同中的英语追求词义正确,以形成用词的严谨性与准确性,维护合同各方利益,减少或杜绝了可能出现的国际贸易争议与纠纷。学生对重叠性词汇理解上比较困难,因此教师应引导学生从语义上的细微差别去理解此类叠用性词汇。

综上所述,双语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结构型沉浸双语教学模式下,教师在授课中应用英语词汇分析来讲解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中频繁出现的缩略性、对称性和重叠性词汇,把英语语言特征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知识相结合,能够使学生从根本上理解一些初学者运用自己的知识无法解释的语言现象,可以增强学生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的兴趣,加强了双语教学的实施效果,从而达到学生既能学习专业知识又能学习外语知识的双重目标。

参考文献

[1]孙超平,付超,王庆军.基于语言视角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双语教学[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1(6):127-130

[2]谢光华.论渐进式双语教学在国际贸易专业课程教学生的运用[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报,2010,18(3):122-124

[3]张坤奇.英语语汇分析在国际贸易实务双语教学中的应用[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25(11):110-112

[4]陈雪,郝海.词汇分析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双语教学中的应用――基于结构式浸没双语教学模式[J].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报,2011,21(3):69-71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8

关键词:职业教育;单证教材;编写新模式

作者简介:陈康(1975-),男,广东阳江人,广东省惠州农业学校,经济师,国际商务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广东惠州516023)。

(广东惠州516001)

基金项目:本文系惠州市教育局2011-2012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项目“以岗位为导向的外贸单证实务教材编写新模式探索”(课题编号:2011Kt24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4-0095-02

当今世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加快,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市场急需大量政治素质过硬、精通外语、业务精干的高素质外贸人才。各类大中专学校趁此“东风”竞相开设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专业。课程设置基本是沿着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单证―外贸英语这一主线进行骨干课程的编排。外贸单证作为实践性最强的核心课程对学生的外贸业务能力尤其制单技能的提高至关重要。多年来外贸单证教材一直采用传统的以单证类型为导向的编写模式,即让学生根据信用证的条款学会制作常用的单证,比如:发票、汇票、海运提单、保险单、原产地证书、报关单等就达到了预定的教学目的。诚然,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学生制单能力的培养,但学生缺乏对外贸岗位的全盘认知,对自己将来可能要成为外贸领域中的“什么人”以及这些“人”需具备什么能力一脸茫然。显然,教材的编写偏离了专业领域的岗位要求,外向型企业提供的岗位类型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能与学校的专业教育充分衔接。换言之,学校培养的专业人才只能理论上领悟专业知识却与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背离,不能和企业岗位实现“零对接”。一般来讲,中小外贸企业都不情愿花费资金培训员工,他们恨不得学生一毕业就立即能上岗。根据2011年的《就业蓝皮书》显示,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给予亮红牌警告的专业当中,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赫然榜上有名,高职高专,中职的学生就业亦不容乐观。不可否认,这类情形出现的客观原因是金融危机导致的进出口贸易锐减,从而致使外贸人才需求减少;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教材编写的模式及内容的缺陷使学生无法掌握实际的岗位技能,从而导致“教”与“用”严重脱节,最终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1]因此,校企充分合作、深入调研、共同探索适合外贸岗位需求和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新型教材编写模式已是当前外贸教学研究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

一、当前《外贸单证》教材编写现状

当前外贸单证教材的编写一般以合同为主线,围绕着合同的履行而展开。合同谈妥后,接着备货,开商业发票,租船订舱,领取相关证件,装箱、保险、发货、报关、装船、发货后通知、制单结汇、出口核销与退税等。订单式流程模式对提高学生的制单能力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学生只对单证本身内容有一定层次的理解,而对其他业务技能缺乏深入了解。由于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独立的单证部门,单证的缮制只是岗位职责的一部分,用人单位要求学生不仅对缮制单证熟能生巧,处理业务也要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实现技能与岗位无缝对接,毕业即可上岗。因此,学生不能学以致用直接造成就业率偏低。

1.缺乏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重“理论”、轻“实际”

笔者对国际贸易专业的高职和中职学生进行调查,绝大部分同学认为在学校所学只是空谈理论,老师的教学也是纸上谈兵,对具体的业务实践指导性作用不大。教材一味只体现制单的内容,缺乏真实案例模拟操作。[2]老师的教学始终根据教材的内容而展开,教学思维也囿于教材的内容。倘若教材的实质内容与岗位脱轨,老师又何以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水平?

2.教材编写重“规定”、轻“描写”

外贸单证是一门专业性及实践性都很强的专业课程。许多职业院校的编者在编写教材时一味沿用和仿效本科教材编写模式,照搬引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术语、侧重于专业知识的“规定”和“条条框框”,缺乏采用平实通俗的言语对专业术语解释,忽视了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造成某些学生理解困难,继而缺乏兴趣,甚至干脆弃学。老师也觉得所传授知识与实践相离甚远,虽然劳心费力但成效甚微。

3.现代化教学手段未纳入编写体系

外贸制单是一项单证操作最重要的一项实践环节。现行的教材只停留于传统的手工制单模式训练,缺乏以计算机模拟仿真软件、网络为主体的现代化制单教学内容。目前大部分学校都购买了外贸教学软件和配备了专门的外贸实验室,然而,与之相匹配的教学内容却没有融入教材,相关的外贸软硬件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将大打折扣,浪费资源的同时也无法达到预定的教学效果。

4.中英文混排的编写规范不利于学生技能的提升

外贸单证教材不可避免要采用英汉两种语言实施编写,传统的单证教材在编写时往往在中文关键术语后注明英文解释,正文阐释的内容几乎是中文,不利于掌握外贸理论和外语技能的提高。

二、基于以岗位为导向的《外贸单证》教材编写模式思考

1.构建“岗位―资质证书”对接的特色课程编写体系

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必须注重岗位的职责、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外贸所需的单证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普通单证缮制者的要求,对于业务员、报关员、报检员等不同角色的外贸岗位也是必备技能之一。教材内容不仅侧重制单能力本身,对于职业道德、综合业务能力也应有所涉及。编写时应遵循层次递升规律:即按照国际商务单证员、报关员、报检员、货运员、外销员、国际商务师、高级国际商务师这一岗位技能证书级别递升为主线展开。每一种证书类型对接了一个外贸角色,虽然实际的外贸岗位也许不是如此命名。但让学生明确外贸岗位层次递升的主线,可以清晰理解各层次岗位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先易后难,明确学习目的,实现技能的设置与企业的岗位“无缝对接”。

2.与时俱进,构建现代化的科学编写体系

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和贸易方式的演变,国际贸易新理论和政策不断涌现。单证教材的编写必须紧跟外贸形势发展的变化,符合外贸生态发展规律,及时更新教材涉及的政策和理论,确保传授最新、最全面、最实用的理论和政策给学生。

此外,网络的广泛应用为外贸业务的处理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外贸教学仿真软件提供了真实的外贸单证制作场景,外贸模拟实验室的功能完善也为学生提高专业技能提供了极大的优势。外贸教材的编写也要顺应趋势,摒弃传统观念,逐步引进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处理业务的实务内容。

3.注重外贸实际、引进真实案例

目前的外贸单证教材存在一定程度的“老化”。各类机构术语更新速度缓慢,比如还存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外经贸委(厅)”等字样,殊不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早已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改名为中国质监总局,外经贸委(厅)早已为商务部(厅)所取代。[3]教材里面不惜篇幅大谈在L/C(信用证)条件下的单证操作,实际上L/C业务由于押金费高昂一般只为大企业集团所采用,对于缺乏资金周转的中小企业而言,更多选择T/T(电汇)(结算流程:交货前预先电汇30%的货款给外贸企业,货到后再将70%的余款缴纳完毕),关于这一点编写时却鲜有提及。教材普通引用的案例多为通用型案例,缺乏真实企业个案解析,这一定程度上跟编者缺乏具体外贸工作经历有关。因此,笔者建议编撰教材时应邀请外贸企业著名专家或专业人士共同策划参与,融进企业真实个案,提高教学效果,增加学习的现场感。

4.科学合理采用双语编写方式

作为外贸人员,良好的外语能力是职业技能的基本要求。教材编写最好采用中英双语,但编排必须合理,中英混排编写不利于学生的掌握关键术语和理解业务内容,理想的编排方式应采用简单、实用、符合商务专业习惯的语法撰写,最好教材前半部分是中文,后半部译成中文。这种方式适合英语水平层次参差不齐的职业院校的学生,减少学生对翻译的依赖,让学生沉浸于纯英语的环境下学习,有助于英语技能的提高。

5.教材附录作为教材的有效补充

传统的外贸单证教材附录内容一般是通用型的单证表格案例,附录内容过于单一、空泛。附录内容还应包括重要术语的中英文对照表,最新的国际贸易政策和法规、重要的外贸知识学习网站以及外贸领域各种考证的网站介绍,以方便学习检索,提高学习效率,扩大知识视野。

三、结束语

外贸单证工作是一门技能性非常强的工作,以合同为线索或以单据流转过程为导向的教材编写模式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大而全笼络的系统论述导致学习缺乏针对性。当前的教材普遍存在一些术语解释混乱、不充分,理论观点陈旧滞后,无法反映外贸单证工作的发展趋势。更有甚者,原本错误的表述一直被沿用下来,误导了施教者和受教者,教材存在理论与实践相悖离的现象更应促使外贸教学工作者进行反思。因此,编写一本适合当前中职、高职学生的特点,以理论联系技能为出发点,以岗位需要和技能考证为导向的优质教材已是课题研究的中心任务。探索外贸单证教材编写模式是一项系统的烦琐的艰巨工作,要求编者应大胆创新,突破传统,按照国际商务单证员、国际货运、报检员、船务、外销员、报关员、助理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师、高级国际商务师等岗位设置模式和对应的技能点实施编写,充分体现当前外贸岗位实际技能的特点。此外,采用双语或多语阐释关键术语,激发学生兴趣,嵌入大量新颖实用资料,拓展视野,丰富内涵,全方位提升素质,符合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和国际竞争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杨静.对外贸易单证实务课教学改革的研究[J].梧州学院学报,2007,

17(1):95-98.

贸易术语论文范文9

[论文摘要]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启发性和实践性的新型教学方法,它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的接受知识能力,培养学生思考能力和观察能力,锻炼其实践能力。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中正确地运用案例,能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和讨论,将抽象的、一般性的书本知识融人到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去,使学生从生动的、有代表性的个性中去理解书本知识,掌握必备的流程规则。《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讲授国际货物买卖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合约履行细项及规则,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具有以下特点:

1、实践应用性强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和处理国际问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课程,其中涉及到贸易术语的使用,贸易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处理等各环节,如交易磋商、租船、投保、报验等内容。因此,这门课程所介绍的每一个知识点在国际贸易中都有具体的操作环节,即直接指导对外贸易业务的实践应用工作。

2、与国际惯例和法律密切相关

这门课程涉及到许多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国际惯例、法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等,这些国际惯例广泛地被世界各国接纳、使用。因此,学习国际贸易实务,必熟悉这些惯例和法律。

3、涉外性

《国际贸易实务》中所介绍的都是涉外贸易,它的做法与国内贸易不完全相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洽谈对象均为国外的交易商,在交易的每一个环节中(如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过程,贸易合同的签订过程,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过程,填写各种单据的过程以及到银行结汇等环节)都要使用英语这个工具来完成交易。

《国际贸易实务》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学生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熟悉其交易流程和有关单据,而且还需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作为中职教育目标是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此对应的中职教育应以实用为先导。在传统的教学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是以理论为中心的,注重强调各个知识点,忽略了《国际贸易实务》的实际操作性,这种常规教学法片面强调理论知识的讲授,忽于实践的结合,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应该在明确教学目的指导下,改变过去重点讲授各个理论知识点为设计出典型的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去理解知识、运用知识,从而对所学知识产生感性认识。通过案例的分析、鉴别,学生可以了解理论知识是如何应用于实践的,在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实施

1、案例的准备

根据每章节和课程总的教学目标编制案例教学计划,明确案例教学目标和内容,教师应着手收集、编写、设计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因而选择的案例既要与特定的教学内容以及特定的教学环节很好地结合,又要与当前进出口业务实际联系密切,更要具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能够运用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深入分析并解决问题。

根据案例教学实践,在编写教案时,已经按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将案例收集在内,这些案例要涵盖国际贸易术语、货物质量、出口包装、货物的运输、保险、货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等国际贸易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应充分考虑到分析此案例时所需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及讨论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并应引导学生提前查找、仔细阅读相关资料。

2、案例辨析与讨论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应用性、操作性极强的课程,讲授的过程中,教师要尽量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应该通过案例辨析与讨论,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

首先,教师推出案例。这一环节的关键在于巧,既要选准切人口,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要向学生指出案例中必须注意的地方,讨论的难度,要达到的目标;

其次,学生分析讨论。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在讨论中,教师将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析、讨论。而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引导学生讨论,教师应少讲多“点”,应允许有不同观点的同学进行辩驳,这样才能深入挖掘,达到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同时锻炼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当然,在讨论脱离了主题时,或是在一些细节上纠缠不清时激师要把讨论引回到正题上。授课教师应力争班上每个学生都至少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当学生提出的方案大致相同时,为了确保讨论的顺利进行,教师必须给予及时的帮助,设法启示学生提出另外一种方案,引发大家的探讨,从而引导他们由“学会”到“会学”到“活用”。

例如:在本课程的教学中,贸易术语部分是重点也是难点。贸易术语中cif是目前国际贸易实践中采用得最普遍的一种贸易术语,而它的特点之一“象征货”很多学生不能理解,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在此,我们可以通过案例来讲授,并采用讨论的方法,增强学生的思考能力。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1个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齐全、正确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在课堂上,老师可以把案例讲出来后,先让同学们展开讨论,引导同学们思考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经过学生们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可以掌握在该案例中,卖方是否有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主要看两方面:一方面看卖方在轮船触礁沉没时是否已完成交货任务。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按cif成交的合同,只要卖方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任务。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已灭失,买方也不能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本案例中,卖方已把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完成交货任务。因此,从这点看,买方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是不合理的。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cif贸易术语下,按时提交合格的单据,是卖方完成交货任务的证明。因此,在cif贸易术语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这是象征货的特点之一。

另一方面要看发生触礁沉没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风险划分之前还是之后。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cif下,卖方只负责风险划分之前的一切风险。而本案例中,轮船是在离港1小时后触礁沉没,所以这一风险应由买方自己承担。所以买方以货损为由拒付货款也是不合理的。

通过老师的对案例的解释、引导,同学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学生对cif条件下“象征货”的理解豁然开朗。

3、案例的总结

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本次讨论,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思路、讨论难点、重点,主要解决的问题,总结中要注意不要简单对案例做出结论,也不要单就某人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而要对整个讨论情况做述评,指出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对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关键问题,给予澄清,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

三、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应注意问题

1、甄选合适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案例教学的关键。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原则要求。一个典型的案例往往能使学生深刻理解所学内容。另外,根据教学进展的需要,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的案例,是使案例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而案例教学必须适应国际经贸易活动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如在贸易术语方面的案例选择上,传统的案例主要是fob、cfr、cif术语,但是,由于运输方式的变化,现实业务中fca、cpt、cip货交承运人的术语使用越来越普遍,在教学中必须反映这些术语的案例。又如,实务中涉及到班轮运输情形下利用提单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的内容,在这类案件中选取一些进行讨论和讲解是必要的。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明确案例所涵盖的知识点,要为学生设计、构造一系列典型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诱导性的案例,所有案例最好来源于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和最实用的职业技能。

2、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从头讲到尾,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案例教学二者结合才能相辅相成。如在讲述“货款的支付”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义务,对此,你认为中方应如何处理为好?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分析题,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如什么是信用证,什么是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什么是保兑,什么是保兑信用证以及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保兑的信用证各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等都不知晓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就此教师必须先讲解这些基本的概念之后,为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加入案例。

3、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案例教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