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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7-02 13:28:32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1

一、充分认识建立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重要性

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少数乡镇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创新能力不够等问题。建立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因此,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重要性,把这项制度的实施作为“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主动谋划,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形式、程序

(一)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

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制订本单位党建总体规划。根据县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立足实际,谋划提出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带领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确立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统筹推进社区、机关、医院和学校的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党组织建立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注重基层党建创新与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4.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乡镇党委要实行驻村联户蹲点制度,在党组织软弱瘫痪、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支部建立联系点,经常深系点帮助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形式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采取向县委述职与向党代表(党员)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乡镇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1.向县委述职。述职会议由县委组织召开,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年底集中进行,每次安排部分乡镇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进行述职。县委有关领导、县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没有安排述职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要将书面述职报告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2.向党代表(党员)述职。乡镇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要向党代表(党员)作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乡镇党委书记在本乡镇党代会年会上向党代表作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汇报,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在部门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大会上向全体党员干部作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汇报。

(三)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主要环节

1.述前准备。要围绕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2.述职汇报。主要汇报本人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给予了哪些指导和帮助,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

3.评议反馈。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在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向党代表(党员)述职后,组织与会人员对述职对象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民主评议,并结合调研分析所掌握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向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反馈,客观地分析成效和不足,帮助找准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结果运用。将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基层党建的成效,与评比先进基层党组织相结合,与评价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相结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相结合。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批评教育;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党组(党委)书记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直至采取组织措施。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2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和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常委会委员(以下简称“三委”)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县委识别考察干部渠道,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巡视巡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严格程序、依法办事。

第三条“三委”巡视巡查人员组成为:县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常委会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县纪委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参加。

第四条本办法的巡视巡查对象为县、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党政一把手。

第五条巡视巡查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巡视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巡视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巡视巡查职责

第六条巡视巡查组的主要职责: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巡视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定巡视巡查任务,提出巡视巡查方案;根据“三委”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巡视巡查组进行编组;联络协调、督促办理巡视巡查建议书、整改通知书;收集有关资料。

第八条巡视巡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的专项巡视巡查。

第三章巡视巡查内容

第九条巡视巡查工作主要考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五种能力”建设情况。

(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完成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目标任务情况,特别是履行“第一要务”,完成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情况。

(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情况。

(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驾驭全局、维护班子团结统一情况。

(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抓落实等工作作风情况。

(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第四章巡视巡查程序

第十条巡视巡查工作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巡视巡查专题,组建巡视巡查组,组长由县委指派。

(二)根据巡视巡查专题和要求,制定巡视巡查方案。

(三)巡视巡查组提前告知巡视巡查对象并在一定范围预告:

乡镇预告范围一般为乡镇机关,乡镇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县级部门预告范围一般为部门机关及下属单位。

巡视巡查预告一般采用内部文告形式进行。

(四)巡视巡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巡视巡查结束后,巡视巡查组要写出巡视巡查报告,提出巡视巡查建议。

巡视巡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根据巡视巡查内容对被巡视巡查单位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或建议。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既不随意拔高,也不回避矛盾。

(六)县委听取汇报并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巡视巡查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向被巡视巡查单位反馈意见,并交由有关部门督办落实。

第五章巡视巡查结果的运用

第十一条巡视巡查结束后,县委专题听取汇报,并把巡视巡查结果作为考核县乡领导班子政绩、识别考察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在巡视巡查中发现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班子建设、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由县委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失误和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第十三条巡视巡查中发现大要案线索的,需及时移交县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巡视巡查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巡视巡查组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干预被巡查单位和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

(二)发现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及接到举报材料,应做好材料的收集和保密工作,并及时请示、报告。

(三)如实反映巡视巡查情况,不得隐瞒、夸大、歪曲事实真相。故意隐瞒、夸大、歪曲事实真相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巡视巡查人员要负相应责任。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3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组织功能

1.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类别、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工作岗位,细化量化工作目标,通过强化考核主体责任、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完善考核测评体系等措施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业绩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对象的选拔任用、报酬待遇和奖惩直接挂钩,树立凭实绩看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乡镇党委要健全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实绩考核评价办法及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制定具体的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探索实行“村(社区)干部积分制管理”,把村(社区)干部在职时的绩效和贡献与其离任后的待遇直接挂钩。

2.改革干部选任制度。大力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不惟学历,不惟资历,不惟年龄。规范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管理,乡镇党政正职一般要任满一届以上,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定期拿出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逐步提高公开选拔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比例。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鼓励优秀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采取内部轮岗、跨单位交流等方式,积极推进干部的合理流动,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大力选拔思想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人才进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回村任职创业。实行支村(居)“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居)支“两委”成员兼任村(居)民组长,注重从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村经济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回乡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中选拔村(居)支“两委”成员。

3.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眼县乡两级班子长远建设的需要,采取定期公开选拔和平时动态发现的方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科局级后备干部队伍,按照“分类管理、跟踪培养”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其业务培训和多岗位的实际才干历练。注重加强村(社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社区)有3—5名村级后备人才,安排其一定的村务工作加强锻炼和考验,建立工作档案。加强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跟踪培养和管理,引导其健康成长,使之成为基层干部的重要后备资源。

4.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县委党校教育培训基层干部的主阵地作用,重点突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农业科技、城乡规划建设、基层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着力增强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力争三年内乡镇和县直科局级领导干部全部轮训一次,五年内乡镇机关干部和县直机关中层干部全部轮训一次。定期从县直机关选拔一批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村(社区)挂职,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增长实际才干。完善以学时学分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干部参加多种途径的学习,自主更新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履职本领。健全县乡两级共同培训村(社区)干部的制度,县委每年组织一次村(社区)书记、主任集中培训,乡镇党委每年组织对其他村(社区)干部进行全面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到高校进修学习和实施“一村一大”计划,鼓励县、乡干部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和村(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对取得学历或晋升职称的,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助,逐步提高各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5.认真落实倾斜基层的激励政策。新提拔担任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一般要有乡镇领导班子任职经历;提拔担任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有乡镇工作经历。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推荐进入县级领导班子。把考录乡镇公务员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主渠道,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出现缺额时一般应从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乡镇干部中择优选调,形成先基层锻炼后进入机关工作的干部成长流向。按照有关政策精神,优先解决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干部职级待遇。建立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中选拔录用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3年内从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书记、主任中考录8—10名乡镇公务员,招聘10-15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争5年内选拔1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使每个乡镇领导班子均配备有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开展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对受到县委表彰的“明星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招考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乡镇领导班子时,给予优先考虑。建立“基本报酬+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的村(社区)干部保障制度,确保村(社区)干部村务工作基本报酬不低于本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县财政根据核定的村(社区)干部职数,按照平均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拨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村(社区)干部岗位津贴由各乡镇党委提出指导性意见,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采取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的办法解决。绩效奖励由乡镇党委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标准原则上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焕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6.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改进基层党组织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在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领域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探索党组织主导、党员积极投入、吸纳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判、党群互促互动的党组织工作与活动的新形式。完善基层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村(居)务听证制度,实行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联席制,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员大会、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推行和规范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基层党内民主制度顺利实施。抓好县乡两级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民主评议、列席党委会议、联系党员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等具体制度,加强对党代表的联系和服务,为各级党代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把发展基层党内民主与发展基层人民民主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形成以村规民约和自治制度来规范村(居)民行为的管理模式。

7.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五个好”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活动,到2012年全县大部分乡镇党委和70%以上的村党组织实现“五个好”目标,每个乡镇均有1个县级以上“五个好”村党组织示范点。在机关、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领域着力培育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加大对“五个好”党组织和党建示范点的宣传推介力度,县委每两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并把创建活动成果作为提拔使用县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8.探索党组织设置新形式。根据农村产业结构、农民就业方式和党员分布情况,积极探索村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建在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上”和村企联建、村村联建、“支部+行业协会”等新的组织形式,推进村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改革;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党小组建设,健全党小组工作制度,发挥党小组在党员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在机关和社区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鼓励按专业、行业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专业化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在“两新”组织中,采取建立联合支部、流动支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9.加大基层组织运行保障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将村级补助经费列入县乡财政年度预算,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以县乡财政补助为主体,村级自筹为补充,切实保障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监督管理,采取“村账乡代管”、村会计委托、村级财务定期公示等办法,确保村级经费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村级财务非生产性支出和发生新的村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减轻村级组织支出压力;严格执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积极探索集中订阅、财政直接支付等做法,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订阅报刊。建立严格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监督,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安全有效使用,防止截留挪用。加大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的投入,县财政按政策要求足额安排专项经费,县管党费大部分用于支持基层党建工作。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到2012年底实现全县每村(社区)都有规范适用的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终端站点。

10.建立城乡统筹工作格局。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资源共享、双向受益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结对共建活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组织主动与农村党组织进行“一对一”结对,通过组织共建、党员共管、困难共帮、资源共享、事业共创等措施,进一步拓展党组织活动内容,拓宽党组织活动平台,促进城乡基层党组织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倡导企业联村、村企共建,鼓励联村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推进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员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11.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抓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尤其是生产、工作一线和妇女、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老化、素质不高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农村发展党员突出“三为主、三注重”,即:在年龄上以35岁以下为主,在文化程度上以高中以上为主,在分布上以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和致富能手为主;注重在支部班子后继乏人的村(社区)、在务工回乡青年、在优秀年轻妇女中培养发展党员。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考核,建设一支数量相对稳定、质量较高的积极分子队伍。

12.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分类管理”、“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各施所长,各尽所能,形成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大规模开展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青年党员掌握1-2门实用技术。探索建立流动党员短信沟通平台,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络与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坚持和改进“”、冬春训等教育方式,坚持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13.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定期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疏导心理,化解矛盾,联络感情,对有困难的党员干部给予必要的关心、照顾,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对农村(社区)干部政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帮助,力所能及地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每两年由乡镇组织村(社区)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按照上级规定及时落实离任村干部困难补助,鼓励基层党组织通过党费补助、财政支持、党员捐献等方式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对年老体弱、身残多病的贫困党员进行重点帮扶。做好失业党员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健全就业和创业长效机制,出台优惠政策,延伸各项服务功能,为他们创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三、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14.健全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各乡镇党委及各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乡镇党委每年度还要对所属村(社区)的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察分析,针对每个村(社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县直机关各党(工)委、党组要认真履行指导或领导职能,每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分析,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班子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5.健全定期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各党(工)委、党组每年底要向县委书面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抓基层党建工作主要措施和效果、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年度的努力方向和目标任务等等。

16.健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年组织一次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管党责任专项述职,并组织对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工)委每年要组织对所属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述职评议活动。开展述职评议时,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履行管党职责情况作出评价,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17.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联系点抓好党建工作,为基层组织排忧解难办实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所联系的乡镇、村(社区)和企业指导“五个好”党组织和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联村联户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系点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督促检查、全程指导、解剖典型、总结经验,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基层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增强党组织负责人履职自觉性

18.深入推进基层组织“一制三化”建设。按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要求,健全支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村级议事决策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和“一事一议”制度,落实村(居)务党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履职承诺、村账乡镇代管、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管,建立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努力实现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居)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对村级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严、村(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班子绩效考核不能评定为一、二类等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在本任期内不推荐参加面向村(社区)干部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情节严重的,要撤销党内职务或依法进行罢免,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把健全村级工作制度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折不扣地抓好有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并结合本乡镇、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办法。乡镇党委对村级工作制度指导不力、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4

一、认真做好代表

工作。一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每年区人民政府提交常委会例会审议的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都与“一府两院”多次互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使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广、代表性强、需要尽快解决的意见建议,诸如“关于尽快解决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环境和网吧治理的建议”都得到了很好解决。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办理等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参与制定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暂行办法,以进一步规范交办、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行为,确保办理代表建议取得实效。二是先后组织全区200余名代表视察了全区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畜牧业发展情况、生态建设情况、水利设施建设及农业开发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情况。三是组织驻哈拉道口镇、安庆镇等东部乡镇的56名区级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法院安庆中心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代表评议,安庆法庭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向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四是在经常性组织好代表视察、检查、评议、列席常委会会议基础上,还注重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人大工作能力,建立了代表小组学习、活动等制度,划分了55个代表小组,使代表的学习活动经常化。五是强化代表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和完善了经常性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制度、集中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卡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履职监督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在不断完善对拟任职人员任前考察、供职发言、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等任免程序的同时,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对区交通局局长、司法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教育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等五位政府组成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评议,常委会会议对被评议人提出了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反馈述职人整改并报送区委。对常委会任命的个别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时存在的问题,也及时作出了的决定。

三、认真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一是每年年初都制定关于做好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乡镇人大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保证乡镇人大工作有抓手。二是密切工作联系。在实行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例会制度基础上,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视察、代表评议等重要工作中,都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相互配合进行。三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调研,开展乡镇间横向交流。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了乡镇人大工作调研,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今年7月底举办了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为乡镇人大主席提供沟通工作、交流经验的平台,研讨人大工作理论,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四年来,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2次,举办培训班2期,开展了5个乡镇人大工作的试点示范工作,安排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了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外出考察,极大地活跃了乡镇人大工作。四是周密部署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2006年8月份,根据上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领导和全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成立乡镇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建14个下乡指导组、召开全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等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加强了对换届选举的全程监督和指导,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完成了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遵循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匡正风气,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推动加快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要选拔一批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县和xx镇“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幸福家园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此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围绕实现“五大目标”(选好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基层组织、激发队伍活力、推动跨越发展),通过落实“三项举措”(积极发扬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换届纪律)、抓好“两件大事”(形成一个好党委报告、选出一个好领导班子),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落实到基层、确保乡镇领导班子选优配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力争取得“两个满意”(上级党委满意、基层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切实选好配强镇领导班子

1、班子和委员职数。按照县委今年的10号文件精神,xx镇领导班子职数设为7名。设镇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政府正职)、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人武部长(兼任副镇长)1名,副镇长2名。

xx镇因工作任务较重,加之常驻人口在3万人以上符合设9名党委委员和5名纪委委员的条件。9名党委委员中,1名专职负责组织、宣传工作。5名纪委委员设书记1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其他3名委员原则上由镇机关中层干部兼任。

2、着力选好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坚持“一好四强”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严格程序,着力选优配强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县委的要求,从具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优先选拔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人选。

3、优化班子结构。着力优化知识能力结构,坚持能岗相适原则,结合xx镇工作实际的需要,选配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发展,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和熟悉工业、现代农业等技术、经营、管理人才进入班子。要保留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的40至50岁以上的干部组成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中,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要保持一定数量,形成梯次年龄结构,同时兼顾考虑选配优秀女干部,原则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

此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新提拔和退出领导岗位的年龄界定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委〔20xx〕27号)规定执行。即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45周岁、女性43周岁;提任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男性45周岁、女性43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48周岁、女性45周岁。凡是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的,一般不再担任科级领导干部,个别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男不得超过55周岁,女不得超过50周岁。

4、明确选人标准。xx镇党委班子成员人选,必须具备《中国共产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3)党委书记和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人选,应是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任职满2年以上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面向乡镇农村发展服务 部人员、现任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定向选拔党委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另行规定。

5、统筹推进干部交流。在同一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在党政领导班子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同时注意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原则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任满一届。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党委班子换届时间安排和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xx年4月底—5月23日)

对现有镇党委班子的思想、结构、运行等情况进行测评和调查摸底,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已进行);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已进行)。精心制定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由党委会讨论通过。同时,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党委换届与镇纪委、人大、政府换届,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2、宣传发动,安排部署(20xx年5月23日—5月26日)

(1)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大会。由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构成。

(2)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思想发动,着力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党员干部的参与率100%、党员干部对换届纪律的执行率100%、群众对换届工作的知晓率100%。要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3、突出重点,统筹推进(20xx年5月27日—6月19日)

(1)形成党委工作报告。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按照“四征求、两审查” (即:征求党员、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征求乡镇党政班子的意见、征求联系本乡镇的县级领导和与乡镇工作密切相关的县级部门意见、征求县委换届领导小组的意见;党委工作报告初稿由乡镇党委集体审改,定稿报县委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审查)的程序,起草好党委工作报告。

(2)推荐选举党代表。镇党委已在今年一季度就开展了对全镇党员数和党员结构进行摸底的工作,全镇党代表名额及分配方案已报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

要求各支部:一是根据本《方案》中所划分的选举单位和分配的名额,按照要求通过“二推”(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方式,以多于分配名额30%的差额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报镇党委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二是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全体会议,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20%的差额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镇党委审查。三是对辖区内党员中长期外出务工、长期卧病在床、举家迁居等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登记,合理确定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并报镇党委审定。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乡镇党代表,报镇党委审批。

(3)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按照要求,县委要对各镇现任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目前此项工作已结束,我镇没有此类情况。

产生委员候选人的程序:一是民主推荐。召开乡镇干部大会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按超出应推荐提名人选30%差额推荐提名人选。公开推荐得票数不过半的,不提名。二是提出预备人选。县委根据各镇提名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按不低于30%差额比例提出预备人选。三是确定正式人选。县委召开常委会按不低于应推荐提名人选20%差额比例票决确定正式人选,向乡镇党委反馈,镇党委上报党委候选人正式人选的请示,县委进行批复。

(4)产生乡镇纪委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的产生程序与党委委员的产生基本一致,党委委员的考察人是组织部,纪委委员的考察人是县纪委,党委委员的审批权在县委,纪委委员的审批权在县纪委)

4、召开党代会(20xx年6月20日—6月25日)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精心组织召开党代会,在党代会正式会议召开前,镇党委可以安排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实地调研,有组织地宣传介绍候选人。也可在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上采取书面述职、竞职演讲、回答提问等方式介绍候选人。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均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新一届乡镇党委班子和纪委班子产生后,新当选的乡镇党委书记要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代表作履职承诺。

5、完善配套,强化管理(20xx年6月26日—6月30日)

(1)上报总结情况。换届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要向县委及时报告换届工作情况和选举结果,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深刻、系统的回顾总结,形成工作经验和成果,并对换届选举相关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的立卷归档。

(2)配套完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履职目标承诺和完不成目标任务辞职承诺的“双诺”制,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定期向基层干部群众和县委专项述职的“双述双评”制度,加大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力度。

(二)乡镇政府、人大换届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严明换届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要把匡正换届风气作为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对县乡换届工作相关纪律的规定,坚决贯彻“五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坚持省委提出的三项要求和市委的“四个加强”。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干扰换届和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气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加强全程监督。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提名、考察、公示、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畅通举报渠道,采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及时受理反映的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委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从快从严、重点查办。对查处的案件,及时予以通报,以儆效尤。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6

2019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xx来州调研考察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州纪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现将市委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坚持统筹部署,层级履责传导压力。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主要领导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00余份。发放副县级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做好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和定期向市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工作。今年以来,市委领导班子带头在常委会上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次,有4名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二)推进制度建设,健全体系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报告工作、清单管理、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机制,用好“签字背书”、廉政谈话、述责述廉、“一案双查”等制度利器。以“一把手”权利监督为重点,严格落实“一把手”选人用人责任、“一把手”末尾表态制等,实行重大决策全程纪实制度,按照议事规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全面落实,确保权力行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三)实行清单管理,细化任务明晰职责。全力推进2019年“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书制定,明确任务分工,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结合主责主业编制细化“两个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对号入座,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了市级领导及相关部门,通过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考核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我市目标绩效考核、干部考核及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任用、评先表模等工作,切实形成奖优惩劣的激励机制。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惠民富民政策、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3次,持续加大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完成任务差的单位的问责力度,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二、深抓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一)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关于贯彻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持续保持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力度,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上门督查,着力查纠违规吃喝、变相公款旅游、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制度,实行谈话提醒、签订承诺、监督检查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截至目前,共计33名干部主动向市纪委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二)持续推进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基层减负年”的部署,针对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制定出台《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严格精简文件会议责任分工方案》和《进一步做好精文简报减刊二十三条工作规范》,发文数量得到控制,文件质量和会议效率有了提高。强力整治基层“微腐败”,认真贯彻落实《逍遥市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实施方案》,严肃处理在脱贫攻坚中贪污侵占、滥用职权、胡乱作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起4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重拳出击专项整治河道采砂、市场乱象、“住改商”等七个方面,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10起10人。

(三)用好用活巡察利剑。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盯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强化风险防控,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气清正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察工作2轮,分别对3个乡(23个村)、12个部门开展政治巡察。

(四)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注重社情民意的收集和研判,不断畅通广大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持续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来访接待、来信处理、热线受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监督权利,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众参与率。今年以来,市纪委接受信访举报件35件,信访了结31件。依托“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市级领导带头示范,各级干部纷纷行动,走访群众僧尼3万余人次,开展思想交流、普法教育活动170场次,解决群众困难463件。

三、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通过组织开展法纪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一)广泛开展法纪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坚持会前学纪讲法,并向乡镇党委、市级部门班子会议有效延伸,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纪意识。坚持市委常委会会前学纪学法制度,通过“读书班”“干部大讲堂”和各类主题培训,组织党员干部系统研学系列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党纪法规,形式多样地营造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二)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常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等内容,广泛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市级领导带头研学系列讲话精神、党内法规等180余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540余次,深入基层讲党课100余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研讨班上,组织观看《迷失的初心》和《信仰力量》《北上南下之争告诫共产党要不忘初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同时,充分利用卓克基长征纪念馆红色廉政文化基地、“嘉绒清风”微信等平台,强化廉政文化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

(三)常态开展警示教育。市委班子召开第53次常委会组织观看《钱迷“象牙塔”》,各级党组织观看《蒙尘的初心》,以蒲波、严春风等反面典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结合自身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认真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与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订严谨“敛财”和利用地方土特产谋取私利的承诺书。扎实开展提醒谈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诫勉谈话,坚决贯彻“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市实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71人,市纪委坚持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提醒、警示、勉励等各种廉政短信7000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000余人次。

四、深化纪检改革,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一)深化职能转变,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市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纪检组、乡镇、村纪检组织建设,全市14个乡镇均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派驻5个纪检监察机构实现58个市级部门纪检监察全覆盖,健全108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基层监督网络体系。明确乡镇监察室监督、调查、监察职责等,规范日常监督、线索处理、调查处置等方面工作流程,推动乡镇监察室规范履职。

(二)聚焦方式转变,推进纪检机关高效履责。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办案经费,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创新基层纪检组织履职方式,实行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提升自主查办案件整体水平。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7

主要做法

健全运行机制,确保年会有序

一是健全年会领导机制。试点乡镇成立了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代会年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年会制试点各项工作,下设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与乡镇党政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落实试点工作及联系服务党代表、安排党代表活动安排等相关工作。二是健全年会组织机制。乡镇党代会由乡镇党委召集并主持,非换届期间不设大会主席团。成立年会秘书处,下设会务组、组织组、宣传组和安全保卫组,根据各自职能职责承办党代会的相关筹备工作。三是健全提案办理机制。年会期间,设置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党代表提案经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整理后提交代表建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交党代会讨论通过,责成相关领导和部门办理。闭会期间,代表的建议意见经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梳理后,经乡镇党委审核后交相关人员办理。将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纳入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逗硬考核奖惩,确保代表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的有序正常运行。

创新程序设置,确保年会权威

一是明确年会职责。为保证乡镇党代会作为乡镇党的最高决策机关、权力机关、监督机关的权威性,注重强化党代会党内监督、集中民意、科学决策等功能,明确镇党代会应行使听取和审查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听取乡镇党委、纪委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听取代表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八项职责。二是规范年会议程。为保障乡镇党代会职责的履行,各试点乡镇将听取和审议镇党委、纪委年度工作报告;收集代表提案,听取审议上一次党代会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对镇党委、纪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等内容作为年会议程的规定动作;将审议重大事项、党代表现场质询、党代表发言、党代表现场参观等作为自选动作;而大会选举程序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丰富年会内容,增强年会实效

一是民主确定年会议题。为保证年会真正议大事、决策大事,各试点乡镇年会议题均在充分征求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本乡镇的重大事项作为年会的议题,在充分讨论形成党代会决议后实施。二是延长报告预审时间。各试点乡镇均于年会召开3天前将“两委”报告及需要党代表充分酝酿、审议通过的会议资料送至代表手中,广泛征求各代表团意见建议,延长代表预审时间,为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打好基础。三是组织代表现场视察。天保镇组织党代表参观2012年全镇建设成果和2013年拟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智水乡组织党代表参观了城镇开发及玉智路建设现场;回马镇将重点工程项目成果制作成多媒体课件,播放给党代表观看。四是安排代表大会发言。回马镇安排党代表何云明在党代会上交流当好党代表的心得,让代表明确自身职责义务,教会其如何履职行权。五是开展代表现场质询。各试点乡镇均将党代表现场质询作为大会程序之一。年会期间,共有9名党代表就党员群众关心的干部作风建设、新农村建设、医疗保障、村公路建设、土地集中流转、拆迁占地补偿等方面向乡镇“两委”提出质询,并得到乡镇“两委”相关人员的答复。六是邀请普通党员和群众旁听。试点乡镇将不是党代表的村(社区)主任,不是党代表的乡镇中层机构、站所、医院、学校等负责人,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作为党代会固定列席人员,同时要求普通党员及群众旁听。

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广泛开展“三联”活动。要求每名镇党委委员联系5名党代表、每名党代表联系5名党员、每名党员联系10名群众,党代表每月开展联系活动至少1次,及时传达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并向所联系的镇党委委员汇报一次工作,帮助所联系党员每年解决1-2个实际问题。二是全面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在全县11个乡镇全面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在有条件的村建立党代表工作站,完善党代表职责、党代表值班接访等5项工作制度并上墙,利用宣传专栏将值班的县镇党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予以公示,实行轮流值班,开展党员群众接访工作。

初步成效

构建代表发挥作用平台,提升了代表参政议政的主体地位。试行党代会年会制后,党代表不仅可以在党代会上直接参与党内事务,而且在闭会后,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议事,改变了以往党代表发挥作用渠道单一、效果不佳以及基层党代表地位不高、影响力不大等问题,使党代表参与党务有了平台、参谋决策有了舞台、服务群众有了载体,提高了党代表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激发了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推动党内基层民主进程,提高了乡镇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试行党代会年会制后,党代表能够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群众对乡镇党委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乡镇党委工作需经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形成决议,扩大了党内基层民主,提高了乡镇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加强党内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了党委机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试行党代会年会制后,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直接置身于党代表的监督之下,党代表对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由一次性变为常态化,大大加强了。党员、群众平常可以通过党代表代言,对党委及其领导成员提出意见和要求,有力地促进了乡镇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

强化党内党外沟通联系,密切了党群干群鱼水关系。试行党代会年会制后,全面建立了党代表工作室,深入落实“三联”制度,构建了党代表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链,形成了党内民意收集机制,畅通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渠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几点体会

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必须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为主线,重点围绕突出代表主体、提升年会质量和强化年会基础,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增进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

党委重视是关键。党委班子成员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高度,决定着对党代会年会认同的程度、参与的深度和支持的力度。必须从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以年会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的高度,切实规范年会运行程序,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不断提高乡镇党代会年会的运行效力。

稳步推进是原则。在乡镇党代会年会推进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循序渐进、稳妥有序的原则,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和党内有关规定贯穿于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试点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始终在完善党代会制度、落实党代表任期制的总体框架下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

代表素质是基础。健全党代表公开竞争的直选机制,从源头上优化代表素质结构。进一步规范代表的教育管理,通过以会代训、组织研讨、实地观摩等途径,不断提高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代表动态管理、履职评议制度,明确代表“出口”管理标准,打通不合格代表“下”的渠道,增加代表工作压力,使代表队伍始终保持活力。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要求,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委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建立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立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其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强化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加快建设和谐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述职内容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我县党建工作的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内容主要是:

1、制定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健全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3、带好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4、管好党员队伍。重视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做好联系帮扶外出务工党员工作。

5、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认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措施、方法和机制,建立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6、保障工作条件。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改善条件;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7、加强督查考核。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述职方法及步骤

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向县委述职,述职采取口头述职、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述职的步骤是:

1、撰写报告。每年年底,各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字数一般在2000字左右),并于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述职报告报县委,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

2、调查核实。县委组织部组建基层党建工作调查组,每年的一月份下派到各地各单位,对党(工)委书记上一年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专题调查核实和民主测评,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县委。

3、述职测评。每年的第一季度,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委将述职测评情况列入党(工)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通报结果。述职结束后,对述职测评结果下发通报。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好的,要通报表扬。对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贯彻执行情况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或测评满意票未达85%以上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5、整改阶段。述职后,对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分别下发书面整改意见。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要根据整改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县委。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是考核和评价各地各单位党(工)委工作实绩及书记素质和能力及政绩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党(工)委要把建立和实行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作为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

2、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要突出重点,严把质量关。要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防止述职流于形式、空洞无物,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变成党建工作汇报、变成“一揽子”的工作总结。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9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群众公认、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产生新一届农村党支部班子,进一步增强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共同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目标要求:(1)全县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10日开始,于3月底以前基本结束。各村具体选举时间不做统一规定,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2)农村“两委”换届时,先进行支部换届还是先进行村委会换届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决定。村委会换届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但党支部不能包办代替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遵循村委会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地开展工作。(3)大力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提高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和村“两委”交叉任职的比例,每村“两委”成员总数原则上控制在3-5人。

二、村党支部(总支)班子的选配原则版权所有

村党支部(总支)班子的选配,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

1、严格选人标准。村党支部(总支)班子任职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是:⑴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村,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党龄。⑵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以45周岁左右为主体,身体健康。⑶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正在参加大中专学历培训的农村干部优先考虑)。对政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在年龄和学历上可适当放宽。⑷能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员义务。⑸遵规守纪,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⑹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候选人:(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对抗的。(2)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的;三年内受过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3)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年限内的。(4)三年内曾违反计划生育、宅基地规划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5)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信奉“”等的。(6)不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7)缺乏市场经济意识,自身没有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的。(8)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私心严重,甚至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造成很坏影响的。(9)组织或参与、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10)年老体弱,身体有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2、严格控制职数。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的职数要本着“高素质、少定员、轻负担”的原则,按照“精干、协调、高效”的目标要求,科学安排,合理配备。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人口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下的村,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总数原则上为3人;1000人以上的村,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总数原则上为5人。党员人数较少的村,经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可探索将组织隶属关系划归党员数多且有利于村民生产生活的村党支部(总支)管理。

3、注重班子结构。要注重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优化班子结构。要努力提高具有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的比例;要提高交叉任职比例,积极推行村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积极推行村委会中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总支)成员,积极推进村委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成员的兼职。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梯次配备,要有一定比例的优秀中青年进入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要注意改善农村基层组织结构,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进入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因工作需要或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可从县、乡镇机关优秀后备干部中选派。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既要保证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又要有利于工作的延续性和班子的合理搭配,确保村级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这次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中共卢龙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任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操作规程〉的通知》(卢组[2002]70号文件),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即“党员推荐参评、群众推举测评、党内民主选举”。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卢龙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任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操作规程〉的通知》,并按照县委的安排意见,结合本乡镇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注意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弄清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二是对所辖村逐村进行分析,对有问题和情况复杂的村,要首先把问题解决好,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选举工作一次成功,尽量避免重复选举,防止激化矛盾。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首先,各乡镇要召开村支委以上干部会,传达县委关于进行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的意见和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次,组织广大党员和村民代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利,按照自己的意愿推荐、选举出群众信任的支部班子。

第三阶段,酝酿、推荐候选人。村支部成员职数,按照村党员多少,由乡镇党委确定,一般在3—5名,10名党员以下的支部只设支部书记,不设支委。首先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公开班子成员职数、选拔对象的条件和标准、推荐候选人的方法、步骤等有关情况,然后推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民主推荐会时,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村民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员投推荐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推荐党支部(总支)成员人选,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投票要分别统计,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出来后,对党员推荐票和村民代表信任票比较一致的,村党支部(总支)按党员推荐票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经组织考察后,报乡镇党委审批。党员推荐票与村民代表信任票不一致的,由乡镇党委根据组织考察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职数不低于应选职数的120%。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到会的,经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到会党员和村民代表通过,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转走的。

第四阶段: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选任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操作规程》进行。第一,确定选举日期,选举日期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本支部全体党员,并报告乡镇党委,乡镇党委要派人参加,指导、监督或主持选举大会。第二,要严格掌握到会人数,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的党员与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规定同样掌握。第三,选举大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一是上届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做工作报告;二是公布乡镇党委批准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并简要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三是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必须当场写票、当场记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的,可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党员写作选票,被委托人必须完全按委托人意愿填写选票。未到会党员,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者,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支部委员。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第四,支部委员产生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等额选举支部书记,确定委员分工。第一次支委会由新当选的一名委员或乡镇党委参加会议人员主持。不设支部委员的,由全体党员直接差额选举支部书记,程序、要求与选举支部委员相同。第五,新选出的党支部要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和选举结果,待乡镇党委书面批复后,宣布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六,因各种原因,第一次选举未能成功的,可在一个月内组织第二次选举;第二次选举仍未成功的,不再组织选举,由乡镇党委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任命或下派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工作。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新一届党支部(总支)产生后,首先要根据需要尽快履行职责,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村级配套组织的领导,对除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外的村级配套组织和村委会下设组织负责人进行分工。同时,按照《农村两委“一制三化”管理办法》,根据本村实际,建立村两委班子工作制度。组织、指导村委会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任期工作目标,依法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第六阶段,检查验收。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要进行认真检查,对组织不严密、程序不规范的要依法进行纠正;对没有按规定程序选举或走过场的,要限期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选举。县委将对各乡镇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对组织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1、要切实加强领导。县成立全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指导和检查验收。各乡镇要成立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参与筹备、组织、实施等各环节具体工作,对换届选举难度大的村,要加强指导、亲自组织,以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在选举前,各乡镇要将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包括选举日程安排、拟选职数等情况一并上报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要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必须认真掌握、严格操作,绝不能自作主张、独出心裁、另搞一套。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向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党员、群众的民利,是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要坚决防止任人唯亲、领导指定和不经民主推荐候选人就进行选举的现象发生,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使新支部班子真正代表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