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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工作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9-17 15:53:39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1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郭胜利院长为组长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监管。负责工作开展中的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行业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设立专项整治意见箱1个、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促进了医德医风建设根本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问题。我院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所有药品网上采购,实行零差价销售,确实落实省、市、县相关制度及规定。采购药品品种及规格,均由药库、药房负责人收集临床科室意见及建议,制定采购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在设备及医用材料采购中有违反规定,收受医药公司返利等行为,医务人员无收受回扣等行为。

    (二)乱收费问题。我院目前未发现“大处方”、滥检查及开单提成等现象。通过对就诊患者进行电话随访问卷调查,无患者反映有医务人员索要“红包”的现象。我院严格遵守新农合患者转诊制度,实行逐级转诊。药物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上墙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质量的问题。 我院目前药房储存条件完善,设置有空调,药品专用冰柜,含麻药品专用柜,无毒、精神药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购药台账及各种票据、供货企业相关证件及资料保存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货渠道合法,过期失效药品报损登记及时准确,无擅自配制或调制使用制剂等违法违纪行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上报及时。院内目前无高风险医疗器械。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奖惩机制。以规范处方用药、临床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积极推行临床路径。采取综合措施,简化服务环节,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按照县委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9年以来,长竹园乡迅速启动了以案促改工作,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召开乡、村两级党员干部会议,学习《商城县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全乡以案促改工作。成立了长竹园乡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制定了《长竹园乡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台账制度等工作制度。

二是严格步骤,推进工作。选取发生在扶贫领域,发生在身边的、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特别是发生在危房改造、低保救助、项目实施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区域,变“隔岸观火”为“身临其境”,真正触动神经,入脑入心,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标本兼治。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每周一下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知识,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结合我乡两河口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陈心国和我县李集乡峡口村恶势力“保护伞”两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以案说纪、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目的。

三是巩固成果,突出实效。按照省、市、县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乡党委组织全体党政领导、全体村干部、各站所、各乡直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详细部署长竹园乡以案促改工作。目前,我乡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共22项,党员干部手写心得体会、剖析报告共60余篇,除完成规定动作外,还开展了廉政主题党课活动,乡科级党员干部轮流作了党课报告,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召开了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办,明确专人负责,制定了工作台账。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乡纪委办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排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工作流程图;完成了现有制度的评估和修订,对整理出来的问题,乡纪委办逐村逐单位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实现了制度完善的全覆盖;全体党员干部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43个党支部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撰写了发言提纲、心得体会、剖析报告,落实了警示教育活动的全覆盖。

三是强化教育管理,巩固活动成果。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影片、乡科级专题民主生活会、科级领导上廉政主题党课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长竹园乡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管理,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为以案促改工作在长竹园乡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夯实了基础。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

长竹园乡以案促改工作在县纪委的关心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标以案促改工作更高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自选动作不够丰富,与中心工作相融合、相促进不够深入等。 下一步,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我们计划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重要举措。

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3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彦林作的关于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已经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审。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对保障预备役军官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应的地位、荣誉以及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备役军官工作军地联席会议制度,预备役军官登记以及培训等作了规定。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作的关于人民调解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人民调解员可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等规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已经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民法草案由于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分编审议的方式,其中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已经审议通过。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民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编的基础上形成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就草案作了说明,就最密切联系原则、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物权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本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草案主要问题作了报告。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代表法自1992年颁布施行以来,对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上是适应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需要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代表的构成、素质以及履职的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代表履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予以规范和明确。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向会议作了关于代表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细化了代表的履职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对代表履职的保障,进一步强化了对代表的监督。

刑法于1997年全面修订后,又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七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修改。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法制工作委员会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反复与有关方面进行研究,多次听取代表和专家学者意见,在充分论证并取得基本共识基础上,形成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向会议作了关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说明。草案调整了刑罚结构,适当减少了死刑罪名;完善了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法律规定;完善了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规范了非监禁刑的适用;加强了对民生的保护,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大量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遭到毁弃,亟须通过立法明确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蔡武作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说明,汇报了立法的总体思路、本法的调整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等内容。

1991年审议通过的水土保持法,对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通过修改现行水土保持法加以解决。受国务院的委托,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就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汇报了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等草案主要内容。

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报请批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报请备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议案的说明。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从3月中旬到7月下旬,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厅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了8个方面14个重大课题的15个专题调研报告,为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向会议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编制进行专题调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史上是第一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8月24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修正案草案,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解释、有关决定的规定,是香港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齐心协力推动香港政制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适当修改,有利于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基本法所确定的香港民主发展目标。

8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修改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人民调解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肇星作的关于《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审议情况及关于批准这一公约的决定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上述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交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会。

当天下午,会议开始分组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这是该部法律草案首次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大量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遭到毁弃,亟待通过立法明确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8月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韩启德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他说,今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加注重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新进展;重点领域改革迈出新步伐;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张平在报告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后表示,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足抗灾救灾,努力夺取农业丰收;二是着力扩大居民消费,保持内需稳定增长;三是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四是下更大力气抓好节能减排,确保实现目标任务;五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力促发展方式转变;六是大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七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八是把更多的公共资源投向民生,不断改善居民生活。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作了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他说,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1―7月,全国财政收入51132.97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25.7%,完成预算的69.2%;全国财政支出39622.23亿元,同比增长16.9%,完成预算的46.9%。

谢旭人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一是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二是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深化财税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谢旭人在指出今年以来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后说,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切实抓好财政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会议听取了张平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较好地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工作,采取了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油市场调控,加强粮食法制建设等一系列措施。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连续6年增产,2009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616亿斤,比2003年增产2002亿斤,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5%以上。

在报告中,张平还列举了我国保障粮食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主要是:粮食产需缺口扩大,水土资源约束增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种粮比较收益长期偏低等。张平说,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和淡水等粮食生产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及相关产业支撑,促进现代粮食流通和加工产业发展,加强和改善粮食市场调控,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和推进粮食立法等,从而加强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报告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情况。她说,2003年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清洁生产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努力推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清洁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这次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推进清洁生产的认识和职责不到位,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的责任不落实,引导清洁生产实施的政策机制有待健全。报告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贯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能分工,落实部门职责和政策措施;强化技术进步对清洁生产的支撑作用;修改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法。

会议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法国、塞尔维亚、瑞士三国并出席第三次世界议长大会情况的书面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报告了拟提请表决的法律草案修改意见和审议结果。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关于修改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将交付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华建敏、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8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高度关注。受吴邦国委员长的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周铁农分别主持了两个联组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和21位常委会委员发表了审议意见,并就20多个重要问题提出询问。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国家粮食局等九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对提出的询问一一作了回答。

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大家一致认为,我国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生产,较好解决了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粮食安全工作成效明显。

这次通过联组会议的形式对国务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进行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举行的第二次专题询问,也是首次以联组会议形式进行的专题询问。

今年以来,我国干旱、低温、洪涝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十分关心自然灾害对今年粮食生产的影响情况,并就此提出询问。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回答询问说,自然灾害确实给粮食生产带来不利影响。针对今年的灾情,党中央、国务院在粮食生产的关键时刻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各地各级农业部门狠抓落实、积极应对,成效十分明显,夏粮获得好收成,早稻因灾略有减产。秋粮占全年粮食的70%以上,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关键取决于秋粮。从目前来看,秋粮播种面积增加,长势普遍较好,对力争今年粮食有个好收成是有信心的。

近期国际粮食价格显著上涨,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粮食价格是否会出现大幅波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回答询问说,尽管今年以来的旱涝灾害对粮食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当前我国粮食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的基本面没有发生改变,可以确保粮食市场不出现大的波动。

关于外资的进入对我国的粮食安全有无影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回答询问说,近年来,在农业和粮食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有了一定发展,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资金,对促进行业竞争、提高加工水平和技术进步有一定作用。但在市场调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以及维护产业安全等方面产生了一些影响。对此,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采取了一些措施,下一步将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妥善研究相关问题。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国家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密切相关。当前我国耕地保护情况如何?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回答询问说,多年来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减少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节约集约用地得到大力推进,补充耕地力度逐年加大,为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但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1997年至2009年,全国耕地减少和补充增减相抵,净减1.23亿亩,耕地减少主要原因是生态退耕占了大头,其中还有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占用耕地以及灾毁耕地。王世元说,我们要坚持保护耕地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调控,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土地整治,严格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实现减少耕地可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对耕地的需求。

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关心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保障能力等问题,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回答询问说,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从1997年到2010年全国共安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476亿元,约60处大型灌区已基本完成骨干工程改造,100处完成改造任务的50%以上。矫勇说,经过60多年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我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能够抗御一般水旱灾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抗御较大水旱灾害的能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建成旱涝保收农田。为此,一方面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另一方面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农水”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小流域综合治理、山区水利建设,2010年“小农水”专项资金总数达78亿元左右。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规模,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整合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与改革,以提升农田水利设施整体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韩启德、陈至立、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了联组会议。

8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人民调解法。国家主席分别签署第33号、第34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一修正案。该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对这一修正案予以备案。该修正案将以公告方式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批准了这一公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79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陈建国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宗源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安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王凤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李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修改后的预备役军官法,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适应国防建设需要,着重从预备役军官的选拔配备、登记管理、教育培训和征召退役等方面修改补充了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预备役军官制度,对提高预备役军官队伍素质,增强国防动员能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常委会制定的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并针对新形势新任务从法律上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明确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指出,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并依法分别予以批准和备案,使这两个修正案正式生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两个修正案草案已在香港完成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凝聚了香港社会共识,符合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有利于保持和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大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积极推进香港政制在基本法规定的轨道上循序渐进地向前发展,共同开创香港更加美好的明天。

吴邦国说,对清洁生产促进法执法检查,是这部法律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指出,我国清洁生产总体仍处在起步阶段,推进清洁生产任务艰巨。希望各地区、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工作,把它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清洁生产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将其纳入“十二五”规划,制定激励清洁生产政策措施,建立支持清洁生产体制机制,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加大清洁生产核心技术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力度,切实从生产过程中削减污染和节约资源,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吴邦国说,对今年上半年的经济形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都很关注。这次会议在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同时,还根据加强和改进人大对经济工作尤其是对财政预算监督的要求,一并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认为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及时有效的。大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由回升向好向稳定增长转变的关键时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总体部署上来,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把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防止财政风险。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中央、地方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吴邦国说,这次会议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一次采取两个联组会议的方式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着重就确保粮食稳产增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际市场对我国粮食安全影响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地回答了委员们的提问,表示要把这些问题和建议带回去进一步研究,并将落实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

吴邦国指出,“十二五”规划纲要是引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今年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这一情况,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进行专题调研的任务。大会一结束,我们就启动这项工作,选择了14个课题,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开展历时4个多月的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有水平、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参加调研的同志普遍认为,常委会组织的这次专题调研是在中央提出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过程中进行的,进一步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的一贯思路,工作是扎实的、效果是好的,既为中央决策和研究编制规划纲要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明年全国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做了认真准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梁光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8月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去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有767万件,90%以上的调解协议都得到很好的执行。实践中,在所有的调解协议中,反悔到人民法院的案件,仅占人民调解总数的0.7%左右,多年都达不到1%,而且这些案件到法院之后,经过司法确认,80%以上可以有效地执行。郝赤勇介绍说,人民调解法规定了对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委员会还要监督执行。

郝赤勇表示,司法确认是这次新确立的制度,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还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这个新的制度。

郝赤勇表示,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是近几年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种新形式,而且是取得了成功经验的一种新形式。现在全国的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有8万左右,这些组织在企事业单位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与工会和机关的行政调解和工群调解不但不矛盾,而且是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的,它既可以调解企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一些矛盾纠纷,也可以调解职工和企业之间的一些纠纷,在这个方面有很多好的经验。

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于大清少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才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不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援,也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现代战争特别是近几年局部发生的一些高技术条件下的战争,越来越突出地表现为人才素质上的一种较量,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都把人才作为军事战略竞争的重要支撑。新修改的预备役军官法借势而为,把地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预备役军官选拔的一个重要来源,这既体现了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预备役军官队伍的结构。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4

——2008年2月18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苗圩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各次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围绕“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2007年是监督法施行的第一年。常委会把贯彻实施监督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学习培训,完善监督程序,积极推进监督法全面正确实施。严格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监督、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法定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加强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18项。社会保障关系广大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报告,要求市政府着力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市增强创新能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机制、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关系我市广大农村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村改用卫生水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确保完成年度改水目标并加快改水工程建设规划实施进度。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实施、“六城会”和“八艺节”筹备工作、实施义务教育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民办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推动“一府两院”改进了工作。

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6年市本级决算,要求市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技术创新,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加快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措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保证预算严格依法执行,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机关关于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审计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增强了预算监督效果。

继续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按照《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2006年度办案质量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关于2006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三机关上一年度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但办案质量检查中还存在评查考核长效机制不够完善、评查具体案件多、研究共性问题不够等问题,要求三机关认真总结经验,加快建立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办案质量长效管理体系。

认真做好工作。常委会把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渠道,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强情况综合分析,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制度、法官接待制度、工作联席会制度,全年受理群众来信2288件,接待来访群众4728人次。来信来访共提出事项4698件。常委会在全面转办的同时,重点交办、督办件73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程序。为保证监督工作依法、有序、有效进行,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流程,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细化为15个工作步骤,每一步骤都明确了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等责任单位的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使监督工作运行协调有序;加强审议前的视察和调研工作,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工作报告之前,组织五个调查小组分别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研,并提出调研报告,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突出监督重点,常委会针对义务教育法实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落实、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新建居民小区教育设施配建作为检点,增强了常委会审议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程序,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整理,常委会办公厅进行综合,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在三个月内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使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于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推进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常委会对市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武汉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根据实际,确定中小企业发展软环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融资难和统计制度建设等问题为执法检点。为了解真实情况,增强检查实效,执法检查组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专家座谈会,深入调查走访,实地察看了80余家企业,暗访了有关区政务服务中心,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对进一步落实好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执法检查,增强了政府认真执法、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了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的参与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有关政策措施,取得了预期效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关系全市人民生命健康。为此,常委会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此次检查以市民关心的蔬菜类、肉类、鱼类质量安全以及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地环境等执法情况为重点。执法检查组深入实地明察暗访,整改问题回访,设立举报电话,约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扩大了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执法检查组和常委会的要求,认真整改落实,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常委会以防治水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为主题,继续开展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通过媒体报道存在的问题,推动了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根据监督法,常委会制发了《关于办理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意见》,对报送机关、报送内容、报送时间、报送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对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进行部署。2007年,常委会共受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各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15件。

认真落实监督公开制度。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是监督法的重要法律原则,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常委会通过武汉人大网及时将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的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已将2007年度上述内容在《长江日报》发出公告并全文上网公布,供市民登录查阅,还设置“市民之声”栏目,收集市民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为了加强对东湖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常委会重新制定《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对风景区实施统一管理的体制,规定风景区依法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东湖风景区的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修订《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依法调整管理体制,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完善蔬菜农药残留的抽检结果公告和异议处理机制,增加了实行蔬菜质量安全与诚信经营评价制度内容,使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重新制定《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对于明确政府及其部门文物保护职责,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为了保障公民自由,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制定《武汉市宗教事务条例》,明确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举行宗教活动、管理宗教财产等方面的权利及相应保护措施,完善我市在宗教事务方面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职能,受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欢迎。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编制立法调研项目库,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预测和指导。在立法实践中,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突出简便实用,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扩大立法民主,拓宽法规草案起草渠道,推行专家学者与立法实际工作者相结合起草法规草案的工作方式。通过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公布法规草案,征求市民意见。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在法规草案一审、二审过程中,针对审议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焦点,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法规草案的审议和修改质量。认真落实各项立法工作制度,规范立法程序,保证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武汉市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质量评估,了解法规质量和施行的成效及问题,促进立法工作的改进。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障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依法决定任命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批准任命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保障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4人,其中任命、批准任命106人,免去28人所任职务,接受3人辞去所任职务。在任免工作中,严格依照《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的程序,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坚持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报告制度,坚持拟任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任前调查、任前公示、任职资格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人事任免工作。

五、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不断探索和改进代表活动方式,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加强新一届代表培训工作,举办2期代表培训班,集中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预算审查等必备知识,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法制讲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坚持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组织2次通报会,向代表通报了议案办理情况、城乡道路规划与建设情况。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经济形势分析、全市重大工作情况等资料,保障代表知情权。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制度和经常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全年接待、走访代表100余人,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103位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制度,制发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登记簿,每半年通报一次代表履职情况,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

加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协调。对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检查的内容和形式提出指导意见,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代表对常委会的重要议题进行集中视察,增强代表对我市全局工作的了解。加强对代表履职宣传,扩大代表工作影响。本次大会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审议大会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认真督办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展、加强城区湖泊综合整治等3件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后,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方案和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调研,组织提议案代表检查办理情况,不断加大督办力度,使议案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79条建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为97%。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反映较为集中的饮水安全、道路建设、食品安全、公交线路等问题加大了督办力度。对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单位,逐家进行面对面督促检查。对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问题的13件代表建议,常委会副主任率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并通过《长江日报》向社会公布,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是常委会依法履职、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牢记人民重托,努力加强学习,熟悉人大工作的方式和特点,尽快转换角色,适应人大工作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常委会坚持举办法制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和有关方面专家就监督法、社会保障制度、地方立法、劳动合同法等内容进行学习辅导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的丰富内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决定重大问题,集体行使法定职权。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常委会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和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坚持和完善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提高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了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

加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使人大机关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人民意志》编辑部和武汉人大网站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视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审议议案和拟订有关议案,深入实际开展视察、检查、调查和执法调研,广泛联系群众、联系人大代表、联系对口部门、联系上下级人大专(工)委,知上情、明下情、摸实情,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督办议案建议等工作,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加强了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联系与指导,组织召开2次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各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在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等方面与市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7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特别是在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方面尚有差距;常委会在立法选项上的主导作用需进一步加强;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发挥代表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具体途径和方式需进一步完善。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08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人大工作的前进方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牢牢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2008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改善民生、扩大民主、维护民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大力支持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推进居民医保、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城市垃圾处理及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节能、轨道交通建设、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依法行政、法院执行等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报告。深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重点监督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旅游条例、禁毒条例等5个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继续组织开展好“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工作,把工作与对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衔接起来,对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通过依法监督,督促有关机关认真处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选择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审议意见的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到、感受到人大监督工作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立法研究工作。全年安排制定武汉市农业机械化促进实施条例、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等4件法规。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在立法项目选题中的主导作用,拓宽法规草案起草渠道,进一步做好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工作,不断完善立法的听证、审议、表决程序,切实提高审议质量,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加强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要公开听取意见,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立法中注重平等保护物权、保障平等竞争,保障公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使制定的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进一步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尊重代表法律地位,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扩大代表对法规草案审议工作的参与。及时给代表寄送有关资料,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改进议案工作,提高议案质量。以对人民和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和督办大会议案,加强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推动“一府两院”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重点抓好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工作,加大对代表履职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5

我作为省政协委员,于2004年向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呈报了《关于加快我省会展业发展的建议》书面材料,省政协将其确定为大会发言。这一建议,被省政府采纳,2005年组织制定并实施了河北省第一个《会展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至今已5年了。我作为《规划纲要》的制定、实施亲历者,感到有必要就其产生和效果作一回顾,以存史并资政。

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建议

2004年1月,在河北省各级组织总结一年来工作、谋划新一年工作之际,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开幕,我的《关于加快我省会展业发展的建议》大会发言材料,印发与会人员。时任省政府分管外事、商务、旅游等工作的副省长才利民出席会议并在我的发言材料上作了批示。批示在指出发展会展经济的重要性、建议很好外,向省贸促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现着手开始编制我省会展业发展规划。二是指导各市和重点县利用现有载体,办好大中型展。三是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的方式,组织部分我省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的贸易展览。四是加强会展经济的协调,发改委、财政、商务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会展业的发展。”

河北省贸促会认真落实了上述批示。2004年3月1日由我主持,召开了会长办公会议(我时任省贸促会会长、党组书记),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关于制定河北省会展业发展规划,会议在强调它是省政府交给会的任务,意义重大外,决定成立河北省会展业发展规划小组(以下简称规划小组),由赵玉生副会长负责,尽快完成规划的制定任务。3月16日,由省贸促会、省社科院、河北师范大学、河北政法学院、省国际展览中心等单位领导、专家教授及展览业人员组成的规划小组成立。4至5月,规划小组对上海、辽宁等地及河北省11个设区市会展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7月编制出《规划纲要(草案)》,并撰写了《河北省会展业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作为对《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研究报告》由前言、国际国内会展业发展现状、国际会展业发展趋势与中外会展业比较、河北会展业发展现状、河北会展业发展现状分析、发展河北会展业的建议6部分组成。7月27日,为了保证《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具有科学性、可行性,规划小组组织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贸促会等部门主管负责人召开了省内论证会;7月31日组织全国会展业界的权威专家召开了全国论证会。规划小组根据论证会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

省贸促会将《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呈报省政府后,2004年8月、2005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外事商务处就《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征求了省政府外经贸专家咨询组专家和省发改委等14个委厅局,以及11个设区市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小组对《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后,才利民副省长召集以上14个委厅局及石家庄海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研究。2005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将《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送省政府研究室修改。11月26日,根据时任常务副省长郭庚茂的批示,省发改委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规划小组又对《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作了修改,于12月1日经省贸促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呈报了省政府。

2005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列专题研究了《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会议由时任省长季允石主持。我就《规划纲要(草案)》和《研究报告》的起草过程、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了《规划纲要》和《研究报告》,并于2005年12月3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冀政办[2005]37号)将其印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这是河北省第一个会展业发展规划。

河北省会展业发展规划取得明显成效

《规划纲要》,确定了2006年至2010年河北省会展业发展的思路与总体目标、发展布局及其重点、保障措施。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年举办各类相关活动100项,形成20个较大影响展会,展馆面积达26万平方米,从业人员达3万人左右,展会直接收入达到3.5亿左右,带动收入达到35亿元左右。重点是建设和形成4个会展城市――石家庄、廊坊、唐山、邯郸,20个较大影响展会――东北亚暨环渤海国际商务节、中国・石家庄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唐山)陶瓷博览会、中国北方农产品交易会、中国(承德)国际旅游文化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博览会、中国(安平)国际丝网博览会、中国(石家庄)消费品博览会、河北省国际医疗器械展览会、石家庄国际医药博览会、河北省畜牧产品交易会、石家庄信息产业博览会、邯郸秋季博览会(邯郸国际采购经贸洽谈会)、河北服装博览会、中国北方皮革皮草博览会、河北工业装备展览会、中国河北物流博览会、北方建筑材料展览会、保定汽车博览会、北方酒类展览会。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快场馆建设,完善配套措施;加强会展业的管理和协调;培育和规范会展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会展应用研究;促进会展业对外开放。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6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一)围绕区中心工作,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继续把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社会治安、公共服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中心工作,认真审议,推进我区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二)加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区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年预算的决算报告、关于*区*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继续监督政府开展编制部门预算的工作。

二、切实做好监督工作,推进依法治区

(三)抓住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审议。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危破房改造情况的报告;完善“大流花”地区综合整治、巩固治安整治成果的工作情况报告;整合我区民政救助资源、进一步完善和改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情况报告;关于加强与三甲医院的合作、推动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建设的情况报告。通过审议,大力促进政府的有效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发挥常委会在依法治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继续督促政府抓好依法治区“*”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增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

(五)切实抓好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出租屋暂住人员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促进“一府两院”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

(六)有针对性地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拟听取区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七)从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把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作为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渠道,督促“一府两院”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认真解决来信来访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八)依照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德才兼备的标准,认真、及时做好区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工作。通过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和颁发任命书等措施,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九)及时做好网上交办工作,切实抓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加强对区*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的《进一步夯实社区治安基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监督,审议议案实施方案并作出决议,加强跟踪检查,确保议案的实施取得明显的成效。

(十)继续跟踪区*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办理《关于加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基础环境水平的议案》的情况报告,促进我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发展。

五、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十一)抓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代表知识培训讲座,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增强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代表作用的发挥。

(十二)加强对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的指导。继续抓好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完善代表工作室各项制度(包括代表公示制、代表接访选民和代表固定联系选民制度),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十三)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计划每次常委会会议安排两个街道代表联组的4名区人大代表列席,力争届内每位区人大代表都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十四)努力做好服务,切实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条件。及时把区人大常委会《会刊》和《*人大通讯》送到代表手中。继续加强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络途径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使代表尽快了解人大常委会的最新信息和工作动态。坚持定期组织召开“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和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支持代表通过各种途径履行职务。

(十五)继续加强与市人大代表*区联组代表的联系。充分发动市、区人大代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经济建设,积极组织代表围绕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促进市人大代表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六、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

(十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常委会机关的学习培训制度,运用法制讲座、座谈讨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人大议事规则、人大业务知识以及岗位工作职责的学习培训,使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的学习系统化、制度化,促进常委会机关干部素质的提高。

(十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依照监督法要求,规范常委会审议、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按照严谨、高效的原则,修订和完善机关办文、办会、公务、财务、印章、档案、保密、车辆等规章制度,提高常委会机关的运作效率。

(十八)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去年调研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7

一、做好转段动员。

学校党支部利用周五的教职工会议,召开转段动员大会,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参加。校长对第二阶段对照检查、分析问题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对第三阶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学校党支部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方案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进行整改,注重可操作性,做到切实具体可行。整改方案把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在党员会议及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全校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围绕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建言献策。学校党支部召开了“关于以转变作风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行政领导为如何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促进我校的和谐发展等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自我的批评。

三、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校科学发展的办学方向、办学思路和工作方法,侧重解决关系我校根本发展、长远发展的思路、重大措施等问题,并下大力气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把改革创新与构建和谐学校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四、完善体制机制。

充分借鉴学习调研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从立足长远、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出发,突破制约我校科学发展的机制束缚,重点制定和完善符合我校科学发展的一系列措施、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完整的措施和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形成制度成果。

五、总结和测评。

1.写好总结报告。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除了书面呈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外,还向党员、群众通报,向实践办投了多篇相关工作的专题报道。如:实践科学发展探索岭南文化等。

2、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总结报告进行公布基础上,做好满意度测评工作。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有关方面具有代表性参评人员,采取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8

一、传染病的防治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管理,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做好信息系统升级改选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疫情报告管理的督导检查。

(二)深入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鼠疫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按照“鼠疫监测方案”,认真组织做好疫情的监测、预警和分析报告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诊治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切实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医防合作,以结核病防治项目带动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全面加强病人发现、治疗和系统管理。确保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70%以上,治愈率85%以上;肺结核病人完成治疗率90%;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及病人家属筛查率达85%以上。

(五)学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实施计划(XX—今年)》,以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为龙头,全面推进自愿咨询检测、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与国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升我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的能力和水平。

二、免疫规划与预防接种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二)落实《XX年—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组织开展1—14岁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加强麻疹监测工作。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全面促进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工作。

三、地方病防治

(一)按照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继续开展碘盐监测,做好自查补漏工作,迎接上级的考评验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二)切实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完成人间布病监测任务,与农牧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充分利用协作机制开展防控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大力开展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居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慢病防治

(一)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围绕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重点疾病,探索疾病控制工作与社区慢病综合防治工作的有效结合,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尽快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综合机制。根据呼伦贝尔市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为。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范文9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顺利完成我市今年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现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交第三季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第三季度专项督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防改办发〔2018〕12号)要求,请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开放合作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农村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根据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告经本专项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改革办。

二、组织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工作,报送督察总结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督察计划》,对改革试点任务推进情况、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已出台重大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全区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等,组织本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本地区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并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督察总结报告,经专项小组组长或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15日(星期四)之前报市委改革办。

督察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开展改革督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取得的实效和特色亮点,要用具体的事例、数据说明;二是落实改革任务、开展改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要用具体的事例、数据说明;三是根据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目前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整改;四是下一步工作打算,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和行动;五是对推动改革工作的建议,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可针对某项具体改革提出,也可以从宏观层面提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请各专项小组组织本小组成员单位对2018年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15日(星期四)前收集汇总本小组成员单位的2018年改革工作总结后统一报送至市委改革办,各单位工作总结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或加盖部门公章;请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认真总结2018年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委改革办。

报送材料主要内容:一是我市已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情况;二是我市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改革试点进展情况;三是本单位、本地区主要改革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四是开展改革“自选动作”的有关情况;五是当前改革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六是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起草要求:一是工作总结要求客观、准确,重点总结有创新性、有特点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加强对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二是文字表述力求简洁,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材料的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各县(市、区)报送材料的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四、准备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

市委拟于2018年11月召开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请各专项小组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对照《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以中央、自治区审议通过的各项改革方案,提出本专项小组拟上会方案或汇报题目,并按程序进行上报,经专项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拟上会审议的方案名称或汇报题目报市委改革办;方案送审稿和汇报最终定稿于11月15日(星期四)之前报市委改革办。

五、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组长牵头负责重点改革任务调研课题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督促相关课题牵头单位完成专项小组组长调研课题报告,并经各专项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市委改革办。

六、报送市委深改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任务情况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根据《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深改组领导2018年领衔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改革发〔2018〕 3号)文件,督促各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形成市委深改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任务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领导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取得的重大进展及成果的具体运用等方面,经领衔改革任务的市委深改组领导审定后,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改革办。

七、争取绩效超额加分

今年自治区设置了2分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超额加分,具体指标为:

1.承担国家或自治区重大改革试点(以在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备案的试点为准)(1.5分)。对2018年新承担的改革试点推进,有阶段性成果,每项试点加0.3分,最高加1.5分。累计加满1.5分的市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

2.通过中央媒体(纸质)及自治区级媒体宣传本地改革经验、做法(0.5分)。改革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改革报》《广西日报(头版头条)》《求是》《学习与研究》单篇刊发的,每篇(条)加0.1分;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推介的每项改革举措加0.2分,同一内容只加一次分,本项最高可加0.5分

请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党委改革领导小组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