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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岗位工作意见集锦9篇

时间:2023-02-07 09:06:24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1

一、“顶岗见习”的界定

通过‘百度’搜索得知,见习通常是指试用期间的员工,试用期通常为一至两个月。因此,笔者将“顶岗见习”界定为:指在一至两个月时间内,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在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学活动。

二、“顶岗见习”企业遴选

考虑到专业对口,在电子商务企业“顶岗见习”是不错的选择,在认真调研了所处城市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情况后,没有发现适合的企业能够一举吸纳多达三个班的“顶岗见习”要求。参看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发到我校的有关文件,五年一贯制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具有与本专业岗位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电子商务知识与职业技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商务信息管理、电子商务运营、客户服务与管理、网站维护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010 年前,我校电子商务专业部将注意力集中在连锁超市与连锁家电销售企业身上,在列举了连锁超市与连锁家电销售企业各自的特点后,确定连锁超市为“顶岗见习”企业,主要考虑到连锁超市中有客服、收银、理货、仓管、企划或综合业务分析等岗位。具体到实际操作中,高职学生曾经分别到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和沃尔玛超市集团下辖的多家超市见习过。

时间进入 2011 年,随着学校实训部门大力拓展“校企合作”办学,与相关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电子商务专业部开展“顶岗见习”可选企业数得到了增长,企业性质也有所变化,增加了连锁服装销售企业。2011 年的学生“顶岗见习”就放在了真维斯服饰 ( 中国 ) 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多家门店。虽然专业对口度有所降低,但从对学生职业意识培养上效果是一致的。

三、“顶岗见习”时间的确定

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五年一贯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中,高职学生在二年级至四年级的三年中,每学期有一周的时间为专业课程实践周,三年总计 6 周。2010 年前,通过与学校教务处交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电子商务专业部决定将 6 周时间统一安排,在三年级的某一时间(通常为 9-10 月)安排企业顶岗实践,正好赶上超市每年“十一”销售旺季,见习企业很满意这样的安排,学生由于已经达到三年级,在生理和心理上具备了完成见习的条件。

2011 年,因为真维斯服饰 ( 中国 ) 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企业需要,学校在“校企合作”办学协议的约束下,临时性的需要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见习”,此时由于高职三年级的学生已经“顶岗见习”完毕,在学校实训部门与电子商务专业部协商后,尝试性的将高职二年级的学生安排去企业“顶岗见习”,最终也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顶岗见习”。

虽然高职二年级的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没有高职三年级的学生成熟,但是总体上都超过了 16 周岁,基本达到了在企业工作的要求。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用工是灵活的,学校为了实现与企业双赢,在不影响学生总体学习进程的前提下,在二年级至四年级的在校学习时间中,灵活安排“顶岗见习”时间是可行的。

四、“顶岗见习”中的问题

1、“顶岗见习”企业与学校的衔接问题

由于普遍存在的社会用工难,促使很多企业将目光盯向了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办学协议的形式为自己企业预留好一定的用工人员。企业考虑的是经济效益,对待见习学生完全是按照企业的手段,命令的语气与经济惩罚的措施并存,忽视了学校对待学生错误是以教育为主,企业与学校在对待见习学生上出现了衔接问题。

2、学生“顶岗见习”中的自身问题

由于是初次进入社会,高职学生对“顶岗见习”很感兴趣,前一、两周表现不错。可是由于不能很快转变学生身份为企业员工,后几周的表现就差强人意。具体表现为 :对于工作缺乏足够的敬业精神,怕吃苦、怕吃亏,态度不够端正,欠缺沟通技巧,主动意识差,对工作中的批评不能正确对待,加上工作辛苦带来的身体疲劳,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出现情绪上的波动,出现诸如无故旷工、自由离职的现象,给企业和学校带来很多管理压力。

五、“顶岗见习”问题的解决措施

1、加强与企业的协调

“顶岗见习”前,专业部与学校实训部门领导先期与企业联系。与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义务,落实学生的工作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安全等,保障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利益。邀请企业人事管理人员到校宣讲,明确企业对员工的要求。要求企业在我校学生到达企业之初,必须对学生进行上岗前的制度、安全培训,希望企业在“顶岗见习”学生的教育问题上能与学校、班主任及时沟通,不要单方面处罚。

2、对学生跟踪到位

班主任对学生熟悉,学生与班主任的关系融洽,因此学校要求班主任全程管理,对各班级的学生,以走访、电话、QQ、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学校实训部门领导不定期对学生的“顶岗见习”进行抽查,主动与企业联系,掌握学生动态,了解“顶岗见习”状况。避免出现诸如无故旷工、自由离职的现象。

六、“顶岗见习”带来的益处

1、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由于普遍存在的社会用工难,对于一些季节性用工特点特别明显的企业来说,几十名乃至上百名的“顶岗见习”学生对于企业如同“雪中送炭”。2、帮助学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标准在不断变化,为了使学生就业更加顺利,人才培养方案需要不断修订,“顶岗见习”中的各种信息反馈,对于正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有重要作用。

3、帮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

我校不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很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工俭学减轻家庭生活压力,但又苦于没有门路,通过“顶岗见习”,学生锻炼了自己的胆量和技能,使勤工俭学成为可能。

4、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2

一、目的意义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由政府部门牵头,发动用人单位提供实际工作岗位,组织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见习的实践性活动。其目的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帮助毕业生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同时,为用人单位深入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创造条件,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组织管理

市人事局牵头负责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包括制定见习计划、确定见习岗位、认定见习单位、审定见习学员、协调见习补贴发放以及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见习单位与见习岗位

见习单位一般为本市具备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规范、能为见习对象提供相应见习条件的企业。见习岗位一般为本市企业中适合毕业生工作、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岗位。见习岗位由见习单位自愿申报,经市人事局认定后,统一纳入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对提供岗位数量多、岗位质量高、见习条件好的见习单位,市人事局将向上推荐、申报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四、见习对象

参加见习的对象(以下简称见习学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xx户籍或入校前具有xx市常住户口;

3、符合见习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4、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协议各项约定。

五、见习待遇

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由市政府和见习单位共同提供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800元/月·人。其中,市财政承担400元/月·人,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同时,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见习期间的简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市财政承担。

六、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有特殊需要的由见习学员提出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累计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学员应按见习期限的要求进行见习。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七、实施办法

1、征集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过走访联系我市企业及在网络、媒体上刊发信息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

2、见习信息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的《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1),经汇总、确认后,在xx人事网、侨乡人才网及高校网站上见习岗位信息。

3、毕业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和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提交《见习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预报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对毕业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4、供需对接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见习供需信息库,通过毕业生自荐、见习单位自行联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或依托人才市场进行供需见面等方式,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经双方达成意向,实现供需对接。

5、签订《见习协议书》

见习单位和见习学员双方签订《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并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见习学员办理简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协议书》应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以及见习单位和见习学员的权利义务。见习开始时间以鉴证后第二天起计。

6、实施见习

见习学员根据《见习协议书》到见习单位进行见习。见习结束时,见习单位应根据毕业生的工作能力和实际表现,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出具《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附件4),作为今后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

7、见习补贴的发放和拨付

见习学员的见习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按月先行垫付。市财政承担的见习生活补贴费用在见习期满后拨付,由见习单位填写《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申报表》(附件5),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将补贴费用直接拨入见习单位账户。

八、见习管理与服务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3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就业能力

一、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产生及意义

1.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的见习制度是伴随社会的变革和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1981年,教育部、国家计委以及国家人事部联合《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1987年7月,国家教委和劳动人事部联合《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国家人事部联合教育部、社会保障部等共同《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工作要求。至此,见习制度也几经修订。

2.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的意义。对于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而言,见习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纾解就业压力,提升就业辅导的专业化水平,更让毕业生在短暂的见习期内提升就业素养、积累工作经验等,充分做好就业准备。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见习制度同样意义非凡:通过到实际工作岗位进行专业体验,能提升专业素养,促进专业应用能力,培养团队协作能力,学到在校园里学不到的实践经验。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实施见习制度,能帮助企业定向培养储备人才,节约人才招聘成本,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对于社会和学校而言,实施见习制度能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增强社会凝聚力,形成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学校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根据参加见习的学生反馈的意见和对见习活动的调查,调整专业培养计划,使教学和就业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作为经济发展的产物,见习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已经有一定的发展历史了,但与海外见习制度的发展情况相比,我国的见习制度起步较晚,加上我国人口众多,导致我国就业见习制度实施起来较为困难,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制度规定不具体,实施缺乏有力保障。虽然我国在2006年就出台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但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的支撑,各地大都以通知、办法、意见的方式实施“大学生见习计划”,制度的规定不具体,没有可依据的细则。在见习期间,见习生与见习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见习协议,因此,参加见习的毕业生与见习单位建立的并非一般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合同法》的法律保障。

2.见习单位不重视,积极性不高。虽然企业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但企业自身也要求生存、谋发展,大多数企业更关心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赚钱效应,对于这种没有效益的事情仅仅采取应付的态度、没有积极性,自然就达不到培养和监督的效果了。

3.政府、个人、单位责任不清。2006年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中没有对见习生、高校、用人单位和见习基地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明确规范,造成责任不清。在见习过程中出现一些权益纠纷事件得不到合理解决。

4.就业见习岗位技术含量低。企业出于防范和不信任的心理,不愿意将关键岗位和技术含量高的岗位作为见习岗位,见习生往往只能做一些繁琐、枯燥、重复性的工作,既不能得到锻炼,也影响他们的积极性。比如,财会专业的大学生到企业见习,企业出于财务信息保密方面的考虑,根本就不会提供对应专业的岗位给大学生。

三、完善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的几点建议

1.完善就业见习制度建设,保障就业见习制度的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应联合高校完善就业见习制度的建设,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就业见习中的责任,即规定见习期的时间、见习生的报酬数额、见习流程和监督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见习基地与高校对接,形成互利互助的良性循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需要高级应用型人才。高校也应该与企事业单位合力,促进见习制度的实施,促进见习岗位的落实,不仅对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对于有实践需求的在校学生也提供见习机会。

3.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政府和W校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充分了解就业见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就业见习制度的宣传应该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做到人人机会均等。就业见习岗位需要学生的公平竞争,毕竟我国大学生人数较多,但见习岗位有限,所以积极上进、专业知识过硬、综合能力强的学生更有机会就业。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4

一、旅游管理专业岗位见习内容和组织实施模式

依据岗位见习的教学目标,针对大三学生已具备一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校内实践知识,但缺乏亲身实践的实际,选择旅行社、酒店、旅游购物企业和旅游景区作为主要见习企业,将探索岗位胜任能力和旅游企业运营和服务管理中的问题调研作为重点,最终确定以下见习指导内容。

1.第一阶段:校内准备动员阶段

采用课堂教学形式,内容针对校内实训课程知识,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引入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并进行见习前综合培训。(1)专业岗位见习课程说明(2学时):①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介绍。②见习过程要求:选择好相关旅游企业;复习校内实训课程知识、网上查阅资料;采取恰当的见习和调查方法;准备访谈提纲;组建见习小组;强调安全事项。③课程考核要求。④以往优秀见习案例展示。(2)岗位胜任能力剖析方法说明(2学时):①了解见习具体岗位情况:岗位群的关系、岗位工作内容、职责、工作条件和环境、任职资格要求、薪酬待遇情况等。②岗位胜任能力对比分析:自我探索工具:MBIT、360度评价等;职业市场探索:了解旅游就业市场概况、就业市场环境SWOT分析等;胜任能力对比工具:冰山模型等。3.撰写调研报告或专题论文的方法和要求说明(2学时):①选题原则介绍。②形式要求:传统的学术论文;案例编写;企业诊断报告;调查研究报告。③资料、文献查询和写作方法讲解。在安全保障上,与学生签订《外出实践安全责任书》;强化学生安全意识,要求:①加强自我保护意识;②遵守学院和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③积极参加见习活动。

2.第二阶段校外自主见习

见习前,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复习校内实训课程知识,设计调研问卷;见习中,以自主寻找见习单位为主,要求至少参与企业相关岗位工作一周,对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访谈,获取信息,填写《岗位见习》手册,完成调研报告或专题论文撰写的基础调研工作。

3.第三阶段校内总结提高

采用课堂教学形式,学生将见习后的感悟进行自我总结+小组总结和小组比赛,最后教师点评。(1)见习收获、感悟分享(3学时):①个人和小组通过总结见习过程,将收获和感悟进行分享。②小组内部头脑风暴,形成可行的职业发展路径。③个人通过总结,对未来职业与学习规划进行反思。(2)调研报告或专题论文答辩或总结(3学时):①对论文撰写团队的成员进行面谈和答辩。③总结调研报告或专题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问题。

二、旅游管理专业顶岗见习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见习目标企业的确定

目前岗位见习主要以学生自主寻找为主,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学院提供见习机会,其中暴露出两个问题。

(1)见习企业档次参差不齐,甚至部分见习单位与专业相关性不强。学生通常自我定位为管理人才,而一般企业提供的岗位多是基层服务类岗位。例如,旅行社见习岗位80%以上是销售接待、计调助理、导游助理等;酒店见习岗位则90%集中于酒店前台接待员、餐厅、客房服务员等。不少学生反映这样的见习过程较难了解企业整体运营状况和管理模式。

(2)见习时间的限制使深入度有待加强,且部分企业出于短期利益考虑,只接受实习生或工作人员,不接受短期见习活动,即使接受也只是让学生走马观花似地参观感受一下,未提供实质性的指导或培养,不允许串岗或换岗,这些均影响见习目的实施效果。

2.见习过程的控制

由于见习主要是在假期进行,可控程度不强。不少同学反映实际去见习企业联系见习活动经常会碰壁,就算找到见习单位,但过程更多流于形式,甚至被片面地当成廉价劳动力。于是部分同学出于主客观原因将岗位见习过程形式化甚至弄虚作假。因此,在见习前,如何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有效提高见习过程的监督就是重中之重。目前见习要求中虽明确规定学生需对校内实训课程进行复习,设计调研问卷,并检查其设计内容和规范,要求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但还需设计出有效方法加强小组内部相互监督,力争建立起见习课程网络平台,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在线辅导和咨询。

3.见习重点目标的实现

由于大三学生已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欠缺亲身实践,同时也为大四阶段实习、就业和毕业论文建立有效地衔接,因此,需对相应教学指导内容进行调整,特别是能真正实现论文“真题真做”。从2012级同学见习后撰写的论文内容来看,虽然多数是根据见习单位情况选择某一问题来加以调查和分析,但分析数据明显不足,对实际情况调查了解程度有限,对问题的分析不能联系所学理论知识,大多数论文内容较空泛。从论文格式规范来看,因为在见习前已进行指导,多数同学能按照本科毕业论文的格式来撰写,但部分细节方面还有所欠缺。

三、完善旅游管理专业岗位见习课程的措施

1.深化校外专业见习基地建设

岗位见习主要环节是在校外企业进行,学生对旅游企业的性质、环境等的选择均会对见习效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需对学生自主寻找企业做出可操作性的要求,并随学校旅游类企业学院的进一步建设进行调整。就我院目前校企合作情况而言,已有48家条件好、师资相对稳定的企业学院作为见习、实践基地。其中,旅游相关企业学院如格兰特、云安会都、导游协会、海埂高尔夫等主要采取企业和学校双方结合的管理模式,企业委派专人负责基地管理。但也有部分企业学院只签订了合作协议,未涉及实质性合作。为此,需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模式,争取在双方协商和企业有能力的条件下,企业学院为学校提供实践教学基地必需的场地、设备及其他条件,双方协调共同制定见习方案,使学生、见习基地、现场指导教师三方理解专业见习的特点、目的及要求,完善见习考核方法,建立一整套符合专业见习要求的指导和管理模式。

2.加强见习过程的控制

见习前,应加强学生心理素质指导,开展心理知识讲座,特别是模拟挫折训练,引导学生正确地解脱压力,面对挑战。对在见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提前说明;教授学生交际沟通技巧,以便处理见习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要求学生带着问题和调查问卷去到企业。见习过程除与指导教师定期联系外,需设计出有效方法加强小组内部相互监督,力争建立起见习课程网络平台,加强对学生的在线辅导和咨询。探索学生在线学习与咨询、线下辅导、团队辅导、个案咨询等符合课程的个性化教学方式。

3.见习重点目标的实现

(1)岗位胜任能力探索。在动员指导阶段加入素质测评应用方法的内容,以便学生自我剖析,做好实习和择业的准备。在现有《见习手册》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工作岗位的详细情况(包括岗位群的关系、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岗位的薪酬待遇情况等),要求学生灵活运用素质测评工具做出自我分析:要求有基本情况的文字描述和自我岗位胜任能力的对比,还要求能从岗位知识、技能、社会角色、自我认知、个性特质、动机等方面入手进行自我分析、调整以适应未来职业发展。

(2)调研报告或专题论文撰写。调研报告或专题论文的撰写,突出选题“真题真做”和为毕业论文进行练笔的要求,还应加强:①对细节规范的要求;②对文献、资料的查找和综述能力的培养;③实际调查研究方法的应用;④撰写能力的锻炼。当然,这些内容不是专业岗位见习课程单独能实现的,而需融入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

参考文献:

[1]张天竹.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专业见习教学设计[J].高职研究,2012

[2]刘芳.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J].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

[3]胡曙光.浅议旅游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意义和模式[J].科技资讯,2014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5

   2009年,为响应团中央号召,***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按照共青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寻找合作企业共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该校团委依托***旅游资源优势,重点选择了一批以酒店和旅行社为主的合作企业,面向校内外毕业生和该校未毕业学生提供就业创业见习岗位。******度假酒店是国家旅游局批准、中国海滩面积最大的五星级度假酒店,是该校建立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之一,到目前位置该基地已经陆续为240多名毕业生提供了见习岗位,根据见习生毕业后的个人选择,已录取80多人转为正式员工,其中10名现已晋升为管理干部,成为酒店的服务精英。

一、见习人员岗前培训

该基地的岗前培训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了不同的培训形式。

1.针对合作学校学生——校企共建“人才班”。作为共建基地,***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享有优先获得见习岗位的机会,为提高岗位技能和认同企业文化,每年校企将组建“***人才班”,招收未毕业而有意愿到基地见习的在校大学生,由酒店派人到校授课,培训内容为酒店的企业文化、产品特色、服务规范、英语会话等,培养见习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让学生提前融入***企业文化。

2.针对所有见习人员——入职培训。在见习生上岗见习前,进酒店后,酒店安排专职培训师与相关部门经理,给见习生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酒店的规章制度、仪容仪表标准、服务意识、消防安全知识和医疗常识等培训。

二、见习人员规范管理

基地设有专人负责见习生的管理工作,包括每月定期召开见习生会议,及时了解学生的工作及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相关生活问题或工作中的困扰。

除此之外,校企双方在管理方面还共建了一套管理制度,实行双重管理,分工合作,各有侧重。

1. 学校管理方面。一是委派专职职业指导教师(就业干事)下基地。二是建立了见习生领队周志汇报制度,并给予通讯费补助和优秀见习生表彰奖励,确保见习生领队能及时向随队指导老师反馈见习生的培训、工作、转岗、奖罚、离职等工作动态和心理问题。三是制定了见习生管理和培训记录等各项规定,要求见习生在见习过程中逐步学会自我管理、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学习、努力实践。

2.酒店管理方面。除常规管理外,酒店还专门针对见习生采取了相应管理措施。一是制度化规定分管见习生的主管和见习生集中的部门经理负责见习生入职和到岗后的工作指导及心理疏导。二是建立了见习生定期考评制度,按适应期、转型期、提升期3个阶段,对见习生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对综合考评优异的见习生给予提前加薪或转正激励,对综合考评优秀的见习生给予公表彰和现金奖励,对严重违纪见习生给予辞退处理。

三、见习人员权益保障

校企共建基地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严禁安排见习生从事有毒、有害、危险、色情工作和保障见习生人身安全、工休安排、薪酬福利、意外工伤等维护见习生合理权益的要求。此外,基地还提供了以下保障。

1.在薪资方面。该基地给予见习生约正式员工平均工资的70%作为生活补贴。所有在店见习生均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加班补助、岗位提成、计件工资、微笑之星奖、拾金不昧奖、月度绩效奖及年终奖等。

2.在福利方面。该基地给予见习生与正式员工相同的雇主责任险(员工上下班途中、宿舍或当班时受工伤均予以全额报销)、店龄累计、节日礼品、每月员工生日聚会。为增加员工凝聚力,酒店每月发放给每位员工(包括所有见习生)30元活动经费,可由部门组织员工各项活动。

3.在生活方面。该基地创造了良好的生活住宿环境,给予见习生与正式员工相同的食宿待遇(一日三餐加夜宵)。***酒店员工宿舍为一幢高13层带电梯的观海公寓,宿舍为6-8人/间,均带有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 宿舍一楼专门设立了员工活动室,有乒乓球、桌球,室外有篮球场、便利店(所有物品按进货价卖给员工,比市场价低30%-40/%)、网吧、阅览室、游泳池。员工无论上班或休假,均可在员工餐厅免费用餐。

四、见习人员技能提升

1.常规培训制度化。该基地重视见习人员技能提升,均会制定每一批见习生的岗前培训、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详细课程、课时、考核等计划。在见习生上岗见习后,委派酒店经验丰富的专职培训师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定期给见习生分类培训和带训。

2.分类培训个性化。对有志于在酒店业发展的见习生,侧重于岗位规范、操作流程、外语培训和服务技巧等能力的培养;对具有管理潜质的优秀见习生,侧重于管理思维、管理艺术和管理理论运用等能力的培养。对有志于自主创业的见习生,则侧重于企业运营、资源管理和产品开发等能力培养。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6

论文关键词 顶岗实习大学生 劳动者 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保护

自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确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是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2006年,教育部1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后,高职院校普遍都建立了“2+1”的办学模式,即两年在校学理论,一年在企业顶岗实习。然而,这一办学模式实施几年来,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劳动者权益被侵害却成为一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2006年5月黑龙江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邵振彬测量实习伤害案、2010年6月天津某大学学生张某装修实习伤害案以及2010年11月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陶闯案都是因为他们是实习大学生而被劳动部门以及司法机关认为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实习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由于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受《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因此,实习大学生的权益无法得到合理的应有保护。笔者认为,仅以大学生的“学生”身份和有关不确定的规定而简单的将实习大学生排除在劳动者之外而不予以劳动保护不仅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精神,而且缺乏法律依据的。www.133229.CoM

一、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可以同时享有受教育权和劳动权,顶岗实习的大学生“学生”身份并不排斥“劳动者”身份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上述规定是我国宪法对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和劳动权的确认,我国公民对这两种权利的享有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因此,从法理的角度上说,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作为劳动者非但不冲突,更已经宪法确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从劳动法的角度可以判断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顶岗实习大学生具有劳动者资格

顶岗实习大学生在顶岗工作期间是否具备劳动者资格是关系到其实习期间权益是否能够得到劳动保护的前提。目前,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不管是劳动部门还是司法机关普遍认为实习大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他们不具有劳动者资格。有些学者也认为,实习大学生还是在校学生,而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他们尚未进入就业领域,其身份是学生,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笔者认为,不分析顶岗实习的具体特点,仅以大学生的“学生”身份而简单的认为他们不具备劳动者资格,是不符合劳动法及其法理的相关规定的。对于劳动者的含义,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但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理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对于劳动者应具备的法定年龄,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从保护劳动者利益出发,作出了具体排除性规定。不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大体有四类:(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3)精神病患者;(4)行为自由被剥夺者或受到特定限制者。从上述法律规定及法理可以看出,我国现在的在校大学生绝大多数都已超过16周岁的法定就业年龄;在一年的顶岗实习工作期间,尽管其身份是学生,但他们具备了根据企业生产、服务的需要支配自己劳动能力所必要的行为自由,可以自己的行为去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且绝大多数顶岗实习大学生在顶岗工作期间能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接受实习企业的实习劳动管理,提供了自己的劳动,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其参加实习劳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顶岗实习大学生应该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

三、大学生顶岗实习具有劳动就业的属性,顶岗实习关系应属于劳动关系

顶岗实习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实习大学生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判断实习大学生是否与实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两类情形:一是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并用工;二是未定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用工。为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针对第二种情形,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还专门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如下情形视为劳动关系: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适用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职业院校大学生的实习有多种形式,如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对于大学生在企业的实习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界定。笔者认为:如果实习学生只是到实习单位观摩、协助实习单位员工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不独立完成某种工作,其提供的实习工作不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种跟岗式的实习显然是学校课堂学习的企业延伸,学生在企业实习学习中尽管也要接受企业的(实习学习式的)管理与指挥,但不存在接受企业对企业员工式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因此,这种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而不属于“劳动者”,这种实习关系当然也不是劳动关系;如果实习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按照实习协议和企业的管理规定,顶岗实习的大学生在顶岗实习劳动过程中都要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指挥,接受其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他们要在岗位上利用企业提供的劳动条件独立地或在师傅指导下连续完成企业安排的某种工作任务,其提供的实习劳动是实习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并不断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据调查目前绝大多数顶岗实习大学生在顶岗实习中能够获得一定的报酬,有的报酬还不低(笔者所在学校的10级电子商务专业58人在上海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实习几个月月均工资达4800元,最高者一月12000元)。从顶岗实习的上述特征和《通知》的规定可以看出,尽管一年期顶岗实习大学生没有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他们已经与实习单位之间形成了一年期的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学校将这一年期的顶岗实习阶段叫做“实习就业”阶段。“作为法律意义上之事实劳动关系,其劳动力的有偿使用除了在当事人之间缺少一纸书面合同外,其余的要件均为合法,即它是一种形式要件不合法而实质性要件均合法的劳动关系。”

四、将“顶岗实习”简单地视同“勤供俭学”而否认顶岗实习关系的劳动关系性质是错误的

目前,无论是一些企业、劳动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以及有些法律工作者、学者认为顶岗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者资格,实习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法律依据是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第十二条规定,即“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笔者认为:以此条规定作为依据认为顶岗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者资格,实习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是极其错误的,因为大学生顶岗实习行为与大学生“勤工助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教育部和财政部2007年6月26日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对“勤工助学”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第六条规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由此可见,勤工助学必须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在课余时间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所进行的打工行为。而顶岗实习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2+1”教育模式,即学生在校学习2年,第3年由学校组织或学生个人联系到专业相应对口的企业,带薪顶岗完全履行其岗位的全部职责,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的一种劳动实习学习活动。可见,“顶岗实习”与“勤供俭学”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况且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上,在我国《劳动法》刚刚实施的1995年颁发的《意见》与2005年的《通知》的精神明显相悖,也与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明显不符,不能完全适应现在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在此类司法实践中一些企业、劳动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甚至是一些法律工作者以《意见》为依据,片面地将“顶岗实习”简单地视同“勤供俭学”从而否认顶岗实习关系的劳动关系性质,进而不给于顶岗实习大学生劳动者保护是错误的。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7

2. 实习生在完成每个专科的实习计划以后,首先进行出科考试,然后由教研组负责人主持,教学秘书、科室其他负责人(护士长和科室副主任等)及有关带教教师参加,对实习生进行出科鉴定集体评议。

3. 在对实习生进行出科鉴定集体评议时,由各实习生的带教教师汇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基本情况,各参加集体评议的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根据个人对实习生的了解发表自己的意见。

4. 对实习生出科鉴定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5. 实习生出科鉴定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1 医德医风情况。

5.2 遵纪守法情况。

5.3 实习出勤情况。

5.4 基础理论和知识水平。

5.5 本专业基本技能,包括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操作技能、医疗文书书写等。

5.6 平时考试考核情况。

5.7 有无差错事故。

6. 给实习生的鉴定意见主要包括实习时间、实习过程基本情况、是否完成实习计划和考试、考核是否合格等几个部分。

7. 各教研组教学秘书负责实习生出科鉴定集体评议的组织实施,认真记录集体评议情况,负责汇总整理集体评议意见并为实习生出具出科鉴定意见,在报经教研组负责人审阅签字后作为实习生的正式鉴定。集体鉴定评议记录由科室保存,正式鉴定交给实习生。

8. 各教研室、教研组、任何个人不得单独为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意见,不得为未经教学主管部门批准接收的学生出具实习鉴定,不得在实习结束以前为实习生作鉴定。未经本单位教学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为已经离院的实习生补发实习鉴定。

实习生岗前培训制度

1. 为使本单位实习生在正式进入实习岗位前了解有关法规、熟悉本单位有关管理制度和单位环境,尽快进入实习生的角色,保证实习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2. 各高等院校派到本单位的实习生,在进入实习岗位以前必须首先接受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

3. 实习生岗前培训由本单位教学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相关部门参加授课。

4. 实习生轮转实习科室,在新到科室报到以后首先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半天,由各科室负责人或教学秘书安排教师授课。

5. 实习生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5.1 学习思想政治工作文件、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和职业道德规范。

5.2 学习现代医院管理相关知识。

5.3 了解本单位基本情况、科室设置、设备配置和专科特色。

5.4 了解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医疗安全措施。

5.5 学习本单位对实习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规定。

5.6 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包括防火、防盗、交通事故防范等。

6. 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实习工作,必须重新培训,直到考核合格为止。重新参加岗前培训耽误的实习时间在实习期间补回,必要时应延长实习时间。

基本作息制度

1. 为保障本单位实习生的身心健康和实习计划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2. 在本单位的实习生原则上都应居住在本单位学生宿舍内,执行本制度规定的作息时间。经教学主管部门批准居住在院外的实习生,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3. 实习生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和生活。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8

Abstract: The internship is an important link for higher vocational academies to combine the theory with practice. The existing internship has many problems, such as the preparation is inadequate before the internship, the monitoring is not effective enough in the internship, and the improvement is not timely after the internship and so on. This paper takes the internship of hotel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in Nanjing City Vocational College as the example, builds the process management architecture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ocess management for the early, mid and late stages of internship to achieve the smooth internship.

关键词: 过程管理;高等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

Key words: process management;higher vocational academy;internship;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4-0262-03

0 引言

顶岗实习是高等职业学院培养高素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的有效方式,通过实践性强的专业实习,学生与社会近距离接触,在实践中将专业指数与实际应用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职业素质能力。顶岗实习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专业培养计划的完整性,同时也直接反映出高职教育质量的高低。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缺乏系统的管理制度,导致实际实习效果与预期的实习目标之间存在较大的偏差。如何在管理制度中形成有层次、多环节、相呼应的管理制度成为解决这一现象的有效途径。本文主要就顶岗实习的前期、中期及后期管理框架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完善顶岗实习管理体系。

1 过程管理理论基本内涵及顶岗实习中的作用阐述

过程管理是现代组织管理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在企业管理中,过程管理对活动过程中具体的节点进行控制,对每个过程细节进行管理,最终实现全面化的质量管理。通过对过程进行策划,建立过程绩效测量指标和过程控制方法,并持续改进和创新。

教育部16号文中指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计划中关于顶岗实习环节要求至少安排半年以上的实践时间。具备职业性与实践性的顶岗实习有利于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同时也将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能力与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安排学生进入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通过高职院校顶岗实习过程化管理,细化实习节点,有效监控实习环节,不仅有利于高校人才培养计划的深化,也将不断完善高职院校教学理论体系与教学实践质量,帮助企业与学校建立紧密联系,实现人才储备与资源共享,最终实现双赢。

2 高等职业学院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中存在问题

2.1 实习前期缺乏充分准备

2.1.1 缺乏充分的思想与心理准备

学生对于集中的顶岗实习安排存在一定的思想误区,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学生认为顶岗实习中的企业以院系安排为主,学生思想被动、态度消极,对于校企合作单位薪酬、岗位、住宿等诸多挑剔;二是在校学生将顶岗实习认定为学校作业,对于顶岗实习所具备的社会适应性与承接性没有清楚的认知。另一方面,学生在进入实习岗位之前对于自身角色的转变、学习方法的转变、人际关系处理以及安全事项没有接受相应的辅导,学生在进入实习岗位后容易产生心理落差。

2.1.2 缺乏充分的信息准备

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准备前期如果缺乏充分与细致的安排,容易造成院方对于企业与学生双方信息的忽视,从而导致院方安排的各项实习单位宣讲会、交流会中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企业实习人员招聘不足或是实习人员与实习岗位匹配度不高的情况产生,影响顶岗实习的效果。

2.2 实习中期缺乏有效监控

2.2.1 缺乏有效管理

学生进入顶岗实习阶段容易形成监管真空状态,主要体现在对于学生的监督不力与实习单位的监管不力。首先,顶岗实习造成学生远离学校,同时学生与学生之间也由于不同的实习单位造成管理的疏离,不利于校方及时、有效解决诸多实习管理问题;其次,实习单位对于校企合作中自身的义务认识不清,体现在重视企业利益多过于对于实习学生的培养与技能提升,学生在实习单位被定位为待遇低、轻度大、无保障的零时工,校方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导致顶岗实习的实践意义无法获得保证。

2.2.2 缺乏相应指导

院校与指导教师对于实习的参与度不足,考核制度注重形式性,缺乏实效性。指导教师与学生联系主要采取电话联系、网络沟通等非见面形式,无法获得真实与有效的在岗信息,因此对于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以及具体的实习指导无法提供行之有效的帮助。

2.2.3 缺乏情感交流

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与学校联系较为疏远,院方指导教师与学生联系流于形式,情感交流也较为缺乏。学生一旦与实习单位在薪酬待遇、加班加点、安全保障问题上发生冲突时,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妥善的解决,容易给学生带来双重的打击,引感上的失落,造成的产生,不利于顶岗实习工作的有效开展。

2.3 实习后期缺乏及时改进

2.3.1 缺乏及时交流

顶岗实习后的及时交流对于新一轮的实习方案与管理方法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院校对于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的收尾工作浮于表面,多数以顶岗实习报告、实习手册作为存档材料,考核标准不明确,对于顶岗实习缺乏必要的反馈与交流,无法为新一轮顶岗实习提供行之有效的建议。

2.3.2 缺乏及时总结

顶岗实习结束时间与学生毕业离校时间间隔较短,院系与学生对于顶岗实习情况的汇总与总结缺乏相应的重视。学生对于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无法获得陈述的渠道;而用人单位对于学生的需求与岗位要求也无法与校方进行有效沟通与总结。

3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教学环节作为一项系统化的工程,企业与学校共同协作、管理与配合,通过制定详细的实习方案、细致的管理规定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项行为与事件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处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在进行专业的顶岗实习过程中运用过程管理理论,全程监控实习过程,通过不断的实践形成周密、规范与合理的工作构架,保证顶岗实习的质量。

3.1 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前期强化

细致而全面的准备工作是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重要基础,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顶岗实习前期工作的构架如图1所示。新一轮的实习方案的确定由去年实结所获得的修正意见结合当年实习新需求进行前期的信息收集,同时结合指导教师意见与行业专家意见最终确定。在方案的具体实践与操作过程中,依靠教研室、指导教师、校企合作单位以及学生个人得到细化。教研室通过企业恳谈会、专题研究会进一步明确企业需求、细化实习方案;指导教师通过专题培训与文件学习夯实自身知识体系,提高自身技能。同时指导教师与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与恳谈,帮助学生清晰自身优缺点,了解学生真实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心理辅导与面试指导;校企合作单位与院方确定实习宣讲的具体安排与面试安排,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与交流,无障碍传达招聘信息与企业需求,有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实习单位;学生在前期信息充分的基础上填写实习志愿表与确认表,增加实习活动的自主性。最终通过两次面试,最大化满足企业与学生的双向需求,形成较高的匹配度。

3.2 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中期监控

顶岗实习过程化管理中期的监控工作是实习教学质量的有效保障,具体的管理工作构架如图2所示。进入实习单位后,在校学生将实现从学生向社会人的蜕变,而在此过程中由于环境的变化、学习空间以及学习方法的变化,学生的情绪与状态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同时群体性的实习活具有一定的扩张性。因此在学生进入实习岗位后,及时跟进实习情况、有效安抚波动情绪、妥善解决突发事件才能保障实习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实习学生定期汇报、指导教师定期家监督的双向工作机制,以定期座谈会为主要形式,以实习中期总结与检查为有效手段,以实习情况佐证材料为有效补充,实现监督与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相关人员应对学生的实习档案、岗位定职、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安全保障等细节深入沟通,同时采取不定期寻访的方式把控实习过程与实习情况,最终与用人单位共同营造形成高效、规范、互赢的长期校企合作局面。

3.3 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后期评价

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后期的评价工作通过对学生评价、对校企合作单位评价以及对酒店管理专业的评价三方面构成(图3所示),多层面、多角度形成立体的评价体系,从而对学生、专业以及校企合作单位的发展提供真实、有效的反馈意见,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后期评价通过三方评价来实现,以自评与他评实现对实习学生的立体评价;以学生、指导教师、教研室以及院方评价形成对于顶岗实习单位的评价;学生、指导教师、实习单位三方的总结形成对于专业的评价,最终三方的评价应用校企合作与教学计划的修正与改进。

通过顶岗实习前期、中期与后期的工作架构,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顶岗实习工作不开拓新局面。由于管理框架合理、监督层次分明、管理环节明确,截止至2016年,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单位已增至11家五星级酒店,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较好的实习、实践平台。实习学生对于本专业顶岗实习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与满意,实习期内安全事故0次数,指导教师被投诉0次数。学生对于职业形成更为清晰的认知,综合素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协调能力不断增强。学生从学校向社会实现较好过渡,学生通过实习了解社会、认知社会,不管开阔自身视野,从而提高职业素养与社会适应力,最终实现企业与就业之间的无缝对接,使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环节真正的成为学生步入职场、锻炼能力的平台。

4 结论

伴随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上不断强化,通过实习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与技能水平,不断满足行业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过程中应用过程管理理论,在顶岗实习实习前期、中期、后期不同环节实现系统化的管理与控制,最终实现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梅爱冰,严军.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教育[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1-6.

[2]吴君,陈开考,谈黎虹,郑尧军.高职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有效机制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2(2):54-56.

[3]谢霖,杜祥军.浅析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基于过程管理理论[J].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2) :90-93.

[4]朱红兵,张静.大学生酒店实习质量提升研究―基于过程管理视角[J].劳动经济,2016(15):90-91.

[5]姚静娟.高职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J].现代教育管理,2013(1):164-166.

实习岗位工作意见范文9

关键词:中职; 顶岗实习; 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G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4)07-123-001

国家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各校立足办学实际,采用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企业委培等方式,为学生顶岗实习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部分专业不对口,管理不到位,实习效果不佳等现象。针对以上问题,现就职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做法和实际效果加以分析,对职校学生顶岗实习提出本人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现行的中职学制“2.5+0.5”,需在三年级的后半学期安排学生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会出现以下几种问题。

一是学生心理落差比较大,学生对到企业去顶岗实都满怀期待和憧憬,但是到企业一线生活、工作一段时间后,便发现企业条件与理想有不小的差距,待新鲜感过后,一些学生自然便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思想波动。他们有的适应不了工作的苦累,有的适应不了生活的艰苦,安逸的校园生活与企业工作相比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使学生难以从学生身份很好的转变为员工身份,从而产生厌倦甚至抵触的心理。

二是专业不对口或岗位层次低,学校在联系单位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时很难做到百分百专业对口,有很多学生被安排做与专业基本不沾边的工作,甚至也有学生被安排在重复性的层次较低的岗位工作。

三是实习工资低,心理不平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也承担了企业一个正式员工的工作任务,学生会认为自己和正式员工做一样的事情,怎么得到的报酬少那么多,企业则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对学生顶岗实习没有尽到应有的教育责任,把学生当作工人用,缺乏切实可行的制度。

四是“剃头挑子一头热”,表现在职业学校响应教育部倡议,积极筹划顶岗实习,忙的不可开交,而企业对学生顶岗实习态度冷谈。往往学生顶岗实习“虎头蛇尾”,草草了事。

鉴于以上问题,学校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前后,必须做足功课,为确保顶岗实习质量,必须把几个关键点控制好。

一是前期工作

1.顶岗实习前应跟学生、家长、企业签订好必要的协议、合同。在学生出发前应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争取家长同意子女外出顶岗实习,和家长签订好外出实习协议。不然外出实习后,如果遇到意外事故或出现其他问题,难以与家长联系和沟通,力求得到家长的最大支持,以便预防发生意外事情后家长闹事。在入厂前,应和企业签订好劳务合同和相关协议。

2.制订顶岗实习计划。根据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的观点,顶岗实习质量控制过程逻辑上的第一步便是制订顶岗实习计划。不仅如此,顶岗实习计划作为顶岗实习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依据,也是顶岗实习管理实践中的第一个主要环节,可操作化和严细化要求颇高。

3.实习协议的签订。为了维护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中职生毕业实习的规定,我们要求所有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购买实习期的人身安全保险。

二是中期工作

1.建立检查体系。实习生进入用人单位参加实习后,为了实现毕业生实习过程的可控性,及时掌握实习生实习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建立了二级检查体系。(1)是班主任检查,由于实习期间学生整体比较分散,跟踪管理学生相当困难。但是,我们要求全体班主任克服困难,每月对本班实习生实习情况进行四次检查,全班学生在一个学期内都要求检查。(2)学校行政检查,校行政检查的侧重点是班主任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用人单位对我校实习生的总体评价等。

2.变被动实习为主动实习。支配人们行为的驱动力有两种:一是内驱力,二是外驱力。外驱力是一种外部力量,纯粹有外驱力支配的行为是不坚定的。实习过程中如果不是内驱力而是外驱力来支配这一过程时,学生就很难感受到劳动的快乐。只有将学生的顶岗实习转换为内在需求,才能充分发挥学生实习的主动性,这种实习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实习。

3.注重过程评价。由于中职生在实习期间既是实习单位的学徒工,又是学校的在籍学生,兼有双重身分,因此,对实习生的考评必须建立一套校企共同参与的科学的考评机制,给学生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实习生的考评应主要包括实习单位的考勤、班主任检查和实习指导老师评价等。

三是后期工作

《教育部就职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全文)(3)》中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校应将考核要求提前告知学生。对中职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鉴于此,必须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绩效评价工作。

1.实习单位的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应包括实习任务、劳动成果、劳动纪律等。

2.学校评价。则是根据实习手册、总结、获得的技能等级、遵守学校制度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3.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书颁发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并完善顶岗实习评价工作,校企双方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书,以此为手段,进一步提高学生参与顶岗实习的积极性,增强评价过程的严肃性和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