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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教育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1-31 05:17:36

自由教育论文

自由教育论文范文1

美国成人教育理论最初也只是作为对普通教育理论的一种补充或竞争的角色出现的,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美国成人教育一直只是被当成一种务实性的工作,即只开展活动,给那些文化较低的大众开设一些补救性的、补充性的课程”,这使得成人教育理论很长一段时间都未形成自身独立的形态,成人教育工作者们也认为没有必要建立独特的成人教育理论体系这反映在教育实践中,教师们很少去谈到关于成人教育方法的理念或者哲学观点,这意味着他们对“为什么要进行成人教育”以及“如何进行成人教育”等理论问题缺乏足够的反思在报告中,他对一些强调“自主学习理论,的教师进行调查,发现只有13%的教师把这一理论运用到成人教育实践中曰同样,研究者发现,在许多关于成人教育的研究文章中,很少对成人教育目的提出理论的或哲学的观点,更多的只是简单地“建议",包括在许多书中,他们为改进教学所做的卓越教学或教育理念的讨论中都很少有关于成人教育理论的内容。可见,理解和形成成人教育理论对成人教育实践意义重大。 

 学习方法、成人学习理论、教育理论的研究由于作者和研究者们分类标准和方法的多样性而面临着挑战,学者们没有办法去用一个教育理论去解释整个成人教育事实上,大部分的成人教育理论在成人教育运动开始之初即发展起来,Knowles在铁国成人教育运动史》(A H istoYy of the A dint E ducaiaonM ovem ent in the U nited States)一书中谈到了成人教育的最初目标,他把这个单一的、统一的成人教育目标称为“崇高和遥远的成就顶峰”。随后在他的学习者:《一个被忽略的群体》(The Adult Learn-er: A N eglected Species)一书中,K now les再次谈到了定义一套成人教育理念所受到的历史挑战,在这本书中,他没有建议给成人教育建立一个统一的理论,而是提出了“两个研究的方向”。此外,在《Merriam的鲤论选择与成人教育》(Selected W rii}gs on Philosophy and A dint E ducation)一书中,他把教育理论称为“世界观,并把这个“世界观,看成是一个人结束一段外面的经历之后继续“向左或向右”的选择。

 随着美国成人教育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成人教育研究的深入,成人教育理论也变得丰富总体而言,研究者不再试图用一个理论来包容成人教育的一切,而是从各个不同视角对成人教育理论进行深入阐述本文将分析美国成人教育理论的五个流派,了解每一种理论的发展及其关键概念产生的背景,从而为成人教育的发展提供启示。

一、行为主义流派  

 MaehI从行为的视角把成人教育解释为:“通过对学习进行科学管理而产生具体的行为修正的过程,他认为,教育中的行为主义观点,强调成人教育活动中“学习目标的确定性,学习过程的可控性,是一种加强型的教育活动”。行为主义成人教育理论主要借鉴了行为心理学研究成果,是对人的行为与心理变化关系的研究Elias和Me在谈到行为心理学对教育方面的影响时说道:“没有另外的心理学理论体系在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中有如此大的影响,并且没有别的理论像行为主义原则这样充满争议”。行为主义理论流派容易被人质疑,当人们询问人的本质“不是机器,而是比机器复杂得多”或者“我们要把人培养成动物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时,它往往很难给出让人满意和信服的答案。   

在20世纪初,John B . W atson开始倡导心理行为模式,并且通过自己的研究建立起基本的原则和方法论,他的建议也被许多学生家长和中小学教师广泛接受和应用,比如“刚性的喂养时间表和严格的纪律,Ls7然而,真正使行为主义的方法被广泛应用到成人教育领域的最重要人物是作为心理学家的B. F. Skinner,虽然他的理论来自于W atson的早期工作,但他通过自己的研究与实践,把行为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广泛运用到成人教育实践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最初,人们宁愿把心理学看成是一种“思维或心灵活动的研究”,而不把它看成是一门“行为科学”面对这一挑战,被认为是行为心理学的创始人的W atson收集了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所有人类学习活动,并把它们区分为“增加主动学习的行为,和“减少负面学习的行为”,而Skinner则通过更为深入地划分和搭建典型学习环境,分析和整合各种环境中的学习反馈,以及提出相应的建议,进一步发展了W atson的观点在Skinner看来,学习的强度、频率以及由它们自由组合起来的各种反射和刺激的强化,能产生最有效的学习。   

R alph Tyler也主张教育中的行为主义理论,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他使得行为主义成为教育设计、实施和评估中唯一的教育理论来源,他找到了一种逐步区分学生不同兴趣的方法在他的经典著作  教育与课程的基本原则》一书中,Tyler从行为主义理论出发谈到了教育的需求、目的、标准、内容、实践、规范和评价等问题,他为课程的设计提供了一种模式,并认为“教育就是一个不断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的过程……这些行为包括思考、感觉和公开行动”。事实上,Tyler的思想深深影响了H oule}K nox和Know les等人,并在大部分成人教育的规划方案模型中反映出来  

 行为主义理论在关于个人自由方面不同于大部分其它理论流派,Skinner就认为教育中不存在个人权利,个人自由只是“一种幻想”,然而,作为人文主义者的K now les和R oge。却相信个人的自由,并且认为这对于成人学习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18虽然,学者们可能对行为主义理论流派的有关问题一直存在争论,但在今天的大多数形式的教育中,它的许多核心概念和理论己经变得不可或缺  

 行为主义理论对社会认识和成人教育带来的价值在于:它弱化了人们对互相竞争和自我功绩的强烈欲望,对鼓励“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相互依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行为主义教育模式中,教师和学生的角色被清晰地划定,在行为主义者看来,教师是“一个紧急情况的管理者,一个环境的控制者,一个行为的指导者”,他们对理想学习环境的创造负全部责任。按照Elias和Me的说法,为了达成目的,教师必须按照特定的思想主题去鉴定结果、认识到预期行为的自主性和直接性、确定相关的标准、协调活动增强的频率、逐步打破教学内容的意义、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创造一种学习的冲突。   

行为主义理论流派对成人教育课程计划产生了深远影响,比如:学习目标的要求、学生需求评价等都来自于行为主义的观点;而在学习评价的参与和学习环境的塑造等传统上属于人文主义占主导地位的领域,也被行为主义理论不断蚕食。

二、人文主义流派   

教育理论中的人文主义观点主要来自于A bra-ham  Maslow和C arl R oge。的人文主义哲学的影响W ikon和H ayes认为人文主义理论强调“个人成长作为成人教育目的”的重要性,从这一观点出发,成人教育的目的在于一种“信任与合作的环境”中,最大限度地促进成人学习者能力的提高。同样,人文主义理论也把成人学习者普遍看成一个自我指导紧密相关,认为成人学习者应是一个具有足够理性和自主性的学习群体,他们与未成年人的学习状态具有显著的区别。此外,人文主义教育理论提倡以学习者为中心,专注于认识和满足个人的需要,强调民主和自由的学习方式建构主义作为一种学习理论往往与人文主义教育哲学紧密相连,建构主义学习发生在一种相互协调的工作环境中,在这种环境中,学习者通过利用各种资源和问题解决的工具来建构知识体系。 

人文主义教育理论的基本原则建立在人类智力和情感的整体发展基础上,通过对尊严、民主、自由和学习者自主性地保护等方式发展起来,同时,它鼓励对社会功绩的积极追求,以高度强调“个人努力”的方式定义了学习的重要性和意义此外,人文主义的观点把成人学习者假设为天然的“自我中心学习者”,认为他们的学习动机和评价主要来自于自我内部,而不是依靠外部力量的监督和控制同时,在教育方法上,这一理论也借用了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观点,通过“寻求理解和主观体验”的直观方法来进行教育和研究,而不是采取严格科学的方式X2.5毫无疑问,成人教育人本主义理论的最强烈的支持者非M alcolm K now les莫属,当然也有许多其他的成人教育专家热衷于人文主义的方法:M ezit}w和他的变革性学习理论、B Yookfield的学习交往理论、P raft和他的自我导向学习理论等等然而,人文主义作为一种教育理论哲学却往往有较多重合,特别是在成人教育领域, M aehl承认M ez和B Yookfield的理论都借用了自由主义的理想,M cK -en zie的七大篇言也在许多方面借鉴了Carl Rogers和K now les关于成人教育目标的定义和内容 

 在具体的成人教育实践中,人文主义教育观点把教师看作是课程和教学的主导者、发展者,正像E lias和Me所言,教师仅仅作为信息的简单传递者是远远不够的,他还必须是学习情境的创造者他们强调教师与学生之间地信任与鼓励,强调学生参与自身学习目标制定的重要性叫人文主义的教学方法不是把成人学习仅仅看成一个单一的活动,而是认为群体之间地相互作用才有利于学生产生新的发现,它强调对具体教学实践经验的运用和评价,鼓励挑战性的想法和积极的反馈,鼓励把所学知识用于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强调成人学习者的自我实现。  

人文主义和行为主义在成人教育方面的关键分歧在于:行为主义理论把学习看成是行为和动作的变化,这种变化来自于他人(教师)的外部刺激;而人文主义观点则把学习看作是对于产生于学生内部的、新的自我意识的一种反应。

三、自由主义流派  

 自由主义是最古老的教育观点,它是“古典哲学”的后裔,并被看成是西方儿童和成人教育传统的基础E lias和Me~指出,自由教育也可以被简称为“古典人文主义、永恒主义、理性人本主义、自由教育和通识教育”,X07这种教育哲学强调终身学习、知识课程的价值和“经典著作的研究”自由教育方法提供一种“全人”教育,涵盖艺术与科学,并为以后的专业发展打下基础在高等教育中则主张通过建立一种具体的、统一的通识教育课程来达到自由教育的目的。  

 自由教育在美国有一个很长的历史,早期的学院和大学都以培养领导和服务于国家“世俗和宗教,的公民作为目标美国内战之后,教育的目标开始从自由教育的理想发生转移,不再强调通过知识、历史、艺术和科学等方面的学习为文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而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开始把面向工业和工作的训练作为成人教育的一个主要目标与此同时,自由教育的目标在高校仍继续存在和发展,虽然经过了诸多的变迁,目前来看,在许多时候,它仍然是力量和资源的象征,例如:美国在上世纪40年代的“名著课程计划”就强调了经典阅读和自由教育的重要性。  

 成人自由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基础,它的目的是发展学生对各种知识的批评反思能力,Lenz认为自由教育可能是“促进工作中健康人际交往的最有效的方法”。自由教育是一种特别适合成人学习者的方式,就像M oody所言:“对哲学、宗教、心理学等自由知识,需要把个人一生的生活经验与他们的学习和研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这些知识本质上的深刻性和丰富性”。这是自由成人教育理论的一个经典例子,他的终身教育的观点是自由成人教育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终身教育的倡导者们擅于吸收和利用其它相似的理论观点,认为自由成人教育的价值在于发展成人的能力和求知欲望E lias和Me还通过研究发现了退体人员的学习活动和自由教育的关系:当时间允许,他们往往会把艺术、历史、哲学、音乐及其它人文相关的主题作为他们的研究对象。   

根据自由教育的观点,教学的重点在于把学习本身作为目的,而不是作为一种完成任务方式成人学习者的学习动机来自于他们内在的需要,而非外在刺激因而,教育者必须确保学习类型的选择、课程内容的设置,以及学习目标的确定尽可能地符合成人学习者地需求,同时,这也要求学习方案的规划者和教师应该了解成人学生们在参与成人教育活动时,对环境、任务及其成果的期待。

四、进步主义流派   

“成人教育的理念是政治、社会改革、教育等相关的进步主义运动的产物”}4} E lias和Me~指出John Dewey和Eduard Lindeman把进步主义成人教育方法看作是“社会重建或社会正义理念在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中的反映”。进步主义理论试图为人们即时的生活需求提供务实的学习经验,比如工作培训,但也期待继续或终身的学习Elias和Me~把John Dew ey推动进步教育的理念简单地描述为:“人们通过共同努力去解决共同的问题,,圈这种务实、简单的教育和学习方法并没有忽略对知识和人类的科学理解,它着重于对经验知识的思考把教育看成是社会、经济或政治变革的手段是进步主义成人教育运动的基础,因而教育也被当成了促进社会公平的手段Dewey早期的思想更多集中于儿童的教育方面,后来的著作则把范围扩大到成人教育,他把成人教育看作是成人影响和创造一个更民主社会的有用的方式。   

通过吸收人本主义和心理学的方法,Knowles进一步扩展了进步主义学习理论的内涵}Knowles的经典著作佚国成人教育运动史》A H istoYy of th e A -dint E ducaiaon M ovem ent in the U nited States)、载人学习者:一个被忽略的群体》(The Adult Learner: AN eglected Species)和载人学习者》(The A dint Leam-er)体现了成人教育新的“理念或视角”。Knowles的成人学习理论和成人教育学通过Lindem an的发展而影响深远L indem an在他的著作诚人教育的意义》(The M eaning of Adult Education)中既反对把教育仅仅作为“准留,的提法,同时也不赞成把教育看作是学习的“终结”,他认为这两种观点的来回争斗将导致一种“恶性循环”。对他来说,成人学习是无目的、享受式的活动,它仅仅是成年人根据自己人生不同情境的需要来寻找和把握学习的机会,因而,L ind em an认为成人教育本质上是一种体验式学习,它建立在自身己有知识和经验基础上D ew ey进步主义思想最初局限于儿童教育,但后来他认为有用的、体验式的学习方式也能促进成人教育的成功他认为教师不是知识信息的储备库,而是知识学习的发射器和助手,最终导致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成为进步主义理论的核心关切,并由Knowles最先明确提出:成人教育理论的重心正在经历从“教师中心”向“学生中心”的转变。  

成人教育者拥护进步主义所提出的以下理念:教育应该向新的视角、经验,最重要的是向学习者的需要开放;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不应该被当成成人教育的唯一模式,教学方法应该适合学习者的教育需求;此外,对于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不能把成人学习者看成像一个未经世事、毫无生活能力的孩子;教师是活动、讨论或实验等学习过程的推动者;教育应该促使学习者增进社会变革和扩大社会民主价值。

五、激进主义流派   

M aeh认为成人教育激进理念的基础来自于对社会、经济和政治改革的长期努力,这种理念拒绝把成人教育应该主要看成是个人需要的想法,而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解放那些被社会否定和遗忘的成员或群体这种观点关注的是通过基层教育来促进社会、经济或政治的改革,而不是被政府所利用C ran ton指出激进主义成人教育的目标在于:“把被压迫者的权利放置到他们的文化中”( em pow enn entof people oppressed by击econstraints  placed  uponthem in their culture) ; }B}W ikon和H ayes认为激进主义成人教育方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关注的是“群体意识的提高、社区行动和社会变革,成人教育的激进主义也关注性别问题,比如,女性主义研究者对项目基金的优先顺序经常是男性现象的反对,他们相信目前的研究政策“经常欺负”、否定女性的努力,并最终危害女性的健康,X07他们关注女性知识的建立以及获取知识的方式,并为女性创造学习的机会Me~指出,激进女性主义最终关心的是“女性的个人权利问题”,然而,她也承认,在各种女性运动中,对于什么是女性最有效的教学方式、教师与学生的权利分配等方面仍然存在分歧。  

或许最有名的激进主义理论的支持者是巴西籍教育家Paolo Freire,他的敏压迫者的教育学》(Pedagogy of the 0 ppressed)和伯由文化行动》(Cultural A ciaon for Freedom)在1970年同时出版这些书出版后,Freire以企图传播“颠覆性和革命性的理论,被判入狱在书中,Freire认为政府意图维持一个最贫穷的阶级,这些人由于对自身处境的无知而被限制Freire的目标是创建一个全国性的教育计划,去教育穷人,并赋予他们以力量,因而,他强烈批评国家教育体系,认为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中,知识信息的传输仅仅通过教师的决定来分配是非常有害的,按照Freire的说法,在这种形式的知识存储和传递过程中,学生就像动物一样被迫“接受、归档和存储。 Elias和Me~强调,那些在教育方面像Freire一样秉持激进的世界观或理念的教师,将面临“老师和学生之间如何平等与对话”的问题的挑战,Freire重要的核心理念中,“他没有在教育过程中给予教师一个积极的角色”。激进主义理念对政治本质的认识往往和其它的成人教育理念存在冲突,比如在强调“个人和个体地改变,而不是激进地社会变革等方面。虽然W ikon和H ayes认为,教育中的激进方法或者批判性反思在面对更紧迫的社会问题或者意识形态立场时,往往容易被忽略甚至遗忘然而,E lias和Me也提醒教育者,激进的观点在某些方面具有积极的价值,诸如挑战现状以及进行非常规意愿的选择,他们促使教育者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批判和反思,并提供选择和未来可能性的视野。

自由教育论文范文2

关键词:康德;论教育学;系科之争;自由观

中图分类号:G40-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11-0019-01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是德国教育理论家,哲学家。《论教育学》一书是由康德的两部著作《论教育学》和《系科之争》合集而成,前者是他的学生林克根据康德讲授教育学时的笔记整理而成;后者是他关于哲学与神学、法学、医学之间关系的三篇论文汇编而成。这本书是康德唯一一本留存至今的教育著作,它反映了18世纪德国教育萌生的自由观。

一、从《论教育学》中读康德的教育自由观

康德所谓的自由,首先是对婴儿“身体的解放”,其次是思想的解放。即在自然教育的前提下,儿童身体健康;在理性的教育中,少年道德感确立。

(一)身体教育

受卢梭和洛克对儿童教育思想的影响,康德在《论教育学》前半部分写了“论自然性的教育”,主要讲述了儿童的保健、身体的训导、心智的训练和道德陶冶。康德吸收卢梭《爱弥儿》和洛克《教育漫话》中的很多自然教育思想,例如,婴儿最好母乳哺育,放弃传统的襁褓,儿童的饮食要清淡,衣着不可过暖,床不可过软……。但他并没有被自然主义思想禁锢,他认为自然人最终也要走向文明社会,自然教育是为培养社会人服务的。

(二)心灵塑造

“但是对于自由,人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出自自然的趋向,以至于如果他有一段时间习惯于此,就会为它牺牲一切。……因此必须尽早习惯于将自己置于理性的规定之下。” 康德倡导的自由是理性之下的自由,而不是一切顺从自然的自由,教育如果太强调自然性,就会使人的本性一直趋向于动物的“野性”,而无法靠近人的“理性”。康德认为,教育具有强制性,但规训不是奴役性的教育,而要让孩子体会到他自己的自由,教育者必须加以引导,培养人心灵能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学生自己去做他想做到的事。

(三)道德教化

“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维,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如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康德主张,道德的完善是教育的最高目的,道德教化不同于对精神的自然性塑造。

道德教育首先要确立三种品格:一是服从,听于理性。二是诚实,这是品格的本质特征。康德反对卢梭的“自然后果教育法”,经常重复的惩罚会误导孩子的判断力。三是合群。人是社会的一员,教师要引导孩子融入集体。游戏在一定程度上能让儿童的心获得自由。 榜样是“他律”,陶冶是“自律”,从他律转化为自律是道德教育的最高要求,在康德看来,自由是至高无上的,真正思想自由的人在心里已经建立起了一种主体性的道德原则,不需要他人的监督与引导。

二、从《系科之争》中读康德的学术自由观

康德主张的是一种自由主义的学术自由观。无论是大学理念还是对哲学的研究,康德都倡导追求真理,追求自由,在自由中追求真理。

(一)高等系科与低等系科的划分

神学、法学、医学三个高等系科和哲学一个低等系科的区分主要是指它们与政府的关系。康德认为,高等系科受政府的命令,缺乏自由;低等系科关注科学,追求真理。哲学追求极大的真理与自由,但是由于人天性的原因:“一个能下命令的人,即使是另一个人的恭顺仆人,也认为自己比一个自由却无人可命令的人优越。”它被称为低等的系科。

(二)高等系科与低等系科之间的争执

一个大学不能缺少哲学系,它有统领高等系科的作用。如果高等系科与低等系科之间的争执以对大众的影响力展开的,那么这种争执有违理性, 因为它违背了客观事实,违背了真理。高低等系科之间的争执,其实质是对自由与权威的争执,低等系科强调在自由中追求真理,高等系科认为政府的权威不容忽视,高低等系科之间的争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思想对自由的追求。

(三)哲学与神学、法学、医学之间的关系

自由教育论文范文3

关键词:大学学位制度;国民教育权论;制度性保障

中图分类号:G64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2)04—0066—07

在我国,按照《学位条例》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因此,学位授予权来源于法律授权,性质上属于国家行政权,而不是高等学校的自治权。依据《学位条例》第18条规定,“国务院对于已经批准授予学位的单位,在确认其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时,可以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的资格”。高等学校成为学位授予单位或获得学位授权学科专业须经国务院的批准,国务院对于学位授予权的审批是通过建立学位授权审核制度,采取行政许可的方式来进行的,不仅审批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而且审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资格,还审批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随着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改革的推进,自1991年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批复同意江苏等16个省市试行建立省级学位委员会。随着省级学位委员会的建立,逐渐形成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学位授予单位的三级学位管理体制来实现对于学位授予权的自上而下的集中管理。国家对于学位授予单位的监督是一种全面监督,不仅检查审批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情况,而且检查指导教师聘任情况,还进一步监督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等等。《(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学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教育部制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由此可见,在学位证书的格式上,国家实行统一印制,统一管理。所以,虽然按照《暂行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发给”。但是由于高等学校是获得了国家授权之后代表国家行使学位授予权,而且学位制度的诸多方面都表现出了浓厚的行政主导色彩,因此我国现行的学位制度是国家学位制度,而不是大学学位制度。

国家学位制度在我国的学位发展历史上确实发挥过重要作用,可以保证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人才培养质量,但是高度集中的学位管理体制强化了学位的行政性,弱化了学位理应具有的学术性,淡化了不同高等学校学位的个性。相比主管部门而言,学校是对市场信息反应更灵活、与社会需求更为接近的主体,学校能更快地根据社会发展、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的学科发展进行调整。为了激发高等学校的活力,强化高等学校的责任意识,更好地遵循学术发展的自身规律,亟待对于当前的国家学位制度予以改革。走向大学学位制度,是学位制度改革的应然之路,但是如何为大学学位制度的构建提供法理支撑,从而证成大学学位制度的可行性,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具有正当性的判断上,这是本文意欲解决的问题之所在。在我国的学位制度改革问题上,既要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又要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高等学校校情,建构富有中国特色的大学学位制度。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较,我国大学学位制度的建构存在一定的宪法基础。本文主要运用国民教育权论和制度性保障理论对此加以阐释。

一、国家教育权论与国民教育权论之争

所谓教育权,主要是指决定或实施具体的教育内容的权能。关于教育权的归属,学界有国家教育权论和国民教育权论两种观点,对此在日本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家永三郎教科书诉讼案即是集中反映。国家教育权论认为教育权属于国家,因此有关教育的方式与内容,应由国家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决定。国民教育权论认为有关教育事项应由儿童、家长及教师所构成的国民来决定,国家仅需承担整体教育条件及环境的义务。这一论争的主要目的在于确定国家权力在教育内容事项上的界限,以及国民在教育内容决定上的主体地位与参与权。

历史上,国家出现之前,教育是私人的事务,与国家统治权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孔子的“有教无类”,其所代表的也不是国家的教育,而是私人的教育。不过,自近代民族国家出现以来,教育所扮演的角色愈来愈重要,一个有知识的健全的国民不仅有利于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而且有利于资产阶级维护阶级统治基础,因此出现了所谓的教育国家化倾向,国家开始有目的地介入教育事务,利用一定的教育教学设施和选定的环境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为社会提供持久的知识和人才支持,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世界各国纷纷把教育纳入国家权力之中,用行政的手段发展公立学校。同样,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居于主体地位的也是由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我国,宪法奉行的是人民学说,国家所有的权力都归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依此原理,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所以关于教育的权力自然也属于人民所有,是人民的授权,因此,不能认为教育权仅属于国家而不属于人民。在我国的国家结构中,国家权力最终都统一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产生于权力机关并且对其负责。虽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以明确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与教育制度,规范教育权的行使,但是从根本上来讲,由于教育自身的特殊性,有关教育的事项,是不完全适用于多数原则来作出决定的,因此,立法亦应有其界限,并非一切有关教育的事项,均可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来决定,人民应有权保留在教育事项的决定上,自行作直接的参与及决定的权利。同时,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7条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因此,这些自由应当包括有关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等方面的选择与决定的自由。从基本权利保障的观点,非但没有否认国民教育权之理由,反而应对国家教育权之主张,持保留态度。另外,从教育的目的出发,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教育的根本目的、最终目的应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实现,而不是成为国家机器的工具;虽然教育的实现,有助于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但这只是教育的工具性价值,是通过“人”这个中介予以实现的,所以教育的首要目的、直接目的应是培养人,发挥人的潜能,促进人的自我实现,正如蔡元培所说,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份子的责任。因此,无论是从人民原则出发,还是基于教育基本原理的考虑,都应当承认国民教育权论的正当性。

大学提供人民高等教育,发展学术研究,不仅可提升整体国民之文化素养,更有助于提升国家文化及科技之进步。所以,国民教育权论也并非完全排除国家对于教育事务的介入,而是说国家权力不得任意、片面、强制地介入教育内容的决定,而仅能就教育外在条件的整体事项上,发挥其公权力作用,也即是说首先要对教育的事项做出属于内部事项还是外部事项的区分。这种区分最早是由美国比较教育学者I.L.KANDEL在其《比较教育学》一书中所提出。教育的外部事项,是指教育得以进行的必要的外在条件,例如,学校的设施设备、教职员人事及服务条件、教育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等教育财政事项、教育费用、学校环境、学校制度等,包括学生的学习条件与教职员工的工作条件。教育的内部事项是指有关教育内容的事项,例如,学校教育的学科教育内容与方法、教育计划、教材选定、成绩评定与发表、生活指导、学校事务与班级活动的指导、班级的编成、人退学或晋级的判定、学生惩戒等有关学生身份事项、学校工作的分配、教师的研修等事项。此种教育外部事项与内部事项的划分在国民教育权论里体现为把教育权区分为教育内容与教育行政。教育的外部事项属于教育行政的范畴,教育行政机关要积极发挥作用,保障教育得以顺利进行的外部条件。不过教育条件皆与教育财政有关,因此原则上不得不由立法机关予以决定。但是,教育条件涉及国民的受教育权与教职员工的工作权、生存权的实现,且与教育目标的实现有关,因此不能由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专权决定,而应使与教育有关的各方面人员能有参与教育行政的权利。教育的内部事项系指教育内容而言,为确保教育的自主性与专门性,尊重学术自由,应承认各级学校的教育自治,不应承认教育行政的教育内容决定权,不过教育行政机关仍可就涉及教育条件的整体内容进行指导与建议,但不得采取权力行政的指挥命令的形式。

我国当前的国家学位制度是国家教育权论的体现。《学位条例》第1条指出立法宗旨虽是“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但其着眼点最终在于“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学位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应服从国家发展战略。所以国家对于学位制度予以全方面的介入,学位授予权从根本上成了一种教育行政权,而国家事实上也在以一种刚性的权力行政方式开展对于学位授予活动的管理。从形式上表现为国家对于学位授予权采取行政许可的授权方式,不仅审定高等学校的学位授予资格,而且审定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资格;通过制定《目录》,控制着高等学校的学科发展方向;通过立法制定统一的学位授予标准,控制着高等学校的学位授予活动。这样,国家对于学位事务,不仅介入学位行政管理事项,而且介入高等学校的教育内容,凸显出了国家对于教育的强有力的影响,学位制度成为培养国家所需人才,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重要工具,而高等学校的自主性、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受教育者的自我实现与发展在这里却显得黯然失色。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改革的推进,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不断扩大,但是学位制度的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我国的学位制度仍是由行政主导的国家学位制度,高等学校行使学位授予权仍需国家行政机关的批准。

因此,若扩大高等学校学位授予自,从宪法基础上来讲,应是坚持国民教育权论,而不是国家教育权论。学位制度是高等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位授予权作为教育权的重要内容,作为规制其行使的学位制度应是大学学位制度而不是国家学位制度,学位授予权应属于高等学校的固有权利,每个高等学校一经成立即应享有颁发本校学位的学位授予权,不同高等学校的学位证书其含金量并不相同,而是与其教育质量成正比例关系。同时,事实上,高等学校对于学位论文的学术评定涉及教育内容的决定,学位授予属于教育的内部事项,因此学位制度本质上也应是大学学位制度,以保障高等教育的自主性和教师的学术自由。以国民教育权论作为学位制度的宪法基础,也并不排除国家对于学位事务的介入,不过这种介入仅止于学位管理事项,使学位制度的发展尊重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对于学位授予工作只能进行宏观指导,而不是全面的直接的管理,学位授予的条件、学科专业的调整、学位证书的格式等应由高等学校自主决定,否则不利于高等学校培养自治自律的精神;而国家则要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诸如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保障教育经费,建构大学学位制度等,以促进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大学自治作为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1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这就为我国高等学校自主办学提供了法律依据,不过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并没有使用大学自治的概念,《教育法》第28条规定了学校的一系列权利,《高等教育法》使用了“自主办学”这一术语,在第32至38条中明确了高等学校“自主管理”的事项,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运用了“办学自”的表述方式,学术界也认为“办学自”是更多地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不同于西方的大学自治。当前,我国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不是一种具有宪法意义的制度,而是高等学校的一项法律权利,这由《高等教育法》可窥一斑;不是自下而上而后经过宪法确认的权利,却是经由政府转变职能通过改革自上而下释放出来并由《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权利;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保障学术自由,而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制度性保障概念的提出,始自德国魏玛宪法时期学者沃尔夫,理论的体系化则应归功于施密特。制度性保障指的是在宪法规范之下,某些具有特定范畴、任务及目的的制度应为国家宪法所承认,受到宪法的特别保护,而非立法者借着订定或修改法律得以废弃。施密特认为魏玛宪法第142条“艺术、学术及其教学是自由的。国家应予保障并奖励之”的规定,即是确保德国大学之讲学自由在其具有学术自治的制度构造上,免于受到排除与毁弃。立法者对于公立大学事务,虽予以规范,但大学本身的自主性,却不容侵犯,以此来保障大学自治制度。然而,二次大战以后,经由学说的发展,制度性保障不再是与基本权利相对立的概念,而是合而为一,称为基本权利的制度性保障。制度性保障与基本权利相互结合,而成为基本权利的客观功能之一,产生制度性基本权利的理论。著名学者Haberle认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具有双重性格,即个人权利与制度。基本权利从权利人的角度而言,是主观公权利,而从生活关系角度而言,则为制度。

不可否认,我国的大学制度来源于西方,虽然具有自己的本土特点,却仍然具有高等学校共同的特质,与西方高等学校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建构大学自治制度,确立大学自治的宪法意蕴,有助于尊重高等学校的办学规律,维护高等学校的自治氛围,促进学术的自由发展,同时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国家与高等学校的关系,避免国家对于高等学校的不当干预。为了区别于教育学传统意义上理解的、作为法律权利的高等学校办学自的概念,本文采用了大学自治或大学自治权的概念,这里的大学自治是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大学自治权是学术自由权的保护法益。

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可视此条款为对学术自由基本权利予以保障的宪法依据,这里的“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正如条款后半段所释,强调的是因活动的创造性,而使活动人享有自由权利。按照德国学界对于学术自由的理解,那么学术自由一般而言包括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而是否包括学习自由则尚有争议;台湾地区将“讲学自由”通过大法官解释的方式将其解释为学术自由,并指出包括教学自由、研究自由与学习自由。就我国而言,这里的“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很明显,应当包括研究自由,这里基本权利的主体是公民,是指任何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然人;虽然任何人均可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不过,当今高等学校仍是学术发展的重力场,高等学校教师仍是学术自由权利的重要主体。本文这里讨论的学术自由是在高等学校的领域内开展的。

而在高等学校里,教学活动与研究活动互为一体,在教学活动中开展研究,把研究成果在课堂上予以阐释,因此,高等学校教师开展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内在的包含了教学活动的自由,所以,宪法第47条如若作为学术自由的宪法性依据,那么从外延上来讲当包括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虽然大学生也可以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并可以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但是在高等学校大学生主要是作为这些文化活动的参与者,这些文化活动是教师主导的教学活动的一部分,主要是培养大学生的创造性及其探索精神,提高其学术研究能力。鉴于此,这里的学术自由解释为不包括学习自由为宜。也即是说,宪法第47条作为学术自由的宪法性依据,在高等学校领域,学术自由基本权利的主体是高等学校教师,外延包括教学自由与研究自由。

在我国,除了《宪法》对学术自由做出有关规定外,《高等教育法》第10条规定,“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在高等学校中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高等学校中的文化活动,既有教师学生个人开展的文化活动,也有高等学校自身组织的文化活动;但是不管是个人开展的活动,还是组织开展的活动,也都是在高等学校这个自治团体内部进行的,因此该款应解释为国家不仅仅保障教师学生个人的学术自由,而且保障高等学校这个学术场所的学术自治氛围,即是保障大学自治制度,这是因为只有高等学校拥有宽松的学术环境,才有利于教师学生自由地开展学术研究,促进学术的繁荣与发展。

根据《宪法》和《高等教育法》,借鉴德国的制度性保障理论,可对我国学术自由的宪法内涵作出如下界定:第一,学术自由是高等学校教师的基本权利,主体是个人,包括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而研究是学术性的研究,教学是学术性的教学,从性质上来讲体现为一种防御权;第二,大学自治是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高等学校享有大学自治权。大学自治是一种团体性的学术自由,是高等学校性地、整体性地行使教师个人的学术自由权利;第三,学术自由是国家的保障义务,构建教师最大程度上自我实现的学术环境,形成学术自治空间,以促进高等学校中学术的进步与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体现为一种客观价值秩序。第四,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是互为表里的关系,宪法保障学术自由必须保障大学自治,反之,没有大学自治的保障,学术自由则毫无意义。因此,宪法虽未特别明确规定保障大学自治,但是由学术自由就可以引申出宪法对于大学自治的保障,大学自治从而具有了宪法意蕴。大学自治在消极面向上,指的是高等学校应不受其上级机关指令的约束;在积极面向上,则指高等学校对于研究、讲学等相关学术活动,享有独立的学术自治权利,而且是由高等学校内部的成员自行规范与管理。也就是说,经由大学自治作为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使高等学校的学术生活领域为宪法第47条所保障。

大学自治作为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意味着大学自治不仅仅是《高等教育法》第11条规定的一项法律权利,而且是宪法第47条作为基本权利的学术自由的客观保护法益,大学自治权不应理解为政府授予高等学校的行政权力,而是高等学校作为教学研究机构的固有权利,国家不再是让权于高等学校,而是应还权于高等学校,学校虽有公私之分,学术却无公私之别,因此学术自由的权利主体不局限于公立高等学校的教师,也包括私立高等学校的教师,同时制度性保障当初虽是一项公法制度,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其保障范围不仅仅及于公立高等学校,也应及于私立高等学校;大学自治系为确保学术自由的制度,只要是高等学校便应当享有,并不因为是国家或私人设立而有所不同;亦不会因为是法人或行政机关而有差异。

确立大学自治制度,那么需要进一步明晰大学自治的范围。我国《高等教育法》第32—37条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包括招生权、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权等在内的6大类权利,学界一般认为高等学校的办学自就局限于法律所列举的权利。但是,这是基于高等学校办学自属于一项法律权利而做出界定。在以宪法为基础的大学自治制度下,大学自治受宪法规定的学术自由基本权利的保护,那么只要是与学术自由相关的权利,都应属于大学自治的范围,大学自治的范围并不以法律明文列出的权利为限,法律列出的权利仅是例示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所以,学位制度应是国家学位制度性质还是大学学位制度性质,需判断学位授予是否属于高等学校的自治范围。

在德国,对于高等学校从事的事项有基于自治行政和委办行政的划分方法,认为高等学校从事的有关学术、研究及教育的事项是其固有作用领域中的事务,属自治行政;受国家的委托执行的国家任务是委办作用领域中的事务,属委办行政。在我国国家学位制度之下,学位授予属于委办事项,是高等学校经授权完成国家行政任务。但究其根本,评价的学术性是学位授予活动的基本特征。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集体体现是其学位论文,体现了其学术研究能力,而高等学校对于学位论文的评价属于学术评价,这种学术评价是由教师基于学术自由权而做出的。这样,学位授予作为与学术、研究直接相关的事项,应属于高等学校固有作用领域中的事项,属自治行政,而学位授予权应是高等学校的自治权,是高等学校作为教学研究机构的固有权利。因此,学位制度从根本上讲应是大学学位制度性质而不是国家学位制度性质,建构大学学位制度是大学自治制度在学位授予领域的必然要求。

在学位授予中,教师的学位评定权既体现了大学自治权,又体现了个人的学术自由权。这是在于,教师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而是受高等学校的委托,作为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委,基于其专业背景和学术能力,对于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位法律法规以及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而做出的判断,因此其评价结论的行为效果归属于高等学校,是高等学校对于学位申请人做出的学术评价,而不是教师个人对于学位申请人的学术评价。与此同时,对于教师而言,在学位评定中对于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需不受干扰地自主做出评价结论,因此,也是在行使作为个人基本权利的学术自由权。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实现,但是其所要保障的基本权利的权利主体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为了让在社会共同体中生活的每个人,尽可能地享有相同的基本权利,因此,必须允许对基本权利加以限制。具体到学位授予领域而言,为了避免侵犯学位申请人的受教育权,教师个人的学术自由权的行使必须加以限制。所以,教师进行学位评定时一方面可以充分地行使宪法赋予个人的学术自由权,但是基于评委身份获得的学位评定权由于对学位申请人产生了强制性和支配性影响,因此具有了权力的特征,所以需要对教师的学术自由权予以限制。这种对于基本权利的限制,是来自于宪法本身的内部限制,需通过利益衡量原则加以解决。基本权利在作为宪法的基本价值决定的同时,也建立了整体法秩序在立法、行政、司法之组织架构下的客观价值秩序。

三、结语:走向大学学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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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杜威;教育目的观;思考

约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实用主义哲学家与教育家,他将实以主义哲学与美国的教育实际相结合,提出了独具特色的教育目的观并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以及卢梭的《爱弥儿》作为教育史上的三大里程碑而闻名于世。杜威的教育目的观开创了教育理论史上的新篇章,对美国乃至世界各国的教育都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

杜威的教育目观产生之前,在美国理论界存在着三种主要的教育教育目的理论,这就是“由自然提供的教育目的”、“社会效率作为教育目的”和“文化或个人精神财富作为教育目的”观点。这几种教育目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同时也都存在着自己的缺陷,对此,杜威对它们进行了批判与反思。

“由自然提供的教育目的”的观点。这种观点由卢梭为代表的儿童本位论教育家们所提出。卢梭认为教育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他提出:“我们接受教育有三个来源,即自然、人和事物。” 只有当这三种教育和谐一致时,人才朝向他真正的目标。杜威非常赞赏这种观点,事实上他也直接继承了卢梭的这一观点。杜威认为把自然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能够纠正当时社会教育实践中的很多弊端。

另一方面杜威也非常犀利地指出了这一教育目的论的不足。自然发展目的论认为自然才能提供真正的教育目的。杜威则认为把自然发展视为正常的发展很容易把它与身体的发展混淆,人们将置身事外,由自然去做教育工作。这样便把自然和社会对立起来。这一点是杜威所不能接受的。

“社会效率作为教育目的”的观点。19世纪的德国国家主义等社会本位论教育家们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他们主张社会效率论。他们反对自然发展的学说,认为教育的任务恰恰就是提供那些从自然中不能获得的东西,因而主张将社会效率作为目的。

杜威认为这种学说的价值主要在于纠正了自然发展学说走入了歧途的地方,但是社会效率论在反对自然发展学说的同时却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它片面强调社会效率,使社会与自然相对立,忽视、压制、甚至扼杀了人的天性的自由发展。片面强调社会效率也是杜威所不能接受的。

“文化或个人精神财富作为教育目的”的观点。赫尔巴特及其追随者们是这一观点的代表。这种教育目的在于使人得到一种广博的、理想的、自由的教育。杜威认为这种教育目的观把文化至少作为一种有素养的东西,它注重文化对儿童人格的熏陶与影响作用。但是当人们把文化视为某种纯粹“内在”的东西时,它就成为社会阶级分化的明确标志,这种精神文化是少数人所专有的,是贵族化的教育,是与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教育宗旨完全背道而驰的。

从以上三种教育目的观来看,它们不是将个人的发展脱离社会,就是使个人受社会的约束,总之都是将个人自由与社会需要相对立。杜威认为良好的教育目的不仅要使个人自由得到充分的发展,而且也要充分顾及社会的需要。

通过对以上这三种代表性的传统教育目的观的批判继承,杜威提出了自己的教育目的观。他认为,传统的教育目的是属于教育过程以外的,是从外面强加于教育过程的,忽视了学生自身的需要.在他看来,儿童的本能、冲动、兴趣与经验所决定的具体的教育过程即教育目的,这个目的就是“生长”。他的最后结论是:①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之外并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②教育过程是一个不断改组、不断改造和不断转化的过程。

杜威认为“教育本身并无目的,只是人,即家长和教师等才有目的”。教育目的并不是外在强加于教育过程中的,教育过程和教育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它是随着教育活动中疑难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不断变化发展的。教育就是不断生长,儿童生长、生活的过程就是教育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就是其目的。由于生长与生活没有终极、没有止境,所以也没有最后的目的。

其实杜威所谓的“教育无目的论”并不是认为教育真的没有什么目的,“教育无目的”只是“教育无外在目的”的缩略说法。他的教育无目的论是对传统教育目的观(即由成人决定的脱离儿童的教育目的)的批判。在他的心目中,教育其实有其内在目的,他所宣扬的是教育过程的内在目的,是对生长、发展的生成性和内在性的强调,并不是根本放弃教育目的。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来看待杜威的教育目的观。杜威的教育目的观有很多的积极方面值得我们探讨与学习,但是同时其也存在一些消极与不足之处值得我们思考。

杜威教导我们不要过分专注于抽象意义的教育目的,那种教育目的往往脱离具体的教育过程与实践。这不免启示我们反思当今的教育,人们提出了太多教育的终极目的,事实上我们很难从这些宏大的目的中得到开展实践工作的具体的指导。杜威主张的教育目的寓于教育过程之中,并且随着教育过程的发展不断地变化,这比那些空洞的口号更加有实际意义。

杜威在批判传统教育目的观的基础上提出了由儿童的兴趣来决定的教育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传统教育目的观的弊端,然而如果完全从儿童的兴趣出发,则有些矫枉过正。因为毕竟儿童是不成熟的个体,在教育过程中的一些发展目的还是需要家长教师的帮助和指导。

虽然杜威的教育目的观受到许多研究者的质疑,不过这种教育理论至今仍然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学习杜威的教育目的观,有助于我们弥补传统教育的不足.总之,杜威的教育目的观并非完美无缺,而传统的教育目的也有其可取之处,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实践中与我国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对待各种不同的观点,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 约翰·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M].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2] 吴式颖. 外国教育史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3] 单中惠,王凤玉.杜威在华教育讲演[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145

[4] 吴培启.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之当代价值[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5(08)

自由教育论文范文5

关键词:美育;蔡元培;宗教;兼容并包

蔡元培先生一生提倡美育,强调美学、艺术在国民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以自身深厚的国学功底,并对欧洲近现代科学、艺术、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研究以及多年从事教育的丰富经验,在理论和实践中积极推动我国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今读《蔡元培美育论集》(后简称《论集》),对其中丰富的内容感触颇深,虽只有几十篇短小论述演说,但涉及领域之广、见地之深、与社会实践联系之紧密,令人叹服。除中国传统文化、西方哲学与教育学的内容外,还有关于绘画、书法、音乐、戏剧、雕塑、建筑等艺术领域的论述和观点。在蔡元培先生的美育思想和实践中,我对其“以美育代宗教”的观点很感兴趣,想结合多年来在艺术领域的学习和社会生活体验观察,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1.“以美育代宗教”的基本思想

《论集》中有三篇文章题目为“以美育代宗教”,是专门论述这一观点的,互有重叠、补充。细读这三篇,基本思想已显轮廓,加以其它文章、日记、访谈作参考完善,可以大致把此观点进行归纳:首先,文中所提的“美”是包罗万象的。“我向来主张以美育代宗教,而引者或改美育为美术,误也。”作者认为“美育是广义的,而美术则意义太狭。”不难发现,文中“美育”的美,在涵盖绘画、雕塑等视觉艺术的同时,当然也包括音乐、文学、电影、园林景观、城市规划等众多广义的艺术门类,甚至“社会的组织,学术团体以及其他种种社会现状。”显然,这个“美”是艺术、美学、社会学等内容的大融合。其次,“美育”是借着将之前依附于宗教的美学和艺术从宗教中脱离出来,进而取代长久以来宗教在教育方面的主导地位和功能。“在最初的时候宗教完全是教育……;譬如基督教青年会讲智德体三育。”“以前都是宗教代教育”,但随着科学发展,宗教逐渐成为教育的“障碍”。故此可以用“美育”取而代之。可见,“美育代宗教”的思想和实践是以教育为领域和目的的,用“科学”的方法改造社会,提升国民素养。再次,文中对“美育”与“宗教”的对比概括为:“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在历史上,宗教一度把美学和艺术用作“诱人信仰之方法。”“及文艺复兴以后,各种美术,渐离宗教而尚人文”。可以看出,蔡元培先生对中外宗教之弊端和陋习相当了解,并在当时“科学”口号日益响亮的时代背景下,敏锐的把握住了中国社会和教育在审美领域的发展取向。

更为详细的论述,可参读《论集》,在此就不过多介绍。蔡元培先生的观点可概括为“古代的宗教代替美育,而现代的美育可以代替宗教。”①

2.“以美育代宗教”的积极意义

蔡元培先生一生践行美育,“以美育代宗教”思想的宝贵之处,就是以科学的态度,通过介绍优秀的艺术作品,推广一种与时俱进的审美价值观,对我国旧社会陈腐守旧的教育制度和国民习性进行改良。

2.1将艺术带下“神坛”,还以自由

“以美育代宗教”在我国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与欧洲15世纪的“文艺复兴”有相似之处,即借人文主义思想“解放”艺术,并对宗教长期在人思想、审美领域的统治和禁锢进行批判。这一方面是作者受西方人文主义思想的强烈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对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积累下来,借宗教实施奴化教育,以致近代中国国力日衰,国民素质不高之现象的深刻反思。“在宗教专制之下,审美总不很自由。”“甚至为护法起见,不惜于共和时代,附和专制。”艺术、美育的普及与社会的进步常受“宗教之为累”。显然,这些观点是具有进步意义的。纵观中外艺术的历史,其起源、发展都与宗教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受益于宗教的同时也受制于宗教。对艺术与“美”的最求是人的自有天性,是人自由的权利。所以,艺术若长期依附于宗教而不能自由的表现人本身丰富的思想情感,发挥其在教育方面的积极功能,就会受宗教狭隘、保守等弊端所累,失去生命力,沦为奴化人的工具。蔡元培先生主张的,将艺术从与宗教“神坛”带回归到现实世界,不论在东西方,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不但体现着艺术发展的自由,更体现着人自身发展的自由。

2.2将中西文化融汇,借以育人

“在我们看来,本属相悖的中西道德伦理,在他那儿,即经由择善而从的筛选,得到浑然一体的自然融合。”②正是这种“中西融汇、兼容并包”的教育理念,成就了蔡元培先生在教育领域的辉煌功绩。《论集》中对中外艺术与美学思想的介绍,既有对比又有联系。“以美育代宗教”论述中更是对中西方在宗教、艺术、美学、科学等领域中的可取之处进行列举分析,并紧密结合当时中国的现状,付诸于教育实践。例如,文中肯定了宗教教育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方面的积极意义,并借鉴这样教育分类方式,提倡建立以科学技术、道德伦理、运动旅行、美学艺术为主要内容的、新的教育体系。作为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始终不忘自己的历史使命,通过“美育”将中西方文明中一切的优秀成果,借着“拿来主义”而消化吸收,落实到国民素质教育的实践中。这种开放包容的育人理念,与“五四”以来的新文化运动一样,直接推动了我国近现代社会的发展。

3.“以美育代宗教”的不足之处

“二十世纪的中国学界,谈论文学、史学、哲学、伦理学等,蔡元培均非首选,其若干著述,也并非不可代替……。但这丝毫不影响蔡元培在现代中国思想史上的卓越地位。”③由于研究领域的宽泛,以及深处社会、时代的特殊性,蔡元培先生的一些思想和主张难免有些局限性。然而,多年来由于受到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许多艺术教育者未作深入研究,就盲目附和。及至今日,在艺术教育中仍有将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者,以至于许多中外优秀的传统文化、道德理念和审美意识得不到弘扬和发展。鉴于此,有必要提一下“以美育代宗教”观点的不足之处。

3.1研究领域的局限性

如上所言,蔡元培先生的这一主张主要是在教育学领域内的讨论,其学术观点也主要是受欧洲哲学、美学思想的影响。至于宗教学、心理学和艺术学等领域的研究则相对浅薄,在《论集》中,他强调“这是我个人的见解……,我到现在还在研究中。”可见,“以美育代宗教”的观点是一个开放、发展的话题,而不应看做是一个定论。当这一观点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宗教流派、美学思想、艺术门类和不同心理需求、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社会阅历的人的时候,就会发现其自身理论的局限性。美育和宗教的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毕竟还是有诸多差别,《文集》中陈述在教育目的和功能上彼此的代替,确实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但超越这个领域,显得不切实际了。

3.2历史、社会的局限性

蔡元培先生身处中国历史上较为特殊的年代(1868―1940年),一生经历了洋务运动、维新变法、立宪改革、辛亥革命、、军阀统治等社会运动的跌宕起伏,受中西方各种思潮的影响。与当时许多学者一样,在动荡的社会中摸索强国之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以美育代宗教”作为国民教育的一个亮点,也未尝不是一个值得推崇的实践方式。然而,纵观百年来中外社会之发展,虽科技、艺术、教育都在进步,却未见宗教消亡之势,反而在当今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有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在调节社会和疏导心理方面所起到的作用。面对许多社会的不良现象,也开始意识到其与社会公民的“信仰缺失”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联系。这一事实足以说明,“以美育代宗教”的社会实践,有其在历史时代、社会环境方面的局限性。

3.3对科学、艺术与宗教之间关系认识的局限性

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提出,科学、艺术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引发了很多的争议,“以美育代宗教”的提出就是建立于此。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结合当前的社会现象,我们可以更清晰的看出,这三者之间不是相互矛盾、此消彼长、取而代之的关系;而是互为补充、彼此制约、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在于求真去伪;艺术在于求美去丑;而宗教则在于求善去恶。过多注重宗教,势必无法兼顾科学的求真;过多依赖科学,也必无法兼顾宗教的求善;艺术只有在恰当平衡“宗教的善”和“科学的真”时,才会体现自身的“美”。《论集》中片面夸大科学功能的论断,“盖宗教之内容,现皆经学者以科学的研究解决之矣。”体现了对宗教认识的浅薄。作为人类文明中时间最古老、空间最普及的一种文化现象,宗教所关注的许多内容:人的生与死;人生所经历的苦难和需要的慰藉;人灵魂的终极归属等关于人最切身、实际的问题,是科学、艺术,甚至哲学、美学所无法完全解释的。另一面,客观的分析历史上许多宗教由于自身体制的种种弊端,而招致的攻击,实际上是人类社会在进步过程中对自身寻求真、善、美之态度的反思与调整。如西方文艺复兴对天主教批判的“戏剧性结果”乃是:借着宗教改革进一步促进了新教――基督教的形成于发展,并成就了基督教在近代欧洲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巴赫与亨德尔在音乐创作上的成就,也在艺术领域证实了这样的结果。即便在当今,因片面注重科技发展而带来的道德、伦理、环境、安全、心理等方面的争议与危机,许多科学家也坦言无能为力。在艺术领域又何尝不是:与许多“现代艺术”的空洞与颓废相比,或许大多数人还是更愿意欣赏历史上那些“受过宗教思想与宗教审美观培育、指导、限制过的”经典艺术作品吧。因此,蔡元培先生“以美育代宗教”的观点忽视了这三者的平衡关系,这样的美育主张与其倡导“兼容并包”的教育理念,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4.结语

著名学者林语堂曾这样评价蔡元培先生:“论著作,北大很多教授比他多,论启发中国新文化的功劳,他比任何人大。”④正是基于这样的初衷,笔者个人认为:“以美育代宗教”思想主张的启发意义要大于实践意义。许多评论也都能说明,蔡元培先生是伟大的教育家,在许多学术研究方面是“杂家”而非“专家”。故此,今天我们在继承、弘扬蔡元培先生通过艺术教育,美学教育来提升国民素养,强化国家文化实力的同时,更应该提倡“兼容并包”的学习方法和教育理念,通过客观、深入的研究,为当前我国的“文化的发展、文化大繁荣”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讲师;江南大学人文学院在读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 杨家友《宗教在席勒和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中的作用比较》,载《美学与艺术研究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第481页

② 张骁唯,《蔡元培评传》,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第2页

自由教育论文范文6

该学会的主要目标是推广、普及在学校教育和社会生产实践中所需要的物理教育,现在大概有会员1200余名.日本物理教育学会有定期发行的附属刊物《物理教育》.该刊物创刊于1953年,主要刊发各种新的教育演示实验以及探讨物理教育的论文.到1990年为止,该刊物每年大约发行3卷,1991年开始增为每年4卷.截止到笔者发稿时,《物理教育》从创刊号到2011年共计59卷在网上免费开放[3].从1984年开始,日本物理教育学会每年会在暑假期间召开物理教育研讨会,讨论物理教育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最新科技成果的普及等.中国和日本的物理教育交流活动开始于1989年夏.首次中-日-美物理教育讨论会在夏威夷举行[4],中方共有大、中学教师9人参加.第二次中-日-美物理教育讨论会由日本物理教育学会主办,1991年在日本富士举行,中方有17人参加.以此类会议为契机,日、美双方得以了解中国物理教育研究中的长处,同时中国代表也及时了解了对方的教学改革动态.近年来,日本国内对高中物理教育质量的下降有了一些批判的声音[5],怎样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日本教育界对新的演示实验的开发以及教学时平行科目的相互影响的研究很活跃,在物理教育学会刊物《物理教育》以及物理教育研讨会中有很多讨论.另外,长期以来日本的教育体制对于物理类竞赛并不热衷,日本全国范围的物理竞赛仅仅始于世界物理年2005年,并于同年才开始派队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竞赛.

2日本高等物理教育的指导方针及模式

自2004年开始实施国立大学法人化以后,日本国立大学虽然由政府出资运营,但是几乎每所国立大学都拥有相应的自治权,因此各个国立大学的教学重点以及方法风格有很大的差别,每个学校都拥有自己的教育体系与理念.以名古屋大学为例,名古屋大学的物理教育方针和核心主要由理学院的物理学教室(即物理系)会议决定.一般来讲研究生和教员都可以申请成为物理学教室的研究员并列席会议(留学生和外国教员亦可参加).会议一般每季度举办一次,每次会议的讨论内容主要包括实验科目内容的增减,科目课时与学分的分配,科目构成的比例,毕业条件的变更,新教员的聘用,新研究室的设立以及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等.每次会议一般会按需讨论多个议题,每个议题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物理学教室有议长和下属各个分支的负责人,议长及主要负责人每年轮换,以投票选举产生.由于有大量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参与讨论,不仅对于物理学教育的创新与改良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而且使物理系全员参与到物理专业的建设和改良议程中,充分体现了大学法人化法案提出的学术自治所需要达到的要求.

3日本物理本科教育近况

由于国立大学的教学重点以及方法风格有很大的差异,很难对各所大学的教育状况作一全面的论述.以下仅以笔者学习、工作的名古屋大学为例来介绍日本本科教育的一些近况.在名古屋大学,物理类本科教育主要由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实验科目、选修科目、毕业设计等组成.其中选修科目和毕业设计一般相互关联,有高能物理、宇宙物理、凝聚态物理、生物物理4个大的方向.由于大一新生为理学院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4个系共同招收,在大一阶段理学院新生需参加公共基础课的学习,教育形态以大班教学为主.大学一年级的教育目标是在培养学生兴趣的同时巩固基础知识,主要进行的是通识教育.教学时一般会配合演示实验以增加课堂活跃度并增进学生对物理现象的观察和理解.学校配有相应的金属器具加工车间,大四以上学生参加安全使用培训后皆可申请使用.课堂演示实验所需教具一般以教员自己制作为主.二年级开始进入物理专业课学习.教学科目主要由数学物理方法、分析力学、电磁学、热学、统计物理学、量子力学等组成.与专业课程相对应的设置有配套的习题课.习题课由教授等教员负责,有相应的学分,属于必修科目.配套习题课的教学以讨论式教学为主,每个班级大约由15~20人组成,分成3~4个讨论小组.除第一节习题课以外,在每节习题课后一般由教员布置一些问题作业.习题课作业一般由研究生组成的学生助理批改、评分,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会由负责教员分发到研究生助理手中,并由研究生助理作汇总统计后呈报给习题课的负责教员.每次上习题课时,负责教员把作业发还学生,每个小组先进行内部讨论,再由各个小组派学生轮流讲解,遇到讲解不恰当不全面的时候教员会参与讨论,教员起监督指导辅助作用.习题课成绩评价主要由学生讨论活跃度、出勤率、课题作业完成情况决定.每学期期末考试后会举办教育反思会,参会人包括本科学生代表、研究生助教和专业课教员,对教学中的难点和不足之处进行反馈和探讨.大三阶段增加高级热力学、高级统计物理、高级量子力学、近代物理实验等,并出现多个专业课分支选择,比如高能物理学、宇宙学、固体物理、生物物理等.物理实验以近代物理实验为主,共有14个左右的实验可以选择,每两人一组,一个实验每周一次大约持续一个月,每个学生平均需做3~4个实验才可以获得学分.为了使学生扩大知识面并且使他们对各个研究室的研究情况有初步了解以便他们进入大四时选择教研室进行毕业研究,从2012年起,大三新增了前沿科学讲座这一环节.讲座由20个左右的研究室进行分担,每周进行一次,每次由一个研究室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讲解介绍,每次讲座结束后会要求学生提交一个简单的小报告.各个研究室的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本科的课堂教学工作,这对于学生的培养十分有利.大学的教学目标不仅是知识本身的教与学,更重要的是研究方法与经验的传承.将最新的科技前沿信息传递到教室,才能不断保持科技创新的活力.在三年级结束进入大四以前学生会自主选报教研室进行毕业设计研究、设计.随着本科生进入各个教研室,大四的教育方式主要以各个教研室的研讨会形式为主.学生在黑板上讲解课本或者文献或者汇报实验进展,教员和其他同学在下面听讲并共同探讨相关的问题要点.每次研讨会大概持续2~3小时,每周1~2次,每次由1~2个学生进行报告.这种研讨会形式的教学很好地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日本高能物理研究生教育近况

长时间以来,日本物理教育体系发展了一套自己的研究人才培养及传承方法.其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用2年硕士+3年博士的方案,类似于我国的硕-博连读.由于一些研究小组对某些课题,研究方法和手段会几十年持之以恒地进行研究,他们在很多问题的研究上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这样的物理教育体系为其研究思想的传承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例如,名古屋大学的高能物理理论研究长期以来一直受其创立者坂田昌一的影响,其主要研究风格与研究思想与坂田昌一一脉相承.在日本的研究生培养中,教学任务主要集中在硕士一年级,主要有大课教学和讨论课教学两种模式.大课模式主要以出勤率和报告决定成绩.专业课的教学基本上以讨论式教学为主.由指导教员指定教科书以后,由学生每次在黑板上讲解.另外,学生也会针对自己感兴趣的参考书或者研究论文,自己组成讨论小组,视情况会有高年级学生或教员参与讨论,每个小组由3~8人组成.讨论小组每周讨论一至两次,具体时间与长度由学生自己决定,是一种自组织形式的自学自助团体.硕士二年级以及博士生的教育基本上以讨论式教学为主,讨论内容可以是教科书、论文等,在互相探讨中学习研究.对于研究材料的理解每个人会有不同之处,这一思考、讨论的过程就是取长补短,去粗取精的过程.讨论式教学对于深化对物理现象、概念的理解有很大提高和帮助作用.在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中,除了第一个选题由导师进行稍微具体的指点外,其他的基本是以学生为主.从论文的选题,中间的计算,到结果的分析,论文的书写主要都是由学生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导师主要是作一些点拨性的指导,以及论文的润色.另外,日本研究生的教育过程中十分注重对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在合作中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从而使工作效率大为提高.除了以上提到的学校内部的学生培养活动外,日本国内还有一些有特色的校际间的研究生教育交流活动,下面列举两个活动项目.(1)集中讲义:由于日本的各个大学研究室的研究内容和方向比较独立,为了深化各个大学之间的交流,使学生对不同大学的研究室的研究内容有所了解,每年各大学会举办2~4次以硕士生或博士生为听讲对象的集中讲义.集中讲义一般持续2~4天,一般在讲义中间会穿插1个面向低年级研究生水平的2小时左右的报告.集中讲义的选题一般都与近期的研究重点、热点相关.研究生通过参加集中讲义既可以了解相关专题的研究进展并较为系统地学习相关专题的研究方法,又可以获得相应的选修学分.(2)暑期-冬季学校:每年长假期间,依据由日本文部省的预算所开展项目的情况而定,会举办一些暑期-冬季学校进行一些专题讲座.其中传统最悠久的当属从1955年夏天开始,到2013年为止共成功举办59次的YONUPA[6]暑期学校.YONUPA是YOungNUclearandPArticlephys-icistgroupofJapan的缩写,每年暑假期间由与高能物理、原子核物理、高能物理实验相关的各个大学研究生院的学生轮流自发组织、策划、主办并参与.为了降低每个筹备学校的劳动量,筹备学校由管理财务报销的学校、管理事务联络的学校、管理各个所属成员邮件的学校、选取会场并维持秩序的学校4部分组成.另外,与这4个筹备学校相独立的,高能物理、原子核物理以及高能物理实验3个方面由另外的3个学校进行管理,负责邀请讲师、组织学生报告等活动.YONUPA的财政预算主要由日本几个大的研究所出资赞助,另外每个大学的研究室也会按一定比例支付学生交通费用等.YONUPA每次持续4~6天,每年大概有200~300人参加.暑期学校期间,高能物理、原子核物理以及高能物理实验3个研究方向会设置一个共同的集中讲义以及针对每个研究方向的2~3个平行的集中讲义,剩下大约一半的时间是学生相互之间的研究报告.每年从硕士1年级到博士3年级的学生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参加暑期学校,YONUPA为日本从事高能物理研究的青年学生提供了互相学习与交流的良好平台.除了YONUPA,日本文部省的许多大的研究项目也有专门的学生培养方面的预算.例如在2009—2014年的重大项目“ElucidationofNewHadronswithaVarietyofFlavors”中,每年都会组织与该项目相关的研究生暑期学校.暑期学校采用教员授课与学生习题课并重的形式.通过教员授课与习题课的方式,学生可以系统地学习到某一领域的基本知识并掌握该领域研究的相关方法.

5结语

自由教育论文范文7

关键词:席勒 审美教育 中学语文教育

在中学语文教育中,审美教育(又称美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认为:“所谓健全的人格,内分四育,即:(一)体育,(二)智育,(三)德育,(四)美育。”[1]。而语文教学的核心便是德育和美育。其实,早在十八世纪时,德国文学家席勒就提出了“审美教育”的理论。虽然席勒的“审美教育”与我们今日在教学中提倡的美育不尽相同,但是它同样可以给予我们的中学语文教育非常重要的启示。

审美教育论、游戏理论、审美救世论构成了席勒美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其中审美教育论显得尤其重要。席勒的“审美教育”思想不仅是种哲学意义上的艺术本体论;而且从现实的角度讲,也是他解决当时的政治问题和教育问题的重要策略。席勒对审美教育论充满自信,认为可以经由审美教育通达人们梦寐以求的自由与道德相互协调的至境,同时又能解决个人与集体、自由与自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重重矛盾。审美教育的特点在于,能够充分而全面地渗入个人、社会、国家,对以上诸元都产生影响,并取得相当大的效果。在席勒的时代,这是一个前卫、大胆、充满魅力的命题,也是一个后来给席勒带来巨大声誉和持续性地产生历史影响的命题。中学语文教育的对象是已经拥有较为独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青少年,在这一阶段,教育不仅涉及字词章句,也涉及到修身立人。因此,席勒在数百年前提出的这一论题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

一、审美教育的时代意义

在席勒的代表作《审美教育书简》中“席勒第一次把迄今获得的关于艺术的本质和作用的认识与当时历史现实联系起来。”[2]在席勒眼中,他所处的时代并不是一个美好的时代——“时代的精神就是徘徊于乖戾与粗野、不自然与纯自然、迷信与道德的无信仰之间;暂时还能抑制这种精神的,仅仅是坏事之间的平衡。”[3]整个社会上层腐朽,下层粗野,无人能够承担令人类文明进步的职责。因此,必须通过培育更加完善的人来建构完善的社会和国家:“席勒并未将其美学建立在疏空的概念上,他试图为困扰着他时代人们的那些问题——为什么法国民众合法地争取民权自由的斗争并未导致自由和人性,而是暴力和恐怖。”[4]由此,追逐某种更为完善甚至理想的状态就成为了自然而然的需求,无论社会的上层还是下层,无一例外都需要通过教化来使其达到理想状态。以上构成了席勒书写《审美教育书简》的基本动力。

席勒认为审美教育的客体,也即“近代人”,遭到了社会的压抑、分裂和强迫:“给近代人造成这种创伤的正是文明本身。只要一方面由于经验扩大和思维更确定因而必须更加精确地区分各种科学,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这架钟表更为错综复杂因而必须更加严格地划分各种等级和职业,人的天性的内在联系就要被撕裂开来,一种破坏性的纷争就要分裂本来处于和谐状态的人的各种力量。”[5]席勒相信由于文明发达进而导致了近代人得不到全面的发展,只能任由自己某一方面的能力获得最大幅度的、甚至是超过界限的运用,并且致使人本身不得不服从于这种片面应用所带来的“好处”,从而导致人内在的碎裂、偏颇和闭塞。这显然与后来马克思提出的“异化”理论异曲同工,作为主体的人日益丧失了自己的主体性,逐渐成为对象的奴隶,这就是席勒笔下的“近代人”所处的基本状况和所面临的基本问题。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自然与席勒的时代大不相同,但是我们现有的教育制度却有可能会造成席勒所认为的时代对人的破坏作用。我们今天的教育体系,迫于升学的现实需要,往往容易让教学偏离了树人修身的宗旨,陷入分数第一、升学第一的泥淖。落实在语文教育中,即文学教育受控于字词章句,义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审美被切为无数“得分点”,缺乏体系性。这实际上就是席勒所言之“人的天性的内在联系就要被撕裂开来”,学生被囿于外在于自身的律法之中无力挣脱,教育背离了其初衷。而席勒首先论证了经由审美路径解放人的可能性,在他的描述中,人首先有其历史使命与历史目的,“每个个人按其天禀和规定在自己心中都有一个纯粹的、理想的人,他生活的伟大任务,就是在他各种各样的变换之中同这个理想的人的永不改变的一体性保持一致。这个在任何一个主体中都能或明或暗地看到的纯粹的人,是由国家所代表,而国家竭力以客观的、可以说是标准的形式把各个主体的多样性统一成为一体。这样,就有两种可能的方式使时代的人与观念的人相遇合,因而国家在众多的个体中如何保持自己的地位也有两种方式:若不是纯粹的人制服经验的人,国家消除个体,就是个体变成国家,时代的人净化成观念的人。”[6]时代造就个体,个体也会反过来影响时代。我们目前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先进的、积极的时代,必然需要有和这一时代相匹配的教育制度,唯有如此,才能培养出符合这个时代要求的个体。

二、审美教育的个体意义

席勒认为“希腊人”是“纯粹的、理想的人”,是人的终极理想状态——“他们既有丰富的形式,又长于形象创造,既温柔,又刚毅,他们把想象的青春和理性的成年结合在一个完美的人性里。”[7]尤其在他的诗歌《希腊的群神》中,这种完整性更是得到了诗意地描绘:

“那时,万物都注满充沛的生气,

从来没有感觉的,也有了感觉,

人们把自然拥抱在爱的怀中,

给自然赋予一种高贵的意义,

万物在方家们的慧眼之中,

都显示出神的痕迹。”[8]

席勒不惜把最高的评价加诸于希腊人身上。在席勒的理念中,“希腊人”所拥有的特征是完整、和谐、统一,希腊人被想象为人的初始、完美阶段,他们先天所拥有的种种才能、品质没有被剥夺或片面地使用和发达,其一切品质都是混合、均一,进而完整的。因此,席勒把“希腊人”所具有的特征看作是审美教育的目标,也就是说人无论在遥远的过去还是未来,都能够达到这种完整、和谐、统一的境地。古希腊离我们今天已十分遥远,我们不可能重回希腊,成为希腊人,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希腊文化的长处——这就是以人为本的文化。

在席勒的审美教育乃至整个哲学、美学思考中,“人”都是其思考的重心所在,曾有论者称席勒的美学是“人本主义美学”,这是很有道理的。“人”在席勒美学中处于一个绝对中心的位置,只有人才能改变时代和社会。席勒认为,要使人达到希腊人的完美统一,必须通过审美,因为人本身总是处于特定的束缚和限制当中,只有通过审美才能使人获得解放。由此,审美成为了一种解放的力量,美神借助于诗艺来展现真理,将自由赋予人类。席勒赋予了人极高的价值——“人成其为人,正是因为他没有停滞在纯自然造成他的那种样子,他具有这样的能力,可以通过理性回头再走先前自然带他走过的路,可以把强制的产物改造成为他自由选择的产物,可以把物质的必然升华成道德的必然”。[9]席勒对审美问题的一切发掘探索,终归都是为“人”而服务的,这也是整个启蒙运动的主要出发点。所以,所谓审美教育,就其运动轨迹而言是审美教育的对象向着主体无限靠拢、合而为一的过程,也是碎裂得到弥合、偏颇得到修正和闭塞得到解放的过程。在这一运动过程中,人从原本逼仄、狭隘的空间中得到扩展进而得到解放,而扩展的路径则是审美。

正是“借助于审美体验,人们获得生命的自由感和心灵的解放感,因而,审美体验总是人的自由意识的呈现,它指向人类解放的目标:生命的自由”。[10]我们今天的中学教育最缺失的恰好就是对这种人性自由的肯定。我们要培养的不是片面的、机械的、僵化的人格,而是自由的、全面的、自主发展的人格。语文教育不仅要传播语言文化知识,而且要培养道德品质;不仅要培养学生的感受能力、想象能力,而且同时也是成为连接学生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的桥梁,发展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创造能力,培养全面、协调、一致的人格。这种人格必须是能够自由发展的,它既要符合当下的时代要求,又要有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潜质。

席勒的“审美教育”理念是在十八世纪德国仍处于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所提出来的,他还看不到这种“审美教育”切实可行的社会基础,但他相信这是一种理想,终有一日是能够实现的。我们今天站在二十一世纪的前沿,社会主义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已经赋予了我们开展“审美教育”的坚实基石。中学语文教育本身意味着以母语为始基,通过对语言文字的修习,构建学生的人格大厦,在修身立人的过程中,同时使学生获得美的熏陶与体验。而如果我们能在其中融入席勒审美教育的理念,则可进一步强化教育中的树人之目的。中学语文教育,无论就其现实目的还是其终极理想,都应该落脚于这种对健全人格的塑造上。我们的中学语文教材所选取的诗词文章,我们在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式和手段都应该以此为出发点,解放人性、陶冶情感、塑造性灵。席勒的论述为我们指明了美育的终极方向,作为人格解放和培养的重要手段,中学语文教育显然负有重大的责任。

注释:

[1]蔡元培,聂振斌选注,《蔡元培文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页。

[2]范大灿:《德国文学史》,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358-359页。

[3][5][6][7][9][德]席勒著,冯至,范大灿译:《审美教育书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2页,第47页,第33页,第44页,第24页。

[4]Walter Grossmann,Schiller’s Aesthetics Education,Journal of Aesthetics Education,Vol.2.No.1.1968年版,第31-41页。

[8]张玉书:《席勒文集》(卷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8页。

自由教育论文范文8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理论属性

[作者简介]刘新庚,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高超杰,中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生,河南理工大学教师,河南焦作454000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4-0083-05

理论属性指的是学科理论表现出的内在联系性和逻辑性,是反映学科最一般、最本质的特性,是划分学科归属的根本标准。学术界对于将思想政治教育学确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下属的二级学科曾有许多争论。有学者认为“这种划分存在逻辑上的不周延”。学科属性不清晰,势必制约学科的纵深发展。而回答这一问题,则必须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表现出的政治学、教育学尤其是德育学的属性特征;二是如何看待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马克思主义学科属性:三是如何看待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立的“中国特色”问题。正是基于这三个方面的内在逻辑,可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出更清晰的认识和界定。

一、从学科分类上看,思想政治教育属于软科学领域,是多科融合的交叉边缘学科

英国著名教育学家托尼·比彻(Tony Becherl从认识论和社会学角度运用四个维度对所有学科进行了分类。托尼·比彻所讲的认识论视角包含硬,软(soft versus hard)和纯/应用(pure versus appli-ante)两个维度。硬/软维度是以学科领域的所有学者对某一特定的研究范式或理论体系的认同程度来描述学科理论属性的一个指标,认同度高,则学科硬度高、软度低;认同度低,则学科硬度低、软度高。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建立是在大量借鉴政治学、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门相关学科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这不仅有基本理论的借鉴与融合,还有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式的植入,这就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学在理论属性上是一门研究范式多元的软学科,不像自然科学领域内的交叉学科有着认同度较高的研究范式。多范式的问题源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借鉴移植。思想政治教育学是在上述学科的结合部、交叉处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现象的学术概括和规律的理论探究。这一形成方式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学作为一门多科融合的交叉边缘学科的理论属性。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教育与政治教育的融合。“思想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关于思想观念的教育。“政治教育”是统治者向社会成员传播政治观点、培养政治情感、使社会成员形成一定的政治认知、政治信念、政治理想,并达到政治参与和政治认同目的的实践活动。两者的融合结果,就是思想教育有了政治特别是主导政治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政治教育可以通过思想教育的形式取得更好的效果。这样融合形成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受政治制约的思想教育。是侧重于思想理论方面的政治教育。政治性的要求与人们的思想现实的差距只能靠商谈、对话和理性说服以达成共识。这种共识的达成是因为“对话者与听话者之间的共享信念——他们对话行动中提出的有效性主张的主体间承认所产生、甚至所强化的那种共享的信念——蕴含了对涉及行动之若干义务的默认。就此而言,这样一种认可创造了一个新的社会事实”。也即是通过思想教育的形式达成政治教育的目的。为实现目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理论指导方面就涉及多门学科的相关理论。作为专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思想政治教育学自然有了融合性的多范式的理论特征。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的融合。在研究者的视野中;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是有着明显的区分的。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人文学科的核心是文史哲,对象是人文世界,人文世界具有精神性、意义性和价值性的特征。“研究人的价值和精神表现”是人文学科区别于社会学科的重要特征。社会科学旨在探寻社会规律,获得关于社会事务及其运动变化的知识,社会科学所关心的是人类活动的功能与效果;人文学科的旨趣在于探寻人的生存意义,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为人的行为确立某种价值导向同。另外,国际上有四种比较权威的学科分类体系在社会学科(social sciences)与人文(humanities)上有着清楚的分界。那就是认为社会科学是介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有时也起到连接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作用。从研究对象上看,社会学科研究人与社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人文学科研究人的文化生命,即人的本质。从研究作用上看,人文学科能够提供价值体系,对人的精神起根本作用,因而对人和社会似乎不具有明显的实际运用;社会科学对社会的影响较为直接,如法学、管理学。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借鉴的相关学科中,哲学、伦理学属于人文学科的范畴,而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则属于社会学科的范畴,教育学一般也归于人文学科。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既有人文学科的属性,又有社会学科的属性。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人学范式走的就是人文学科的研究道路,社会哲学范式则是走的社会学科道路。思想政治教育学更多地关注的是社会政治关系和道德关系,更应该属于社会科学的领域,只不过它是带有人文学科特征的社会科学。

(三)思想政治教育学坚持了一条交叉发展的路径。交叉学科是现代科学发展的综合形式与重要趋势,也是科学深刻变革与日益丰富的表现,是不同学科相互渗透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学科之间的融合是通过交叉来实现的,学科交叉是新兴学科产生的必然途径。进入20世纪之后,由两门学科交叉产生的学科不断出现,跨度也越来越大,也出现了三门以上学科交叉的新学科,如医学化学地理学、物理生物化学、教育社会心理学等。按照交叉程度可以将交叉学科分为六种类型,即比较学科、边缘学科、软学科、综合学科、横向学科、超学科或元学科[91&80-82)。思想政治教育学最初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中科学化而形成的学科,逐渐与政治学、教育学和伦理学等交叉融合,又大量借鉴了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概念。从交叉程度上看,思想政治教育学属于边缘学科和软学科的层次,但尚不能达到软学科要求的以管理和决策为重心问题的层面。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一门具有软学科特征的交叉边缘学科。

二、从价值取向上看。思想政治教育指向于国家意识形态建设。是服从服务于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的应用性学科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的理论教育和课程设置都是围绕主导意识形态的需要展开的。“在正式课程方面,意识形态试图回答这类问题——什么知识最有价值?对谁最有价值……从意识形态角度看,常常是在回答这些问题时形成课程。”[10w172)思想政治教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中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实践回答。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必然在本质属性上反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科属性。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是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而诞生的学科。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始终是结合在一起的。早在1847年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章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提出了“宣传工作”的概念。并要求大家要有“革命的毅力并努力进行宣传工作”。他们也规定了理论教育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和具体形式,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创立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也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考。列宁提出了“政治教育工作”的概念和“灌输理论”,指出“政治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共产主义者”。而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则成了学科建立的直接理论依据。提出:“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武装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完不成的。”“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生命线。”“在思想上要有所进步,政治上也要有所进步,这就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时事政治。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思想政治工作,各个部门都要负责任。”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问题提上日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得以建立。这一阶段,我们党继承和发扬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开创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局面。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了从经验总结到理论建构的转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更是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提供了新时期的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设立,也是顺应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需要的理论成果。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灵魂的学科。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直接的理论依据,推动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发展和实践创新。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根本理论依据。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成果也不断丰富和发展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架构,塑造着学科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具体来讲,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肯定了思想意识和社会存在的依赖关系,证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和地位;马克思主义的需要理论说明了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则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任务的确定依据;社会意识形态理论告诉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说明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功能“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众多理论创新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学科建设中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理念,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宗旨的重要原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人学研究范式建构的重要理论依据。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论述构成了学科的直接理论依据。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我们党也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概括为认识和改造世界:邓小平指出是培养四有新人;另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灌输”的理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关于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要齐抓共管的思想等等,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重要来源。我们党近年来出台的有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文件,更是继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也是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理论研究的直接理论依据。

(三)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坚持全面发展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谓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按照人应有的本质,“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思想政治教育学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深入研究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认识世界的能力;二是深入研究社会思想意识的变动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引导人们形成符合社会主流价值取向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从马克思主义诞生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其理论出发点和价值追求都是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这种发展只能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因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能力的手段……个人才能有个人自由”。这一思想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思想政治教育明确了目标。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更是鲜明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从以上经典论述可以看出,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命题和价值追求,贯穿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进程。思想政治教育学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作为学术诉求,是从实践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具象化,也是其作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科应有的学术价值取向。

三、从比较视角看,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是“中国向度”的意识形态教育类学科

国外也是有意识形态教育类相关学科的,如宗教学科、公民教育学科等等。而作为独立学科形态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特有。我们可以称之为是学科研究取向上的“中国向度”,意思是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学科存在的意义主要在于结合中国的意识形态建设实际,指导中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并获得理论上的创新成果的意识形态教育类学科。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在这里主要指“中国思想政治教育学”,在理论属性上的“中国向度”主要源于以下两点:

(一)德治传统是学科“中国向度”的思想基础。中国传统社会的思想文化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儒家思想为代表伦理型文化。道德理想的播化成为社会秩序建构与维护的关键性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环节。这种思路在治国主张上的体现,就是对“德治”的肯认与推崇。统治者的道德成为德治是否顺利实行的关键环节。圣王和君子作为儒家思想的理想人格,居于社会政治生活和道德生活的核心,这就创设了政治生活与道德生活相统一的社会文化环境,使得“内圣外王”成为儒家人格修养的纲领性要求。由此推演出“三纲八目”的修养途径和慎独的修养要求,目的在于塑造道德上成“圣”而政治上“王”之的理想政治人才。因为没有法的约束,过分强调道德的自我调适能力,儒家的德治最终发展到了“人治”。同样,法律如果失去道德性,将不成其为法律,而是对人性的亵渎。法律的制定必须要求相应的道德基础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也就是西方的法律都不与《圣经》道德相违背的原因。我们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自然也要符合我国的德治传统倡导的伦理道德价值观。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尽管在理论基础上是马克思主义的,但它厚植于我国深厚的传统“德治”文化的土壤必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与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理论的契合,深受传统德治融“政治”于“道德”,以“育德”而“为政”思想的影响,形成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这一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思想政治类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学或许也可以看作儒家“内圣外王”学的现代性表达,“内圣”讲的是思想道德的塑造与修养,“外王”讲的是政治实践,“内圣外王”学的核心是道德教化和政治实践,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学科的理论支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集体智慧结晶,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政治和思想财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概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创设与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大体上是同步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意识形态性的时代特征就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004年,党中央提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并在随后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六个二级学科,将思想政治教育明确归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下,其实质也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统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为形成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奠定学术基础。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产物,它直接的理论支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中国向度”主要指学科的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建构。然而过分强调“中国向度”容易使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一样。由于缺少自觉的比较和对话的维度,结果会把“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思想政治教育变成只有“中国特色”的“自说自话”的体系,最终走向封闭僵化的学科道路。因此,开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的国际视野是学科建设的自觉追求和重要命题。

首先,从实践理性层面上,要确立全球化语境和国际视野中的中国问题视域。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各种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呈现出复杂联系和共性特征,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本土性问题同时也成为世界性问题,任何世界性问题都同时也表现为本土性问题。就我国现实来说,经济问题都会在社会思想政治领域有所反应,而价值问题、伦理问题、政治问题更是直接地影响着人们思想意识变化。西方发达国家所经历过的现代和后现代的问题,我们正在不同程度地体验或面临;我们在发展中所成功解决的实践问题和路径探索、理论创新都不是孤立层面的“中国特色”的问题,而是国际视野中的具有“普世意义”的中国问题,是与全球性问题相互交织的中国问题。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成功实践经验既是中国的财富。也应当成为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共享的精神财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应当从这样的高度和视野来审视中国问题,设计中国的意识形态建设,对具有世界意义的思想政治问题进行总结和升华。

其次,从文化精神层面讲,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应该在开放交流中碰撞交融。以此为新的契机形成新生的文化精神更能丰富普世价值的现代性内涵。全球化背景下,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不可能在文化世界里唯我独尊。它既然是一种文化类型,就必然有着自身的优势和弱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为我国的一种文化现象,其文化诉求不能只停留在强调自身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的城堡里,而应该以更加的理论自信和理论自觉走出去,广泛开展与世界上各种思想文化热点的对话碰撞,努力对全球范围内思想文化领域的焦点问题作出“中国回答”,由此获得一种包含着中国文化价值的世界性的文化精神。这才是思想政治教育学所应该具有的文化底蕴。否则,只讲究中国特色、中国元素而不能在世界思想文化交流中占有一席之地,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学科存在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和力量就显得微不足道。

自由教育论文范文9

论文关键词:进步教育;进步教育运动纲领;进步教育思想

进步教育是美国历史上一个主要的教育流派,对美国以至世界教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有关进步教育的论述很多,主要是对其发展历程的介绍。对于它的终结,多归因于教育实践上的过激行为和诸如改造主义、永恒主义和要素主义等对它的猛烈攻击。进步教育盛极而衰终有其内部原因,所以,本文试从进步教育理论内部人手,寻找其终结的内部原因。

一、理论基础的缺失

进步教育协会成立之初就只有反传统教育弊端的基础,没有提出协会自身的建设性纲领,后来也没有建立自己的运动纲领。

1919年,柯布发起了进步教育家的华盛顿集会,联合倡议成立了进步教育协会。联合的基础是共同反对形式主义,反对某些传统学校中使用恐吓或体罚等手段,反对只依靠教科书或书本进行教学,只让儿童通过记忆事实材料获得知识等现象和教师的绝对权威。由此可见,进步教育协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反对传统教育。它对传统教育提出挑战,一开始以针对性措施来改革旧的教育传统,提出了以儿童为中心,改变了传统教育中只见物不见人的做法,这在教育史上是个伟大的创举。但在理论上,进步教育运动只是消极地停留在对旧事物的批判上。

进步教育实际上就是教育中的进步主义,旨在通过学校教育去改善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wWW.133229.cOM但是,进步教育者对“进步教育”中的“进步”一词的理解和解释始终停留在非常广义泛化的层面上,没有进步教育自己理论上的明确含义。在进步教育运动的黄金时期——20世纪30年代,当时的美国进步教育协会会长福勒说:“虽则我们的学会并未在教育原理或程序方面宣扬或提倡任何似乎运动纲领之类,我们却在共同协商之下提出一桩明确的假定,那就是教育工作的中心是儿童而非教授的学科,而且以科学态度来对待教育理想,才是进步的最可靠的保证。”协会更要求不把进步一词的含义冻结起来,使它失掉灵活而旺盛的生命力。也正因为如此,事实上,直到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终结,“进步”一词似乎带有更多的政治上的色彩。所以进步教育者们在反对传统教育弊端这个统一的基础上,对进步教育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实践。结果是运动的方向和主流虽是具有合理核心的,但如拜克所说,在运动中出现了一些过激分子和过激行为。

杜威曾明确指出:“一种新的运动往往有一种危险,即在摒弃它所要代替的目标和方法时,只是消极地而不是积极地和建设性地发展自己的原则。”进步教育运动在一开始提出改革旧的不合理的教育制度时,激起了人们宗教般的热情,得到非常广泛的支持。但随着运动的不断深入,作为进步教育运动的核心机构——进步教育协会,还只停留在消极地反对旧有东西的层面上,而不是积极建设自己的理论和原则,它没有提出自己的运动纲领,进步教育者们只能按照自己对“进步”的理解来实践自己的理想,结果是让人失望的,灵活而富有生机的运动就只能成为良好的愿望了。

二、共同理论信念的缺失

进步教育领导层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他们来自社会各个领域,有着多种教育观。因为缺乏统一的理论指导,原理缺乏统一的坚固性,领导权被削弱,最终走向分化。

进步教育的最早推动者之一是儿科医生莱斯,他在报刊上大量揭露当时美国教育领域的丑恶和黑暗,引起文学、政治、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广泛关注。1919年由柯布发起的华盛顿集会,86名进步教育家中有教师、学者、家长,也有工作在各个领域的其他社会人士。因为早期的进步教育直接来源于社会改良运动,所以除杜威以外,很有影响的人大多都不是职业教育专家而是社会贤达。他们来自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只是因为出于对教育的关心和热情才聚在一起,但他们对教育的理解却不尽相同。这时他们需要的应是在共同的基础上接受统一的理论指导和学习。但在开始时进步教育运动便孕育着多种教育观,它的整个历史意味着不同的人,制定不同的学校改革计划,并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如帕克的昆西学校实验,约翰逊的有机教育学校实验,帕克赫斯特的道尔顿计划,华虚朋的文纳特卡计划,沃特的葛雷计划等。问题是这些实验学校并没有统一的思想理论。约翰逊的“有机教育”实验遵循卢梭的思想,“道尔顿制”实验是以蒙台梭利思想为指导的,“葛雷制”实验借鉴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某些理论和实践。

在经济大萧条期间,关于手段和目的的争论也引起了进步教育家内部的不和,如进步主义教育之父帕克的兴奋点就逐渐转移到民主政治上了,他认为学校是最适宜于实现民主的。他认为学校“能够铲除各种社会灾祸,优秀教师可以减少监狱中的犯罪人数,可以减少社会上改造罪犯的场所,可以减少贫穷的家庭,可以减少精神病院”而不仅仅“只教育儿童而已”。康茨则对进步教育发出了挑战——《进步主义运动敢于进步吗?》。至此,进步教育中分化出了改造社会的进步主义教育,我们称为改造主义,它对进步主义教育发起了猛烈攻击。进步教育领导层内部的思想不仅没有得到统一,反而不断分化。

杜威自身始终对进步教育的适度和混乱持批评态度。在20世纪20年代,进步教育协会以儿童中心主义为理论出发点,但到20世纪30年代以后,则转变为社会中心和政治进步主义的原理,目的则是想摆脱片面性。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看到,从进步教育协会成立之日起,其领导层就由于缺乏统一理论指导,思想没有得到统一,在短暂的繁荣过后,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内部的争论出现了,以前的裂痕就会逐步扩大。

三、理论与实践协调性的缺失

在进步教育运动如火如荼发展之际,人们却发现改革没有达到人们期望的结果,学校里出现的无组织、无秩序状态,学生缺少系统的心智训练而导致教学质量下降的状况,受到了猛烈的攻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进步教育思想的基本教育理论,来寻找原因。

“进步教育思想是从进化论和科学,而不是从文艺人文主义之中引申出自己的基本理论的”。

达尔文思想对它的影响是最重要的,因为实用主义的心理学和社会哲学就是受达尔文思想的启发而产生的。进步教育领导人非常认真地把达尔文生物进化的含义扩展到人类、道德、社会和教育的领域,他们提出了一套进化论的、自然主义的设想。由于进步教育理论家们接受了世界是长期发展变化产物、人是自然界的生物有机体、学术探究是问题解决的延伸等观点,教育就变成世俗的、科学的、实际的和技术的了。他们的教育大纲是一个庸俗世界的纲领,它强调此时此地的问题,因此学校增加了更多的活动,设置了较多的职业课程和技术课程,也更加注意培养青年人适应社会、个人和职业的能力。进步教育者们接受了进化论的观点,认为变化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人是进化的产物,人和他的经验都是自然的一部分。这就把人从上帝那儿夺回并重新放回自然之中了。因为事物是相互联系可以体验的,所有的知识都是来自对事物的直接体验或了解,从而,有益的生活就是致力于探究,以增加未来经验的价值。这种观点反映在教育实践上,探究的方法就成为进步教育最为重要的方法了。

进步教育者们把科学和民主作为教育的理想,他们认为科学总是攻击传统观念的,它始终向既得权利开战,所以,掌握了科学方法就意味着对所有现成的惯例展开自由的、公开的质疑。又由于我们生活在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里,如果我们准备去迎接变化,并使这些变化有利于我们,就必须开发创造性思维与行动的源泉,而这种创造性思维与行动,以前曾受到过传统的纪律教育实践的歪曲和压抑,所以,在学校教育实践上,浪漫的自由放任就成了正当的了。

我们知道,进步教育协会以“十项原则”相标榜,即尊重儿童自由发展,尊重儿童活动和兴趣,教师为儿童指导者而非监督者,注意儿童身体发育等。显然,儿童中心和从活动中学习等,是进步教育的灵魂。但进步教育过分强调“学生中心”,忽视教师的作用而走向另一个极端。在它存在的头10年里,它的精神是极端个人主义的。

博德于1935年在《走在十字路口的进步教育》中说:“民主这一课题在现在各种生活关系中已显得日趋紧迫了。民主主义应包括一种社会的和教育的哲学,而这种哲学是需要形成和应用的。如果进步教育能成功地应用民主主义哲学和过程来解释进步教育的精神,美国今后的教育就将掌握在他们的手中。否则,如果进步教育仍然被片面地吸引在儿童个性之中,它就将陷于没有出路和盲目之中了。”但在“以儿童为中心”的学校里,“学校”被看作应当适应儿童,学校的任务就是满足儿童的需要,研究、关心并尊重儿童的需要。学校的任务不是给儿童传授一些学科知识,而是指导学生做出决定。教师只是作为指导者或忠告者而发挥作用,因为教师必须帮助学生做出决定,但绝不能命令他们做什么。而浅薄主义和机会主义是美国生活的象征,孩子们自己的经验不足又深受社会影响,他们有经验、智慧和自制能力去制定或选择优良的学习计划吗?他们有这种自我计划学习的本领吗?进步教育能给孩子们提供升学准备吗?诸如此类的问题确实击中了进步教育的要害。

黄济先生认为进步教育思想的局限性有三,即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观(强调个人的主观经验),庸俗进化论的社会观(强调点点滴滴的改良)和生物化的心理学观点(强调儿童本能的发展)。他认为,进步教育思想在学习中充分发挥儿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方面,由于生物学的局限,对于人的自然本质与社会本质的关系,对于儿童发展与社会的关系,并未做出科学的阐明。

在进步教育理论和实践之间,每个方面都有脱节的现象。所有的方面都有着各种各样的争论和分歧。运动者大都凭借自己对“进步”某一方面的理解去着手实践,以期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却没有很好地来研究和发展进步教育的理论和原则,所以表现在行动上就是完全抛弃旧的束缚学生的一套做法。进步教育试图解决如何使学校教育适应美国社会新的需求问题,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再加上一些进步主义教育家理论和实际做法过于偏激,存在明显的缺陷,忽视和否定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些基本规律,从而导致美国学校教育质量的下降。所以,进步思想以及进步运动遭到了许多提倡传统教育理论的教育家的激烈批评和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