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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汁饮料调查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3-02-28 15:31:31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1

为避免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受到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污染,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指出,自6月1日起,暂停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从6月1日起对允许进口的上述台湾产品必须凭台湾方面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检验证明报检,否则暂停进口。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上述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产品将不得进口,并暂停其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进口。

卫生部也将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列为第六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之中。可采用《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T21911)检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罗列了17种,包括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等,但并不仅限于这17种。

根据公告,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四款产品:统一芦笋汁、统一甘蔗汁、统一芭乐汁和统一金桔柠檬汁都在暂停进口名单之列。对于统一饮料“涉毒”事件,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兼新闻发言人杨寿正强调,从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及统一(中国)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内地部分省市的流通市场上被查到的统一甘蔗汁、统一芦笋汁等“塑化饮料”都是统一的商从台湾直接进口到大陆进行销售的,而不是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内地工厂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杨寿正说,台湾进口到大陆的统一饮料和统一企业在大陆直接生产加工的饮料采用的原材料供应商完全不同,这次被曝光的台湾进口统一甘蔗汁、统一芦笋汁等“塑化饮料”主要是因为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添加剂违法添加了DEHP导致饮料“涉毒”,这些台湾进口的统一饮料主要在内地部分省市台湾人自己开的零售店和个别超市进口产品货架有售,数量并不多。

杨寿正表示,目前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协助商检查和回收上海等地市场上的台湾进口统一饮料,具体回收数字还在统计汇总,待全部回收完毕后将向政府有关部门作出汇报并封存销毁。他说,位于大陆的统一工厂从未生产过“这种饮料”,在大陆生产的产品都是合格的。

上海市饮料行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杰表示,连日来协会正密切关注台湾“塑化饮料”事态的发展,他说,内地饮料行业应该从该事件中充分汲取教训,主动采取措施加强对上游原材料的质量监管,不让“涉毒”饮料流入市场和家庭。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2

随着《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关配套法规及措施的不断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执法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本文试对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即经营者集中审查)体系作一个简单的总结和梳理,包括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法律依据、经营者集中定义、反垄断审查执法部门、经营者集中的申报、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经营者违法集中的处罚以及经营者提起行政复议及/或行政诉讼。

主题词:外资并购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007年8月30日,被誉为“市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并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3日,《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宣告生效;2008年8月23日,经营者集中的执法部门--商务部反垄断局(以下简称“反垄断局”)挂牌成立。至此,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执法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虽然相关配套法规尚需不断完善),同时也宣告了在我国施行逾五年的包括《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在内的相关反垄断审查条款退出历史舞台。

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至2009年3月20日,商务部共收到40起经营者集中申报,反垄断局依法立案审查了29起,目前已审结25起:其中无条件批准23起,附限制性条件批准1起(英博集团公司收购AB公司),禁止了1起(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的经营者集中)。可以说,当前中国的反垄断审查(尤其是经营者集中审查)得到了全球各界人士前所未有的关注。笔者结合自身长期从事外资并购的经验,试对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即经营者集中审查)作一个简单的总结和梳理。

1.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法律依据

1.1法律:《反垄断法》第四章“经营者集中”;

1.2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1.3部门规章:拟出台(已出征求意见稿)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暂行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办法》及《关于对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的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等;

1.4规范性文件:反垄断局出台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及《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资料的指导意见》等。

2.经营者集中定义

反垄断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中并未对经营者集中作出直接定义,而是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的三种方式:

2.1经营者合并;

2.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2.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根据《经营者集中申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上述“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包括:(一)取得其他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资产;(二)虽未取得其他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资产,但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能够决定其他经营者一名及以上董事会成员和核心管理人员的任命、财务预算、经营销售、价格制定、重大投资或其他重要的管理和经营决策等。此外,该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设立一个新的企业,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条所称的经营者集中”。

3.反垄断审查执法部门

《反垄断法》实施之前,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承担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执法工作;《反垄断法》施行之后,根据国务院职能分工,商务部是负责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执法部门,反垄断局具体承办这项工作[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门分工执掌反垄断执法权,分别负责对“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及价格垄断行为的执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成立价格监督检查司,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立了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根据笔者的理解,该等“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法并无直接关系,其职能将由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来共同承担。

4.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4.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4.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营业额的定义及计算办法,《经营者集中申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作出具体规定。

应注意的是,即使经营者集中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反垄断局也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商务部目前已公布了《关于对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的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

5.经营者集中申报主体

根据《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经营者合并方式的集中,由参与合并的全部经营者申报;其他方式的经营者集中,由取得控制权或施加决定性影响的经营者申报,其他经营者予以配合。申报人可以自行申报,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他人申报。

6.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

申报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具体内容及细节应参照商务部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资料的指导意见》):

6.1申报书。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申报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证明,境外申报人须提交当地有关机构出具的公证和认证文件。委托人申报的,应当提交经申报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6.2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包括:集中交易概况;相关市场界定;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主要竞争者及其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行业发展现状;集中对市场竞争结构、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国民经济发展、消费者以及其他经营者的影响;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效果评估及依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如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意见等。

6.3集中协议。包括:各种形式的集中协议文件,如协议书、合同以及相应的补充文件等;支持集中协议的各类报告,如集中交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报告、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集中策划报告以及交易后前景发展预测报告等。

6.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5反垄断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7.经营者集中豁免申报

《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7.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7.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8.经营者集中审查时限

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8.1为期30天的初步审查阶段。

初步审查阶段从正式立案受理之日起开始启动,30天届满前,反垄断局做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商务部做出审查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反垄断局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8.2为期90天的进一步审查,必要时还可延长60天。

反垄断局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反垄断局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一)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二)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反垄断局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9.经营者集中审查内容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反垄断局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

9.1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9.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9.3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9.4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9.5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9.6反垄断局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10.经营者集中审查方式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反垄断局调查涉嫌经营者集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0.1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10.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

10.3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

10.4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10.5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在实践中,反垄断局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措施的工作方式实施调查。以可口可乐和汇源果汁经营者集中案为例,反垄断局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方式,先后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果汁饮料企业、上游果汁浓缩汁供应商、下游果汁饮料销售商、集中交易双方、可口可乐中方合作伙伴以及相关法律、经济和农业专家等方面意见。

11.竞争问题评估

以下援引可口可乐和汇源果汁经营者集中案中反垄断局的评估结论,从中可以分析反垄断局对于竞争问题进行评估及决定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主要思路:

a)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而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品牌是影响饮料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因素,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控制“美汁源”和“汇源”两个知名果汁品牌,对果汁市场控制力将明显增强,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集中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

c)集中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抑制了国内企业在果汁饮料市场参与竞争和自主创新的能力,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2.反垄断审查的中止及恢复

《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一)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

(二)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三)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13.经营者集中审查结果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商务部审查经营者集中案件,可能有两类审查结果:一是禁止;二是不予禁止,具体包括无条件批准和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针对具体案件对相关市场竞争造成的损害不同,商务部可以附加三类限制性条件:一是结构性救济,即强制交易方对其部分资产进行剥离;二是行为性救济,即禁止并购企业从事某种可能产生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的滥用行为;三是混合型救济(前两种条件的结合),不仅强迫合并企业进行剥离,还要求对其并购后行为施加限制。

14.审查结果公告

根据反垄断法的要求,审查决定的方式有两种:对于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者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商务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其他决定,则只通知申报方。

15.经营者违法集中的处罚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3

鉴于消费者对添加剂勾兑鲜榨果汁事件的强烈关注,继今年8月央视《向幸福出发》栏目,著名主持人李咏现场揭示添加剂勾兑“鲜榨”饮料黑幕之后,2012年10月16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365》栏目再次强势推出名为“与水果无关的果汁”的节目,节目中,著名公共营养师陈治锟用“真材实料”的各种添加剂勾兑出色彩鲜艳,香味浓郁的“果汁”饮料,口感和香味均胜过真正的鲜榨果汁,并现场指出,长期饮用这种饮料,对人的身体百害无益,尤其对孩子的成长发育危害巨大!

用添加剂现场勾兑“鲜榨饮料”长期饮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发展

节目中,公共营养师陈治锟拿出一瓶水,加入柠檬黄、安赛蜜、阿斯巴甜、酸度调节剂和半滴香精,几分钟如魔术般变出一杯香味浓郁、色泽与鲜榨无异的橙汁,为了增加质感,最后加入少量卡拉胶和黄原胶两种增稠剂,浓稠感立刻增强,周围还翻起了泡沫,足可以假乱真。整个勾兑过程跟橙子完全扯不上一点关系,香味却更胜过鲜榨橙汁,央视王牌主持人王筱磊大胆的尝试了一下,在增稠剂的作用下,那种饱满、浓厚的口感也恰到好处。据陈治锟介绍,人们日常在餐饮场所喝的所谓鲜榨果汁,以及商场里的果汁饮料、蔬菜汁等饮品大都是添加剂勾兑而成,不合任何牛奶、果汁和蔬菜成分,而这些饮品对人体没有任何营养可言,尤其对孩子的身体影响更大。

陈治锟指出,如果长期饮用这种勾兑饮料,饮料内的人工合成色素、防腐剂将会导致儿童生长放缓,缺锌,严重者会患上异食癖,进而影响智力发育。而另一个让人担忧的后果是,由于这种勾兑果汁大多甜味剂都是果糖调制而成,我们喝一瓶500ml的饮料实际上相当于吃下50克的白糖,肝脏器官会把这些多余的糖分转化为脂肪,这就是为什么现在人们肥胖比例大大增加的原因。

添加剂勾兑升级,果汁浓缩液出现市场长期饮用对身体危害更大

由于现场勾兑比较麻烦,于是一种叫做“果汁浓缩液”的半成品便应运而生,这种果汁浓缩液也完全由添加剂勾兑而成,调制果汁饮料时直接加入少许在水里,摇晃几下就完成了。

专家现场用诱惑红、甜味剂、安赛蜜、柠檬酸和草莓精油、卡拉胶和黄原胶制作出了草莓香味浓郁的草莓果汁浓缩液,并称,很多珍珠奶茶、果味饮料、三色果饮,都是用这些浓缩汁勾兑出来的,而且市场当中卖的浓缩汁还会加入柠檬酸钠、山梨酸钾等防腐剂,危害比现场勾兑的更大。就央视的相关报道,记者在调查走访了成都市内街头多家果汁销售商家和餐饮场所后发现,勾兑果汁并非一家独有,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业内人士表示,这就是一种行业“潜规则”,“谁不这么做,就别想赚到钱。”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水果的单价都非常高,出汁率又低,想要用这些水果榨汁,几乎是不可能的。”

同时,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随着冬天的到来,现在成都很多酒楼、火锅店为了高额利润又开始向消费者大肆推荐其自制的各种鲜榨的所谓豆浆、花生、核桃浆等。而综合之前的媒体报道,不难发现:餐饮场所的各种所谓鲜榨饮料,如豆浆、各种果汁等,其实基本上也没有什么果实等,同样也是由各种食品添加剂和果味浓缩汁勾兑而成,几乎没有任何营养。

饮料食品添加剂越少越好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4

一、中国市场果汁饮料品牌发展历程

国内果汁饮料市场的大规模启动是在年,当年月才上市的统一鲜橙多,短时间内就出现脱销现象,仅当年的销售额就达到1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在碳酸饮料阶段、饮用水阶段、茶饮料阶段之后进入了果汁饮品阶段。至今,果汁饮料市场的品牌格局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年以前)无强势品牌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内就陆续出现过一些果汁饮料品牌,如露露、椰树、椰风等,但由于市场培育及自身经营等方面的不足,这些品牌或是昙花一现,或是局限在某个区域市场内,基本没有力量发动全国的市场攻势。

第二阶段(年)统一独占市场

在统一之前,并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大品牌去注意这个市场,但这个市场是存在的,所以,统一鲜橙多一经推出,就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第三阶段年以后)多家品牌围攻统一

统一鲜橙多的成功,不仅大大刺激了统一的业绩,也刺激了竞争对手,从年开始,可口可乐、康师傅、汇源等国际、国内品牌纷纷跟进,市场呈现出大小品牌在各条战线围攻统一的态势。

二、年度品牌竞争格局

(一)整体竞争格局分析:

1.存在三股竞争力量

一支是台湾背景的企业统一和康师傅,其主要特点为产品线比较长,以包装的创新和口味取胜;一支是包括汇源、娃哈哈、养生堂等国内知名企业;还有一支是大的跨国公司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

2.两个种类的博弈

第一类是果汁含量仅为5%-10%的低浓度果汁饮料。在这一阵营内,以统一“鲜橙多”、康师傅“每日c”果汁和可口可乐“酷儿”为代表;另一类是屈臣氏的“果汁先生”和养生堂推出的“农夫果园”,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复合果汁,一般由胡萝卜汁和其他几种果蔬原汁调和,再制成30%浓度的果汁。

3.竞争虽然激烈,机会仍然很多

果汁饮料市场品牌、种类非常多,新厂家不断涌现,很多老牌食品和饮料厂商因看好这个市场而纷纷生产果汁饮料。虽然品牌和品种众多,各品牌的广告力度也都很大,看似竞争非常激烈,但因果汁饮料是在近几年才大规模进入市场的,目前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市场份额来看,还没有一个品牌占有绝对优势,成为主导品牌。

(二)市场竞争深度分析

1.消费群体各有特色

因为产品的特点和市场定位不同,各品牌的饮用者各具特色。从性别比例来看,露露和酷儿的饮用者中女性比例超过了60%,这主要是因为露露是纯天然食品,又有美容养颜的功效,而酷儿主要是针对儿童的产品,女性通常与儿童在消费习惯上更为接近。维他和娃哈哈的饮用者中男性所占的比例接近了50%,远高于其它品牌。从年龄结构来看,露露的饮用者中年龄在35岁以上的比例超过了50%,远高于其它品牌,这是由于中老年人更注重健康,喜欢饮用天然饮品,而年轻人则更倾向于追求新潮和口味。从广告定位我们就可以看出,像“鲜橙多”,“真鲜橙”等饮料多用明星来做广告,显然是针对青少年市场,而露露则倾向于渲染一种家庭氛围。酷儿的饮用者中15-24岁所占比例接近50%,远高于其它饮料,酷儿的产品定位为儿童,虽然儿童不在cmms调查范围内,但其产品饮用者仍然呈现出了明显的年轻化趋势。

2.呈现区域市场特点

从各品牌饮用者所在城市来看,维他的饮用者有将近50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都集中在广州和深圳地区,比例远高于平均水平,这可能是由于维他的生产基地在深圳,其果汁饮料的投放主要是在深圳和广州及其周边地区,其它地方常见的这个品牌都是奶类饮品。露露的生产基地在承德,虽然它已经成为了全国家喻户晓的品牌,但其饮用者仍然呈现出了区域特点,有将近1/3的饮用者都在北京和天津地区,而在广州和深圳等南方城市则比较少,这可能是由于南方气候比较热,人们通常更喜欢喝清爽的饮料而不太喜欢植物蛋白类饮料。再者,南方天然的椰汁口味与露露有点相似,可是更新鲜,更合南方人口味3.主要消费群生活态度分析我们选择了11条生活形态用语来考察各品牌经常饮用者的生活态度。可以发现,露露的经常饮用者倾向于喜欢含有天然成分的产品并且比较注重健康,这很符合它产品的特点。酷儿的经常饮用者比较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因此他们会更容易被那个长着大大脑袋的卡通形象所吸引。而统一的经常饮用者则很注重生活品质,通常选择对健康和美容有益的食品,“统一鲜橙多,多c多漂亮”的广告语恰好迎合了这些人。看来产品的形象设计和广告对产品的推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主要品牌竞争手段分析

1.统一竞争对手的快速跟进,使得统一的优势已经在慢慢弱化,而当农夫果园大力推广高浓度混合型果汁的时候,统一由领跑者变成了追随者。面对风云变幻的市场,统一决定推出系列新品(请列举),渗透到每一个细分市场内,以此保证它的领导者地位。年月下旬,针对农夫果园和汇源果汁这两个对手,统一推出浓度40%的活力果园。统一推出的新品还有果蔬多、果汁先生等。

2.康师傅面对老对手统一在果汁饮料市场良好的表现,不甘示弱的康师傅于年月,推出了自己的果汁饮料“每日c”.康师傅不惜血本,请来漂亮的玉女梁咏琪代言,投下了据说以亿计的巨额广告费,于是,梁咏琪的“每日c”广告很快占据了人们的视野,电视、户外大型荧幕、车站、灯箱、报纸、杂志等都可见到她的身影。康师傅继续发挥它在渠道上的优势,这保证了康师傅每推出一个新产品,两周内就能迅速在全国铺开面对消费者。空中和地面联手出击是康师傅取胜的法宝。

3.露露意识到环境发展变化的露露集团,与万向集团牵手,在获得更强有力资金支持以后,在市场推广、新品开发等环节上明显加大了力度。

4.维他面对国内果汁市场的快速增长,早在年就推出果汁饮料的香港维他奶集团快速作出反应,正如他们所说,目前果汁市场还没有达到垄断状态,而且增长速度非常快,因此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他们凭借着生产经验和品牌优势,在国内市场取得一定成绩也是理所当然。

四、果汁饮料市场未来发展走势

近年来,国际饮料业的并购活动频繁,百事可乐在年并购了纯品康纳,年收购了桂格,使百事坐拥世界果汁业的着名品牌,可口可乐与雀巢开始合作开发果汁饮料;与此同时,因为看到中国果汁市场的巨大潜力,海外果汁生产厂商纷纷抢滩中国,如日本的麒麟、英国的亚洲财务集团、原美国施格兰有限公司(现已与法国威望迪公司合并)等均大举进军我国市场。这些大型企业不仅具有生产规模优势,而且在品牌经营方面也有丰富经验;国内几家主要的果汁饮料企业也在走向更大更强,汇源集团一方面在国内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另一方面也积极加强国际合作;露露集团与万向的合作,使它获得了强力的资金支持。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5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制果蔬汁已成为餐饮业饮料消费的主角。为了解自制果蔬汁的卫生状况,以进行有效管理,我们于2012年对滨州市滨城区25家供应自制果蔬汁的大型餐饮店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随机抽取滨州市滨城区25家有加工供应自制果蔬汁的大型餐饮店(面积>500m2)为调查对象。

1.2方法

1.2.1卫生学调查采用自制果蔬汁加工现场调查表,对被抽取的餐饮店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加工场所及设施卫生状况,操作人员个人卫生状况,原料卫生状况,设备、容器和用具卫生状况,果蔬汁供应状况及卫生管理制度等。

1.2.2采样检验在现场调查的同时,对自制果蔬汁进行无菌采样,每个被调查单位采样2份,共采集50份。品种有西瓜汁、山药汁、南瓜汁等。每个品种采样量不少于500ml。样品分成2份,分别盛装于灭菌容器中,冷藏保存,并在4h内送检。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菌、志贺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总砷和铅。

1.2.3检测依据及评价GB/T5009.11-2003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微生物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200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若检测样品中有1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评定为不合格。

2结果

2.1卫生学调查

2.1.1加工场所及设施现状25家被调查的单位中,有专用场所(包括与水果切配间、凉菜间合用)的餐饮店10家,占40.00%;操作间配备空气消毒设备、净水设施、专用水池等设施的为15家,占60.00%。

2.1.2操作人员卫生情况被调查的25名操作人员中,持有效健康证的为20人,占80.00%;指甲符合要求的为15人,占60.00%;工作帽、工作衣符合要求的分别为15和20人,分别占60.00%和80.00%;口罩符合率最低,仅为20.00%;操作人员操作前洗手消毒(含使用一次性手套)的为10人,占40.00%。

2.1.3原料卫生情况25家被调查的单位中,加工使用的果蔬外表无腐烂、无破损的有24家,占96.00%。果蔬使用前经消毒并用净水冲洗的为0家;使用前没有消毒、仅一般水洗的有25家,占100.00%。

2.1.4榨汁机卫生现状所有榨汁机都属易拆卸、易清洗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但榨汁机使用后仔细冲洗、每餐使用前消毒的仅2家,占8.00%;使用后仅简单冲洗、使用前没有消毒的为18家,占72.00%;使用后未清洗、使用前没有消毒有10家,占40.00%。

2.1.5容器、用具卫生情况25家被调查的单位均使用无毒无害的容器。切水果蔬菜的道具、砧板、容器等使用后清洗并保洁存放的为15家,占60.00%、使用后不清洗或仅简单清洗且存放随意的为10家,占40.00%。

2.1.6果蔬汁供应情况均未发现被调查单位使用添加剂,现场发现有8家将加工好的果蔬汁存放在冷藏柜中备用。

2.2检测结果3个品种的50份样品,各项指标均合格的0份,样品总合格率为0.00%。其中菌落总数0份合格,大肠杆菌4份合格,合格率为16.00%;50份样品中有2份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菌、志贺菌均未检出;样品中总砷、铅合格率为100.00%,见表1。

3讨论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6

企业要想跨越新的台阶,新品推广必不可少。然而在中国,据统计,新产品上市的成功几率平均在5%以下,一般新产品持续的时间约为9个月,一次新产品上市平均花费1500万~5000万元人民币。

娃哈哈的新品推广在业界有目共睹,最初的“儿童营养液”使它达到10亿元的销售额;AD钙奶推广成功,销售额超过20亿元;纯净水的成功让销售额达到40亿元,非常可乐的推广让销售额站到了60亿元的平台;茶饮料的推广成功推动销售额超80亿元,后来营养快线、爽歪歪爆发,让娃哈哈的销售额跨过了300亿元。

然而,娃哈哈也有失败,其2009年主推的柠檬饮料Hello-C昙花一现,盛荣难继。据说,目前的销量仅仅是去年的一成。新品推广的行家里手,缘何遭遇滑铁卢?

柠檬饮料:“抢眼”的导入

柠檬饮料是农夫山泉最先导入的。2008年7月,农夫山泉推出了“水溶C-100”。柠檬中富含维C、胡萝卜素和多种矿物质,对人体有较强的抗氧化作用,特别是对女性美容具有较好的作用。

自1998年以来,果汁市场以平均每年19%的速度增长,成为饮料中增长最快的品类之一。但是柠檬本身较酸,不宜直接食用,做成饮料后大大改善了口感,为消费者提供了较好的“食用”方法。

水溶C广告的开场白就是“柠檬不是用来吃的”,为这个产品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消费理由,非常直白;接下来“五个半柠檬”的忽悠,又给了一个量化的概念。

此外,水溶C的包装瓶型十分新颖,吸引了很多年轻消费者,有效助推了产品的铺货和首轮消费的拉动。

据悉,经过半年的推广,水溶C在年底当月的销售超过1个亿。

价格方面,由于农夫山泉的工厂主要分布在杭州建德、广东河源和吉林长白山,比较偏远,绝大多数市场的运距超过500公里,这决定了高昂的运费和较慢的全国铺货速度。高调的产品导入是从超市开始铺货的,费用也十分高昂,因此水溶C上市定价在4.5~5元/瓶。然而,这个在当时看来很合适的定价成为了柠檬饮料发展的障碍。

2009年1月,娃哈哈迅猛推出Hello-C,上市当月销售就近3个亿,3月份超过7个亿,4月份达到15个亿。据说农夫山泉4月份的销售也达到了6个亿,这时又有汇源“柠檬Me”的加入。

零售价3.5~4元一瓶的柠檬饮料“红极一时”,高额的回报让众多的饮料厂纷纷加入了这一洪流,引爆了柠檬汁饮料市场。很多人都认为柠檬汁饮料将引领2009年的消费潮流。

可是最美丽的花朵绽放往往也是短暂的,2009年夏季6、7月份暴热的阳光,并没有带给柠檬饮料带来持续的灿烂。最近,在大多数超市里都可以看到,去年6月份前生产的柠檬汁饮料正在绑赠促销。也就是说去年6月份后,柠檬饮料市场大幅萎缩,已经鲜见这类产品的电视广告和推广活动了。这类产品的推广走向败局。

短短的一年内,这类产品就走过了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完整的过程。绚烂和忧伤都如4月绽放的樱花,十分短暂。

定价太死,压货太狠

Hello-C已然“倒下”,2010年,娃哈哈改为主推“营养果粒”。

推广“营养果粒”前,我受托做了市场调查和数据分析。但是去年的Hello-C总是有挥之不去的影子。以史为鉴,我决定追溯它成败的轨迹。

2010年3月,我们首先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省的6个城市做了市场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256份。调查以15~30岁的年轻人为主,占到被调查人数的81%;被访者中女性676人,男性580人,分别占54%和46%;学生和白领阶层占到了85%,这是接受新品最快、消费能力最强的群体。

调查中发现,在低浓度果汁饮料中,面对不同的价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差距较大,但并不是价格越便宜消费者越多,而是集中在零售价为2.5~3元档的果汁饮料,比例高达到54%,这说明浙江的消费者还是比较理性的。

水溶C、Hello-C的“卖点”是一款低浓度的果汁饮料。酷酷的包装,优秀的策划,可能对快速启动市场有帮助,但是对于再消费来说,价格因素还是比较关键的。从图l可以看出,当一瓶400~500ml低浓度果汁饮料零售价大于4元时,只有2%的消费者愿意接受,3.5~4元的消费意愿也只有4%,浙江还是消费能力较强的省。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果蔬汁饮料的年产量为1447万吨,年销售额约为600亿元。结合调查的数据我们做了一个模拟数学模型,而正是这个数学模型揭示了Hello-C推广失败的秘密。

从图二的模型中我们看到,售价大于4元的低度果汁市场份额只有11.2亿元/年,当定价为4.5~5元的农夫水溶C销售达到1个亿/月时,基本上饱和了这个层次所有果汁产品的。量价比。

2009年1月娃哈哈推出Hello-C后,零售定价为3.5~4元,1~4月累计销售预计超过30个亿,农夫1~4月累计销售也有10个亿。还不算汇源柠檬Me的销量,仅前两大品牌就超过了40亿。而我们从图二的模型中可以看出,价格大于3.5元的果汁全年市场份额只有33.6亿元,而这个份额是需要众多厂家和众多品类的产品来瓜分的。

仅4个月的时间,单一柠檬汁饮料的出厂销售,就超过了该价位全年的果蔬汁饮料的市场容量,结果可想而知。

真相是:大量的产品都积压在了渠道中,渠道商叹息“压过头”了。因为挺在3.5元以上,阻止了更多消费者的介入,也错过了扩大市场的机会。产品压在仓库里基本不动,经销商的信心受到巨大的打击,产品批号不好(大部分都是2009年6月以前的产品),令终端补货更加慎重。没有形成动销,一个好产品就这样夭折了。

错失良机

不过,近两年柠檬汁饮料再现去年全国火热的行情已经很难了,农夫山泉和娃哈哈都错过了市场爆发和调整价格的最佳时机,也错过了把柠檬饮料做成一个“大品类”的最佳机会,但是柠檬汁饮料作为果蔬汁饮料中的一个小品类,还是有市场生命力的。

据悉,在一些压库没有过量的地区,Hello-C和水溶C的销售还在正常进行。这些地区目前没有必要降价销售,因为当地很多消费者已经接受了它的售价。而对于压过头、大批量折价处理和买赠的地区,要想重新启动市场,只有进行渗透式的销售了。渠道的信心、消费者的信心都需要一个恢复的过程,这类地区在销售新批号的产品时,也没有必要下调价格了,因为更低的价格都曾经出现过,消费者并没有领情,价格已经不是关键因素。

对于今后柠檬汁饮料的格

局,估计农夫山泉还会坚持下去的,因为它不像娃哈哈那样有“层出不穷”的新品推广能力,渗透式的销售也适合农夫山泉的特点,短期内“水溶C”的品牌形象仍是第一位的。

而对娃哈哈来说,只要有市场就不会放弃,今年的前4个月Hello-C销量还有去年同期的10%,一旦有重燃的机会,凭借强大的渠道优势,速度还是要快过农夫山泉的;如若几年后再次重燃,也可能会有可口可乐和康师傅介入的,价格也自然会回归。

水溶C高举高打的策略是没错的,因为农夫山泉的渠道没有娃哈哈、可口可乐、康师傅那样强大,推广和铺货速度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如果价格定低了,自己高企的推广成本反而是有问题的。但是作为引领者,当销售到了1个亿的时候,如果及时降低1~2个档的售价,既可以扩大消费者的比例和带动重复消费,也可以给跟进者制造较大的障碍。

比如1992年汇源推出100%的高浓度果汁,由于果汁市场的快速增长,很多企业都在觊觎这块蛋糕,但是由于当时的100%果汁是“高档”产品,市场容量有限,占据第一的汇源果汁及时地把1L装的果汁价格调熬到10~12元。这让很多跟进者望而却步,因为导人期要有大量的宣传投入,10~12元第一品牌果汁的定价,会让很多跟进者的投资回收期大大延长,胜算不多。因此高浓度果汁至今仍是汇源一家独霸。汇源成功运用了价格壁垒,阻止了一个又一竞争者的跟进。

反观水溶C高企的价格空间,造就了娃哈哈的快速跟进,但娃哈哈没能把Hello-C做成一个大众型的饮料也是一个错误。狭窄的高端市场份额和自身强大“产能”间的矛盾,总是要找到一个量价平衡点才能实现双赢的,而这个平衡点是可以通过科学的市场调查来获得,并通过价格杠杆来实现的。

学习美汁源

很多企业在推新品时糊里糊涂地上,最后懵懵懂懂地败下阵来。有时不是产品不好、包装不好、市场不成熟,而是缺少科学的市场定位。没有科学的定位,就缺少后期的操作策略。随着中国消费者的日渐成熟,新品推广中偶然成功的概率也会越来越低。

可口可乐的美之源果粒橙就把市调和定价策略把控得比较好,总是与市场容量相匹配,为后来跟进者制造了壁垒。

美之源果粒橙2004年上市,上市之前可口可乐就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和分析,甚至包含了目标消费者情感方面的问题。

在产品的口感设计上,选择了香港“百佳”、“粒粒橙”的方案,与众不同的是加入了果肉,能让人联想到许多好的感觉,如自然、营养、健康,并且非常真实。

美之源最初定价在3~3.5元/瓶,经过几年的渗透式推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但是可口可乐一直给人的感觉是做碳酸饮料的。为了在果汁方面得到爆发式的增长,2008~2009年可口可乐导演了“收购”汇源的好戏。尽管收购没有成功,但也达到轰动的效应。正当娃哈哈和农夫山泉2009年热火朝天争夺3.5元以上果汁市场时,美之源却把消费群体转向了更加关注健康的成年人,并悄悄地把450ml果粒橙的定价调整到2.5~3元/瓶,狼吞虎咽地吞食着有300多亿市场份额的蛋糕,结果后来者居上。本次针对果汁类产品调查中,消费者对美之源的购买意愿已经高达30%,大大超过统一的“鲜橙多”和康师傅“每日C”。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7

近几年,我国软饮料年产量以超过20%的年均增长率递增,达到1300多万吨。在产量增长的同时,品种也日趋多样化,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我国饮料品种已由单一的汽水发展成为包括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蔬菜汁、乳饮料等八大类。

XX年包装饮用水的消费量大幅下降,而果蔬类饮料走俏,同比上升了5.6%;碳酸饮料和功能性饮料的消费量略有下降,分别降低了1.7%和1.9%,不过,包装饮用水、茶饮料和碳酸饮料的实际消费量仍比预测的乐观。这说明人们在饮料的消费上呈现替代性,而果蔬汁饮料对传统水、饮料的替代进程较为缓慢,对竞争产品的冲击仍不强烈。

家预计到XX年年夏,果蔬汁、茶饮料和功能性饮料将成为消费者主要购买的三大种类饮品。果蔬汁饮料消费量将小幅增加,功能性饮料将大幅增长,茶饮料、含乳饮料、咖啡及酒精饮料不会有太大变化,碳酸饮料和包装饮用水的消费将大幅减少。消费者对含乳饮料和功能性饮料的要求更高,要求生产厂商保证其天然性,这不仅仅是对新产品研发的要求,更是对饮品安全性的重视。

有资料显示,到2020年,全球果汁及碳酸饮料将增至730亿升,未来产品的品质及创新是饮料企业获利的关键因素,企业间的并购也将是占有市场的良方。一般而言,软饮料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市场进入相对比较容易,因此竞争特别激烈。目前已上市的几家公司优势不明显,只有那些拥有资源优势、品牌优势、生产特色产品且内部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达到规模效益的企业才能获得较高的收益水平。

二、饮料市场的现状分析

当今饮料市场活跃着八大类产品,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果蔬饮料、茶饮料、功能型饮料、乳饮料、酒精饮料、咖啡饮料等。

最常购买的几大品牌中,碳酸饮料品牌占到三个,可口可乐仍是消费的主流。在消费者最常购买的品牌中,“可口可乐”、“雪碧”、“酷儿”三个品牌合计占有34.9%的份额,霸主地位无人能及。老对手“百事可乐”的经常购买频率有只相当于它的1/7。

价位比较高的100%果汁由于营养丰富、低糖、低脂、高钙,也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点,“汇源”是主要的被购买品牌。“统一鲜橙多”、“康师傅每日c果汁”、“农夫果园”等低浓度果汁经过几年对市场的培育,也已经占据了一定的份额,使人们将喝果汁、蔬菜汁变为一种习惯。

原来的号称中国瓶装水第一品牌的“娃哈哈”,在包装饮用水市场已经江河日下,被“农夫山泉”取而代之。

功能性饮料逐渐归于平静,“脉动”这一品牌略占上风。

三、“渴能”饮料的产品定位

说罢关于饮料行业和饮料市场的现状,该进入我们的正题——产品定位。笔者经过分析和研究,最终将“渴能”定位为一款“80后一代的功能型饮料”。

下面将详细阐述一下进行如此定位的原因。

(一)功能型饮料

“渴能”从品牌诉求上来说,不太适合做果汁、乳饮料。“渴能——创造一切可能”这样充满个性的品牌诉求,给人带来一股强有力的能量,更适合做碳酸饮料、功能型饮料和包装饮用水。

碳酸饮料市场在逐年缩小,而两大巨头的广告、营销大战已经将此市场的竞争推向极致。同时,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很高。对于新品牌来说,进入壁垒高,风险极大。包装饮用水市场没有达到完全垄断,但是“规模效应”在此市场效果显著,要求企业的灌装点分布合理,配送半径较小,严格控制成本。这些方面的要求,对于一个新品牌来说难度较大,不利于尽快抢占市场。功能型饮料近年来的购买力虽然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但是其发展趋势良好,潜力巨大。在国内,除了“脉动”声誉较高之外,其他品牌市场份额都不大,这就为新品牌的进入留有很大的空间,特别是形成的一些地方性品牌很容易成活,如红牛、苹果醋等。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渴能”饮料应该大打功能型饮料的牌,可以把其定位于一种新型营养素水。

二)关于“80后一代”的定位

以往的品牌策略只注重了产品功能属性的宣传,例如:“迅速平衡体液,增强免疫力”等,这只是品牌内涵几个层次中比较低的层次,在价值、文化、个性等品牌更深层次的内涵上,以及使用者的定位方面都没有考虑。在新的竞争形势下,要扩大消费群体,就必须去扩大品牌内涵,而随着品牌内涵的扩大,消费人群也就会扩大了。

“80后一代”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他们年龄大约在17—27岁之间,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同时具有相当强的购买能力。这一代人,更加追求个性、张扬自我,有着自己的判断、自己的感受,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敢于挑战,相信只要有梦想,生活就会闪亮。这些特点恰好与“渴能——创造一切可能”这一饮料诉求相吻合。“渴能”饮料就可以作为“80后一代”人群特点的物化,大大的拉近了饮料与消费者的距离,这也是就近两年流行起来的“体验式营销”。

四、“渴能”策划

通过上面的详细阐述,笔者关于“渴能”饮料的基本构想已经表达清楚。下面将通过传统的营销4p组合来介绍一下“渴能”饮料的入市策略。

(一) 产品

本产品既然定位于年龄在17—27岁之间的消费群体,就要准确把握这一群体对饮料产品的消费特点。据北京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针对青少年的产品测试的调查数据显示,这一群体对品牌本身的敏感性并不强,在大部分产品领域,他们会仅凭产品的外观魅力和品牌特性就完成对新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有着显著的追求新颖时尚、追求个性化、注重感情和直觉,冲动性购买色彩强烈,这一部分群体几乎占到了总样本量的61.1%。

既然如此,“渴能”饮料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抓住重点。虽然“渴能”定为于功能型饮料,但是强调的重点应该是饮料,而非功能,一旦强调功能之后,消费者对饮料的期望值就会大大增加,很容易给消费者带来不满。

那本产品的真正重点是什么呢?口感和外观。采用差异化的饮料包装,口味要能够和普通饮料竞争,这是成功推广功能性饮料的基础。“渴能”的目标消费群为“80后”,这一代的人对个性看得格外重要,所以在包装设计上要精益求精,尽可能打破传统的饮料罐体、标签等的样式,笔者建议打破常规,采用多色彩、曲线瓶体。

(二)定价

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有着很强的制约,不过,对于“80后”来说,价格的敏感性不强,只要符合他们的喜好,往往不在乎价格的高低。“渴能”便可以利用这一优势定价,价格不要过于大众化,可以略高于一般的功能型饮料。至于具体定价,要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方可。

(三)分销渠道

一说到渠道,无外乎卖场、超市、便利店,这些对于任何一种饮料产品都可以采用。不过,面面俱到往往结果却是面面具丢,对于一个新品牌、小品牌,进超市费用高昂,还会受到竞争对手的强力打压,效果并不好。笔者认为,“渴能”上市后应该采用蒙牛出道时的销售策略——走进社区,让“渴能”直接贴近终端用户,学校、小区、街道的各种便利店、冷饮摊这才是“渴能”饮料的主战场,将主要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投入到巷战当中去。

(四)营销

现如今,体育营销、体验营销、爱心营销、新闻事件营销等等,营销手段各式各样,如果,企业在资力雄厚的情况下,多进行营销、促销活动肯定会带来好处。笔者想强调的是,营销活动一定要符合品牌特征和消费群体的特征,不是任何一种营销方式都适合“渴能”,比如说“农夫山泉”所采用的“爱心一分钱”,这就不太适合“渴能”。下面是笔者为“渴能”饮料设想的一个营销策略,在饮料行业中至今还没有企业使用,仅供参考。

限量发行策略

主动向外界宣布,“渴能”饮料在每个销售点每周的销售数量是有限制的,定量销售。

1.将自己的劣势作为卖点。

这是一般被奢侈品营销所采用的战略,没有人在饮料行业所提出。在大多数人看来,饮料生产最好是达到规模效应,拼命降低成本,为定价占据主动。而作为一个新兴的饮料品牌“渴能”来说,在规模上肯定无法与“乐百氏”“娃哈哈”等大品牌相比,在短时期内要依靠规模降低成本不太现实,依靠价格与竞争对手进行竞争的能力还不足。

其他品牌肯定也会通过他们的规模生产与“渴能”进行价格战,力求将“渴能”消灭在萌芽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干脆顺水推舟,将“渴能”的劣势转化为卖点。主动打出“限量发行”的口号,制定“每个销售点每周销售的‘渴能’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的,售完为止,下周依然按定额重新配货”的销售政策。

2.迎合目标消费群体的心理。

“大家都卖不到,只有我能买到;大家都没有,而我有。”这样的饮料会给很多消费者带来自豪感。像现在的可乐、矿泉水随处可见,不会给大家带来什么附加价值,而“渴能”不仅仅具有饮料的功能,还可以给人们带来优越感、满足感,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3.广告效应强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8

怀孕妇女体内锌水平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以确保胎儿骨骼发育达到最理想的效果。对于锌缺乏问题普遍的国家而言,孕妇补锌可以解决这一影响下一代的问题。

怀孕妇女锌缺乏在发展中国家相对较普遍,但是它对胎儿成长的影响却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研究人员对来自秘鲁的242名孕妇进行了超声波检查。怀孕初期,孕妇随意抽样服用维生素片,这些维生素片有些含锌,有些不含锌。研究结果发现,补锌孕妇的胎儿大腿骨发育速度更快。随着妊娠期的延长,胎儿大腿骨发育的差异就越明显。

(陈宗伦编译)

儿童窝在家里易患哮喘

据刊登在美国《环境健康透视》杂志上的一份研究报告称,住宅里的霉味和湿气会使儿童患上哮喘病的几率加倍。

在芬兰环境部、国家卫生福利署和芬兰科学院医学研究所等部门的资助下,以英国伯明翰大学职业病与环境病医学研究所主任约尼・贾科拉为首的研究者们,对1984名1~7岁的芬兰儿童进行了跟踪访问和调查,并且主要对其家庭居住环境的空气成分、气味、湿度等状况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家中潮湿空气里的霉菌及其气味是诱发儿童哮喘病的主要原因。

研究发现,如果学龄前儿童(1~7岁)长期呆在空气不好的家里,那么他们在之后6年左右的时间里,患哮喘的可能性要比其他孩子高出一倍。另外,如果父母属于过敏体质或患有哮喘,那么他们的孩子患哮喘的可能性高许多。

二手烟与儿童患哮喘病之间是否存在关系,也是该项目的研究内容之一。研究发现,那些经常呆在空气质量差的家里的孩子通常会受到二手烟的危害。一般来说,这些孩子的父母受教育程度不高。另外,毛绒玩具也会诱发儿童哮喘病。

晓城摘自《环球时报》

环境污染损害胎儿DNA

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儿童环境卫生研究中心最新研究显示,孕妈咪呼吸的空气中含多环芳香烃的污染物会损害腹中胎儿的DNA,导致胎儿组织染色体异常,DNA受损会导致癌症,这一发现可能有助于防癌新研究。

多环芳香烃是煤炭、木材、石油等有机物不完全燃烧的产物,目前已知的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约有200种左右,其中有很多具有强烈的致癌作用。参与研究的孕妈咪在孕期三个月佩带可移动空气监视器。

虽然新研究完成于纽约曼哈顿,但由于城市的废气污染司空见惯,所以这一研究结果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城市。专家告诫:孕妇应该避免因燃烧而导致空气污染的环境,以免殃及尚未出世的宝宝。

(陈宗伦编译)

美国专家研究发现:孩子喝纯果汁也会发胖

许多家长认为,果汁既可口又天然,是最适合孩子的健康饮料。但美国科学家的一项研究也许会让家长感到吃惊:甜饮料不管是运动型可乐还是全天然苹果汁会使学龄前儿童发胖。

这项研究是在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首席研究员琼・威尔士的领导下进行的。它跟踪调查了密苏里州10904名3~4岁儿童。结果发现,甜饮料,包括果汁类饮料、纯果汁和苏打水会使孩子体重普遍增加。专家指导,果汁虽然富含维生素,但它的热量较高,纤维含量低。纤维含量低的食物更容易被吸收,也更易使人产生饥饿感,会使人吃得过多,从而导致肥胖。

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9

DEHP作为一种通用的增塑剂,主要功能是使PVC变得柔软、柔韧。它主要用于沙发、汽车座椅和其他非食品领域的制造。如果人长期摄入被DEHP污染的食品和饮料可能导致癌症或对生殖系统造成损害,直接影响年轻男性的生育能力。

源头――化学物质如何渗入了食物链

2011年5月中旬,台湾卫生部发现,当地两大食品添加剂供应商将DEHP和DlNP加入到了起云剂中,并将这些起云剂出售给了食品和饮料生产商。在台湾,起云剂的主要成分是棕榈油。然而,一些供应商用DEHP和DINP取代了棕榈油以节省成本,同时成品的颜色与本应含有棕榈油的成品颜色一致。食品和饮料公司再利用这些问题起云剂制造食品和饮料。在使用这种问题起云剂的生产商中有很多是规模较大的食品和饮料公司,其中就包括统一、味全、白兰氏台糖和台盐。他们的成品销往超市和各种餐饮服务门店。

截至目前,台湾卫生部报告,已发现超过780种产品(软饮料,果酱和膳食补充剂)受污染,至少有244家公司牵涉其中。但目前仍不清楚有多少品牌已经受到污染。

对台湾本土市场的影响

这一丑闻将大大损害台湾的食品饮料业及餐饮服务渠道,并意味着这两个行业的前景在短期内将十分黯淡。据欧睿信息(EuromonltorInternational)的调查显示,2010年,台湾软饮料零售额为27亿美元,夏季零售额占全年销售的40%。丑闻爆发在春末,目前仍在继续,消费者信心受到严重打击,短期内难以恢复。软饮料是第一批公布的受污染产品,其销售将首当其冲受到影响。消费者从现在起将会更加谨慎地选择饮料。有些人可能会转而选择矿泉水,不再饮用包装软饮料,而另外一些人会选择含较少复杂成分的饮料,或减少某些软饮料的消费量,以减少健康风险。业内预测,与2010年相比,2011年的台湾软饮料的零售额可能下降20%,相当于净亏损5.4亿美元。截至目前,食品行业收入的潜在损失尚未估算,但预计损失惨重。

餐饮门店,特别是卖冷饮的咖啡馆和中式快餐店也面临着客户数量锐减的局面。据欧睿信息的数据显示,台湾地区软饮料市场价值在2009年下降0.4%,但随后在2010年实现了1.7%的销售正增长,非零售渠道的软饮料销售额大约为13亿美元。由于这一丑闻,餐饮销售在2011年几乎没有增长的可能性。消费者可能会对外出用餐考虑再三,即使外出用餐,也会对餐馆供应的饮料慎之又慎。

尽管一些软饮料制造商都表示他们的产品是安全的,但是台湾消费者却质疑几乎所有的软饮料产品,由此造成的心理影响也是巨大的。

其他影响

一些受污染的食品和饮料已经出口至中国内地,特别是与台湾业务往来密切的地区,如福建省、广东省和上海。在五月下旬,上海检疫当局发现来自台湾的792箱被污染的运动饮料。6月1日,广东一家当地的食品添加剂公司被发现从台湾进口有毒起云剂。据报道,统一芦笋汁也在黑名单上。

然而,统一、康师傅和白兰氏在中国内地具有规模化经营和巨大的商业利益,他们很快指出,他们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产品是在内地市场专门采购的;换言之,在内地制造的产品是不含有毒化学物质的。按价值计算,统一在中国内地果/蔬汁类别中排名第四,在台湾排名第二。他们的声明可能有助于安抚内地的消费者。

开放两岸直通之后,大量台湾农产品和副产品涌入内地。由于丑闻的影响,内地消费者可能会失去对台湾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信心。众所周知,重建信任和信誉的代价也是相当昂贵的。

在国际上,台湾一直积极营销其作为健康食品和饮料出口地的良好形象,每年的台湾食品展(通常在6月)在亚洲也颇受认可,出席率很高。据报道,台湾的食品安全恐慌已经惊动了世界卫生组织。然而,由于经销网络关系复杂,追踪困难,台湾至今仍未能提供受污染产品可能出口地的完整清单。

未来,这则事件将迫使台湾改革和改善其地区的食品安全检验程序,采用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检查和可追溯性规定。食品制造商和原料供应商都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他们需要整改并重拾消费者的信任。近些年来随着商品原料、劳动力成本的上涨,企业不得不关注如何最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规避价格上涨,以便争取更大的市场需求,维持较多的利润。但是,维持利润率不应影响到产品安全。品牌建设、营销和经营效率等基本业务技能仍应是企业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