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出纳发言稿集锦9篇

时间:2023-03-06 15:57:08

出纳发言稿

出纳发言稿范文1

关键词:出版社 稿酬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出版社企业制改革成熟和理性化运营的重要标志,是其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有效的外在体现,是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税收基本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通过统筹安排、精准核算选择最优化的税收方案,以追求企业经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有关投融资运营活动的实现筹划行为。

一、出版社税收筹划的有效性

(一)税收筹划合法合规性

企业化运作的出版社税收筹划是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下的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行为,并不是简单地以减少纳税额为目的。与逃税不同的是它并没有触犯税法规定也不会面临相关法律制裁;与避税不同的是它利用税法的不完整性,采用调整变通的手段利用税法的漏洞来达到规避或者减轻税负的目的,并没有从根本上违反税法设立者的意愿。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一般反逃避税条款”作为兜底的补充性条款,其主要目的在于打击和遏制税收规避以及其他反避税措施所未涉及到的其他行为。因此,税收筹划只有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开展实施才能展现其效果,并且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相关政策导向性转移,其需要进行因地制宜的改变才能保持其效果有效性。

(二)人员素质是税收筹划成功的前提性保障

出版社税收筹划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是拥有一批专业素质硬、熟悉相关财税政策的综合性财务工作者,不仅仅需要具备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还需要了解熟悉并保持其持续学习相关领域知识的能力如法律、税收、财务、金融、会计等等。另外出版社的财务人员和经营管理者还应具备良好的与同行业其他机构沟通合作的能力,能够相互学习借鉴保证其较高的技术水准,以保证筹划方案的合理化、规范化,达到降低税收筹划风险的目的。

二、出版社稿酬税收筹划实务分析

(一)稿酬所得的内涵与核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获取的收入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范畴,一般由出版社负责代扣代缴,适用的税率为20%,同时加上减征30%的优惠。需要具体说明:作品是指包括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则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有关出版已逝作者的作品,需要对遗作继承者计算其相对应的稿酬,并且按照稿酬所得项目科目核算纳税额度。最后,“稿酬所得”必须是“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所得,而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则直接划为劳务报酬所得。

(二)专著转为系列丛书的税收筹划

1.著作具有可分解为系列丛书的先决条件,况且对著作的发行量无不良影响,能够产生促进作用最好。另外,著作的分解不能对其学术价值或者社会影响力及其销量产生不良影响,否则就会产生得不偿失的后果。2.有效结合著作组筹划方法其取得的效果会更加明显。3.由于此方法利用的是稿酬所得不高于4000元可以减除800元的费用,如此产生的实际抵扣标准将会超过20%,因此利用著作系列化筹划取得效果的重要前提条件为每本书的人均稿酬小于4000元。

案例一:某大学心理学方面知名王教授根据实际会诊经验准备出版一本如何疏导心理压力的专著,经核算预计可得稿酬为15000元。王教授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一种是以一本书的形式出版,此时,王教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15000×(1-20%)×20%×(1-30%)=1680元;另外一种是王教授可以选择一系列丛书的形式发表著作,此作品可以划分为5本系列丛书,此时,王教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15000÷5=3000

(三)适当增加文章署名以著作组形式的税收筹划

现实生活中,一些著作的完成需要进行广泛的调研和大量数据信息资料的整理过程,单靠一人完成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并且有可能因问题考虑不周全、思维方式单一化而影响著作社会接受度,况且著作的出版一般而言需要众多专家学者集思广益来完成得。此方法以上一种方法一种利用低于4000元的稿酬减除800元相当于实际抵扣率超出20%来展开税收筹划。

案例二:某教育领域专家李教授准备出版一本学前教育的专著,经协商讨论出版社允诺书籍出版后支付稿酬7800元。在此著作完成过程中,同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儿子和女儿在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文字矫正方面给予很多的帮助,况且选择新视角补充添加了三分之一的内容。如此,李教授(一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有三种选择:第一种,如果此著作只署李教授一人的名字,其应纳税所得额:7800×(1-20%)×20%×(1-30%)=873.6元;第二种,如果此著作出版时署上其儿子或者女儿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则两人负担的稿酬应纳税所得税相同,均为7800÷2=3900

(四)合理利用加印与再版税收政策差异施展税收筹划

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规定,同一作品加印需合并其稿酬进行一次性计征所得税,但若选择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的刊物出版、发表或者再版同一作品,则会根据各处的所得分别计征所得税。

案例三:某当前科幻小说家刘某创作一部悬疑类中篇小说,报社紧抓时机安排在其早报开辟专栏进行连载,并且按照报纸的发行量支付稿费。由于市场反应较好,读者需求旺盛,早报的销售量与日俱增,报社准备选择加印或者出书的形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无论报社的方案选择如何,支付给刘某的稿费共计7000元(如不出书或者加印只支付3500元),所获取的净收入没有变化。但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分析,报社选择加印还是出书对刘某会产生不同的影响:1.报社鉴于出书手续比较繁琐,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就会选择加印的方式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若刘某并没有关注相关的税收筹划选择同意报社的加印方案的选择,著作加印按照核算稿酬的方式一次计征所得税,此时刘某应纳税额:7000×(1-20%)×20%×(1-30%)=784元,此时获取的实际收入为7000-784=6216元;2.如果刘某对稿费的收税筹划比较关注就会选择与报社进行协商已选择出书的方案,报社则会选择在其所管辖的期刊物增加一期出版其悬疑科幻小说,此时刘某的小说连载和出书会分别核算稿费视同再版进行所得税的分别计征,在此情况下的应纳税额=(3500-800)×20%×(1-30%)+(3500-800)×20%×(1-30%)=756,实际收入为7000-756=6244元。简单比较可知,出书方案可使刘某应纳税额减少28元,即与加印方案相比,刘某选择出书方式可以增加28元的收入。

此种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需要作品具有很好的市场反应效果,才能产生加印或者出书的需求,另外出书方案虽然可以增加个人的收入,但是其手续繁琐和时间周期相对较长容易产生错失最好市场时机的后果。

(五)相关费用转移减少计税总额筹划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取得的稿酬只是在特定限额范围内进行相关费用的减除,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乘以固定的税率,并且与应纳税所得额成正比例关系。因此,在现有扣除标准下,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尽量多扣减一定的费用,可以达到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

案例四:某知名经济学家孙教授出版一本有关农业经济的著作,书籍出版后可获取稿费20万元,组织相关人员到农村实地调研需要花费60000元。从稿费税收筹划的角度分析,孙教授可以从以下两个方案中进行择优考虑:第一种:孙教授选择自己承担实地考察调研费用,出版社只需全额支付稿费,在此情况下的应纳税额:200000×(1-20%)×20%×(1-30%)=22400元,实际获取的净收入为200000-60000-22400=117600元;第二种:孙教授与出版社协商,有出版社负责实地调研费用,限定其使用额度为60000元,只需要支付稿费140000元,此时的应纳税额:140000×(1-20%)×20%×(1-30%)=15680元,实际净收入为140000-15680=124320元。通过比较两种方案,可以得知采用第二种方案可以节约6720元(124320-117600)的稿费所得税。

(六)著作组成员兼职审稿形式的税收筹划

出纳发言稿范文2

由于从小都受到了良好教育,因此纳兰性德兄弟都极具才学,文武兼备。这在当时的满洲贵族中实属难得。尤其是被视为满洲第一才子的纳兰性德,更是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据安徽人民出版社《叶赫那拉家女人的私家相册:看得见的清朝后宫历史》,纳兰性德是武英殿大学士明珠的长子,康熙十五年(1676)21岁时参加了殿试,得二甲第七名,赐进士出身。但他并没有如愿成为翰林院庶吉士,而是受到皇帝的赏识留在身边伴驾,后升为一等御前带刀侍卫,是武官正三品。一生淡泊名利,善骑射,好读书,擅长于词。

虽然祖辈们是靠军功起家,但纳兰性德却完全是家族的另类。作为一代风流才子,这位贵胄公子的爱情生活常常为后人津津乐道,并引发了许多流传于坊间的绯闻韵事。实际上,纳兰性德是一个多情而不滥情、伤情而不绝情的人。爱情是他诗词创作的一大源泉。1674年,纳兰性德19岁时,娶两广总督卢兴祖的女儿为妻,赐淑人。这一年卢氏年方十八,“生而婉娈,性本端庄”。成婚后,夫妻两人非常恩爱,感情笃深。可惜仅过了三年,卢氏便因难产而亡,这给纳兰性德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悲伤之余,他为亡妻写了许多悼亡诗词。

后来,纳兰性德又续娶官氏,并有侧室颜氏。可是亡妻卢氏的影子总也不能从他的生活中消失,有学者甚至认为纳兰词风为之而变。值得一提的是,传言纳兰而立之年,在好友顾贞观的帮助下,纳江南才女沈宛。不久纳兰性德去世,沈宛在产下了一个遗腹子后离开京城回到江南,直至终老。或许是对这位英年早逝的才子有过多的想象,后世不断将一些凄婉的爱情故事加在他的头上,其中最著名的一则传言是,纳兰性德早年曾有一位青梅竹马的表妹,后来被迫入宫,含愤自尽云云。更有传言称,康熙皇帝宠爱的惠妃正是纳兰性德的婚前恋人。

出纳发言稿范文3

【关键词】时尚“宅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在我国现在的大城市,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办公自动化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很多年轻白领毅然抛弃了令人羡慕的单位回家做起了自己的老板——在自己家里工作办公,靠知识和技能独立劳动,收入高低也由自己来决定。对于这些人,我们可以用现在一个比较时髦的词来称呼就是时尚“宅人”一族。作为“宅人”,在实际工作中常会遇到一些有关个人所得的涉税处理问题,如何才能潇洒应对呢?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宅人”们如何才能节省税款支出,让自己获得更多的收益呢?下面,笔者结合案例对时尚“宅人”的个税筹划技巧进行简要分析。

一、劳务报酬分项计算筹划法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一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所述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明白并充分利用这一点。

案例分析1:季枫工作3年后从原单位辞职,现“宅”在家中为几家公司提供劳务,2012年5月份,同时取得多项收入:给潍坊市设计院设计了一套工程图纸,获得设计费2万元;给外资企业兼职翻译了20天资料,获得1万元的翻译报酬;通过网络为潍坊市联华建筑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获得该公司的3万元报酬。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将各项所得加总缴纳个税。

则应纳税所得额=(20000+10000+30000)×(1-20%)=48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30%-2000=12400(元)。

方案二:将各项所得分项缴纳个税。

设计费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

翻译费应纳税额=10000×(1-20%)×20%=1600(元),

技术咨询服务费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1600+5200=10000(元)。

由此可见,如果“宅人”能够略微熟悉一些税法,稍做安排就可以少缴纳个税2400元(12400-10000)。

二、稿酬分册设计筹划法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的规定,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不同作品的稿酬可以分别单独计税。分别单独计税是稿酬节税的操作空间,如果纳税人将一部作品分成几个部分,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分别出版,就可以节省不少税负。

案例分析2:江海是一名自由撰稿人,主要在家从事文学创作。2012年3月,江海出版一部大型作品,取得稿酬所得20000元。根据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对应纳税额减征30%。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文学创作以一部大型作品的形式出版。

则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20%×(1-30%)=2240(元)。

方案二:将这部作品合理分拆成10本系列作品出版。

假设每本的稿酬所得均为2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20%×(1-30%)×10=1680(元)。

由此可见,经过筹划,稿酬所得可节税560元(2240-1680)。但需要“宅人”注意的是,分册设计的前提是保证著作的学术性,为了节约一点儿税款而影响著作的本身价值就得不偿失了。

三、股息红利再投资筹划法

个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债券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法规定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5]102号文件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资,各国都不对企业留存未分配利润征收所得税。因此,只要个人对企业的前景看好,就可以将本该领取的股息、红利所得留在企业,作为对公司的再投资,而企业则可以将这部分所得以股票或债券的形式记在个人名下。这种做法既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又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使自己的股票价值也变得更加可观。

案例分析3:林乔是山东大学金融系的毕业生,毕业后一直“宅”在家中,通过网络从事股票、期货的买卖业务。2012年1月,林乔购买了厦门华侨上市公司的股票,年终时将获得该公司股息、红利所得30万元。相关业内人士对该上市公司今后几年的发展前景十分看好,如果林乔将这项所得继续投入该公司,预计2013年将获得20%的股息、红利。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林乔将股息、红利所得从上市公司取出。

则2012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50%×20%=3(万元),

净收益=30-3=27(万元)。

方案二:林乔将股息、红利所得继续投入上市公司。

则2012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年将共获得股息、红利=30×(1+20%)=36(万元)。

由此可见,经过筹划,随着未分配利润的增加,“宅人”的股票价值也会不断增长,免税的同时还可增值,可谓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四、结论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可以得知,对于“宅人”而言,无论是劳务报酬、稿酬或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都可以在一定限度内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防范涉税风险,为“宅人”带来更高的收益。但是,需要提醒时尚“宅人”们注意的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费用扣除的方法是定额扣除与比例扣除相结合,如果定额扣除大于比例扣除,则分别核算、分开申报可以节约税款,相反则不能。

参考文献

出纳发言稿范文4

中国期刊投稿热线,欢迎投稿,投稿信箱1630158@163.com 所有投稿论文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审稿,并通过电子信箱通知您具体的论文审稿及发表情况,来信咨询者当天回信,敬请查收。本站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论文写作服务,省级、部级、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摘要】隐性辍学是相对显性辍学而言的, 指的是在学校教育场景中现存的, 学生虽保留学籍, 甚至正常交纳教育费用、正常参加考试, 但整日游离于课堂和教室之外, 静待毕业的一种非常态教育现象。隐性辍学在现实学校教育情境中又表现为强迫型隐性辍学和主动型隐性辍学两种类型。

【关键词】隐性辍学 校教育场景中现存的 学生虽保留学籍 正常交纳教育费用

【本页关键词】学术期刊征稿 职称论文投稿 职称

【正文】

目前我国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现象形势依然严峻。尽管各地采取措施加大控辍保学力度, 显性辍学问题得到了暂时控制, 但农村初中生辍学率随时会出现反弹, 更为严重的是, 农村学校教育中还存在着大量的令人堪忧的适龄学生隐性辍学问题。本文仅就农村初中隐性辍学的现实危害及其成因进行探讨, 以期引起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重视和解决。

一、隐性辍学及其危害隐性辍学是相对显性辍学而言的, 指的是在学校教育场景中现存的, 学生虽保留学籍, 甚至正常交纳教育费用、正常参加考试, 但整日游离于课堂和教室之外, 静待毕业的一种非常态教育现象。隐性辍学在现实学校教育情境中又表现为强迫型隐性辍学和主动型隐性辍学两种类型。强迫型隐性辍学是学校和教师为提高升学率而采取过激的做法, 强迫学生提前“分流”, 进入升学无望的非重点班级或编入职业技能培训性质的单独班级学习, 成为应试教育的“牺牲品”; 而主动型隐性辍学则是学生由于厌学等因素的影响而主动放弃学业的追求, 在上学的幌子下而混学、逃学。隐性辍学现象目前已成为农村学校教育中见怪不怪的教育“常态”问题, 其危害是现实且严重的。1、隐性辍学给学生个体发展留下许多成长隐患。初中阶段是儿童期向成年过渡时期, 这一时期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期和危险期。由于隐性辍学的学生长期处于学校和家庭监控的“真空状态”, 无人监管, 无人监护, 整日游荡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极易接触、沾染一些社会不良习气, 或在一些不法分子教唆下,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成为真正的“问题少年”。近年来青少年违法案件增多, 其中许多都是中学生过早辍学所引发。2、隐性辍学对农村学校教育造成诸多负面影响。隐性辍学现象藏匿了许多农村学校教育中的深层次管理与制度建设问题, 使农村中学办学指导思想和方向长期得不到匡正, 同时也削弱降低了学校教育育人功能作用的发挥。隐性辍学学生在学校中的不良表现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建设, 对于整个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此外, 隐性辍学现实的长期存在也降低了教师的自我效能感, 不利于农村教师专业发展与成长。3、隐性辍学有碍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持久发展。隐性辍学现象被隐藏于当前“普九”工作控辍率的“冰山”之下, 农村中学隐性辍学现象掩盖了“普九”巩固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 这对农村基础教育质量和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留下诸多隐患。我国当前正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关键时期,“三农”问题的解决更需完善农村教育这块“基石”, 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出现的隐性辍学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双基”巩固以及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 阻碍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文章来源】/article/66/3201.Html

【本站说明】中国期刊投稿热线:专业致力于期刊论文写作和发表服务。提供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的写作发表服务;省级、部级、核心期刊以及写作辅导。 “以信誉求生存 以效率求发展”。愿本站真诚、快捷、优质的服务,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自05年建立以来已经为上千客户提供了、论文写作方面的服务,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信誉体系,我们将会继续把信誉、效率、发展放在首位,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联系电话: 13081601539

客服编辑QQ:860280178

论文投稿电子邮件: 1630158@163.com

投稿邮件标题格式:投稿刊物名 论文题目

如:《现代商业》 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声明:

本站期刊绝对正规合法

并带双刊号(CN,ISSN),保证让您轻松晋升

出纳发言稿范文5

今年是《洛丽塔》一书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诞辰110周年,《纳博科夫传》中文版已于日前出版面世。然而熟悉纳博科夫的读者会发现,在他的每一部作品的提献页上,都写着这样一句话――“献给薇拉”。薇拉是谁?她是他的妻子、他的助手、他的灵感之源,她是他每一部作品唯一想要送呈的读者,她是他的编辑、校对、法律顾问、专职司机和替身,她就是挽救了《洛丽塔》原稿,使其免于被焚毁命运的薇拉纳博科夫。

她一手塑造了一位伟大作家,可是,在这位作家最翔实的传记里,提及她的文字都少得可怜。薇拉・纳博科夫很喜欢退隐,她总是藏在纳博科夫――这位因《洛丽塔》而享有盛名的作家身后,从不指望借助丈夫的成功来自炫。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喜欢别人夸赞她的丈夫,事实上,《纳博科夫传》是薇拉生前最喜爱的书籍。那时的她已经80多岁了,丈夫1977年就已先她而去,每天晚上临睡前,薇拉都会拿出《纳博科夫传》来翻一翻,只是看上几页,就已经让她心满意足,因为那上面记载着她心爱丈夫的一切,他们一起走过了52年。

化装舞会上的神秘女子

诗人的心被偷走了。舞会结束的3个星期后,纳博科夫专门发表了一首诗,纪念与神秘女子相识的那一晚,他在诗中呢喃着“被这奇怪的接近吸引”“渴望,神秘,快乐……”“你若真是我命运的安排,我的心将不再漫游”。

作为一个记忆力超群、3岁就能读书看报的聪明女子,薇拉・斯洛尼姆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生于俄罗斯富足犹太家庭的薇拉,父亲曾在彼得堡研读法律,一直从事律师职业,之后因俄国革命流亡德国,转行书籍出版和木材进口。与那个时代她所处阶层的所有淑女一样,薇拉的父母聘请了专门的女家庭教师教她法语和英语,并入住圣彼得堡的奥博伦斯基公主学校读书。10岁时,薇拉已经开始写诗,对普希金的长篇叙事诗《叶甫盖尼・奥涅金》以及48卷本的《荷马史诗》烂熟于心。除此之外,薇拉还擅长骑马和射击,年纪轻轻即随身携带手枪,甚至曾涉嫌暗杀彼得堡苏维埃主席托洛茨基。

成年后,薇拉来到了柏林,在父亲的出版社里帮忙,同时也关注着新近比较受欢迎的文章。那些署名V.Sirin(西林,纳博科夫笔名)的诗作,她总会第一时间找来拜读,高大帅气、才华横溢的作者形象,早已在她心底描画了上千遍,她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流亡德国的俄罗斯古老贵族后裔・她听说过他的罗曼史――与17岁未婚妻的婚约刚刚因为诗人的穷困潦倒而被解除,地理解他的一切,默默无闻地注视了他很久,直到那次命定的相遇。

1923年的5月8日,50年来他们每年都会庆祝的日子,那一天,24岁的纳博科夫在流亡柏林的俄国作家组织的化装舞会上邂逅了一名女子,她一直戴着黑色狼面具,不多话,却步态轻柔,举止悠游。早已在圈内小有名气的纳博科夫不自觉地走上前去与她攀谈,一支激起颤抖的箭,就这样射中了诗人的灵魂和他的诗篇。纳博科夫对眼前的这名神秘女子惊叹不已,因为她居然记得自己所有发表过的诗作,随手引用,出口成章,且见解独到。谈话越来越投机,他更加好奇那神秘面具下的主人到底是谁,他急于想要一览那双灵动的大眼睛之外整张富有魅力的脸,可是她拒绝摘下面具,她说:“我希望你能从谈话中领略我的才能。”就这样,他被深澡地吸引着,迷恋地跟着她,一直走到外面漆黑的夜色里。整夜的长谈,最后的最后,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薇拉。

诗人的心就这样被偷走了。舞会结束的3个星期后。纳博科夫写了一首诗,用来纪念那个夜晚。“被这奇怪的接近吸引……悲伤未尽,烦恼悠悠/头顶高处的星辰次第愁,黑夜里,你的双眼尚未闪亮/它们依旧迷茫。,永远?很久?我总向远方漫游……像一次遥远的祈求,你若真是我命运的安排,我的心将不再漫游。”

6月24日,这首取名《邂逅》的新诗发表在《舵》上,至少对某位经常阅读这本杂志的读者而言,它是确定无疑的情感表白。7月9日,就在V.Sirin最新诗作的旁边,是“V.S.”(薇拉笔名)翻译的小说《沉默》。一种只有两个人才懂的恋爱暗语就这样在公开的文字游戏中秘密进行。

他们开始互相通信。即使是在纳博科夫游历法国期间,两人的书信往来也从不曾间断。习惯了四处流浪的纳博科夫第一次感到,他是如此急切地想要赶回柏林,因为在同是异乡的那里,有一个人已经住进他的心底。

“没有薇拉,我一部小说都写不出”

纳博科夫最多产的时期是婚后待在柏林的10年间,从1925年到1935年,他完成了《贵人,女人,小人》、《防守》,《眼睛》、《光荣》,《黑暗中的笑声》等8部长篇小说。因为写作可以取悦他心爱的妻子,而“没有薇拉,我一部小说都写不出”。

1925年4月15日,纳博科夫在薇拉的父母家吃晚饭,一直专注于食物的薇拉漫不经心地抬起了头,通报道:“哦,顺便说一句。我们今天上午结婚了。”想要尽可能低调的两人,甚至只是随便拉来了两个人做证婚人,没有鲜花,没有亲朋,不需要祝福,只是这样简简单单地只想走到一起。

一年多以前,纳博科夫在给薇拉的信中提到,他梦见他在弹钢琴,她在翻乐谱。而为了丈夫的事业,薇拉・纳博科夫又岂止是在旁边翻翻乐谱那样简单。还在他们共同生活的最初日子里。他就列了一张清单,明确指出哪些是他不会而且永远不准备学会的,其中包括:开车、打字、说德语、合上伞、与俗人交谈。这一切都由薇拉代办,50年来一直如此,甚至在他的生命终结后,薇拉仍在忙着翻译和改编他的作品。

没有薇拉,就没有流传后世的纳博科夫。她总是帮他处理公文。她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说服出版商让步,提高稿费。她代他和别人通信,使他免受那些想与他认识的人的打扰,而他只是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写上同意二字。署名纳博科夫的许多信件都这样开头:“弗拉基米尔已开始写这封回信,但又不得不去忙别的事,所以就由我来……”同时由于她具有为纳博科夫调整和修改文章的独特能力,薇拉甚至有权删除某段文字。打字,校对,编辑、翻译……她对纳博科夫的爱,一一化作对他写作事业的全力支持。

事实上,薇拉对纳博科夫最初也是最明显的影响就是促成了小说家纳博科夫的诞生。在1925年结婚以前,纳博科夫创作的更多是充满个人主观想象的诗歌,而婚后6个月,充满现实感的小说《玛丽》就已经出炉。紧接着《乔布的归来》、《柏林向导》也在同一年诞生,纳博科夫仿佛一下子就变成了讲故事的高手,是什么促成了这一突然进步?因为在1925年,他结婚了。

薇拉喜欢阅读小说,她启发他说,他丰富的想象力也可以转换成各种各样的事件,而将这些多姿多彩的想象串联起来,就会是一部精彩异常的小说。她让诗人困顿的心灵得到了宽慰,且因为提供了这第二种可能而再次激发出了他的创作灵感。“你”是纳博科夫所有作品中对薇拉的特有称谓,在纳博科夫后期的作品《瞧,这些小 丑!》中,他借助于主人公最终与“你”结婚来表示对薇拉的感激。小说中的主人公曾经结过3次婚,3个妻子都是薇拉的反面形象,而这3场婚姻也最终使得他害怕走进这永远疯狂的婚姻,可是“你”却不然,她解决了他的问题,让他此前漫长不幸的婚姻和虚度的时光,现在终于获得了补偿。

同样地,纳博科夫也最终得到了补偿,借助于1955年《洛丽塔》的出版,花甲之年的纳博科夫重又过上了儿时的贵族生活。隹在瑞士蒙特勒皇宫旅馆的高处,晚年的纳博科夫,身旁是50个身穿制服的侍者,一如童年时期的万千家仆。

她3次抢救了《洛丽塔》书稿

被《洛丽塔》缠绕的纳博科夫3次企图把这本“肮脏的”书付之一炬,是薇拉及时地将之抢救出来,因为她明智地看到,如果《洛丽塔》被毁掉,纳博科夫的未来岁月将永远受这个夭折的洛丽塔困扰。

《洛丽塔》被誉为二战以来影响世界的1 00郝名作之一,与《尤利西斯》、《追忆逝水年华》并称20世纪西方三大经典文学名著。而它的出版过程也一如众所周知地充满了艰辛。

二战期间,饱受战火困扰的纳博科夫一家辗转由法国逃到了美国,纳博科夫凭借自己的才华先后在康奈尔大学、哈佛大学等高校任教。闲暇时,两人喜欢一起去捉蝴蝶,或者进行一次公路旅行。而正是在美国州际公路上,在薇拉驾驶的快车里,《洛丽塔》的故事拉开了序幕。

1948年6月的最后一周,薇拉开始带着发誓永不学车的纳博科夫,飞驰在州际公路上。她喜欢开快车,是那种令人眩晕的快,而同时,纳博科夫就安安稳稳地坐在汽车后座上写着《洛丽塔》笔记。他们的行车路线后来就出现在了《洛丽塔》里,亨伯特教授也是在这眩晕的氛围中,带着他的美丽毒药在公路上把自己变态的爱提炼得越来越疯狂,越来越惊世骇俗……

这场公路旅行异乎寻常地激发了纳博科夫的创作灵感。他开始有条不紊地写作《洛丽塔》,完成一个章节后就交给薇拉用打字机打出来。打字机每打完一页,纳博科夫就习惯性地把没用的稿纸揉碎扔出车窗或扔进旅馆的壁炉里。然而,只要一有闲歇,薇拉就会想方设法把手稿找回。在她的眼里,没有什么能比丈夫的作品更重要。为了帮助纳博科夫潜心创作,她甚至代他到康奈尔大学授课,批改期中和期末试卷。1953年年底,历时5年的《洛丽塔》终于完成。450页工工整整的打字稿,已经准备送往纽约的出版商。

可是,直到1955年书籍终于在法国正式出版前,纳博科夫几乎用两年的时间等来了至少4家出版社的拒绝。美国的出版公司无意背上冒犯公众道德准则的帽子,《纽约客》则明确表示对《洛丽塔》不感兴趣,纳博科夫原打算匿名出版,可是现在连在美国出版的希望都已经越来越渺茫。饱受困扰的他一怒之下将书稿扔进了熊熊燃烧的壁炉,是一旁的薇拉眼疾手快,将书稿抢救了回来。依靠自己精准的记忆力,她又将焚毁的部分重新修补上。这样的事情至少在不同的场合重复过3次,可是最终书稿都被薇拉救了回来,因为她清楚,如果《洛丽塔》被毁,自己的丈夫将永远受这部夭折作品的折磨。

薇拉开始代替纳博科夫,更加勤力地为书籍的出版做各种安排。有段时间,纽约大大小小的出版社都能看到她的身影,娇弱的她随身带着一只不惹眼的牛皮纸袋,四处进进出出,而纸袋里放着的就是被图书编辑们称为“定时炸弹”的《洛丽塔》。到处碰壁无果后,他们决定到欧洲碰碰运气,也就是在法国,英文版《洛丽塔*终于得以面世,次年英国著名作家格拉汉姆,格林便在《泰晤士报》上发表文章,将此书列为1955年度的三部最佳小说之一。

围绕着这部作品的争议使得纳博科夫的声望日渐高涨。不少评论宣称:“薇拉就是洛丽塔。《洛丽塔》并不是什么小说,这个故事的结尾应该是亨伯特和洛丽塔结了婚。”但是1959年10月,当纳博科夫夫妇和他们的10件行李一起抵达巴黎时,巴黎报纸以巨幅的标题惊呼:“纳博科夫太太比小精灵洛丽塔大了38岁!”“我们根本没料到作者会同结婚30多年的银发妻子一起出席《洛丽塔》的发行会。”有记者直言不讳地告诉薇拉。“是的,”她微笑着回答,“那正是我来这里的原因。”而纳博科夫则半开玩笑地说:“我遇到薇拉的时候,她的头发还是淡金色,但我没花多少时间就把她的头发弄白了。”

“薇拉必须在场”

“薇拉在场”,自从两人相识以来,纳博科夫每一个重要场合,薇拉都会在场,他们共享了半个世纪的日月晨昏,当然也一起走过了对于他们的婚姻而言,最为危险的时刻。

那是1967年的夏天,纳博科夫的一个美国崇拜者发现纳氏夫妇在意大利度假,当时的纳博科夫看上去情绪高昂,他正顺着一条山中小径往下走,手上拿着捕蝶网。原来那天早一些的时候,纳博科夫这个痴迷于蝴蝶的专家在当地发现了他苦苦求索的一种稀有蝴蝶。他马上转身回去找他的妻子,因为在他捕获这样的蝴蝶时,“薇拉必须在场”。

“薇拉在场”,自从两人相识以来,纳博科夫每一个重要场合,薇拉都会在场,他们共享了半个世纪的日月晨昏,当然也一起走过了对于他们的婚姻而言,最为危险的时刻。

作为一位贵族后裔的诗人、作家,年轻时期的纳博科夫是不缺女性爱慕的。而在1940年巴黎的那场艳遇,则让婚后的纳博科夫彻底体验到了罪恶感。

那是在一次朗诵会上,纳博科夫结识了一位叫伊丽娜的女子。当时,薇拉不在巴黎,而纳博科夫则在当地的文学圈里备受爱慕。伊丽娜和纳博科夫有相同的背景,而且,她充满激情、幽默、有鉴赏力,纳博科夫再一次无法自拔。他不断写信给薇拉,催促她来巴黎,借助这份催促,他希望能加强对妻子的忠诚。然而巴黎的各类沙龙聚会,总能看到纳博科夫与伊丽娜出双入对的身影,谣言已经铺天盖地地传开,它给纳博科夫造成的精神压力。使得这位天才作家备受皮肤病的困扰,甚至想到过自杀。

薇拉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在戛纳的海边,他向薇拉坦白了一切。听完他漫长的叙述后,薇拉的回答很简单:“如果你确实爱她,就应该立即去巴黎找她。”纳博科夫支吾着说:“现在不行。”除了父亲去世的那个夜晚,这是他一生中最糟糕的时刻。

薇拉开始对他很客气,一向在他面前侃侃而谈的薇拉已经沉默了许多。没过多久,伊丽娜来到了戛纳,当看到纳博科夫带着孩子去海滩游泳时,她赶紧冲了过去……后来,纳博科夫告诉薇拉,那一整天伊丽娜就守在他们屋外,可是他不可能离开自己的妻子。

对纳博科夫而言,薇拉“就像枪一样美”,这个“由一些尖锐的小箭打造出来的”坚强女子让他无法转身逃离。在此之后的37年里,他们一起去每一个地方,她去听他的每一堂课,在教室里,她总是一手搀扶着他,另一只手抱着一摞书,而口袋里则是纳博科夫随时都可能需要的心脏药。她一直都坐在第一排或离讲台最近的地方。纳博科夫的眼光通常都看着薇拉坐着的方向。实际上,所有的课都是讲给薇拉听的。

出纳发言稿范文6

1.马克思临死时的情况:还在写作《资本论》,“他的写字台上还放着《资本论》第三卷的第八次修改稿”〔1〕。

2.恩格斯和马克思的伟大友谊: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把《资本论》整理完工”〔2〕,是“《资本论》的完工者”〔3〕。

事实上,有关《资本论》的这两个话题也散见于世界历史、品德修养等多方面的著述中。但是,质诸最原始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平材料,却能发现上述这两种说法都是难以站住脚的。

一、马克思临死时还在写《资本论》吗?

马克思临死时还在写《资本论》,这种说法究竟怎样开始流传,现在已经很难考证。但是,那两本最权威的分别由弗兰茨·梅林撰写和海因里希·格姆科夫主编的《马克思传》,都没有采用这种说法。并且,作为马克思的伟大朋友,恩格斯无疑是马克思晚年生活的最权威的见闻者和叙述人,然而在他自马克思逝世后所写的书信和著作中,却根本找不到能够证明上述说法成立的材料。

疾病可以说是马克思晚年最大的敌人。恩格斯在研究《资本论》手稿时就发现:“在许多地方,笔迹和叙述非常清楚地显露出,作者由于工作过度而得的病发作了,并且逐渐加重;这种情况起先使他独自进行工作越来越困难,最后竟时常使他的工作完全无法进行。”〔4〕1881年12月2日,马克思夫人病逝,这对马克思构成了怎样沉重的打击,没有人比恩格斯知道得更清楚了。“摩尔(马克思的外号)也死了。”他在灵床旁边对正在哭泣的爱琳娜·马克思说〔5〕。事实也真是如此。1881年12月29日,马克思开始辗转在英国的威特岛和法国、瑞士、阿尔及利亚等地疗养,直至1883年1月11日燕妮·龙格突然去世;他大女儿的猝死又给马克思以致命的打击,或用他小女儿的话说,这个噩耗“是把死刑判决书带给我父亲”〔6〕。不久,3月14日,马克思在伦敦逝世。在恩格斯看来,“世界体系的每一个思想映象(概念),总是在客观上被历史状况所限制,在主观上被得出该思想映象的人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所限制”〔7〕。(对世界的认识如此,将认识进而转化为著作存在当然更是如此!)在上述那样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下,事实上马克思在1881年10月即已开始的《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三版的准备工作(校对清样)都已无法完成,又怎么能够继续《资本论》往下几卷的写作工作?

上述判断在恩格斯1883年3月15日晚11时45分致左尔格的信中可以获得印证。左尔格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亲密战友。恩格斯在这封信中叙述了马克思自他夫人逝世以来的详细病情及直至临死前的状况。其中不仅没有讲到坚持写作《资本论》,反而在其后有这样一段议论:“由于自然的必然性而发生的一切事件,不管怎么可怕,它们自身都包含着一种安慰。这一次情况也是一样。医术或许能保证他勉强拖几年,无能为力地活着,不是很快地死去,而是慢慢地死去,以此来证明医术的胜利。但是,这是我们的马克思绝不能忍受的。眼前摆着许多未完成的工作,受着想要完成它们而又不能做的唐达鲁士式的痛苦,这样活着,对他来说,比安然死去还要痛苦一千倍。”〔8〕活着痛苦,死包含着一种安慰,如此等等,都指谓着马克思临死前的状况:无力继续写作《资本论》。

上述判断也在恩格斯1883年3月25日致劳拉·拉法格的信中获得印证。“今天尼姆在摩尔的手稿里找到了一个大包,里面是《资本论》第二卷,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共有五百多页对开纸。”〔9〕很显然,如果马克思临死前还在写作《资本论》,写字台上还放着《资本论》的手稿,那末他的手稿也就不会直到他逝世之后十一天才被尼姆(即他家的女佣和忠实的朋友)找到。

上述判断还在马克思“瞒着”恩格斯写作的习惯中获得印证。为什么要“瞒着”恩格斯写作呢?在1883年4月7日和8月30日分致拉甫罗夫和倍倍尔的信中,恩格斯有这样的解释:“很简单,要是我知道的话,就会使他日夜不得安生,直到此书写成并印出来为止(同他纠缠不休,直到同意发表为止〔10〕)。”〔11〕而马克思临死的时间即下午两点半时候,正是恩格斯去“探望他的最合适的时刻”(恩格斯自1871年移居伦敦后一般都在这时候去和马克思见面)〔12〕,“让他一个人留在房里还不到两分钟,等我们再进去的时候,便发现他已在安乐椅上睡着了——但已经是永远地睡着了”,因而也正是马克思不可能写作《资本论》的时候。(版权所有)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看“他的写字台上还放着《资本论》第三卷的第八次修改稿”这句话。下文即将说到,这“《资本论》第三卷”有这样两种指谓:或者指马克思计划中的“第三卷(第四册)”,即现在所见的《剩余价值理论》,正如恩格斯在第二卷序言中所说,它只有一个1861年8月至1863年6月写的手稿〔13〕;或者指恩格斯整理出版的第三卷,即马克思计划中的“第二卷(第三册)”,恩格斯在其序言中对此作的最后说明,是“可以利用的只有一个初稿,并且这个初稿也是极不完全的”〔14〕(原先在1884年1月28日致拉甫罗夫和12月31日致左尔格的信中说“有二稿,此外,还有一本带方程式的笔记”〔15〕),——无论如何,这两者均可证明一个事实:不可能有《资本论》第三卷的第八次修改稿放在写字台上,因为原本就不存在这样的手稿!

二、《资本论》第四卷为什么变成了《剩余价值理论》?

1867年9月,《资本论》第一卷正式问世,马克思在其序言中说:“这部著作的第二卷将探讨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册)和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三册),第三卷即最后一卷(第四册)将探讨理论史。”〔16〕但是,马克思尚未完成这部著作就逝世了。1885年,恩格斯将马克思计划内中的“第二册”编辑成为《资本论》第二卷出版;1894年,又将“第三册”编辑成为《资本论》第三卷出版,——这样,马克思计划中的“第三卷即最后一卷(第四册)”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资本论》第四卷。然而,展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却只有一部以《剩余价值理论》而不是“《资本论》第四卷”直接为题的著作。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第二国际时代即1889—1914年这二十五年间主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17〕卡尔·考茨基说起。早在1889年年初,考茨基就在恩格斯的主动建议和具体指导下开始从事一部分《资本论》第四卷手稿的辨认、抄写和整理工作,领略马克思创作这部著作的思想过程;1895年恩格斯逝世后,又正式受托于马克思遗稿继承人爱琳娜·马克思,着手全面整理《资本论》第四卷手稿。1905—1910年,由考茨基编辑的《剩余价值理论》分三册陆续出版,——为什么《资本论》第四卷要以这样的书名发表呢?

原来,《资本论》第一至三卷都是由汉堡的迈斯纳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马克思逝世后,德国社会在斯图加特创立了狄茨出版社。为了党的利益,爱琳娜·马克思在恩格斯逝世后和考茨基、狄茨共同商定,《资本论》第四卷不能像前三卷那样交由迈斯纳出版社出版,而应交由狄茨出版社出版。但是,根据原先同马克思签订的出版《资本论》所有各卷的合同,加以在这部著作的出版、发行和宣传方面都已做了巨大的努力,迈斯纳当然不会同意放弃出版《资本论》的任何权益。于是,考茨基和狄茨就不得不寻找一个使迈斯纳不能诉诸法律的解决方法。所以,在1896年3月5日致劳拉·拉法格的信中,爱琳娜·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第四卷的出版问题”这样写道:“我还没有明确地给迈斯纳写信,一来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当时与他达成协议的条件是什么,而且我又不想让他怀疑我不知道;二来是因为有人告诉我说狄茨打算见迈斯纳,想同他谈谈出版第四卷的事,而且,由于分开出版对我们都有害处,所以想把前三卷的版权全部买下来。”〔18〕1902年7月,狄茨在致考茨基的信中说:“不准确了解马克思签订的合同,也许不能在‘《资本论》第四卷’的标题下出版这本书。不过,要为这一卷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也许并不太难。”〔19〕1904年3月,狄茨再次致考茨基信说:“迈斯纳和马克思之间的合同内容如何?还看能否选择‘《资本论》第四卷’的标题……或者从一开始就放弃这种打算,把这一著作不作为《资本论》的续篇出版,而是单独出版。”〔20〕显然,考茨基最后和狄茨商定采取后一种做法;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的序言中,考茨基一开始就宣称:他编辑的《剩余价值理论》“不能算是《资本论》第四卷,不能算是前三卷的续篇”,而是“与前三卷并行的著作”〔21〕。遗憾的是,这在后来却成了一些人批判考茨基“篡改”马克思著作的重要“罪证”,而忘了它原本不过是争取由德国社会的出版社出版马克思的《资本论》的一种策略。

由此可见:通常说《资本论》一共三卷,这既对又不对。对,因为它合乎马克思本人原定的写作计划;不对,因为它背离《资本论》后来被分成四卷编辑出版的事实。而我们在介绍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关系时,则必须破除这样两个流传已久的说法:(一)、《资本论》共分三卷,第一卷由马克思本人最后定稿,第二卷和第三卷是马克思逝世后由恩格斯编辑的;(二)、恩格斯是《资本论》的完工者(如海因里希·格姆科夫主编的《马克思传》和《恩格斯传》两书中就有这样的说法,有的甚至还出现在章节的标题上),——因为这两种说法恰好背离了《资本论》在马克思逝世后被分成四卷出版的事实。至于考茨基将《资本论》第四卷更名为《剩余价值理论》出版,那当然更是“功”而不是“过”。

注释:

〔1〕旧版《高中语文教学参考书》第2册第95页。

〔2〕〔3〕海因里希·格姆科夫主编:《马克思传》中文版第260页;《恩格斯传》中文版第443页。

〔4〕〔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4页。

〔5〕〔6〕爱琳娜·马克思:《致威廉·李卜克内西的信》,《回忆马克思恩格斯》中文版第76—77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40页。

〔8〕〔9〕〔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460、463、459页。

〔10〕〔11〕〔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3、57、9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

〔17〕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选集》第2卷,第809页。

〔18〕《马克思女儿家书》,马澜、越位译注,湖南文艺出版社1985年4月出版。

〔19〕〔20〕桑德尔:《〈剩余价值理论〉第一版(考茨基编辑)出版史》,《经济科学》1975年第7期。

出纳发言稿范文7

(河池学院,广西 546300)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及国家加大对高校教育事业的支持与投入,高校教师收入总量不断增加,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如何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对高校教师收入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减少高校教师的纳税负担,是当前的热点研究问题。本文基于此前提,对高校教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种收入情况进行纳税筹划。

【关键词】高校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一、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及国家加大对高校教育事业的支持与投入,全国各高校得到了极大发展,高校教师收入总量不断增加,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也在加重,这一现象使得纳税筹划具有极大的运用空间。针对高校教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种收入情况,通过合理规划纳税额度和时间,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高校教师的纳税负担,增加教师的实际可支配收入。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思路分析

(一)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

1. 工资薪金福利化。教师每月的基本工资薪金是固定的,而通过七级累进税率我们可以发现,应税所得额(实际收入,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或等同于现金的实物)越高,其使用的税率也就越高,税负就越重,所以可考虑在保证消费水平提高的前提下,降低所得额来进行纳税筹划。而降低应税所得额可通过将部分工资薪金福利化,以减少名义收入,从而实现应纳税额的减少。如单位可适当提高“三险一金”的比例,每月为教职工报销一定数额的食宿费、交通费、图书资料费和电脑耗材购买费用等。

[ 例1] 刘老师每月工资6 300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6 300-3 500)×10%-105=175(元)。刘老师每月需支付食堂用餐费500 元,电话费100 元,交通费100元,付房贷1 500 元,则其每月实际可支配收入为4 100元。若学校采用费用报销的工资发放方式,每月实际发放收入4 100 元,则刘老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4 100-3 500)×3%=18(元),经过纳税筹划后每月可节税157 元,全年可节税157×12=2 100(元),即刘老师每年能够增加可支配收入2 100 元。

2. 工资、薪金均衡化发放。因课时数量、假期、论文等因素,会出现教师在各月工资薪金收入有较大差别的情况,而这类所得征缴个税推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则各月收入差别越大,税负负担就越重。因此可与单位协商,通过将全年预期收入平均分摊至各个月份以均衡税率,从而减少部分税负。

[ 例2] 李老师2013 年1 ~ 8 月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均为4 000 元,9 月工资薪金所得为6 000 元,10 月工资薪金所得为8 000 元,11 月、12 月工资薪金所得皆为7 000元,则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合计为60 000 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5×8+145+345+245×2=1 100(元)。王老师2013 年1 ~ 12 月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均为5 000 元,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合计为60 000 元,但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5×12=540(元)。在全年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均衡化发放共节税560 元。

3. 年终奖和课时费等类似收入把握税收临界点。由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应税所得额越高,其所适用的税率越高,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就会越多。从国税发〔2005〕9 号文也可知道,年终奖相邻级段的上线与下线,金额差别仅为1 元,但造成的税负差却可能达到数百甚至数千元,因此在纳税筹划中把握税收临界点是很重要的。经税务专家统计得出,年终奖应税所得额的筹划要把握6 个扣税盲区临界点,分别是18 001 ~ 19 283.33元,54 001 ~ 60 187.50 元,108 001 ~ 114 600 元,420 001 ~ 447 500 元,660 001 ~ 706 538.46 元,960 001 ~ 1 120 000 元。在年终奖和课时费的纳税筹划中只要把握了临界点,就会有很大的节税空间,将区间之外的金额留待下期发放。

[ 例3] 某高校的刘老师某年获得年终奖和课时费共计54 000 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54 000×10%-105=5 295(元),而同单位王老师的年终奖和课时费所得共计54 001 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4 001×20%-555=10 245.2(元)。可以看出,只因年终奖多出一元钱,王老师就得比刘老师多缴纳所得税4 950.2 元,出现名义收入多,反而税后收入少的情况。因此,遇到此类情况,把握好税收临界点时非常有必要的。

4. 纳税项目转换。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 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按比例税率征税,税率为20% ~ 40%。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税率差异,适当转换纳税项目,是进行纳税筹划的一个可以考虑的思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两项目间的转换涉及到雇佣合同的确立与解除,不可草率而为,应综合自身各种情况作出决断。

(二)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筹划

高校劳务报酬,指高校职工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所取得的报酬,非雇佣劳务包括讲学、翻译、演出和艺术表演等。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去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税率20% ~ 40% 征缴个人所得税,故有以下两种纳税筹划思路。

1. 收入费用化。由于相关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可请求报酬支付方将一部分收入以费用方式支出,以此降低名义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减少税负。

2. 以“次”纳税——合理安排纳税次数。根据税法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每次收入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20%,因此可与支付方协商,通过由一次改为多次取得报酬来减少税负。对于这些收入,属于一次性取得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 个月的收入为一次。同时,因多次支付报酬可减轻支付方的负担,支付方也乐意接受。

[ 例4] 某高校李老师取得翻译报酬12 000 元,若一次发放,则应纳所得税为12 000×(1-20%)×20%=1 920(元),若分成四次发放,则应纳所得税为(12 000÷4-800)×20%×4=1 760(元),后者通过增加纳税次数减少了个人所得税160 元。

3. 分项计算。纳税人在当月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时,且加总后的收入畸高(超过20 000 元)的情况下,应根据情况将不同项目分开纳税

[ 例5] 某大学蒋教授在同一月给数家单位提供劳务取得了一定金额的收入:为一家企业提供兼职翻译,获得酬劳20 000 元;到另一所大学讲学,获得酬劳5 000 元,为某民营企业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获得报酬15 000 元,若蒋教授将各项收入加总作为一次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应纳所得税为(40 000-40 000×20%)×30%-2 000=7 600(元),若分开纳税,则应纳所得税计算如下:翻译报酬应纳税额为20 000×(1-20%)×20%=3 200(元),讲学报酬应纳税额为5 000×(1-20%)×20%=800(元),技术支持报酬应纳税额为15 000×(1-20%)×20%=2 400(元),纳税额共计3 200+800+2 400=6 400(元),节税1 200 元。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充分明白分项计算的必要性。

(三)稿酬所得纳税筹划

高校中的稿酬所得是指教师因其作品以图书或期刊的方式出版所取得的收入,稿酬所得以两种情况计算:一次所得不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再减征30% ;每次收入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20%,再减征30%。由于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在“次”的界定上有区别(无论是分笔支付稿酬,还是加印所得稿酬均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只有不同的作品才能按多次计征),因此只能考虑将一部作品分成几个部分进行纳税筹划。(临界点为单部或单人稿酬4 000 元)

1. 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系列或丛书的形式发行。[ 例6] 某大学教授经过一段时间的辛苦劳动,拟出版一部关于电子技术的著作,预计可得稿酬9 000 元,现比较两种方式下的应纳税额:(1)若以一本书的形式出版该著作, 则应纳税额为9 000×(1-20%)×20%×(1-30%)=1 008(元)。(2)若将该著作分成3 本书作为系列发行,则应纳税额为(9 000÷3-800)×20%×(1-30%)×3=924(元)。可以观之,采用系列或丛书的形式可以节省税款。

2. 稿酬费用化。一般的做法是与出版社商量,将所需设备、交通费等费用由出版社承担,这样可使自己减少名义所得,即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以减少应纳税额。

[ 例7] 某大学教授拟出版关于信息工程技术研究的书籍,预计稿酬所得为150 000 元,需花费设备、考察、交通等费用50 000 元,若该教授自己全额承担费用,所得税额为150 000×(1-20%)×20%×(1-30%)=16 800(元),若由出版社复返该费用,则实际稿酬为100 000元,那么所得税额为100 000×(1-20%)×20%×(1-30%)=11 200(元),后者节税5 600 元。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筹划

高校教师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主要包括教师提供专利权、著作权(不包含稿酬所得)、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依税法规定,该项所得征缴个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因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包含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在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后可考虑暂时放弃现金性所得,先折合成股份投资,再转让股份。这样可避免缴付该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 例8] 某高校老师转让专利所得50 000 元,若取得现金收入后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50 000×(1-20%)×20%=8 000(元),但若该老师放弃现金性所得,先折合成股份投资,再转让股份,此时所需纳税金额为0元,节税8 000 元。

三、结语

随着教育制度改革的日益深化和广大教师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合理合法避税已成为日趋重要的问题,值得引起各高校财务部门的重视。但由于税法的变化极大,不同职工间的收入情况有很大不同,以下几点需要关注:(1)时刻关注个税法的变化。(2)加强纳税筹划的相关学习,加强相关软件知识的培训,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税收代扣代缴系统,并不断完善。高校管理者应切实从教师的利益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每位教师争取最大的税后利益。

参考文献

[1] 付秋燕. 浅析新个税法下工薪所得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8).

出纳发言稿范文8

――近日,有媒体报道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已经中风入住沙特医院,现处于昏迷状态。对此,突尼斯民众不表示同情。

“旭日阳刚让美国人知道了什么是中国牛仔音乐,让美国人真正感到了中国人的朴实豪迈,也是中国音乐第一次和美国音乐接轨。”

――今年中国春晚让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一炮走红,余波震撼全球,一位美国文化评论员如此评价。

“我在想是何人在为这些行动提供资金支持,依我个人浅见,这些行动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颠覆(政府)。”

――意大利米兰检察院2月9日就总理贝卢斯科尼涉嫌与未成年女性从事易和一案提出诉讼请求。贝卢斯科尼表示,此举不仅是对他个人的抹黑,而且“有辱国家的尊严”。

“车臣的,资金和武器购买渠道都很充足,可AK步枪还是他们的最爱。这足见咱俄制的厉害了。谢部长根本没在前线打过仗,他的话纯属纸上谈兵!”

――一贯喜欢折腾的俄罗斯国防部长阿纳托利・谢尔久科夫近日宣布俄军方将从外国采购突击步枪,这对于热爱自家AK系列突击步枪的俄国人来说难以接受,一名军人对此评价道。

“就像委员长一样,也想在电影等文化艺术领域积累业绩,进而得到认可。”

――近日,朝鲜劳动党新设了电影部,针对目前性质或角色还不明确的这一部门,一些分析人士如此评论。

“现在要考虑在菅直人政府领导下能否赢得统一地方选举的问题,恳请菅直人首相做出政治决断。”

――近日,日本要求首相菅直人下台的声音越来越高,有地方组织成员也表达了同样的想法。

“他们(美国)换上了一副友好的表情,还说‘我们是北非和阿拉伯国家的朋友’,但是你们要小心,并团结起来。”

――近日,伊朗总统内贾德呼吁埃及人抵制美国和以色列的影响。

“当我死去的时候,我希望是以自己的名字。”

――日本富山县原高中教导员本协子2月15日在东京地方法院如此表示。15日,本协子与其他四名民众将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废除延续了113年的“夫妻同姓”制度。

“我们快要崩溃了。到目前为止还没出问题,不过我们坚持不了太久。”

――近期突尼斯的动荡局势导致大批难民涌入意大利境内,仅有6000名居民的意大利蓝佩杜萨岛上有超过1500名突尼斯人滞留,市长德鲁贝伊斯向媒体大倒苦水。

印度外长安理会上闹笑话 错念葡萄牙外长讲稿

出纳发言稿范文9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 税收政策 环境税制

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世界各国纷纷通过开征环境保护税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有美国、荷兰、丹麦及瑞典。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作为一个大国,在环境问题的处理上对世界来讲具有很大的影响,并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受到环境的束缚,如若处理不当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今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保“费改税”渐行渐近。这说明我国已经愈来愈重视环境问题,开征环境保护税既是国际社会的要求,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征收排污费,标志着我国开始利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但排污费政策有诸多不足。通过对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进行具体分析,可知实行符合我国自身发展且具有特色的环境保护税,可以达到保护环境、发展经济的目的。

一、环境保护税的概述

(一)环境保护税的概念。环境保护税最先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这一观点,运用环保税手段来缓解环境恶化。根据某些物质每单位所使用的量来征收的税费,这些物质在使用或在释放的时候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是欧盟统计局对排污税所作的解释。环境保护税是通过税收手段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部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制定环境保护税法,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征求意见稿》,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二)环境保护税的主要特征。普通税收基本上都是强制的、固定的、无偿的,环保税不仅具有这些特征,还具有其他税种没有的特征,包括:(1)环境保护税是服务于环境的;(2)环境保护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将环境保护纳入到经济当事人的行为决策中,促使生产者在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3)环境保护税很难转移到别人那里;(4)环境保护税会对不同的生产要素产生不同的影 响,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5)环境保护税可以鼓励人们保护环境,相反也能惩罚破坏环境的主体,协调正反两面。

(三)环境保护税的作用。

1.对于生产者而言。企业要想赚取更多的利润,必须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所要交的环境保护税,从而不得不改变以往的生产行为,减少污染;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是为了监督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产品的收益率,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促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于生产者自身而言,也具有不容小觑的作用。

2.对于消费者而言。政府对污染商品征收的税费,表面上看是由企业承担的,本质上却是由消费者偿付的,因为企业将税费随商品一起转嫁给了消费者。政府对那些污染商品征税,企业将税费转嫁给消费者,消费者就会觉得这些商品的价格较高,不易接受,转而寻求其他的清洁商品进行替代。这样层层下来,就会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观,改变其消费行为,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3.对于社会而言。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整个社会而言,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源得到公平合理的有效利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通过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也使整个社会提高了环境保护意识,使人们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给环境带来的危害,使资源浪费者、环境污染者能够主动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献出一份力。

二、我国与环境相关的其他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我国增值税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优惠政策如表1所示。

(二)消费税。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加工和进口环节对应税品进行征税。开征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社会消费结构、改变消费方向等,客观上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消费税主要的课税对象为汽油、鞭炮、小汽车等。

(三)资源税。资源税不像其他税种涉及的范围那么广,主要是对资源及资源开采进行征税。资源税的征收能够客观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率,抑制资源过度开采,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课税对象包括煤炭、原油、盐等。

(四)其他相关税收政策。如上页表2所示。

三、环境保护税的要素

(一)总则。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首先要确定目标,通过前面的介绍可知环境保护税最主要的目标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还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还能革新产业技术,发展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等等。

(二)纳税义务人。按照《征求意见稿》,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凡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以及其他污染物等都是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新环境保护法等要求,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对于颇受关注的对二氧化碳排放征税问题,《征求意见稿》未作规定。

(四)税目。与国际上排污税税目不同,我国目前是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初级阶段,设立税目应该结合我国国情,从最需要解决的地方入手,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税主要是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以及其他污染物等方面进行征税。

(五)税基。即计税依据,国际上的税基主要有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性企业的产量以及在消费品中存在的污染物数量等。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税基,最明显的作用就是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提高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污染性企业的产量为税基,企业只有减少生产,降低产量才能减轻税负,笔者认为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在消费品中存在的污染物数量为税基,对消费者能够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目前我国采用三种税基相结合的方式,如:(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4)应税建筑施工噪声按照施工单位承建的建筑面积确定;应税工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六)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额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税率的制定要注意:一是要注意适中原则,要把大众的接受程度考虑进去,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公平公正;二是注意税率的弹性,要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对税率进行调整和改进,不能一成不变;三是要注意税率的多样化发展,因为我国地域宽广,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污染物也不同,所以设置税率时要考虑到这些因素。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可以使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来确定环境保护税的税率,征收比较方便,当然对于特别的税目也可以使用累进税率。

(七)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对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免征环保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保税。

(八)其他。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管理,与此同时,还需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应税污染物监测、监督和审核确认的职责,协同税务机关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环境保护税征收按月、按季或者按年计征,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环境保护税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等。

四、结语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是巨大的进步,但要保护环境仅依靠征收环境保护税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制定好配套措施。一是要完善环境保护的征管体系,虽然目前已经制定了《征求意见稿》,但应进一步加以完善以使其具有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等特点;二是增强征管力量,提高征管技术,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提醒人们关注环境;三是协调中央和地方,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管辖权,解决好中央与地方的利益问题。国家可以将环境保护税反作用于环境,用来投资建设环保事业,造福人民大众,促进社会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制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2015.

2.杜万平.美国排污交易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难题[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11,(01).

3.徐艳,伍月倩.对环境税的征收及其征管的探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9).

4.北大林肯中心.环境税的国际经验[R].北大林肯中心环境税研究小组,2011.

5.董战峰,葛察忠等.“十二五”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路线图[J].环境经济,2011,(06).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