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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管理责任书集锦9篇

时间:2023-03-07 15:00:31

手机管理责任书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1

【关键词】数字图书馆 网络安全 信息安全 管理责任 措施

目前,我国国内数字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为网络信息安全)应用研究方面,大多都侧重于技术,认为信息安全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其所有出现的问题都依赖于先进技术。但信息技术无论多么完善,它都无法回答如下问题:管理主体、制度在信息安全中的责任;技术、人、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能够解决信息安全可持续发展问题;为什么在信息技术很发达的情况下,信息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事故依然频繁发生等等。可见,信息安全除了信息技术影响之外必有其他方面深层次的原因。仅侧重于技术的应用研究,还不能适应信息安全实践发展的需求,信息安全研究仍有继续深化的必要。

网络信息安全分析

网络信息安全包括信息的安全和网络系统的安全两层意思,信息的安全是指保护基础运行信息、服务器信息、用户信息、网络信息资源等信息或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同时还需要对信息风险和信息控制之间的最优平衡有非凡的理解。机密性要求保证信息不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完整性要求防止信息被未经授权的篡改和破坏。可用性是指保证访问信息的用户可以在不受干涉和阻碍的情况下对信息进行访问和使用。网络系统安全是指保护网络信息系统设备中的硬件、软件和网络系统的正常状态和安全运行。概括地讲,网络信息安全就是指采用技术、管理等多种措施,保护网络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保护各种资源不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遭到破坏、更改、泄露或非法占用。

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先进的安全技术是实现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许多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性保障都要依靠技术手段来实现。像信息安全所用到的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或流量分析技术、认证控制技术、VLAN技术、加密技术、VPN、病毒防护技术、容灾技术等多项安全技术,为确保图书馆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制度和制度执行力。制定严格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人的行为,使人遵守规则,这是技术涉及不到的层面。而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只有通过技术手段才能得以实现,却又是制度所不能解决的。在信息安全实践中,技术与制度二者不能断然分开,是相辅相成的,技术是一种硬手段,制度是一种规范性的软手段。目前,国内数字图书馆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制度不完善。我国数字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缺乏严格、细致、有效的安全管理规定与安全技术相配套。二是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常态机制。图书馆馆员以及用户安全意识薄弱,网络安全知识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三是信息安全监督审查机制不健全。监督审查机制不健全,将导致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图书馆无法及时找出安全管理漏洞和不足,无法对安全管理漏洞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四是制度执行不力。从目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建设来看,不缺少严谨细密的典章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的不折不扣地执行。一些图书馆存在有章不循、有规不依,奖惩不严、问责流于形式,安全督查不到位等种种问题。制定的制度是为了执行,因为只有执行才能把制度确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得不到执行的制度是毫无用处的,制度也就名存实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的主体是人,客体是网络信息安全防御体系,网络信息安全实际上就是主客体互动的过程。技术研究的对象是物,而物是没有目的、没有意义可言的,它不涉及人及其行为。技术只是一种手段,网络信息安全必然涉及到人及其行为和制度问题。安全管理贯穿于整个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目标、制定安全防护策略、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规划与应急方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等内容。安全技术只有在有效的管理控制之下,才能得以较好地实施。可见,严格的安全管理是网络信息安全的根本保证。随着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深入,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趋凸显。目前,国内过多地强调技术的作用,将建设的重点放在技术上,致使安全管理工作跟不上技术发展的步伐。有人对2009年我国30家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发现在已发生的安全事件中,三分之一的安全事件是由安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引起的,而事件发生原因中管理因素高达70%以上。可见,安全管理上的缺失已成为数字图书馆整个网络信息系统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之一,对数字图书馆产生的危害远大于其他方面。这里主要讨论对人的管理问题,人的认识和观念问题。著名的前黑客凯文・米蒂尼说过,尽管很多公司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但这些安全措施在网络犯罪面前仍然显得不堪一击,原因是他们忽略了网络安全最为薄弱的环节――人的因素。数字图书馆拥有功能非常强大的网络信息系统和最先进的安全技术设施,但却有可能缘于人而产生失误,致使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隐患和不足,从而导致数字图书馆网络信息系统面临一系列信息安全问题。如引入木马、病毒或其他危害程序;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不正常甚至瘫痪,信息外泄,无法应对新出现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等,这与相关人员特别是一些负责人员对安全管理的不重视、认识不足以及责任感缺失有关。

图书馆管理者的安全管理理念的滞后,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缺乏深层的认识,导致决策上的失误或管理不足,将给数字图书馆的网络信息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有的管理者的管理理念,还停留在传统图书馆封闭式内部局域网安全管理模式上,并没有认识到数字图书馆更为开放的环境将面临更趋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致使在网络信息安全事件防御方面处于被动状态,有的管理者虽然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严峻性,但却认为只要加大对安全产品的投入,购买并安装了最先进的安全技术产品,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或误认为到了信息技术特别发达的时候,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管理是管理员的事情,与其他馆员无关。或误认为安全维护与管理都是服务提供商的事,图书馆只管应用就行了。不重视安全责任意识教育与技能培训,导致一些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思想麻痹大意,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不知道网络信息安全的薄弱环节,不了解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以及在对付入侵行为方面的责任。

没有安全责任和责任分配机制,对信息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内容、范围、责任分配不清楚。图书馆管理者制定的员工岗位责任书,责任划分不明、工作内容描述不清,导致馆员不清楚应在什么范围和限度内对自己的职业行为负有责任,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致使出现安全管理问题时,不是相互推诿,就是听之任之。不重视对高素养、高技能安全管理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一些图书馆的馆内安全管理工作多为业务培训,但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不断发展的新技术缺少深入和细致的了解和掌握,应付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不够强。由于安全知识与技能的欠缺,导致他们无法应对新出现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该清楚地看到,人是具有理性和非理性的,要使人的理于信息安全,必须要借助于制度规范,使人沿着信息安全正确的规定自觉行动。

应该指出,制度只是一种方法,是有边界的,并不是万能的。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被执行也形同一张废纸。同时,制度具有刚性,它不能时刻随着网络信息安全的变化而变化,落后的制度有可能阻碍网络信息安全的建设。综上所述,制度、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都有自己的边界,如若单一运行制度、技术,即便是极为负责任的管理人员,也不可能完善地解决信息安全问题。因此,技术、制度、管理主体(人)的责任应三管齐下,才能真正预防和因减少技术、管理等因素所导致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最大程度地保护网络,使其安全运行,并最大限度地挽回网络信息系统损失。

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网络信息安全需要技术(支撑)和管理(落实)的双重保证。从安全防范技术层面上讲,国内的数字图书馆都有较为成熟的防御体系,但在安全管理方面,数字图书馆还须做诸多努力。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图书馆管理者应改变重技术轻管理的观念,树立全新的安全管理理念,针对图书馆馆员以及读者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措施不落实等现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网络信息安全宣传工作。要加大对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的力度,开展岗前培训、现场网络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提倡自主学习,派送技术骨干再深造等。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讲座,将促使馆员熟知图书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相关设备的正确操作规程,以及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操作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馆内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他们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执行制度的意识和能力。图书馆要经常派遣馆内重点培养的年轻技术管理骨干参加国内外信息安全方面的技术培训,鼓励他们自主学习,及早掌握安全技术与管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的网络及安全产品的功能,了解网络病毒、密码攻击、分组窃听、IP欺骗、拒绝服务、端口攻击等多样化攻击手段。安全管理员要定期对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及时修正安全缺陷、评估缺失,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安全维护仅仅依靠馆内为数不多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依靠全体馆员、用户(读者)的同心协力。通过安全意识教育,使全体馆员及用户明确自身权限和义务,严格、自觉地遵守图书馆上网规定,不越权、不随意下载和安装盗版或共享软件,同时保管好自己的密码,经常加固系统,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的贯彻落实,不但要求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还要求对制度的不折不扣地执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首先要不断创新与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度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对制度执行力大小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因此,对具有严肃性和不可违反性的包含有操作程序、技术要求、安全条例等项内容的规章制度,数字图书馆要不断根据网络信息安全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不合时宜的制度及时进行修正和补充。制度完善不能盲目跟风,各个图书馆必须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总结制度建设中的经验教训,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建设的内容,力求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建立监督审计机制,强化责任监督,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效能。数字图书馆安全防护体系要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审计”,在制度上就必须做出预先的安排,以检测危机事件,并做出预警准备,以事前预防和控制替代事后的责任威慑。设立专门的主管部门,通过网络信息安全主管部门这一监督主体,加大对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审计,通过及时修正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督查检查,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其次,要提高制度主体(人)的执行力。任何制度要达到有效的管理效能,就必须通过制度主体相关人员的具体行为实现。而相关人员的责任心、态度、素质及能力水平,直接影响着制度执行行为和方式的选择,直接关系着制度执行力的高低。主体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强化制度认知。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不断创新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制度的落实。对制度有准确认知,制度才有可能落在实处。为此,数字图书馆要特别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及馆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他们对制度的实现目标、内容、作用、边界等准确认知。特别是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等的准确认知,如明确岗位职责,使每一位管理人员按照自己的岗位和职权管理使用系统;明确责任,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懂得他们是技术责任第一人,懂得自己责任边界及范围。使图书馆管理者明确他们是安全管理责任第一人,是安全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安全制度的督察者。主体对制度内容、边界等准确认知,才能对照制度找差距,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纠正,才能将责任认识内化为行为准则,最终上升为自觉行为。主体要提高执行力,需增强对制度认同。通过自主学习、教育培训、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制度主体的素质,提高执行制度能力水平,从而增强全体馆员特别是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对管理制度中包含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安全条例等项内容的硬性管理规章制度的认同。如系统安全责任与监管制度;重要软件系统和关键硬件设备的操作制度;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责任制度;用户权限分配和管理制度;系统灾难应急预案;事故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的认同。主体要提高执行力,还需坚持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综合利用多种执行手段,有效推动制度执行。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2

[主要观点]

1、作为国有企业,新华书店有国有企业共同的诟病,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权责不分,严重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既得利益集团则是继续深化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绊脚石。

2、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要明确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与切入点,以改革“一把手”的选任制为起始点,用“3+”选拔模式取代传统的“一把手”任命制或论资排辈的潜规则,推行自上而下的全面的而非片面的人事制度改革。同时,要清晰理顺“一把手”的权责关系,行使什么样的权力就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3、围绕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一中心,还应解决相关的系列问题,主要是监督与被监督、和谐发展的问题,要配套地深化机构改革,实行“开明”治理。

关键词:新华书店  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

新华书店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各省几乎都成立了新华书店发行集团,随后部分又将“新华书店发行集团”又修改为“新华发行集团”,目的和良苦用心显而易见。但由于改革涉及到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大部分“一把手”及其利益集团都以稳定和强调行业的特殊性为名、行继续垄断既得权力和利益之实,致使新华书店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局限于表面,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由所有权、监理权、治理权和经营权组成的权力分工体系和公司治理机制,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新华书店改革的关键

1、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各项改革的先导性手段。从宏观上看,新华书店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宣传阵地,意识形态色彩较浓,大多直接由省委宣传部领导。同时新华书店(或曰新华发行集团)又大多都是省政府的独资或控股企业,但事实上并没有明确谁是真正的资产所有者,由谁来行使所有者权益。从微观上看,一方面,新华书店主要从事图书发行、经营业务,是单纯的企业,人、财、物、企业行为均由省级店集中统一控制,地市店、县店均既没有独立的经营权,也没有实际的管理权,更没有自主的发展权。另一方面,条块分割,区域保护,店与店之间、即使是省级店之间也很难跨省经营,在横向上自断自我竞争、并通过这种竞争培养竞争能力的后路。宏观与微观的杂合就形成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在运行机制和体制上,存在着国有企业通有的弊病,以行政手段代替、包办市场行为。从各省进行的教材招标情况看,虽然引入了竞争机制,但招标的结果并不完全是由市场主导的,而是耦合了相当的其它因素,这些因素有相当部分就是行政力量的干预。尽管这些年来新华书店一直在进行各方面的改革,但大部分都是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进行的,有些甚至处于阶段性的停滞状态,除了“集团”还是“集团”,除了“连锁”还是“连锁”。相反,随着“集团”的内部膨胀,各种深层次问题不断显露,相对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日益白炽化的市场竞争来说,还相当滞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建立;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状况不改变,新华书店就不可能充满发展的活力与生机;以行政命令为主导的改革格局不改变,新华书店就不可能独立地涉水深蓝、搏击长空,但是要建立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应继续加大中央政策的支持力度。

2、着力推进微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新华书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关键。长期以来,新华书店的建设主要是在“大”和“同”上功夫,盲目投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是新华书店普遍存在的现象。大书城、大卖场在许多城市拔地而起,甚至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以“大”安身;在各省,省新华书店为了保持和体现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大棒,要求全省新华书店的经营项目、经营理念等达到完全一致,甚至完全趋同,以“同”为本。前些年,新华书店进行多种经营,盲目上项目,到现在看,有效益的有几家?赚钱的有几家?赔本的有几家?半途而废的有几家?坚持到底的有几家?这都是求“同”的结果。这些低水平、低质量、低效益的“大”、“同”建设,直接影响到新华书店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微观行政管理体制的诟病,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一言堂”、“家天下”,导致群众基础、实践基础的缺失;政绩考核体系过于片面,导致主要领导乐于短期行为,大兴“政绩工程”、“表面工程”、“面子工程”、“意气工程”;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存在缺陷,使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疲于上层路线,投官弃民,加剧了行政力量的绝对权威。因此,遏制并最终解决新华书店存在的深层矛盾和问题,首先就要加快推进微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要培养“一把手”的亲和力,提升他们的魅力权威,弱化绝对的行政(职位)权威,还政于民。

3、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促进新华书店全面发展的有效保障。在舆论导向层面上,新华书店承载着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社会效益挂帅。在这一点上新华书店的兴衰成败不仅是主管部门的政绩问题,更是直接关系着分管负责人的政治前途问题。在面临市场剧烈竞争与政治命运选择的时候,政治考量是至高无上的,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倾向于短期的政治利益,毫不犹豫地提高并为新华书店量身打造市场准入门槛,千方百计营造表面的繁荣。在企业内部,“一把手”及其集团利用控制行政资源的优势,想方设法稳固自己的既得利益。尽管说利益分配要向一线倾斜,但倾斜的背后却是为自己牟取更大的利益。利益分配往往以职位的高低为唯一标准,忽视劳动强度、质与量的差别。特别是基层“一把手”表现得尤为突出,他们为了装饰自己的政绩,全额甚至超额拿取自己的年度兑现奖,竟不惜牺牲员工利益,或明或暗地要求职工自己掏钱完成上级下达的销售任务(即:视图书门市的存在和销售功能于不见,不去努力开拓市场,不去挖掘门市销售潜能,而把下达的任务分派到员工个人,员工要么把卖不掉的图书买下来,要么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把市场萎缩的责任推给员工,让员工当炮灰,有些为了完成任务甚至不顾成本。主管部门和上级默许甚至直接纵容了基层店“一把手”的这种行为,因为他们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主管部门实现的是政治利益,这种政治利益当然不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利益,而是一种政绩;上级或本级“一把手”实现的是政治和经济双重利益,这种政治利益主要是指因任务的完成而获取的事关晋升的一种政治资本,经济利益主要是指因任务的完成而获取的全额或超额的兑现奖(或称企业年薪)。在这种利益交集的作用下,主管部门和各级“一把手”会形成一种合力,这种合力在确保他们既得利益的同时也会颠覆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无限降低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导致企业内部形成群体懈怠。一旦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就会对企业的发展形成毁灭性的破坏。所以,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行政管理体制,降低或淡化新华书店的政治色彩,将“一把手”及其集团的效益收入(如奖金,不包括职务或岗位工资)调整为所有员工的平均数,同时在任期届满后,若没有员工和社会的有理由申诉,再一次性给予不低于员工同期平均收入的资金奖励。依据马克思主义观点“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新华书店要长远、持续发展,取得全面发展效益,就必须首先从内部聚合发展的力量,斩断损害员工利益的外部链接。为此,将“一把手”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直接挂钩应是改革的首要选择,而不是将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挂钩,把企业不发展的责任全部推给员工,从而使维护员工利益不至成为一句空话,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为企业的全面发展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

二、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即将公开发表的《农民权益保护的立法思考》一文一针见血地指出:“人的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因为人的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一切方针政策的贯彻与落实、法律法规的制订与实施、体制的维持与变更均离不开实践中的人。那些回避人的原因而强调体制性障碍,均是为维护既得利益找借口和台阶。”因此,人的问题是改革的关键问题,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1、加快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要明确改革的目的和方向。基于“人力资源也是生产力”,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提高生产效益和生产力的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人的潜能,积极营造人力资源生机勃勃的环境空间,为企业释放巨大的活的生产力。

2、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创新“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并首先履行这种机制。目前的人事制度改革大都停留在中层干部和一般员工层面,对“一把手”的选任问题很少提及。而实际上这个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也是第一位的。对列车来说,改革光改车箱不行,还得改车头,因为头不好,牵引力不好,车箱再好对提速尤其对发展来说也没有多大的实质性意义。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也莫过如此。所以,人事制度改革应主要从改革“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入手。目前,“一把手”的选任基本上是“官选”,“民选”只是一种陪衬。这并不是主张废弃“官选”、彻底“民选”,因为单纯的“官选”和“民选”都有其天生的不足。全面“官选”容易使员工受到藐视,脱离群众路线;彻底“民选”,容易引发盲目性,产生“小集团”、“小圈圈”和各种形式的贿选,也会产生“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现象。要克服这诸多的不足,就必须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化”方针,引进“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与竞争上岗考试”,借鉴“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创设“笔试+面试+学术成果”选拔模式(简称“3+”选拔模式),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主观干预,其中的笔试至少要占60%,面试最多只能占10%,学术成果至少要占30%。为什么突出“学术成果”考核?因为“学术成果”可以展示学术成果出品人洞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某一问题、某一领域的独到见解,也可以从中看出其工作实绩(现任“一把手”及其集团的学术成果中涉及的本企业的有关效益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否则不计入学术成果分),最重要的是可以营造学习型企业气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单纯的工作实绩考核常常参杂着太多的虚的因素,下级“一把手”通常是上级“一把手”任命的,上级必然要护下级,给下级“一把手”难看,也就是给上级或自己难看,员工也会因利益受人掌控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所谓的工作实绩考核大多是一种形式,表面的东西多于实质性内容。为防止论资排辈或变相论资排辈、特别是因人设条件,考试不预设任何限制性条件,谁都可以考,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用。为防止“一把手”及其集团或因惧怕其他人功高盖主而荒废人力资源、压制人才,人事选任的“3+”模式考核要定期举行,入选人员进入全省后备人才库,对后备人员要异地交流、挂职培养,人事选任必须首先使用后备人才,彻底实现后备人才零库存,对造成后备人才积压、长期或永久后备的,要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快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是打破“只上不下”的传统,设立并不断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内部人才流动机制。在纵向上,要广泛应用“3+”选模式,包括中层班子的配备。只要在“3+模式”选拔考试中出类拔萃,一般员工也可以进中层班五,甚至当“一把手”。相反,在选拔考试中落伍的“一把手”也可能成为一般员工。在横向上,不适合此岗位而适合彼岗位的人,就应该让他到彼岗位发挥才智和特长。

4、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不断清除改革的人为障碍。所谓人为障碍,基本上来自既得利益集团,而主要是“一把手”及其集团。目前,企业的人、财、物及企业行为均由“一把手”及其集团把持,“一支笔”独秀。从维护“家天下”的利益和威严出发,他们是不愿意改革触及自己的切身利益,一旦损及自身利益,他们就会对改革阳奉阴违,假借一般员工抵制、拒绝改革的继续深入。而非既得利益集团一般是支持不断改革的,除极小部分外,非既得利益集团一旦成为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就由改革的推动者成为阻碍者,以维护并不断巩固其既得利益。改革,就是在这种“推动”与“阻碍”的矛盾中进行,当推动的力量超过阻碍的力量时,改革就会顺利进行,否则改革的步子就会放缓、甚至停滞不前。所以,改革就是要不断清除改革的阻碍因素,不断发展壮大改革的推动力量。

5、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体系。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行使什么权力,就要承担什么责任,权力与责任相一致。而目前,只行使权力,不承担责任,或者重权轻责、权责不一致的事实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存在。改革,就要改变这种状况,达到权力与责任的相匹配,否则就会造成责任的缺失、权力的畸形膨胀,对企业的发展严重不利。因此,在加强“一把手”权力的同时,必须要高度强调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建立权力的有效约束机制。首先,建立责任保证金制度。“一把手”及其集团上任前,必须缴纳足够的责任保证金,在任期内或任期的延长期内导致企业破产、企业资本不增值甚至遭受损失、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否则,如果能使企业资本明显增值、员工利益明显得到提升的,可获得至少是员工同期平均收入的一倍的资金奖励。当然“一把手”及其集团上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将自己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转嫁给员工,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员工向企业缴纳任何形式的责任保证金或类似于责任保证金的钱物。否则,不论该“一把手”及其集团给企业带来多高的效益,其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亦不予返还,甚至还要给予严惩。必须指出的是,若交不起责任保证金的,可以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或上任后的收入作抵押。用收入作抵押的,每月(或年)最多允许领取月(或年)收入的50%;用个人财产或收入作抵押的,在发生赔偿责任后用其抵押款(物)不足以赔偿的,用其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在有关法律中增加“企业负责人不作为罪”,并予细化。使企业资本不增值的主要负责人及利益集团不仅要向员工和国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更重要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关刑罚最低设为监禁一天,最高可设为监禁终生,不设缓刑、假释、取保候审及其他类似规则,藉此,用法律来制裁“一把手”及其集团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消极作为,用法律手段来打击使企业资本流失和不增值的行为。

三、推进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解决的其它问题

1、监督与被监督的问题。要杜绝监督与被监督同一性的现象,企业行为绝对不能由行为实施者来充当监督者,企业行为的效果也不能由行为的实施者来评判,否则,一切都会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加强工会和全体职工大会的独立发言权。

2、内、外和谐的问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和谐的内外环境。和谐,才能聚合各方面的力量,也只有和谐,才能使员工有劲往同一处使。因此,要切实扭转“外斗外行、内斗内行”的不和谐局面。对外,要做到有礼、有利、有义、有节,最大限度地争取“双赢”;对内,要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对人的需求不能重“官”轻“民”,更不能“劫民济官”。

3、深化内部机构改革的问题。推进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科学、合理地配置内部机构,深化内部机构改革,建立精简、高效、廉洁的机构体系。一要规范机构设置,撤并相同、相近、交叉的职能部门。二要理顺机构之间的关系,要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领域,a部门的工作不要随便交给b部门,b部门的事也不要轻易交给a部门。同时,要协调部门行为,牢固树立亲密的协作关系,坚决杜绝互相干预、掣肘、踢皮球现象。三要因事设岗,岗位所需人员必须全部从全省后备人才库中配置,若库存没有的,必须进行“3+”模式选拔。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3

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航运业不断发展壮大,这就导致航线拥挤,水上交通事故频发。与此同时,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管理和监控不断加强,行政相对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也在逐渐加大,因此行政机关因执法不当而需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也在不断增大。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水上交通事故调处的主管机关,必须增强执法责任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

?荩水上交通事故调处及执法责任风险的涵义

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是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简称,包括事故调查和处理两个环节。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是为查明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造成损害的程度、范围,确定事故的性质和判明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在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或建议、处罚违法人员、公布调查结果,以及对因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一系列活动。

“风险”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即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执法责任风险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及海事执法人员在事故调处过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履行职责,因此损害事故当事人的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存在一定缺陷,导致事故处理结果未达到应然状态而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

?荩水上交通事故调处各环节执法责任风险分析

1、搜集事故证据阶段

对于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来说,证据的搜集是关键。这个过程包括了现场勘查、物证搜集、当事人询问等方面,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调查取证的合法性。一旦取证程序不合法、证据保存不规范,就会造成取得的证据缺乏客观性、合法性和权威性,证据效力低下,易被相对人驳倒的后果。

海事调查官的航海业务知识和英语水平能否胜任海事调查将直接决定《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的质量。如果一个海事调查官连调查所需的航海专业知识都不懂,那更谈不上调查取证了。另外,在涉及外国籍船舶的事故调查中,对海事调查官英语水平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将决定形成的《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能否为当事各方所接受,是否具有权威性。

执法手段的限制也会导致执法责任风险的存在。水上交通事故一般发生在海上,受客观环境、取证手段、当事人故意毁灭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等条件的限制,取证难度较大。这会导致一些事故发生的重要证据无法搜集,《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所依赖的证据效力不强。

2、分析事故原因阶段

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人为原因,也有环境原因;有航运公司管理的原因,也有船员自身的原因。事故原因的复杂性要求海事调查人员在分析事故的时候必须具备综合的业务知识,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要全面深刻,而这也不得不受海事调查官业务能力的制约。任何一个事故调处,如果对原因分析得不够客观全面,都可能导致事故原因分析错误、《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缺乏被当事人接受的可能性等后果。

3、判明事故责任阶段

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应当确认当事方对事故应负的责任。若原因不明、责任不清就实施行政处罚,则有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但在现实中,责任认定的尺度难以把握。目前并没有划分主次责任和判定过失轻重的法律依据和统一标准,而是凭各方过失数量的简单加减和海事调查官的主观判断。对于同一事故,责任的判定结果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是对当事人最大的不公平。《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写明“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及依据”,而没有严格地区分判明“责任”是“行政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所以在判明责任时,易出现“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不分现象。

4、出具《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阶段

目前在实践中,海事法院审理海事案件的时候十分重视海事管理机构出具的《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的证据作用,除非有有力证据可以证明事故报告书的内容不正确,否则其将成为法院判决所依靠的主要证据。然而究其性质而言,《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到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的产物还是仅仅是一种技术调查报告却难有定论,而这恰恰决定了事故当事方是否可以对其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依据。如果事故报告书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产物,那么事故当事方就可以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将其定性为是一种技术调查报告,那么当事方则不能对其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明确这一点,将对降低海事执法人员责任风险意义重大。

?荩规范水上交通事故调处,防范执法责任风险

要加强海事调查官队伍的建设。提高海事调查官的业务素质是加强水上交通事故调处工作,降低执法风险的前提和保证。一是要加强对航海专业知识的掌握与更新,并通过有针对性的船上实践,提高对现代化事故调处设备的运用能力。二是要加强对专业英语的学习,提升英语沟通能力,提高涉外事故调查的效率和水平。

《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的格式应与国际接轨。《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国“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的编写应包括7方面的内容,但没有包括“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或措施”,相反第6点包括了“对当事各方的责任认定及依据”,这不符合IMO对报告的编写要求。责任认定书应从《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分离出来,由其它执法部门来编写。另外,事故报告书也不应该判明当事各方的责任。《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作为海事管理机构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无可厚非,但其不能成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处罚依据。

建议完善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机制及程序。一是在责任认定原则中,确定行政强制规章的法律地位,以此作为责任认定的首要原则,避免不同的海事调查官对同一水上交通事故得出不同的结论。二是完善海事调查处理程序,程序的制定要符合建立质量体系的要求,要按照质量管理的要求规范事故调处行为。三是事故调处要逐步淡出调解,转向注重调查,通过事故调查做好事故预防,明确事故调查的根本目的在于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4

为落实XX市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推进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加强落实“五项管理”规定工作推进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

根据XX市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会精神,结合XX市教育局督导检查的反馈情况再部署、再动员,要求各年级扎实推进落实,确保“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锦秀校长要求:

进一步统一思想

“五项管理”作为全国教育改革的重要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和具体行动,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年级要创新工作,以小见大,坚定不移,执行到底!

进一步完善机制

01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各年级各班级要对照“五项管理”细则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各部门理清责任链条,落实校长负直接责任抓总、部门负主体责任抓落实,明确班主任、教师的主要责任。

02完善制度保障机制

各年级要详细制定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方案、管理制度,细化落实措施,避免无安排、不重视、不落实现象。

03完善家校协同机制

各年级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五项管理”告家长书,将阅读课、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社团课的开设情况全部告知家长,广泛宣传学校“五项管理”的具体规定,避免单打独斗,促进家校联合育人。

04完善督导检查机制

各年级要每月定时对“五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典型,加强信息宣传。各年级将“五项管理”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来抓,家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05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各年级办公室的电话作为举报电话,要及时回复社会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公开“五项管理”督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于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进一步细化责任

各年级要细化工作方案,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以小见方向,以小见责任,以小见情怀”,要对标对表积极整改,改变作风严格落实,不能以档案整理代替工作实效,不能互相推卸责任,解决怎么干、谁来干的问题;要加强回访工作,做好回访登记以便整改,倡导家长监督孩子参加读书锻炼、家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进一步查漏补缺

各年级要根据教育局第一次督导检查情况,实事求是,弥补不足,进行整改。

01阅读引领

各年级要进一步开齐开足阅读课,全面开放阅览室,定期组织教师开展读书分享会,教务处制定推荐书目表,继续开展推荐书目活动。

02强化落实

各年级对于“五项管理”工作,要切实领会中央“小切口大改革”的工作目标,大抓落实、全面覆盖、齐头并进。

03加强宣传

各年级要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实施分类施策,台账式管理,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不留死角、不余盲区。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家校共育,形成落实“五项管理”的浓厚氛围。

各年级对于“五项管理”工作要不打折扣,立即执行,要统一思想,不得擅自行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学校督办小组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强力督办,不落地不收兵!

中学关于落实“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相关要求,遵循学生发展规律,秉持学校“创设适合每个孩子的教育,让每个学生都精彩”的教育理念,促进“五项管理”落地生根,我校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五项管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等,多种举措推进,全力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现将我校落实“五项管理”工作一封信分享给您,愿我们共同携手,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助力!

一、高效完成作业。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学校根据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作业要求,合理有针对性地布置作业量、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同时,向家长倡议:

1.培养做作业的自觉性。与孩子一起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孩子按时做作业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学习自觉性,进行有效陪伴。

2.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对孩子居家学习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孩子需要帮助时,家长可以适当给与提示,不要盲目批评指责;在有难题需要请教老师时,请及时和老师联系。当孩子因故未完成作业时,可说明情况,终止作业,保证孩子按时就寝。

3.营造学习氛围。要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学习氛围,一个学习型的家长必定能培养出爱学习的子女。

4.关注孩子学习状态,适当干预调整。如果孩子认真努力但在常规就寝时间仍无法完成作业或者学习状态不佳等情况出现时,可以及时和班主任老师沟通,一起找到问题所在以便对症下药。

二、保证充分睡眠。

充足睡眠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根据五项管理要求,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为了让孩子有良好的睡眠环境,特倡议如下:

1.养成规律的作息。帮助孩子养成准时上床、按时入睡的习惯。有规律的睡眠有助于孩子尽快进入睡眠状态,从而提高睡眠质量。

2.营造良好睡眠环境。给孩子营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在孩子入寝时,保证家庭氛围的安静,控制室内的亮度和温度,屏蔽噪音,可放一些助睡眠的音乐。

三、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禁止学生将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带进学校。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不要让孩子带手机进校园,为了学生的成长,提出如下倡议: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如果确有需求,请您按照规定流程经班主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进校也须将手机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2.加强沟通,注重引导。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应“疏堵”结合,防止在手机管理过程中出现“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极端事件。

3.言传身教,有效陪伴。家长是孩子的老师,家长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合理规划时间给学生提供榜样的力量。亲子活动可以预防学生沉迷于手机,更助于提升家庭亲子关系。

4.丰富课外生活开拓学生视野。丰富的课外活动可以预防孩子沉迷于手机,也可以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提升家庭亲子关系,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学生的课外特长,如球类运动、乐器、书法等,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陶冶情操;节假日还可以引导孩子多参加社团活动或公益活动。

四、重视阅读习惯的培养。

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学校一直致力打造书香校园,鼓励学生加强阅读习惯的培养,为了激发每位同学的阅读兴趣,将多读书、读好书落到实处,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营造读书氛围。鼓励亲子阅读,每天抽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阅读感受,营造书香家庭氛围,培养孩子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为孩子终生爱读书打下基础。

2.学校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也请您鼓励孩子积极参加班级、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营造书香班级和书香学校氛围。

3.做好读书笔记。给孩子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4.广泛阅读。要鼓励孩子课余时间多读好书,多读名著典籍,凡厚积底蕴,必终有薄发。

五、增强体质锻炼。

体质健康是孩子全面成长的重要标志之一。而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提高孩子们的体育和健康素养,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鼓励孩子选择适合自己身体和年龄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从自身做起,每天保证至少一小时总量的锻炼时间。同时要告知孩子在体育锻炼活动中既要克服惰性、解决困难,更要量力而行,锻炼与训练时要注意运动安全,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以免造成运动损伤。

2.注意运动安全。请家长引导孩子在体育锻炼活动中既要克服困难,更要量力而行。运动前要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运动器械和场地,并要做好准备活动,以免造成运动损伤。

3.关注孩子动态身体状况。请家长关注孩子动态的身体状况,如有既往病史或现在身体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诊治,并及时报告学校,特别要向孩子说明是否能够参加高强度的体育锻炼,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5

1994年7月11日,机械部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部机关干部任免工作的管理,实现干部任免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部机关干部任免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三条根据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干部“四化”要求,选拔、考核、任免干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列入《机械工业部机关干部职务名称表》的干部。

第二章司(局)级干部的任免

第五条司(局)级正职的任免人选,由人事劳动司协助部领导提出。司(局)级副职的任免人选,由人事劳动司征求司(局)级正职意见后提出。

第六条司(局)级正职、司(局)级副职由人事劳动司负责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免意见。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后,人事劳动司负责向中央组织部办理备案手续,起草任免文件,报主管部领导签发。

第七条人事劳动司的正职、副职任免前需征得中央组织部同意。

第八条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审计局的司(局)级干部,由人事劳动司分别会同国家机关党工委、派出机构提出任免人选,进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后,由人事劳动司分别报国家机关党工委、派出机构进行任免。

第三章处级干部的任免

第九条处级正职、副职的任免人选,由各司、局(含派驻机构,下同)提出。

第十条处级正职、副职由人事劳动司负责考察。处级正职由人事劳动司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免意见,起草任免文件,并报主管部领导签发。处级副职原则上由部党组授权人事劳动司根据考察情况,进行任免。但人事劳动司处级副职的任免文件须由主管部领导签发。

第十—条部党组机要秘书、部长机要秘书任免前,须征得国家机关党工委同意。

第十二条机关服务局除机关财务处、房产处的处级正职、副职由人事劳动司考察、任免外,其他处级干部均由机关服务局负责考察、任免,但任免前需向人事劳动司备案。

第四章非领导职务的任免

第十三条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及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的任免,分别按照第二章、第三章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的任免,由各司、局进行考察,并提出任免意见。人事劳动司负责审核,办理任免手续。

第五章非常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干部的任免

第十五条非常设机构的组长、副组长、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其业务归口的司、局或挂靠单位提出任免人选,人事劳动司负责考察,并按司(局)、处级干部的任免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第十六条派出机构的主任、副主任,由其业务归口管理的司、局提出任免人选。人事劳动司负责考察,并按司(局)、处级干部的任免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第六章附则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6

1.政务秘书工作制度规范化

没有好的制度,便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工作推托、权责不明等问题,因此必须完善秘书工作制度。

一是健全秘书工作相关法律制度。明确秘书的责任与权力,保证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明确秘书的独立主体地位,使秘书从制度上摆脱对领导的人身依附;对秘书的失职行为要严肃追责,防比其滥用权力为个人谋利。

二是完善秘书工作监督制度。要实现秘书权力的正常化,必须对秘书进行有效监督,防比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这种监督一方面是来自政府机关的内部监督,即领导要定期考核秘书的工作,及时发现秘书的不当行为并进行纠正;另一方面是来自人民的外部监督,即秘书部门要实行政务公开和权力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建立秘书工作规范。当今世界秘书工作已走向职业化,政务秘书应该顺应这一潮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确立合理的秘书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秘书工作规范和流程,最终使政务秘书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政务秘书队伍建设科学化

一是实行资格准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政务秘书主要通过考试和考核竞争上岗,因此必须做好秘书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保证政务秘书持证上岗,从而推动我国政务秘书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选拔秘书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要求,全面考察秘书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团队意识、奉献精神等,保证每一个秘书既能够满足岗位的任职要求,又具有可提升的潜力。

二是加强职业培训。对秘书的培训要着重于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的提升。通过理论学习,提升秘书在经济、社会、政策、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素养,开拓理论视野,拓宽知识面;通过实践锻炼,安排秘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秘书信息调研和辅助决策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秘书公正廉洁的政治素养,引导秘书保持扎实细致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三是优化秘书人员结构。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秘书不仅要负责专门的秘书工作,还要承担其他科室的非秘书工作。这种状况不仅导致秘书岗位职责不清,而且由于秘书欠缺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中难免出现漏洞差错,从而影响工作效果。因此,必须对秘书人员结构实行必要的优化,遏制管理上的不规范现象。结合目前秘书工作的实际情况,秘书人员结构的优化应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稳步推进。川首先,要精简秘书人员职数,严格控制秘书人员编制,以实际工作量和管理职能为界限配备秘书人员,解决秘书部门冗员问题。其次,各个岗位的秘书配备要做到权责统一,根据职责任务安排专门人员在机关内部的专门科室承担相对独立的秘书工作,使机要秘书、文字秘书等岗位协调分工,将各个部门和个人的各项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从而实现秘书工作效能的不断优化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3政务秘书工作方法现代化

政务秘书工作方法是否现代化,决定了政府管理工作能否实现现代化。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此过程中应结合秘书工作的新要求,以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取代传统落后的工作手段,从根本上实现政务秘书工作方法的创新。将电子政务运用到秘书工作中,不仅要求秘书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而且要求秘书通过这些技术手段不断拓展所获取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尤其在信息处理和辅助领导决策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电子政务的不断发展为政务秘书改进工作方法创造了诸多便利,使政务秘书有更多参与政府决策的可能,其辅助决策职能由被动转为主动,执行领导决策的方法也更加灵活。同时,由于电子办公的普及,秘书工作的业务流程也不断简化,信息传递方式由线转向网络化,信息传播更加便捷高效,从而使秘书工作效能得到提升。

4.政务秘书工作管理企业化

新公共管理理论将大量的企业管理方法运用于公共部门的管理。以市场为导向、引入竞争机制是新公共管理的重要特征,它可以促进秘书工作效能的提高。

首先,要加强秘书部门的绩效考核,完善各种考核奖惩方法。考核是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考核制和奖惩制结合起来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特征。针对身为公务员的政务秘书,必须执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核,以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具体来说,要运用好关键绩效指标法、等级评估法、平衡计分卡等多种考核方法,吸收不同人员(主要包括直属领导、秘书部门的同事以及有工作关系的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秘书的绩效考核,考核要做到公正有效。通过考核建立起秘书的绩效档案,其内容包括对秘书的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秘书予以辞退、任用、调配、提拔、晋升等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可以不断激发秘书的竞争意识,这种竞争意识一方面来自与本人过去工作绩效的对比,一方面来自与其他秘书工作绩效的对比。竞争的压力可以改变以往行政部门所存在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作风,促使秘书想方设法提高个人的工作实绩,从而实现整个秘书部门工作绩效的提高,推动秘书工作向前发展。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7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管线铺设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七条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未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拆除房屋及构筑物,建设单位或者拆迁人应当选择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的实体围档。临近主干道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建设施工用地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路段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施工单位应当对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进行安全防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是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各施工单位分别负责,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职业证书后,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岗位。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报监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开工。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础施工和地下工程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以及模板工程;

(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架设机具的拆装和起重吊装作业;

(四)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

(五)其他危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含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挂设五牌一图、民工工资权益告知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应当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和冲洗车辆污泥的设备。

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

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或未取得省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产权登记证的设备,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应当设置专业指挥人员,并禁止在起重物下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的拆装,应当由具备拆装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当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施工单位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三十四条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指定专人指挥,拆除现场的周围应当设置围栏,对危险区域或者危险部位的拆除应当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做出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应当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采取混凝土硬地坪、出入口混凝土硬化、立面封闭处理及办公设施等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不得将其作为招标投标竞价条件。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应当分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其中,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依法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

(三)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未委托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而擅自施工的;

(四)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

第四十四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四十六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档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四十八条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扣留资质证书,降级或暂停一年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直至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一)伪造、涂改、出卖或转让《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

(二)项目经理擅自离岗,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三)一个项目经理部及其项目经理未经批准同时承担两个以上大中型工程主体部分的施工管理工作的;

(四)项目经理因管理不善,发生一起三级或两起四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第四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8

一、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主要是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确保没有省市县巡视督查通报,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坚决打赢秋季禁烧的胜仗,实现零火点目标。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底至9月20日)。召开全镇秋季禁烧动员会,制定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安排布置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分村召开农机手和种粮大户人员会议,签订农机手承诺书和整改安装破碎机装置通知书,发放《致广大农机手一封信》。分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签订村规民约。分村召开两委村干部和各村民组长会议,划分责任区,签订责任状,逐户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

第二阶段,重点禁烧(9月20日至11月20日)。所有镇村干部按照责任分工,进入指定位置,加强日常巡逻和收割现场的检查、发生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驻守和看管。镇成立两个督查组和一个应急小分队全天候巡查。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次年1月10日前)。镇督查组结合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巡查情况以及禁烧期间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表现,对每一位镇村干部进行全面总结,评出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表彰,同时也评出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干部,视其干管权限及情节作出处理。同时对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络,实行主要领导包线、党政班子包村、一般干部包片、村干部包组到户的网格化管理,即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责任制度,全镇不漏一块田、不空一个人,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2.突出规模经营户管控,要求各村与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焚烧秸秆的取消一切涉农补贴并依法按上限处罚。

3、实行收割灭茬深翻一体化作业,即一台收割机、一台灭茬机、一台旋耕机、一个责任人的一体化作业模式,做到每收割一块田,记录一块田,承诺一块田,实行田主与机手联合承诺制度。

4、实行乡镇承诺联保。我镇督促辖区内的村(社区)完善村规民约,并与每个农户、规模经营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签订联保责任书。

(二)强化执法检查

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火必查,有责必处,特别是加大对“三个第一”的处罚力度,既加大对第一把火的对象户处罚力度,加大对责任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引火田块收割机助手的倒查处理力度。

(三)强化巡查督查力度

镇成立两个督查组,重点是火点、烟点、斑点的巡查、各村责任书的签订、农机手保证金的缴纳和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督查。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对火点、烟点和斑点的巡查,要做到巡到一处、通报一处、问责一处、解决一处。同时要认真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在岗或在岗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实行现场问责,并记录在案,视其情况进行处理。

(四)强化农机管理力度

围绕水稻留茬高度不超过10公分和秸秆粉碎还田两个关键点,制定收割机准入制度,镇境内的所有的收割机必须配备秸秆粉碎装置或打捆设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辖区内作业。

(五)强化秸秆离田和帮扶服务

以村民组为单位设置一个秸秆堆放点,对大批量签订秸秆收储协议的村,根据规模建设收储站,在每个村民组设置临时堆放点并督促农户将秸秆就近送到临时堆放点、对收储站和堆放点实行专人负责监管,同时做好安全工作。

(六)强化应急事件的处理力度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秸秆禁烧引发的突发事件,各村相应也要组织应急小分队(人数不少于5人)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七)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镇政府以“强化主体培育、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载体建设、强化资源保障、强化政策支持”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对没有签订收储协议的村,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灭茬在田、过腹还田、堆腐还田和转运利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

织领导

禁烧期间,镇政府除党政办、计生办、计生服务所和为民服务中心留下必要的值班人员和办事窗口,其他人员一律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二个巡查督查组、一个宣传执法组、一个应急处置组、和一个农机手培训组。

2、明确工作职责。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的情况。

3、强化督查

开展禁烧督查室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秋季收获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分工负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

各驻村禁烧工作小组,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由驻点执法人员给以经济处罚,坚决控制第一把火。

4、严看死守,务求实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严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10cm。二是要各村要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要安排各村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动力户搬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并按组别划分,保证有一名镇工作人员联系,一名村干部负责,一名具体监管责任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手工时、上半夜、下半夜、下雨前、和安种前四个重点时段。

5、严罚重处,确保禁烧

对禁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村规民约》等,按规定经行经济处罚,该拘留的拘留,情节较为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禁烧。

6、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对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泽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全面考核,落实奖补

(一)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秸秆驻村禁烧工作小组负责督查所包村重点区域种植秸秆面积逐组、逐户、逐田登记造册工作,村两委干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做好秋季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事件,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村也要建立相关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禁烧期间通信畅通,令行禁止。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4766012.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1、对县级以上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遥感卫星监测到的着火点,给予村书记、主任、责任片干部免职处理,镇包保干部按干管权限予以组织处理。风险保证金: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交5000元、镇其他干部每人交4000元、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每人交3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交2000元,作为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待禁烧结束后,保证金返还的具体数额根据考核结果、信息平台通报情况及禁烧期间出勤天数、加班天数等由镇禁烧办统一结算,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不在岗、管控不力等现象给予经济处罚,禁烧期间镇补助工作组成员每人每日伙食费50元、每村每辆车每日补助80元。

2、对全镇烧第一把火的,处罚村2000元,书记、主任、责任区干部各1000元,并在镇会议上作检讨发言。

3、镇督查组发现每处着火点(含黑斑)处罚责任区村干部和工作组全体成员每人100-500元、同一个村有两处以上着火点的,除经济处罚外,包村干部工作组长年度考核视为不称职,书记、主任给予相应党政纪处理。

4、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有事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处罚100元;两次不在岗的给以党政纪处分,处罚500元;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奖金福利,视其情节和干部权限予以组织处理。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9

1、留学生管理处的“一把手”必须对本处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另外,可以委派一名负责人分管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一把手”要思想明确、高度重视,必须“依法治火”、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完善、健全,使本处的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防火工作要纳入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3、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积极执行学校制定的防火管理规定和“防火责任书”的内容要求;逐级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相关的责任必须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4、对于本处的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灭火预案。防火重点部位的有关和灭火预案要以书面形式报校防火办备案。

5、要定期对本处的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提高防火意识。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经验和消防技能,做到有险情会报警、有火灾会使用消防器材、有隐患会正确排除、模拟演习灭火预案。

6、负责对本处所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妥善保管,其正常运转、使用有效;凡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要负责赔偿或支付维修费用,根据校防火管理规定,责任人还将受到处罚。

7、要加强对外国留学生的管理,负责对外国留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保护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得擅自随意损坏;凡违反消防法规和学校防火管理规定的将受到经济处罚或制裁。

8、负责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校内居住地(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发生问题,根据校防火管理规定,责任人将受到经济处罚。

9、凡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等工程项目,必须提前向校防火办通报,并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申报审核的,不得施工。

10、凡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等建筑工程项目,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到校防火办缴纳防火抵押金,并与校防火办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未办理上述手续,不得入校施工。

11、一旦发生火灾,留学生管理处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险、及时报警;并协助校防火办或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北京语言大学 留学生管理处

防火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