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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日常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3-14 14:49:19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1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1号),规范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有关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有关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汇总统计数据,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居)委会的变更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委会或派人入户核实,核实后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变更保存;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第四十五条建立统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统计报表及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奖励对象等登记册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

(一)半(全)年报表应保管10年以上,月报表、各种登记册及其它资料应保管5年以上,保管过期后应集中统一销毁;

(二)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三)镇(乡)人口计生办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八、计划生育协会

第四十六条镇(乡)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镇(乡)计生协会是协助镇(乡)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四十七条镇(乡)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镇(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2

新时期科技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深入宣传党的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积极去探索本单位的特点,揭示其思想政治工作规律,使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更具针对性、更具可接收性。我们单位结合实际,采用了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婚姻科普知识,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订购了《人之初》、《婚姻与家庭》等计划生育刊物供职工阅览,购买了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宣传手册,分发给职工,做到人手一册,使国家的“一法三规”深入人心,落实到基层。同时,利用板报、宣传栏对有关政策分期进行宣传,定期张贴《人口画报》,使职工能及时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新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了计生工作“关口”前移的目的。所以,多年来,我们单位职工未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二、要明确目标和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长远而持久的重要工作。因此,长期以来,我们单位领导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检查、落实。一方面,将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去进行考核、管理。由单位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计生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职工签订《计生保证书》,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必须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另一方面,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计生局印发的《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单位制定了《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明确目标和责任,有效地堵塞了漏洞。

三、要领导重视,有专人操办,有检查、有落实

为了更好地实行党的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让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有更深的了解和全新的认识,并且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职责,计划生育的政治思想工作,要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事部门负责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操办,从而确保各项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另外,单位领导要安排负责计划生育的干部积极参加计生机构组织的各项计生培训、会议和社区、兄弟单位计生机构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计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做到计划生育思想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才能有力地保证计划生育工作指标100%完成。

四、要爱心至上,不断提高女职工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做好计划生育思想政治的工作,必须跟上时代步伐。要更新计划生育管理软件进行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完善育龄妇女情况、人口出生、独生子女登记等多种台账。利用电脑软件规范、及时、准确制作和报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提高计划生育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让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到日常的工作中去。要爱心至上,及时为新生儿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并为14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投置保险,让职工解除后顾之忧。要组织“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妇检,在完成育龄人员查环、查孕,落实节育措施的同时,使女职工早日发现疾病隐患,从而对妇科常见病做到及时治疗,不仅保证了女职工的健康,更会不断提高女职工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五、要培养干部、充实干部,给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增加新鲜血液

计划生育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经历相当一段时期的。所以应当培养和造就一些热爱计划生育事业,懂业务、会管理的年青干部,并把他们充实到计划生育部门来,在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让他们大胆地开展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选拔、培养、使用计划生育干部,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和复合化。精心选拔了优秀的中青年骨干充实到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来,加强了计划生育后备干部的培养。把年轻化、知识化人才充实到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来,补充了新鲜血液,活跃了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

六、要有足够的耐心、恒心,不要怕受委屈,不要怕受挫折

计划生育工作量大,工作面广,政策性强,牵扯到单位上百号人,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加之一些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思想、政策观念不强,生育观念比较落后,有时不可能完全接受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虽然我们计生干部在各种机会、各种场合,不厌其烦地对她们反复讲解政策,但她们对计划生育工作抵触情绪仍较大。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没有持之以恒的决心,在工作中一旦遇到委屈、挫折,就会对工作失去热心和信心,这样就很难干好计划生育工作。所以,在工作中要有足够的耐心、恒心,不要怕受委屈,不要怕受挫折,要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不公平,不怨天忧人,不满腹牢骚,要相信在计划生育的岗位上也能体现出人生的价值。我们计生干部要尽力去争取做出成绩,争取得到大家的帮助和认可。

七、要以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的精神,做好科技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内容和对象都发生了变化。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中的深刻变化,引起了人们思想认识、价值观、思想方式的变化,如果还是照搬过去的做法,以不变应万变,就会使计划生育的思想政治工作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就无法贯彻和落实。新时期要做好科技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生育干部本身还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以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的精神去发现问题,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要明确改革创新的目标,才能适应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才能符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离开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且居住三十日以上的育龄人口。

学习、旅游、就医或者因公从事其他活动者除外。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第四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第七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流入的育龄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查验流入育龄人口的婚育证明,建立流入已婚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三)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通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

(四)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统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为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流出的育龄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为流出的育龄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明材料,建立流出已婚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三)与流出的已婚育龄人口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系,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四)落实对流出人口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有关奖励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条育龄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持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及生育状况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国家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简称婚育证明)。

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

第十一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节育措施。

第十二条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三十日的,自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十五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告知现居住地地址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十三条异地开展工商业务活动的单位,应当与单位常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并自到达现驻在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现驻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副本。

末与单位常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的,应当自到达现驻在地之日起十五日内与现驻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并将副本寄回单位常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为育龄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就业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婚育证明,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应当待其补办后方可办理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在招聘、雇佣育龄流动人口时,应当查看其婚育证明,对应当办理婚育证明而未办理的,督促其补办。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持有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出租(借)房屋,发现租(借)住房屋的流动人口有怀孕或者生育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十七条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执行其户籍所在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生育调节规定。

已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怀孕后应当到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依法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怀孕后应当持户籍所在地发放的生育证到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

第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在对流动人口中的孕妇进行孕期检查时,应当查看其婚育证明或者生育证。对未持有婚育证明或者生育证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经查证确属违反规定怀孕的,应当协助落实补救措施。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应当每季度到现居住地指定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节育措施失败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也可以由本人将现居住地出具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二十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的统计及考核评估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由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交验或者补办婚育证明;逾期拒不交验或者不补办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验或者补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与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者拒不落实奖励措施的,由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向未持有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出租(借)房屋的,由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流动人口违反户籍所在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生育调节规定生育的,由现居住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现居住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未依照本办法规定为育龄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等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为育龄流动人员办理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办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4

**年度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和**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时间已进入4月,按计划生育工作统计口径,半年工作已结束。3月13日至3月24日,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于对全县8个农业乡、**镇、良种场及河东开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半年考核。考核的结果县计生办已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汇报,同时也向各单位进行了通报。

**年我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思路是“四推进、两创建、一深化”。,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四推进”即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推进“三大工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项目,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推进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优先、扶助政策的落实;“两创建”即开展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和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优秀达标县(市)活动;“一深化”即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去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时期提出的新的任务,我们存在的不足还很多,担子还很重。为认真完成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领导的重视不仅仅只是在会议上、文件上、讲话中,而是要具体的、有形的、实在的。对计划生育工作要经常过问,经常讨论,经常研究,经常指导。重大的决策、重大的工作思路,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制定;难办的、棘手的问题,领导要亲自来解决;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领导要亲自来总结。

二、认真落实国策,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各乡要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对原有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照章办事,抓好落实;需要建立的制度,要抓紧建立。要增强制度意识,发挥制度效能,善于用制度来规范和指导工作。要把好的制度变成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行动,变成我们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事业,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到乡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乡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低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15%。保证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5

一、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办理“两证一书”200余件,涉及商品房开发、群众自建房和市政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0万平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局有关规定及服务承诺,热情为来办事的人服好务,全年没有一起投诉事件。

二、规划设计工作

规划设计是规划股的工作重点,一方面,我们要为业主单位把好设计质量关,一方面要协调业主和设计方的意见,又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今年的规划设计工作任务重,面多量广,但我们没有畏难,而是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设计任务的协调、审查及报批工作。

(一)委托*冶金勘察设计院对高滩新区*路边坡治理抢险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费22.5万。

(二)委托*市政设计院进行高滩道路及管网工程调整设计,设计费36万。

(三)委托*冶金勘察设计院大连路及大连支路边坡治理抢险工程设计,设计费12万。

(四)委托*地勘院对高滩新区*路、*路、*路进行地质勘探,勘探费24.47万元。

(五)委托*地勘院对行政办公区进行地勘,勘探费128.1万。

(六)委托*地勘院对*路右侧边坡进行地勘,勘探费5.26万。

(七)委托*地勘院对高滩新区一、二级泵站进行地勘,费用为1.52万元。

(八)委托*地勘院对高滩景观挡墙、涵洞、高位水池进行地勘,费用35万元。

(九)进行景观挡墙、*路和*路调整,*路改造、*路调整设计,费用18万元。

(十)完成*路h6线变更设计,费用6万元。

(十一)完成高滩新城规划调整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费用20万元。

(十二)完成*县一中边坡变更设计,费用10万元。

(十三)完成*县一中边坡*路段滑坡治理设计,费用19万元。

(十四)完成剪刀湾弃渣场云天化煤代气工程征地及沙坪西路和沙坪东路延长线设计。

(十五)完成“5.12”地震灾害太平水清包安置点规划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约7089㎡。

(十六)完成坝尾*老院约56亩用地规划方案设计。

(十七)完成坝*南片区14栋安置房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十八)完成坝*a线和c线调整设计以及南片区边坡挡护工程设计。

(十九)完成高滩行政办公区场平及挡护工程设计。

(二十)完成高滩无负压供水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十一)完成沙坪城中村拆迁安置工作。

(二十二)协助两碗乡镇搞好两碗乡总体规划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育才路和高滩新区廉租房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十四)完成金港国际、金江明珠广场、高滩枫叶国际商贸城、吉祥购物广场、雅俊天地、金沙明珠广场等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及审查。

(二十五)完成工会、法院、检察院、残联、安监局、药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办公大楼方案设计及审查。

(二十七)完成了高滩新区路灯、电力、交通工程设计。

(二十八)还完成了10余项零星设计工作。

三、重点工程建设

除了抓好日常办证、选址、规划设计工作外,规划股还承担着高滩新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任务。

(一)完成了二期市政道路路基工程。d线*路、北海路,长沙路d线至*路e线终点,h6线(不含管网),*路ak1+780至ak2+369.227(不含管网)路基及市政管网,完成投资2751万元;*路路面工程及路灯,*路市政管网工程,完成投资1633万元;*路e线、大连路h3线、大连支路h5线路基及市政管网工程,完成投资2103万元;*支路路基及市政管网工程(已完成60%),完成投资328万元;*路e线路基及市政管网工程(已完成70%),完成投资1454万元;f线长沙路(已完成60%),完成投资505万元;(二)供水工程(厂房及管道),完成投资249万元;

(三)行政办公区场平及挡护工程(已完成80%),完成投资2172万元;

四、存在问题

(一)工作配合不力,互相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主要是工作太忙,任务太多。

(二)人员较少,工作开展起来存在滞后现象。

(三)工作人员继续教育有待加强,特别是对现行国家法规知识的学习。

(三)工作协调机制还有待理顺,目前规划股的工作没有一个成熟的机制。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日常工作,特别是拆迁安置房的手续完善工作,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克服一切困难,务必让群众满意。

(二)认真抓好*路、长沙路、厦门路、*路等几条道路路面工程的协调工作,确保春节前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三)近期完成高滩新区供水工程的验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决算工作;督促自来水公司做好高滩供水价格预算,为听证会做好准备;并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供水工程的移交工作。

(四)尽快全面完成行政办公区场平工程,年底前完成挡护工程,做好行政办公区各单位建房的协调工作,尽全力为各建房单位做好服务。

(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实施完毕*路滑坡治理和火车站景观挡墙工程施工。

(六)尽快启动*路一中边坡治理工作。

(七)完成乡镇规划编制完成情况,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旅游小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调查工作,为下步城乡规划工作做好准备。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6

2021已经到来,各行各业都要准备写工作计划了,行政部如何写工作计划呢,欢迎阅读小编整理提供的关于行政部们全年的工作计划,希望能帮助大家!

行政部全年工作计划一

根据集团 20xx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集团现有的组织构架管理体系下, 集团行政部对 20×× 年度工作计划是针对,集团后勤、外联、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管理,执行集团各项规程、工作指令而安排部署。

第一部分 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的不足,结合目前集团发展状况和今后发展趋势,行政部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 20×× 年度的'相关工作:

1、 行政管理:

(1)制度保障方面:行政部在 20×× 年度将进一步完善集团制度,以保证集团的运营在既有的管理体系中运行。

(2)文化建设:行政部将在 20×× 年度继续整理集团自成立以来所有大事记,提炼并弘扬企业文化。

(3)行政部内外沟通机制建设与完善:行政部将在 20×× 年度建设和完善本部门内部的纵向、横向沟通机制,调动本部门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谐、融洽的内部关系。

2、人力资源方面:

(1)人员招聘:行政部将根据各部门20××年度岗位需求情况制定集团 20×× 年度招聘计划,保证集团日常人员招聘与人员配置。

(2)员工培训:行政部将大力加强集团全体员工的岗位知识、

岗位技能和素质培训, 加大集团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3)薪酬与福利方面:集团行政部将在20××年度继续严格执行集团现行的岗位薪酬体系制度,保证集团员工正常的工资结算。

(4)绩效管理方面:行政部在20××年度将继续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完善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并严格按照此标准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员工关系方面:即劳动关系方面。集团行政部在 20×× 年度将严格执行集团劳动关系制度。尽最大力量避免劳资纠纷的产生,保证集团的正常运营。

3、后勤管理方面:

20×× 年度行政部将严格执行集团行政管理制度,每月、每季度定时检查集团各处公共设备运行情况、公共设施使用情况,将安排人员组织维修。对集团各处出现的临时的跑、冒、滴、漏情况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5S 管理方面:

20×× 年度是集团将继续严格检查各部门 5S 管理,真正达到是整理(Seiri)、整顿 (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和素养(Shitsuke)这 5 个词,并开展以整理、 整顿、清扫、清洁和修身为内容的 5S 活动。

5、工会管理方面:

20×× 年度集团行政部将进一步推进集团员工满意度调查、深化完善制度公开、加强 健康保障建设和自身建设等几个方面,为集团广大员工创造一个充满企业人文关怀的工作氛围。

6、行政部日常工作方面:

20×× 年度行政部将继续严格执行本部门的日常行政工作,完善和改进行政部在 2014 年度所存在的不足,保证集团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部分 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行政管理方面:

(一)文化建设:

1、目标概述: 建设企业文化、弘扬企业优良传统。

2、具体实施方案:

(1)根据集团存档的文档资料整理集团自创建以来的企业大事记。

(2)录制集团 20×× 年度企业文化宣传片,即写实题材纪录片。

(3)编写企业文化汇编,作为今后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

(二)行政部内外沟通机制建设与完善:

1、目标概述: 建立行政部横向、纵向沟通机制,保证集团各部门与行政部的信息交流和行政部内各层次员工的信息交流通畅。

2、具体实施方案:

(1)行政部横向沟通机制建立:

行政部将公布本部门现行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各岗位人员名单。使集团其他各部门可以互相了解、熟悉行政部的工作内容,方便集团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

(2)行政部纵向沟通机制完善:进一步完善行政部各岗位员工应定时对本部门上级主管领导日汇报的纵向沟通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部例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文档文件的记录; 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部工作汇报流程制度等相关工作内容, 保证集团行政部内部的信息通畅。

二、人力资源方面:

(一)人员招聘: 为了保障集团各部门岗位用人需求,降低各部门的人员流动,确保集团正常运转。

(二)员工培训:为了提高集团各员工的本职岗位的岗位知识储备、岗位技能提高和集团企业文化对其产生影响的加深,以此达到降低集团人员流动性、提高员工对集团的忠诚度,集团行政部将上报部门培训计划方案并具体执行。

(3)企业文化培训计划:

① 20×× 年3月至 20×× 年4月,集团行政部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集团自成立以来所有大事记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并从集团经营理念、管理理念、发展理念中汲取其中精华部分进行文字整理工作,作为集团企业文化培训教材的理论和实例基础。

② 自 20×× 年5月起,集团行政部将根据集团各部门上报的内部培训计划,制定对各部门员工的企业文化培训计划。

(三)绩效管理方面:

1、目标概述: 推行行政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行政部绩效考核制度。

2、具体实施方案:

(1)行政部将于 20×× 年3月内完成对本部门各岗位员工的绩效考核检查标准。

(2)在行政部岗位员工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后,严格执行绩效考核检查标准,完善绩效考 核制度。

(四)员工关系方面:

为严格执行集团劳动关系制度,保证集团用人安全。尽最大力量避免劳资纠纷的产生, 保证集团的正常运营。

具体实施方案:

(1)对行政部已录用员工在转正时严格审查其转正材料,对

不符合转正的员工不予转正或延期转正。

(2)对已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即已转正员工。行政部将在每月 15 日前查看其员工档案,与继续续用的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三、后勤管理方面:

每日定时巡查集团各处公共设备、公共设施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和使用,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杜绝安全隐患。

每月对集团用水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线进行排查,保证自来水供应,杜绝资源浪费。

每月对集团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和线路排查,保证集团正常用电安全,杜绝资源浪费。

四、行政部日常工作方面:

(一)考勤管理:

1、行政部分管考勤管理工作的行政专员每日将集团员工出勤情况、请假情况、休息情况进行记录,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

(二)车辆管理:

1、行政部分管车辆管理工作的行政专员, 将根据集团《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每日对车辆油耗、车辆内外卫生、集团各车辆出车情况、集团车辆出车后使用情况、车辆油量情况、车辆维修情况和车辆保养情况进行统计。

2、车辆管理专员,每月将对集团各车辆违章情况进行 1 次统计,并进行公示。

3、车辆管理专员每月核实集团所属各车辆的年检和保险情况,对于车辆到检时间进行统计。

4、车辆管理专员必须保证集团各部门正常的车辆使用。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部全年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

行政部全年工作计划二

一、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全面提高行政人事管理

1、完善制度,狠抓落实。XX年完成公司各项制度的修订、整理、汇总工作,并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完善。

2、 把人才管理看作战略支持,抓好《XX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工作。XX年成《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前期沟通、磋商,达成共识,通知下发各部门。第二三季度着手对后选人进入考核,本年度争取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制度化。

3、“以人为本,尊严至上”,加强员工关系管理 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每半年度进行一次劳动合同普查工作,避免漏签、延期现象,同时对问题员工及时解决。

认真落实社会统筹保险工作:将办理养老、医疗统筹保险工作与季度考核工作紧密结合,把这项福利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一种措施,并进行详细建帐。

每季度组织一次员工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提高员工凝聚力。 认真落实各项福利措施:XX年福利措施制度化,狠抓落实。

规划好员工的职业生涯:以工程部为例,尝试对转正员工进行分级,拓宽员工晋升渠道。一季度开始准备,二季度实施。

保持与公司每一位员工的沟通交流:通过员工活动、生日活动、转正谈话等正式与非正式沟通,与每位员工保持交流,了解员工所思所想。

二、完成招聘工作,提高招聘质量

1、招聘与筛选工作:拓宽招聘渠道,广开思路,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完成招聘任务。

2、录用与评估工作:在录用方面加强对应聘后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包括证件验审,背景调查等,确保为公司录用合格人才。

3、试用期:与试用期员工每月谈话一次,随时向主管了解新员工的工作情况及适应性。对主管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员工转正采用评制,即当事人述职,各部门负责人提问,公司领导评审。(根据现有的工作情况和人员不足的的情况下,需要和其它工作相应调整)

三、调整、规范培训工作

1、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修订《新员工培训手册》2018上半年完成。进一步提高新员工入职培训效果,指导用人部门派专人协助完成新员工的职前培训。如带领新员工参观熟悉部门,把新员介绍给部门同事及主要人员,解释部门工作内容等,指导、协助部门组织联谊活动,培养新老员工之间的亲切感受,加强团结合作,相互协助精神。

2、各部门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落实:逐渐加大各部门负责人培训责任,每季度初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明确各部门培训需求,根据培训需求指导、协助各部门落实各项培训。每季度对各部门培训工作进行一次评估。

3、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岗培训:对有发展潜力的员工指定专人进行“帮带培训”。

4、尝试编写符合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特点的培训教材,逐渐形成具公司特色的培训体系。

5、鼓励员工自学:倡导人人学习、人人追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1、加强部门考核,加大直接主管考核力度。将各部门每月的绩效考核工作交各部门负责人完成,报行政人事部汇总后与当月工资挂钩。

2、考核结果与奖罚挂钩的力度加大,优胜劣汰,奖勤罚懒。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7

一、领导重视,狠抓责任落实

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是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创建计划生育先进街道。二是定期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三是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与社区、辖区单位层层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严格考核兑现,做到奖罚分明。制定奖惩办法,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与社区评优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激发社区搞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街道上下及辖区单位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大力普法,注重计生宣传

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计划生育普法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新型生育文化氛围。一是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通过召开座谈会、文艺演出会、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人口学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氛围。三是坚持利用“三﹒八”、“五﹒二九”、“六﹒一”等重大节日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干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5.29协会活动日,举行送法进工地、“婚育新风进万家”、“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女孩”行动等一系列大型宣传活动;7.11世界人口日,切实做好孕前、产前检查等宣传工作,预防出生缺陷;深入育龄群众、计生户家中嘘寒问暖,帮助育龄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宣传计生政策和新型婚育观念,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表彰奖励了6名计生协会会员,鼓励她们在今后的社区计生工作再接再厉模范的发挥会员作用。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建立健全依法、文明办事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文明办事。一是认真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全面、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对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事务,如:一孩生育证办理、二胎生育证审核、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病残儿童医学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审批等所有办事程序全部公之于众。并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开,使群众既清楚计生办的工作内容,了解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又能够时刻监督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能。二是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建立生育证跟踪管理制度、挂牌上班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坚持每月一考评来督促落实,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办事”。

四、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意识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街道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根本出发点,适时转变观念,及时调整思路,强调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意识,走依法行政之路,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提高干部的法制观念作为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重要途径。通过法制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计划生育法规确定的执法责任实施量化,责任到人,使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做到行政行为符合法、查处问题依据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长期拖欠问题,做到正确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保障群众的生殖健康权利,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对辖区三户计划外生育户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27270元。四是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实行流入人口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形成“办事处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格局,实现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为女孩生存、成长提供优惠政策,营造关爱女孩成长、提倡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五是依法完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全面推进和规范计划生育管理。将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下移到各社区,把计划生育纳入居民自治。各社区都实行了政务公开,将生育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等事项定期公开,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以及有关计划生育办事程序长期公开。

五、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8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牵头单位

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委、区审计局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区委要求,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区委组织部。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一)讨论、商定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草案(包括计划之外确需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报区政府批准;

(二)交流、通报执行两个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情况;

(三)研究、解决执行两个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审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文件和规定;

(五)组织召开全区性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六)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了处理日常工作,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派干部参加,平时日常工作由区审计局直接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是处理相关的日常事务。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负责提出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名单(包括计划之外确需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交联席会议讨论商定;

2.负责利用审计结果,对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调任、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处理意见。

(二)区纪委、区监察委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查处;

2.负责利用审计结果,对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作出处理。

(三)区审计局工作职责

1.根据联席会议商定并报区政府批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依法独立实施审计;

2.负责提交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3.负责对承办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实行监督;

4.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日常工作计划范文9

现将我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在区有关部门和各级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我委为区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实效。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开拓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宗旨观念进一步树立,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同时,正确处理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层层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年初,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调查研究,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3月16日,先后召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区长戴海波对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作用提出了要求。在会上,戴海波区长与各镇镇长、有关委办局行政正职签订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后,各镇相继召开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贯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镇镇长与村(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着手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根据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目前,完成规划的基本框架,框架分为四个部分:“十五”期间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回顾;“”期间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期间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期间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同时,根据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和课题研究成果,对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分析,形成了《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

(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积极参与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1月8日,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幕式在航头镇举行,我委协助市人口计生委做好“三下乡”活动开幕式的工作。向全区185个村赠送了家庭计划指导大礼包,在开幕式现场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展示人口计生宣传版面30块,发放各类宣传品1000多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3000多份。

2、组织开展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在春节前后,重点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和“关爱女孩行动”工作。

3、组织开展《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年4月15日,是《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区人口计生委会同卫生、妇联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镇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调查。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对区中心医院等单位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区中心医院领导历来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职工各项计划生育奖励和保障制度,鼓励职工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对已婚女职工生育子女后自觉落实稳定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4、组织开展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委会同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本区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制定了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布置,宣传月自6月9日至7月8日,宣传月结束后,区委宣传部、区人口计生委和区财政局还将对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加强培训。4月27、28日,区人口计生委举办本区镇、村新上岗人口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培训涉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计划生育管理等内容,共有37人接受了培训。5月23—31日,区人口计生委分三期举办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聘请市、区专家授课,共有531人接受了培训。

(五)坚持下基层为育龄妇女利用“B超”进行环情、孕情检查服务

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深入基层为育龄妇女开展“环情、孕情”检查。1—5月份,先后为惠南、万祥、芦潮港、大团等镇检查了2万多人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育龄妇女的心上。

同时,拓宽药具免费发放点,在各镇农村的“为民超市”、“集贸市场”和“新建住宅小区”进行建点试点,以进一步方便育龄群众的用药需求,提高避孕药具的易得性。加大了药具的发放力度,减少发放死角。1—5月份,全区药具发放量明显提高,的发放量是去年同期的一倍。

(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制订的《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我区于年11月起开展宣传、摸底调查,从12月起开展申请、审核、公示,到年1月26日之前,各镇先后结束最后的确认公示程序,于1月28日,区委宣传部、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区纪委、区审计局等五个部门在东方电影院联合举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式。全区有4138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将在春节前领到政府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总金额达1241400元。

6月9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在我区举行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启动仪式,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委书记陈策、副区长景莹、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响应出席仪式。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开展流动人口执法检查。每季度1次,主要检查18—49周岁外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持证情况和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的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妇女发出限期补办通知书,计划外怀孕的及时做工作终止妊娠或动员其回原籍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和房屋出租人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经统计,第一季度执法,全区共检查外来育龄妇女40246人,验证合格率80.7%,发现计划外怀孕162人,经过工作终止妊娠76人,检查用人单位623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6份,检查房屋出租户8712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056份。

同时,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坚持镇政府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人口计生协议责任书,加强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指导航头镇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为抓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途径。

(八)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

年初,区计划生育协会召开一届理事三次会议,全体理事听取了年度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年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理事会理事成员。区委副书记、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崔明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提出了要求。

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努力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一是与中国人寿支公司联合,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适合本区育龄群众的保险险种,1—5月,完成保险额10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各级计生协会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各级理事、会员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为辖区内的贫困母亲和贫困家庭提供服务。全区共幸福工程捐款近4万余元。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同志对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出现了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从而不能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技术服务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业务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按照《区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今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围绕“两港一城”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拟将课题报告编成《人口与发展》一书出版,利用新闻媒体、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结合该课题研究成果和区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年)》。三是完成《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一是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实行村(居)民自治,逐步由行政管理转为群众自治,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试点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加强对本区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

(四)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一是要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要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三是坚持对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一是加强镇、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逐步推进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的配套设施和功能建设,逐步将各镇综合服务站纳入“一门式”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村(居)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情和适时生育知情选择”为重点,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编写《家庭计划知识读本》,使之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四是健全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环孕情检查机制,继续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