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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3-14 14:49:31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区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以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为劳动者解除后顾之忧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方针,按照“政府投资建设、社会融资运营、保本微利运行、群众减支受益”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幼儿教育的办学规模,努力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基本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与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学前教育体系,逐步满足广大群众对高质量幼儿教育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 - 年)行动计划”,合理布局辖区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各类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保教质量,逐步形成以区、乡镇(街道)中心公办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相互协调,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市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积极开展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验。

(二)具体目标

1、幼儿入园率。到 年,辖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班)率力争达 以上,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 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以上。

2、园所建设。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城市市区每 - 万人口建有 所幼儿园,到 年,通过新建和改建,将有 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成,辖区所有乡镇至少建有 所标准化公立中心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幼儿园。

3、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以上专任教师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其中 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按自治区相关规定配置,并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证,具备学前教育的正确理念和专业素养,基本满足城乡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

4、办园质量。到 年自治区级示范公办园达到1所,乡镇中心示范园达到 所,民办示范园 所。有效发挥公办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以自治区级示范园为龙头,各类幼儿园普遍参与的教育教学研究。城乡幼儿园保教质量差距缩小,农村幼儿园办学水平大幅度提高。

5、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合理调整布局,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

在城市居民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时,统筹考虑幼儿园建设。在城市(城镇)新建小区建设中,按照住宅建设规模和人口规模,在规划中落实好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采取由公民个人举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一所发挥效益一所。调整、盘活区域内的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校舍置换、优化组合等方式,促进幼儿园园舍条件基本符合自治区相关标准。

(二)优化师资队伍,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1、管理部门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和等级评估中要严把教师资格关,各幼儿园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对新聘任幼儿教师开展岗前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保证幼儿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实行公派师资与幼儿园自聘师资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园长竞争上岗、教师聘任制,努力打造一支热爱学前教育、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2、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的原则,积极构建 区级培训基地、城乡联合片区培训和幼儿园自培基地的三级培训网络,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教学的能力。加强全员培训和园本培训,制定学前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结合二期课改,推进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的创新,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与卫生部门联手,加大对保育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保育人员的业务能力。

3、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教师素质评价机制。继续开展各类评优、“名师、名校长工程”等活动,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搭建舞台。在幼儿教师中间通过评选“名师”(15名)、骨干教师( 名)等活动,激励教师自主发展,形成一批优秀骨干教师群体。借助自治区、 市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对流,有重点培养品牌园长和品牌教师。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

(三)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努力促进本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强示范园建设,扩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示范园、一级园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城乡共享优质资源的有效机制,通过实施对流、城乡带教、骨干支教、联片教研等措施,推进本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均衡发展。

努力促进幼儿园规范发展。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与各项活动中,突出素质启蒙教育,注重儿童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探索适合儿童的教育,开展各种有益儿童身心发展的活动,培养儿童形成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等良好基本素质。幼儿园禁止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各种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竞赛评比活动。

2、进一步强化民办幼儿园管理。按照《 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以及审批、登记、年检,做到责权统一,加大对无证办园整治力度,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强化幼儿园房屋、活动场所、实验设备、饮食卫生、交通工具等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民办园分类评定,创建一批优质民办园,对被评为 区示范园的民办园进行奖励。

3、树立“科研兴教”的理念,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充分发挥教研室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功能,做好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指导和推广工作。各幼儿园要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从园情出发,积极开展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的各项课题研究,并建立激励教师积极、主动参与的管理机制。加强教研组建设,不断创新教研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方法,使教研组真正成为教师学习研讨、互动交流、合作分享、共同成长的主阵地。

(四)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等资源,优先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形成覆盖乡镇、村的学前教育网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有条件的独立设幼儿园(学前班),或村与村联办幼儿园(学前班),或在本村举办幼教点等,使幼儿接受一定程度的学前教育。村级幼儿园(学前班)要达到“五有一无”要求,即有合格的教师、有基本够用的园舍、有适合幼儿的桌椅、有必要的玩教具和室外体育设施,有清洁的饮用水和安全、卫生的厕所,无危房。

2、坚持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在大力发展城市学前教育的同时,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加快发展。乡镇政府要统筹本乡镇学前教育发展,加强管理,指导办好村级幼儿园(学前班);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逐步推进农村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五)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1、强化政府行为,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同步增长。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幼儿园运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任共担原则,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自治区按 元的标准核拨,鼓励社会力量资助办园,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逐年增加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 - 岁婴幼儿家长指导、培训专项经费,从 年起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对优质民办园进行奖励。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不得以办特色班、实验班、兴趣班为名另立收费项目,并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保教费。

2、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和《 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切实保证儿童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加大对学前教育信息技术设施的投入,实施“园园通工程”,努力实现幼儿园网络化管理,提高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的效益。

(六)改革办学体制和机制,发展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模式

1、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的幼儿园办学体制。努力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入园机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需求。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事业法人等举办幼儿园。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投入资金,搞活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办学理念的引导,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层次。

2、深化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使幼儿园内部管理逐步实现最优化。优化教育行政管理和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有利于幼儿园发展和园长自身发展的园长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述职评议制度,推进园长职级制。进一步扩大幼儿园办园自,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为形成办学特色拓展空间。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紧紧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促进办园水平上新台阶。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开展亲子班等 - 岁幼儿早期教育实验。

3、重视学前特教工作。依托建成后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建成 区学前特教中心,加强对辖区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诊断和补偿教育,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聋儿语训等工作,努力实现各类残障儿童的“按需供教”。

(七)强化领导,保障学前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1、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 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落实区、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的职能,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限期完成。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各乡镇、办事处要把本计划的目标纳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本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整体推进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局:负责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

编办: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经发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幼儿园建设。

财政局:负责资金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确保学前教育经费的预算、划拨和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局、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用地等事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的落实。

综治、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民政局、工商分局、质检分局、安监局:负责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妇联、残联:负责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共同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发挥相关作用。

2、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和学前教育的成绩,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西安市,幼儿园入口空间,接送行为

1.研究背景

目前,西安市幼儿园入口处在上下学时间段,由于接送家长车辆的无序停放所造成的交通混乱,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幼儿的出行安全和街道的通行质量。而我国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资料集还没有针对此情况及时的更新,对于幼儿园入口空间的设计研究甚少。

2.幼儿园入口空间存在的问题

1)幼儿园入口空间面积不足

幼儿园的入口空间已经不仅仅只是作为教职工和幼儿进出幼儿园集散的场所,其功能性使用要求还应包括家长接送等候、各种交通工具的停放和通行等新功能。现有幼儿园往往占据门前人行道作为前场空间,以此空间作为幼儿园入口空间显得极为局促。

2)幼儿园入口空间界定模糊

对于入口前空间的界定,部分幼儿园采用油漆在地面画出线条进行限定,如图3.3(a),更多的幼儿园无任何标识或其他空间划分措施。为确保幼儿园上下学期间的安全,往往需要保安、交警等其他社会资源的协助。西安市区个别幼儿园上下学时段有至少两名交通协管负责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如图3.3(b)。此做法占用了较多的社会资源。此外由于该过渡空间归属不明确,导致了安保和幼儿园安保在权责及安保范围等方面划分不明确,联系较为松散。

(a) (b)

图3. 5(a)幼儿园入口禁止停车空间范围限定(b)幼儿园交通协管指挥交通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3)幼儿园入口空间组织规划不尽合理

(1)入口空间组织存在的问题

首先,幼儿园前场空间内流线组织混乱来往人流相互交织、空间拥堵,家长到达时间集中,幼儿园建筑内部难以短时间容纳大量人群,由此增加了接送的难度,延长了交接的时间。

其次,由于前场空间的拥堵,极大地限制了幼儿园安保向外辐射的范围。据调研,幼儿园安保向外辐射的范围仅仅只达大门前极小的区域。

再次,由于入口前过渡区域占据了城市公共空间,该空间在幼儿上下学时间段同样也肩负着维持正常社会活动和幼儿家长接送等多项功能任务,社会各类人群混杂,对幼儿的安全隐患大。

(2)幼儿园入口前交通组织问题

幼儿园入口前区域的交通问题主要分为机动车交通组织和人车分流两方面。在机动车流组织方面,根据调研,为解决上下学高峰期机动车停放的问题,西安市交警部门在每天中小学及幼儿园放学期间,开辟学校及幼儿园附近机动车主干道最外侧两条行车道为临时停车区,允许家长接送车辆停放,如图3.4;而家长接送车辆同时也依靠这些主干道集散,导致幼儿园放学期间这些主干道异常拥堵,交通几近瘫痪。该措施还带来其他问题:

其一,交通拥堵也极大地降低了幼儿园附近公共交通的效率,使更多的家长放弃公共交通工具转向更加灵活的小汽车进行接送行为;

其二,校前区车辆无法及时疏散,导致家长停车区扩大,而这又进一步影响了幼儿园入口前广场机动车的集散,形成恶性循环。

图3. 4放学时间停放在道路边缘的车辆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幼儿园入口前人车混行问题主要表现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入口区域空间局促,而家长为能第一时间找到其子女,往往拥挤在入口附近(如图3.6所示)。刚接到幼儿的家长出门后不得不在各种停放与行使的车辆之间穿行。

图3. 6拥挤在入口处的家长 图3. 7在车流之间穿梭的幼儿及其家长

其次,由于交警部门开辟的停车位位于主干道的外侧行车道,车位一边紧临绿化隔离带,故驾驶机动车接送子女的家长只能由机动车道上下车,在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的机动车道上造成机动车与人流的混行,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3.现有幼儿园入口空间问题浅析

1)现有规范和资料的不全面问题

幼儿园入口前空间局促、缺少一个过渡空间,原因主要是设计时未考虑入口前人流的集散以至未能留出足够的前场空间,但实际上现有幼儿园尤其是城区幼儿园用地已十分紧张,很难将入口作较大进深的退让以留出适当的空间作为幼儿园的前广场。根据《托儿所、幼儿园规范》(JGJ39-87)编制中幼儿园所需的面积平均每个幼儿为8.8-9.9㎡,一个12班大型幼儿园仅仅有3182㎡,该面积要包括幼儿生活用房1528㎡、服务用房313㎡、供应用房142㎡以及其它用房,用地已较紧张。而在实际情况中,用地的限制导致幼儿园无法设置适宜尺度的前场空间。

2)设计中对入口空间的忽视问题

大多数设计者在设计幼儿园时往往注重幼儿园内部的规划设计而忽略了入口空间的设计,仅仅在入口前根据红线作适当的退让作为入口的前场,对于入口空间的尺度未作合理的计算,这也是导致其空间尺度不足原因之一。

3)周边交通组织不合理浅析

幼儿园选址规划方面,目前的幼儿园以及中小学校的设置多是为周边社区服务,作为社区的配套设施而设置。目前幼儿园在规划之初过分关注其对周边社区的服务而对于交通的疏导缺乏全面考虑,不像其他大型公建在规划之初就关注交通的合理疏导。这导致了幼儿园周边区域在放学时段内的交通拥堵问题并直接影响幼儿园入口空间的使用。

4)入口空间设计的不合理问题

入口区域安保难度大主要由于入口空间限定弱,空间开放,难以营造领域性。对过渡空间进行适当的限定,营造领域性,可明确该空间的归属性,有利于营造过渡空间的安全性。幼儿园过渡区域内部最大的问题即人员拥堵、幼儿家长人车混行,形成安全隐患。这是由于未考虑接送的便利性和舒适性,未对该空间进行人性化的划分和设计,所有活动都集中于一个空间内从而导致接送的无序性进而降低了空间的使用效率。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由于家长接送幼儿所使用的小汽车数量不断的增加,而引起的幼儿园入口空间拥堵现象为当下出现的主要矛盾。本文希望通过对西安市幼儿园入口空间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唤起社会各界和专业人士的关注,针对幼儿园入口空间拥堵现象设计出一些人性化解决策略。

参考文献:

[1] 黎志涛.幼儿园建筑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 刘宝仲.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3

 

一、基本情况

 

我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提出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从长远出发、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9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1所,所占比例为32.3%;民办幼儿园65所,所占比例为67.7%;其中普惠性民办园46所,占民办幼儿园比例为70.7%;规范化幼儿园72所,所占比例为75%;省一级幼儿园3所,市一级幼儿园9所,市示范性幼儿园3所,区一级幼儿园9所;在园教职工3266人,专任教师1540人,其中学历达标率占98%,大专(含在读)及以上学历占86.5%;在园幼儿28498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保持在100%以上。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明确政府职责,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

 

第一,建立机构,完善制度,确保政策保障到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计划,我区结合区情,制定了《花都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花都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方案》,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并将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区政府2011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高标准严要求加以落实。

 

区委、区政府多次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任组员的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合力。

 

第二,加大投入,扶持资助,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为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区依法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投入增长机制,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法加大区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近三年,我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51648万元,占教育经费8.54%;我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4532万元,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4.90%。落实了公办性质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进行财政拨款, 近三年拨款440.76万元用于补充幼儿园办园公用经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近三年安排市、区财政资助资金298.61万元对7114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区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资助,覆盖率达到10%以上。

 

第三,加强防范,部门联动,科学保障幼儿园安全。近三来,我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执行、职能部门落实、全民参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机制,为广大幼儿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大力开展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二是加强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三是加大“校巴”专项整治力度。

 

(二)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初步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高标准大投入,积极推进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二,重创新多探索,积极推进办园体制改革工程。

 

第三,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四,加强督导评估,积极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五,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六,加强早教指导,积极推进家长科学育儿能力提高工程。

 

第七,加强小区教育资源建设,积极推进小区幼儿园建设工程。

 

(三)完善规范管理措施,全力促进办园行为科学规范

 

第一,重视科学保教与动态监管,确保规范办园。

 

第二,加强示范引领及结对帮扶,提高保教质量。

 

第三,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奖励机制。

 

第四,加强收费行为的督查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第五,加强无证办园治理整顿工作,杜绝无证办园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多渠道提高师资整体素质

 

第一,实施名园名师培养工程。根据《花都区实施名教师、名校(园)长工程方案和花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级制试行办法》,坚持“外引内培”原则,大力推进名园名师培养工程,全面开展名园名师的培养和评选活动,促使我区幼儿园一批名园长、名教师脱颖而出。

 

第二,大力实施教师普训工程。一是强化园长在职培训。二是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三是加大岗位培训工作。

 

第三,大力实施教师权益维护工程。一是落实编制。根据《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32号),我区编制部门核定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数。二是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我区出台了《花都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不同等级园工资结构的要求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努力方向

 

近几年,花都学前教育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如下。

 

(一)公办、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平衡

 

区域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水平存在差距。我区城区和农村地区之间学前教育质量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办优质学位资源仍未能满足广大家长对子女入读公办优质幼儿园的要求。部分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从资金投入、办园条件、办学水平上仍有较大差距。

 

(二)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民办幼儿园教师素质发展不均衡,流动性大,优秀师资和持证教师比例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教育质量的提高,制约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4

一、基本原则

(一) 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 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下同),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 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幼儿园服务辖区内的适龄人口数及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区属公办性质及政府购买普惠民办性质的幼儿园作为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幼儿园,要精心谋划,稳步推进招生工作。

(四)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五)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幼儿园应在幼儿园公众号或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以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2021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8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政府购买普惠民办幼儿园作为试点,80%的学额参照公办幼儿园采取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进行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三)如摸底或预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数,可直接登记报名。

(四)非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方案

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包括招生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公办幼儿园于6月20日前报区教卫局备案,民办幼儿园于6月23日前报各中心幼儿园备案。

(二)报名条件

1.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参加公办幼儿园及政府购买普惠民办幼儿园80%学额随机派位的幼儿是至少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一是持有高新区辖区户籍;二是父(母)持有高新区辖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招生管理

1.各级各类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公办幼儿园随机派位:根据高新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平性,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即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自建公办幼儿园优先派位持有福州高新区辖区户籍的幼儿;小区配建公办幼儿园优先派位持有本小区户籍的幼儿,其次优先派位其他持有高新区辖区户籍的幼儿;高新区户籍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可参加派位但不享受优先级。

4.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随机派位: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随机派位参照公办幼儿园做法及优先级,但不采用电脑派位,由各幼儿园采取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组织派位,现场派位邀请中心园到场监督。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区户籍幼儿,如有余额也可招收非本区户籍幼儿。各园应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禁止随意招生。

6.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7.各民办幼儿园需将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上报各中心幼儿园,各中心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同时将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汇总一份报区教卫局备案。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公示制,不进行失实宣传、不违规收费。

(四)招生服务片区

1.原则上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以福州高新区作为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

2.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福州高新区作为服务范围,详见附件2;

3.自主招生的民办幼儿园招生具体信息详见附件3。

(五)主动公开

1.区教卫局将于6月17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1)福州高新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2)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和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信息公示阶段:6月26日—7月1日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招生信息,接受家长咨询。

(六)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

1.7月2日—7月3日报名申请,各公办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各园均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2.7月4日各公办幼儿园审核报名申请材料。

3.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并于7月4日下午前对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7月5日全区统一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现场安排在福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2位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参与派位。派位结果(幼儿名单)加盖公章后由幼儿园带回并公布。

(七)加强监管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段:7月2日—7月6日,其他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段:7月2日—8月31日。

2.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5

X年以来,我县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办特色,精细管理”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

“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县基础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实施“二孩政策”带来的入园高峰压力,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教师数量短缺、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城乡园际质量差距较大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深入贯彻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相关精神,落实“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X—X年)〉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县X-X年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年)》精神和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立足攻坚克难、追赶超越目标,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学前教育发展活力;坚持依法办园,保障教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坚持内涵发展,提升科学保教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全县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到X年,全县基本建成广覆盖、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X%,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X%。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普惠资源。积极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偏远地区和县城学前教育资源,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二)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深入推进《X—X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全面落实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严格执行《X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要求,不断改善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根据《X省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X—X年)》要求,积极创建省级学前教育实验基地。继续加大教师培训及学历提升力度,至

X年,全县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X%以上。

(三)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四、工作措施

(一)扩大普惠资源

X.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充分考虑县域内人口流动的实际和城镇化发展等因素,合理制定我县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结合《X县X—X年学前教育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建设以人口密集区、移民搬迁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农村教学点根据需求配套附设学前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建设普惠性幼儿园。

X.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土地、建设、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形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地按教育用地方式供给。逐年加快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果向社会公示。

X.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进一步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照城市发展,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凡达到X户及以上的城镇小区,应规划建设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未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X年底前整改到位。今后,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在审批开发商(单位)项目立项、征地、规划、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程序时,要严格审查配套规划建设的幼儿园情况,按照行政许可内容进行验收,没有经过竣工验收的幼儿园不得投入使用。

教育局:负责居住区幼儿园的总体规划,按程序接收配套建成的幼儿园。

规划局:建设项目在设计方案时,应征求教育局意见;方案确定时,应征得教育局同意;在出让用地出具规划条件书时,应明确幼儿园用地位置及用地规模;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明确园舍建筑面积。

住建局:要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该类项目的移交工作。

X.强化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障。支持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学前“三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入园,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班。积极创造条件,满足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强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

X.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县为主,

镇(街道)

、村(社区)参与”的管理体制。教育部门要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配齐专职行政管理干部和教研机构教研人员。理顺企业、村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政府接收、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上述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X.健全经费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适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进行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能够全面享受资助政策。

X.加强监管指导。落实政府对幼儿园和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队伍建设力度。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要求,实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

X-X岁早期教育指导。

X.强化日常管理。按省、市关于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要求,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强幼儿园玩教具配备。严格幼儿园准入、年检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对未经批准举办的,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取缔。加大幼儿园“三防”建设,确保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全覆盖,完善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幼儿园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X.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由编办牵头,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依据《X省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研究制定编制核定方案。由教育局、人社局牵头采取统一公开招考等方式及时补充幼儿园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情况下有编不补。建立县内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中小学教职工调剂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主要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辅人员数量不足问题。

X.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继续开展幼儿园教职工全员培训,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县上每年培训园长、教师、保育员X人,到

X年前完成一轮全员培训。

X.加强骨干梯队建设。深入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战略,强化“三级三类”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批市、县级学前教育“名师(园长)工作室”,深入开展名师(园长)送教活动。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赛训活动,遴选、培养一批名师(园长)、骨干教师。强化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新任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

X.落实教师待遇。规范幼儿园教师聘用程序。幼儿园教职工全员依法纳入社保体系,落实工资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问题。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幼儿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质量提升计划”

X.进一步贯彻落实《X—X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立游戏化、生活化、生态化,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课程体系。指导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保育教育计划、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安排一日生活,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继续推进县幼儿园省级《指南》实验园建设工作;到X年,至少建立一个市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

X.提升幼儿园保育工作水平。落实《X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要求,加大保育员培训力度,提升全县保育工作整体水平。每年组织保育员培训和骨干保育员专业技能展示活动。

X.推进帮扶共建共享机制。加大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力争到X年,每个镇(街道)建成一所示范性幼儿园。深化结对帮扶工作,以县幼儿园、实验幼儿园X所省级示范幼儿园为引领,建立县级结对帮扶制度,加强园际之间交流提升;探索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依托镇中心幼儿园设立指导中心,强化镇域内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至少建立X个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地,促进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整体提升。

X.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科研机构,积极开展市、县级学前教育研究课题工作。充分发挥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教科研形式,开展内涵发展专项研究,推动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

X.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X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探索集管理、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网络运行模式,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逐步探索智慧幼儿园试点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对学前教育战略、规划、政策等的落实和实施。教育、发改、编制、民政、财政、人社、规划、住建、公安、卫计、市场监管、残联等相关部门要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持续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统筹解决普惠性资源不足和教师数量短缺问题。建立健全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和综合奖补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资源,加大学前教育奖补力度,县政府对创建成功的省级示范幼儿园,每所一次性给予一定奖励。落实培训经费,县政府按照教师工资总额X%的标准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用于幼儿园教职工培训。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努力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全市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使幼儿得到健康快乐成长。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利用 年到 年三年时间,合理布局全市学前教育资源,全面启动实施“四个工程”,即城市区带动工程、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民办幼儿园规范工程、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使全市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农村入园率稳定提高,主城区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以上。

(二)年度目标

——到 年底,启动城市区带动工程,每个县区必须建有 所城市一类标准以上的直属园,县(区)城人口在 万人以上的要规划建设第二所直属幼儿园或分园,年内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所;启动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每个乡镇必须建有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性质中心幼儿园,使公办园在城市和乡村不留空白点,对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年内完成 的现有农村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改造升级任务;启动民办幼儿园规范工程,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和未经审批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分层次、分类别进行规范整改,年内完成 的规范整改任务;启动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各县区按规定,结合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地需要的幼儿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保证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与优化,年内解决 的缺编教师入编问题,指导被规范整改的民办幼儿园按规定配足、配齐保教人员,建立幼儿园园长、教师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年内完成 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接受五年一轮的培训任务。

——到 年底,继续实施城市区带动工程,每个县区建有2所直属园,县(区)城人口在 万人以上的要规划建设第三所直属幼儿园或分园,年内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所;继续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年内再完成 的现有农村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改造升级任务;继续实施民办幼儿园规范工程,年内完成 的规范整改任务;继续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年内解决 的缺编教师入编问题,被规范整改的民办幼儿园按规定配足、配齐保教人员,再完成 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接受五年一轮的培训任务,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 。

——到 年底,继续实施城市区带动工程,每个县区建有 所直属园,且有 所达到省级城市示范园标准,县(区)城人口在 万人以上的建 — 所直属幼儿园或分园,年内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所,全市拥有省级城市示范园 所,城市一类园 所;继续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年内再完成 的现有农村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改造升级任务,全市拥有省级农村一类以上幼儿园 所;继续实施民办幼儿园规范工程,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民办幼儿园和未经审批的幼儿园规范整改任务;继续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年内解决所有缺编教师入编问题,被规范整改的所有民办幼儿园必须按规定配足、配齐保教人员,再完成 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接受五年一轮的培训任务,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 ,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 ,幼儿园园长全部持证上岗,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以上。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建设,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学前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和广大群众的需求,加大投入,采取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一是启动实施城市区带动工程,按要求完成县区直属园规划建设任务,到 年,各县区必须建有 所达到省级城市示范园标准的直属园。具体安排: 年, 县直属园参加省级城市示范园评估验收, 区 所城市示范园、 县幼儿园、 所城市示范园接受省级城市示范园复检,尚义县县直幼儿园接受市级复检; 年, 区、 园区、 县直属园参加省级城市示范园评估验收; 年,高新区、塞北管理区、察北管理区直属园参加省级城市示范园评估验收。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三是倡导采取集团管理、连锁办园的方式,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四是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扩建一批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满足广大群众对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到 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 所公办幼儿园。

各县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办幼儿园,要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及省教育厅颁布的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城市幼儿园按照 班或 班的规模建设;农村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按照 班、 班、 班或 班的规模建设。原则上城镇服务人口 万人、农村服务人口 — 千人应设置 所幼儿园,每所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以 人为宜。幼儿园选址应本着方便群众接送的原则,靠近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以区县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对经济困难区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建好、用好和管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既是配置和增加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也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有效手段。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的住宅小区开发,要切实做到幼儿园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含)以上不足 万平方米,配建 所双轨制幼儿园;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含)以上不足 万平方米,配建 所四轨制幼儿园;建筑面积 万(含)平方米以上,配建 所四轨制幼儿园。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分别达到 平方米和 平方米。对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在住宅开发出让土地前,应明确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规模、标准、所有权属和建设时序等要求,承建方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项目同期竣工验收,并在建成后将房产产权交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由教育部门通过组织竞标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土地部门不予审批。对改变幼儿园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已建成的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要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3.提升建设农村幼儿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做好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的重点。从 年开始,以“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为抓手,健全和完善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师资以公办教师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的“三为主”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大力提高普及程度。各县区政府要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紧迫任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乡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一是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到 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所达到农村一类以上标准的独立建制的公办性质中心幼儿园,且 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日托园标准,小学附设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逐步实行剥离,独立建园。同时,按照日托园标准,分年度完成对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保教条件和设施,如食宿条件、集中盥洗、水冲厕所、保健室等改造升级任务,促进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二是按照农村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优选区域,合理布点,推进村办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经济条件好、生源充足且具备办园条件的大村,可以独立举办幼儿园;生源不足的小村,可选择邻村条件好的幼儿园,进行联合办园,实行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偏远、贫困地区要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如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为散居儿童和家长提供学前教育服务,不断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三是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发挥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鼓励优质幼儿园在乡村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集团化办园模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使农村适龄儿童能够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惠程度和普及水平。

组织实施好万全县国家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为全市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4.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各县区要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加大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利用社会资金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提供多样化服务,满足家长的选择性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让群众可以在缴费大致相当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公办园或民办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二)科学保教,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让幼儿在与同伴和成人的积极交往中,通过观察探索、感知体验,享受快乐童年,促进个性健康发展。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积极开展园本教研,促进幼儿园科学开展保教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决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成人化”倾向。积极开展家园共育工作,加强幼儿园与社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引导家长更新教育观念,尊重儿童的天性和认知规律,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倡导有条件的幼儿园免费开展 — 岁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2.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指导工作,配齐县(区)、乡(镇)级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人员,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与教研网络,积极探索符合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特点的儿童保教方法。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所有幼儿园不得使用小学低年级教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与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开展幼儿园达标创优活动,鼓励各类幼儿园整体提升办园水平。自 年起,对经市级评估验收的各类示范园启动四年一轮的复检工作。

3.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广泛深入实施城市区带动工程,加大城市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的力度,深入开展城乡结对、园园结对、示范园与县区结对的合作助教项目,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千人支教等活动,鼓励城市区优质园到乡村办分园,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三)优化队伍,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素质

1.建立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要针对幼儿教师的特殊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实施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资格认定程序,严把入口关,把真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适合幼儿教育岗位的人员选拔到幼儿教师队伍中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师幼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制定并完善幼儿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招聘、顶岗实习、逐步上编”的方式,多渠道补充合格教师,公办幼儿园分三年全部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教师数量不足问题。非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全市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配足、配齐保教人员。

2.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对师资的需求,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规划,全面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依托 科技职业学院和张家口教育学院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的培养模式,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中学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鼓励专科以上应届非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实施农村幼儿教师特岗计划;采取入编、补贴、奖励等措施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完善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制度,注重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远程教育平台,创新培训模式,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按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计划,突出重点,优先农村和偏远贫困地区,有计划完成前三年培训任务。从农村中小学教师转岗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先培训再上岗。加强对幼儿教师培训机构资质和质量的监管。鼓励城镇幼儿教师到农村幼儿园指导带教。启动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项目和幼儿园保健医生培训项目。以各县区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实施园本培训,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体系,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3.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贯彻落实《教师法》,提高幼儿教师地位,维护幼儿教师权益,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幼儿园公办教职工工资全部由政府全额保障,纳入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序列。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由举办者依法保障。逐步建立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制定评聘办法和标准。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可通过设立津贴补贴等方式给予奖励。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四)加强监管,确保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完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根据标准严格规范各种类型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颁发办园许可证。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相关审批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超经营范围的依法查处。结合民办幼儿园规范工程的实施,各县区政府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目前存在的未经审批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分三年限期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 年前所有幼儿园都达到办园许可标准。

2.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协调配合,加强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饮食安全、设施设备、儿童用品等方面的监管,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要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工作首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3.规范学前教育机构收费行为。各级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高收费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不得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价格备案程序,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严格实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其他各种名义为由,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坚决制止和查处乱收费。

(五)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1.增加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投入责任,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要求,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要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在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各级财政要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公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保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足额发放,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市、县区两级财政从 年起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不低于 万元,县区每年不低于 万元。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资助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支持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办园和捐资助园。切实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各公共财政投入要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倾斜。

2.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要形成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根据省相关部门确定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重新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六)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7

【关 键 词】 教育规划纲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1]自《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之后,各地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地方性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在教育部2011年第3次新闻会上表示,“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2]

笔者利用互联网工具查询并归纳总结了我国各个省份(直辖市)有关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电子文献资料。各个省份(直辖市)颁布实施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改革和发展学前教育作出了详细规定,基本上都是从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发展学前教育的保障措施等两个方面进行论述的。本文拟从这两个部分对各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进行概述。

一、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

各个地区的教育发展纲要对改革和发展学前教育的具体内容不同,但基本上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我国《教育规划纲要》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划分了两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发展目标作出了明确规定,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各个地区在国家学前教育发展总目标的指引下,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地方性的发展目标(见表1,表2,表3)。

从以上数据可知,除少数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学前三年入园率的预期发展目标都不低于国家提出的总发展目标。由于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东中西部地区学前教育具体发展目标存在差异。从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看,到2020年东部地区总体上计划实现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中西部地区部分省份计划将要实现这一目标。从东中西部地区具体发展目标来看,东部地区总体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相对较中西部地区高,但地区内的发展存在一定差异;中部地区已有发展水平及预期发展目标相对均衡;西部地区部分省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且发展极不平衡。

(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指引和带领下,我国各个地区都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来抓,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举办、资助企事业和集体单位、街道、乡村办园等形式扩大具有公办性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到2012年实现2012全省每个乡(镇)建有至少1所以上的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具体数据显示,北京市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总数的50%以上。山东省到2020年,全省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其次,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方式,制定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社区等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对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财政补贴。第三,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大多数省份都计划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农村公共事业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鼓励乡镇公办中心园在行政村举办分园或教学点,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化幼儿园,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如贵州省指出,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的资源,新建、改扩建1000余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使全省每个乡(镇)建有至少1所以上的中心幼儿园。

(三)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和收费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成为各个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年度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等;实行政府领导、教育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管理体制,建立县乡共建、县级统筹、乡镇(街道)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其次,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与标准,制定不同类别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实施合格评估;核定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提升办园水平。第三,加快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幼儿教师配备标准,切实强化幼儿教师和保育员、营养员的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二、发展学前教育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并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要保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教育性,就必须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各个地区都将明确并强化政府举办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作为重要工作任务。首先,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把城乡幼儿园建设和改造纳入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规划,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其次,加大政府投入,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完善政府、社会、家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第三,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城镇街道、农村集体等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第四,制定幼儿教师配备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在明确和监督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规范和指导教育机构及教育工作人员(主要指校长和教师)的教育行为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对全国各个地区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统计分析,大多数省份提出的“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的保障措施都是建立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基础之上的,同时结合当地依法治教的发展实际状况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其具体表现有: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及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首先,加强地方学前教育立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地方性的学前教育法规、规章,为依法治教提供法律支撑。其次,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幼儿园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的格局。第三,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办学特色、可操作性的幼儿园章程和制度,逐步形成以幼儿园章程为核心的幼儿园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制和机制,依法行使办学自,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健全园内申诉、纠纷调解制度,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加强普法教育,提高教职员工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意识。建立依法治校评估检查制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第四,加大督导力度,构建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政府督导评价为主导、学校自评为基础、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建立行政监督、科学评价、民主管理相结合的教育督导评估体制。

(三)切实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各个地区也都正确地认识到了学前教育投入对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首先,加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一般的具体做法是:各级政府要落实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依法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使学前教育投入总量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其次,完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完善幼儿园收费办法。第三,加强学前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经费执行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教育专项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力军,教师队伍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育改革的效果。各个地区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工作计划方案,但这些工作计划方案都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相关规定大同小异,主要包括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等方面。本文对此不做赘述。

综上所述,全国各地的地方性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制定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其中各个地区都加大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力度。全国性的《教育规划纲要》及地方性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共同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8

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我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承担招生任务,协同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问题。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优先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四)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原则,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及办园规模,依据条件规范招生,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线上预登记时间

公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时间:2021年6月21日—27日

民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8月15日

(二)报名要求

拥有公办园施教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进行线上预登记,具体事项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详见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并进行线上预登记,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需提交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范围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见附件2)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

民办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全区域招生。民办幼儿园既可以在所在街道(乡镇)招生,也可以面向其他街道(乡镇)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新居民子女)进行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拥有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说明进行登记注册,经幼儿园、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若出现预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批次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对象。

政策照顾对象于2021年6月25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报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按报名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六、政策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顾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洞教基〔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的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

(六)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慈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者。

(七)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以及符合《瓯江口人才子女就学及人才就医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对象子女。

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宣传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各社区(村居)张贴招生公告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招生程序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年龄和体检,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体检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需报教育局审批。各幼儿园必须严格履行幼儿园收费的规定程序,经审批(备案)、公示后,方可按公示标准收费。

(三)建立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园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区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7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88078658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56723137(553137)

1.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13857712979

洞头区灵昆幼儿园:56609016

2.民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洞头区灵昆街道中心幼儿园:0577-86986918  13676736577

洞头区灵昆永兴幼儿园:0577-86988898

洞头区灵昆童星梦幼儿园:13655777795

洞头区灵昆沙塘幼儿园:13868803005

洞头区灵昆创智幼儿园:13968828582

洞头区灵昆春苗幼儿园:13758429687

洞头区灵昆苗苗幼儿园:13375772746

洞头区灵昆乐岛幼儿园:18058375587

洞头区灵昆爱儿幼儿园:1385778842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九、附注

(一)本方案由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和洞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于之日开始施行,此前的灵昆街道幼儿园有关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

园招生计划

2.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

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附件1

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公办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办园规模

(班级数)

小班

(班级数)

1

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

9(小、中、大三个年龄段各招收3个班)

3

2

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9

3(其中一个小班为原托班直升)

 

 

 

 

 

 

 

附件2

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

幼儿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幼儿本人具有昆鹏街道户籍;父母在昆鹏街道拥有市场商品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温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为准);管委会及下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单位及社保证明);

 第三批:昆鹏街道区域内企业员工子女(企业及社保证明)。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批、第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如若第一批、第二批登记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的,则进行第三批此招生,第三批总数若在招生学位数之内,全部接收,若超出学位数,则第三批进行电脑派位。如若第三批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再向周边区域辐射。

二、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新灵景园有房产证或安置协议拆迁户且户籍在灵昆的适龄幼儿(拆迁产权安置协议或房产证在新灵景园证明、灵昆户籍证明、身份证);灵昆街道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灵昆街道单位证明、社保证明);

第三批:拆迁产权安置在新灵景园的业主子女(拆迁产权安置协议或房产证在新灵景园证明);

第四批:拆迁产权安置在灵昆范围的业主子女(拆迁产权安置协议书);

第五批:其他方式拆迁安置的业主子女(市场化安置协议书);

第六批:户籍在灵昆街道其他村居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招生办法依次类推。

 

 

 

 

 

 

 

 

 

 

 

 

 

 

 

 

 

 

 

幼儿园社区工作计划范文9

摘要:进入新世纪,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和文部科学省了《幼儿教育振兴计划》等三份文件。本文以这三份文件为主要根据,探讨当前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新动向,并总结它对我国幼儿教育改革的启示。

进入新世纪,日本的幼儿教育改革出现了一些新动向。2001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了《幼儿教育振兴计划》;2004年12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了《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的咨询报告;2005年1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发表了《关于适合环境变化的今后的幼儿教育的应有状态——为了幼儿的最佳利益》的咨询报告。我们主要依据这三份文件的内容,探讨当前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新动向及其对我国幼儿教育改革的启示。

一、当前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少子化、核心家庭化、都市化、情报化、国际化等倾向的进一步发展,日本社会出现了人际关系淡薄、过分重视经济利益和效率、成人优先等不良风气。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幼儿成长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首先,随着社区居民之间交往减少本毕业,社区对幼儿的关心程度也在降低,幼儿对社区没有感情,也很少有机会和其他儿童交往,社区的教育作用有所下降。其次,成人在竞争日益激烈、快节奏、高效率的社会中感到生存和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妇女为了争取平等和自由的权利,纷纷走出家门,和男性一样参加工作;父母缺乏教育儿童的知识,对儿童或溺爱,或放任,或管教过严,或虐待倾向日益严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家庭的教育作用也在明显下降。

幼儿教育本身也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种调查表明,日本幼儿普遍存在基本的生活习惯和态度较差,不会与他人交往,缺乏自制力和耐性,规范意识淡薄,运动能力差等问题。此外,小学一年级的儿童也存在注意力不能集中,不听教师讲课,上课时在教室内随便走动等问题。小学教师认为,小学生存在的问题与幼儿教育有很大的关系。社区和家庭教育作用的下降,对幼儿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幼儿教育本身存在的问题,也要求幼儿教育根据时代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变革。日本幼儿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二、当前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2001年的《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到2005年的《关于适合环境变化的今后的幼儿教育的应有状态——为了幼儿的最佳利益》的幼儿教育改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扩大幼教机构的教育作用

幼儿园、保育所是日本幼儿教育的主要机构。幼儿园招收3-5岁的幼儿,保育所招收0-5岁的幼儿。幼儿园由文部科学省管辖,保育所由厚生省管辖。日本政府认为,为了促进幼儿教育改革,有必要加强幼教机构的教育作用。

1.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幼儿教育的机会

幼儿园不应该只面向3~5岁的幼儿,而应该面向所有的适龄儿童。幼儿园和保育所要探讨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幼儿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特别是对残障儿童的教育。教师要具有一定的敏感性,要注意及时发现残障儿童。

2.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首先要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进修。大学、短期大学及专门学校的幼儿教育专业,不仅要让学生掌握丰富的知识,而且要重视他们的就业体验,重视学生在幼儿园的实习。幼教机构的用人制度、待遇和进修制度也需完善,要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教师应通过不断进修,提高能力和水平。教师不仅要教育包括残障儿童在内的所有幼儿,而且要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为家庭和社区养育儿童提供帮助。此外,还应建立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人员交流和共同进修制度。针对当前女教师占教师总数90%的状况,要鼓励幼教机构使用男教师。其次要促进教师获得高级别的资格证。日本现行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两种:一级资格证和二级资格证。幼教机构要鼓励教师获得一级资格证,同时为获得二级资格证的教师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使他们尽早获得一级资格证。

(二)提高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能力

1.从终身学习的角度来看,要提高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能力

首先,幼教机构应为所有父母(包括子女未接受幼儿教育的父母)提供幼儿教育的信息与咨询服务,为幼儿入园提供便利条件,并向社区开放。其次,为了更好地利用幼儿教育的资源,有必要建立幼教机构和社区的双向联系网络。第三,幼教机构应根据社区的情况,灵活运用儿童馆、公民馆等公共设施,并借助志愿者团体和民生委员、儿童委员等社区力量,通过积极参加社区的一些节日活动,与社区人员互相交流。第四,招募一些支援儿童养育的志愿者,提高社区的教育能力。

2.为母亲参加工作的家庭提供便利

幼教机构要更多地了解家庭养育子女的困难,为家长的工作提供便利。在加强幼儿教育的基础上,幼教机构应通过灵活运用育儿休假制度与雇佣制度,促进企业改善录用制度、产假制度、继续雇用刚分娩的女职员制度等。幼教机构应该为职业女性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包括延长保育时间等,同时要吸引父亲加入家庭教育的行列。

(三)利用各种力量,促进幼儿教育的发展

1.灵活运用社区人才

首先,对特别需要帮助的幼儿或感到教育子女特别困难的家长,幼教机构可以借助地方公共团体等力量,引入生活指导员,给家长提供一定的咨询。其次,根据社区的情况,灵活运用儿童馆、公民馆等设施,有效利用民生委员、儿童委员、育儿经验丰富者、初中生、高中生以及退休人员等社区多种多样的人才。第三,可让家长参观幼教机构,参加大型活动以及大型活动的设计和外部评价等。第四,为了增加幼儿获得多种体验的机会,要灵活运用社区的一些专门人才。第五,通过幼儿教育志愿者的登记和介绍制度,形成一定的网络,通过讲座、进修等方式,培养支援幼儿教育的社区人才。

2.充实和强化社区对幼教机构的支援

首先要加强幼教机构的自我评价、外部评价和信息提供。幼教机构为了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儿童成长,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应该引入第三者评价与外部评价,并将自我评价结果向家长和社区公布。为此,无论是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幼儿园,都要引入学校评议员制度。其次要设立支援幼儿教育的中心。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支援幼儿教育中心。支援人员主要来自市镇村等地方的公共团体、设置幼儿教育专业的师范大学、短期大学和专门学校以及与幼儿教育有关的团体。具体活动有派遣生活指导员等专家、进行教育课程编制、促进教师进修、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外部评价、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和开设养育儿童讲座等。第三,要建立能更好地促进幼儿教育的行政制度。在日本,公立幼儿园由都道府县和市镇村的教育委员会管理,而私立幼儿园则主要由都道府县的行政长官管理。为了在公立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实施相同的政策,如有关幼儿教育的政策、幼小衔接的政策,有必要明确教育委员会的责任:市镇村担负着管理公立幼儿园与私立幼儿园的责任,同时要促进社区幼儿教育水平的提高;都道府县则应根据《地方自治法》把管理事务的权力部分转让给市镇村。

(四)设立“幼保一体化”的综合机构

日本的幼儿教育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幼儿园机构系统,另一类是保育所机构系统。这种二元制的幼儿教育机构给日本的幼儿教育带来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04年以来,日本政府提出设立“‘幼保一体化’的综合机构”构想,这一设想将在2006年付诸实施。

1.设立综合机构的背景

如前所述,当前日本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能力下降,幼儿教育本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幼儿园和保育所虽然有一些合作,但仍不能满足家长、社区对幼儿教育的需求。另外,儿童的发展具有连续性,幼儿园和保育所的招收对象都是学前儿童,因此有必要强化它们的合作,即设立综合机构,进行一体化的教育。

2.设立综合机构的意义和理念

首先,理想的综合机构是从儿童的视点出发,将儿童的最佳利益放在第一位,支持父母培养身心健康的儿童;提高父母以及祖父母等保护者养育儿童的能力,让社区公众都加入支援儿童养育的活动,使父母以及祖父母等感受到养育儿童的喜悦。其次,综合机构要改变过去社区不能完全适应幼儿园和保育所教育需要的状况,使社区更具有自主性,能更好地适应幼儿园和保育所的要求。从这一角度来说,综合机构要尽可能利用已有的设施,并将它们整合,而不是重新去建设新的设施。第三,通过综合机构扩大幼儿教育机会,增加对父母养育儿童的支援;同时,解决幼儿园和保育所存在的问题,使现存的幼儿园和保育所提供更好的保育和教育。

3.综合机构的作用

首先,综合机构要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为促进幼儿的成长准备较好的设施。其次,针对养育儿童的环境发生变化,家庭和社区养育儿童能力低下的现状,综合机构应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养育儿童者提供一定的咨询服务、指导与支持。与此同时,综合机构要为社区的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交流提供场所。综合机构不是要取代父母来养育儿童,而是要和父母一起养育儿童,通过提高父母养育儿童的能力,促进儿童成长。第三,综合机构应根据社区的需要,提供多种附加服务。例如:提供清晨和夜间的幼儿教育;提供支援家长养育儿童的服务,比如提供一些信息、资料等;为了预防父母虐待儿童,和有关部门合作,采取适当措施予以防范、阻止,等等。

4.综合机构的利用者、利用时间和利用形式

首先,综合机构的利用者应该是从。岁到入学前的儿童及其家长。对0~2岁幼儿,主要提供父母和幼儿一起人园以及亲子交流的场所。对3~5岁幼儿,尽量根据社区的情况为家长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其次,综合机构的利用时间要根据幼儿及其父母的需要,要具有弹性,既可以短期使用,也可以长期使用。第三,综合机构的利用形式多样化。利用者可以根据需要与综合机构签订合同,综合机构提供个性化服务。例如,对于双职工家庭、单亲家庭以及残障儿童的家庭,综合机构可以提供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幼儿教育。

5.综合机构的教育内容

首先,综合机构要根据现行的《幼儿园教育要领》和《保育所保育指针》进行教育。其次,综合机构要从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来考虑幼儿教育的内容。由于0~2岁的幼儿对成人的依赖性还比较强,更喜欢个别活动,因此对他们采用以个别活动为中心的教育;3~5的幼儿则采用以集体活动为中心的教育。此外,对3~5岁的幼儿来说,4个小时的共同教育时间应以幼儿园为主。第三,综合机构要注重为幼儿提供包括游戏和饮食在内的适合幼儿成长的具有弹性的环境。

(五)加强幼小衔接

1.加强幼小衔接的目的

加强幼小衔接的目的有两方面。一是促进儿童从以游戏为中心的幼儿期教育过渡到以学科学习为中心的小学教育;二是在确保儿童发展和学习连续性的基础上,提高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质量。

2.加强幼小衔接的内容

为了加强幼小衔接,幼教机构要改善一些教育内容和指导方法,为儿童生存能力的发展打好基础,为小学教育奠定基础。首先,要充实幼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幼小衔接的教育以5岁幼儿为主要对象。幼儿在教师的帮助下确定某一目标,通过合作学习,为达到目标共同努力。幼教机构要从游戏中引发幼儿的兴趣,逐渐过渡到促进幼儿在兴趣中学习,为小学的学科学习打下基础。其次,促进和鼓励人员交流。要促进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共同研究,加深彼此的了解,提高教师的素质。通过在幼教机构和小学互设非常勤讲师,促进彼此的经验交流和人员交流,提高幼教机构和小学的教育质量。此外,还要促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通用。第三,奖励幼小衔接。在市镇村的教育委员会支持下,对进行教师交流、通过合作学习和小学的生活科等开展共同活动的幼教机构和小学进行奖励,并把这些幼教机构和小学的成果和问题公开,为其他幼教机构和小学之间的衔接工作提供借鉴。第四,探讨幼教机构和小学一贯教育。为了更好地促进幼小衔接,日本政府正在探讨幼教机构和小学一贯教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问题。

三、结语

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新动向对我国幼儿教育改革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幼儿教育要根据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不断改革与发展

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日本的幼儿教育已经走到了世界的前列。这无疑与日本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有关,也与日本政府重视幼儿教育,根据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化进行幼儿教育改革有关。日本文部科学省从1964年开始实行第一个幼儿教育振兴计划(七年计划),目的是为了提高5岁幼儿的人园率;1972年又开始实行第二个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十年计划),目的在于提高4~5岁幼儿的入园率;1991年3月又公布实施了第三个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十年计划),要求到2001年让所有希望入园的3-5岁幼儿都能入园。2001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发表的第四个幼儿教育振兴计划(五年计划),和前三个计划注重量的发展不同,把注意力放在质的提高方面,注重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对社区和家庭养育儿童的支援和提高幼小衔接质量等。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的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的两份咨询报告除了涉及2001年提出的有关内容外,还根据社会的变化,提出了幼儿教育改革的新举措,如设立“幼保一体化”的综合机构等。

(二)幼儿教育要为所有适龄儿童服务

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2005年的文件提出,幼儿教育要为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残障儿童)服务,表明日本幼儿教育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也体现了幼儿教育的公平、公正和民主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

(三)各种幼教机构联合起来,共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幼保一体化”综合机构的设想,表明日本政府重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注重教育合力的形成,注重教育制度的改革。

(四)幼教机构既要为家庭、社区服务,又要善于利用家庭、社区的资源为幼教机构服务

日本幼儿教育的这一举措,体现了幼教机构置身于社会,就必须为社会服务,而社会也为幼儿教育服务的思想;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家长和儿童一起接受教育,终身学习;体现了幼儿教育不仅要教育幼儿,而且要教育家长的新的教育观。

参考文献:

[1)日本文部科学省.幼儿教育振兴计划.2001—3—28.

[2]日本文部科学省中央教育审议会.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200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