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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6 15:40:46

旅游保险论文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1

[关键词]旅游保险;旅游市场;旅行社责任险

中国保监会和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为一直发展滞后的旅游保险市场立下了规章,进一步加强了对旅游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指明了旅游保险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人数规模巨大,旅游各环节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法律风险和违约责任等风险日益突出,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然而,旅游保险业的发展却一直不尽人意。因此,深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加大旅游保险的创新,是保险监管机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和旅行社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旅游市场现状

2005年,我国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均快速增长,旅游产业规模日渐庞大,已成为全球第五大旅游国。经国家统计局确认的统计结果表明:2005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2029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到292.96亿美元,国内旅游出游人数达到12.12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到5286亿元,国际国内旅游业总收人为7686亿元,公民出国(境)人数达到3103万人次,各项统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旅游市场壮大的同时,风险保障必不可少。令很多保险公司感到困惑的是,与热闹的旅游市场形成了巨大反差的国内旅游保险,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在一些地区甚至会遭遇出行者的冷眼。就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保障的旅游保险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而且将成为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发展旅游保险为旅游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服务是保险公司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旅游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

(一)我国旅游保险起步较晚

1997年国家旅游局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将旅游意外险明确为强制保险,由此确立了我国旅游保险的基本框架。1999年,中国人寿在国内首家推出了《旅游意外保险条款》,随后其他公司也纷纷效仿,旅游保险渐成规模。

在国外,旅游保险由来已久,在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国几乎成为旅行必备。然而,旅游保险进入中国消费者的视线还是在近些年,而且是随着一些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旅游保险”才渐浮出水面。

前不久,一家调查公司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旅游消费者进行的调查中显示,7成以上受访者近两年内有过两天以上外地旅游经历,但其中一半以上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其中,出境游购买情况好于国内游。而国内一些旅游风险系数较高地区或特种旅游、探险旅游等需要购买保险的人更多一些,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机制及政策措施的不健全,使旅游保险的发展一直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

(二)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认知程度较低

一家专业调查公司曾对旅游保险市场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在7成旅游者当中,一半以上的消费者在旅游时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另有2成的消费者说不清楚自己是否购买过旅游保险;购买旅游保险者仅占3成左右,且购买金额多在10元以下。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旅游者数量之所以如此少,主要在于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外出旅游时间短,不会有什么风险。另外,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同时,旅行社保险公司出售相关的旅游保险,由旅游者自愿选择。由此,不少旅游者认为旅行社已经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自己就不必再投保意外险。

据了解,近80%的旅游者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旅游者发生意外时的保险责任。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是旅游局要求旅行社必须为旅客投保的险种,属于强制险,它是指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当旅游者因个人原因、人身意外等出险,而与旅行社无关时,旅游意外险保障的则是游客的利益。

(三)旅行社责任保险尚不够完善

根据规定,旅行社年检必须签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有的旅行社的经营者并没有真正重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作用,投保的目的是为完成年检的一道手续,因此多少交一点保费有个合同就行了。对此,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实际上旅行社责任险并没有起到责任保险合同应有的作用。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内容,取决于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然而实践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的不少内容与规章有很大差别,而保险合同中的一些内容对保险公司本身并没有约束力。同时,有些保险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在责任范围认定方面不清楚,责任和免责范围划分上存在交叉或重叠现象,理解上存在分歧,导致旅行社风险无法通过保险转移,保险人容易逃避保险责任,拒绝理赔。

目前,旅行社责任险还不够完善,比如保险公司明文规定,旅行社组织的赛车、赛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最终该由谁来承担呢?由于旅行社责任险有很多除外责任,因此,旅行社责任险并没有解决旅游企业的经营风险的转移问题。

(四)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存在认识误区

一份旅游意外险所需的费用并不高,大约是在10至20元左右,那么,这个市场应该在100亿元左右,相信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于这一数字都不会无动于衷。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反应不如预期。尽管有个别保险公司已经看到旅游保险这个极具潜力的新领域,但是,国内保险业漠视旅游保险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产品种类简单

目前各保险公司开办的险种仅为人身意外险、医疗险等产品,责任范围保守,投保方式固定,缺乏选择余地,无法满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保险保障需求。旅游者在旅行期间可能从事的潜水、骑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通常属于“除外责任”,并不在保险公司办理旅游保险业务范围之内。目前开办的这些保险很难囊括旅游者在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无法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要。

2.宣传比较乏力

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的宣传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宣传投入不足。通过旅行社投保的游客多数不清楚是否投保、投保了什么险种、拥有哪些权益以及如何索赔。更多的自助旅游者(约占90%)则成为旅游保险的盲点。

在近几年黄金周期间,多家保险公司虽然都推出了新的旅游保险产品,但很多产品只是基于市场竞争的“应时应景”的需要,至于产品出来是否热销,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不抱乐观的态度。因此,也没有组织大的宣传和产品推介活动。

3.销售渠道单一

目前,各保险公司开辟的投保渠道非常有限,仅有旅行社、上门购买、业务员展业三种形式,各保险公司主要依赖旅行社代办这种销售方式。目前多数保险公司都满足于这条“主渠道”,在探索更加有效的销售手段方面无所作为。当意外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手续也十分烦琐。

由于对旅行社来说推介旅游意外险,并没有直接的收益,所以他们也就不会全力推介,不能为游客做详细而耐心的说明。有些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受询问时,甚至习惯以旅行社责任险“包括行程中的所有安排”作为解答,从而直接导致游客对风险与保护自身利益意识的薄弱,进一步消退了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热情。

三、新形势下旅游保险创新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

近几年,游客遭遇意外事故的频率越来越高,旅游意外的不断出现加强了游客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打破了人们旧有的旅游消费观。同时,越来越多的旅行社都在考虑如何有效地规避、转嫁旅行风险,在服务游客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当前,不少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再只顾价格和线路,更多的人开始考虑安全系数,关注旅行社的品牌。游客及旅行社风险意识的增强,客观上将为我国旅游保险的健康发展打开广阔的“上行空间”。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旅游保险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对旅游保险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同时,要充分调用公用社会资源来增强宣传效果。一是在国家“假日旅游统计预报体系”中增强旅游保险的提示,黄金周期间,中央电视台中消协“交通事故不属于旅游责任险范围,提醒旅游者参加旅游意外险”的新闻提示就是成功的案例。二是要求旅行社等中介机构在销售旅游保险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真正扩大旅游保险的宣传覆盖面。三是通过专业或旅游网站介绍旅游保险的产品特点和购买指南等相关内容。

(二)整顿与规范旅游保险市场

首先,应该把“旅行社责任险”变为“法定保险”,这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现在旅行社投保的责任险,只是商业保险,是各保险公司制订的,而规章所指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在性质上是法定保险。商业保险和法定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由保监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依据规章制订统一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统一费率,将“旅行社责任险”这个商业保险真正变成由政府颁布的法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旅行社责任险的作用。再之,要切实解决旅游保险同质化严重、市场恶性竞争、游客满意度下降、保险服务滞后等问题,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保险的抗风险能力。中国保监会与国家旅游局应进一步加强旅游保险市场的规范,逐渐完善各项制度。将普及旅游保险工作作为旅游主管部门的一项监管职能,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把旅游保险纳人旅游行业管理和年度考评之中,依法强调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荐旅游意外险的责任和义务,使旅行社真正成为普及旅游保险的主渠道。

(三)开发旅游保险新产品

从目前的旅游保险产品本身来看,存在着保险产品不完善的问题。目前虽然市场上开发了一些旅游意外险产品,但旅游市场上急需的险种还不少,如饭店公共责任险、旅游景区公共责任险、特种旅游保险等。只有丰富险种,才能给人们以较大的选择余地。保险公司要加大旅游保险产品开发力度,根据市场特点开发设计满足旅游者住、行、游等各方面需求的保险产品,为旅行社提供有效的防范风险的“保护伞”。在丰富保险条款内容的基础上,提升旅游保险产品品质,通过开发贴近市场的产品,为游客打造出更多个性化的旅游保险产品,以提升其内涵和品质来吸引游客。

传统的旅游保险绝大部分都是对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的风险提供保障,但日益成熟的消费者越来越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旅游保险所承保的范围,越来越显示出对保障高风险运动、24小时紧急救援、个人钱财、行李盗抢、旅程延误、个人责任等的“保镖”式的保障产品的需求。

目前正在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已将保险公司推上了旅游保险的前台,保险公司要从普及保险的层面来看待旅游险的销售,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让更多的游客了解旅游险,同时加大个性化产品的开发,促进旅游保险的消费。和保险业相似,我国旅游业也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但发展至今,旅游形式已经充分多样化,自助游、探险游、自驾游,各种新奇的旅游方式层出不穷。而这也从另一方面要求旅游保险及时更新,跟上旅游业的变化。

在完善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创新方面,一是着力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是改进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三是要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四是积极推进旅游各环节保险。例如,在对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的规定中,对自驾车、自由行、自助游等新兴旅游业态,要在其开发推广过程中,加强旅游与保险的合作,提前做好新兴旅游市场的风险管控工作。要深人研究老年旅游、滑雪、探险、漂流等特种旅游类型的风险特点,积极开发相关的特种保险产品,为旅游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四)健全销售体系

要进一步延伸拓展销售渠道,除保险公司、旅行社外,还应在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交通部门等旅游服务网点广泛设立机构,同时,应借助银行、邮政业务的蓬勃发展,在各网点推出简便、适时的旅游保险套餐服务。还可通过营销手段的创新,打破目前旅游保险营销格局,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投保、手机投保等拓展现代销售渠道,如在2006年“五·一”黄金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移动浙江分公司推出的航意险,只要发送短信即可购买,同时也使被保险人的权益的保障更为可信。短信投保的推出,被业界视为走出销售渠道窄、利润空间小的一次创新。短信保险大大简化了过去签署保单的繁琐过程,降低了业务成本和时间成本,即方便投保,也克服了原来手工出单的种种弊端。保险公司还可以把旅游保险做成卡,放在超市里,跟食品、电话卡一起卖,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真正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分销渠道,使旅游保险成为人们出门旅行可以随时、随地、随意购买的日常消费晶。

(五)探索提升保险附加值的有效途径

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拓展,旅游保险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延伸保险服务和提升保险附加值将成为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保险市场的手段。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SOs)联合推出的商务旅游计划及境外紧急救助行动、境外旅行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人保财险为境内旅游者设计的“走遍神州”保险卡、太平洋财险最新推出的“君安行”卡式服务、平安公司与慕尼黑再保险联合推出的“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等,都是提升保单附加值的一种有益尝试。参加保险的旅行者在商务、旅行期间,如遇到困难,只要拨打24小时专线服务电话,即可获得旅游咨询,行李、物品、旅游证件遗失援助,旅游救助等多项服务,将保险公司传统的事后理赔变为提前介入和及时有效的援助,突破普通保险产品“先自付,后理赔”的传统操作模式,满足客户全方位的保障需求。在扩大保险服务范围的同时,还体现了一种人性化的服务和关怀。

(六)积极探索纠纷处理多元化机构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2

关键词:旅游业 风险管理研究 开发风险 经营风险

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回顾

(一)国外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外旅游风险研究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犯罪等社会不安全因素对旅游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旅游风险引起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形成了旅游风险研究历史上的阶段性高潮。国外旅游风险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旅游与恐怖主义、旅游与犯罪、旅游与战争、旅游与政治不稳定等,偶尔也涉及对景区游览风险、饭店火灾等偶发性风险问题的研究。从内容上看,多是从社会学角度对旅游风险展开具体层面的个案分析。

(二)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最早涉及旅游业风险方面研究的文章大约发表于1994年。在发展初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裘新宝的《发展旅游保险业务之思考》,他在文中从保险的角度,对旅游涉及风险的范围进行了探讨。在此后几年中,旅游风险的研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研究文献数量极少。

国内旅游风险研究真正兴起与发展是在1999年以后。当时旅游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开发商大批盲目投资,这种投资在造成浪费的同时也带来了收益不确定性的增加,风险增大。针对这种现象,很多学者开始从投资风险的角度展开旅游风险研究,如梁明珠提出了观光农园式的旅游开发对于减少旅游开发投资风险的重要性。又如顾华详,在《论西部旅游业引入风险投资的若干问题》、《论WTO环境下西部吸引风险投资发展旅游业》等多篇文章中,针对如何实现西部丰富旅游资源的转化、开发和利用问题做了详细的探讨,认为引入风险投资是降低西部地区旅游开发风险和投资风险的有利手段。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危机出现的范围不断加宽,生态风险、经营风险、文化风险、政治风险等各方面的风险不断涌现,学者们对风险的研究范围也因此而不断扩展。目前,学者们主要是针对具体的风险展开研究,这其中包括:黄建军开创性地对昆明旅游犯罪进行的实证性个案研究;赵书虹在《论中国发展国际旅游的风险与机遇》一文中对中国发展国际旅游风险的探讨;王宝恒在其《工业旅游的开发条件及风险提示》一文中,从主体、客体、媒介三方面条件对旅游风险进行研究,指出了工业旅游因自身局限性可能导致的开发风险。

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内容

当前国内学术界从理论上对旅游风险或危机进行研究的文献有限。代表性的研究文献是邓冰、吴必虎等撰写的《国内外旅游业危机管理研究综述》。这篇文献对旅游风险进行了界定与分类,指出旅游业风险是指影响旅行者对一个目的地的信心并扰乱继续正常经营的非预期性事件。从对现有文献资料分析来看,目前学界研究的主要风险有开发风险、经营风险、生态风险及文化风险四类。

(一)开发风险

在开发风险中,如何减少旅游开发风险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为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减少产品开发风险的产品开发基本原则。如鲍文君等指出,必须根据市场导向,对强势资源进行筛选、加工甚至创造,这样的旅游景点才具有吸引力,否则,一厢情愿地开发景点,其结果似乎难以如愿以偿。王林在《论旅游决策风险的成因及对策》中讨论了旅游者决策风险的成因,指出旅游企业和旅游者是一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矛盾体。而要解决这个矛盾,旅游企业就必须不断地完善自我,以旅游者需求为导向,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旅游开发投资因为旅游自身的特性和规律决定了其具有复杂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使旅游开发投资的风险加大。因此,旅游定位就成为减少旅游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李富红在其研究中指出,旅游地定位包括旅游地形象定位、旅游地产品特色定位和旅游市场定位。旅游开发投资不遵循旅游地定位规律,忽视旅游规律,就极有可能踏入旅游开发投资的“陷阱”。

此外,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旅游开发既有收益,也有损失和风险,同时还应考虑开发对象、人力、物力等资源作其他用途时的机会成本,增加投资的边际效益和风险等。

(二)经营风险

虽然中国的旅游产业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但国内旅游企业的发展现状并不令人满意。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旅游企业的不断进入,必将会给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龙凌是较早对旅游企业经营风险做出明确界定的学者,他在《旅游企业特殊经营风险的界定及应对措施初探》中将旅游企业经营风险作了界定,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将旅游经营风险划分了不同的类别。龙凌对于特殊经营风险的性质研究无疑为之后的研究者们就“非典”对经营风险的研究探讨提供了帮助。2003年“非典”发生之后,国内涌现的大量文献可以视为对旅游经营风险管理研究领域的拓展,如张广瑞、魏小安主编的《中国旅游业:“非典”影响与全面振兴》一书,收集了“非典”发生后旅游业做出的相关研究,其内容涉及“非典”影响、应对措施、危机管理、形势判断、政策动态、振兴策略和国际借鉴等方面。

对“非典”的研究使业界人士真正意识到了旅游业的特性。如石培华、张吉林等人在《“非典”后的旅游经济重建与风险管理》一文中指出,“非典”疫情强化了旅游业“敏感产业”的特性,进一步凸显了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几个“软肋”:旅游业的风险过度集中、旅游企业抵抗风险能力弱等等。学者们还对“非典”反映出的旅游企业的经营弊端及缺乏危机管理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非典”后旅游企业危机管理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赵阳建议旅游企业建立并实施危机管理预案:要以市场竞争中旅游企业危机的出现为起点,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和过程,通过识别、预测潜在危机,预先准备各种应急计划,尽可能阻止危机的发生、发展,并尽量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以争取新的转机。

(三)生态风险

目前,我国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已开展生态旅游。但从中国的发展现状来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的危机,旅游引发的社会冲突与旅游经济日益尖锐的矛盾,都严重影响了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尚天成、赵黎明在《生态风险分析在生态旅游系统管理中的应用》中指出:在生态旅游开发与规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利于生态发展的负效应,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环境胁迫和影响,具有一定的生态风险。唐代剑、魏美才在《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研究》中系统总结了导致生态旅游开发风险的种种问题。

面对着不断出现的生态风险,学者们也纷纷提出了对策。如梁明珠指出,观光农园的拓展潜力较一般的生态旅游形式更深、更广,较之其它开发形式生态风险较小。关于这一点,学者唐代剑阐述得比较详尽,他在《千岛湖旅游开发的生态风险及管理对策》中,以千岛湖为例分析了旅游开发导致的生态风险并提出了管理对策。

(四)文化风险

旅游业的开发必然会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旅游业开发中出现文化风险。通常旅游发展中的文化风险可分为两类:

一是旅游业发展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经济、文化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如外来文化和目的地原有文化的冲突,传统文化的消失,把不良的习惯在目的地传播等。部分研究主要体现在一些人类学者、社会学者的研究文献之中,如吴晓萍、何彪把民族旅游发展给民族社区的传统社会文化带来的风险归结为民风习俗的商品化、社会道德风尚的退化、传统文化受到威胁、社会价值观的改变四个方面,同时指出这些负面影响可能对民族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破坏力。

另一类则突出地反映在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在当前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市场条件下,某些开发商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求,对文化旅游景点盲目或过度开发,造成对文化景点原有历史价值的破坏。如黄芳针对山西日益兴起的大院文化旅游开发热,指出了布局雷同、对外宣传特色不明显、对整体形势把握不准可能导致的风险。

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局限

(一)处于初级研究阶段

世界旅游早在20世纪60年代已经进入大众旅游阶段,并以一项新兴产业应有的速度和规模不断向前拓进。而中国当代旅游业的发展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且最初是在外交目的的基础上缓慢起步,直到90年代才逐渐具备了大众旅游的形态。与此同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旅游学术研究,与西方相比,我国不仅起步晚,理论基础也非常薄弱,多数研究只能借鉴西方旅游的发展经验和理论观点。

(二)研究方法单一且缺乏理论性研究

对于一个学科而言,研究方法的多样性是学科得以发展的关键之一。但是国内旅游风险管理研究主要采取实证研究单一的研究方法,缺乏定量的分析,更不用说借鉴其它学科一些特有的研究方法了。同时,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绝大多数文献都是以实证研究为主,在笔者所能找到的研究文献中只有少数几篇是从理论上对旅游风险来进行研究的。一个学科如果没有定量的理论研究,就很难得以持续的发展,也很难形成一个研究体系。这是在未来研究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三)研究方向多元化且缺乏综合性研究

正是由于我国学者都偏向于定性研究,导致随着旅游业发展问题的不断增多,建立在案例基础上的研究成果数量逐渐增加,而且多数是由于问题的暴露而不得已进行的检讨和探因式的研究,对国外研究成果的介绍和翻译性论著颇丰。因此,纵观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整体历程,给人呈现出的是一种多元化、缺乏综合性研究的状况。对于统一、全面的风险研究著作较少,其出现也多为与国外的研究一起论述。这种研究状况如果长此以往地发展下去,会阻碍其发展步伐甚至停滞不前。

(四)研究内容相对狭隘

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在出境游日趋成熟的推动下向世界旅游不断靠拢,因此发展所带来的风险远不止上述四个方面,例如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等等。这都需要学科研究人员不断重视,而依据我国目前旅游学术界的研究状况,很多现实中已经存在甚至对旅游业已经构成威胁的诸多风险,在学者们的研究著作中并没有或者很少谈及,这是旅游学术研究的一大缺憾。

综上所述,世界旅游组织曾经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第一位的旅游接待大国和第四位的客源输出国。所以,虽然我国对旅游风险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暂时主要停留在操作层面,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强劲发展,加之风险管理在影响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旅游风险管理的研究势必在旅游业发展良好势头的带动下不断拓展,这将推动国内旅游研究与国际的接轨、探索层面的深入,从而反过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冰,吴必虎,蔡利平.国内外旅游业危机管理研究综述[J].旅游科学,2004,18(1)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3

[关键词]旅游保险;扎根理论;开放性译码;主轴译码;选择性译码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0)01―0038―04

尽管我国目前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旅游大国,但旅游保险发展却不尽人意。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除了20%左右的旅客是随团旅游由旅行社办理保险外,绝大部分出游者均处于无保险状态,每年至少应有70亿元保费潜力的旅游保险市场,实际却只有约10%至20%的收入,有8至9成的市场尚未开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理论界这些年一直对此进行着探讨,综合各家的观点,主要原因归纳为游客保险意识淡薄、投保积极性低、认识存在误区、对旅游保险缺乏信任、对保险公司的服务存在担忧、对旅游保险的认知程度不高、旅游保险产品品种不丰富、投保渠道狭窄等原因。

这些归因性的判断虽然说都是现实情况的真实反映,但是观点的提出者的归因方法基本没有超出传统归因模式――观察现象、归纳总结、提出观点、论证观点。在本文研究中,笔者将使用一种新颖的理论――扎根理论,对中国旅游保险发展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这一研究以笔者组织的一次当地一所高职院校保险专业学生进行的居民旅游保险意识暑期社会调查为基础,从一个新的角度探讨了当今中国民众旅游保险意识的制约因素问题。

一、扎根理论概述

扎根理论是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它有别于大多数学者迄今为止一直在使用的演绎研究方法。它是由斯特劳斯(Anselm Strauss)和格拉斯(Barney Gla,ser)两位社会学者在1967年出版的《扎根理论的发现》一书中提出的。

扎根理论之所以是一种新颖的理论范式,原因在于它摆脱了传统理论研究中常见的首先提出观点,然后论证观点的演绎研究方法,这种演绎研究方法的最大不足是不可避免会出现“结论在研究之前出现”的尴尬局面。扎根研究与此不同,它是一种从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理论的研究方式。具体来说,扎根理论是指研究者参与到研究对象的环境中,采用介入式观察和非结构性访谈等获取资料的方法,系统、详尽地描述、反思研究对象的事实境况,然后在此基础上抽象出理论、提升理论的一种研究方法,是一种自下而上建立理论的方法。扎根理论强调在系统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寻找反映社会现象的核心概念,然后通过在这些概念之间建立起联系而形成理论。

二、扎根理论研究方法的分析技术及例举

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对资料的分析过程可以分为3个主要步骤,依次为开放性译码、主轴译码和选择性译码。这三重译码虽然在形式上体现为3个阶段,但在实际的分析过程中,研究者可能需要不断地在各种译码之间来回转移和比较以及建立联结。

1,开放性译码

开放性译码指将企业资料记录逐步进行概念化和范畴化,也就是根据一定原则将大量的资料记录加以逐级“缩编”,用概念和范畴来正确反映资料内容,并把资料记录以及抽象出来的概念“打破”、“揉碎”并重新综合的过程。开放性译码的程序为:定义现象(概念化)一挖掘范畴一为范畴命名一发掘范畴的性质和性质的维度。对范畴的性质和性质的维度进行界定,是为了确保概念到范畴的提炼操作尽量科学贴切。

2,主轴译码

在概念化和范畴化阶段,研究者将资料分解并指认出范畴,该过程对资料进行一定程度的抽象和提炼,但最终得出的范畴几乎都是独立的,其间的关系并没有得到深入探讨,而关系的建立是得出结论的必要前提。为此,要将各个独立的范畴加以联结,将被分解的资料重新整合。

3,选择性译码

经过以上对范畴的典范模型分析,我们对范畴及其关系的理解又加深了一步。在对原始资料、概念、范畴,尤其是范畴关系不断比较的过程中,扎根理论分析进入了第三个译码阶段――选择性译码。选择性译码是指选择核心范畴,把它系统地和其他范畴予以联系,验证其间的关系,并把概念化尚未发展完备的范畴补充整齐的过程。该过程的主要任务包括识别出能够统领其他所有范畴的“核心范畴”;用所有资料及由此开发出来的范畴、关系等扼要说明全部现象,即开发故事线。

选择性译码中的资料统合与主轴译码差别不大,只不过它所处理的分析层次更为抽象。

三、研究过程概述

本次调查中,笔者让学生在有至少一次长途旅游(超出本市及市辖县的范围)经历的群体中随机选取50个人,并着意选择了4位有过个人旅游保险购买经历的。要求被调查者用文字描写一下自己对旅游保险的认识。基于这一目的,对象的选择要求除了旅游经历之外,还要具备高中以上的学历水平,以保证这些被访问者能够理性地用文字阐述自己的观点(典型的扎根理论还有录音资料、面对面访谈记录等等,鉴于此次研究的内容比较简单的特征,笔者将这些方式舍去)。

将收集完成后的文字资料形成“资料库”,在此基础上,笔者就可以依据扎根理论规定的研究程序对资料库的资料进行研究,形成研究结论。

研究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放性译码与主轴译码建立的过程。

第一阶段是开放性译码的建立,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开放性译码中概念的建立。开放性译码是一个从概念建立到范畴建立的过程。建立概念是第一步。概念是对原始资料中对研究目标有意义的观念进行初始加工整理的过程。这一过程中要进行通俗化语言向精炼化语言的转变(文章稍后我们将对不易理解的精炼化语言进行标注)。

概念建立实例如下:①原始资料中有这样一段:“我很喜欢旅游,旅游可以增加我的知识,丰富我的生活。我没买过旅游保险,但是我对它还是挺感兴趣的,以后可能考虑买。”从这一段话中,提炼出如下的概念:a:个人购买经历Ib:感兴趣;c:将来可能行动。②原始资料有这样一段:“旅游吗,很好,我特别喜欢,但旅游保险,我觉得没必要,从没买过。买保险是为了准备出事,而旅游是一件高兴的事,谁还没出门就想着出事?不吉利!”从这一段中,提炼概念:a:个人购买经历*(*号表示已经存在的一个概念的对立面,亦即“没有经历”,下同),b:感性正面认识。(负面认识)。③原始资料有这样一段:“我长这么大,出门旅游少说也有十次了,还真买过一次旅游保险,不过也没出事,后来就没买过,我说不好是哪种原因使我放弃购买。收入不太高可能算一个,不过更多原因可能是对保险印象不太好。”提炼概念:a:个人购买经历Ib:收入制约;c:保险良好印象*。

概念提取完后就要进行第二步――对概念进行归并,提炼出范畴。范畴是对概念的浓缩,反映出所 有概念的本质的东西。

第二个阶段是主轴译码建立过程――这是一个对开放性译码中得到范畴进行归并的过程(见表2):

四、理论分析与模型建立

1,概念特征分析

首先是概念色彩。基于本次研究的特定内容,将概念色彩分为正面概念与负面概念两类。不必逐个统计就可以看出,负面的概念占主导,这说明我国目前情况下旅游保险制约因素“质性”很差。需要说明的是,在经济领域对某一经济现象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并不必然负面因素居多,原因是开放性译码特征是“什么都可以说”。例如,笔者以前曾调研过影响购买健康保险的影响因素,“有必要”一类正面因素比“太贵”一类负面因素要多。其次是概念演变方向。概念一般在未来或长或短时间都会发生变化,变化有3种情况:向正面(我们期待面)演变、向负面演变和演变方向不确定。本次研究得出的概念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可以确定性地判断都会向正面演变。理由是中国经济一定会向前而不是向后或停止发展,中国法制会不断完善,保险企业等企业行为会不断规范等等。从中几乎很难找到方向不确定的概念,更不用说负面发展概念。

2,主轴译码的范畴分析

首先确定范畴之间的内在逻辑特征。扎根理论研究中,主轴范畴之间关系有这样两大类:一是因果关系的紧密程度,二是范畴之间制约的严格程度。先看第一点。范畴间存在因果链条,但并非是按严格的单一路径,其中,“外部认知”、“自我认知”与“体验”具有“单一路径”特征,而“保险环境”、“其他环境”彼此之间就不存在这种特征(见图1)。再看第二点。既然存在因果关系,范畴之间也就必然存在制约关系,但是制约关系的严格程度不均衡。例如,“自我认知”对“体验”的约束比较严格,而“外部认知”对“自我认知”的约束不严格(例如,同样的外部舆论下,有人会选择买,也有人会选择不买)。还有表面看去或单纯逻辑推理看去约束严格,而实际却不是那么严格。例如“保险环境”对保险购买制约程度利用很高,但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容易看到,在保险公司行为不变的情况下,有些保险销售很好(例如分红类寿险),而有些保险销售不好(例如旅游保险)。

其次,为建立最后一步选择性译码,还要对主轴译码中得出的范畴逐项分析。其分析程序是:该范畴的意义及特征提取――该范畴与前后范畴的关系――改进可能。

①自我认知。这是旅游保险购买活动产生的最直接基础,是“体验”范畴存在的前提。它兼有一个“桥梁”的作用,也就是说,其他影响因素都要转化为自我认知,然后才能转化为旅游保险购买。这一范畴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自我认知”因人而异导致的高变异度,并且往往与学历、经历、职位等不能保持一种稳定的“正向发展”关系。在其他种类保险中这一现象就存在,在旅游保险中这一特征更为明显。这也就决定了自我认知的那些“前置”影响因素(外部认知等)的作用结果只能在总体推断情况下有意义,用于个体推断意义不大。从因果逻辑关系看,“自我认知”位于“体验”之前、其他范畴之后。该范畴改进不仅取决于其他范畴的改进,同时也取决于某些“内省活动”,例如受教育水平影响、修养的提高。

②外部认知。旅游保险中的外部认知首先与普通保险的外部认知关系密切,对普通保险的美誉度可直接转化为对旅游保险的美誉度,中间不存在“中阻”因素。以往的调查也显示,购买旅游保险或可能购买旅游保险的潜在投保人基本也是热衷于购买其他保险的投保群体。其次,外部认知虽然与自我认知相比变异较小,但存在一种滞后反应情况(哲学用语中被形容为“社会意识形成后的相对稳定性”)。另外,外部认知在我国现阶段对保险评价具有一种“负向放大作用”,即说保险好容易被怀疑,而说保险不好容易被接受。外部认知在因果链条中位于自我认知与体验之前,位于另外其他两个概念之后。改进可能取决于“前置范畴”的改进,但非常缓慢。

③体验。体验不仅是一种目的,而且是一种改变认知的手段。包括旅游保险在内的保险的一个特征是体验后形成负面认知的概率较大。原因除了来源于保险服务或理赔低于预期之外,也来源于投入与收益的“非物质型区配”――买保险大多最后只能得到一种精神安慰,不能获得实际赔偿,因为损失没发生。体验位于所有范畴的最后一个环节上。改进的可能基本取决于前置范畴因素。但需要说明的是,体验与自我认知之间会形成一种正反馈作用,好的体验提升正向自我认知,反之,提升负向自我认知。

④保险环境。投保人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安全保障,但是购买保险也存在一种风险,就是不能获得预期的保障,我们将此称为投保人的“保险风险”。比较起来,旅游保险属于投保人“保险风险”比较小的一种风险,原因是旅游保险赔付多对应意外伤害,损害程度易见,损害原因明晰。所以,尽管保险公司的行为经常被社会所非议,但旅游保险环境却相对好一些,由此得到的推论是:这一范畴的“质性”好于一般人的想像。在逻辑关系上它位于其他范畴之前,与社会环境并列。由于社会声誉水平直接决定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展及效益,所以保险公司必然不断自主改进这一点。

⑤其他环境。与保险环境的作用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第一,它的影响往往是最有决定性的,例如未来收入提高对旅游保险发展会起决定性作用(收入提高后,购买人多,还会形成一种相互效仿效应)。第二,实际内容比采集的概念更广,例如“法制完善”也属于外部环境。逻辑关系上其他环境与保险环境处于同等位置。由于牵扯社会多方面,改进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3,理论构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以上范畴基本涵盖完成目标的全部必备要素,据此,可以进一步进行理论构建:

旅游保险购买行为受以上所有范畴影响都很大,影响路径遵循以下模式:

各相关因素都存在改进可能,并属于一种自动的正向改进,但改进存在不同步的情况。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4

关键词:旅游保险 现状 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10-155-02

1 广西旅游保险的问题研究背景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与东盟之间唯一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是华南通向西南的枢纽,是全国唯一的具有沿海、沿江、沿边优势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虽然广西旅游业正在稳步健康地快速发展,但广西旅游保险的发展却较为滞后,问题的根源在什么地方,如何解决,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命题。

2 广西旅游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2.1 广西旅游保险业运行的概况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蓬勃兴旺,而广西凭借桂林山水等众多著名旅游景点作为催化剂也激烈燃烧着火红的旅游业。广西旅游保险业,作为广西旅游业软实力之一,却未能与其同步繁荣发展,目前处于严重滞后境况,大大阻碍了广西旅游业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可持续发展,一定程度上给广西旅游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

2.2 广西旅游保险业发展的现状调查

(1)对游客购买旅游保险的现状调查。

近期通过对广西的旅游消费者购买旅游保险的现状借助发放问卷调查。其中,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有男54人,女56人,共110人。有不同层次年龄段的调查者,以20-49岁的游客居多。他们的职业分别有学生、公务员、企事业管理人员、金融保险从业人员、文教科技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关于旅游保险在旅游者中还尚未达到广泛普及,据调查报告显示,45.45%的旅游者是并不了解旅游保险的,41.82%的人群是了解一点,还有12.73%的旅游者是了解旅游保险。显而易见,只有为数较少的人群是了解旅游保险的相关情况,极大部分的旅游者还是处于对其比较陌生的阶段。

对于为何使用旅游保险?较多游客还是存在着思想误区,依赖旅行社合同的自带,而真正由于自身需求在旅行过程中的切实求平安保障的人群只占32.53%,明显还是处于一个较小的比例。

对于通过购买渠道这方面的调查显示,66.27%的游客选择旅游合同中自带,而18.07%的游客通过旅行社购买。此外,还有6.02%的游客选择网上购买,9.64%的游客会直接去保险公司购买。如图1所示。

(2)关于保险公司针对旅游保险的现状的相关调查

笔者除了对潜在旅游者进行了问卷调查,还对广西主要保险企业进行了“深度访谈”。从访谈中得知,一份旅游意外险费用相对比较低,大约在5-20元左右,在整体市场看来估算在100亿元左右,相信这一数字足以吸引起广西区域内保险公司的眼球。然而,着眼于当前实际统计情况,广西旅游保险市场反应大不如预期所料。能够察觉意识到旅游保险这个极具潜力的新领域的保险公司也是屈指可数,总体而言,广西旅游保险依旧处于广西保险业漠视的尴尬氛围中。据了解,目前在广西开办旅游保险的公司也为数不多,与北京、上海、广东省等旅游保险业相对发展领先的区域相比,广西旅游保险产品的可选择空间较小,旅游保险产品种类相对稀少。

2.3 广西旅游保险市场发展预测

(1)广西旅游保险市场的增长潜力巨大。

近年来我国对旅游保险重视程度日益提高,2009在上海举行的旅游保险论坛更是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发展旅游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此外,广西作为中国-东盟合作与发展的核心角色,其优越地理位置对带动中国-东盟友好往来,进一步推动广西旅游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再则,东盟十国也是一个庞大的客源市场,其旅游保险市场也可以随之扩张。因此,广西旅游保险市场的增长潜力无比巨大。

(2)广西旅游保险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

随着广西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广西保险业的稳步提升,广西旅游保险市场的竞争也会日趋激烈。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选择来到广西开设区域分公司,数量逐增的保险公司为了抢夺旅游保险这块“肥肉”,势必会各显神通采取各式措施手段。另一方面,我国加入WTO以后,一些在华的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发展势态良好,也有陆续逐步打入我国大中华市场的趋势,一旦进军广西保险市场必然会进一步带动广西旅游保险业的发展。

(3)广西旅游保险将逐步实现全方位的发展。

1)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旅游保险的网络化也是广西旅游保险发展的必然通道。2)从目前广西销售的旅游产品来看,旅游保险产品已逐步实行多元化,为了使广西旅游保险业能够实行科学可持续的发展,必须明到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而针对其创新出相应的不同产品,从而满足各有所需的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旅游保险销售的网络化,旅游保险产品的多元化和旅游保险服务的人性化共同推动着广西旅游保险的全方位发展。

3 广西旅游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 旅游保险的被认知程度低

广西旅游业日渐蓬勃发展,但旅游者对于旅游保险的认知度并非呈现正相关。据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桂林、北海典型旅游城市,每年过百万的旅游者中,七成以上的旅游者未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旅游保险者仅占3成不到,且购买金额多在10元以下,而同样的险种在其他旅游省市的购买率一般都在70%以上。相对而言,广西普遍游客对于旅游保险的认知程度比较低,导致他们无意识主动去购买旅游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广西旅游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3.2 旅游保险监管不完善

广西省的旅游保险相比我国其他发达区域,如北京、上海、广东省等地区起步较晚,对旅游保险的监管机制尚未健全,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尚未完善,因此难以有效约束区内保险公司和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保险产品过程中的一些不正当行为。另外,目前区内的相关监管机制也难以帮助众多旅行社形成自觉的投保旅游保险的行为。

3.3 广西旅游保险处于不受重视的地位

保险公司所开发的保险品种丰富多样,但广西旅游保险品种开发相对比较少,广西旅游保险在保险公司中仍旧处于不备重视的尴尬地位。(1)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的宣传力度不足,保险产品种类开发创新层次较低。(2)保险公司与旅行社携手打造旅游保险的意识也不强,对旅行社也难以进行有效的制约。(3)对保险公司而言,旅游保险这一险种属于时间短,低保费,高保额的一种成本较高的险种,对比其他传统的保险险种,保险公司宁愿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传统险种上进行开拓和下功夫。开办旅游保险业务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不高。

4 广西旅游保险产业的创新发展对策

4.1 加大旅游保险产品的宣传力度,强化游客的旅游风险意识

扩大宣传,增加人们对旅游保险的认识,提高旅游者对旅游保险风险意识是推动旅游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主要手段。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有待加强,一些政府部门通过保险这种市场化手段进行风险管理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保险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的任务比较重。只有人们提高了对旅游保险的认识能力,旅游保险的购买需求才能快速增长,整个旅游保险业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4.2 完善旅游保险监管体系,提高旅游保险市场运行质量

总体上看,未来一个时期广西的旅游保险业的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其发展以来的一些问题症状的呈现,广西旅游保险的监管的挑战也如影随形。坚持实行广西旅游保险的科学可持续发展,遵循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为最大宗旨,严格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狠抓保险服务质量,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努力改善旅游保险行业的形象,完善广西旅游保险监管体系,提高广西旅游保险市场运行质量,促进广西旅游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4.3 开发新的旅游保险产品,提高旅游保险产品的覆盖范围

目前广西的旅游保险产品种类比较少,这一方面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关,另一方面与游客对险种的需求程度有关,但是产品和需求是相互影响的,如果不开发种类更多、覆盖范围更广的产品,游客对旅游保险的需求就只会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广西保险公司要想抓住现在旅游业发展的繁荣时机发展旅游保险,就必须将自己的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扩大。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对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界定要简单明晰,以及加大创新险种的开发力度等措施来进一步提高旅游保险产品的覆盖范围。

4.4 创新旅游保险产品销售渠道,保证旅游保险服务范围

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不高,原因是旅游保险产品保费很低,但是经营成本很高,因此降低其经营成本将会是保险公司参与旅游保险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对此,最有利的方法就是改变传统的销售方式,开发新的销售渠道。(1)普及网络销售。保险公司开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在线投保,大大提高了旅游保险投保的便捷性。(2)大力创新各种销售渠道,例如电话销售、报纸销售、信件销售和上门销售以及在银行、机场、旅游咨询中心等场所开辟投保柜台,方便旅游者投保。

5 结语

综上所述,广西旅游保险行业的发展潜力巨大,前景非常光明广阔。如何进一步推动广西旅游保险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好做强广西旅游保险业都是当前迫在眉睫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总而言之,制定好广西旅游保险业的合理发展策略,并严格予以落实执行,广西旅游保险业的蓬勃兴旺发展指日可待。“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相信只要广西旅游、保险两大产业携手并进,合作努力,必将实现双赢,必将共同带动广西旅游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东辉.关于旅游保险发展的思考[J].云南财经大学报,2008(6):21-28.

[2] 谢鹭.论旅游保险的现状与创新[J].保险研究,2006(11):8-10.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旅游保险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旅游保险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旅游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我国旅游保险的对策和建议。

一、我国旅游保险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而作为旅游业软环境之一的旅游保险却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影响了旅游业的法制化、规范化,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消极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旅游保险的收入过低。2000年,我国旅游收入超过4000亿元,而旅游保险的收入,以市场份额最高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例,也仅为5888万元。由此推算,中国旅游保险的保费收入不足1亿元, 仅占旅游收入的0. 025%。2001年,全国国内出游的人数7.84亿人次,旅游收入5566亿元,按每人购买10元的旅游保险计算,一年就该有70多亿元巨额保费收入,而实际的保费收入却只有这一数字的20%左右。2002年, 国内旅游收入为3878亿元,国内旅游人数达8. 78亿人次。如果以现行旅游保险较低价格10元推算,国内旅游保险费总收入可达87. 8亿元.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旅游业收入近年来每年都以迅猛的势头增长,但是旅游保险的收入却增长缓慢,与旅游业的发展不相协调, 旅游保险的发展还有很大潜力。

2、旅游意外保险险种少,产品单一。目前我国的旅游意外险险种主要有四大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其各自的内容见表1。这实际上是以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来代替旅游保险,旅游保险的自身定位不清。这些险种无法涵盖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 比如旅行中行李遗失、证件遗失、因行李及证件遗失而引起的额外的旅行及食宿费用、对他人的伤害及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等。

3、开办旅游意外保险业务的公司较少,且旅游保险业务得不到重视。我国的旅游保险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两种,分别属于财产险和寿险,由于我国法律规定财产险和寿险必须由不同的公司经营, 所以它们分属于不同的保险公司。目前,国内只有三家比较大型的保险公司经营旅游意外保险业务,它们分别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二、我国旅游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1、游客保险意识淡薄,投保积极性低,主要是因为游客的保险意识薄弱,侥幸心理强。这导致热旅游、冷保险的重要原因。游客通常认为,外出旅游就几天的时间,根本不会出事,犯不上自己掏腰包买保险,或者认为买保险不吉利。

2、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业务不重视。由于旅游保险本身具有保险期限短、赔付率高而利润低的特点,造成保险公司对开办旅游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在旅游保险的宣传、险种的设计开发、销售方式的开拓创新方面都显得不太重视。此外,就是保险公司对旅游风险的控制技术水平较低。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大多数的旅游意外险只针对旅行社团体进行销售,而对于自助游的散客暂不承保。这是因为团体险可以使保险公司通过简单的承保程序为大量具有相同风险因素的人提供保险保障,而自助游旅游者由于身体素质、文化背景、旅行经历、旅游目的地各不相同, 所以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为保险公司选择承保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2)由于风险控制水平比较低,难以对旅游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所以很多保险公司旅游意外险产品都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作为责任免除条款,而这些风险系数较大的项目正是随着野外生存游、生态游日益流行的今天, 旅游者们最希望得到保障的方面。

3、旅游保险的险种存在问题。在旅行社责任险方面,它的费率是确定的,缴费实行一刀切。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如:旅游期限长短、风险大小、旅行社的经营情况而有所变化。由于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大部分旅行社大打价格战,有些短线游的纯利润平均只有人均5元钱左右,甚至更低。因此,规模较小的旅行社有时一年赚不到钱,甚至会是亏损。而旅行社责任险又是强制性保险,至少2 万元的保费对于它们是一个不小的包袱。这就使旅行社陷入了不得不买,可又没钱买的尴尬境地。一些规模较大、收入较高的旅行社就比较愿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用以转嫁自身的风险。另外,旅行社责任险的条款本身也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游客自由活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因为这不属于旅行社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究竟是旅行社的责任还是游客的责任,并不是那么容易确定。而责任归属不明确,保险公司就可能拒赔。另外在在旅游意外险方面,险种不够完善,覆盖面较窄。

4、旅行社经营不规范。一是因为旅行社的经营还存在着不规范经营的因素。旅行社为了招揽更多的游客,常常会夸大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当游客发生的事故属于旅行社主观扩大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外时,保险公司就会拒赔,这就容易引发法律纠纷,从而损害保险公司和游客的利益。二是旅行社应该在理赔中承担及时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这一点上,一些旅行社认识不足,旅行社出了事故后理赔不积极,直接导致了理赔难。

三、发展旅游保险的对策建议

1、加大旅游保险宣传力度

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态度冷淡导致旅游保险市场需求方面的匮乏。针对这种状况,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及媒体要对游客或潜在的游客进行旅游保险的宣传,既需要保险经营者和政府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又需要通过大量的风险事故来教育民众, 加快旅游者消费心理的成熟, 强化其保险意识,使其既愿意投保,懂得购买适合出行的保险,又熟悉一旦事故发生后理赔的程序。

2、加强保险公司服务功能。这主要指的是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第一、在销售服务上,主要表现为旅游保险产品销售渠道过窄。大力发展旅游保险,保险公司必须改善与拓宽其销售的渠道。可以让旅游保险产品上银行柜台。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与国内银行签订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多为销售保险公司的分红险与投连险。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种合作伙伴关系,让银行销售相关的旅游保险产品。银行网点众多,银行销售旅游保险产品,既可以有效地节约保险公司的成本,又方便了游客投保,游客可以在银行办理支付款项时,既可办理旅游保险,同时还可以增加银行的收入,实乃“三赢”之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要积极地发展网上投保业务,推进旅游保险产品的销售。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网上投保可以有效地节省营销和广告成本,减少中介环节和由于利益驱动给保险公司和游客带来的风险。24 小时全天候在线作业,可以使游客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投保。目前,国内各保险公司做出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在网上投保方面,如购买了泰康人寿的“旅游救援保障计划”的游客,出游前只需要登录“泰康在线”填写有关出游信息,公司就会根据客户提供的E - mail 地址将电子保单及时发送到其信箱中。平安保险公司在2002 年9 月推出了旅游自助卡,它将保险产品的外在形态设计制作成为配有账号和密码的保险卡, 游客在出游前, 登录平安“PA18”网站,填写相关的信息。自助保险卡的最大特点是购买与消费相分离,即“平时购买,用时投保”。第二、在售后服务上,保险公司的核损、定损及理赔一定要及时。如果保险公司的这些售后服务跟不上,将会对游客造成损失。游客的出游时间较短,流动性较大。游客可能在一个地方投保而在另一个地方出险;甚至可能是在国内投保,而在国外出险。这些都为保险公司的核损、定损及理赔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个保险公司之间要加强合作,包括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利用各自的网点优势,快速核损、定损,及时理赔。

3. 加快旅游保险产品研发。现有的旅游保险险种远不能满足旅游者日益变化和增长的需求,只有产品对消费者具有吸引力, 才能从本质上改变供应者的尴尬境地,所以保险公司应在产品开发上下大力气。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 ( 1)加大新险种的开发力度,将旅游保险服务延伸到吃、住、行、游、购各个环节,深化现有产品之间的互补性, 形成系统的旅游保险链, 为游客提供全面保障。( 2)扩大旅游意外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对旅游险市场和旅游险条款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群体,设计出不同的保单,尽可能为所有的游客提供合适的保单,并可以将自助游游客纳入保障范围,针对团体、散客以及公务旅游者的不同旅游特点设计不同的保险条款, 确定不同的费率, 加强风险防范。( 3)针对特定的旅游项目设计单项保障。像过去不提供保险保障的探险旅游、野外生态旅游、漂流、登山、峡谷旅游等,随着人们旅游方式的转变,现在此类项目已日渐流行, 旅游者们对此类项目的保险也是翘首期盼,保险公司可设计此类项目的相关保险,将过去不可承保的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 在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带来利润。

4.发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我国旅游保险发展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的监督与检查,要将旅行社是否开办旅行社责任险作为对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在向旅行社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在进行旅行社业务年检的时候,要对于没有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有效地提高旅行社办理旅游保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采取措施,依法督促旅行社向游客推荐旅游意外险的责任和义务,使旅行社在普及旅游保险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尽快制定出一些关于旅游质量评判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在归属责任时更加明确,节约时间,节省人力物力。

参考文献

[1] 崔连伟.对于发展我国旅游保险业的思考.旅游学刊.

[2] 李红雨.对发展我国旅游保险业的思考.经济师.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6

关键词:旅游保险;现状;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1004702

1现状

虽然从理论上而言,旅游保险对旅游业能起到规避风险的积极作用,但是从目前的现实发展来看,旅游保险的这种积极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保险市场“叫好不叫座”。

旅游保险自产生以来,就被各界推崇,被看做是规避旅游风险的有效手段,而且在发达国家也得到了证实,每年不断递增的旅游收入和中国旅游良好发展也为其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极具发展潜力。但是目前的实际状况却并非如此,2006年国内旅游有13.94亿人次,出境旅游有3452万人次,同时还接待了1.29亿人次的入境旅游,旅游总收入6229.74万元。但是,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除了20%左右的旅客是随团旅游由旅行社办理保险外,绝大部分出游者均处于无保险状态,每年至少应有70亿元保费潜力的旅游保险市场,实际却只有约10%至20%的收入,有八至九成的市场尚未开发。旅游保险市场存在舆论导向与实际情况相背离的情况。即政府在积极推进,但旅游企业、保险公司和游客这些利益相关方却持观望态度。

(2)旅游保险产品营销力度不够。

目前总体而言,旅游保险的种类还比较多,比如说太平洋寿险的“逍遥游”、“世纪行”、“神行天下”、“境外救援”;平安保险公司的“旅行平安卡”;中国人寿的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太保产险的君安行等,此外,为防范旅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一些保险公司还推出了综合旅游险,涵盖了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意外医药补偿、意外住院补贴等保障,如平安寿险“万里通”卡、友邦宝安个人意外险计划、太保寿险综合意外险保障计划,还有美国美亚保险公司的“万国游踪”和人保财险新推出“商务旅行保险”等等,这些产品的开发标志着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在旅游保险产品开发的广度、深度和精细化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共开发旅游保险产品94个,包括61个全国性产品和33个区域性产品。虽然险种的涉及面和涵盖面都比较广,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消费者的购买率还是比较低,还没得到市场的积极反应,由于专业性强和产品名目繁多的原因,有许多产品甚至还不为人知,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应出我国现有的旅游保险产品在营销方式和理念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3)旅游险种涉及缺乏针对性。

目前,在我国主要有旅行社责任险、旅行人身意外险等险种,这些险种的很多条款都和一般的人身意外险没有太大区别,而面对日益火爆的“自助游”市场和漂流、攀岩等特种旅游项目,保险公司又没有相应的产品与之对应,整个市场存在供需不对称的矛盾。

(4)旅游保险赔付限制较多。

主要表现在:①赔付的金额较低;②赔付手续繁琐;③赔付率不高。以上海为例, 2006年上海市旅游保险赔款和给付为586.4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4.5%,低于2006年上海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19.9%的赔付率。

(5)旅行社责任险作用未有效发挥。

旅行社责任险是为规避旅行社经营风险,保障游客权益而对旅行社征收的强制险,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现有旅行社责任险面临的有利作用并未有效发挥出来,①由于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竞争和旅行社处于节约成本的考虑,降低投保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赔付缓慢和赔付款额低的局面;②游客的误解,大部分游客认为旅行社投保了强制险是为游客的风险买单,只要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任何侵权行为或意外均可找旅行社索赔;③旅行社责任险赔付金额太低远远无法弥补一次意外或事故的损失,极大挫伤,旅行社投保的积极性。

2原因

旅游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否认,居民的普遍保险意识薄弱,旅游保险产品不能有效地对应日益细分的旅游市场,保险公司营销不到位等等因素客观上制约了旅游保险的发展,但是从深层次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2.1文化因素

文化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它潜移默化地左右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甚至生活的细节。在中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人认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对于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以此为逃避和开脱的理由,采用消极态度,而一部分人则讲究“吉利”,凡事必往好的方面想,如果要在出门前就把若干风险因素考虑进去,事先为未知的意外买一份保险,是许多人不能接受的,说是侥幸心理也好,说迷信也好,大部分国人的保险意识仍然十分淡薄缺。在我国,目前寿险的保单密度仅10%,人均保费不到400元,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再如1998年夏天长江流域的洪涝灾害,造成了几千亿元的经济损失,但我国保险界的保险赔付仅为33.5亿元,显然绝大多数的灾民都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而在许多发达国家,比如在美国,85%以上的家庭都参加寿险,他们的保单密度已经超过了150%,保险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保险业虽然已经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保险意识并没能相应的达到普及和全民接受,保险意识并没有所深入人心,人们普遍对保险缺乏认识,这和我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直接的关系。

2.2行业因素

(1)行业自身发展不成熟。

旅游业和保险业均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自1978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才开始起步,二者的发展时间不到30年,而且都是以略微“超前”的模式发展,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后,到目前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新兴行业的代表。尽管两个行业在短时间内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绩不容小觑,但是这一发展并非是渐进式地良性发展,再繁荣的光环仍然无法遮挡由于基础薄弱而遗留的各种体制上和制度衔接上的问题。随着消费者的日益成熟以及各种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旅游业和保险业均存在低价恶意竞争,市场不规范、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2)行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旅游保险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对于旅游业和保险业而言都具有边缘性,缺乏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旅游业和保险业是两个完不同的行业,具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发展模式和体制。由于两个行业对彼此业务不熟悉,客观上造成了行业之间信息沟通的不顺畅,如旅行社的资质和信用度不能为保险公司所掌握,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对该旅行社的风险评估,而旅行社对保险业务的不熟悉也会直接造成对保险公司的种种误解和抵触情绪。因此,信息的不对称严重阻碍了行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造成了隔阂,从而客观上制约了旅游保险的良性发展。

2.3法律因素

旅游保险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旅游行业法规的缺失;(2)现有法规的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旅游行业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保险行业有《保险法》可以作为其权利义务判定的标准,而旅游业专业法规的缺失则无法对旅游过程中哪些是旅游企业的责任,哪些是游客的责任进行界定。这也就直接对旅游企业和游客的权益造成影响。以旅行社责任险为例,这一险种是以旅游社对旅游意外或事故有直接责任为前提的,如果有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如果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则不负责赔付。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很合理,很容易实施。但在实际中,矛盾和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如果在一起旅游事故中,旅行社有直接责任,那么无庸置疑旅行社必须负责;如果事故不是旅行社的责任,而是由于第三方或者是游客自身的责任,由于没有旅游法对各个责任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法院只能按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定,即旅行社必须提供无瑕疵的服务,不管怎样旅行社均负连带责任,必须向游客先行赔付,然后再向相关相责任人进行追偿。这样旅行社不仅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且还要对旅游进行先行赔付。这势必会激起旅游企业的不满,造成互相推诿责任,拒不赔付等现象,从而最终损害旅游企业和游客双方的利益,使得旅游保险有名无实,市场吸引力和公信力进一步下降。

此外,当前我国的法规对以新生事物的法律界定比较滞后,在“自助游”、“自由行”等新旅游方式被广泛接受并日益红火的今天,在法律层面却没有相关条款,而因此发生各种权利受损的事件也因缺乏法律依据而得不到法律支持,这也在客观上妨碍了旅游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3对策

旅游保险不同于一般的保险险种,一个旅游事故的发生不仅涉及到众多旅客的生命安全,而且其社会影响也是巨大的,更重要的是其后续影响也不容忽视,因此旅游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不是某个企业或者行业能独立完成的,旅游保险的发展必须依托政府强大的行政主导力量,利用其能迅速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搭建公共发展平台的优势,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1)出台行业法规,规范权利义务关系。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最重要的作用在于能明确界定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旅游行业最缺失的一项,虽然现在许多旅游侵权案件的纠纷也可以通过其他法规进行判定,但是毕竟不能完全符合旅游行业的自身特点,缺乏针对性,旅游行业的法规的制定十分必要。

(2)建立旅游业和保险业的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上文曾提到,由于行业之间的差别,造成了各种信息不对称,旅游经营主体、消费者、保险公司、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中介人或人这五方都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建立旅保合作机制十分必要,通过双方行业主管部门的相互沟通,信息互换等措施,可以增进了解,一方面旅游行业可以根据旅游业发展的新态势、新需求以及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对旅游保险产品的丰富和完善起到促进作用,使其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这个途径增加对旅游行业的了解,在量化风险,精算旅游保险费率等方面更切合实际,依据性更强。

(3)建立联保制度。目前,旅行社责任险虽然投保率很高,但是较为分散,各种问题十分突出。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旅行社责任险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为使旅行社责任险能更好的发挥作用,按照保险业的“大数法则”,可以打破目前各自为政的局面,通过竞标的方式,把某一个地区的旅行社责任险统一交由一个保险公司承保,实行联保制度。这一制度的优势在于:①起到集中作用,增加了谈判的筹码;②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了直接对话;③通过竞标的方式,形成竞争态势,有利于双方条件的互换,实现共赢局面;④在赔付时因为是同一公司,其标准具有统一性。

综上所述,旅游保险的发展在现阶段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其发展前景巨大,在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后,其作用将日益显现。而中国旅游业发展的安全保障问题,也并非保险能解决的,其最终目的还是以此为契机,建立中国自己的救援体系和保障体制,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其发展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郑向敏.中国旅游保险发展探索[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3).

[2]钱亚妍.中国旅游保险业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7,(7).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7

关键词:旅游保险;现状;原因;对策 

1现状

虽然从理论上而言,旅游保险对旅游业能起到规避风险的积极作用,但是从目前的现实发展来看,旅游保险的这种积极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保险市场“叫好不叫座”。

旅游保险自产生以来,就被各界推崇,被看做是规避旅游风险的有效手段,而且在发达国家也得到了证实,每年不断递增的旅游收入和中国旅游良好发展也为其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极具发展潜力。但是目前的实际状况却并非如此,2006年国内旅游有13.94亿人次,出境旅游有3452万人次,同时还接待了1.29亿人次的入境旅游,旅游总收入6229.74万元。但是,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除了20%左右的旅客是随团旅游由旅行社办理保险外,绝大部分出游者均处于无保险状态,每年至少应有70亿元保费潜力的旅游保险市场,实际却只有约10%至20%的收入,有八至九成的市场尚未开发。旅游保险市场存在舆论导向与实际情况相背离的情况。即政府在积极推进,但旅游企业、保险公司和游客这些利益相关方却持观望态度。

(2)旅游保险产品营销力度不够。

目前总体而言,旅游保险的种类还比较多,比如说太平洋寿险的“逍遥游”、“世纪行”、“神行天下”、“境外救援”;平安保险公司的“旅行平安卡”;中国人寿的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太保产险的君安行等,此外,为防范旅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一些保险公司还推出了综合旅游险,涵盖了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意外医药补偿、意外住院补贴等保障,如平安寿险“万里通”卡、友邦宝安个人意外险计划、太保寿险综合意外险保障计划,还有美国美亚保险公司的“万国游踪”和人保财险新推出“商务旅行保险”等等,这些产品的开发标志着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在旅游保险产品开发的广度、深度和精细化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共开发旅游保险产品94个,包括61个全国性产品和33个区域性产品。虽然险种的涉及面和涵盖面都比较广,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消费者的购买率还是比较低,还没得到市场的积极反应,由于专业性强和产品名目繁多的原因,有许多产品甚至还不为人知,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应出我国现有的旅游保险产品在营销方式和理念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3)旅游险种涉及缺乏针对性。

目前,在我国主要有旅行社责任险、旅行人身意外险等险种,这些险种的很多条款都和一般的人身意外险没有太大区别,而面对日益火爆的“自助游”市场和漂流、攀岩等特种旅游项目,保险公司又没有相应的产品与之对应,整个市场存在供需不对称的矛盾。

(4)旅游保险赔付限制较多。

主要表现在:①赔付的金额较低;②赔付手续繁琐;③赔付率不高。以上海为例, 2006年上海市旅游保险赔款和给付为586.4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4.5%,低于2006年上海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19.9%的赔付率。

(5)旅行社责任险作用未有效发挥。

旅行社责任险是为规避旅行社经营风险,保障游客权益而对旅行社征收的强制险,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现有旅行社责任险面临的有利作用并未有效发挥出来,①由于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竞争和旅行社处于节约成本的考虑,降低投保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赔付缓慢和赔付款额低的局面;②游客的误解,大部分游客认为旅行社投保了强制险是为游客的风险买单,只要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任何侵权行为或意外均可找旅行社索赔;③旅行社责任险赔付金额太低远远无法弥补一次意外或事故的损失,极大挫伤,旅行社投保的积极性。

2原因

旅游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否认,居民的普遍保险意识薄弱,旅游保险产品不能有效地对应日益细分的旅游市场,保险公司营销不到位等等因素客观上制约了旅游保险的发展,但是从深层次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2.1文化因素

文化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它潜移默化地左右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甚至生活的细节。在中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人认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对于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以此为逃避和开脱的理由,采用消极态度,而一部分人则讲究“吉利”,凡事必往好的方面想,如果要在出门前就把若干风险因素考虑进去,事先为未知的意外买一份保险,是许多人不能接受的,说是侥幸心理也好,说迷信也好,大部分国人的保险意识仍然十分淡薄缺。在我国,目前寿险的保单密度仅10%,人均保费不到400元,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再如1998年夏天长江流域的洪涝灾害,造成了几千亿元的经济损失,但我国保险界的保险赔付仅为33.5亿元,显然绝大多数的灾民都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而在许多发达国家,比如在美国,85%以上的家庭都参加寿险,他们的保单密度已经超过了150%,保险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保险业虽然已经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保险意识并没能相应的达到普及和全民接受,保险意识并没有所深入人心,人们普遍对保险缺乏认识,这和我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直接的关系。

2.2行业因素

(1)行业自身发展不成熟。

旅游业和保险业均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自1978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才开始起步,二者的发展时间不到30年,而且都是以略微“超前”的模式发展,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后,到目前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新兴行业的代表。尽管两个行业在短时间内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绩不容小觑,但是这一发展并非是渐进式地良性发展,再繁荣的光环仍然无法遮挡由于基础薄弱而遗留的各种体制上和制度衔接上的问题。随着消费者的日益成熟以及各种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旅游业和保险业均存在低价恶意竞争,市场不规范、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2)行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旅游保险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对于旅游业和保险业而言都具有边缘性,缺乏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旅游业和保险业是两个完不同的行业,具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发展模式和体制。由于两个行业对彼此业务不熟悉,客观上造成了行业之间信息沟通的不顺畅,如旅行社的资质和信用度不能为保险公司所掌握,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对该旅行社的风险评估,而旅行社对保险业务的不熟悉也会直接造成对保险公司的种种误解和抵触情绪。因此,信息的不对称严重阻碍了行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造成了隔阂,从而客观上制约了旅游保险的良性发展。

2.3法律因素

旅游保险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旅游行业法规的缺失;(2)现有法规的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旅游行业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保险行业有《保险法》可以作为其权利义务判定的标准,而旅游业专业法规的缺失则无法对旅游过程中哪些是旅游企业的责任,哪些是游客的责任进行界定。这也就直接对旅游企业和游客的权益造成影响。以旅行社责任险为例,这一险种是以旅游社对旅游意外或事故有直接责任为前提的,如果有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如果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则不负责赔付。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很合理,很容易实施。但在实际中,矛盾和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如果在一起旅游事故中,旅行社有直接责任,那么无庸置疑旅行社必须负责;如果事故不是旅行社的责任,而是由于第三方或者是游客自身的责任,由于没有旅游法对各个责任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法院只能按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定,即旅行社必须提供无瑕疵的服务,不管怎样旅行社均负连带责任,必须向游客先行赔付,然后再向相关相责任人进行追偿。这样旅行社不仅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且还要对旅游进行先行赔付。这势必会激起旅游企业的不满,造成互相推诿责任,拒不赔付等现象,从而最终损害旅游企业和游客双方的利益,使得旅游保险有名无实,市场吸引力和公信力进一步下降。

此外,当前我国的法规对以新生事物的法律界定比较滞后,在“自助游”、“自由行”等新旅游方式被广泛接受并日益红火的今天,在法律层面却没有相关条款,而因此发生各种权利受损的事件也因缺乏法律依据而得不到法律支持,这也在客观上妨碍了旅游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3对策

旅游保险不同于一般的保险险种,一个旅游事故的发生不仅涉及到众多旅客的生命安全,而且其社会影响也是巨大的,更重要的是其后续影响也不容忽视,因此旅游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不是某个企业或者行业能独立完成的,旅游保险的发展必须依托政府强大的行政主导力量,利用其能迅速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搭建公共发展平台的优势,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1)出台行业法规,规范权利义务关系。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最重要的作用在于能明确界定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旅游行业最缺失的一项,虽然现在许多旅游侵权案件的纠纷也可以通过其他法规进行判定,但是毕竟不能完全符合旅游行业的自身特点,缺乏针对性,旅游行业的法规的制定十分必要。

(2)建立旅游业和保险业的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上文曾提到,由于行业之间的差别,造成了各种信息不对称,旅游经营主体、消费者、保险公司、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中介人或人这五方都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建立旅保合作机制十分必要,通过双方行业主管部门的相互沟通,信息互换等措施,可以增进了解,一方面旅游行业可以根据旅游业发展的新态势、新需求以及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对旅游保险产品的丰富和完善起到促进作用,使其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这个途径增加对旅游行业的了解,在量化风险,精算旅游保险费率等方面更切合实际,依据性更强。

(3)建立联保制度。目前,旅行社责任险虽然投保率很高,但是较为分散,各种问题十分突出。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旅行社责任险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为使旅行社责任险能更好的发挥作用,按照保险业的“大数法则”,可以打破目前各自为政的局面,通过竞标的方式,把某一个地区的旅行社责任险统一交由一个保险公司承保,实行联保制度。这一制度的优势在于:①起到集中作用,增加了谈判的筹码;②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了直接对话;③通过竞标的方式,形成竞争态势,有利于双方条件的互换,实现共赢局面;④在赔付时因为是同一公司,其标准具有统一性。

综上所述,旅游保险的发展在现阶段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其发展前景巨大,在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后,其作用将日益显现。而中国旅游业发展的安全保障问题,也并非保险能解决的,其最终目的还是以此为契机,建立中国自己的救援体系和保障体制,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其发展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郑向敏.中国旅游保险发展探索[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3).

[2]钱亚妍.中国旅游保险业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7,(7).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8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风险;旅游开发;新疆

中图分类号 F5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06-146-05

Risk Evalu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Development in Xinjiang

Zhao Lixia1 et al.

(1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Xinjiang University,Urumqi 830046,China)

Abstract:In order to evaluate the risk level of various kind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s in tourism development,fuzzy evaluation method was used to evaluate Xinjiang folk custom,the performing arts and crafts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isk based on risk identification. In terms of overall risk and risk of the object,folk custom class risk ranks first,crafts class is second,traditional performing arts is the lowest. Environmental risks of arts and crafts is the first(0.594),folk class(0.544)is the second,the traditional performing arts(0.414)is last. Main risk of traditional performing arts(0.475)is the first,the folk class(0.432)is followed,the traditional performing arts(0.414)is the lowest,and the risks are controllable scope for tourism development. Therefore,Different kinds should be given different attention.

Key words: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Risk;Tourism development;Xinjiang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在世界文化发展迅速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着严重威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资源保护的方法。国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一般着眼于某一种资源的某一个方面,一般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艺美术、民俗类以及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其中一类资源着手,或者从居民的角度、游客角度以及资源开发者等某一角度进行研究,深层次挖掘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例如:Wei等[1]从多个角度提出了一种采用多属性价值理论(MAVT)的实验,通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使大量利益相关者参与,多角度进行遗产管理可促进可持续解决方案;González[2]从游客角度提出文化遗产价值认知过程信息环境,通过模拟的方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研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指导实践;Carrozzino等[3]的研究重点为艺术工艺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通过实验区域点遗产管理框架,促进遗产保存和经济长远发展;Segadika[4]提出健康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筑应用程序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量化研究,进而对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防御。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中主要是从某个视角进行资源保护与开发,大多是定性研究,例如,李琳[5]从美学视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探讨,目的是唤醒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追求;王磊磊[6]以真实性理论为平台,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路径;谭宏[7]通过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进而提出了解决对策等都是定性的从某个视角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旅游开发对遗产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资源都适合旅游开发。根据国家标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分为:工艺美术、传统医药、民俗、表演艺术以及民间文学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大类[10]。本研究对新疆地区的工艺美术、民俗和表演艺术类等开发比较娴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建立多级模糊综合评价体系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旨在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提供科学指导。

1 非物质文化遗产风险认知

风险识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基础,本研究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进行风险识别,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客体、主体和文化环境。

1.1 客体风险 客体是指资源载体面临的风险,由于不合理开发引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变化。客体风险表现在许多方面,突出的表现是舞台化、商品化、片面化和庸俗化等。

1.1.1 舞台化 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上不变,内容上失真[12],为迎合广大游客求新求异的心理和行为百进行的。舞台化演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沦为取悦游客的一种单纯活动,其功能和性质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非物质之文化遗产中很多民俗活动是在特定场合和时间进行的,舞台化使这些遗产随游客的需求随时进行,失去了原始性特征。

1.1.2 商品化 首先,商品是以攫取最大利润为目的,在开发过程中很容易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性内容,只是作为商品以获取最大利润。现实角度上,旅游是以营利为目的,很容易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被商品化,为了最大限度迎合旅游者需求,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肆意开发,致使其沦为赚钱工具而失去了本身的文化价值[13]。

1.1.3 片面化 指旅游开发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某些因素不能全面地把握非物质文化实质,只关注了遗产表面某一个方面,而忽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全面性[14],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解往往是片面的。

1.1.4 庸俗化 为了迎合游客某些嗜好而大幅度肆意篡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劣质商业包装,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强调娱乐性,使产品粗制滥造,严重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

1.2 主体风险 由于地理位置、文化差异等各方面原因使该地居民与外部环境交往较少,从而形成了独特的习俗,随着旅游活动外来文化和本地文化必然会产生交流,在旅游开发过程会破坏其文化原始性。其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15]:

1.2.1 后继无人 继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旅游活动的深入开展,外来游客带来的强势文化势必会同化其文化,导致某些珍贵遗产后继无人,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主要威胁。

1.2.2 粗制滥造 经济利益的驱使让旅游开发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过程中不关心文化内涵,而是一味地迎合游客需要,对传统工艺流于形式的仿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可继承性。

1.3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主要是由主观与客观因素构成,进一步细分为社会、经济与文化3个方面,其开发风险包括推高消费、文化变迁、环境超载等,旅游开发破坏了遗产的原始环境,使其趋于同质化而失去原有的独特性[16]。

1.3.1 推高消费 由于旅游开发带来大量游客,经营者会忽视商品的实际价值,人为抬高旅游活动相关的消费来攫取大量的利润,抑制了当地居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需求[17]。

1.3.2 环境超载 在保证一定环境承受力标准前提下,环境区域在一定时期内可容纳的游客最大数量。若过度旅游开发,会使得当地人口密度过大、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系统退化等。随着旅游活动的深入开展,游客大规模进入超出了环境承载能力,势必会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性发展。

1.3.3 文化变迁 旅游者作为一种外来文化不可避免地侵入到本土文化中,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原有生存土壤。这种文化变迁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失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初衷[20]。

2 模糊综合评估模型

2.1 方法 首先合理科学地选择影响评价对象的指标,其次通过德尔菲法建立评价集,然后对多个指标隶属状况进行分析,最后对评价对象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价。模糊综合评判法可以使定性和定量因素相结合,使评价结论可信。采用模糊综合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风险评价,使评价结果更为科学。

2.2 指标评价 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风险因素识别,构建旅游开发风险评价模型。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风险分为2级:一级指标包括环境(A1)、主体(A2)以及客体风险(A3)等;二级指标中环境风险为环境超载(A11)、推高消费(A12)和文化变迁(A13)等;主体风险包含2个因素分别为后继无人风险(A21)和粗制滥造(A22);客体风险包括庸俗化(A31)、商品化(A32)、舞台化(A33)和片面化(A34)4个风险指标。

2.3 评估模型

2.3.1 确定影响指标集 根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将其开发风险因素集记为:A={A1,A2,…,An}。

2.3.2 选择评价集 将其风险划分成5个等级,将评价集记为:V={v5,v4,v3,v2,v1}。其中v5、v4、v3、v2、v1分别代表低、较低、中等、较高、高,记作:V={0.2,0.4,0.6,0.8,1.0}。

2.3.3 指标权重的确定 利用德尔菲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风险分为目标层和准则层,然后运用德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并构造风险因素判断矩阵并检验其一致性,记作:W={w1,w2,…,wm}。

2.3.4 确定隶属度和评价矩阵后进行多级模糊综合评价 首先通过运用德尔菲法对指标进行相对等级评判并建立评价集,其次将评价指标权重集与评价矩阵进行数学运算,相乘然后得到总风险(E)和各类风险(Ei)。根据比较结果得出风险大小。

3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风险评价

3.1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况 全疆有235个项目列入新疆省级文化遗产名录范畴内,78个项目列入部级名录范围内,本研究根据遗产类别将其分为传统表演艺术、工艺美术、民俗和民间文学四大类(表1)。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在质量还是在数量上都有很强代表性,本研究针对目前新疆开发较为成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风险评估。

3.2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分布的评价 由表2可知,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省级还是部级都非常丰富,其中:喀什地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项,省级53项,居于新疆首位;伊犁地区部级13项,省级43项;阿克苏地区部级4项,省级40项;昌吉地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3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分布趋势为南疆地区多,北疆地区少,但是南疆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均落后于北疆,因此在开发过程中要特别注重这些特点。民俗类、传统表演艺术类以及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类型不同因此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也不同。在进行风险评判时针对不同指标因素的影响,运用专家打分法确定各因素隶属度及权重,再将影响因素、隶属度以及权重等进行二次模糊评价(表3),从而得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时所面临整体风险(E0)、客体风险(E1)、主体风险(E2)以及环境风险(E3)。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可知整体开发风险均处于中等水平,民俗类旅游资源开发整体风险(0.547)最高;传统表演艺术类(0.490)最低;工艺美术类(0.540)介于民俗类和传统表演艺术类的中间水平,因此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则应慎重进行。环境风险中工艺美术居首位(0.594),其次为民俗类(0.544),最后是传统表演艺术类(0.414);主体风险中首先是传统表演艺术类(0.475),其次是民俗类(0.432),最后为传统表演艺术(0.414)。

4 结论与讨论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但是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由于开发不合理开发造成遗产破坏现象较为严重,主要表现在客体传承性受干扰、主体文化内涵消失以及文化环境破坏等3个方面。本研究运用模糊综合法建立风险评价体系,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各类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如下结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表演艺术、民俗和工艺美术以主体风险、客体风险和环境风险为主,但风险都处于中低水平,数值≤0.2属于低级;0.2

本研究通过对前人研究的总结和探讨,第一次将模糊综合法运用于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风险评估,运用该方法对开发较成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风险评估,从而确定资源可开发的风险等级,为旅游资源的科学开发奠定了理论基础,使开发风险都在可控范围之内。但与此同时,本研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风险评价指标的选取方面还不够健全,因此今后的研究中,应针对资源所处区域的特殊性,在指标选取方面应该更加符合实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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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论文范文9

【关键词】旅游开发;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风险应对

一、引言

黄河北展区的大部分面积位于齐河县境内,展区内大河、林海、湿地、温泉、沙湖等旅游资源极为丰富,有林面积2.8万亩,林木覆盖率达58.6%,负氧离子含量高于周边地区几倍,还有万亩生态湿地和万亩鱼塘等生态资源,非常适合建设旅游开发类项目。为此,齐河县及时抓住这一机遇,依托该地交通、 区位、资源等优势,规划建设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开发项目。

本项目建设将突出温泉、水乡、文化、生态农业和休闲度假主题,以建设部级文化生态度假区和部级生态经济示范区为目标,规划了“三片一带”、四大节点、六大社区和21个旅游项目。其中,“三片一带”即整个生态城划分为齐晏凤城片区、梦幻水乡片区、田园古风片区和大河风情游览带;“四大节点”即凤凰阁、黄河北展区工程纪念塔、黄河楼和天湖观光塔四个标志性建筑;“六大社区”即生态城现有居民将集中生活在嘉禾园、昭阳屯、长丰庄、齐晏城、天湖岛和新渔村社区。

然而,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尤其是项目建设本身还具有很多独特的风险,如项目建设的高投资、周期较长、专用性很强、一旦建成很难再改为它用等,因此,加强本项目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1]。为此,本文将项目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及方法与齐河县黄河国际生态城项目实际密切结合,从项目风险识别分析、项目风险应对策略分析等方面对本项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风险管理研究,以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程度,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二、项目风险识别分析

作为旅游开发类项目,齐河县黄河生态城旅游开发项目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政治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及施工操作风险等[2],具体详见表1。

三、项目风险应对策略分析

坚持“合理控制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基本原则,针对如何控制项目风险,本文特提出以下的风险控制策略:

(1)政治风险的应对策略

首先,关注相关政策变动,认准投资方向,顺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应地制宜地为本项目制定相关的投资计划,时时留意政策的变动,并根据政策变动对计划加以调整,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降低政策风险,提高本项目的抗风险能力[3]。然后,加强投资项目的风险预警工作,注重信用体系的建立,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与银行建立合作,争取获得银行长期稳定信贷,以切实控制项目信贷及融资风险;最后,全员参与,加强项目相关政策风险信息的收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进行风险信息的收集时,不仅要收集项目所面临的风险,还要对一些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对未来的风险做出预测。

(2)市场风险的应对策略

一是要加强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积极转移市场风险。在黄河生态城旅游项目开发、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可行性研究是非常关键的一步。一个完整的可行性研究应该包括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生态效益的综合评价,为保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可行性研究工作应委托高水平的咨询公司进行,并通过对旅游市场的调查,形成开发意见,选择风险程度较低的开发方案,以实现对项目风险的事前控制[4]。

二是选择恰当的运营方式。黄河生态城旅游开发项目投资大、工程项目量大,而且管理事务繁杂,整个工程项目存在很大的市场风险,因此,作为主要的开发投资商,可以考虑通过横向联合、共同经营等方式引入多个经营主体,实现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以及经营方式的多样化,以转移市场风险。

三是采用保险的方式来间接降低风险。在旅游项目开发投资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面临着风险,都有可能发生缺失,甚至发生致命的损失。要想将这种不确定、大的损失转变为确定的、小的损失(保险费支出),采用风险转移——保险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保险可以将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意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其他经济单位承担,从而降低自身的损失程度,同时也可以考虑利用利率期货及期权工具转嫁利率风险[5]。

(3)财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在黄河生态城旅游开发项目中,工程量巨大,投资也巨大。整个工程项目存在非常大的财务风险,为此,本项目应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并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适时调整,确定与资金期望收益相适应的负债额度,使其还款计划与项目的现金流量相匹配,以最大可能地降低项目资金成本及财务风险。

(4)管理与操作风险的应对

首先,制定准确的、差异性的项目定位,并使其经营内容多元化。旅游景点如果雷同,就失去了对游客的吸引力,因此,本项目在定位上要避免出现大众化、同质化,要突出本项目自身的特色,以形成自身竞争力,以差异化的项目定位不断吸引游客,提升项目整体的价值。针对目前市场上旅游项目单一造成的游客停留时间短、购物及其他消费支出少的状况,本项目应致力于开发出自有、独特的旅游及娱乐项目,以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实力。

其次,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配备相关的专业人才,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的理论方法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及营销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严格的审核,及时发现本项目经营管理中所存在的潜在问题,加强风险方法,降低项目风险。

最后,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树立全员风险管理意识,高度重视开发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强化对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学习,加强风险损失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以便及时觉察计划的偏离,尽早采取防范措施,以在合理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本项目的顺利运行[6]。

四、结语

本文以齐河县黄河生态城项目为研究对象,对旅游类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识别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然而,本文主要是针对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展开了详细分析,而对其他次要的风险,还需要在与相关专家进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更加全面的分析,以最终建立本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以此指导本项目的风险管理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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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肖拥军.国内旅游开发与发展的风险管理研究简述[J].中国商界,2009(l):l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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