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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1 17:06:14

三农政策论文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1

关键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现状;创新;成效

1对小额农贷的现状分析

为了响应国家减少农村贫困、提高农民收入,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口号而采取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一方案已开展多年,实践证明这一重要措施在推进农业生产,帮助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起到了不容置疑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的发展还不能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达同步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小额农贷的发放有局限性,信息在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不对称。我国的小额农贷是借鉴孟加拉、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小额贷款并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项“自上而下”的改革措施,部分金融机构将小额农贷看做是单纯的政治性、政策性的扶贫手段,而不是经营性的主营业务,因此缺乏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内在激励只是被动的发放贷款,同时,其授信额度有限不能满足有偿还能力的种养殖大户,从而导致了农户“想借而借不到”;另一方面,由于贷款程序日益规范化、手续严格化,而由农民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所带来的繁重的工作量也促使了“农贷难”的产生。

(2)小额农贷比较效益低,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网点的撤退,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和城市的经济发展相比,农村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而金融机构由于其自身的盈利性也促使其将经营重点转向城市,除了农行以外的各商业银行几乎都逐步从农村市场一一撤出,存款的分流也就致使了农村信贷资金的供给不足,即所谓的没有“造血”反而“失血”,于是,农信社就挑起了为农村市场提供资金的大梁,也获得了垄断地位。正如农民们对银行的看法“支工不支农,支富不支穷”,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资金得不到满足,民间借贷活跃,甚至出现了高利贷的行为,使得农民所背重担不断增加。

(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着风险隐患。一是自然风险,小额农贷承载的主主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而农业是弱质产业,其经营好坏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大,这就带来不可避免的信贷资金风险;二是市场风险,小额农贷只是分散了贷款对象,但在同一地区由于生产经营环境相似,不排除众多农户集中种植、养殖相同产品,这样会引起市场行情的变化从而带来风险;三是管理风险,因为小额农贷面临的事广大农村市场,而信贷人手有限,由此带来了信贷管理与信贷规模的扩大所要求的防范风险间的缺口;四是信用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人员无法得到所贷资金真正的用途,使得信贷资金的风险高度集中,债务链的脆弱导致一旦断裂和遭到破坏就会失去对贷款偿还的约束力。

(4)农户贷款担保抵押难。我国担保法规定更低、宅基地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由于抵押物的缺乏和专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机构的不完善,使得农户获得贷款的难度较大。

2关于农行松滋市支行针对小额农贷采取的措施与创新

秉承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行“面向三农、服务县域”的要求,松滋农行以此为思想根源,在全面分析自身的自然资源、经济条件以及农村的市场现状以后,针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订了系列方案,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在采取积极措施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改善,使得农行松滋支行从2008年起连续6个季度综合考核居荆州市第一。在2009年上半年中,农行松滋支行贷款净投2亿,其中小额农贷4300万元,发放惠农卡2.3万张,卡存款净增1200万元,累计授信3035户,授信额6900万元,用信1637户,用信额4300万元,均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共培植农村市场VIP客户1030户,共营销贷记卡1210张,个人网银3110个,企业网银19个,转帐电话790部,POS机282部,借记卡35400张,贵宾卡960张,短信通6230户,电话银行9400户,手机银行420户,第三方存管195户,福彩无纸化业务630户。

在区域特色上,确立了“4+8”三农产品板块经济格局,四大板块即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城市基础建设、成长性中小企业、优质个人类私营业主为重点的核心资产业务,和以农村种养殖集群板块、牲猪养殖集群板块、松滋鸡养殖集群板块、农资生产资料集群板块、饲料经销商集群板块、农机经销商集群板块、水果花卉林产品集群板块、外出务工集群板块等精品板块小额农贷为重点构筑三农板块格局。

在业务经营方式上,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创新担保方式,在突出抵押担保以外,积极探索担保公司担保、保险介入、政府部门建立风险基金等多种形式;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实行“内外激励相结合”;四是创新产品,根据客户特点,梳理并整合现有产品,扩大成熟产品在农村的覆盖面;五是创新服务,与地方党政部门和客户有效地搭建沟通与合作平台。

在风险防范上,一是要求信息员作为联保小组成员,与农行签订贷款偿还责任状,在农户不能还款时由其负责;二是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全额覆盖小额农贷;三是与政府相关涉农部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分摊风险;四是让保险公司介入贷款和农户保险。

3结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三农”市场定位,扩大“三农”服务覆盖面,缓解农民贷款难,农行在2008年4月试点推出了银行借记卡的新产品——金穗惠农卡,并于2009年采取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推广方式,将惠农卡普及至了全国农村市场,计划新发惠农卡2300万张,激活率达95%以上,授信率不低于农户有效信贷需求的30%,授信户数达350万户以上,用信额达500亿元。未来三年的目标是发行惠农卡1亿张,覆盖全国50%左右的农户。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农行新增了小额农贷340亿元,占全行个人贷款总量的25%,相当于去年全年总增量的七倍,创农行商业化改革后的历史之最。

在今年7月14日,农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华安财产保险、通保保险经纪公司三家公司合作,引入财产保险公司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综合产品。这三款产品不仅能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也为农户本人提供了更多的风险保障,这是保险业务与三农业务首次合作的产物,也是农行总行与保险公司总层面发起的首次合作。

与此同时,农行也在风险控制上设定了底线,设定到2011年涉农贷款不良率必须控制在5%以内,近两年新发放的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三农金融部贷款拨备覆盖率三年内要达到130%。随着农行股改的进一步深入以及风控部门的成立,全面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也逐渐在增强。

可以看出,小额农贷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以及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不容忽略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不断加以改善和完善,使小额农贷这个积极求索的漫长过程发挥其对“三农”的最大功效。

参考文献

[1]陈红,任亚男.农村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业务存在问题分析及建议[J].北方经济,2009,(3).

[2]罗来武.从“机构观”到“功能观”: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2004,(8).

[3]谭霖,唐红艳.创新型小额农贷模式的实践及启示——情缘案例[J].南方金融,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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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丁解民.关于破解农民贷款难的思考和建议[J].金融纵横,2009,(5).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2

[关键词] “三农”问题 支农惠农政策 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2-0001-01

1 “三农”问题的成因

“三农”问题则指的是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三农的问题也是由于近年来现代化的步伐逐步加快而形成的。现在,我国国家处于一个农本阶段,所以,在实现了以城市为主要核心的工业化社会进程中,造成了城乡差距逐渐增大的问题,主要分析起来则有以下原因所在:

现如今,我国的国民经济配置的结构主要是向城镇化倾斜的,而政府则对‘三农’的投资不够。长时间以来,我国国内的农产品的价格,加之生产要素的总价值不是在市场的充足竞争中完成的,而不平等的价钱也同样对农业的整体进展和农民的增产起着重要的影响,我国的财政支出以及惠农政策所占的总体比重也较为底下。拿20世纪八十年代为例,比重大约占据了12%,而在九十年代则只占据了9%左右,二十世纪初仍旧处于比重下滑阶段,并且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投投资比重更是严重缺少,许多农田水利设备设施也都是在经过了改革开放前期以后的水准,并且由于年代久远和信贷投资不充足的问题,情况更加不乐观。其中,贷款难仍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早在2004年,我国农业的增产总之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7%,然而农业在全部的金融机构中来说,所占据的贷款余额不5%。这从而形成了农业生产条件薄弱,对农业生产稳固进行和农民收入的持续提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政策措施,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并且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初期,就已经形成了城乡分治的管理体系,并且依照人为的意愿,依照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将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分割为城市与农村两大地带。依靠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农村劳动力关在了城市的大门之外,并划分为明显的两个等级,并享受完全相悖的两种政治和经济待遇模式。尤其是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给人们的心理上造成的严重的不平等权利的现象,更加加深了在经济上的不平等。

农民们的不合理的负担过于多,削减了农民们的收入的额度。使得农民本来就低的收入,再加上交一些农业税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造成了许多家庭入不敷出,不堪重负。

2 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的措施

2.1 加深政策的学习

加深政策的学习,应该落实贯彻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并且必须要有一支针对于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领导班子。判定一个农村党基层管理干部人员的水准如何,则重要的标杆之一便是要观察他在走党的农村基础路线以及政策方针方面,对支农惠农这一政策措施了解的彻不彻底,并在事实的工作生活中是够可以掌握好这一政策。根据现如今的群众所反映的一些比如比如违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随便调整、对农户承包地实行回收,迫使农户流转承包地等情况来说的话,则是一少部分的农村基层管理干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策理念意识淡薄,执行政策不够到位所导致的,有的以至于违背了亦或扭曲了党的政策,有损了农民大众利益,对党和政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所以,农村基层干部则必然要对政策理论的学习进行加深,努力提升本身的政知识水准。理的支农惠农政策的精神本质。

2.2 加深规范管理

组织好乡村管理干部人员,根据事实情况进行挨家挨户的排查处理,并详略地对其进行登记注册,努力做到做到家庭人口,以及劳动力数量间贫富情况,并弄得明白。把惠农的每项补贴金额进行登记,并以银行存折的形式发送给每家每户的手中。并根据事实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批与管理,把有关于将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家电下乡等多个种类的补贴款项,直接性的存进村民的存折中去,实行并行式的发放。并经过张贴榜单的方式,保证资金一分不少的发给每家每户手中,从而使得农民享有自身应该享有的利益。与此同时,要在惠农资金上对“专款专用、专项立档”这一准则进行完全有效地落实,并经由乡财政所负责对支农惠农政策进行兑现,实现规范化处理。

2.3 加深监督检查

伴同着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加强,支农惠农的专项金额也会随之增多,甘肃秦安农业中心在此时得出,应该加深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农民农业的补贴进行排查,并要对基础措施进行投放的促使实行落实,并且,要对有关机构所实行的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支农资金的安排处理,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

3 结语

我国党政干部团队的主要力量便是我国的农村基层干部,同时也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领头人物,并且也是是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具体贯彻者和执行者。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干部要加深政策的学习,加深规范管理,加深监督检查,从而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使农民群众确实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的果实。

参考文献

[1]尹瑞华,黄群.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与解决“三农”问题[A].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暨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理论研究[C].2010

[2]鲍荣龙,章奇特,吴建国.试论“城乡一体化”与“三农”创新发展[A].第十三届中国科协年会第17分会场-城乡一体化与“三农”创新发展研讨会论文集[C].2011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3

1.理论分析

在退耕还林政策背景下分析农户的生态农业生产方式采用行为,本质上就是研究农户的生产决策行为。传统的农户理论认为农户的生产决策目标就是单纯的利润最大化,而现代农户经济理论认为农户的生产决策目标可能是多元化的,而且这些目标还有可能因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政府政策等外部因素而变化。因此研究转型时期中国农户的生产决策行为需要结合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必须承认农户的生产决策行为应该是合乎理性的,但我们不能狭隘地理解农户的经济理性,而应该是将农户个体诸如利他、追求社会认同等基于社会偏好和私人的利己性偏好二者共同放进农户个体行为的效用函数中。综合已有的研究,本文认为当前中国农户的农业生产决策主要考虑三个目标:利润最大化、规避风险、减少家庭劳动力投入,不同农户对这三个目标的权重也不一样;而其主要约束条件则为土地面积、水利条件、劳动力数量、资金投入以及政府政策等。理论上我们可以据此建立数学模型来研究农户的生产决策行为,然而现实中的中国农户大多并不具备实际量化决策的能力,他们的生产决策主要凭经验与直觉,同时也兼顾其他农户的示范以及政府政策的引导与限制。因此本文将主要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在完整的理论分析基础上,利用实地调研数据,建立计量经济模型来分析退耕还林地区农户的生态农业生产方式采用行为。计划行为理论(TheoryofPlannedBehavior,TPB)由Fishbein和Ajzen于1988年最早提出,该理论认为个人行为不完全取决于个体行为态度和行为规范,同时受到外界资源条件的约束。目前计划行为理论已发展成为较主流的关于行为内生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被广泛应用于消费者行为、生产决策行为以及健康行为等研究领域。农户的生态农业生产行为是农户有计划的行为决策,因此计划行为理论也适用于解释退耕还林地区农户对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采用行为。计划行为理论认为,个体拥有的与行为相关的信息可能会形成认知,认知将形成行为态度,同时个体对信息的处理会形成信念(包括行为信念、规范信念、控制信念),这些信念在一定的时期和环境下只有极少的信念会被个体获取成为突显信念,突显信念将决定个体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行为。行为态度是个体对执行某一特定行为的认知与评价,主观规范是个体在决策某一特定行为时所感受到的外界压力,它反映了重要他人、团体或制度等对个体决策的影响力,知觉行为控制则是个体感知自己在执行某特定行为时的难易程度和可控能力。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是决定个体行为意向的三个主要变量,行为态度越积极,重要他人、团体或制度的支持越大,知觉行为控制越强,个体的行为意向就越强烈,反之则越小;准确的知觉行为控制也可以直接预测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个体是否执行某种行为受到个人能力、机会以及资源等条件的制约,在上述条件充分的情况下行为意向将直接决定行为。基于上述理论,结合本研究的需要,本文将农户生态农业生产方式采用行为的影响因素分为三类:第一类因素是农户户主的个人特征和家庭劳动力配置情况,主要包括户主的年龄、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非农就业程度[13]。户主会根据自身所具有的教育水平、生活阅历、农业生产经验以及家庭劳动力配置状况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利弊进行评估,从而形成对生态农业的行为态度;另一方面,农户的劳动力资源禀赋、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经验等将是农户考虑是否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促进或阻碍因素,从而形成知觉行为控制。第二类因素是政府相关政策,在本研究中主要指退耕还林政策、农技培训以及其他政府支持政策,其中退耕还林是一种强制性政策,对农户而言就是主观规范,作为重要的外界行为控制变量,它还会影响农户对于生态农业的认知;农技培训以及其他政府支持政策可以帮助农户有效规避生态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从而会让农户更加倾向于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由此形成较强的知觉行为控制。第三类因素是农户的相关认知水平,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如果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关注、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越高,则其愿意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可能性就越大,由此形成行为态度;另一方面农户对生态农业越了解,他会觉得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越容易、越可控,因此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还将形成知觉行为控制。以上三类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从不同角度影响了农户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行为意向,进而影响了农户的生态农业生产行为。

2.变量选择

根据前文理论分析,本文具体选择如下变量:因变量为农户对生态农业的采用行为,自变量包括户主个人特征、家庭非农就业程度、是否为退耕户、是否参加农技培训、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以及政府支持政策等,

3.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课题组于2012年1—2月对陕南地区商洛、安康和汉中三市多个乡镇的农户实地调查所得,调研样本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并综合考虑了样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地形地貌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进度、政府支持力度等方面的差异,共获取291个有效调研样本,其中退耕户114户,非退耕177户。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户个人及家庭特征,具体涉及农户家庭户主的年龄、受教育程度程度、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配置情况、家庭收入水平及来源情况;第二部分是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情况以及对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情况;第三部分是农户参与农技培训情况、政府对农户的政策扶持情况。

二、计量方法与实证结果

(1)农技培训是影响农户对生态农业生产方式采用行为的显著因素之一,数据显示该变量在10%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且也与预期符号相符。如果农户参与过农技培训,则其更倾向于进行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行为选择。农户参与农技培训,掌握农业生产相关方面的技能,进行生态农业生产就变得相对容易,也就更愿意进行生态农业的生产,因此,农户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可能性就更大。

(2)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对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采用行为有很大影响,并且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且就影响系数而言,达到了1.2513,是所有影响因素中最显著的因素。农户越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就越会注意到农产品的种植、养殖以及其他生产与流通环节是否安全无害,而生态农业生产这一安全环保的生产方式无疑是其最佳选择,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户会更倾向于选择生态农业生产方式。

(3)家庭非农就业程度对生态农业生产方式采用行为有很大的负向影响,并且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非农就业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近年来非农就业机会及其工资率不断增加,意味着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也在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农户家庭收入的不断增长,农民对闲暇也产生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农户在进行生产决策时有可能将最小化劳动力投入作为其决策目标之一。生态农业较传统农业需要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因此非农就业程度较高的农户可能因为缺乏足够的农业劳动力从而放弃选择生态农业生产方式。

(4)政府支持政策是影响农户进行生态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如果政府提供技术与资金扶持政策,农户进行生态农业生产的可能性就越显著。回归结果表明,政府支持政策显著提高了农户参与生态农业生产的可能性,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这与本文理论预期的结果完全一致。

(5)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退耕还林等变量对农户是否选择生态农业生产的影响并不显著,并且退耕还林变量与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成负相关,这与本文理论分析部分严重不符。可能的原因是,退耕户由于耕地面积的大幅度减少,可能会更加关注农产品产量而非质量;各地区农户进行生态农业生产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也有可能是样本分布不均或太少,不具有普遍性。值得注意的是,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对其采用行为的影响并不显著,这说明要将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转化为现实的采用行为还需要更多的外部激励和内在动力。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4

关键词:政策变量;农业发展战略;相关系数

农业发展政策的正确制定必须要有正确的农业战略目标,因为正确的目标是制定正确战略和正确政策的基础,同样正确的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有正确政策来支持。所以政策变量与战略目标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研究农业政策变量与其战略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农业战略目标的选择

一般来说,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四个:一是农业的社会安全目标,即增加农产品产量、保障粮食安全;二是农业的盈利目标,即提高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利益;三是农业的社会环境目标,即保证环境友好、生态改善;四是农业的创新目标,即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

本文认为我国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选择顺序应该如下,具体理由参见叶堂林博士论文《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研究》第七章相关内容(中国农业科学院,2004年6月):首先是实现农业的社会目标,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环境友好和社会稳定,即农业生产上,要实现尽可能小的投入产出比,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数量和质量需求。在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保证农业发展要能吸引各种资源的持续投入,使农业具有自我发展与自我积累的能力。其次是实现农业的盈利目标,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通过改善农产品流通尽可能充分地实现农产品价值,并尽快地使其转化为生产者的实际收入。最后是农业的市场目标和创新目标,这两个目标是为前两个目标服务,不管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还是市场竞争力提高都是为社会目标和盈利目标服务的。也就是说,现阶段我国农业保护必须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保证重要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安全供给、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支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与保障体系(包括技术、生态环境、生产和流通的基础设施、农村信息网络、制度和法律等)为主要任务。

二、本文研究中农业政策变量与其战略目标的萃取

在农业政策变量与其战略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分析上,本文做了农业各政策变量与我国农业保护水平、农民收入、粮食产量之间的相关性分析及效果分析。其中农民收入数据指标采取的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原因在于本文对“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与“来自第一产业生产性纯收入”作了相关性分析,两者呈高度正相关,相关系数达0.98424,近似于线性,由此可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指标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由于同样原因,我国农业保护水平指标本文采取的是“农产品的名义保护率”(“农产品的名义保护率”与“农业平均PSE%”相关系数达0.9667);粮食产量指标采取的是“粮食作物总产量”。

本文选取了三类政策变量,由于数据获取的原因,政策变量选取得不多,但这些指标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政策变量共选取了13项,具体指标如下:

国家宏观支农政策: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基本建设投资;市场价格保护政策:农产品政策

性补贴支出合计、粮棉油价格补贴、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其他政策:农业各税、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中专程度及以上。

三、农业各政策变量与其战略目标之间的相关性系数计算

本文采取的是从1985年到2002年期间的18年数据,原始数据见叶堂林博士论文《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研究》表4-12(中国农业科学院,2004年6月)。数据来源参见本文表1的注释。具体计算结果见表1

表1相关性系数表

农业保护水平 农民收入 粮食产量

农业保护水平农民收入粮食产量 10.694970.68633 0.6949710.81479 0.686330.814791

国家宏观支农政策 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 0.64619 0.93793 0.72088

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 0.68494 0.94187 0.64328

农业基本建设支出 0.52339 0.84505 0.62782

农业科技三项费用 0.52584 0.86944 0.65458

农村基本建设投资 0.55545 0.88501 0.62506

市场价格保护政策 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 -0.15063 -0.39974 -0.46779

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合计 0.56627 0.82584 0.58565

粮棉油价格补贴 0.53881 0.82077 0.57642

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 -0.53623 -0.89722 -0.71474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0.00265 -0.37527 -0.30441

其他政策 农业各税 0.66125 0.96243 0.68815

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0.67710 0.87744 0.70617

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中专程度及以上 0.67967 0.95982 0.67572

注释: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来自第一产业生产性纯收入、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占整个轻工业产值的比重(%)、农牧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重(%)、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数据来自《2003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数据来自《2002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合计、粮棉油价格补贴数据来自《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财政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支出总额数据来自《2002年中国财政年鉴》;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数据来自《中国物价年鉴》;农业各税、农业基本建设总投资数据来自《中国农业发展报告》(各年);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中专程度及以上数据来自《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年)。中国农产品的名义保护率按生产者价格与口岸价格的差额计算, 农产品平均PSE,资料来自张莉琴博士论文《我国农业政策对农产品的有效保护效果分析》P73

资料来源:来自叶堂林博士论文《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研究》表4-13,中国农业科学院,2004年6月 四、农业各政策变量与其战略目标之间的相关性系数计算的结果分析

1、从总体来看

我们可以看出农业保护水平、农民收入与粮食产量三者都呈高度或中度正相关,其中正相关程度最高的是农民收入与粮食产量,相关程度达0.81479,原因在于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农民收入的增加主要依靠农产品产量的增加,由于篇幅所限具体这方面的阐述可以参见叶堂林博士论文《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研究》第四章第三节。而农业保护水平与农民收入及农业保护水平与粮食产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差不多,这说明国家提高农业保护水平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粮食安全都是有好处的,所以我们不应该片面强调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或强调如何实现粮食安全或强调农业保护水平的某一方面的提高,而应该看到农业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用系统的、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农业发展问题,任何局部的、片面的和“临时抱佛脚”的方法都是不正确的,只会导致事倍功半、资源浪费。

2、从农业保护水平目标来看

一是与其正相关性较高的指标有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中专程度及以上、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等等,这说明国家要提高农业保护水平则应该对农业和农村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农民的教育培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非农产业以及提高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二是就其大类指标来看,国家宏观支农政策和其他政策对农业保护水平影响较大,而市场价格保护政策效果并不好。

三是从负相关指标来看,总共有三个,分别是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其中与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负相关程度最大,这说明农产品进口额的多少将严重影响我国农业保护水平,所以这要求我们在加入wto的同时必须加强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否则就会导致农业保护力度下降,进而影响农民收入和粮食安全,2001年以来的农业减产就是例证(2001年底我国加入wto)。

四是我们可以看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与农业保护水平呈低度负相关,这说明我们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对农业保护水平没有多大影响,原因在于我国农产品收购价格往往在粮食歉收时提价,以刺激供给,而在农产品供过于求需要价格支持时却降价,所以没有起到保护农业生产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对农业发展不利。张莉琴在其博士论文《我国农业政策对农产品的有效保护效果分析》第56页中,对1985~1997年间粮棉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价格波动进行了分析,也发现了国内市场价格的变异系数要远远大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异系数 (见表2),即国内粮棉市场价格波动幅度比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大。

表2 粮棉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价格波动,1985~1997

变异系数(%)

世界市场价格

国内农户平均销价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5

一、继续做好机构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研会自律性管理水平,促进农研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省农研会《关于开展全省农村财政研究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意见》精神,市农研会将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总结本研究会近几年来工作情况,按照研究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力争一次性通过达标评估。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作风,从我市“三农”发展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调研活动

(一)农村财政研究会是学术性团体,肩负着开展“三农”问题研究、谋划财政支农之策、宣传惠农措施的神圣职责。在开展调研中主要体现以下工作思路:一是时代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宏伟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所有调研内容都要紧扣这一主题,开展深入调研,与时俱进,提出卓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实践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对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真招实策。三是针对性。要针对当前“三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如:科学发展、生态保护、财政支农、农村稳定等专题进行调研,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资料。四是协作性。要充分利用农研会成员广泛,与社会各界接触面广,沟通、联系密切的优势,聚集各路人才团结协作,共同开展研究。

(二)根据省农研会2012年调研课题指南,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发展实际,制定以下重点调研课题:

1、新形势下财政促进“三农”发展的具体措施;

2、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具体对策;

3、稻麦“吨粮市”创建财政扶持政策研究。

4、落实惠农政策与保进农村发展情况调研;

5、如何破解“一事一议”工作中的“三难”问题;

6、潘凤农业综合开发效益比较分析;

7、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升级的研究;

8、贯彻“三化”同步战略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

9、完善投入机制,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研究;

10、整合农业资金、推进小农水全面建设的研究;

11、农村专业经营组织模式的研究;

12、农村土地流转中保障农民利益的研究;

13、农业保险中农民负担的研究;

14、引入社会中介机构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的研究;

15、利用农业有机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研究;

16、保障乡(镇)、村两级工作经费机制的研究;

17、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18、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及销售渠道通畅的研究;

19、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研究。

(三)继续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理事单位和会员要按照我会制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撰写论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每个县区上报论文2—4篇,会员单位上报论文1—3篇,于2012年10月底完成,统一上报市农研会参加评选。

三、召开专题研讨会和专家讲座

年内适当时机召开1—2次专题研讨会或专家讲座,选择“三农”工作的热点问题,邀请专家和财政从事农业一线工作的同志专题研讨,找出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另外,选择有条件的县区聘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给财政从事“三农”工作的同志讲课,以增强理论知识,再与实践相结合,达到正确指导工作的目的。

四、考察学习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6

关键词:农村金融;资本供给;效率要求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3―0016―03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06-12

[作者简介]庞贞燕(1962-),女,河南修武人,硕士,高级经济师,副行长;王桓(1968-),男,河南安阳人,本科,经济师。

农村金融问题的重要性源自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现实性和长期性。长期以来,解决农村金融难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提出以后,各方面讨论农村金融问题的热情更加高涨,金融高层就农村金融改革整体框架的表述也日渐清晰。然而,在对目前农村金融改革政策框架分析之后,我们认为,有一些问题值得商榷。

一、问题的提出

现阶段农村金融改革政策设计,根据吴晓灵、苏宁等的表述,基本如下: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是规范发展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具体措施包括: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在商业化改革方向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三农”的作用;推进邮政储蓄改革,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建立市场化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等。农村金融改革目标是增强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服务功能,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吴晓灵,2006;苏宁,2006)。

应当说,上述表述体现了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但是,仔细分析各项政策及其实施要求,我们觉得还是有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根本问题还是在对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关系的认识上。根据上述表述,农村金融要支持、服务“三农”,农村金融改革的目标就是解决“三农”贷款难问题。这种一边倒的基本主张,在逻辑上只能导出在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前提下,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在于完善合乎一定标准的狭隘的、局限于农村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基本政策。应当说,目前的农村金融改革政策思路具有三个特点、一个矛盾和两个疑问。三个特点,一是金融全力支持“三农”的一边倒,二是农村金融供给要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需求决定论,三是狭隘的农村金融机构观。一个矛盾是,让资金回流农村与资金至少追求社会平均利润的矛盾。两个疑问,一是对现有的所谓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是否符合需求决定论,二是按照需求决定论,能否实现政策预期的目标,即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对于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关系,周小川已作过结论式的阐述(周小川,2004),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是平等、互利互惠、良性互动的关系,不能靠挤压农村金融发展农村经济。应当说这种认识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我们应当树立“农村金融”的相对主体性。一旦如此,我们就会对农村金融改革目标有新的理解。农村金融改革不在于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农民贷款困难与否不是衡量农村金融改革成败的标准。这正如城市现代金融一样,城市金融稳健运行并不意味着城市中的经济主体贷款都不困难。农村金融改革目标应当是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和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的重点不在于构建一个怎样的组织体系,更不是强行向农村输入资金,而是要形成针对或面向农村的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供给,并且使这个金融资本供给有效运作。构建组织体系不一定带来金融供给,靠法律、行政手段输入的资金不是金融资本。涉农的金融供给必须自愿地建立在对“三农”的收益预期之上。基于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中城乡金融市场的特点,涉农金融供给也不必局限于狭隘的农村金融观,而应立足于统筹城乡金融资源的角度。同时,对农村金融供给与农村金融需求特点之间的关系也需要重新讨论,要仔细分析需求决定论结果的现实可行性,仔细分析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相适应的具体层面。

二、需求决定论的结果与供求双方适应的层面

(一)农村金融需求决定的结果

在农村金融供求关系问题上,人们普遍认为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决定农村金融供给的性质,即所谓的需求决定论。要辨别需求决定论结果的现实性,需要对有关研究进行考察。

综合来看,现有文献对农村金融需求的讨论,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从“三农”现状及农村经济主体金融需求的特点进行概括(成思危,2005)。二是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成分(层次性)划分进行概括(冯兴元、何梦笔、何广文,2004;董晓林、洪慧娟,2006)。三是从小农的性质进行概括(张杰,2003)。虽然研究角度不同,但殊途同归,其结论是大致相似的,即从总体看,为适应农村经济主体需求的各种情况,在农村金融供给的安排上,要做到商业性、合作性、政策性金融并存互补,重点强调的是农村特点对金融安排性质的约束与决定。

对这样的讨论,我们有两点疑问。一是农村特点如何决定农村金融安排的性质缺少过细的论证。比如,由于农业的弱质性等,农村金融就必须是合作性的吗?那么怎么解释孟加拉乡村银行(GB)的做法?如果鉴于我国合作金融的不成功,转而诉求于商业金融,那么怎么解释商业银行从农村的撤退?二是事物的性质是一个自然演化的过程,靠行政手段能安排出来预期的性质吗?如果说农村的某些特点适宜于决定某种性质的金融安排,那这种性质的金融安排为什么没有自然出现?看来,根据“三农”特点安排某种性质的金融供给是一厢情愿的事情。

同样我们认为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也不能构成一个政策期望的金融体系。关于此点,笔者在研究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适应性问题时曾做过讨论。我们认为,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取决于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的环境特征(庞贞燕、王桓,2006)。农村环境特征内含的金融结果,只有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因其内生于农村环境,其许多优势,比如,基于是农村熟人社会的一员,在认可性和信息上的优势,在降低交易费用、减少不确定性、一定程度地防范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方面的优势,自然与农村特点进而与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相适应。王芳博士的有关研究也证明了民间借贷是中国农村信贷安排所特有的“金融角点解”(王芳,2005)。虽然民间借贷也有各种存在方式和实现形式,但它无论如何也不是政策设计所要求的金融组织体系。如此看来,按照需求决定论,安排农村金融供给的性质,进而安排一个理想化的金融组织体系,是不现实的。

(二)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适应问题

应当说,对于农村金融,需求决定的原则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供给与需求在什么方面相适应。在目前条件下,农村金融需求的实质是对作为交易手段和支付工具的货币或资金的需求,

同样,农村金融供给的实质也是对资金的安排。需求与供给的内核是一样的,都是金融资本及其服务。在金融市场上,对于资本及其服务来讲,可能的差别在于供求双方对于交易对象某些侧面的属性、服务方式的性质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协调供求关系,重点是将这些侧面的属性、服务方式的性质进行协调,以使交易对象达到供求双方一致同意。具体讲,就是只需在农村金融需求的表现形式层面实现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相适应。农村经济主体最终表现出来怎样的需求形式,比如金额、期限、价格、偿还方式等等,金融供给就适应这些属性做出安排,围绕这些进行创新,比如创新定价方式、担保方式等等。我们不能说怎样的金融就是适应小农的,这个融资是适应合作制的,那个融资是适应农业的弱质性的,都不能判断。我们只能说这个有支付能力的农村金融需求需要的金额是多少,能够承受的利率是多少,能在多长的期限中以怎样的方式偿还。金融供给就是围绕这些属性、性质设计金融产品,提供金融工具。需求方只要能有保证使供给方相信,并且能承担得起经过供求双方竞争后的利率,这个借贷行为就能成立,即这个农村金融需求就有相应的金融供给匹配。农村金融供求的适应,不是适应所谓的种种性质,而是适应需求最终表现出来的能作为金融产品设计的要素,供求双方是在交易的最终环节、在金融产品(工具)的层面相互适应。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农村金融需求才对农村金融供给构成约束。这样理解需求决定论,有利于金融资本进入农村市场,因为它不问性质、身份,降低了资本进入市场的门槛。

三、城乡一体化下的农村金融资本供给

(一)当前的政策设计无助于形成农村金融资本

面对当前农村金融资本存在的困难,决策层比照《社区再投资法》设计了“资金回流农村”的政策,以行政手段对邮政储蓄存款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资金运用作出规定。

应当说,这个政策设计具有很强的强制性。这就与资本的性质发生了矛盾。资本是储蓄――投资转化的结果,它的效率体现在自愿的基础上。资本运行必须依据价值规律,它必须能够在不同用途之间依据利润率的变化自由转移。强行让资本进入低于社会平均利润水平的“三农”领域,结果只有两个,一是资本的管理者由于在商业化经营中承担政策性损失而缺乏积极性,资金疏于管理易形成不良资产,资金难以转化为资本;二是资金投放项目是刻意选择的“三农”中的优质商业化项目,其他绝大多数的农村金融需求的信贷可得性仍然得不到改善。

同时,就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竞争看,相对于不在农村设点的金融机构,强制性政策对所谓的农村金融机构是不公平的。因为一般而论,城市的经济基础要比农村好,同样是对社区再投资,在还款率、收益率上,农村的金融机构天生比不上城市的。一种规定在城市和农村产生了两种结果,农村金融机构由于住在农村而被迫接受不平等竞争。这样,农村金融机构和城市金融机构之间的差距进而城乡金融二元性由于得到激励而不断强化,农村金融机构吸引资金、运用资金的能力不断相对弱化。从金融机构经营的角度看,强制性政策也无助于农村金融资本的形成。

(二)城乡一体化下的农村金融资本供给

在农村金融领域,既然强制性政策无助于资本形成,那么,就应当转换角度,以市场化的手段,在满足资本性质的前提下,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人手,促进资本形成。在供给方面,应当提供条件使涉农金融资本获得应有的利润率。首先,加快解除利率管制的进度,发挥市场利率在动员储蓄和形成资本中的作用。同时放松涉农金融机构在经营、业务等方面的限制。其次,对于涉农金融资本由于“三农”的弱质性而导致的超过平均水平的高成本,或低于平均利润水平的相对损失,在一定时期内,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补贴款项。再次,借鉴国际上典型商业小额信贷的经验,转变小农不能承受高利率的观念,逐步缩减财政性、政策性低息甚至无偿资金对“三农”的投入,清除廉价资金对金融资本的挤出效应。

在需求方面,要提供条件增加“三农”使用金融资本的积极性。中央、省级政府要帮助基层地方政府普遍设立“三农”金融担保基金,在一定期限内,以随时间递减的方式,对“三农”信贷提供担保。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当局和有关方面要加大金融知识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力度,努力增进“三农”对金融交易过程的理解。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划出一定的专项资金,在单独核算的前提下,针对农村金融需求表现形式的特点和属性,进行试验性产品开发和工具创新,以发挥萨伊定律的作用,同时垫支金融资本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部分早期研发费用。这种政策性资金对金融资本的带动作用属于政策性范畴,应当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内容。

同时,在农村金融资本供给问题上,必须打破狭隘的农村金融观。在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中,并没有“农村金融”的词条,有的只是“农业金融”。农业金融“主要涉及提供信贷的机构,向农业提供信贷的条件及关于信贷供给条件对农业活动的组织和对农村地区收入分配的影响的分析”(《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第一卷,P30)。这样看待金融与农业的关系,实质是将农村金融理解为以“三农”为服务对象的金融供给安排。这种不以区域属性来界定的解释有利于在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时拓展思路。实际上,从我国城乡金融市场的现状看,虽然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还存在相当程度的二元性,但两个市场并不是完全分割的。进一步看,所谓的农村金融,不过是一国全部金融的一个子领域,随着经济现代化进程,在整体金融框架下,农村金融尤其是在它的资本流动上,其独立性会越来越弱。因此,在我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现阶段,在讨论农村金融资本供给问题时,就不能简单地以区域做划分,农村资本不是天然地为“农村本土”服务的,城市资本也不是只能在城市生存。我们应当站在统筹城乡金融资源的角度上重新理解农村金融资本的供给问题,努力探索城市金融资本进入“三农”领域的方式和渠道,既可以通过直接的方式,激励金融资本进入“三农”领域,也可以采取间接的办法,依托城乡一体化中的产业链条为“三农”提供金融资本服务。

四、农村金融供给的效率要求

讨论农村金融供给安排,必须讨论它的效率问题。这是基于对农村金融现状和当前改革政策的反思。必须把效率要求作为一个重要原则纳入对农村金融供给安排的讨论。

结合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现实,我们认为,在农村金融供给安排上,首先应强调的是制度改进的效率。新的农村金融供给安排要有利于降低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政策及其带动的资源投入与实际改革成果之间应有明确的投入产出关系,要以尽可能少的政策投资换取稳定长效的制度建设。具体说,必须从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两个层面对改革做出要求。在宏观上,一是要有利于“三农”经济的长期改善和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良性互动,二是要有利于涉农的储蓄投资转化机制的形成和农村

金融资本的规模扩张,三是要有利于农村各种收入群体的协调发展。对于贫困群体,要体现效率的社会福利要求。在微观上,要体现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资本经营组织的效率。一是要有利于资本配置优化与金融工具交易方式的协调,二是要有利于各种金融产品和交易方式的竞争,三是要有利于金融资本经营的规模经济,四是要有利于资本经营组织的可持续。同时,作为对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共同要求,农村金融供给的制度安排必须有利于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

五、结论

1.农村金融不应成为农村经济的附庸。对农村金融的理解应是宽泛的,要站在统筹城乡金融资源的角度理解,而不是把农村金融局限在农村地区或“三农”领域。

2.农村金融改革在于解决农村金融自身的实现问题,其目标是城乡金融资本与“三农”的共存、互动与运作效率。

3.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不在于搭建符合若干性质标准的所谓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重点是要形成以“三农”为经营对象的有效的金融资本。这个金融资本的来源既包括农村的储蓄,也包括城市的储蓄,以及国外资本。

4.在农村金融资本的形成上,不能依靠行政的强制性,要在市场化的原则下,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为资本形成提供有利的条件,要尊重资本与先进生产力结合的自然要求和价值增值的本质属性。

5.农村金融需求对农村金融资本供给的决定只是在金融交易的最终环节,只要金融产品的提供、金融工具的设计、融资方式的选择是恰当的,农村金融资本供给就可以实现。

6.在农村金融资本的供给策略上,政策性资金应当发挥应有的先导作用。要把专项政策性资金先行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的试验性产品开发和工具创新作为一项业务赋予政策性金融机构,以此有政策支持背景的市场化带动措施替代强制性的资金回流政策。

7.农村金融改革必须关注城乡金融的相对差距。如果不能增强农村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则任何改革都是徒劳的。要注重以效率标准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检验。

参考文献:

[1]吴晓灵,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中国金融,2006,(11).

[2]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路[J].经济学动态,2004,(8).

[3]成思危.破解农村金融难题,满足三农金融需求[J].中国经济周刊,2005-2-21.

[4]何梦笔,冯兴元,何广文,试论中国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多元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7

美国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提出“三看说”:农业社会,看过去,过去怎么干就怎么干;工业社会,看现在,看现在有什么需要,当前利益摆在第一位;信息社会,看未来,由于发展速度太快,现在马上就是过去,未来转眼就是现在。《共产党宣言》对资本主义进行了高度的概括: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生产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的不停地动荡、永远地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与过去一切时代所不同的地方。目前的中国社会也同样与过去一切时代都不相同:绝大多数国民处于农业社会,而城市和工业却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伴随着全球化的信息经济旗卷而来,这样三种特征在时空上的并存,使中国成为任何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例外,任何经典理论所解读社会的例外。

由于发展不平衡,城乡悬殊很大,贫富悬殊很大,中西部与沿海发达地区悬殊很大,地理环境和资源、文化悬殊很大;而幅员辽阔,农村的很多问题呈现差异性状态。一旦遇到具体问题时,同一个问题在不同的地方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甚至截然相反,同一个问题在同一个地方的不同时间会得出的不同结论甚至截然相反。比如土地问题,湖南的大多数地方是以组为单位所有,而湖北的大多数地方是以村为单位所有;湖北的农民执行土地承包法是最坚决的,可由于“三十年不变”,一些农户拥有很多土地,死了的、嫁了的、大学毕业后进城的、甚至当了县委书记或大学教授的还承包着土地,而有不少在家种田的农户一家几口只有一份土地,却要转包县委书记或大学教授的土地才能维生。湖南的农民却把土地承包法中的“三十年不变”放到一边,基本上是“三年小调,五年大调”,因为“吃饭是硬道理”,而活人要吃饭、死人不吃饭,所以“减人要减地,增人要增地”,死人和公务员、甚至当了县委书记或大学教授却仍然在农村与农民分享资源是不公平的。所以,同一个法律,同一个政策,不同地方的农民却持不同的态度。又如失地农民的问题,在城郊和工商业发达地方的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但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传统的农业地区和边远山区,绝大多数的土地除了用来种庄稼,谁也不会去“圈”它。因此,失地农民问题的对象是特定的群体,并非农民的整体问题。

保护农民的利益是正确的,但不少学者在正确的命题下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农民是整体上的农民,包括政策取向、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与其他公民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而非要把农民的个体超越于整体之上,把某些农民的特定利益等同于农民的整体利益。主流媒体和学界的两个凡是:凡是基层干部说的都是错的,凡是农民说的都是对的。就如同美国打着民主旗号,主导世界的秩序;主流媒体和学界打着保护农民的旗号,丑化乡镇干部。把乡镇干部当作一个整体,个别违法当作整体违法,而对大多数无官无职默默无闻奉献牺牲的乡镇干部视而不见。把农民当作一个整体,而对少数农民无视法律无视公民义务只讲公民权利的农民视而不见。而有哪一种逻辑推理可以得出,乡村干部与农民是必然对立的呢?而这种对立是现象还是本质呢?向总理痛陈“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镇危险”的李昌平就认为:“三农问题集中表现在基层,但根源并不在基层”。其理由:一是农业的GDP在总的GDP中不到15%,要养活70%的人口和60%的干部,还要承担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乡干部要在一个“骨瘦如柴的人身上刮肉”而又不得不刮肉,这可是制度规定的;二是农村政策出在上面,权力在上面,国家的资源都掌握在上面。上面要基层干部为民服务,下面就得服务;上面要基层干部管制人民,下面就管制。乡镇政府是中央、省、市、县级政府的影子,一级对一级负责是制度规定的;三是至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前些年中央的粮食政策总是得不到很好的执行,但现在看来错在粮食政策,执行得越好,国家亏得越多,农民坑得越苦。至于农民负担问题,只有执行政策权力的乡镇,法律和政策是否授予权力为农民减掉这那些上级规定要缴的税呢?

也许在某地或某时所作出的判断是正确的,但到了另一个地方或是另一个时间就完全可能是错误的。关于农民负担问题,在学界几乎可以一边倒地得出结论:农民与基层政府的对立程度,与负担的轻重成正比例关系,所以才要减轻农民负担来缓和农民与基层政府的矛盾。有些地方确实是因农民负担的沉重而引发干群冲突,但也有不少地方,如湖南省H县的农民负担水平,在本省如常德、在全国如湖北的人平负担是H县的几倍,可H县因农民负担而出现干群冲突事件却比常德和湖北要多得多。不少地方绝大多数经济困难的纯农户对税费任务基本上是一分不欠,而不少的富裕户却一分不交。进行税费改革时,农民负担大幅度地减轻,干群关系却并没有按预期目标同比例改善,反而引爆了农村更多的矛盾。这就事关问题是现象还是本质,笔者认为,农民负担只是现象,因为农民的“皇粮国税”意识很强,问题是政府拿什么来与农民交换?税费改革定位在没有交换的基础上,再怎么减轻负担农民也就自然难以满意,因此,问题的本质是农村公共产品短缺的危机。

在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视野中,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农村和农民?我们需要的是市场经济的农村还是自给自足的农村?是控制的农村还是放活的农村?是分散化的农村还是组织化的农村?是从三农问题的本身出发还是为实现某种价值观念出发?2005年的中秋节当天,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举办了首届《县乡干部论坛》,所形成的“武汉共识”认为,中国在当代世界体系当中的结构位置,中国的9亿多农民,中国人的哲学观,包括中国人对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看法,这些结构性的条件决定了我们只能走一条中国道路,不管是所谓的“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都是在西方理论和西方道路的框架下才有意义,而这些话语却主导了中国的改革和学术研究,使我们的改革尤其是农村改革中的问题积重难返,是我们应该加以反省的。

正如马克思在“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那样:“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都不具有“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意义”。以前的理论家都看不起实践,认为实践是老百姓的事,不能登大雅之堂。自从马克思把实践注入理论体系,理论就从此具有了鲜活的生命。有鉴于此,浙江省委把“问计于基层,求教于实践”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因为解决实际问题,书本上没有答案,前人没有经验,只有求教于基层的具体实践,才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

在2005年9月,三农学界发生两件大事:一是华中科大举行了首届“县乡干部论坛”,县乡干部走进象牙之塔的学府,实践与学术进行了亲密接触。二是在首届“南方农村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上,本该属于专家学者的 “三农研究创新奖”, 谁知无一例外地由乡镇干部全部囊括。为了克服农村研究与农村实际脱节、理论误导实践这一现象,基于“地方话语与中国道路”的基本立场,华中科大主办的首届“县乡干部论坛”:“一方面为县乡干部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有利于基层把自己的声音发出来,从而发展出来自基层第一线的‘地方性话语’,以此来对主导农村改革和政策制定的话语霸权进行反思甚至颠覆,防止改革出现偏差,使我们的农村政策更切合于农村实际,为农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为不同区域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另一方面它也会推动我们的农村研究,对我们的研究者而言,也就是要坚持真正中国农村本位的经验研究。”李昌平在论坛中提出:中国的改革离不开地方话语,从小岗村开始的八十年代以前,地方话语的主流化,改革才可能有今天的前景。八十年代以后就是中央话语的一统天下,开始逐渐集权,进行的义务教育和合作医疗改革,后来的历史是否证明了农村问题的解决呢?地方话语的兴起,不仅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还意味着是不是在走群众路线。贺雪峰在论坛中提出:目前的农村改革,学者的声音太大,基层的声音太少,学界应该需要多渠道的声音。论坛的一个重要宗旨就是充分重视中国农村改革的基层经验,在具体的中国农村语境下来讨论农村改革的问题,而不是从理论出发来对实践指手画脚

实践出真知,任何真知都只能是来自实践,而实践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三农理论和政策的“鞋子”是给农民穿的,“鞋子”合不合脚只有农民自己最清楚,并非需要一些“精英”或“救世主”来代表他们,我们无疑要更多地倾听农民的意见。但是,基层干部是所有的三农理论和政策的具体实践者,也就是帮农民穿“鞋子”的人,“鞋子”合不合脚基层干部也同样最清楚。农村政策制订和理论研究却不把他们纳入视野,这是很不正常的!由于基层干部对政策的制定没有话语权只有执行权,在实践中只有强行帮农民穿“鞋”,这是我们今后应该吸取的深刻历史教训。当前的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再不能摸着石头过河了,需要一个战略理论,也就是需要一张指导中国改革的地图。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动员农民和基层干部站在一起,指出地图错在哪里。站在实践的角度,对政策和理论进行验证,从而使政策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为整个农村的下一步改革和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一个真实的背景资料,克服政界的官僚主义,避免学界的纸上谈兵。从而真实地揭示农村社会的危机和希望的两个发展趋势,也就是要把最好的可能性和最坏的可能性找出来,对新生事物目前的状况和发展前景予以展示,对潜在的社会重大危机予以预言。

三农问题研究的目的,在于向三农第一线的实践者、三农问题的决策者、媒体和公众提供真实可靠有利于决策的学术成果。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术成果的使用问题。三农研究的学术成果应当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应当满足有关各个方面了解农村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应当满足三农第一线的实践者和三农问题的决策者与民众进行三向互动的需要。二是应该提供什么样的学术成果,也就是学术成果的质量问题。在具体的三农研究对象的使用者确定之后,研究者就应该明确提供什么样质量的理论成果。理论的实践必须要有支付成本的能力,也就是立足于“可能”基础之上的“应该”,成本必须小于效益,否则就是画饼充饥。所研究问题的重要程度必须能够足以影响决策,对决策和实践必须是有用的。三农研究者的学术成果能否对决策和实践有用,主要取决于决策者、实践者、民众能否准确理解学术成果。因此,可理解性是学术成果与政界和民众的连接点。当前三农学术“可理解性”的缺失,正是造成三农学术与三农实践严重脱节的根源。

作为学术研究,就必然要求作出研究假设,这是三农研究的基础和前提,是三农研究为实现农村社会目标,对变化不定、错综复杂的决策环境所作出的合乎情理的逻辑判断,从事三农研究和农村政策制订的前提条件。与其他任何学科一样,三农研究必须以阐明范围和确定目标为其出发点。社会主要矛盾和未来的发展方向相结合、社会调查与民意的自我表达相结合、理论和政策与实践要求相结合,这是三农研究领域里需要迫切解决的最基础的理论问题。因此,三农问题的研究,必须建立一个理论结构,来作为自身的发展方向,使三农问题的政治学研究、经济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法律学研究等等,形成各基本要素相互联系的一个三农研究的理论体系。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8

《农村新报》的“三农放言”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作为一份涉农媒体,面对的是弱势群体,读者除了对政策、科技、市场有需求外,更渴望正确的舆论导向。诸多难以解释的现象和问题,他们期盼听到观点。因此,《农村新报》责无旁贷,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运用评论提高报纸舆论引导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和开拓,“三农放言”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1.文短言重,小而精深

“三农放言”所刊登的文章很短,在280字以内,只占版面的1/10,但文短意不浅、文小主题大,发出农报强音,冲击大众视听。 该专栏善于撷取生活中的热点、冰点问题,然后从一个角度、一个焦点抓住精要,生发议论,议到深处。可以是一物,托物起兴;可以是一件小事,由事论理;可以是一句话,说出“话外音”来;可以是一件举动,道出此举的意义。以小见大、见深,善于拿一滴水去反射太阳的光芒。

开篇之作《惠农,更要护农》,就是“文短言重”的力作。记者采写回稿件《犁耙水响耕牛频被盗 丁刘村农民被逼在堂屋养牛》,看了让人痛心,总编辑当即拍板:此时不发声,更待何时。于是,《惠农,更要护农》,短短220字,笔端饱含深情,一边鼓舞于惠农政策好又多,一边痛惜于耕牛再三被盗,这一喜一忧,对比强烈,道出了爱农护农、保驾护航的殷切心声。 此言论通过提醒疏通,起到了积极推动实际工作的作用。刊登后,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成立专班,攻坚破案。可见,言论虽 “小”,其意义却不可小看,功能不可低估。

“三农放言”还时常就政策的某一点或某一方面,结合事实,点明政策实质、精神或意义,迅速起到释疑解惑、明辨是非的独特效用。

又比如《农村综合改革考评一票否决》,这是政府对截留挪用惠农补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发出的强音,亮出的利剑,农民关心,并拭目以待。本报并没有简单地发个消息了事,而是配发了言论《动真的来实的》,“强农惠农政策,非小事,你不当回事,就让你‘有事’,你要敢伸手,就让你‘棘手’。”文章虽短小,但十分尖锐,切中某些陋习积弊,给那些“对上当耳边风,对下打马虎眼”的人以惊醒。

2.农民视角,笔端注情

纵观“三农放言”,无不是把屁股坐在农民的板凳上,以农民为参照系,突出关照农民权利,以农民视角农报观点。

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他们有忧虑,有担心,有困惑,也有欢欣。“三农放言”就是要反映他们的心声,替农民说话,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思农民之所思。

如《谈谈心 对对话》一文,“听一听农民的酸甜苦辣牢骚话,说一说政府的政策导向解难策,你心知我心,我心暖你心,你我亲上亲。”饱含深情地反映了干部与农民的鱼水亲,这类的谈谈心、对对话,农民欢迎、欢喜。

《春风暖人更催人》,“瞧,张炳军们播下致富种子;听,早春的田间机声响起。你还等什么?快快启程,迎着春光,播种希望,又一个收获的金秋等着你!”结合春耕备耕的实际,提个醒,加把劲,召唤农民赶早迎春耕。

专栏题为“三农放言”,就直白地点明了“三农”都是题中之义。土地、粮食、权益、受教育水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遇到的难题,期盼与呼声,农村发展问题,一切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事情,都是专栏关注的焦点。

为农民说话,是《农村新报》立报之本。在发声时,我们始终以这个为宗旨,农民格外青睐。

《土地能生金》一文,明晰地指出,土地是农民最熟悉的,但越是熟悉,越逃不脱经验的桎梏,往往难以开发出新的价值。通过一个合作社的成功样本,启发农民打开思路、激发农民大胆创造,“找准点,把好脉,土地一样生龙活虎,生金聚银。”

3.“农”化语言,平易近人

“三农放言”特别注重大众语言与农家做派。行文通俗、鲜活、上口,印象深刻,便于传播。言论最忌板起脸来说教,群众不爱看,即使勉为其难看了,也觉得生厌。“三农放言”始终注重在贴近性上下功夫,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宁可不发声,也绝不发索然无味的声。 “三农放言”多打本地锣,多说乡土话,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俗语、顺口溜、歇后语、谚语,拉近和读者的距离,使言论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如《谈谈心,对对话》、《越真实,越美丽》、《“两会”连着你和我》,光从标题看,就平易近人、富有亲切感,读者不想读下去都难。

“种田,补贴多了;打工,月薪涨了;农产品,价格高了;进城当市民,路径清晰了;娃儿们上省示范高中,大有希望了……”农味十足,短句的使用,使行文活泼、生动,读起来轻松上口,愿意分享。

“春耕在眼前,农民心慌慌……”简短朴实;“你心知我心,我心暖你心,你我亲上亲……”温情十足;你不当回事,就让你“有事”,你要敢伸手,就让你“棘手”……直指要害;“亲农情,暖人心……”声声悦耳。

“那也是一个阳光灿烂的邻家男孩,并不缺少当代青年的时尚眼光,也曾有着至甜至美的爱情追求”、“爱农护农,是一种亲民表达,也是一种感恩回报”……

平民化文风的语言风格跃然纸上:或风趣幽默、清新明快;或朴实平易、娓娓道来;或尖锐泼辣,不留情面。

4.选题广泛,以事说理

“三农放言”的题材十分广泛,当前大众感兴趣的具有方向性的新事物新问题、当前众所焦虑的现实问题、大众正疑惑或有争议而亟待解惑的论题、众人尚未察而需及早提醒的议题。

“三农放言”针对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从实处着手,抓要点,切实际,从相关内容中发现、提取新闻点,从新闻角度切入,通过生动具体的事实和有根有据的道理来体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精神和工作重点。

比如为《农村综合改革考评一票否决》配发的《动真的来实的》,“若敢触碰‘“红线’,纪律来治你;胆敢以身试法,牢房等着你。”领导看了称好,农民看了拍手叫好,达到指导性与可读性的统一。

“三农放言”与实际生活结合紧,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十分鲜明,人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从中得到回答,人们思想存在的疑虑能从中得到启示。

比如为《罗田打工仔成广东问政明星》配发的《“两会”连着你和我》,“咱脚踏实地的农民该有头顶苍穹的大气,不妨抽点时间,看看大会议题,听听代表委员讨论的话题,如不尽兴,编条短信、发个微博,献上一计。”结合两会,让农民朋友也参与进来,参政议政。

“三农放言”还注重配合特殊日子发言论,做大做强,造声势。

三农政策论文范文9

关键词:农业保险;市场推动;政策激励;面板模型

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2-0042-06

一、引言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经常受到干旱、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户因灾致贫现象时有发生。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应对农业风险的重要财务安排,承担着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的责任。因此发展农业保险对于应对农业灾害风险、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户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保险收入从2001年的3亿元增长至2016年417.71亿元,增长幅度相当可观,其增长背后的深层原因也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农业保险产品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因而农业保险兼具商品性和非商品性的二重特性。农业保险的特性决定了推动其发展的因素是复杂的。一方面,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户收入的增长,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购买意愿及购买能力都在逐渐增大;另一方面, 近年来,中央政府一系列文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给出了指导意见,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由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随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呈现快速增长。

那么,过去10多年间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究竟是取决于市场推动还是政策激励?或者说在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共同作用中,究竟是市场推动作用大还是政策激励作用大?对此学者们展开了一系列有意义的研究。在政策因素方面,有学者通过调查所获的微观数据发现政府保费补贴能够显著带动农业保费增长。另一些学者通过宏观时序数据发现政府保费补贴与农业保费增长呈显著正相关。在市场因素方面,有研究发现家庭收入、农作物风险等反映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与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支付意愿存在正向关系;另一些研究发现农业产值、农户家庭收入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显著正相关。国外学者发现风险规避并非是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

上述文献分别利用微观调研数据和宏观时序数据对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进行研究,并得出一系列有意义的结论,但仍缺乏来自面板数据更为稳健的结论。因此,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引入部分新指标,构建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计量模型,探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究竟是由市场推动还是由政策激励。

二、理论假设与研究设计

(一)理论假设

农业保险产品兼具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二重特性,这也决定了其发展要受到来自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共同影响:一方面,保险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下的一种风险管理制度,农业保险的发展必然与农业保险的需求、供给等市场因素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准公共物品的特性,使得市场这只“无形之手”难以在农业保险领域充分发挥作用,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1. 农业保险政策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国内外多年的实践表明,没有政府的扶持以及公共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就难以促进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主要由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在文件的指导下,财政部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列为中央财政预算科目,并印发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07年起快速增长。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1: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能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2. 市场因素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市场是由各种基本构成要素组成的有机结合体,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决定了市场的形成,推动着市场的发展。市场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可交换的商品、需求方和供给方。农业保险具有的私人物品属性使其发展必然受到农业保险的需求、供给等市场因素的影响。

(1)需求因素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影响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有经济发展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这些因素主导了保险的需求量与购买力。从农户角度来说,其农业经营规模越大,遭受灾害风险时所造成的损失可能也越大,因此经营规模越大的农户也相对越愿意购买农业保险,这一点在宏观上体现为一国或一地区农业经济发展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农业保险收入的增长。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H2:农业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从农民收入因素方面考虑,在农业保险意愿需求充足的情况下,农户家庭收入是将农业保险的意愿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的重要因素。家庭收入的多少反映了农户购买保险时支付能力的大小,收入增长会表现为对农业保险支付意愿和能力的增加,据此提出假设H3:农户家庭收入增长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损失分摊的重要财务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农业生产面临的灾害风险。农业保险的这一基本功能决定了风险保障是农户对于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要求。一般地,具有较高作物产量风险的农户,更有可能加入作物保险。在具体作物方面,根据对棉花受灾经济损失所做的分析发现,从事棉花种植的风险和损失程度越大,农户为棉花种植购买保险的支付意愿也越高。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H4:农业保险发展与农业生产面临的灾害风险大小正相关。

(2)供给因素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农业保险供给是保险产业针对农业生产风险提供的保险产品。农业保险供给因素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可以通过农业保险品种、农业保险公司数量、农业保险的广告与销售渠道等指标来反映。一般地,提供农I保险产品的公司数量越多、其营业网点相应越多,农户购买农业保险产品越便利;保险市场上农业保险产品越多,越能适应不同农户应对各种农业风险的需求,也就能促成更多的农户购买农业保险产品;农业保险的广告与销售渠道越多,越便于农户了解农业保险产品的功能,增加农户对保险产品的购买意愿。由于农业保险品种、保险公司的广告与销售渠道等指标难以观测,故本文主要检验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数量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提出如下假设H5:农业保险供给增加有利于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研究设计

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为了全面有效地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及其影响因素的情况,本文将在省级农业保险面板数据的框架下展开分析。考虑到2001年以后省级农业保险的相关数据较为齐全,故将研究期间选定为2001―2013年,但由于上海、青海和三个地区的农业保险收入缺少多个年份的数据,因此本文将样本地区选定为除上海、青海和以外的28个省份,其中东部地区10个省份、中部地区8个省份、西部地区10个省份。样本地区的农业保险收入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2002―2014),其他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4)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2―2014)。

2. 变量定义。

(1)农业保险发展变量。以往文献多采用保费收入反映保险业的总体发展情况。一方面,农业保险发展规模扩大,直接体现为保费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增加,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和壮大。故本文采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作为反映农业保险发展的指标,并利用农村CPI指数对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进行平减。

(2)政策因素变量。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因素主要指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法规的出台和实施。由于农业保险领域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其发展受政府相关政策尤其是保险补贴政策的影响较大。本文以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试点情况为主,结合各省区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及相关政策的实施与否作为虚拟变量;实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地区与年份,取值为1;未实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地区与年份,则取值为0。

(3)市场因素变量。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主要受到需求因素和供给因素的共同影响。在农业保险需求因素方面,主要有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和农业风险控制的需求,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农业增加值和农业受灾面积分别农业生产发展因素和农业风险因素,并利用平减指数将农业增加值转化为真实农业增加值。当农户对农业保险具有潜在需求时,仍然需要具备购买力才能将潜在需求转化为实际需求,故以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作为反映购买力的指标,并利用农村CPI指数对农村家庭人均收入进行平减。在农业保险供给因素方面,鉴于反映保险供给情况的其他数据难以获取,本文以提供农业保险的公司数量来反映其供给情况。

(4)控制变量。除了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一个地区农业经济的重要性、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农村家庭收入的构成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故本文以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反映一个地区农业经济在该地区的重要性,以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反映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以农村家庭经营收入占比反映收入构成,并将这三个变量设定为模型的控制变量。关于各变量的名称、符号及相关说明见表1。

3. 模型构建与设定。针对28个省份2001―2013年的样本数据,本文构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影响因素的省际面板计量模型,进行平衡面板数据分析,模型构建如下:

[APIit=α+i=15βixit+i=68βicontrolit+ut+ηi+ε]

其中,[α]、[βi]为待估计参数;[xit]、[controlit]分别为自变量和控制变量;[ut]、[ηi]分别度量时间效应和横截面效应;[ε]为误差项。在构建模型前,对各变量进行面板单位根检验,以便考察变量的平稳性是否适合构建面板回归模型。如果面板单位根检验结论表明变量数据适合采用面板模型,仍需进一步对模型设定形式进行统计检验。本文先用F检验来判别是采用OLS还是固定效应模型,以及用LM检验来判别是采用OLS还是随机效应模型;若经F检验和LM检验判别均选择OLS,则检验结束;若经F检验和LM检验判别均为非OLS模型,那么进一步运用Hausmam检验,判断是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如果检验值显著则设定为固定效应模型,反之则设定为随机效应模型。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面板单位根检验

本文对各变量分别采用Hadir Z-stat,Levin、Lin和Chut以及Im、Pesaran和Shin W-stat三种不同的方法进行检验,最终结论的取舍以两种以上方法的检验结果一致为准,即当两种以上(包括两种)方法得出的结论为拒绝单位根时,认为对某个变量展开面板回归模型分析是可行的。依据这一判断准则,表2中的检验结果表明对各变量进行面板模型分析是可以接受的。

(二)模型设定检验结果

根据上述模型形式设定的检验方法,应用STATA12.0软件分别对2001―2013年整体(28省)、东部(10省)、中部(8省)和西部(10省)4组面板模型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4组面板数据的F检验均排除了混合回归模型;LM检验的结果表明整体数据应选择随机效应模型,东部、中部、西部3组面板数据宜采用混合回归模型;Hausman检验表明,4组面板数据均应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综合上述三项检验结果,整体、东部、中部和西部4组面板数据最终都采用固定效应模型。

(三)面板数据回归结果与分析

根据上述模型设定的结果,利用整体、东部、中部和西部面板数据分别估计整体、东部、中部和西部4组固定效应模型的参数,表4列示了各参数的估计结果及其显著性检验结果。模型1到模型4均以API为因变量,以AIP、lnAAV、AAI、lnDA、QIC为自变量,分别考察了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推动作用。

在政策因素方面,AIP代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政策变量,模型1到模型3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模型4的回归系数大于零、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无论在整体层面还是区域层面,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均显著促进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假设H1得到证实。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性、高赔付率、高亏损率特征和“准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以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保费的政策能够有力地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该政策的激励作用可以从2007―2013年政补贴和保费收入的全国汇总数据(见表5)得到进一步的证实。随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政策的出台和落实,2007―2013年公共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力度呈快速增长的态势,补贴资金从2007年的21.5亿元递增至2013年的126.88亿元,年均增长34.4%,财政补贴金额与保费收入的比例基本都在40%以上;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50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306.6亿元。可见,财政补贴政策极大地激励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

数据来源:财政部网站。

在市场因素方面,lnAAV、AAI和lnDA代表了农业保险的需求因素,QIC代表了农业保险的供给因素,这四个变量的参数估计结果见表4,具体分析如下:

1. 整体模型(模型1)中lnAAV的回归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发展具有正向促进效应,与假设H2相符。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直接表现是农业生产规模的增长。现行的财政补贴发放机制决定了农业生产规模是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原因在于,F行补贴发放主要依据诸如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等反映农业生产规模的指标。

从区域层面来看,东、中、西部在该指标的表现上存在着分化。东部模型(模型2)中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东部农业经济增长能显著促进农业保险发展;中部模型(模型3)和西部模型(模型4)的回归系数虽为正,但均不显著。原因在于:一个地区农户风险意识的强弱和农业保险体系完善程度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受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落后的影响,中、西部地区的农户风险意识相对较弱;2007年以来中、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公司数量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说明了这两个区域农业保险体系还相对薄弱。这两个方面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中、西部地区农业经济增长对农业保险发展的促进效应。

2. 各模型中的AAI和lnDA回归系数均大于零,分别与假设H3和H4预期的方向一致,但在统计上均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我国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是由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激发,当前财政补贴发放主要依据反映农业生产规模类的指标,而非农户家庭收入类和农业灾害风险类的指标;这就导致农户家庭收入和农业灾害风险并非农业保险发展的主导因素,从而使得AAI和lnDA对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促进效应在统计上并不显著。

3. 整体模型(模型1)中QIC的回归系数为正,与假设H5的预期方向一致,但在统计上不显著。农户在决定是否购买农业保险的决策中,首要考虑其自身是否有购买保险的内在需求以及支付承受能力,其次才涉及由供给因素决定的农业保险的可得性、便利性等条件,这也决定了供给因素并非农业保险发展的首要因素。在区域层面上,东、中、西部模型的QIC指标对农业保险收入增长的促进效应存在差异。三大区域QIC的回归系数均为正,均与假设H5预期的方向一致;东部地区该指标的回归系数在统计上并不显著,中、西部该指标的回归系数均大于东部地区,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正如前面分析所述,相比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农业保险体系的基础较为薄弱;且进入农业保险全面发展时期,在薄弱基础上新增加的农业保险供给对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促进效应往往较为显著。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从政策因素来看,一方面,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对农业保险的激励作用在1%的水平上显著,并且在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均显著表现出了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连续多年达到了40%以上,最高甚至达到了76%,为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上述两方面表明财政补贴是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决定因素。

从市场因素来看,农业经济发展能够显著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但这一推动作用在东、中、西部三大区域有所分化。东部地区推动作用显著,而中、西部地区尽管有正的促进作用,但在统计上不显著;农户家庭收入、农业生产风险这两个因素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推动作用在统计上不显著;农业保险供给增加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推动作用在中、西部地区得到了显著体现,但在全国层面和东部地区则未表现出显著的促进作用。

综上,财政补贴是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的决定因素;市场因素对农业保险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相比政策因素的显著作用,其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推动作用在影响范围和程度上较小;综合来看,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共同作用,激励和推动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从当前发展阶段来看,政策激励的作用要比市场推动的作用更为显著。

依据上述结论,我们可以得到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发展的一些政策启示:一是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提高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效率。世界各国农业保险的实践经验以及本文实证结论表明,建立由政府财政补贴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有效途径。现阶段,一方面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和力度;另一方面应当逐步建立多层次、有效率的农业保险补贴机制,保障我国农业保险的持续发展。二是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环境。农业保险兼具公共物品和市场商品的二元特性,决定了发展农业保险既要发挥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也要发挥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作用。实证结论表明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中,相比政策的显著激励作用,市场的推动作用较小,部分原因可能在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市场环境还不够完善,比如中、西部地区农业保险有效供给不足,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意识及参与农业保险的意识不强。因此需要从加强宣传教育、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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