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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2 17:33:46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1

1、基层纪检部门“无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设施不全。部分乡镇纪检部门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和相应的办公设备,有的甚至连办公桌椅和档案柜都没有配备,更不要说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了。办公设备简陋,严重影响了乡镇纪委工作的开展。二是办案经费不足。目前,乡镇财政普遍吃紧,大部分乡镇没有预算纪委办公、办案经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工作经费都无法保障。外出取证解决不了差旅费,办案也没有专车。三是工作待遇不高。乡镇纪检部门看似地位颇高,实际上政治、经济待遇都很低。有些人在乡镇纪检部门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有解决副科待遇,在提拔重用方面也不及其他部门的干部。

2、基层纪检工作“失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怕领导不支持而不能去办案。有的乡镇领导认为查办其属下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了其工作成绩和单位形象,因而对纪委办案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导致乡镇纪检干部在办案过程中畏手畏脚。二是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去办案。现在乡镇、村党员干部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有的后台背景足,有的钱多势大,还有的跟黑恶势力搅合在一起,极大地影响了纪检人员的办案积极性。三是怕得罪人而不想去办案。乡镇纪检部门查办案件,当事人都是周围的熟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查办案件多了,怕同事说风凉话,怕得罪太多人而影响自己的人际关系,因而对查办案件有顾虑。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总是想把大案化小、小案化了。

3、基层纪检工作“限位”。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深层次有效监督。乡镇纪检监察部门看似许多工作都参与了监督,但实际事前、事后的许多工作都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之外完成了,纪检部门只是参与现场监督,在大多数情况下,那也就是个程序问题,走过场而已,缺乏深层次的有效监督。二是缺乏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由于乡镇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要接受党政负责人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差不多也是平级关系,因此,乡镇纪委书记不敢去监督党政负责人,也不愿去监督其他班子成员。

4、基层纪检干部“虚位”现象严重。一是纪检干部能力不强造成“虚位”。 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随意性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结构不合理,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的工作人员非常少,队伍素质不高,战斗力不强,有些案件独立查办不了。二是纪检干部责任心不强造成“虚位”。一些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纪委监督是虚的,加之工作忙,办案环境不优,于是奉行中庸之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也不得罪,还有的认为只要管好自己不违法乱纪就行,不想去监督别人。三是纪检干部兼职太多造成“虚位”。 目前,乡镇纪委书记一般都兼职人大主席,同时还要分管其它工作,有的甚至分管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的工作,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导致精力不济、顾此失彼而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1、思想认识不足。部分乡镇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乡镇管辖范围小,权力小,腐败没有什么市场,只要应付好上级检查就可以了。有的认为纪委办案得罪人,影响单位之间、个人之间的团结。因此,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远不如计划生育和综治维稳等工作。

2、体制机制不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只是业务上的领导,人、财、物的领导都是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乡镇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乡镇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委和领导成员的职责。

3、办案环境不佳。从内部环境看,单位领导不很支持,同事不很理解,家庭成员不很乐意。从外部环境看,案件查办受社会环境影响越来越大,各种关系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关系网、说情风已成为影响办案的重要因素。

4、干部队伍不优。部分乡镇纪检干部不是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毕业生,专业知识缺乏,平时锻炼和交流的机会不多,实践经验不足,缺乏办案技巧和办案经验,加之,政治经济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少数乡镇纪检干部不会办案也不愿办案。

1、重视纪检工作,确保基层纪检工作“有位”。一是完善办公设施。要保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要保证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要保障办案有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二是增拨办公经费。建议将乡镇纪检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专项经费额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所需。三是提高工作待遇。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的标准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建立交流和选拔任用机制,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2、树立正确心理,确保基层纪检工作“到位”。一要摒弃顾虑心理,要能办案。县纪委领导要加强对办案的督查和指导,要给予办案人员必要的支持。乡镇主要领导也要转变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就是给本单位抹黑的错误观念,积极主动支持办案,彻底消除办案人员的思想顾虑。二要摒弃畏惧心理,要敢办案。在办案过程中,政法部门要与纪检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2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群众路线

前言

党的十明确指出,党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广泛开展群众路线的实践活动,以进一步提升党工作的质量与水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群众路线在国有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以群众路线为指导,能够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创新,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实践中的有序开展。以群众路线为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了国有企业的科学运行,能够对企业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与引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作用,保证国家战略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群众路线为切入点,增强了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效率与水平的提升,实现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风险的有效防控,强化纪检监察的质量与水平。

1.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群众路线的贯彻与执行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对其重要性与必要性的分析,能够帮纪检监察人员提升对于群众路线的认识程度,为后续相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工作方针与思想路线的的影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为了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1]。需要将群众路线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指导,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增强与人们群众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建设中的作用,降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难度,依靠人民群众的理论实现了国有企业经验管理活动的有效监督。同时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对群众路线的贯彻与执行,能够在已订车程度上巩固纪检监督工作的成果,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进行。

2.群众路线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开展的要点

2.1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于群众路线的认知。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于群众路线的认知,一方面需要国有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群众路线下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大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将群众路线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2]。另一方面要将群众路线与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机制的构建活动结合起来,在国家政策体系框架内,将案件查办、人事任免等收归于上级纪检部门,提升组织监察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增强了纪检监察的实际效果,实现群众路线对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指导。

2.2廉政文化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实现

2.2.1以廉政理论为思想先导,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干部的价值追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从指导革命的政党到引导建设的政党的身份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自身,树立与践行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宗旨,立足于社会发展与政党建设的实际,逐渐形成了一套廉政建设的科学理论[3]。廉政建设理论能够提升国有企业员工的思想认知,提升精神境界与思想道德水准,使得廉政理念能够深入每一位国有企业员工的思想之中,并在此基础之上激发了国有企业员工进行廉政文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了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极为雄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丰富了企业文化的内涵。

2.2.2进行科学高效的制度建设。廉政制度建设作为廉政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与廉政文化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连续。国有企业要对自身的工作环节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对于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与部门,利用廉政制度对其进行重点监督与管理,从制度层面规范国有企业员工的行为。同时通过廉政文化,优化廉政制度的执行环境,从而更加深入的推进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进行与开展[4]。

2.2.3进行反面事例的宣讲,提升国有企业员工对廉政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于干部层、财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等具有较高廉政风险的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组织进行等案例的学习,通过对典型贪污案例以及相关案件的受刑人进行讲解,在加深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对行为危害性认识的同时,定期进行廉政文化建设的心得交流,帮助他们从反面事例中吸取教训,保证廉政文化在国有企业中的健康构建。

3.结语

对群众路线视角下在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开展实现的探讨,对于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与水平,规范国有企业的的经营管理行为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文章从县现阶段国有企业践行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要点以及廉政文化等层面出发,探讨群众路线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机几何,以期确保组织监督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实现,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沈慧敏.论群众路线视角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J].东方企业文化,2014(7):102-103.

[2]苑军,李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J].现代妇女:理论版,2014(10):94-94.

[3]高峰.走好党的群众线路做好纪检监督工作[J].企业文化旬刊,2014(5):62-63.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3

关键词:思想基础 政治作风 业务素质 纪律作风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9-0000-01

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的是一项特殊意义的工作,其自身具有执纪者与监督者的双重身份。做好“党的忠诚卫士”的同时又要做到“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因此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是做到二者的重点,同时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长期任务和永恒主题。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不断涌现出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 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使纪检监察工作充满了艰巨性和复杂性。近些年来,高校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基础建设越发频繁、大宗物资采购不断增长、教育与科研经费增加迅速,资金使用数量也越来越大,这些因素使得高校领导干部甚至普通员工手中所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不断增加。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新的形势下,面临新的问题,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能力十分重要。按照思想过硬、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打造出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从而应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现实要求。

二、新形势下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执政党的一种重要的执政能力,也是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和必然要求。党的十报告指出世情、国情、党情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在新形势下,党在十报告中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目标。

(二)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

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线,提高高校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是一条任重道远之路。现如今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查办案件力度的不断加大,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所面临的是更为严峻更加困难的考验。在诱惑重重的现状下,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完成反腐倡廉的任务是十分必要的,为了能够顺利完成这些任务,就必须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

三、 新形势下如何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的建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任务和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解决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在思想状况、政治状况、业务知识水平和自身作风等方面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既是时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夯实思想基础

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会面临多样的文化冲击,面临腐败与诱惑的严峻考验,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思想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切实履行好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是十分必要的。要纪检监察干部夯实思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每一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都应深刻的认识到自身的神圣使命,在工作时保持一颗敬仰之心;第二,突出教育的重点,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第三,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第四,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要做到明辨是非,自觉的抵制消极腐败思想,每日三省吾身,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一身正气,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纪检干部应有的气节。

(二)提升政治信念

在加强思想建设的同时,也必须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信念,讲政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职,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要有崇高的理想信念。要在不断学习和求索中构建理想信念,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强的能力水平、更好的工作作风和更严的政治纪律,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提升其政治信念的可以分为“三个务必”:(1)务必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科学理论是我们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行动的指南针,因此要不断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在党的事业建设中、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信念,自觉地提升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养,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2)务必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来指导工作。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是我们进行各种工作的根本准则。在工作中会遇到的无数的困难与风险,都应当且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不动摇。(3)务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建设的关键所在。提高政治信念,就要使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忠诚。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应该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并利用其应用哲学和具体工作的方法论,同时与其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实践工作中不断领悟、时刻总结。不断的苦练内功,提高自己的政治信念。做到自身的政治态度的强化,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的一致,并按照中央的部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水平,提高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政治能力,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信念。

(三)提高业务水平

牢牢把握学习这一基础,着力提升自身能力。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与情况,学习是十分必要的,业务是学习的根本,只有加强业务学习,才能不断的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才能做到真正的与时俱进,才能真正应对新的挑战,使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出时代性,体现出新的方式,因此在高校中大兴学习之风,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首先,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同时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其次,在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培训,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学习新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做到掌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从中总结规律,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可以提高在源头上预防并治理腐败的能力;再次,为了适应当前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从反腐倡廉的工作实际中出发,大力加强经济、法律、科技、管理、历史等现代科学知识与技术的学习,同时要把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身反腐败工作实践中。采用多样性、实用性培训,增强培训的力度,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最后,深入开展工作调研与政策理论的研究,提高业务素质,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贯彻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同时把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与业务学习同时抓好,争取用达到一流的素质,做到一流的业务水平,创造出一流的反腐倡廉业绩。

(四)增强自身作风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4

一、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社区党员队伍思想教育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是意向注重学习和思想教育的基础工作,其预防、监督、检查是关键。

1、社区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为契机,每月组织社区党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党章党规、纪律条例、廉洁准则、《监察法》的学习。针对一些身处外地、工作忙无法参加社区集中学习的,社区建立党员互动学习微信群,及时在群中发放学习资料。对于年龄较大、腿脚不便的老党员,社区组织专人前往老党员家中送学上门。

2、组织党员在廉洁伍家公众号及湖北省委纪委网站进行秒答监察法试题,提高社区党员理论水平。

3、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转作风、抓落实”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做好意见反馈整改。

二、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社区在小区、万达广场设有廉政文化宣传栏,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让居民群众普遍了解廉政知识,明确开展廉政文化的目的、要求和自己的责任、积极参与廉政监督。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收到清正廉洁风气的感染和熏陶。

2、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宣教方案,利用万达广场广告屏、各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利用社区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在万达广场、小区廉政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开展各类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3、制作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宣传展板,结合社区金融防范、禁毒宣传等大型广场宣传活动进行工作宣传。

三、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1、完善社区监察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及流程,建立社区监察对象台账:直接监察对象31人,间接监察对象61人。

2、修改完善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履职“五个一”清单,制作监察工作流程图。设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让纪检、监察委员清除自己履职范围,让群众更好的开展监督检查。

3、组织各个支部纪检委员、监察员及监察员助理学习省、市、区纪委关于扶贫领域、升学宴、国家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文章4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

4、与社区涉及子女高考中考升学的工作人员签订相关廉洁承诺书,并进行谈心谈话,加强纪律教育。

5、设立监察员、监察员助理办公室,落实基层监察工作阵地保障。制作了社区纪检委员、监察员助理公示牌10块,并在小区和各个支部上墙公示,做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公示公开。对纪检监察员和监察员助理发放工作牌和工作手册,让纪检检查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6、定期在社区公开栏公开政务、居务、财务及各种公开事项情况,积极参与协助做好社区大数据核查21条。组织社区纪检、监察员、监察员助理对社区大数据核查的公示、宣传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参与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支部主题党日,号召党员发动居民积极检举揭发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

四、2019年计划

1、继续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作用。加强对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开展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作用。大力推进谈心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5

一、加强内部监督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省、市纪委有关精神,2007年5月, 县编委会召开会议,同意县纪委设立监督检查室,加挂在干教室,并明确了负责对各纪检监察机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情况的监督监察等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我们积极向县委汇报争取,要求单设监督检查室,2008年6月县编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县纪委独立设监督检查室,设主任1名,现与干教室合署办公。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

一是加强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多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央、省、市重大政治活动的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学习。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听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中纪委的全会精神,结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将民主生活会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座谈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在纪委内部开展了一人献一计活动,请大家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加强和健全内部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反映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处理。针对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进行帮助教育,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二是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近年来,我们每年都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聘请专家讲授业务课程,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同时采取跟班等形式培训纪检干部,县纪委监察局还出台了《桑植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规定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跟班1个月,熟悉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水平。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树立良好形象。今年7月,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县纪委监察局集中半年时间,开展为期仍半年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下一步再深入贯彻市纪委活动精神。抓落实。

(三)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一是强化纪律。为了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严明纪律,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树立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了《桑植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切实遵照执行。对县纪委监察局自身建设,提出纪委常委“六个表率”、全体干部职工“八条规定”的要求。按照省纪委出台的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县纪委将“十不准”制成小卡片,印发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随时提醒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相关规定。二是强化管理。为了加强对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了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对本委局实行100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内容分为宣传教育、党风廉政、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队伍建设、综合信息调研保密等工作。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分乡镇(场)、派驻机构和非派驻机构三块进行,规定每个单位的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项目实行奖罚分,考核依据以县纪委各业务室平时检查、登记掌握的材料和情况为主,对派驻机构还将组织述职和测评,测评分占总分的20%,业务室记分占总分的80%,综合得分为派驻机构的最后得分。将39个乡镇(场)纪委分为3个片、县直机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分为3个大组、6个小组,实行分片、分组管理,由纪委副书记牵头,每年定期召开片组会议,进行工作讲评,督查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实行票决制。

(四)加强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协调能力。“纪委组织协调”是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我县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经常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形成合力,近几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次解决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实际困难。二是执纪办案能力。加大纪检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办案水平,经常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锻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开展办案室的相互学习交流活动,在具体办案中,互教互学,轮流主办案件,各室之间定期开展业务知识讨论,积极撰写案件剖析材料和调研文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独立办案能力。实行“一案一点评”制度。案件调查终结后,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听取主办人员的汇报和体会。加强“两规”人员库建设,人员增至150人。三是改革创新能力。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途径、新路子。先后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政体检”工作。特邀审理工作、“老区清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得到了上级的肯定推介。四是自我监督的能力。不断加强纪检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按“零违纪”、“零容忍”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违反纪律的,能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剖析。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为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重点是对办案、信访、调研等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对纪检监察工作抓的不力单位进行了谈话,如瑞塔铺镇纪委由于工作乏力,信访案件不断上升,上访人员不断上访,通过纪委领导督查谈话,加强工作力度,信访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针对我县办案数量下降的趋势,由案件检查室抽出专人,在法院、公安局、林业局等单位进行案件线索排查。通过对以上单位案件处分人员身份的确定,再由相关单位进行党纪立案。对个别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办案不力,由纪委监察局领导对其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4人次,对于有案不办,瞒案不办的纪检监察人员,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严厉的组织措施,确保每年办案任务的完成。加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严肃干部纪律。县纪委监察局按照“零违纪”、“零容忍”的要求,严肃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行为。近3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查处了龙潭坪镇纪委副书记龙国清工作失职案件、打鼓泉乡纪委副书记向宏亮侵犯他人选举权利案件、陈家河镇纪委书记彭小波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案件,对违纪人员给予党纪处分,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加强内部监督是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纪律检查机关是协助党委抓党风、维护和执行党纪、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机关;监察机关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的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机构,如果监督不力或失去监督,权力也同样会被滥用,同样会滋生腐败,并且对党的形象、党的事业危害更大。近几年来,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更好的履行职责,首要地是应正确地把握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先做被监督的对象。只有自身清正廉明、作风过硬,才能有权力、有本事去监督别人;才能让被监督的人服气和接受;才能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纪检监察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教育,加强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总体要求

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每年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在职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力争在20*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轮训工作。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担任中层职务和新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其中副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参加三个月以上(五年内累计)的脱产培训。

三、培训对象

除按照中纪发*号文件和浙纪发*号文件精神规定选送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培训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外。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培训的具体对象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副主任以下干部;市直属机关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监察室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的分管领导、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室主任及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副室主任、部门副书记(副组长)以下的纪检监察干部由县区自行组织培训。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文件精神,确定教育培训对象,制定本地本部门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安排调训任务。

四、培训原则

坚持学以致用,按需施教,实施分类培训的原则。注重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设计培训班次,根据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安排教学内容,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重点组织教学活动,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为目标考评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纪委监察局着重抓好下列教育培训工作:

(一)、开展综合业务教育培训

20*年前,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新提任、录用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干部管理、宣传教育、公文写作、党风、纠风、法规、效能监察等不同业务,每年举办2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教育培训班。

(二)、开展知识更新教育培训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的干部在职自学的学习计划、学习书目和学时要求,及时组织在职干部进行更新知识的教育培训,认真参加各项业务知识测试。

(三)、学历教育

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凡50岁以下未达到大专学历和45岁以下未达到大学本科的干部,应当参加在职业余学历教育,并分别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和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四)、实践锻炼

把实践锻炼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特别是培养中青年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横向交流的力度。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与重要事项的审批。领导小组由叶鸣同志任组长,张建平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干部室、教育调研室、机关党总支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调研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年度计划备案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本地本部门干部培训任务落实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要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考察和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任职前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在任职后一年内接受任职培训;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检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完成上级调训任务的情况,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干部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上级报告。

(二)、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培训教材建设,推进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是搞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基础条件。

充分发挥和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师院等培训基地和社会各种培训资源的作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的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在纪检监察系统、高等院校、有关机构聘请业务骨干、专家学者等,逐步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确保教学质量。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要积极承担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授课工作。

加强教育培训教材建设。要在用好中央纪委、监察部统编教材的同时,结合实际,按照“简明、管用”的原则,组织业务部门,根据工作实践和体会,编写实用性强、易于操作的授课讲义和业务指导手册,作为辅助教材。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7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纪检监察 群众监督

如果将一个单位比作一间房,那么纪检工作就好比是那抽烟机;如果将一个集体比作一棵树,那么纪检工作就是那啄木鸟——这句话形象的反映了纪检监察工作对一个单位和集体的重要性和其地位。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他人的时候,首先要保障自身的执法是规范的,执法人员行得正,执法水平高。纪检监察工作对于保障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清正廉洁和文明规范高效执法,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日常监察工作流于形式,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需加强。笔者拟从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谈谈抓好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几个关键。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对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文明规范执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相比,部分干警甚至个别领导认为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足,主要存在三种心理:一是与已无关的心理。一些干警认为只要自己不犯错误,纪检监察工作就与自己没关系;二是腻烦心理。认为纪检监察是多管闲事,只会给干警“套紧箍咒”,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影响办案;三是抵触心理。少数干警纪律性不强,当出了问题、纪检干部找其谈话时,口头上应付,心中抵触。

2.体制不顺,监督职能发挥受限。一是在工作实践中,多数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属于内设机构,不由当地纪委派出,纪检组组长是由检察院干部担任,其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组织关系等全在检察院,在工作的开展上就难免束手束脚,导致对本院领导及干警监督力度乏力。二是从监督制约的时机看,重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办案活动监督主要是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核实办案人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很少去查看办案手段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三是监督途径不佳,监督效果差。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者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监督力度可能往往削弱,有的因为共同利益而使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其监督效果差。

3.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能力不强。实践工作中,基层检察院由于缺乏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很难配备全面熟悉各项检察业务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纪检监察人员对检察业务不熟,就难以发现相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找准监督点。另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五个关键

纪检监察工作要定位于服从服务检察工作。没有检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也就无从谈起。检察工作的重心在哪里,问题出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服务到哪里。所以,基层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检察业务,紧密结合检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来开展,具体来说,要抓好以下五个关键问题:

(一)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强化纪检干部责任意识

要通过潜移默化的日常教育,消除一些基层院领导及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上的误区,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落实。要教育干警深刻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要通过教育引导,消除从事纪检监察的干警怕得罪人的顾虑,使其敢于监督,意识到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树立从事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和事业心。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筑牢心理防线

首先要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教育,让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深入干警潜意识。历史和实践证明,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要常抓不懈,成为检察干警文明规范执法和从事好事务性工作的力量源泉。思想政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要结合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既要有一定的原则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还要讲究实效,能解决好干警当前面临的一些心理问题,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帮助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

其次是要开展好职业道德教育,让干警敬岗爱业,以检察事业为荣。检察干警身处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不可避免会受到各种腐朽思想和消极因素的影响,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和保证,能帮助检察干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用公平正义衡量情与法的冲突,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基本要求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养成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职业习惯,以保障检察权的正常行使。

再次是要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让检察干警时刻自醒、自查。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利益关系交错,执法环境比较复杂,党风廉政教育变得非常重要。检察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做到时时讲、事事讲,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教育广大干警“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和利益的诱惑。

(三)建立、完善、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

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加强对人员的管理,所以,建立、完善并落实好相关的规章制度是管理的基本手段。成熟的纪检监察制度能有效监管检察干警,促进检察干警素质的提高,是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证,是推进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建立、完善、落实好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制度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坚持用制度管人。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遵守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政法委制定的各项廉政制度,如“四条禁令”、“廉洁从检十项纪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同时,要严格遵守本院已有的关于执法办案的各项纪律和其他工作纪律。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在监察过程中,对各部门、各执法办案环节、重点岗位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认真进行调研,研究出合理合法的监管办法报院党组讨论决定,不断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

其次要加强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的干警要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及最新的司法解释,要研究并熟练掌握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以及时发现业务部门干警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程序错误,同时,要注意发现干警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要严查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刑讯逼供等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工作方针,开展经常性的案前教育,使干警不敢犯、不愿犯、不能犯。

再次要监管干警的一言一行。干警的言行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所以,要教育干警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监督干警不说有损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形象的话,不说有损同事之间团结的话,尤其是面对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不说有可能影响执法公信力的话,不实施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不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吃不该吃的饭。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纪检监察工作要实施“阳光监督”,多倾听社会各界对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多收集反映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不端行为的意见。一是随机抽查案件,听取案件当事人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了解检察干警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要在举报宣传、法制宣讲等阳光检务活动中,到群众中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线索;三是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征求工作意见,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五)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8

(一)突出抓好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1、认真完成省纪委安排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市纪委调研法规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和特邀理论研究员重点抓好省纪委下达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好做法好经验的调研”、“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调研”、“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调研”、“土地出让中腐败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四个重点课题调研任务。

2、认真完成自选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市纪委调研法规室根据委局领导指示和工作实际,研究选定了8个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工委、纪委)、市纪委特邀理论研究员选定了48个重点调研课题。调研法规室对重点调研课题进行了责任分工(课题和责任分工附后),并着力组织、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围绕选定的课题开展调研活动,确保重点调研课题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二)突出抓好重要文稿的起草和理论文章的撰写工作

认真、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委局机关综合性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理论文章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多出精品力作,重点在撰写理论文章上要有所突破。全年力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有思想高度、有理论深度、有参考价值的理论文章、调研文章30篇以上。

(三)突出抓好纪检监察调研法规信息工作

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和法规制度方面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报送信息。各县市纪委每月至少报送15篇,各区纪委每月至少报送8篇。努力提高在中央纪委、省纪委的上稿率,全年在省纪委采用信息120篇以上,在中央纪委采用信息20篇以上,信息采用量力争全省领先。

(四)突出抓好《*廉政论坛》编辑工作

编辑出版《*廉政论坛》,努力使《*廉政论坛》成为一个展示调研成果、探讨工作方法、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推介我市反腐倡廉成果的平台。《*廉政论坛》为季刊,实行免费赠阅,主要面向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设栏目6个,即主题阅读、领导言论、廉政论坛、调查研究、经验交流、他山之石。另根据工作需要和稿源情况,每期增加个别栏目,如警钟长鸣、卫士风采、廉政评弹等。

(五)突出抓好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相关工作

1、配合省纪委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申诉复查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纪检监察机关法规制定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法规的调研、起草、修订和征求意见工作。

2、配合委局机关相关室起草制定我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做好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解释、答复和宣传工作。认真做好20*年度《纪检监察政策法规选编》的宣传发行工作。

(六)突出抓好调研法规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学习。抓好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调研法规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发现、研究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2、加强培训。拟举办一期调研法规业务培训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调查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以及金融、财经、法律、现代科学知识的教育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拓宽研究视野,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提高调研法规工作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范文9

关键词:列宁著作;改组;纪检监察;政权

中图分类号:A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1 ― 0039 ― 03

在列宁领导苏维埃社会主义建设的晚年,从思想、组织和制度等方面入手,做出了对工农检察院工作制度建设的设想。这些理论和实践对于我们今天的党纪检查工作还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改组》一文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对苏共高层的政治斗争状况感到忧虑

列宁同志一直担心俄共党内产生严重的分裂,党内的不稳定因素在于一些权高位重的中央委员身上。他清醒的认识到在他逝世后,斯大林会以总书记的身份来为维护他在党内的权力起到决定性作用,托洛茨基也不例外,进而会有爆发党内斗争的趋势,对苏联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将会具有灾难性的危害。因此必须采取切有效措施否则就会面临。

(二)对当前的工农检察院的工作普遍感到不满

俄共在建国初期的政治架构上,对各级干部实行的是集中制和委任制,随着党执政根基的稳固,机关作风出现了盛行、工作僵化等严重的问题,极大地削弱了党内的工作效率。工农检察院是苏联的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许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是俄共党员, 因此工农检察院的工作的本身又是对各级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监察。列宁认为,“再没有比工农检察院这个机关办得更糟糕的机关了”〔1〕(第787 页), 对于监察党中央委员的职能, 工农检查院“实际上不能胜任, 只是成了这些中央委员的‘附属品’ , 或者在一定条件下成了他们的助手”〔1〕 (第747 页)。

(三)对斯大林个人政治品质问题的担忧

斯大林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军事家,是苏联俄国的建设引领者,但其自身的缺点也非常明显:唯我独尊,做事过于武断和激进。正因为如此,列宁担心在其执政期间斯大林会运用其总书记的绝对权力排除异己而展开激烈的党内斗争。列宁认为:“ 斯大林同志当了总书记, 掌握了无限的权力, 他能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 我没有把握。”〔1〕 (第745 页)“这一点看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我想, 从防止分裂来看, 从我前面所说的斯大林和托洛茨基的相互关系来看, 这不是小事, 或者说, 这是一种可能具有决定意义的小事。”〔1〕 (第746 页)。这些都足以证明列宁对于斯大林个人潜在的政治品质的担忧。

二、《改组》一文中有关改革苏共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主要思想

(一)将党的监察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合并,建立一个最高监察机关

1923年,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建议对工农检察院进行了改组。在代表大会中指出, 在工作形式上工农检察院应与苏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互相配合 ,发挥好监督和改造各级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作用,因此成立了工农检察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合并起来的最高监察机关(类似中央纪委与最高检察院的合署办公形式)。这样, 工农检察院的性质由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转变成直属于苏共中央的中央党群机关。会议强调,在今后历届党的代表大会上, 苏共中央都要单独听取工农检察院所做的工作报告,工农检察院的所有工作都由党的最高组织领导。重大事项都要由苏共中央批准后才能予以执行。这一变动使工农检察院直接处于苏共中央的直接领导, 在一定法律意义上对工农检察院的独立检察职能起到一定的干涉作用。俄共第十二次党代会后,根据会议精神,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兼任工农检察院最高检察长。

(二)精简工农检察院机关内部的人员编制以及优化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的功能设置

列宁指出:“我建议代表大会从工人和农民中选出75-100名新的中央监察委员,当选者也像一般中央委员一样,应该经过党的资格审查,因为他们也享有中央委员的一切权利。”〔1〕(780页)。1919 年4 月3 日, 在人民委员会会议上, 斯大林同志提出了关于重新修订和完善国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意见,并得到了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官员们的广泛认同。关于机关内部职能和编制配备建设时,斯大林强调,应当精兵简政,优化部门间的职能配置。不久后, 国家监察部机关合并压缩大量多余低效率的职能处室,由10个主要案件审理处室代替过去的25个处室,并且在处理中央监察机关和地方监察机关的领导隶属关系上,各省区市设立相关监察的垂直部门,由苏共中央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与此同时,苏共中央相关行政法规改组了旧的国家监察机关,把现存的一切对各个系统具有监督职能的各个监察部门合并组建新的国家监察部,由总书记兼任后组建的国家监察部的最高领导。同时,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完善国家监察的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稿。斯大林在报告中指出, 重新建设国家监察机关的基本出发点是要求监察机关在履行工作职能时能够更加民主化,在案件监督审理时能够更加联系工农群众,走群众路线,真正能够解决工农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会议精神的引领下, 1920 年2 月, 新组建的国家监察部正式命名为工农检察院, 这是在当时条件下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规模和级别最大的国家监察机关,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史上的重大创新。

(三)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政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列宁强调“有一定人数必须出席政治局每次会议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们,应该形成一个紧密的集体,这个集体应该“不顾情面”,应该注意不让任何人的威信,不管是总书记,还是某个其他中央委员的威信,来妨碍他们提出质询,检查文件,以至做到绝对了解情况并使各项事务严格按照规定办事。”〔1〕(782页)在他的续文中提到建立这种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1.一心为社会主义奋斗的人。这些人受的教育是不够的。2.有知识受过教育的人和其他国家比少的可笑。他提出要求社会制度中的优秀分子1.先进工人2.真正受过教育而且可以保证绝不相信空话、绝不说昧心话的份子,不怕承认任何困难,不怕为达到自己郑重提出的目的而进行任何斗争。”

三、对《改组》中俄共党内监察思想的分析

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加强党内空间权力制衡实现有效监督,是列宁同志毕生倾注于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建设的一贯指导思想。特别是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他认为:“对于党员在政治舞台上的一举一动进行普遍的(真正普遍的)监督, 就可以造成一种能起生物学上所谓‘适者生存’ 的作用的自动机制。完全公开、选举制和普遍监督的‘自然选择’ 作用, 能保证每个活动家最后都‘各得其所’ , 担负最适合他的能力的工作, 亲自尝到自己的错误的一切后果, 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4〕(第132 页)

在苏维埃俄国建立初期,为稳固来之不易的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急需对党内的各级监察机关进行有效改组无论是人员配备、机构能以及制度建设。首先,党内的党委和监察机关处于平行的位置有利于监察机关有效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有利于防止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出现的权力过于集中、独立专断等官僚体制,为净化政治生态,给人民群众更多的幸福感和舒适感提供制度保障,也有利于缓和党内存在个别激烈的朋党之争,维护政权的稳定,为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转变保驾护航,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其次,对机关内部的职能部门配置进行改组,撤销一些效率低下、职能不明确的部门和处室,有利于维护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转,明确各部门的只能,积极有效的开展监督工作,使工作程序制度化、法治化。最后,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积极吸引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深厚和业务精干的有识之士扩充监察队伍,一方面可以淡化机关老人中在进行革命斗争时存在的简单粗暴的执法理念,另一方面可以优秀的机关人才促进党内监督工作同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培养大局意识,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模式。

四、列宁的党内监督思想对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制度建设的启示意义

十以来,中央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其核心在于培养出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队伍。为了完成这个艰巨的使命,首先是要解决党内“一把手”对各级领导者的监督这一突出问题;其次是要重点强调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的监督。目前,党的纪检监察体制还有许多尚需完善之处。

(一)党的各级巡视部门所移交的案件处理落实情况有待优化

为了加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力度,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规定,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普遍设立了巡视工作部门,该部门不定期对各级党政机关进行工作监督抽查,并设立了专门的机构用于接收群众举报和处理。巡视工作的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对各级贪赃枉法的相关人员起到很大的威慑力,对各地的政治生态优化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对于巡视中所发现的问题,巡视工作组往往只是将案件定型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而不做处理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能彻底打破地方的“保护主义”,如果未能得到及时和真实的案件反馈,相关责任便不能完全追究到底,存在个别漏洞。

(二)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中的监督职能的落实不尽人意

在现行党和国家机关的职能运行制度中,各级政府机关、公检法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机关内部设立纪检组,目的是为了对各级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在 实际工作过程中,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往往举步维艰。一方面,执纪过严,纪检工作人员由于被其他部门边缘化,得不到支持而难以继续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执纪过松,不仅起不到纪检组存在的监督作用,甚至为部门的塌方式腐败推波助澜。在一些著名的“大案要案”中,很难看到基层纪检部门和纪检组主动作为的影子,往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证据确凿定性以后,对下级基层纪检部门和派驻机构进行督办查案才能进行有效的工作监督。因此,很多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人员和干部经常感到工作力不从心,处于一种尴尬的工作状态。

(三)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机制有待创新和完善

纪检监察工作遵循:“惩防并治,注重预防”,在不严重的违纪问题面前最大化地“治病救人”。然而,目前的纪检监察案件往往是实行事后监管,针对举报线索顺藤摸瓜,缺乏切实有效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机制。因此,很多党员干部对于行使权力还处于有利于组织的监督之外,纪委的被动监督工作对于完善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的严峻形势极为不利,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完成党内的有效监督工作。

针对党内监督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中完善相关制度。

第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各级巡视工作,加大巡视覆盖面,做到无死角全面监督。创新对巡视工作落实的监督反馈力度,在面对部分复杂和困难情况可以给巡视部门委以特殊监督职权,完善巡视工作结果处理反馈机制,对于移交到相关部门的案件要定期督办反馈处理情况,加强巡视工作后期的信息披露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追究。

第二,合理调整党的各级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实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受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领导垂直管理机制,由“双重领导”改为“垂直领导”,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在党内的现行体制中建立相互制约和相互平衡的机制,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的权力制约机制。

第三,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形成民主监督环境。党内的领导机关要鼓励和支持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活动,让党员在重大问题中具有知情权、监督权甚至决策权。积极贯彻群众路线,进一步完善民意检测、民主测评、差额选举以及群众来访制度。例如一些地区和部门实行的党风政风监督员选拔聘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起到了很好的成效,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因此必须牢牢将党内监督机制制度建设贯彻不动摇。

第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地位,强化监督权力。目前的各级纪检委书记由上级纪检委书记提名,经组织部考核通^后移交上级党的常务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后任命,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领导地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待遇应与地方党政机关脱离,以免受本地本部门的财政制约。纪委查处案件只对上级纪委负责,不受同级党委干涉。纪委委员应同时列席同级党委、常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可同时享有对重大事项的否决权。实行省级以下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轮换制,每届到异地进行交流轮换任职,并对各级纪委采取一定的监督问责机制,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自身的腐败。各级纪委书记、派驻机构的纪检组组长以及企业的纪委书记,应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同时提名考察任命。高校系统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纪委书记,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分别同相应级别国资委党委、党委教育工委提名考察任命。全方位、全覆盖完善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中国正面临改革的攻坚期,稳固上层建筑建设,激发对经济基础的积极地反作用,是维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目标的制度保障。将列宁的党内监督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想结合,实现执政党的自我监督的创新与发展,它有利于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政党建设,增强党的新时期的凝聚力和领导力。

〔参 考 文 献〕

〔1〕列宁.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12-09.

〔3〕中央党校教务部.马列著作选编修订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

〔4〕罗重一.关于列宁改革党的监察委员会的有关思想〔J〕.武汉大学学报,2007,(01):1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