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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职称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2 17:35:30

省级职称论文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1

一、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现状

(一)职称评审权改革目前,对于省重点建设大学的教师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权及部分学科副高级职称评审权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下放到各高校,对于新成立的本科院校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仍完全由省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福建省于2005年开始试点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学校自主评审工作,6所省重点建设大学的62个学科专业获得了自主评审资格[1]。因此,目前除这6所省重点建设大学的部分学科由各自学校自主评审外,全省高校大部分的职称评审仍然是以省职能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机构评审为主。对于高校教师高级职称的评审,学校自主评审与省职能部门组织评审的主要区别在于:学校自主组建学科评议组与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库由学校负责建立。

(二)职称评审工作程序改革近年来,虽然在学校推荐与组织代表论文送审这2个环节的先后顺序上有所调整,但总体的工作程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其主要工作依然包括代表论文送审、职能部门组织预审、学科评议组评审、高级评委会评审等几个部分(图1),在职能部门组织预审、学科评议组评审、高级评委会评审中的任意一个环节未能通过的均视为当年评审未获得通过,而代表论文送审结果则是学科评议和高级评委会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制度现状及评审文件改革福建省现行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依据(即职称评审文件)主要指1997年制订的《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文件在职称评审的对象、政策导向、任职条件、评审组织和程序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本省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这一评审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高校人才评价的发展要求,如仅在论文的规定方面就存在:评价体系不完善,各系列职称学术论文规定单一化,时间要求的规定不够合理等几个问题[2]。而且评审中还普遍存在对学科差异重视不到位、认识不深入的问题[3]。因此,福建省于2010年9月组织修订了《福建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主要在论文级别认定、教师工作量、科研课题、学科评价分类、破格要求、奖项界定等几个方面作出了新规定,尝试对福建省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做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二、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

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特别是高校岗位设置改革的进行,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无论是职称评审文件改革还是高校聘任制的试点改革都或多或少受到各方面的制约,给改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一)旧制度形成的固有认识自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以来,高校教师职称由评审组织评审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如“教授”这一专业技术头衔必须由一个组织给予认定这一观念也已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形成。因此,若突然取消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而采用学校自主聘任制,会对人们的传统观念造成很大的冲击。在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方面,现行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自1997年实施以来,已经在福建省实施了10余年。无论是职称的评审条件,还是职称的评审组织、评审程序,都已在高校教师中留下了固有的认识,如果突然间发生了改变,也会使相当一部分教师以及对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有所了解的人在一定时期内产生心理不适应,从而容易产生排斥心理。

(二)来自教师的制约因素来自教师的制约因素主要存在于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方面。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所涉及最直接、最敏感的群体无疑就是要参加职称评审的高校教师。在现行的高校人事制度中,职称评审是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都与职称相挂钩。因此,若新的评审文件出现不利于某些教师职称晋升的情况,势必使这一部分教师对新文件产生抵触心理。心理学研究也表明,人作为认识事物、改造事物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其认知、习惯、安全和经济等因素会对包括制度在内的组织变革形成阻力[4]。而教师的抵触心理就有可能促成教师通过个人、单位或是社会的手段阻碍改革进程的推进。

(三)来自高校的制约因素对于评审文件的改革,由于各高校的综合实力存在差别、教师职称结构也不尽相同,造成了不同高校对评审文件的条件规定看法不一: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认为评审条件应该提高,而综合实力较弱的高校则希望降低评审条件以利于学校教师职称的晋升。高校内部学科的差异也对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持不同态度:强势学科担心职称评审文件改革缺乏高端引领容易导致晋升的高级职称人员水平的降低,从而影响本学科的发展;而弱势学科则担心提高职称评审条件会加大高级职称晋升的困难而影响学科的发展。各高校对改革中的职称评审文件从各自的视角加以衡量、解读,对职称评审改革存在种种顾虑,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完全下放职称评审权的顾虑。全省各高校由于自身的发展状况不同,学科发展也存在很大差异。对于学校的优势学科,组织本学科专家评审或者组织专家鉴定比较容易完成;而对于学校的弱势学科.由于,学校本来就缺少相应学科的专家,因此组织学科专家评审就成为摆在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一个现实难题。

2.对取消资格评审采用直接聘任制的顾虑。在全省高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高校必须以省职能部门核定的编制数设置各级别的岗位。在已有的高级职称岗位数的限制下,在高校岗位聘任制度、聘后考核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取消职称评审,高校势必受困于高级职称岗位的分配问题。另外,直接聘任取消了职称评审对聘任资格的一个基本认定功能,增加了高校对聘任资格的认定成本,这一方面给了高校更多的自,但另一方面也使部分可通过职称评审化解的聘任矛盾转移到高校的岗位聘任工作中。

(四)来自社会的制约因素目前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改革要以评审的社会化为目标,必须充分考虑职称评审改革中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制约因素,逐步转变政府在职称评审中的组织角色。

1.逐步转变政府在职称评审中的组织角色,制约政府职能部门角色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中国社会传统的权力观念,如何使政府从一个参与者变为监督者,从一个组织者变为管理者是制度改革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

2.高校的职称评审改革也不能脱离当前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的现实状态,如何实现社会化评审,如何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协调发展也是制约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

3.实行直接聘任制、取消职称评审还受到现行与职称相挂钩的人事政策的制约。如高校教师转评其他系列职称以及工作调动、退休时的身份认定、与职称有关的干部保健待遇和奖项申报、课题申请等有关问题。同时,这一系列问题有关的政策、制度调整以及在聘任制改革后与原有职称评审制度的衔接工作也直接影响聘任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出路

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并不是彻底否定现有的职称评审体系,而应该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有目的地进行调整,逐步改变当前“职称即职务,评职称就是评待遇,能上不能下”的状况[5],使职称评审逐步从一个政府行为过渡到一个社会行为,为最终实现高校的用人自主以及人才选拔奠定基础。现阶段,在通过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努力克服职称评审改革的各种制约因素。在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中既要充分考虑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又不能为个人利益而使整体利益受损,要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笔者认为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优化职称评审的定量化指标

对于职称评审条件量化的优缺点,有的学者认为量化少容易造成论资排辈的现象[6];有的学者则认为数量化的学术评价体系导致高校教师岗位聘任的不公平[7],对学术评价定量化的诟病也引起了广泛共鸣[3]。但笔者认为,高校教师职称的社会化评审与高校岗位直接聘任必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除了不断优化定量化的指标以加强职称评审的导向性外,在设置定量化指标时还应注意在定量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对教师实际能力进行定性评价的手段。因此,职称评审指标的量化工作必不可少,量化评审指标最主要的好处在于:指标量化后,提高了职称评审的可操作性;根据量化的指标评审,有助于体现职称评审的公平原则;量化的指标可作为高校自主评审时的基本依据。当然,定量化并不是简单的数学累加,定量化还要改变当前评审指标多重视量的积累,而对质的把关不足的缺点,在大学教师技术职务等级评审中利用能力最大模式正确处理绩效替代性问题,形成技术职务等级“能者上、庸者下”的灵活激励格局[8]。

(二)逐步下放评审权,引入社会化评审功能

评审权的下放工作是进行社会化评审的基础,而评审权的下放工作应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只有在高校学科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够将相应学科的自主评审权下放给学校。通过评审权的下放逐步降低省职能部门职称评审的比重,最终去除职称评审的行政化体制。在现阶段,应根据学校发展逐步下放省重点建设大学各个学科的高级评审权,对新建本科院校试点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最后将下放评审权的学科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将政府的评审行为过渡到学校自主或社会化的评审过程。组织高校弱势学科的社会化评审,协调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机构对高校弱势学科的评审,统筹不同高校强、弱学科之间的互评。

(三)做好与高校职称评审有关的制度建设

职称评审制度与高校的岗位设置及聘任制改革密切相关,在高级职称岗位职数核定后,如何设岗及对岗位聘任如何管理和考核,是高校建立人才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最为关键的要素。而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则与岗位设置与聘任制改革相辅相成。要打破现行的重评审轻聘任的职称评聘模式,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及聘后管理的相关制度建设。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学校在首次岗位设置聘任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岗位设置聘任方案,及时出台聘后的管理、考核方案,逐步将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结合起来。对于有自主评审权的高校应进一步完善本校自主评审的职称评审相关制度建设,根据省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不断修订本校自评部分的职称评审条件,并在省有关文件改革的基础上拟定符合自身学校办学特点的自主评审条件。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2

关键词:专业能力 考试 思考

2013年6月我省职改办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实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制度向全省征求意见。这是我省职改部门在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式上的一次积极探索,是在充分考虑现行卫生人才结构和卫生人才市场需求基础上的制度创新。

一、目前卫生高级职称晋升体制与存在问题

从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到现在,职称评审工作已走过30多年的路程。评审条件、评审工作程序、评审实施措施逐步完善,评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目前仍采用答辩评审的方法,从2009年起提高了评审条件,除了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外,在学术论文和科研能力要求上不断加强,这些举措在保证评审质量的同时,以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第一,以单位空岗数作为晋升申报的指标限值,使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工作竞争愈演愈烈,不利于职工的安定与团结。近几年来由于岗位总数的限制,各单位符合条件而不能参加评审的人员越来越多,使得单位在晋升前所做的考核推荐工作由以前的资格审查变成了竞争性淘汰,单位内部由于高级职称晋升而造成的同科室、同专业职工之间的竞争气氛越来越紧张。

第二,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后,职级工资差距加大,对岗位工资划分多个等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职工晋升职称的积极性高涨,一些不曾想过晋升的人员加入了晋升人群,加重了由于指标限制造成的竞争压力。

第三,现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评价指标中偏重对论文的要求,使评审工作不够科学与严谨,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健全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表现为,评委们根据申报者上报的材料凭借自己的主观印象与判断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有一定的随意性,难以做到对评审标准执行的完全统一;过于注重对论文科研成果的要求,而忽视对申报者思想品行、学识能力、工作实绩和劳动态度的评估;许多专业技术人员为了晋升不得不去搞科研、写论文,最终导致大多数科研不能转化为生产力,不少论文脱离实际,造成时间和经费的巨大浪费,并且近些年来学术论文抄袭、剽窃、造假等不断行为时有所闻,使学术论文作为反映学识水准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第四,正高职称晋升除论文要求外,从2011年起根据所在医疗单位级别不用要求必须获得或完成一定数量、相应级别的科技奖励或科研课题。这对非教学医疗单位职工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大的障碍。

二、考试制度的正面效应

实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推进卫生高级职称晋升工作的公平与科学,改善目前单纯答辩评审制度存在的不足,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缓解了职称晋升中挤独木桥的现状

晋升“指标不够”是目前高级职称晋升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实行评前考试制度,如同评审前的一次资格初筛,使一部分人通过公平的考试被淘汰出局,缓解了职称晋升工作中“僧多粥少”的局面。

2.增强了职称晋升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所以对一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的评价应更多地测评其临床实践操作能力,但目前的论文、科研技术评审制度不能做到这一点。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作为一种更具刚性的评价方法,可以排除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客观地反映一个人的基础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处理各种复杂局面的应变能力和经验。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病案分析、病例分析为主,相对答辩评审而言难度更大,从而能够筛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避免了评审中鱼龙混杂、浑水摸鱼情况的发生。考试成绩作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先决条件,同时纳入评审评价指标体系中,在评价人才质量上显然更科学、更合理。

3.更多地体现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诉求,是考试发展的主旋律和考试实现其价值的根本所在,更是考试科学性的基本前提。考试相对于其他方法,除了其突出的标准性、科学性和导向性外,最重要的还是考试本身不可替代的公开性、民主性和平等性,是社会公平的集中体现之一。

目前的职称评审方法,由于评委在对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申报人进行评价时对标准把握存在差异,及受职称指数量、人际关系、地区或部门平衡等非学术因素的影响,使得评审结果公平性不够。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的专业技能考试,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有针对性地进行命题、组卷、考试,并实现考试结果计算机自动评分,其特点是既可方便地对考试的信度和效度进行检测,同时确保了考试数据的准确性,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考试成绩真实可靠。在职称晋升制度中引进技能考试方法,更多地体现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性。

4.有效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我国卫生专业中、初级考试从2001年开始实行,多年来的实践结果证明,其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学习、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行业水平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结合其他省市实行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制度的成功经验,我们确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必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学习、实践技能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考试制度实行的必然性和成功经验

实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考试在我国已有许多省份进行了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山西省2007年开始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合作,对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人员进行人机对话考试,广东省2006年将资格考试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入门资格。这些省份在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当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要不断满足社会对选拔优秀卫生人才需求的背景下,实行考试制度是大势所趋,是我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不断完善的必然要求。

四、推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与建议

1.专业设置细致,适应学科发展

目前我省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涉及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护理专业、卫生技术专业、基础研究专业6个门类109个专业。要全部实行技能考试,必须考虑到专业技能上的差异,分别设置考试科目,在专业设计上尽可能地细化,以满足不同专业人员的考试需求,增加反映参评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的病案分析题,保证考试结果尽可能真实地反映出参考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实践能力。

2.体现考试制度的人性化管理,充分考虑和分析影响考试成绩的客观因素,制定合理的考试合格线

目前我国各省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还没有统一,合格线由各地市卫生考试管理部门决定,这对高级职称技能考试制度又是一个挑战。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定合格线是确保考试制度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有力保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对完善高职评审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并不能把考试成绩简单地看成是人员工作技能的全部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年龄及区县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因素的影响,针对不同人群划分不同的合格线。原因,一是年龄对考试成绩的影响非常大。实践表明年龄越大的人其学历层次一般越低,学习能力和主动性有所下降。相反年龄越轻,工作经验越少的年轻人通过技能考试的可能性越大;二是基层医疗单位的人才学历层次偏低,高素质的人才较少,参加技能考试势必处于劣势。但不能表示其业务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就不如层次较高单位的人员。所以说,成绩固然重要,但也要区别对待,合理地把握运用,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技能考试的意义。

3.取消考试人数的岗位设置限制

《关于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省卫生职改领导小组本年度规定的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今年各单位报考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岗位空缺数的1.5倍”,本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首先,1.5倍是人为划定比例,缺乏一定的科学依据,其目的是控制参加考试人数,预测通过人员数与岗位空缺数一致,但事实上没有任何意义。不管是1.5倍还是3倍5倍其都有通过人数的不可知性,即使在划定合格线时进行调控,但同样存在单位考核推荐环节的二次评审。同时存在通过人员数少于岗位空缺数造成指标浪费的可能性。其次,在考试前即进行人员资格的筛选,考试后若参考人员考试全部通过要进行二次推荐评审,增加基层单位评审工作的难度与负担,政策难以得到单位职工的理解。与其如此,不如不做限制,凡是符合条件者都参加考试,让考试成绩来说话。

4.加强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没有实行全国统考,对各地考试中心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卫生考试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果的选择上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其管理上的违规违纪发生率较全国统一考试大大提高。尤其是首次实行卫生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在没有任何经验的基础上更要加强考试的监督与管理,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考试中心要三方互相协助、互相监督,在监管上更合理、也更严密和安全,确保考试及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使我省首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考试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李旭光,王晨.2007-2010年山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分析[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2,12(5):622-623

[2]蔡海燕,刘岩,张晓懿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2,9(374):53

[3]王含晖,黄珍娟.论职称评聘工作中的弊端及其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10(14):190-191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3

一、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要求,包括政治思想水平,这里不再敷述。另外还需要达到学历的基本要求,各地方的要求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一般定为本科以上学历。如为专科,或相当于专科学历,甚至更低学历,申报评审会比较困难,除非在从业资历和工作实绩方面特别突出,才有机会获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附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由推荐单位填报,要求统一使用“A3”复印纸并打印;(3)破格晋升人员要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4)获得中级职称之后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5)学历、专业工龄证明、资格证书及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及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6)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如职称外语考试不及格,应填写《外语成绩审定表》一式2份,并附准考证原件;如属计算机免试者,应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7)获中级职称以来的专业论著、译作、论文和反映工作业绩的总结、调研报告、经济可行性研究或复核报告、起草的规章制度等原件或复印件各l份。(8)近三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历年任期考核材料各1份。(9)二寸彩色近照一张,照片背后用铅笔注明姓名。(10)所有送审材料的清单1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各种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经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和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有关的证明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后要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由原件核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会计师考试内容

(一)外语(也包括日语等小语种)主要考核语种是英语——职称综合英语B级。其考试内容难易程度相当于四级,但不考听力,也不考写作,只有选择题。考题大多为阅读题,只有少量的语法题。如果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经过较好的准备,通过该测试一般不太困难。试卷上有一定比例的考题是辅导教材曾出现过的内容(约40%左右),考试的时候还可以查字典。考试及格的比例相对比较高,合格率将近70%。

(二)计算机(A级)计算机能力测试共可选考三个内容(模块),大部分考生选择《Word》,《网络基础知识》和《会计电算化》(用友软件),其中《会计电算化》是必选模块。该项考试只要充分准备就可以通过,可以说比较简单,通过率较高。

(三)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该考试是新设考试科目,主要是针对高级会计师评审中,主观评判的份量过重,而考试考核的内容占比较轻,受到大量的质疑而采取一项举措。2003年在浙江和湖北两省试点,2004年扩大至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地区进行试点,现已全面实施。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公司相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从考试的内容看,难度适中。对于平时重视学习,尤其是参加过CPA考试的人员相对而言比较容易通过。

三、其他形式考试

各地也可以组织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进行一些相关的测试,如上海进行人机对话测试,该测试没有规定范围,所以也无法专门准备。评高级会计师除了各个科目考试外,更重要的是论文和资质。可以说,考试、论文和资质是评判高级会计师的三大要素。

(一)论文要求高级会计师评审有一项重要标准就是学术水平。学术水平主要参考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所发表的论文。对于平时不做研究,很少动笔写文章的人而言,这的确是件比较困难的事。即便是写出文章,也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发表。全国财会类核心刊物有限,其不仅要满足财经院校研究生毕业的需要,还需刊登其他财务执业人员的文章。对一般的财会人员而言,要写出高质量的论文并刊登是不容易的。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4

1.1对象

以2010年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基本数据和201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的相关资料为研究对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主要是指在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的医生、公共卫生人员、管理人员、护士及其他人员。

1.2方法

1.2.1调查方法

在现有文献资料和政策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为样本地区,对西充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个人访谈,对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小组访谈,以进一步分析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2.2统计分析

用Spss18.0软件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描述与分析,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一般情况

2010年全省共有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78名(20.9%)来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6名(79.1%)来自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性别、学历、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职务、申报专业等分布如下:学历分布:中专109人(29.1%),大学专科175人(46.8%),大学本科79人(21.1%),硕士研究生4人(1.1%),博士后1人(0.3%),其他6人(1.6%)。学位分布:无学位327人(87.4%),学士35人(9.3%),硕士4人(1.1%),博士1人(0.3%),其他7人(1.9%)。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副主任护师93人(24.9%),副主任技师20人(5.3%),副主任药师7人(1.9%),副主任医师242人(64.7%),主任药师1人(0.3%),主任医师11人(2.9%)。申报专业:内科54人(14.4%),外科麻醉皮肤性病等专业71人(19.0%),护理93人(24.9%),妇产妇保计生79人(21.1%),预防卫管26人(7.0%),儿科儿保8人(2.1%),检验和法医12人(3.2%),药学8人(2.1%),其他23人(6.2%)。

2.2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的现状

2.2.1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结果分析2010年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中有22名被市州退回,238名通过评审,43名正在被省卫生厅审核,23名正在被市州审核,33名新提交为注册,15名专业评审落选,通过率为63.6%。(文章中通过率是指截止2011-01-01,374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中已经通过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的比例。)来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78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中有52名通过,通过率为66.7%;来自乡镇卫生院等296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中有186名通过,通过率为62.8%。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的通过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V=1,χ2=8.52;P<0.01)在基层高级职称困难的情况下,乡村较城市社区基层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专业评审通过高级职称更为不易。374名申报高级职称时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有54.3%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而没有参加考试,可能是形成“一种职务,两种水平”的原因之一。另外,没有通过评审的人员中80%以上是因为论文质量低下。

2.2.2现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构成与分析2010年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12.9%,乡镇卫生院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4.1%。2010年374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学历分布主要集中在为中专和大专,绝大多数(87.4%)的人员没有学位,需要进一步培训和再教育,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2.2.3现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的比例与比较2010年四川省共有46.78万名疗卫生人员,村卫生室占39.2%,乡镇卫生院占38.4%,门诊部(所)占15.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占6.7%,街道卫生院占0.1%。2010年四川省通过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和一类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的比例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全省现有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医疗卫生人员所占的比例6.8%,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包括县属及以下医疗卫生人员)所占的比例为4.2%,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社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所占的比例为4.8%,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所占比例为1.7%,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村医和卫生员的比例为1%。

3讨论与建议

3.1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

3.1.1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比例有待提高2010年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共有21.9万人,仅有0.214万人为高级职称,剩下的21.7万人多没有通过高级职称,然而2010年仅有374名基层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因此,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由于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而没有申报高级职称。学历普遍较低或不能被认可,科研水平较低,培训较少以及大量的基层卫生人员无法通过考试等因素是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

3.1.2部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时学历无法认可根据对四川省某县的现场调查得知,现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很多医疗卫生人员(约60%)都是由过去的县级技校培养出来的。由于他们的学历无法得到国家的认可,申报高级职称对他们是困难重重,这正是每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数较少的重要原因之一,急需合适的政策解决他们学历尴尬的情况,提高他们申报高级职称的积极性。

3.1.3现有高级职称的评价机制未具有激励和稳定基层卫生人力的功能现行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模式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稳定和留住他们,给予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较大倾斜及扶持,使部分已通过高级职称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实际上并未达到现行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所要求的能力和水平,出现了“一种职务名称,一种待遇,两种水平”的现象,还造成了通过高级职称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向上一级卫生机构流失,失去了高级职称本应具备的激励和稳定基层卫生人力的功能。

3.2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现状

讨论四川省结合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的现状和问题,增设了“基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两类评审同时进行。它不仅能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因学历、科研等条件所限造成“晋升难”的问题,还有效解决了“一种职务名称,一种待遇,两种水平”的问题,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人力的发展。为使“基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在基层有效实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考虑:

3.2.1完善高级职称评审标准,与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基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需要从政治思想表现、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业务技术能力和工作成就4个方面全面考察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评审专家可以从现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抽取。建议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业绩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以工作经历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客观评价他们的水平和能力,晋升“基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时可降低学历要求,降低或暂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等方面的要求,解决了一种职务名称,两种水平的问题。考核工作业绩可以从业务门诊量、慢性病诊断准确率、转院转诊率,孕产妇保健成功率、残疾人就诊及康复、实际工作的病案病例分析等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等方面着手,因为这些考核内容可能包含着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几年或几十年的智慧和辛劳,全面反映他们的工作业绩。

3.2.2卫生部门加强与人社财政部门联系,合理确定基层高级职称岗位数目前,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缺乏,人才流失严重,需要充分发挥高级职称的激励功能,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的比例,对稳定和发展基层卫生人力具有重要作用。研究中得知现有的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比例1∶3∶6已经不能满足基层卫生医疗职称评审的需要,小组访谈中部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建议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比例为2∶4∶4。合理增加高级职称岗位数,并联合人社、财政部门完善对《四川省卫生医疗机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试行意见》的修订,对与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的评审,保障他们的编制和待遇具有实际意义。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5

第一条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动态,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能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全省或全国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战线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针;思想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任现职期间,年度(任期)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延迟申报:

(一)年度综合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中)及以下等次者、连续病假6个月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每年参加以形势任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及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认真贯彻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系统地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了解国内外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新情况、新经验,具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第七条专业能力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全面负责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某一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保障工作任务完成起了重要作用。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独立完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报告、总结、规章等。

(三)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开创本单位、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独具特色,在全省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第八条专业业绩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针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交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

(二)在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市(厅)以上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5篇。

第十条外语要求

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考试,取得成绩,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取得成绩,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四章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条件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0年以上,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并受聘8年以上,或符合规定学历不具备规定资历者,工作业绩特别显著,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第十三条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个人获得全国或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荣誉。

(二)作为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被评为全国或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起了主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三)作品获得过部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1次,或市(厅)级一等奖3次以上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资格评定仅接受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

第十五条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者应提交第三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见附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在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上有所创新或突破,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能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全省或全国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战线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在职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人员的参评范围按《关于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宣发[2003]1号)文件确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针,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思想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中)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先进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三)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获得部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1次,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2项以上(前三名)。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某一领域做出开创性的贡献。

(三)系统地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最新知识及其发展趋势,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对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第七条专业工作能力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全面负责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某一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保障工作任务完成起了重要作用。

(二)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并在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三)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开创本单位、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独具特色,在全省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一)针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积极提出具有独创性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提交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

(二)在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市(厅)以上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3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5篇。

第十条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附则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6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师资;调研

作者简介:孙芳芳(1982-),女,河北沧州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与人力开发;汤生玲(1956-),男,河北滦南人,河北金融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魏明(1979-),男,安徽定远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高素玲(1962-),女,河北滦县人,硕士、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和教师管理;张荫(1983-),女,吉林松原人,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基金项目: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2011年度软课题“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项目编号:114572159),主持人:王玉芬;201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课题“地方高校科技服务三农问题解决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101085),主持人:高素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15-0081-05

“双师型”教师是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了有效地了解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发展现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职教所受河北省职成教处委托,对全省11个地区和省直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较全面的问卷调查。目前,在对“双师型”教师内涵的理解上还缺乏统一的标准,出于调研和统计分析的需要,本次调研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界定为下列三种情况:一是具有教师资格(职称)且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系列职称的教师;二是具有教师资格(职称)且具有高级工及其以上技能系列职称或资格等级证书的教师;三是具有教师职称且在企业等单位工作二年或二年以上拥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为了便于统计还规定,同时具有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的,统计时归为第一种情况,同时具有第二、第三种情况的统计时归为第二种情况。此外,把既从事理论教学,同时又从事实习、实训(不包括实验)教学的教师称为一体化教师。在河北省2005年调查的359所学校中,有107所中等职业学校没有填写“双师型”教师,占被调查学校数的29.8%。有252所学校填写了“双师型”教师。

一、“双师型”教师基本情况

(一)“双师型”教师来源结构

从“双师型”教师来源来看,从学校毕业后直接任教的教师比例占75.85%,企业调入的比例占11.67%,其他单位调入的比例占12.48%。与抽样学校的教师总体比较,“双师型”教师来自企业的比例相对较高,比教师总体比例高7百分点,比专业课教师的比例高6个百分点。

(二)“双师型”教师在教师中所占的比例

“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6.62%,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为32.91%,均比较低。其中,既从事理论教学又从事实践教学的一体化教师占专任课教师的比例为8.18%,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比例为16.15%,约占“双师型”一半的比例,也就是说“双师型”教师中约有一半教师即从事理论教学,又从事实践教学。

(三)“双师型”教师职称、年龄、学历结构

与抽样教师总体比较,“双师型”教师中本科学历教师、高职称教师比例不仅高于总体,而且也略高于专业课教师,反映了“双师型”教师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较高。“双师型”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上、40岁以上的教师比例也高于教师总体和专业课教师,反映了“双师型”教师要求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或实践经验。

(四)“双师型”教师的类型结构

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理论课、一体化“双师型”教师,还是实习指导课“双师型”教师,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较高,占一半多。从三类“双师型”教师总体平均来看,拥有技能系列职称或资格以及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二者合计为66.65%,而拥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为33.35%,充分反映了“双师型”教师要求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特点。从职称级别来看,拥有高级工职称或资格(主要是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占全部“双师型”教师的三分之一强,其次是拥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和技师,具有在企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师比例较低,拥有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职称的教师比例更低,二者合计仅相当于拥有技师职称教师的比例,但拥有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三者合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是26.39%,比拥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双师型”教师比例20.44%(表1)高近6个百分点,进一步反映了“双师型”教师注重实践能力的特点。

表2 调查学校“双师型”教师的类型结构

二、“双师型”教师在不同类型学校中的比较

(一)“双师型”教师在不同类型学校中的占比

从总体来看,被调查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16.3%。从学校类型来看,技工学校最高,占三分之一强,其次是中专学校,最低的是成人学校,仅为平均水平的1/3。“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比例平均达31.6%,即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中约有1/3是“双师型”教师。从学校类型来看,最高的仍是技工学校,其次是职业高中和中专学校,说明技工学校更强调动手能力。最低的仍是成人中专,主要是由成人中专的办学条件和特点决定的。从重点和非重点学校来看,无论是“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还是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比例,部级重点职业学校高于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又高于普通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表3)

表3 调查学校总体及不同类型学校平均“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二)三种类型“双师型”教师在不同类型学校中的比较

从总体上来看,“双师型”教师主要分布在理论课教学,从事理论课教师和一体化教师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二者合计为78%,专门从事实践课的“双师型”教师不足1/4。从学校办学类型来看,理论课“双师型”教师比例最高的是成人中专,其次是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最低的是技工学校。而实践课“双师型”教师比例最高的是技工学校;其次是职业高中,最低的是中专学校和成人中专,说明成人中专、中专学校强调理论课教学,而技工学校强调实践课教学。各类学校的一体化教师大约占“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均在1/3左右,最高的是中专学校,最低的是成人中专,可见,各类学校均重视一体化“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从重点和非重点学校来看,重点职业中学在专业理论课中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较高,非重点职业学校的一体化“双师型”教师比例较高,说明重点职业中学注重对理论课教师的培养,而普通职业中学强调教师的通用性。民办学校实践课“双师型”教师比例高于平均水平,说明民办中学更重视实践课“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表4)

表4 不同类型学校中“双师型”教师在专业理论课、实习

指导课和“一体化”教师中的比例

三、同一类型“双师型”教师在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比较

(一)从事理论课教学“双师型”教师在不同学校之间的比较

总体上来看,具有技能系列职称和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占主体,同时具有技能系列技师、高级技师职称和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较低,而具有中级职称和高级工或资格证书的教师占的比例较大。从学校办学类型来看,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具有技能型职称的教师比例较高,而成人中专、中专学校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较高,尤其是成人中专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74.46%,反映了成人中专以理论教学为主的特点。从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比例来看,职业高中的比例最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许多职业高分布在农村,产教结合的程度较低。从重点和非重点学校来看,在部级重点学校中具有技能系列职称的教师占56.28%,高于省级重点和普通中职学校的比例。民办学校中具有高级工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较高,比平均水平高15%左右,而具有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师“双师型”教师比例比平均水平低一半左右,反映了民办学校吸收高职称、高素质教师的能力还非常有限。(表5)

(二)从事实习指导课“双师型”教师在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比较

在从事实习指导课的“双师型”教师中,具有技能系列职称或资格证书的教师占“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较高,具有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和技师、高级技师的比例较低,低于理论课“双师型”教师的这一比例。从学校办学类型来看,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从事实习指导课的“双师型”教师中具有技能系列职称或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较高,尤其是职业高中具有高级工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最高。中专学校从事实习指导课的“双师型”教师中拥有高级技师和技师的比例较高,技工学校从事实习指导课“双师型”教师拥有技术系列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较高,职业高中从事实习指导课“双师型”教师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的比较较低。

从重点和非重点学校来看,在从事实习课教学的“双师型”教师中,部级重点学校拥有高级工职称或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较高,而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比例反而比普通中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比例要低,与从事理论课教学的“双师型”教师情况基本一致,产生这一情况的原因,可能与国家的教学评估指标有一定的关系。民办中职从事实习指导课“双师型”教师拥有技师和高级技师职称以及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所占比例较高,这说明民办学校更强调实践教学环节,吸引进来的高职称教师主要从事实践教学。(表6)

(三)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在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比较

在从事一体化教学的“双师型”教师中,总体情况基本上与其他两类“双师型”教师相同。从学校办学类型来看,职业高中中具有技能系列职称或高级工证书的“双师型”教师较多,所不同的是技工学校、成人中专一体化“双师型”教师中具有技能系列职称或高级工证书的比例偏低,而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偏高,在50%左右。职业高中从事一体化教学的“双师型”教师和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比例仍然偏低。从重点和非重点学校来看,国家重点和省级重点学校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双师型”教师与具有技能系列职称或高级工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差不多,均在40%左右,而普通中职学校具有技能系列职称和高级工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较高,高达61.62%。与专业理论课和实习指导课“双师型”教师的情况一样,部级重点中学也是仅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比例较低。民办中职校从事一体化教学的“双师型”教师具有技能系列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较高,尤其是高级技师的比例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表7)

四、“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职称在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比较

(一)具有技能系列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在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比较

从调查学校总体水平来看,一方面,在具有技能系列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中,拥有高级工职称或资格证书的教师占了70%左右,技师在20%左右,高级技师不足10%。说明河北省中职学校拥有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双师型”教师还比较短缺,大多还仅是拥有高级工证书而已;另一方面,具有高级技师和技师职称的“双师型”教师在实习指导课教师中所占比例相对高一点,充分说明实习指导课教师要求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从学校办学类型来看,技师和高级技师比例较高的是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的一体化教师中的技师比例也比较高,而在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中高级工教师比例最高的分别是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从重点和非重点学校来看,部级重点中学具有高级工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较高,省级重点中职学校从事理论课教师和一体化“双师型”教师中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比例较高,普通中职学校从事实习指导课“双师型”教师中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比例较高。民办中职从事实习指导课和一体化“双师型”教师中具有技师及其以上职称、尤其是高级技师职称的教师比例较高,而理论课教师中具有高级工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较高,充分反映了民办中职重视实践教学、重视动手能力培养的办学特点。(表8)

(二)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双师型”教师在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比较

从调查中职学校总体情况来看,在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双师型”教师中,一方面,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80%左右,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仅占20%左右,说明河北省中职学校中具有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较低;另一方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最高的是实习指导课教师,其次才是一体化教师和理论课教师,进一步说明了实习指导课对教师能力要求较高的事实。从学校办学类型来看,技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最高,其次是成人中专,比例较低的是职业高中和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双师型”教师中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的比例大约为7:3左右,而其他学校约为2:8左右。从重点和非重点学校来看,在专业理论课和一体化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国家重点中职学校比例高于非国家重点中职学校,而在实习指导课教师中,普通中职学校略高于重点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在三类教师中的比例均略高于平均水平。(表9)

五、结论和建议

从总体上来看,河北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有了一定的发展,大部分学校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各类学校能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有效地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但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快“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前,被调查学校中有近1/3学校没有填写“双师型”教师,虽然说没有填写并不意味着没有,但至少也说明“双师型”教师在专任课教师中所占的比例还非常低,或者说还没有引起重视。

(二)提高“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质量。加快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吸引企事业单位高级技能型和技术型人才以专职或兼职的形式到职业学校任教,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1],对从企事业单位中引入的人才,要提高门槛,尽量聘用高级职称的人才。

(三)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养和培训[2]。在进一步提高专业理论课“双师型”教师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实习指导课“双师型”和一体化“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四)各类学校要因地制约地开展“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规模小的要重视一体化“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学校规模大的应理论课和实践课分而治之,以体现各自的特色。

(五)重视“双师型”教师评估机制[3]。对国家和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的评估,要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评估内容,并从重证书、轻能力,重理论课、轻实践课转向重能力、重实践课的发展方向上来。

参考文献:

[1]张萍.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初探[J].职业技术教育,2009(05):58.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7

根据省人社厅《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辽人社[2013]101号)和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报送2013年度部级教练职务审定材料的通知》(体人力字[2013]212号)要求,结合我省教练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经省人社厅同意,现将2013年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省体育教学训练岗位从事教练员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离退休后现仍在辽宁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享受原单位工资及其它一切待遇的依据。

二、评审等级

省体育局设立高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教练的评审(代评省直训练单位一级教练、二级教练、三级教练的评审),同时负责我省委托国家体育总局评审部级教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评审标准条件

(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评审标准》和《辽宁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评审标准说明》(辽体人字[2007]174号)执行。

(二)体育教练员申报晋升副高级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为必备要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晋升部级教练资格需取得国家外语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书(含B级)。

(三)未参加国家和省体育局组织的相应级别教练员岗位培训并未取得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者,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参加评审(尚未开展岗位培训的项目不作要求)。

(四)对于在运动员输送交流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私自将运动员输送交流给其他省市或单位,并从中谋取私利的教练员,不允许申报参加评审。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允许申报参加评审。

(六)为逐步实现评聘结合,各单位在申报时要充分考虑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严格把关,有所控制。

四、评审材料要求

(一)报送审定材料内容

1、材料清单一份,粘贴在材料袋上,并标明姓名、单位、项目。

2、各单位推荐审定的综合报告一份;需委托代评初、中级体育职称的各市,由市人事局出具委托评审函一份。

3、《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者可自行到辽宁省体育局网站下载。

4、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

5、学历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其它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

7、《辽宁省报评体育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1份。申报者可自行到辽宁省体育局网站下载。

8、《辽宁省体育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2份。申报者可自行到辽宁省体育局网站下载。

9、各单位填写《报评体育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同时电子版至或附光盘。申报者可自行到辽宁省体育局网站下载。

10、申报部级教练职务的评审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报送2013年度部级教练职务审定材料的通知》(体人力字[2013]212号)的要求进行准备和装订。

(二)报送审定材料注意事项

1、提供的审定材料必须清楚、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或涂改,推荐单位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查,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2、《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二)”必须按栏目要求填写,培训起止时间、取得成绩的时间须填写到月。成绩必须具体到每一次比赛,不能笼统地填为“自XX年至XX年期间取得X次冠军”。

3、《辽宁省报评体育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中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时间、现从事专业(学科)时间、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必须填写到月。

4、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

5、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学历证书、职称任职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

6、破格晋升人员推荐,必须认真填写《辽宁省体育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详细说明破格原因。

7、审定材料须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

(1)《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1份);

(2)论文一、二;

(3)学历证明、职称任职证书、其它证明材料;

(4)破格人员的《辽宁省体育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1份。

《辽宁省报评体育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余下的2份《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和《辽宁省体育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1份及《报评体育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不要装订。

上述材料,按规定逐级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反映个人主要业绩材料,成绩认定必须材料加盖辽宁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公章;输送认定材料必须加盖辽宁省有关训练单位公章。所有材料用A4纸装订整齐,否则,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省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经单位推荐并审核同意,直接报省体育局体育教练员高级评委会评审。各市申报人员,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复核、市体育局初审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由市体育局统一报省体育局体育教练员高级评委会评审。

六、其他要求

(一)各市及省直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实行公示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2]13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被推荐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8

【关键词】 正高级会计师; 资格; 评价制度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中把探讨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作为200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此前,辽宁、广东、河北等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并已运作试行,为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探讨建立全国统一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打造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为前提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客观上要求申报者具有运用财政、会计、财务、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必须实行“凡进必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参照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可与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致。

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财会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评审条件,并由设区市的会计考办会同本级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不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相关原始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考办不应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

(一)科学界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是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的工作能力,其资格评价范围应从不拘一格的选拔优秀会计专业人才出发,给广大财会人员一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使会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会计正高级职称评价的客观、公正。《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规定为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副厅级或编制200人以上的较大事业单位,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设区市以上会计管理机构工作。《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基于此,笔者赞同广东省的做法,即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范围为在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这种不以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机关性质为限制条件的选才理念,不仅广开了才路,同时也使会计系列与其他系列在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上趋于均等化、和谐化、人性化。

(二)建立考前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由单位在显著位置就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该考生已经具备的条件,包括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年限、论文、成果等条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会计考办。评审通过后,省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示,使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从考试报名到评审结束均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作。

(三)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开、透明,建议在评审申报程序上再加一把锁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委们看到的除任现职评审表、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对于申报者提交的原件,人事部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总之,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条件和程序,宁缺勿乱,以确保评审质量,把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事办好。

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凡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以及考试合格申报评审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综合河北、广东、辽宁三省的规定,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政治、职业道德条件应统一为: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照三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参加考评的规定。笔者以为:具有跨门类双大专学历的人员,应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有一个财经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下)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3年,不满5年或7年),但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部级以上“三三三”人才中的一、二层次的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设(区)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省部级财会科研成果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的奖励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和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已经试行考评的三省都要求申报者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相关政策掌握。

笔者意见:在涉外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求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线,其他会计人员的外语考试仅作为参考条件,这样才能让财会人员走出与本职工作关联性不大的敲门式考试误区,腾出更多时间研究业务,并在本职业务上有所建树。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鉴于目前计算机已经普及,且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作助手,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且达到国家或省定合格线,不应再按岁数设置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正高级会计师更应该重视此项教育。目前河北、辽宁两省未对此作出规定,按照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的做法,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应立足本职工作,参加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者提交课题研究;或者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的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会计科目合格,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折合继续教育学时;或者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合格,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

由于财会人员所在单位不同,岗位情况各异,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考核,建议将不便考核和难以考核的事项纳入考试范围进行书面测试。笔者结合不同会计岗位的实际,参照三省的相关规定,就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考核,拟订为: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宵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6.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设区市政府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和省部门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以上均需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六)业绩成果条件

笔者以为,财会业绩成果,尤其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应为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科学联合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研究会等正式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综合三省规定,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设区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者省下达的财会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3.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4.主持或者参与研究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获得省部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一项或者二等奖二项。

以上均以奖励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七)论文和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是衡量和评价正高级会计师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目前河北、广东和辽宁三省资格评审中,均不同程度地要求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5篇不等,或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省部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为体现公平,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在部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2篇;或者在省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8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3篇;或者撰写公开出版的不低于20万字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前三名的作者;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在财会刊物专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论文篇数时不予承认,让花钱买版面、请人、虚挂姓名等职称申报者的不法行为失去立足之地。

【参考文献】

[1]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省级职称论文范文9

关键词:区域创新;科研院所;人才状况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3-0097-02

在经济、科技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下,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己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区域创新理论继国家创新理论产生以后,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创新体系的研究热潮。要实现区域创新的快速发展,必须有效整合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科技资源,加强科技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使科技交流更频繁、更广泛。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越来越多的科研院所企业化, 地方化,科研院所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力量,研究科研院所的人才状况,提出合理的改进策略,有利于这些科研机构提高创新能力。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于2010年5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切实做好人才工作,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性。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事业要发展,人才是根本。[2]科研队伍主要来自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但是相比之下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最了解行业发展、最懂得市场、最善于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最有条件转移技术和转化成果。

黑龙江省共有中省直以及省级科研院所合计163家,固定资产105 509.6万元。省属科研机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日益凸显出结构、布局和实力上的问题。黑龙江省要实现建设创新型省份,就必须重视科技的发展,使人才资源通过扩大其数量,提高其自身质量而发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同时,通过人才资源与其他因素的有机结合,使这些因素对黑龙江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加以放大。黑龙江省对各类科研院所人才状况进行了调研,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黑龙江省科研院所人才状况。

一、黑龙江省科研院所现有人才状况

(一)黑龙江省科研院所现有人才状况概况

参与本次调查的科研单位人员总数为13 633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为9 500人,占到了员工总数的69.68%。[5]这个比例说明黑龙江省科研院所中的人员分布是合理的,体现了较强的科研能力,同时也表明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对于科研院所的良好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学历结构

高学历已经成为现在科研人员结构的主要特征,也是科研能力不断提高的坚实后盾。黑龙江省科研院所学历结构偏重于本科学历,具有博士学历的只有409人,具有硕士学历的职工有2 181人,具有本科学历的却有6 680人,具有大专学历的职工有2 454人,具有大专以下学历的职工共有1 909人。

(三)职称结构

黑龙江省科研院所已经形成了以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合理搭配的团队结构为显著特征的科研队伍,高级职称人员作为科研团队的核心力量,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有3 70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3 040人,具有初级职称的2 75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比例是最高的。但是,高比例的高级职称人员使得科研院所职工职称晋升的空间较小,这就要求黑龙江省科研院所在职称(岗位评聘)制度方面应进行必要的改革。

(四)收入分布情况

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职工月工资收入分布呈现正态分布,科研院所的平均工资水平主要集中在2 000元到4 000元之间,黑龙江省各个科研院所的工资水平基本处于比较接近的水平,平均工资相差不大。依据黑龙江省2009年的统计年鉴中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哈尔滨市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的年平均工资水平为32 487元,因而黑龙江省科研院所的平均工资水平与黑龙江2009统计年鉴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的平均工资水平相比稍低,基本处于同一层次。

(五)从事专业结构

科研院所中,职工从事工业技术研究和农业技术研究的职工数目基本相当,其中从事工业技术研究的职工占所从事研究职工总数的34%,农业技术研究的占31%,而基础理论研究和经济管理的就显的比较少,分别占到了4%和5%的比例,其他的占有26%。黑龙江省的科研院所从事工业技术研究和农业技术研究的职工数目占到了绝大多数。基础理论研究的人员比例很低,制约了黑龙江省科研院所的原始创新能力。因此,黑龙江省科研院所应该更加注重基础理论的研究,采取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人员。

(六)现有高层次人才

黑龙江省科研院所中技术或科技带头人的人才有651人,拥有专利或发明成果或核心技术的专门人才有1 139人,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有521人,三类高层次人才总数共2 311人,分别占到这三类高层次人才的28%、49%和23%。

这一比例存在一定的问题,在科研院所中,应以科技研究为重,技术或科技带头人和拥有专利或发明成果或核心技术的专门人才应占到绝对优势比例,相应的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应该只占到较小的一部分比例,而黑龙江省的这些比例说明了科技研究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处于相对缺乏的状态。因此,黑龙江省的部分科研院所应该改变目前的这一局面,尽快引进或者培养科研型的高层次人才,削减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的数目,从而达到一个有利于科研的最佳的比例。

二、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五年的科研经费以及科研项目状况

(一)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五年的科研经费情况

黑龙江省科研院所的科研经费到款总额呈现出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

从图1中,可以看到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5年来,五种科研经费到款额的变化情况基本一致,总体来说处于上升的趋势,但是在2008年7月到2009年6月一年期间这五种科研经费的到款额都有所下降。从2009年7月至今,黑龙江省的科研经费到款额有了较大的提升。但省部级项目投入经费数量不足,对科研院所的支持有限,企业横向课题经费少,表明科研院所面向市场、自我发展的能力不足。

(二)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五年的科研项目状况

1.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五年主持参与各级科研项目情况

表1 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5年的科研项目数量

从表1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5年主持的科研项目总数达到了3 580个,其中省部级的科研项目的数量最多,占到了所有主持的科研项目的37%,其次是厅局级的,占到了27%,再次是部级的项目,占总数的14%。参与的科研项目中,厅局级的数目最多,占到了所有参与的科研项目的34%;其次是部级的,占到了所有参与的科研项目的26%;省部级的则占到了所有参与的科研项目的18%;企业横向课题占到了所有参与的科研项目的13%。在各级科研项目中,院所间的合作并不普遍,各科研院所独立承担项目较多,参与项目数量明显少于主持项目数,特别是省部级项目更为明显,不到主持项目数量的1/5。

(二)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5年获得的各级成果奖项情况

表2 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5年获得的各级成果奖项数目

从表2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科研院所近5年主持的科研项目获奖数额最多的是省部级的,几乎占到了所有主持项目中获奖数目的一半,其次是厅局级的,部级的只占到了4%。这个比例与科研院所主持部级科研项目数相比明显要小,表明部级项目的科研产出情况并不乐观。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数额最多的仍是省部级的,占到了所有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数目的42%,部级、厅局级和企业横向课题的科研项目分别占到了15%、18%和15%。部级的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数目较少,需要加强对部级科研项目的扶植力度。

因此,黑龙江省科研院所应该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发挥优势,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研究人才资源探讨人才资源开发的途径,对促进黑龙江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江 蕾.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D]. 同济大学,2009(4) .

[2] .切实做好人才工作 加快建设人才强国[J].党建,2010 (7) .

[3] 周万生.人力资本与区域创新能力研究[D].四川大学, 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