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幼稚产业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7 16:38:42

幼稚产业论文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1

【关键词】零售业 幼稚产业 贸易保护

加入WTO后,人们将眼光更多的放在了开放市场、自由贸易的问题上,而忽视了像零售业这样处在发展初期,遭受外商强烈冲击的幼稚产业。李斯特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在这样的理论下,我国零售业应当何去何从呢?

一.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简介

(一)李斯特对幼稚产业的界定

幼稚产业就是对于某一个国家而言,由于要素资源禀赋差等方面的因素,在发展初期与其他国家的同一产业相比,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保护扶持措施后,能得到迅速发展的产业。

(二)在不同发展阶段应实行不同贸易政策

李斯特认为,各个国家发展程度不同,世界上存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发达程度可划分为5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在向发达国家转型的时候,自由贸易政策是不错的战略政策。

(三)保护幼稚产业的途径

李斯特认为保护幼稚产业主要有以下四个途径:保护关税、国内竞争、科技、教育。

二.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视角下分析保护我国零售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同其他国家零售业发展状况相比

我国零售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生产率虽处于上升阶段,但生产成本普遍高于跨国零售商,并且随着国外零售商所占市场分额的逐步扩大,我国内资零售市场份额不断缩小,直接影响内资零售企业市场地位。对比发达国家大型的跨国零售企业,我国的一些零售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都还处于较低水平。

(二)零售业发展潜力巨大

零售是流通行业的最终通道,它对上游产业的拉动作用很强,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国内市场是不可或缺的考虑要素,只有在国内市场做好的时候,企业竞争力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提升,发展零售业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受到政府的广泛关注。中国人口数量巨大,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力的增强,零售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对我国本土零售保护的具体措施政策措施制定适当的关税税率首先要在国家总体关税水平的基础上制度出合适的保护关税税率,一般说来适度保护关税税率应该由产业的平均成本和国外竞争者的平局成本的差额决定,一般运用的公式为:t=(Ch/Cf-)×100% (t≥0)t代表适度保护关税的税率;Ch:国内该受保护企业的平均成本;Cf:国外同样产业的平均成本。

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对国内比较薄弱的产业实行一定的保护是必要的选择,不仅可以提高产业竞争力,更加可以更好的立足国际市场,但保护不是无限度的,,过度的保护只能是有害无益,就像温室里的花朵,没有自我成长的机会,失去自我提升的动力。容易导致低效率竞争甚至是资源浪费。增强产业竞争力度 培养员工的核心价值观要从企业企各个方面着手,比如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企业核心价值观等,专业技能也要不断提升。现在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我们可能无法把握市场动向,留住人才成为很有必要的前提,是企业最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提高了学习能力,才能从容应对市场变化,更好解决在市场竞争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企业能否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的反应,能否及时调整自己适应新的环境和市场、及时熟悉和解决新问题,都要靠企业组织的学习能力。

(三)鼓励外商投资

投资李斯特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提出“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了这一思想。

(四)合理引导消费者对零售业的支持

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忽略了消费者对产业的重要作用,实际上,国内消费者的支持对民族产业的成长必不可少,要积极培养国内消费者对国货和民族企业内心深处的热爱和支持,保护幼稚产业,帮助幼稚产业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童菲美.初探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时代经贸,2008.

[3]景一凡.从西方幼稚工业保护理论看我国幼稚产业的发展. 商业时代,2008.

[4]祁峰,杨宏.日本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及启示.经济纵横, 2001.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2

关键词:保障条款;幼稚产业保护条款;援引条件

WTO的主要宗旨是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因此要降低关税,反对形形的限制贸易措施。WTO幼稚产业条款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援助而设计的,以体现多边贸易体制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考虑。它是WTO的“安全阀”之一,体现了对关税减让和取消数量限制的例外。但援引该条款也必须符合特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探讨幼稚产业条款是否更具可行性,与其他保障条款相比是否援引条件更为宽松,对我国来说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WTO幼稚产业条款(infantindustry)的主要内容体现在《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8条之中,分为五个部分:引言、A节、B节、C节和D节,被学者们认为是专门的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只是其中的A节、C节和D节。其中的D节,广义上也属于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范围,但只适用于西方工业国家中相对不发达的国家,而且自1948年以来从未被援引过,形同虚设,本文不加讨论。

1关于幼稚产业保护条款援引条件的条文规定

GATT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基本概念是,发展中国家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援引第18条A节修改或撤销关税减让,或援引第18条C节实施数量限制,但因此受到影响的国家可以获得补偿或进行报复。

1.1援引第18条A节的实体和程序要件

(1)实体要件。

WTO成员援引第18条A节,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实质条件:第一,成员必须是只能维持低生活水平、经济处在发展初期阶段的国家。只要尚未完成工业化,均可认为属于“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据此,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均可视为第18条规定的“处在发展初期阶段”的国家。中国亦属此列。第二,援引第18条A节的WTO成员需证明,其修改或撤销关税减让是为了促进国内特定工业的建立,而促进特定工业的建立,是实施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或政策的需要。实践中,如果某一特定产业的建立并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如果属于经济发展计划或政策所促进的产业,则不能援引本节的规定。GATT为这种情况作了另外的规定。客观而言,援引第18条A节的实体要件并不高。只要制定了经济发展计划或政策的发展中国家,都可满足上述两个实质条件。

(2)程序要件。

根据GATT1994的相关规定,援引A节的程序如下:①该缔约方首先通知缔约方全体其采取措施的意向;②该缔约方与拥有初谈权和其他与其有实质利益关系的缔约方进行谈判;③若谈判达成协议,该缔约方就可以修改或撤销有关关税减让,但要给予适当的补偿;④若在通知缔约方全体后60天内经谈判没有达成协议,该缔约方可以将此事提交缔约方全体。若后者认为,该缔约方所给予的补偿是适当的,而且它已经为达成协议作了最大努力,则该缔约方就可以修改或撤销有关关税减让,其他缔约方不得进行报复;若缔约方全体认为,尽管该缔约方所给予的补偿不适当,但已经为这种补偿作了一切合理的努力,它也可以修改或撤销有关关税减让,但其他谈判参加方可以进行报复,即修改或撤销与该缔约方原来谈成的大致相等的关税减让。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拖延采取措施会对实施其经济发展计划或政策造成困难,援引第18条的缔约方还可以在通知缔约方全体之后立即修改或撤销有关关税减让。这就说明,即使没有缔约方全体的事先授权,缔约方也可以采取有关行动,然后再进行谈判。这就增加了发展中国家使用关税措施的弹性。

1.2援引第18条C节的实体和程序要件

(1)实体要件。

本节允许发展中国家为经济发展的目的采取和关贸总协定不相一致的数量限制等措施,以保护幼稚产业。欲援引本节,缔约方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前两个条件与援引第18条A节相近,成员须为只能维持低生活水平、处于经济发展初期的国家,通过数量限制促进特定工业的建立须是为了执行经济发展计划和政策;第三个实体要件是,只有在与总协定其他条款相一致的其他措施不可行时,才可实施数量限制。这个要求与关贸总协定的基本精神是相吻合的。

(2)程序条件。

根据GATT的规定援引本节的程序如下:①缔约方首先应在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之日前30天内将其所遭遇的特殊困难和为克服该困难准备采取的具体措施通知缔约方全体。②如果该措施不涉及约束关税产品,缔约方全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也未要求进行磋商的,该缔约方可以采取拟定的措施。如果缔约方全体要求与其进行磋商,该缔约方应予以同意。③如果该措施涉及约束关税产品,则该缔约方应先同拥有初谈权和有实质利益的其他缔约方进行磋商,如果达成协议,该缔约方即可以实施该措施。如果在通知后60天内未达成协议,但缔约方全体认为,该缔约方已经为达成协议作了一切可能的努力,并且其他缔约方的利益也得到了适当的保护,则该缔约方亦可采取拟定措施。

2幼稚产业条款在现实中的运用

从WTO条文的规定来看,各种保障条款的适用条件均各不相同,不可替代。相对而言,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条件显得较为宽松。因为,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相比,援引幼稚产业保护条款不需要以国内产业受到损害为前提;与第28条的关税重新谈判相比,援引第18条B节修改或撤销关税减让,既不受三年约束期的限制,也不会被WTO机构所阻断。而第20条的援引很少成功,第18条B节和第25条的援引条件变得难以达到。似乎援引幼稚产业保护条款更有优越之处,就此我们是否就可得出援引幼稚产业保护条款更具可行性的结论呢?既然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援引条件显得较为宽松,那为什么国际范围内反倾销案件急剧上升,各国包括众多发展中国家却纷纷采取反倾销手段来保护本国产业呢?笔者认为,回答这一问题还得回到实际运用的效果中去考察,从实际操作的角度透视幼稚产业保护条款。

经过近半个世纪对GATT规则的修补与解释,尤其乌拉圭回合对例外条款采取收紧法网与严密条件限制以后,这些保障条款的性质和条款的适用,确实有很大变化。在GATT实际适用中,对幼稚产业条款的解释和程序规则上,遇到很大困难。首先,从第1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可以援引18条以背离GATT规则的条件是“只能维持低生活水平”(canonlysupportlowstandardsofliving),“经济处在发展初期阶段”(intheearlystagesofdevelopment)的缔约国,这些国家可以根据该条A、C节修改或撤销关税减让以及采取非关税措施。为了帮助对哪些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缔约国的理解,GATT对此做了进一步注解:“在考虑一缔约方的经济是否只能维持低生活水平时,缔约方全体应考虑这一缔约方经济的正常状态,而不应以这一缔约方的某项或某几项主要出口产品暂时存在特别有利条件的特殊情况作为判断的基础”。“所用处在发展初期阶段一词不仅适用于经济刚开始发展的各缔约方,也适用于经济正在经历工业化的过程,已改正过分依靠初级产品的各缔约方”。这一解释还是显得过于宽泛、含糊,在实际适用过程中仍然无法确定地判断适用的标准。

在关贸总协定的实践中,为了克服第18条过于空泛的缺陷,采取两种解决方法:第一,结合第18条规定的标准,提出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工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等几项具体标准,综合加以衡量;第二,不是通过第18条的定义或其他标准解决,而是经过缔约方全体的非正式谈判为特定案件达成一份非官方名单。由此可见,解决因援用第18条的缔约国的适格问题并非易事。

其次,对“为促使某项工业建立”难作界定,也使得适用范围不清。再次,许多专家认为,第18条B节“为保证其经济发展项目能有足够的储备水平”在意思上完全可以把C节“促使某项工业建立”包括进去,没有必要再去界定C节所指的确切范围。最后,C节对申请审查批准手续的程序规定得非常周折、繁杂,其至要经“缔约方全体一致同意”(第17款),很难成功。

赵维田先生更尖锐地指出“至今尚为某些同志所津津乐道的‘幼稚工业’条款,实际上是‘此路不通’,不可再寄予幻想”,而认为反倾销是“最适合保护本国企业的手段”。

单从规定的表面来看,幼稚产业条款的条件确实相对宽松或说是更具有一些弹性,但我们确实不能忽视其在实际操作层面存在的困难,范围解释的模糊与程序的繁杂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其适用。因而我国在援引WTO幼稚产业保护条款时也须慎重。

总的来说,我国援引WTO幼稚产业保护条款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其一,中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恢复缔约国地位,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地位仍不容质疑。中国现阶段的经济状况亦确实符合该条规定的“只能维持低生活水平”和“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等要求。其二,我国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无一例外地涉及到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我国完全可以以这些规划或计划为依据要求对有关产业进行保护。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3

关键词 陆秀 幼儿教育 教育思想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

陆秀(公元1896-1982),女,江苏无锡人,民国后期著名的幼儿教育家。她创办了四川省第一个幼稚师范班,筹建四川省立幼稚师范学校,开办了大量的保育人员训练班并在西南地区加以推广,解决了当时对大量建立的幼儿园的师资问题和妇女就业问题,自费筹办专收由产院刚出院到两岁半婴儿的私立婴儿之家。陆秀的晚年,除了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外,主要在家里著书,科学的总结办“婴儿之家”的经验。陆秀留给我们的著作主要有《实验的幼稚教育》、《儿童保育法》等书。

在陆秀一生所从事的幼儿教育事业中,她所创办主持的成都实验幼稚园无疑是值得让人留意和研究的地方。陆秀的幼儿教育思想,我们可以从她创办的成都实验幼稚园中挖掘出来。

1 幼稚园实施计划

成都实验幼稚园成立之后,为了使幼儿园工作能够顺利有序的进行,陆秀及同事制定了一个实施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在实施目标方面,以增进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优良习惯,谋求儿童的快乐与幸福为主要目的。同时,教学与科研并进,帮助家庭教养幼儿,促进家庭家养方法的改进。另外还要辅导全省的公私立幼稚园,举行各种推广事业。

幼儿教育的实施应与幼儿的生活经验相结合,顺应其身心发展的自然规律,教材由园内教师以家庭生活以及乡土生活为选编中心,自行选编,教师与儿童共同生活,以身作则,对幼儿生活给予指导,使幼儿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注意儿童的营养改善、卫生指导,在实施教育措施时,特别注意养成儿童快乐活泼的性格以及团结友爱的精神。

2 课程及教学

成都实验幼稚园在教学上有其独特之处。它虽然以部颁的幼稚园课程标准为标准,但在实施上略有改变,将各项活动中的音乐以游戏合并为一项,称唱游,使唱与游打成一片,比单独的活动显得更切合实际;故事和儿歌改称为说话,常识改称为讨论,在主题上似乎更加显明,而内容上实际并无多大变动,其余各项活动照旧。改动过的各项活动均分组进行,称为团体活动,其余活动由儿童个别进行,称为自由活动。分团体活动与自由活动这两种形式来组织,照顾到了儿童的共性和个性。

在教学实施方面,成都实验幼稚园在教学上采用大单元教学,教学的实施是根据课程划定的范围首先确定中心单元,再确定具体的细则,然后园内的教师根据课程标准自行编制适宜教材,以便应用。该园一学期各周所施教的中心单元是在开学前由教导组通知全体教师,每个教师各拟一套,然后将这些课程教学方案汇集起来,在定期召开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讨论通过。当然,教材的编订不是随心所欲的,编订须适合学生的需要与程度;能以学生现实环境做出发点,与其旧经验衔接;范围要少,能适合一周的教学;与施教时自然变化或社会变化有关的。这些标准在当时甚至是放在当前来说无疑都是十分科学合理的。在编订好教材后,进行施教时注意自动学习、类化、具体、兴趣这四点要求。

成都实验幼稚园很注意成绩的考查,这在当时是其他幼稚园很不重视的问题。该园对儿童成绩考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体格、活动、习惯三个方面,以上各项成绩按优劣分为甲乙丙三等,每周按照实际情形,记载一次。期中及期末总结一次,总结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寄给各生家长。这是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一种方式,方便了双方交流,以此为据更好的指导家庭教育,让家园双方沟通配合,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

教学研究方面,成都实验幼稚园的幼稚教育方法,归其目的在于一方面改进婴幼儿家庭教育,另一方面指导全省的幼儿园。为了达到此目的,该园设立了幼稚教育研究会,对幼儿的营养、服装、睡眠、游戏、心理卫生以及怎么教唱游、怎么教说话、怎么教常识等十六个专题进行了实验与研究。研究的结果对婴幼儿教育和幼儿园教育提出了不少理论性问题。陆秀在成都实验幼稚园的实验与研究是全面的、系统的。她的教育与教学确有可能对全省幼稚园起到指导的作用。陆秀不仅对幼稚园的教养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实验与研究,把经验写在了《实验的幼稚教育》一书中,而且对幼稚生的保育也进行了实验与研究,把经验写在《儿童保育法》一书中,可供今天的幼教工作者,以去粗取精的原则认真研究。

一个教师,除直接负教育责任外,应尽量从事于教学方法的研究,教材的搜集编选,教育理论的探讨,以及一般知识的吸收等研究进修活动,以充实自己,赶上时代,增加生命的意义。陆秀所领导的成都实验幼稚园对此点极重视,教师的进修活动主要有下列几种:(1)参加幼稚教育研究会。(2)作专题研究。(3)举行幼稚教育参观及考察。(4)阅读有关教育书籍。(4)举行教学交互参观批评。(6)练习写作。

3 优秀幼儿教育思想总结

陆秀作为近代著名的幼儿教育家,对我国的幼儿教育有着重要的贡献。从她创办主持的成都实验幼稚园的办园经验中可以看出,她的幼教思想在当时甚至在现在来说都有其独到之处。首先,教育与生活相联系。陆秀所认为的幼儿教育并不是孤立的教育,教学始终不离儿童的生活、不忘当时所处的社会大环境,重视幼儿生活的小环境,社会存在的大环境,以此为出发点,进行幼儿教育。其次,她认为儿童是主动的学习者,是自己发展的主人,倡导让幼儿主动地构建自己的学习与生活,教师只是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第三,重视教育科研。成都实验幼稚园的一大特色就是它重视教师科研能力,在教学的同时不忘研究,充分调动发挥在园教师的主观能动性,自行开发体现地方特色的园本课程,从实践经验提升出理论思想,再以理论去指导幼儿教育,实践教学与科研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第四,办学的时候更不忘教育的推广事业,用实验研究之后的先进经验去指导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养方式的改进;指导全省的幼儿教育,谋求全省幼儿教育质量的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 李定开.中国学前教育[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

[2] 中国学前教育史编写组编.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3] 唐淑,钟昭华.中国学前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4

关键词: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新发展;新评价

二战后,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发达国家间贸易尤其是产业内贸易大幅增加;美国经济地位下降;产业组织理论兴起。一些西方经济学家运用产业组织理论来研究国际贸易问题,从而形成了“新贸易理论”(New-TradeTheory),极大地推动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其核心内容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本理论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包括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

(一)利润转移理论

利润转移理论主要包括关税抽租论、 战略性出口补贴与 R&D 补贴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

1. 关税抽租论

布兰德(J.A.Brander)和斯潘塞(B.J.Spencer)在其1981 年的论文《Tariffs and the extraction of foreign monopoly rents under potential entry》中指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在存在潜在进入时,一国主导企业便会做出令对手信服的行动(如过度投资)来迫使其退出市场。而政府可以配合主导企业设定关税以限制外国企业的进入,最终将迫使外国企业减少产量或退出市场,从而将外国利润转移到本国。

2. 战略性出口补贴与 R&D 补贴

(1)Cournot 竞争方式下的出口补贴

Brander和Spencer(1985)在研究战略性出口补贴与 R&D 补贴的Cournot 双寡头模型时指出:两个企业将形成Nash 均衡,本国企业产出和利润增加,外国企业产出和利润减少。政府的最优政策是出口补贴。

(2)Bertrand 竞争下的市场均衡与政府最优政策分析

Eaton和Grossman 在《 Optimal Trade and Industrial Policy under Oligopoly》一文中研究指出:在 Bertrand 竞争中,如果本国政府征收出口税,将使本国企业获得更多利益。

3. 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

1984年,克鲁格曼在《Import Protecti

on as Export Promotion:International Com

petition in the Presence of Oligopoly and Economics of Scale》一文中证明:当存在“规模经济”时,对国内进口竞争产业进行保护,可帮助其扩大市场规模,促进出口,转移国外利润。

维纳鲍斯(Venables,1984)的研究表明:关税和补贴既可增加本国政府收入,还能使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上更为不利。

(二)外部经济理论

外部经济理论包含技术外部经济与货币外部经济两方面。技术外部经济指的是公司从本行业或关联行业的技术溢出(Spillover)和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中获得免费的技术和知识;货币外部经济指的是公司从产业集聚中获得成本的下降。

外部经济理论认为,政府对存在巨大“外部经济”的产业进行保护,既可提升其竞争力,还能促进关联产业的发展从而有益于整个国民经济。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新发展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极大地改变了国际贸易理论的思维方式,但该理论非常复杂,约束条件极其苛刻,实践中也遇到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障碍莫过于“信息不对称”。为此,一些学者对模型进行了适当修正。

(一)信息不对称与企业竞争方式

1996年,Maggi在论文《Strategic Trade Policies with Endogenous Mode of Competition》中指出,生产规模上的竞争实质是企业先在生产能力上做出承诺,然后再来决定成本和竞争的条件,即Maggi将产出视为一种不完全的承诺,从而寻找到一种独立于企业竞争行为的政府政策――即使政府无法掌握企业参与竞争的完全信息,仅通过对企业的生产规模给予对应的补贴,就能获得本国福利的增加。

(二)战略性 R&D 补贴

在1992年和1994年,Bagwell与Staige在战略性R&D 补贴模型中加入“不确定性”因素进行研究得出:企业进行R&D 投入实质是一种战略替代,由于产品市场中存在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如果企业面临的是寡头竞争,而且市场规模经济较小,那么在可控的风险内进行R&D 补贴是可取的。如果该行业中本国的企业超过一家时,那么本国的福利将因企业过度投资所产生的负外部效应而降低。因此,为了让社会福利达到最优,政府就必须遏止企业的过度投资,此时比较好的方法是政府向企业征收校正性的税收。

(三)战略性贸易政策与信息不对称

Brainard 和 Martimort 的研究表明:由于在处理信息不对称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成本高昂,政府没有足够的动机和能力来对本国的高水平产出做出承诺。那么,如何做到既能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战略地位又能减少企业在信息不对称下的寻租行为,政府必须在这两个目标上进行决策以形成均衡。而当引入双边干预时,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事前承诺便重新得到了强化,企业虚报成本的动机减弱。

(四)战略性贸易政策与委托-

2000~2005年,美国学者Miller和Pazgal通过建立博弈模型来研究战略性贸易政策与企业中存在的委托-关系:首先是政府制订补贴企业的方案,然后企业所有者根据政府的补贴方案来制定企业的激励机制,最后由企业经理人根据前两个目标来制定相应的市场战略并在第三国与竞争对手进行竞争。Miller和Pazgal认为,均衡取决于经理人的行为,而不受市场竞争方式的影响;只要企业的所有者给予经理人一定的激励,便能实现最优贸易政策只取决于产品的性质而不受制于企业的竞争方式。此时,政府的最优决策是对互补性产品征收进口关税,而给予替代性产品补贴。

三、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新评价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是一种新贸易保护政策

1. 战略性贸易政策适应战后美国经济形式变化的需要

二战后,美国相继实施了“自由贸易政策”、“公平贸易政策”和“战略性贸易政策”。本文仅对美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进行分析。

(1)克林顿时期美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克林顿时期美国实施以“国家出口战略”和“公平贸易政策”为核心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质是强化政府干预,大力扶持主导产业,积极扩大出口。

一是国家出口战略。减少对出口的管制;完善政府协助企业出口的机制;实现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融合;大力开发新兴市场;拓展对外贸易空间,推动双边、区域、多边贸易协定。

二是公平贸易政策。强调贸易政策的规范化、法律化:以“1988 年综合贸易法”和“301 条款”来管理进出口贸易,并以此为法律依据来打开他国市场。

(2)小布什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小布什时期,美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主要是以“竞争性自由化”为核心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国内战略性产业进行扶持和保护,以期通过战略性产业的扩大出口来增加本国的就业和促进本国经济的增长。这些受惠产业包括高科技服务、电脑、半导体、环境保护、通信等。

因此,从实践上看,战略性贸易政策既是一种产业政策,又是一种新型保护贸易政策

2. 战略性贸易政策与重商主义、幼稚产业保护学说一脉相承

(1)都是针对贸易困境而提出的

重商主义是通过分析西班牙的贸易困境而提出的,目的是扩大贸易顺差来增加生产。幼稚产业保护学说是基于美、德无力面对英国工业制成品强大竞争背景下而提出的,目的是对国内幼稚产业进行保护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也是在美国受到西欧和日本的产业冲击时提出来的,其目的是政府对“战略性”产业进行保护,以获得更多的规模效应和外溢效应。

(2)都以获得规模经济和外部效应为目标来选择保护对象

在“规模经济”方面,李斯特曾指出,对国内幼稚产业进行保护,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获利规模经济,最终提升国际竞争力。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以规模报酬递增为假设提前,通过保护本国企业,帮助其扩大经营规模,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实现利润的转移。

在“外部效应”方面,由于幼稚产业初期通常得不到完全的补偿,政府只有对幼稚产业进行保护才能促进其发展。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也强调对存在巨大外部效应企业的保护,扩大其生产规模,降低成本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从而促进本国经济增长。

(3)在政策上更具有战略性

从政策目标看,保护幼稚产业是通过暂时保护本国幼稚产业以实现进口替代。但由于受保护的幼稚产业还缺乏国际竞争力,成本高,而又不能从国外进口同类商品。因此,但在实施幼稚产业保护措施的初期,本国的福利将会减少。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目标是出口促进,以实现外国垄断利润的转移。因此,不存在利润的丧失期。

从政策措施看,保护幼稚产业的政策选择主要是关税。而战略性贸易政策则以关税保护与产业支持相结合一,以产业支持为主。

可见,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思想来源于重商主义和保护幼稚产业论,且具有更大的隐蔽性、进攻性与掠夺性。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政策

20世纪80年代后,人类社会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资本为了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把国家权力运用到国际市场。他们通过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扩张。由此,世界市场的争夺方式日益变成了跨国公司间的寡头竞争。战略性贸易理论正是以跨国垄断公司为基本的研究对象,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拥有更多的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跨国公司,就能在国际市场中猎取更多的利益。

同时,政府还积极对这些所谓的战略性企业进行各种保护,以增加其国际竞争力,帮助其积极进行海外扩张,从世界范畴内获取垄断利润。

(三)战略性贸易政策是一项国际竞争政策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促进了生产要素进行大规模的跨国移动,从而改变了一个国家的要素禀赋结构,一国传统的比较优势再也不可能是一种静态比较优势。同时,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再可能脱离世界市场而独立存在。因此,一个国家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就必须把静态的比较优势转变成国际竞争优势。比较优势体现的是国家间要素禀赋结构和不同经济部门间劳动生产效率的相对差异,因此比较优势是一种潜在的优势;而竞争优势则体现了国家间同一经济部门的生产效率上的绝对优势,因此竞争是一种现实的优势。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本质是一项全球竞争政策,通过保护本国战略性产业,促进本国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以此来拉动本国经济增长。

四、结论

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理论上强调政府对贸易的干预和对别国利润的“转移”。在实践上,是美国政府出于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保护性干预。从贸易理论的历史沿革来看,战略性贸易政策不仅延承了重商主义和幼稚工业保护论,且更具隐蔽性、攻击性和掠夺性,是一种新贸易保护政策,是一种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政策,是一项国际竞争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虽对我国经济贸易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但因其苛刻的约束条件、“以邻为壑”的掠夺本质,且与WTO主导的公平自由贸易原则相悖,所以在参考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时还需慎重。

参考文献:

[1]E.赫尔普曼,P.克鲁格曼.市场结构和对外贸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

[2]保罗・克鲁格曼.战略性贸易政策与新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4]任勤.WTO 框架下的贸易保护问题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5]朱钟棣,郭羽诞,兰宜生.国际贸易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6]张建新.权力与经济增长-美国贸易政策的国际政治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7]刘伟丽.战略性贸易理论理论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5.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5

【关键词】学制;家园关系;家园共育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3)11-0049-05

在幼儿教育中,幼儿园和家庭各具其独特价值,二者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有利于促进幼儿发展。在我国,虽然目前家园共育已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但是在家园共育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家长在家园共育中责任意识欠缺以及自身定位不准确、幼儿园教师缺乏家园沟通知识与技巧、家园共育容易变成幼儿园主导下的单边活动等。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与我国家园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息息相关,与家庭和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中分别扮演的历史角色紧密相连。我国学前教育家园关系产生于学前公共教育机构设立之际,伴随着学前教育由家庭教育向有组织的学前公共教育转化演变的历史而演变。近代以来,四部学制的相继颁布和实施,促使家园关系呈现出阶段性特点,不断推动着家园关系走向今天的家园共育。以史为鉴,笔者旨在梳理四部学制下家园关系的演变历程和阶段性特点,以期继承宝贵的历史经验,为家园关系研究提供新角度、新思路,也尝试提出促进我国当下家园关系发展的建议。

一、癸卯学制:幼儿园“辅助”家庭

清末,出于战败国的危机意识,清政府主动学习“西学”,实施“新政”。1904年,重新修订后的《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史称“癸卯学制”。清政府还派员赴日考察,并仿效日本学制中的《幼稚园保育设备规程》,正式颁布并实施了我国第一份学前教育法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将我国的幼儿教育专门机构命名为“蒙养院”,明确规定学前教育家园关系为“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无论是《章程》中确立的蒙养院教育在学制中的地位,设立蒙养院的宗旨,蒙养院的师资配备,还是《章程》制定者对家庭教育的明确规定,都充分体现了癸卯学制中的家园关系是幼儿园辅助家庭教育。

第一,蒙养院教育尚未被纳入学制系统。《章程》规定蒙养院接收3-7岁幼儿,在初等小学堂之前加入四年学前教育,与西方的幼稚园教育对接,但并未作为必修学制加以要求。父母愿意送幼儿进入蒙养院,蒙养院要接收;父母不愿送幼儿入蒙养院,可在家中由母亲自学家庭教育教材,自行教育子女。

蒙养院的出现虽然使学前公共教育在中国得以初创,但是癸卯学制基本仿效日本,是照搬日本学制的结果,并非“自下而上”产生于中国教育的客观需要。“专设的蒙养院设置不多,且教学时间短,师资水平低。”在这一时期,蒙养院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微不足道,实施幼儿教育的主要机构还是家庭。

第二,《章程》明确规定蒙养院设立的宗旨在于“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可见蒙养院只不过是家庭教育的辅助机构,是学前家庭教育向学前公共教育过渡的一种组织形式。

癸卯学制虽然照搬日本学制,拥有资产阶级教育的外衣,却是传播封建社会的思想内容的。蒙养院设立的目的在于以幼儿园辅助家庭,强调以封建道德涵养德性。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家庭式生产是人们早已习惯的方式。在中西文化相遇、碰撞的初期,家庭战胜社会、战胜市场是必然的事情,教育领域的家庭式生产也是符合这时的历史条件的。

第三,以育婴堂的乳媪和敬节堂的节妇充任蒙养院师资,其低下的保育质量使得蒙养院教育无法代替家庭教育。《章程》指出,“因各国都有幼稚园,以女师范生为保姆教养儿童,而中国尚未开女子入学之风,若设女学,其间流弊甚多”,所以结合国情,于育婴堂和散节堂内划出一处作为蒙养院,由育婴堂的乳媪和敬节堂的节妇为保姆,代行女师范生保育儿童的责任,充当蒙养院的师资。因为乳媪大多是文盲,工作内容是喂养、照料弃婴和孤儿,而节妇中虽然有一些识字者,但为数并不多,所以虽然刊发有官编女教科书和家庭教育书籍,虽然设有保姆学堂可供她们学习相关知识,但是由于她们文化素质过低且缺乏专业的学前教育训练,她们“很难胜任幼儿的教养工作,所以这种师资是完全不合格的”。

中国传统父权文化对发展女子教育的担忧使得学前教育不仅缺乏合格的师资,而且育婴堂和敬节堂附设的蒙养院数量有限、服务时间短,客观上既无法容纳广大的适龄幼儿,也无力提供合格的学前教育,因此,幼儿的保育工作更多仍是依赖家庭妇女,由她们自行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家中对幼儿进行教育。

第四,《章程》制定者采用编发女教科书的方法指导学前家庭教育,期待“家家皆自有一蒙养院矣”。为此,母亲要学习《孝经》《列女传》《女诫》《女训》《教女遗规》以及了解“四书”等传统思想著作的核心观点,也可以学习不违背中国妇道、妇职的外国家庭教育书籍,目标是掌握为人母、为人妻的必备思想和技能,既能够妥善打理家中诸事,又能够教育子女,帮助儿子奠定入小学的基础,帮助女儿学习为人母、为人妻之道。

由此可见,《章程》制定者是把家庭作为实施幼儿教育的主要机构的。作为与西方幼稚园教育对接的蒙养院教育并未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并未对学前家庭教育造成很大冲击。作为新生事物,蒙养院教育力量微弱,发展不充分,是作为家庭教育的辅助机构,作为学前家庭教育向学前公共教育的过渡形式而存在的。

二、壬子癸丑学制:幼儿园“辅助”家庭,并向“协助”家庭过渡

壬子癸丑学制作为辛亥革命的产物,是中国建立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教育制度。急于改革的临时政府在学前教育问题上并未作过多的改革,对学前教育持一种既不反对也不单独提及的态度。1916年颁布的《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明确规定,蒙养园的任务在于“保育幼儿……以辅助家庭教育”。这一时期的家园关系在本质上与癸卯学制时期并无二致。壬子癸丑学制所确立的蒙养园教育在学制中的地位以及设立蒙养园的宗旨表明这一时期仍是以幼儿园“辅助”家庭为主,不过蒙养园师资培养所取得的进步也预示着家园关系开始向幼儿园“协助”家庭过渡。

第一,蒙养园教育依旧没有被纳入正式的学制系统。关于蒙养园教育的设立、管理、主办单位、财政、废止等内容,壬子癸丑学制规定与小学保持一致。

第二,蒙养园的办园宗旨一方面为保育幼儿,另一方面仍是辅助家庭教育。这一时期,由于女子师范学校得以建立和发展,癸卯学制时期蒙养院教育同时承担女子教育的功能到了壬子癸丑学制时期逐渐被减弱,而蒙养院保育幼儿、辅助家庭教育的功能被保留下来了。

第三,蒙养园师资培训取得进步,提高了蒙养园的保育质量。《教育部公布师范教育令》规定,女子师范学校不仅附设小学教员讲习科以培养小学教员,同时必须附设保姆讲习科以培养蒙养园保姆。这一规定明确了蒙养园师资培养在师范教育中的地位,促进了蒙养园教师的专业性发展和蒙养园保育质量的提升,使蒙养园教育逐渐有能力以专业的姿态向“协助”家庭教育的方向发展。

三、壬戌学制:幼儿园“协助”家庭

壬戌学制受美国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影响。是中国近现代教育史上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学制。无论是壬戌学制规定的幼稚园教育在学制系统中的地位、幼稚园的宗旨还是幼稚园的师资,都表明学前公共教育和学前家庭教育之间是幼儿园在先、家庭在后的关系,幼儿园协助家庭教育。

第一,壬戌学制将幼稚园教育正式列入学制系统,成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奠定了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幼稚园可以附设于师范学校以及小学内,也可以单独设立。壬戌学制颁布后,各地出现了一大批不同类型的幼稚园,“其中有公立的,也有私立民办的;有附属于其他学校机关的,也有单独设立的;有普通性质的,也有实验性质的;有设在城市的,也有设在农村的”。至此,学前教育终于摆脱了附属女子师范学校的命运,开始以独立的办园姿态出现。

第二,协助家庭教育并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是幼稚园教育的目标。1932年《教育部公布幼稚园课程标准》规定,幼稚园教育总目标之一为协助家庭教养幼稚儿童,并谋求家庭教育的改进。这份《课程标准》在教育方法要点中提出教师应该“常常到儿童家庭去,或请家长到园中来;尽力联络感情,宣传幼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方法”。

与此同时,在老解放区,1927年《江西省革命委员会行动纲领》明确规定,“建立一般未达入学年龄的机关(如儿童养育院、幼稚园等),以利增进社会教育,解放妇女”。1934年《托儿所组织条例》规定,组织托儿所的目的是为改善家庭生活,使托儿所代替妇女承担一部分婴儿的教养责任。1945年《边区保育工作方针》规定,凡抗战将士及一切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一概由政府抚育,以便使家长能专心致力于抗战建国事业。由此可见,老解放区的幼稚园教育目标在于解放家庭妇女,减轻家庭负担,使家长能够专心从事革命事业。此时,幼儿园协助家庭、促进家庭教育改善的目标具有一定的政治意味。

第三,壬戌学制期间幼稚园师资得到进一步发展。壬戌学制规定,师范学校和女子师范学校可附设幼稚师范科,但在此后一段时间,幼稚师范教育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有鉴于此,陶行知和陈鹤琴于192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要开设幼稚师范和在普通师范中设幼师科。随后,1932年的《师范教育法》和1933年的《师范学校规程》都对附设幼稚师范科作了具体规定,并且在1935年颁发了两年和三年制幼稚师范科的教学计划。

这一时期,不但公立幼稚师范科得到发展,私人出资设立的幼稚师范学校也不断出现。国家对幼儿教育师资培养的支持和各项政策法规的颁布,充分说明无论是出于政治需要还是社会需要,幼儿园教师对于实现家庭教育的改造所具有的独立存在的意义已经被承认,幼稚园教育具有不同于家庭教育的专业服务意义这一事实已被发现并受到重视。

四、1951年学制:趋向幼儿园与家庭互相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确立了一系列面向工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学前教育随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幼儿园要主动了解幼儿家庭,积极宣传科学的保育思想和方法,邀请家长参与园所工作,与家长密切联系,促进幼儿发展。无论是1951年学制规定下的幼儿园设立宗旨、幼儿园师资还是园所管理,都体现出在这一时期幼儿园和家庭互相配合的发展趋势,逐步呈现出幼儿园和家庭并列发展的局面。

第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幼儿园面向全体幼儿,代替父母承担一部分保育幼儿的责任。《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幼儿园的任务之一是减轻母亲在育儿方面的负担,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冶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可见,1951年学制时期,我国幼儿园教育除了履行专门的保育儿童职责外,还要配合家庭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任务,这不完全是提升儿童保育质量层面的配合,更是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的配合关系。

第二,教养员要遵循使幼儿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密切配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帮助家长正确地进行家庭教育,另一方面应从幼儿家庭了解幼儿的环境、性格和家长对幼儿的要求,以便改进业务”。这体现了家园关系中教养员具有的主体性特,征。家园关系中教养员工作的关键词在于“积极主动”,要具有主动联络幼儿家庭、积极帮助家长的意识,在与家长互动的过程中了解幼儿的家庭状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素养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推动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趋向一致。

第三,在园所管理层面,园长要组织家长代表会。“幼儿园在可能的条件下,得组织家长代表会。其代表由家长会选出,每班一人至二人,任期一年。其任务为协助园长进行园舍修建、充实设备以及其他改进园务的工作。其决议由园长采择施行。”家长被邀请参与园所事务的管理,协助园长做好部分园务工作,这有助于家长对幼儿所处的环境有一个直观、清晰的认识,也有利于家长和教师、园长进行沟通和交流。在这一时期,家长在家园关系中的主体性慢慢得到发展,教师与家长的“双主体性”在逐渐形成,幼儿园和家庭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局面逐渐形成。

1951年学制颁布时期,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恢复阶段,经济建设对于百废待兴的中国是最重要的任务。幼儿园教育为减轻家长负担而承担一部分家长的责任是由客观的政治、经济需要决定的。因此,1951年学制时期的学前教育更多沿袭了老解放区重视幼儿园教育福利性的功能——幼儿园为减轻家长负担而承担一部分责任。此时幼儿园和家庭的共同配合并非完全是教育意义上的,更多具有福利性质,以便家长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

五、关于促进家园关系发展的建议

1.家园关系应坚持家园共育的方向

不同的学制时期,对家庭或者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不同的偏重,这反映了家庭和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中确有其独特的作用。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家庭是最重要的地方,在家庭里面,人初次向社会生活迈进!”家庭教育帮助幼儿形成对世界、社会的初步认识,是幼儿性格雏形形成的关键影响因素,幼儿入园前在家庭中的生活经历、行为习惯、获得的能力等对幼儿园的教育有很大的影响。

目前,家园共育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家园共育以幼儿园为主导。家长被动参与。在这种单边活动中,幼儿园和家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家长在更多情况下只是以旁观者或被动参与者的身份存在。这显然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的精神不符合。基于此种现实,平等地位中的家园共育有必要被倡议、被强调、被重视。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核心家庭数量迅速增多,多数家庭是4+2+1的家庭结构,家长格外关注幼儿的在园情况,加上近年来不断爆出的幼儿园虐童、校车安全事故等问题,幼儿园的社会形象受到了影响,家园关系变得微妙、紧张,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度有所降低,不安全感在增强。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在舆论环境如此不利的情形下,健全家长工作的各项制度、提高对家长工作的认识、积极与家长沟通显得尤为重要。家园双方同时存在着和对方沟通、合作的内在动力,促使家园共育成为必需,成为家园关系发展的方向。

2.教师应重视家长的作用,主动与家长沟通

壬戌学制以来,各种师范学校获得发展。幼儿园师资力量不断得到增强,专业性不断得到提高,幼儿园教师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日益显现,对家园共育的质量产生了较大影响。目前,幼儿园家长工作的方式方法多样,常见的有家访、个别交谈、家庭联系本、电话或书信往来、家长会、科学育儿报告会、家长开放日、宣传栏等,这些家长工作促进了家长和幼儿园的交流。然而,日前的家园共育中的一些现象反映了教师对家长在家园共育中的作用不够重视。比如,有些幼儿园开展“家长教师”活动,邀请在不同领域工作的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以期既可以为幼儿提供更丰富多样的经验,又能够加强幼儿园和家长之间的联系,出发点很好。然而,这些“家长教师”活动往往有一个特点,活动由幼儿园教师设计和组织,家长只能按照已有的流程“表演”。这样的合作方式并未充分发挥家长应有的作用。这与教师不够信任家长、不够重视家长的作用有关。建议教师转变观念,尝试放权,让家长依据其行业素养自行设计和组织活动,教师可以提供建议,协助家长完成活动。又如,在家访中,有些教师对家长的作用认识不到位,不能以平等、尊重、合作的态度与家长沟通,而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家长,将家访变成了告状、谴责和说教,导致很多家长听闻家访而色变,这种情况明显不利于家园关系的良好发展。教师应该转变态度,提高对家园共育中家长作用的认识,将家访看成是了解幼儿、增进双方沟通、促进家园共育的好机会。在家访过程中,教师应如实告知家长幼儿的具体情况,聆听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共同探讨促进幼儿发展的对策。再如,在家长开放日中,家长参与活动的表现多为陪孩子一起游戏,一起比赛等,有些家长甚至漫无目的地度过了“幼儿园的半日游”。要提高家长开放日的有效性,教师应主动与家长交流,可以在活动开始前向家长发放幼儿行为观察表,告诉家长应该看什么、怎么看,引导家长按照观察表逐项观察幼儿的行为,做好记录。待活动结束后,家长可以明确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然后由教师和家长一起商量对策,确定家园配合教育的方案。

3.引导家长多学习科学育儿知识,积极与教师联系

我国学前家庭教育的历史悠久,癸卯学制和壬子癸丑学制期间虽已存在学前公共教育机构。但是家庭教育始终占主导地位,传统文化深刻影响到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式。教师需要思考如何转变家长不合理的教育观念,提高家长素质,发挥家长在家园共育中的作用。

家庭教育一般重视幼儿智力因素的开发,非智力因素如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等的发展容易被忽视。建议教师多方引导家长接受国家提倡的先进教育理念,了解幼儿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积极配合幼儿园的保育工作。教师还要为家长创造多种机会学习科学育儿知识。如果缺乏专业的育儿知识,家长在家园共育中容易处于被动地位。引导家长掌握更多的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是教师的责任,也是提高家长家园共育主动性的有效途径。目前,家长获取育儿信息的渠道十分丰富,可以登陆网络教育论坛、在线观看育儿专家的讲座视频、参加幼儿园的家长讲座、阅读育儿书籍和报刊等,可以方便地了解到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学前教育学以及学前卫生学的基本知识,形成科学的育儿观念,掌握正确的育儿方法。教师可以为家长提供选择指南,帮助家长筛选。

拉近教师与家长的距离,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提高家园共育合力,能够有效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3〕〔4〕〔6〕〔7〕中国学前教育史编写组.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2〕〔5〕〔8〕唐淑,钟昭华.中国学前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9〕〔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1951.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6

(1.天津海生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天津 300272;2.天津农学院水产学院

天津市水产生态及养殖重点实验室,天津 300384)

摘要:利用自然海水和天然饵料,采用无泥砂采苗方法,在天津沿海成功开展了青蛤工厂化育苗。幼虫初始壳长(120±1.28)μm,壳长平均日增长5.05 μm,成活率23.0%;第19~31 d为变态期,壳长平均日增长14.1 μm,变态率32.9%;变态后至第53 d,壳长平均日增长32.5 μm,成活率82.3%。本次育苗试验充分利用天津沿海水质条件与环境特点,改进育苗方法,建立了适于天津海区的青蛤人工育苗工艺,共得到双水管稚贝约1.25亿枚。

关键词 :青蛤;人工育苗;生长;成活

中图分类号:S917文献标识码:A

青蛤属双壳钢,帘蛤目,帘蛤科,为我国南北沿海重要的滩涂养殖贝类之一[1]。青蛤是天津沿海主要经济贝类[2],因其对盐度难受范围广泛[3],是一种适于在天津滩涂及池塘中大面积推广增养殖的经济贝类。近年来,天津市青蛤养殖面积逐年增加,增殖放流力度逐年加大[2],但苗种主要来自南方的浙江、福建,在天津的养殖过程中出现生长速度慢、死亡率高的现象,成为天津青蛤产业发展的瓶颈,故本地土著苗种的大规模人工繁育迫在眉睫。

1980年以来,我国的青蛤育苗研究在多地展开,取得全人工育苗的重大突破[4],但由于水处理以及饵料等方面的限制,传统的育苗技术在天津沿海难以应用。2013年5-7月,天津市海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国家贝类产业技术体系天津综合试验站合作,开展了天津土著青蛤的生产性室内人工苗种繁育实验。在实验过程中,结合天津沿海特有的水质和气候条件,大胆改革育苗工艺,实现青蛤苗种规模培育,为青蛤在天津的产业化养殖奠定了基础。

1材料与方法

1.1实验材料

育苗室房顶覆盖玻璃钢瓦和保温板,育苗池长方体、半露式,规格为5 m×3.2 m×1.3 m。采用锅炉和热交换器配合进行海水升温,采用地下水和热交换器配合进行海水降温。给水管道均宜采用PVC管,每个育苗池并列设置海水和淡水龙头各1个,用来调节海水盐度。育苗池底设排水孔,废水通过排水沟流出,排水沟低于池底30~50 cm。

育苗场内设沉淀池,海水由面积为133.3 hm2的粗养虾池引入,单胞藻含量保持在1×105~5×106cells/mL,盐度范围28‰~35‰。水处理措施为:由沉淀池进水,200 目筛绢配合脱脂棉滤袋,将海水滤入室内30 m3水泥池,加入淡水,曝气混匀,盐度调节至25‰,进入育苗池前再经200目筛绢过滤。经处理的海水,悬浮泥沙颗粒明显减少,海水褐绿色,含丰富单胞藻类,作为育苗用水。

亲贝采于海升公司133.3 hm2的粗养虾池,壳龄3~4龄,性腺成熟,平均壳长(39.80±3.56)mm,暂养24 h后催产。

1.2催产与孵化

种贝阴干4 h,置入注满新鲜海水的育苗池中,充气流水加生殖产物刺激,0.5~1 h后排放精、卵,当产卵池卵子密度达15~20粒/mL时,立即将种贝移入下一产卵池。受精卵孵化阶段保持微充气,水温24~25 ℃,经20 h发育至D形幼虫,立即进行倒池并选幼。

经过促熟,种贝性腺饱满充盈,采用阴干、流水及性腺产物刺激的综合方法进行催产。当产卵池卵子密度达30~50粒/mL时,立即将种贝移入下一产卵池。受精卵孵化阶段保持微充气,水温24~25 ℃,经20~22 h发育至D形幼虫,立即倒池,并以300目筛绢进行选幼,统计幼虫数量。

1.3浮游幼虫

幼虫培育密度,面盘幼虫初期10~15个/mL,壳顶期,结合倒池,逐渐减小密度至5~10个/mL,受精后4~5 d,幼虫转入底栖,密度减至3~5个/mL,临近变态以及变态期间不超过2 个/mL,变态后的稚贝随生长不断降低密度。浮游幼虫及附着变态阶段控制水温在24~25 ℃,盐度25‰,光照强度1 000 lx以下。

购入浓缩盐藻(2×108 cells /mL)、新月菱形藻(2×108 cells /mL) 以及小球藻(2×1010 cells /mL)作为幼虫饵料。转变为D形幼虫第2 d开始投喂盐藻及新月菱形藻(2×104 cells /mL),另加海洋红酵母1×104 cells /mL,2 d后,幼虫消化能力增强,饵料主要来自海水中的天然饵料,每天换水以补充自然饵料。适量搭配小球藻,维持水体单胞藻浓度5×104~1×105 cells /mL。变态后,维持水深0.5 m,每天早晚纳入海水,每次换水量50%~80%,同时投喂螺旋藻粉1~2 g/m3。

1.4数据分析

定期取样,测量幼虫壳长(30个样本),Tukey 法计算平均壳长及标准差;孵化率为初始D形幼虫数与受精卵数之比;浮游幼虫期成活率为测量时幼虫数量与初始D形幼虫数量之比;变态率为变态后稚贝与匍匐幼虫数量之比;稚贝成活率为测量时稚贝数量与初期稚贝数量之比。

2结果与分析

2.1产卵与孵化

亲贝性比(:)为19∶18,排卵率72%,平均每枚雌贝排卵量为89万,获得受精卵24.2亿,受精率97.6%。受精后22 h统计D形幼虫,共获得D形幼虫19.8 亿,孵化率81.8%。青蛤卵径86 μm,初始壳长(120±1.28) μm。

2.2浮游幼虫生长与成活

受精16 h开始出现D形幼虫,经3 d后转变为壳顶期幼虫,受精后5~6 d,幼虫下沉转变为半浮游半匍匐状态,受精后19 d后壳长达到216 μm,全部转变为匍匐幼虫,足伸缩频繁,大部分幼虫面盘退化,陆续进入变态阶段。在此期间,每3 d测量平均壳长及成活率(表1)。

浮游幼虫阶段,壳长日均增长5.05 μm,其中,1~4 d和13~19 d生长较快,但第7~10 d,水温升高,导致幼虫生长缓慢,日增长仅0.2 μm,同时幼虫死亡近半,通过热交换方式,将水温降至25 ℃,幼虫生长及存活恢复正常。经过19 d的培育,得到即将变态的青蛤幼虫4.6亿。

3.3变态期及稚贝

青蛤幼虫经过15~20 d的培育,陆续出现眼点,受精后第19 d,倒池,采用无附着基采苗法(无沙采苗法)进行采苗。 同时加大换水量、增加投饵量。投饵量增加到6万~10万个细胞/mL,另补充螺旋藻粉或蛋黄作为替代饵料。变态期幼虫壳长增长14.1 μm/d,幼虫成活率37%,变态率32?9%(表2),至受精后31 d,得稚贝1.5亿。

稚贝附着后,生长迅速,且成活率较高。2~3 d后壳长达400 μm,出水管形成;再过20 d左右,平均壳长达1 100 μm,成活率82.3%,出、入水管完全形成,开始营穴居生活,进入苗种中间培育阶段。得到双水管稚贝1.25亿。

3讨论

3.1天津沿海青蛤人工育苗的特点

由于天津沿岸滩涂纵深广阔,且为泥沙质海滩[5],因此,在开展育苗的5-7月份,天津海区近岸海水水质混浊,有机质丰富。经过沉淀池后,用封闭式砂滤器处理海水,滤料堵塞,砂滤器使用周期短(5~10 d),成本提高。未经砂滤的海水,难用于培养单胞藻类。

天津地区池塘及浅海水质肥沃,池塘水体中自然繁殖丰富的单细胞藻类,密度可高达107 cells /mL,主要藻类种群因池塘条件而不同。因此,可通过选择不同池塘水源以及大量的换水,供应幼虫饵料。幼虫开口后2 d内,需要搭配投喂开口饵料,如等鞭金藻、盐藻、海洋酵母等,通过购买解决,2 d后依靠自然饵料,变态后,稚贝食量明显增加,加大换水量,同时搭配投喂螺旋藻粉。在整个育苗期间,采取以自然饵料为主,购买的开口饵料与螺旋藻粉为辅的投喂方式,简化了育苗程序,降低了成本。

由于海水未经砂滤等处理过程,随水流进入池内的敌害生物较多,特别是匍匐期及变态期间,幼虫移动性差,抗逆性弱,池底的敌害生物导致幼虫和稚贝大量死亡,观察到车轮虫等原生动物进入体弱稚贝,吮食软体部。育苗池经常换水,清除池底杂物,可降低敌害动物的危害。

3.2无附着基采苗

传统的青蛤育苗技术采用细沙基采苗,采苗效果良好,但制作、处理及投放附着基极大地增加了人力成本,而且底质中带入的浮泥影响幼苗的变态率及存活率。

本试验采用无附着基苗种繁育方式,简化了幼苗换水流程,显著降低了劳动强度,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变态期幼虫壳长增长14.1 μm/d,生长速度基本正常。幼虫成活率37%,低于任福海等人2001年青蛤育苗试验的85.6%[6],陈坚的研究也表明,对比用黄沙和海泥采苗,无泥沙采苗方式的稚贝成活率低[7]。但本实验中,稚贝阶段生长迅速,且成活率高,其原因为:采用未经砂滤处理的海水作为育苗用水,且应用无泥沙采苗,造成池底敌害生物滋生,对贝苗影响较大,在匍匐期和变态期淘汰弱苗,造成此阶段存活率降低;完成变态的稚贝适应性增强,成活率提高。

3.3抑食性海球金藻的影响

2011年以来,在天津海区,抑食性海球金藻的爆发已呈常态化,每年5月底至6月底为高峰期,恰逢贝类性腺发育及苗种繁育的关键时期[8]。在抑食性海球金藻影响下,种贝不能摄食,D形幼虫摄食完全抑制,不能存活,因此,即使种贝性腺发育成熟,亦不能进行催产育苗。

改变育苗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小海球金藻的影响,是北方海区贝类育苗成败的关键。本次育苗试验中发现:不同海水池塘中,抑食性海球金藻浓度不同,个别池塘未检出,可以作为贝类育苗的水源,这为今后的贝类育苗活动提供了参考。

参考文献:

[1] 杨星星,陈坚,于业绍,等.青蛤工厂化育苗生产性试验[J].海洋渔业,2004,26(2):126-130

[2] 邢克智,高一力,郭永军等.天津市贝类产业现状及发展展望[J].水产科学,2013,32(9):555-558

[3] 王兴强,曹梅,阎斌伦,等.青蛤的生物学及其繁殖[J].水产科学,2006,25(6):312-316

[4] 于业绍,周琳.青蛤工厂化育苗[J].上海水产大学学报,1998,7(2):121-129

[5] 张润生,孙秋岩.天津市海岸带和滩涂资源综合调查报告-海洋生物[M].天津:天津新闻出版管理局,1986

[6] 任福海,刘吉明,杨辉,等.青蛤室内人工育苗试验[J].水产养殖,2003,22(3):27-28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7

【关键词】乡村教育思想 多元智能理论 瑞吉欧教育思想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7-0097-02

一、陶行知的乡村教育思想

早在1926年,陶行知就呼吁“最需要幼稚园的地方是什么?最欢迎幼稚园的地方是什么?幼稚园应当到而没有到的是什么地方?幼稚园还有什么新大陆可以发现?……女工区域是需要幼稚园的……农村也是需要幼稚园的……”,他指出,工厂和农村是幼稚园的“新大陆”,是有志于幼教事业的人应当去开拓、去创造的地方,主张在中国开展幼稚园的下乡运动和进厂运动。陶行知还进一步指出,要使幼稚园下乡、进厂,就必须改革当时国内幼稚园普遍存在的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要大力创办“中国的、省钱的、平民的”幼稚园。

陶行知认为“中国的乡村教育走错了路,它叫人离开乡下向城里跑……它叫人羡慕奢华,看不起务农!”因此主张“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提出“活的乡村教育要用活的环境,不用死的书本”,强调教育要以生活为中心,要求教育必须密切联系生活,反对传统教育以书本为中心,批判传统教育脱离生活实际,认为“不运用社会的力量,便是无能的教育,不了解社会的需要,便是盲目的教育”,同时教的方法要根据学的方法,学的方法要根据做的方法,教师要在做中教,学生要在做中学。

从课程资源的角度看,丰富的民间文化是当地人民繁衍、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教师应努力将丰富的乡土资源纳入幼儿园课程中,充分利用农村的民间游戏、手工艺术等丰富的本地区文化资源,带领幼儿亲自体验家乡丰富多彩的文化,使优秀的民间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加深幼儿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从中培养幼儿热爱家乡、热爱父老乡亲的情感。

二、陈鹤琴的课程思想

陈鹤琴是我国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和学前教育专家,他是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先驱,他提出的课程理论体系对今天的幼儿园教育仍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他认为课程目标首先要解决“做怎样的人”的问题,通过教育,培养出的人应该具有“协作精神,同情心和服务他人的精神”,“应有健康的体格,养成卫生的习惯,并有相当的运动技能”,“应有研究的态度,充分的知识,表意的能力”,“应能欣赏自然美和艺术美,养成欢天喜地的快乐精神,消泯惧怕情绪”。

对于课程内容的选择,陈鹤琴提出“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他认为,学前儿童是在周围的环境中学习的,应该以大自然、大社会为中心组织课程,自然环境包括动物、植物和各种自然现象,如春天的桃花、杏花、杨花、柳絮,夏天的雷鸣电闪、蜻蜓荷花,秋菊、冬梅等。社会环境是人类精神活动的场所,是人文环境,对学前儿童的发展具有更大的作用,在与人的相互交往中,儿童学习和增长与人交往的经验知识,并实现着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习得文化的特征,进行着对儿童的发展来说更为重要的社会化过程。如家庭、集市、节日、庆祝会、教师接待日活动等,是学前儿童经常接触的社会环境,这些应成为学前儿童课程的重要内容。

陈鹤琴提出课程实施应采用“整个教学法”,即“把儿童所应该学习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儿童学”,因为学前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学前儿童的发展也是整个的,外界环境的作用也是以整体的方式对儿童产生影响的,所以为儿童设计的课程也必须是整个的、互相联系的,而不能是相互割裂的。

由于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的制约,他们对周围世界的认知是依赖于他们的生活经验和兴趣的,当幼儿园课程的内容为幼儿所熟悉时,他们便产生极大的兴趣和热情,喜欢学习且乐于学习。因此,从课程资源的角度看,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应从幼儿所生活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出发,生活应成为课程源泉,让生活融入课程中,这样有助于加深幼儿对自然与社会环境的认识和理解。

三、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

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所发展心理学教授霍华德?加德纳(Howard Gardner)在1983年出版的《智力的结构》一书中提出多元智能理论,被教育界、心理学界誉为“哥白尼的革命”,这一理论不但对美国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而且在全世界也得到了广泛传播。

加德纳教授提出了新的智能结构观。第一,智能是多元的。每个正常个体身上都至少包含了八种各自独立的智能,分别是:语言智能、数理逻辑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空间智能、自我认知智能、人际交往智能和自然观察智能。第二,智能的组合方式是多元的,因而每个人的智能结构都是独特的,不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智能强项和弱项。加德纳教授根据他的多元智能观,提出了个别化教育。他认为,每个正常个体身上都不同程度的包含了八种各自独立的智能,由于这八种智能在个体身上的程度不同,组合方式也不同,所以,每个人的智力风格都不同于其他人,这就决定了每个人都拥有不同于他人的智力优势和弱势,因此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不同个体所用的策略也不同。正是在这一观点的基础上,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教育应该认真对待人类内部的差异,实施个别化教育。

在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教师应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尊重儿童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儿童的不同智能特点,为幼儿创设多种多样展示各种智能的情景,给每个幼儿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激发幼儿潜在的智能,充分发挥幼儿的个性。

四、瑞吉欧教育思想

近年来,瑞吉欧教育模式风靡全球,它的一系列教育理念在各国产生了重要影响。瑞吉欧的教育工作者将杜威、皮亚杰和维果斯基等人的理论与自己特有的文化和社会背景结合起来,在教育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瑞吉欧教育经验。瑞吉欧教育理念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儿童是学习活动的主体,他们借助于“一百种语言”来主动学习和表达自身。幼儿拥有无尽的发展潜力,而这种潜力是以多元化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因而他们才是自己发展的主人,同时他们享有主动发展自身的权利,承认每个幼儿都具有与生俱来的、极其丰富的天赋潜能是幼儿的发展权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儿童的一百种语言”是瑞吉欧教育经验的核心儿童观,这一观点主张幼儿借助多种感官来主动学习,突破了单纯的文字符号语言,而重视绘画、雕塑、音乐和戏剧表演等多种表现形式对幼儿学习的重要作用。

第二,教育首先要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并发展其创造性,其次要通过方案活动发展幼儿的主动性和探索性,再次教师是与幼儿共同成长的学习者。教育目的是推进幼儿的主动学习历程、促进幼儿主动学习能力和创造性发展,瑞吉欧将健康、认知、语言和艺术等多个领域的教育内容纳入到丰富多彩的方案之中,幼儿通过探索这些包罗万象的方案不断建构并积累日常生活经验,培养主动学习和积极探索的意识和能力。

在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儿童应享有学习主体的权利,教师应依据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帮助儿童更自然、更自主的发展自身,激发和促进儿童发展的内在潜力,教师要促进儿童多样化的主动发展,允许儿童通过“一百种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参考文献

1 方明.陶行知教育名篇[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2 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陈鹤琴全集(第二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9

3 虞永平、田燕.论陈鹤琴的幼儿园课程思想[J].山东教育,2003(18)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8

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其目的是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的目标。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在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研究中,关于理论来源和特征的研究比较多。本文拟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发展的实质进行归纳分析,并试提出新贸易保护主义将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存在的观点。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则是通过对当今国际经济形势的分析,根据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状,提出运用贸易规则、规避贸易风险;发挥中介作用、建立预警机制;加大政府协调、实现公平竞争;提高商品质量、冲破贸易保护;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具体有效的措施。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研究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渊源 贸易保护主义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5世纪的“重商主义”思想,之后经历了“保护幼稚工业”理论、超保护贸易理论、新贸易保护主义四个里程碑式的阶段。 1、重商主义(15-17世纪) 15-17世纪,随着新大陆和新航线的发现,商业活动的范围空前扩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开始产生。通过对美洲、非洲、亚洲的殖民掠夺,西欧积累了巨额的货币财富。与此同时,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封建自然经济的迅速瓦解,社会各阶级的经济生活对商业资本有着很大的依赖,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也在增加。当时充当交易媒介的货币,主要是黄金和白银等金属货币,它们成为社会各界追逐的对象和社会财富的象征,而拜金主义也成为当时社会思潮的主旋律。社会经济的这种剧烈变化,必然反映到上层建筑中来。在经济思想和政策方面,表现为重商主义的兴起,这便是贸易保护的起点。 重商主义可以分为早晚两期:早期的重商主义流行于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的西欧各国,以“货币差额论”为中心,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威廉·斯塔福。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在对外贸易中少买多卖或不买,用以积累货币,而且积极鼓吹国家采取强制手段禁止货币输出。晚期重商主义盛行于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资本高度发展,工场手工业已产生,信贷事业开始发展,商品货币经济迅速发展。当时的封建王朝和商业资产阶级更加需要货币,“他们开始明白,一动不动的放在钱柜里的资本是死的……人们开始把自己的金钱当作诱鸟放出去,以便把别人的金币引进来。”www.lwkoo.cn 硕士论文 晚期重商主义以“贸易差额论”为中心,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Tomas Mun,1571-1641),他指出:“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晚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国家应该允许货币输出到国外,购买本国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进行转口贸易,发展生产。但晚期的重商主义者仍然坚持买少卖多的原则。贸易差额论在认识上比货币差额论向前推进了一步,但不论是货币差额论,还是贸易差额论,都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认为一国拥有的黄金和白银越多,就越富有。总之,财富就是金银,金银是财富的唯一形态,是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唯一尺度。 重商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在当时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但它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而且只局限于流通领域,认为财富和利润都是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对外贸易是财富和价值增值的源泉。这反映了商业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货币差额论将货币与商品绝对地对立起来,设法要把侥幸得到的货币保存在国内并把它贮藏起来,而且孤立地对待货币运动。贸易差额论才开始认识到货币运动与商品运动的内在联系。 2、“保护幼稚工业”理论(19世纪40年代) 19世纪20-40年代,资本主义工业尚处于萌芽状态或正在成长时期,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要求保护幼稚工业,特别是当时的德国。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与自由贸易理论相对立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形成了。“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List,1789-1846)。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他提出了保护贸易理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提出:各国经济发展必须经历五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不同时期应 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他从德国当时所处的现状出发,认为德国正处于农工业时期。而想要过渡到农工商业时期,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依靠国家实行高关税等保护贸易政策,进而建立强大的工商业基础。经过比较,他认为使用动力和大规模机器的制造工业的生产力远远大于农业,所以保护和发展工业生产力需要特别重视。而对于农业的保护,他认为,通过保护使工业发达以后,农业就会随之得到发展。 “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在德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中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应该说保护关税政策对于当时的德国资产阶级是必要的,它使德国的大工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加强了资产阶级的力量,提高了他们在反对封建****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对经济不发达国家,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该理论在对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也予以承认的基础上,提出保护对象应以将来有前途的幼稚工业为限,保护贸易为过渡时期,自由贸易才是最终目标。但是,李斯特的整个理论体系是错误的,不科学的。他把自己的生产力理论与古典学派的价值论对立起来,片面强调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保护幼稚工业”理论是以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全为前提假设。3、超保护贸易理论(20世纪30年代)20世纪初,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过渡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使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失业使市场问题进一步尖锐。经济大危机之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积极干预对外贸易,实行高关税、外汇限制、数量限制、鼓励出口等措施,以改善国内的经济状况。在上述历史背景下,各国经济学者提出了各种支持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根据,其中有重大影响的是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及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理论。凯恩斯主义主张,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的政策能够保证经济繁荣、扩大就业。他们认为,政府应该仔细分析贸易顺差和逆差对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以解决当时社会存在的大量的失业问题。贸易顺差可以为一国带来黄金,可以扩大支付手段、压低利率、刺激物价上涨、扩大投资,有利于缓和与扩大就业量。而贸易逆差则会造成黄金外流,使物价下降,最终导致经济萧条和增加失业。超保护贸易主义旨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进攻性的扩张。它把保护的对象由幼稚工业,扩展到包括国内高度发展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保护的目的也由培养自由竞争能力,转变为巩固和加强对国外市场的垄断。保护的战略由防御转向进攻。凯恩斯主义超保护贸易理论同样有其局限性。理论中提出的对外贸易乘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规律性。但凯恩斯主义过分夸大了他们的意义,忽略限制新投资,阻止对外贸易顺差的其他重要因素。超保护贸易理论的特点是不择手段的保护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保护高度发展的工业,以加强其国外的垄断地位,其代表垄断资本利益的贸易理论。超保护贸易理论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侵入国内市场,而是加紧侵占国外市场。凯恩斯主义者反危机方案旨在解决国内日益严重的失业和摆脱不断产生的周期性经济危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超保护贸易理论对危机起到了缓解作用,但在其原有制度条件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危机和失业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4、新贸易保护主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世界性通货膨胀曾一度促进了各经济发达国家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但1974年—1975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和资本主义国家经历的经济滞胀,使之又趋于停顿

幼稚产业论文范文9

一、动态规模经济理论分析

动态规模经济源于知识的积累。它可能产生于厂商内部,也可能产生于厂商外部。当产生于厂商内部时,厂商的生产成本会随着累计产量的提高而降低。由于马歇尔的外部经济性,当某个厂商通过经验积累而提高其产品质量或生产技术时,其他厂商就有可能对该技术加以模仿并从中受益。随着某一产业整体知识的不断积累,这种知识外溢有助于其中各个厂商的生产成本下降,从而导致整个产业的平均成本下降,使得本国该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特别是成本优势。动态规模经济广泛地出现于技术密集性产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

源于知识积累的动态规模经济与静态规模经济有一定差异。在具备静态规模经济的行业中,如汽车、石化等,成本依赖于当前产量。它使得当经济活动处于一个比较大的规模时,能够以较低的单位成本来进行生产。但在具有动态规模经济的行业中,生产成本则取决于经验积累。

在静态规模经济不变的情况下,动态规模经济效应也可能是很大的。(图1)

图1中,AC1表示静态规模经济不变的某一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如果存在动态规模经济,长期成本曲线会向下移动,从AC1移动到AC2。生产沿着曲线由A点移到B点反映了静态规模经济不变,而由AC1上的A点移到AC2上的C点则是由于动态规模经济效应引起的。

但是,静态规模经济和动态规模经济有时会同时发生。也就是说,长期成本的下降可以是静态规模经济效应和动态规模经济效应同时起作用的结果。(图2)

在图2中,AC1表示静态规模经济递增的某一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如果存在动态规模经济,长期成本曲线会向下移动,从AC1移动到AC2。生产沿着曲线由A点移到B点反映了静态规模经济递增,而由AC1上的A点移到AC2上的C点则是由于动态规模经济效应引起的。

二、动态规模经济与后进国家贸易保护

(一)动态规模经济下国际贸易理论。动态规模经济强调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厂商知识或经验的积累,整个产业生产总量不断增加而使平均生产成本下降的现象。或者说,知识或经验积累是动态规模经济形成的原因。假定,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A国和B国,都生产某种商品,并用学习曲线表示动态规模经济效应的大小。(图3)

横轴表示随时间推移该产品的累计产量,纵轴仍然表示平均成本。曲线L1表示A国的平均成本随着累计产量的增加而下降,当累计产量为Q1时,平均成本为C1,而当产出量达到Q2时,平均成本则下降为C2。曲线L2表示B国的学习曲线,当B国的产量为Q2时,其平均成本为C3。虽然B国的学习曲线低于A国,但是,如果此时B国还未生产该产品的话,其初始成本将为C0,而C0要高于C1或C2,这是市场所不能接受的,因而B国不可能进入该产业。因此,在动态规模经济条件下,贸易模式是不确定的;B国为了进入该产业,政府往往会提供贸易保护。

假定,B国放弃自由贸易,对该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在进口关税的保护下,本国的累计产量增加到Q1。假定,A国的累计产量不变,也为Q1。那么,B国商品的成本比A国低C1C4,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成本优势。这里的分析至少表明,对于落后的国家或地区而言,贸易保护可能为政府发展动态规模经济产业提供机会。

(二)动态规模经济与幼稚产业保护。幼稚产业保护论主张为产业的长期利益而进行暂时的保护,其理论基础是动态规模经济。在这里,“时间”因素非常重要,它要求受保护产业能够在一定的时间长度内获得产量的持续增长和成本的持续下降,进而逐步成长起来。下面我们来简要地考察这一过程。

在图4中,横轴表示进口竞争产品的数量,纵轴表示价格。AC1为厂商的私人平均成本曲线,如果该厂商不存在外部经济和其他扭曲,那么AC1也就是社会平均成本曲线,这里假定该厂商形成一个单独的产业。(图4)

SS为进口供给曲线。需求曲线可能因人口增长或人均实际收入增长向右移动,D1D1表示在时期t1的需求曲线,D2D2为时期t2的需求曲线。在t1时期,如果不保护,本国将不可能生产,因为本国生产成本太高。但在以税率为ST/OS的进口关税的保护下,生产才能在tl开始。

随着经济发展,需求曲线向右移动至D2,产量规模扩大,成本将下降,进口关税就能逐步削减,甚至在t2,进口关税保护就能撤除。

那么,这个曾经是“幼稚”的产业长大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这实际上是一个“假幼稚产业”,同需求曲线的移动相联系的静态规模经济在这里不能成为保护的依据。这仅仅说明为了建立起一个小于OQ2产量的早熟产业,需要付出很高的社会成本,如消费者福利的损失等。

如果我们假定该厂商具有动态规模经济,那么,社会平均生产成本曲线AC0就位于私人成本曲线AC1以下。当产量为OQ1时,两条成本曲线之间的边际偏离就为ST。如果OQ1产量有充分的市场,在国内能够销售出去,那么就应该设置税率为ST/OS的关税保护,使国内该产业能在t1生存并生产产量OQ1。当需求曲线向右移动时,关税率就能逐步削减,直到t2就可能完全撤除。因此,在这里,是国内生产所存在的这种边际偏离引起的动态规模经济(在图4上的表现是社会平均成本曲线的下移),才为贸易保护提供了论据。

可见,这里的分析对幼稚产业判别标准进行了诠释。成本差距标准主要考察的是静态规模经济,但没有考察保护过程中消费者福利的损失。而利益补偿标准考虑了消费者福利的损失,但没有从动态规模经济的角度进行分析。动态规模经济作为保护幼稚产业的理论依据对幼稚产业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

三、动态规模经济产业对外贸易政策思路

动态规模经济产业主要是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如何通过对外贸易政策发展高科技产业呢?动态规模经济下的国际贸易理论告诉我们,政府在动态规模经济的发展上是可以有所作为的,而关键是如何作为。

从国际贸易政策的趋势看,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球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了相当大的发展,在国家、区域、多边等层面上采取了许多自由贸易措施。虽然不同国家或地区实行贸易自由化的速度和程度有很大的差异,但大多数国家都倾向于实行外向型的贸易政策改革计划。尽管新贸易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实施、欧盟和亚太经合组织的快速发展,以及各国市场的逐步开放,为世界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较为开放与自由的环境。显然,自由贸易政策得到了许多国家和组织的拥护。但是,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国家利益的存在,对外贸易政策中的保护贸易政策成份是不可避免的。

加入WTO后,我国的对外开放又前进了一步。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需要进行调整。这一调整需要协调好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关系。WTO是倡导自由贸易的,体现了国际主义精神,而我国又有自己的民族利益。加入WTO后,我国需要处理好民族利益与世界利益的矛盾。在不引起WTO及其成员国抗议的前提下谋取自身民族利益的最大化。

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已经摆脱了内向型初级产品出口小国的角色。如果说由于补贴等资金原因不能实施有效的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但至少已具备了利用大国优势合理保护动态规模经济产业的条件,可结合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发挥规模经济以降低成本并鼓励出口,同时对外国垄断企业或跨国公司的进口与直接投资进行关税、配额以及税率等的重新规制,减少它们的垄断利润或租金。当然,这种选择性的干预不应阻碍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总体进程。对动态规模经济产业的贸易保护是作为自由贸易政策的补充出现的,只能是“适度保护”。而适度保护的内涵是积极的保护、战略的保护、艺术的保护和谨慎的保护。

积极的保护是一种主动的、着眼于出口促进的、瞄准国际市场的保护。简单地利用贸易壁垒来保护幼稚工业是一种被动和陈旧的方式,代价是不小的。而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对某些产品(不一定是整个行业)实行保护也许会带来长期的优势和利益,但是这些产品不一定是幼稚产业,可以是垄断企业;保护的手段不一定是贸易壁垒,可以是代价较小的产业政策或消费政策;保护的时期不一定是长期的,可以是短暂的。

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和现代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如何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成为企业能否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因素。如果政府能够正确地选择某些有发展前途并能充分发挥本国资源优势的产业,通过政策支持,帮助其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话,对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贸易利益的取得都会有利的。这种贸易保护着眼于一国长期的战略发展,被称为战略性贸易保护。对战略贸易部门的保护应有时间计划,明确保护的目标、阶段、措施,并通过制度改革减少国内厂商的寻租行为产生的浪费和过度进入形成的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