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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风险防范集锦9篇

时间:2023-05-29 16:02:12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1

一、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概述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指的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因为人力资源管理各阶段法律问题处理不当,使企业经营管理面临损失的可能性。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特征而言,主要表现为:1)动态性,在人力资源管理各个阶段,法律风险可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发生范围、频率以及强度。2)客观性,人力资源管理各个阶段均潜藏着法律风险,缺乏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重视,势必会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极大不利影响。3)破坏性,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资源,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倘若引发法律风险,极易使企业面临巨大的损失。

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识别

法律风险识别是法律风险防范的一大前提,是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伴随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外部环境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越来越严苛的要求,企业管理侧重点由“物”向“人”转变,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然转变成企业实现有序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结合当前企业发展现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于:1)劳动关系建立时期。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未切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的风险点,诸如非本人签订、签订期限与规定不符、未及时续签等,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法律风险。2)劳动关系维护时期。企业依托人力资源管理对劳动关系予以维护,诸如建立规章制度、签订培训协议、归档保管资料等,对关乎员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前置条件,如果没有满足则极易产生新的风险点;劳动关系程序处理不当,也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2]。3)劳动关系解除时期。很大一部分劳动争议均发生于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员工与企业离职事务未达成共识所产生的,诸如工资结算、五险二金转移、经济补偿等,极易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三、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一)加大与法务的合作力度,严谨制定劳动合同

针对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大与法务的合作力度,严谨制定劳动合同,并切实结合合同法与入职员工签订正规有效的法律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明确规定企业与员工相互间的责任,对工作中潜在的一系列问题予以严谨归纳,并制定有效的处理预案。企业应当明确认识,劳动合同是解决企业与员工相互间各种纠纷的有力依据,倘若企业与员工相互间引发相关纠纷等,诸如离职工伤等,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来对责任权属予以有效明确,进而使企业与员工在较为和谐的环境下以解决各式各样问题[3]。

(二)构建健全员工培训及风险管控制度

企业应当构建健全员工培训及风险管控制度。员工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元素,应当有效调动起员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依托建立风险管控制度,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归属感,使员工可没有后顾之忧地投身到企业工作中。同时,企业还应当适时开展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相关基础的法律知识,提高员工的法律观念意识,引导员工在面临问题时,可借助法律手段去解决各式各样问题,以推动构建企业和谐的氛围,促进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防范企业离职管理法律风险

其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劳动关系解除的操作流程,确立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其二,企业不可随意扣押离职员工的档案或者相关证件。其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好人才规划及人才库储备工作,防止员工离职造成岗位空缺。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经营管理能否有序开展。要想确保企业得以有序健康发展,务必要开展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工作。因而,企业相关人员必须加大研究力度,全面分析,清楚认识,“加大与法务的合作力度,严谨制定劳动合同”、“构建健全员工培训及风险管控制度”、“防范企业离职管理法律风险”等,积极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孙会.关于防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机制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27(1X):162-163.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2

所谓经营风险是指在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和效益而自愿加重责任、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的情形。其特点是,经营风险与获得效益可能是成正比的。

所谓法律风险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或者权利与义务极不平等、使自己始终处在只承担或多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或少享有权利的情形。其特点是,法律风险一旦形成,就会使自己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并必然遭受损失,而且这种不利局面和损失往往不能通过单方面继续履行该行为来避免。

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是:

1、强迫“让利”合同条款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1)是强迫让利的法律风险。强迫投标方/承包人对中标结果或者合同价款做出减让,会使建筑企业“伤筋动骨”,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

(2)是防范措施。理直气壮地予以拒绝;及时向负责该招投标事项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向负责合同备案的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投诉;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压缩合同工期”合同条款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1)是压缩合同工期的法律风险。承包人不但要为赶工承担支付高额费用,而且要承担不能提前竣工的高额违约索赔。

(2)是防范措施。承包人有权拒绝压缩合同工期的要求;在符合工程安全、质量等规范,并且制定了合理赶工措施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签订赶工协议。但是,承包人应当提出合理的赶工措施费以及提前竣工奖励办法,防止使自己遭受因赶工增加的各项费用损失。

3、“带资承包”合同条款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是关于带资承包工程的合法性问题。带资承包不再是当然无效行为,招标文件中可公开写明垫资施工条款;中标后单方面强行设置的带资承包条款是无效的。政府投资项目不许带资承包是一个特例。

(2)是带资承包的法律风险。全额带资承包,对于发包人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可抵押/变卖/拍卖性、投融资能力,以及承包人垫资施工能力等条件都要求很高;带资承包条款中没有约定利息,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支持;承包人带资承揽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部门有权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查处。

(3)是法律防范措施。对发包方资信情况进行法律调查论证;承包人带资承包一定要量力而行;在带资承包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计算标准及逾期付款的违约条款;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法带资承包行为,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认定违法带资承包条款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该条款。

4、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付款后总包方才向分包方付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1)是分包方的法律风险。分包方将失去及时追索工程进度款的主动权,给自己造成极大的资金压力;

(2)是总包方的法律风险。属于约定不明的付款方式。

(3)是总包方的防范措施。积极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限。

(4)是分包方的防范措施。不要签订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不明的合同;与总包方协商修改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不明的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劳务分包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1)是不按施工资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不具备相应专业类别和等级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其签订多劳务分包合同将不具有法律效力;签订违法劳务分包合同,总包方不但要承担主要责任,还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是所谓“扩大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扩大劳务分包合同”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转包而导致合同无效;“扩大劳务分包合同”中笼统包含的消耗性主材、大型机械设备、模板及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可能会被按照“据实结算”原则处理。

(3)是防范措施。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作业资质,防止签订无效劳务分包合同;不签订所谓“扩大劳务合同”;需要委托劳务队伍代购、代租的材料或者设备,双方要另行签订合同。

6、承包人进行工程索赔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索赔又分为广义索赔和狭义索赔两种。广义的承包人索赔:指一切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出现后,承包人依据合同和法律提出的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变更及措施费调整、经济洽商、合同调价、政策性调价、违约金、停(窝)工损失、不可抗力损失等等。狭义的承包人索赔:一般仅指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窝)工的事件发生后,承包人依据合同和法律提出的索赔。索赔主要是两项:停(窝)工损失索赔,工期索赔(也称工期顺延或工期补偿)。

7、承包人索赔包括索赔要有依据;索赔要有证据;索赔要按程序。

8、合理停工追讨工程拖欠款包括工程拖欠款的现状;合理停工清理拖欠款的措施。其中约定停工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停工情形出现,按照合同的约定停工;法定停工是指招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后依法停工。

9、无效合同或者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处理。无效合同的处理: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处理: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3

[关键词]大学生;顶岗实习;风险;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0-0130-02

顶岗实习已经成为高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以及高校教育特色的发挥有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人们对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没有足够认识和重视,相关各方特别是学生对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全然不知或知之甚少,这就为风险和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因此,深入研究高校学生顶岗实习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及类型,发现并分析这些风险背后所隐含的法律问题,针对不同的法律风险类型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对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及保障高校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1 合同风险及法律保护

顶岗实习是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一部分。从理论上讲,高校和实习单位应当订立顶岗实习协议,明确约定学校、学生和实习单位的权利义务。但在现实中,大部分实习单位都是学生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非常分散,且易发生变动,因而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一般并未签订书面的顶岗实习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在企业的实习就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作依据和保障,使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处于模糊和不确定的状态,一旦发生纠纷,学生将陷入被动,维权将很困难,甚至顶岗实习的事实都难以确认,这是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首先面临的一个法律风险。因此,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学生实习中的相关权益,在学校与实习单位没有相关协议的情况下,高校及其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积极沟通与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即使学校与实习单位订有协议,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制定的实习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学生仍然可以就其中与自己有关的内容与实习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这一补充协议应具有优先效力。

由于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并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能签订顶岗实习合同。其合同内容主要应包括: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主体信息,实习合同期限,实习地点,实习内容与岗位职责,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及其指导、管理和评价的权利和义务,工作与休息时间,工作条件,劳动保护与保险、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报酬事项、正式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实习期的处理等。尽管这个合同从内容上看与劳动合同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从性质上讲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它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顶岗实习事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结果,实习单位接受高职院校的委托,或出于选拔和培养潜在员工的考虑,同意提供实习岗位,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实习学生为了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同意接受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工作岗位,并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培训和管理,二者之间形成的是培训合同关系。当然,理想做法是高校、学生和实习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一个顶岗实习协议。在实践中有很多实习单位参照试用期员工的标准发给实习学生报酬,有的约定实习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正式劳动合同中不再约定试用期条款,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彼此满意,可以签订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以学校、学生和实习单位三方为主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将来的就业事项作进一步明确约定。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但其作为民事合同,对各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其他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安全事故风险及法律保护

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进行顶岗实习,完成工作任务,必然存在劳动安全风险,而且这种风险比单位的正式员工还大。因为和正式员工相比,学生的专业技能不够全面和熟练,对事故风险的防范意识不强,操作可能不规范。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此时学生并非是正式的劳动者,双方并无正式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得到工伤赔偿并享受工伤待遇。因此,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安全事故风险系数很高,且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将处于非常被动的不利地位。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实习学生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后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法救济;二是侵权责任法救济。学校或学生如果与实习单位订有实习协议,且协议对此作出了约定,发生安全事故后可以按约定处理。但在现实中,相关各方很少有约定,即使订有实习协议,协议内容要么没有安全事故责任的约定,要么约定得很不明确。

在法律规范不健全的情况下,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高校在专业教学方面比较重视顶岗实习工作,但对顶岗实习中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因此,加强思想认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是高职院校的当务之急。有了防范意识,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手段。对此,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在顶岗实习动员和准备过程中,学校应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可以举办讲座和培训等教育活动,让学生对顶岗实习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及其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做好顶岗实习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这也是对相关各方的一个风险提示。其次,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校应加强管理和过程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有学者建议,“高校要成立专门实习管理机构,建立校内实习人才市场和跟踪管理与评估考核制度;设立职业指导中心,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指导,提供心理辅导及相关的政策咨询,建立实习维权服务中心,开展劳动维权法制教育,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等”。我们认为,成立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个机构不可能承担所有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一个高校每年的实习学生动辄几千人,一个机构无法为每一个实习学生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应该是各方关系的协调、管理制度的建立、措施落实的监督和学生权益的维护。而具体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需要校内外指导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来承担。同时,要建立公平、有效的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使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除了高校要规范管理外,实习单位也应做好安全事故风险的防范工作,毕竟学生面临的安全事故风险直接来自生产过程,实习单位更清楚实习岗位上的学生面临哪些安全风险,应该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防范风险。实习单位应认真履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和顶岗实习协议所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为实习学生指定专门的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学生对岗位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在实习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应提倡针对顶岗实习学生制定专门的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的针对性,真正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3 报酬风险及法律保护

顶岗实习学生承担了一定的工作任务,全部或部分完成企业一个工作岗位的劳动定额,为企业创造了效益,企业一般会发给其实习报酬,很多企业参照试用期员工甚至正式员工发给报酬。但在现实中,有的实习单位将顶岗实习学生当做无偿或廉价劳动力,不发实习报酬,或虽然发给报酬,但明显低于学生的劳动付出,学生的实习期变成了被盘剥期。有的企业故意克扣和拖欠报酬,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一般都不住在学校,需要在外租住房屋,使食宿、交通等生活成本加大,如果被拒付报酬或被克扣和拖欠报酬,将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生活压力,这是顶岗实习学生所面临的又一个法律风险。

对此,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是,顶岗实习学生是否有权获得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的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由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和事业单位不仅有接纳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的社会责任,也有义务支付实习报酬。因此,学生的实习报酬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此外,2005年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一文中也提出企业要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虽然这个文件仅是一般的规范性文件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它也表明了国家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有一定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但遗憾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学生的报酬权,但并没有规定最低报酬。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顶岗实习学生却难以适用《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因为顶岗实习中的学生还不是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并未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学生的报酬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最低劳动报酬权,并不适用于顶岗实习中的学生。尽管《职业教育法》第37条用了“劳动报酬”一词,但严格来讲并不是很准确,或者只能从宽泛的意义上去理解,即学生付出劳动,所得即为劳动报酬。正因为如此,有的企业将实习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发给的报酬远远低于同岗位的正式职工,甚至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对此,有些地方性法规对顶岗实习期间的最低报酬作了规定。但这毕竟属于地方性法规,效力层级低且效力空间范围有限,所以仍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比如由职业教育法或其他专门的法律作出类似于劳动法中最低工资的规定。如在《职业教育法》中规定:“顶岗实习学生有权获取实习报酬,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至于顶岗实习学生报酬的多少,主要应由顶岗实习协议约定。如果已经约定了报酬,而实习单位拒绝支付报酬,或故意克扣和拖欠报酬,顶岗实习学生须有维权意识,应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索回自己应得的报酬。

上述三种法律风险是高校学生顶岗实习中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类型,除了这三种主要风险类型外,顶岗实习学生也会面临诸如延长工作时间、工作中致人损害等其他一些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与上述三类风险都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其隐含的法律问题和应对方法也有类似之处,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详述。高校在进行顶岗实习动员和准备过程中应该将这些法律风险主动向学生作提示,提高学生的法律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并在实习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这些法律风险的发生,这对保护学生权益、推动校企合作、促进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参考文献:

[1]朱于芝,张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模式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3(21).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成因分析;对策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和持续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但是由于管理不完善,法律意识不强等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往往会遇到许多法律风险。

一、中小企业法律风险表现

(一)劳动法律关系风险

劳动法律关系是企业内部管理中面临的最重要法律关系之一。特别是随着《劳动法》的修订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以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规的颁布,我国劳动用工关系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但同时企业的用工成本也无形间加大,面临的法律风险更高。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随时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各种法律风险,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二)合同法律风险

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一方或多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就是合同行为中的法律风险。

1、合同签订中。不少企业经营者的合同是部门员工自己写成或者从别处借鉴稍加修改而成,未经法律专业人员审查,容易在细节处出现纰漏,变成危险的陷阱。另外,很多合同签订的场合不是谈判桌而是酒桌,仔细斟酌似乎成了不够义气,等到起纠纷了才知后悔。故签订合同时切记注意细节,逐条理解,消除文字背后的隐患。咬文嚼字在合同中很有必要。

实践中有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对合同的签订缺乏严格的管理程序,有的企业为了提高效率,甚至把业务合同章交给业务人员随身携带,签了合同也不审查,致使企业一旦遭遇严峻的合同风险往往猝不及防。

2、合同履行中。企业经营者通常会忽略合同,以为合同签订之后就万事大吉,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但合同是完整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节点。合同履行中的例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否则甲方有权利中止/终止/解除合同”此类条款,如果未征求对方同意,很可能致使对方行使中止/终止/解除权,致使自身损失,或者即使事先征求对方意见,也不注意保存证据,致使纠纷发生时没有证据支撑而造成损失。

(三)盲目担保与挂靠风险

盲目为别的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往往发生在“熟人”、“关系户”身上。因为合作关系或者其他原因,不考虑对方的资信状况和还债能力就草草为其做担保,殊不知这往往会成为企业的隐形杀手。这种盲目担保的行为由于对方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致使担保企业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有的企业因没有施工资质或者其他合格证书而选择挂靠在别的企业下,以每年缴纳管理费来换取对外签订合同时有资质企业的公章。这也是风险非常大的行为,在挂靠方与外部合作者合同签订、履行至终止的任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被挂靠单位都要承担责任。

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成因分析

(一)法律风险意识不足

在很多中小企业经营者看来,发展企业关键是开拓市场,搞好和客户的关系,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他们极少注意法律风险,不重视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许多中小企业并没有防范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只有在发生法律纠纷及风险后才想到要采取救济措施。专业人员介入时间晚,致使作用微小,损失弥补不利。在中国人民大学针对中小企业法律意识的一次调查中,75%的被调查企业在没有碰到法律诉讼前,从未找到律师,只有在碰到相关法律案件后,才想到去找律师,从而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二)企业法律培训存在空白与缺失

为了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必须重视对广大员工的法律培训,对于企业中关键岗位的员工如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及业务员等,必要时要进行专门法律培训。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员工法律培训方面做得很不到位,只有极少数企业有固定的法律培训制度,从未举办过法律培训的占绝大多数。

(三)企业管理重人治轻法治

许多中小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盘绕,在进行企业管理时往往依靠人治,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但现代企业管理,即使是中小企业,也离不开健全的规章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最大限度地避免管理者权力的滥用,从制度上保证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三、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对策

(一)经营及管理者必须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若要立足,必须善于运用法律规则。因此,必须强化企业经营者的法律风险意识,同时培养员工的法制观念。企业经营者的法律风险意识,是防范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企业的经营决策由经营者掌控并由企业员工进行执行,只有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具有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外部管理规范

企业内部的管理规范及劳动人事制度,企业外部的合同管理制度等,都必须严格制定并遵守。针对本单位主营业务,编辑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合同范本库等。各个方面都要理顺流程,防范企业系统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使企业长期处于有效防控状态。

(三)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企业法律保障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5

一、工作目标

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公司两会提出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管控”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公司法治企业体系建设,服务“一业为主、四翼齐飞、全要素发力”总体布局,立足于防控风险,着眼于过程管控,及时准确识别公司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合规风险,积极稳妥推进风险防控举措,充分发挥法律合规风险控制计划在公司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法律合规风险的底线,全面提升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2021年度法律风险控制

(一)人身触电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全面落实触电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实现产权范围内“零触电伤害”,以及产权范围外“零触电赔偿”目标。同时要及时消除因产权分界不清晰、用电检查工作不到位,从而造成的触电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发案的数量。

2.控制措施:一是强化“双零”目标概念,按照“压减存量、遏制增量”的管控原则,将严防人身触电安全理念、责任和措施落实到配电网工程设计、建设改造、运维检修、营销等各个环节。二是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管控机制,联动专业部门,结合公司2020年配网人身伤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持续深入开展配网外部人身伤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公司隐患实际情况,差异化开展配网人身伤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治理,消除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害的主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线路巡视,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用户设备,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用户有效送达安全隐患告知书,加强客户侧用电安全管理,并向工信、安检等行政部门报备。在未彻底消除前,采取张贴警示、设置安全围栏等临时措施进行预防。四是结合公司近年触电伤害案件及省公司关于触电防治工作的意见,制定强化触电伤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梳理公司触电防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环节,对应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触电防治工作过程管控,明确相关部门触电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切实降低触电伤害风险,全面做好触电防治“攻坚提升年”工作。

3.控制计划:一是建立触电防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签定《防治触电人身伤害隐患责任书》,落实防人身触电压降责任制,协同各部门全面开展2021年触电案件压降;二是完成全部警示标识(配电线路附近鱼塘“禁止钓鱼”警示标识、配电线路附近空旷地区“禁放风筝”警示标识、配变台架禁止攀登、站房设备高压危险警示标识、电缆路径标识等)、运行标识(高低压侧杆号牌、变压器运行标识牌、柱上断路器运行标识牌)的补充完善工作,也可使用喷涂方式在运行杆塔3.5米处,易于巡视人员巡视位置进行喷涂;三是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各供电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告知、报备等防治措施抽查,保证隐患排查“三执行、五到位”;四是制作防人身触电宣传教育手册,加强安全用电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业务管理部、XX供电所、XX供电所、办公室

配合部门:安监部

(二)供用电合同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严格依据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供用电合同自签订至归档全过程规范管理,强化供用电合同基础管理,提升供用电合同法律合规管理水平。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营销系统内用户基础档案信息管理,特别是供用电基本情况信息,如用电地址、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电费信息等,确保营销系统内用户档案与现场、供用电合同内容对应一致;二是严格按照通用制度及公司文件要求,规范供用电合同自签订至归档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产权登记及供用电合同管理章使用登记,明确产权归属及供用电合同属地管理责任,按季度通报供用电合同合规管理情况;三是建立合同风险管控机制,由业务管理部负责开展公司供用电合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跟进用户运营状况变化,有效降低供用电合同履行风险,全面提升公司供用电合同合规管理水平;四是由业务管理部印发关于供用电合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供用电合同管理要求;五是由业务管理部组织开展供用电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基层人员对供用电合同的认识,解读供用电合同关键条款,落实供用电合同各环节规范管理要求。

3.控制计划:一是制定供用电合同治理方案,整合供用电合同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应整改措施;二是按照供用电合同整治核查标准,明确供用电合同管理要求,对照标准核查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项整改;三是4-10月不定期进行供用电合同抽检,通报供用电合同管理情况,组织供用电合同专项合同培训;四是计划6月底前,依据供用电合同整治核查标准,完成公司所有高压供用电合同问题治理工作,年底完成所有低压非居供用电合同问题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业务管理部

配合部门:XX供电所、XX供电所

(三)反窃电活动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契合“警企共建”整体环境,依法合规开展反窃电工作,主动深入收集相关证据,稳妥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控制措施: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电力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反窃电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9〕841号)要求落实反窃电工作职责、内容范围、警企联合等工作内容;二是将公司全年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三是遵循“依法合规、打防结合、查处分离、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反窃电工作,推动公司与公安局签订深化警企战略合作协议书,明确警企联动工作范围及内容,依托安监部设立的公安局驻公司警务室,在涉电犯罪打击、电力设施保护、警企协同服务和其他保障服务方面,进一步深化防范打击涉电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保障社会和谐安宁、电网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3.控制计划:一是业务管理部狠抓提质增效,保持反窃查违高压态势,制定2021年反窃查违任务分解表,加强组织,逐级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并按季度对“反窃查违”进度较慢的情况进行月度通报;二是组织开展高损台区内电力小区摸排整治工作,规范现场检查流程,加强新技术应用,每季度分别完成营销稽查经济成效目标任务的25%、50%、75%、100%,确保反窃查违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业务管理部

配合部门:安监部、XX供电所、XX供电所

(四)劳动争议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用工。

2.控制措施:一是根据国网公司最新要求,在2020年已完成在册全民职工劳动合同电子化签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二是根据“三项制度”改革岗位竞聘,围绕“人岗匹配、竞争择优、提升质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实施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建立管理人员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三是依据业务外包工作法律风险提示书内容,组织各用工部门签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告知书》、《业务外包管理告知书》,规范劳务派遣管理、业务外包管理;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不在岗人员,不在岗人员保持只减不增。

3.控制计划:一是以2020年8月1日,劳动合同电子化签约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契机,届期完成全民职工劳动合同电子化签约率100%;二是根据2021年岗位竞聘及组织调配结果,及时完成劳动合同信息变更,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上报市公司《XX公司职工转岗报备表》,确保劳动合同信息与实际岗位工作一致;三是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合规开展公司部分人员的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书的签订,以及相关职员的返岗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部门、各供电所

(五)合同管理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1.控制目标:加强合同订立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做好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确保订立的合同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控制措施:严格依照《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靠实合同合规管理中业务、监督、归口部门责任。加强合同起草、流转、会签、审核全过程管理,实现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开展合同倒签等违规自查、督查,倒逼合同签订和履行规范。

3.控制计划:一是将经法系统使用人名单重新确定,密码权限申请全部更新,明确使用人审核各环节职责;二是以合同管理价值体现为主线,以倒逼源头治理为手段,通过合同管理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业务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出血点和发热点,实现相关业务法治合规风险的超前预防。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树立主动合规意识,夯实法律合规风险管理

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是公司近年来经济法律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全方位适用《合规行为准则》,秉承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的工作态度,推动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6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范;控制;机制

0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的完善,企业在其运转过程中,机遇与风险并存,法律风险贯穿始终。合法经营,依法实现和保护企业权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对企业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企业不仅要根据经济发展的情态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制定发展方案,更要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从而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法律环境。

1 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自身经营行为的不规范或者外部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从风险形成角度讲,法律风险包括内部法律风险和外部法律风险。

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企业自身设立、内部运营过程中伴随而来的风险。比如,公司设立登记、股东股权转让、经营方式手段等是否合法合规。从经验教训来看,法律风险形成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企业内部,由于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强,对社会法律大环境认知不足,在经营决策中不考虑法律因素,存在侥幸心理打球甚至故意违法经营等,这些都是引起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企业作为一个主体与外界政府、其他公司、组织、个人等进行投资、交易等过程中形成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具体体现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引发投资风险、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产品责任风险、或者商业机会丧失、收入减少等风险[1]。

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的原因,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结果,或者导致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或者失去商机或优势,严重的将导致企业难以生存甚至破产。综合内外部因素,企业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包括以下几种:(1)合同法律风险。例如,在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不规范、约定不明确、合同管理部不完善、履约效果差、对合同签订者未进行主题资格、资信、授权、有效合法性等审查等,都有可能为合同履行带来困难,造成合同法律风险的产生。(2)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一是,在劳动争议方面,主要表现为因企业开除、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二是,教育培训方面,企业特殊工种多、人员多,按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特定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关资质(如安全资格证等)。因此,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必须把员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旦违反规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2]。(3)财务管理法律风险。主要有应收账款催讨不及时,导致超过2年诉讼时效;通过短期或长期借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筹资而存在的筹资风险;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企业采取的合理避税的措施,产生的边缘风险;因投资组合需求,需对不同地区不同项目投资,产生的投资不确定的风险等等。如果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不完善,缺乏健全的制度和必要的法律保障手段,就很容易造成管理失控、资金流失。(4)安全生产法律风险。国家先后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安全管理中,原来一些属于违章的行为,有的已经上升到违法的地步。因此,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就必然会承受更大的法律风险。此外,企业还同样面临着诸如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种种法律风险。

2 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的构建

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政府对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已经从过去的行政手段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主要依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民商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企业内部自身管理主要依据《劳动法》、《会计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来调整和规范。法律已经成为一种经营管理资源,而且被运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始终,所以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3]。如何防范控制法律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下几个方面完善:

(1)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树立全员法律意识,依法治理公司,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靠制度的刚性来保障依法合规经营。要深入开展全员的法律风险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尤其注重加强高管人员,通过法律风险培训,纠正“法律风险只存在于法律部门,由法律部门负责解决”的错误观念,使大家了解法律风险是什么,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逐步养成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并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在每个风险控制点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最终构建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

(2)建立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企业内部要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统一认识,通过建立怎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进行操作,达到控制法律风险的目标。①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企业进行经济行为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律风险容易产生的地方,合同管理是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渠道。对企业合同进行管理,首先,应当制定标准合同文本。有了标准合同文本,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在进行交易过程中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同时,鉴于具体情况的不同,企业法律部门还应当在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加强对根据具体情况而修改的合同文本的审核。其次,建立合同流程管理制度。建立合同全过程电子管理系统,确保从合同前期意向沟通、谈判、招投标、签署到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全过程均能被管理与监控,降低可能出现的风险。最后,建立合同培训制度。对企业员工进行合同方面的培训,能够促使企业员工在订立、履行合同时提高风险意识,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②建立劳动关系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企业的运作与经营离不开人,因此,建立及完善包括工资、劳务、员工招聘、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事故等相关劳动法律制度,降低此方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对于企业平稳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③建立诉讼事项管理制度。诉讼事项属于法律风险防范的事后救济,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法律事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化解转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积极主动全方位介入企业各项业务全过程,切实防范并化解经营风险,减少引发诉讼纠纷的各种因素[4]。

(3)加快企业法律机构的建设。企业法律风险专业防范人员设置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企业任用内部法律顾问担任风险防范人员,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二种,是聘用社会律师,由律师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事务包括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三种,是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人员和外聘律师相结合,这三种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5]。企业法律顾问相对外聘律师对企业的状况更为了解,更多的站在企业战略和体制层面思考问题,能对公司法律风险予以全盘管理和决断,并且容易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很多的时候是作为管理者参与企业管理流程,更多起到事前防范作用;外聘律师更多情况下是充当“顾问团”、“救火队”的角色,对法律风险以事后救济为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最佳模式应是以公司内部法律顾问与外聘律师相结合,企业日常管理和运营中的法律咨询、流程管理、风险控制、合同审核、策略制定等等,需要熟悉业务的企业法律顾问来支持;而某些有专长的律师能在某些专题项目上能提供法律服务,如某些特殊的诉讼、仲裁、尽职调查、并购等项目,可能需要当地特殊的资源或了解特殊的情况的人,可交给外聘律师处理。通过法律机构的有效建设,建立起已法律机构为主导和推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承担起法律风险控制机制设计和监督执行的职责,构建风险防范机制的架构,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并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6]。

3 总结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提问他最担心什么时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所以,遵守经营的法律环境,不仅能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和道德的根本要求。企业要深刻认识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建立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充分认识法律事务工作对提高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具重要意义。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减少是企业经营活动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参与市场竞争和国际化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与壮大的需要[7]。

【参考文献】

[1]吴庆海.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J].煤矿现代化.2008,86(5):84-105.

[2]张冬生,王孔林.浅析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J].法制与经济.2010,230(2):47-48.

[3]杨崇学.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控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56-57.

[4]崔玲,浅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0,10:158-158..

[5]杨国兵,蒋宇冰,等.发电企业法律风险防范[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9,12:46-47.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7

【关键词】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

引言

法律风险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始终,对企业的兴衰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而在当今建设法治中国的大环境下,如何防范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结合2004年5月国资委颁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及国内学者的主流意见,笔者从风险诱因和风险后果入手,将企业法律风险界定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基于法律原因――外部法律环境变化或企业自身的违法行为――所需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具体又可根据风险诱因的不同,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根据风险后果可分为诉讼风险、处罚风险等。同企业管理中的其他风险相比,其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相对确定性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相对确定的,包括两方面:一、法律风险发生原因法定,或是因为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或是企业自身的违法行为所引起;二、法律风险引起损失相对确定,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因法律原因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根据法律明文规定进行确定。

(二)可预防性

由于法律风险发生原因具有法定性,企业可通过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此来达到预防法律风险的目的。

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合同风险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与企业经营活动息息相关。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主要有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签订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内容违法、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引发合同履行不能等一系列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损失、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情形。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能更加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又对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面临法律风险的可能性也加剧,具体有以下几点:企业在招聘活动中可能存在户籍、性别等就业歧视行为招致诉讼风险;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试用期、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内容条款违法等法律风险;在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过程中,企业可能存在违法解除情形,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风险;以及企业可能存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上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风险及劳务派遣中的法律风险等诸多情形。

(三)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重要的资本之一,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因而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存在专利权被冒用、商业秘密被泄露、商标或域名被抢注等法律风险。当今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间因为知识产权被侵犯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产生法律纠纷、蒙受巨额经济损失的实例不甚枚举,例如西门子公司抢注海信集团商标、华为和美国思科公司陷入知识产权纠纷而不得不暂时停止部分涉侵权产品,由此可见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实与企业的兴衰存亡关联之密切。

只有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减少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除上述三点之外,企业法律风险还包括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企业产品质量法律风险、企业海外并购法律风险等诸多方面。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

(一)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通过建立规范、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避免法律风险,事实上,企业法律风险的部分成因缘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企业可通过制定以及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例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产品质量售后监控制度等,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制,规范具体领导者和员工的经营、服务行为,促使企业相关经营管理行为更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此把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尤其是内部风险。

(二)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考虑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业性强的特点,企业管理者应重视对专业法律人才的选拔、聘任,在企业机构中设置专门的法律顾问部门,总览企业有关法律等问题的具体实施,对涉及投资、产品开发及买卖等重要项目应积极参与其中,通过法律调查、法律意见书、起草合同文本等工作,及时、有效地防治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而一旦企业发生法律风险,法律顾问团队也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有效途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止损。

(三)提高企业全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企业全员必须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具体措施可包括:由企业定期组织对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在企业内部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规范进行系统学习,针对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展开相关的法律经验教育,以达到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目的,而对于企业的领导者,不仅要增强其相关的法律知识还需加强其自觉尊法、守法、畏法,合法有据进行企业经营活动的决策。

上述列举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较为简略,更详细具体的防范体系构建还有待日后进一步的完善。

四、结束语

企业的经营发展离不开对风险的防范管理,而企业法律风险贯穿整个企业经营活动当中,对企业是否能获得丰厚的盈利和更进一步的扩大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加强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认识和重视对其防范,我国的企业才能发展的更好走的更长远。

参考文献:

[1]王晓燕,现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7

[2]邓天国.试论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企业管理,2007,2

[3]王超.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4]论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风险和防范[D],天津大学,2010

[5]陈香酥.中小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F].中国商贸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8

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部门,2010年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组建成立之年。立足工作职能,筑牢拒腐防线,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局自去年11月启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以来,市区纪委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工作实际,周密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二个明确、三个注重、四个推进”为主线,全力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为构建惩防体系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两个明确”落实目标责任。

强化措施保证。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一是明确组织机构。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和措施。2010年11月19号,局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动员会,制定下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等,明确了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及方法方法等,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讲解权力职责及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重点及方法。

营造舆论氛围。为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理解这项工作,二是明确工作意义。局在办公大楼两侧开设了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专栏”对外公示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各股室权力及业务流程,同时通过廉政标语、廉政风险知识、廉政故事,廉政漫画、廉政试卷等形式,积极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使干部职工在逐渐接受“廉政风险”这一全新概念的过程中,也充分认识到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

二、三个注重”排查权力风险。

依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一是注重正向查找与逆向查找相结合。正向查找中。结合民生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从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思想道德风险等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逆向查找则通过上级部门或其他区县相同行业已出现的问题、投诉反映的情况以及易发廉政风险的环节为突破口查找廉政风险点,力求将廉政风险点查全、查深、查透。

带头查找权力及风险点。各股室、干部职工个人根据各自工作职能,二是注重横向与纵向查找相结合。横向上做到全局上下联动、深入查找。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逐一理清职权“底数”反复查找制度漏洞、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存在廉政风险,使风险点定性有据,定量科学;纵向上注重各业务审批环节中“点”与“链”关系,做到风险点查找更有针对性。

深入查找出124项“权力和职责”149个廉政风险点,三是注重广泛查找与迅速整改相结合。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五种方法”从全局、股室、个人“三个层次”入手。其中确定A级风险点8个、B级风险点36个、C级风险点105个。各股室根据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对思想、制度、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整改,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风险防控措施,下一步我将进一步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

三、四个推进”健全防控机制。

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担负着劳动就业、社会保证、劳动保证权益维护等重要职能。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从管理类风险防控推进制度建设

局对由于岗位管理制度不严而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制度建设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根据日常工作积累。对现行的80余项制度进行了整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岗位管理,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核心,初步构建了岗位廉政风险公开机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管理方式。

(二)从民生类风险防控推进分权操持

规范权力运行上下功夫,对劳动关系协调、就业培训、医疗保证、征地农转非等民生类风险。实行分权操持、流程再造,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通过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人员工作职责,梳理形成权力行使依据、顺序、时限及相应责任的职权清单。

局坚持制度建设与内部监管相结合,全区上亿社金的运行平安是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管好用好参保人员“救命钱”日常的业务运行中。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三结合”完善内控机制的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前往辖区企业,稽核参保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等,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了五项”社会平安基金的平安有效运行。同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开展农民工资支付、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参保等行动,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三)从公共类风险防控推进责任落实

宣传、会议等事务性支出经费使用中,一是建立完善了对外推销、会计核算、后勤保证三大统一平台。办公用品推销。实行经办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一把手层层签字负责制,加强各环节的监管,并定期进行核查。二是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实行专款、专户、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字确认,直接由财政部门拨付于工程施工单位,有效规避了资金风险。

(四)从执法类风险防控推进监督管理

对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渠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具有执法权和处罚权,工作人员极易发生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使用自由裁量权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势将严重损害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利益,给全局造成较坏影响。为此,进一步加强了执法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劳务合同风险防范范文9

关键词:国际工程;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一、国际工程概念及承包法律依据

国际工程概念

工程管理就是通过实现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协调,最大化利用项目有限资源的过程,主要的目标就是要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国际工程即对外工程,是指通过与多个国家的企业合作,按照国际上通用的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过程。

二、国际工程承包面临的国际法律风险

(一)合同相关法律风险

1、合同条约理解差异风险:不同的企业,尤其是来自多个国家的企业对共同合同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尤其是在工作范围边界的明确、工作接口界限的划分、投标时对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的理解三个方面。工作范围边界不明确是指工程中各环节范围方面的定义不清晰;工作接口界限划分问题是指由于各系统间接口较多,工作范围和责任会出现接口模糊,分包商之间可能会出现相互推诿,甚至交叉部分无人问津的局面;投标时对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理解错误是指承包商对合同中的一些内容在理解上与业主产生了不同,但都没有过问,最终导致问题的出现。

2、合同内容相关法律风险: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相关法律风险的集中点,尤其是与工程质量、价款、工期有关的内容。质量、价款、工期三者是承包合同的实质条件,如外在突发变动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成本的增加,如果业主不愿意补偿,承包商可能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终止合同。另外,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瑕疵或工程质量事故是风险的主要来源,如果只是质量瑕疵,在工程尚可返工修复的情况下,承包商仅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因施工过错导致了质量事故的出现,承包商除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会涉及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3、事故索赔风险:国际工程事故主要包括普通事故与安全事故,可能承担的责任如上所述,而事故发生后处理索赔问题时的依据不同会引起无法确定责任是业主还是承包商的情况。

(二)劳工相关法律风险

承包商在开展国际工程承包时经常遭遇劳工风险,其原因主要是如下三个方面:各国与劳工有关的法律内容存在差异,且在诸多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关的内容,国内承包商很难对每个目标国的劳工相关法律法规有全面系统地了解,这就会引起劳工相关法律风险;二是各国经济发展程度、国家与企业文化均有很大的不同,同时各国劳工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些会使企业面临一些难以预防的风险;三是国内与国际的法律差异,我国的做法与国际通行做法有所不同,如果承包商将国内的某些习惯带到目标国,可能会引起当地劳工的反感。

(三)税务相关法律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常见的税务风险包括:

1、成本抵扣风险:各国对境外企业在其国内发生的费用有特别的规定,抵免额的减少会使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加重,这会影响企业原本的获利水平,进而影响工程造价。

2、关税风险:一方面,目标国是否加入WTO会影响企业的关税税率,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所承包的项目属于较特别的行业,那么目标国在对相关进口产品认定时有较大差异,认定结果不同,企业承担的关税税率也各不相同。

3、定价转移税负风险:定价转移风险主要是指当地税务机关重新调整关联交易的价格进而造成企业税负增加的风险。

三、菲律宾马利万斯项目分析

面对国际工程承包管理可能出现的一些国际法律风险,企业应提前做好防范准备,本节内容通过与菲律宾马利万斯项目结合,提出了一些防范、解决法律风险的措施,供其他跨国企业参考。

(一)菲律宾马利万斯项目简介

菲律宾马利万斯燃煤电站项目位于菲律宾吕宋岛的巴塔安半岛马利万斯港口附近,是由东电一公司承建的中国在海外承揽的第一个60Hz 300MW等级燃煤机组EPC项目,也是第一个采用项目融资结构的EPC项目,对于中国机电产品出口以及中菲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采用FIDIC标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多年没有国外施工经验,虽然公司在中标前期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研,但是随着工程的进展,遇到了越来越多未知的问题,一些法律方面的风险开始显现出来。

(二)项目面临的法律风险

1、分包过程中对当地施工队伍资信不了解的风险:国外施工必然会使用当地的人力资源,在与当地施工队交流的过程中,对一些公司的资信、背景项目部没有透彻的了解,这就为工程的进行埋下了隐患,包括合同上的陷阱、支付纠纷等都可能发生。

2、对当地劳动法、合同法、环境法、税法等不熟悉带来的潜在风险:尽管菲律宾经济比较落后,但菲律宾沿袭的是欧美国家的法律规则,在环保、劳动保护等方面要求都较国内法苛刻和严格,此情况在1#锅炉水压后废水的排放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该国的移民政策,包括对输入劳务的限制,都对顺利履行合同造成一定的困难;同时,由于法律程序复杂,一旦在当地发生法律纠纷,必须要有专业律师团队介入,诉讼期限长,必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3、菲律宾政局动荡、经济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虽然不能完全相同,但有关联性,政权的更迭、工人罢工、恐怖活动以及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均会对工程是否能全面按期完成、公司的人员、设备、财产安全能否得到保证产生重大影响。

(三)法律风险的防范

1、合同法律风险

在建设合同商讨和签订阶段,承包商应通过规范每一项合同条款,尽量做到合同的合理化,从而尽可能减少合同相关的潜在风险,在谈判和签署建设合同时应做好以下措施:

(1)约定工程范围及责任,明确法律使用和争议解决条款:承包商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清晰地完整的界定出业主与承包商的权责范围,另外工程的工期、质量标准、延期赔偿费用等具体内容也要详细的规定出来,对未来存在的不可控风险进行预判,并规定出相应的免责条款,明确因政治、社会、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相应损失应由业主承担。

(2)确定分包合同内容:总承包商在对项目进行分包时,要注意明确以下内容:分包商工作内容、工程期限、分包商义务及责任。首先总承包商要详细了解分包商的背景,并让分包商提交合规的履约保函,在分包合同中,应清晰地规定出分包商的施工期限、人力数目、工程设备、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完工前分包商的责任等内容,以此来降低总承包商的相关风险。

(3)考虑各类工程影响因素:在准备标书时,承包商应清楚地了解工程目标国的政治社会背景、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内容,并综合各类因素预先做出合理的判断,如目标国是否存在政局动荡的情况,目标国的气候环境是否会影响施工等,在菲律宾马利万斯项目应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自然灾害、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等。

2、劳工法律风险

项目所在国家的劳工政策极大地影响着工程的建设,尤其是对于马利万斯这样大型的工程,劳工政策会直接影响工程的造价与进展情况。因此做好劳工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至关重要,防范的具体措施以下两点:

(1)了解所在国的具体政策:通过项目目标国尤其是所在地劳工政策的详细调查研究,可以知晓当地对雇工要求的条件、对外籍工人的雇佣要求、当地法规中关于解聘、雇佣、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杜绝强迫职工劳动、加班、使用童工的现象,在解雇员工前应提前通知员工等。

(2)调查项目所在地的人文环境: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与宗教文化,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在工程编排进度时应全面考虑这些人文因素对工进度可能会带来的影响,并对某些可预见的突况作出处理预案,尽量避免施工时间与当地特殊习俗时间的冲突。

3、税务法律风险

在承包国际工程的时候,税务风险并不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但税务风险会对工程造价、成本及相关费用却十分重要。在项目筹划的过程中,应尽量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合同模式、支付手段、操作细节等,作出合理的税务规划,做到合理避税。具体措施如下:

1、明晰相关的税务法律法规:企业应充分了解各个国家不同的税务法律法规,尤其是与国际工程有关的部分,当地的税务体系也是企业应该了解的重要因素,具体内容有税收原则、相关税目、相关税收部门、会计核算方式、纳税方式、纳税时间、纳税手续等;另外还要注意工程相关税种的税率,因为税率是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因素;各地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会影响项目的定价与收益,通过与当地税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关系,做好充分的沟通,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项目带来很大的利益,但应注意相关税收优惠项目的条件,在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免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当这些优惠项目条件无法达成时,承包商可以从业主处获得相应的补偿。

2、编制有利的组织方式和合同主体:在项目初期,承包商在项目所在地应成立代表处,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应将代表处转变为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要注意避免对子公司重复征税的情况出现,在转化时应根据合同做出整体的安排与规划。

3、“国际税收协定”合作:如对外工程承包涉及的金额较大,承包商可协调本国相关政府部门通过与项目所在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商,确定“国际税收协定”的书面协议或条约。

四、小结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工程项目承包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国内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逐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任何一个工程项目都要面临着大大小小的法律风险,稍有疏忽就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在未来的国际工程承包管理建设过程中,法律风险的评估防范工作将是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 朱红章: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2] 梁咏: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法律保障与风险防范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3] 姚梅镇:国际投资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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