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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发展建议集锦9篇

时间:2023-06-02 15:39:09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1

关键词:工业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9-0070-03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工业中小企业得到快速发展,企业户数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占全盟经济的比重逐年提高。工业中小企业已成为锡林郭勒盟工业经济的重要力量。在迅速发展同时,工业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格外值得关注。

一、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一)工业中小企业户数不断增加

2010年末,全盟共有工业中小企业860户,占全盟各类中小企业的20%。在全盟重点培育的能源、化工、矿产冶金、建材和农畜产品加工五大优势特色产业中,中小企业户数超百户的产业有4个,累计达685户。在全盟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中,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占390户,占全部工业中小企业的94%,累计完成产值593亿元。

(二)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

2010年底,全盟11个重点工业园区共入驻企业528户,培育产值超亿元企业92户。完成工业总产值452亿元,占全盟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1%,实现税金27.6亿元,占全盟规模以上工业税金的71%。入驻企业50户以上的园区6个。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和多伦新型工业化化工区四个园区被列入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

(三)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增强

全盟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扶持力度,2010年农牧业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10亿元,较年初增加49.5亿元,增长78%,高于全部贷款增速59.3个百分点。全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120户,中小企业担保贷款5.2亿元,累计担保贷款14.7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咨询服务中心,从2002年起,累计为330户各类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突破6亿元,在促进银企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帮助企业进行授信评级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加大

2003年以来,锡盟财政累计投入工业发展基金3100万元,投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95亿元,投入信用担保资金4860万元、节能减排等资金24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贴息、发展专项、自主知名品牌培育、节能技改、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补偿等扶持和奖励项目,获得扶持奖励资金超过1亿元。这些资金的取得,有效地缓解了工业园区建设资金、企业节能技改、经营周转资金的困难。

(五)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效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盟工业在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扩大总量的同时,产业结构也得到明显优化。2010年,煤炭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全盟有6户煤炭企业原煤产量超500万吨,生产原煤占66%;充分利用风能资源优势,风电得到较快发展,发电量占全盟发电总量的比重已超过20%,高于全国和全区水平;畜产品加工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能耗高、附加值低的工业品比重继续下降,电石、铁合金行业产值所占比重同比下降2.9%。全盟工业企业效益水平仍然向好,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2.5亿元,增长38.3%;实现利润总额38.8亿元,增长77.5%;税金总额36.5亿元,增长31.5%,工业企业从业人员5.02万人,增长10.1%;21户重点项目就业培训2349人,就业率接近90%,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目标,对拉动城乡就业产生积极作用。

二、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

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大部分资金不充足,规模小,成长期较长。多数企业利用本地的自然环境和劳动力资源进行一些简单的、低附加值的加工制作,经营粗放,没有足够资金购买先进生产设备,产品结构表现为资源性粗加工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趋同产品多、优特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科技产品少的“三多三少”,缺少真正有发展潜力的名、优、特产品,缺乏竞争力,发展潜力有限。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流动资金短缺,融资困难

一是因为大部分中小企业规模小,抵押物少,信誉度不高,难以从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或从金融机构获得间接融资。很多中小企业财务状况不够透明,银企信息不对称。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不健全,存在多本帐簿、多头开户现象,报表数据失真,导致中小企业在寻求信贷支持时,银行会因信息不对称,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状况及不能准确判断其信用程度,从而逆向做出选择,使中小企业贷款难度增大。而中小企业为了能得到银行的支持,往往又千方百计地隐瞒与己不利的各种信息。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形成了银行信贷供给缺乏符合条件的需求者,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缺乏供给者,贷款供求错位,中小企业自然陷入了贷款难的境地。二是银行服务体制建设不完善,缺少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特殊性的服务银行。大多数银行追求低成本、效益最大化业务。加上银行系统实行了非常严格的贷款终身责任制等制约机制,银行管理人员和信贷员普遍存在不愿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心理。而中小企业实力微弱,往往资信度较差,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足,对其投资放贷所承担的风险要比大企业大得多。商业银行出于对风险控制的需要,除发放小额抵押贷款外,很少采用其它贷款形式。同时国家金融政策调控,多次上调银行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严格控制信贷规模,银行资本供求状况比较紧张。另外,受国家投资导向政策的制约,能够获得国家信贷支持的产业有限也导致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人才匮乏,发展缓慢

首先,工业中小企业在创业时期大多选择家族企业制度,多数处于人员封闭、财产封闭、经济运行状况封闭的“三封闭”管理状态,这种制度在创业时期与其他企业形式相比,资本筹集、管理效率和监督成本上都有明显的优势,更能适应中小企业初创时期的需要。但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这些优点将会逐渐转变为缺点,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同时部分中小企业老板管理能力较弱,缺乏一个现代企业管理者应有的文化素养与理性思维。事业心与责任感不强,缺乏规划企业发展蓝图的战略眼光,失去很多发展机遇。其次,人力资源管理严重滞后,整体素质偏低、技术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的也只拥有少数的一两人,行使最为基本的人事管理职能,使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应有的职能无法得到正常发挥。一方面现在仍有许多中小企业本着有钱就有人的传统观念,不重视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塑造,不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造成员工流动频繁,很难让员工形成心理归属感,人才大量流失。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所能提供的薪资待遇比较低,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造成企业招工困难,技术人才短缺和管理人才素质不高。全盟多数在建工业重点项目由盟外公司承建和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也基本来自外地,一些非资源型产业需要的普通技术工人都不能就地解决;随着生物制药、机械制造、煤化工、氟化工等项目的陆续投产,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尤其是具有一技之长的产业工人比例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很难满足大规模生产的人才需求,影响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四)集聚效应未充分显现,产业集群需进一步培育

企业彼此之间内在联系较少,缺乏应有的专业化分工协作,部分企业都作为单独个体面对市场竞争,严重影响了企业竞争力和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了劳动生产率,产生了低水平的过度竞争,造成交易费用的增加,阻碍了企业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规模经济效益不能得到充分体现。

三、进一步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工业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加快建设会计、法律、资信评估、税务等各类公共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服务。加强银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积极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用地。政府要把产业集聚区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统筹规划和建设,完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垃圾处理、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对新上工业中小企业用地应按最低出让价保障供给,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推动中小企业向产业聚集区发展。

(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是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考评体系,对为锡盟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金融机构应建立中小企业专门信贷机构,确保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银行应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帐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抵质押不足的矛盾。推进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和专业性中小银行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二是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规模。采取财政注资、旗县市区参股、争取上级资金、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等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注入规模,加大政府对担保机构资本金投入的力度,尽快培育注册资本金超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三是为优势特色产业延伸配套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全盟金融机构和融资性信用担保机构,应对实施优势特色产业延伸加工或配套服务项目的中小企业信贷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对实施此类项目成长性较好、信誉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暂时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放宽还贷时间。

(三)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

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状况,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扶持资金应重点向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倾斜;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对一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实行财政贴息、降低税率、减免有关费用等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政府采购应面向中小企业服务,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要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如锡盟中小企业能满足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应优先在本盟中小企业采购。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2

关键词 新常态 深化改革施工 企业党建工作

党的十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工作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常态,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施工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形势。与此同时,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施工企业党建工作也面临着更加重大的责任、更加紧迫的任务。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在深化改革中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发挥政治保证作用,保证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为企业深化改革把关定向。沿着什么样的方向深化企业改革,决定着改革的最终成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好监督作用,为企业改革把关定向。

一是全力支持企业管理者推进改革。深化企业改革,是一场对企业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在很多领域没有现成的做法可借鉴,没有成功的经验可遵循。企业党组织要大力支持企业管理者大胆地试、勇敢地闯,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深水区”,努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弊端和难题。对于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责的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因工作经验、复杂环境等因素出现的失误,要客观分析,正确对待,不搞求全责备,着力营造包容失败、鼓励改革的有利氛围。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守住政策法规红线。深化企业改革,根本目的是为了提{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职工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企业党组织要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战略定力,把握好改革方向。首先,要坚决守住国有资产不受侵占、不被流失这个红线。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强对改革方案制定和改革措施推进的监督,严厉查处假借改革之名侵占国有资产、损害集体利益的不法行为。其次,要坚决守住不以牺牲广大职工群众利益为代价来推进改革这个底线。职工群众是企业改革的主体而不是改革的对象,深化企业改革为的是能更好地让职工群众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而不是让职工群众来承担改革成本。企业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做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

二、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改革的有序推进

企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企业党组织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统筹协调企业内部各种利益关系。企业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内部各层级、各部门、各群体之间很多因素和利益需要考虑和兼顾。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参与改革方案的研究制订,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组织监督,通过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职代会联席会议、印发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改革方案决策能充分发扬民主,使改革方案最大限度地体现各方面的意志。避免改革举措在事关利益调整时顾此失彼、厚此薄彼,保证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维护。

二是统筹协调各项改革的有序推进。深化企业改革,要科学把握改革的战略重点,做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对施工企业来说,盈利能力不强是制约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企业党组织在参与制订改革方案和改革举措时,要组织深入分析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通过对这些关键环节的改革,引领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另外,受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企业一些领域虽然有改革的要求,但各方面还没有形成共识,操作起来还没有太大的把握。为此,企业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客观条件,合理制定各项改革的时间表,确定各项改革的推进顺序,保证改革有步骤有计划协调推进,而不是齐头并进。

三是统筹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改革“胆子要大,步子要稳”。企业党组织要全面把握这一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研究制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要充分考虑职工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对于大多数职工群众一时想不通、接受有难度的改革措施,要稳妥处理或暂缓推行。

三、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汇聚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职工群众是推进深化改革的根本力量。企业党组织要发挥宣传优势,做好思想引导和政策解读,协调处理好改革过程中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一是加强改革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到位才会有行动上的自觉,企业党组织要运用各种宣传载体,通过各类学习形式,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深化改革是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是提{企业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克服担心改革会触及自己既得利益的思想障碍,破除安于现状、求稳怕乱的模糊认识,增强改革意识,坚定改革信心,焕发改革热情。

二是做好改革举措的政策解读和释疑解惑。职工群众只有知晓了改革的具体举措、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才会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和奋斗方向。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各项改革方案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把改革举措讲[楚,把改革要求讲透彻,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企业改革部署上来。

三是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企业深化改革,不仅仅是对传统思想观念和管理模式的冲击,同时也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一次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一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波动。在改革过程中,企业党组织要畅通职工诉求反映渠道,加强职工队伍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安排专人靠上去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点解决职工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利、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经济权利,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引导干部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好深化改革的先行者

创新企业党建工作、改进新形势下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优势的体制机制,是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企业党组织不能只当改革的监督者和旁观者,而是要带头加强自身改革,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支持改革、引领改革。

一是要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以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企业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要求,创新企业党组织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的方式和机制,保证国家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拓展企业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工作途径,健全促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的长效机制,加大维护队伍稳定和企业品牌宣传力度,汇聚推进企业发展的各方面力量。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途径,把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规范企业人员履职行为,严惩各种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环境。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3

关键词: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工作;探讨

1.唱响发展主旋律,探索发展规律,催发发展激情

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开放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理所当然地包含着“发展”的理念。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是时代的要求,坚持走发展之路,做到更快更好地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在我国,只有坚持走发展之路,才能进一步巩固和开拓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全面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发展是硬道理。

(1)要在思想政治工作当中,把“发展”教育当作重头戏演好、唱好。发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政治策略和主张。发展要靠人民的努力来实现。紧扣发展主题,对人民进行科学发展观的“发展”要义的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离开发展主题教育,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将失去根本的支撑。我国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实践证明,思想政治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引导人民谋发展、求发展、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我们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下,“发展”教育已经拉开了绚丽的帷幕,但“发展”这是一出大戏,是一幕长期续演的大戏,所以还有待于我们用生动细致的妙笔去描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去宣扬,以使“发展”的理念更深地扎入到亿万人民心中。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运用好各种方式和手段,缜密构思,精心编排,认真演出,把“发展”教育这出戏演得精彩纷呈,唱得浑宏响亮,引导鼓舞人民牢固树立起“发展”的观念,使亿万人民一心一意搞建设,同心同德求发展。思想政治工作把“发展”教育这出戏演好了,把人民的意志凝聚到发展上面来了,就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有力践行。

(2)探索“发展”规律,主动做好对接工作。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艰苦创造的过程。它既包括物质文明的发展,也包括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发展的本质要求是推进生产力的进步,做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协调。发展过程是渐进的,又是快速的。因此“发展”本身有其客观规律,这个规律有待于我们更好地去探索,去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要紧扣“发展”这个目标,一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有目的的去对“发展”经济规律进行探索,使经济运行发展规律适合我国的国情,做到按自然经济规律办事,达到经济的又快又好,持续发展;二是探索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规律,在物质文明发展的基础上,精神文明得到发展,促进二者互动发展,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和发展人民的精神境界;三是积极探索新时期“德治”发展的规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实现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发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扩大社会主义德治的内涵和方式、方法;四是要用“发展”的观点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发展是永恒的、无止境的。特别是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对象一人的发展变化更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新的不同以往的特点。市场经济的扩展带来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精神发展对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不同的影响,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带来新的难度,面对急速发展变化的人的思想状况,思想政治工作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和分析各种情况,各类人群,更新理念,提升理念,丰富理念,探索新的规律性,用促进“发展”的方法去解决发展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主动地做好对接工作。

(3)思想政治工作要催发人民求发展,为发展而实干的激情。创业、发展是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是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把发展的美好愿望变成人民的实际行动,思想政治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它将凝聚起人民的力量,引导人民明确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掌握发展的规律,激发人民求发展的热情,鼓舞人民为发展而实干。正是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思想政治工作当中,使落实发展观的理论有了具体的工作对象,为人民求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使人民激情澎湃地为求发展而艰苦努力、发奋实干。

2.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理所当然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更要坚持这个方针不动摇。创建和谐社会是我们的目标,社会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

以为人本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特征的体现。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它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人的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塑造或改造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他们判断是非,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培养“四有”队伍,全面提升人的素质,使人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离开了人,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背离以人为本的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将失去存在的意义。以人为本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要求。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提升发展速度,追求效益,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富裕程度。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正是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个目标,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人民群众的各种潜能,实现生产力水平的快速发展和提高。人是生产力发展中的决定性因素,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了,做活了,人的积极性焕发出来,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就有了基础。

以人为本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实现和谐发展,离不开以人为本。思想政治工作要根据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研究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方法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聪明才智,使建设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以人为轴心,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只有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把人放在首位,才会有根本的保证。

建设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她是全民意志的体现,更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决定性因素。和谐社会的建设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它要求人在获取物质利益向自然进行索取的同时,要遵循自然规律,保护好生态,保护和利用好每一项资源,做到利用与节约并重,做到人与自然界的均衡发展,不可盲目追求一时的利益,急功近利;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这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形成整体合力的基础。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协调倡导和睦的人际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理解,形成共同的价值目标;要引导群众自觉地参与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的建设,形成以和为荣、以和为贵、以和为上、以和为美的社会风气;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密切往来,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人类进步的象征,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要通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修养等途径,使群众超越自我,提升境界,创造和谐。总之,无论是人与自然相处,还是人与人相处,要达到和谐全面发展,达到完整统一谐调,全民的共同参与都是重要环节。

3、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科学发展观不仅为企业生产经营更快更好的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而且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形势下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要把握以下几个着力点。

(1)理顺发展思路,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要在理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思路的同时,理顺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紧密联系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联系员工群众的思想实际,联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创新以党建为龙头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用创新的理论来指导新的实践,用新的理论来武装员工的思想,焕发员工积极性,提升生产力水平,提升企业发展速度,促进企业科学全面发展。党建工作的目标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指标来提出,党建工作的活动,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来落实,党建工作的效果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效果来实现的理念,工作思路明晰顺畅,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是科学发观在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的具体体现。

(2)建设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企业文化对鼓舞员工斗志、陶冶员工情操,凝聚员工力量,实现共同的目标起着重要的作用。抓好企业文化建设,要抓好企业精神的培育。企业精神是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创造和培育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抓好企业文化建设这个根本,就是在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感染力。许多企业的实践经验证明,良好的企业文化对促进企业的发展,使员工形成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4

关键词:工会组织;合理化建议;活动

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之一,是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的重要途径。每年,各企业的工会组织都会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一些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但活动往往收效不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工会组织应该如何有效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呢?

一、找准位置、选准路径是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关键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旨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收入的有效举措,我国在1950年就颁发了《关于奖励有关生产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30多年来,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企业法》的出台,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不仅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具有法律保证。工会作为企业合理化建议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能否开展好这项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键在于发挥好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找准位置、选准路径。具体来说,就是在活动中注意做到两个结合:

1.活动必须注意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

企业的生产主要包括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两方面,不同的企业在这两方面的工作重点是不同的,在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主题也是不同的。如,施工企业应着重在提高工程进度、提升工程质量等方面开展活动;发电企业则要围绕如何降低煤耗、提高热能利用率、确保设备稳定运行等方面开展活动;供电企业则要把如何确保供电、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等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作为培训中心和学校,开展活动就要从如何为职工、为学生做好服务,提高培训教学工作质量等方面着手。如果不注意联系各自实际,活动就会事倍功半,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在开展活动中,组织者还应注重引导职工在自己最熟悉、最了解、最擅长的工作实践中去发现和挖掘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更大潜力地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

2.活动必须注意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

合理化建议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概念,它是现代化大生产的产物,是推进技术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有效举措,其实质是通过活动,调动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为企业发展群策群力。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企业独特性质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这种文化一旦得到全体职工的认可,并与企业管理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发生联系后,就会产生一种内在的精神动力,从而激发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这一点来说,二者有着本质的联系。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只有让职工在浓郁的企业文化中得到熏陶,才能更有效地激发职工投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热情。

二、适应形势,创新思路是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根本

1.做好宣传工作

工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为广泛宣传征集合理化建议提供了有效途径。(1)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集团网、会议等形式,深入做好开展合理化建议的宣传动员工作,让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调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2)要宣传合理化建议的定义和范畴,让职工明白什么是合理化建议,知道合理化建议不仅仅是指出问题和不足,还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3)要让职工清楚了解合理化建议提交的渠道和程序,避免职工想参与但不知道怎么办的困惑。

2.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1)在工会组织中设立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随时接收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认真分析,筛选分类,及时传递到行政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评估;对决定采纳的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组织实施,使职工的好建议能以最快的速度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2)开通多种提建议的渠道,如,邮件、局域网、建议箱等,方便职工提交,同时设立有效的反馈渠道,便于职工及时了解自己所提合理化建议的落实情况,增强自豪感和满意度,更好地调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3.建立激励机制

合理化建议工作成效,取决于职工参与的情况,要激励全员参与,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常见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1)组织各方面技术专家对每年征集到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奖,对有价值的优秀合理化建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进行公开表彰;(2)对其他参与这项活动的职工,即使所提建议并不合理、没有新意,也要安排相关部门在相应范围内及时给予回复,使他们得到精神上的鼓励;(3)对职工参与合理化活动的情况进行备案和存档,通过活动发现职工的潜力和特长,从而为以后的职工培训提供相关依据。

工会组织是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会员分布在单位内各层次,具有广泛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积极做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以合理化建议活动为载体,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金点子”激发出来,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献计献策,使职工在改革创新、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的展现。

参考文献: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5

关键词 企业构建 和谐劳动 地方经济 企业文化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识码:a

和谐劳动关系是劳资双方一种和谐融洽的良好状态。同志在去年8月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宜昌是湖北省加快建设的省域副中心城。2011年,宜昌市建筑业总产值529亿元,施工企业近600家,从业人员12万人,建筑业企业日益成为宜昌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日益成为影响宜昌市和谐社会构建的重点领域。深入研究宜昌市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发现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发展中的问题并探索构建宜昌市建筑业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对于更好地维护职工利益,凝心聚力推动“十二五”宜昌市建筑业实现新起点上的跨越式发展,促进和谐宜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建筑业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宜昌市实现新起点上的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

(一)建筑业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

近年来,宜昌市建筑业迅猛发展,宜昌市由2006年的144.5亿元增长至2011年的529亿元,增幅达2.6倍,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呈显出强劲发展势头,为宜昌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消化大量就业人口,增加了地方收入。宜昌市现从事建筑业人员共有12万人。“十一五”以来,宜昌市建筑业对宜昌市财政税收的贡献不断加大,5年累计实现利税33.81亿元,建筑业上缴税金占宜昌市税收收入的23.3%,年均增长25%。2011宜昌市建筑业增加值105.8亿元,增长 7.6%,为宜昌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有力助推城镇化进程。2009年、2010年,宜昌市城镇化率分别为48%和49%,2011年达到50.76%,实现了年均1%的递增,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项目、城乡居民住宅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推进城镇化、繁荣城市经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镇品质等方面发挥了其他行业无法替代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拉动性作用。

三是有效带动关联行业快速发展。建筑业具有高度的产业关联性,是众多经济生产部门赖以发展的基础行业,影响、带动着其他约50多个产业。近年来,宜昌市累计建成工农业、交通、水利、文教、科技、军工等各类建设项目上万个,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必需的物质基础,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及引导消费、调整结构、促进发展有着巨大的带动作用。

建筑业企业已成为宜昌市企业群体众多、吸纳就业能力最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

(二)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意义重大。

建筑业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与社会密切相关的行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尤为重要。和谐劳动关系基本内涵主要体现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四个方面。规范有序要求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运行要纳入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依法循章运作,避免随意性,做到程序公正;公正合理要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要公平公正,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既要考虑自身利益的实现,也要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利和义务的失衡;互利共赢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围绕达到大企业这一共同目标各尽所能,精诚合作,整合双方利益,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谐稳定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关系顺畅,和睦共处,即使出现争议,能够在内部通过协商谈判方式加以解决,使企业长期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

“十二五”期间,是宜昌市建筑业实现新起点上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建筑业企业要实现做大做强,必须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

培养人,加强人文关怀、不断提高人的素质,才能与职工结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激发广大职工的成就感、荣誉感、归属感,推动形成全体职工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能力提供强大动力。

二、宜昌市建筑业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委等有关政府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广大建筑业企业积极交流、科学谋划有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发展完善,涌现出以湖北益通、湖北广盛、湖北城乡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典型。总体而言,当前宜昌市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是协调的,大多数职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但是面对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和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需要密切关注的形势变化。

1、劳动关系的市场化与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并存,给企业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市场导向机制基本形成,劳动者可以自由择业,劳动力价格由市场决定。同时,劳动用工形式正日益多样化,人才租赁、劳务派遣、季节性用工等方式受到青睐,多种用工制度广泛应用,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普遍存在,就业不稳定性增高,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2、劳动合同的不规范性与劳动关系主体的不平等性并存,客观上存在“资强劳弱”的状况。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不依法签订合同或合同条款不全、约定内容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等问题仍较为突出。同时,部分企业的劳动合同仍体现出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不平等性,格式条款较多,合同签订及履行仍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强雇主、弱劳工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 3、劳动关系日益人性化与劳动者主体日益分化并存,职工诉求呈现多元化趋势。随着企业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越来越多的建筑业企业逐步转变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大力实施促进劳资双方互利共赢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人性化管理。同时,社会分工愈加细化,建筑业领域劳动关系主体出现了分层化趋势,这些主体的生存环境、社会地位、权利意识等均不相同,诉求也呈多元化趋势。

4、劳动争议增多与政府处置方式单一和力量不足并存,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出新的挑战。建筑业企业劳资争议呈现显性化特征,尤其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加,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投诉激增。目前社会组织薄弱,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角色没有被认可;政府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较单一,且力量明显不足,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

(二)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政府主导的机制问题。一是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二是对劳动争议处理过分依赖行政管理,轻视劳动调解。三是政府主导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执法力量和手段不足,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力量薄弱,无法适应案多人少的客观形势。五是未能有效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教育和激励作用。

2、企业管理的规范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忽视甚至损害劳动者权益。二是企业自身的资源问题和管理问题突出,企业人才招聘困难,人才流失严重,企业培训动力不足。三是部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不合理,部分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低、增速缓慢,未能与企业效益增长挂钩。四是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建筑业企业的覆盖面还较为有限,规模以下企业党群组织及工作覆盖面仍然偏低。

3、劳动者的素质问题。一是劳动者的就业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部分劳动者对就业形势认识不清,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合理定位,就业期望值过高。二是劳动者的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仍不能完全适应现代产业技术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三是劳动者诉求表达方式简单,维权手段存在偏差。

三、工会在建筑业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着力点

工会是维护职工权益,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设工会要做好构建建筑业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前提是全面把握工作对象的合理关切和诉求。

(一

)加强和规范政府执法。

新形势下尤其是劳动合同法颁行后,劳动争议大幅增加,但各级政府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力量薄弱,无法适应劳动关系矛盾易发多发的形势需要。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加强执法力量,提高劳动争议解决效率;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践行“平等执法”理念,探索“人本执法”新路。

(二)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广大企业迫切希望政府为企业发展减负,尤其是出台更加合理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只有为企业减负,才能促其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进行更大投入,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和谐。

(三)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是联系职工、企业、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广大建筑业企业对建设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有很高的期待,尤其是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发挥工会组织调解职能方面。

四、构建建筑业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思考

构建建筑业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宜昌市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建筑业企业和职工的合理关切和诉求。各级建设工会要坚持多措并举,注重统筹兼顾,扎实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推动劳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劳动关系领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关键是知法、懂法、守法、执法和用法。建设工会要深度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为维护建筑业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鼓与呼。

(二)进一步发挥建设工会在三方会议中的作用。

总体而言,建设工会组织在三方会议框架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参与三方会议不平衡,工作机制不完善,社会影响力有限;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政府比较强势、工会相对主动、企业方弱势的格局仍然存在;三是建设工会系统对参与三方会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投入不多;四是建设工会对参与三方会议的理论研究不深、理论探索欠缺;五是建设工会在调解劳动争议时的作用未能全面发挥;六是建设工会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不足。

为充分发挥建设工会在三方会议中的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与三方会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形成建设工会系统齐抓共管、企业方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推动地、县级建设工会加入三方会议,扩大雇主组织代表性,提高三方会议执行力;三是充分挖掘、发挥建设工会在三方会议中的多重作用,深入研究企业劳动关系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向三方会议提出自己的议题;四是注重与企业联合会的沟通协调、求同存异,加强与人社部门、工会组织的合作共事;五是着力搞好培训,为建设工会参与三方会议提供人才保证,增强建设工会在三方会议中的话语权。

(三)着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软实力”,是凝聚人心的重要纽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精神力量,实现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各级建设工会要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动力工程、基础工程和灵魂工程。积极引导企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靠诚信、守法经营做大做强做优做久。

(四)大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针对建筑业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各级建设工会要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企业、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提高调解和仲裁效能;积极研究、应对劳动关系中的宏观性、全局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五)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舆论引导。

构建建筑业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性强、敏感点多、社会关注度高,需要正确的舆论引导。各级建设工会要不断提高宣传本领,科学制定规划,形成舆论强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建设工会参与三方会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宣传;着力宣传建筑业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回报企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千帆竞渡、百舸争流的良好局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所决定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筑

企业只有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抓住宝贵机遇,实现新起点上的跨越式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关柯.建筑业经济新论下.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年.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

[3]乔目.内蒙古建筑业发展与战略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6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黑龙江省“两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农业部乡镇企业专业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交流各地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07年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落实措施,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黑龙江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玉梅同志作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讲话。

会议全面回顾了2006年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工作。2006年黑龙江省各级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科学谋划并全面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十一五”规划,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6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340亿元,同比增长20 1%,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7 6%,比上年提升4 6个百分点;实现税收205亿元,同比增长17.8%,占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3%:实现固定资产投资923 7亿元,占全省的41.3%;实现新增就业60万人,占全省的84.7%。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进出口总额85,3亿美元,同比增长49.4%,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66.4%。全省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达到200家,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达到1906家,新增203家。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自建或合办科研机构达38个开发新产品320项,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145项,通过各类体系认证的企业达50多户。全省中小企业园区已发展到120个,进区企业6000户,基础设施投资达290.1亿元。已初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56个集群内的企业达4256户,年销售收入规模达219.8亿元。

会议指出,虽然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发展进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创业与发展的氛围不浓,融资环境偏紧,运输难问题比较突出,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规模偏小、产品档次较低、人才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强调,2007年是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黑龙江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以优化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构建和完善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升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力争达到2800亿元,增长20%: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税收240亿元,增长17%: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0家,新增年营业收入超亿元以上企业20家:力争进出口总额增长20%,突破100亿美元。

会议最后对2007年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2007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系统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积极推进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推进国内外市场开拓,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二是加速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速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加速构建人才培训体系,加速构建融资担保体系,加速构建信息服务体系。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断加强主管部门的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涉企部门工作,抓好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四是筹备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全省产业集群(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涉企部门(佳木斯)现场会和举办一次对俄经贸合作交流活动。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7

各位代表、同志们:

集团公司八届一次职代会,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会议期间,审议通过了行政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某矿集团公司“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某矿集团公司“十一五”改善矿区职工住房条件实施办法》、《某矿集团公司职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等,这次会议提交审议的文件较多,充分证明了集团公司党政重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重视维护和发展职工合法权益。代表们也本着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精神,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希望大家回去后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团结一致推动企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推动企业在百亿起点上再上新台阶。

今后五年是煤炭工业大调整、大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这五年的发展状况将决定我们今后在煤炭行业的地位。抢抓机遇、乘势快上是我们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历史使命。

要积极实施五年规划,努力实现企业双二百亿的发展愿景。为应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我们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了“十一五”发展规划。这个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的确很鼓舞人心,但每个指标的实现、每个项目的运作都需要我们以只争朝夕、锲而不舍、勇担责任、敢于超越的精神,采取务实的措施、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落实发展规划,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绝不只是少数领导干部的事,而是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的责任。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十一五”规划,宣传企业的发展愿景,再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全力推动全员创业,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创业发展的大潮中,以每个职工的具体创业行动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共创企业美好的未来。

要坚持集约发展,努力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科学发展主要体现在集约发展,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要实现集约发展,关键是要做到四点,一是基于核心竞争力的培育,重点发展煤炭开采业,以规模的煤炭产量奠定行业内的地位。二是基于产业链条的延伸,实现产业间的相互支持和价值增值,扩展竞争优势。三是基于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创造价值的理念,推动节约型企业创建,倡导节约型消费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最大限度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要激活存量,以存促增,把现有各类资源开发利用好。四是基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价值含量,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提高科技进步在企业增长中的贡献率,真正步入新型工业化道路。

要坚持安全发展,努力保持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安全工作不仅关系职工生命,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成效也是煤炭企业竞争的重要内容。近两年,我们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三违”治理、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加大了力度,可以说在安全工作的精力和资金投入都是近几年来少有的,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安全无论是人、物、系统都与本质安全的要求还存在较大距离,隐患仍然大量存在,零打碎敲事故时有发生,实现全年安全目标压力很大。我们必须将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发展,将安全作为第一目标追求,第一实绩考核,以安全决定生产,安全决定项目,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有丝毫松懈,确保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当前要在抓好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系统可靠性的同时,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职工岗位行为规范集中教育活动,认真治理“三违”,规范职工操作行为。通过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二、坚持依靠方针,进一步提高企业民主建设水平。版权所有

上一届职代会任期内,我们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调整思路,创新企业民主管理方式,依法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民主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企务公开管理实现模块化,从物资采购、工程承包到干部选拔实行公开竞争,收入分配、评先、发展党员等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示,各方面工作更加公正、公平、透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手段也开始向信息化方向转变。总的说来,企业民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八届职代会任期内,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企业民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工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将发生新的变化,职工民主素养和民主管理能力将有新的提高,维权意识也将进一步增强;一些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也使职工与企业利益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的意愿也会越来越强烈。我们要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引导和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开创企业民主建设的新局面。

加强企业民主建设,首先要维护和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企业推进改革、制定政策都要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都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体现职工意愿,切实做到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不出台、不实施。企务公开是职工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对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重大事项和管理过程让职工知情,接受职工监督,经得起职工评议,让权力在职工有效的监督下运行。对不落实职代会职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加强企业民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集中职工智慧和力量。党的依靠方针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思想,无论今后形势如何变化、企业如何改制,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不能改变,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不能有丝毫动摇。要通过加强企业民主建设,真正把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职工的智慧集中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汇聚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对于重要文件和政策的出台,领导和群众思考问题的角度会有区别,沟通不好就会出现制定政策与执行政策的落差,这就需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定的政策和制度符合实际、易于操作、赢得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议事平台作用,通过会前征求意见、会中集中讨论,把职工好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起来,修改完善,保证企业科学民主决策,同时在讨论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完成企业的改革发展任务。职工代表是企业民主建设的重要力量,既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负起参政议政的责任,切实发挥好职工代表作用。

加强企业民主建设,必须形成制度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任何工作的持久开展都要依靠制度保障。推动企业民主建设,必须健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当前要突出抓好五项制度建设。一是要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召开职代会。无论有无重要文件需要审议通过,职代会都必须定期召开,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的,也要严格按照职代会要求,提交必须审议的内容,履行职代会的程序,落实职代会的职权,保证职代会的质量。二是健全完善提案制度。目前,职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尽如人意,职工代表的提案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还有差距。要落实职工代表责任,每一位职工代表每个届期都应至少参与提一、二份提案,工会要进行提醒和督促。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及时梳理汇总,分送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向职工代表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有结果,尊重职工代表的权利和劳动。三是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述职制度。职工代表是否真正代表职工,得到职工的信赖,要由职工去评议。职工代表每年应向所在选区职工述职,汇报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由职工进行民主评议,以促进职工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四是要健全完善企务公开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各单位严格按照《企务公开管理手册》要求进行,避免走形式、避重就轻、选择性公开现象的发生,提高企务公开的质量。五是要建立调研沟通制度。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到基层一线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矿处级以上干部一年中至少有一、二次到基层召开职工座谈会,与一线职工面对面沟通,职工代表也要发挥好桥梁作用,经常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和呼声,把基层职工群众的声音传达上来,保证我们的决策更能体现职工意愿。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和谐矿区建设。

和谐矿区是建设优强大集团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企业的重要战略目标。实现矿区和谐关键是要做好群众工作。

一是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没有职工

的发展和进步,就没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推动职工全面发展作为做大做强企业的基础工作来抓,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大规模地培训职工,提高职工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培育职工的创新思维,帮助职工搞好生涯设计,为其成长创造机会,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让职工把实现个人理想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职工与企业一同成长。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创造融洽和谐、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二是要坚持强企与富民同步,不断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带领职工奔小康是各级组织的重要责任。要坚持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不断提高职工生活质量,让职工过上宽裕型小康生活。今天通过的《集团公司“十一五”改善矿区职工住房条件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职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就是改善职工生活质量的具体措施,体现了集团公司党政对职工生活的关心。要把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当作大事来抓,要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单身宿舍改造、落实购房补贴政策、搞好现有住房置换,力争早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让住房困难职工住上新房、大房。加快改造矿区及工人村道路,抓好物业管理,创建文明小区,从根本上改善小区居住环境。要特别关心困难职工生活,通过多种形式减少个人大病负担比例,减免贫困职工子女学杂费,资助贫困职工子女上大学,建立扶贫基金,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保证贫困职工吃得上饭、看得起病、子女上得起学。要通过上上下下的努力,真正让职工感受到党和企业的温暖,享受到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关心职工生活的同时,各单位也要加强形势任务教育,教育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促进企业发展与解决生活欠账的关系,期望值不能过高过急,需要根据企业财力量力而行,逐步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8

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是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深化和发展。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作用,增强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积极参与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成为新时期工会组织履行职责、促进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坚持依靠方针,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经济技术创新直接的参与对象是职工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吸引广大数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是活动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促进经济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是新时期企业党政和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企业党政工各级领导班子应在观念、思路、方法、措施、手段等方面实现根本创新和变革,贯彻落实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部门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实现经济技术创新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实现新突破。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工会资源,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职工观念的转变,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厂务公开等途径促进管理创新,充分体现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群众性特点,发挥工会在活动中的优势。

二、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竞赛,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职工是实施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为了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发挥职工的创新积极性,企业应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的现实和客观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业务技能的培训。要大力开展自学读书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知识的自学。在职工中营造积极学习科学文化、努力提高职业技能的良好氛围,形成“企业靠我发展,我靠企业成才”的互动机制。各级工会组织应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和层次的专业培训、适应性培训、岗位资格培训和新技术、新知识更新培训等,开阔职工的视野,提高技术素质,增强职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时,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劳动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练,培养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专家型人才。在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技术服务过程中,坚持岗位练兵同完成生产任务相结合,技术比赛同技术攻关相结合,技术培训同推广先进操作法相结合,为企业技术创新解决难题,为高新技术工种、关键岗位培训提供有竞争力的技术骨干,为促进职工间比、学、帮、超氛围的形成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培养职工自学和自身岗位技能水平的提高创造良好条件。

三、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加快成果转化

企业工会组织应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组织职工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创新工作机制,增加活动的影响力和职工参与度,将合理化建议活动内化为企业的周期性工作,制定相关评比和表彰实施办法,将其作为企业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激发广大职工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热情,促进企业科技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在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过程中,企业工会应带领并发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提交合理化建议,使建议设计内容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的方方面面,同时采取有效的宣传载体和激励机制,将评选结果和奖励情况向广大职工公开,对创新成果进行总结、交流、表彰,提高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针对性和广泛性。同时,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鼓励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办法和政策,在企业内部研究制定实施创新工作的奖励办法,建立起劳动成果和劳动贡献与物质利益和社会荣誉相统一、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同时,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本企业合理化建议活动的主攻目标,围绕生产经营难点、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技术攻关和建议实施,提高合理化建议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评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并且针对建议的实施效果和对于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有针对性的奖励,进一步调动职工参与合理化建议评比的积极性。

四、继续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

为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开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热情,形成爱岗敬业、人人争当技术能手的良好氛围,企业还应该在开展岗位练兵、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和师傅带徒弟等活动的同时树立各种技术标兵和技术能手,充分发挥能工巧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技术标兵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培养本单位主要工种特别是关键岗位的技术带头人,围绕产、供、销等重点环节,开展增产提质、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等主题竞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竞争氛围,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指标的顺利实现。同时,全面推进企业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以“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技能的主要载体,加大投资力度,从整体上提升职工学习能力,树立党员和先进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评优表彰大会、技术交流会、班组学习调度会等形式,将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经验传授给广大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内部系统各工种之间的学习和交流。而且,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各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进行行业间的经验交流和学习,促进政府和企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经济技术创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范文9

(2006年12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 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 企业工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 企业工会组织

第六条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第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第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一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许可,工会可从社会聘用工会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

第十四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委员(常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或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二)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向企业提出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六)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 企业生产车间、班组建立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七条 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工会积极分子作用。

第三章 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

第十八条 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

第十九条 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条 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意。

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二条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四章 工会主席

第二十三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

第二十四条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级条件配备,是共产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

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第二十五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第二十六条 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四)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第二十七条 企业工会主席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三)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七)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八)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第二十八条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第五章 工作机制和制度

第三十条 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

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

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小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可由上一级工会直接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工集中的企业,工会可与企业、劳务公司共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 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企业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中的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所占比例,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要有相应的代表。

第三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依法行使选举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

(二)选举、罢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审议决定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等重大事项。

(四)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代会决议等情况。

(五)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方案和企业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等。

(三)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和执行职代会决议、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处分和辞退职工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及企业授权和集体协商议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小型企业工会可联合建立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解决本区域或行业涉及职工利益的共性问题。

公司制企业不得以股东(代表)大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六条 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不同类型企业可从实际出发,确定本企业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第三十七条 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负责。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 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第三十九条 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建立完善工会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依法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进行监督。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四十条 依法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预防功能,设立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

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积极同企业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企业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四十一条 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第六章 女职工工作

第四十二条 企业工会有女会员十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在企业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副主席担任。企业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副主席的,由符合相应条件的工会女职工委员担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

第四十三条 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

第四十四条 女职工委员会定期研究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问题,向企业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 企业工会应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第七章 工会经费和资产

第四十六条 督促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提供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和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七条 工会依法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四十八条 督促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会会同企业开展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劳动竞赛、技术创新、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补助、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所需费用。

第四十九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上级工会审计,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十条 企业工会经费、财产和企业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企业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八章 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

第五十一条 企业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工会由上一级工会领导。

第五十二条 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平等合作,共谋企业发展。

企业工会与企业可以通过联席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

第五十三条 企业工会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点五、百分之一分别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和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并严格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企业行政应依法支持工会履行职责,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十五条 上级工会负有对企业工会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培训和会员优惠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工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工会在履行职责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工会代行企业工会维权职责。

第五十六条 县以上地方工会设立保护工会干部专项经费,为维护企业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经费来源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列支,也可以通过其它渠道多方筹集。

建立上级工会保护企业工会干部责任制。对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提供保护和帮助。

上级工会与企业工会、企业行政协商,可对企业工会兼职干部给予适当补贴。

第五十七条 上级工会应建立对企业工会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履行职责,上级工会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