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集锦9篇

时间:2023-07-28 17:02:01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经济社会 机会均等 问题 思考

机会均等是指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社会提供的种种机会,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自由择业、自由经营、自由竞争的权利,自由享受政府所提供的种种优惠、机遇等。它是社会公平的标志,是确保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内生动力,是任何政府解决经济发展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如何实现经济主体机会均等将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均等问题凸显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由于地域广阔、自然条件差异大、资源分布不均、经济基础不同、区域发展不均衡,机会非均等化问题越发凸显,表现在贫富差距拉大,弱势群体逐渐增多,权益处处被侵犯事件屡屡发生,社会上各种“权利资本化”、“内部人控制”、“行政性行业垄断”、“黑幕交易”、“公开合谋”等有悖机会均等的行为处处显现,教育、医疗、收入分配、就业、住房等不公平现象层出不穷,这些不公平将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甚至引发社会的激烈动荡。

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均等的主要成因分析

(一)社会保障覆盖率总体偏低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到2012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覆盖率分别达到了42.67%、67.95%;37.18%、38.10%;98.1%。另据统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占农村人口的7.78%。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522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899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5445万人。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9899万人,其中2142.5万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340.9万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45.9万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数据显示除新农合覆盖率98.1%较高外,其余覆盖率总体偏低。因此,社会公平的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近年来,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国民收入过多倾向于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居民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比重持续下降,普通劳动者收入长期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没有得到根本扭转,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达3.1倍。学校布局不合理、教育投入不均衡、师资配置不科学、教师待遇不公平等教育资源不合理随处可见。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致使配置的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淡、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价格虚高等资源不公问题引发众多社会矛盾。某些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高福利使行业间收入差距拉大。同时,政府过多不必要干预市场和行政管制以及对大量资源配置的控制,如利率管制、土地批租、基础设施建设垄断以及许多行政审批等,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等问题。可见,经济发展过程中因资源配置不尽合理诱发的机会非均等在短期难以消除。

(三)经济发展不均衡

目前大多东部省份人均GDP已跨过或正在跨过一万美元门槛,而西部省份则存在明显差距,有些省份人均GDP仍保持在4000美元以下,如贵州、甘肃、云南、等,远低于2012年全国人均GDP约6200美元的平均水平。许多省份仍然停留在资源输出型的经济发展阶段。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除自然地理因素造成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差别外,还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方向,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同地域的发展策略等因素有关。GDP的高速增长与普通民众收益的增加并不匹配,少数富人占取绝大多数资源和资本,它不仅存在于城乡发展的二元化、地区之间的巨大差距,更为明显地体现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分配严重不均导致的贫富悬殊,导致社会整体机会非均等问题更加严重。

(四)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价格的双轨制

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充分体现了同劳同酬。理论上,相近岗位、同等素质的劳动者,在同一区域,收入水平相等或者接近。然而现实上并非如此,且差距很大。这实质就是劳动力价格的双轨制,即市场化与非市场化两种劳动力价格,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力价格的不公平性势必带来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性,使收入差距加大,是制约机会均等的主要推手。

(五)政府职能缺失或错位

政府职能缺失或错位是说应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干预过多;应由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作用“缺位”或“不到位”,由此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信用缺失、价格体系扭曲和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政府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管力度不够、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人们反映比较突出的食品安全、中小企业融资难、“三公消费”与少数领导干部腐败、弱势群体权益得不到保障、对弱者的就助、对垄断的遏制、对收入的调节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有关。说明政府在维护起点的公平、权利平等;维护过程、规则的公平;机会均等;维护结果的公平、收入与贡献相符的职能方面问题多多。

三、实现社会机会均等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积极实施机会均等和充分就业政策

1.政府要为公民提供均等的就业机会。包括:①创造和增加就业机会,实现充分就业。可以通过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公共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②促进资源合理流动。通过激励、约束等机制积极引导和合理配置,提供就业信息,实行就业政策,不断优化劳动力市场结构等。③消除各种妨碍社会成员平等发展的制度,消除就业歧视,创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使生产要素能够在地区、城乡和行业之间自由流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2.政府制定和实施公共教育政策,提供义务初等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实行专门的培训计划。人们受教育与训练程度的差别,会造成收入差距,为促进教育机会均等,从而达到收入均等,要加大义务教育保障力度,实施城乡均等的基本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扶贫助学体系,完善各类教育困难群体资助帮困保障机制,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农村教师队伍的激励政策,提高教师素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优化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加强实习培训基地建设。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根据市场需求着力培育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研究制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社会力量服务教育领域的准入制度,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3.促进财产占有的机会均等。财产占有不均等,必然会带来收入的不均等。对此,应采取一下措施:(1)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和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经济关系和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2)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先富起来的人多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或扶贫济困等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3)政府要尽量减少或取缔不必要的对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将政府掌握过多的那一部分资源还给市场,降低权力寻租的可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4)积极探索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加快推进垄断行业价格改革,强化成本约束。严格限制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高价格;切实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公用事业和公益行业探索建立差别价格制度,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必需的消费给予适当的价格优惠,减轻其生活负担,促进社会分配公平。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衔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社保制度建设的优先目标;要以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三)强化税收调节功能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比较窄,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税对消费结构和消费行为的调节作用,必须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税收制度,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品消费税等。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此外,还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经济增长惠及更多的人群,特别是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着力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放手让市场机制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政府还要积极鼓励技术创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打破行政性垄断,促进要素合理流动。要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做到权责一致,防止出现行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要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从而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使政府真正成为经济社会运行规则的制定者,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护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缩小经济发展中日益增大的地区差距,国家先后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发展战略。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被拉开的发展差距逐年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这对缩小收入差距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与预期效果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要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政府应动用更多的资源支持中西部企业的经济重组和产业升级,实现经济的优质增长,采取更多措施,打造一个更公平和包容的社会。有效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全社会的机会均等。

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机会非均等问题,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降低机会非均等问题发生的概率,构建一个公平和包容的社会,确保经济健康平稳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2013-2-22.

[2]审计署.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DB/OL】.人民网-财经频道.http://.cn/n/.2012-08-02.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河南省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8.087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8-0-02

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府机构,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村方针政策的基层单位。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影响着河南省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其经济发展状况将直接体现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因此,对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1 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乡镇是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中的基层政权单位,是介于城市和乡村的重点过渡空间,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副中心,直接面向基层农村,是农村经济、政治与文化教育中心,是物资、人流的集散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反映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效。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首先表现在乡镇经济在农村社会发展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农业、农民是乡镇经济的主要发展主体,只有乡镇经济发展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生活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才会有保障,农业经济在我国的基础地位才能巩固和提升。我国乡镇人口所占比例超过了50%,在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乡镇是小康社会的建设重点,乡镇人民的小康生活得到实现,全民的生活质量才会提高,我国的小康目标才会达到。其次,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在农村经济社会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协调作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2 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河南省共有乡镇1 839个,其中1 107个建制镇,732个乡。全省乡镇行政区域面积是1 565.12万公顷。乡镇常住人口为7 787.06万人,常住户数为2 127.35万户,户籍人口8 630.05万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达到7 629.06万人。整体来看,河南省乡镇农村土地流转加快,2014年,全省乡镇耕地流转面积达127.3万公顷,比2013年增长了10.25%。乡镇企业稳步发展,2014年,全省乡镇共有工业企业25.03万个,实现工业总产值4 5105.64亿元,比2013年增长9.7%。基础设施逐步增加,2014年全省乡镇已有75.7%的村通了公共交通,有89%的村通了有线电视,有97.7%的村通了宽带,有45.1%的村实现了垃圾集中处理。经过多年的发展,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对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来看,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财政实力较弱、社会保障体系落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欠发达乡镇发展滞后等问题。

2.1 乡镇自身经济实力依然较弱,地方财政压力较大

一方面,随着乡镇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不断增加,企业发展和工业项目配套对资金的需求也在逐步加大;另一方面,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态势,导致乡镇自身经济实力还依然较弱。因此乡镇地方财政面临较大压力。2014年,全省有1 487个乡镇公共财政收入不足2 000万元,占全省乡镇总数的72.8%,其中755个乡镇公共财政收入还不足800万元,占全省乡镇的41.1%。从财政收支看,全省有409个乡镇财政收入小于支出,占全省乡镇的22.2%。总体而言,乡镇财力相对薄弱,缺乏足够的资金推动乡镇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2.2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后,农村居民参保比例低

乡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是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因素。在河南省乡镇人口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数量所占乡镇总人口总数量的百分比不到4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乡镇人口数量更少。与我国城市社会较为健全的保障体系比较,乡镇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为制度不规范、体系不完善、保障标准较低、各地差别大以及保障范围较为狭窄,尤其有些农民没有能够在各类企业中就业与工作,这些农民加入医保、养老保险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还没能得到更为妥善的解决,显得更为困难。

2.3 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综合承载能力较弱

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程度,一方面决定乡镇聚集效应的程度,另一方面还影响着着乡镇经济社会在建设和推进中的运行质量及持续发展动力,也是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内在素质和现代化水平的体现。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统计网官方数据显示,河南省省只有893个乡镇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有1 076个乡镇实现了村村通公共交通,有1 448个乡镇实现了村村通有线电视,也就是说全省仍有51.4%、41.5%、21.3%的乡镇没有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公共交通和有线电视。同时,全省还有1 359个乡镇燃气普及率不足50%,占乡镇总数的73.9%,有1 018个乡镇所有村没有一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占乡镇总数的55.4%。总体来看,河南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然相对较低,从而严重制约了其综合承载能力的进一步发展与提高。

2.4 欠发达乡镇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多

多数河南省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位于经济社会条件较好的城市区域附近,这些地区生产力水平高、工业基础雄厚、区位优势明显、市场发展较为完善。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区的乡镇,以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小型乡镇企业经营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占有相当的比例,受此影响制约了该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从而影响全省乡镇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乡镇的企业普遍存在规模比较小、技术水平显得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及领导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乡镇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3 对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3.1 做好乡镇财源建设,增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

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搞好财源建设工作,财政和经济就会相互促进。乡镇财源建设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河南是农业大省,乡镇经济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做好基础农业发展的前提下,定位发展乡镇特色农业,对农村产品找准市场定位、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使农村经济增长方式逐步改善,培植绿色生态型、特色型乡镇财源。积极提倡和鼓励农民开发绿色天然产品,逐步打造出农产品品牌效应,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第二,调整乡镇工业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尤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要优先扶持,使工业经济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工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提升,保证支柱财源,开拓新的效益财源。第三,发展个体经济,繁荣第三产业,培植新的财源,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扩大个体私营经济的规模,使个体私营经济在发展提高的同时,为乡镇财政提供更多的收入,从而成为乡镇财政新的财源增长点,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实力的逐步增强。

3.2 加快乡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改善乡镇社会保障滞后状况

乡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确保河南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有效机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措施,在国家投入的同时,河南省地方政府也要利用公共资源,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要在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大胆探索,要着眼于河南省乡镇农村实际情况,以确保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学习我国城市和国外社会保障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农民自我保障,与社会互济为辅相结合,与社会基本保障、家庭保障、集体保障、企业保障相互融合,逐步改善河南省农村乡镇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相对滞后的状况,使农民能逐步享受与城市居民差距不大的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河南省农民的综合素质。

3.3 加大乡镇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打造优质投资环境

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是乡镇农业、工业、商品流通以及居民生活的基本物质基础,是吸引资本和人口向乡镇集中的重要因素。打造良好投资环境,多渠道对资金进行筹集,使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的状况得以不断改善。项目根据其本身的性质来采用相应的投资方式,纯公益性项目则由乡镇政府集中财力进行投资,例如道路、环境治理等;准公益性项目、一般收费项目等,则可以采取以民间资本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投资方式,由于它的收益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会有差额,差额的弥补可以有政府直接进行财政补贴,也可以由建设项目自身衍生效益来进行弥补;盈利性项目要走市场化投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使各经济成分平等参与,实行由政府规划,企业建设,投资人对项目受益和损失进行负责的真正的市场化投资机制。

3.4 坚持统筹区域发展,走共同富裕之路

木桶原理让人们明白,桶中水的多少是取决于最短的木板,而不是最长的木板。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来讲,欠发达地区就是木桶原理中的短板所在。多年来,河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很多重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各省市已经位居前列,但若按人均指标来计算,名次仍然不理想,其主要原因就是河南省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数量大、落后地区量大面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更是如此,根据目前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区域分布上不均衡现象,各地乡镇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发展,清晰定位,合理布局,处理好区域发展中的各种关系,针对乡镇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好发展定位,明确发展重点,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壮大自己的产业优势,使欠发达地区的乡镇经济发展壮大起来,走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共同富裕之路。

4 结 语

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搞好了,对推进河南省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进程,提高全省总体经济实力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河南省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依然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这就需要在不断实践过程中,找到更适合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用实事求是的思想,开拓创新的精神来解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乡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河南省地调队区域经济调查处.2015年河南省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R],2015.

[2]赵保海.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J].农业经济,2015(7).

[3]蔡其旭.探讨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农资,2014(4).

[4]王国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收入管理[J].海峡科学,2014(4).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经济建设 社会建设 民生

在一段比较长的时间里,我们似乎是一直在认为经济目标优于社会目标,经济发展几乎成为现代化建设、社会发展的代名词。好像只要是能把经济效益搞上去,其他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一时间,经济效益问题成为一切事情的判断尺度和评价标准。在这样的情形下,出现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其协调发展也开始被许多人所关注。

一、社会建设滞后带来的严重后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由于社会发展同经济发展之间的严重不平衡,即同经济发展相比社会发展的明显滞后,由于只是重视经济建设而轻视了社会建设,从而使社会建设严重缺位等原因,中国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从1978年开始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可以说中国只搞经济建设,没有社会建设。在此期间,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了追求效率或整体经济增长速度的最大化,当时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效率机制把社会财富的总量迅速积累起来,加速经济发展。但在市场发展的实践中,投机取巧、坑蒙拐骗、制造伪劣产品、偷税漏税、粗放经营、破坏环境、地方保护等屡有发生,这实际上是长期单一地追求效率所致,是对市场经济的严重破坏。

进入90年代,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急剧扩大。尤其是东南沿海与中西部之间的地区差距大幅攀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与此同时,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快速拉开。到90年代中期,中国的总体基尼系数已上升到0.45的高度。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已达到严重不平等的地步。

9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就更为严重。正规部门(指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数大幅度下降。2004年全国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比1995年减少了3908万人,下降了37.8%;城镇集体单位减少了2698万人,下降了76%。两者合计减少6606万人,下降了47.5%。随着大量人员下岗失业,贫困问题也凸现出来。现在中国的贫困人口总数已达到1.5亿人以上。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中国贫困问题尤其是城镇贫困问题的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最高值,中国的贫困问题尚未达到“充分化”的状态。

上述严重的社会问题必定会对中国社会产生大面积的负面影响。一方面,会使发展丧失应有之义,使发展成果不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共享,从而形成一种“无发展”的增长的情形。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另一方面,会引发大量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并进而有可能形成社会的动荡,从而使发展失去最为基本的前提条件。

显然,要想保证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建设,这是历史对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时代课题。 转贴于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目的,也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对于一个健全的现代社会来说,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缺一不可。经济建设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如果只是强调经济建设而忽略了社会建设,以经济建设取代了社会建设,那么,这样的社会只能是一个少数人受益、多数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活水准无法得到保证的病态社会,是一个社会焦虑不断加重、社会问题迅速增多、社会整合程度不断降低的低质量社会。

经济建设关注效率,社会建设注重公平,二者好比社会这驾马车向前推进的两个“巨轮”,不能偏废。而我国现阶段社会建设已明显成为滞后的一个“轮子”。中国人已经不再仅仅是温饱性生存问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并开始追求生活的品质,“小康意识”已真正觉醒。不符合时代需要和民众诉求的短期“纯数量增长”开始面临挑战,不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所以我们必须在经济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总之,要坚持合理统筹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使二者相互适应、协调推进。

三、关注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大为增强,人民生活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总体上达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为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体现在改善民生上,近年来,党和政府以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扩大就业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建设取得全面进步,在重大民生问题上发生了明显变化。

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能仅仅靠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对人、对自然的尊重,可以有市场经济但不能有市场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所追求的,不单是经济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从本质上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需要政府从过分强调经济建设到平等关注社会建设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效率和公平的统一,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政策取向应更加关注增长的均衡,机会的均等和社会的公平。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民生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要求的提高,利益群体诉求多元,民生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都决定了解决民生问题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决定了我们依然要用更多精力和更大努力关注和改善民生。从十几年前的“经济、政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位一体”,到今天十七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共同发展”,其变化体现出我们党和领导人能不断注重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这种变化势必将逐步改变我国长久以来注重经济发展,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相对不平衡,从而引发了更多的社会矛盾的现状,实现群众现实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有机统一,让亿万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总书记在谈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社会建设被第一次正式提高到国家建设和发展目标的高度上来,使之不仅成为十七大的新亮点,更折射出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注民生,关注科学发展的高瞻远瞩。大力发展社会建设,我们的国家将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强大。

参考文献

[1]胡锦涛.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4

摘要:科学发展观是崭新的哲学理论,经济法是现代法律制度,虽然不在同一层次上,但是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科学发展观对经济法的立法、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经济法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制度性方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经济法;联系 1 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的内在联系 1.1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产生背景具有一致性 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目的、规律和道路等问题的“世界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20世纪90年代我国先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观。该发展观主要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今与未来的关系,但是其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不突出。因此,这种发展观在21世纪初又进一步发展到突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指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内容,以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发展理念。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绝非偶然,也是因为我国出现了以上类似的“世界性问题”,科学发展观中国是对世界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 经济法也是现代社会的产物。经济法是为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衍生和发展的。对我国而言,由于我国发展历史,特别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性,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自己的特色。与西方相同的是,中国经济法面临同样严重的社会整体经济问题。在解决严重的普遍的社会整体经济问题上,中国经济法与西方经济法殊途同归。现代先进发展观(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的产生、演变与经济法的确立、发展都是在现代社会出现的。它们面临和解决同一时代的社会问题,只是前者涉及的问题更为广泛,处于更高的层面,后者主要是在社会经济领域;前者是哲学视角,后者是法律控制视角;后者的出现早于前者。在中国,两者的出现和发展也基本上遵循这个规律。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对社会上的一般人而言是一个新的提法,但是对经济法学界而言并不新奇,因为我国经济法一直在致力于解决社会经济整体发展中的问题,很多科学发展观要解决的问题早已纳入经济法的视野,而且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问题均是科学发展观要求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 1.2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理念具有统一性 以人为本与社会本位人类发展观的理念与价值取向,经历了从“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根本宗旨,它有两层含义:①人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具有主体的意义;②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第一点解决了发展的最终目的这一根本性的定向问题,即追求发达的经济只是手段性,发展的最终目的在于满足人们各种层次的需要;第二点是以人为本的具体表现,即随着社会进程的推进,每个社会成员的尊严以及平等、自由的权利应当更加得到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应当持续不断地得到满足,其生活水准应当相应地得到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的实现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出发点的,它立足于社会,着眼于各个发展因素的平衡,从而实现社会上每个人的发展。这个特点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不谋而合。经济法是面临和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而产生的,经济法的使命是立足于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它“以社会为本位,解决诸如经济增长、平衡协调发展、充分就业、整体的交易安全和交易即竞争秩序、保护弱者、官民捆绑参与国际竞争等整体性问题。”如果说民法的“帝王原则”是诚实信用,那么经济法的“帝王原则”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即社会本位。根据社会与个体的关系 ,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最终是为了实现每个社会个体的利益。因此,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在社会本位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上,两者方向是一致的。甚至一些学者认为,经济法所维护的社会效益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与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社会全面发展的宗旨是一致的。 1.3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目标上的联系 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一前一后相继提出,表明两者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有必然的、内在的联系,是一脉相承的。科学发展观是新时代的世界观,是党执政的观念指导,而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状态和目标,只有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目标。经济法同样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以社会经济和谐为目标。而社会经济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经济和谐是构成和谐社会的核心和基础。和谐社会不是不要经济增长,而是强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增长的财富要均衡地分享。和谐社会是一系列具体的指标,不是抽象的。和谐社会的实现是—个艰苦漫长的过程,它的实现需要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手段,而经济法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主要制度性方法,它与民法、行政法等法律一起构筑和谐社会的大厦。在实现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科学发展观作为哲学思想,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因此,它对于所有的法律制度都具有指导意义。由于与经济法的共性更多,对经济法的指引作用更是强大,特别是我国目前经济法的立法、实施还存在很多缺陷和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无疑对我国经济法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经济法理论创新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社会发展的哲学,也是指导社会科学发展的哲学。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并以此作为学科发展的指导方针,定会对学科的发展繁荣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经济法学发展到今天,正需要一个科学的发展观的指导。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年幼的学科,其发展更离不开创新。科学发展观对于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2.1“以人为本”对中国经济法理论创新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经济法学的发展也应当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种全新的改革观、发展观、稳定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经济法追求的最终目标。具体来说,把“以人为本”作为经济法的追求。 中国经济法学的20年发展历程实际上也体现了对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视与追求,经济法中有几大制度,其中市场规制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经济发展是为了消费者,我们要确立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要为消费者服务,消费者是经营者的上帝。这是市场规制法的结构。而政府通过规范经营者间接为消费者服务,这才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民法上的“以人为本”主要从个人的角度,经济法则是从社会角度,它通过关注社会来关注人。当前,农民工问题、消费者问题、劳动者问题、城乡不平衡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等等,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需要靠经济法机制来解决。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得我国经济法研究的视野更加开阔,也能够使得我国经济法研究更好地把握中国的核心问题。 2.2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对中国经济法研究的启示 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经济发展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这种发展观 对中国经济法学的研究和发展也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中国经济法学近些年来的研究虽然有重大突破,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也呈现出零散化、个体化和孤立化的倾向。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往往体现在单独的问题与制度的研究,而没有将经济法学的概念、范畴、理论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发展观正好为中国经济法学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面统筹要求经济法学研究必须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制度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经济法学的长远问题研究与当前问题研究结合起来,必须把国外经济法学研究成果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把经济法学理论引进与理论创新结合起来,把经济法学研究与相关部门法的研究以及相关社会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 文章 来源:中华 励誌网 论文 范文 www.zhlzw.com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5

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中国市场化进程已走过四分之一世纪;从十四届三中全会算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也已搭建整整十年;无论在发展中国家群体内还是在转轨国家行列中,中国经济绩效均名列前茅;然而长期以来深层次体制矛盾一直困扰着我们,真正的“大关”迄今仍未越过。环顾全球,所谓“市场经济国家”不知凡几,但真正实现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只占少数,而众多号称奉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转轨国家,却长期陷于扭曲与混乱。中国市场经济如何实现良性运行?我们如何突破发展与转轨双重瓶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中应充实哪些内容?日前闭幕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给予了我们深刻启示。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检视世界各国市场化的丰富实践,我们不难发现,从非市场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最大障碍不外两个方面:产权制度,政府职能。国有企业问题、国有资产问题、民营经济问题、银行系统问题、证券市场问题、行业垄断问题、地方保护问题、市场秩序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三农四矿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等一系列阻碍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其深层根源均可归于不合理的产权制度与不合宜的政府职能。十六届三中全会将产权作为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强调依法保护公有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赋予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基本经济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以合法性和现实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宏观调控体系的构成乃是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令其他政府部门难以假宏观调控之名实施不当干预,并强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力图从制度上防范“看得见的脚”踩住“看不见的手”。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产权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转换,而无论产权制度改革还是政府职能转换均非单纯的认识问题或技术问题,只能由各种社会力量经过公开博弈、在法治体系中各安其位而完成,由是观之,经济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已不可能仅在经济领域之内解决,政治与法律体制的改革至为关键。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并依据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原则积极推动修宪工作,旨在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设定政治保证与法律支持系统。

中国的社会转型与经济转轨同步展开,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利益诉求纷纭纠绕,贫富分化问题、下岗失业问题、地区差距问题、城乡分割问题、资源环境问题、国际竞争力问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已经相当严峻,有时甚至导致社会冲突的发生。政府只有彰显自身的公共性、协调各种利益冲突、为不同主体之间沟通和谈判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方能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社会和谐与长治久安提供了原则框架。

无论是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厘定还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都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1978年以来的中国改革也一向以渐进的智慧和躬行的勇气著称于世。从长时段视之,任何一个历史事件都不过是大海中腾跃的浪花而已,结构性变革的终极动力总是潜藏于水面之下,中国的未来之路也只能经由亿万国人的艰辛履践而开拓和延伸。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正解决对策

从概念上来讲,所谓的社会公正指的就是“为一定的道德体系所认可的对社会成员之权利和义务的恰当分配。”这是一种抽象的说法,简单的说,社会公正其实就是人们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权利义务的合理分配。而经济作为上层建筑的基础,经济建设毫无疑问对社会公正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但从经济的角度来说社会公正可以表现为公正合理的财产关系、合理的分配关系、平等的劳动关系、平等的竞争关系、社会保障体系等。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社会不公平现象也愈发的凸出,这种情况下积极的探索社会公正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对策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一、当前社会公正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经济方面的社会公正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社会公正问题在经济上主要体现在贫富差距过大上。一直以来,“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常识,这种分配制度按照人们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大小来获得收入,毫无疑问能够有效的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性虽然使得个人因能力和水平的不同在收入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这种差异是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的,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是利大于弊的。但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逐渐转型,在多种非正常因素的影响之下,人们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已经逐渐的超过了社会公正所能够允许的范围,当前我国不仅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的加大,地区发展之间的差距也在进一步的扩大,调查表面,我国经济收入差距只带已经属于世界上收入分配严重不平等的国家之一。例如占据我国大多数的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严重的低于我国的收入平均增长速度,弱势群体的边缘化现象愈加的凸出;大多数的社会群体缺乏稳定的社会保障,当前虽然说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确立,其覆盖范围在不断的扩大,但是在实践中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仍旧以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主。

(二)生活领域上的社会公正问题

当前在生活领域上,无论是劳动报酬还是就业机会都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究其原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带来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弊端。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经济建设更多的是依赖于行政管理,这种情况下基本上实现了生活领域上的平等,当然鉴于计划经济无助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给予了企事业单位以更多的自,这种情况下各企事业单位总是优先的选择那些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大利润的劳动力,虽然说国家对于工作平等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仅仅能够抑制社会公正问题,却无法消除社会问题,例如女性在就业和劳动报酬等方面逐渐的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等。此外,在生活领域中另一个社会公正问题就是教育问题,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社会成员在接受教育上的公正问题愈发的严重,相比于城市,农村由于教育投入的问题在教育上受到很大的限制,就连城市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内地城市的教育远远的低于沿海城市等。

二、社会公正问题产生根源分析

(一)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的局限性

不容否认的是市场经济在社会资源配置上市具有得天独厚额优势的,可以最大限度额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的是市场经济追求效率的特性决定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公正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这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究其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的内资机制是自由竞争,每一个经济主体都能够自由平等的进入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说市场经济似乎是平等的,但事实上市场经济侧重于过程的平等,而忽略了起点的平等。例如一个人在进入市场之前就拥有了大量的财富,而另一个人则拥有很少的财富,那么哪怕他们都遵循市场规则,平等竞争,大多数情况下前者的竞争优势毫无疑问更大,而后者则会被市场淘汰。如此一来,原来财富占有不平等就会因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而加剧,富者更富,贫者更贫,如此社会公正问题将会愈加的凸显。总之,市场经济本身所要求的公正和社会主义国家所强调的公正虽然有共通之处,但是仍旧存在一定的差别,而这些差别就是市场经济本身所固有的“局限性”,也是造成当前社会公正问题凸显的根本原因。

(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公正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初期阶段,鉴于国内国际环境,我国制定了不平衡的发展战略,一次来集中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快速的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这一决策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国家开始兼顾公平,从整体考虑经济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政策倾斜制度使得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十分大,社会公正问题日益突出。这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整体制度分析,而从具体制度分析来看,导致社会公正问题的制度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社会主义市场公平竞争制度不够完善,事实上一直以来地方保护主义、权钱交易等现象都没有消失,导致市场公平原则没有落实到实处;其次是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的不合理。当前国家虽然已经放宽了户籍限制,农民自由流动已经不成问题,但实际上受长期观念的影响,农民想享受和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仍旧相当的困难;最后是法制建设的滞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期,这种情况下社会利益关系和结构也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给予规范和调节,但是由于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得一部分人钻了法律空子,非法获得了大量财富,从而导致社会公正问题的出现。

三、解决当前社会公正问题的根本途径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

经济的发展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物质前提,如果没有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没有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那么社会公正只是空谈。而大力发展生产力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抓住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机遇,进一步的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为社会公正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条件。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是自由平等竞争,那么我们就要排除竞争中的行政干预和认为障碍,适当的利用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来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建议公正、合理、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那么我们就要进一步的对收入分配制度进行调整,消除中间存在的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因素等。另一方面,要坚持一科学发展、生态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来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践证明以GDP为中心的发展观念会让社会公正问题不断的累积,对社会问题产生威胁。因此,在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要保证个人发展、社会发展、自然发展的协调一致,抑制社会公正问题的出现。

(二)建立和完善公正的社会制度

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公正实现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的社会制度虽然整体而言相对完善,但是仍旧无法满足高速发展的国民经济需求,存在以下几点不足需要弥补:一是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可以说如果社会公正不以法律为保障,那么就等于将社会公正的大厦建立在沙滩上。加强法制建设一方面要加强立法,确保所立之法能够充分的体现人们的意志和利益,另一方面要保证司法的公正,避免权钱交易现象的出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二是完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合理的社会公正保障体系的基本特征应当是高水平、广覆盖。可持续。促发展和有实效。而分析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我们不难发现仍旧存在很大的不足例如覆盖范围较小,很多社会保障没有覆盖农村;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仍旧侧重金钱帮助,而忽略了个体的长期发展等。

(三)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是社会公正问题的核心,民生问题解决了,那么社会公正目标也就实现了,对此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是促进就业,着力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当前,就业可谓是社会成员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高失业率不仅有失社会公平正义,而且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社会的不稳定。对此问题一方面政府要积极的出台相关政策,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也要严厉的打击就业过程中存在的歧视现象,保证弱势群体的就业;其次是控制房价,解决社会成员的居住问题。如果说就业是社会成员关注的焦点,那么当前的房价可以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收入低、房价高的现实矛盾使得很多人的心理平衡感和社会公正感受到很大的影响。对此一方面要极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增强房价的公平合理性;最后是努力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城乡差异是当前社会公正问题的集中体现,农民占据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其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受长期“倾斜政策”的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严重落后与城市,三农问题愈加突出。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加快当前的户籍改革进程,消除城乡之间的户籍差异,实现农村人口的自由流动和农民的自由发展,为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渠道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多管齐下的来挖掘农业潜力,通过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途径来增加农民的收入。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社会公正是评价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成功的全部出发点,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公正是有着其自身的特性的,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与西方国家在社会公正处理上存在很大的差别,这种情况下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公正实现路径对于我们借鉴意义远大于指导意义,因此我国社会公正的实现可谓是任重而道远。虽然说当前我国社会公正问题并没有对社会稳定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其仍旧停留在一个可接受范围之内,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转型的完成和经济的进一步按照,社会公正必将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阻碍,因此我们要给予其足够的重视,积极的探索解决社会公正问题的根本途径,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陈怡梦.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视阈下的中国贫富差距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3.05

[2]徐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D].扬州大学.2012.12

[3]杨渊浩.国家职能视角下民生建设的发展与创新研究[D].吉林大学.2015.06

[4]王瑞霞.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的社会公正问题探析[D].河南大学.2008.05

[5]董建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公正若干问题辩析[N].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2.01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7

【关键词】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公平与效率;政治发展;问题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做出了重大转变,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国家发展的指导思想,这句话一直指导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直到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上没有直接出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反思“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实践中,高速的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

虽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和实践上是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口号来说,许多人将其偏激的理解为“以钱为中心”,就是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目前,我们在生产和交换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有了长足的进步。2010年,我国的GDP总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在分配和消费环节,更是一直以来较为忽视的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分配制度,将教育、医疗、环保、民居等公共消费也纳入到经济建设之中。其次,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国的经济、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中国面临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人们越来越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了应以社会建设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中心、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等论断。

说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就必须提到一个一直以来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公平与效率,也可以说是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以前,我们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现在对这个提法提出质疑,提出强调“效率与公平统筹兼顾”。其实我们应该从人类发展的历史认识到公平和效率始终是对立统一的,既有相互排斥的一面又有相互依存的一面。一方面效率是推动公平发展的动力,为公平提供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公平的社会制度,又反作用于效率,促使效率提高。诚然要获得更高的效率,惟一能达到持久效果的途径是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绝大多数人的劳动积极性。所以生产力的发展才始终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基石。何况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最终目标就是达到共产主义。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唯物辩证主义的发展论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的预见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此外,从政治学来看,政治发展理论家在研究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后,指出一个国家的政治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五中类型的挑战:第一类是国家建设,是渗透和统一的问题;第二类是民族建设,是忠诚和义务的问题;第三类是参与问题,也就是各种社会集团施加压力,要求参加政治体系和政策制定的问题;第四类是经济建设问题;第五类是分配或福利。而且按理国家建设和经济建设要先于政治参与和物质分配。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无法按照这一逻辑进行发展的,对中国来说更是如此。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她更是面临着来自自身和国际社会的多重压力和挑战。所以面对人民对于参政和分配的要求及渴望,中国也必须对社会福利和迅速扩大的公民参与和要求作出反应。

对于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要勇敢的面对,更要理智和全面的理解问题的根源,找出对策,而不是将问题都归咎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首先,在由于分配不公而带来的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问题。我们要承认这种现实的存在,但也要看到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极大的提高了。我们现在存在的问题与长期以来不合理的户籍政策、城乡二元分化等也不无关系。我们可以通过调整分配政策,更有力的发挥政府这只手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统筹城乡等多种手段解决该问题。但以牺牲经济发展来促进分配的公平,可能带的结果就是共同的贫穷。其次对于自然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走集约化的经济发展之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高兴技术产业的发展等更能解决这些问题,协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一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伊始,党和政府就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后来的“三个文明”、“八荣八耻”等等,都说明党和政府从来就没有因为经济建设忽略精神文明建设。二是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依然是导致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三是这当中不乏有历史的原因。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长期以来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和一些错误的方针政策都会对当代的社会思想和风气产生影响。对此,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立起独立的监察机构,完善监督机制等才是可行之策。

参考文献

[1]阿尔蒙德,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8

生产——劳动的关系及意义上看,全部经济活动的内容与过程,实质上是劳功者为谋取生活资料而与生产资料结合劳动的经济过程。对劳功经济现象的研究,在经济学中占有支柱性的地位,成为经济学家毕生着力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劳动经济学;经济发展;新价值

劳动关系问题是我国面临的重大经济问题之一。劳动力问题的研究,不仅正在趋向经济学研究当中,而且劳动经济科学理论已日益成为我国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的主要依据。在当代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面临着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国家经济正在向世界经济转化,做为一种发展趋势。都将进人世界经济活动的大竞赛、大角逐之中,二是对即将到来的世界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使所有国家都有一个迎接挑战、缩短距离,让自己的经济发展能够在新的起点上腾飞的严峻问题。影响这两个挑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经济学角度看,主要是看有没有一支高科学研究、高技术开发、高生产效率的现代化高素养的劳动人才大军。国际经济的争夺看上去是市场的争夺。而实质上是劳功人才的争夺。劳动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本,已经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新价值观念。各国政府为此都加强了智力投资,积极地改善和提高劳动力素质。同时,他们越来越认识到:有一支现代高素养劳动人才大军是基础,而建立和形成一种适宜的劳动关系是条件,没有这种相宜的劳功关系,再高素养的劳动力也不会形成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甚至反会导致劳动力经济的萎缩。

而没有劳动的经济活力,也就没有整个经济社会的生机。可见。劳动经济问题,劳动关系的处理,涉及到人们的一生,影响着劳动者的现在与将来的活动。这就在客观上,使人们渐渐地、然而又是极深刻地发现,一个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增长,大半取决于它在处理劳动力及其劳动关系时取得成功的程度,并愈加感觉到对于社会劳动关系的建立、发展,社会劳功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功者收入分配,劳动经济环境、条件等一些重大劳动经济问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科学的方法来加以解决和改善。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的生产活仗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劝,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都有一个合理组织劳动者的劳功,通过劳功,生产出产品或是提供劳务,以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因而,在客观上,任何一种社会条件下,国家都要履行其经济职能。通过制订相应的经济、社会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分配社会劳功。比如建立什么样的劳功关系,让劳功者以怎样的方式与生产资料结合,劳功过程及其劳功协作如何组织与分工,实行何种劳功报酬分配原则,制定怎样的制度、规则、纪律来处理相应经济关系等。这一切工作都是首先通过制定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政策表现出来。而这些政策制订的理论依据,则主要是来自于劳功经济研究的成果,来自于劳功经济理论科学原理。社会实践表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尤其是关于劳动力、劳功组织方面的经济、社会政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劳功者的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其发挥的程度,从而直接影响到生产劳为的经济社会效益的高低。所以,在理论上,不仅经济学家们称劳动经济学是极有价值的、实证性的政策科学,在实践上,任何一个国家也都历来十分重视劳功力问题、并把它作为制订和完善各种政策的基础和依据。

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曾经把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建立的国家,称之为“劳动共和国”,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理论体系,又是建立在对劳动问题的研究基础之上的,并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社会主义国家研究劳动经济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研究劳动经济现象,解决劳动方面的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大的优势。我们正是通过对社会主义劳动经济科学的研究,发展和完善着社会主义的经济学说,坚持着社会主义道路,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前进。

在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劳动问题和劳动经济研究,劳动问题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不断增长。无论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无论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的完善,还是具体经济体制改革内容步骤的推进,劳动问题都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在历届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报告等文献里,以及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的讲话中,都不止一次地强调解决劳动方面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和新的经济运行机侧的确立,为劳动经济的研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条件。一些重大的难度较高的劳动经济问题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但是,也应看到,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及其困难仍是

繁多复杂的。如由于劳动力数量多与经济发展水平低的矛盾,造成的持续的劳动就业压力问题,由于人口多,实行“低工资、多就业”,造成的劳动效率、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由于劳动生产率低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慢,造成的平均工资水平低、保险福利难以明显改善的问题,等。劳动经济问题直接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对这些问题要从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立场出发,充分利用我们研究劳动经济问题的优势与社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劳功问题的实际,积极地、逐步地加以解决。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正在走向一个崭新的阶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每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都是建立在特有的劳功的社会性——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因此,在今天,正确认识和研究劳动经济学的经济学地位与学科意义,探索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劳功经济科学,就成为非常迫切重要的课题。没有系统的、科学的劳动经济学理论知识体系,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劳功经济问题的有效处理,而劳动经济理论研究的滞后性,又往往会影响到经济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实质性进展。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6卷,第234页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范文9

关键词:政府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规律;政府作用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2-0051-05

随着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党的十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从理论上做出的深刻总结,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从计划和市场转向政府和市场

上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处在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更多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阶段,改革的中心是如何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涉及的问题是在哪些领域应更多地运用计划的方式,哪些领域应更多地让市场来调节,以体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定位。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总框架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体现了当时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特征在理论上的总体认识。20多年前的这一认识,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当时的概括具有的局限性是合乎认识规律的。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过20多年的实践,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越来越深刻,对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不再局限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而是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其实,这一问题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现代经济发展具有以下两大基本特征:一是生产力发展的高度社会化;二是经济发展的高度市场化。生产力发展高度社会化决定发挥政府作用的客观性和重要性,经济发展高度市场化决定尊重市场规律的必然性和可行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生产力高度社会化和经济高度市场化也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这两个特征同时并存,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生产力发展高度社会化是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表现,经济发展高度市场化是经济发展规律的表现。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反映了对问题实质的把握,体现了对问题的不断深化认识。

市场和政府是调节现代经济发展并保证其高效和协调运行的两种力量。市场的力量是借助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以“看不见的手”的形式,通过利益机制来调节各经济主体的活动。政府的力量是借助行政权力,以“有形的手”的形式,通过行政、政策、经济的手段来调节各经济主体的活动。市场和政府的作用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国家(或政府)的作用并不是只在于市场,市场引导的也不只是企业。事实上,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除了市场以外,也会直接作用于企业、个人,这种作用是覆盖全社会的。市场引导除了作用于企业外,也会直接作用于个人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市场的作用也是覆盖全社会的。在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计划和市场作为调节经济活动的两种手段,是相互替代的关系。经济活动可以通过计划的方式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来实现,但运用计划方式的时候是排斥市场的;同样,运用市场方式的时候也是排斥计划的。所谓把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实际上是指在有的领域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计划调节来实现,有的领域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并不是指在同一个经济活动中既运用计划方式,又运用市场方式。因此,严格地说,计划与市场的结合,只是从宏观上可以在不同的领域运用不同的调节方式。计划和市场都不能覆盖全社会,只能是作用于不同的领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同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政府和市场不同于计划和市场之间的相互替代关系。计划和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调节机制或资源配置方式,这两种调节机制对调节经济活动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政府和市场不是同一层面上的关系,政府是一个主体,本身不是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或方式,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或政策,计划本身只是政府可以运用的一种手段。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并不排斥市场的调节,而是对市场调节后的调节,是对市场调节结果的再调节。

其次,政府和市场的调节机制不同于计划和市场的调节机制。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实际上是指令性行政命令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实质是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的结合。政府调节从本质说不是一种行政命令,而是通过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来干预经济活动,是一种政策调节和利益调节。

最后,政府和市场不同于计划和市场调节的地位和作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对整个经济活动调节的地位和作用是不明确的,谁起基础性作用,谁在经济活动的调节中起主导作用并不明确,这就难以对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做出准确的定位。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对整个经济活动调节的地位和作用是明确的,即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起基础性作用,政府调节不能取代市场调节的基础地位。

对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的认识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转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标志着我们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解的深化,也更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实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实践中,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计划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日趋弱化,在政府层面对经济活动产生中长期影响的是发展规划,这种中长期规划与原来的计划相比已经具有了不同的特征和作用机制。政府的政策调节和运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是与市场调节并行不悖的一种调节机制,它不排斥市场规律的作用,相反借助市场机制来实现调节目标。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比计划的作用更加重要和突出。

二、尊重市场规律,明确政府的功能定位

尊重市场规律是对政府而言的,是要求政府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规律关键是对政府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政府不能无限界定自身的功能,不能认为政府什么事情都能解决好,不能把什么事情都看作自己的能力高于市场,政府必须把自身的功能定位在有限的范围内。政府不取代市场,实际上就是尊重市场规律。

尊重市场规律是因为市场规律能够高效调节经济运行,能够使各经济主体具有充分活力和发展动力,市场具有这样的功能在于利益机制的作用。市场是各经济主体彼此发生关系并从中获得利益的载体,各经济主体在市场上聚集,相互之间就会发生竞争,这种竞争关系一方面使各经济主体之间相互排斥,另一方面又使他们面临巨大的压力,各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只能通过市场竞争来获取。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的经济主体,就能得到更多的利益,不具有竞争力只能被市场所淘汰。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在微观领域中使能够生存下来的经济主体都是高效率的。基于此,尊重市场规律就能够实现微观领域的高效率。

现代经济是高度市场化的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使微观经济活动市场化,不断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最终退出微观经济领域。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强调市场化是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肯定,也是对经济体制改革基本取向的自信。这种肯定和自信说明市场化改革不能走回头路,因为我们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理论充满自信。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社会主义可以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社会主义经济活动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并不影响坚持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由市场机制调节经济活动和进行资源配置,与所有制没有关系,因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对象是企业和其他经济主体,而不是所有制。企业和经济主体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会自发地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调节自己的活动。否则,就会受到市场规律的惩罚而在经济利益上遭受损失。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规律面前都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与所有制没有关系,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只要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都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以现代公司制为主流形式的企业,基本特征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成分构成的不同不会影响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市场经济和所有制的关系,而是经济体制运行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键在于政府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从尊重市场规律的角度看,政府功能定位在于不干扰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并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规律在竞争中得到贯彻,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同样在竞争中才能实现。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就必须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竞争是否平等是衡量竞争环境好坏的主要标准,现实中的竞争并不都是平等的,不平等的竞争不能产生高效率。这就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消除不平等的竞争,营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使不同的所有制经济、不同的企业都能够在平等的环境中竞争。政府营造了这样的竞争环境,也就能够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有规范,没有规范的市场经济只会影响效率,而规范是通过法治来构建的。市场规范就是规定市场中的各经济主体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必须要承担什么责任。带有强制力的市场规范只有由政府来制定和实施,政府通过法治规范经济主体的活动,从外部环境为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的活动。

三是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诚信经济,市场经济之所以要讲道德、讲诚信,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关系,信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是以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的基础是双方的诚信。诚信可以节约高昂的市场交易费用,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经济主体之间的诚信度越高,就越有利于信用关系的发展,也就越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和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政府要用多种方法和手段来惩治不讲诚信的欺诈行为,培育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着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很长的时期里,以自由主义为主流的经济学理论一贯主张政府不应该干预经济,他们认为市场是一台灵巧的机器,能够自动、高效率地调节经济活动,保持经济协调发展。政府的职能只在于军事、政治、外交等领域,政府不具有经济职能,更多的是充当一个“守夜人”的角色,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的结果只能是破坏市场规律,导致经济的低效率。在这一理论指导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没有被认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但这种观点很快被客观现实所击破。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发展产生的经济危机证明市场并不能始终保持经济的协调发展,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说明自由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是有缺陷的,而克服这种缺陷的主要手段就是政府干预。西方经济学理论上出现的一个重大转折就是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市场经济运行存在天然的缺陷,自由市场经济的调节不可避免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避免和解决经济危机的有效方法是通过政府的各种措施进行反市场的干预和调节,政府调节和干预理论也随之产生。但在这一理论的主导下,过多的政府干预又使经济发展遇到通货膨胀与经济停滞的双重困扰。人们面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又开始对政府干预的问题重新进行反省。这种情况说明,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中,离不开政府和市场的两种基本力量,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客观上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扩大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坚定地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当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后,一方面市场调节具有的局限性也必然会暴露出来,另一方面原来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做法也不能继续下去,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应具有哪些职能,政府的功能定位怎样才能既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又能够有效克服市场经济运行固有的局限,就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就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很大的共性,这一关系不会因为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同而改变。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进程看,实际上就是围绕着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问题上,我们要研究的问题是政府怎样做才是尊重市场规律。从总的原则讲,在微观经济领域,政府不要干预市场经济的活动,因为微观领域的经济活动主要由市场规律来调节,政府不要在微观领域寻求作为,让市场规律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这就使尊重市场规律有了良好的保证,或者说,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不尊重市场规律的干扰源,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得到完善。

三、发挥政府作用的重点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

在现代经济中,发挥政府作用的重点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作用要与市场作用错位,这样政府作用才不会与市场作用相互冲撞、干扰和抵消。对政府和市场作用范围的基本划分是,政府主要作用在宏观领域,市场主要作用在微观领域,这一划分的根本依据是现代经济发展呈现的两大趋势。

一是经济发展在微观上体现高度分散化,现代经济发展由众多的具有各自独立利益的经济主体的活动构成,它们之间的分工和协作、生产和经营都是个体行为,都是由每个经济主体自己做出决策,这种分散决策的依据是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由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成本最低,产生的社会矛盾最少,协调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容易。现代经济发展呈现的这一趋势说明,市场经济的形式是最合适的,市场机制调节具有高效率,任何一个组织、机构或政府都不具有替代市场的这一功能,或者说不可能具有市场调节那样的高效率,这是被各国经济发展实践证明的,也是今天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政府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让分散决策的事情由各经济主体自己去做,把微观领域的经济活动让给市场调节,使市场规律在调节分散化经济活动中发挥其优势和作用。

二是经济发展在宏观上体现高度整体性。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各主体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相互之间结为一个整体。一方面,各经济主体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宏观环境,如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另一方面,需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如经济发展必需的基础设施。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市场没有能力,或不具有解决的优势。这就要求政府站在全局的高度,解决好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不能解决或者通过市场解决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事情。这些方面的问题需要运用一定的行政权力,在全社会范围内解决。这些问题虽然不是纯经济问题,但与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从宏观角度看,需要有一种市场以外的力量来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政府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另一种力量,并不是只在市场经济发展出现问题时才能发挥作用,而是在市场经济整个发展过程中都需要发挥作用。其实,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不是今天才认识到的问题,政府干预经济的实践也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而是我们现在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市场规律调节经济活动是有效率的,但市场调节又是有局限的。经济发展中的整体性问题、宏观领域社会性问题,由政府来解决具有更高的效率和社会效益,很多问题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解决。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是根源于现代经济发展具有的整体性趋势。政府作用主要在宏观领域中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具体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制定经济政策。政府作用主要通过对经济活动的政策调控来实现,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前提是科学制定和研究政府政策,解决好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一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经济发展一定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评价就会得出不同的判断。所以,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具体说,政策的制定必须站在全局的立场上,以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为指导。特别是一些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更应该遵循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这些政策也许并不能直接看到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期效果,但从长期看,将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具有充分活力的社会环境。政策的制定不能只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说了算,应该在更广泛的范围、更高的层次来制定,避免政策制定部门的局限性。政策既不能长期不变,也不能经常变动,要根据政策的不同类型,有的政策应该具有相对稳定性,有的政策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政策越符合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越能够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政府作用的发挥就越充分。

其次,实施发展战略。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对于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政府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影响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是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内容。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体现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因为这是关系社会整体发展的问题,市场没有能力制定发展战略。实施发展战略需要经济发展的各领域和部门都要以发展战略为导向,政府则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引导。如,通过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加强社会公益技术研究,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等。增强了发展战略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作用,也就增强了政府的作用,这是微观领域市场规律作用高效率与宏观领域政府作用高效率的结合。从整个经济运行的角度看,现代经济发展在微观领域的分散化,必然要求在宏观领域加强整体性,才能使市场经济发展在整体上具有高效率,政府在这方面的作用具有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