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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概念集锦9篇

时间:2023-07-28 17:02:02

行政奖励概念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1

关键词:档案行政权力;档案行政行为

刘东斌先生在《档案行政权力种类与法规依据举要》(以下简称《举要》)[1]一文中认为,按照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列举的行政行为种类,与档案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行政行为也应有26种。并依据《通知》中26种行政行为名称,结合现行档案法律、法规进行了实证举要阐述。笔者拜读后受益匪浅,但觉得刘先生在对《通知》中26种行政行为的性质、行政权力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实证举要上存在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为此,笔者想谈点自己的看法。

1 正确理解《通知》中行政行为的性质

最高法《通知》中规定的26种行政行为,只是针对行政案件案由的统一而提出的。《通知》规定,案件案由构成结构是:管理范围+具体行为。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因此说,这26种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行政机关全部的行政行为(全部行政行为包括一般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事实行政行为等)。因为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行政机关的一般行政行为,法院是不能受理立案的。如,《通知》中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针对某项事项或者行政相对人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而不是指行政机关所具备的某项行政权力或者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立法行为。前者依据《行政诉讼法》是可诉的,后者依据《行政诉讼法》则是不可诉的。因此,只有正确地理解《通知》中26种行政行为的性质,对其的“实证举要”才能做到准确无误。

2 正确理解行政权力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关系

行政权力是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行为是行政权力的外在表现。行政权力与行政行为的种类既不是完全对等的,也不易将其直接对等挂钩,因为行政权力与行政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行政法学理论和实践上说,一种行政权力可以产生多种行政行为,比如,档案行政许可,它可以产生行政立法、行政受理、行政审查、行政批准等多种行政行为。同时,也有的行政行为,不是由行政权力派生的,如,行政协助、行政合同等。对于档案行政行为与档案行政权力的关系,宋飞先生在与刘东斌先生商榷的文章[2]中已有详尽的论述,限于篇幅,笔者这里不再展开论述。

3 对档案行政行为涉及的权力项目与依据的实证举要不可生搬硬套

《举要》依据《通知》中列举的26种行政行为,详尽地实证阐述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具有的26种档案行政职权项目。但由于《举要》在对《通知》中行政行为概念、性质的理解和认识上存在偏差,其阐述的“实证举要”难免存在着生搬硬套的现象。在《举要》所列举的26种档案行政职权项目中,有11种是不恰当的,现分别商榷于下:

3.1 行政补偿。在行政法上,行政补偿是指因合法的行政行为而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害的,由国家给予当事人相应补偿的行为。如,国家因建设需要对所征耕地的青苗补偿等。而因行政过错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害的,则是由国家给予当事人相应赔偿,在行政法上叫做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在于: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适用于行政补偿;错误的行政行为造成的,适用于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在损害发生之前,行政赔偿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在损害发生之后。《举要》将行政补偿作为一种职权项目,并列举《郑州市档案局行政责任过错责任追究(施行)办法》第22条作为法律依据,其实是对“行政补偿”概念的一种曲解,是不适当的。这里顺便说一下, 《郑州市档案局行政责任过错责任追究(施行)办法》第22条“因行政过错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的规定,在法律用语上是不严谨的,也是不符合行政法学原理和行政法通则的。

3.2 行政执行。《通知》中“行政执行”是与之前的“行政强制”相对应的。因《通知》为了保持案由中具体行政行为名称四个字的统一,将“行政强制措施”简称为行政强制,将“行政强制执行”简称为行政执行,以示区别。因此说,行政执行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而不是行政管理学上一般意义的行政执行。行政执行作为行政管理学上形成最早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指行政机关及其管理人员落实和管理公共事务的全部活动。换句话说,《通知》中列举的26种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执行的一部分。行政管理学上的行政执行只是一个概念,是泛指,是不能将其套用到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上的。《举要》将行政管理学上行政执行的概念套用到《通知》中的“行政执行”上,并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将“实施档案工作制度”作为一种职权项目,是完全曲解了《通知》中的“行政执行”。具体到档案行政管理中,《通知》中的行政执行,应当是指为保障基于《档案法》所规定的“强制措施”和行政决定而实施的强制执行的具体行为。如,为保障《档案法》第16条规定的“代管措施”实施所开展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通知》中“行政执行”,仅指由行政机关本身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而不包括行政机关依法申请由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行为。

3.3 行政给付。《通知》中的“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以及在公民下岗、失业、低经济收入或者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类型有:抚恤金、特定人员的离退休金;社会救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下岗、失业、低经济收入或者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公民。行政给付的性质是行政主体依法进行的依申请或者依职权的外部行政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给付”是一种特指的行政行为,并不包括行政机关所需各项经费的财政支付与拨付。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给付制度设计上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没有行政给付的职权,进而也不存在行政给付的具体政行为。《举要》依据《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列为档案行政给付的职权项目,明显地是张冠李戴。

3.4 行政征用。《通知》中的“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行政征用必须有专业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行政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征用行为。行政征用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对征用对象只是暂时取得了其使用权,并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具体到档案工作来说,目前档案专业的法律、法规尚没有对档案行政征用作出具体的明文规定,因此,档案行政征用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也是不存在的。如果有,这种具体行为也是不合法律规定的,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实践中,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于公众利益需要,在举办档案史料展览时,对需要展出的非国家所有的重要档案,一般采取借展的办法处理。这种借展的办法,虽然在档案行业还只是个例,但在文博展览中则是一种通行的做法。《举要》依据《宪法》第13条第2款和《档案法》第16条规定,将“对非国有档案因安全原因的档案收购、征购”列为档案行政征用职权项目,是对《宪法》第13条第2款和政征用行政行为的一种严重的曲解。首先、《宪法》第13条第2款明文写着“依照法律规定”,这里的“法律规定”是限制性条件,是指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的具体条款规定,如《物权法》第44条的具体规定等。其次、《档案法》第16条中的“征购和收购”行政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档案安全的需要,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再次、档案征购、收购是一种改变档案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即通过征购、收购等行政措施,将非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价值档案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征用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是不相符的,因此,档案的征购、收购不是档案行政征用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

3.5 行政征收。《通知》中的“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性无偿地征集金钱或者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的法律特征是法定性、无偿性、强制性。具体到档案工作,现行的档案法律法规还没有关于档案行政征收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按照《宪法》有关规定,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不能够实施档案行政征收行为的。《举要》依据《档案法》第16条规定,将对“非国有档案因安全原因的档案收购”作为档案行政征收职权项目,是对《宪法》 《档案法》条文和行政征收概念的错误理解。因为档案收购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市场行为,卖方可以卖也可以不卖。买卖双方是自愿的,不具有强制性。如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带有强制性的“行政征购”方式取得档案的所有权。收购与“行政征收”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收购是市场行为,卖方可以卖也可以不卖;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单方行为。二是依据不同。收购依据的行政决定;行政征收依据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三是取得财物所有权的价格不同。收购的价格是协商一致的市场价格,行政征收则是无偿的。四是双方意思表达不同。收购双方是自愿的;行政征收则是强制性的,不取决于相对人的意愿。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档案收购是一种市场行为,其与行政征收所具有的法律特征是不相符的,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举要》存在着列举实证的错误。

3.6 行政合同。按照行政法学的理解,《通知》中的“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履行行政职能和实现特定行政目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与行政相对人就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达成的、经过协商、意思表达一致的协议。“行政合同”在行政法上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但又不同于行政机关单方意志而成立的行政行为模式,是一种双方行为。行政合同的订立,必须与行政相对方协商一致,行政机关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加强给行政相对方,更不能采用命令强迫的方式。而对行政合同的履行,行政机关则享有监督、指挥、单方变更、解除和制裁等行政优益权。《举要》依据《档案法》第16条规定,将“对非国有档案因安全原因的档案代管、收购、征购”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职权项目,笔者认为是不妥的。这里不妨将档案代管、收购、征购与“行政合同“分别做一对比分析:

档案收购与行政合同。“档案收购”是一种市场行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档案收购过程中,是一种民事行为,档案收购双方的权利是相等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收购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不享有监督、指挥、单方变更、解除和制裁等行政优益权,而在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则在合同执行中享有行政优益权。由此可以看出,档案收购不是一种行政合同行为。

档案代管与行政合同。《档案法》意义上的“档案代管”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方的具体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行政合同则是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合同关系,在行政合同签立时,需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不具有强制性。因此说,档案代管不是一种行政合同行为。

档案征购与行政合同。基于《档案法》上的“档案征购”,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合同的方式取得相对人档案所有权的一种行政方式,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关系。其特殊性:一是在档案征购关系中,原档案所有人的意思表示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档案征购关系的发生、变更和取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二是档案征购的根本特性是强制购买,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性地购买“处于不安全状态的非国有档案”。三是档案征购行政行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单方的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等效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旦作出档案征购决定并送达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并履行义务,否则,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强制执行。而《通知》中的“行政合同 ”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一种双方行为,行政合同的订立,需要与相对人协商一致,取得相对人的同意,行政机关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更不能采用命令强迫的方式。由此可以看出,基于《档案法》上的“档案征购”与《通知》中的“行政合同”是不同的,将档案征购行为作为《通知》中的“行政合同”来理解也是不妥的。

3.7 行政划拨。《通知》中的“行政划拨”是指行政机关将国有财产划归行政相对人占有或使用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划拨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划拨权的行政机关。行政划拨的内容是国有资产。行政划拨主要是无偿的。一般来说,划拨财产的用途和目的具有特定性和先定性,行政相对人只能按照预先批准的用途使用划拨财产,同时划拨机关对于划拨财产的使用情况具有一定的监督、检查权。对于使用人违反相关规定使用划拨财产的,划拨机关有权收回划拨财产或者要求相对人补缴一定的费用。依据上述对“行政划拨”概念的理解,无论是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权的设定上看,或者是从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行政划拨权限规定上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不具备行政划拨的权限,不是行政划拨的行政主体,也就不存在《通知》中行政划拨的具体行政行为。《举要》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3条规定,将“接收档案移交”列为《通知》中的“行政划拨”行为,是完全曲解了行政划拨的概念及内涵。首先从行政划拨的主体上看,行政划拨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划拨权的行政机关,接收方是行政相对人;而“接收档案移交”的主体则是作为档案行政相对人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组织,接收方档案馆也是档案行政相对人。其次从行政划拨中国有财产的流向看,行政划拨中国有财产的流向是“自上而下”方向,而“接收档案移交”中国有档案的流向则是“平行”或者是“自下而上”的方向。由此看,“接收档案移交”与“行政划拨”是“风马牛”完全不相干的两个概念。

3.8 行政规划。对于行政规划,目前行政法学上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没有统一的共识。《举要》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8条第2款规定,将“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计划”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职权项目,笔者也是认可的。但是,《举要》将“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计划”的职权行为套用到《通知》中,笔者则认为是不妥的。其原因在于:《通知》中列举的行政行为,都应当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指的是涉及相对人利益的某一事项的具体规划,如,道路用地规划,开发区规划等。而按照行政法学原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计划”的职权行为,则是只具有行政导向作用的一般行政行为,没有侵害具体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是不具有可诉性的,因此,此实证也是错误的。

3.9 行政允诺。《通知》中的“行政允诺”,是指行政主体为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责,向不特定相对人发出的,承诺在相对人实施了某一特定行为后由自己或由自己所属的职能部门给予该相对人物质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单方意思表示行为。“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认为,《通知》中的“行政允诺”与“行政奖励”的区别在于:从目的上看,行政允诺是行政主体为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责,行政奖励是行政主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从法定性上看,行政允诺没有法律上的具体规定;行政奖励则是一种法定的行政行为。从对象上看,行政允诺的对象是履行了行政机关要求履行的某一特定行为的相对人;行政奖励的对象是贡献突出或者模范遵纪守法的组织或者个人。从程序上看,行政允诺是临时的或应急的,有时限要求,但没有统一规定的程序要求;行政奖励则是常规化的、有一定的申报、审查、批准程序。从上述分析上看,“行政允诺”与“行政奖励”虽然都含有“奖励”的成分,但并不是同一类别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也是《通知》中将二者分别列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到档案工作,对“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是档案法律、法规法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无论是从奖励的目的性、法定性以及奖励对象、程序要求上看,都符合《通知》中“行政奖励”的特征。《举要》依据《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将“奖励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行政行为认定为《通知》中的“行政允诺”行为,明显地存在着认识上的错误。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2

奥克斯企业文化全案剖析(四)

三大机制

机制确保企业战略实施认知了企业文化理念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和灵魂,我们同样要了解机制在企业中的作用,机制是确保企业战略实施的前提,健全的机制可以保证企业的肌体健康动作。机制僵硬,企业必近垂暮;机制若死,则企业必死。

奥克斯的活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企业机制的生命力。

机制是奥克斯实施一切战略战术的保障和依托。

奥克斯的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决策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效率机制。

先谈决策机制。正确的决策是企业走向成功的起点。企业必须围绕经济目标与价值去进行决策定位,才能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奥克斯以“两个一切”文化理念为指导,按照自身客观实际,逐步建立了自己高效务实的决策机制。奥克斯决策的方式有三种:行政决策,股东决策、专家决策。

行政决策主要依靠经营者的天赋、智慧,凭借长期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敏锐直觉,具有高效快捷、强力推动的优势;股东决策是现代企业制度下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奥克斯讲“一切按经济价值规律办事”,就是要“用谁的钱,听谁的话”,充分广泛地听取股东的意见,将使企业决策更加周密稳妥;专家决策,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最重要的决策机制,是尊重知识、尊重科学的体现,是最终形成正确严密决策定位的关键所在。所以奥克斯企业的决策机制,是以行政决策为指导,以专家决策为参考,以股东决策为“终审意见”的复合型决策关系。三种决策,都以不脱离市场规律为最高准则。

奥克斯强调,领导的威望等于知识学历加上办事成功的概率。所谓办事成功,就包含着决策的水平。当然,在决策方面,他们也制定了很多严密的标准器,来指导和帮助决策。如奥克斯在评价人才时,便根据一切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提出了“定薪四原则”,按照这个原则,每个干部都可以自己对人才的价值进行准确定位,提出合理的决策。所以,在决策的过程中,干部被要求深入领会公司理念,根据“一切按经济价值规律办事,一切按有理服从原则办事”的评审标准去衡量决策的准确性。

在决策的过程中,还要充分认识到,任何决策都是有风险的,所以在征求决策意见时,奥克斯坚持上策、中策、下策多个方案相互比较,反复权衡利弊,从中选择最佳决策方案,减少风险,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再谈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企业的活力之源,是发展的根本,是经营管理过程中绝对的关键所在。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企业,如果没有理想追求,没有争强好胜的意愿,那么,人要获得成功,企业要做大做强,都是不可能的。

人,一方面都有惰性,另一方面也都有满足个人欲望的要求。奥克斯讲“以人为本”,就是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引发人自觉地克服惰性,主动追求,通过实现企业目标而达到自我利益的满足。从最初办企业开始,一直到现在,他们始终都在坚持不懈的研究着激励这门学问。奥克斯在创业的过程中,也是以制造最终端产品、将自己的智慧才能直接放在市场中接受考验作为奋斗目标的,通过不断自我激励,从7个人,负债20多万的一个牛棚中起家,实现了1000倍的跨越,取得了目前电表年产能居世界第一、空调年销量居全国第三的业绩。所以,激励非常重要。

而激励的方式也很有讲究,经总结归纳,有六种:

一是目标激励,如20xx年奥克斯将空调销售目标从17万台提升到50万台时,几乎没有人相信,但事实证明,经过努力拼搏,他们远远超越了这个目标,并连续3年保持80以上的增长速度。可见目标激励最能激发人争强好胜的愿望。

二是物质激励,如合理化建议奖励、伯乐奖、承包考核制度、销售奖励政策等,都是按照不同的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经济激励举措,通过经济价值规律的广泛运用,在企业内部“人人动脑筋,个个当伯乐,多得奖金是奉献”,激发全体员工的创造活力。

三是荣誉激励,通过通报表扬、提拔重用、授予先进称号、出国旅游、与总裁共进午餐等方式,使员工获得精神的满足,激发大家奋发向上。

四是竞争激励,奥克斯提出“三个和尚有水喝”的新观念,处处营造竞争氛围,完善并固化干部竞聘上岗、员工优胜劣汰等竞争机制,促使组织成员消除惰性思想、保持最佳战斗状态,在企业中形成“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赛马场,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机会。

[三个和尚有水吃的故事]:

"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担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观念已经陈旧了,现在我们的新观念是“一个和尚没水吃,三个和尚有水吃”。一个和尚,不小心摔倒了,那么他挑的水也就全洒了;两个和尚一起挑水,洒了一个还能寄望于另外一个,有50的喝水希望;三个和尚一起挑水,喝到水的成功概率又提高了3倍。

奥克斯就是从这么一个概念,来理解人才的引进和储备问题。例如:他们规定每个部门必须引进三名有工程师职称的专业人才(引进 有困难的,三个本科以上专业学历的可抵一名工程师;博士生、硕士生也可以抵一名工程师);每个部门均需配备副职,副职主要通过竞聘活动经差额选举产生(竞聘者数量大于中选者4倍以上);加紧对部门、分厂副职和储备干部的培养,在原有干部在竞聘活动中落选后,短时间内可予以替换。以上这些做法,都是为了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可替用性,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激励方式的“台阶论”]:

激励,必须要建立一个台阶的概念,而不是坡形概念。所谓台阶,就是99.9与100把它看成是0与100的概念,而坡形则是99.9与100的区别在于0.1的概念。激励,就是要通过巨大的反差,来激发全员的进取心,高效快捷地实现目标。奥克斯对员工实行的是刚性非常强的绩效考核制。

例如有一名销售经理,规定他一年必须完成的销售额是24亿元,这就是目标激励。当他平均每月完成2亿元销售额后,可以得到1万元的绩效奖励,这是物质激励。如果某一个月该销售经理完成的销售额为1.999亿元,虽然只差了一点点,那么1万元的绩效奖励,他就连1分钱都得不到了。或许有人认为这样规定不近人情:只差一点就完成目标,少奖励一点不就成了?但奥克斯不这样认为,如果在激励方面没有“台阶”的概念,而讲究中庸的“坡形”概念,不管业绩好不好,多少都有奖,日久员工就会安于现状、失去争强好胜的斗志。

奥克斯人常说,市场经济就是优胜劣汰赢者统吃,市场竞争比一千打口号一万句思想工作都灵光。奥克斯不仅坚持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要引进竞争机制,以竞争促进步促提高,在企业的所有后勤服务领域,也开展合理竞争。在奥克斯,现在不仅安保科分为老厂新厂两个承包部门,商务中心设立A组B组两个核算小组,连职工食堂也分成一楼,二楼两个经济实体,让楼上楼下你追我赶展开竞争,千方百计扩大营业份额。而职工可以从中享受更优惠的价格和更周到的服务。

[川菜馆与员工食堂竞争的故事]:

在奥克斯集团的万余名员工中,宁波籍本地员工与外地员工的比例目前已达到1:1。在外地员工中,其中来自四川、湖北等“嗜辣区”的又占据了较大比例。为让这部分员工能吃到家乡菜,公司要求员工餐厅日常供应川派菜系。但是餐厅一则嫌麻烦,二则看即使不提供川菜照样食者如潮,就对推出这项特色服务极不热衷。尽管公司对其一再提出要求,但他们仍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于是公司在厂区周围的店面房进行对外招租时,主动降低房租标准,刻意引进了几家有实力的川菜馆。

新店开张后,马上吸引很多员工前去就餐。公司内员工餐厅的承包人一看生意大量外流,不等公司再开口,赶紧行动起来,制作各种川菜向员工平价供应。公司通过培育、引进员工餐厅的社会化竞争对手,令内部餐厅产生危机感,使川渝籍员工不出厂门就能吃到与外面一样地道的家乡菜。所以竞争是比行政干预更有效的激励机制。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3

[关键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制度设计;政府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1)06-0001-05

在《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学前教育的性质由原来的福利性、教育性转变为普惠性、公益性,这一变化既受我国福利制度变革的影响,强调从单位福利向公民权利、从补偿利向公共福利的转换,也反映了我国政府对学前教育制度设计的新思路。为了切实解决“入园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若干意见》从政策层面提出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等意见,还提出要“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如何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化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内生的悖论?这其中,政府要发挥什么作用?本文尝试回答这些问题。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内生的悖论与冲突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普惠性”与“民办幼儿园”两个概念构成,内生着悖论与冲突。这种悖论与冲突集中表现在其核心属性方面。

普惠性强调的是普遍惠及、人人享有,其核心属性是高包容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所谓高包容性是指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惠及所有儿童。它尊重的是公民权利,而非身份、阶层背景、经济基础等。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学前教育作为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部分,其惠及面无需通过竞争而获得,无论这种竞争是以权力资本、经济资本还是文化资本的方式呈现。所谓非排他性是指在一位儿童享受学前教育带来的益处时,并不排斥其他儿童也从中获益。普惠性幼儿园的理想状态是无排斥、无歧视、低收费、非营利、有质量。从普惠性的核心属性看,创办普惠性幼儿园的主体首先是各级政府,其次是各类非营利机构。这是因为学前教育是公共产品,只有政府与非营利机构才能在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方面发挥根本作用。

民办幼儿园则是一个有歧义的概念,其中的“民办”一词可以是一个包容性极广的、从官一民相对意义上来界定的概念,如《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也可以是一个比较狭义的概念,特指由民间个人出资举办。在我国的日常语境中,“民办幼儿园”往往与“营利”“竞争”“市场机制”联系在一起。营利意味着幼儿园要从家长那里获得比其办园成本更高的收益回报。竞争则意味着不是所有幼儿都能进入幼儿园,也不是所有进入幼儿园的幼儿都能享受其全部的课程资源。市场机制则是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其核心是价格机制。这意味着幼儿园的收费不只是根据群众的承受能力确定,而是会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可见,民办幼儿园与普惠性的核心属性不完全一致。

与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园这些相对无歧义的概念相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一个新生的、语焉不详的概念。尽管《若干意见》对其进行了简约的限定,即“面向大众、收费较低”,但现在看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还只是一个价值性概念、期望性状态,而非现实性概念、可能性状态,因为这一概念内生着悖论与冲突。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制度设计

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9》的数据,2009年我国共有幼儿园138209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26958所(占19.5%),集体办幼儿园17542所(占12.7%),民办幼儿园89304所(占64.6%),其他部门办幼儿园4405所(占3.2%)。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广义的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幼儿园”。从上述统计数据看,广义的民办幼儿园包括集体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个人办幼儿园),共106846所(占77.3%)。事实上,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数量比《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9》公布的数据要多得多,因为这一年鉴统计的只是注册过的民办幼儿园,而在我国的城市与乡村还存在着数量可观的未注册的民办幼儿园。若要化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内生的悖论,促使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政府需要创新体制机制,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

1 确定哪些民办幼儿园可以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我们的调查数据和对我国集体办幼儿园的总体把握看,绝大多数集体办幼儿园都在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有一定质量保证的普惠。如果政府能给予集体办幼儿园一定的政策扶持。集体办幼儿园的普惠性特征会表现得更明显。

个人办幼儿园的情况则相对复杂。从服务对象上看,个人办幼儿园大致可分为三类:高档的注册民办幼儿园、普通的注册民办幼儿园、低端的未注册民办幼儿园。高档的注册民办幼儿园主要为经济实力较雄厚的人群服务,普通的注册民办幼儿园主要为城乡普通百姓服务,低端的未注册民办幼儿园主要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服务。从三类民办幼儿园的实际发展来看,高档的注册民办幼儿园数量较少,普通的注册民办幼儿园数量庞大,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低端的未注册民办幼儿园的数量也日益壮大。据保守估计,在一些城市,未注册民办幼儿园的数量甚至已达到城市幼儿园总量的50%以上。

要强求所有个人办幼儿园都提供普惠显然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从可行性的角度看,提供普惠的责任可以主要由普通的注册民办幼儿园来承担;对高档的注册民办幼儿园,可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规则来运作;对低端的未注册民办幼儿园,则可通过政策引导与扶持使其合法化。

2 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收费和质量标准

根据《若干意见》的精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强调的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同时要为公众提供“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收费较低”强调的是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要在老百姓可承受范围之内,关注其办园成本核算与其收费标准之间的关系。“面向大众”强调民办幼儿园要向所有人开放。“基本的、有质量的”关注的是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质量,防止小学化倾向或重保不重教的情况发生。当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以合法注册为前提。

从统计数据看,目前民办幼儿园无论是园所数量,还是在园幼儿人数,都毫不逊色于公办幼儿园。然而,就整体而言,各类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参差不齐,收费标准差异悬殊,服务质量良莠不齐。要使面广量大的民办幼儿园成为普惠性民

办幼儿园,必须对其办园、收费和质量标准作具体规定。

从办园标准看,《若干意见》提出了一些纲领性规定,如“广覆盖、保基本”“安全、适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等。这意味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是标准化民办幼儿园,既不能超规模发展、超档次服务。人为扩大幼儿园服务半径,提高入园门槛,也不能家庭式办园,只提供低水平服务。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要“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可见,办园标准不是刚性、一刀切的,而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弹性制定,且以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为导向。

从收费标准看,《若干意见》提出要“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这就意味着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要适应当地群众的收入水平。一般而言,家庭的保教支出可占其家庭总收入比率的10%~20%。与公办幼儿园不同,民办幼儿园的办园经费完全来自家长缴费,因此,家庭保教支出下降一方面取决于幼儿园适度降低其赢利比率,另一方面则需要政府的多元经费补助。

从质量标准看,《若干意见》期待所有幼儿园“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能“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可见,幼儿园的质量标准不仅取决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还与幼儿园的玩教具、图书等软硬件环境的质量有关,也与家园合作效果有关。对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来说,在质量标准上最应该避免的是小学化倾向和因课程超载而增加幼儿的认知负担。

3 设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

为了促使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政府制定的扶持政策必须足够开放与包容。《若干意见》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还提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从现实层面看,民办幼儿园在政策法规、资金、登记注册、活动许可等方面需要政策扶持。在《若干意见》颁布后,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一些跟进性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办幼儿园的普惠化。

(1)奖励与补助。陕西省政府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状况分别给予或奖励或补助的扶持性政策支持。例如,规定县(区)政府要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对规模较大、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奖励;对办园行为规范、收费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规模较小的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助。从我国目前民办幼儿园的整体发展状况来看,这一政策具有可推广性。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政府的奖励与补助都须跟进随后的财务审计,以保证政府的奖励与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促使民办幼儿园提供更具普惠意义的服务。

(2)购买服务。与公办幼儿园不同,民办幼儿园的运作资金基本上来自家长缴费。为了减轻幼儿园和家长的负担,上海市政府采用的是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的方法。为此,上海市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2009年,上海市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中,学前教育经费占7.93%,比2004年提高了2.44个百分点;生均财政拨款占生均教育支出的比率为68.04%,比2004年提高了2.49个百分点,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省南京市也将从2011年秋天起,为全市17万适龄幼儿提供每人2000元的学券资助。这实际上也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因为这一政策的资助对象包括所有在政府认可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满足三项条件(有固定住所,有固定工作,有纳税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3)加大政府财政的直接投入。为强化政府责任,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提出,到2012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率要达到5%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区要达到10%以上;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33.3%以上;到2015年,力争将幼儿家长支付的入园费用占学前教育总成本的比率控制在30%左右。国务院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杭州市、宁波市这一试点项目的经验将有望在全国推广,因为,从最直观的意义上看,普惠性首先表现为收费的降低和“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逐步解决。此外,广东省顺德市大良街道也出台新举措,凡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每个班每月可获1000元的额外补助,专项用于提高幼教人员薪酬。

(4)硬性规定民办幼儿园将赢利的25%作为教育发展基金。《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重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这一规定实际上明确了民办幼儿园取得合理回报的合法性。在《若干意见》颁布后,江苏省张家港市政府出台规定,要求民办幼儿园将每年收入的25%用于再投入,其办学水平若达到考核标准,则可以获得政府进一步给予的奖励。张家港市政府认为,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的根本保障在于投入到位,激励措施到位,从而真正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5)配备公办教师。教育资源的共享与教师的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民办幼儿园的质量意识,提高民办幼儿园的普惠性。我国不少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上采取的便是配备或派驻公办教师的方式。例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对已注册或预注册的幼儿园,一方面实行晋级奖励,另一方面采取派驻公办教师的方式以帮助民办幼儿园成为普惠性幼儿园。按照规定,民办幼儿园若达到市级示范园标准,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为其配备占幼儿园教师总数30%的公办教师,并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若达到自治区示范园标准,政府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为其配备占幼儿园教师总数50%的公办教师,并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宁波市鄞州区则通过三种途径提升保教人员整体待遇与专业素质。一是开通道,每年公开招考事业编制教师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力争到2015年事业编制教师所占比重达到40%;二是提待遇,确保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确保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人均收入达到

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确保幼儿园教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三是强培训,把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每年投入80万元,分层分类免费开展教育培训,力争到2015年拥有专业职称的教师所占比重达到60%。

从以上各地的举措看,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至少包括三大类:一是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二是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奖补结合、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三是对公办、民办幼儿园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应只是一个期待性概念,它必须切实承担起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学前教育的重任。但只有政策与制度到位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才能从概念层面走向实践层面。

三、政府在推动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方面发挥的作用

从普惠性的“普遍惠及、人人享有”内涵来看,政府与非营利机构才是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但鉴于我国的现实国情,必须在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上创新体制机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不过,虽然民办幼儿园的办园主体,即各类社会组织与个人在新政策的推动下可以承担起提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能,但无论如何,政府在推动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方面必须发挥根本作用。

最广义的民办幼儿园与最狭义的民办幼儿园的核心差别在于是否包含集体办幼儿园。从上述对个人办幼儿园的分类来看,对高档注册民办幼儿园而言,由于其完全不具备提供普惠的可能性,因此,可以将其交给市场,让它们根据经济规律自我调节,以满足人们对多元学前教育的需求。其他个人举办的注册幼儿园与集体性质的民办幼儿园则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提供普惠的可能条件,因此政府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扶持,促使其尽快具备提供普惠的充分条件。对于那些一直以来就坚持提供普惠的集体办幼儿园与个人办幼儿园,各地政府要分清政策扶持的优先顺序,给予其更多的政策扶持或奖励,以促使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品质的学前教育服务。当然,在提供政策扶持的同时,政府部门不能忽视对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指导与监管。

集体办幼儿园在历史上一直发挥着为社区群众提供收费较低、有一定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服务的作用。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集体办幼儿园面临生存困境。集体办幼儿园大多要向所属集体交纳租金,教师工资及日常经费又主要通过收费保证,但它们的收费一般相对较低,因此它们的发展受到了很多限制,例如师资队伍难以稳定等。鉴于上述情况,政府可以通过减免租金、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来扶持集体办幼儿园,以促使它们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4

虽然早在10年前,教育部就发出通知表示禁止炒作“高考状元”,并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冷却对“高考状元”的宣传,但事与愿违,各地对“高考状元”的宣传、炒作、奖励以及让一些“状元”作广告代言的事例层出不穷。高考一结束,各种层级的“状元”纷纷被推出,荣誉、金钱接踵而至,可谓名利双收。

这一系列非正常现象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原因,同时也与学校、地方政府功利教育的思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重奖“高考状元”是传统观念影响的结果。科举考试对状元的推崇以及传统思维的影响使得当前一部分人还有挥之不去的“状元情结”。众所周知,现在所谓的“状元”与中国古代的状元并不是一个概念,除在考试“第一名”这一点上有点联系外,其性质、内涵都大相径庭。虽然如此,但人们还是乐意推崇“状元”。因此,当学校、政府部门宣传、炒作和重奖“高考状元”时,群众并没有异议,甚至乐见其成。也就是说,对“状元”的崇拜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说,如果大多数人的这种思想观念得不到解放,即使教育部再三令五申,也无法阻止人们对“状元”的炒作。

其次,重奖“高考状元”也是功利教育的典型表现。现代教育发展到今天,高中教育连同高等教育都在走向大众化,以前高中的精英教育或者说为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性质逐渐在淡化,但是,不少人还抱着精英教育的思想不放。其实,培养出一两个“高考状元”并不能说明某个学校或地区教育质量高。但是,“状元”因其特殊的身份可以为学校或地区赢得更多的注意力。重奖“高考状元”在有意无意间强化了应试教育。

最后,重奖“高考状元”是错误政绩观的体现。关于为何要重奖“高考状元”,不管是学校还是基金会、政府部门,都会强调说是为了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其实,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对“高考状元”在精神上进行褒奖、在物质适当进行奖励是情有可原的,但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重奖就有“奖励过度”之嫌,营造教育氛围有多种方法和途径,为何偏偏要对“高考状元”关爱有加呢?这种说辞无论如何都无法遮掩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把打造“高考状元”作为政绩的错误观念。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5

本次大赛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主办,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承办,无锡市工业设计协会、无锡市设计商会、全国普通高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委会协办。

本次大赛主题在首届大赛“互生”的主题上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定为“再生”。在生物学里,“再生”是指生物体对失去的结构重新自我修复和替代的过程,“再生”可引申为再造、来生等。在此概念的基础上,本届大赛希望从文化的再生、资源的再生、能源材料的再生等更多角度对“再生”这个概念进行理解与引申。

与以往两届大赛相比较,今年的大赛突出以下特点:

一是“再生”主题切合实效。面对大气环境“厚德载‘雾’、自强不‘吸’”、“玛雅新纪元”末日重生等时下热议的话题,大赛主题——“再生”在上届“互生”的基础上结合现实进行提升,发人深思。本次大赛主题拓展性强,可从老品牌的复活、老产业的更新、传统产品的新生、老产品应用新技术、废弃物的再生等多角度理解。产品范围覆盖范围广,包括家具、家居用品、生活用品、家电、首饰、电子产品、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等领域。

二是赛事奖励形式多样。在去年奖项的基础上,本届大赛创意组增加“最佳指导奖”,以赛促教,鼓励高校教师、学生参与大赛。这不仅是对教师工作的肯定,更是为后续更好地与院校合作,打造新型政产学研联合打下有利基础。产品组在奖金鼓励的基础上,更注重企业扶持力度。获奖企业在项目申报时,政府将根据企业特点,在政策方面予以一定支持。

三是资源整合全程护航。本届大赛紧扣无锡地方转型发展需求,坐拥“工商业名城”无锡良好的工业基础和科技力量,仰仗江南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的人才优势,凭借同济同捷、中科芯等著名企业的研发实力,从课题研究、创意设计到成果产业化形成全程无缝对接。大赛后期将组织对接会,邀请获奖作者、设计公司、厂家、商家、媒体、院校、支持厂家等进行人才、项目及作品方面的对接,以此助推大赛成果转化落地。

大赛自2013年1月拉开帷幕,至2013年5月结束,历时五个月。大赛分为设计阶段、邀请阶段及评奖颁奖阶段。届时,大赛创意组将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0名及最佳组织奖和最佳指导奖各5名,入围复赛选手将获得优秀奖。大赛最高奖项金额10万元。评选结果将通过大赛官网公布。部分作品将在今年5月底举办的第十届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上展出。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6

关键词:奖励旅游;长白山景区;路线设计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30-0130-02

1 相关概述

1.1 奖励旅游

奖励旅游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比较成熟,有关奖励旅游的理论探索比较全面。国外的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2008)广义的奖励(激励)制度是随着服务员任务完成程度增加的,与报酬相关的所有形态的奖励计划与预奖励计划,是激励制度的一种[1]。

( 2010)在奖励旅游体验、质量和满意度与员工动机的研究中提出奖励旅游的定义为企业为提高工作的成果和效率、员工的工作动机, 为员工提供的补偿性的旅行为奖励旅游[2]。

另外,一些国外学者又从不同的角度,对奖励旅游进行了研究探讨,Shinew&Backman认为奖励旅游设计过程中可以通过一些数据收集方法或者直接询问了解员工的需要和愿望,另外奖励旅游受众的多层次性也需要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3]。

国内学者陈爱新(1995)提出了亚太奖励旅游,是以短途包价旅游为主,在分析了亚太奖励旅游市场发展的优势后,提出奖励旅游针对欧美以及亚太地区不同的产品推介方式[4]。

王晓翔(2007)从管理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明了奖励旅游,已然成为员工激励新方法的必然性,并论述了其可行性和优越性[5]。

1.2 奖励旅游的特性

1.2.1 旅游目的文化性

一般旅游的目的,主要是满足旅游者的观光休闲娱乐需求,而奖励旅游的目的,在于通过旅游活动激发员工在企业的工作热情、增强企业团结凝聚力,更重要的是企业还可以通过进行奖励旅游的活动,再以宣传企业的文化特色,从而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品牌价值。

1.2.2 旅游参加者的精英性

奖励旅游,很多企业一般用于奖励达到甚至超越公司预定业绩的优秀员工,奖励旅游看似是对员工的一种奖励,也能是激励员工更加努力的完成以后的工作目标。所以说,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手段,奖励旅游是随着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必将兴起的必然产物。

1.2.3 资金来源的特殊性

奖励旅游,它通常是企业在实现了某个工作目标后,用员工努力创造出来一部分超额利润来进行的。

再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的框架下,利用公司企业内部的营销模式,激发优化行业产业结构,带领员工创造更大的利用价值。

1.2.4 旅游产品设计的独特性

奖励旅游,通常是通过旅游业者为企业量身定做,具有一般旅游形式享受不到的各种让人惊喜的特殊行程和节目安排,包括庆祝员工生日、国家节庆日、企业周年庆晚会等。

本文以吉林省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例,根据该企业设计出奖励旅游产品路线,为加强企业与员工亲密性,为企业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增加了许多动力,真正做到了企业管理与奖励旅游之间的融合发展。

2 长白山景区奖励旅游的产品线路设计

2.1 以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长白山景区奖励旅 游为例

2.1.1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996年9月12日创办建立。长春大成集团坐落于我国的黄金玉米带――吉林省长春市,赖氨酸产品已经由最初的年产1.5万吨,提升到现在的年生产能力30万吨,占据国内近70%的市场份额,并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成为全球最大的赖氨酸生产企业。

公司现有职工6 200人,经状态良好,连续4年稳步发展,呈现了产销两旺的大好形势,产销率达95%以上,出口创汇共

1 200万美元。

2 000年产值达到23亿元,销售收入20亿元,利润

3 000万元,上缴税金1 700万元[6]。

2.1.2 长白山景区简介

长白山景区是国家首批的AAAAA级景区之一。旅游市场的规模逐步扩大,是全国山岳型景区和生态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白山拥有神秘的天池、秀美的瀑布、雄伟的峡谷、茫茫的冰雪等丰富的旅游资源,这为体验不同的山岳型风光提供良好的旅游场地。

2.2 长白山景区奖励旅游的产品线路设计

本文结合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长白山景区为目的地为员工提供的奖励旅游设计了三天四夜的路线。见表1。

3 我国奖励旅游发展存在的不足

3.1 企业自身发展意识薄弱,奖励机制发展不健全

国内许多企业现在还没有真正理解奖励旅游和准确运用,认为和企业内部集体旅游,以及给员工奖金,奖励他们去旅游没有区别。

在这些错误的理解之下,企业并不知道奖励旅游对员工有极大的激励作用,也不知道奖励旅游究竟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所以企业目前并不热衷于奖励旅游。

3.2 缺少资金投入力度,大型企业匮乏

由于我国有些企业没有足够的效益资金用来组织内部员工,进行奖励旅游。即使有些大型企业有能力对员工进行奖励旅游,但由于对其了解不足,认为还不如其他方式划算,所以也还没有奖励旅游这一构想。

本文首选大成集团为例,原因它是国内初具规模规上企业,产业比重明显,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3.3 缺乏政策导向支持,贯彻落实难度大

奖励旅游的发展在政策方面依然存在一定障碍,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了企业以免费旅游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奖励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奖励旅游首次和“避税”挂钩。

这项规定增加了企业和参加旅游员工的个人支出。阻碍了许多企业推行奖励旅游。

4 进一步发展我国奖励旅游的对策措施

4.1 提高企业对奖励旅游的认识

奖励旅游在部分企业作为新生事物,常常与现金、物质相提并论,事实上奖励旅游的作用要大的多。

如:提高总销售量、增加市场占有率、提高员工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益,同时还可以塑造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倡导正确的舆论宣传,减少负面影响,这些内容是简单的现金奖励和物质奖励难以达到的。

4.2 规范奖励旅游发展

为加快我国奖励旅游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增加税收政策支持,重新对奖励旅游进行界定,制定详细的标准,对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奖励旅游全部或部分免除相应税收,真正发挥奖励旅游企业的管理功能。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奖励旅游准入制度,对经营奖励旅游的企业进行审核、评估和监督。

4.3 加大奖励旅游市场培育开发力度

国际奖励旅游客源市场主要集中于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正确选择国内涉及保险、汽车、计算机、传媒、食品等行业的大型企业进行重点开发。

准确把握奖励旅游市场营销的特殊性,加强政府与旅游业界联手,加强国家奖励营销,精心打造奖励旅游产品,提高其知名度,扩大我国奖励旅游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陈爱新.亚太地区的短途奖励旅游市场[J].旅游学刊,1995(1)”44-46.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7

【关键词】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公民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法理依据;落实与推进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济高速发展,超越了英、法、德、日,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就令人瞩目;与此同时,公权力制约不力、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突出。因此,对于创新社会管理要有紧迫感、危机感,这也是党的十报告第七项“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

一、公民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法理依据:《宪法》、人民与公民本位

(一)《宪法》规定的参与原则

公民参与最早是政治学上的概念,它与现代政治和民主制度紧密相连,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公共权力机构及其领导人的参与过程,公民参与的权利、方式及其运作机制等都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涵。公民参与是通过法定或者非法定方式表达意见或利益诉求以实现自身利益的一个重要机制。在实践中,应当积极地扩大公民的广泛参与,采取对话沟通等配套制度,让各个利益主体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有利于政府的公共政策体现各方的利益诉求,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

(二)人民理论的保障学说

人民理论的诞生标志着人类的政治文明迈向高级阶段,社会主义人民理论是我国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该理论指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归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政府作为一种国家机构,是人民的受托者、服务者和公仆,是代表人民进行社会管理,必须以保障人民权利、增加人民福利为根本目的。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公民本位”理念

十报告提出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是由我国人民政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要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需要将政府的建设理念转变为“公民本位”。要做好这一切的基础便是建立政府与公民的密切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制度机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实现除了政府理念的重塑,还需要各种制度以及主体的协同创新。因此,有必要培育现代型公民,增强公民意识、主体意识等,促使公民在深入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与政府形成良性的互动。

公民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符合全球发展趋势,世界各国在社会管理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代表了社会管理的最新发展,该理论基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强调各级政府、社会组织、NGO以及公民等多元主体参与政府管理的民主治理模式,这种社会管理模式具有公共服务、协商民主、公民导向等显著特征。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正面临着由经济全球化以及转型时期诸多民生问题带来的巨大挑战,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公民和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城市,由此,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就是设计并提供多种有效的公民参与机制,这也是国际化大都市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机制:人民建议征集制度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视“水治”,减少“刀制”;“刀制”手段过多,易造成矛盾的积累、深化。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就是这样一个制度机制,作为典型的“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该制度在政府与公民大众之间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协调或补正政府行为与公民意愿之间的关系。

对于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全国许多地方已经作了有益的探索,其中山西省政府在1988年2月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征集和办理人民建议的专门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群众建议征集处”,公开向省内外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界人士征集各类人民建议。另外,重庆、云南、哈尔滨、河北、广东、安徽、北京、杭州、青岛等省市政府也建立了该制度。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入选“2012年上海市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显现了上海市政府对该制度的重视。

三、当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度虚置及其名称表达

当下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还不完善,对于人民建议征集的启动、参与征集的公民范围、公民参与建议的方式等存在随意性和有限性的问题,同时政府对于征集建议的反馈、后续追踪以及落实都存在一些不足,下面以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为例探讨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建议的有效落实力度不够

在人民建议征集的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公民之间应当是双向激励和积极互动的关系,当公民对政府工作以及民生问题积极建言后,他们期待着政府的及时反馈和有力措施解决和落实他们所反映的问题。“上海市办人民建议征集处”自成立一年以来,对于承办单位的处理情况,还缺乏一个追踪切实落实的环节。

(二)人民建议的筛选存在识别局限

如何在众多人民建议中筛选出真正有价值的建议是一个技术难题,由于人民建议的内容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既有涉及经济、政治、教育等宏观问题,也有延长公共服务机构时间的民生问题,上海市现有处理人民建议的专职人员数量极为有限,知识结构也有局限,漏选有价值的建议在所难免。

(三)人民建议的征集方式有待拓展

《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第6条规定,提出人民建议可采取书面方式,这个规定征集方式单一、被动甚至消极。

(四)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名称欠准确

笔者认为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名称表达值得商榷,建议将“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名称改为“公民建议征集制度”。公民与人民的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公民以个体形态存在的具体概念,是一个法律概念和个体概念;而人民是由公民组成的集合体,是一个政治概念和集合概念。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人民建议”在实践中都是源于公民个人而不是由“人民”的集合体形式提出的。

四、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途径:落实与推进

要解决目前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存在的问题,就要在全方位落实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该制度的发展,使之趋于完善,具体来说,应当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视人民建议的及时反馈和最终落实

根据《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第7条规定,建立人民建议有呈报、交办、转送、待处、收存、督办等一套落实流程,对于交办、转办、督办的人民建议,要进行后续追踪促成有关部门切实落实人民建议。对于落实有困难的,还要积极行动,提供各种帮助,促成最终落实。

(二)建立听证会等机制助力人民建议的筛选工作

《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0条规定了对交办处理的人民建议可以组织研究论证,没有规定对收到的人民建议是否选择实施的论证措施,建议在前期筛选过程中对是否选择交办举棋不定的、又涉及重大民生的人民建议,可以召开听证会、研讨会等进行论证后再做选择与否的决定,这样既避免了对有价值人民建议的漏选,又沟通了政府与公民的意见、拉近了政府与公民的距离。

(三)拓展人民建议的征集方式和征集范围

建议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征集人民建议:第一、发挥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的快捷作用征集人民建议,向社会征集人民建议;第二、公布人民建议征集处的接待地址和接待电话,还可向社会招聘志愿者定期值班以充实接待人员的队伍。第三、建立人民建议人的“人才库”并予以聘请,定期召集他们参加的座谈会或者电话、走访他们。第四、定期向社会人民建议征集的范围,进行有的放矢的征集。切实把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打造成为密切联系政府与公民的畅通管道。

(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民建议奖励和宣传机制

对提出人民建议人给予奖励是促进政府与公民形成良性循环的机制,有利于保护公民参与人民建议的积极性。奖励形式应当有奖金和奖励证书,还可以考虑附送一封市长签名的感谢信,授予“荣誉市民”或“模范市民”的称号,将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增强上海市民的城市荣誉感。定期开展对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宣传活动,把它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更多有关发展、规划、建设、民生的“民间金点子”被采用,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本身也将会日趋规范和完善。发展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任重道远,需要政府与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

“新公共管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该理论指出政府不是唯一的管理主体,强调政府与民间、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互动,主张“市场式政府”的治理模式。笔者注。

参考文献

[1] 杨平.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导向[J].甘肃理论学刊, 2012(03).

[2] 邢淑英.借鉴国际经验,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J].新远见,2012(07).

[3] 高继超,刘丹.治安管理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2(03).

[4] 王义.从管制到多元治理:社会管理模式的转换[J].长白学刊,2012(04).

[5] 谢列卫.在社会管理制度层面更加注重公平正义――用罗尔斯正义观重新审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04).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8

【关键词】国有房地产企业;薪酬管理;探析

从相关报道来看,国有房地产企业员工跳槽的诸多原因中,薪酬满意度是较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对薪酬满意度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薪酬管理优化建议,对其人力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薪酬管理概念界定

薪酬管理的概念随着实践的发展,薪酬管理理论也在不断的发展。近年来薪酬管理在概念和理念等方面,都已发生重大的变化,薪酬管理已成为企业战略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一般而言,企业薪酬管理主要是指在组织发展战略指导下,对员工薪酬支付原则、薪酬策略、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薪酬构成进行确定、分配和调整的动态管理过程。

二、影响国有房地产企业薪酬制定的因素

(一)内部因素

1、组织文化的影响

国有房地产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制定薪酬制度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同时企业薪酬制度也反作用于企业文化,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于创造及长时间培育出优秀的企业文化,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2、企业战略的影响

不同的经营时期,房地产企业由于实施不同的发展战略,相应的也会对薪酬制度进行调整。比如国有房地产企业,当其还在发展期,作为一家专业房地产公司时,员工的构成是线型的,其制定薪酬结构、激励方案也较为简单和直接;而当该企业成长为一家综合型国有房地产公司时,此时企业的业务范围可能涵盖了房产开发,酒店管理,房屋租赁等,此的员工结构较为复杂,相应的员工薪酬结构呈现出复合化,以满足企业对于各层次、各专业的人才的需求。

3、支付能力影响

支付能力对于国有房地产企业薪酬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短期激励与长期薪酬。短期激励指的是,当企业在快速发展期,经营业绩良好,此时企业会考虑通过加大对员工的奖励或采取其他方式激励等,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而当企业处于衰退期,经营业绩下滑,此时企业会采取减少对员工的奖励或调整工作时间等方式,共克时艰。长期激励指的是,市场中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往往更愿意支付高于平均行业水平的薪酬,而经营能力较差的企业,则往往薪酬水平较同业平均水平偏低。

(二)外部因素

1、生活成本的影响

由于区域的不同,各地的生活成本也有所不同,这对于国有房地产企业制定员工的薪酬制度有着很大的影响。如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由于生活成本较高,较低的工资难以对员工产生吸引力,同时员工的流动性也较高;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如果房地产企业盲目地对工资水平进行提升,只会造成企业人力成本的加剧。

2、政策法规的影响

大部分国家都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对企业支付员工薪酬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比如许多国家对于员工的最低工资水平都做出了规定,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且企业所处的区域不同,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有所调整。同时,关于性别歧视、同工同酬的相关政策法规,也对企业制定薪酬制度有着较大的影响。

3、人才供给的影响

由于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人才供给情况各不相同,对于国有房地产企业薪酬制度的制定产生较大的影响。比如在人才供给不足的地区,由于劳动力的供求出现失衡,会加剧当地同行业之间对于人才的争夺,使得企业不得不制定更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以招聘到所需人才。

4、其他因素的影响

诸交通远近、所处地域等因素,也会对国有房地产企业制定薪酬制度产生影响。如对于交通不便或者距离城市较远地区的国有房地产企业,往往会制定交通津贴等来吸引员工。而当国有房地产企业要求员工前往其它城市工作时,往往会对员工发放相关补助,以弥补员工的生活损失。

三、国有房地产企业薪酬体系设计

(一)薪酬体系设计原则

在某房地产公司建立岗位评估体系设计时,以岗位工作内容以及其对组织的价值贡献为基准,对岗位的责任、工作强度等进行科学地评价,从而确定岗位间的相对价值。除了坚持薪酬设计的一般管理原则,如公平原则、战略导向原则、激励原则、竞争原则、经济原则、合法性原则、透明原则等以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事不对人原则。第二,一致性原则。第三,评价因素无重叠、无缺漏重要指标原则。第四,反馈及参与原则。第五,独立原则。

(二)薪酬岗位分析

岗位分析是岗位评估的基础,岗位分析就是对某一个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及产出等进行的详细描述。某公司对现有的全部岗位进行了全面分析,修订了原有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并重新编制了新的岗位工作说明书,结合公司战略定位,对公司现在岗位进行分类为行政、销售、技术、专业、事务五个职系。

(三)岗位薪资设计

1、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设计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不再作为高管人员的主要收入,而是为经营者的生活提供一个基本保障,按岗位评估薪酬每月固定发放。年终奖金是视为一种短期激励,是根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业绩作为发放依据的。这种形式的奖励金是对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之外的单独奖励,是一种额外奖励。

(2)绩效薪酬。将绩效薪酬做为高管工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为了激励高管的积极性,提高工作业绩设计的。考核指标主要有包括四个维度,即市场、利润、企业建设、客户服务。

(3)年终奖金。根据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与董事会下达的任务书同实际完成情况来确定,通过总资产报酬率反映企业经营能力,资本保值增值率防止过度利润分配,关于人员流失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则出于对人力及资金管理方面来考核其管理效率水平,土地储备比率和房地产市场份额增长率等来衡量企业的长远发展。

(4)长期激励。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股票期权激励。目前可以采用在公司服务的年限与公司效益,按每年股权分红的70%每年存入个人年金账户。以本人身份证开户,密码由公司掌握。双方约定一定的期限,到期支取,其余30%在当年全部发放给本人。

(5)福利。基本福利按规定参加社保,高管还可以根据福利套餐计划选其中的一、两项当年享受。如带薪旅游、购车补贴、用车补贴、教育资助、儿童护理等。

2、营销人员薪酬设计

基本工资由公司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经济效益进行调整。销售佣金包括硬指标80%(销售量等),软指标20%的比例来设计,如下图:

参考文献

[1] 吴绍琪,陈千,杨群华.研究型大学教师薪酬满意度调研[J].科研管理. 2005(05)

[2] 马丽敏,何锐鹰.企业薪酬管理与员工满意度问题分析[J].价值工程. 2003(04)

[3] 邵维佳.基于VIKOR法的全排序模型构建及在薪酬满意度评价中的应用[D].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1

[4] 万魁伟.河南中烟营销人员薪酬满意度影响因素实证研究[D].郑州大学, 2012

行政奖励概念范文9

关键词:思想品德课 注意 思想观念 师生关系 关注时事 质量分析 中考复习

初中思想品德学业考试说明中要求:突出学科的德育功能,帮助学生过积极健康的生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注重知识与能力的统一,注重在具体情境中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关注学生在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体现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符合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实际。突出时代性和地方特色,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地方发展,关注生活。 因此,我认为思想品德课教学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转变思想观念,学会自主学习,掌握解题技巧。

1、转变思想观念,即认识学习政治的重要性。七年级是一个新的起点,学生刚接触到政治这门学科,不知道怎样去学,甚至认为政治学得好不好无所谓,到九年级时再学也来得及。因此,一些学生学习非常被动。这时候我们要从思想上转变学生的思想观念,认识到学习政治的重要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把“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其实,我们都知道,语文、政治、历史这些学科是互相联系的,语文的阅读题里有政治、历史的知识,语文学得好,有助于政治、历史的学习,而政治、历史更能拓宽语文的阅读视野.它们是紧密联系,互相促进的。

2、学会自主学习,科学安排时间。学生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会自主学习,科学安排时间。一开始,安排学生按照自己的要求一步一步进行的,如:课前预习的题,上课时检查,等到学生形成习惯后,便不定时检查,或者不检查;每学期开学写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半小时的课外学习,指作业时间以外。在学习中,学生不断反思自己的学习方法,不断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力求找到适合自己的最佳方法。

3、掌握解题技巧。七年级的考试题就是中考的式样,只不过题目内容少一些。中考题型有四种: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问题探究等,每一种题型的解答方式及要求都有所不同,因此在七年级时就应该把中考的题型、要求、答题的技巧教给学生,让他们心中老早就有了中考的模子。

二、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曾指出:“成功的教学依赖于一种真诚、理解和信任的师生关系,依赖于一种和谐、安全的课堂气氛。”研究表明:良好的心境可以使人联想活跃、思维敏捷、语言生动、激情勃发。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竭尽所能建立起一种和谐、融洽、宽松的师生关系,从而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心境,在学习中感到安全与自信,充分显露自己的才能。思想政治课教师要善于抓住时机,付出真情,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多鼓励、多关怀、多帮助。同时,教师要得到学生的爱戴,就得有内在的人格魅力。努力完善自己的个性,这是良好师生关系的有效策略。为此,教师要自觉提高自身修养,扩展知识视野,提高敬业精神,提升教育艺术,努力成为富有个性魅力的人。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积极表现自身的人格力量,并努力为学生创造表现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舞台。这样,既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又有利于学生产生更加强烈的学习愿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三、关注时事,关注生活,结合实际,培养学生能力。

思想品德与现实是不能完全割裂开来的。教学中,我们不能停留在对知识的掌握上,而要用所学的知识去观察、认识、分析、思考、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强调理论联系时政、联系生活、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学以致用。必须关心时事、关心生活,从实践中获得新知识、新信息。特别是要思考所学知识与当今国内外及本地内重大时事热点问题是否相结合。例如 ,讲“享受健康的网络”时,就应联系到本校学生上网夜不归宿的危害; 讲“珍惜受教育的权利”时,就应联系到部分学生厌学、辍学,不珍惜学习机会等现象;讲“维护祖国统一”时,就要联系到分子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的危害等,然后引导学生回答提出解决办法等等,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及时做好质量分析,适当给予学生奖励。

每一单元结束后做好测试,每次测试做好质量分析,详细到每一小题每一个人到底得了多少分,本题有多少人出错,原因是什么,从中明白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以便在以后的授课中注意补充,或者强调突出。每次测试后,对成绩优秀的同学或进步较大的同学给予奖励。奖励分物质性的和精神性的,平时测试多为鼓励表扬,肯定他们的成绩,指出努力的方向,主要是精神性的奖励,期中和期末考试不但要进行精神性的奖励,还要进行物质性的奖励,物质奖励不在于钱的多少,而在于激励,使他们学习更有动力。

五、中考复习注重:夯实基础;关注热点;综合练习。

中考复习要有计划,夯实基础,关注身边及国内外大事,进行综合训练。

1、夯实基础。中学思想品德复习课教学,以毕业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首先把巩固基础知识作为第一要点。因此第一轮复习应该读通教材,从中概括出知识的前后联系, 搭好知识框架,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中考分三个模块即道德模块、法律模块、国情国策模块。按照这三个模块进行复习,每个模块以课、单元为单位,全面落实双基,清理知识点,全面掌握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基本事实。在此阶段反对死记硬背,只有在理解的基础上,获得扎实基本理论知识,才能提高能力明辩事理,在对各种试题的驾驭上得心应手,在选择题上节约时间。所以老师首先要把知识条理化,分清哪些知识是识记的,哪些是理解的,哪些是需要运用的,然后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理解知识的准确性和掌握知识的系统性。其次是前后知识应注意衔接。

2、关注热点。这一阶段的目的,重在培养和提高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整合知识、重新构建知识体系的能力。在保证学生全面掌握教材基本内容的同时,突出教材的重点,使学生的复习能事半功倍。由于中学生的自学能力较差,不能很好把握住教材内容的重点,复习过程中往往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在组织复习课的教学过程中,应突出重点内容,抓住主线,引导学生对社会热点问题从横向,纵向,网状等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综合回答,而不是简单罗列知识点。

3、综合复习,即考前演练。做中考模拟试题,练习答题速度,答题技巧,掌握解题方法, 抓漏补缺。只有多训练,多做题,才能使学生把知识和能力结合起来,把知识转变成能力,提高学生的应考能力。

教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积累经验,勇于创新。要搞好思想品德课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有待于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