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

时间:2023-08-25 1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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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

第1篇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相关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3.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中重点掌握,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同施工阶段和暂停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等。

    4.掌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5.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中,重点掌握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防火检查、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等。

    6.在工伤保险的规定中,重点掌握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规定。

    7.在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中,重点掌握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保险期限和最低保险金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和费率、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等。

    8.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单位安全费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现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工伤保险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考点二: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资料,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第2篇

1.1水利工程往往施工战线长,施工班组较多,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交通联系多有不便,系统的安全管理难度大。

1.2水利工程多涉河道治理、水库大坝、沿海堤防施工项目,受汛期及潮汐影响,必须保证洪水和潮汐等因素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而上述因素均与气象有关,很难准确把握,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1.3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多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1.4水利工地招用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且多为建筑工人,不了解水利工程建设规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适应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策略

2.1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防。首先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之前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并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情节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促使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变成我要安全的心态,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一票否决的制度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

2.2制订安全制度,进行制度教育。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基层班组,在统一安全第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制定后,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并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3利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教育。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应特别强调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通过对安全措施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这将给施工中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奠定基础。

2.4施工队伍组建时拟安全管理,从组织上落实安全措施。工程项目一上马,工地就应立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在现场设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违章作业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一票否决权,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在组建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时,应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对于新入厂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5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控。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是过程性的,管理的时间长、跨度大、涉及面广,同时也是考验安全管理是否有效的主要阶段。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中,既要统筹兼顾,不留死角,又应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既要重视施工高峰期的施工安全,又必须注意其它施工期间各个安全环节;既要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又要全面抓好一般工序施工的安全要求;既要抓好关键部位施工对象的施工安全,又应保证全部施工对象的安全生产。

结语

安全生产是一项重大、艰巨、长期、复杂的工作,通过多年施工实践,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环境都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而要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治久安,既需要每个施工企业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整体配合,也需要全体职工共同自觉的努力;既需要科学有效的控管手段,也需要每个人脚踏实地、艰苦细致的工作;既要严厉治安,又应充满爱心,要以人为本,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3篇

关键词:天然气施工 现状 安全要求 措施

随着各地城市化进度的加快,天然气作为生活必备品已经进入千家万户,天然气工程已经在建筑工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天然气作为一种特殊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在施工过程中,有特殊的规范和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尤其需要对安全方面进行注意。

一、天然气施工的现状及原因

1.施工现状

天然气施工工程的大小不均,既可以是长距离、大范围的管道线路铺设,又可以是接管入户,或者是局部的维护。工作量和性质的不同使得承包的对象不一样,导致具体的施工人员良莠不齐,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常识,经常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由于总体工程进度的要求,天然气施工工程往往和其他的土建工程一起进行。为了抢工期,使得现场管理和监管不到位,总体调度和协调的不及时,施工现场的混乱,虽然天然气施工工程会进行必要作业区隔离,但由于各个施工单位在同一区域进行作业,其他施工单位任何一点疏忽,都能使得天然气施工受到影响。

天然气工程往往与土建、水电、供暖等相互交叉关联,在工程完工后,地下管道常常受到后期工程建设的破坏。相关标识不明显,甲方不及时通知,都会导致基础建设的破坏,例如天然气的埋地防腐管的表皮被损坏,加以事后无法进行及时的补救,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2.原因分析

天然气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林林总总,各种情况和疏忽都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主要表现形式为:1)临时工棚用易燃材料搭建,与高压线或主干道路相邻[1]。2)缺少防火措施,电线的线路乱接。3)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常识。4)深挖沟渠缺少固定措施,容易塌方,在工地周围没有防护栏、隔离板。5)管道对接焊接质量不过关,留下天然气泄漏隐患[2]。

上述的的各种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施工人员素质不过关,管理和监管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可见人为原因占了大部分的比重。对于天然气施工安全的要求,贯穿整个施工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可能酿成大事故或者留下安全隐患,对施工安全的认识和管理丝毫马虎不得。这也为我们做好安全防护指明了方向,对天然气施工的安全要求指出了关注对象。这里按照天然气施工的过程和顺序,从施工前人员的选配,施工时的现场管理,到施工后的维护三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二、安全要求

1.施工人员要求

施工人员直接接触天然气施工现场,他们操作的规范程度对施工安全有很大影响。然而,为了节约成本,保障工程进度,很少有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再加上大部分单位的管理和施工分离,造成规定要求和实际工作脱节,对施工人员关注力度不够。使得许多可以避免或不应当发生的事故,由于施工人员缺少常识而发生。为了确保工人的素质和对安全常识的重视,保障天然气施工能顺利进行,可以从一下两个方面来做;

1.1严格审查项目承包单位的资质和信誉。毕竟大部分项目还是依靠劳务公司进行人员输出,所以要首先关注这类单位的人员素质,注意其是否有天然气施工经历,是否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一线工人,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是否有相关证件。另外,对于资质较高并且有相关经验的劳务公司,可以与其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进行天然气施工等相关类似工程时,优先考虑选择有较高可靠性的施工队,既可以保重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审查所需时间。

1.2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视具体内容的讲解。对项目所有参与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都进行安全培训,这个一定要落实到所有人。虽然大部分单位都会济宁安全培训,但基本上都是走过场,成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对提高安全意识的方法和意义泛泛而谈,对一线施工人员帮助效果不明显。这里对于培训的内容,可以从即将进行的施工工程入手,提出有针对性的注意措施,并鼓励所有的施工人员发现和提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其他问题,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人人重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氛围。

2.现场管理要求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通过计划、监督、协调等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员和设备的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我们应当认识到,加强安全管理,可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极大的减少在有限的工程进度中处理突发事件的时间,为企业省去不必要的资金支出,间接为企业创造效益。目前施工现场管理中对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体系和制度上的漏洞,对天然气施工现场的安全认识还仅仅停留在一般土建工程上,不能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这些都会间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确保天然气施工能安全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需要有明确的制度、还要管理人员严格的执行,把人为原因降到最低:

2.1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纳入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系中。安全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一部分,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保障天然气施工能安全有序的进行,能有效的保证整个工程的进度,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增加效益。这里应该注意,安全管理的侧重点是减少安全隐患,一切从保障施工安全的角度出发,进行相关的检查、评估、改进、上报等环节的工作,并且在整个管理体系的监督下运行,这样才能分工明确,避免由于管理范围与设备管理和工艺管理交叉,导致各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

2.2管理人员除了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外,要深入一线,直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检查材料的摆放和临时工棚的搭建是否合格,临时线路的布置是否符合规定,落实工程的进度和施工人员的操作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另外,管理人员需要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对不同施工现场突发的特殊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如:在松散的土壤中进行的沟槽开挖,是否需要额外的加固以避免塌方;对潮湿非中性的土地中埋设的管道,是否有特殊的防腐处理等。及时关注这些问题,排除潜在的隐患,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3.后期维护要求

当天然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一般是按照合同上的约定交付甲方,同时后期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一般也是由甲方进行管理。这里甲方应当对天然气有一定的安全常识,在进行其他土建工程时,需要及时告知此地有天然气管道,在天然气管道出现腐蚀,误挖,漏气等问题时,找专业人员进行补修和维护。但是在维护性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许多前期没有涉及到的问题:1)后期维护的工程量较小,为节省资金,并且缺乏对天然气施工的认识程度,寻找缺乏专业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往往会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发安全事故。2)后期维护的地点往往已经有完整的地面建筑,并且周围可能会有行人路过,此时安全管理不仅仅考虑施工人员的安全,还应考虑周边居民和行人的安全,在施工现场的周诶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使无关人员及时避让。

第4篇

【关键词】暖通设计;问题;对策

1.暖通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首先,未考虑施工状况。针对暖通设计,在设计方案时,未充分考虑实际施工状况。部分建筑企业通过简单委托方式,由相关设计单位开展暖通设计,根本未全面参与设计流程。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暖通设计,但未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状况,部分设计方案,明显增加了施工难度,不仅增加了施工成本,还降低了暖通设计效果。在建筑施工中,部分设计方案不断调整,若影响了暖通施工,则原有设计方案,和新施工状况不相符合。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缺乏协调、沟通,在实际施工中,经常出现各类状况,使得暖通工程无法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实际情况是,部分暖通工程设计,经常出现设计方案与施工状况不相符问题,尤其是管道设计方面,后期极易发生设计变更。

其次,缺乏严格安全措施。针对建筑暖通工程,在设计设计中,未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如风管设计方面,根据防火措施规定,若风管穿过防火墙,需在防火墙两侧,将防火阀安装在风管上,进而起着风管防火作用。然而部分暖通设计,为节约成本,根本没有设计防火阀安装。或只在一侧安装防火阀,导致防火功能丧失。针对其它暖通设计,防火措施不合理,是一个非常突出问题,进而增加了暖通工程安全隐患。针对暖通设计,设计单位若未根据安全规定,加强安全防护,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立足暖通设计角度,部分设计单位不注重建筑安全问题,经常根据委托单位意愿,对设计方案进行随意更改,留下了极大安全隐患。

第三,配置不合理问题。在暖通设计中,支管配置和立管配置是其主要问题,若支管配置、立管配置不合理,对暖通工程使用造成严重影响。部分设计出现严重错误,可能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由于建筑设计是一个复杂性、系统性设计,涉及技术领域非常多。对于暖通设计,若支管配置、立管配置出现问题,极易引起暖通工程使用故障。如部分暖通设计,为节约材料,把两个邻近房间,由一个立管供应供热设备,该设计能降低施工成本,然而实际使用时,若一个房间供热设备出现问题,在维修过程中,势必会影响相邻房间供热。同时,采取共用一个立管设计,在维修时,使得维修成本增加。对于业主而言,也会增加不少麻烦。出现配置不合理问题,是因为设计方案不合理,未充分考虑配置优化问题。另外,为降低施工成本,施工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随意更改。

2.暖通设计的优化对策分析

首先,在暖通设计时,充分考虑施工实际状况。针对暖通设计,设计单位需结合施工状况,禁止闭门造车进行设计。对于设计方案,需与设计要求相符合,也要有利于施工,进而降低施工成本。在暖通设计时,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需加强沟通和协调,协调施工难点、重点问题,构建沟通机制。在暖通设计时,设计单位需详细考察建筑工程,不断优化暖通设计,便于设计方案更好运用于建筑施工。另外,在暖通设计时,设计人员应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技术,尤其是有利于施工的设备。

其次,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针对暖通设计,设计单位需按照相关全规范进行设计,承担暖设计、施工和使用功能责任。在防火问题方面,在设计方案中,需明确相关安全措施,并不断优化。同时,若设计中遇到安全问题,以安全为准则,严禁为降低施工施工,为忽略设计安全要求。另外,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单位需严格根据设计方案施工,避免为节约成本,对设计方案进行随意更改,或出现偷工减料行为。对于监理单位而言,需强化监督职责,尤其是工程验收阶段,必须根据安全规范,严格暖通工程安全要求。若发现安全问题,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加强和设计单位沟通,针对严重安全事故,必须追求相关责任。

第三,优化配置设计。针对暖通设计,在支管配置、立管配置方面,必须提高其合理性,选择更为科学、合理设计方案,避免因配置不合理,导致暖通工程故障。加强配置合理设计,需依靠设计人员自身设计水平,全面了解建筑工程。在支管配置和立管配置设计时,为避免施工单位随意更改设计方案,监理单位需发挥监督作用,在配置设计、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对比,若施工单位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必须要求其整改。若配置设计问题是设计单位责任,需与设计单位加强沟通,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问题。

第四,提升设计、施工人员整体素质。暖通设计质量高低,取决于设计人员技术水平。设计人员作为设计直接参与者,必须强化设计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在通过开展多样化专业培训,邀请高水平技术人员讲解相关技术,使设计人员设计技能、设计理念得以提升。同时,还可在组织各类设计比赛,通过内部交流方式,不断提升设计人员专业水平。针对施工人员来说,不仅要提升施工技术,参加各类技能培训,还需加强安全知识、质量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安全、质量意识。在具体施工中,根据相关规范,严格、合理施工,禁止对设计方案进行随意更改,进而保证暖通施工质量。

第五,明确经济标准。根据相同等级标准,选择暖通设备时,按照不同档次设备,开展市场价格调查,对各厂家设备优点、缺点进行综合分析。暖通设计包含了系统设施成本、运行成本、维修成本和使用寿命,需综合考虑各项成本,促使整体费用下降。保证使用寿命和质量前提下,科学选择设备,不断优化暖通系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暖通设计是建筑设计的重要内容,暖通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有利于促进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近些年来,随着建筑业迅猛发展,暖通设计取得较大进步,暖通设计、施工技术理念日益更新,有利于促进暖通设计的进一步发展。在暖通设计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实际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优化配置设计,提升设计、施工人员整体素质,进而实现暖通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

【参考文献】

[1]肖定高.结合规范谈暖通设计中的存在问题与对策[J].四川建材,2009,35(1):291-293.

第5篇

很荣幸能有此机会与同行探讨并分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现将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如有缺失请领导、同行给予指正:

长江隧道工程是武汉市“十五”期间实施的重点大型建设项目,自20__年11月28日开工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质监站、安监站的指导、监督、帮助下,在武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具体指导下,在市、区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施工单位的紧密配合下,自始至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进行严格检查、监督,确保了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一、熟悉安全监理工作的法规,提高安全监理的认识

工程监理联合体中标以后,联合体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公司领导对安全监理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参建员工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法规文件。施工过程中,为避免出现“部分监理人员以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太忙为由,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不阅读,甚至长期放在文件柜中无人问津”的现象,监理部总监定期地组织安排监理部人员学习公司安全方面的文件。

针对个别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存在模糊观念,监理部领导经常与监理部人员进行沟通、引导,使参建监理人员认识到监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使他们了解了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使他们掌握了在施工过程中如何进行安全监理。总之,使监理部各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的思想认识方面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二、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的主要控制点,抓住安全工作中关键点

在工程安全监理的过程中,监理部明确了一个重点和三项主要工作。一个重点,就是紧紧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中也包括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三项主要工作,就是审查、检查、监督。

1、审查工作

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的要求,提供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各种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深基坑降水工程、深基坑土方开挖、端头加固、大型门式起重机的安装及拆除方案,盾构机下井吊装方案、防洪抢险等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临时用电等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容还包括: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在审查施工单位各种安全资料的时候,特别注意了资料的系统、时效、真实和持续等各个特性。如:施工方案的报审时间应在施工前;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应有施工单位的验收记录、监理单位的复核记录;实施过程中是否按方案要求施工;施工单位有无相应资质,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具备资格,证书是否过期等。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也不仅限于开工时的报审,因为它是在各个不同的施工阶段,随工程的进展而逐步完成的。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也不是在开工前审核过就视为永久合格,因为还存在时效过期问题,所以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经常进行复查,以确保其时效和真实。

本工程的开工以及各重大分项工程的开工,均按规定向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了报监,申办了施工许可证,进行了地下连续墙、竖井及明挖段开工条件及盾构始发条件的验评,对于技术复杂的竖井基坑开挖、支护及盾构隧道施工组织方案还报请市内外资深基坑专家进行评审,未经市质安站验评的严禁开工。

2、检查工作

主要是要求施工单位按方案实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实施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

本工程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月综合大检查制度和监理部、施工单位每周五的联合安全检查制度,同时进行了冬季施工、防洪、防暑降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期。

所有进场机械必须履行报验手续,无验收合格手续的不准进场;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准投入使用。

3、监督工作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监理部对其使用情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部注意保留监理工作的痕迹,审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在不同阶段,都留下痕迹,既有文字记载,同时还收集了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应附件。监理部不仅仅是收集施工单位的各项资料,而是将重点放在对其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跟踪管理上。

针对本工程的建设模式,监理部重点抓了对总承包联合体的监督管理。联合体指挥部成立了由指挥长任主任,副指挥长、总工程师任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各工区也分别成立了本工区的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5名及兼职安全员多名,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三级教育的工作,员工进场时进行安全教育、上班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转岗时进行转岗安全培训等;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进场员工安全防护用具齐备,各种设备进场时严格按相关标准和监理规范规定进行报验工作,并保持使用期间机况良好。

监督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6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是“行政执法、法人负责、群众监督、企业管理、职工守纪”,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是宏观管理、督促,而施工现场安全主要靠承包商的微观管理。

按照我国现在的招投标法,中标企业可以将工程分为若干小项目,也就是将工程进行分包。于是一个工程项目就有许多个施工单位。而这部分小的施工单位资金不充足,没有进行安全防护设备的添置与维护,造成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缺损,埋下施工安全隐患。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疏于管理。

2)企业负责人以经济效益为重,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3)工程建设中注重工程质量与进度,不为承包商提供安全施工环境。

4)施工企业工人的劳动素质不是很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流动性大。

5)施工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

6)安全管理人员的一切利益都与企业挂钩,现在的安全管理规定中,对于企业出现安全事故的,不管大小都要进行处罚,对企业的全体员工都有影响。

7)工程监理单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未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以监控。

2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存在的问题

2.1监理人员职业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过多,竞争激烈,监理企业为了获得工程项目,陷入恶性竞争的局面。同时,监理企业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监理从业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总体文化水平不高。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2.2监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在监理单位过多,造成企业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监理单位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相互之间存在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行为,使得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得不到保障。同时,有些监理企业自身的实力不够,转而采取挂靠的方法获得工程项目,导致监理的诚信下降。同时监理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培训机制不健全、员工的职业素质得不到提高、待遇较低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大,无法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机制,这些都令监理公司很难健康稳定地发展。

2.3 工程监理得不到重视重视

当前,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权利方面完全按要求实施的很少,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使得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没有办法按照规范展开。同时一些监理公司为了获得中标的项目,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很难有效地进行,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往往推脱责任。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而相应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忽略了对安全施工的监理。

3 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在施工安全监理中对施工现场中主要危险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在对施工“四口”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过程中,电梯井门口必须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以保障人员安全。分层施工楼梯口装临时护栏,梯段每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或毛竹),顶层楼梯口,随施工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预留洞口,必须采用用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网格大于20cm要另外加密。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层通道口:固定出入口通道,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多层建筑棚顶满铺木板或竹笆,高层建筑棚顶须双层铺设。同时,还必须对机具、车辆、暂设电器、高温、高压容器及原始环境中遗留下来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另外,立杆的架设必须符合除顶层可以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立杆接头不可设在同步同跨内。剪刀撑、横向斜撑等也必须符合架设要求,保障施工安全。对于脚手架,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在脚手架的搭设过程中,应对照已经申报的脚手架搭设方案对脚手用材及搭设构造等进行逐项检查。务求做到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混凝土地坪或预制块上。脚手架的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连墙件的水平距离不大于7m,垂直距离不大于4m,并应规范合理设置脚手剪刀撑。

4 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4.1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就必须事先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源。

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安全危险源的分析和预控。危险源既存在于施工活动场所,也存在于施工场所周围区域。能否及时发现危险源,并加以解除,是施工能否安全进行的前提。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事先编制好危险源排查表,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排查,直到做到万无一失。同时,还应该进入施工现场,与施工人员做进一步的交流,了解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新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加以解决。

4.2开工前的安全审查是加强安全监理的前提

1)资质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

2)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规章制度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4)进场设备审查。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设备和防护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

5)安全技术交底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3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是安全监理的关键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是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关键。为此,监理工作人员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重点监督、检查施工设备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其次,对工程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监理人员要旁站监理;最后,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5 加强施工安全监理的措施与建议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进行,必须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例如:召开工地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等。通过工地例会,监理人员可以驾驶分析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从而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针对某些专门安全问题,监理人员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避免较大的安全问题。

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大安全监理力度,对于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设置专职检查人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教育到位、措施到位,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对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对工程重大危险源要及时加强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在不同施工阶段,对重要部门的安全控制点要加强巡视,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

6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其不仅需要加强现场监理的力度和强度,还需要引起施工企业高对施工安全的足够重视,增加安全防护设施。改进安全施工的措施。及时发现施工安全设施缺损,保障工程施工安全,降低工程事故率。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夏春宇.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理[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安全;安全管理

一、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务必要以书面形式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所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水、电、气、热、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等相关事项签定合同,这样起到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制约作用。具体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度中应当提供建筑工程全面、准确的地质测量和水文资料,并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进行设计,以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建筑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由具有一定资历理论基础和丰富工程项目经验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同共参与,其中在承揽项目的技术和安全要求上具体载明;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作业环境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以专项费用来计提,不要列入建设工程项竞价来算;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规范中,承包单位建设全程安全业绩要纳入评标标准;由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专家来参与安全方面的评标工作。制定合理工期,建设单位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签定合同。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工地安全方案,工其中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该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备一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中,不得购买或者强行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购买、提供、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建筑材料、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上述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生产经营单位为建筑工程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零配件、建筑材料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噪声控制标准,并按照生产和安装标准对其产品配齐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同时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材料管理。这项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能,保质,安全上起重要作用。要做到把材料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检测,评测,验收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安全工作上有意识科学地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控制和改进来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后的施工安全方案即是作为建设工程全程项目安全施工的依据。施工安全单位,由材料部门根据项目部编制方案产品来采购和领用,如施工过程中发现超出安全的用料,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查核,必须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用料方案标准来对材料使用,强化材料安全的严格性。公司材料采购实施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由公司安编制审核通过的的方案清单来对材料采购,来例于安全范围的其它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采购时采用“安全评测,总量订货,分批采购”出现安全和积压、浪费。材料的采购量和单价要有专门机构监控。项目部应使用委托书约定所委托的采购材料的质量、价格、服务、验收办法、交货时间,保证工程的进度而出现安全问题。

三、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工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建设工程项目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以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工程师,并向工程项目派驻项目安全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人员、物资、经费等资源计划,对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验证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分阶段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全审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同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要自行检测工程质量和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施工安全评价,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建设工程项竣工安全管理资料是证明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要求的程度。所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的客观检测资料文件记录,是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同进也是建筑工程监督机构(下转第137页)(上接第198页)对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工程项目在全程实施过程中作的安全资料的记录正确与否,体现了建设工程项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力度。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全程安全记录。其中应包括以下相关内容:台账、报表、原始记录等,并按有关规定去建立、收集和整理,确定种类、格式;确定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整理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并装订成册;安全记录的贮存和保管,要有专人负责,贮存的环境应利于保存和检索。

五、总结

建筑程项目安全管理,要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性能,保障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从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全程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做重点抓。只有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全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这正是建筑工程项安全管理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任宏,兰定筠.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丛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在前几年建筑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12年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施工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房屋拆除为重点,配合市建设局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建管科、市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分站等科室的负责人。

三、整治内容

(1)安全责任的落实: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备和器材。②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③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各项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教育的实施: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需经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上岗,新进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3)安全措施的落实:应制定用水,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临时出入口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

(4)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所有大型机械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四、实施步骤

1、4月份组织宣传发动。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贯彻到开发区建设局、镇、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

2、7—9月份对所有在建工地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10—11月份组织进行检查总结。

五、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开发区建设局、各街道建管所要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举办安全生产电影放映、图板巡展等;免费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手册、宣传资料等。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品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版权所有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