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集锦9篇

时间:2023-09-01 16:49:08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1

摘要:本文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为背景,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和内容进行界定,以此为基础探索下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平衡机制。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平衡机制

一、研究背景

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定政治经济体制下的一项经济监督制度,是在当今中国的一种创新的审计制度。[1]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各个高校开展得最为广泛的一种内部审计,在高校内部审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4年7月27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等多方面作了规定,丰富了审计内容,明确了审计评价的重点,对审计报告的有关事项做出了新的规定。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是,审计内容的广泛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包括: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审计;遵守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决策情况、促进自身科学长远发展;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等内容。审计内容的综合性、复杂性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他内部审计的主要特点。

二是,审计对象的双重性。根据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和内容可知,经济责任审计是既是对人的审计也是对事的审计,审计对象兼有人和事物的两个方面,即学校财务、校办企业、基建部门和院系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和这些部门或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反映的经济责任。[2]在实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把人的审计和事的审计结合起来,从审事入手,以评价人结束,最终落实到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界定上来。

三是,审计服务的内向性。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其自身的独立性不强,既没有国家审计的强制性,也没有民间审计的独立性。[3]然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环境较为熟悉,能够结合高校自身的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实施审计,为内部机构提供更加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咨询服务和审计建议,确保内部机构、院系的目标与高校总体目标协调一致。

三、构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平衡机制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实施细则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审计评价作了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求更加广泛,主要包括十三项内容,审计评价则更加强调效益性和可持续性,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将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一项单独的审计内容;二是,与国家政策接轨,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三是,审计评价更加重视绩效审计的思想,强调对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的评价;四是,对经济管理等决策活动的评价,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结合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可以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审计内容分为四个方面,详见表1。

审计角度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1、了解内部控制环境和风险评估(是否有良好的风险意识,包括党风廉政和厉行节约意识)

2、内部制度的建立情况(是否涵盖主要风险点)

3、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以前期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济管理活动的绩效评价1、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性

2、经济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包括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等活动)

3、重大决策(三重一大等)的执行情况

法规、政策的遵守与执行1、内部机构有关活动的遵纪守法情况

2、被审计经济责任人的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

3、国家重大政策的执行情况

可持续发展情况1、内部机构自身是否处于可持续发展状态

2、内部机构的发展是否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协调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平衡机制的建立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较广,审计内容也涉及到财务、经济管理活动、内部控制、长远发展等多个方面,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涉及对内部机构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其中主要是对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决策的执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然而,要确保审计职能的转变,达到新准则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就必须使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四个方面内容达到平衡,只有平衡各方面的审计目标,才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性,进而为内部机构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

1、财务审计部分与非财务审计部分的平衡。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的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对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确认内部机构有关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规定,这部分内容主要以财务数据和有关经济法规为基础,在这里将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财务审计部分。然而,其他三项内容主要侧重于从制度和行为上进行判断,需要结合多项非财务因素予以考虑,将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而非财务审计部分。

2、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平衡。

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是监督和确认内部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在经济管理及自身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在短期内遵守并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并有效使用资金。然而,内部审计新准则要求内部审计在确认的基础上还要提供咨询,要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要使短期的遵纪守法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达到平衡。

3、基本目标与潜在目标的平衡。

以往对内部机构有关经济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审计主要关注其真实、合法性要求,真实、合法是其必须满足的基本目标。然而,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涉及的活动较多,基本的合法性审计难以满足审计质量,且内部审计新准则和实施细则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准则将绩效审计正式列入了业务类准则,实施细则的审计评价中也专门强调了对效益的关注,也就是说要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使其在满足合法这一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还要满足“使用有效”这一潜在目标。(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审计处)

参考文献:

[1]蔡春, 陈晓媛.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J]. 审计研究, 2007(01):10-14.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2

【关键词】 受托责任; 内部受托责任; 高等院校; 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4-0113-03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的开展已有20余年,而高等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起步相对较晚,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都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评价等。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理解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内容不够全面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依然以合规性、合法性审计为主,具体审计内容中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占的比重较大,主要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内部控制是否健全、重大经济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经济资源是否存在闲置或浪费,而很少关注其效益性,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同时由于高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高校产出是人才和科研成果等,其效益性的评价不同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而对社会效益的审计和评价难度则更大。

(二)审计范围差别较大

根据笔者的调查,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对象的范围也有所不同,部分高校只将内部职能部门及院系的正职领导纳入审计范围,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括所有内部中层领导(包含副职领导),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含后勤实体负责人和高校投资企业负责人。审计对象涉及学院、职能部门及后勤产业等不同性质的单位,不同性质的被审计单位其领导承担的经济责任也不同,审计的重点也不同,要根据不同审计对象提出有侧重点的审计评价难度较大。

(三)经济责任目标不明确

现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系下,大部分高校的中层领导干部在任职时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部分高校对领导干部从干部管理的角度提出任期任务,但没有对应的经济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价。而领导干部对自身受托经济责任认识也不够,大部分领导干部对其承担经济责任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法律层面,关注经济决策和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而很少关注效益性以及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这都使得审计人员很难界定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没有可以依据的参照标准,审计评价很难获得被审计人的认可。

(四)评价规范和标准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结果的“人格化”,最终的审计评价要落实到被审计人身上,审计评价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被审计人,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要大于其他审计。而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虽然明确了经济责任的内容,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债务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等,但对上述审计内容的评价没有相对应的实施细则,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规范,导致审计结果依旧是合规性、合法性评价,无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五)信息来源不全面

目前,各高等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资料来源主要是来自会计信息,此外对于单位内部控制、经济决策、环境效益等方面都没有相应的报告。而依据现行的高校财务制度,高校财务报表提供的收支信息主要是预决算执行情况,并不进行成本核算,只是将支出简单归集到相应的科目或项目,而这些科目和项目相对笼统,无法得到高校最终产品――教育服务产出的成本,也就无法对其投入―产出的效益进行评价;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也只反映历史成本,无法提供资产目前的真实价值,无法对被审计人员所承担的资产或资源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此外,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无法在相应的会计期间进行配比,也给区分前后任领导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增加了难度。因此,在不能获取全面审计信息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很难对领导干部作出恰当的审计评价结论。

二、受托经济责任研究及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就应当分析高校内部受托责任的内涵,定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而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一)受托经济责任内涵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对经济责任的解释: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上述对经济责任的解释不能概括经济责任的全部内容。受托经济责任中:“经济”可以理解为受托人管理、支配和使用一定数量的资金和资源;而“责任”是指受托人应该办好的事情,并达到预定的目标。受托经济责任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即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这些要求或原则包括资产保全性、经营活动的合法(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廉洁自律性和社会性等;二是报告责任,受托方向委托方报告其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因此,责任人不仅要提供财务报告,还应该提供经营活动经济性、效率性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廉洁自律报告,环境保护报告等。

一个完整的受托经济责任循环应当包括:责任的确立―责任的履行―责任的解除。责任的确立常见的方法有:法律制度形式、聘任合同形式、组织部门任命书形式和特定责任人的就职声明书形式;而责任解除的唯一途径就是经济责任审计。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

受托经济责任按内容来分,包括外部受托经济责任和内部受托经济责任。外部受托责任进一步分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公司受托经济责任,相对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为社会审计、国家审计;而内部受托经济责任主体为内部审计。高校经济责任属于公共受托责任,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纳税人或社会公众将资源委托给高校负责人,形成外部受托责任关系;其次,高校负责人将一部分资源的管理权委托给内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形成内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最后,内部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可能会将部分资源管理权进一步分配给内部副职领导,形成二级的内部受托责任。通常外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由外部审计进行审计,而内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由内部审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如图1所示。

三、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明确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中规定的审计对象可以概括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正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国有企业法人代表。部分高校参照上述规定,将内部职能部门、院系及下属企业的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作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可行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副职纳入审计范围。因为现实工作中由于内部工作分工,分管工作的副职领导掌握相应的资源,使得其拥有管理和使用这部分资源的权力,根据权责对等原则,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也应由该副职承担,如果将所在单位的全部经济责任都由正职个人承担,显然是不合适,也很难得到被审计人的认同。

(二)确立内部经济责任目标责任制

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即上文所述经济责任的确立问题,具体形式包括:法律制度形式、聘任合同形式、组织部门任命书形式和特定责任人的就职声明书等。

目前一些高等学校在相关负责人上任时签订内部“任期经济责任书”、“任期任务书”或者在“聘任书”中明确其任期任务。以这种方法确定的目标经济责任,可以根据学校总体的发展规划,将任务细分到各个责任人,同时给予相应的资源,将受托经济责任具体化。以目前干部管理的现状来说,这几种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形式都是可行的,能作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依据之一,但仍然不能完全反映其经济责任,必须在此基础上从其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方面加以完善,其受托责任的内容应包含资产保全性责任、经营责任、廉洁自律责任、社会责任及相应的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三)充实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是绩效审计的人格化,因此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停留在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层面,应增加效益性的审计内容,而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应有所侧重,如:院系等单位的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单纯审核其预决算情况,不能简单地评价其经费使用是否超支,经费的使用是否合规,而应更多地考虑其教育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并对投入产出进行效益分析;职能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预决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经济决策是否合规;后勤实体、校办产业等企业性质的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则相对简单,可以以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重点审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成果、重大经济决策及效益、内部控制等。

(四)规范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笔者认为,短期内很难制定出统一的高等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高校内部经济责任较复杂,既涉及企业性质单位又涉及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其评价内容完全不同,企业绩效评价相对简单但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指标体系,而涉及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评价难度则更大;其次,缺少制定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主体,财政部、审计署在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之前,为高等院校制定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是不可能的,而教育部及内审协会等要制定完善的指标体系难度也非常大。

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对外部审计而言,是其遇到的最大难题。但是,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影响并没有外部审计大,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可以知道其审计报告主要作用是解除责任人的内部受托经济责任,不具有外部鉴证作用。另外,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只需要关注重要的指标,不需要面面俱到,建立一个复杂的评价体系是没有必要的,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制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重要性。所谓的重要性是与学校整体发展目标的相关性,相关程度越高则越重要。因此指标选择应有所侧重,重点反映与学校整体发展相关的指标,如收入增长率、收支结余率、教师人均科研经费、师生比率等。(2)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审计评价应以事实说话,以数据说话,因此评价指标应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对于经营情况评价,应考虑量化指标,增加审计的可信性,降低审计风险;对于内部控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则可以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3)相关性。评价指标应与被审计领导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应,应根据被审计领导所在单位的性质确定审计评价指标,如:企业性单位主要以财务指标为主,重点评价其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债务风险、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而院系、职能部门等事业单位的领导,其审计评价指标更应关注其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4)可比性。内部相同性质的单位负责人其评价指标应该具有可比性;内部与外部相同性质单位指标应有可比性;同一单位前后任领导评价指标应具有可比性。

(五)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来源

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是被审计人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告,经济责任履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经营活动报告、经营目标报告、环境保护报告、廉洁自律报告等。其中财务报告是审计最重要信息来源,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引入受托责任观,相应的新高等院校财务制度也进行了较大的改动,比如:提出了绩效评价的要求;引入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增加了成本费用管理,要求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等。这些改进都可以反映出受托责任对高校财务信息的要求,如顺利执行,将丰富高校财务报表的内容,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蔡春,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J].审计研究,2007(1):12-16.

[2] 李晓广.论当代中国权力监督体系[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1):41-44.

[3] 崔燕. 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研究[D]. 昆明理工大学,2007.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3

论及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首先涉及“经济责任”这一定义, 2010年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第四条明确指出“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其次,评价是审计人员基于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所做的职业判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通过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应负经济责任作出的结论性评语(根据审计实践,笔者本章主要就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论述)。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在于使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机构和部门有所参照,便于直观了解最终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客观、公正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及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最为关注的审计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的解除,是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领导干部的前途有着重大影响,正因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因而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因此,为维护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尤为重要。

当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评价脱离审计范围

评价超越审计范围,把与工作无关的业绩和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均加以认定,照抄照搬被审计单位工作总结、个人述职报告等,这违反《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相关规定,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评价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支持

某些审计评价意见未经必需的审计检查和测试程序,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支持,如在评价“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情况”时,评定为“较好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但具体执行哪些政策、“较好”体现在哪些方面并没有相应的审计证据支持。

(三)审计评价“一刀切”, 单一笼统,没有正确界定经济责任

不管何种审计项目,审计评价一个样,普遍只就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执行国家、自治区经济政策进行评价,其他的如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个人廉政情况等都未提及;对审计发现问题,不论问题轻重、责任大小、统统归结为“应负一定领导责任”,避重就轻,规避被审对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当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问题 的解决对策

(一)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及重点进行评价,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及重点进行评价,审计什么评价什么。牢牢把握权力运行与落实两个重要方面,要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把握总体情况,严格按照“两办规定”全面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以及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审计要围绕上述审计内容进行评价,以达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二)正确界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4

「摘要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制度,增强了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能有效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本文分析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涵义、主要作用,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进行了剖析,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方法和对策。

「关键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涵义和主要作用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涵义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该定义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审计对象具有特定性

一般审计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对象,以会计计算期来划分应审与非审内容。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是“特殊”人,即企业领导人,由“特殊”人的任期来界定应审计的事项,审计的直接内容是与“特殊”人相关的经济事项,即企业领导人所在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

2审计内容具有综合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不以单一的审计类型或事项为内容,而是既涉及常规审计的内容,又涉及专项审计的内容,要综合运用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来确定企业领导人任职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通过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及管理结果审计,来评价其管理水平高低及应负责任大小。

3审计目的具有明确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鉴证的基础上,着眼于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企业领导人在其任职期内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考察、评价与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4审计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既是实施审计时据以判断是非、评价优劣的准绳,又是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的根据。由于审计客体的差异性和审计内容的复合性,决定着审计评价标准的多重性。在审计评价时,既要沿用对企业财务审计的评价标准,又要适用对企业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标准,还需采用对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作用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开展,在建立企业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勤政实干以及维护财经纪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完善了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

制度通过审计手段,把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业绩评价指标化、数据化、具体化,提高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质量。

2强化了企业领导人员执行财经法纪的监督

审计的主要内容以企业的财务收支为主线,涵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面和重要内容,能有效发现经济问题,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执行财经法纪的情况。

3增强了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客观、公正的审查活动,使经营业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得到充分肯定,违反财经法纪的企业领导人员得到查处,从而促进企业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4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通过审计,能够摸清企业家底,核实企业盈亏,揭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以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二、当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审计体制不完善、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效果不显著的问题依然存在于工作之中,并且制约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

1从总体上看,审计对象较多而审计力量有限

审计部门的审计资源是一定的,每个年度都要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审计项目,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数量却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是近年来企业领导干部交流频繁,使得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更为突出。

2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面宽、业务量大

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更深、范围更广、业务量更大,不仅要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还要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

3审计项目的临时性强

从我国目前干部管理体制看,企业领导干部的升迁调离与现行审计计划管理办法不衔接,大部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有关部门临时交办的,时间紧、任务重,难以按正常的计划来组织实施。

(二)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不明确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审计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管理上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人员优势,通过内部审计来提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质量已显得越发重要。从中央部委到大型企业集团,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制定了本行业、企业集团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但是,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在法律层面上尚不明确,制约了内部审计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发挥。

1内部审计的审计职权具有局限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划分经济责任,评价管理行为,同时对企业领导人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内部审计作为组织内部的一个管理部门,虽然在审计内容等方面与审计机关目前开展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相同之处,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内部审计行使审计处理处罚的权力,使得审计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2内部审计与审计机关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上的侧重点不同

审计机关侧重依法监督,而部门、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侧重为提高本部门、企业集团经济效益服务,工作出发点上的不同,决定了对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审计结果也存在明显差异。

(三)经济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责任难以划分,主要是表现在:

1经济责任的边界难以界定

即在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的划分标准上难以进行准确的划分。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尚未实现完全的政企分离,企业行为往往带有一定的行政行为的色彩,因而难以区分经济行为和非经济行为。

2经济责任的承担者难以确定

经济责任是量化到个人的经济事项,如何把有问题的经济事项与企业领导人作因果对应的关联,难以进行确定。

3承担经济责任的程度难以界定

作为经济责任人,在经济责任事项中要承担多大的责任,难以作出量化的界定。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与评价标准缺失

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仍以“两办”的《暂行规定》为主要依据,法律级次较低,相关政策不健全。而且按照有关规定,审计的鉴证、监督和评价职能必须是针对审计范围内的特定审计事项而言,审计的职责只是对企业财务收支行为作出鉴证和评价,而并没有规定对“人”的审计范围,使得审计部门对“人”的评价缺乏依据。2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无法可依

目前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主要是参照财政部有关企业绩效评价的标准,同时在实践中也“总结”出了一些指标。但是,这些指标与标准并不是被系统地引进来,而是零散地、个别地被使用,因而缺乏应有的约束性和法定性,很难得到被审对象的认可。

(五)审计结果的运用不规范

1在审计程序上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

目前审计成果的运用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脱节的现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尚没有摆到企业经营管理、持续发展的应有位置,先离后审的现象较为普遍地存在于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之中,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往往变成了无“结果”。

2审计结果的运用不透明

按照中办、国办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抄送干部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只对干部管理部门负责,不公开披露。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

三、加强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与对策

(一)建立和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严肃性,必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它不是审计部门一家能够包办的,要注重与组织、纪检等部门的协调。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就是要求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在工作上能配合联动、统一安排,分工协作,形成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合力。

(二)明确审计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审计效率

1坚持把企业审计的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长远目标应当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是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

2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

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前国企改制的主要目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企业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企业审计的最终目标必然要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一致,即为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服务,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

3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

作为一种审计方式,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人为中心的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化及其审计成果的运用。同时,作为企业审计发展的一个阶段,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发展,是从财务收支审计到效益审计的过渡阶段。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大多也是效益审计的内容,审计不能代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效益审计才是企业审计的方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是我们的评价内容。如果我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做好了,企业的经济责任也就明确了,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自然可根据审计的结果和被审计对象的职责规定对有关领导人员作出正确的评价。

(三)正确界定企业经济责任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掌握重点,划清四个界线。

1划清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线

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定不应是机械地做时间上的截断,要根据经济事项的重要程度和经济事项的延伸性特点来界定经济责任的归属。关键是对存货质量、债权的可回收程度、重大的投资决策等进行评价。要在了解现时经济环境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工程、经营等方面的知识,评估、分析经济事项的影响力。

2划清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的界线

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界定要看是否贯彻了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企业领导人对其分工负责的工作应承担直接责任,对其他成员分工的工作只负间接管理责任。对任期内直接决定的重大事项承担直接责任,对未经其审批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问题,由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3划清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线

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界定要客观分析不可预见或难以预见的外部客观因素变化造成的损失与主观不努力或管理者能力有限造成的损失,主观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等主观原因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客观责任是指由于不可抗拒外力、国家政策调整、法律不完善等原因,使企业受影响造成的损失,属于客观原因的,审计评价中应给予分析说明。

4划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线

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定关键看决策的过程是否遵循了规范的决策程序,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责任者个人决策造成失误的应由责任者个人负责,要查证决策时的凭据如会议纪要等,使责任的界定有根有据。只有划清楚了这四个界线,充分考虑各种客观因素影响,才能恰如其分界定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

(四)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

1建立健全企业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来设置,主要应当包括:一是评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相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盈利能力方面的指标、资产运营状况的指标、负债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指标等。二是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指标,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是评价企业投资决策及其效果情况指标,如长期投资收益率等。四是评价企业发展能力状况的指标,如销售增长率、市场占有率等。五是评价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的指标,如违规违纪金额、违规违纪比率等。

2审计评价应当适度得当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总的要求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被审计对象的情况,不能主观片面,更不能带有偏见。而审计评价又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关键。在审计评价中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重要性原则。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把握重点,对重要的经济事项应当进行评价。二是谨慎性原则。在对经济事项进行评价的时候,要以审计事实为依据,做到查清什么、评价什么,审计评价不能超出经济责任的范围。三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被审计人任期内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责任,多方位、多角度地去看问题,就企业内、外部因素及各种复杂的主客观条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实事求是的、全方位的分析,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来进行审计评价。

(五)做好审计结果运用

审计结果是整个审计成果的集中体现,审计结果的运用适当与否,是审计成果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

1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统一规范

一般来讲,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立案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廉政档案。因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应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责任、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作出明确统一规范。

2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措施

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应试行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做法。在组织人事部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到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经济责任不清的不研究、不任免,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同时还可以试行把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之一的做法,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5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 重点

一、国企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不断向前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在任职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国企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是对内部单位负责人在离任时或任职期内进行的。

从某公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过程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经济责任审计的初级阶段。审计重点在财务收支的查错防弊上,主要是针对个人是否违反财经纪律,有无行贿受贿等经济问题,在进行账务清查和群众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后出具审计意见,经被审人签字,公司负责人批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入被审人档案;

经济责任审计的成熟阶段。在1999年国家颁布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后,该公司修订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此时的审计重点主要在责任划分、责任履行的评价和检查上。审计从财务收支审计出发,主要从经营指标完成、内部管理现状、职工收入水平等方面,采用“数字说话”形式,全面评价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形式都得到长足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阶段。2010年国家进一步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后,该公司把审计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都纳入了规范化管理。在准备阶段,除要求组织部门出具委托书外,还与财务管理部门、干部管理部门、企业管理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防止审计出现纰漏,降低风险。在实施阶段,审计不仅依据内部考核标准来确认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而且与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相结合,通过调查和检查发现存在的管理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改善单位管理,提升绩效水平,发挥“免疫系统”的作用。

从该公司已进行的120多项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看出:任中审计少,离任审计多;单独完成少,参与协作多;查错防弊是基础,效能提升是目的。经济责任审计包含了更多有用信息,审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实践中与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紧密结合的转变趋势明显。

二、根据发展需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的把握

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离不开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有无重大决策失误,其落脚点在真实性问题上。由于企业的不同特点,表现出审计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一般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问题

核实重要资产(应收款项、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及收益)的真实性问题并注重不良资产的核查;检查应付款项和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始凭证、备查账簿等,核实债务和收入实现的真实性问题;检查销售成本、期间费用,核实最终效益的真实性问题。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出发点。

(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紧密结合内控制度,通过数据搜集、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测试其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发现内控“盲点”,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也是责任审计的重点,更是责任审计的主要发展方向。依据其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有利于控制审计风险并实现审计的客观公正。

(三)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检查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划清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是给干部履职列出的“成绩单”。对任职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确认是重要内容。在审计中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做的判断,不能脱离其内部经营环境,要有明确的依据标准,这既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否则,由于审计人员对行业或企业特点了解不够深入而导致审计风险。

(四)重大问题决策是否合规,有无失职渎职的检查

干部履职是否科学、可持续和具有实效应是责任审计给予关注的重点。目前,对国企干部进行责任审计,应围绕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的内容给予关注,厘清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一些“其他目标”,通过了解企业“三重一大”方面的结果,如实报告干部的科学决策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权力运用能力等,这也应是时展赋予内部审计的任务。

三、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力克经济责任审计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重要工具,更是衡量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渠道。审计成果不仅评价了干部履职能力,而且能为改善管理、增加价值服务。因此,把握责任审计的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应是实践中始终坚持的方向。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问题主要有:

(一)审计的风险和质量难于控制

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都与风险伴随。“先审后离”、“逢离必审”使得审计机构受到挑战,审计风险增加;审计中评价证据仅限于任职期而忽视其长远影响、检查手段落后,重点存在偏差、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所带来的风险;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的风险等,都是实践中难于解决的问题。

(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确认

财务资料的真实与否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审计无法在短时期内对资产、负债的真实性进行准确确认,除对有确凿证据证明的部分加以调整外,对票据真实、内容虚假的财务记录,听之任之者居多,导致审计结果的准确真实性受到客观的拖累。

(三)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在于正确评价干部任职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由于缺乏规范的评价体系,审计人员主要依据单位内部的评价标准做出评价,但是这些目标和指标的不明晰或不科学,会导致评价不够客观公正,审计结论无法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6

关键词:国家理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政府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展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新领域。由于当前国家政治授权产生的问题与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当前对权力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两个“暂行规定”和2006年修订通过的新审计法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尚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制尚未建立起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 审计范围广泛, 不同层面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差距很大,因此,探索和规范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个人”的责任审计,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直接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的是非功过,关系到党政领导干部的升黜,因此,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诸环节的核心与关键问题。本文拟在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基础上,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并扼要探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为进一步出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或经济责任审计准则的制订、规范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一个参考依据。

一、相关研究评述

界定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是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2006年修订的新审计法第25 条规定: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仅仅给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总体内容,对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提供了指导意义。现实中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十分复杂,想用一把尺子来界定其审计内容是很难做到的。吉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1]在总结一些典型地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他们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范围分为四个层面、三个范畴和二个系统。四个层面主要由省部级、地厅级、县(区)局级、乡、科级四个层面的干部。三个范畴主要包括块块领导干部、条条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二个系统包括党委系统和行政系统。并提出采用一般分类与特别分类两种办法来探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认为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1) 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2) 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效益。(3)审计、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最后根据行政区党委,行政区政府领导、政府部门领导界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别内容。在审计署2007—2008年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9)中,以蔡春教授领衔的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2]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将党政领导和企事业负责人的目标经济责任的内容分为治理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效益或绩效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并根据各类目标经济责任,构建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分为民主政治建设和绩效两个方面的评价。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权力范围、组织结构和问责体系、信息透明度、廉洁自律、申诉和执行机制、党风廉政内部监督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程度等指标;绩效方面包括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投入产出的“3e”、内部控制、资源利用等指标。青岛市审计局课题组[3]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将政府部门分为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在确定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将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分为经济决策权指标、经济管理监督权指标、经济执行权指标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指标四大类。刘世林和牛玉韬[4]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应与评价对象、评价责任、任职目标、评价范围挂钩,并构建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给出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一级与二级指标为:(1)财政财务收支评价(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收入与支出、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等)。(2)资产管理与购建评价(主要包括资产综合情况、长期资产管理情况、流动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3)经营业务管理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环境情况、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水平等)。(4)个人及行政执法情况评价(主要包括组织性违法违纪情况、个体性违法违纪情况)。?

以上研究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局限性:(1)审计内容界定和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多采用归纳法对评价指标进行分类,没有运用演绎法,将审计评价指标框架构建在一个扎实的理论基础上。(2)各研究采用不同的分类标准构建审计评价指标框架,但由于主要采用的是归纳法,没能显示各类指标之间逻辑关系,同时各类指标也难免存在一定的重复交叉内容。本文拟以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为基础,着眼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整体框架的构建及具体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但本文并不涉及具体的审计评价指标的构建。?

二、以国家理论为基础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

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包括规范的国家理论和实证的国家理论。所谓规范的国家理论,主要是对国家行为的矛盾性质进行思考,它有三个基本内容:一是从国家在某些方面所具有的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角度论证国家行为的合效性;二是从信息的缺失和国家行为的个人性来论证国家行为所包含的违背经济效率原则的性质;三是界定国家经济行为的边界;而实证国家理论主要是探索国家行为根据的理论,主要是关于国家的本质和对国家“悖论”的解释。由于规范国家理论可以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提供了理论依据,所以这里是以规范的国家理论来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根据规范国家理论,国家在产权界定、保障私人权利、提供公共物品等方面具有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具有合效的性质;但由于国家行为的强制性(即非市场自由交易)和关于国家行为成本和收益的可靠信息的缺乏以及国家行为的个人性可能导致国家行为对帕累托效率的偏离,具有违反效率的性质。国家经济行为的边界是国家组织比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具有优势的经济领域。图1是从规范国家理论的角度,给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

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六个审计评价模块可进行相应简化:(1)国家界定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一般不能归结为党政领导的“个人责任”,因此,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一般不作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与评价的内容。(2)权利范围模块并入日常行政与执法和重大经济决策两个模块中,但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现代国家大多偏离了古典经济学中的充当“守夜人”的国家模型,现代国家基本奉行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政策,不仅是公共物品的供应者,而且充当了私人物品的供应者和需求者,因此,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评价不仅包括了提供公共物品经济决策,也包括了其它如大额非常规经济拨款、大额非日常采购等重大决策。总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可分为四个模块:(1)日常行政与执法,简称“日常行政”评价模块。(2)重大经济决策,简称“重大决策”评价模块。(3)遵纪守法与廉政建设,简称“遵纪廉政”评价模块。(4)工作业绩、经济目标完成情况与社会满意度等,简称“工作业绩”评价模块。?

由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具体指标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党政部门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且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具体指标也是动态变化的,所以本文将着重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整体框架的构建(如表1所示)。?

在以上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模块中,重点和难点是重大决策中的重大经济决策和工作业绩的评价。重大经济决策的特点是:(1)重大经济决策责任一般可以直接问责到负责人。(2)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复杂,往往涉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很多效果无法进行定量分析。(3)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往往具有时滞性,甚至有的项目的短期和长期效果是矛盾的,党政领导重大经济决策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按照决策—执行—结果的顺序,主要是对三个方面的评价:重大决策的合规性评价、执行过程评价和结果的效益性评价,效益性评价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境性评价,即通常说的“5e”评价。显然具体评价指标对于不同的重大经济决策也是不同的。由于公共投资项目是重大经济决策中最为复杂,审计评价最难的,所以这里给出公共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表2党政领导重大公共投资项目?

决策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层次与具体指标

合规性立项程序合规性;可行性研究科学性;概预算合理性

决策执行过程项目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项目责任制、建设程序控制、现场控制);概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指标;项目安全指标

效益性经济效益(常规的财务指标如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财务净现值,财税贡献等);环境效益(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等指标);社会效益(增加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公平等)?

党政领导的工作业绩、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满意度的评价在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政府部门间的差异最大,变化最大,这方面的评价往往存在着指标设计争议大,数字不易获取,缺乏客观评价标准等困难,工作业绩评价指标如表3所示。

表3中社会和谐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包括恩格尔系数、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比率、就业率、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等;社会满意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包括基尼系数和群体事件发生率等;干部管理水平评价指标包括:中层以上干部群众评议合格率、中层以上干部群众投诉升降率和高级技术人才流失率。?

三、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

下文笔者将在扼要分析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特点及各评价模块间的逻辑关系基础上,总结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但完整具体的评价指标不是本文研究内容。?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对党政领导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包括对“经济履行过程”和“经济履行结果”的评价。“日常行政”模块是对党政领导日程行政执法的经济履行过程的评价,包括对财政财务收支、行政执法、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权力范围等内容的评价;“重大决策”模块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执行管理与重大经济决策结果的效益性等三方面的评价;“遵纪廉政”是反映党政领导在日常行政和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的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情况;“工作业绩”模块从履职结果上集中反映了以上三个模块的履职情况。由于不同类型、不同级别政府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所以该模块宜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设置评价指标。各模块的逻辑关系如图2所示。?

?

图2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块的关系图?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相比,具有的特点主要有:(1)由于党政领导从事的社会宏观经济、社会事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其工作结果大多不能进行定量分析,所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应涵盖党政领导履职过程与履职结果,而对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偏重于负责人对企业最终经济业绩的影响。(2)动态性。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党政领导的职责与目标经济责任在不断发展,因此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应是动态发展的,这点在“遵纪廉政”和“工作业绩”两个评价模块中表现更为突出。(3)差异性。区域党委、区域政府、政府部门之间;经济管理政府部门与社会事务管理政府部门之间;不同级别政府之间,其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存在很大差别,因此,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点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表现最为突出。?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总结为:?

(1)逻辑统一原则。各评价模块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保持逻辑一致,应避免指标间的重复、脱节和冲突的现象。(2)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要涵盖党政领导履行经济过程和履职结果。(3)动态发展原则。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评价指标的框架内,做到动态调整和不断发展。(4)一般指标和特殊指标相结合的原则。正如上文所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为了设置简化科学的评价指标,对“日常行政”、“重大决策”与“遵纪廉政”三个评价模块,可设置通用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至少可设置通用的二级评价指标,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1] 吉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界定[j].审计月刊,2007,(4).

[2] 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r].审计署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7—2008),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3] 青岛市审计局课题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r].审计署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7—2008),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4] 刘世林,牛玉韬.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j].中国内部审计,2006,(12).?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7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其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作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和其他审计风险一样,处处存在,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常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没有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

2、忽略审计通知书的时间界限;

3、审前不作调查,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心中无数,抓不住重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取证风险:如果审计人员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完备就不能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会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风险。

2、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失误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在进行审计抽样检查时,选取的样本量不够,使审计结果误差较大,可能会遗漏违纪违法的审计事项。

(三)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由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把握不全面,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准确,未能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人是主要的风险源和管理单元。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担任着实现组织目标的任务,承担着一定的防范风险的责任。明确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控制点。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立法、建章立制,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行政执法责任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权责对等、机制平衡的经济监督形式。其关键就在于使审计内容、操作程序、方法体系、评价结果应用以及部门协调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所以,在环境因素方面我们应做到: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明确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范围,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提出切合实际的审计要求,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体系。

(二)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合理选择审计方案

1、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预测潜在风险。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风险。

2、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规避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限定在审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之内。对在审计中未涉及到或虽然已涉及到但未获得充分证据或难以分清责任的事项,不做任何评价,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3、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预防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最终审计结论等,每个环节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防程序不当引发风险。

4、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查账与查实有机结合,避开表面信息的干扰,减少风险。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在常规的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针对薄弱环节及时加以纠正,督促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够减少审计风险。

5、加强复核、征求意见、化解风险。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如制定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满足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报告,可组织有关主管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对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力求措词适当、评价公正,经得起推敲;对于审计中未涉及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不做评价、不做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的意见,认真落实不同意见并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进一步健全相关性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8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内容方法;评价处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应运而生,尤其在党的十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也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日程,它是新经济环境下,加强领导干部洁身自律,廉政认真,克己奉公的最大举措。而伴随着经济发展与之不断前进的我国高等教育,也以势不可挡的劲头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当中,国家加大了教育投资力度的同时,又容许多渠道融资教育经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此时,做为监督和检查之于服务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愈发重要。

1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经济责任审计最初根源于厂长离职审计,并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并积累了相关经验,建立了相应规章,形成了初步的模式。就我国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来看,也主要是依托于原有的《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通知精神,并结合各地区实情,依照中法办[1999]20号文件中的两个“暂行规定”和审办发[2000]21号文件的两个“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审计工作。虽然在近二三十年间,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在工作和审计的过程中也突显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原有的审计模式已经很难跟上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而且就我国特殊的国情来看,南北发展不平衡,东西发展不同步,各地区的审计方法、程序、内容、评价方式也不尽相同。经济不同,与之而来的教育也各不相同,我国各地区的高等教育也是各种各样,各自为政。各高校也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也都相应地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责任审计工作,同时也出台了不同的审计制度和规章,初步形成了审计办法和规定。据调查,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授权进行的,而执行审计的部门也以各校的组织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居多,但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的审计也以离职审计为主,有很多的高校并没有开展届中审计。而实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主要是财经法纪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等,虽然各高校的审计内容和报告如出一辙,但是其审计具体内容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就需要认真思量了,这不仅增加了审计工作开展的困难,也加大了审计评价的风险。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2.1离任审计较多

目前来看,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以离任审计为主要的形式,在职审计相对较少,而离任审计也是先离后审,先审后离的模式也不多,先离后审的现象是与我国特有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模式有关,通常来说,只有当审计的责任人离任或是调任了之后,有关部门才向审计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这种先离后审的模式,不仅给经济责任审计造成了阻碍,也使审计的结果人浮于事,失去本来审计的意义和目的。

2.2审计效果不佳

由于大部门的审计都以离任审计为主,就导致审计的效果不佳,工作质量不高,其结果就更不严谨和确定。这种审计往往是相关部门上报离调任责任人,再由其组织部门下达审计委托,而后才是审计部门收集资料,入驻审计。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学校内部干部集中调整和调离任后,组织部门才统一向内部的审计部门提交审计委托,并且要求其内部的审计部门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完成其经济责任审计,这样的程序就使审计部门不能主动制订出工作计划,只能被动地接受审计项目,审计不全面,不细致,更不用提工作质量和审计效果了。

2.3评价随意性多

由于我国目前的现状,上述段旨中已经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其不足,没有一个统一的审计规章,没有一个相对科学和客观的审计条款或制度,当面对错综复杂的审计委托时,就更显得无地放失。与此同时,审计工作人员处理千头万绪的审计项目时,往往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工作标准,使他们通常会从自己工作的经验和主观进行判断,自由裁量随意性就较大,其客观性、正确性和公正性就相对较弱。

2.4报告利用性差

就我国当前的高校经济责任,其审计成果报告普遍缺少针对性,专业语言又泛滥,结论往往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这就使组织部门对其产生的报告和结果无从下手,更不用谈如何利用了。而先离后审的模式,干部已经任命完毕,审计的结果对于其任命与否不具有权威性,也起不到什么决定性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多流于形式,影响了审计的实效性和威慑性,降低了审计的必要性,也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3经济责任审计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五个:第一,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重要性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依法审计主要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工作应该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开展,它也是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对各项审计最基本的要求和约束。第二,客观公正原则,顾名思义就是审计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要真正地做到客观公正,就需要在审计的过程中着重于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并对要审计的资料和经济责任人进行反复核对,较准。同时,就要着重于审计的独立性,尤其是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立场的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正确,以《审计法》为准绳,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性。第三,重要性原则,经济责任的审计一般时效性较长,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资料较多,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把着眼点放置于影响因子较大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上来。经济责任审计人,在高校来说,一般都是学校的各层领导,更应首先立足于重点问题和环节,仔细、认真、多层面,多角度地审核每一个疑点和问题。第四,谨慎性原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较为特殊和重要,所以对这类审计客体,更需要审计工作人员把握好谨慎原则,分清本人和他人的责任,划清工作、渎职和失职之间的界线,统一标准,透明过程,昭示结果。第五,实事求是原则,从字面的意思上来看,就是要对审计的问题如实地反映,绝不隐瞒,绝不姑息,绝不夸大,绝不回避的四个绝不原则,做到审计到位,审计清晰,审计无误,审计准确。以国家法律为准绳,以各地区不同实际情况为变通,既做到审计清查,又要兼顾各单位的不同,实事求是地清算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也是针对于各级领导人员在任期间的财政、收支、效益的审计,其目的主要是评价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工作业绩、在任作为等,为国家和人民做好对于各层领导的监督和管理,并对监管机关提供相应的评价总结和任用依据。

4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通常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与其他审计的程序不尽相同。

5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

5.1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目前,我国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亟待解决和确立的就是统一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往的审计制度只规定了相关离调任审计的相关内容和程序,为了建立相对健全的全过程经济责任审计,就要首先从规章制度入手,从原则上明确任前,任中、离任和调任的审计模式和有针对性的内容,为开展审计工作铺平道路,为其顺利进行做保障。对于任前审计,要着重对于敏感和重要岗位的选用和调任干部的审计,任中则应该侧重于群众反响较大和民意调查问题较多的干部,离任审计则把着眼点放在正常的人事变调,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5.2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考核体系

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体系,其主要目的在于减少主观影响因子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左右,让主观臆断和随意性彻底剥离,为此各大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客观、科学、规范的评价考核体系。就高校现在的人事格局来看,主要分为三大部门,即教学院系、行政管理、学校相关经济实体这三部分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和量化体系,将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使考核体系更能体现出不同的审计层面。

5.3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职能

经济责任审计不是普通的审计,把工作的重点放置于财务收支,而是侧重于在离调任干部的绩效审计,在任其间的作为调查,群众反映和民意调查,通过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在有形和无形中就可以给干部以督促和推动力,使他们在任其间更为合理地调动资金和配置资源。

5.4利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资源

对于一些保密性不强、时间相对较仓促的内部审计项目,相关高校组织部门也可以把此类项目委托给外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应该不断增加工作人员相对数量,提升审计人员工作能力,提高对于人员审计素质的全面培养,以便更好地协调内部审计的配置和时间的安排。

6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6.1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

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主要是指对审计对象的监督、评价,但在近几年来,审计长刘家义提出了全新的审计理论——免疫系统审计,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的职能基础上,更为强调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职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监督,强化任前、任中审计,落实离任、调任审计的必要性,从而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离任审计模式,以审计促正气,以审计督新风,让一切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了传统审计马后炮效应,拓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层面和角度。

6.2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

经济责任审计,在原有内部提交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审计,审计部门安排的程序模式为基础,还新增了以自然年为单位,从每年的年初,内部审计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殊情况,依照审联会的委托,客观、科学地制订出本年度的审计计划,将财政收支审计、预算审计、专项专款资金审计,责任作为绩效审计,与任中、调离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一些无谓的重复审计项目,不仅节省了审计成本和时间,而且还在一定的情况下,合理配置了审计资源,也使在任干部的审计结果和评价报告,以资料的形式直接应用于其离调任审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6.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这种全新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拘泥于离调任的审计,而且也把在任审计纳入到了干部的审核中来,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和利用率,同时加强了对在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敦促了干部廉政自律,时时自醒,强化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弥补了考核审核体系的缺失,给组织部门选拔干部提供了最为客观的依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易娜.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J].广西审计,2002(02).

[3]秦剑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其评价内容[J].交通财会,2002(03).

[4]樊孝根.浅谈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江西审计与财务,2002(01).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范文9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评价标准 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 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 把审计结果人格化, 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制。它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审计的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既是实施审计时据以判断是非、评价优劣的准绳, 又是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的根据。由于审计客体的差异性和审计内容的复合性, 决定了审计评价标准有多重性。在进行审计评价时, 既应该使用对企业财务审计的评价标准,还应该使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的评价标准, 也需采用对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2.审计的目的具有明确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鉴证的基础上,确定企业领导人在其任职期内应负的责任, 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考察、评价与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3.审计的内容具有综合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以单一的审计事项作为内容, 而是既涉及常规审计的内容, 又涉及专项审计的内容, 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来确定企业领导人任职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通过对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和结果来评价其管理水平高低及应负责任大小。

4.审计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一般来说,审计是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对象, 以会计期间来划分审计与非审计内容。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是企业领导人, 由企业领导人的任职期限来界定应审计的内容, 直接审计的内容是企业领导人所在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本着实事求是、责任分明、准确性的原则,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因素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影响,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领导责任与执行责任、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没有审计、评价依据不明或者证据不足的事项不作评价,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群众关系和领导作风等内容不能超越审计职能进行评价。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强制标准。强制标准主要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必须履行的职责或者是必须要达到的目标进行评价的依据。该标准不仅规定了达标者可以享受的明确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未达标者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这些规定都具有强制性。对于石油企业而言,这种强制标准主要有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府或者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管理目标,厂长或者经理的任职目标等。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观标准。主观标准指的是企业独立制定的、争取实现的内部目标,或者是政府部门制定的鼓励性指标,这类标准适用于对企业单位内部人员的分解考核,不属于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范围。对于石油企业而言,适用主观标准的内容主要有企业单位的自订计划、上级部门的指导性计划、会计核算达标单位和ISO质量体系认证等等。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业、地区标准。行业、地区标准是指以本地区、本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先进水平作为评价标准,该标准包含三个方面:一是行业管理规定,即各个行业关于本行业的具体的办法、制度和行业标准。二是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先进水平,应该是公认的,并有一定时期积累的平均值。三是不同地域的行业标准值是有区别的,每一个行业的标准值应根据不同的区域范围分类。对于石油企业而言,也应根据企业所在区域范围的石油行业平均值或先进水平制定自己的制度和目标。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历史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在历史上某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值,这种指标值应该是过去发生的,并且应该能够代表那一时期的特征。对于石油企业而言,自企业创建以来的最好水平,去年平均产量,上一计划期水平等数值都可作为历史标准。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定性标准。每一个经济指标都有自己的数值分析,当指标值处在某个特定性的状态时,能够鲜明的表现出好或坏、优或劣的性质,并得到公众认同,这种特定状态的值就称为定性标准。对于石油企业而言,可考察的定性指标有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内容。

对于上述五个标准,企业应该有针对性的选用,对经济责任人进行评价时应以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或者地区标准为主,其他标准为辅。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时应以主观标准为主,以公示为评价目的时应以行业或者地区标准和历史标准为主。

正确理解掌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的意义

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科学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于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同时,为正确执行党在新时期的干部政策,科学管理使用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丰富和发展审计规范。该标准的建立,可为审计工作规范增加新的内容,适应审计发展的需要。

2.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绳。建立该标准利于审计经济评价职能的充分发挥。

3.使审计结果能被充分利用。准确、清楚的审计评价能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

4.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该标准的建立,可使审计机关按照法定的标准发表审计意见,做到客观、公允和实事求是,有效降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

5.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和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该标准的建立,为审计项目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制定了准则,既为监督检查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又使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能够按照法定标准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发表审计意见,摆脱事实已查清却无 法定性的局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总结: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当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等。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仅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在当前形势下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同时也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也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丁海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0).

[2] 于秋生.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J].现代企业,2009,(10).

[3] 王洁林.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 2009, (05).

[4] 李英.试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控制[J].胜利油田职工大学学报,2008, (02).

[5] 田文娟.对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思考[J].现代商业,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