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知识产权

时间:2023-09-03 1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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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关于加强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市局农产品科:

根据国家总局食药监(2018)22号文件印发的工作要点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7)25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学习和领会下达的工作要点及要求,结合实际分析研判我县在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环节质量安全存在问题的形势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确定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行动举措,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领域的风险监测和整顿规范,经过半年来的不懈努力,对照各级下发的工作要点要求进行自查总结,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半年来,我们集中股、所、队力量,认真对照下发的食用农产品整治工作要点,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抽查检查和质量检测,对于经销食用农产品的大户、重点户、重点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执法车辆45台次,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3个、批发大户12户、零售商134户、餐饮户55户,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储存运输方式、餐饮原辅料库房、添加物质和加工销售记录等,发现存在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不全、卫生和储存条件不达标、添加剂使用备案记录填写不规范不认真等问题13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处罚2户,对一些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当场批评警告和限期整改。截止6月14日,检查未发现存在“牛百叶非法使用双氧水”、“鸭血非法添加甲醛”、“小龙虾非法使用洗虾粉”等食品经营环节非法添加、滥添加的严重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仍然将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这些重点环节的监测监控检查工作力度,与公安、卫生防疫、农业畜牧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严防打击力度,保持对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第2篇

潍坊是全国知名的畜牧业大市和重要的畜产品出口基地。近年来,潍坊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畜牧强市”目标,加快推进现代畜牧园区化建设,着力打造品牌畜牧业,面对如此之大的畜牧产业规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可想而知,其中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严格控制畜产品兽药残留就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只有正确管理、使用兽药,减少兽药残留污染,才能确保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性,公众的健康问题才能有保障。

那么,潍坊市是如何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保证畜产品市场良性发展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潍坊市畜牧局局长王承策。

《兽医导刊》: 现在养殖业日益趋向于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的兽药以及微量元素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而加强源头监管是保证兽药质量的根本之策。那么,潍坊市的兽药行业发展状况如何?潍坊市对兽药行业的生产环节是怎样监管的?

王承策: 我市兽药行业已有30 多年的发展历史,随着畜牧业的持续发展,兽药行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全市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畜牧行业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其主要特点:一是兽药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兽药产业规模日趋发展壮大,经济总量和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多项指标居全省前列。目前,全市共有兽药GMP 生产企业77 家,总产值达15 亿元,利润2.61 亿元。二是兽药生产水平不断提高。通过GMP 改造,全市兽药生产企业投资5.6 亿元,用于209 个现代化车间、先进设施设备、质检和研发能力建设,有4 家企业进入全国兽药产业百强行列。山东亚康药业有限公司的中国兽药饲料交易大厦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兽药生产经营服务网络。三是兽药研发能力不断提升。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山东农业大学、高新区医药产业园研发中心为依托,帮助兽药生产企业成立研发中心,研发兽药新产品和专利产品;与山东农业大学联合组成了中国食品谷现代畜牧科学院,下设协同创新中心兽药研究所,将清华孵化器、中科院生物研究所、中国高科集团、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等科研院所纳入为中国食品谷现代畜牧业协同创新中心(联盟)成员单位,从事兽药研发与科研成果转化。目前,全市建成官方兽医实验室67 个、兽药生产企业实验室82 个、兽药和保健品研发中心10 个,研发新兽药及新保健品15 个、兽药专利产品56 个。

针对我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多、监管人员少的特点,我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行业监管。近年来,畜牧部门探索实施了生产环节ABC 分类管理的办法,将社会信誉好、规模大、管理规范,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农业部和省局通报的企业定为A 类企业,鼓励其不断扩大规模,加快发展;将社会信誉较好、规模适中、两年内未被农业部和省局通报的企业定为B 类企业,支持其规范生产流程、提升产品档次;将社会信誉一般、规模较小、近两年被农业部和省局通报的企业定为C 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不出产品质量问题。

兽药企业GMP 建设贵在建,重在管,不能一建了之,要在加强监管、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上下功夫。为此,我市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兽药GMP 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加强了对有关企业的依法监管。一是建立专职人员监管制度。在对企业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责任制,确定专职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监管人员半月对所监管的企业巡回监管一次,重点就兽药原料、兽药配方、生产流程、产品质量、保管仓储、档案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查验物品,核对记录,填写《潍坊市兽药监管记录表》,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二是建立生产经营质量档案。为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组织兽药生产、营销企业制定信誉体系建设方案和生产经营记录、管理表格及相关制度,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实施兽药质量可追溯管理。三是建立分类管理制度。通过监督、检测、社会调查、行业协会测评等渠道,收集各企业信誉信息,并进行量化记分,实行评先树优。对信誉好、产品质量有保障、消费者信得过的企业,进行表彰,并积极向社会宣传推介;对信誉差、质量无保障、社会反映不良或出现产量质量事故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在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全员监管的同时,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采取批批检验,实行重点监控,有效地防止了有关企业的违规生产行为。2014 年,针对农业部通报的兽药质量不合格的5 家生产企业,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责令企业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并与查封的库存产品一并销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恢复生产后,每半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GMP 要求组织生产。

《兽医导刊》: 兽药残留关系到产业界的经济利益,并且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滥用兽药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目前,潍坊市是如何做好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的?

王承策: 为监控兽药残留,在抓好生产环节源头监管的同时,突出加强了兽药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有效控制了畜产品质量。在兽药经营环节,积极推行兽药GSP 认证,采用统一招标或统一备案,分散经营的办法,严把兽药销售质量关。在兽药使用环节,积极推行兽药备案制度,规范用药来源、品种、流程,严格执行休期规定,保证了用药安全。按照“业必归会”的要求,组织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部加入市级兽药协会,定期开展“兽药生产企业10 强”、“兽药经营企业50 强”和“潍坊市优质兽药产品”等评选活动,行业内创先争优、打造品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针对兽药需求量大、产品品种多、供应渠道广、监管任务繁重的特点,我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潍坊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兽药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是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了对经营企业的监管。三是加强了对使用环节的监管。同时,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兽药质量规定和对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控制要求,印制违禁药物名录、休药期药物名录等10 000 份,向企业和社会广泛发放,指导饲养者科学、合理用药,有效地防止违禁药品和假劣兽药进入使用环节。

近年来,我市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建设,强化监管,查打结合”原则,在强化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加大了依法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兽药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为使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度化、经常化,制定下发《潍坊市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兽药执法领导小组,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兽药法规知识宣传及培训。编印《兽药法规知识培训教材》,定期召开宣传贯彻《兽药管理条例》研讨会,对全市兽药执法人员、兽药生产企业的质检负责人、兽药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兽药法律法规知识、《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近两年,共举办培训班8 次,培训相关人员1 500 人次,极大地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一方面,制定兽药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一位执法人员所负责的范围、任务、目标和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执法过程中互相推委和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制订案件举报登记制度,统一登记格式,做到记录、调查、批准、处理有据可查,使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下发《关于兽药管理工作中注意的问题》,明确执法程序,确保依法办事。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打击制销假劣、违禁兽药活动,规范兽药市场秩序。2014 年,共组织拉网式检查3 次,共检查兽药经营单位512 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和个人12 个,清查不合格药品79 个、654 件,货值24.3 万元。五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为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我市公开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行业执法部门、畜禽养殖、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聘请了91 名兽药管理社会监督员,让他们及时了解全市畜牧兽医和兽药管理工作情况,协助监督兽药管理工作,制止或举报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及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兽医导刊》: 请简单介绍潍坊市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建设情况,并阐述一下今后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强兽药残留监控。

第3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上半年,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登记注册**户,位居全省第**位。二是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精简审批环节,再造工作流程,开设“一窗式”综合窗口,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个工作日内完成,将企业核准名称办理时间压缩到**。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万户,总量达**万户,两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位。三是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实现及时受理审核和当场办理。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上半年,完成“个转企”**户。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调整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成员单位调整到**家。二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三是完成涵盖市县两级**家单位的“一单两库”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市县(区)执法检查机关的监管网络。四是制定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联合**等部门启动全市广告监管及网络交易监管跨部门联合抽查。今年以来,全市**家单位对**家企业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公示结果。

(三)着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我局也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完成知识产权职能划转、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推动了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上半年,全市申请发明专利**件,居全省第**位;有效发明**件,同比增长**%,居全省第**位。二是上半年,全市拥有有效发明**件,每万人口发明发利拥有量**件,分别位居全省第**位和第**位。

二、存在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部门系统数据存在交互不及时、不联通及全程电子化覆盖率不高、办理企业登记后无法关联办理相应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二是不能很好运用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办理业务,需要工作人员进行指导。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部门职责和人员调整范围较大,部门协同监管力度还不够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一单两库”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已建成“一单两库”单位的监管对象库的精确度、执法人员库的完整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一是发明专利授权率低。我市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仅有**余家,申请发明专利的基础薄弱,且机构业务水平不高,撰写质量不高。二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原专利管理等知识产权职责划转市场监管部门,但人员没有进行相应划转,知识产权专利管理人员不足,且有的身兼数职,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我市人口基数较大,影响了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数据。虽经努力,上半年完成有效发明专利授权量为**件,居全省第**位,但是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件与全省**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结合“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加大部门协作力度,积极推动部门信息数据融合、网上办事系统整合、统一窗口建设及研究推进各项涉企证照电子化应用。二是在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有序实施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三是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努力实现年底前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四是积极推进“个转企”工作开展,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第4篇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和

经验反馈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南海新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鲁安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工作,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信息搜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发现和处置工作,把没事当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直报、在线监测预警、舆情监控、投诉举报等渠道,广泛搜集获取涉险事故、监测数据异常、各种事故苗头等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进行甄别和核验,准确完整记录异常信息,并及时上报,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评估和经验反馈提供信息支撑。

二、强化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每一起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分析发生异常事件的原因,强化源头管控和治理,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对涉险事故要当作事故对待,在做好应急处置基础上,组织开展涉险事故调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对监测数据异常,在立即按相关工作规程进行应急处置的基础上,要组织对产生监测数据异常的原因进行深入查找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问题隐患。对事故苗头,要立即派员进行现场勘察,督导出现事故苗头单位和地区采取断然措施,防止引发事故。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综合性分析评估,对一段时期内反复发生的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要分析其共性和规律性,查找出现异常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提高风险的提前感知和预警处置能力。

三、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经验反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信息预警、警示教育和“回头看”等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经验反馈工作。

(一)及时预警信息。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结果和处置建议,要及时以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方式向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跟踪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事故预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警示制度,在达到警示条件时及时发出警示告知书,接到警示的地区和部门要根据警示意见,迅速制定响应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二)加强异常事件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要把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细致检查异常事件出现的情况、原因和管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企业及相关地区、主管部门反馈,指导企业解决好类似异常事件。

(三)做好总结和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要深刻汲取经验及教训,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资料,将其异常事件的发生、发现、分析评估和处置措施等总结出来,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好“回头看”。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及核实各项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及效果,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管控工作的闭环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分析评估专业队伍建设,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在线监控分析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感知、获取、分析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本行业领域专业特长,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调度、跟踪和分析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管控措施,及时向同级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情况,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综合分析评估工作。

(三)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情况调度,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综合分析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情况问题。

各区市和市有关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和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做好贯落实。

 

第5篇

一、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工作

进一步深化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于2019年6月10止所有市场主体登记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全程线上受理审批,我局基本实现了当日即办、立等可取,企业最短办证时间仅为27分钟。2019年8月7日企业注销平台上线,实现了企业注销“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本年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89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任务为3户,截至目前完成9户。开展企业名称清理专项工作,清理出不规范企业名称17户。截止三季度企业现有2983户,本年新增379户、变更403户、注销25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912户,本年新增20户、变更33户、注销29户;个体工商户现有18610户,本年新增2112户、变更478户、注销2323户。从3月份起共发出新版营业执照2905户。

二、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统筹抓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市流通领域煤炭经营业户进行摸底调查,现全市煤炭经营(经营范围中有煤炭)总数106户,其中企业58户,个体48户;煤炭实际经营户23户;对66户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监管;对经营中的16家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10家加油站20个批次,其中不合格5个批次立案调查,已经结案2个;加强中高考期间通讯器材市场监管,为广大考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组织了全市流通领域农资抽检,共抽检35个批次的化肥,其中不合格4个批次;加强了集贸市场和农村大集管理;开展了网络数据核查,共检查网站、网店331(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7户,未发现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相关业务51笔,融资金额33322.6万元。

三、加强商标监管

打击商标名牌侵权行为。2019年以来开展了七项专项整治行动,共办结知识产权领域大要案11件,罚款6.7万元,扣押、没收“六个福核桃”226箱、“六个甄核桃”50箱、“健尔马足疗机”和“按摩推拿机”12套、“江小白”白酒700瓶、“手榴弹”牌清洁剂233套,没收销毁可分离侵权标识814件,货值共计8.85余万元。开展了《2019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和《2019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现场展示了所扣押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进行集中销毁,涉案物品货值达7万余元。

四、加强广告监管

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开展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行动、严厉查处含有“特供”“专供”“定制”“专用”及类似内容的虚假烟酒广告、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互联网广告开展重点治理等9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近1000户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件,办结6件,罚没款3.14万元。

五、加强消费维权

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联手XXXXX小学开展“创诚信校园、树诚信学风、做诚信学子”的校园消费维权知识大讲堂活动;走进长安社区,宣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理念进社区活动。12315共受理消费者电话、来人咨询546件,投诉77件,结案率达 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2万元;举报64件,诉转案21件,政府转办案5件,来信举报5件,做到了件件有反馈件件有结果。受理了三起群体上访事件,其中一件为自办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93元;其他两件协办案件为消费者做了相关的解释化解工作。

第6篇

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

一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将于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种植养殖环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行动,实施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等制度;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健全农业规范标准体系,做好相关认证和标准化试点。

生产加工环节,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强食品认证标志和产品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严厉惩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流通环节,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加强庙会、旅游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食品销售的管理,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餐饮消费环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强化原料索证验收制度,重点改进对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

二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行为,严格监督定点屠宰厂(场)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情况;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场)冷藏和运输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三要严格规范酒类市场秩序。贯彻落实酒类经营质量准入、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清理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傍名牌”行为。

四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围绕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和安全风险较大的医疗器械等品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药品。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范广告行为,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故的监测。

五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评估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一要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和各种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继续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二要净化农资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农资市场存在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

三)全面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

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四)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灾后重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买倒卖、发国难财的违法行为;二要加大政府采购和物资调运的力度,有力支援兰渝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市灾后重建项目。

五)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加工烟丝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烟草市场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创新客户管理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无证经营等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完善烟草市场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由公、检、法、工商、烟草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案情分析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提高打击涉烟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系统内联动联查机制;加强对烟草执法人员和专卖人员的全面培训。

六)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一要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三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四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办好“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断增强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七)打击商业欺诈

一要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农资、社会集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广告审查、监测和广告环节的监管;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二要突出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四要严厉查处农资销售、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开展汽车市场整治

完善车辆在销售、挂牌入户和使用方面的政策规定,解决“黑车”上路的问题,从根本上遏制无牌无证车辆蔓延的趋势;加强车辆产品审查和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买卖伪劣车辆和配件及伪造车辆合格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其他整治

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年各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三要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和变相期货。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一要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立连接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全力推进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二要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查处、移送、立案、侦查、等行为。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查办案件的监督、指导。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要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布重大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要发动群众自主维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办和举报奖励力度,方便群众打假维权。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发挥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

第7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

加强“两节”市场监管,既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把做好“两节”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针对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城市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大型集贸市场的检查,在农村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市场监管,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城乡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检查,强化对小摊点、小食杂店的日常监管,特别要严格检查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及质量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二是突出重点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特别要把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乳制品、酒类、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饮料、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严格监控初制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一经发现涉及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三是突出食品质量检测,强化监管措施。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质量检测,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四是突出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根据节日市场特点和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一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查经营者销售冒充“绿色”蔬莱抬高菜价的行为,依法严查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二是配合旅游部门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市场和区域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假日旅游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三是切实加强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粮食等重要商品收购市场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厂价直销”、“降价促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旅游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维护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以查处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内容,以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为“两节”营造和谐氛围。六是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七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点市场的检查,结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八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 品特别是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杜会和谐稳定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一批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这次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整治重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对象,遏制规模犯知识产权行为,全力净化市场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态势,确保取得实效。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是由工商局牵头,公安、质监、烟草等部门配合,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

二是由科技局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专利领域进行一次普查,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由文体局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四是由农业局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案件。

五是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会同质监部门做好对饮用水、小食品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无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六是由物价局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随意涨价等违法行为。

七是全县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时间安排

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刷写标语、发放传单、悬挂横幅、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广电台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给予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科技、工商、质监、文体、物价、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都要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效衔接,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管领域做好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找准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强化整体调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各检查组要定期将整治情况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督查室要负责做好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和信息统计、进展情况通报等工作。

(五)紧密配合,加大司法打击力度。此次专项行动量大面宽,公安局要派遣精干力量配合各行动小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要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和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打击,并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活动。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和协作配合,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院和法院做好案件的审查批捕、审判工作。

第9篇

[关键词]商品交易市场;政府;监管职能

[中图分类号]F203;F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0)11-0045-02

我国商品交易市场是从集贸市场发展起来的,虽然起点较低,但是它适应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不断发展扩大,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逐步形成大的产品批发零售中心和商品集散地,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极具特色的组成部分。30年来商品交易市场在维护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以及解决各种社会经济问题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由此商品交易市场越来越表现出一种准公共性的特性。改革开放后国内涌现了很多商品市场,不仅带动了区域内产业的发展,形成区域产业集群,甚至走向了国际市场,在国际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市场规模小、市场结构不合理、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短期利益等。要保证商品交易市场能够沿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必须在政府层面加大监管力度。

一、市场监管职能的界定和内容

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对监管对象(一般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中的一切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管理活动。我国政府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是商品交易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场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各类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的资格认证、交易行为和秩序的规范约束、交易权益的保护等监督管理,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的效率。

商品交易市场作为一种重要的流通形式,具有其特殊的运行机制,即市场管理者和入驻市场的大量的独立经营者。所以政府对于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就必须包括政府对市场主办者和入驻市场的经营者的双重管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政府的市场监管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就是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将其细化为以下四种职能:

1.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条件、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市场主体是构成市场的首要要素,所以必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后才能进行经营活动,这是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监管的基础。又因为商品交易市场是一类特殊的经营主体,其除了要满足一般市场主体准入的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投资主体必须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政府不能成为商品交易市场的投资主体。二是商品交易市场由于还具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和产业导向职能,在其场所的要求方面还具有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对商品交易市场在规划布局、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和监管。三是经营范围要件。商品交易市场主要功能是为商品交换提供场所,为商品交易信息提供平台,其经营范围是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四是进场交易主体的多样性要件。“有若干进场经营者”是商品交易市场区别于其他经营主体的又一主要特征。“商品交易市场”的形成,是众多经营者出于提高交易机会而逐渐聚集的结果,没有若干经营者聚集在固定场所进行商品交易行为,就不会形成商品交易市场。

2.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秩序。政府应该在实现商品交易市场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上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由于商品交易市场是商品的大型集散地,在竞争的压力下,垄断现象、不正当竞争等成为了某些不法商户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如果这类现象不加以制止,市场机制就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使诚实守信经营的商户成为受害者,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对于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是政府的监管职能之一。应禁止或不能从事的市场竞争行为应作出明确规定,如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要重点监管欺诈性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损害竞争对手商誉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等。

3.打击商业欺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对商品和服务行业的监督。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产品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在食品方面的一些假冒伪劣更是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假冒伪劣问题得不到彻底的根治,商品交易市场根本无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必须在打击欺诈和制售方面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才能保证商品交易市场起到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才能使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4.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依法注册、监管广告行业。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了现今商品交易市场的热点问题。商品交易市场的假冒伪劣必然导致对商标等知识产权侵犯的问题。另外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全面开放,涉及到国际侵权问题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商品交易市场必然成为重点整治侵权行为的主要对象。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侵权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强化市场监管职能的措施与手段

1.加强商品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将商品交易市场统一纳入企业登记管理,使其成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通过对整个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的依法监管、督促和指导,增强其加强管理和服务的责任意识,促使其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市场秩序和商品质量,而不仅仅是通过收取场地内租金,对市场秩序不管不问。针对市场内的经营者要宣传诚实信用、守法经营思想和“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促使其提高质量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要使市场经营者自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

2.不断扩大市场监管的范围。这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就是加强市场监管,关口要前移,即建立商品交易市场的严格准入制度,严把商品交易市场的准入关,使得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假冒伪劣产品根本无法进入市场,将假冒伪劣商品挡在市场之外,从源头上保证商品交易市场内商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是对市场主体监管“后延”,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改革?熏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重点,通过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信用分类监管,为一些长期经营秩序较好的商品交易市场提供便利和支持,并通过市场巡查、质量抽查、公示、警示等方式,督促经营者树立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理念。同时,通过颁发信用等级证的方式来鼓励市场内的经营者不断加强信用建设,从而使整个商品交易市场内的交易秩序得到很好的治理。总之,要不断扩大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范围,建立覆盖整个流通领域的监管执法网络体系,将是未来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趋势之一。

3.不断创新市场监管的手段。由于商品交易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原来的驻场监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而监管任务的扩大也使得监管部门进驻市场对市场进行专门的管理不切合实际。自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工商机关完成市场“办管分离”历史任务后,各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的方式和手段,推出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等新型监管方式。但由于主观和客观等多种原因,近年来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不足,一些地方满足于躺在市场培育者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从整体上看,各地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存在不同程度的弱化趋势,监管方式原始单一,市场秩序规范水平停留在较低阶段。面对形势发展对市场监管提出的新要求,要在认真分析研究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实践的基础上,从工商系统工作全局的高度,推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这一重大监管制度创新,并把这一制度创新作为实现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职能到位的突破口。

4.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实现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首先必须要重视媒体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媒体的形式不断多样化,新兴媒体迅速发展并不断出现新的媒体形式。各种各样的媒体已覆盖了从城市到农村的各个角落,媒体所承担的舆论监督职能越来越重要。在对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商品交易市场不断完善,健康发展。另外必须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是商品交易市场的最终受益者,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对涉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并以此为线索,挖出根源;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下,商品交易市场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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