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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规模集锦9篇

时间:2023-09-14 17:39:00

证券市场规模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1

一、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我国加入wTo将为证券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wTo后,长期被政策所保护的金融服务业将不断开放.从证券业来看,加入wTo后,虽然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我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将活跃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同时,外国银行、证券机构的大量涌入,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将为证券业创造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我国证券市场已初步形成并将继续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品种将不断丰富,上市公司质量将会明显提高,交易登记结算将会有新的改进.将基本建设成集中统一的全国结算体系.随着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初步建成.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特有较大提高.证券中介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将形成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大型证券公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也将趋于完善.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我国证券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金融资产稳步增加,金融意识、证券意识逐步加强,投资渠道日益多样化,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倾向将日趋加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股市的总钵规模在逐步扩大。1997年底深沪股市流通市值为5024.42亿元,1998年底为5745.48亿元,2000年11月底为14980亿元.从长远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是很有潜力的.

二、21世纪初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市场扩容如果以企业小规模、大数量的方式进行,无疑会助长市场投机气氛,最终影响市场发展.选择大量经过改制改造具备入市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入市,发行一定规模的股票、债券,既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量需求,又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对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至关重要。控制服票和债券发行,关键不在数量,更要的是质量.因此,应当一方面继续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另一方面在企业中抓管理、抓技术练内功,提高资本盈利率.这样,如果上市公司的质量好,股票质券的风险就小。发行规模也就容易扩大.近年来国内不少企业已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通过资产合并重组、壮大规模后上市;或者通过先上市再回头收购本地工商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迅速壮大已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效益,然后再增资扩股,使优质资产扰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转移.这样,既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又壮大证券市场的规模.对于证券品种,应实行发行和交易多样化、国际化.除股票质券之外,还应增加期权和期指等衍生金融品种的交易.债券要增加期限品种,多开发短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股票不但在境内发行上市,而且要争取在海外发行上市,近几年来,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已逐步从香港扩展到新加坡纽约、伦敦等股票交易所,境外上市公司已达46家.证券融资的发展日趋国际化.

(二)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机构投资者是未来证券市场的主力军.有了庞大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就能健康地发展.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仅占20%左右,不利于树立理性投资的市场理念,因此,应该加快发展机构投资队伍,吸引更多新生力量进入证券市场.

一是发展和规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体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特点的现资融资制度,作为方便大众的投资融资方式和理财工具,主要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证券汇集资金.目前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兴未艾.据有关资料反映,资产规模已达6万多亿美元.在中国,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市场尽管姗姗来迟.但发展也初具规模。随着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解决目前6万亿居民储蓄的分流问题.又可以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同时.在目前国家将部分国有股.法人股报向市场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以基金配售的方法间接上市,则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由此看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促进证券市场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二是放开保险资金入市.目前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已初具条件:第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提供了可选择性。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己逐渐成熟.第三,专业队伍经验日益丰富.第四,由保监会和证券会实行双重监管.因此,保险资金入市势在必行.1999年10月,我国股市大门己向商业保险资金正面敞开.通过投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继同盛基金向11家保险公司配售后、巨博、长阳等基金的配售也相继进行.随着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保险资金入市方面的创新步伐将加快.此项创新不仅意味着市场资金面在扩大.更标志着新型投资主体开始加盟股票市场.

(三)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中的双重作用.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企业兼并、资产管理念融咨询项目融资等活动.从发展趋势看.现资银行在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过程中的活动越来越积极,这项业务的规模、重要性将越来越大。投资银行既是中介机构,又是投资者,具有双重身份.1999年以来,国家证券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下发文件,为券商融资开辟渠道.包括券商增资扩股、允许券商进入资金拆借市场、允许券商参与国情回购、允许券商抵押贷款以及券商上市等措施.这一方面表明券商的金融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另一方面表明券商的外部经营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性的券商作为投资银行,应发挥自己的融资优势,壮大资本实力,帮助企业在债券、股票市场上筹措资金,并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帮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到海外上市,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最终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与成效.

(四)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对证券市场的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证券市场逐步向国际接轨的方向发展,但要实现证券市场化、国际化还必须花大力气,继续努力,逐步完善.

一是改革股票规模的有限性和分配的行政性,建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过去,发行股票、债券.要分配额度,经过层层审批,不但手续烦琐,而且社会上对于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颇多微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此,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废除额度分配和规模指标.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身需求申请发行股票,证券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条件对申请股票发行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好上市申请和发行审核这第一道关,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优化证券市场环境.1999年8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进入了一个更为国际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集中体现了管理部门力图改进股票发行审核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意愿。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广大改制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则是一种实际的利益保护.

二是实施市场股票回购,激活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回购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常见的公司行为,被作为公司正常的调控手段.在美国和英国,企业回购股票的现象非常普遍.美国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有:稳定和提高公司的股价,防止因股价暴跌出现的经营危机;回收股票以奖励有成就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实践证明,上市公司按照股份回购的条件、股本结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是可行的.例如当本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严重背离其投资价值,而且已远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以实施回购,以缩减公司的总股本,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收益.使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重新显现.而在回购以后.如果公司股价较高,则可以根据需要增发新股;为公司今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利于激活证券市场。

三是逐步解决国家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增强证券市场的社会监督.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股份有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三种类型,其中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一方面它们已失去股票原有的意义,既不符合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上市企业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内部管理者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任命,而被社会投资者监督接管的压力不足以引起其对自己前途的担忧,从而缺乏有效的淘汰机制和竞争压力.使企业无法充分体现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为此,应根据市场承受能力,用五年或者更长时间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包括企业回购注销,消除法人股;适当转让上市公司中部分国有股权,增大社会资本的比重,既盘活国有资产,同时增强证券市场的社会监督,充分体现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2

【关键词】证券公司 业务转型 监管模式

我国证券公司兴起的时间与国外相比较晚,我国证券公司兴起于20世纪末。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已经基本形成规模。但与国外的证券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形式和监管模式仍落后于国外的先进水平。由此,伴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的提升,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我国证券公司要与时俱进进行业务转型,并且要对其监管模式进行改革。我国的证券公司规模各不相同,其所在的地域的风土人情也有所不同,所以在进行业务转型时,要因地制宜进行证券公司业务转型研究,依照不同规模和地域采取不同的转型方式和监管模式,由此,本文作出如下论述:

一、证券公司业务转型的策略

(一)大规模证券公司业务转型的策略

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的提升,使国外很多国家的各个行业都选定了我国为其出口国,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发展迅速,使大规模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其业务范围不仅在国内市场,也在国际市场。由此,大规模证券公司其战略布局,要站在国际市场的高角度,对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发展形势进行研究,取得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提高国际的影响力。我国大规模的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近三百人,国外的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近千人,其国外的证券公司的分析师占六成以上,而我国分析师人才则很少。且我国的证券公司把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都放到对历史数据的研究,而对当前国际合作的市场趋势的研究领域没有任何投入。由此,我国大规模的证券公司要进行业务转型,使其业务形式适应高速发展的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才能更好促进我国经济能力得提升和经济全球化的步伐。

(二)中小规模的证券公司业务转型的策略

我国中小规模的证券公司相对于大规模的证券公司在业务转型方面难度较大,我国中小规模的证券公司所处地域多以一些二三线城市为主,目前我国中小规模的证券公司的业务能力大多可以满足当地的业务需求。我国中小规模的业务形式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其原有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基础设施与大规模的证券公司相比有很大差距。由此,我国中小规模的证券公司应依据当地的市场的特点,确定市场中的某一领域为其重点的研究领域,使其成为我国中小规模证券公司针对这一领域的业务模式和业务能力的水平具有领先水平,从而使其在当地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近几年,我国部分的证券公司在研究市场差异化方面,针对研究队伍和研究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重点对战略部署和体系进行了科学化的调整。其将研究的重点内容转向了大型金融的16个核心领域。这种研究方式是针对市场差异化研究体系的创新,突显了中小规模的证券公司的新型的研究方向。我国的另一些证券公司针对市场的特定领域进行研究,并且取得了很好的竞争优势。例如我国的日信证券研究所在内蒙古的上市的相关公司,做了这类特定领域的专业性调研。其创建新型的研究小组和组织专业性的工作人员。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所处的优势的地理位置,利用调研信息进行特色的区域研究,为客户提供更有高识别度的政策和利于客户发展的上市条件。华宝证券是我国中小规模的证券公司中利用差异性市场调研模式的成功的另一个成功案例。华宝证券利用其所在的地域有国内重点钢铁企业即宝钢集团的优势,针对其特定的钢铁行业以及与其有关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研究,创建了一系列具有特色业务模式,使其成为这一领域的先锋代表,并获得了良好的知名度。由此可见,中小型规模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针对市场差异化的研究,利用自身所在区域的优势和创建的特色业务的领先水平,探索出适合证券公司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道路。

二、加强我国证券公司监管模式的策略

(一)提高证监会的监管能力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进行转型,其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其业务量不断增加,由此,证监会审批的业务量也会同时增加,使其无法将监管职能进行全面使用,无法保证证券公司的业务转型安全的进行。因此,要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使不合理的审批项目自行废除,但是依据证券市场的需求进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取缔和废止,不是对企业的发展不予管理,而是使证监会的职权进行转移,加强证监会的监管能力。证监会应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报告的形式和相关信息上报时间,对不法行为进行适宜的处罚。并且明确证券公司的相关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披露的渠道,使投资者可以很快知晓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证监会在摆脱繁杂的审批事项的过程,可以将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的执法上。使我国证券市场得到更加安全的发展。

(二)建立一元化的监管模式

我国的证券市场没有形成一定的监管体制,市场的规范性不足。这样就加重了我国政府部门的压力,政府部门既要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也要对证券市场进行引导和培育。要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其含义并不是将其监管范围扩大,对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以及证券行业中的各个环节的监管,这样扩大监管范围的监管策略会使监管这一方与市场的各个环节的联系将超过正常的联系范围,会造成监管部门被证券市场的风险牵连,甚至会转嫁于证券监管部门之上。因此,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要将监管部门与证券市场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将证券市场的风险隔离到市场上,使其不会蔓延造成监管部门和政府相互为难的局面。将市场风险的隔离的监管方式,既不会使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弱化,也会使监管的效果的到提升。我国现行多元化的管理制度,即是政府中多个部门进行全方位管理,但是多部门进行管理,会造成权责不分的管理危机。俗话说:“天无二日,国无二君”。证券市场的监管部门必须只有一个核心,建立一元化的监管模式。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要制定一系列的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统一的保护和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且有秩序的发展。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要积极与其他部门进行密切的联系和配合,建立良好的运行制度的一元化的监管模式,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

伴随着与国际化接轨的发展趋势,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证券公司更好的规避各种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应根据当前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并其要提高证券公司相关人士对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使上市公司信息及时有效的进行公布,并且对上市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时间进行合理的规定。针对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的格式要根据国际需求进行合理规范,使其内容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等。与此同时,建立规范的查询机构,让投资者第一时间了解并掌握上市公司具体的信息和经营状况,利于投资者正确分析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从而减小投资者投资的风险,增大投资者的收益。建立良好健全的证券系统的查询机构,可以拉近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提高证券监管体系在投资者心目中的信任度。这样健全的监管制度,使上市公司的运营情况受到合理的监管,使证券公司的以安全的发展。

三、结论

我国证券公司进行合理科学的转型,其本源是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经济市场出现了改变。与国际市场的接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变化,市场结构发生改变,促进了我国证券公司进行转型。我国大规模证券公司和中小规模证券公司其业务改变方式不同,但大致方向是针对业务本源的改变,业务量的突增等领域。改变业务类型和业务的处理方式,提高业务的国际化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和提高办理业务的速度。从而实现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转型的重要意义。证券公司业务转型伴随着监管模式的改变,监管模式要以适应新型的业务形式为主,对证券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一元化的监管模式,科学合理健全的监管模式是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转型的前提。本文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为证券公司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提供相应的借鉴。

参考文献:

[1]周敏.证券公司开展国债期货业务风险分析及监管模式建议[J].债券,2014,(02).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3

    [关键词] 金融 股票 证券市场 对策探讨

    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 我国加入wTo将为证券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wTo后,长期被政策所保护的金融服务业将不断开放。从证券业来看,加入wTo后,虽然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我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将活跃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同时,外国银行、证券机构的大量涌入,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将为证券业创造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我国证券市场已初步形成并将继续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品种将不断丰富,上市公司质量将会明显提高,交易登记结算将会有新的改进。将基本建设成集中统一的全国结算体系。随着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初步建成。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特有较大提高。证券中介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将形成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大型证券公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也将趋于完善。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我国证券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金融资产稳步增加,金融意识、证券意识逐步加强,投资渠道日益多样化,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倾向将日趋加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股市的总钵规模在逐步扩大。 1997年底深沪股市流通市值为5024.42亿元,1998年底为5745.48亿元,2000年11月底为14980亿元。从长远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是很有潜力的。

    二、21世纪初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 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市场扩容如果以企业小规模、大数量的方式进行,无疑会助长市场投机气氛,最终影响市场发展。选择大量经过改制改造具备入市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入市,发行一定规模的股票、债券,既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量需求,又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对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至关重要。控制服票和债券发行,关键不在数量,更要的是质量。因此,应当一方面继续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另一方面在企业中抓管理、抓技术练内功,提高资本盈利率。这样,如果上市公司的质量好,股票质券的风险就小。发行规模也就容易扩大。近年来国内不少企业已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通过资产合并重组、壮大规模后上市;或者通过先上市再回头收购本地工商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迅速壮大已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效益,然后再增资扩股,使优质资产扰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转移。这样,既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又壮大证券市场的规模。对于证券品种,应实行发行和交易多样化、国际化。除股票质券之外,还应增加期权和期指等衍生金融品种的交易。债券要增加期限品种,多开发短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股票不但在境内发行上市,而且要争取在海外发行上市,近几年来,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已逐步从香港扩展到新加坡纽约、伦敦等股票交易所,境外上市公司已达46家。证券融资的发展日趋国际化。

    (二) 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机构投资者是未来证券市场的主力军。有了庞大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就能健康地发展。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仅占20%左右,不利于树立理性投资的市场理念,因此,应该加快发展机构投资队伍,吸引更多新生力量进入证券市场。

    一是发展和规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体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特点的现资融资制度,作为方便大众的投资融资方式和理财工具,主要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证券汇集资金。目前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兴未艾。据有关资料反映,资产规模已达6万多亿美元。在中国,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市场尽管姗姗来迟。但发展也初具规模。随着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解决目前6万亿居民储蓄的分流问题。又可以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同时。在目前国家将部分国有股。法人股报向市场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以基金配售的方法间接上市,则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由此看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促进证券市场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二是放开保险资金入市。目前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已初具条件:第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提供了可选择性。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己逐渐成熟。第三,专业队伍经验日益丰富。第四,由保监会和证券会实行双重监管。 因此,保险资金入市势在必行。1999年10月,我国股市大门己向商业保险资金正面敞开。通过投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继同盛基金向11家保险公司配售后、巨博、长阳等基金的配售也相继进行。随着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保险资金入市方面的创新步伐将加快。此项创新不仅意味着市场资金面在扩大。更标志着新型投资主体开始加盟股票市场。

    (三)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中的双重作用。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企业兼并、资产管理念融咨询项目融资等活动。从发展趋势看。现资银行在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过程中的活动越来越积极,这项业务的规模、重要性将越来越大。投资银行既是中介机构,又是投资者,具有双重身份。1999年以来,国家证券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下发文件,为券商融资开辟渠道。包括券商增资扩股、允许券商进入资金拆借市场、允许券商参与国情回购、允许券商抵押贷款以及券商上市等措施。这一方面表明券商的金融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另一方面表明券商的外部经营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性的券商作为投资银行,应发挥自己的融资优势,壮大资本实力,帮助企业在债券、股票市场上筹措资金,并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帮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到海外上市,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最终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与成效。

    (四)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对证券市场的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证券市场逐步向国际接轨的方向发展,但要实现证券市场化、国际化还必须花大力气,继续努力,逐步完善。

    一是改革股票规模的有限性和分配的行政性,建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过去,发行股票、债券。要分配额度,经过层层审批,不但手续烦琐,而且社会上对于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颇多微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此,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废除额度分配和规模指标。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身需求申请发行股票,证券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条件对申请股票发行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好上市申请和发行审核这第一道关,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优化证券市场环境。1999年8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进入了一个更为国际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集中体现了管理部门力图改进股票发行审核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意愿。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广大改制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则是一种实际的利益保护。

    二是实施市场股票回购,激活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回购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常见的公司行为,被作为公司正常的调控手段。在美国和英国,企业回购股票的现象非常普遍。美国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有:稳定和提高公司的股价,防止因股价暴跌出现的经营危机;回收股票以奖励有成就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实践证明,上市公司按照股份回购的条件、股本结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是可行的。例如当本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严重背离其投资价值,而且已远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以实施回购,以缩减公司的总股本,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收益。使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重新显现。而在回购以后。如果公司股价较高,则可以根据需要增发新股;为公司今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利于激活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4

关键词:证券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6―0097―02

1引言

截止2013年底,我国得证券公司共有115家,5785家营业部,2002年至2013年,全国共增加2890家营业部,年复合增长率高达6.50%;资产管理规模超过5万亿元,2013年,115家证券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净利润440.21亿元。

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证券业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然而,国内证券业在产业组织演进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有必要对证券业的产业组织进行研究。

2中国证券业市场结构分析

市场结构是指构成市场的卖者(企业)相互之间、买者相互之间以及买者和卖者集团之间诸关系的因素及其特征,是对特定行业中各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的描述,主要通过市场集中度指标来确定市场结构的类型。

2.1市场集中度分析

市场集中度反映了特定产业或市场中卖者或买者对产品的垄断程度,按计量方法的不同,量度市场集中度的指标分为绝对集中度指标与相对集中度指标,本文采用绝对集中度指标CRn指数来衡量中国证券业市场集中度。

其中,xi是该产业中指定的指标值最大的n家企业中的第i位企业的该指标值,N表示该产业中的企业数量总和,本研究中选取n=5,10,20计算。

日本著名产业组织学者越后贺典教授在贝恩的分类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亚洲国家产业分类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市场结构判断标准,见表1。

由表2可以看出,我国证券业净资产排在前5家的证券公司所占的份额CR5为30.25%,前10家证券公司所占的份额CR10为45.05%。根据越后贺典教授的市场结构判断标准(见表1),可以看出中国证券业市场结构属于E型(CR10

2.2产品差异化分析

产品差别化是决定市场结构的一个主要因素。产品差异化是指生产者利用自己本身的优势和消费者偏好,使顾客能够把它同其他竞争者提供的相似产品有效区别开来,使产品在目标市场中更具有吸引力,以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目的。我国证券公司产品的总体差异化程度不高。客观差异主要体现在不同证券公司的承销能力、经纪能力不同,而中国证券公司的承销、经纪业务服务能力相差甚微。主观差异方面主要体现在证券公司的商誉,即买者对证券公司的信任程度;买者对证券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认知程度;证券公司广告等各种推销行为产生的差异。证券公司产品差异化指标能反映目前证券业务市场的竞争强度以及市场细分程度。

2.3规模经济分析

规模经济是指扩大生产规模引起经济效益增加的现象,是另一个影响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证券公司运营也存在规模经济效益,即随着证券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单位运营成本下降,单位收益上升。

从表3可以看出2009年―2013年中国证券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在不断扩大,2013年净资产达到了7538.55亿元,与2009年的净资产4838.778亿元相比增加了1.56倍。但也可以看出除净资产外,中国证券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自2009年开始逐年下滑,行业净利不断收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由于券商业务创新水平低,过度依赖传统业务的经营局面所造成的,也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欧债危机持续发酵的影响。2012年全行业利润下降趋势已经开始放缓,由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开始全面发力等因素影响,2013年,中国证券业在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规模上增长强劲,证券公司总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约21%,同时净资产规模达到7538.55亿元,比2012年末增长857%。综上我们可以得出,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业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特征,但明显没有达到最优经济规模。

2.4进入与退出壁垒分析

(1)进入壁垒。从进入壁垒的性质分类,可分为经济性壁垒和行政性壁垒。行政性壁垒指政策法律制度壁垒,是由于证券产业关系到国家金融与经济安全,因而证券产业的注册、核准、业务开展都必须进过监管当局许可,经审查确实符合法定要求的证券公司才能获批。经济性壁垒又可细分为差异化进入壁垒、规模经济壁垒、资本壁垒等。商誉等产品主观性差异构成主要的差异化堡垒;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了规模经济壁垒的主要来源,固定成本较大的产业往往具有较高的规模经济程度。

(2)退出壁垒。由于资本专用性所致的沉淀成本,证券公司主动退出时,沉淀成本壁垒成为主要的退出壁垒。证券业沉淀资本壁垒主要表现在商誉、人力资本和业务合同等无形资产中。

3中国证券业市场行为分析

3.1价格竞争行为

(1)卡特尔(cartel)行为。卡特尔(Cartel)是一种正式的串谋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为牟取超额利润,以协议等方式,共同商定产品价格,从而限制市场竞争的一种垄断联合。证券业的卡特尔行为主要表现为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为达到利润最大化,同一地区或城市的各证券营业部联合勾结,通过协议统一口径。如在2002年,证券当局通知,取消原来3.5%的固定佣金标准后,一些券商联合起来,公开实行高佣金规则,但这种联盟没有持续多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由于中国证券公司的之间的产品差异化程度低,证券公司为维护存量客户的关系通过降低佣金标准来抢占市场,整个证券业的整体佣金迅速降低,甚至出现了低于成本的万分之二三这样的佣金水平;最后迫使监管部门设定地区行业自律最低佣金标准,以行政干预动用监管惩罚手段的才勉强制止了行业的佣金价格战。

(2)掠夺性定价。掠夺性定价是指一个厂商将价格定在牺牲短期利润以消除竞争对手并在长期获得高利润的行为,是一种不公平的歧视性价格竞争。证券业的掠夺性定价行为表现为在有较多新成立的证券营业部的地区,一些实力强劲的证券营业部可能采取低于成本的价格将一些势单力薄的竞争对手排挤出行业,等占据绝对市场份额后再提高价格以补偿掠夺期损失。

3.2创新行为

(1)业务创新。证券公司想要在行业中保持并不断发展离不开业务的创新。近年来,中国证券业的创新业务不断涌现,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这些创新业务将在证券公司收入中所占比例将迅速增加,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券商融资融券余额高达3434.7亿元,这一数据在2012年年底为895.16亿元,同比增长2.83倍,在短短几年内已经成为券商的第三大盈利支柱业务。2013年行业创新动力主要将来源于监管层对证券业务的进一步放松以及自下而上的创新产品,当前券商创新业务的开展主要表现在约定式回购、中小企业私募债、客户保证金管理、新三板及柜台交易市场。

(2)管理与交易手段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是在集中式清算模式的基础上,为了协调各营业部业务,证券公司应在各省市建立中间管理层次。而各营业部内部结构业按照职能划分为前台销售服务,后台技术维修财务核算等服务。网络交易模式上的创新加快了证券信息的传播速度,提高了投资者之间的信息透明度,拓展了金融服务渠道,实现线上和线下双向布局,同时也降低了证券公司的营业成本。

4中国证券业市场绩效分析

经济绩效是反映在特定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下市场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体现了一个市场实现经济运行目标的程度。衡量市场绩效的指标有勒纳指数、贝恩指数、托宾Q值、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2013年中国115家证券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440.21亿元,115家证券公司中,104家公司实现盈利,占证券公司总数的90.43%。表4是2009年-2013年中国证券业市场绩效分布情况,本文用净资产收益率衡量证券业市场绩效。从表4可以看出,中国证券业绩效处在一个波动的阶段,2010年中国证券业净资产收益率从2009年的19.28%下降为13.69%,并连续三年下降,这是因为自2008年证监会放开营业部审批后,新设营业部逐步恢复,随后2009年,证监会出台新设营业部新规,放宽了设立营业部的资格条件。营业网点的激增,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佣金率的价格大战,使得2010年开始行业盈利水平开始大幅下降。归根结底是由于券商缺乏创新,过度依赖传统业务的经营局面造成的。直到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开始增加,这是因为2013年,证券行业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为行业稳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总体上看,中国证券业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较低,另外中国证券业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模经济,所以我国证券业市场绩效总体水平较低,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5结论与对策建议

5.1结论

通过对我国证券业的研究,可出下结论:(1)中国证券公司市场集中度属于E型(低寡占产业),证券公司的产品差异化程度低,并且没有实现真正的规模经济,政策法律制度森严进入壁垒高。(2)由于中国证券公司之间的产品差别化程度比较低,券商之间大多采用价格竞争战略。(3)中国证券业的绩效低下,证券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波动较大,但随着创新业务的迅速发展,证券公司盈利水平业会得到稳步提升。

5.2对策建议

(1)稳步推进制度建设,优化监管环境。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经营,为证券公司的业务扩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完善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证券业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以自律组织为主的监管体系,淡化行政监管适度自律监管,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使得我国证券市场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2)鼓励推动证券业业务创新。应当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创新机制,鼓励证券公司开发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对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进行产品创新,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积极开发设计资产证券化品种,以满足不同类型的筹资者及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需求。

(3)改变市场结构,提高证券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政府应尽量合理而有序地降低行业管制,推动证券行业的市场化,支持证券公司重组工作,鼓励绩效好的证券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并购和重组,实现行业资源整合,提高证券业的市场集中度,发展和培养一批优质证券公司来带动整个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4)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已跟进匹配业务的发展与创新。对风险管理进行有效沟通,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并对信息进行集中整合分析,才可以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全景式的判断。

参考文献

[1]芮明杰.产业经济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2]王聪,段西军.中国证券市场佣金制度研究――关于中国证券市场的SCP分析框架[J].经济研究,2002,(5):3947+65.

[3]周晓媛,李娟.中国证券业的SCP范式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21):7677.

[4]汤文仙,李娟.我国证券行业的市场结构与证券公司并购[J].管理科学,2003,(6):4045.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5

1.日本模式。日本目前有大阪证券金融公司、中部证券金融公司和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三个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这三家公司完成。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即第一层面由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信用;当其自有资金或借券来源不足时,转向证券金融公司融通,此为第二层面;最后,证券金融公司在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再向各商业银行、拆借市场借贷、公开市场标借或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来获得调控证券市场的资金流入量与流出量。

2.台湾模式。台湾目前有复华、环华、富邦和安泰四家证券金融公司,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惟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

二、两种模式的比较分析

1.日本模式的特点和评价。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处于一种垄断的地位。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以相当小的自有资本规模(自有资本的比例为2.5%)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取证券,其他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日本建立这种以专业证券金融公司为核心的信用交易制度,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信用交易能够尽可能被政府所控制,因此,证券金融公司成为信用交易尤其是融券交易的垄断者。而大藏省、中央银行、交易所、证券金融公司四个方面,构成整个证券市场宏观调控的基石,政府有意维持这种垄断的局面,从而使证券金融公司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工具,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数量,从而控制信用交易量。在这种客户一证券公司一证券金融公司的层级结构里,下一级向上一级集中汇总,上一级形成对下一级的管理和垄断。这种职能分工明确的结构形式,优点是便于监管,而缺点是禁锢了每一个层级的多元化发展,丧失了一部分效率,致使其融资成本较高。

2.台湾模式的特点和评价。台湾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台湾于1980年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其股东为台湾证券交易所、台湾银行、土地银行、光华投资公司及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其后,又成立环华、事邦、安泰三家证券金融公司。在台湾的信用交易模式中,一方面承袭了日本的专业化金融公司模式――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突破了日本的“机构对机构”的封闭模式,将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融资和融券范围扩大到所有的投资者,从而实现了既可对证券公司也可对广大的一般投资者直接提供融资融券业务,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或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另外,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要比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的资产结构更为合理。尤其是股东权益部分,要远远高于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例如复华的股东权益为总资产的18%),这使其在资金方面不需要太多的依赖政府的支持,也更像一个市场化的金融公司。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

三、我国金融证券公司建设的政策建议

1.我国证券信用交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于证券信用交易,我国无论是法律上还是政策上绝对禁止,但在实践中“,信用”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备因素之一,在证券市场上仍广泛存在。受利益驱动各市场主体采取一系列违规信用交易,主要形式有:①证券公司为拉拢客户,接受大户委托,进行恶意透支;②证券公司在自营业务中私自透支买卖证券;③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为亲友等关系人透支买卖证券。④证券公司的疏忽造成股民恶意透支。证券信用禁而不止,从投资者角度而言,利用证券信用可以发挥杠杆作用,以小搏大。尤其在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常常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剧烈的行情,此时如能筹得大量资金短线操作得当,将能赚取巨额差价利益。其次,从证券公司的角度来看,自有资金普遍不足,缺乏必要的合法的融资渠道,业务范围狭窄,相互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必然导致券商一方面千方百计地从各种非法渠道获得资金,另一方面进行种种违规操作。因此,引入信用交易制度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难以直接采用美国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台湾和韩国等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

2.我国金融证券公司建设的政策建议。

(1)证券金融公司建立的时机。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连接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桥梁,发挥着连结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纽带”作用,可以在不改变“分业经营”的前提下,间接实现混业经营,从而发挥金融机构的协同效应和金融资源的整合效应,促进资本市场的规模发展和功能深化。而其职能的实现要求证券市场具备一定的容延度(即容量和广延度),具体包括筹资者、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数量及其交易量,证券市场上证券的种类及其绝对数量和相对规模,资金市场的容量和规模,这些都是决定着金融证券公司能否顺畅运作的关键。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要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情况,海外券商的债务融资主要来自银行、货币市场,回购协议也正在成为券商融资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渠道。但在我国,货币市场上交易工具少,交易规模小,券商可以用来做回购交易的债券数量极为有限,而且回购利率较高,融资成本昂贵,这就决定了回购市场不可能满足我国券商的融资需求,也不会成为我国券商融资的主要渠道。同业拆借市场上,因为证券质押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银行很难对券商或投资者融资取得的资金投向进行有效的监控,加之我国股票市场实际运行过程很不规范,故而监管部门对证券质押融资都作了严格的资格认定和比例限制。实际运作过程中,银行出于自身安全性的考虑,必然会对券商的融资非常慎重,因此券商通过同业拆借所能获取的资金也非常有限。更重要的是,同业拆借和国债回购均不能满足券商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而国内券商最为短缺的是中长期资金。所以证券市场的融资问题是我国证券市场比较突出而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6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阐述模式的内涵、实质及特示了证券监管模式选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在我国所应未用的证券监管模式的应然性和实然性开且在充分对比德国、英国、美国三个监管模式成型的国家的基础上来间释我国现阶段应以集中型监管为主,行业句凌为辅.管制与自律相结合的证券监管模式

    一切活的事物都在寻求更加美好的世界也许、当代西方著名哲仪卡尔·波普这句看似中常,’实含深汇的话,实在是笔者致力于证券监管模式设计写作的动机和过程给予了一个最好的向现代证券业是资金的高度密集区,其运作的稳定与否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一任何一监管模式的设计都是为了营造一个公正和高效的市场,保障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证券监管是仪一科学的范畴,证券监管制度、证券监管体系、证券监管的调整手段都带有显著的人工属性,证券管丁体可以对证券监管模式进行设计,并根据这些l-2计建立新的证券监管模式.

    法国学者莫里斯·迪韦尔热的一句话给模式下定义为:用以解释现象和影响现象的模型所谓“校式”,亦称“范型”,一般指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还可指各种又见点构成有组织的体系而非杂乱无章地被拼凑在一起、“模式”的选择对于证券监管制度的作用不可低估在进行证券监管时,在监管条件、监管方式的选择等方面都需要有相应的判断一各国的证券监管采取不同的模式,均受传统习喂.政治理念和证券理论认知的影响二。

    一、证券监管的内涵

    内涵的选择是由每一种证券监管体制的叹f}决定的、定义每一种内涵的方式可以反映出其.选样模式,是一种传统、现代,抑或陈旧超前的行模式.证券监管是指证券市场管理机构运用仃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法,对证券发行.交以及证券纤首机构等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规范性监督管理括动多年宋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表明,市场以旋市场主体的成熟与否与证券监管的成熟与否是相辅相成的

二、证券监管的目标

    (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证券监管应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基础,而作为其合法权益的首要一条,也是最重要的就要对影响投资抉择的上市公司重要信怠.和公开信息享有知情权.即在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过程中仃叹、承销商、经纪人、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机构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针对信息披露的不真实.不及时、不规范问题采取严格的监督措施,有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正确选择投资对象。

     (二)保障公平自由与效率原则的贯彻实施

    公平原则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原则。公平不是结果的平均分配、而是机会公平,或者在机会公平基础上的分配正义,其体现即为防止不正当交易j自由市场原则在股票市场上是体现最充分的地方,然而由于巾场缺陷的存在、仅仅依靠自由的证券市场机制不可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经济发展的长期有序因此,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建立证券监管模式对证券市场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管,是必不可缺的效率原则是证券市场运行状态和质量的标准之一,证券市场的低效必然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和失,最终损害市场主体的利益。

    (三)、保障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

    证券市场是一国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和措施会直接.可接影响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的波动又会反作用于宏观经济的运行,因此加强对证券市场监管,有利于真实反映宏观经济的发展现状.保障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三、证券市场监管模式类型

    世界上通行的证券监管模式包括三种类型:即以美国为代表的集中型管理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自律型管理模式和以德国为代表的中间型管理模式。

    (一)集中型管理模式

    所谓集中型管理模式,是指由独立于行业外部的政府机构依据国家法律积极参与证券市场的管理、并在证券市场管理中占主导地位的模式。美国、日本和巴西都属于这种类型。而相比之下。美国较日本和巴西而言.其证券监管机构具有更充分的独立性。因为美国的证券监管机构是专司证券监管之责的专门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该机构是由总统任命.向国会负责,集证券市场的管理权限于一身.其不仅有行政执行权,还可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颁布一些准法律型模式,具有准立法权,基于此.这种模式又可称为独立型模式。日本和巴西则是由政府授权中央银行或财政部行使证券监管职能,是由政府的非专业证券监管部门承担的一项附带职能,因此又称为附属型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在注重立法管理的基础上,设立了全国性的管理机构指导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二)自津型管理模式

    自律型管理模式注重发挥行业自津组织在监管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刘券市场的干预较少,除了国家立法中的某些必要规定外,没有专门的证券市场监管法规,而是通过一些间接性法规来约束证券市场英国、荷兰、新加坡、马来西亚及我国的香港地区都采用了这种模式。但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该种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自律型模式的国家也吸取集中型模式的一些做法。朝着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香港地区于1989年4月14日通过并颁布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至此.香港证券监管也走出了单纯自津型管理模式的框架。

    (三)中司型管理模式

    中间型管理模式兼备了前两种模式的特点,是将立法与自律监管相提并论的一种模式,是一种中庸式、德国即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德国没有统一的证券法,关于证券监管的规定在多种法规中均有体现.而由证券自律管理组织制定的证券行业行为准则,对证券商也有较强的约束力。

    四、证券监管主体设置的一般模式

    现有证券监管主体包括他律型监管主体、自律型监管主体和混合型监管主体三种类型。证券监管主体的划分、也可视为证券监管模式的一种分类。

    池津型监管模式以立法监管为基点,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这种监管模式的管理者因不参与证券文具有超脱性.同时、由于监管机构多为政府部门.因而能够从全局、宏观、长远角度出发考虑证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监管的公正与公平,各方面经济利益的保护也较为客观当然,在这种监管模式下,还应充分发挥民间自津性组织的作用,与政府监管双管齐下,其监管的有效性才能犬一提高:无可非议的,传统的行政手段的运用及其引发的证券市场的“寻租行为”也将有效的避免.与他律型监管模式相比,自律型管理模式实质上是一种自我监管行为。它由于被监管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了证券监管规则的制定,其利益的充分保护无疑会减少逃避监管行为的发生‘.咦监管成为一种自发的行为因而也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效率同时自律型监管使被监管机构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气充分的投资保护与竟争、创新有利于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但是,自律组织通常把其会员的经济利益至高无上的置乡首位致使投资者或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无形中便受到了损害而其监管者的非超脱性、缺乏公正性立法的后盾及权威性中央管理机构的设立,使监管的公平、公正无从谈起、难以实现全国证券市场的协调发展基于丘迷分析这两种监管模式利弊各现随看各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日渐提高,证券监管日益趋向于两种模式互相融合的混合型监管的倾向。

   五、我国证券监管模式的设计

    评价一个监管模式的优劣与否、是要以一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为标准的,是不以市场主体中任何方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此,监管模式的设~l.通常要受一定条件的制约。首先、一国经济的发展阶段会影响其宏观经济的调控体制,而调控体制的集中与否直接关系到证券监管的模式选择.其次、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也是一重要因素证券市场的初期阶段、市场规模小与规范性程度不高决定了实们集中型监管模式的必要。当市场规模达到相当程度、发育程度较高时则实行自律型或中间型监管模式,除此之外,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还会有诸多的茶件约束着监管模式的选择.从我国的现状出发、由于宏现经济调控的重点仍是行政千预和直接调控、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高.自律组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各类市场主体的违规、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等等因素的存在,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监管模式应以集中型监主、以行业自律为辅、采取管制与自律相结合的模式。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7

【关键词】证券公司;专业融资模式;借鉴

1专业化融资模式特点

专业化证券融资模式,是日本、台湾等地区早期社会信用薄弱、分业经营等背景下形成的。这种模式主要特点在于证券金融公司存在,证券金融公司是一种为有价证券发行、流通和信用交易结算提供资金和证券借贷的专业机构,主要目的是疏通分业经营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资金流动,同时通过垄断融资融券业务控制信用交易规模,防止金融风险。

1.1专业化融资机构特点

证券金融公司一般采用股份制形式,股东大多是商业银行、交易所等各类金融机构,还包括部分上市公司和企业;除自有注册资本外,债务资金来源主要从货币市场融取,包括发行商业票据,吸收特定存款,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向银行贷款等。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展信用交易转融资融券。在机制设计上,日本实行单轨制,即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然后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融券,投资者不能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证券商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融资,但不能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融券;这些金融机构如需借出证券,需要先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单轨制特点是融资融券活动传递链单一化,机制上比较容易理顺,但垄断性较高。台湾采用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双轨制”结构中,部分获得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直接对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然后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而没有许可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既为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服务。这种模式有利于业务朝多元化发展,但机制较烦琐。除信用交易业务外,证券金融公司还为证券公司证券承销、新股发行等业务提供短期周转资金,及为证券公司并购、项目融资等业务提供过桥贷款等。

1.2风险管理模式

在风险管理上,专业化模式主要通过政府主导和宏观调控进行管理。日本大藏省负责批准和审核证券金融公司成立条件和资格,并制定初始保证金等具体规则;证券交易所主要制定相关规章,对融资融券保证金比率进行动态监控。此外,监管机构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严格规定,如证券商不得在保证金规定比率之下对客户融资,不得将投资人保证金挪为己用;证券金融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财务信用状况对各证券公司分配不同信用业务额度等。相比之下,台湾证券公司更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控制,如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资本金充足率为2.5%左右;而台湾要求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达到8%,并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对投资者融资融券总额与其资本净值最高倍率为250%,规定公司从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6倍,对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其净值的l5%等。

2专业融资模式市场效应和借鉴

专业化融资模式产生,使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资金借贷上分隔开,贯彻了银行与证券分业管理原则;同时证券金融公司可从货币市场吸取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使资金得到更高层次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效率,促进证券市场交易价格合理形成;同时政府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协调和控制信用交易乘数效应,如在市场偏软时,可以增加资券供给,以活跃市场;当市场泡沫过多时,可以减少资券供给,以稳定市场。

公司大量临时资金需求,支持证券公司新投资银行业务拓展。当然垄断交易也会损害效率,随着市场逐步成熟,证券融资模式职能也逐渐转变。目前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主要在转融券业务中占主导地位;台湾证券金融公司更多转向直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资券融通,逐步变成了市场化融资公司。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8

【关键词】: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交易业务

一、融资融券业务介绍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卖出为融券交易。

二、融资融券业务作用

(一)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二)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

对于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现在可以有基金等多种方式,所以融资的放开和银行资金的入市也会分两步走。在股市低迷时期,对于基金这类需要资金调节的机构来说,不仅能解燃眉之急,也会带来相当不错的投资收益。

(三)刺激A股市场活跃。

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吴春龙和陈祥生认为,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流通性。

(四)改善券商生存环境。

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五)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

融资融券制度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解决新老划断之后必然出现的结构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

融资融券和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等是配套联在一起的,将会同时为资金规模和市场风险带来巨大的放大效应。在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不仅不会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风险表现在两方面:其一,透支比例过大,一旦股价下跌,其损失会加倍;其二,当大盘指数走熊时,信用交易有助跌作用。

三、融资融券交易模式

在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包括证券公司向客户的融资、融券和证券公司获得资金、证券的转融通两个环节。这种转融通的授信有集中和分散之分。在集中授信模式下,其由专门的机构例如证券金融公司提供;在分散模式下,转融通由金融市场中有资金或证券的任何人提供。

(一)分散信用模式。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由证券公司直接对其提供信用。当证券公司的资金或股票不足时;向金融市场融通或通过标借取得相应的资金和股票。这种模式建立在发达的金融市场基础上,不存在专门从事信用交易融资的机构。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香港市场也采用类似的模式。

(二)集中信用模式。

券商对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同时设立半官方性质的、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以此来调控流人和流出证券市场的信用资金和证券量,对证券市场信用交易活动进行机动灵活的管理。这种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

(三)双轨制信用模式。

在证券公司中,只有一部分拥有直接融资融券的许可证的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客户的融资融券申请,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直接融资融券的服务。这种模式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

上述各具特色的三种模式,在各国(地区)的信用交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选择哪种信用交易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和内部控制水平等因素。在我国证券信用交易模式的选择问题上,已经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即应采取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集中信用模式作为过渡,专门向券商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加强对信用交易的监管与控制。

四、管理机制

各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一套管理机制来控制信用交易中的各种风险。

(一)证券资格认定。

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信用交易证券选择的主要标准是股价波动性较小、流动性较好,因此应选择主营业务稳定、行业波动性较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流通股本较大的股票。在实际操作上,我国可以上证50或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必要调整来确定信用交易股票,开由交易所定期公布。

(二)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影响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用扩张程度最为重要的参数,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例和维持保证金比例。美国规定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为50%,融资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25%,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则根据融券的股价而有所不同。台湾地区规定初始保证金比例为50%,融资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28.6%,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28%。预计我国大陆初始保证金比例将确定为50%,融资与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在30%左右。

(三)对融资融券的限额管理。

规定券商对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总额不应该超过净资本的一定限度,规定券商在单个证券上的融资和融券额度与其净资本的比率,规定券商对单个客户的融资和融券额度与其净资本的比率。如台湾地区规定,单个证券公司对单个证券的融资不应该超过T0%,融券不应该超过5%,对客户的融资融券总额不能超过其资本金的250%。我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单个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分别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对所有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分别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倍。

(四)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制度。

对个股的信用额度管理是为了防止股票被过度融资融券而导致风险增加或纵。参照海外市场的经验,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其流通股本25%时,交易所应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18%.以下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超过融资额时,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

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才刚刚起步,要想逐步发展壮大起来,投资者必须首先了解清楚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规定,借鉴国外先进的操作经验和手法之后方可适当介入。

参考文献:

[1]李强,融资融券业务探讨[J],时代经贸,2008

证券市场规模范文9

    由于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的不同,以及社会经济制度和历史过程的差异,各国(地区)形成了适合自己市场实际情况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这些制度可以概括地归结为两大类,市场化融资融券模式和专业化融资公司模式。在市场化融资模式中,证券公司主要通过货币市场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信贷、回购和票据融资,融资融券交易均表现为典型的市场行为,欧美的主要工业化国家实行的就是这种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在专业化融资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必须向经过特批的证券融资公司筹借资金,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等实行的是这种专营的融资公司模式。

    (一)美国的融资融券制度

    在美国现行体制中,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活动进行管理的部门是联邦储备委员会。美联储的管理是建立在《1933年证券法案》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基础之上的,此外美联储还先后颁布了4个有关信用交易的规定。除美联储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协会等自律机构也从自身的角度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条例来约束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作为对联储的法规和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信用交易账户操作的细则,以保证联邦有关法规的实施。证券公司在融资交易方面的自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对客户进行融资时,严格遵守联储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自己客户信用账户中的保证金比率一般都高于联储所规定的比例,常规保证金维持率也高于交易所的规定。二是证券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转融通时,必须严格按照联储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挪用冻结的证券。另外,为了加强整个证券公司的规范水平、防范各种法律合同风险,证券公司协会还制订了标准化的信用交易账户开户合同和借券合同,对账户的操作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活动通过法律的条款加以界定。

    美国的市场化信用交易模式,是建立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比较完整的自主性基础之上的。在美国信用交易体系下,基本上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美国融资融券交易的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市场化在美国的信用交易模式中,监管当局从活跃市场同时又要有效地防范风险的目标出发,制订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规则。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围内,融资融券交易完全由市场的参与者自发完成。在融资融券的资格上,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只要是资金的富裕者,就可以参与融资,只要是证券的拥有者,就可以参与融券。而证券公司之间,同样可以相互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与交易客户之间,只要建立在“合意”的基础上,实际上也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活动,比如出借证券、使用客户保证金等等;银行的参与方式则以资金转融通为主,同时也向证券公司提供借券,而其他金融机构(养老金、保险公司等)则积极参与借券的转融通。这种信用交易主体的广泛性,源于美国金融市场的发达。

    2、信用交易体系与货币市场回购市场紧密联系

    在美国的信用交易中,不仅融资融券主体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信用交易体系与货币市场、回购市场紧密结合。美国的货币市场基本上是对机构开放的,各个机构都能够在货币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得开展信用交易所需的资金或者证券。而在货币市场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工具就是债券回购。回购工具的广泛使用,源于美国透明的货币市场以及完善的信用基础。另外对于证券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而言,抵押贷款和融券也是广为采用的方法。

    (二)日本的融资融券制度

    日本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完成。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

    为什么日本选择了由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专业化模式呢?应该说,金融体系和信用环境的完善程度,往往与信用交易模式的专业化(或者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大凡金融市场越不发达、信用环境越薄弱,对专业化机构监控的依赖性就越大,这就是日本在战后发展中选择专业化模式的内在原因。

    日本的专业化融资融券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1.证券金融公司的垄断专营地位

    从负债结构来看,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自有资本的比例很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取证券,其它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而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以及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方面的垄断性要小一些,是一种“准垄断”的状态。

    2.信用交易操作层级分明

    在日本的专业化信用交易模式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数。

    3.日本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

    导致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与货币市场的资金使转融通需求发生分流,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借款、回购等方式从其他渠道获取所需资金。但与转融资的情况相反,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额占证券公司总借券交易额的比重却越来越高,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的垄断地位。

    像日本这种职能分工明确的结构形式,确实便于监管,也与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相适应。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损失了资源快速配置的效率。

    (三)台湾的融资融券制度

    台湾的融资融券制度虽然是与日本相似的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模式,但是有一个重要的差异,就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

    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一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唯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

    从台湾信用交易制度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来看,基本上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

    在台湾的信用交易模式中,一方面根据台湾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现状,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台湾有四个证券金融公司,但并不象日本那样,一家几乎完全垄断市场,而是在信用交易提供转融资上展开市场竞争。另外,从资本规模上也比较接近。这种四家竞争的形式促进了证券金融公司的效率。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

    2.客户信用交易并非必然集中于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逐步从转融资过渡到直接融资

    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而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还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所以,证券金融公司在资券转融通业务日渐萎缩的情况下,更多地转向直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资券融通,成了一个市场化的融资公司。

    3.证券金融公司的资券转融通业务日渐萎缩

    台湾的证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逐渐减少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依赖,这导致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萎缩。

    二、我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现状分析

    (一)我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现状

    证券公司可支配资产的多少是决定其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参数之一。因此,国内外券商都非常重视融资融券业务。由于我国股票市场还没有做空机制,因此目前国内券商尚无法进行融券交易。

    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券商融资渠道比较通畅,券商的资产负债率相当高。如美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95%,所有者权益仅为5%,这意味着95%的资金来自于别的融资渠道。一般说来,公开上市是国外许多知名证券公司融资的重要渠道。美国的十大券商都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中不少还在多个交易所同时上市。此外,国外券商的融资渠道还有发行金融债券、进行特种信用贷款、同业拆借、票据融资、国债回购和抵押债券等方式。

    相比之下,国内券商的融资渠道就显得乏善可陈。除自有资金外,我国券商融资的主要方式有: